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推理不科学》书评

出版日期:2015-10-1
ISBN:9787550263264
作者:张敛秋

这么“写”推理不科学……

5短1中的小说合集封底的简介相当不靠谱,且看——  女警宋然最近遇上了一个超级不靠谱的侦探。职业为武侠小说家的韩格推理时总把嫌疑人想象成武林高手。他说死在自家阳台上的居民是死于“隔山打牛”,溺死在浴缸中的女孩儿是被人点了穴,被手办刺中后脑死亡的宅男是丧命于“失传已久的傀儡术”……  就这么个家伙,竟然总在关键时刻从特别角度侦破案件!如果你以为本书中“名侦探”的卖点是通过“武侠”的角度去破案的话,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实际情况是,这个被作者强加了“武侠小说家”身份的角色,除了在案发初期会不咸不淡的扯几句和武侠有关的不靠谱推测外,接下来进入正轨后的推理就完全和“武侠小说家”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了所谓的“武侠小说家”的身份,不过是个噱头,如此而已说到推理环节,杀人设计都偏重于“机关”有句话叫做“机关算尽太聪明”,作者做到了“机关算尽”,但,“太聪明”却并不见得是褒义几个案件中的作案人,不管身份、背景、职业如何不同但共通点就是在作案环节中拥有“全知全能”的光环加持,一帆风顺的完成杀人“全知”是指作案人对于杀人现场的环境,对被害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性格习惯等均了如指掌“全能”是指作案人为达成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操纵”,均无往而不利曾经写过关于《侦探伽利略》的书评,其中两集:《燃烧》与《坠落》,当时我是这么写的 反复试验的结果,却并不一定还原出真相! 一直觉得,在很多推理小说中出现的机关布局,虽说可行是可行,但不乏依赖偶然因素串连起来的,一旦实际操作起来肯定是漏洞百出,所以终究只能沦为纸面犯罪。 对比起《燃烧》那一篇,一个是反复试验,以推出可能的犯案手法,另一个则是以杀人犯反复试验,以无数次失败换取一次的成功,这样才不失真实。日剧中处理的要比小说中更为出色。本书中的杀人事件就是如此,表面看来似乎都可以成立,但每一道机关中涉及的步骤都是环环相扣,任何一个步骤差之毫厘,都会导致失之千里但在作者的“安排”之下,没有试验,没有NG,一镜到底,一次OK下边逐篇分析一下案犯(们)是如何“全知全能”的隔空之杀案犯先要打电话引诱受害者“到位”,然后再利用机关杀人,不得不说还真是够胆大为了得到一些灌制假香肠的水泥,所以要造个洗衣台——至于这么麻烦么?水泥又不是啥难得手的特殊物品。而得手后居然不是把这根混凝土香肠碎掉毁灭证据,而是丢到河里(估计是条小河所以居然没冲走)……利用钟摆原理一击必中,但,就算再怎么反复演练,在没有实际目标的情况下,演练的效果也是大的打折扣的吧?毕竟对方可不会在阳台上摆上个高矮胖瘦都一样的人形靶供你校准的,所以凶手就靠脑补来设定“弹道”轨迹乎?要知道就算是狙击手猎杀目标,靠的也是自己的微调,想遥控目标完美配合凶器的“轨迹”,这都可以归为神迹了吧再者阳台再小,也不可能狭窄到只有一人宽阔吧,受害者站在那里偏左偏右半米,靠里靠外半步,甚至身子靠在那里倾斜半分,结果都会大大不一样好吧?