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书评

出版社:学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9-1
ISBN:9787806166000
作者:(德)哈贝马斯
页数:354页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笔记 (http://qiujiang5.blog.sohu.com/64282168.html)

这本书有个严重问题是把卢梭这样的人混同于公众,把哲学混同于公众舆论。——哈贝马斯把他的哲学混同于公众舆论了?  很有趣,在这本书里碰到了许多《危险的心灵》中的人物。另外,麦考米克的“转型思想”必定是来自于哈贝马斯!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1999.  1990年第二版序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初步确定,1哈贝马斯自己对七个章节的分类,3施米特学派认为,面对社会福利国家的保障要求,民主法治国家只有坚持赋予古典自由权利保障的绝对优势,才能维护其结构,14曼宁:合法性原则是普遍讨论的结果,而不是普遍意愿的表达。23“政治公共领域”作为交往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公民大众能够以话语方式形成意见和意愿)的总体性,成为规范民主理论的基本概念,23普遍的特殊主义,27传媒,电子传媒,哈贝马斯想到的是电视等等,31  正文难以区分的公共领域和公众舆论,1古希腊的公共领域koine和私人领域idia,公共领域建立在对谈和实践上,3混乱的翻译,公共领域polis,私人领域oikos,3现代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出现的时刻,10“私”意味着处于国家机器之外,10和国家相对立的“市民社会”的产生,11早期资本主义的保守,14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发生,特别重要的一节,14远程贸易的关键作用,14“施米特指出,修辞之于代表型公共领域犹如讨论之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26封建制的凸显,15邮政,新闻,16资本主义的重商主义阶段,16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17经济概念的古今之别,19政府利用新闻媒体维护统治,20新闻/报纸产生公众,公众即“有教养的阶层”,公众的核心市民阶级(官员、医生、牧师、军官、教授、“学者”等),21关于法官的地位:从罗马法那里接受过来的技能被当成社会交往合理化的工具,21不同于传统的新兴“市民”,一开始就是一个阅读群体社会作为国家的对立面:一方面不受公共权力管辖,另一方面又跨越个人家庭的局限,关注公共事务。因此,那个永远受契约支配的领域将成为一个“批判”领域,要求关注对它进行合理批判。借助新闻媒体,政府当局已经把社会变成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公共事务。23批判本身表现为公众舆论,24公众想让统治遵从“理性”标准和“法律”形式,33私人领域中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前者包括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家庭及其中的私生活,即市民社会。后者中,政治公共领域产生自文学公共领域,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35公众,35没有“城市”的德国,39直到18世纪末,音乐还是实用音乐,44哲学越来越变成一种批判哲学,通过对哲学批评的领悟,公众也达到了自我启蒙的目的。46 其实还是应该回头看看《启蒙运动的生意》18世纪典型的文学类型,主体性,53 哈贝马斯的目光集中在法英德三个地区第一座公共图书馆,55公众组成了以文学讨论为主的公共领域,通过文学讨论,源自私人领域的主体性对自身有了清楚的认识,55文学公共领域和政治公共领域的关系,55真正属于人性的活动场所的正是家庭私有天地,而非像希腊蓝本所说的那样是公共领域本身,55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一开始就既有私人特征,又有挑衅色彩,55法律,56市民阶级的人性,59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永远都是建立在组成公众的私人所具有的双重角色,即作为物主和人的虚构统一性基础上。59资产阶级财产和教育的双重特征,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马克思),591792年,严格意义上的公众舆论第一次进入议会。与扩大选举权的关系,76法国:除了国王外,所有的臣民都是平等的,都平等的受制于上层统治——他们都是私人,78诸“领域”,79内克尔公开国家财政预算的收支状况,79市民属于受过教育的阶级,80 施米特对此有一些讽刺性的评论自由贸易和自由主义,88老生常谈:自由竞争/自由贸易阶段不过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的一个瞬间,89资产阶级法治国家的范畴是能力和法律,“合理的”行政管理体系和“独立的”司法体系是资产阶级法治国的组织条件,90关于施米特的法治国。法治:废除作为统治工具的国家,91古典经济学的前提,95意识形态,97哈贝马斯的批判:公共领域本身在原则上是反对一切统治的,但是,在公共性原则的帮助下,却建立起了一种政治制度,其社会基础并没有消灭统治。97 本书第一部分完结。“舆论”词义辨析,107康德,121黑格尔,科学在公众舆论领域之外,135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矛盾,公众讨论沦为众人的主观意见,136市民社会的瓦解,有机国家,136马克思:共和国,140新的权力关系,“马克思的批判摧毁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所依靠的一切虚构”,142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功能转变,143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连同与国家相分离的社会都是历史的产物,144公与私的颠倒,146自由主义变的“现实”了,148排除敌友之分,148公众队伍的扩大,150穆勒控诉“公共领域的束缚”,150托克维尔,“统治世界越来越多的是公众舆论……”,151这里是在说从寡头制向民主制的转变,152在这里可以回头去理解施米特啊!153穆勒要求建立一种没有成文等级划分而只有代表阶层的公共领域,155托克维尔要求建立新的中介力量,155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156批判的公共性失去了其原则力量,156“在政治上寻求补偿在经济领域中受损害的机会均等”,174所谓再分配,174福利国家不只是个经济问题,176司法的公共化和公法的私人化,177,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179“与私法的中心机制即财产一样,财产关系保障,其中首先是契约自由,也同时受到了冲击”,177社会劳动领域中私人领域的消失,180工业封建主义,组织,google,181家庭这一残存的私人领域也失去了私人特征,以及相反的过程,183公众的批判意识成为封建化过程的牺牲品,185城市公共领域的消失,186.巴德(H.P. Bahrdt),《从浪漫的大城市批判到大城市建设》。大众文化,191事实与虚构,小说与报道的混同,196整个公众都读过《帕米拉》。诗人与公众之后的疏远。199.布鲁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瓦解的线索,200公众远离了权力实施和权力均衡过程,公共性再也不能证明统治的合法性,更谈不上保障合法性了,205报刊从公共领域向广告媒体的转变,225公告在19世纪后半叶的兴起,226公共领域的重新封建化,230、235、263通过精心策划/人为制造的公共性,236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237现代宣传:启蒙和控制,信息和广告,教育和操纵的双重面孔,237直接授权是各种等级代表制的共同特征。议会制观念从一开始就拒绝直接授权。238现代政党,议会沦落为党团委员会,律师类型让位给干部类型,239议员从政党那里获得直接授权,施米特,239审议的公共性曾保障了议会既是公众的一部分,又是公众的中心,240审议从全体会议转到委员会和党团,240公共性的功能以批判原则转变成被操纵的整合原则,241今天,社会福利国家大众民主的宪法也要求国家机构的活动公开化,从而使舆论和意志的持续形成过程至少能够在保障自由,矫正权力和统治方面起到积极作用。242从自由主义法治国到社会福利法治国的转变,二者的区别。243

公共领域在哪里?——读《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德国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的这本《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一直在谈论一个离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遥远的一个话题。当然他首先就申明了他谈论是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那么,中国如今有没有公共领域?如果有的话,究竟在哪里?公共领域存在的前提是公私分明,“公”指的是公众开放场合,国家机构办公场所,公共权力机关;而“私”指的是家庭和私人,包括私有住宅,私人财产等。而就在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力机关之间存在一个领域,这个领域就是公共领域,这个领域更接近私人的公众,而非国家机关。这个公共领域的前身是代表型的公共领域,包括宫廷-骑士、受过人文教育的宫廷侍臣、英国早期的绅士和法国的贵族等作为代表而形成的公共领域。而这只是属于上层社会和贵族社会的公共领域,并非哈贝马斯所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随着资本主义的到来,随着市场的自由贸易的兴起,随着自由的信息交换出现,开始出现市民阶级——由资本家、商人、银行家等组成,这批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阅读群体,逐渐成为公众的中间力量。18世纪,当人们开始在咖啡馆、沙龙和宴会上高谈阔论的时候,一个文学公共领域就出现了。此时国家和社会有着清晰的分界——不过这种情况只是昙花一现,很快自由竞争的时代(甚至这个自由竞争也未必就是完全意义上的自由竞争)就过去了。围绕文学和艺术作品展开的批判很快就扩大为关于政治和经济的争论。——这便形成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这是一群具有批判精神的公众,他们通过公众讨论,形成公众舆论,从而影响国家决策。不过这批公众形成的前提有两个,一是具有私有财产,二是受过高等教育。而且正伴随着资产阶级的崛起,这些人无疑代表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利益和主流观点,或许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共识(普遍意志)。资产阶级法治国家的基础就是建立在公众的授权之上,建立在公众舆论的根基之上。资产阶级的法典体系正是交由公众舆论反复公开批判之后确立的。“资产阶级关于以法为本的国家理想是要求一切国务活动都必须遵守公共舆论认可的规范体系。目的是彻底废除作为统治工具的国家。”然而实际上,法律概念包含一个矛盾问题,法律难免带有“强权”意味,同时必须符合“理性表达”,这根本无法解决。事实上,有产者并非一般人,资产阶级的利益并非普遍利益,而且资产阶级的统治未必就是纯粹理性。“公共领域本身在原则上是反对一切统治的,但是,在公共性原则的帮助下,却建立了一种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其社会基础终究没有消灭统治。”而无产者被完全排除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之外,无权参与立法,显然依旧是统治的对象。按照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批判,他认为,资产阶级的公众舆论是错误意识,因为1.机会均等并没有实现;2.有产者不等同一般人;3.公众舆论不等同于理性;4.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只是对封建社会的统治关系的消解,却是对政治统治的变相继承,公共性只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不过,哈贝马斯却一直比较怀念这段自由主义时期的公共领域。因为当资本开始出现垄断,当国家开始干预社会,公私之间的界限开始打破,国家开始社会化,社会开始国家化的的两个趋势相互融合,哈贝马斯指出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不得不出现转型。此时大众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由此代替原有的公众交往,开始了展示和操纵公众舆论的阶段,这就形成非公众舆论,或者称为人为公众舆论。通过广告和公共关系的配合,国家甚至也加入进了推销业——竞选推销为操纵选举创造了最佳途径,制造认同便成为选举的取胜关键。以往批判的公众早已变成了消费的大众。因为讨论和批判都已经变成了商品,变成了电台、电视和协会等专门请人举行的会议,而“参与”的门票便是一种变相的文化消费。在哈贝马斯看来,“大众传媒塑造出来的世界所具有的仅仅是公共领域的假象。”此时,法律不再是公众舆论的批判达成,而是各个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相互斗争和妥协的结果。此时,议会不再是公众舆论的传达者,而是沦为了政党的代言人。公共领域成为了平衡各方利益的市场,在这里各个组织之间讨价还价。而公众或者说大众则早已远离了这个伪“公共领域”。公共性失掉了其批判功能,公共性的功能从(源自公众的)批判功能变为了被(权力机关、组织、特别是政党)操纵的整合功能。人们不再争论,只需要认同。其实对此,哈贝马斯确实很失望,认为公众不再,公共领域不再,公众舆论不再,一切都美好都已经失去。不过,我更怀疑的一个问题是,在最初阶段,在资本主义初期,那个哈贝马斯所幻想的公共领域未必美好,因为那个公共领域依旧只是一部分有产者的公共领域,凭什么认为那些人就一定是贤明人士,仅仅是因为他们受过教育,并且拥有财产吗?凭什么认为他们就一定关心国计民生呢?而不是关心他们的阶级利益呢?本书在最后一章还引用米尔斯关于“公众”与“大众”的比较,其中分别谈了四点不同,1.公众中大多数人都在表达意见;而大众中,只有少数人表达意见,大多数人接受意见。2.在公众中公众意见能得到个人的有效回应;而在大众中个人不能马上回应。3.在公众中,讨论的意见有发泄的途径;但是在大众中,意见能否实现掌握在权威人士手中。;4.在公众中,权威机构不对公众进行渗透,公众或多或少具有自主性;但在大众中,权威机构的代理人渗透在大众中,削减了大众的自主性。套用这四点标准,我想在当今中国,“大众”可能比“公众”多吧。其实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国家和社会不分的,公私的界限从来就不是很明确。甚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老百姓又何来私有财产呢?任何时候他们的财产和房子都可能被充公或者没收。因此封建社会里从来没有公共领域。——这点哈贝马斯也提到了。至于结束了封建社会的中国,在革命时代或许存在这么一个公共领域,各个有志之士在茶馆、沙龙、书店、报刊、大学和广场等,积极进行讨论和批判,形成一定的共识,并引导着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和革命进程。《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公共交往》一书中刻画了一个特殊的中国式“公共领域”。但是我想这个领域早已经消失殆尽了吧。现今的中国人民在某种意义上与哈贝马斯笔下的“消费的大众”的概念比较接近。除了没有竞选推销之外,其他的大致符合。当然,或许在某种意义上,又有点接近于他在书中所说的一种“开明专制体制下的极权主义社会福利国家”,这种国家的公众舆论的特点是“一切为了人民,但一切都没有经过人民”。在中国,公众舆论基本上掌握在执政党手中,人民代表大会则是执行的是党的决议,只需要认同,不需要争论。大众媒体则是党的耳目喉舌,党的宣传机器,将权威意见渗透到大众之中,为他们制造“公众舆论”,然后根据这一“公众舆论”来进行政治决策。所以,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并不适合中国国情。2009.1. 9

