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二午睡时刻》书评

出版日期:2015-3-1
ISBN:9787544275604
作者:[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
页数:170页

礼拜二午睡时刻

得知文学巨匠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因为那部晓喻世界的《百年孤独》,而第一次这位作者则是因为《礼拜二午睡时刻》。看似小清新的标题和油画般的封面,总是让人感受到冬日暖阳般的温润感。然而开卷见到的,却像是阳光透过玻璃碎片一样——自然通透,不耀眼,却有微小的闪光点,挥之不散。这是由八部小短篇组成的文集。《礼拜二午睡时刻》作为开卷篇最引人入胜。寂静的午后,一切都被烈日灼炙着,世界看似真空了一般,唯一涌动着的是那位“小偷”母亲内心的悸动。她没有悲怆,不需要怜悯,用独立和坚强支撑着被视作小偷中枪子儿身亡的儿子最后的人格和尊严,在淡默中诠释着一切。“平常的一天”中尊崇医德至上的牙医,“咱们镇上没有小偷”中固执又偏激的达马索夫妇,“巴尔塔萨午后奇遇”中有一次在有钱人面前争面子的巴尔塔萨,“蒙铁尔寡妇”中不愿直面生活的雷薇卡太太,“周六后的一天”中重振威风的神父,以及“纸做的玫瑰花”中心照不宣的祖孙俩人。这些平凡的人在文章中演绎着一桩桩日常故事,笔法是如此的不动声色,但极简的背后隐藏着缤纷的情绪,或宽恕,或埋怨,或隐忍,或桀骜,或不屈,或倔强,或坚持,或妥协。直到“格兰德大妈的葬礼”出现。没有了细腻的内心描绘,没有了眉眼间的细微变幻,甚至连格兰德大妈的形象或许都尚未描述清楚,而是磅礴地旁述着一个时代的终结和开始。不同于往常的习作预示着“一些”将要开始。甚至有人说它是《百年孤独》的前奏。许久没有读到如此走心的短篇,感动之余无穷回味。同样是礼拜二,一个阴沉的将要落雨的午后,我陷在软绵绵的床垫之中,儿子身边,记下这些。

在不动声色中吐露心事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在不动声色中吐露心事诉说普通人的生活故事我们都明了就是没人用文字向我们倾诉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我们总也喜欢诉说些什么总觉得生活平淡无奇无可述讲你可曾知道地球几十亿人百分之八十都是与你生活相似的人们你也可曾想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个人在某个时间也和你做着同样的事情在你看来是普通但就是这样普通的故事才会走进这百分之八十的普通人心中不是吗别忘了正是因为普通才会在任何时代都会出现这样的故事然后渊源流淌普通人的普通故事除了生活没有别的目标输了也输得愉快别有风格我爱这普通故事

提前现身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在《番石榴飘香》里称《礼拜二午睡时刻》是自己最好的短篇小说,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中文译本才把原名为《格兰德大妈的葬礼》的短篇小说集,更名为《礼拜二午睡时刻》。《礼拜二午睡时刻》是小说集中的第一篇(不知道中文版除了改小说集名,还有没有调整过篇目顺序),篇幅极短,用词精简,叙述克制。开篇只写母女两人坐在火车上,车窗外是一望无际的香蕉林。车停在一个无人小站,母女两个下车,来到正午沉寂的小镇大街上,去找小镇的神父。原来母亲带女儿到镇上,是来看望几天前因偷盗被镇上人打死的儿子,他被葬在小镇墓地里。马尔克斯的叙述精确、冷静,以极简的笔法勾勒出一个母亲深沉的爱与压抑的自尊,没有任何煽情的衬托,沉痛的悲剧意味却乌云一样笼罩,显示出叙述手法的成熟。小说集的最后一篇《格兰德大妈的葬礼》,字里行间让我们看到了写作《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一个统治小镇几十年,甚至左右全国政局的格兰德大妈死去,围绕她的一次盛大世纪葬礼,教皇、总统一一登场,小镇像盛大集市一般热闹。这像是一个从《百年孤独》中剪裁出的故事,荒诞、恣肆、幽默,甚嚣尘上之中隐现马尔克斯那张狡猾的脸。如果只读开头和结尾这两篇,你会觉得反差如此之大,简直不像出自一人之手,难道马尔克斯也有“代笔”?似乎很值得方舟子来质疑打假一下。但整部小说集除了以上两篇,还有另外五篇:《平常的一天》、《巴尔塔萨午后奇遇》、《咱们镇上没有小偷》、《蒙铁尔的寡妇》《周六后的一天》、《纸做的玫瑰花》。如果之前你没有读过马尔克斯的任何作品,那读完整本书之后,马尔克斯的风格就了然于胸了。这是马尔克斯由青涩到成熟的转变之作,虽然有些地方尚可雕琢。《巴尔塔萨午后奇遇》中的堂何塞有夸张的脸谱化,《蒙铁尔的寡妇》故事单薄、寓意浅露。但从这些作品中已能看出马尔克斯能量的蓄积。《礼拜二午睡时刻》也许还太简陋,容纳的空间和时间都不够宏大,但一部伟大的作品已露端倪。看上去差异巨大的手法,只要稍加调和,就是马尔克斯不可复制的味道,延展到一百年的时间,延伸到无穷的空间。《礼拜二午睡时刻》常常出现的是海明威式的语言,却有着福克纳式的故事结构。虽然几个故事中出现的小镇都没有名字,只在《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中,马尔克斯提到小镇的名字叫“马孔多”。但所有故事中的景物如此相似,分明暗示着,这是同一个地方。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名字出现在福克纳无数小说中,而在马尔克斯的故事中,小镇注定叫“马孔多”。直到五年以后,当读者在《百年孤独》中再一次看到“马孔多”时,他们一定会想起《格兰德大妈的葬礼》,想起《周六后的一天》里的寡妇和神父。那时,马尔克斯还默默无名,而《百年孤独》中的人物早已一一现身。扫描关注我的读书分享微信公众号

