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生常谈》章节试读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
ISBN:9787549534050
作者:资中筠
页数:324页

《老生常谈》的笔记-第1页 - 公众的心态和认识上的误区

中国公众对待慈善捐赠的认识正在向现代意识转变中,目前还存在某些习惯性的误区。

一、均贫富的观念
由于当前贫富差距严重,公众往往把富人的公益捐赠视为均贫富的手段,因此而产生不切实际的期待。例如简单地以某些“排行榜”公布的富人“身价”与其公开的捐赠数额的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据此做出道德判断,施加压力。这是对公益事业功能的误解。
二、多注意捐赠的来源,而少关注善款的去处和效果
这与以上的观念相关联,也与上述许多捐赠者多青睐短期立竿见影的项目的心态互为因果。媒体的偏好更是如此,由此而来的弊病是重表面、不重实质,一些长远的而意义更重大的项目难以得到支持。

三、从纯道德的观点来看待公益事业,把它看作一种类似宗教的“行善”
许多人认为既然是“行善”,那么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都应该是志愿者,应该不领报酬或领取最低生活费。殊不知,既然现代公益事业是一种专业,从业人员也是一种专业人才,或至少是一种职业。否则公益组织只能成为业余人员的义务劳动场所,这是难以为继的。实际上,在很多国家,包括公益基金会在内的各种NGO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在那里的工作人员也应与社会其他机构一样,按能力论报酬。每一个组织都应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费,否则,公益组织不可能提升管理水平。这点,许多捐赠者和公众都缺乏理解。另一方面,某些公益组织以募得的善款给自己的员工发放不合理的高薪,或与政府官员一样享受高额福利,当然是不足取的。
从长远的历史来看,中国的慈善理念和慈善事业源远流长,并不一定是基督教传统所专有。民间社团也曾经相当发达。就现代意义的公益事业而言,民国时期已经达到相当规模,并出现了不少知名的企业家兼慈善家,他们所作所为也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扶贫济困而属于“授人以渔”性质(例如办职业教育等),有些还起到推动社会改良的作用。这一传统因社会大变动和意识形态的原因而中断,重新发展起来距今只有二十年,已经成绩可观,并达到一定程度的朝野共识,说明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最大的动力。
最近体制上的阻力也在逐步改进。例如以李连杰的“壹基金”脱离红十字会在深圳直接在民政局注册为突破,现在政府已经出台对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一些民间社团取消双重管理规定。这是一大进步,尽管具体落实还需要克服不少困难。广东省,特别是深圳,一直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希望在推动中国现代公益事业方面也能大胆突破,起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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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历史文化无知,是很值得忧虑的。与其唱高调,提倡尊孔读经,不如先下点工夫消灭电视屏幕的错别字,并净化广告语言和形象,这对青少年乃至广大公众的影响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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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社会风气对自由的影(xian)响(zhi)比强权更为可怕。“大家都说……”“……现在很流行”“现在的女孩子都这样。”“这你都不知道,你OUT啦!”如此,等等。软刀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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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大国民者,非在领土之广大也,非在人数之众多也,非在服食居处之奢侈也。所谓大国民者,人人各守其职,对于一己,对于家族,对于社会,对于国家,对于世界万国,无不各进其道,斯之谓大国民者。

《老生常谈》的笔记-第129页 - 《公民教育的重要性》

《公民教育的重要性》
最重要的是要有独立的人格。每一个公民是独立的,不是混在笼统的“人民”里头。
完整的公民就是造就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是能够担当起社会的义务,同时也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有一点,就是觉得自己是这个社会的主人,不是旁观者,也不是被动的接受者。
(悲悯的同情心)但这样的一种热情和善良的表现,如果没有一种制度的保障,没有稳固的社会条件,是很难持久的。需要一定的社会形态,需要持久的公民教育,培养成思想意识的一部分。
不是缺少志愿者,而是缺少给志愿者发挥作用的途径。
实际上西方有结社自由,而各种民间组织都受法律的约束,随时都有税务机关来查账,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民社会的基本条件:第一是健全的市场经济。 第二是有健全的法制。
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平等、自由竞争。
所谓基本人权就是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出版自由。
最不健全的是司法,就是有法不依。
教育、文化、制度 是相辅相成的。
取消考试是完全不现实的,主要是改变考试的内容和出题的方式,平时教课的内容需要改革。

《老生常谈》的笔记-第1页 - 全社会的“捐赠文化”有待形成

一、暴发户心态妨碍形成“捐赠文化”
美国第一代大富豪如卡耐基、洛克菲勒等暴发为巨富之后,没有选择奢华的生活,而是“一掷千金”创立现代公益基金会,以他们的取向引领了“捐赠文化”。以后,任何人凡有余财不知如何处理,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捐给一项公益事业,或自己注册成立一个公益基金会,请专人打理。既然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各方都以平常心对待之,既不是迫于压力,也不必用各种赞扬推动之。捐赠者不限于富人,每一个解决了温饱的公民都可以做,各自量力而行。绝大部分人都做过义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形成风气。我称之为“捐赠文化”。大捐赠者不一定是道德楷模的“大善人”。但是,如果某人的经济行为严重违法,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例如当前金融危机中揭露出来的一些华尔街的丑闻,那么无论他做过多少慈善捐赠也不能获得公众谅解,或抵消法律制裁。
方今中国社会还是奢靡和炫富成风,互相攀比,一浪高似一浪。不少富人一夜赌掉一百万,也不愿为公益组织捐十万。“先富起来”的人群的生活取向不可避免地起到引领社会风气的作用。尽管近年来慈善捐赠也开始受到尊敬,但远未能盖过奢靡攀比之风,更谈不到移风易俗。

