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家族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1999-05
ISBN:9787544213745
作者:莫言
页数:373页

内容概要

莫言,1955年生,山东高密人。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与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1980年开始创作。主要作品有《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苗之歌》、《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欢乐》、《透明的红萝卜》等。通过这本书,莫言把他的“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世界文学的版图上。《纽约时报》书评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里士满时报》书评莫言是世界级作家,可能是老舍、鲁迅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

书籍目录

目录
第一章 红高粱
第二章 高粱酒
第三章 狗道
第四章 高粱殡
第五章 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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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6条)

  •     全书中对抗日、土匪、共产党、国民党的描写,同丰乳肥臀比起来总觉得差那么点劲道。反而是狗道和奇死两章有那么点意思。“我”的父亲和母亲和几个小伙伴在战争的间歇期和狗群斗智斗勇。在“我”家的黑、红、绿三条大狗的率领下,狗群们为了那堆积如山的尸体、那人肉、那美餐一次次地发起冲锋。狗吃的人越多就越有人的聪黠,人吃的狗越多就越有狗的凶猛,到最后你吃我我吃你,也分不清究竟是吃狗还是吃人。这场人与狗的战争最终以两败俱伤收场,狗群失去了头领,父亲失去了伙伴和一个蛋。。。但“我”的父亲就是吃了一冬天的狗肉,也可以说是人肉,铸就了他强健的体魄和生猛的未来。读到二奶奶尸变那段正是午夜子时,慎得慌。“我”二奶奶走的那天不知被什么上身,如果不是罗汉大爷及时用火镰压住它又请来了山人,可能这小说就要往僵尸+惊悚类型深入发展了,断了气的二奶奶鬼声鬼气的叫骂着:“罗汉你不得好死”。最后也真的应验了,那段人死不值钱的岁月里不知道有多少孤魂野鬼。。。多灾多难的中国啊,你不是鬼、不吃人,真得能活下来么?
  •     一说莫言,大家就说马尔克斯,就说魔幻现实主义,说得多了,就感觉你们只是在拿这两个词来装13。以前只知道张艺谋巩俐得了金熊奖的红高粱,没看过,似乎有比较激情的地方,后来又有了周迅的电视剧版红高粱,还是没看,却找来书读一读,读完红高粱,去发现他有一个所谓的家族,再读,第一感觉,乱,但是能找到头,这已经不是什么插叙倒叙的问题了,简直叫乱叙,但不叫胡叙,真不知道做这事如何找到一段一段的头绪的。看着看着很容易和贾平凹的《老生》情节混淆,虽然一个是高密东北乡,一个是秦岭。我读的版本有《狗皮》《野种》《野人》,但是出版的好像都没有这几章,不知为何。但确实很感觉出后面的两章风格和前面不一样,有点轻松,诙谐,给人感觉没有前面那些那么沉重。就说这么多,不能算书评,但还是想写一写,推荐再读一读贾平凹,这两位有很多共同点,都是乡土文学吧。
  •     列维•布留尔说:“原始思维是人与自然互渗的思维方式。”人在高粱地里的野合,黑土被血水浸润得泥泞不已,野狗啃食着尸体……那些高拔直挺的充满生命力的植物,似乎只是旁观者,又参与其中,故事与自然的融合,从而体现出更原始的人性,这是莫言在某些小说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回归姿态。原始生命力之美首先是混沌的,它连同一切莫言喜欢提及的粗放事物大篇幅出现。土色院落里大缸大缸的高粱酒,混入了粗人的俗尿,最终竟也酿成美酒,甚至是难得一见的美酿。高密乡人经常走过的黑土路上经常会有干萎的马骡驴粪、稀松的羊粪,更有高粱阴影下的美人洁白玉身。愈是丑的,作家就偏要混入美的,也的确是这样,待搅成了一盘浑水,才正正是事物原原本本的状态,所有的明澈、净化自然都是后话了。然而原始生命力的美也是野蛮的,它未必被现代文明所认同。