《英语惯用法词典》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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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6
ISBN:9787532725717
作者:葛传槼 编著
页数:690页

有钱不如买本朗文英英词典?

葛传槼老先生的作品近来再度受人关注,译文出版社趁热打铁再版不少前辈口中的好作品,当然这本《英语惯用法词典》整体上说算不上差,但其中有不少例句跟现代语法冲突,其中我想举一个例子:provide词条下,葛传槼老先生是这样作解释的:We provided them with board and lodging.We provided board and lodging for them.We provided board and lodging to them.We provided them board and lodging.第三句不及第二句普通。第四句里provided有双宾语,是比较新的结构。我们再来看朗文词典provide词条下特别强调一点:Do not say 'provide someone something'. Say provide someone with something.这时候你相信葛传槼老先生还是朗文词典呢?也许在葛老先生的年代可以这样用,但到了如今不管朗文还是牛津,没有哪本词典接受第四种句式,那么葛老先生已作古,究竟当时的语法是否接受这样的搭配无从考究,我只想问,译文词典的编辑难道没有发现?我特地google一下,也没有哪个比较权威的网站支持第四种搭配。书也许是好的,但跟不上时代了吧。有钱不如买本当代朗文。

极好的英语老师

葛老先生作为老一代英语学者的代表,英语功力非凡。而这本《惯用法》词典也在当初开了国内相关词典编纂之先河。有心人如果“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现正在努力中~~

[zt]葛传槼:“英语活字典”

葛传槼:“英语活字典”来源:《21世纪英语教育周刊》第209期A5版 姓名:葛传槼 生卒:1906—1992 籍贯:上海 简介:葛传槼,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我国英语教育界先驱之一。幼时家境清贫,初中辍学后自学英语。1921年考入上海电报传习所,翌年至崇明县立中学任教。1925年起任上海商务印书馆英语编辑,直至八一三中日淞沪战争爆发。任职其间发现很多英语单词的中文词意义相同,而英语的习惯表述却差异很大,即以6年时间编写《英语惯用法词典》,于1942年出版,这是中国人编写的第一部英语惯用法词典,被誉为中国英语惯用法权威。1945年至1954年就职于光华大学,之后至复旦大学外文系任教,成为外文系“三巨头”之一(另两位分别是杨岂深和徐燕谋),著有久负盛名的《新英汉词典》《英汉四用词典》。  “无懈可击的英语”  葛传槼曾对H. W. Fowler的著作The King’s English(《纯正之英语》)和A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两书提出意见。为此,H. W. Fowler专门致信葛传槼,并被收入葛传槼于上世纪30年代选注的Present-Day English Prose (Book One) 一书。H. W. Fowler这样评价葛传槼的英语:“I find no difficulty in believing that you will attain, if you have not already attained, your ambition of writing English as no other Chinese can; for your letter is in faultless English, and, long as it is, nowhere betrays, as nearly all foreigners’ letters do by some trifling lapse in idiom, that its writer is not an Englishman. I receive many letters in English from foreigners, but do not remember ever having had occasion to say this before. If this statement can serve you in any way, you are free to make use of it.”