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爱

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4-7
ISBN:SH10102-1028
作者:艾萨克.辛格
页数:331页

内容概要

艾萨克·辛格1904年出生在波兰当时为沙皇俄国所统治的地区,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长老。他本人年轻时也在犹太教神学院里受过教育,但是他说,“我产生了怀疑,并不是针对上帝的威力,而是针对犹太教所有的传统和教义。”十二岁时,他被陀斯妥也夫斯基的《罪与罚》这部小说吸引住了,立志宁愿做个作家,而不当教士。他十五岁开始用希伯莱文写诗和短篇故事,后又改用意弟绪文为波兰的犹太报刊撰稿,另外还把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托马斯·曼的《魔山》等德文小说译成意弟绪文。1935年,他移居美国,任美国犹太人创办的《前进》日报社的编辑,并积极从事文学创作,1943年归化为美国公民。
辛格的意弟绪文作品大都先在《前进》日报上发表,然后再经他本人和一些译者的合作译成英文,登载在《评论》、《绅士》、《哈泼斯》、《星期六晚邮报》、《纽约客》等报刊上。著名美国犹太作家索尔·贝娄也是他的作品英译者之一。
几十年来,他创作了大量的短篇小说和几部长篇小说,此外也写剧本和儿童故事。主要作品有:
1.《撒旦在哥瑞》(长篇小说)(Satan in Goray),1935年;
2.《莫斯卡特一家》(长篇小说)(The Fami1y Mos-kat),1950年;
3.《傻瓜金贝尔和其他故事》(Gimpel The Fool andOther Stories),1957年;
4.《卢布林的魔法师》(长篇小说)(The Magician ofLublin),1960年;
5.《市场大街的斯宾诺莎》(短篇小说集)(The spi-noza of Market street),1961年;
6.《奴隶》(长篇小说)(TheS1ave),1962年;
7.《短暂的星期五和其他故事》(Short Friday andOther Storries),1964年;
8.《在我父亲的庭院里》(回忆录)(In My Father’8Court),1967年;
9.《庄园》第一部(长篇小说)(The Manor),1967年;
10.《降神会和其他故事》(Seance and Other Sto-ries),1968年;
11.《产业》(The Estate),1969年(《庄园》第二部);
12.《卡夫卡的朋友和其他故事》(Friend of Kafka andOther Stories),1970年;
13.《仇敌:一个爱情故事》(长篇小说)(Enemies:A Love stoy),1972年;
14.《羽毛的皇冠》(短篇小说集)(A Crown of Feath-ers),1978年;
15.《舒莎》(长篇小说)(Sho-sha),1978年;
辛格的作品情节生动,富有趣味性,文笔清晰简炼,大都是描写波兰犹太人往昔的遭遇和美国犹太人现今的生活,其中也有不少是神秘的灵学和鬼怪故事。他说,“我最了解犹太人,最熟悉意弟绪语文,所以我的故事的主人公和人物总是犹太人,讲意弟绪语。我跟那些人在一起感到自在。但是我并不单单因为他们讲意弟绪语,是犹太人,才写他们。我对于人们所感兴趣的东西同样感兴趣,那就是爱情、背叛、希望和失望。”尽管辛格不承认自己是个十分受大众欢迎的作家,但是他的读者范围却很广,许多国家无论年龄大小、社会背景和信仰多么不同的读者都爱阅读他的长短篇小说。他的作品已被译成多种文字,日本几乎把他的作品全部翻译出版了,还出版过他的作品英文版,附加日文注释。
在创作方法上,辛格不赞成人们模仿先锋派作家。他说,“一支卡夫卡式的队伍将把文学扼杀。”“卡夫卡和乔伊斯这样的先锋派作家对自己说:‘我不关心读者,或者评论家,或者任何别的人。我要说我想说的话。我只取悦于自己而不是任何别的人。’……如果一个作家模仿托尔斯泰——我觉得索尔仁尼津就在那样做——那不会出现什么灾难,因为他如果有天赋,试学托尔斯泰,即使不是百分之百的相像,也仍然是好的。可是你如果试想模拟卡夫卡和乔伊斯,而又没有他们那样的天赋,写出来的东西肯定很糟糕,因为只有一个了不起的天才有资格说:‘我只对自己说话。’”