二、家族文化仍很顽强
中国的传统是创业为儿孙“造福”,“富二代”的自主创业意识与美国大相径庭。这种观念没有随时代而革新,近年来反而有回潮之势,例如父母为儿子结婚提供房子似乎成为一种默认的义务,甚至不少贪官之敛财也是“为了这个家”。这种意识对公益捐赠起阻碍作用。
我亲身遇到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位相当成功的企业家,很有善心,有意出巨资成立公益基金会,曾问我一个问题:能否在成立章程中立一附加条款,即他去世后如果儿子有需要,还可以从该基金会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他坦率地说,做慈善不能完全无私,他唯一的挂念就是儿子。我的回答是:你是否捐,捐多少,都是自愿,如果你选择把所有家产都留给儿子,也是你的权利。但是一旦捐出,就是公共财产,你自己或任何人都不能收回。你可以按你认为需要的数目留足给儿子的遗产,剩下部分再捐出。例如比尔·盖茨曾宣布给两个孩子各留几百万遗产,其余几百亿都在生前捐掉。但是几年后听说他的孩子已经自立,表示不需要他的遗产,让他全部捐掉。这个例子很说明问题。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说那位企业家对自己儿子自立的能力没有信心,似乎身后也要为他终生负责。而美国人正好相反,他们担心的是巨额遗产会妨碍后代的创业机会和意志。老洛克菲勒之所以下决心捐出财产的动机之一,就是因为怕巨额财产留给子孙会毁了他们。这就是文化传统的不同。当然,这里只是就对公益捐赠的影响而言,其实更大的影响是对整个国家的创新能力。
此外,那位企业家的问题还反映出对公益捐赠的不理解,实际上,注入公益机构的款项才是真正的公有财产,既不属于政府,也不属于个人。捐赠人可以对使用的方向提出条件,但是对已经捐赠注册的财产是无权任意处理的。
三、通过慈善捐赠为企业品牌做宣传
不少企业家仍有以捐款扩大其企业知名度的做法,甚至在捐赠时就把这作为一项条件,结果成为变相广告。募捐方往往要钱心切,也答应不该答应的条件。严格说来,这样做是违法的,既节约广告费,又变相逃税,间接侵犯纳税人的权益。这里企业或品牌冠名应该同个人冠名区别开来,二者性质是不同的。企业冠名,就是商业行为而不是公益行为(例如电视剧由某些企业冠名播出)。前一阵清华大学“真维斯”冠名捐大楼事引起争议。实质上,与学术“清高”无关,应从公益捐赠的本质和法律界线来理解。例如遍布各大学的“逸夫楼”就是个人冠名,性质不同。我国在这方面的观念是模糊的。
与这一心态有关,中国人多喜做看得见的、效果立竿见影的捐赠,而较少资助细水长流的、效果暂时不显著而有长远意义的事。因此救灾或个别为媒体所关注的困难对象容易得到帮助,而常年默默从事某种公益事业的NGO难以募得善款;“锦上添花”的比“雪中送炭”的多。
现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即帮助人自立)的观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像陈光标先生那样到处散发红包的做法追随者不多。随着政策法规的健全、合理化,正在兴起的具备现代观念的公益人物和事业可望扭转这种心态。

四、公益组织的内部管理急需完善
超越单纯扶贫济困的现代公益事业需要依托相应的组织,其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的要求比现代企业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需要专业人才。和现代企业一样,出资者不一定自己善于经营。美国一些历史悠久的大基金会早已脱离原捐赠家族的影响。盖茨基金会最初由其父亲管理,主要不是家族的关系,而是老盖茨本人就是公益家,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而且对其子决心投身公益事业有决定性的影响。巴菲特认为盖茨基金会管理比他自己好,就将大笔捐款交由盖茨基金会管理。由于他们二人都是大名人,所以此事得到报道,实际上这在美国是很平常的事。基金会管理人才的专业化与企业同理。在中国,人们对此还认识不足。
管理的重点之一,是财务透明,这是公益组织安身立命的基础。由于人性的弱点和金钱的诱惑力,凡是有大笔钱财的地方,就有产生弊病的土壤,因此需要严格的法规监管。在这点上,公益组织与营利的企业不同之处是没有“商业秘密”可言,必须完全透明。一是向捐赠者交代,钱用在何处,这是最起码的义务;二是作为真正的公共财产,公众理应有知情权、监督权;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建立公信力。在这方面,中国的公益界离规范要求尚远,公众舆论已经走在前面,正在形成积极的压力。现在开始出现一些管理趋于专业化的民间公益基金会,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提上日程,但是建立整个行业管理秩序还有很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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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美国是否衰落的论述,资先生提出了一个关键点。
我们不能仅凭GDP的增长来判断一个国家是否衰落,毕竟GDP的增长只是一个指标,或者说是一种手段,最终我们还是要回到国民的幸福度上来判断。如果GDP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国民幸福度的提升,那么这是国家强大的表现。换个角度来讲,如果GDP依然增长的同时,失业率依然高居不下,那么是否有泡沫的可能性呢?
至少现在全球的科技和人才流向依然是美国。那么对于美国衰落的论调,我们还是要持保留的态度的。