读《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以资本主义由自由主义阶段向国家干预阶段发展为背景,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重点探讨了资本主义公共领域的产生、发展到、变化的动态过程。它是一本半理论,半实证的著作。不幸的是,其晦涩难度并不亚于其纯理论的著作。但读完这本书后,当我们在回到理论上,会惊奇的发现其原来是哈贝马斯在“系统——生活世界理论”中对“生活理性化是否导致生活殖民化”的一个理论命题的经验回应。那我们首先来对其理论做一个简要的回顾。在哈贝马斯看来,人们日常交往模式主要借助三种媒介:语言、金钱、权力、在生活世界包容经济系统,行政系统时,或者说经济系统,行政系统未从生活世界中分化中出来时,语言在交流媒介中占主导地位,语言中寄予着源自于生活世界的价值、传统、文化、规范、人们在利用语言,通过解释、辩论、讨论等交流形式,使生活世界得以不断延续,并限制金钱和权力在生活世界中的作用程度和范围。伴随着生活世界的理性化,语言迫于来自于逐渐日益普遍化的价值规范的压力而变得形式化,抽象化,已日益不满足与更加多元的,更大范围的交流。不过,货币,权力由于其抽象性,形式化的特征恰好满足生活理性化的需要,由此,以货币和权力扩张导致的经济系统,政治系统逐渐从生活世界中分化独立出来。生活世界其本身也在发展中成为了一个子系统。但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不在于生活的理性化所导致的生活世界内部发生系统分化,而在于这种分化的系统与生活世界所形成的关系。如果分化出的经济,行政系统仍受到生活世界价值、文化规范的制约,经济、政治系统运行的起始和归宿仍来自于生活世界中通过语言对文化、规范的认识、解释、赋予。那么系统分化所导致的结果仍是以生活世界为纽带而建立的社会整合机制。但是,如果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独立生活世界,并利用货币、权力取代语言,充当人们日常交往的媒介,索取生活世界意义的符号,那么经济系统,政治系统活独立并控制了生活世界的再生产,这就意味着生活世界被系统的殖民化。让我们回到《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来,在自由资本主义在发展初期,是经济系统日益从生活世界中分化的过程,这个时期在哈贝马斯看来也是公共领域的形成时期。一群超脱于个人或集团(利益集团)私利之上、亦不受国家或其他政治权力(公共权力)约束的人,带着私人生活世界中出现的问题,带着一种基于日常生活实践出来的利益诉求,聚在沙龙,咖啡馆里,无欲于追求权力的依附,金银的交换,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围绕着诸如艺术、经济发展、国家权力等自身深切关心的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争辩。希望达成和解和共识,不分等级,不分出身,只期待有对艺术最精彩的言论,对经济、政治最针砭时弊的批判思考。随着越来越多志同道合的人加入到沙龙,酒馆的讨论中,随着报纸,电报等全新的形式被用于公众的交流中,这种公众舆论的影响范围逐渐加大,遂走进了政府的视野,在日后的数年中,公众领域日益发挥其重要的政治功能,其基于共同个人利益的诉求所形成强大的公众舆论力量对政府对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的决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于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起到了有效的补充。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公众领域作为私人生活世界的延续,约束经济,政治系统的发展,使之一直保持在生活世界的控制之下。但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公众领域所衔接的系统世界经历了一个极具的转型。经济危机的出现使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理念受到前所未有的重创。国家干预,以及由此大量的社会大规模组织化过程参与到了“系统——生活世界“的结构重构之中。首先,国家干预,意即政府直接参与经济中的生产——消费过程,控制剩余价值分配,继而控制经济系统运行,这就意味着国家的权力一方面绕过公众领域,直接渗入以家庭为单位的私人领域的生产,消费过程中,以货币为媒介建立针对公众的广泛的公共财政税收计划,商品,服务的供给需求方案。并借助于以行政权力系统为核心的形式民主过程,让投票替代了讨论成为了公民影响政府的唯一方式,公民成为了消极的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只是喝彩的权利。二是国家权力渗入公共领域,影响其加速组织化和和再生产的过程,公众领域原本是一群带着共同问题的公众的松散的连接,但在由国家力量在积极干预的过程中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增强的前提下,只有那些在国家法律,制度下形成的正式组织才能获得国家权力的认同,才能有更大的实力来影响国家的政策决策和资源分配方案。那么,在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下,有一种东西在日益萎缩,哈贝马斯敏锐的觉察到,个体赖以生存的生活世界到哪里去了呢?——在私人领域,个体直面国家国家干预,个体的需要只有能按照一定的货币衡量才能成为有效需求,个体的政治意愿只有参照政府的投票过程才能有效实现。个体的生活世界只有借助于货币、行政的干预才能有效的再生产。另一方面,在公众领域,组织所呈现的官僚化生活模式使个体日益纳入到达到组织的审核标准进入组织,执行组织所指派的任务,发挥组织应承担角色,服务组织整体的目标之一行为轨道上来。原来边际模糊,赋予活力的公众领域逐渐收缩成为一个具有明确目标,名曲界限的组织,原先那种活跃于公众领域中的侃侃而谈、针砭时弊的批判思考已经让位于组织内部的文件批示、总结报告的服从准则。对生活意义的建构,已经从由语言传播的文化、传统、规范,转向了以货币为单位的财政、税收计划和以权力为支撑的投票民主制和组织生活。在这样一种趋势下,原本代表公众领域的公众舆论已经名存实亡,其内核已经被与政府有密切联系的大财团掌握,成为了展示政府精神的显示器。那么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的独立是否在对生活世界进行殖民呢?哈巴马斯在该书中未明确提出答案,但他已经预感到以公众动机危机和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危机为主的征兆已经出现。首先,从个体的层面来讲,国家自上而下的直接干预下的货币,行政,组织系统对于个体生活世界意义、规范的肢解,重构,使个体在政治生活中越发的感到被动,从而缺乏主动参与政治的动机。另一方面,从国家的层面来讲,行政机关借助于听证会,广告宣传,专家裁决等看似民主的策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性外衣,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形式民主,存在着隐患,如果合法性不是保证人民在文化上,心理上的认同,那么这种合法化永远是表面的,一旦被看穿,政府的合法性将会受到挑战。从晦涩难懂的文字中,我们不禁看到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对资本主义发展走向的点点忧虑,在资本主义发展到福利主义国家的今天,我们的确看到了国家过度干预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的后果,经济发展日益缺乏活力、民主政体发展成为了政党、利益集团口水战的战场,公众对政治参与意愿的降低,对福利制度的过度依赖也由此导致国家财政赤字严重,入不敷出的情况。西方学者也在此基础上重新思考资本主义发展的未来。在此后的数年中,不断有学者意识到活跃的,带有批判意味的公共领域对于带动经济新一轮增长,民主政治的升华,公民权的建构和已家庭、社区为主的公民社会的健康发育无疑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继而提出了一系列有创建的理论,诸如吉登斯以的第三条道路,这是对哈贝马斯的回应,也是对资本主义整体发展的回应。

