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选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8-04
ISBN:9787020023936
作者:周晨
页数:158页

书籍目录

目 录
前言
五蠹
有度
难势
定法
二柄
八奸
显学
忠孝
观行
孤愤
说难
和氏
问田
喻老、说林、内外储说(选录)
难一、难三(选录)

作者简介

韩非生活在战国的中后期。自春秋末期起,经过一二百年的兼并战争,全国重新出现了统一的形势,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主义的专制政权即将建立。韩非的学说为新政权的诞生作了广泛的论证,在政治理论和哲学思想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哪一个诸侯国有力量统一全国?这得在激烈的斗争中经受考验。韩非的时代,在不断的兼并战争中淘汰下来的国家,力量较强的,就是所谓战国七雄:秦、齐、楚、韩、赵、魏、燕。这七个国家都有条件统一天下,只是由于各国政局不同,这时已经出现了强弱悬殊的情况。
韩非是韩国的公子。这种特殊的政治身份,使他和祖国休戚与共,他是多么希望自己的国家能够富强起来,担当统一天下的重任啊!但这时的韩国非常衰弱,而西方的秦国却是蒸蒸日上,对韩国的存在构成巨大威胁。在这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有一批纵横家在活动。主张合纵的人,要求山东六国联合抗秦;主张连横的人,劝诱山东六国侍奉秦国。不论合纵还是连横,韩国都是首当其冲。因为韩国地处秦国东出的门户,如果合纵,就得带头攻打秦国;如果连横,就得首先对秦国臣服,而头来必然被山东其他国家攻打。这就说明韩国处境的艰难,它必须从根本上去寻找强国之术。韩非认为:古代草木茂盛,禽兽众多,男子用不到耕种,采摘草木的果实就足以果腹;女子用不到织布,剥取禽兽的毛皮就足以护体。因此人们用不到争夺,就可以得到充足的给养。但是人口的繁殖却是成倍地增加,自然财富也就日渐匮乏,人们即使奋力劳动,生活还是很艰苦,这样也就必然引起纷争。这种分析固然有很多不科学的地方,但和其他学派的观点比较,首先注意的是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有其可取之处。
战国时,社会发生了更大的变化,旧的统治方法已经不适用于当代。如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呢?儒家主张实行仁政,他们引经据典,赞美古代的圣王,宣扬他们的仁政,把传说中的古代描画成理想的王国,然而不能用来解决当前的实际问题。韩非的主张与此不同,认为处在当前的“大争之世”,“多事之时”,君主必须采用政绩效验最佳的法治。
在从春秋演变到战国的过程中,几个主要的诸侯国都曾实行过变法。所谓变法,就是改变过去的法令制度。上下各色人等都得遵守新制订的符合当前国情的法制。这样也就限制了贵族的利益,否定了基本上取决于统治者个人意志的人治。它必然会遭到激烈的反对,许多为建立新制度而斗争的政治家遭到了旧势力的杀害。但是变法的成败效验却很显著。商鞅在秦国变法成功,秦国就由落后的状态一跃成为先进国家。吴起在楚国变法失败,楚国也就停滞不前,尽管它疆域广大,人口众多,物产丰富,但却是一步步地呈现出颓势。
韩非从历史经验中认识到,只有法治才能振兴韩国。他强调指出:国家只要坚决实行法治,也能富强起来,不管邻国多么强大,也无法把它攻破。
大家知道,韩非是法家学派中极有影响的人物。早期的法家有法、术、势三派,它们各自提出了巩固政权的理论和措施。韩非继承并发展了三派学说,综合成一种体系完整的新法家学说。
“法”这一派学说,可以商鞅为代表。实际说来,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就有法。不过早期的法是由统治者掌握,主要用来对付被统治者的。春秋时,郑国把法制条文铸在鼎上,公开宣布,晋国的叔向反对,认为“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说明国内如有共同遵守的法制,就会削弱统治者的权威。魏文侯时,李悝主张“食有劳而禄有功”,著《法经》六篇,把禁盗贼列在首要的地位,就是从巩固财产的私有权出发的。商鞅是李悝的学生,他推广李悝的学说,在秦国实行变法,采取了很多峻的措施。他“废井田,开阡陌”,巩固土地的私有制。为了提高国力,他推行耕战政策,在农耕上有成绩或作战时立功的人,才能得到奖励或提拔。秦王的宗室,如果不立军功,那也不能给他什么荣誉。由于耕战政策的实施,秦国的农业生产发达,人民勇于公斗,怯于私争,武力极为强盛。后来秦国之所以能够统一天下,全凭这一时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韩非把法置于首要的地位。他说的法,是指体现先进法治思想的成文法。这种法,必须由官府颁行,做到家喻户晓,成为全国奉行的准则。从理论上来说,除了君主之外,一切人都要遵照法令办事。贵族如果违法,也要受到制裁;平民如果立功,也能得到奖赏。韩非标榜这种法是绝对公正的,贵族和平民都能在法的规定下的恰当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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