打动人的小故事集

这本书中的故事都是写些小人物或者说是平时我们都不太留意的平凡人身上发生的平凡小事。每个故事的篇幅都不太长,读起来十分轻松的同时也会被故事中的人物和情节所深深吸引。所以我能在一天的时间里读完了它,直到合卷时心中仍有不舍,多么希望能再出现几个篇章几个人物。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平常的一天》,《咱们镇上没有小偷》和《巴尔塔萨午后奇遇》。故事里人物的悲欢离合竟可以浓缩于如此短的篇章中而并无一点失色。马尔克斯对人物心理描写和故事发展的掌控简直让人惊叹不已。他对众多小人物的刻画都写得行云流水不着太深的人为痕迹,可当我读完后心中却又受到极大的触动。记忆犹新的便是读完《咱们镇上没有小偷》和《巴尔塔萨午后奇遇》这两个故事后那种悲由心生,隐隐作痛的感觉。总觉得一本书是否成功,如何界定它是否为一本好书,就是在我们阅读它的时候心有没有被时刻打动着;有没有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而揪着一颗心;有没有在读完合卷的刹那仍深深沉浸其中乃至余音绕梁数日之久。这本书中的小故事就让我经历了这些感受,感谢作者为我们带来这些精彩的故事,五星推荐。

压抑感

生活艰难,世事无常。好坏没有绝对的定义。那个世人眼中的小偷,却是母亲严重听话的孩子,妹妹眼中坚强的哥哥。

需联想到当时的大背景

说实话,需要了解一些当时当地的政治背景,不然总会感觉隔着什么。高中时就对这篇文章印象深刻,但是当时没有看过《百年孤独》,所以完全不会想到当时的大背景,感觉到的只是母亲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看被打死的儿子。小镇午后的安静炎热的气氛在无形中衬托着主人公的感受。马尔克斯的每部作品,仿佛都和马孔多有着联系。

普通人的尊严

马尔克斯的短篇小说集。他笔下的故事似乎都发生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而且很多像是《百年孤独》的花絮。它们相互勾连,仿佛一个长篇作品的不同章节,一起织成一张网,网的名字叫马孔多。马孔多镇上的人们,平庸、市侩、俗不可耐,有的精明,有的愚蠢,但是都有着自己的尊严。正是这一点,让各篇中的主人公都有着各自的可爱。《平常的一天》中坚持医生职业操守却又不向权贵低头的牙医,《咱们镇上没有小偷》中认死理的达马索,《巴尔塔萨午后奇遇》中赢了一次有钱人就得意忘形的巴尔塔萨,《蒙铁尔的寡妇》中凄凉固执的寡妇,《周六后的一天》中抓住机会重振威风的神父,《纸做的玫瑰花》中瞎眼却「目光」犀利的老太太。《格兰德大妈的葬礼》有些与众不同,写的不是普通人,而是露骨的政治讽刺。事实上,几乎每一篇中都有一些政治讽刺,都会在不经意间提及过去的战争或者政治灾难。作为书名的这篇《礼拜二午睡时刻》中,没有战争和灾难,甚至没有讽刺,有的只是一个母亲的坚韧和骄傲。她的儿子因为偷东西被当场打死,她带着女儿来到儿子死的地方上坟。她坚持认为自己的儿子是个好人,她无惧人们的愤怒和仇恨,最后,「她牵着小女孩的手朝大街走去」。那两个背影一定像封面上画的那样沉默而坚硬。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微信公众号:小盆哟「littlebasinyo」