而事先固定好的混凝土香肠,轨迹已然固定死(不排除忽遇大风产生偏差),这不是通过电话微调让受害者转下头就可以解决而且要确认受害者一定会到阳台位置接这个电话,起码要有三四次住在他人家中观察才能确认吧至于杀人动机也是奇葩,就算是别人挑动喝的酒,但喝酒不开车不应该是司机本人的问题么?总不可能是别人硬逼你酒驾的吧?撞人司机家属找借口也罢了,居然被撞一方也相信劝酒的才是真正要负责的人?照这种奇葩理由那该死的人会不会太多?灌魂之杀一开始介绍现场的时候,冰柜的提示太明显了,有点经验的推理小说读者大概都会知道这是个关键性道具了开始对于只露出脸庞的死者,文中写的只是“面孔扭曲着”、“漂亮脸蛋”等但往后提及伤痕时,却说伤痕累累,包括”额头“,难道之前就看不到脸上如此“累累”的伤痕?描述死者的死状时,作者写的是“裹上了棉被”、“包裹潘露露的那床棉被”“裹”字,我的理解是死者是被由头到脚卷裹在棉被里的,而不只是覆盖在身上而已如此一来,死者再怎么挣扎,也不可能“制造”出额头、手指关节、掌部关节、肘部关节、膝关节等地方皮肤破裂磨损,以及右手食指和无名指指甲断裂这样的伤痕吧?韩格在现场勘察时,发现浴缸的瓷环部分非常干净,推断出女死者爱干净但问题是他用来作比较的那只脸盆,同样的死角却不怎么干净,有洁癖的人还会挑物品犯病?(当然,这里只是说明作者描写韩格推理如神其实很不靠谱)利用模板制造冰块,与死者家的浴缸完美契合,凶手起码要到过死者家两三次(第一次发现浴缸有这种设计,第二次详细丈量)算上凶手,知道女死者住处的同学起码有三人以上,这象是一个因为不想让同学知道自己工作处境而谎称自己在影视公司工作的人么?还有一点,浴缸死角的污垢,会因为塞进去冰块融化就被清理的很干净么?照这样大扫除随便用水冲一下就都焕然一新了此外,这个诡计里时间点卡的太巧,在门口曾听到女死者呼叫声以及之后出门倒垃圾时看到不明身份男人的女邻居,这个因素纯属巧合如果凶手只是提前大约半小时到20分钟离开的话(韩格于P55推理),他的不在现场证明就未免有些薄弱了指望女死者的呼叫声被邻居听到成为证据链的话,居然不担心死者死前被解救出来么?最后吐槽下女死者的身份问题,既然一开头提到高中,那么家应该就是在这座城市里的回到自己的原居地,做一份无法对同学坦言的不正当工作,这个一般都应该避开多熟人的城市吧死后居然只是高中同学过问(看来大学不是在本地上的),家人等都跑哪里去了?还有既然在高档酒吧工作,居然租住在一个破旧小区公寓楼,也未免有点掉价吧?红醇之杀“法国原装的拉菲红酒”,嗯,好冷的笑话……和上文一样,关于红酒架的描述太扎眼了,简直就是生怕读者看不出来一样开生日派对,请的四人中两个女同事不是同一个部门,而同属策划部的两个居然都只是刚就职不到三个月的新人(注意“三个月”)死者的单位人际关系有些奇怪与微妙呀说回下毒的机关,有两点问题,一是如果毒是抹在开瓶器的钻头上,那钻头钻在木塞里时,肯定会有部分毒质,沾在木塞内部,而且不会被红酒完全稀释掉二是要利用红酒架设计下毒的机关,那起码应该研究过红酒架的构造破坏了的酒架,酒瓶放上后是前倾还是后倒,满酒状态下和半瓶酒状态下,这个没有试验过就能肯定倒的方向么?另外,凶手是一个才与死者共事三个月之短的新人,就能打入一个强迫症的生活圈,有点勉强吧再看凶手所施展的操纵之术——操纵女同事“发现”厨柜里的红酒并提出要喝(此处应充分了解一个不同部门女同事好饮红酒的品味),而死者也“通情达理”的同意了(随便一提,原文说“在两只酒杯上发现了唇膏和口红”,额,这两者之间有分别么?