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许的祈祷

出版日期:2014-6
ISBN:9787532765261
作者:[美] 杜鲁门·卡波蒂
页数:232页

内容概要

杜鲁门·卡波蒂(Truman Capote),一九二四年九月三十日生于美国新奥尔良。一九四八年第一部长篇小说《别的声音,别的房间》的出版为他赢得国际声誉,此后的创作使他成为战后美国文坛最为著名的作家之一。他两度荣获欧·亨利短篇小说奖,是美国艺术与文学院院士。卡波蒂的其他重要作品包括小说《草竖琴》、《蒂凡尼的早餐》以及“非虚构小说”《冷血》。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病逝于洛杉矶

书籍目录

编者手记
第一篇原姿原态的怪物
第二篇凯特·麦克劳德
第三篇巴斯克海岸餐厅

作者简介

《应许的祈祷》是卡波蒂创作生涯中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根据自己的日记和亲友来信写就的一篇真人真事的报道。在这部如临终遗言式的小说中,他以前所未有的坦率,塑造了一大批社会名流,如女作家科莱、温莎公爵夫人、偶像明星蒙哥马利·克莱夫特等为原型的上层人物,并以犀利的笔触,刻画了那个时代上层社会和社会底层各色人等的群像,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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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P·B·琼斯,一个私生子,出生于圣路易斯,在一家天主教孤儿院长大。十五岁那年,遇车搭车,逃往迈阿密。然后在那里的一家大型宾馆做按摩师,男女通吃。五年之后,攒足钱,他踏上了去纽约的路。不是为了继续皮肉生涯,而是想去尝试一下真正向往的人生—成为一名作家!为了实现这个文艺梦,琼斯从一个办公室跑到另一个办公室,从一个故事写到另一个故事,也从一张床单滚到另一张床单。结果是,他依靠某位熟女相好朗曼小姐的帮助,终于出版了一部小说。可没人理睬,评论界视此为小白脸的额外酬赏,普通读者则根本乏人问津。于是,琼斯先生只能辗转欧洲,经年累月四处游走,坑蒙拐骗,出卖色相。饶是如此,他仍旧努力地写小说,即便结果仍旧是哑弹一枚,毫无声响。前方的未来不过就是明天,一心想写一部小说的琼斯先生,其实已经把自己活成了一部牛逼的小说。并不复杂的故事,这部只有三个篇章的杜鲁门·卡波蒂的未竟之作《应许的祈祷》,却足以好看得让人心头一紧。1966年,卡波蒂毋庸置疑是当时美国风光无限的小说家,占据了各种电视节目和时尚杂志,更成功赢得上流社会的青睐,尽享名望与财富之乐。不久他就宣布,打算写一部如同普鲁斯特描述十九、二十世纪之交法国上层社会那样无情地检讨美国富人阶层的长篇巨著,并拟定名为《应许的祈祷》。就像书里的那句话,“作为幻象的真相”,卡波蒂或许真的将自己的成功以及上流社会的接纳,当作了他人生坚牢不破的真相。可实情是,当他在《时尚先生》发表了一两个章节之后,一夜之间,卡波蒂就几乎被他的富人朋友圈给驱逐了。此后,他在自欺欺人和嗑药、滥饮、滥交所构成的世界中不可自拔,才华被虚掷,痛苦却未尝减少。最终留下来的只有他号称已经写了厚厚一沓手稿的伟大小说当中寥寥无几的数页。然而这寥寥数页一如雷诺兹·普莱斯所言,“这薄薄的一本短篇小说在卡波蒂看来或许只是他壮志未酬迈出的第一步;但是在表达人类感情的竞技场中,它们却代表了他最为辉煌的胜利。”不论是有意的冒犯,还是无意的狂妄,《祈祷》里的三篇小说都具备非同一般的犀利与魅力。一个流浪汉般的主人公,从纽约、巴黎到威尼斯,辗转流徙令小说平添一层流动之魅。作为作家的失败与作为男色供应者的成功,也使得整部小说自然充斥着各种文艺圈的高端八卦和恶毒嘲讽—譬如他调侃贝克特与长相平常的古根海姆家族的女继承人的风流韵事,穷困潦倒的贝克特“脑子里不可能没装点其他什么”—同时又咸湿得恰好令人不觉寡淡。而最重要的是,虽然基本每隔三页就会有一次重口性爱描写,但卡波蒂努力想写的还是一个关于好孩子的故事。这个自嘲从小就会为了一块巧克力糖而出卖肉身的孤儿,其实一直给自己设置各种底线。做男妓时,只攻不受;虽然也想占古根海姆家族女继承人的便宜,可还是觉得自己的作品可以一夜大卖,于是“自负让自己变成了一个大傻瓜”;自以为是个床上浪荡子,原来是个腼腆的大男孩,将自己的狗留给动心的女人,手足无措得可爱至极。因此,与其说这部小说是一本对于上流社会的“无情检讨”,不如说卡波蒂想写的是一个人在一次又一次的受伤与受辱中,仍旧自觉不自觉地想要做一个好孩子的故事。琼斯未尝不想学坏,至少极度渴望成功,但他终究发觉,自己那一点混迹社会得来的小奸小坏,在他所见的那些闻人名媛那里,根本不值一提。真相并不存在,真相也不过是另一种幻相,“但幻相,作为一种无意间透露实情的骗术之副产品,却能攀上那些距离不可企及的绝对真理之巅更近的山峰”。我无法揣测卡波蒂本想如何设计琼斯的命运,但从仅存的三章来看,琼斯的作家梦果真能实现的话,也一定是因为他毕生都是一个失败的作家。换句话说,琼斯先生在苦咸现实里仍旧怀揣香甜作家梦的故事,其实正是这部小说的幻相。卡波蒂告诉我们的真相恰恰是,那些自以为是一头翻江倒海的黑羊的人,到头来反倒因为自己的金色蹄子而被赶在门外。