马尔克斯的速写本

刚吃了夜宵的我,是要奋战通宵填坑了嘛

献给神圣的鳄鱼

献给神圣的鳄鱼——马尔克斯《礼拜二午睡时刻》故事极简单,在八月一个礼拜二的午睡时刻,一个穷女人,带着女儿和鲜花,乘坐简陋、破旧的火车,来到一个荒凉的小镇,给儿子上坟。小镇毫无特色,和火车经过的“前两个镇子一模一样,只是这里的广场上麇集着一群人。镇子的另一端是一片因干旱而龟裂的平原,种植园到此为止了。”“车站上空无一人。在大街对面巴旦杏树荫下的便道上,只有台球厅还开着门,小镇热得像个蒸笼。”在这些昏暗浑沌的背景下,马尔克斯认为这个女人应该是这样的形象:眼皮上青筋暴露,她身材矮小孱弱,身上没有一点儿线条,穿的衣服裁剪得像件法袍。要说是女孩的妈妈,她显得太老了一些。整个旅途中,她一直是直挺挺地背靠椅子,两手按着膝盖上的一个漆皮剥落的皮包,脸上露出那种安贫若素的人惯有的镇定安祥。神父还在睡觉的时候,她就平静而执拗地要去叫醒他,去借用通往墓地的大门钥匙,因为她还要搭乘三点半返程的火车。我觉得神父是故意睡着的,因为他后来对这个穷女人说:“天太热了,你们可以等到太阳落山嘛。”作为神父,他早就知道她的来头,他更理解当地的历史和现实:哥伦比亚的大西洋沿岸马格雷纳河流域一望无际、铁道两边对称的香蕉林带,这里永远笼罩在贫穷、愚昧、麻木的阴影之下,人们的生活状态几近瘫痪,挣扎其中的人,自顾不暇,仅凭一种本能、一种惯性,像在巴旦木树荫里的吐着舌头乘凉的老狗一样苟延残喘,哪里管得了别人的死活?神父被叫醒了,走出来,从棋子里拿出一个油布面的笔记本、一支蘸水钢笔和一瓶墨水,然后坐在桌子旁边。马尔克斯用情克制,下笔极有分寸——“你们想去看哪一座墓?”他问道。 “卡络斯·森特诺的墓。”女人回答说。 “谁?” “卡络斯·森特诺。”女人重复了一遍。 神父还是听不明白。 “就是上礼拜在这儿被人打死的那个小偷,”女人不动声色地说,“我是他母亲。” 神父打量了她一眼。那个女人忍住悲痛,两眼直直地盯住神父。神父的脸刷地一下子红了。他低下头,准备填一张表。填好那些古板繁琐的登记表之后,神父吁了一口气,接着说:“您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他引上正道吗?” 女人签字回答说: “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神父不置一辞,女人只好自己接着往下说:“我告诉过他不要偷人家的东西吃,他很听我的话。过去他当拳击手,有时候叫人打得三天起不来床。” “他没有办法,把牙全部拔掉了。”女孩子插嘴说。 “是的,”母亲证实说,“那时候,我每吃一口饭,都好像看到礼拜六晚上她们打我儿子时的那个样子。” “哎!上帝的意志是难以捉摸的,”神父说。 在临街的大门打开之前,神父就觉察到有人把鼻子贴在纱门上往里瞧。那是一群孩子。大门敞开后,孩子们立刻一哄而散。在这个钟点,大街上通常是没有人的。可是现在不光是孩子们在街上,在杏树下面还聚集着一群群的大人。神父一看大街上乱哄哄的反常样子,心里顿时就明白了。他悄悄地把大门关上。——越是麻木冷漠不关心他人死活的人群,看起热闹来,越是不嫌事大。神父说服得了自己,说服得了上帝,但说服不了这群人在哥伦比亚的大西洋沿岸马格雷纳河流域几千年的历史,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生存罅隙。“等一会儿走吧,”他说。说话的时候,他没有看那个女人。 神父的妹妹从里面的门里出来。