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在歌唱》书评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2
ISBN:9787544734936
作者:(英)多丽丝•莱辛
页数:242页

多丽丝·莱辛的《野草在歌唱》与艾略特的《荒原》

多丽丝·莱辛的《野草在歌唱》与艾略特的《荒原》她想,她得独自走完人生的道路。这是她必须吸取的一个教训。——题记我没有读过艾略特的《荒原》,但是读了多丽丝·莱辛的《野草在歌唱》,我就能猜想艾略特要表达的东西,这两本书一定是表达共同的思想。“野草在歌唱”摘自《荒原》里的一首诗,一开始我没有注意这个细节,只觉得这个标题是这首诗中最有生命力的——一种向上的温柔的生命力,可是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凡是发生在南非这些国家的故事都没有什么好故事,例如《耻》)为什么多丽丝·莱辛会选择这一句作为小说的题目呢?多丽丝·莱辛写的是一个平凡人的故事,艰苦的,日复一日的繁重枯燥的劳动,为生计引起的夫妻间的争执,炎热而恶劣的气候环境····所有人遇到过的生活中琐事,平凡的困难在书中都可以找到,可是这个故事读来如此震撼。这篇小说是伟大,出色而成功的。任何一个在生活中吃过苦头的女人,或者承受过打击有过自杀念头,最后苟且存活的女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有共鸣。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过上贫困的生活,这种贫困折磨着他们,以致磨损她的生命力和对生活的希望,即使摩西最后没有把她杀死,她活下去也和死没有多大的差别。这本书虽然写到种族歧视这个元素,但我认为它的主轴还是围绕人的命运,像回到《俄狄浦斯王》这个悲剧主题——人难以逃脱命运,一切困难厄苦,仿佛早已注定,任何人都无法逃脱。而这篇小说既具有现代性,又具有象征性,小说里写的是一片荒芜的田野,一个自然的荒原,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其实跟荒原没有区别,不论在哪一个国家,人一样会感到孤独,有贫困,同样感到焦虑不安,日复一日按规律生活的人突然崩溃了,忽然所有传统的观念,爱情,忠贞,信念,准则,全部崩溃了,即使没有战争,饥饿,但人还是发疯了,无法把握生活,无法从生活中找到支撑,明天是今天的重复,玛丽的崩溃是现代人崩溃的开始,而不是结束。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活在一片荒野上,没有遮蔽,为了生存彼此无可奈何相互依靠,我们一旦离开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又立刻被新的人所占领,吞并,我们屈居其中,战战兢兢 ,等待死亡的到来。不论是生存的境地还是精神上,我们都处于一片荒原之中。除了对这些灾难表现悲伤,失望,痛苦,剩下便是日复一日的麻木,等待死亡,这难道不是人生吗?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过的,这就是生活最真实的样貌。要么彻底发疯,背离生活。人被抛到一个荒芜的绝境中,没有人怜悯,被环境逼到了疯狂的地步。(迪克和玛丽都是受害者,玛丽不全是因为迪克才走到绝境)“病在心里。在心里的什么地方。你知道,这并不是病,而是什么地方,一切都错了。”这个故事详细地写出一个女人如何一步一步走向绝望,以致让我觉得最后那个结局写得太好了,最好不过。我认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必然的,作者安排得如此精妙,这是最浪漫,最美丽的谋杀,使前面悲惨的苦涩味都冲淡了。这场谋杀比起前面玛丽所遇到的种种不幸,倒不如说是一种完美的结局,一次归于宁静的安眠,甚至带有某种神圣的爱在里面。因为这是她自己遇见了的,她预知到自己要死,(“等我死了以后,天就要下雨的。”)她没有逃跑,摩西也没有逃跑,也没有后悔,(虽然小说中无数次出现以一个白人的眼光,黑人是多么的低人一等,肮脏,令人讨厌,可是作者最后还是表达出对黑人身上的人性和高贵的品德的肯定和赞赏),他像一个勇敢的王子,一个自信的国王,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包括他的尊严。