。除了对葛传槼的“无懈可击的英语”大加赞赏之外,75岁高龄的H. W. Fowler还谦虚地表示葛传槼对The King’s English一书所提的意见尖锐而中肯,承认该书由于写作时间较早,并未严格遵守《现代英语惯用法词典》所述语法规则,应以后者为准。  葛传槼的学生陆谷孙也曾在《真有这等“痴人”?》一文中提到这件事情:“常识告诉我们,词典是用来助人查阅从而解惑释疑的,而不是供人从头至尾阅读的。不过,生活中通读词典的迷字奇人并非没有,像我尊敬的老师葛传槼先生就通读过英国福勒兄弟的用法词典,还找出错误若干,写信指谬,得到编者回复,称英国之外有如此深谙英语习惯用法者,实属难得云云。”  《新英汉词典》的编纂  葛传槼的学生陆谷孙曾写有《秋风行戒悲落叶》一文回忆自己的师表。他说,虽然自己编著《英汉大词典》时需要从各种报刊杂志里挑选例句,十分辛苦,但是却比不上帮助葛传槼先生编著《新英汉词典》时付出的努力。当时所有的字、词、例句都抄写在小纸条上,布满整间屋子。夏天时虽然每个人都热得汗流浃背,但是却不敢开电扇,担心把十几万张小纸条吹飞了。  《新英汉词典》的编纂工作是在文革期间开展起来的。葛传槼因为提出英文例句中诸如“老王”“小梅”这样的人名不如Henry,Helen等自然而屡遭批判。当时,《新英汉词典》编辑组里有人主张改变英文字母顺序列条的传统编排和检索方式,代之以“红”与“黑”的对立词表,还把英汉词典当成汉英词典,把“大庆”“大寨”“井冈山”等汉语拼音专有名词词条收录进去。为此,葛传槼和陆谷孙不得不采用“偷梁换柱”的办法保护词典的严肃性。《新英汉词典》是葛传槼的心血结晶,成为英语学习界的神话。  葛传槼专注于研究英语惯用法,成为此方面的专家。他的学生戏称其有三大法宝——断定名词可数还是不可数,前面应加定冠词还是不定冠词,动词是及物还是不及物。每当他发现一个新用法,便高兴得手舞足蹈。  英语惯用法解惑  摘自《葛传槼先生二三事》/邓大任(原载《万象》2005年11月号)  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葛传槼先生是中国英语自学者的标杆。从五十年代开始,他的《英语惯用法词典》是英语自学者的“圣经”;六七十年代,我曾精读此词典三遍,“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其中甘苦,唯有自知。  我自己与葛传槼先生有过一次书信往还。一九八二年,我首次访问美国,主人(一位美籍菲律宾人)设宴款待,上菜后,主人问我味道如何,我说“It’s not bad”。主人品尝后亦认为不错,回答说“Yes”。我大惑不解,因为在中国自学英语的人,对“Yes”和“No”的使用特别敏感,他既然同意我说的“It’s not bad”,按照中国教科书的说法,本应用“No”回答才是。我当时就此向主人请教,他想了一会之后,仍坚持说:“应该用‘Yes’。”回国后,我冒昧用英语给葛传槼先生写了一封信,就这个问题和另一个问题向他讨教。葛先生不嫌我浅薄,立即用英语给我这个素未谋面的自学者回信。当时物质匮乏,信是用圆珠笔写在一张从拍纸簿撕下来的小纸片上的。信云:  24 June 1982  Dear Comrade Deng,  Though I can produce no evidence, I feel that the “Yes” as a reply to your “It’s not bad” is correct. “Not bad” is almost a fixed phrase = “quite good” or “fairly good” and is different from “not clever”, “not happy”, “not a boy” etc, all of which are semantically opposed to “clever”, “happy”, “boy”.“…so what did it matter if she was married or not?” is now very common, if still condemned by some people. After all, what is condemned actually exists. Incidentally, “so what did it matter if or not she was married” would sound worse, though it is not impossible in informal style. Certainly it is more condemned than “if…or not”.  