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论(上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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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6
ISBN:9787562039044
作者:谢在全
页数:1466页

章节摘录

有权之虚有化或空虚所有权(裸体所有权)。惟所有权虽因用益或其他物权之设定,其实质内容受有限制,然仍不失其完全性,一旦所设定之他物权限制消灭,则所有权当然立即回复全面支配之圆满状态,此称为所有权之弹力性(伸缩性、回归力)。可知此种弹力性乃因所有权设定他物权而生,亦即仅在所有权设定他物权,而于他物权消灭,恢复完全支配之内容时,始有弹力性可言。所有权原系以对标的物之实际支配,直接用益为其固有权能,然因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经济演变之结果,所有权逐渐趋于观念化,即将标的物之使用收益权能(利用价值)化为用益权,而归属于用益权人,将标的物之处分权能(交换价值)化为担保权,而归属于担保权人,所有人不过自用益权人取得对价,自担保权人取得融资而已,可知现代所有权已离开其对物直接支配之固有型态,而化为用益及担保对价之请求权,以债权之姿态出现,故上述之所有权之虚有化亦称物权之债权化。4.所有权为永久支配标的物之物权。所有权随标的物之存在而永远存续,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间,此即所谓所有权之“永久性”(恒久性)。但此非指所有权永不消灭之意,而系谓所有权不得如地上权、典权等预定一存续期限,使于期限届满时当然归于消灭。至于所有权得因标的物灭失,他人之取得时效而消灭,固不待言。所有人若将所有权转让他人或抛弃而丧失时,则为行使所有权之结果,而非所有权支配权能期间上之限制。

内容概要

谢在全 1944年1月20日出生,台湾省桃园县人。1966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学系,1978年获得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学位。历任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推事、嘉义地方法院推事,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推事、台南分院检察处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推事,最高法院推事,台湾云林地方法院推事兼院长,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官兼院长,“司法院”民事厅厅长,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长,“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讲座,民法物权编修正委员会委员,兼任东吴大学、辅仁大学副教授。1999年任“司法院”大法官。

书籍目录

修订五版序修订四版序修订二版序原上册初版序原下册初版序上册  第一篇  序论  第二篇  本论    第一章  物权通则    第二章  所有权中册  第三章  地上权  第四章  农育权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  第六章  典权  第七章  抵押权下册  第八章  质权  第九章  留置权  第十章  让与担保  第十一章  占有附录  民法·物权编  编辑例言  第一部分  民法物权编及其施行法条文  第二部分  民法物权编及其施行法修正条文对照主要简略用语主要参考书目

编辑推荐

《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封面油画为谢在全夫人林美珠女士所绘,作者之故居。

作者简介

《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包括:《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上册)》、《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中册)》和《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下册)》。《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作者从事司法实务逾四十年及教授物权逾三十年,并担任台湾地区物权编研究修正小组研修委员及民法物权编研究修正专案小组召集委员,全程参与物权编的修正工作。《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之撰成,实为上述经验累积及淬炼之结晶,不仅理论求其周详,以应学子建立物权基本概念之需要,并旁征博引,俾学者按图索骥,扩大研究之深度及广度,更提供实务工作者面临个案解决之良方。理论与实务兼顾,让民法贴近社会生活。
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于2007、2009、2010年经过三次重大修正。《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即以此为内容配合修订。第五版增订为上、中、下三册,并附民法物权编及施行法条文、民法物权编及施行法修正条文对照表(含修正理由)。便于读者阅读正文时相互参照。
《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封面油画为谢在全夫人林美珠女士所绘,作者之故居。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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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理论介绍恰到好处,不多不杂,把点讲通讲透;作者法官出身,着力点在实务,紧紧结合法条娓娓道来,理论已烂熟于胸,实务亦历练多年,文章自然通达顺畅,加之台式文言写就,可谓妙也。阅读此书不难看出,一、持续努力之下,台湾法治立法层面之成绩已显见,法条精密(理论通达、考量细密)且已具己之特色。二、书中大量注释展现了台湾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来点滴汇聚的勤奋与努力,令人汗颜,也昭示着大陆法治之路尚漫长,有待同仁们共同努力!