而且玛丽也不想离开这里,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她不想离开摩西。这是一个最理想的结局,从没有在一本书上见过这么凄美又符合人道的谋杀。仿佛在整本书里面,你唯一找到一丁点安慰的地方就是玛丽被摩西杀害了,因为前面描写的那种贫困,凄苦,辛酸的生活毫无浪漫可言,令人感到窒息。(除了对景物的描写和由此引起的想象以外)唯有最后一个部分才能让你有所盼望,有那么一点激情喷发出来。结局的描写加入了人物的心理幻觉,用雷电交加和黑暗的自然环境营造出一种紧张又令人恐惧的气氛。有一点可以推断的是,玛丽是冒着怎样的恐惧走出去见摩西,是带着内疚的心情请求他的原谅,之前她隐隐约约之中感到自己将要死,而这正好符合摩西的原意,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这场谋杀。摩西由始至终都表现出一种高贵的尊严,以及敢于承担责任的精神。当然,这个故事也反映了那个时代在非洲生活的白人以及黑人的状况。这篇小说用了很大的篇幅描写黑人,更多的是令人厌恶的感情色彩,在白人的角度去看,黑人不知廉耻,野蛮,淫荡,原始,丑陋,肮脏,永远摆脱不了贫困。反正是把他们当畜生,不是当人来看待。(“这些人从来不曾和土人来往过,除非是以奴隶主的身份和奴隶打交道。他们从来不曾从土人自己的生活中去体验他们也是人。”)假如 一个白人像对白人一样对待一个黑人,甚至和黑人发生关系,爱情,那是不可思议,不能被接受的。白人和黑人怎样在奴役和被奴役之下和平相处,白人农场主是非常依赖,离不开这些土人,即使他们多么令人讨厌,多么不愿意与他们打交道。因为多丽丝·莱辛是一个反种族歧视的人,所以她才会在描写了白人眼中多么讨厌黑人之后,间接说出黑人与白人一样是有灵魂的,讲信用的,正直的人。她是从反向的角度来突出他们的特点的,当他们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之后,他们会作出抱怨,不满,这时会显现出作为一个人那样的感情。对于摩西这个人物,作者是通过一些细节描写,反映他是一个勤劳、忠实的仆人,具有同情心,主动关心玛丽,替她着想,开始我只觉得摩西对玛丽是出于一种人对人产生的很自然的同情和关怀,并不是爱情,而是作为一个人类,在朝夕相处的同伙之间,只要有人性的人就会表达出的这种自然的感情。可是玛丽自己没有意识到被这个黑人打破了麻木的生活,她的心情变得烦躁不安,恐惧,无论摩西对她多么友善,关心,像个朋友一样与她交流,她都生硬地回绝了。她极力拒斥感情,把这认为是不正常的意识,既令自己感到讨厌,又令自己感到讶异,她一直最讨厌的东西最终却成为了挽救她的,最后却是致命的。这仿佛是命运开了一个玩笑。小说中白人的生存并不比土人好到哪里,到非洲去的这些白人拓荒者确实也吃尽了苦头,变得和当地的土人一样顽强,勤奋,坚韧。在一片荒芜的贫困之地,除了周围的景色能给予人慰藉,最大的安慰莫过于人与人之间团结紧密的关系。可是这里的白人的关系真如所说的那么团结紧密吗?“这些穷苦白人决不会使同类为他们难受,因为他们违背了白人的生活准则,他们只会招人鄙视和厌恶,而不是怜悯。”这些穷苦白人连自己的生活都保证不了,如何能帮助自己的白人兄弟呢?查理·斯莱特表面对迪克表现出关心,实际上却在盘算吞并他的农场。在那一种艰难而孤独的境地,一个白人女人和一个黑人发生感情,稍微有点人性的人都会把这当作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可是这因为违背“白人文化”。(“因为在一个种族歧视微妙复杂的社会里想要生活下去,有许多事情他只好不看不想。”“这种白人文化决不允许一个白种人——尤其是一个白种女人和一个黑人发生什么人与人的关系,不管这种关系是好是坏。‘白种文化’一旦允许建立这种关系,它本身就要崩溃了,无法挽救。”)在谋杀案发生后,查理·斯莱特和警长在年轻人托尼面前掩饰玛丽的死因,也证明了这种白种文化的虚伪,因为它拯救不了白人自己。从另一个方面,多丽丝·莱辛通过这本书表达了她的一个对文化冲突的深刻诠释。一个黑人男性把一个白人女性征服并且杀害了,这其实是作者为了对“白人文化”的一种讽刺。白人自以为自己强大,永远居于比黑人高一等的奴隶主地位,玛丽是因为摩西的到来才开始认识自己,并开始自己的人生,尝到真正的爱情的滋味,此前她对黑人是深恶痛绝的。