You might say I seem to be non-committal. But usage is something that one often has to be non-committal about.  With best wishes,  Yours sincerely,  Ge Chuangui  信中等号的使用耐人寻味,严谨之中带有一丝幽默,学者与随和老人的形象跃然纸上。“我曾经被人‘谣传’说我少年时代曾经通读过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事实上我从未这样做过。我只是在这本词典中仔细读过‘a’‘about’‘above’……等等。不但弄懂每个词的确义,而且弄懂每个举例,还把它记住。我直到现在认为我当时用的这番功夫是给我终生受用不尽的。”  舅公葛传槼  钱宁(钱其琛之子)  从小听说,舅公葛传槼是一个奇人。说是奇人,有两个意思:一是有些名;二是有些怪。先说“名”,舅公生前是著名的英文专家,有“活字典”之称,是《新英汉词典》的主要编写者之一;再说“怪”,舅公虽是复旦大学的英文教授,自己却从未上过大学,他的专业是英文,一生又从未出国留过洋,连一张“克莱登大学”的文凭也没有。   用今天的话来说,舅公是自学成才。他的英文完全是自己在家里学的,还有就是在街上听外国传教士布道,当作听力练习。父亲回忆说,他小时候在学校学英文,回到家里讲,舅公一听就说:不对,不对。然后,马上找出一份香皂的英文说明书,当作教材,亲自来教甥辈。他40年代编纂出版的《英语惯用法词典》,一直是这一领域的重要参考书。  说舅公没有出过国,还不够夸张,实际上,他连上海都没出过——除了去过一次黄山休养。不过,据说他根本没有上黄山,只在山脚下的旅馆读了几天英文,就回沪了。有趣的是,80年代后,他为许多想出国留学的学生写过许多推荐信,他说:“君子成人之美”。“之美”者,赴美也。  英文是舅公生活中的全部乐趣。他每日的工作就是在阁楼上阅读英文报刊。他的“阅读”,真是“不求甚解”,全不管内容,只看句型和用法。每当发现文章中有新的短语和用法,并出现两次以上,他就会像发现新的行星一样兴奋,认真记录下来。因此,他的英文有时会比英美人还时尚,而这日积月累的记录,就是一部新英文词典的坚实基础。  舅公一生的心血集中在了《新英汉词典》。词典在1976年12月第一次出版时,没有编写者,署名为“《新英汉词典》编写组”。开篇的前言是这样写的:“《新英汉词典》是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伟大胜利的鼓舞下,在批林批孔运动深入发展的大好形势下编写、出版的。”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新版的《新英汉词典》发行时,词典上才印上了编写者们的名字。舅公的名字被排在了第一。  我只见过舅公一次。那是在80年代初期。印象中,换乘了好几趟公共汽车,到了当时很是偏远的复旦校园,又费了些时间,才找到舅公的住所。舅公刚好工作完,从阁楼上下来。他人高且瘦,以前家里人都称他为“高娘舅”,我循例,叫他“高舅公”。那天,在舅公家,我吃了午饭,菜很丰盛,又听他谈了许多当时我完全不懂的英文。  再见舅公的时候,已是1997年的岁末了,他的骨灰在家乡嘉定的一个墓园里入葬。那年,《新英汉词典》已经重印了40多次,发行了800多万册,如今,词典的印数,快要突破一千万册了。  忆“活字典”葛传槼老先生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陈向荣教授  虽然时间已过去48年,但葛传槼老先生给我留下的印象和教诲是永远抹不去的记忆,因为他是我英语学习的领路人之一。  1962年是新中国历史上不寻常的一年,那一年全国总共才招收了10万多名大学生;1962年也是我人生转折的一年,那一年我考上了复旦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英语专业。  那时候就有了高中毕业生到向往的学校参观了解一事。我的中学(上海市大同中学)在当年5月份组织我们到复旦大学去参观,我当时想报考复旦大学新闻系或外文系,当然欣然前往。在老教学楼的一间教室里,我见到了外文系的部分领导和老师,这其中就有葛老先生。其实那时他50多岁,并不很老,但他人高且瘦,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老学者。