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5
ISBN:9787506308595
作者:莫言
页数:588页

内容概要

莫言,原名管谟业,山东高密人,1955年生。童年时在家乡小学读书,后因“文革”辍学,在农村劳动多年。1973年,到县第五棉油厂做工。1976年应征入伍。历任班长、保密员、图书管理员、教员、干事等职。1984年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1986年毕业。1988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1991年毕业并获文艺学硕士学位。现任总参政治部一级创作员。


 红高粱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2条)

  •     读的第二部莫言作品,第一部是蛙,相比更喜欢蛙,蛙让我了解了计划生育在农村实行的艰难。红高粱则将人物性格描写突出,突破传统封建,追求自由与幸福。九儿生活在封建社会,由于父亲的贪财与残忍将她嫁给麻风病人,按理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九儿并不甘愿,在嫁娶途中,偶遇余占鳌,九儿的敢爱敢恨性格突显,突破传统,与爱人享受着幸福,读者看来像是淫荡不贞,恰恰就是这,彰显九儿的个性,争取幸福。余占鳌就是一土匪,杀人不眨眼,"霸占"别人媳妇儿,虽然手段有点残忍,但也是与爱的人在一起,追求幸福。打起鬼子来一点也不怯,是条有良心的土匪,佩服他的勇气,彰显爱国情怀。余豆官,是虎父之下无犬子,跟随父亲占鳌打过鬼子,当过逃兵,不过在运军粮过程中,将功补过,表现出将领气怀。高粱扭捏着,尖叫着等等,通过高粱的魔幻来表现出现场的气氛,但是由于红高粱无法体会深入其境,故给三星。
  •     《红高粱》相比上次的《黄金时代》来说,感觉上更是一部中国式的小说。中国式的语言,中国式的传统,中国式的故事情节。这次带来的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语言色彩上的撞击和莫言对死亡细致地描写。红高粱,蓝天,黑土等等等等,色彩的冲击像极了一幅油画。死亡与色彩也是在一起的,不管是奶奶的死,还是刘罗汉的死,还是余大牙、哑巴、王文义、方六方七的死,每一个人都描写得极其细致,混合着强烈色彩冲击的死亡,仿佛鲜血又泼在了油画上,于是,没有蓝天,没有黑土,但是还是有红高粱。
  •     在这篇小说中,以第一人称为叙事者,这个“我”,是故事主人公的孙子,通过他的笔尖,再通过他父亲的眼睛,才到达主人公身上——戴玉凤。这个真正的主角。一个红高粱般的女人。丰腴、鲜活、生生不息、挺拔坚韧、野性自由。凡是高粱生长的的品格品性,这个女人身上都有。她——身体丰腴;生命鲜活;生生不息——从小家小户中“贩卖”到麻风病人家,以一个女人的姿态操持了家务,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挺拔坚韧——她以高粱酒祭奠罗汉大爷,劝冷支队长和于占鳌共同对敌,在于占鳌盛怒时挺身而出;野性自由——放弃传统的贞洁观,在高粱地中,和心爱心念却非夫婿之人共享人间乐事。围绕这个高粱一样女人身边的主要是六个人,罗汉大爷、余占鳌、单廷秀、单扁郎、戴父、戴母,这六个人像高粱地下的黑土,营养而腐烂,长养了戴玉凤这珠结实的红高粱。戴父和戴母几乎无甚笔墨,但通过嫁给麻风病人这一情节及新娘三朝回门的情节,将其贪婪心狠、金钱高于一切的憎恶面目勾勒出来。