《老生常谈》的笔记-第1页 - 妨碍文化繁荣的因素

一、权力的强制和利用
“思想不能用钱买”,也不能用强权压出来。大一统的政权和经济发达的所谓“盛世”不一定产生优秀的文化,历史上多次证实,我国思想活跃、文化繁荣时期大多是乱世:春秋战国、魏晋六朝、民国初年军阀割据时期,等等。当然不一定非得乱世文化才发达。只不过中国历史上的“盛世”往往是专制统治特别强,同时对文化思想控制比较严,别的国家并不一定如此。
某一种学说一旦变成官学,就是它的不幸,或被歪曲利用,或片面发展其某一缺陷。统治者要假借一种学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排斥其他学说,用权力来强制定某学说于一尊,而且任意歪曲解释其所利用的学说。

《老生常谈》的笔记-第1页 - 关于中国公益事业的几个问题

承蒙盛情邀请,本人因日程冲突,不能与会,以此作为书面发言,聊以塞责。
今年三联书店出了拙著《财富的归宿: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述评》第三版,比前一版有修订和补充,主要增加部分是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状况及本人的看法。以下的观点大部分在书中有详述,这里只能简单地概括。
美国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是否适用,哪些可以借鉴,哪些无法移植?针对近来所发生的一些引起热议的话题,在这里作一些探讨。

一般人都关注中国的富人或企业捐赠情况,似乎只要有人捐钱,多多益善,并且常拿中国富人财产的捐赠比例与美国富人作对比,似乎美国富人要慷慨得多。这是两国国情不同。
一、中国的企业家缺乏安全感
目前,中国捐赠的主体还是企业与企业家。美国的企业家是名副其实的国家的主人,不论财富多少,基本上没有后顾之忧(这是指外来的力量,至于个人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又当别论)。他们热爱那个使他们获得成功的社会及其制度,自信有能力也有责任维护或改良之。
反观中国现阶段的民营企业家,平时需要看官府的脸色,时刻担心风吹草动政策变化,命运沉浮不完全在自己掌控之中。因此,相当一部分中国企业家即使身价百亿,也缺乏长远的信心,于是狡兔三窟,一部分资金移到国外,以应付不虞之变。这是处境的根本不同,自然影响捐赠的心态与能力。何况,中国在富豪排行榜名列前茅的实际上是国有企业。

二、政府管理的观念以防范为主
美国的捐赠渠道通畅,人人都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公益,随时可注册基金会,手续简便,门槛很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业务范围,不营利就行。非营利就不交税,唯一需要防止的是非营利组织暗中营利,所以唯一的监管部门就是国税局,没有其他“婆婆”。这是事后依法惩处之事,而不是事先预设各种高门槛。
中国的管理观念是以防范为主,政府对民间社团天生有一种警惕心理。种种条例和政策多是遵循“宁枉毋纵”的原则,因噎废食。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为了防止少数人做坏事,不惜阻碍多数人做好事。至于各种滥用权力、敲诈勒索、中饱私囊之事属于犯罪范畴,这里不去讨论。只需要指出:正是这种不健全的政策法规不但阻碍了“好”的民间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为这个行业的腐败开了方便之门。

三、捐赠渠道不通畅
由于以上原因,即便在目前情况下,实际上捐赠的意愿与资源仍多于捐赠的渠道。试假设,明天忽然有一大批富人决定捐出财富的一半做公益,立刻发生的问题就是:通过什么渠道?捐给谁?如何操作?在中国,个人和民间组织做慈善公益事业,要取得合法地位的程序之复杂、操作之艰难、通向应受益者的道路之曲折,是外人很难想象和理解的。业内人士深有体会,而一般公众却不大了解。其原因就是前面提到的管理体制和理念的问题。


四、公益慈善的本质(民间性、自愿性、自主性)未得到贯彻,官办基金会的弊病日益凸显
公益活动从根本上讲,是公民的自愿行为,公益组织当然是民间社团。但是中国有一种特殊的现象,少数规模宏大的官办公募基金会成为公益慈善的主体,国际上称之为“GONGO”(政府主管的非政府组织)。这一独特现象不但美国没有,全世界都少有。这是计划经济和行政垄断的历史遗留下来的产物。在特定的过渡时期是必要的,这些组织也曾做过大量工作,功不可没。但是这毕竟是过渡时期一种不正常的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病日益显著,而且实际上已经起到阻碍民间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GONGO”的问题与国有垄断企业有类似之处:一是享受特权,在向社会集资和税收优惠上都得到政策的倾斜,民间慈善组织处于完全不平等地位;二是管理官僚化,内部制度不健全,其资金来源大量集自民间,却与地方政府有割不断的关系;三是业务范围广、负担重。仅以汶川地震为例,如此大量的捐赠财物都通过红十字会渠道,需要多少人力才能应付?由于财务不透明,至今捐赠的流向仍受到公众的质疑。红十字会因酒席账单事件、郭美美事件,被推到风口浪尖。其实这只是冰山一角,红十字会并非第一个也非最后一个遇到这种尴尬局面的“GONGO”,这种畸形的组织形式彻底改制已经刻不容缓了。