人性的发展和制度建设无关

关于老哈同志文章的系统阐述维基上已经有了,我们的读者朋友们也有做的了,我就点一些本书中大家不太容易提到的但给了我很多反思的点出来吧。关于资产阶级家庭的部分是一般研究该著作的人不多涉及的部分,一般大刀一砍,家庭和市场去掉,就去看政治了。然而事实上家庭才是价值的原点。正是资产阶级家庭在市场经济下关于经济自立的错觉(实际上仍是公共社会的组成部分),使他们在处理家庭内部密切关系时无视社会的限制,不受强制的影响,产生了真实的自我意识。资产阶级家庭,作为爱、自愿和养育的发生的社会单元,代表了真实的人性,是不需要任何外在佐证的内在价值。只有这人性价值的存在,后来被披上道德外衣的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才有了其价值意义,不然的话,不过是单纯的一种历史事实罢了。(参看英文版47页)第二个关键点,涉及到关于老马同志对于特定历史时期的资本主义之批判。老马批判的一个针对点是资本主义公共领域的关于“普遍性”的虚伪,因为只有特定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的人才可能进入公共领域施加社会影响,而此前被认定为所有人可以公平的达到这一经济水平的期待,却因为寡头垄断等势力为了从公共领域中得利所阻碍,导致这种“普遍可参与”的承诺成为空中楼阁。于是老马的解决就是既然商品再生产的过程已经被公共政治左右,而且决定政治的公共领域已经失去了普遍参与的可能性,因此与真实社会意志分裂,成为了人性自由的阻碍因素。换言之,之前“公共空间”之所以有着积极意义,是因为反抗了政治的强制权力干涉市民社会;而如今,存在于市民社会的“公共空间”不但没有阻止强权对于社会真实意志的干涉,反而成为了强权的一部分。于是乎为了把所有强权因素打出市民社会,恢复私人空间的真实和人性,老马便把所有原先带有压迫性的经济活动都打进公共政治的领域里,这样剩下的私人世界里就没有了权力干涉,而经济活动遵循完全中立的科学规范来进行管理,通过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管理关系来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关系。所以马克思老先生所倡导的不是国家消灭社会,而恰恰是为了社会生活实现真实的私人性不受强制因素干涉而改造公共政治空间。换句话说,国家接手经济生活其实是为了让人们从暗含着政治压迫性的经济活动中解放出来,实现一个更真实的私人社会;同时以全体人的“公民”自律作为公共政治的基石,代替有产者为了经济利益的自律。至此我愈发无法想象社会主义是怎么和言论控制联系起来的,让人觉得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真的可以很大……第三点是关于中国的一点想法。中国很明显还没有发育成熟的市民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公共权力不具有普遍参与性的国家。回想第一点和第二点的话,不得不想问一个没有形成的市民社会如何去反对一个虚假的公共权力进犯呢?如果我们不去找西方模型来硬套的话,其实中国现在的私人对抗政府很多情况下不过是小流氓对抗大流氓,但其实都是个体流氓——私人不具有社会关怀和自律感——能通过贿赂走后门作弊从不犹豫;政府不具有公共性是特殊利益集团的工具——贱卖国家的,富了小家的。在这个社会里,真是既没有社会性,也没有公共性。家庭在中国现在虽然有时也孕育爱、自愿和培育,却也同时还加倍孕育了财富和权力,从而根本上缺乏了人性的真实性,因为那些本应该纯粹与外部因素无关的关怀全都和利益联系起来——富二代,太子党,政治联姻。于是从一开始这个模型的价值基点——真实的人性追求就没能保证。公共生活的塑造,从来就不是政府单方面的变化可以实现的。从国家的角度讲,就像是一个被操控的木偶,即便割断了绳索,但却还没长出脑子,一样不是自由的。当没有了对人性的普遍关怀,那些世俗自私还精明的人们,根本就不会执行任何社会约定所达成的公共秩序和规范。站在无论红绿灯都人潮汹涌的十字路口旁时,真的有人会相信这些人一夜民主之后明天就会变得按照规则办事么?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对公共生活予以排斥——对公共参与冷漠,对公共人员抱怨,对公共管理钻空子呢?在这个国家的控制下,社会意志的难以生成,而不过是相互冲突的个人意志;在这个过程中人性的再生产也被耽搁了,因为所有私人空间对人性“真实”的追求似乎都被以利益为主的私人追求所笼罩了,甚至应当具有开拓精神的当代艺术都成为了迎合国际拍卖行的热门投资品。公共领域理论正如哈贝马斯当年著作的写作风格一样,是一个融在特定语境里的理论,缺乏了语境来给出判断,就是一种误解。因此公共领域,市民社会都不必然是中国的解药。对于某些制度,某些程序,某些模式的迷恋,都胜不过面对欲望和公共秩序的冲突时实现一次成功的自律,更胜不过在现行体制下走完那冗长繁琐的程序,受了那无数的白眼后,进行公共生活的一次积极参与和挑战。政治文明首先是人类的文明,不是虚拟权力和体制的文明,因此它需要的首先是文明的人。

此书的现实意义

我认为哈贝马斯对于公共领域理论的探讨对研究舆论问题、民主等问题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是不得不承认从这本书中我仍然能感受到一些局限性。哈贝马斯将公共领域化为四个发展阶段其中不乏理想主义的色彩,将公共权力的合法性仅限于由公共领域发展起来的市民社会的意见,同时哈贝马斯的市民还主要是指受过良好教育以及拥有财富的社会上层人士而将普通大众排除在外,显然充满了法兰克福学派典型的精英主义论,虽然他认为在后期随着大众传媒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也逐渐被吸引进入公共领域并形成自己的见解,可是此时的大众已经基本丧失了公共领域里面最重要的灵魂,这就是独立的批判能力,此时形成的意见只能是政治权力机关入侵私人领域的结果,只能是更加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因此在最后哈贝马斯走向了悲观主义的路子。纵观中国社会的发展,我可以看到哈贝马斯所谓的理想的公共领域几乎没有在中国社会出现过。因为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包括前封建社会一直是君主集权制,君主掌握了一切大权,甚至包括法律的制定权和经典著作的解释权。在日常生活中尽管精英分子的公民们有权向君主觐见自己具有公共性、独立性意见的权利,但是他们被采纳的机会还取决于君主本身的素质,而贤明、容忍并采纳异己意见君主的出现毕竟还是千年难得一见,而精英们本身还要冒着自己的身家性命,总的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常态的事情。况且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公开谈论政治是为法律所不许的,更别说那些对政权带有批判性的意见了,就连形成这些意见必要的书籍也会被列为禁书成沉于箱底。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中国社会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封建王权的没落以及新的传媒形式报刊的发展,我认为中国社会出现了公共领域的萌芽,各种代表不同政治派别和独立意见的报刊开始以雨后春笋速度出现在大众面前,有许多还是哈贝马斯所述的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而纯粹以发表政治意见为目的的报刊,他们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完全多元的意见库。办报人员基本上都是哈贝马斯口中所述的精英阶层。其中,维新派和洋务派、革命派和维新派在报刊上的论战所形成的公共领域舆论分别促进了资产阶级维新思想和革命思想的传播,从而推动了中国的历史进程。尽管政府权力机关还是借由巩固统治而对私人领域多加干涉和制止,但是由于中国处在民族整体危机的年代,政府统治本身已经目不暇接而社会也不无理想主义战士,因此对私人领域的干涉范围和程度从纵向上来说并不能算很严重,公共领域还是保持着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性。我认为这不得不说这是中国公共领域的乐观时期。其后的中华民国奉行一党专政对异己意见采取高压政策,虽说不无民主人士积极抗争但是不管怎样公共领域已经在未发育完整时就已经走向没落了。至1949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后,作为公共领域重要载体的大众媒体已经被新政权定义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至此哈贝马斯所说的国家领域和私人领域逐步趋向融合,公共领域暂时性失语。中国公共领域新的转型出现在90年代末20世纪初,电视和网络在家庭中的广泛应用,为公共舆论的形成提供了新的媒介。一方面公共领域越发承担起哈贝马斯所担忧的广告的功能,另一方面却和哈贝马斯所分析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传媒的民主功能下降不同,中国传媒民主功能才刚刚开始浮现。从传统媒体的负面新闻报道到彭水诗案等,尽管仍有很多的不足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更好的时代,至少我们可以亲历自己国家的进步,并且可以积极投身这一领域,虽然时间尚早,力量尚小,但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正如哈贝马斯所讲:今天,社会福利国家大众民主的宪法也要求国家机构的活动公开化,从而使舆论和意志的持续形成过程至少能够在保障自由、矫正权力和统治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当然以上全部都是我读完《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的所思所想,纯属个人意见,必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但仍然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分享,共同提高。

研究过于理想化的理论有什么用?

所谓“有什么用”,就是“有什么实用性”。最近在搜集资料写关于博客公共领域的文献综述,碰到公共领域这样的理论,总觉得它过于理想化。人不是纯粹理性的,也有感情冲动。公共空间不是真空的,存在着动态的争夺,控制公共领域争夺话语权是人的本性,怎么可能来个平等讨论。都是要用实力说话的,要求话语空间的都是弱者。中国这种党统治社会各部分建构的语境中,用西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理论说中国怎样怎样,有适用性吗?在经济学上,一个基本假设是人都是理性人。但现实中总有冲动消费的时候,你算计价格时用理性假设上的经济学理论,但你意气用事时还顾得上曾经在MBA课堂上学过的理论吗?理论抽象化出个理想化的乌托邦,那个可以作为信仰,在现阶段除了作为学者的理论游戏还有什么实用性呢?它能改变大众的观念,能改变执政核心的观念吗?能成为普世价值吗?又钻牛角尖了,或许是还没深入研究那个理论。回归经典,要回归经典。 原址:http://smallsmile1984.blogbus.com/logs/32477908.html