在表现这种美的时候,莫言往往喜欢让肮脏的龌龊的流氓的与纯洁的高贵的英雄的东西同时出现。奶奶坐花轿的喜庆节日,吹鼓手们偏要吹出凄美音乐,连轿夫也一路撕拉着声音:“青天哟——蓝天哟——花花绿绿的天哟——棒槌哟亲哥哟你死了——可就塌了妹妹的天哟——”死活要将新娘颤得大吐不止。其实后来被捧为英雄硬汉人物的余占鳌初时也不过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罢了,路上遇到吃胩饼的人,杀;唯恐麻风病人糟蹋了自己的心上人,杀;鬼子到他地盘上撒野,也杀。其实也不止他,细细看完,会发现这片土地上的人处理事情的方法都是直来直去,挡我者只有死路一条,不论是当地人还是日本人,反正成王败寇,不是你殁便是我亡。只有这种人,才会把生命看得特别重,也特别轻,所以求生时一切不顾,将死了也豁身而去,不顾一切。而莫言提及的“种的退化”,或许也正是如今人们对于这种真实状态的不屑一顾,转而完全投身于文明、虚伪罢。无数次,透过莫言的文字,我就像看到了:腥甜的血味,夹杂在高粱地的黑土里,让曾经这片土地上的强盗流氓的眼眸都渗出了红,人群逐渐深踩进蓝白色的雾幔中,或端着长枪,或只扛着铁齿杷,背对着我,走向残阳,像极了洒满地的紫红高粱酒,颓靡又清透。人、物、事身上原始粗暴、高拔健迈的性格种种,都张扬着一种主流价值很难完全理解的美,它桀骜,它斑斓,它如烈酒,它好像只存在于那片世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对于暴力场面,莫言从来不吝笔墨。《红高粱》里的剥人皮与《檀香刑》中的凌迟两段,对暴力场景更是放慢节奏,逼着读者将令人反胃的行为细嚼慢咽。除却血腥,他更倾向于将这些暴行变成所谓的精细活,说成一门艺术。只是在层层剥皮割肉背后,仍然成形的还是筋骨,还有掉下地依旧青紫的眼珠子,以及它发出的冷光。或许这正是作家的思路:把表面的逐渐破坏、挖开,展示剩下的赤裸的无可躲避的部分,同时刺激感官和灵魂。然而大量的残暴行为描写,除了觉得恶心以外,再让我别无他想。作者对于这些部分的快意发泄,是可以通过他对暴力的美学观来理解,但毕竟吃人肉的意识大多磨灭,激荡灵魂更不必处处扯出残忍、血腥。这样的回归,与他用得太泛滥的色彩一样,显得过火而无谓。所以会有批评的人说,莫言就是个“老顽童”。的确,在主流赶着朝高空建屋的年代里,他反而挖泥土里的东西;在众人都以为他是走俗话土话风格之时,他一转身又写出了《酒国》。在审美层面也同样,他背弃了大潮流的都市化、精致化,反而崇尚原始纯朴,追求粗放野性的事物。可能在我们探讨他回归的时候,他又在思索着反其道而行。终究,逆流而上,才是他的真正姿态,也是他所认为美的姿态。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痛快淋漓
  •     很煽情的烈酒
  •     有很多细节得劲 现在是体会不到了
  •     总觉得有卖弄文字的嫌疑,好好讲一下故事怎么就不行呢
  •     书里面的九儿我着实不喜欢,故事还不错,很流畅,几个小时就能读完。部分心理描写很出彩,九儿与余占鳌之间感情拿捏到位。大部分叙述比较粗糙。
  •     记得有次面试,有老师问我有没有读过莫言的文章。那时候莫言特别火,但是我确实没有看过。我很诚实的回答了,没有。之所以没有看莫言,是因为我把他作品的印象定位为介绍农村故事还有满满的土气。就像乡村爱情那样的土。看过之后觉得,这样的土气接近大地,里面的人物都很豪迈,挺有血有肉的吧。故事篇幅比较短,敬大家都是条汉子。
  •     气味的描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呢?
  •     长评发不出来 高粱浓烈的红 高粱酒浓烈的香 高密人民浓烈的爱恨 人物刻画生动形象 很多场景描写让人身临其境 一开始还不太习惯这种叙述方式 以爷爷奶奶和父亲的角度展开故事 时间顺序的排列乍看有点乱 仔细想想又觉得很吸引人 现在回想起来的只有两个字 惨烈 不管是两大队伍还有土匪的乱斗 还是人狗的战争 还是与日本人的抗争 对战争场面的描写只能用惨烈来形容。 其实通篇读下来 人物都没有好坏之分 确实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 现在回想起来 果真是宁为太平犬 莫作乱离人啊! 也许是看多了这种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 这本书不太来电啊!
  •     东北高密乡的生活,九儿的自然野性!以孙子的回忆讲述了爷爷奶奶的故事,逻辑也缜密。
  •     莫言的文采
  •     莫言的文字可谓是血淋淋的现实啊,罗汉大爷被剥皮的那点,实在是让人惊悚的无法言语,还读过他写的《檀香刑》《酒国》,浑身难受,食欲下降,哈哈,不过大俗即雅,最泥土所以最特别,主题情感都很深刻,揭露了很多东西,象征意义强。
