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全集

出版日期:2008-04
作者:(德)埃·奥·卜劳恩
页数:112页

内容概要

埃·奥·卜劳恩(e.o.plauen), 原名埃里西·奥赛尔(Erich Ohser),德国著名漫画家。1903年3月18日生于德国福格兰特山区阿尔多夫附近的翁特盖滕格林村,童年时迁居卜劳恩市。少年时代学过钳工,后来在莱比锡绘画艺术学院学习。
1930年10月18日,卜劳恩和他的同学、画家卜尔·班塞尔的女儿玛丽加尔德结婚,1931年,他们的爱子克里斯蒂安出世。《父与子》中父与子的形象,就是取材于画家本人与其爱子克里斯蒂安的形象。
1934年12月,奥塞尔接受《柏林画报》邀请,以卜劳恩笔名开辟了一个连环漫画专栏,开始《父与子》等几个连环漫画的创作,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卜劳恩也因此一举成名。
纳粹在德国掌权后,卜劳恩的政治漫画被禁止发表。1944年3月他和挚友埃里西·克瑙夫被邻居告发,以“反国家言论罪”而遭逮捕。4月6日,在纳粹臭名昭著的“人民法庭”判处他死刑的前夕,卜劳恩自杀于关押他的牢房。在遗书中,他承担了全部指控,想以此为朋友开脱,给妻子玛丽加尔德的诀别信中他写道:“……我为德国而画画……还望把他(克里斯蒂安)哺养成人。带着幸福的微笑,我去了。”这样,一代幽默大师被万恶的法西斯无情地扼杀了。
卜劳恩的艺术生涯极短暂,作品虽不多,但成就卓著。《父与子》(Vater und Sohn)所塑造的善良、正直、宽容的一束形象深深地打动了千百万读者的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连环漫画之一,同时也成了德国幽默、漫画的象征和代表。
早在《父与子》问世的第二年,即被我国著名出版家吴朗西先生引进,在中国出版发行,丰子恺先生欣然为该书做序。《父与子》出版后到了鲁迅先生等人的高度赞誉。在此后的数十年里,《父与子》一直是中国读者最喜闻乐见的连环漫画佳作。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签订劳动合同——更少的错误引导更少的麻烦
 第一节 劳动合同签订前奏曲
  坦白从宽——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告知义务
  拿什么留住员工?——扣押劳动者财物不可行
 第二节 规避不如遵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何时签订劳动合同?——该出手时就出手
  劳动合同,不可“一人独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签了吗?
 第三节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方面的误区
  必备条款,一个都不能少
  警惕“底薪”带来的陷阱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方面的误区
  试用期——谁说了算?
  打破“天价”违约金的神话
  “自动离职”条款不能免责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第一节 员工努力工作为哪般?
  拖欠劳动者工资,迟早是要还的
  克扣劳动者工资,请找个好理由
  社会保险,员工退休生活的保障
 第二节 加班?这不是员工的义务
  现代“周扒皮”的下场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违法
 第三节 公司合并分立,何去何从的员工
  企业合并了,劳动合同还用管吗?
  企业分立后,劳动者“跟爹还是跟妈”?
 第四节 劳务派遣——看上去很美
  让人又爱又恨的劳务派遣
  派遣制员工与合同制员工,同工也要同酬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好聚好散
 第一节 一厢情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都是规章惹的祸
  程序合法吗?这是个问题
  “末位淘汰制”的假象
  经济性裁员需要理由吗?
 第二节 貌合神离——用人单位协商解除
  协议分手,请支付分手费!
  工资高不代表一切
 第三节 地雷区——违反法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与孕妇“分手”,请慎重!
  我住院了,请不要提“分手”
  合同期满仍留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节 荆棘丛生——员工随时可炒老板鱿鱼,只因企业违法
  公司强迫劳动,员工可拿回自由
  用人单位可能酿成的悲剧
 第五节 责无旁贷——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义务
  义不容辞——离别时请负责办妥退工手续
  迫在眉睫——请勿拖欠经济补偿金!

作者简介

1934年12月,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夜的德国,到处充满了火药味,正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一套取材于日常生活反映父子间感情的漫画作品开始在《柏林画报》上连载,它的幽默温情犹如一片人性的绿洲,拂过万千民众的心,这便是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的传世名作《父与子》。它的幽默感和人情味表露得如此纯真,以致在问世近70年后,依然不断征服着世界各地的读者,散发出不衰的艺术魅力。


 父与子全集下载



发布书评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