她在睡衣外面又披上了一件黑色的上衣,头发散披在肩上。她一声不响的瞅了瞅神父。 “怎么样?”他问。 “人们都知道了。”神父的妹妹喃喃地说。 “那最好还是从院子的门出去。”神父说。 “那也一样,”他妹妹说,“窗子外面净是人!” 直到这个时候,那个女人好像还布知道出了什么事。她透过纱门朝大街上看了看,然后从小女孩的手里把鲜花夺过去,就向大门走去。女孩子跟在她的后面。 “等到太阳落山再去吧!”神父说。但她谢绝了神父要借给他们阳伞的好意,在小镇人的注视下平静地向墓地走去。行文至此,戛然而止。但一个母亲对儿子超越世俗的爱,以及因此而使一个普通人能够在被人群打倒的危险面前,保住自己的尊严。一个普通人如何保住自己不被打倒在地的尊严?库切写道自己被侵害时,“对他来说不啻于一帮落在他肉体上的食人生番。他毫无顾忌地表示:当我保卫自己不受那些把我打倒在地,烤我、吃我的食人生番侵害时,我应该保卫自己不受这件事本身的侵害。我几乎没有想到,这些食人生番其实是些邪恶的贪得无厌的东西,他们在撕啃的正是真理的实质。”王路引用了武大郎的衰,来证实佛教的功能性:以武大的条件,本来娶不上潘金莲。潘金莲得罪了大户,大户把她配给武大,等于天上掉馅饼,让武大捡了个便宜。武大郎娶了潘金莲,如果他还有一点聪明,也应当认识到:这种意想不到的运气的发生,丝毫无补于他的无能,反而给他带来危险。应当知道,来到身边的不是潘金莲,而是天花板上一顶悬悬欲坠的绿帽子,说不定哪天就掉下来了。要化解这种危险,正确的手段是迁善改过,消除无能。但武大郎十有八九会说:“我改甚么!我又不杀人放火,作奸犯科!”所以,上天只会等一个人历尽千辛万苦后,才给他一点点,这不是吝惜,而是慈悲。轻易给你,是害了你。你的智慧与力量原本配不上。艰苦之所以必要,是要你经此磨难改掉过失,获得智慧,焕发力量,渐渐可以配得上更好的事物。王路认为,既然无力消除自己的愚钝顽劣,不肯打磨自己,使自己真正配得上得到的东西,仍要保存自己的尊严,其实也很简单,武大只消一纸休书,就摆脱了这样的一个“业”。最后,按照惯例,我准备推荐一部相关的电影来做结尾。但在推荐电影之前,我又想,如果是我们常读的作家来写这个故事,他们会怎样下笔?譬如金庸。他会一支巨笔,写尽各种风云际会,各种机缘巧合,纠结各路人马,小镇弄得天翻地覆,然后成龙自己成为镇长,独霸一方许多年,修建了多条街道,然后收取税赋,世代幸福地居住在那里。如果改编了电影,满在油光的成龙,必是男主的不二人选。如果以极简著称的古龙来写呢,来历不明的几路人马,在黄昏到达小镇,对峙良久,然后午夜时分才真正动手,只消三个回合,已经血洗了小镇。随即就安静了,只有旷野里吹来腥味的风。而在连马尔克斯自己也认为《礼拜二午睡时刻》是他最好的短篇小说里,我们已经可以嗅到大师的气息。这部小说集一共收入作者的八个短篇,他的扉页上写着:献给神圣的鳄鱼。有人说,其中四个与他的中篇小说《恶时辰》密切相关,人物身份、特征以及相互间的关系也都未变,不少情节有着一模一样的细节。是的是的,我们显然已经可以从《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上看到了《百年孤独》的影子,这是对于那个伟大作品的演练和预习。及至后来,《族长的秋天》和《枯枝败叶》的横空出世,磅礴的句群惊涛裂岸,完全席卷了我的阅读经验。我推荐的电影,只有贾木许了。无论是他的《离魂异客》还是《破碎之花》,一股令人窒息的隔离,寂寞,惆怅的情怀与气息贯穿着整部片子的始终,充斥着每一个零碎的镜头。