可是现在却由一个黑人来关爱她,拯救她,这说明白种人离不开黑种人,而且他们是可以建立一种平等,友好的关系。而且“白人文化”在黑人社会里霸道横行是终将会被打败的。另外,这篇小说一些写景的手法,尤其是接近后面部分的,玛丽想象和离开农场以后,原野的荒草会把这里的一切都吞没,房舍倒塌,令我想起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最后那宅院也因为家族的衰落变成废墟。我觉得《野草在歌唱》的开头和结尾和《百年孤独》写法有点相似。可是她更偏向于象征主义。附记:由此我便想到一位同样以自己的一生来探讨文化差异的女性——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母亲,她是一位不平凡的女人,因为她敢于打破传统的观念,和一个黑人结婚,又和一个亚洲的黄种人结婚,她是研究人类学的,并且在生活中彻底实践了,把自己抛入一种与自己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之中,强迫自己尝试在这种关系之中生存。虽然第一次婚姻失败了,可是她的孩子成了一个总统。她身上应该有一种勇敢,不怕失败的探险,开拓精神,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敢于打破文化之间的疆界,探讨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的可能性。

绝望如荒草蔓生

不知道为什么书名会是“野草在歌唱”,我以为会看到一个轻灵自然、充满草野气息的美丽故事,谁知却是一个令人泫然的悲伤故事。小说的结构并不复杂,第一章以主人公玛丽的死开头,设下悬念;第二章至最后以顺叙的方式描写了玛丽的一生;结尾回到开头,玛丽的死真相大白。小说语言优美,翻译得清晰流畅,很容易读下来。小说最大的特色是心理描写的成功,作者对玛丽的心理变化把握得异常准确细腻,密密铺呈,层层递进,有效地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整部小说浑然一体,散发着令人悲伤的绝望气息。主人公玛丽死了,表面上死于黑人雇工摩西的手上,但事实上,我们在读到小说一半的时候,就清楚地看到死亡的阴影早已笼罩在玛丽的头上,死亡是她的必然命运,摩西不过是借给她的一把刀而已。她死于对生活的彻底灰心绝望:没完没了的炎热酷暑、捉襟见肘的贫穷凄苦、巨大无边的孤独虚无、看透命运的清醒失望。内心的绝望像她住的铁皮屋子周围的荒草恣肆生长,蔓延纠缠,将她重重包围,最终令她窒息而亡。小说后半部的心理描写太强大了,玛丽内心一点一滴的变化与发展表现得真实细致、清晰合理,令我的心也完全跟着玛丽的变化而变化。读到最后,那种窒息感、幻灭感也无比真实清晰地向我覆压过来,读完后心情久久难以平复。书的封底上有一段小说简介:“玛丽是南部非洲土生土长的白人,婚后生活并不如意,农场经营惨淡,家中一贫如洗,精神无所寄托。黑人雇工摩西的闯入打破了她麻木混沌的生活,使她有了新的生存力量。然而种族歧视的烙印深深地打在南部非洲每个人的身上,注定了他们所面临的必将是悲剧。”我对这个简介不以为然,觉得它会对读者产生误导,以为这是一个跨越种族的爱情悲剧。事实上摩西在小说中很晚才出场,作者对玛丽与摩西的关系也没有费很多的笔墨,更重要的是,我们清楚地知道没有摩西的话,玛丽也会走向死亡,摩西的出现只是加速了悲剧的进程。玛丽的死反映了女性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无法真正自由独立的悲剧。她明明比丈夫迪克更具经营头脑,但传统的观念限制了她,她不能表现得比男人更出色,否则会伤及男人的自尊。于是他们的农场光景一日日惨淡下去,贫穷越来越紧地扼住了他们的命运。她也曾想过逃离这种生活,回到婚前自由优越的环境里去,但那个环境因她已经结婚而拒绝了她,她只好无奈地返回那个即将吞噬她生命的农场。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最终还是落入了曾无比厌憎的像母亲那样的生活,她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没有情感,没有温度,没有梦想。这时摩西出现了,他完全颠覆了她固有思维模式下的黑奴形象,他善良、敏感、体贴,不只是单纯的劳动工具,而是一个“人”,有思想,有情感的“人”。这个“人”的出现令她死灰般的生活有了一丝丝温情,只是固有的种族观念又令她对这份温情感到恐惧害怕,于是她就日复一日地挣扎在这种矛盾之中。直到他们的关系被第三人发现,悲剧就提前来临了。