不懂耶……)操纵死者先不打算喝完且将木塞倒着塞回酒瓶,操纵死者再将红酒放回酒架,操纵死者因为酒架坏掉而最终选择把红酒喝掉……这三个环节真是环环相扣得紧密呀凶手难不成是修心理学的么?就算是心理学大师,如此精准的操纵也实在是……太勉为其难了吧?最后说下毒物“藤黄”,既然是一种很少见的毒物,为啥没见提到警方循这条线索追查?踏水之杀包起一个至少方圆五六公里的生态公园,居然只请了四个人(连死者本人只有五个),会不会太冷清了点?况且两对情侣之外,居然还有一个单身(看来只是剧情需要一个会游泳的路人)准备玩“惊喜”求婚,这么少人“见证”?以死者的身份,这件大件事,这么大的排场,居然连家人也没有参与?(不到场的还包括另一个重要人物最后才珊珊来迟的神秘女生)好吧,上述的不重要了,只是有些不合常理而已身份方面,P102页在介绍冯伊时,说她是音乐学院舞蹈系大四学生,而冯伊在警察局里说明自己毕业的时候提了分手,那她到底是毕业了还是没毕业?好吧,这点也不太重要,只是前后有点矛盾而已重要的是帐篷,既然是专业品牌,以其价格,凶手之前应该是不清楚帐篷的特性的,那他是如何提前打听到这帐篷无底的特性?如果没有这无底帐篷的配合,他难道为了完成计划而去自己买来么?半夜里偷偷出去移动帐篷的位置,就不怕被同帐篷的女友发现?也不怕被别人帐篷里的人发现?死者既然打算半夜起来完成计划,应该处于非熟睡状态,(设了闹钟居然不怕吵醒女友也是有点奇怪哈)这种情况下被打草惊蛇的可能性挺大的吧?至于方向性误导,不管夜再黑、雾再浓、灯光的错觉再大,但摩托艇停泊在岸边,向两边贴岸而行和离岸而去,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说死者上了摩托艇就傻傻分不清楚岸在那边,象只飞蛾投火般只知道向着灯开,这个也未免太一厢情愿了吧?蛙叫障耳法的解释,感觉有点画蛇添足吧,小岛那边难道就没有青蛙、没有蛙叫?之前韩格试验摩托艇的时候,湖岸距湖心岛1300米左右全速三分钟左右即到凶手身体真是好好(别忘了他是美院学生哦),黑灯瞎火的环境下越野跑居然三分钟不到能跑1000多米赶到目的地,后发先至居然超过了开着摩托艇的死者,建议特赦后参加奥运会为国争光……而死者慢吞吞的开到灯亮处,居然还没发现不妥之处,上了岸立马被刚以极速跑完一千米的凶手KO掉了,这情节我觉得应该算是武侠才对哦还有就是最后的催花素,能催开花朵也就罢了,居然还能让花朵乖乖排列组合出字,太黑科技了吧,这情节我觉得应该算是科幻才对总结案情时说凶手是在案发之前一天,因为知道了死者打算向女友求婚,才起了杀心先不说凶手在这种情况下是如何套到死者求婚计划详情的(两人之间没好到无话不谈的地步吧)不觉得要在这短短的一天之内,摸清生态公园的地理环境、帐篷的特性、摩托艇的性能、驱蛙的石灰等等一切相关元素,立马拟定好全盘杀人大计,实在是有些神奇么?凶手真是天才无比呀手办之杀按案情揭露,凶手与死者在半个月前的第二次聚会上发生过冲突,案发前一天的聚会里,凶手才取到了死者家的钥匙模子对于死者这样一个宅男(或者说是御宅族)来说,基本上在家猫着的时候更多,会给多少时间凶手潜入其房间布置机关?就算真的很贴心的空出时间段给凶手入内,但,凶手第一次上门,就完全不用勘查现场环境,直接完成如此繁杂的一系列杀人机关布置?而且,本案中的机关成功杀人,是建立在对死者诸多生活习惯的了解之上,比如说因为椅子的特殊设计原因而必须十分小心坐下,在文章中看不出凶手是如何了解到这些细节的而且,为了达成目的,死者也未免太配合凶手了吧比如说,地上的轨道,椅背上的魔术贴,就算颜色再接近,但也要靠死者不开房间灯才能瞒天过海,这一点都能赌对?