他们生养的戴玉凤,另一方面,他们的凶狠无情一手促进了戴玉凤从十六岁懵懂无知的少女,用三天时间看透了世态人情,认清了自己的本心,服从了自己的渴望,变得无所畏惧。既不畏惧死,也不畏惧活。而单廷秀和单扁郎,首先,他们的名字起的就极富有诙谐意味。单廷秀文中说他是个“梳着豆角辫的干老头子”,既不挺拔也不秀丽,是和名字相反的角色形象;而单扁郎起得就很符合形象了,“扁扁的长头”,自然该叫“扁郎”。就是这样污秽不堪的丑角,使得戴玉凤从少女天真,梦想在拥有一表人才的郎君梦幻中大梦初醒。人要成长,往往要和最畏惧,最害怕,最难以对立抗衡,最打破梦想的灾难战斗,战斗胜利了才能真正成熟。戴玉凤的肉体早早成熟,十六岁便有一米六的个头和六十公斤的身量,在当时那个年代,能产出丰腴的粮食却难以在乡间产出如此丰腴的人。她的不成熟的心最直接的表白是——虽然也想过上上马金下马银的日子,但更盼望着有一个识文解字、眉清目秀、知冷知热的好女婿。更!最直接破灭这个伟愿的就是单廷秀和单扁郎。面对这两个少女之梦的破坏者,她先是求助于爹娘,从还未过门开始就求助于爹娘,但爹娘给她的是欺瞒,最后连欺瞒都懒得欺瞒了,直接醉醺醺道:“你公公要给咱家一头骡子……”潜台词是:既然要给咱家一头骡子,虽然是个麻风病人闺女你也就将就了吧。所以她从一开始的外界求助,变为求助于自己和自己手中的剪刀。而戴玉凤成长的高峰也就在这短短的痛苦万分的三天之中。而罗汉大爷,初看,是个普通的能干的长工,但到他生命在拴马桩上戛然截止的那一刻起,“长工”二字却该改成“汉子”。我一直想不通,一个好不容易从牲畜一样的工棚里解放出来,回归自由的高粱土地的人,为什么为了两头骡子失去理智?对骡子的怒气会盖过对重获自由的憧憬,对日本兵的恐惧?——因为他脑子里的火苗,因为那像牲棚又像坟墓的工棚。起初,骡子的叫声能引诱他回到牲畜棚是因为他对骡子的珍惜,对自己东家财产的维护。但,当骡子因为血和伤痕认不出主人,不愿意离开时,他的珍惜和维护之情变成了愤怒,他对骡子不肯离开下意识地定义为忘恩负义、吃里扒外、里通外国。罗汉大爷本人随着中年汉子离开了虎狼之地,但骡子却不仅认不出主人还甘愿留在日本人的营地里,准备继续做苦工,在罗汉大爷眼中是极其屈辱的行为,哪怕只是骡子。因为作为人的尊严在,所以盖过了一切,盖过了逃匿、潜藏、养伤、回家的的宏愿。最后他的死,身体被折磨得像个怪物,死法是畜生的死法,但却怀着作为人的尊严。所以,书中有着很戏剧化的描写,他像畜生一样死去了,乡间留下美丽的神州故事;亲手操刀凌迟大法的孙五苟且活下来了,却成了人人唾弃的疯子。而说到于占鳌,不得不将他和戴玉凤的感情相结合融通。戴玉凤和于占鳌不仅是相爱的,而且从一开始,他们就是相互解救的。在假劫匪劫持的时候,所有人包括于占鳌都在家劫匪的用红布包裹的树枝的恫吓下慢吞吞丢下赏钱又慢吞吞走到轿子后。与所有人都不同的是,戴玉凤舒适的站着,此时的她无所畏惧,面对前面丑陋如魔鬼的夫婿与后面六亲不忍的冷血爹娘,她可能更享受没有两边任何一方存在的现在,哪怕是有劫匪的现在。——所以她舒适。云淡风轻。亢奋。她的舒适、云淡风轻、亢奋,把于占鳌解救出来,让他从卑微的轿夫开始向司令转变走出了勇敢的第一步——当土匪打击小日本且勇敢无畏战功卓著的司令官的第一步。一个女人,况且还让自己心里有异动的女人都不畏惧,自己还应该卑微后退吗?在戴玉凤激发于占鳌勇气的另一方,于占鳌用一把剑刃浑圆,两尺多长的锋利小剑,铲除了戴玉凤人生的恶疾,扫去了她的重大忧患,给了她自由的天地。这样一对相互爱着,又相互解救的情人,对,是情人而不是爱人。爱人往往体谅、宽容、温情但少于激情,情人永远有处于热恋般的狂热。所以这一对情人,从出场开始热爱,一直热爱到最后,爱到她死在红高粱土地,爱到他晚年话都说不清楚也经常去她死去的地方用他的方式祭拜。在戴玉凤身边的这六个人,不管大恶大善,大奸大勇,都给了她充足的人生养分,使她活得坚挺,死得安然。