不因为天空的低矮而高傲

早先因为只知道老马的几本长篇,故一直以为他可能不是写短篇的料。从《凶杀案》开始发现,他写短篇的能力也是了得。书很快就读完,只一个下午的三分之一。因为《苦妓回忆录》同时在手,这些故事和《苦妓》的落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写下这些故事的时候,马尔克斯还不是名满天下的马尔克斯,才三十岁岁的马尔克斯,还是小PP的马尔克斯。你会发现,几乎用笔,段落,开章,终篇,都写得极为谨慎。怯怯的。但用心到极致。《上校》是极长事而写短,《凶杀案》是极短事而写的繁花似锦,《苦妓回忆录》本是一页纸的事情,却能写得老马落雪大如席,至于更短的,像这本《礼拜二》则是纤毫乱点,皆成文章。《格兰德大妈》以不容说,《礼拜二》以是短篇里的名篇,偶倒是更喜欢《镇上没有小偷》,切以为是小说中的小说,《纸做的玫瑰》则是短篇里的短篇,极品。

一本被事先克制的孤独

我少年时代读马尔克斯,便已听闻“孤独”是贯穿于马尔克斯的整个创作过程中的主题,他用自己的文字刻画了人类心灵中最深刻、最本质的“孤独”,不止一次地向人们指出“孤独”的症结:用他人的模式来解释我们的生活现实,只能使我们显得更加陌生,只能使我们越发感以孤独,尤其在其代表作《百年孤独》中,“孤独”味道尤甚。而这本《礼拜二午睡时刻》,读罢却感觉“孤独”味道被事先克制住了,尤其前面七篇(《礼拜二午睡时刻》《平常的一天》《咱们镇上没有小偷》《巴尔塔萨午后奇遇》《蒙铁尔的寡妇》《周六后的一天》《纸做的玫瑰花》)更是如此,说它们是小说,倒不如说他们是用马尔克斯独特笔尖镜头语言写下来的短片,里面的人物几乎无一不是在绝境中生存,却又是那样的活的得体,甚至,让人充满敬意,《礼拜二午睡时刻》中的母亲是如此,《平常的一天》中的牙医也是如此。至于笔法,可以看出马尔克斯早年时的干练,每一篇的篇幅都不长,情节上也没有过多的起伏,用看热闹小说的心态去看,显然是很无趣的。但若从文学价值的角度来瞧,这种客观而深沉的表达却又注定了其终成一代大师。不同于前面七篇的是,《格兰德大妈的葬礼》笔法夸张,气势充沛,如同《百年孤独》的前传,让人着迷,但也正是这种鲜明的对比,使得这本合集变得完满,观之整体,却是应了腰封上那句话:除了生活没有别的目标,输了,也输得愉快,别有风格。总之,它不是你在《百年孤独》中那个熟悉的马尔克斯,却很好的为《百年孤独》做出了铺垫,不曾拥有浓厚的孤独,却已足以让读完它的人思绪许久。如果你是马尔克斯迷,应该不会错过它。如果你不是,也许,你可以从中读到更多别人描述之外的马尔克斯。

【转】我所知所爱的马奎斯 BY三毛

马奎斯(*马尔克斯)是近年来世界性受欢迎的作家。他的作品不只在西班牙语地区得到普遍的欢迎,同时在世界各地只要对近代文学略有涉猎的人都不应该不知道他。很可惜的是在中国,他的名字还不能被一般的读者所熟悉。我大概是九年以前开始看这位先生的作品。第一本看的是《没有人写信给上校》(*《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第二本是《大妈妈的葬礼》(*即简体中文版《礼拜二午睡时刻》)。他的书在任何一个机场都可以买到,所以说他是一个受普遍群众所喜爱的作家。直到五年前我看到《一百年的孤寂》(*《百年孤独》),我的看法是除了中国《红楼梦》之外,在西方作品里,它是这百年来最有趣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每个人阅读、了解和欣赏,念他这本书,如入幻境,痴迷忘返。我认为今天以一个写短篇小说起家的作家(不能说专写短篇小说),能够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誉,也是相当的特殊。我最受感动的两篇文章,台湾好像没有介绍,一篇叫做《星期二晌午》(*《礼拜二午睡时刻》),一篇叫做《鸟笼》(*《巴尔塔萨午后奇遇》),都是很短的,而里面说的东西是很平凡的生活上的故事,可是又那么深刻。《星期二晌午》是说一个贼在镇上被打死了,他的母亲带了个小女孩坐火车到那个镇他的坟上去献朵花,镇上的人觉得打死这个贼有一点羞耻,就把百叶窗都关下来了。这个女人下火车时就跟女孩讲要振作起来,然后她们走下去,走到教堂的门口敲门;教堂的神父打开门接待她们,带她们到坟上去,在上面放一朵花。离开镇的时候,百叶窗后面很多眼睛看着她们。神父说:“真可惜啊!你当初为什么不叫你的儿子做一些好事?”母亲答复说:“他本来就是个好人。”《鸟笼》是说一个做鸟笼的人,很渴望做一个美丽的鸟笼去卖给镇上一个富翁生病的小孩,希望能赚一点钱。他做了很多幻想之后,把鸟笼很辛苦地做好拿去,最后的结局是把鸟笼送给了那小孩,走了,没赚到钱。很辛酸的一个故事。《大妈妈的葬礼》写的都是很平凡的故事,但有很深刻的一种人生的悲剧感。他的作品在整个气氛上很像福克纳的东西,很沉而不闷,很满,要说的话不说出来就结束了,有回味。他有些作品短,而且非常短,在西班牙本土,前两年几乎每一个星期都把他的短篇小说编成电视剧演出,非常好看。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深的感动,希望把西班牙语系文学作品译出来,直到看到马奎斯的作品。我认为他的作品在当今这些文豪来说,他得奖实在是晚了一点,早该得奖了。对于马奎斯这样的看法可能是因为对西班牙语文有着太强烈的情感,同时与他们的人民、土地、民族也有认同。马奎斯在世界各地已是十多年来最受欢迎的作家,作品深刻而悲哀,他有着悲天悯人的胸怀,写的是全人类的情感,文学浅近不晦涩。他得奖我非常兴奋。但愿因为这个人的得奖,使我们中国不再只注意欧美文学,事实上西班牙语系文学到今天还是非常灿烂,可是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引介的工作还有待努力。

