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因为做过罪恶的事而完全成为魔鬼,但魔鬼的罪恶也不会因为爱成为善良。”这句话前半句是《朗读者》的作者本哈德·施林克说的,后半句纯属我狗尾续貂。《罪人》的主角有着非常不正的三观,小攻就不必说了,这年头的耽美小说,玩弄别人感情的高帅富角色还少吗?我想说的主要是小受,一个典型的圣母。可能有人觉得,这本小说里的小受在受到伤害后,好歹也知道和炮灰攻跑去荷兰结婚什么的,算不上圣母。但是在我看来,他简直就圣母到一定的境界了。我的愤怒从小受一边拖着炮灰攻一边和一号攻搞不拎清开始,在一号攻荷兰抢亲、小受毫无反抗的结局达到顶点:拜托,这个人渣可是毁掉了你前半生的人耶!圣母的婚恋观就是没有婚恋观,圣母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基本上,小白受还知道追求人权之类的(虽然鉴于他们个人的能力水平,通常以失败告终),圣母受却是就算有能力,也乖乖接受一切践踏,末了还会不顾一切地回到渣攻的身边,理由就是“我深深地爱着你”。为了这个爱,他们的自尊啊别人的自尊啊都是浮云,然后他们的人生就一整个被毁掉了,但是他们圣母的光芒却仍然普照大地。——圣母真可怕……对于这种爱情惨剧,首先应该受到谴责的当然是那个高帅富人渣,但起码人渣还是有救的,他们至少还是有独立自主意识的健全人,对于某些level比较低的,顶多打一顿也就没事了。相比之下,更要命的显然是那群圣母,如果不是发生了非常惨绝人寰的事情(比如人渣死了、他自己死了、人渣和他都死了),圣母病几乎是一种无药可医的绝症。所以读者常常可以在小说里读到人渣的恻隐之心,却永远看不到圣母扪心自问:How are you?How old are you?!为什么总是你被当作备胎一样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为了人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人人都经历过梦想当爱情烈士的年纪,总想着爱上一个人就要为他去死,起码也要陪他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但实际上,这件事操作起来不仅技术难度高,成本大,而且很可能血本无收:人为什么就不可能爱上一个不值得去爱的人渣?你为什么就不能是那个瓜货?别的不说,这个世界总还允许概率的存在呢。人们常说,相爱容易相处难,人与人的交往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感情的深浅没有太大关系,而是取决于交往双方各自的素质。我在《谐谑的康塔塔》的书评里曾经提出,人会因为爱而改变自己,这当然是一种理想化的境界。反观现实中失败的婚恋,就会发现,许多爱上人渣的人,往往抱着“他会因为我的爱而改变”的念头,这种一厢情愿几乎无一例外地导致他们的人生和这段感情一起走向了毁灭。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在于,在具体事例中,人很难放弃自身的利益,哪怕是为了一个崇高的理由也不行。既然如此,对于原则以下的事情,人就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例如婚外情、一方擅自欠下大笔外债、嫖娼之类的,人要解决的第一件事不是妄想去改变它,而是扪心自问:如果对方改不了,那么我还能忍受和他继续在一起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什么都好解决,反正要圣母是你自己的事情,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建议你就不要在这个人身上浪费时间了,趁早离开他。就算他发誓要改过自新,你也不要轻易相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相信严重到让你受不了的事情,他之前的恋人和他妈不可能无动于衷,既然他到现在都只停留在发毒誓的阶段,你就不要指望他会采取什么行动了。又或者他以死相逼,就让他去死吧,他对自己的生命有处置权,多说无益,大家都是自由人,难道你还不允许他少年jump一下么?说到底,无论多么亲密的关系,都脱离不了一条谈判的黄金法则:对于底线,我们决不让步。两个命中注定的人,下限总是差不多的,所以如果你发现和他的下限差距太大,那么你可以绝对放心地离开他,不用害怕错失真爱。就算有些人的底线是比别人高了那么一点点,雷区也比较多,他们也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黄盖。圣母的另一个误区是,错把虐待当温柔。诚然,不同的人表达真爱的方式是不同的,在某些文艺作品里,一方隐忍地承受另一方甜蜜的折磨是一种非常好用的煽情桥段,可是说到底这是为了艺术效果。我非常坚信一点,如果对方不能用你能接受的方式爱你,那么不管他爱的程度有多深都是白搭。这个理论基于一个基本事实——我们碰到的95%都是普通人,我相信,大家都是地球人,对于爱、恨、尊重、侮辱的理解不会差别太大,至于细枝末节的东西,大家可以坐下来慢慢沟通嘛。澄清了以上两点,圣母们大可以心如钢铁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与人渣一起共创和谐社会。最后,我写这篇评的初衷只是想抒发一下:白芸两篇文的差距怎么那么大?实际上,从狗血程度来说,《呐,老师》和《罪人》的plot不相上下,不过我这个疑问,完全是建立在主角的三观评级上的。刚刚我瞄了一眼《罪人》的出版时间,这个疑问终于得到了解答:01年到08年的差距,果然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跨越的呀。在这点上,白芸起码比凌豹姿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