辛格说他宁愿读十九世纪古典作家的作品,而不看毫无文学价值的侦探小说。他认为一篇故事应该富有趣味性以及让人一读就放不下的魅力。当今西方有些作家觉得只提供乐趣的作品是低级的写作,辛格却不以为然,他说,“十九世纪的许多伟大作家,如托尔斯泰、陀斯妥也夫斯基、果戈理和狄更斯,都提供读者以乐趣。巴尔扎克也如此。他们写一部长篇小说或一个短篇故事,都使用一些使读者悬念的宕笔法,使你一开始读它,就想知道下面是什么情节。”
辛格说他在写一篇故事之前,必须具备三个先决条件。第一得有个情节,第二得有写那个故事的愿望,或者说激情,第三得有一种幻觉,认为只有自己能写出那样一个故事来。写完后,“我就把它交给读者或者评论家去评判,让他们作出结论。有时他们会从中发现有些可取之处,……换句话说,一篇故事一旦写就,就不再是你私人的财富了。如果有人以社会或心理的角度从中发现了真理,他是有权利这样作的。”辛格对读者的鉴赏和辨别能力深有信心,他说,“人与人尽管不同,总有许多共同之处。通过这一点,你理解哪个作家在说真话,哪个作家在编造谎言。……我甚至猜疑如果别的星球上也在写书,地球上设若有人能把它译出来,一个读者也会辨别出它的好坏来。”他感谢读者经常指出他的作品中的错误和缺点。“我记得有一次我的一个故事中有点性爱的描写,只不过是‘于是她尊从了他的意志’这样的辞句,结果收到一个男人愤怒的来信,指责道,‘你怎么竟敢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们大家都有女儿,这些姑娘们有时也浏览你的作品。’”所以他说,“有读者在你的面前是件好事,正如舞台上的演员面前有观众一样。”
西方评论家认为辛格象一位摄影师,在保存那已消逝的犹太文化的最后一部分。辛格本人认为他仅有一刹那这样的感觉。“我从来没有怀着这种想法坐下来写作。如果我坐下来是为了保存意第绪语文,或者波兰的生活,或者在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或者带来和平,我就不成其为一个作家了。我没有这种幻觉。……我在写作时并没有那种好象自己在从事什么伟大事业的幻想,我只觉得自己非要讲个故事不可而已。”美国文艺评论家斯坦莱·爱·海曼把辛格同十九世纪的美国作家霍桑相比,因为两位“与其说是小说家,毋宁说是霍桑称之为‘传奇故事’的作家,与其说是短篇小说家,毋宁说是道德寓言和讽谕的作家。”也有的评论家认为辛格的短篇小说颇具契诃夫的风格。
在世界观上,辛格对于共产主义和斯大林抱有某些不正确的看法,但是他在《祖父和孙儿》这篇短篇小说中却也真实地刻划了一个年轻的波兰共产党人的形象,由于他参加革命活动,不幸被捕而株连到他的祖父——一个虔诚的犹太教长老,老人在被押送入狱的途中也对宗教和上帝的公道产生了怀疑。
辛格最近出版的长篇小说《舒莎》,据1978年7月23日一期的《纽约时报书评》说,“是描写一个青年作家对他幼年的女友——思想迟钝、身体不发育的舒莎坚守不渝的爱情故事。……这部小说具有自传性质,记录了波兰三十年代大屠杀前夕犹太人居住区的生活情况,是一部华沙喧嚣的文学和政治生活的编年史,它也反映了犹太青年头脑中存在着异端的共产主义思想和犹太教经文守则之间的斗争。主人公是个年轻的新闻记者、初露锋芒的小说家、长老的儿子和宗教怀疑论者、意弟绪语言学家和追求女色的人——也许就是辛格这位艺术家年轻时的肖像。”这小说已是美国1978年下半年度畅销书之一。
1978年,辛格还根据他的同名短篇小说改写了一个剧本《颜特尔》在百老汇上演,颇受青年学生的欢迎。剧情是年轻妇女颜特尔由于笃信犹太教经文而女扮男装,希望成为长老的学生。后来,当颜特尔同美丽的哈达黛结婚的时候,后者却一直不知道她的丈夫也是个女人,事情就此变得复杂化了……。
辛格曾两次获得美国路易士·兰姆德文学奖,又于1970年获得美国布兰代斯大学创作艺术奖和全国图书奖,1978年荣获瑞典诺贝尔文学奖。他现在是美国全国艺术和文学学会和美国艺术和科学院的会员,目前正在创作另一个剧本《泰贝勒和她的魔鬼》。
1978年夏季,辛格答一位他的作品的英译者问时说,“如果他们(指中国人——梅)在最近几年学会了如何制造机关枪和飞机,他们也会懂得我所要说的话。我担心的只是我的作品是否值得翻译或阅读。”
据悉我国不久就将出版辛格的短篇小说选中译本,相信他的作品也会受到我国广大读者的欢迎。