五、与政府的关系没有理顺
政府以财政拨款用于社会保障,包括扶贫、救灾、教育、医疗等,那是福利政策,是政府职责所在,不能称作“慈善”。政府人力有限,也可以出资委托某些民间组织办理一些公益事业,这是国际通例。而在我国却是反其道而行,民间捐赠往往为政府所用。仍以汶川地震为例,红十字会之所以无法向捐赠者交代善款的流向,据解释是因为这些钱与政府的拨款混在一起使用,换言之民间捐赠纳入了政府财政(!),变成了政府税收之外的额外征敛。何况政府的财政支出迄今也是不公开的,公众无从监督。最后,灾后重建的成绩都变成了政府的政绩,是一笔糊涂账。这种机制大大打击了社会捐赠的积极性。
还有一种情况是“逼捐”。各地效益较高的企业往往成为政府以各种名目“拉赞助”的对象,名义之一就是公益慈善,而捐赠者并不能决定所捐款项的用途,也就是被剥夺了“自主权”。当然,通常在“逼捐”的同时也允诺一定的“好处”。于是在威逼利诱之下,实际上形成一种权钱交易,慈善公益云云,已经完全变味。即使当地百姓享受到一些余泽,也抵不过其对社会造成的长远的损害。

六、社会保障的双输局面
社会保障问题始终是现代国家面临的重要而复杂的问题。方今国际上大体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高工资、高累进税、高福利,其覆盖面几乎达到全民,如某些欧洲国家;一种是美国模式,财富先高度集中在私人手中,又通过无所不在的民间机制反馈到需要者身上,补政府福利之不足(即便如此,至少从二战以后,美国的社会保障大头还是政府的责任,政府预算最大的开支是医疗保险)。我国当前两者都缺失:税收重而欠合理,政府财政的福利拨款(包括教育经费)却远远不足;另一方面对民间慈善却诸多限制和控制,阻碍其发挥应有的补充作用。这是一种双输的局面。

《老生常谈》的笔记-第1页 - 当前中国是制度问题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看在什么特定的阶段。“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是有了新的制度,需要大力突破旧的文化势力、思维习惯;而当前中国表现出来的道德滑坡,实际是制度问题,是法治缺乏的问题。现在的关键是需要突破制度,建立健全的法治,使一个社会多数好人得好报,而不是相反。在保证好人有好报的环境中,人们自然会形成行善的习惯。诚然,比起成熟的民主国家,中国人在文化上、观念上还有许多不成熟之处,有些旧文化、旧观念是十分顽强的,有了某种好的制度,还需要长期的教育和锲而不舍的推动,有时还要用强制手段,才能逐步实现。(例如美国反对种族歧视从立法到真正得到落实经过了一百年,期间还经过了联邦政府派兵到州里强制推行法院废除种族隔离的判决。)所以百年前孙中山提出“训政”,不过,一是要真的向这个方向“训练”,二是要在游泳中学游泳。若是整个环境背道而驰,再过一百年也“训”不出来。
澄清几个当前流行的说法:
——“用东方文化挽救所谓‘西化’的种种弊病。”这个问题我在《重建精神的家园》一文中已经阐明:所谓西方重物质、东方重精神,西方纵欲、东方禁欲,西方重争斗、东方重和谐,等等,只要正视历史事实,根本站不住脚。古圣先贤著作里提倡的,不等于实践中已经做到,相反,正因为现实情况相反,才需要大声疾呼予以纠正。(周恩来曾对外国记者说:你们看我们的报纸大力宣传什么,正是我们缺什么。)人们往往向往古代淳朴的民风,认为现在物欲横流都是市场经济之过。这就像怀念童年时期多么天真纯洁,长大后变得世故、复杂,生出许多烦恼。不论那个古代是否真的那么美好,反正是回不去了。连孔夫子向往他心目中的理想的“三代”,也回不去,何况我们所处的现代世界?所以唯一的出路是向着自由、平权、法治、人道的现代文明努力。
——“中国是所有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沦为殖民地而延续至今的国家,所以说明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特别优越而坚韧,因此无需改变。”
此说似是而非。首先“中国”指什么?如果是以汉族为主的中原,那么从“五胡乱华”到元朝、清朝,已经被“殖民”多次了。至少元朝时“中国”应 该算是亡于蒙古族,清朝时算是亡于满族。否则为什么以岳飞、秦桧辨忠奸,为什么吴三桂、钱谦益算卖国投降?如果不算“亡国”,为什么要抵抗,打得那么惨烈?为什么一定被欧洲白人占领才算殖民?诚然,征服中原的蒙古族和满族在文化上都汉化了,典章制度也基本上采用中原皇朝的(其实清朝已经改了许多)。那是因为,中原当时的农耕文明确实比游牧民族的先进、精致,汉族的语言、文化(也就是上述第二点的文化内涵)实在发达,皇朝统治的制度设计的确非常周到,便于统治,所以它们就采纳。文化总是从高处向低处流的。但是当19世纪中期,古老的农耕文明遇到工业文明入侵时,就不堪一击了。鸦片战争失败没有被英国全部占领,绝不是中国文化的胜利,是因为当时的世界形势,英国不可能,也无意一家独吞整个中国。假设——当然只是假设——中国在19世纪中叶像被蒙古族或满族征服一样,被某个欧洲国家征服,汉族的文化显然不可能把人家给同化了。当然也不可能完全被同化,例如印度文化至今还保留下来,但是在典章制度上肯定是先进的同化或改造落后的。
有一点常为国人所遗忘,或故意忽视,就是实际上中国在文化上开放的时期比封闭的时期长,所以汉文化并不是单向的“以夏化夷”,而是不断融入和吸收了许多异族的文化,才有其生命力。最后一个阶段就是19世纪中叶以后的西学东渐,才造就了今天的现代中国。没有这种开放和融合——有时是以民族屈辱为代价——中华文化早已萎缩。
当前在“弘扬传统文化”的潮流下,封建糟粕沉渣泛起。我已有文章指出,在宣扬“妇德”、“孝道”的名义下,竟然“三从四德”、“二十四孝”以及奢靡的殡葬和豪华坟墓都在借尸还魂,而且和当下的官商腐败结合起来,把百年前早已摈弃的恶俗陋习以及文化糟粕又捡回来,这才是中华文化的灾难。