无可挽回的死亡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我看了完了这本小说,心绪久久不能平复。好小说常常能起到这样的效果-----把一个人带进小说,让一个人沉浸在一种情绪里。窗外的阳光那么刺眼,太阳好像永远也不知疲倦的散发光芒,炫耀他的力量,我仿佛也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个没有装天花板的房子,闷热得让人窒息。我看着玛丽童年对家庭的厌恶致使她成年后对性的恐惧,看着她一步步地长大,直到她成为一个老姑娘,从别人的谈话中惊恐地发她“应该”结婚了,她是那样草率,那样毫无准备地就嫁给迪克——那个在电影院与她偶然相遇的男人。她来到农场,在那时的她看来是“接近自然”,婚后的与世隔绝和丈夫的固执地半途而废所导致的贫穷,彻底摧残了她的意志,无可挽回地使她走向死亡的深渊,不是没有反抗,但她的出走也因城市对她的拒绝而告终。摩西的出现像是在她暗无天日的生活中撕开了一个裂缝,让她的生活出现一点生机,可就像长时间不见天日已经朽烂的木头见到阳光一样,阳光加速了木头的瓦解。在玛丽死亡的前夕,她已经预料到了死亡,就在那个阳台上,终于在丈夫已经睡下的夜晚,她偷偷出去,迎接了自己的死亡......不得不说多丽丝.莱辛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是那样的真实而又细腻,即使我从未有过那样的心理体验,但依然身临其境,并为之感到震撼。玛丽无力反抗,就像她预料到她走后植物会迅速瓦解整个房子,她也被这种生活所瓦解。书后附有她的诺贝尔授奖词,题目是“谈拿不到诺贝尔奖”,我觉得叫“不谈拿到诺贝尔奖”更好。跟肖洛霍夫简洁的授奖词不一样,她的受奖词很长,完全延续了她的书的风格,更像是一场即兴演讲,而不是准备好的受奖词。内容是非洲人对书籍的缺乏,和对知识的渴望。有一个非洲人给他写信说:我也想成为一名作家,因为我有一座当年和你住的一样的房子。但那不可能,因为莱辛的房子里充满书籍。看完她的受奖词,我都不禁想去支援非洲办图书馆了。

你的悲剧不仅是因为你

用一天的时间在图书馆看完英国作家多丽丝.莱辛的《野草在歌唱》,作者写作小说的时候先写故事的结局:白人妻子玛丽被雇佣的黑佣人摩西杀害,玛丽的丈夫,农场主迪克因此疯了。接着作者才开始娓娓道来整个故事的脉络。玛丽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亲无能又爱酗酒,母亲永远在唠叨,哥哥姐姐因为贫穷死于疾病,后来她一个人在城市立足,过着舒适的生活,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她的朋友们都结婚了,只有她还一直单身,那些女性朋友把她当知心姐姐,背后却在猜忌她不能结婚的原因,为了摆脱大家的这种恶意猜测,她决定走入家庭。后来遇到进城购物的农场主迪克,俩人在电影院相识,她未嫁,他未娶,她急着想嫁人,他想找个妻子帮他料理家事。俩人在对的时间相遇,组建了家庭,可惜这不是幸福的开始……婚后的生活无聊又无趣,玛丽随迪克回到偏远的村落,在那里破败的房子和随处可见的黑人,让玛丽想起自己不幸的童年生活,她在内心排斥着这一切,而迪克一心经营不见起色的农场,做着遥不可及的发财梦,无瑕或者说无力关注玛丽的情绪。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如死灰般流淌……受不了的玛丽,决定返回城里过以往的单身生活,一个人留个字条就离家,到了城里才发现,自己土气的装扮和已婚的身份已经不被曾经的公寓和公司接受。她唯一的期待和梦想落空。重新回到农场,她变得迟钝,每天坐在沙发上静待时间的流逝,日复一日。最后她想到可以要个孩子来改变这种生活现状,可是迪克拒绝,他觉得以俩人目前的财力,养活不了孩子。又一个希望破灭,农场经营惨淡,家里一贫如洗,精神没有寄托,玛丽的身体和心理开始枯萎,这时黑人摩西出现了,他成了玛丽家的佣人,每天家里只有他们俩个人,摩西结实的身体和对玛丽的无所畏惧,让玛丽的内心开始恢复活力,摩西的出现,让麻木混沌的玛丽有了新的生存力量。