作者简介

这是辛格的另外一本长篇小说。背景是二战前夕,希特勒入侵前的波兰。情节很简单,就是“我”拒绝可以帮他逃到美国去的女演员而和青梅竹马的犹太恋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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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1、结尾太潦草了,居然莫名其妙的就尾声了,把一干人等的命运只在十几年后老友重逢的闲聊中带过,这也就算了,怎么女主人公苏莎的结尾也没有明写啊??本来还以为苏莎之死会有多么黯然销魂、荡气回肠呢,我连大哭一场洗洗眼睛的准备都有了,作者你太不给力了!!看看人家海明威《永别了武器》的结尾,女主人公一死,男主人公马上来一通“人生无常”的感慨,然后踉跄地步入凄风苦雨,给我们读者大众一个寂寥无助的背影......多么恰到好处的收稍!!!2、虽然结尾令人不满意,但是书里那种来日大难的气息倒是丝丝渗入纸页之间,身为犹太人在二战前夕的那份惶恐、悲观、无助,我想局外人是难以完全了解的。3、这本书说明对男人来说,性与爱是可以分离的,像书里的艾伦,即使情之所钟在苏莎,并不妨碍他接着和别的女人睡觉。同理可参照另一本书,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4、苏莎身量矮小,彷如女童,不知道这种病有没有医学上的案例,倒是看过另一本日本小说,叫《恋爱写真》,里头的女主人公也有类似的毛病,身体长不大,但是如果恋爱的话,身体就会接着发育,成长为女人,但同时她也就快死了。真够狗血的,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种病,还得请方家指教。5、艾伦会放弃另两个有财有貌的情妇而选择身体不成熟,精神还有点疯疯癫癫的苏莎,我想不止是童年时代青梅竹马的缘故,他自幼接触的都是高深但僵死的学问,后来思考的又是些深奥复杂的哲学问题,也许因此反而让他意识到苏莎的无知无识的好处。爱一个女人像爱一个孩子一样,对她负责任,保护她,照顾她,我想很多男人心底都有这样的欲望吧。特别是一些没有安全感、本身心底又有些脆弱的男人。6、书里妙句很多,比如菲坦尔松为我们献上了很多俏皮的句子:“我崇拜金钱,如果有一天我们恢复偶像崇拜,银行就是我的庙宇。”“全世界都想抄袭美国,而美国抄袭全世界。”“我们(犹太人)给世界造了一个稳定的偶像(指耶稣),所以他们恨我们。”“女人最大的欲望不是性欲,而是聊天。”还有结婚的时候,牧师问是不是处女,苏莎爸爸的那句“有书面证明”。靠,我立刻喷了。但最打动我的一句话是艾伦说的,“我才二十几岁,可是我已经老了”。这句话出现在书的开头部分,他在乡村辗转教书,没有建树,而世界局面已经在土崩败坏之中,虽是少年,已然沧桑。7、如果是电影的话,年轻时候的比约克将是苏莎最合适的扮演者,她本身就是一张孩子的面孔,那种执拗,稚气,神经质真的是太合适了。

精彩短评 (总计6条)

  •     巢湖。
  •     小学两三年级时读的,至今依然觉得非常好~
  •     小时候读过,影响极其深刻,可能在潜意识中形塑了我的不少观念。至今仍思一读
  •     好久没有看这么好看的故事了,神
  •     20150423 一直忘了点这本……这本讲了少年人长成后爱着少年时的女童,感觉反过来女童对成年人的爱也可以写一本书。作家自我吐槽部分写得真好。不过最好的还是作者对文学、宗教和死亡的思考,非常宏大而勇敢,适合以后养孩子的时候推广。
  •     原名:sho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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