精彩短评 (总计47条)

  •     奇怪的文学方式,描写上层糜烂的生活
  •     作家对自己的过度消费
  •     果然还是失望多过期待的一部未完成作品,别说普鲁斯特了……就连他自己也未曾超越。大段纸醉金迷的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交错,得来的却只是海市蜃楼一般的侧写,“娇艳的青少年”们逐渐成长为“糜烂的中年人”,整个充斥着铜臭味和香水味,浓郁得让人厌倦。不知道卡波蒂究竟是基于何种目的对这些不厌其烦地津津乐道,却没能(或者是没来得及?)像他写冷血一样给出多角度且无立场的深度剖析,看起来就只能叹息于这一整本的纸醉金迷了……不过他自己的前言很有趣(……
  •     如果把她身上的所有鸡巴都插在她身上,她就会变成一只豪猪。
  •     前面两个篇目比较畅快有意思,第三篇却太无趣……
  •     就是一本混文艺交际圈的流水盛宴,人出名写不出东西,就混局,哪里有张羞的《散装麻雀》好呢
  •     原姿原态的生活和怪物
  •     没想到竟然是部长篇,而且还如此劲爆。杜鲁门啊真的是好不单纯好做作,外面那些骚浪贱货统统都比不上你。只可惜拖稿成性,经历大起大落,只顾一头扎进沉沦的享乐窝,所以这本书注定是个畸形儿。你说塞林格既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又是个傻瓜蛋,唉,你又何尝不是啊!
  •     骚浪贱,我喜欢。翻译也是一绝,够骚浪贱
  •     好玩!
  •     杂乱,无穷无尽的人物人物,都快要记不住。迷乱的上流社会倒没有令我震惊,对于凯特麦克劳德的故事也挺有兴趣的,想知道后续,原姿原态的怪物也觉得还不错,第三章太无聊,毕竟是残书一本。
  •     卡波特描写人物的厉害之处就在于此 不难理解出版之后被贵族拉入黑名单 然而他穿插在黑色荒诞之中的那些浪漫想法却让人不得不喜欢他 题目取得好 只可惜没写完 蒙哥的部分看得失神 完全匹配脑海里预设的明星私生活形象 期待读冷血 / p.144 我感觉我要是把“狗杂种”留这儿陪这个女巫,她将永远不会再属于我。或者说,也许,我将永远不会再属于我自己。似乎我已滑入怒涛白浪之中,那冰冷而又沸腾的激流挟裹这我,将我推搡向一道如诗如画却又卑鄙歹毒的瀑布。与此同时,我的双手依然慰藉安抚着她的后背,屁股,双腿;她的呼吸变得均匀而平静。我确信她已睡着,于是躬身吻了一下她的脚踝。/ p.39 我们可以回美国去,买一个加油站。不,不是骗你。我一直都想开一家加油站。/ p.153 拿到你那份酬金后,答应我,给自己买件雨衣。
  •     好一个骚浪贱
  •     小處能見卡波特的古靈精怪和腹黑毒舌,不得不承認的是,他筆下的人,確實能讓你記得清楚。或許妳曾遇到過這樣的人,但是他的比擬,讓你覺得這種熟悉又有了一種新鮮感。我想,卡波特自己也不會覺得這是一本應該正襟危坐來讀的經典小說。
  •     "让人流泪更多的是得到应许的祈祷,而非未应许的祈祷。"