精彩短评 (总计54条)

  •       昨天晚上阅毕莫言之<红高粱家族>,感觉上,当年年轻的莫大先生文笔中还是有股子流氓豪爽气:
      整明白了,奶奶的,原来俺们在魔都,基本就是那一丛丛杂种高粱,杂种高粱怎么好跟高密的红高粱相比啊。那是土生土长,敢作敢为,有种的美。杂种高粱般的当下人脆弱如笛膜,欲望如红眼睛家兔子。没人味,没有灵魂和风度。
      没有那种子土地里自然生出的宽厚,凝重与泼辣。恐怕是跳墨水河也洗不干净啦。
      此书有人与《白鹿原》一起评价。《红》与《白》都是好作品。
      有股子野味辣味在《红》里面。
      两者谁最好,我就不评论了。大家自己去看吧......
  •     浓烈的生命
  •     记得那是一个高中的晚自习上,看到浑身颤抖。莫言的描写太细腻,让人不忍卒读。喷薄的热血和爱情,是那个时代最美的风景。
  •     不懂装懂
  •     不太喜欢这类写作风格,文字中有股沙土的气味,并且故事也比较短,后面我还以为我买的电子书只下载了一半,又去网站上查证了下,倒不是意犹未尽,而是感觉作为诺奖得主的主要代表作,这作品,有点寒酸唉,不知道这本书翻译成外文怎么让老外那么推崇备至
  •     莫言的文笔老练沉稳,功力深厚。时而大刀阔斧,时而精雕细琢,生动地刻画出了一段既令人惊心动魄,又令人荡气回肠的抗日史诗。深情地歌颂了中华儿女在打击侵略者时所表现出的坚韧不屈,不惧生死的大无畏精神。
  •     说《红高粱》写得不好的我就当你天真善良看不得血腥暴力,就当你聪明绝顶受不了情节的往来复沓,就当你注重眼前想象不出魔幻现实。虽然我也是捂着眼睛好不容易断断续续才看完,但是我就觉得人写得好,写得爽快,写得我头皮发麻。
  •     延续了莫言一贯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印象最深的是不断变换的写作视角以及红高粱的象征意向,粗中有细,细节的描写表现的是悲壮的抗日精神,确实有被感动到。
  •     很厚重的乡土气息,书很薄,但是内容丰富,寥寥数语便可让让人回味无穷
  •     厚重历史感下的农村历史画卷 喜欢上了遍野血一样的高粱 余占鳌 占鳌 独占鳌头 名字就那样豪迈飒爽 他直爽果敢 带了那么点痞气 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 刚强又桀骜不驯 又如白鹿原的黑娃 芈月传的义渠王
  •     看原著时在想,电视剧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咋编出来的。
  •       《红高粱》,中国现代寻根小说封山之作,它的完成也宣告了寻根之旅暂时的结束。寻根,寻找过去的文化与乡土,莫言寻的还有被隐藏许久的人性。
      出生成长在自由活泼的齐鲁文化下的莫言,为他的作品奠定了较为自由开放的基调,本书从整体上透露出一种自由解放进步不同于过去几千年的的人性观念。