一篇并不十分完整的思路梳理及大意概括

在论述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之前,哈贝马斯首先详述了“公共领域”概念的历史起源及演变。“公共领域”的概念所指与其功能,与当时历史时期对于“公”与“私”的存在形态有着很大的关联。“公共”的范畴起源于古希腊时期,当时的“公”与“私”的概念泾渭分明,公民在广场上进行他们的公共生活,他们表达意见,平等交往,努力突出自己并引以为荣。这个时期的公共领域由自由民所共有,建立在对谈的基础上。到了中世纪,封建社会经济组织使得家庭成为一切所有制的核心,不存在“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对立,“公共”意味着领主占有,“私有权”意味着次一级的公共权力,此时的公共领域是一种“代表型公共领域”,代表的是特权阶层,而非民众。为了表现其领主权力,处在代表型公共领域中的特权阶层就必须遵守“高贵的繁文缛节”,封建君主的宫廷成了代表型公共领域的核心,宫廷中的一切都有公开展示的价值。随着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新的交换关系不再归入封闭家庭经济形式,国家与社会逐渐分离。封建王权也发生了变化,贵族私有财富与国家财富分离,宫廷世界纳入私有不再公开展示。统治阶层发展成为公共权力,劳动阶层发展成与国家对立的“市民社会”即私人自律领域。从这时开始,才有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分,形成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条件已经成熟。资产阶级政治公共领域最早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发展出来的,咖啡馆、沙龙首先成为了文学批评的中心,通过批判文学作品,形成了一批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与此同时,小家庭中“人性(自由、爱、教育)”概念成为了主流,这种意识的发展,为一个自由交往,不受他人统治的政治公共领域的形成发挥了中介作用。具体来说,以英国为例,整个18世纪公共领域的发展水平,可以用政府和出版界之间的对抗程度来加以衡量,报刊检查制度的废除,使得理性批判可能进入到报刊,内阁政府的成立标志着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成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议会被允许记者旁听、发表报道——在这个过程中,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逐渐具有了政治控制的能力。在这种背景下,议会中的少数派会到公共领域寻求支持,反对派制造大众舆论,新闻业懂得如何确立自己与政府相对的立场——在此之前,国家层面上的政治反对只能通过暴力方式实现自己的目的,现在则可以诉诸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但是公共领域不可能永远以这种形式存在下去,正是因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建立在与国家相分离的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的之上,也就注定了它会遭遇转型。哈贝马斯提出了公共领域社会的三种转型:1、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融合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属于私人领域的一部分,其存在基础在于国家和社会彻底分离,即社会再生产和政治权利分离。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产生的寡头和垄断导致了不可能存在平等、自由的交换,社会要求国家保护、补偿和平衡经济上属于弱势的人群。利益冲突不再在私人领域内部得到解决,而转向政治层面,公共权力的职责转移到企业、机构、团体中——国家和社会的分离被破坏,公共领域就在其政治功能的转型中消亡了。2、社会领域和内心领域的分化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职业领域从家庭中分离出来获得了独立,家庭不再作为生产的共同体,越来越私人化,家庭财产变成了个人的薪水收入,就使家庭失去了应急和养老的可能性,健康和教育,现在被认为需要得到公共福利的保障。家庭既受到了公共保障,便失去了部分私人特征,尤其是家庭的教育功能,失去了塑造行为举止(个人内心)的力量,家庭成员越来越受到家庭以外力量的直接作用。3、从文化批判的公众到文化消费的公众家庭领域失去了教育功能的同时,文化活动从家庭分离出转而由市场控制,文学批判让位于无须承担责任的消费活动。另一方面,公共批判也成了消费品本身,通过电台、出版业、政治论坛,对话以正式的组织形式进入市场贩卖,批判不再以达成“共识”为目的,人们必须提问、必须反驳他人观点以博取眼球。公众分成了公共接受的消费大众和没有公开批判意识的少数专家。公众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缺少公开交流讨论的场合。同时,大众文化试图迎合教育水平较低的消费者的需求以增加销售,时事评论和文学糅合在一起,报道失去了其现实可信度的初衷,而以是否能促进消费代替。公众的反应也被限制了,阅读公众的批判让位于消费者交换彼此的品味。总而言之,哈贝马斯从“公”与“私”的界限出发阐明了其对于公共领域的影响,他认为具有政治批判功能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前提是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严格分离。公共领域本身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在这里社会需求被传达给国家,但是,当这两个领域交叉时,便不再需要具有政治批判意识的个人作为中介,公众的这一使命被政党和组织取代。“只要公众是薪水受领者,并且享有社会福利,那么公众的公共要求就必须以集体要求的形式表现出来。”公共性的原则因为公私领域的交叉而变化了,批判的公共性变为操纵的公共性,公众从批判者,变为了被操纵者。正因如此,公共政治领域的功能也发生了转型。公共领域经历了重新封建化的过程,以报刊为例,报刊从创办初期的纯粹新闻目的,经历了思想传播、抢夺政治批判公共领域的阶段后,报纸得以从事商业活动,由于资本的流入,报刊不可避免地受到外部利益集团操纵而丧失了政治批判能力——正是在新闻传播最发达的地方,报刊的基础被颠覆了,它们本应在私人手中,不受公共权力的干涉,但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组织一体化,它们的批判功能受到侵害。公民投票选举的形式同样扭曲了公共性,哈贝马斯特别强调了舆论管理(公关)具有的政治意义。通过“宣传工作”,“舆论”被制造出来,为了拉拢选民,宣传公关手段“展现出了启蒙和控制、信息和广告、教育和操纵的双重面孔”。对于政党来说,重要的是控制了强制手段和教育手段,它们抓住选民的拥护,而对他们政治上的不成熟却无动于衷——议会不再是贤明人士的集会,而是借以争取选民的公共讲坛。公民的投票不是在公共的交谈舆论中产生的,他们被宣传手段剥夺了权力,他们没有参与决策的途径,甚至连参与的能力也没有。但是,哈贝马斯并没有对民主舆论完全失望,他认为被组织剥夺的公众,依然可以通过这些组织推动公共交往的批判过程。只有当公众的私人非正式意见和公众权力机关的正式意见,这两个交往领域需要通过批判的公众性联系起来时,才会产生严格意义上的公众舆论。公众舆论得以产生之后,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的实现仍然需要两大前提:第一,客观上官僚决策的最小化。第二,扬弃不同利益的多元主义,找到“普遍利益”。哈贝马斯认为的普遍利益在于加快实现“富足社会”的条件。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61)》摘要