《老生常谈》的笔记-第1页 - 对外关系的理论:国际主义?民族主义?

现在我国主流媒体的宣传以及整个社会思潮,似乎民族主义倾向非常强烈。但是从经典马克思主义来讲,民族主义是反动的。国际关系以阶级分,而不是以民族国家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工人无祖国”,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口号。
结合我自己的经历,谈谈中共对外关系的说法依据上有过的几次变化。

一、敌我友是以阶级分,而不是以民族国家分

在中共取得政权之前大部分时间持这种观点,其屡见于毛泽东的著作。
《毛泽东选集》中有一篇文章:《苏联利益和人类利益的一致》(1939年),主要是为苏德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和瓜分波兰辩护。其论据是德国与英法之间的战争为“帝国主义之间的战争”,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关于苏德瓜分波兰,其说法是:波兰当时的政府是大资产阶级政府,苏联占领其东部是“解放”那里的人民。
当时日本侵略者已经占领大半中国领土。该文甚至为《苏日互不侵犯条约》(《诺门坎停战协议》)辩护,该条约划定“蒙”“满”边界,等于苏联实质上承认了“满洲国”,自“九一八事变”后,中国政府的外交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坚持日本占领中国东三省是非法的,要外国不要承认“满洲国”。至于外蒙古,至少名义上还属于中国,外蒙古独立是1946年的事。也就是苏联和日本就两片中国的领土划界进行谈判,达成了协议,而中国人还要表示拥护,其理论根据就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只要符合苏联利益,就符合全人类利益,包括中国利益。
刘少奇的《国际主义还是民族主义》这篇文章,是1948年针对九国情报局开除南斯拉夫一事而写。当然是拥护斯大林的决定,称南斯拉夫为帝国主义走狗。今天看来,事实多有错讹,逻辑也说不通。不过其中提出一个论点:民族问题就是阶级问题。所以这一论断不是毛泽东在1963年提出的,而是那时就已经提出。也就是爱不爱国要看政权在谁手中,如果政权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就可以不爱这个国家(关于铁托与斯大林的分歧下面再说)。

1. 外蒙古与西藏的区别
这种理论在1949年之后,我还学习过一次。1950年,解放军进军西藏,引起国际议论纷纷。印度尼赫鲁发表声明对此表示遗憾,印度原来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suzerainty)而不是“主权”(sovereignty)。中国政府予以驳回。我当时在清华大学,在政治学习讨论中有人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外蒙古独立我们给予承认,甚至还积极支持,而西藏就不一样?这里我稍微说明一下外蒙古独立的过程。1945国民党主政时派代表团到苏联谈判,为换取苏联出兵东北,而且只承认国民政府(不支持中共),被迫同意。宋子文作为外交部长不愿担此历史责任,辞去外交部长职务,最后的协议是由继任王世杰签署的。蒋介石认为这是耻辱,为了面子,要求蒙古通过一个全民公决的程序。当然这只是虚应故事,谁都知道,投票完全是在苏联及其代理人控制之下,结果是没有悬念的。尽管此事是国民政府的决定,但是外蒙古独立后,国民党方面的调子非常低沉,直到蒋政权到台湾许多年,还不承认外蒙古,而且反对它加入联合国。而共产党方面为此欢呼,《新华日报》高调拥护。所以到1950年,许多人对此不理解,就提出这个问题。那个时期气氛还比较宽松,还可以自由提问,后来再公开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很难想象的。在学习中提出的问题由小组长汇总上报,然后“上面”统一给予解答,再由各系传达。对于这个问题,我听到的解答如下:
我们衡量是非的标准是以最大多数人民的最高利益为准则,而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外蒙古独立时中国政权还在国民党反动派手中,外蒙古人民比我们率先进入了社会主义,有什么不好?现在则是新中国人民掌权,西藏如果独立,则为帝国主义所控制,所以解放军进驻是必须的。
这一解答给我印象至深,至今记忆犹新,因为我上高中时地理老师就在地图上指出,我们的国土原来是桑叶形,外蒙古被割去,领土少了一大块,变成公鸡形,抗战胜利以后还失去大片土地是耻辱。这已经深深印入我们心中。现在发现原来根据“无产阶级国际主义”,领土问题还可以这样考虑,使我大开眼界。
作为中国共产党,持这一理论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本身就是在苏共帮助下按照苏共模式建立的。各国共产党都听命于共产国际,实际上是听命于苏共。在苏联方面,从列宁到斯大林到勃列日涅夫对待其他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以及未执政的共产党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就是苏联的利益就是人类的利益,并无多大改变。