      由于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程朱理学阳明心学等学说的影响,中国古代强调“存天理,灭人欲”,强调一个人的内修过程。只有忠孝仁义的天道,没有贪嗔痴爱恶恨欲的七情六欲,这种企图通过后天影响消除人本身固有欲望的行为,无疑是愚昧无用的,这也说明了,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人性是不敢直视的,不敢正视的,只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取天道,不顾人伦,只取好的,不管恶的。这种片面的观念无疑造成了社会对国人人性的压榨,造成了各种悲剧,古代一座座的贞节牌坊,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之一。
      正是由于,中国自古以来的刻意压制,《红高粱》中正视人性的理念无疑是中国人性观念的一大进步。
      莫言在《红高粱》抛弃了简单的二元化价值判断,正确的认识到了人性中善与不善的交融。在这种客观的人性观念的指导下,莫言刻画了两个典型的人物形象,““我爷爷””和““我奶奶””,复杂,说不清善恶好坏,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
      “我爷爷”与”我奶奶”在大片的高粱地力野合,,没有交谈,没有了解,只是单纯两性相吸,这是人类内心深处对性的欲望;”我爷爷”杀死单家父子是为了占有”我奶奶”个人私欲,同时也是一种“ 英雄救美”解救”我奶奶”与水火之中的侠义;后来”我爷爷”又抛弃”我奶奶”与情人偷欢......这一切实质上是”我爷爷”在精神层面上追求自由,追求欲望的释放。
      反观”我奶奶”,最具代表性的是““我奶奶””临死时的宣言: “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这种宣言充满自由思想的光芒,无畏挑战束缚生命欲望的一切桎梏和威胁。“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的这种随心所欲,更是富有“价值的个性”,是做人的自在和欢乐,对自由生命精神的理解和向往。
      莫言在行文中丝毫不掩饰人类对’性”的欲望,相比较过去那些羞答答的文字,描写人的基本欲望,使人物更加像有血有肉有人欲的真实的人,摆脱过去单调的符号化模式和的人物定性,使人物不再是单纯的好或者是极限的恶,使他作品中的每个主要人物都是有好有坏,又好又坏,不再是那种正面人物一定是“高大全”的善人,反面人物一定是灭绝人性的魔鬼的二元化价值判断。这种客观全面的人性观无疑是进步的,对文学人物的形象创造无疑是进步的,对推动社会的人性解放无疑也是进步的。
      
  •     生猛!
  •     在书中我看到了生命力,看到了一个为幸福而不断追求的勇敢女子。我觉得莫言先生的作品里总是带着来自于家乡的那份洒脱与不羁,这真是我所一直追求的。初次看觉得困惑,但细细品味才发现这本书的狂野魅力,让我觉得给我的世界开了一扇新的窗口,值得反复阅读,反复品味。
  •     莫言的书,这本是第三本看。和生死疲劳的魔幻现实主义写法不太一样,但是各种景物描写还是一样赞。很短的一篇,没有看过电影和电视剧,值得一看的书。
  •       用涛哥的话来说,那时候的人是真的人,狗是真的狗。当黑暗笼罩,世俗枷锁,唯一困不住便是气,那股蔑视一切,敢与勇的英雄气。
      真实朴质的言语,让人想象和感受那样真切的场景,虽未能真实感同身受,但也深刻体验作者笔下所描绘的真实。那人,那狗,那气,那生活。
  •     有一股子原始的草莽的美
  •     高粱地里出英雄
  •     还是4年前看的呢,都忘记写的啥了,哈哈哈
  •     像是没写完???