【按语:《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61)》是哈贝马斯思想的雏形和灵感发源地,也应该是哈贝马斯最锐利、最左翼、最批判的时期,将社会学和历史学洞察精彩的糅合在一起。虽然哈贝马斯后来另觅资源来挽回此书中的悲观阴郁,但öffenlichkeit/公共性这个概念自始至终都是哈贝马斯的灵魂——甚至也决定了哈氏思想的边界。个人觉得,此书完全可以媲美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比阿伦特几乎同期的《人的境况(1958)》则更胜一筹:两书都辩护一种类似的平等对话和商议的政治性,但阿伦特纯恃个人才华,而哈贝马斯此书则具有一种社会学和历史学意义的可靠性。个人印象最深的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为从古典自由主义国家到当代福利国家的历史-思想变迁提供了最出色的框架描述。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历史-社会学地界定出一个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存在:这一领域即由自律的私人(作为物主和家主)组成的公众或市民社会,分别于并对立于国家权力;公众藉着沙龙、咖啡馆、报刊等形成公共舆论,对政治和国家权力具有批判功能。相应地在思想史上,洛克-康德则将公共舆论明确为道德与政治的桥梁;黑格尔-马克思则批判了公共舆论的虚伪性;托克维尔和密尔则辩护和修正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但哈贝马斯说,批判和修正都不行,因为公共领域转型了:随着自由主义法治国家变成了社会福利国家,国家与社会再度融合了,公共领域的赖以存在的社会与国家的分立消失了;于是公众舆论变成了宣传和广告、批判变成了操纵、个人领域也公共化了。不过章6中哈贝马斯也说在律令性的自由主义权利与强调参与的社会主义权利之间存在一种连续性。】“初版序”社会学和历史学的方法;只限于Bourgeois public sphere;“阐述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中的自由主义因素及其在社会福利国家层面上的转型。”【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页003】“1990年版序言”简述了《转型》的一些后续研究和批评;指出三个可能的修正:1放弃整体论的社会观念,“市场调控的现代经济制度不能任意从金钱转向管理权和民主意愿形成,这样做势必会威胁到经济制度功效的发挥。”【014-5】;2操控性的大众传媒替代批判性的公共领域这一判断过于消极;3对公共领域的自由主义多元论过于苛刻。理论框架上也应该调整:1、从历史哲学假设转向更深的交往行为理论,“它消解了规范和事实之间抽象的对立。”【020】2、放弃社会整体论,转向生活世界-系统的双层结构,支持激进民主的方式“阻拦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式的干预。”【021】3、应用话语伦理学。(该书的中心问题被认为是“市民社会的重新发现”【029】)当代市民社会的新理解:摒弃了经济领域,建立在非政治的、非经济的自愿的协会基础上;而哈氏认为自己的具有政治面向的public sphere概念提供了良好视角。总之,哈氏不会像30年前那么悲观。“章1: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界定(demarcation)”Offentlichkeit词义很多;功能主要是批判性,处在Private和公共权力机关之间;古希腊起源:公民基于autonomy;罗马法中的公私范畴。中世纪不存在公私对立或仅仅次要地有“公地”等,有一个代表型的公共领域,“他们(领主等权威者)在民众面前所代表的是其所有权。”【7】而哈氏关注的是市民社会这一真正自律领域构成的公共领域,是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而来。新的bourgeois构成公众和市民社会,主要由政府官员、法官、医生、牧师、军官、教授和学者,还有资本家、商人、银行家、出版商和制造商;而像手工业者和小商人等真正的市民则地位较低。【21】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对立面出现,“它一方面明确划定一片私人领域不受公共权力管辖,另一方面在生活过程中又跨越个人家庭的局限,关注公共事务。”【23】杂志。“章2: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理性的公共使用(das oeffentliche raesonnement)。”【32】私人是物主和家主。公共领域处在私人领域(市民社会)和公共权力领域(国家)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是由私人组成的公共领域。”【35】从文学公共领域产生,以公众舆论为媒介。诸机制:宴会、咖啡馆、沙龙、语言协会:参与者非社会地位平等,而是“单纯作为人(parity of common humanity)”的平等;讨论一般问题;文化具有商品形式。音乐协会、画家的解放;艺术评论,道德周刊、“通过对哲学、文学和艺术的批评领悟,公众也达到了自我启蒙的目的,甚至将自身理解为充满活力的启蒙过程。”【46】私人非在社交中产生,而是从私人生活中即小家庭中走出来的。虽然依附于经济领域,但私人自律否定其经济起源,建立在个人自愿基础上,爱的共同体,受过教育,“自愿、爱的共同体以及教育这三个因素在一起就是人性概念,这种人性应当扎根在人自己身上,真正占据统治地位。”【51】这种纯粹私人尤其表现为书信。“真正属于人性活动场所的正是家庭私有天地,而非像其希腊蓝本所说的那样是公共领域本身。”【55】以文学公共领域为中介,私人性的经验也进入了政治公共领域。公共性对抗secrecy原则。洛克将法律与公共认可联系起来;孟德斯鸠将法律追溯到人的理性;“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当中形成了一种政治意识,针对专制统治,它提出了普遍而抽象的法律概念和要求。”【57】“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永远都是建立在组成公众的私人所具有的双重角色,即作为物主和人的虚构统一性基础之上。”【59】“章3: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首先是18世纪的英国,废除检查制度,内阁政府,“最终导致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本身成为了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69】反对派创造大众舆论,Bolingbroke,“报刊才真正成为具有政治批判意识的公众,即第四等级(fourth estate)的批评机构。”【71】议会特权的收缩;Fronde和内战被批判的论争取代;选举和民意的区分。 大陆:法国直到大革命前,公众缺乏机制化形式。大革命时,一夜间的俱乐部政党和派别、政治日报;德国,主要在资产阶级私人聚会中,读书会。公共领域获得了市民社会的自我调节机制的规范地位,“尽力使社会再生产领域的交换成为私人相互之间的事务,最终实现市民社会的私人化。”【84】私人意味着私人自律和所有权。“市民社会作为私人领域从公共权力机关的指令下彻底解放了出来,从而使得政治公共领域在这时能够在资产阶级法治国家里得到充分的发展。”【89】资产阶级法治国家含混的法律概念。“法治从根本上是要消除统治。…要求一切国务活动都必须遵守公众舆论认可的规范体系。”【91】理性和意志在discussion中的统一。公共性成为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私人其实只是少数人即资产阶级上层。因此仅仅是意识形态:冒充普遍真理的私人利益主张。“章4: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观念与意识形态(idea and ideology)”这一章梳理“公共领域”的观念史或思想史。Locke的舆论等于习俗和良心,间接控制社会,但并非在公共讨论中形成;Steele和Bolingbroke那儿舆论具有了启蒙特征,与公众舆论等同了,“其来源不是单纯的个人偏好,而是私人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公开讨论。”【112】Physiocrates认为公众舆论属于有教养的公众。卢梭那儿,公众舆论是未经反思的舆论,而且由于其财产公有的观念,卢梭持有的是非资产阶级的的政治社会,最终假设了操控权力的合理性。【114-6】Guizot的“公众舆论统治”:讨论、公共性和新闻自由。康德:公共性作为政治和道德的桥梁原则。“康德所说的公共性是唯一能够保障政治与道德同一性的原则。”【121】启蒙以公共性为中介;“人民主权原则,只有在公开运用理性的前提下才能付诸实现。”【125,与卢梭的区别】黑格尔和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公共性进行了批判。黑格尔:公共舆论只是表面知识,“科学处于公众舆论之外。”【135】需要体系充满了混乱和冲突,这摧毁了公众舆论的自我理解,“它沦落为众人的主观意见。”【136】不是公众舆论(公众的政治批判)而是国家才保障一致性。 马克思:“公众舆论…掩盖了作为资产阶级利益面具的真正本质。”【141】机会均等虚假、私人占有限于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法治国家一级作为其核心组织原则的公共性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143】普选权将导致激进民主,“随着政治权力转化为公共权力,自由主义观念的政治公共领域也找到了其社会主义形态。”【145】资产者与人的同一性被公民与人的同一性所取代。自由主义含混的公共性概念(密尔和托克维尔):自由主义的辩护比社会主义的批判要高出一筹,因为对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及其辩证模式所共有的社会前提都进行了追问,并坚决捍卫一种修正的、现实主义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密尔和托克维尔都支持普选权,但都赞同作为过程的公共性原则而非其结果。“涌进公共领域的各种利益相互之间变得难以调和;…使得公众舆论(作为主导舆论)成为一种强制力量,尽管公众舆论的使命在于通过洞察秋毫而消除一切强制。”【150,对Mill的分析如此深刻,我以前没有意识到】密尔和托克维尔反对多数的暴政: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保障的不再是权力机关的侵犯,而是公众自身对异己的侵犯。“密尔提出了一种和宗教争执相类似的公众舆论冲突的宽容原则(principle of tolerance)。”【152】防止公众舆论的权力吞噬其他所有权力,因此密尔赞成代议制来净化大众。托克维尔更进一步,还关切行政专制:日益官僚化的国家专制统治。【155】最后,哈氏说无论社会主义模式或自由主义模式都不适合渐渐瓦解(转型)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章5:公共领域社会结构的转型”转型的几个因素:一个是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融合趋势,“社会的国家化与国家的社会化是同步进行的。”【171】1775-1875的自由主义在历史长河中只是昙花一现。市场权力的集中和普选的出现,“促使弱者通过政治手段与占有市场的经济强者相抗衡。”【173】国家除了传统的制度功能(治安、司法、税务、军队外交等),又发展出形成性功能(formative function):保护、平衡和补偿弱势社会群体,调节社会结构的长期变化和经济均衡。管理社会行业。福利国家(state making social welfare),社会法规的出现。财产权受限、契约自由为集体契约补充。另一个是社会领域和内心领域的两极化。社会劳动的私人领域失去私人特征,不再是私人自治的领域;“内心领域便退到了私人领域的边缘地带。”【179】家庭财产变成了个人的工资和薪水收入,家庭失去传统功能。第三个是文化批判的公众变成了文化消费的大众。文学在消费领域发展起来,“文学公共领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文化消费的伪公共领域或伪私人领域。”【187】画报取代了杂志。“讨论本身具有了消费形式。”【190】知识分子从市民文化公众中鼓励出来,“自诩为漂浮的知识分子。”【199】当公私重叠时,公共领域的资产阶级模式就不再适用了,出现了一个再政治化的社会领域。“批判的公共性遭到操纵的公共性的排挤。”【202】“章6: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转型”私人写作变成了大众传媒的消费宣传。传播机构变成了社会权力的综合体【224】“广告应该绝对让人看不出是私人利益的展示。”【229】人为营造的共识。公共性原则的功能转换:公共领域丧失了许多沟通功能,成了公共关系表演。批判原则变成被操控的整合原则。选举活动为例的人为公共领域和非公众舆论。“意志的形成,与其说是适合社民主义法治国家,不若说是适合开明专制体制下的极权主义社会福利国家。”【252】这一切可以总结为自由主义法治国家像所谓社会主义福利国家的转变。如果要在两者之间维系连续性,则律令性质的自由主义基本权利必须被社会主义基本权利所补充:形式保障为实质保障补充。“那组保障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的基本权利(诸如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出版自由等)说明,他们在应用到结构已经发生转型的具体公共领域当中时不再仅仅通过律令,而是必须主动地解释为对参与的保障。”【259】保障私有财产的基本权利也具有了参与权的特征。私人自律变得具有了派生性。【261】社会福利国家的公共领域是一种中介化了的公共性,“其权利被各种组织中介了的(mediatized)公众应当通过这些组织推动公众交往的批判过程。”【264】“章7:论公众舆论的概念”这一章可以算一个附录:就公众舆论而言,在传统的公法意义的和社会心理学意义的解释之外,提供一个社会学的解释,区分非正式的和正式的意见系统。江绪林 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