  •     我不懂什么魔幻现实主义。前面写的不错,后面的狗是要反映什么吗?总之,我更喜欢张艺谋的电影。当然,没有小说,自然不会有电影
  •     苍白的言语无法表达对这本书的喜爱
  •     读莫言每次都浑身难受…
  •     火车上看完的,一个来回刚好,计划着看下电影
  •     叙事结构有意思,可作为读百年孤独前的入门作 前两章很不错,后面的就少了那种感觉
  •     相当恶心
  •     电影好看,电视剧好看,书也好看。
  •     看完电影电视剧,对照着又来读原著。终于明白了红高粱的含义,旺盛、刚烈、不屈不挠的生命力,是高密东北乡的高粱的,也是九儿、占鳌、豆官那些不管是投了土匪还是土共的百姓们的。
  •     我通篇看的是讽刺和冷嘲,没见到半点歌颂。仇恨加上欲望,人就是无异于禽兽的狗。
  •     电视剧改编了不少。
  •     “仅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不敢妄评。
  •     充满着粗俗,淫欲,豪气,莽恿的世界
  •     我记得屠夫杀中国人的那一段,好形象,最后屠夫自己疯掉了
  •     “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胶东人,像红高粱一样的一样张扬鲜活,读来酣畅淋漓。生活的甜蜜熬苦,终被拖入黑水河污秽的河水中,胶东人的精神犹在。
  •     中国乡土文学,近代中国劳苦人民在红色的土地上求生存的感人故事,在抗争中人性的诉求尤其有震撼力,敢爱敢恨,可歌可泣。
  •     淳朴又直接的民风,在北方农村生活过的,看到这本书一定会有一种熟悉感
  •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中,看到这段,都抑制不住热血沸腾的感觉……
  •     第一感觉描写的有点血腥,变态,恶心,第二莫言笔下的共产党不是那么好,不过这应该才是真的,莫言是个敢于讲真话的作者,最后,为啥感觉这里的女性都这么放荡呢。
  •     给我的感觉是一片红
  •     这书是我的人生挚爱。 这算是改写红楼梦吧。 红楼梦是控诉在封建统治下的无法改变命运现实的悲剧,红高粱是同样在一个封建落后的时代,敢爱敢恨,勇于抗争,冲破束缚,虽然最后人也死的差不多了但他们是热血英雄。
  •     黑土地的情感,千万不要读的太快。。。很多细节没有办法体会
  •     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
  •     高粱地里那些曾经狂热的,强烈的,真切的生命。
  •     所有人都迸发着最原始的野性的有力,爷爷,父亲,奶奶,二奶奶……吃着高粱长大的所有人都那么那么真实的爱着,恨着,绝望着……人是原始的,文字也那么的原始,没有矫揉造作的修饰,可能这样也让那些残忍的桥段更触动人心。剥人皮,大狗,血腥的群斗……
  •     沉痛的历史
  •     酣畅淋漓。
  •     里面人物形象虽然显的粗糙,但很生动。
  •     高密东北乡 有一片高粱地 高粱酿成的酒有点烈
  •     原著比影视翻拍黄暴悲戚千倍。没有主旋律的约束,人性百态熠熠生辉。
  •     第一次读莫言 原来他文风这么血腥的么。。。 每读一行字都能闻到血腥味都能感受到周围有血浆在乱飞
  •     莫言!
  •     三星半
  •     充满了人性的狂野,东北高密乡的血性。
  •     小说着实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为那个时代的山东地区英雄好汉呐喊,为那绝美的绽放而高歌
  •     终于读完了!可歌可泣的战争历史文化著作。
  •     那个时代,英雄是很容易显现出来的,当然劣质的品性人更容易显现出来。自由的人该和这时代和那些束缚抗争一下了。
  •     写的太多感觉太杂不了解黄土不能太多的感受
  •     好久才读完的书 但是有好多疑问 没读懂
  •     觉得还行吧,对莫言第一个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始终有点郁闷。他和贾平凹我都不是很喜欢,只有《檀香刑》让我觉得超级惊艳。这本也是,莫名其妙就开始了,莫名其妙就结束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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