  •     一个人一个活法
  •        大概我这人在很多事情上都很有些顽固的执念,比如在莫言先生刚刚获得诺贝尔奖之时,在莫言的书一时间突然变得随处可见的时候,却容易让我生出一种无端的抵抗情绪,终于是一本也没看过;而到现在,莫言获奖作为一种茶余饭后的谈资终于也不再新鲜和火热的时候,一切好似又恢复往日景象,图书馆一区的临时书架文学类上常见的仍是眼下各种言情小说的时候,却突然生出想要认真读一读莫言的念头。
       第一次翻开这本《红高粱家族》,就被其中扑面而来的蓬勃生命力而深深震颤,那种原始的、自由的、强悍的生命力,正如书里所描写的那大片大片在路旁疯长的野高粱一样,让人生出一种对自然、对生命、对自然的生命强烈的神圣感和崇敬感。尽管回想起来,书里的人物大部分是违背了传统的封建文明、道德标准的,他们全凭着自己的一腔爱恨情仇随意地残杀生命,他们毫不顾忌地依着自己炽热的爱恋在高粱地里野合,他们不理会任何婚姻道德规范地自然结合,他们率性而为、血气方刚、热情激越,甚至连受他们豢养的狗在特殊境况下也可以爆发出惊人和残酷的智慧与激烈,这一切都衬得那片疯长的野高粱更加鲜红,那红,是日头正盛的强劲和炽烈,是血盆大口的残酷和凌厉,是无法不让人注目不让人震动不让人铭记的鲜明印记。
       这种氛围的成功营造,首先当然应该归功于题材自身的独特性,山东高密乡的粗犷和广袤注定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不同于江南细雨的轻柔,不同于金陵古都的沉重,而是一种更为接近野性的自然美和更为接近兽性的人文美;特殊的中日、国共以及当地匪民混战的时代背景也注定了这片土地上人们面对仇敌的强悍、对传统文明规范的漠视以及对自我、对承载着他们自我的这个村庄、这片土地的坚守,这一切使得这个不同凡响的故事的产生、发展和回响有了坚实和雄厚的依托。而莫言淋漓挥洒着的热烈而洪亮的文字也极其适合地承载和表达了这样的意象,这些文字大多是口语式的激扬、神话般的浓烈和史诗样的厚重,充满了极具象征意味的细节描写、奇诡玄幻的想象比喻以及大段大段生动细致的心理表现,使得整个故事的表达具有一泻千里般难以抑制的气势。而以三代人视觉和故事作有机转换的巧妙剪裁的结构安排,既恰当地舒缓了紧张的故事情节给人带来的压迫感而留有余地给人以思考与回味,又保证了整本小说始终保持着于故事情节里所贯穿的整体氛围与连绵气势,从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整本小说分别表现了“我爷爷”、“我父亲”和“我”三代人的故事,以“我爷爷”余占鳌这一代人的故事为主体,以“我爷爷”和“我奶奶”的爱情故事展现了大胆、激荡的爱情观,以“我爷爷”作为土匪头子先后与当地另一土匪头子花脖子、国民党的冷支队长和共产党的胶高大队以及日本军队斡旋、争斗展现出当时混乱、复杂的时代背景以及当中迸发出来的英勇、狡诈的人性,以罗汉大爷和“我二奶奶”的惨烈牺牲展现了日本军队入侵带给当地人民的深重苦难;而“我父亲”这一代,既是曾经辉煌的见证者,又是高密血脉的承继者,父亲跟随爷爷参与战斗是一种血性的承继,母亲和小舅舅被困枯井是一种苦难的承继,而父亲和母亲这一代人在跟争食人肉的家狗的争斗中险些失败(父亲差点失去生殖能力)则预示着这种承继的不完全性即一种“种的没落”;而到了“我”这一代,这种“种的没落”体现得更为彻底,一方面“我”并未亲身经历历史而所有的故事都只能是道听途说而来,另一方面“我”幼年时曾在父亲的墓碑上放羊并“撒了一泡尿”象征了“我”的漠视和遗忘,成年后再回到乡里拜祭二奶奶时又听到了二奶奶要求“我”到家乡的墨水河里浸泡上三天三夜洗掉从城里带来的家兔子气的启示和呼告。作者正是以这三代人的故事,揉杂了其他关于战争、人性、情感、物种等方面的思考与表现,集中表现了一种自由、激越、强壮和勇猛的种族意识和精神的没落以及对这种意识和精神渴求承继和发扬的这一核心主题。
       而这部小说之所以在读罢之后仍能让人如此热情激越和荡气回肠,正在于作者在结尾一段所表现出的对于承继的希望(“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努力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的象征!”),这无疑是一种有力的鞭策和激励,鞭策和激励着所有的读者在读罢全书后去寻找属于自己失落的希望和生命力。
      
  •     很难过,看完最后一页一切戛然而止了,更难过了。
  •     很難讀的一本小說,但永誌不忘
  •     无以言说的伟大
  •     重口味!莫言够烈!