精彩短评 (总计16条)

  •     装帧很不错,谢在全这本民法物权论真是经典。
  •     应该还可以吧,我直接邮寄回家的。还没看过呢
  •     该书的内容不必评价,名著二字已经说明一切。我感兴趣的是配送非常及时。如果价格能够更优惠点就好了,呵呵
  •     做活动买真是赚到了,好书,推荐购买。
  •     1、本书内容精彩、资料详实、分析独到,是物权法学习进阶的有益助手。2、学术与实务紧密集合,远超其他物权法教材。3、全书精彩部分在上册通则及所有权部分,建议精读本册,其他部分可适当跳读。4、部分表述值得商榷,最好和王泽鉴、姚瑞光的书进行对比阅读。
  •     细实,详密,有真知灼见。需要认真拜读
  •     本书作者从事司法实务逾四十年及教授物权逾三十年,并担任台湾地区物权编研究修正小组研修委员及民法物权编研究修正专案小组召集委员,全程参与物权编的修正工作。本书之撰成,实为上述经验累积及淬炼之结晶,不仅理论求其周详,以应学子建立物权基本概念之需要,并旁征博引,俾学者按图索骥,扩大研究之深度及广度,更提供实务工作者面临个案解决之良方,理论与实务兼顾,让民法贴近社会生活。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于2007、2009、2010年经过三次重大修正。本书即以此为内容配合修订。第五版增订为上、中、下三册,并附民法物权编及施行法条文、民法物权编及施行法修正条文对照表(含修正理由)。便于读者阅读正文时相互参照。下面一段话是我回复网友的一段话,提供给大家参考,可见图书背后的故事。这套书从策划到出版发行,我确实付出了努力。封面基本上是按照我意思来设计的,自认为突破了传统学术著作板着面孔的封面模样,二是采用了谢夫人所绘的稻香村油画(作者之故居)作为封面的主体,我选了麻布纹路的覆膜压纹技术,使封面更富质感,古朴自然。关于环衬,我选了进口的特种纸,颜色是封面主色调的延续,浑然一体。缩小了版心的规格,使读者读起来更加舒适,没有冗长之感。版式设计去掉了原先设计的修饰性图案,更加简单明了。总之,这套书,我用了心血,希望能把这套堪称华语世界最优秀的物权法百科全书奉献给爱好的读者朋友们,我心足矣。今天早晨到办公室,我拿起来这套书,沉甸甸的,那个开心呀,好开心呀。
  •     配送员服务态度好,书没有磨损,和书店里面的一样。只是小可惜忘记开发票了。
  •     经典物权法教材!!必读!!
  •     书未看,为大家所著,内容应当不错,书太多了,以后有机会再看吧。亚马逊的服务一如既往的好,这也是我坚持在此购物的原因,包裹、快递速度、退货,不是第三方能够比的,搞不懂亚马逊为什么还要保持第三方的原因。
  •     这本书,真的是学者大家的著作。。。我相当的喜欢。。。。但是应当承认的是,物权学习存在难度。。。推荐这本书,反正我觉得是经得起三读的。。可以珍藏的那种首先,装帧很好,保证了阅读感受。其次,开篇关于物的解释也相当的到位。。而且第一册,关于所有权能写那么详细,真的是充分包含了各个侧面。。。不想红皮的教科书,看第一句,这段话的其他就可以略去了。。也不像其他的书,解释一个概念,特征就是同语反复了。。这本书的每一个字,著者可以说都是很负责的。。。真的很期待中国学者也能写出这样的没有多少废话的书。这样学术才能上一个档次。。。也没有如此猖獗的学术腐败吧。。。。说歪了。。再者,这本书的文笔很不错,阅读惯了白话,这种半文言的很好。。适合静下来仔细体味和欣赏。。。内容丰富很重要,文笔能增色很多!总之,我欣赏任何一本负责任的书。。。书的品性我觉得和一个学者的治学态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吧。。。。和王泽鉴先生的民法物权。。。真的纠结。。。实在没有那么多钱买书。。。手心手背的关系。。。。。很见功力。。。可以说每个知识点,事无巨细。。。你无法想象一个物也能讲出那么多的东西。。。
  •     今年有幸在台湾东吴大学交流半年,谢老师的物权法课让人拜服。对法条和判例及大法官解释的熟悉,信手拈来。我用的是台湾版的,但内容差不多,谢老师是华人世界物权法第一人,赞!
  •     所有权社会化、物权价值化/资产证券化、物权法国际化、生态保护化……盖人系消费性动物,倚赖外界物资而生活,不能须臾或离;而外界物资有限,故营社会生活之际,必须有定分止争之规范存在,以确保经济生活之秩序;以人对物之支配关系为内容之法规范,自然宜乎众且多也。
  •     就算不看,心里也舒服。
  •     物权法领域经典之作。理论被国内、台湾学者广泛引用,
  •     好书 五星 值得研读 比大陆的教材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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