失落的公共领域

尤根·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1929生于德国杜塞尔多夫。1949年起,先后在哥廷根、苏黎世、波恩上大学,学习哲学、历史、心理学、文学等,1954年博士学位。1956年,来到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任阿多诺的助手。后因和所长霍克海默不和,离开社会研究所,来到马堡。1961年,在马堡大学通过了教授资格论文的答辩,获授课资格。1961-1964年,在海德堡大学哲学系任副教授。1964年,重返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任哲学和社会学教授。1971-1980年,任马克斯·普朗克科学技术世界中的生活状况研究所所长。1982年起,又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教授,直至1994年退休。主要著作有:《绝对性与历史,谢林思想的二重性》(博士论文,1954年),《大学生与政治》(1961年),《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62年),《理论与实践》(1963年),《社会科学的逻辑》(1967年),《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认识与旨趣》(1968年),《后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问题》(1973年),《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1976年),《交往行动理论》(1981年),《道德意识和交往行动》(1983年),《现代性的哲学话语》(1985年),《后形而上学思维》(1988年),《在事实和规范之间》(1992年)。下面我简单地谈一下我的读后感:在这里,哈贝马斯区分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和工人公共领域。认为后者是依附于前者的,并在最终在形态上转化为前者所表现出来的形态。作为一个社会学家,哈贝马斯的思考和研究的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在对公共,公众,公共领域的解读上他采用了社会历史方法,从历史的演进来考察。史料顺手拈来,颇见风度。第一章探讨了其起源,资产阶级的早期机制起源于从宫廷中分离出来的贵族社会。因此首先介绍的是欧洲封建制度下产生的贵族的代表型公共领域,“贵族是权威,表现在他那特有的个性当中,他是一个公共领域中的人物。”于之相适应的是权利象征,修辞称谓等。绅士无疑是一个代表型公共领域中人。到了十九世纪中期代表型公共领域开始消亡,此时资产阶级已经产生,形成了市民社会,他们聚集在咖啡馆,剧院沙龙等公共场所,谈论时事。哈贝马斯写到:狭义的市民社会就是商品生产和交换领域。第二章探讨了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我认为哈贝马斯的全书的核心观点可以基本上用下面的关系阐述:私人领域----〉市民社会----〉公共领域(包括政治,文学两个方面)〈----国家〈-------公共权利领域接下来,哈阐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即公共领域独立的存在的重要条件是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完全的分离。“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永远都是建立在组成公众的私人所具有的双层角色,即作为物主和人的虚构统一性基础之上。”第三章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为什么英国可以通过光荣革命,法国却只能走流血的大革命的道路?对此,哈的答案是“法国资产阶级没有像英国那样与贵族上层官僚,穿袍贵族联合成一个同质的社会上层,也就不能借助贵族的强大威望在政治上维护正在进行资本积累的阶级利益,并且与国王对抗。”相反,资产阶级和穿袍贵族之间出现裂痕。曼德维尔名言:个人恶习,公众利益。哈说:“一群理性的人一方面共同要求建立其捍卫自我的法则,另一方面各自想让自己例外,因此必须对他们加以归整,并建立宪法。从而他们尽管有些私心杂念,但它们在共同行为中的结果,是一致的,看起来就好象他们没有私心杂念一样。”因此,市民社会是法律秩序的自然基础。第四章讨论了观念和意识形态。哈分析了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穆勒,托克维尔政治关于政治功能哲学观点。康德认为批判的公共性是真理的试金石。热情赞扬了公共性。以公共性作为政治和道德的调节原则。在康德看来,公共性既是法律秩序原则又是启蒙方法,法律源自实践理性。人民主权原则只有在公开运用理性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在资产阶级宪法和永久和平所组成的“绝对公正秩序”的常规状态下,自然法则的统治可被法律法则的统治所取代---政治可以转化成道德。而黑格尔则揭露了市民社会的深刻矛盾:A,市民社会认同了人的自然不平等。B,劳动分工带来的专业化使劳动者的依赖性增加并更加匮乏。马克思则批判道:公众舆论是错误意识,资本家榨取雇佣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因此不可能形成小商品生产者构成的中产阶级社会。而一个阶级社会随着资本积累,市场最终形成寡头垄断,雇佣工人提高自己社会地位成为有产者的可能性越来越小。马克思认为只有当一种关系彻底摆脱了法律规范,它才是私人关系。这种关系才属于真正的私人领域。1848年,青年马克思已经预见到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功能转变。随着非市民阶层---雇佣工人进入政治公共领域,资产阶级公共性武器将转而针对自身。选举改革要求消灭国家和市民社会,表明现有公共领域的瓦解。穆勒《论自由》控诉了公共领域的束缚。公共领域的统治表现为社会权力过大所带来的多数人和普通人的统治。强调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呵呵,对了,凡勃伦是穆勒的坚定的粉丝,给学生上课经常拎着菜篮子,戴着渔夫帽子。这是个人的自由。托克维尔就反对宪法保障劳动权。警告说否则国家将变成独一无二的实业家,独一无二的垄断者,把公民的资本集中到自己手里。而这就是共产主义。针对此,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也警告说:必须砸碎官僚国家机器,避免国家权利集中化。总之,公共性过多,忽视个人权利;公共性过少,公共领域不公开也不透明。第五章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的转型市民阶级典型的私人生活范围是职业和家庭。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的转型主要是针对家庭和职业的转型。自由资本主义的前提条件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取得足够的权力用以控制他人,如今,竞争不完全,价格也不独立。1775-1875年,自由主义昙花一现。“商品流通的私人领域,权力集中起来;而作为国家机构的公共领域承诺对每个公众开放,这两方面促使弱者通过政治手段与占有市场的经济强者相抗衡。”普选保障了结构的转型。L.G.STRACHEY得出貌似悖论的结论:恰恰是民主力量的反资本主义斗争,使得资本主义制度得以维持下来。职业作为劳动世界独立出来,家庭也开始萎缩,失去了经济和教育功能。在这个过程,公众也由文化批判的公众蜕化为文化消费的公众。我想到的是受众的媒介素养。文学公共领域成为社会力量通过大众传媒的文化消费入侵家庭的切入点。大众文化试图迎合教育水平低的消费集体的娱乐和休闲需求,以增加销售为目的。哈提到了1880年代的黄色办报作风,那时侯连环漫画以黄色印刷,最为著名的是那个在赫斯特和普立策的报纸中的黄孩子。公众分裂为具有批判意识的少数和消费大众。随着文化批判的公众转变为文化消费的公众,以往区别与政治公共领域的文学公共领域失去了独立的特征,政治掺和其中。“广大无产者对政治公共领域的占领,导致了国家和这会的交叠,剥夺了公共领域原有的基础,却未曾赋予它以新的基础。”令人沮丧的是国家和社会的相互渗透销蚀了私人领域。这破坏了自由主义公共领域独立存在的基础。第六章 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转型上一章讲到了文学公共领域的转型,现在当然是讲政治公共领域的转型。还记得第二章对公共领域的划分吧。欧洲学术期刊,英国的道德周刊和政治周刊----->个人新闻写作------->1830年代传播信念的报刊向商业报刊业的转变。有必要先提一下,哈所讲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转型的背景是由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向社会福利国家转变的过程当中。本书写成于1962年,正是凯恩斯宏观调控的经济思想垄断全球的时间{1935-1970年代},此时新自由主义还没有真正兴起。社会福利国家强调国家政治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可以称之为公共性增加的转变----国家和社会重叠-----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重叠。哈认为广告宣传的兴起并非市场自由化的结果,而是卖方市场程度加大,垄断竞争加强:技术密集到大批量生产时,均衡的最优产量不能随便改变,就需要一个长期销售战略。结论是广告竞争取代了价格竞争,市场垄断加强,透明度降低。在这个过程中,议员独立的政治批判功能丧失----沦为政党代言人,因此议会作用削弱。官僚机构加强:国家向社会转变;特殊利益集团和政党出现:社会向国家转变。结论是国家和社会重叠。公共关系即公关兴起,组织能够操纵公共舆论。公共性发生演变:其政治批判性让位于展示组织的声望。独立的公共性“死”了。在社会福利国家中想维持国家和社会的总体法律秩序,于是对宪法追加条款用来改造社会关系。按照易卜生的观点,社会福利国家必须包这个内经由社会组织,立法机构,执法机构,通过讨价还价达成的利益均衡处于普遍的利益范围之内。哈认为社会福利国家的普遍利益是加快实现富足社会。但哈似乎比较乐观,他认为公共性在社会福利国家的大众民主制度中也被制度化,制度保障了一种类似于自由资本主义公共领域的政治公共领域的出现,认为这是一种合理化的进展,虽然滞后于前者。这种滞后可以通过公众参与选举的准备及选举过程进行衡量。接着,哈讨论了民众的选举活动:人为的公共领域和非公众舆论。借鉴了PAUL.LAZARSFELD的伊里调查的成果---两级传播理论和舆论领袖的概念。不过他像马克思一样称“传播”为“交往”。如下:POWER ELITE<----A----->OPINION LEADER<-----B------>THE MASSA,B两个过程都需要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的相互交流,否则即使舆论具有公众潜力也不能构成公众舆论。我理解这种相互交流就是有效的反馈和负反馈。同时,他指出,在这种垂直的流向中(从社会地位高的人向社会地位低的人流动),公共事务的舆论领袖通常是那些比较富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我不知道,是否哈受BULLET THEORY影响,他认为,通常那些最想避开讨论而形成公众舆论的人最可能在观点上受到左右。他们人数众多,不关心政治,不太了解实际情况,冷漠。就想魔弹论里的靶子一样,应声而倒。估计台湾那些自以为拥有民主的选民就是这样子,看到陈水扁被枪击了,转而选了他。哈的结论是社会福利国家前提下的公共领域是一个自我形成的过程:它在扩张的操纵的公共性和政治批判性两者的紧张中形成。呵呵,紧张是哈强调对立统一时喜欢用的词。哈提出“满足需求的技术手段也带来毁灭手段:全球范围内的自我毁灭的军事力量招致重重危险,由于危险性是整体性的,因此分散的利益很容易就能相互联系起来:民族之间尚未克服的自然状态面临重重威胁以至于普遍利益在具体的否定过程中十分准确的表现出来,康德早就认为,“永久和平”应该建立再一种“世界主义秩序”当中。”------我认为这是哈对于二战的反思,过于书匠气;但我们也可以窥见当今德国促成欧盟建立的理论依据。康德的伟大在于提出全球范围内的力量制衡。哈对于社会福利国家寄予厚望,提出政治公共领域的两个前提:1.官僚决策的最小化2.将利益集团和独立的私人的利益统一到普遍利益当中,使利益结构冲突相对化。并且认为今天实现这两个前提“不能简单的贬低为乌托邦”。第七章论公共舆论的概念首先提出作为公共舆论的两者(1.批判力量 2.展示和操纵的力量)的紧张关系。然后分析了两种分析公众舆论的途径:1.自由主义立场(人们应该挽救公共领域的理性因素而摈弃其大众因素);2.以机制代替公众,认为机制(如议会或政府执政党)的结论就是公众舆论。LAZARSFELD提出公众的社会心理学概念抹杀了一切关键的社会学因素和政治学因素。将政治交往领域分为非正式的个人的非公共发意见系统(包括没有经过讨论的文化自明性,讨论较少的基本生活经验,经常讨论的文化工业的自明性)和正式的制度化的权威的意见系统。并提出只有两个交往领域通过批判的公共性联系起来,才会产生严格意义上的公众舆论。接下来,哈为公众舆论的概念提出了三条标准。最后,参考了C.WRIGHT.MILLS在POWER ELITE中对于公众与大众的区别。非常重要。但文字太多。我懒地列出了。指出了当意见陷入大众交往之中时,意见就不是公众舆论了。PS:全部完,2007年的五一,用了四天时间读完了,写下这一点东西。

