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酬定律(精装)》书评

出版社: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2
ISBN:9787220090684
作者:吴思
页数:408页

戳破理想的丰满,只留下血迹斑斑

几个概念贯穿全书。太惊悚。首先是规则。回忆一个故事。曾经有一次全公司外出活动团建一整天。上午分别是几个体现合作的游戏项目,其中之一是鼓颠篮球,也就是十个人往不同方向分别拉紧手中的绳子,使得绑在正中间的一面鼓可以保持平躺着离开地面并能随着各人脚下进退及手中松紧而朝不同方向平直移动。最初的规定是连续颠球十个才算团队合格过关,但上手之后一群人手忙脚乱地连第二个都接不住。教练在一旁却并不买账,一本正经板着脸俨然流露出这就是锻炼你们的团队合作的意思。我心下冷笑,并不屑地指出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我并未说出来的后半句话则是,离午饭时间还有不到一个小时,而下午还另有活动项目,我倒要看看你如此硬气的背后是打算怎么去安置你的客户?一队人马痛苦不堪折腾了十多分钟过去,在离午饭还勉强有半个小时的时候,带队教练【在一片抱怨中】突然改口,只要颠球三个就算达成。全体如释重负的时候我却觉得无趣,因为早料到了不可能,只是未曾想到会如此说改就改。一群人拼了老命连上三个达成任务的时候我也没觉出太大的成就、归属又或是协作什么的,无非又一次印证了两件事而已:一,规则是会变的;二,规则是人定的。第一条已经花样繁多地目暏了太多遍,从指标限购到贷款优惠,从独生子女到开放二胎。规则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害边界的。如若制定规则的这个责任主体自身受到影响,其效果堪比对旧有规则釜底抽薪,说改就改也就不新鲜了。就算是按照时过境迁来理解也好,通常来讲所尊重、所仰视、高高在上不可触碰的那个规则,竟也只是我等凡夫俗子血肉之躯一般的另一个玩家而已。规则变成了纠缠在其规范对象身上、并同样囿于利害关系的一个生命体。规则的变化可以被精算,也可以被博弈。再则是血酬。在“匪变”一篇的“民变匪”一节中,关于生产性收益递减的一段话(摘录如下)细思恐极:这种排序,恰好是生产性收益递减的次序:农民有地种,只要不闹天灾人祸,就可能有一些生产收益。一旦失去土地或者绝收,只好“以身为业”,去干苦力或者当兵,干苦力挣的工钱还算生产收益,当兵已经被看作“卖命”。如果再失业了,生产性收益彻底断绝,除了朝不保夕的性命之外,无业游民一无所有,被迫以性命博取生存资源,有抢劫能力者便沦为土匪。Quora上有一系列非常不和谐的提问与此不谋而合,比如下面这条:https://www.quora.com/Why-dont-educated-Chinese-people-revolt-against-the-communist-rule-and-bring-about-democracy-in-China贴一条有点意思的回复(暂且搁置其代表性不论)Which kind of people maybe revolt? Two kind of people, first is poor people, they have nothing to lose, they could not survive and they have seen so many unjust and miserable things. Another kind is young students, they have a great dream to change the unjust world, they are idealistic and easily driven by “beautiful ideology”, they have not understand the complexity of lives, they believe white is white, black is black, no mixture.这条Quora回复说两种人存在掀桌的动机:机会成本低的在现有格局下无路可走,理想主义者则是出于善意愿景而偏离实际的算计。而对其他人而言,生存策略求稳,保本为上,没有剑走偏锋的道理。这甚至都不是在意识层面的刻意考量,就像在书中“出售英雄”一篇中所讲的一样,民意的追求并没多高,甚至颠覆起来也只在须臾之间。最后则是命价,也是最毁三观的部分。人命有价,且命价不一。若是在现代的语言去寻迹,则是各种死了多少人时从赔了多少万到赔了多少百万的区别与变化。书中援引史书故事,把这一数目字的讨价还价过程描述得淋漓尽致——无情地戳穿“平等”这一海市蜃楼——剩下的只是血淋淋的数字计算,把在这个达尔文的大逃杀世界中决定游戏进程的关键参数高度简化到只剩下装备和属性点。(题外话:当然还有概率,变数永远都是存在的。换言之,表面上看起来像定数的东西只是在决定着概率的高低。)碰巧同时读到另一篇文章:放诸古今皆准的权力规则 http://www.geekonomics10000.com/712 略作考据之后,感觉“放诸”一文中所援引事实基本准确。虽在解读方面有偏废与存疑,但描述的现象总归是错不了的。如此想来,人人有别,分为三六九等,在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跨阶层妄谈什么平等,只能说是理想很丰满却抵不过现实的骨感。阶层内部美好的平等博爱图景是有经济基础的,由低级阶级输血支撑并供奉着。对内平等,对外压迫,从外部与下层榨取价值和奴役供内部的平等分配。全球化扩张进程至今已近极限,难以找到新的外部资源来榨取,民主老师们的成功经验能否在学生身上复制有待观察。考虑到如书中所述,实力分为生产力和破坏力,如此推算,三胖搞核弹竟也成了理性的策略。~~~~~~~~~~隐约能看出,全书各篇寄希望于从民主与宪政中找到解决办法,也即是把制定规则的权力从皇帝的一言堂收回到全体人民的手里。姑且不论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即便是在一个资源足够丰沛可以满足国民不断增长的欲望的集体内部,假如成员没有合作互利的意识,像拔河比赛一样同时追求平等和自由恐怕最终导致开放社会中意识形态的分裂。即便理论上可行,实践起来也一路荆棘——巴拿马文件都不是赵国的独占呢(虽说排个奖牌榜的话赵国大概率一枝独秀成绩斐然)。我很悲观。我倒宁愿这都不是现实,而只是我拿了把趁手的锤子才看一切都是钉子。可又是为什么这锤子会这么趁手呢?~~~~~~~~~~在宏观上,我无法否认这种提炼与实际经验的高度符合及适用,但在微观上我却又对此充满了抗拒与抵触。这种理智与情感的对立和分裂或许就是痛苦的来源吧。——Confession from a Darwinian Malthusian fatalist