  •     Incredibly charismatic, it cured my pain
  •     海明威有本回忆录写巴黎流动的盛宴,里面写了很多隐晦的小心思,读着还挺有趣的,有一章写到菲茨杰拉德,至为印象深刻,日后再读菲茨杰拉德的书,我脑海里总会有一个海明威笔下的菲茨杰拉德。而我最早读卡波蒂的书是那本《圣诞忆旧集》,后来我买过不下十本专门做圣诞节礼物送朋友,再读卡波蒂的蒂凡尼的早餐,冷血,草竖琴,肖像与观察,卡波蒂在我心里一直是圣诞忆旧集里那个敏感的小男孩,对一个作家的书阅读顺序的不同,最终形成的看法也会有微妙的差别,如果从冷血或者他任何一本其它书看起,我都不会这么喜欢他,这种喜欢是不客观的,带有完全的溺爱,就是他写的每个字我都爱,每段文我都喜欢读,每本书我都想买,有机会甚至想去看看他的墓地,就是这种爱。
  •     混乱而瑰丽,携带着脏污的病菌升入天国
  •     好奇怪这本书看的人居然如此之少。就算对作者不感兴趣,至少也该对八卦感兴趣吧。卡波蒂这位诡异的天才,非常恶毒的写下了这样一本书。对美国他所处的上流社会,真的是丝毫未留情面,各种八卦与奸情,各种畸恋与背叛。绝对是完爆香港的壹周刊之类的八卦杂志好么?!什么“艳照门”,在《应许的祈祷》中,那都不叫事儿~也许,陈某与谢某的私房照,那还差不离。你能想象纽约州前任州长的太太是用怎样的方式教训一个自以为是的犹太花花公子的么?what a story!
  •     被才华的波浪摇撼,醉且叹息
  •     普鲁斯特和狗仔队的混合风格,
  •     这种班荆道故的叙事读起来轻快舒爽 我看这本书时被逗笑了不下十次 最有趣的地方则是在书中看到自己和别人的影子 社交场合垂花问柳 惨绿少年的灵魂啊 渴求虚荣和目光 才华和美貌都会褪色 仔细想想 再坚挺的阳具也不过如此 朋友说我活得像一个卡波特 我说你可别骂我
  •     劲爆十足
  •     通常情况下我觉得“江郎才尽”都是骗人的,因为才华并非单纯来自天生,也需要积累,而卡波特却用这本未完成的遗作实实在在地说明了什么叫做江郎才尽,早年作品像《圣诞忆旧集》的那种抒情的诗意,代表作《冷血》里的那种克制,他的独特的风格全都荡然无存。
  •     十分恶劣的流水账,喝酒吸毒卖身混日子,掺杂一大波长见识般的人名与事迹......内容还好吧,觉得翻译不太好,把vogue译成vogue服饰与美容不是凑字数就是植入
  •     一本神奇的书,好想知道邓尼长啥样
  •     作为幻象的真相
  •     “我不受,攻,可以,受,不行。”上译的翻译真是与时俱进……“沃德尔对迪尔十分痴迷,二十年委身为奴就为了洗澡时给他擦香皂”真是挡不住的基啊【羞涩捂脸】
  •     看了《皇家卧室》再看这个就没什么感觉了
  •     一定要读编者手记,一场经典的编辑与作者的撕逼,以生命为赌注的拖稿耐力之争。读到最后,当我梳清人物关系以及回想了一下所有故事发生的场景,我大概能了解一开始,卡波特是想写怎样一个超越《追忆逝水年华》的故事了。另,本书的翻译之硬,极为考验读者的语法能力,一些音译也没和国内普遍译法统一。