2. 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引起震动
关于中共对赫鲁晓夫秘密报告的反应,这里就不多讲了。我只想提一点与这个问题有关的,当时中共的批评论点之一是:斯大林和苏共不仅仅是属于苏联人民的,而是全世界共产党的,所以赫鲁晓夫不同兄弟党商量就擅自做这样的报告是违反国际主义原则的,苏共一家无权否定斯大林。1957年各国共产党莫斯科会议时,苏联已经不想当头了,毛到莫斯科,坚持要苏联当头。
以上略举几个关于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角度看国际关系的例子。但是在实践中,即使尚未执政的共产党,完全听命于苏共,奉苏联利益为最高利益也发生问题。中共在革命过程中与“国际”发生过的种种矛盾自不待言。又如1939年8月苏德条约签订之后,德国占领波兰,英国向德国宣战,整个欧洲大陆都在德国法西斯侵占的计划之中,直到十个月之后巴黎正式陷落,苏联对德国的“胜利”还予以祝贺。在此期间欧洲各国,特别是法国共产党是服从苏联利益还是本国的抗战利益?处境十分尴尬。直到希特勒转过来向苏联发动战争,这个问题才最终解决,大家心安理得同仇敌忾地反法西斯。

3. 中苏分歧的依据既有国际主义又有民族主义
至于执政以后的中共,就立刻面临国际主义还是民族主义的矛盾。在最初的几年,斯大林去世之前,矛盾还不突出,或者没有公开。中国需要苏联的支持和援助。在国际上更是惟“老大哥”马首是瞻,绝不能显示出不同的态度。分歧开始于赫鲁晓夫执政期间。详细过程不是这次的主题,只从理论上说,那个阶段与苏联的分歧:既是国际主义,又是民族主义。一方面,从国际主义理论出发,谴责苏联放弃支持世界革命,提倡与帝国主义和平共处,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又谴责苏联大国沙文主义,后来发展到称之为“新沙皇”、“社会帝国主义”,因为它侵犯中国的主权,不支持中国发展核武器,还要搞“联合舰队”,等等,这是又诉诸民族主义。
4. 三个世界理论
在中苏分歧已经公开,甚至势不两立时,对阶级路线如何自圆其说?毛泽东于60年代提出“三个世界”,作为划分世界的阶级理论: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为“第一世界”,东、西欧国家为“第二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为“第三世界”,以此划分敌友,第一世界为打击对象,第二世界为可争取对象,第三世界为团结对象。这个划分已经不论社会制度,基本上以发达程度分,但又不尽然,还有对我的态度问题。例如有些亚非拉美的发展中国家政府是亲美的,就不算团结对象,而欧洲的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对我友好,又算第三世界。这一划分从理论逻辑上始终理不顺,在实践中也难以贯彻,后来无疾而终。

5. 关于反美统一战线
在中苏论战的高潮中,中共提出建立反美统一战线的二十五条纲领,把领导世界人民反帝的旗帜抓到自己手中。直到“乒乓外交”之前,中国的对外政策始终把反美放在第一位,对苏联的批评首先是与美国搞缓和。在支援亚非人民的反殖民主义、争取独立的斗争中也强调反美。非洲国家大多数是英、法的殖民地,它们的矛头当然是对英法等欧洲国家,但是中国却总要设法把矛头转向美国。经常用的一句话,就是要它们不要“前面驱狼,后门进虎”。但这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少非洲独立运动和新独立国家还接受美国援助,所以效果不大。
这一方针在日本有一定的效果。当时日本人民中反美情绪比较强,日本共产党和社会党左派影响比较大。日本也有不少服膺毛泽东思想的社团。中日民间组织的口号是“美帝国主义是日中人民的共同敌人”。有一位国会议员浅沼稻次郎还因为坚持这一观点被日本右翼分子刺杀,牺牲了性命。每年8月,日本举行反对原子弹大会,中国代表也主要强调是美国造成日本人民的苦难。还有一件事是支持日本人民从美国手中收回冲绳的要求。美国在冲绳的空军基地一直对当地居民生活干扰很大,所以反对美国占领冲绳是日本群众运动的主题之一。以苏联、中国为主导的世界和平会议和亚非团结运动的会议通过的形形色色的决议中常有一项:“支持日本人民收回冲绳的要求。”后来美国果真退出,把冲绳的管辖权还给日本了,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却没有明确,由于该岛离台湾近,当时就引起台湾学生的“保钓运动”。而中国大陆此时“文革”内斗方酣,无暇顾及,后患遗留至今。