我当时坐得离他不远,他注意到我并问我:“你是哪个学校的?”我答:“大同中学。”他“哦”了一下说,“我从前在大同大学教过书,后来日本人把大同大学炸了一大部分就改成了大同中学,部分老师去了别的大学,我也就离开了那里。”真没想到我跟复旦外文系三巨头之一的葛老先生曾在同一校园待过,这样一下子就拉近了我跟外文系之间的距离。后来我向葛老先生提了一个傻问题:“我刚拔了一颗蛀牙,这影响英语学习吗?”他张大嘴,然后说:“我缺两颗牙也不妨碍说英语,只要不缺门牙不漏风就没关系。”这样我就放心了,更坚定了报考复旦大学外文系的决心,后来有幸被录取了。所以,可以说是葛老先生引领我走进复旦大学,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复旦外文系的教授。  1962年8月底新生报到入学,9月初全系召开迎新送旧大会,即欢迎新同学,欢送当年毕业的老同学。那晚,我代表新生在会上表决心,最后说,“要好好学习英语,也要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做毛主席的好学生。”而且最后一句是用英语说的(“Be a good student of Chairman Mao”),以显示自己的决心。没想到,代表老师致欢迎词的不是别人正是葛老先生,他已经认出我,知道我来自他曾经执教过的学校。在表示欢迎过后,他说:“‘做毛主席的好学生’里的‘学生’不应该是student,而应该是pupil,因为student通常指大学生,也指学者、研究者,而对毛主席著作我们应该抱着恭恭敬敬、谦逊、虚心的态度去学习,因此要用pupil,因为虽然词典对这个词的解释也是‘学生’,但它指的是小学生、学徒。我们应该像pupil一样,而不是像student那样去学习毛主席著作。”他刚一说完,大家便鼓起掌来。在掌声中,我感到十分惭愧。其实当时我只知道student,根本不知道pupil这个词,更不知道两者的区别。我非常感激葛老先生指出我的这个错误,这是我上大学学到的第一课,而且终生受用。从此,我勤奋学习英语,买来了当时内部供应的Horby编写的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这是当时国内惟一能买到的英英词典),勤查英文释义,尽量弄懂每一个英文单词的原义。我还买来了葛老先生编纂的《英语惯用法词典》,不断查、不断背,虽然没有达到葛老先生年轻时在商务印书馆做学徒时一页一页背英文词典那么用功的程度,但我一直在努力学好英语。  后来我也当上了英语教师,我一直给学生讲这个故事,目的是告诉学生,一个英文单词往往不能等同于一个汉字,一个英语单词涵盖的意义经常与一个汉字涵盖的意义不一样,不能想当然地相互替代。例如worker这个词,当时我们张口闭口都是“向工农兵学习”(Learn from the workers, peasants and soldiers),我们满脑子都是“工人阶级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因此“工人”一词的地位在我们的潜意识中是至高无上的,但英文的worker是指a person or anyone who works,因此各行各业都有workers,有factory workers,也有social workers或office workers,英文的worker没有汉语的“工人”那么至圣至高,不能互相等同,一定要查英英词典才能知晓这些区别。  先生早已仙逝,但他的音容笑貌和教诲常存脑间,他不愧是a walking dictionary(活字典)。趁着《21世纪英语教育周刊》专门介绍先生之际,写一点回忆来纪念。  (全文完)

英语学习者的圭臬

读英语不能不看这本葛老先生传鬶的字典葛老以惯用法名冠于世,他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写信指出英语惯用法专家福勒在《现代英语用法》中的错。学英语不能不放到上下文中学习词汇的usage 这本书绝对可以伴你一生

有钱捧场买一本,没闲不看没损失