  •     不留情面去嘲讽赖以生存的圈子需要野心和勇气,同时可见作者不加掩饰的自恋情结。单向的优越感几乎要从行文中溢出。
  •     借助他小说中的琼斯的话说,他清楚自己是个混蛋,却又宽恕自己,因为说到底“我天生就是个混蛋,一个天才的混蛋,唯一的义务就是施展自己的才华”。这是卡波蒂的真实写照,他掌握着上层社会的秘密和丑闻,某种程度上说,在《冷血》之后,他就是以贩卖这种丑闻和秘密的写作为生。此书很多篇幅之所以引起这么多的轩然大波,自然因为他披露了很多名流的真实生活状态,但是更多的原因在于,他借助琼斯这个角色,一个默默无闻的写作者,依靠各种人脉,包括出卖自己的肉体,登堂入室,成为了一个作家。这无异于是对当时的社会名流冠冕堂皇的生活方式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嘲讽。这其实也是卡波蒂自我的内心的写照:渴望成为社交名媛,成为众星捧月的明星,在聚光灯下侃侃而谈,可作为一个作家,他又想撇清这些虚伪的客套无聊的寒暄,写出追忆似水年华那样的作品。
  •     还……好。除了《蒂凡尼的早餐》《草竖琴》和《冷血》,感觉其他都还……好吧
  •     毒舌
  •     2015-83
  •     那个时代的美英帝国真是纸醉金迷。
  •     用窥探名流隐私的手法创作所谓的非虚构小说,非常的荒诞而且不厚道。虽然不乏精彩的段落,但整体而言更像是在炫技。果然,《冷血》成就了卡波蒂,但同时也毁了他
  •     除了她像世界的第一个早晨。其它有点厌了。
  •     读了三分一后就陷入闷局:不断重复的被应召、在富豪间流连辗转的皮肉生涯;粗俗、下流、毒舌以及上流社会的名人众生相这些表象后面,只有聚会上流水账式场记般的流水账,众多的人物只能靠描述的恶毒程度加以区分,苍白,乏味,如同开篇时读者渴望读到精彩的祈祷,到了结尾都并未被应许。散失的篇章,或许如同福克斯序中猜测的一样,被卡波特自己销毁,因为他害怕被别人看见他失去灵光的一面。
  •     没有厚重的美学底蕴,还是不要大篇幅的黄段子描写,看着总有种猥琐大叔即视感。
  •     第一本卡波蒂_(:3没得挑只有这本。。。还挺失望的。感觉就是有许多小黄文大杂烩吧。 顺便,这个译本里面有是攻受又是3P,真是与时俱进,然而77页倒数第四行还有错别字,受不了。
  •     卡波蒂早期的灵气一点也不见了,见到的是俗气和戾气。他写不完这个书,应该是认识到自己的局限了。
  •     “贵圈真乱。”
  •     黄暴
  •     不是很喜欢
  •     尺度有了,兼之卡波特独特的插叙手法,读来不乏共鸣和代入。还是浮光掠影了点,全是轶闻八卦也不好。
  •     原生态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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