用密码写就的现实

《礼拜二午睡时刻》是马尔克斯的一部短篇小说集,一共收入了八个短篇。有意思的是,其中四个与他的中篇小说《恶时辰》密切相关,说它们就是《恶时辰》都不为过,因为主要人物都是《恶时辰》里的,人物身份、特征以及相互间的关系也都未变,不少情节有着一模一样的细节。由于我在写《恶时辰》的那篇“恶的政治,是一切恶的根源”中已经一一议及,便不再重复。它们是:《平常的一天》、《巴尔塔萨午后奇遇》、《蒙铁尔寡妇》、《纸做的玫瑰花》。其余四篇中有两篇马尔克斯非常重要的短篇,一是他自认是他最好的短篇小说的《礼拜二的午睡时刻》;二是形式与内容都堪称伟大的《格兰德大妈的葬礼》。马尔克斯说他在动手写一部小说前,心里必须要先有一个视角形象。一个荒凉的镇子,一个身穿丧服、手举黑伞的女人,领着一个也穿着丧服的小姑娘,走在火辣辣的骄阳下,便是《礼拜二午睡时刻》的视角形象。小说一开始,读者便能嗅到马孔多的气息:火车,一望无际的香蕉园,香蕉公司的办公室,种植园主掩映在棕榈和玫瑰花丛间的住宅……一辆行驶的火车上,简陋的三等车厢里,仅有一对身穿褴褛丧服的母女。小女孩十二岁,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母亲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直挺挺地坐着,“脸上露出那种安贫若素的人惯有的镇定安详。”她们的随身物品仅有一个塑料食品袋和一束用报纸裹着的鲜花。吃罢简单的午饭,小女孩趁母亲打盹,跑去卫生间把那束枯萎的鲜花在水里浸了浸。母女俩在一个比沿途经过的小镇更大,也更荒凉的镇子下了车。下车前母亲让女儿梳梳头,并且告诫道,“你要是还有什么事,现在赶快做,接下来就算渴死了,到那儿也别喝水。尤其不许哭。”自己也抹掉脸上的油污。马尔克斯在《番石榴飘香》中说:“文学中的现实并非照相式的,而是合成式的。发现用于合成的基本要素是叙事艺术的一个秘密。”他真是深谙此道。《礼拜二午睡时刻》抓取的要素,简而又简,却在在扣准他意图传达的东西。“为什么在阅读之后我们会掩卷沉思?这是因为我们需要走进那个神奇的空间,并且继续行走。”余华将《礼拜二午睡时刻》归入对他深具影响的十个短篇小说之中,并说最重要的原因是在这个短篇中,他看到了马尔克斯“克制的才华”。这真是精准得要命的评价。因为“克制”,是《礼拜二午睡时刻》的标签,人物也好,气氛也罢,都“克制”得要紧。马尔克斯透过简而准的勾描,将妇人克制之下的悲痛和愤怒,神父克制之下的羞愧和不安,小镇克制之下的慌乱、冷漠和压抑,充分呈现。整个小镇都在午睡,母女俩安静地走着,到了神父的住处,母亲用手指甲划了划门上的纱窗,等了一会儿没反应才叫门。神父正在睡觉,但她“平静”、“执拗”、“简短”、“坚决”、“温和”地要求马上见神父,因为她们要乘三点半的火车离开。上礼拜在这儿被打死的那个小偷,我是他的母亲,他是我唯一的儿子。她不动声色地说。原来她是来借公墓钥匙祭奠儿子的。神父的脸唰的一下子红了,一边登记妇人的信息,一边开始冒汗。穿插进来的“小偷”丧命的过程,说独居的寡妇雷薇卡太太开枪打死了撬门的窃贼,且说那把老式左轮手枪自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时起就没人用过,这就一下子将之与《百年孤独》联系在了一起。同部集子里的另一个短篇《周六后的一天》中,雷薇卡太太是主要人物之一。那里面清楚交待说她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弟弟的妻子。虽然名字和兄弟关系略有出入,但无疑就是她。《百年孤独》中,她高度嫌疑开枪打死了上校的哥哥、她的丈夫何赛·阿尔卡迪奥,当时何赛·阿尔卡迪奥的血出门过街,上坡下坡,左拐右拐,进门入室,曲里拐弯(还知道避开地毯),一直流到他母亲脚下才停下。尸体上的火药味水泥都封不住,好几年才散尽。——那可不是一部克制才华的作品。《百年孤独》中说她从此过上了活死人的生活,最后一次有人见她,就是她开枪击毙了一个企图撬门入室的小偷(南海版119页)。