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存在范围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6
ISBN:9787511821836
作者:黄开诚
页数:192页

内容概要

  黄开诚,广西梧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亚洲犯罪学会监事会副主席;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一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重庆市犯罪学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市教委2010年度创新团队带头人。主持各类科研项目共8项(其中省部级课题2项、国内国际横向联合项目2项),在国际著名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同时在《现代法学》、《武汉大学学报》等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书籍目录

内容摘要Abstract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规定及其评析一、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规定二、对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评价第二节 我国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研究一、对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研究状况二、对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研究的评价第三节 研究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思路、方法及意义一、研究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基本思路二、研究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主要方法三、研究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意义第二章 犯罪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重罪”之中第一节 我国刑法中的重罪与轻罪一、罪名与罪行的关系二、我国刑法中重罪与轻罪的划分第二节 只有重罪才存在未完成形态的根据一、轻罪未完成形态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二、确立未完成形态只存在“重罪”中的根据第三节 现行刑法轻罪与重罪界限不明的条文一、法定刑为“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二、法定刑为“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三、法定刑为“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第三章 罪过形式和行为形式对有无未完成形态的影响第一节 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完成形态一、过失犯罪不存在未完成形态二、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完成形态第二节 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和聚众型犯罪无未遂犯一、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不存在未遂犯二、聚众型犯罪不存在未遂犯第四章 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基本构成类型第一节 举动犯不存在未遂犯一、学术界关于举动犯是否存在未遂犯的争论二、作者的观点及其理由三、我国刑法中的举动犯第二节 具体危险犯不存在未遂犯一、危险犯的概念及其基本分类二、学术界的基本观点三、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态度四、作者的观点及其理由第五章 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加重构成类型第一节 不存在未遂犯的结果加重犯一、刑法理论界关于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犯的主要分歧二、我们的认识及结论第二节 情节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犯一、情节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犯的理论分析二、我国刑法中的情节加重犯第三节 两种特殊构成类型的未完成形态之有无一、选择加重犯应视为存在未遂犯二、复合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犯第六章 存在未完成形态之重罪第一节 存在未遂犯之重罪一、排除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后的其他所有重罪均应设立未遂犯二、存在未遂犯之重罪第二节 设立预备犯的个罪一、预备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是当代世界各国的基本立场二、怎样确定我国刑法中处罚预备行为的个罪第三节 设立中止犯的个罪一、两种不同立法例二、简短评述及其结论第七章 我国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立法建议第一节 对海外刑法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的借鉴一、海外刑法关于犯罪未完成存在范围的立法模式二、对海外刑法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的评述第二节 对我国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建议一、现行刑法对犯罪未完成形态规定之弊端二、对刑法总则第二章第二节的立法建议第三节 对分则具体确定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立法建议一、对X款X段之罪,处罚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二、对X款X段之罪,处罚未遂犯和中止犯三、对X款X段之罪,处罚未遂犯四、对X款X段之罪,处罚预备犯完善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建议章节分布表【附件一】中国刑法中的轻罪【附件二】中国刑法中的重罪【附件三】 犯罪构成类型有无未完成形态统计表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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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存在范围》是“西南刑事法与毒品问题研究文库”系列之一,共分七章,全面、系统地研究了我国刑法中犯罪未完成形态在具体罪行中的存在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范围的规定及其评析、对相关问题现有研究成果的回顾及其评价、《论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存在范围》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及其意义。

作者简介

《论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存在范围》内容简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自建立以来从来都是我国西部地区刑事法教学与研究的一个重镇。同时,它也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个刑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多年来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学人才。学科教师队伍中,老中青不同层次都不乏优秀学者,也产出了很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刑法学科长期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毒品犯罪研究。以刑法学为依托,西南政法大学在十年前建立了“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这是我国西部最早建立的毒品问题研究基地,并被重庆市政府认定为“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因此,西南政法大学的毒品问题研究与刑事法研究从来都是紧密联系的。以与法律有关的毒品问题研究为起点,西南政法大学对毒品问题的研究逐步扩大到各个方面,并产生了一批优秀成果,如由我校赵长青教授主编的《禁毒全书》被人们称为一部有关禁毒专题的“百科全书”,并被江泽民主席作为礼品赠送给联合国禁毒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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