二、输出革命

中共取得政权后,与苏联分工支援世界革命,苏联把亚洲交给中国。在冷战格局中,实际上欧洲的势力范围已经划定,除了柏林问题是争端之外,西欧并不存在“革命”形势。所以主要是东南亚国家,政府是亲西方的,处于非法地位的共产党进行武装斗争。苏联实际上总的战略是避免与英美发生冲突,把这个包袱交给中共了。中共与那些国家的共产党本有历史渊源,他们很多是华人,毛泽东自然欣然接受。例如50年代初越南抗法独立战争是中国支持,甚至参与,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奠边府一役是中国直接领导的,这已是尽人皆知之事。60年代,非洲独立运动兴起,成为冷战中双方争夺的场地,但是那时中苏已经交恶,就不是分工,而是争夺了,形成美、苏、中外加原来欧洲几家老宗主国争夺的复杂局势。在这种争夺中有和平的一手,也有武装斗争。大体上朝鲜战争以后一段时期以和平一手为主,60年代批判“三和一少”,以支持武装斗争为主。以下只凭我自己经历过的情况和点滴记忆举一些例子。由于是记忆,没有条件查阅档案资料,可能细节、日期有不准确之处,不过大体差不多。

1.和平的一手:从“亚洲人民团结”到“亚非人民团结”到“亚非拉人民团结”运动
1955年 4月 6—10日在新德里举行“亚洲国家会议”,会上决定成立“亚洲团结委员会”,是为“亚洲团结运动”之始。
到那时为止,中苏尚处于“牢不可破”时期,中印关系也是最好的时候。印度的对外政策是在两大阵营之间保持中立和独立。这一政策得到中、苏的支持,认为有利于社会主义阵营,其逻辑是:印度本属于资本主义国家,它保持中立就是从帝国主义阵营中立出来,而且印度领导人有较强的民族独立意识,这些都可以作为反帝的同盟军,或者至少是“与国”。具体背景是,前一年4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就西藏问题达成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中印共同提出的处理两国关系的准则,以后发展为中国处理与不同制度国家关系的准则,到1972年还写入了中美《上海公报》中。“五项原则”的印地文读音为“潘查希拉”,变成一个专门名词,在亚洲团结运动中常用这个词,也有尊重印度的共同发明权之意。所以,亚洲团结组织的成立会议就在印度举行。另外,这次会议又在历史性的、官方的万隆亚非会议(4月18—23日)前夕举行,两者不可能没有联系。
在这一背景下,有关各方都十分重视。中国派出了阵容强大的四十人代表团:团长郭沫若,副团长楚图南,实际政治领导有廖承志,还有各界广泛的知名人士,包括巴金、谢冰心、黄佐临、张瑞芳、汤晓丹、华罗庚等。
此类会议总是应各国代表的需要通过了许多决议,是个大杂烩,最重要的一项决议是成立“亚洲团结委员会”。此次会议印方出场的首席人物,是尼赫鲁总理的嫂子,拉米希瓦里·尼赫鲁夫人。她自己本人是社会活动家,在印度享有极高的社会地位。会议推举她任亚洲团结委员会主席,是不二人选。其他若干国家代表为副主席。当时大家都心知尼赫鲁是有雄心抱负的政治家,印度作为中立国,有其有利的条件。他有意借这个机制在亚洲扩大影响,成为一方的领袖,所以十分支持亚洲团结运动。中国是“冷战”的一方,在大多数亚洲国家追随美国的情况下,绝无任主席的条件,不便打头阵,也乐意支持印度,所以那次会议各方都很和谐、愉快。印度作为东道主,接待是高规格的。
1956年9月,埃及宣布收回苏伊士运河管辖权,爆发了第二次中东战争。英、法、以三国策划时未知会美国,战争爆发后原指望美国站在自己这一边,对埃及施加压力,殊不知,美国有自己的打算,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出“力量真空主义”(vacuum doctrine),或称“艾森豪威尔主义”,即欧洲老殖民者退出的地方留下“真空”应由美国去填补,同时抵制苏联力量的进入。从此,中东的地位陡然重要起来。在正在兴起的民族独立浪潮中,埃及处于前沿,纳赛尔不但是埃及的民族英雄,而且成为非洲人民解放运动的领军人物。埃及当然还是美苏冷战双方必争之地。在这一背景下,民族独立运动的重心由南亚移到了中东,于是,“亚非人民团结大会”于1957年底至1958年初在开罗召开。
当时的“社会主义阵营”当然全力支持阿拉伯国家,并且有意抬纳赛尔。由于主题是民族独立,而且是“亚非团结”,中国的地位就重要起来。加之,那已是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之后,中苏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中国对“老大哥”不那么亦步亦趋了。相反,苏联有时还要借重中国争取名正言顺地被承认为亚洲国家(因为有些人士认为苏联主要是欧洲国家,不应参加亚非团结运动的领导机构)。中国派出了阵容强大的代表团,其中还有好几位穆斯林人士,如包尔汉、达浦生、马伊努尔、韩幽桐、马坚等。
如果说,两年半以前的新德里亚洲团结会议是印度唱主角,占尽风光的话,那么这一次明显是埃及唱主角,而且中苏早已内定即将成立的“亚非人民团结委员会”主席应是埃及人。对此,印度人很不愉快,私下与中方谈话中流露不满,认为是过河拆桥,不过也无可奈何。那时中印尚未交恶,中国对印度代表还是竭力安抚。但是反帝的前沿已经转移到非洲,这是大势所趋。
会议包括预备会议及会后小会共开了七天,与会者号称来自五十个国家和地区,代表亚非十七亿人民,其中包括尚未独立的非洲殖民地、附属国。各个亚非国家代表通过许多决议,主要围绕团结反帝、反对种族歧视等内容。各个国家诉求各不相同,未独立的要求独立或自决,已独立的要求统一和完全独立,还有果阿归还印度、西伊里安归还印尼,等等,每一家都得到点名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是每会必有的。反对核武器和军备竞赛,这是苏联关心的。总之,所有与会代表的要求,都在文件中有所反映,面面俱到,这是此类会议一贯的做法。前面提到的冲绳归还日本也在决议之列。
我当时隐隐约约有几点感觉:一是中国已经不满足于总是追随苏联敲边鼓,而是在反帝反殖的潮流中当仁不让,要有自己的声音和地位;二是中国强调反美,特别是那个时期苏联在同美国讲“缓和”,中国更要高举反美旗帜;三是纳赛尔确有当阿拉伯和非洲民族独立运动领袖的野心。有好几个非洲代表就是埃及出资请来的,他们所代表的独立运动就是埃及资助的,中国人私下称他们为“纳赛尔口袋里的人”。但是想称霸的不止埃及一家,例如约旦也是一家,由于巴勒斯坦难民都在它那里,这是一大资本,还有摩洛哥、叙利亚、黎巴嫩,等等,各有各的打算,而且分分合合变化莫测。至于亲美的国家如沙特阿拉伯、伊朗等,当然与亚非团结运动不沾边。总之,中东形势错综复杂,令人眼花缭乱。
以后,亚非团结会议曾在科纳克里(几内亚)、万隆(印尼)、摩西(坦噶尼喀,后来与桑给巴尔合并,称坦桑尼亚),甚至还有一次冒险在以、阿斗争的前沿加沙举行。
自从古巴革命之后,支援古巴列入了议题,加以拉美国家的反美运动高涨, “亚非团结”又扩大为“亚非拉团结”。1965年在哈瓦那(古巴)举行了“亚非拉团结大会”。但此时中苏分歧已经公开,每会必吵架,到互相对骂的地步。许多小国和独立组织“两大之间难为小”,感到为难。古巴也在两者之间动摇,但是更依赖苏联的物质支援,所以基本倾向于苏联。这样,“亚非拉”团结就难以为继。哈瓦那会议是中国参加的最后一届此类会议。