可惜种族歧视的烙印深深地打在南部非洲每个人的身上,注定了他们所面临的必将是悲剧。在玛丽夫妇决定离开农场的前一晚,摩西杀死了玛丽。看完小说,感慨很多。因为同是女性,所以感慨的首先是玛丽的命运。一个女人悲剧的一生,在她这里得到完美的体现。不幸的童年生活,洒脱的青年生活,被婚姻的围城扼杀的婚姻生活……年轻时的她极力避免走母亲走过的路,所以她远离乡村,一个人在城市工作生活,不谈恋爱,更没有想过结婚。可是当年龄摆在那,当别人的闲言碎语开始不断出现,她不得不考虑结婚。最后她还是走上母亲的路,过着和母亲一样不幸的家庭生活。有一种无可抗拒的宿命感。是真的无可抗拒还是自己没有想过改变?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想知道老了以后的老婆是什么样子,看丈母娘;想知道老了以后的老公是什么样子,看公公。虽然是人们恶搞的一句玩笑话,却也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凡人,我们学习接人待物的方式方法大多来自父母,而当我们面对家庭矛盾,最先想到,或者说你根本没有意识到,你已经在用你父辈的处理方式处理自己的家庭矛盾。在人生学习的关键时刻,我们都是和父母在一起,父母的生活方式,处事方式已经印入我们的内在,成为我们自己的一部分。有个故事,是关于环境对人的影响。一对双胞胎兄弟,父母意外身亡,兄弟俩被送到不同的家庭收养,哥哥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养父母关系和谐,而弟弟在一个工人家庭,养父嗜酒如命。科学家追踪俩个孩子的成长历程,几十年之后哥哥成为一个在自己领域有所建树的人,家庭关系和谐,而弟弟工作不顺利,也养成酗酒的嗜好,喜欢对妻子暴力相向。科学家采访弟弟的时候,说你为什么要用暴力处理家庭家庭关系,他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就是这样做的。遗传和环境对一个人的性格影响同等重要。玛丽试图走出母亲的悲剧,可是童年的不幸已经深深烙在她心里,她只是在逃避,却没有想过怎么去改变,重复母亲的命运似乎是必然。另一方面是社会因素,在南非这样的环境,一个适龄女子不结婚,要面对多少流言蜚语和恶语相向。即使在今天的中国,说到剩女,大家都带着很多情绪,似乎剩女就是残次品,是被大家怜悯的对象。以前和一个很开明和爱思考的异性朋友聊到朴槿惠,我说一个女人走到她这一步,很让人钦佩。他用一种怜悯的语气说她一生无丈夫,无子女,无家庭,初恋还是一个臆想出来的对象,这样的女人怎么能幸福。当时像被噎着,顿时无话可说。在男权的社会,女人最幸福的归宿就是家庭,最好当个全职的家庭主妇。可是既然最幸福的归宿是家庭,为何还有那么多结了婚的怨妇!“她需要一个比自己坚强的男人,她要设法把迪克磨练成这样的人。如果他的意志力确实比她强,并因此真的占了她的上风,那她一定会很爱他,也绝不会再怨恨自己所遇非人。”。这是玛丽对迪克的期望,她企图通过改变迪克来改变现状,可惜,迪克是一个人,不是一个机器。与其试着改变别人,不如努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强大,才是对自己最好的救赎。小说反映的另一个方面就是种族歧视。在南非,白人对待黑人就像对待牲口,这种不平等加剧了白人和黑人的矛盾,所以当玛丽吼着要摩西离开的时候,她就意识到摩西会回来报复她。她静静的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仅仅因为肤色就受到歧视,生来就是奴隶,多么滑稽的现实。或许你会说今天这种现状已经少了。你错了,歧视无处不在,长得丑会受到歧视,贫穷会受到歧视,有缺陷会受到歧视,心里不正常会受到歧视,性偏差会受到歧视……即使在文明进化到如此程度的今天,歧视仍然无处不在,人性的劣根性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幸好,事情正在越来越好。当玛丽和摩西走到一起的时候,就预示种族歧视终会瓦解。当玛丽走向死亡的时候,她不过是走向解脱。这或许就是“野草在歌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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