她在《周六后的一天》中,并非足不出户,与尘世绝缘,而会因为纱窗遭损,去镇长办公室投诉。并且很冷酷。《礼拜二午睡时刻》中,则明确她已收寡二十八年。之所以作这些比较,是想说早在《百年孤独》创作之前,马尔克斯就在不断地写马孔多,写马孔多的各色人等。因为这几个短篇,发表于1962年,《百年孤独》还要晚上几年,要到1967年才发表。但写得太多,也会出错,《恶时辰》中,蒙铁尔寡妇独自住在一所有九间房的阴森森宅院里,“格兰德大妈死在这里”(南海版93页),《恶时辰》中那个镇子,根本就不是马孔多。神父请妇人签字时,吁了一口气问:“您从来没有试过把他引上正道吗?”母亲答,“他是个非常好的人。”母女俩不仅没哭,连哭的迹象都没有,这让神父很惊讶。“我告诉过他,不要偷穷人家的东西,他很听我的话。然而过去,他当拳击手,常常被人打得三天起不来床。”小女孩补充说,哥哥不得不拔掉了所有的牙。镇上的人们都在这个午睡时刻躲在纱窗后往街上张望,妇人谢绝了神父兄妹让她们从院门出去,或者等太阳落山了再去墓地的建议,牵着女儿的手朝大街走去。小说于此戛然而止。至于那个青年究竟是不是小偷,重要么?动荡贫穷的社会里,命如草芥,只有亲人才会为骤然失去生命的亲人感动痛切和悲伤。但像这位母亲,亲临将儿子当小偷打死的小镇祭奠儿子,并以自尊还儿子以尊严,其勇气和爱,本身就是对所有形式的对生命的冷漠的谴责,同时也令这个贫穷憔悴的母亲形象,散发出了高贵的光芒。唯一的儿子死了,还是这样死的,这对母女往后会生活在怎样的压力之下?又以何为生?余华问:“为什么神甫都会在一个普通母亲面前不安?为什么枯萎的鲜花会令我们战栗?”他答而非答道,“马尔克斯留下的疑问十分清晰,疑问后面的答案也是同样的清晰,让我们觉得自己已经感受到了,同时又觉得自己的感受还远远不够。”发现没?他看似说了许多,却像什么都没有说;而他所钟爱的马尔克斯总能以“克制”的文笔,表达深长、丰厚的意味。开个玩笑。《格兰德大妈的葬礼》讲马孔多一个权势显赫的女人,九十二岁时终于病亡。她的死亡牵动了社会秩序,罗马教皇和共和国总统都来了。“这个时代所有的代表性人物都在为她哀悼。”马孔多上演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权势演出。“各部部长、议会各委员会、最高法院、国务院、传统政党、教会、银行以及工商界代表人物”全都赶来奔丧,尊贵人士中最尊贵的人士为她扛棺。而就在葬礼的震天响声中,那些头脑十分清醒的人,心里明白他们正在见证一个新时代的诞生。教皇可以全身心升入天堂圣地;总统可以落实自己的施政观念;选美皇后可以出嫁、怀孕、生子;老百姓可以随意搭帐篷……“因为唯一能够反对他们这样做、又有充分权力制止他们这样做的女人已经开始在铅板下腐烂了。”《格兰德大妈的葬礼》发表十几年后的1975年,马尔克斯发表了反独裁统治的长篇小说《族长的秋天》,两部作品最为共通之处在于:只要是肉身,权力再大,掌权再久,也总有一死。随着肉身的消亡,权力者活着时穷尽一切手段建造起来的权力大厦,轰然倒塌。面对他们死亡的事实,人们一时半会不敢相信,但很快就会确信一个时代已经终结,一个新的时代来临。格兰德大妈22岁时就成了格兰德大妈,那年她从去世的父亲那里继承了家业。没人晓得她从长达两个世纪里,在马孔多独揽霸权的家族继承的祖产的来源、范围和价值。但人们习惯性地认为土地、水、道路、交通、时间、天气……都是她们家的。“此外,她还执掌着先辈传下的处置生命和财产的权力。”格兰德大妈一生未嫁,将财产和姓氏都封闭在家族以内,以至家族内近亲繁殖成了一团乱麻。她通过他枪不离身的大侄子行使权力。没人想到她会死,但临终的时辰到了。发布遗嘱时,耗时三小时她才宣读完自己写满二十四张纸的有形资产清单。“接下来,就差详细历数无形资产了。格兰德大妈使出一股死劲儿(她的祖先在临死前也是这样。