此书乃葛传槼先生名著,民国31年以《英文用法大字典》之名初版发行,1963年5月更名为《英语惯用法词典》由时代出版社再版。此次译文出新修订本,我这样的晚辈自然要买一本认真研习。不过看了没几天,心中只剩失望,且听我说说来由吧。  1.不严谨   1.1没有依据的用法书中常在比较A与B两种用法时说,某某较某某更为“普通”,不知有何根据?统计支持是没有的吧?  1.2文献来源不明编著,编著,好歹让我知道你从哪摘的东西、依据什么来编的吧,连个参考书目都没有。1.3缺乏指引作者行文有个特点,常常是在对一个词的基本意思不作任何铺垫性的介绍时就开始谈用法的,这种作法在一个字的意思不复杂时问题还不大,但遇到字义复杂的字,很容易让人误解,读者只有自行猜测他在谈什么。举一个实例,作者说present这个字是不可以用at the present这个搭配的,但应当说明是“当前”这一字义时,这样说才严谨。1.4古怪的中文作者在653页作者谈waters的用法时,说这是指“海、湖或河里的水”,简直让人摸不着头脑,其实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水系、水域”的意思。谈到my enemy时,说这是“仇我者”,未必是“被我仇者”,说实话,这么犀利的中文,我是从未见过。我不清楚造成这种古怪中文的原因是什么?要说是时代久远的原因,那63年修订的时候,就不能改改这些表达?  2.不解释 这书里的一切几乎都是规范性的,没有解释为什么,对你也不知道为什么对,错也不知道为什么错。如果真把这书当字典用,这书与国外的词典相比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儿。我觉得最可怕的是,英文自身的一些规律,在书中是一点也看不出来。这么一弄,学英文就变成了死记硬背,拼记忆力的游戏了。  3.选词标准不明 近700页的词典,算是中等个头,连个confirm都查不到,太悲催了吧。一些没多大意义的字倒是写了好些,譬如印度地名Punjab用不用the的问题。  4.释义重点不明一般来说,释义的顺序是先讲常见的,再讲少见的,有个轻重之别。但这本书很奇特,经常收一些要么冷门的,要么不规范的意思(如educate词条),最常用的倒是只字不提。举例来说,since写了11条,但没指出since与because的区别。也没讲清楚since不能在倒装句中表强调。5.内容庞杂除了以上所说的,这本书的词条还有一个“特色”,就是把一些原属语法、修辞范畴的内容,当作用法收了进来,显得既多余又莫名其妙。譬如说吧,“education”词条的第一项,是这样写的:“He has had a college education.里的had不可省去”。说起来,这是个现在时的完成式的句子,没有明确的时间状语,不能省去“had”是没错,可我好奇的是,这怎么就成了“education”的用法问题呢?英文中作“have”的宾语的名词多了去了,是不是都要这样写一条呀?书中不时冒出的这些不解来由的条目,不知有何深意?  6.制作平平 没有音标无所谓,没有字义无所谓,都不是重点。但没有目录,甚至连个词条索引都没有,字典出成这样,出版社够狠的。 此外,这书的校刊也不怎么样,我拿到书后从后向前一翻,690页yours词条第6项就是个错句子。  7.无意义词条泛滥 常见的无意义句式:a.)“A一般用单数,偶尔也用复数”;b.)“A一般前面不加the,偶尔也加the”;c.)作者不厌其烦的告诉我们,加了不定冠词“a”的是一个,加了后缀“s”的表复数,不信?你查查murder、war什么的。d.)作者这人就好跟冠词过不去,几乎到了是名词必然唠叨一番的地步,不信,你查着名词,看着他对“a和the”唠叨了多少?这种不讲规则,不断唠叨,除了把人弄晕,还有什么用?e.)作者写了相当数量自己也拿不准的东西。譬如,“on yesterday似乎只用在美国”这种写了不如不写的东西。结尾,我对作者治学的态度和水平提出一点质疑。我列举三个实例:第一,作者说的有的用法相当古老,在他写书的那个时代就已经过时了,以mutual的用法为例,作者说用作“共同的”这个意思是错误的,是欧美人常见的错误,云云,但是据《美国传统词典》的解释,这种用法在1865年狄更斯写《Our Mutual Friend》(我们共同的朋友)之前,就已经被广泛使用了,那我就闹不明白了,我们干嘛去学19世纪以前的用法?其实这一用法早就广泛存在,今天更是大行其道,譬如“a mutual fund(共同基金)”、“mutual interest(共有的兴趣)”等等。第二,在689页的you词条,作者说“You, take that chair.”这个句中的you不是主语。纵然我们可以给you取一个“呼唤语”的语法称谓,但并不能改变它是逻辑主语的事实。不然我就很好奇了,一个没有主语的句子,那椅子被谁拿呢?第三,在369页must词条的第2项谈到助动词用法,作者在“It must not be true.” 这个句子的句尾注明这个句子 “是不成立的”!至此,作者不作解释的习惯,我已经习惯了,但是我还是被震了一下,然后彻底的无奈了。BonusNear beer作者说是“好像真的假啤酒”。你常喝酒就知道,这是指低麦芽度的啤酒。Nearby词条说该词只作形容词。实际也用作副词。