  •     看的莫言的第一本书,折服。结尾滋味不明。
  •     第一次接触莫言和他独特的风格,震撼且佩服。他的文字仿佛翻滚着一种鲜活的色彩,火热的红,粗犷豪放的红。东北高密的高粱田和那个时代壮烈的悲剧。这样的故事我其实不忍卒读,但又喜欢那极为出色的描写,特殊而吸引人的文字。
  •     先看的电视剧,后看的小说,故事上有点出入吧,小说写的更残酷,女主也是个水性杨花的主~
  •     讲真,我还是不太能接受莫言作品里的屎尿横流和酷刑的描写,剥皮那一段,看了一点就头皮发麻,不敢看了。余华的菜人我还能看的下去,工笔细描,莫言的则是浓墨重彩的油画,视觉冲击太强,我受不了。不过,那种回环往事的叙事真是迷人极了,莫言说百年孤独他只看了一页,然后就写出了红高粱。
  •     “爹,俺娘死了?”泪目
  •     莫言的每一个句子都不会让你失望,让你感觉到作家力不从心的尴尬,每一个用词都准确到位,饱满丰盈的完整表达了他心中全部的世界。
  •     青春时期读过,很有感觉。
  •     女性追求自由解放的先驱。野性但也足够厚重,酒气十足却自由奔放。就是喜欢莫言这种原始野蛮的文字。
  •     血性汉子,没有什么对错标准,跟从心
  •     这部小说很有名,或者说红高粱三个字很有名。我看了之后懵了,懵了不是看不懂,也不是里面有大量的我不爱看的景色描写,关键是,怎么这么短。后来看书评,才明白,这是个系列,慢慢补全后再看看是否名不虚传。
  •     莫言的成功在于用又粗又脏却又真的语言,展现出中国特有的农村风土。
  •     环境描写的好,但是其他其实没看懂很多。大概功力善浅
  •     英雄和平民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有些场面很血腥,不忍心看。
  •     电子书,没找到对应的版本。四个字,惊为天人!准备读《红高粱家族》(1443)
  •     莫言就是莫言,红高粱里的一切。
  •     时空乱序的手法本来就适合影视改编了,一大把活的死的铺排的意象也算造出了一个极其生动的人与自然的乡土世界。高密东北乡有矢车菊这种洋花??劫亲那一段配合着被描绘得出神入化的无处不在的红高粱也是相当梦幻啊。
  •     在我看来,写的很一般!
  •     荡气回肠。轰轰烈烈。红色不羁的灵魂。男儿气。敢爱敢恨。
  •     对自由的渴望
  •     作为一个山东人 整体基调感觉很亲切 我觉得这已经算是莫言的代表作了 有浓浓的乡土气 颗粒感 还是有情怀的
  •     很一般的中篇,文字细腻,但是吸引力着实不高,有点言过其实了
  •     看完这部小说后,除了感叹描写得生动以外我找不到其他的赞美的词汇,或许是读的还不够深,但是这部书的确没有带给我触动和思考。但是作者的语言很不错,人物描写得很漂亮生动,就看这一方面我觉得就值得看一看
  •     红高粱吞没了我们整个民族的希望和记忆
  •     我不喜欢这种题材和风格……
  •     记录
  •     当代文学经典化研读第二课
  •     本以为又是一篇长文,不料戛然而止结束了。影视剧里太多的虚拟人物和情节,让我觉得是二次创作……
  •     对罗汉老头被鬼子要求活拨皮的细节印象太深,王八蛋鬼子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