读书笔记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对于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来说是非常具有代表意义的。哈贝马斯在书中阐释了他心目中理想的社会结构,即自由主义经济下公私分明的公共领域范畴。形成这个范畴的前提是私人领域从公共权力机关的指令下彻底解放,从而使政治公共领域充分发展,并与国家机关直接相抗衡。随后他又批判了重商主义经济下公共领域转型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并分析了其原因和形成条件,在他的理论中,媒介的发展的转型对于公共领域的消亡是有很大推进作用的,在剖析媒介对公众舆论影响的章节中,哈贝运用了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哲学等多元学科对他的观点做了充分的论证,让我眼界大开。柏林布鲁克关于“利用大众舆论形成公众舆论”的观点使得一种独立的新闻业建立,这是公共领域开始拥有政治功能的前哨。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在18世纪初期,当时的报刊媒介对于正确的政治理念形成是有推进作用的,当时的报刊媒体并承担政府喉舌的任务,而恰恰相反,在媒介最初涉入政治领域时,它的主要任务是形成公众舆论与政府相对抗,《朱利厄斯书简》甚至被称为是现代舆论先锋。而公众舆论的定义也随之而出,即有判断能力的公众所从事的批判活动。但成熟的公共领域内部也存在着让其必然走向灭亡的矛盾,其中秉持的普遍开放原则和公共领域范畴中对于公众范围的界定就是一个极为显著的矛盾,随着越来越多的无产阶级参与公共讨论之中,作为必须是有资产者和有阅读能力的公众群体逐渐被瓦解。黑格尔就直接质疑过公共领域的纯粹性,而卢梭早在《社会契约论》时就质疑过公共领域中所谓形成基础的私人自律的存在问题,穆勒和托克维尔也分别提出了要净化公众舆论、形成精英公众的想法。但真正让公共领域彻底瓦解的还是市场经济的产生,随着市场的日益扩大,资本的不断夸张,资本集中到少数资本家手中形成了垄断。工人越来越多,他们依赖于企业和组织,失去了私人财产,变为无产阶级;企业越来越大,与国家勾结,称为维护国家力量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和私人的界限消失了,私人利益和政治直接挂钩,国家制定经济发展政策,随之而来的是社会的不断扩张。而私人领域则日趋萎缩,变为伪私人领域,即内心领域,人们只能在越来越狭小的家庭卧室中自言自语。媒介终于迎合了市场大潮,开始大批量的刊登广告,猎取一切可供受众消费的内容供人们娱乐。这个时候,从文化批判到文化消费的公众终于形成了。文学公共领域变为了文化消费,批判意识变为了消费观念,公共交往也成了形式相同的个人接受行为,社交讨论要让位于无需负担责任的集体活动。讨论本身具有了消费形式,并受到了管制,越来越多的电视节目,报纸公开讨论过程供受众消费。大众文化就随之产生了,它试图迎合教育水平低的消费集体以增加销售,而不是导向未受损害的文化。“民众”被导向文化,而不是文化自身俯就大众。电视的出现更加限制了接受者的反应,剥夺了距离感,也剥夺了公众言论和反驳的机会。就此,阅读公众的批判正式变为了消费者“交换彼此品味与爱好”的交流。哈贝马斯对于大众文化的批判其实对于现今的社会依然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电视工作者作为创造这一文化的一份子需要清醒的意识到自身的行业规律。电视其实是应该具有也能够具有文化导向作用的,就从电视的宣传作用来说,对于受众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哈贝马斯说“私人的新闻写作成为了大众传媒的公共服务,作为公共性功能的宣传,报刊成了有特权的私人利益侵入公共领域的入口”,这样,对于新闻素材的选择大过于社论,对新闻的选择判断组织大过于通过文学表现“路线”,这使得“公众舆论”变成了精心策划的骗局,使得公共领域重新封建化了。当然,哈贝马斯说的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电视台,一切都是为了私人的利益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当然作为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国家政策宣传其实也就是私人利益的宣传。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电视台,现在我国的电视媒体基本上也只注重其两种作用,即国家政策宣传和企业赚钱,这与电视台既像企业又像国家行政机关的属性分不开,在我国,以中央电视台为例,电视台界定模糊导致了其名正言顺的敛财和顺从于政府,首先,它是电视台,所以它可以通过广告挣钱满足其商业目的,其次,它又是中央的电视台,又得为中央(政府)说话。我们可以按照哈贝马斯和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观点分别探讨,如果中央电视台是资本主义性质的,那么它应该更多的报道吸引人眼球的新闻以提高收视率增加广告收入,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现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电视台是在将公共性的功能从批判原则转为被操纵的整合原则,公共性必须依靠精心策划或者人为制造达到平衡利益的效果,也就是说,电视台应该制造公共性,这表现在将一切公之于众的手段上,比如直播庭审过程,议会讨论过程,选举辩论过程等等,既满足了观众的猎奇心理,又制造了公共性的假象,这种做法反而让公众离政治本身越来越远,但作为中央电视台来说,它的政治说教功能远远超乎哈贝马斯的描述之上,它没有一味的迎合收视率,也没有像资本主义国家电视台一样制造公共性的假象,它没有选举,没有政治辩论和讨论过程。按照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点,社会主义国家国家至上,虽然国家权力大到失去了与之相抗衡的制衡力量,但政府和人民都应该是在其之下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服务于人民,按照这个理论,电视台作为国家机关,它应该起着引导人民和监督政府的职能作用,但现今中央电视台已经被称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这与马克思所描述的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也是大相径庭的。自身定位不清,直接导致了电视节目内容的混杂凌乱,现在中央电视台面临的困境是,又想给政府拍马屁,又想做舆论监督,又想融入市场经济的洪流,又怕在竞争中失去垄断地位失去资源。但在文化传播问题上我国的电视媒体和哈贝马斯所描述的资本主义国家电视媒体所产生的作用是基本一致的,哈贝马斯认为电视节目对于文化的传播对于精英文化的打击是致命性的,也可以说,所有电视台播出的所谓精英文化一旦被播出,也就立刻被受众所消费了,致使其不再精英,不再高高再上,而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和消遣,于丹从此不再是北师大教授而成了大众偶像,798从此不再是艺术密集区而成了旅游景点,而这种文化的消费又会反过来为经济和政治宣传服务。但大众文化真的是文化的穷途末路么?接受大众文化而成长的受众真的无法形成公众舆论么?讨论的能否在另一个平台上进行,诸如网络和新媒体?网络的诞生又意味着什么,是真正民意的重出江湖还是大众文化的彻底泛滥?这些一系列问题都是读完这本书后值得我深思熟虑的。哈贝马斯对于公共领域的描述是充满乌托邦似的理想主义的,不管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是否存在或者曾经存在过,现如今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对于公共领域公众舆论的引导作用还是显而易见的,虽然现今的公共领域已经名存实亡,但作为大众文化的引路者,电视工作者还是应该秉承着学者们对于其内涵的批判思想,做一个负责任的传媒人、引路人。

两条线索

本文试图从哈贝马斯所述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自诞生至消亡的发展过程中,捉出贯穿全程的两条线索,即自由主义“需要统治”和“寻求消灭统治”之间的冲突,以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普遍开放原则”与其对“理性”的需要之间的矛盾。这两个问题对于典型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来说,既是其缺陷,亦是其发展的动力,而就其最终导致这一公共领域的消亡而言,此二者亦可以说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内在矛盾”。但是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消亡之后徒具形式的“伪公共领域”之中,这两个非此即彼的矛盾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获得解决,这也是今天一切试图挽救公共性的努力之基础。首先,这两个矛盾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雏形阶段,即“文学公共领域”中已经埋下了隐患。在哈贝马斯的叙述中,文学公共领域在公共权力领域与社会领域发生分离的大形势之下,受到代表型公共领域的启发而诞生于私人领域内部。其基础是此时在市民阶层心理中建立起来的“物主”与“人”的虚构统一性。哈贝马斯将这种“人性”概念解析为三个要素,即自主权(自由),爱与教育,它们都受到市民家庭的保护,维持着与社会领域相分离的假象。但是,这种虚构的主体性作为新公共领域的基础必然是不稳定的,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张力不断地对其进行侵蚀。虽然时人未能意识到这种张力,但小家庭中私人领域的自身观念,与市民社会中家庭的实际功能之间的冲突却在不断发生着,具体而言,金钱/门第婚姻与纯粹之爱之间的矛盾,人格教育与技能训练之间的矛盾都是其体现。更重要的是,这种追求内在超越的私人主体性,与市民对劳动和交换领域的实际依赖之间的冲突,在文学公共领域表现出其批判冲动之时,将直接体现为“既受上层控制,又谋求对公共权力机关的公开批判”的矛盾。这种矛盾作为文学公共领域的内在缺陷,也成为了一个使其获得政治功能的动力。接下来,既然文学公共领域已臻成熟,政治力量开始在公共领域中寻求合法性支持,公共领域也就获得了政治功能。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批判冲动就此转化为一种对政府的制约机制,又在宪法的规范之下成为国家机构本身的组织原则。此时也就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成立和完善的时期。哈贝马斯在此处还描述了两项外在条件。其一是国家的经济政策自重商主义阶段进入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其二则是私法体系的完成,即一种以自由市场中的契约关系为模板,保障严格意义上的私人领域的规范体系发展起来。但是,前述在公共领域雏形中已有显现的隐患在这一阶段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首先,市场规律与国家法律的逻辑虽然被等同起来,但它们亦具有不一致性。前者具有“自然秩序”的假象,而后者则明确需要人为制定,于是自由主义者就在“法律应由理性制定”的理想中陷入了应又不应主动立法的两难抉择之中。马克思很早就注意到,此时的资产阶级只关心经济利益而在政治中谋求逊位,是“不统治的统治阶级”。(《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哈贝马斯则将此中矛盾归纳为:公众“统治”的理想是消灭一切统治制度。应否主动立法,或应否统治的矛盾不过是前述“受上层控制又谋求公开批判”的矛盾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形式,它们都体现出了自由主义理想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理想中的一个共同缺陷。以赛亚·伯林在评述缪勒自由主义思想时敏锐地发现,缪勒意义下的自由与某几类专制政体,或至少与自治之阙如并非不能相容,因为“谁统治我?”和“政府干涉我多少?”这两个问题,从逻辑的角度来看是完全不一样的问题。(《两种自由概念》)不过,西方国家的发展现状并未体现出伯林对专制政体的忧虑,事实上,它们走上了“另一种专制”,即社会福利国家的道路。于是,哈贝马斯从社会学的角度上更进一步,指出自由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从一开始就不仅想对国家本身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作出规划,而且还想从总体上规划整个社会生活世界。可见,从自由主义法治国家向社会福利法治国家转变的过程,亦体现了一种解决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内在矛盾的努力,不想却使后者走上了消解和破灭的道路。至此,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自诞生至消亡的一条线索已展露无遗。另一方面,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成立阶段,一个新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就上述公共领域雏形中的隐患而言,这个问题是公共领域“普遍开放原则”与市民家庭“父权制原则”之间的冲突。而在新的阶段,这一冲突已经扩大为政治领域“普遍开放原则”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保障“理性”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为了保障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自身的合理性,必须设立对财产和教育水平有所限制的机制,使发声者局限于中上层市民阶层。但这样的举措却必将使公共领域丧失其合法性。从阶级的角度来看,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只是在公共舆论里使阶级利益通过公开批判具有了一种普遍利益的表象。而在自由主义理论探索中,缪勒已经开始对舆论自身,而非国家力量的专制产生恐惧。这种对于本应“温和”的公众舆论出现“排除异己”倾向的恐惧,说明此时建立在“公共性”原则之上的政治理想已经无法容纳“自由”原则与“民主”原则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与前一种矛盾一样,亦导致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及消亡。哈贝马斯为我们展示了这一过程的全貌,他主要探讨了市场作为一种动力所起到的作用。在市场作用之下,干预主义的加强回应了公共领域的第一个缺陷;而文化的生产者迎合大众需求,降低文化“获取条件”的努力则回应了公共领域的第二个缺陷。于是,在新的阶段里,公法与私法的界线开始模糊,甚而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界线亦不再清晰。发行人对报刊的控制力量胜于编辑,“公共关系”技术的出现则集中体现出一切批判正在沦为“广告”,批判功能正在沦为展示和控制功能。政治领域中,过去的“绅士党”一变而为阶级政党,再变而为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即大众政党。公民、议会和政党之间的关系亦发生转变,一切矛盾在政党而非议会中解决,政党对议员的授权形同“直接授权”,前者对公民进行宣传和控制,而后者沦为区区“展示”的平台。可见,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两个矛盾的解决过程之中,自由主义法治国家成为了社会福利法治国家,公共领域完成了自身的统治,其独立性和自律却丧失了;传统意义上的“公众”变成了公众舆论中的“大众”和政治领域中的“选民”,公共领域扩大了自身的范围,其批判性和理智却丧失了。以上即是公共领域自诞生至消亡过程中的两条线索。这种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两个内在矛盾获得部分解决,而其自身却沦为“伪公共领域”的现实,亦是一切试图挽救现代民主之人所必须立足的基础。于此,哈贝马斯并未给出确定的答案,只是在既有结论之上指示了一些方向。哈贝马斯认为,要在现代国家中重建公共领域的自律和批判性,必须保证政党/社会组织内部具有足够的公共性,保障公开交往和批判;亦需保证政党/社会组织的公共领域与全体公众的公共领域之间的联系;最后,各组织对国家机器的压力亦应保证透明。无论如何,哈贝马斯希望“批判的公共性”与“展示和控制的公共性”之间的冲突,能够被当做社会福利国家民主化进程中的测量仪,被人们加以重视。