650页Want词条,“Are you wanting a lawn-mower, by any chance?(你万一还需要剪草器吗?)”译文很别扭,by any chance用于询问陌生人,或提一些不易启口的要求,仅仅起一个缓和语气,暗示不强迫别人回答或帮忙的意味,属于礼貌用语,没有特别的实际意义。636页unless词条第4项,译文有错,正确的译法是:“要不是你告诉我他的名字,我都认不出他来了。”Recognize是指辨认出以前见过的人或物(To know to be something that has been perceived before),不是“认识”。637页uptown词条,作者说是“城市的住宅区”,其实这个字主要是与“市中心”(downtown)相对的“城郊”,其次才是“住宅区”。如同downtown主要指市中心,其次才是“商业区”。460页promote词条,说promote后不可接to,纯属胡说。465页prudential词条,说该词“往往是说它不好”,这个说法不成立。譬如说,To cultivate prudential habits培养审慎的习惯、a prudential plan万全之策,这些用法都不含贬义。426页paper词条,说lined paper是错误的说法,ruled paper才对,其实作者自己才是错的。两种说法都对。435页photograph词条,整个混乱不堪。例句跟“照相馆”毫无关联。第436页pidgin词条第3项,据Collins词典对该短语来源的考据,pidgin English这个说法可能源自19世纪中国人对business的误读,此后,就借此称东亚人讲的那种混杂有母语特征的英语为“洋泾浜英语”。作者说pidgin English以前是指商业英语,属于张冠李戴。第402页oblivious词条,两项都写错了,第一项,oblivious有not informed的词义;第二项,用to没问题。第414页opinion词条,第2项不准确,be of the opinion that才是更常用的,一般书上也只记这种用法。第7项也是不准确的,has no opinion只是表示没意见,不一定是轻视,后面常用since引导表原因的从句解释为什么没意见,可能是不感兴趣,也可能是因为不了解。书中的例句没有上下文,得不出作者所说的结论。415页oppose词条,例句Tom am opposed to this plan.这动词用得太销魂了,谁能看懂?第415页opposite词条,第3项有大错,opposite作前置定语和后置定语的意思是不同的,不是自然不自然的问题。第311页invade词条,错得离谱。第181页dislike词条,作者说“后面接不定式或动名词”都可以,我觉得这不太合乎习惯,于是查了一下牛津、朗文、韦伯斯特、柯林斯等几本词典,证实了我的怀疑:dislike接不定式的用法是错的。究其错误的原因其实很简单,like这个字有两个常用义,其一是喜欢,其二是愿意。喜欢是一种基于经验的习惯,后面自然要用ing形式。而愿意去做一件事只是一时的意愿,举例说,我们在餐厅点菜的时候说,I’d like to have...,这并不是说我对这种食物有偏好,只是说“我想点这个菜吃吃看”,也许是想尝试下特色菜,或者是没吃过的东西,所以常用不定式。而like的两种词义相对应的否定形式并不一致,因此容易引发误用。要正确地表示不喜欢,可以说don’t like to do或dislike doing。但说不愿意,只能说don’t like to do,而不说dislike to do,因为dislike只有不喜欢,没有不愿意(be unwilling)的意思。英语中,dis-、un-、in-这样的“否定”前缀并不一定是否定原义,不可笼统而论。而加了前缀的词的用法,更不能照着原词依样画葫芦,要分开讨论。第181页displace词条,算半对吧,displace有“被取而代之”的意思,相当于supplant,属于正式的书面语。但更常见的意思是“移走、免职(老板炒你的鱿鱼,不是他要坐你的位置)”。再说,二战里的displaced person(流离失所的人)多了去了,中国也不少,怎么能说就一定是欧洲人呢?后记:我写这篇文章是想给学习者提个醒:不管“名师”多有名,不管有多少故事吹得神乎其神,我们都不该轻信。“名师”一样也犯错,把故纸堆里的话奉为圭臬,苦的终究是自己。(2011年1月7日修订,写完后发到amazon.cn,却难逃被删除的命运,希望豆瓣留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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