在死者的手办柜里添加了不少“异物”,以死者的狂热,当然对自己的收藏品了如指掌,就不怕死者一眼看出其中有异?死者从入室到坐下,必须绕过地面上铺设好的轨道,同时丝毫不移动座椅,坐下后贴上靠背被粘住后因为不曾前倾所以一无所觉,在使用电暖器后直到固定椅轮的树脂被软化期间,整个人都不曾移动过座椅,这可能么?说到凶器,手办握着的剑,既然是替换的,那就不是和手办一体的,冲力如此之大的情况下,要用什么方法粘合的如此牢固?设计的一系列互相牵动的机关,引导的、杀人的、灭迹的,环环相扣,但在没有实验的情况下,再一次一试OK,这样写真的好么?另外,凶手既然对那个手办的感情深到可以为“它”杀人,居然就任由手办留在现场,永久失去“它”么?对五篇短篇先小结一下凶案现场,四个室内一个室外,除了第一案凶手有充足的机会布置和反复调试外其他四个案件中凶手都是非熟悉的环境中犯案,但凶手却都表现的如鱼得水其中四、五两案给出凶手了解环境布置的时间极短(一天),二、三案中凶手也不可能进行详细的观察了解一、三、四、五案均要求死者作出极细微的配合(站位、强迫症、私自夜出及宅男习惯)凶手是不是该对死者们说声:谢谢你们的无私配合?上述案件表面上看来都可以成立,但问题是恐怕只能在小说中成立成立的条件中存在太多偶然性因素,诸多环节中可能说缺少一环就无法水到渠成试想第一案中死者靠内站半步,第三案中死者三个环节中跳过其中一环,第四案中死者把摩托艇开的再快一点,第五案中死者开下灯……结果恐怕都会大不相同了吧。再对照一下神探伽利略的《燃烧》,凶手利用镜面反射激光,可是在经过数晚、数十次失败后,才偶尔命中一次,与之相比最为近似的《隔空之杀》,那可是一击必杀!真是“厉害”啊鲛人的眼泪作者自己也说这个诡计“几乎只有在理论上实施的可能”……其实如何安排、协调、调动倒是其次对于谋杀来说,当然是涉及者与知情者越少越好,这样才能达到最佳的保密效果策划者非要大的动干戈,拉这么多人入伙,共同完成这件大案,完全无法理解涉及到如此众多的联合犯案人,就算最初他们都对收养他们澈如大师心怀感恩与报恩之情但毕竟十几年过去了,被收养在不同的家庭,生活环境不同,时间的推移淡化,难道没有人会发生变化?当得知要参与一件谋杀案时,居然没有一个人走漏风声,参与者中甚至有人还带上自己的孩子参与……另外,既然这是一场调动了一百多名临时演员的大戏,想必是志在必得前期准备环节,就这么肯定主谋人一定能将被害者引到现场附件,而被害人也非常“合作”的进入监控死角?后续又能被简单直接被打昏过去?参与者不管之前做过多少准备实验,但与实际杀人当然有所不同,这其间就如此“按部就班”没有发生一点参差、意外、变数?死者的惨状可是连警察都受不了,到后面的那些参与者的心理状况真不是一般的强悍动机方面,以十几年前的器官保鲜手段,居然不用把孩子带离岛,而是在岛上就地杀害取出器官?要知道按近期的新闻,出售自己器官的人,可是专门找地方养好,用的时间和移植者一起进手术室的好吧为骗取孤儿被收养的假象,居然还取得了接受器官移植一方的配合?这样泄密的风险也太大了吧海螺这种东西,能不能刺进人体是一个问题,而以一个小孩子的力量能不能刺进人体是一个大问题,刺了之后形成一个螺纹形状的伤口……这是刺伤还是烙印呀?还有最后提到通过骨灰检查DNA,这个……属于黑科技么?(又一篇科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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