为的是显示他们支配族人的力量),挺坐在肥大的臀部上,全凭记忆,用专横而又真诚的声音向公证人口授她那份看不见的财产清单:地下资源,领水,旗帜的颜色,国家主权,传统政党,人权,公民自由,第一法庭,二审,三辩,介绍信,历史凭证,自由选举,选美皇后,关系重大的演说,盛大的游行,出众的小姐,有教养的绅士,有荣誉感的军人,最尊贵的阁下,最高法院、禁止出口的条款,自由派的女士,肉类问题,语言的纯洁性,世人的范例,法制,自由而又负责任的新闻界,南美的雅典娜,公众舆论,民主选举,基督教道德,外汇短缺,避难权,共产主义危险,国家库房,生活费用的昂贵,共和传统,受损害的阶级,效忠信。”她没能说完,“格兰德大妈在抽象词汇——两个世纪当中,这些词汇从精神层面上说明家族权势合理合法——的大海里喘不过气来,打了个响嗝,随之断气了。”之所以抄录这么长一段,除了它是《格兰德大妈的葬礼》极尽夸张与讽刺写法的典型范例,更因为它传递出了强烈的寓言信号。台湾巨流出版社出的《西洋文学导读》(下)中说:“格兰德大妈实际是美国势力的化身,马孔多则影射着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丁美洲。小说通过一个荒诞的故事,影射美国对于拉丁美洲的长达两个世纪之久的掠夺和统治。格兰德大妈的死,暗示着这种控制的衰亡。”我觉得这样一来,倒是一切荒诞都不荒诞了,都变得合情合理、有根有据了。因为从小说人物设定来看,一个“马孔多王国的绝对主宰”,何以能够如此惊天动地,权倾一世,盖过罗马教皇和共和国总统?而带着这个寓意去读的话,就什么都解开了。“小说是用密码写就的现实,是对世界的一种揣度。”——前半句被我借作了标题——马尔克斯认为,”小说中的现实不同于生活中的现实,尽管前者以后者为依据。这跟梦境一个样。”简直像印证,在跟门多萨畅谈他的文学创作时,说起《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他说他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教皇在哥伦比亚的一个村庄里进行的一次难以想象的、不可能成为现实的旅行。“我记得。我把迎接教皇来访的总统写成一个秃了顶的矮胖子,以别于当时执政的高个瘦削的总统。小说问世十一年后,教皇真的到哥伦比亚来访问,迎接他的总统跟我小说里描写的一模一样:秃顶、矮胖。”听到他得意的笑声了吗?(不得转载)我读加西亚·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百年孤独》之冰块、孤独与人物 http://book.douban.com/review/6172634/   《枯枝败叶》——无法抗拒的毁灭 http://book.douban.com/review/6199896/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上帝知道我们该怎么混下去 http://book.douban.com/review/6194355/ 《恶时辰》——恶的政治,是万恶之源 http://book.douban.com/review/6206870/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记忆残片还原众目睽睽下的谋杀 http://book.douban.com/review/6190412/ 《霍乱时期的爱情》——与死亡为邻的浓郁爱情 http://book.douban.com/review/6243398/ 《族长的秋天》——在权力这场交易里完蛋了就是完蛋了 http://book.douban.com/review/7558599/ 《番石榴飘香》——著名作家在哪儿啊 http://book.douban.com/review/7588398/《苦妓回忆录》——实在不懂老男人的情怀 http://book.douban.com/review/759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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