本迪克斯:评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评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美]雷恩哈德•本迪克斯 著王立秋 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关于一种资产阶级社会的调查》(Strukturwandel der Öffenlichkeit, Untersuchungen zu einer Kategorie der bürgerluchen Gesellschaft). 于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 Neuwied: Hermann Luchterhand Verlag, 1962. 291 pp.这里要评论的作品抵抗简单的分类。这项研究跨越社会学,政治科学,社会史和观念史的学科领域,对西方社会在与“公共”和“公共舆论”类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制度和意识形态变迁进行了研究,正如副标题表明的那样。就其对概念化的坚持及对结构变化的关注而言,这项研究属于社会学;说它是历史学的,不仅是在被分析的材料方面,还在于其主张:哈贝马斯认为,适于此项分析的范畴在历史方面具有有限的适用性。从对像“公共舆论”,“私人”一些术语进行简短的词源学说明开始,作者通过与之前政治结构——在这种政治结构中,神职人员,王族人员和贵族构成了“代表型的公众” ,组成后者的成员是作为自治的公共人格而存在的——的对比对他的主题进行了界定。随着这种政治结构的衰落,公共事务变成了国家事务,而国家,则区别于有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以家庭生活为先的个体的社会。这种国家与社会的分离第一次引起了讨论——既是文学上的,又是政治上的——在这些讨论中,政策问题得到了批判的评定。现在,公共领域指的是个体的人在制定国家事务上的参与;在一个时期中,这些人包括在政治上主动、活跃的贵族,和关心政治的作家。关于这种“公共舆论”的早期形式,作者对十九世纪早期英国和其他欧陆国家社会的资产阶级家庭与文学制度,以及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密尔和托克维尔那里关于公众和公共舆论的观念进行了检视——以命名一些相关的特定话题。接着,他转向对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至今与“公共舆论”有关的观念和制度的粗略变化的分析。在这里他指出,在作为关于那种文化的批判意见的文化让位于文化产品的大众消费的同时,生活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彼此依赖也在不断地深化;随着公共领域——就这个词的旧有意义而言——的衰落,贵族与政论作家的政治为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及其公职人员的政治所取代,这一切引起了公共性的特征,意见形成和议会制度的变化;除此之外,他还提到了别的许多话题。也许,要为这部著作的研究范围与针对性——书中作者还对多少与其话题直接相关的许多社会变化进行了阐述——给出一个大致的描述,这些评论就已经足够了。这是一本精彩的书,即便有时作者的才气变成了习气。公共舆论,社会史和大众文化的研究者需要认真地研读这部著作,但要是作者采用更加简明的风格并对一些次要的话题加以规避的话,就更好了。除风格的瑕疵外,我还要加上一条批评性的注释。把“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和公共舆论结构当作对社会变革的分析的起点无疑是合法的。确实,这样的基准线是必不可少的。但此类研究中应加以避免的危险,就是那种可被称作“失乐园”的错误推论,即,对变革的分析有可能变成对起始条件消失的描述,如果作者没有审慎地对为早期与晚期结构所共有条件进行强调的话,或者说,如果作者没有从某个立场对两种结构(各自)的优劣加以强调的话,起始条件就在无意间理想化了。尽管这部著作相当重要,但我不认为作者成功地避免了这种错误的见解。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雷恩哈德•本迪克斯Reinhard Bendix雷恩哈德•本迪克斯(1916年2月25日-1991年2月28日) 社会学家,生于德国柏林。年轻时的本迪克斯是纳粹抵抗群体,新起点(Neu beginnen)和青年守卫者(Hashomer Hatzair)的成员。1938年本迪克斯移民美国。他在芝加哥大学相继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并于1943年至1946年于母校任教。后来,他在科罗拉多大学社会学系担任了为期一年的教学工作,而后于1947年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学系,并在那度过了一生。1969年本迪克斯当选美国社会学学会主席。并于1968年至1970年任加州大学在德国哥廷根海外教育计划的项目主管。1972年进入伯克利政治科学学院。本迪克斯曾于多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这些大学包括哥伦比亚大学,牛津大学圣凯瑟琳与努菲尔德学院,柏林自由大学,康斯坦丁大学,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以及海德堡大学。本迪克斯一生获得的荣誉数不胜数,包括富布莱特项目和古根海姆奖学金,卡内基基金会专项拨款,并获高等研究机构提名,当选伍德罗威尔逊国际中心学者和柏林科学研究员。本迪克斯也是美国科学发展与美国哲学社会学院的成员之一,他还荣获利兹大学、曼海姆大学、哥廷根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1991年,献身于教育事业的本迪克斯再主持一场研究生研讨会后因心脏病突发而不幸身亡。参见:http://globetrotter.berkeley.edu/faculty/Bendixbio.html代表著作:《工业中的劳动与权威》(Work and Authority in Industry,1956)《工业社会中的社会流动性》(Social Mobility in Industrial Society,与里普塞特[Seymour M. Lipset]合著,1959)《马克斯•韦伯思想肖像》(Max Weber: An Intellectual Portrait, 1960)《民族国家的建设与公民权:对变革中的社会次序的研究》(Nation-Building & Citizenship: Studies of Our Changing Social Order,1964)《国王抑或人民》(Kings or People: Power and the Mandate to Rule,1978)《强力,命运与自由》(Force, Fate and Freedom,1984)《从柏林到伯克利》(From Berlin to Berkeley,1986)《受困的理性》(Embattled Reason, Vol. 1,1988)《受困的理性》(Embattled Reason, Vol. 2,1989)《不稳定的亲密关系》(Unsettled Affinities,1993)《国家,合法化与“公民社会”》(“State, Legitimation, and 'Civil Society'”),载《目标》(TELOS) 86 (Winter 1990-91). New York: Telos Press[注]本文译自《美国社会学评论》(Am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 29, No. 1(Feb., 1964), p. 128。参见http://www.jstor.org/stable/2094654。

本书的理论内核

在这本书中(而不是在老哈本人现在的思想中),真正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不是存在于沙龙和咖啡馆,那只是它的前身,而存在于报纸中。公共领域的作用就是产生公共舆论,这个公共舆论是资产阶级代议制议会的正当性和有效性的依托。议会并不像战后美国有些政治学家设想的那样,是社会多元利益的角逐场和谈判台,而是由公共领域产生的公共舆论的代表和集中。也就是说,公共领域的存在,是资产阶级法治国家宪政架构的基石,虽然它在实际位置上处于国家机构与私人公众之间,并且属于后者。这种公共领域的存在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个是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明确分离,即公与私的明确分离。公众在市民社会中的经济活动,属于他个人的私人事务,国家不得也不必要干预。因为市场经济的法则自然会约束这些经济活动:由于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所以市场中的任何行动者都不可能对其他行动者构成强制,他们唯一要服从的是市场本身的法则,而不是任何其他行动者的意志。这样,人们的经济活动就完全是私人性的,而没有任何社会性,所以国家不需要干预。由此,至少从理论上看,国家立法和议会决策所要讨论的就不包括公民个人或者一部分公民的私利,而是整个政治共同体的利益,这种利益对所有公民都是平等适用的。这样,公民(或议员)就可以通过在公共领域(或议会)里,通过公开地运用理性进行批判,来达到政治共识,形成国家意志。这种理性批判涉及到公共领域存在的另外一个条件,即是理性的批判主体的形成。两个方面,一个是财产和资产阶级小家庭,财产保障了公共领域里批判者的独立性,并成为他的小家庭的物质基础,而这个小家庭形成了对外封闭的私人空间,批判者在其中处理个人和家庭的私人事务,并在这里进行独立的、不受他人影响的(这样才能是真正批判性的)思考。另一个方面就比较微妙一些了。哈贝马斯在讨论政治公共领域之前,先分析文学公共领域,通常的理解是文学公共领域提供了发展政治公共领域的社会空间,但其实更重要的是,资产阶级文学和文学批评的发展在心理上促进了后来的政治批判者的主体化,帮助他们发展明确的自我意识。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独立的、有自我意识的、有理性批判能力的公共领域中的批判者。上面的分析,可以说综合了政治经济学、法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是哈贝马斯理论分析的核心。当然,这样深刻的分析也不是他的独创,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黑格尔和马克思。他接下来对福利国家下的公共领域结构转型分析,其实不过是考察这些条件所发生的变化。1870年代之后,生产技术的发展使得市场即使在理论上也不是完全竞争的了。人们在社会中的经济活动无法不影响到他人,这种活动不再是私人性的了,而是带有了社会性和公共性。在这种情况下,公与私、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明确区分就不可能再维持下去了,于是出现了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双重趋势,议会再也无法保持对局部利益超然的姿态,理性批判的社会结构条件被破坏了;另一方面,随着政治民主化,公共领域参与者的财产被工资收入所取代,大众传媒无空不入,小家庭的独立性和封闭型荡然无存,以私人化为前提的理性批判的公众也就不存在了。从这个理论脉络来看,中国那些“市民社会”或者“公共领域”论者完全不得要领。不用说中国这种共产主义转型国家,国家与社会自古以来就搅在一起,就是西方国家在20世纪末哪里还有公私截然二分的社会结构?在哈贝马斯的这个理论脉络中,没有公私二分,怎么能谈“公共领域”?但是,最近几年,明显在中国能够感到公共舆论对国家政策的影响力,恐怕哈贝马斯的这个理论并不太适于作为解释工具。恐怕不是理性批判,而是被哈贝马斯在这本书里批判过的、卢梭的对公正的良心直觉,再加上儒教和社会主义的公平意识传统才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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