中国历史的终极法则

  《血酬定律》早已成为吴思先生最畅销、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以作者一贯的幽默叙事风格以及丰富多样的取材,深入浅出地为读者说明影响中国历史的终极法则。书中探讨了不同朝代的性命价格、平民百姓的反抗策略、土匪绑票勒赎的利害逻辑、商贾巨富的抗害手段等主题,这些类型各异的文章,连贯起来看就是在讲中国历史以及社会的形塑原理。

在《遇罗克遗作与回忆》一书的序言中,学者徐友渔把思想者分成两类:一种人提出复杂、精神,甚至高度抽象、晦涩的理论,另一种人则是在是非颠倒、指鹿为马的蒙昧和谎言时代道出常识般的真理。指出遇罗克是后者,捍卫的是常识,付出的是生命。那么我说,吴思是前者,他以全新的角度,提供了一种有别与以往的中国通史的读法。为了说明这个理论,创造了一系列新名词,比如,血酬,比如血本家,比如抽水机原理,比如元规则,比如合法侵害权,比如白吏,比如潜规则,比如横规则。从皇权,官吏,匪,民的角度,层层解构相互关系,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从大一统中央集权的帝国在中国的形成、轮回到十九世纪面临资本生产集团控制下的暴力攻击之下的节节败退。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这就是“血酬定律”。阅读中时而击掌呼痛快时而凉透脊背,凉到不得不放下书看会儿窗外。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再有矫饰得让人不忍悴读。这本书就像那个高呼出皇帝什么也没有穿的小孩子,直逼没有遮羞布和梦想的根底。利益的角力与倾轧,看得清这些的,历史上不乏其人,将之捻熟地把玩的,各朝历代都有,因此而为自身的生存繁衍占得先机,明里暗里大行其道最大化其利益,这些人,堪称人精。但认认真真地去思索考据并书写于大众的人,却只有“书生”,或者现代称谓里的“独立知识分子”。虽然在我们的正统主流文化里,“利”显然是常常被鄙夷被不谈的,但不可否认,“利”一直生命力蓬勃,暗流涌动。那么,左右纵横人类社会进程的根本力量就如血酬定律所分析出的“利”吗?那良心呢?宗教呢?文学呢?就个人而言,在一个个念头的起灭之间,就社会来讲,在一个个转折的关头,有没有那么一瞬间,所谓的善所谓的美成为过至关重要的力量呢?吴思以绝对的理性一一驳斥,他说:P121,这就是海瑞的风格,透彻地了解症结所在,却不肯承认“势比人强”的道理,指望以个人的道德力量抵抗大势所趋。P170,现在鄞县到了“天下已定”的关头,平民胜利了,大家要过平常日子了,假如没有危险,老百姓还不妨保持对昔日英雄的尊敬。如果英雄只能给百姓招致官府的报复,或者利用这种尊敬出格越轨,他就成了多余的祸害,英雄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物,稳定的常规秩序不需要英雄,也没有英雄的位置。P269,老实巴交的人不善敲诈勒索,良心太敏感的人不忍敲诈勒索,孤陋寡闻的人缺乏争购差票的机会。P303,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面控制局面,因为加害者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P323,手握权力的英雄算得是政治账,道德账甚至人生意义账,但我们不能把解决常规问题的希望寄托在不世出的英雄身上。…在利益在生存权发展权的面前,所谓的道德所谓的良心,是多么地不堪一击啊!那么宗教呢?就人类社会全部进程而言,似乎也是无力的,谁又能保证教义在传乘的过程中,不被世俗社会所曲解所利用呢?我们看到的世俗化的教义、披着宗教外衣的迫害还少吗?那么文学呢?吴思P383,深情地写到:《唐诗三百首》,我已经翻烂了一本,以后还会一读在读。古诗词可以迅速调动起我的人世沧桑感,呼唤出我的“根本性焦虑”。人生短暂,年华易逝,这种感觉让人的心境深远厚重,超越蝇营狗苟,进入造化的幽深,以至于言语寂落,欲说还休。欲说还休,文学和宗教一样,最终成为清醒人或糊涂人遁世的心灵依所。是幸还是不幸,一时半会儿的好难说得清楚呢。最后,以王小波那句广为传颂的话作为本篇结尾吧: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拥有诗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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