2.输出武装斗争
中共与苏共分歧之一,就是认为苏联已放弃世界革命的使命,中共以支援世界革命为己任。当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革命形势尚未到来”,所以主要是支援亚、非、拉的反帝斗争,后来发展为“农村包围城市”适用于世界革命的理论。60年代又是世界激进思潮行时,毛泽东在前殖民地中享有很高的威望。有一些新成立的非洲小组织干脆就照抄中共党章,只换地名、国名,作为他们的组织纲领,然后拿着这文本来华寻求资助。记得“文革”期间,《人民日报》曾登载过一幅非洲地图,到处都是火炬,一时间在我国舆论中造成非洲大陆革命形势高涨,毛泽东思想遍地开花的印象。直到“文革”结束之前,中国人真的相信世界革命中心已转移至中国,毛泽东是理所当然的世界革命领袖。无论从革命领袖论资排辈(马恩列斯毛),还是从被压迫民族独立运动而言,都当之无愧。所以在“文革”中,毛泽东从“全国人民心中的红太阳”发展到“世界人民心中的红太阳”。
在支援反帝斗争中,一种是未独立的民族争取独立的斗争,一种是已独立的国家而当权者是亲西方的,被认为是“反动”政权,该国反政府的组织也被纳入反帝阵营的一部分,得到中共的支持。当时的东南亚国家除印尼的苏加诺政府是与印尼共合作,与中国友好外,如马、泰、菲的当权者都亲美,其国内的革命武装力量得到中共的支持已是公开秘密。一个时期内,这些组织在中国都有代表处,享受外交使团的待遇。有一些革命组织派人到中国来学习斗争经验,中国的“亚非团结委员会”就担负起这项工作。我本人直接还参加过一次此类训练的全过程,也算一段独特的经历,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这一政策。
大约是1961年的严冬,有一批原法属非洲某新独立国家的革命组织“骨干”成员来华接受训练。那个国家政府就属于上述被归入“反动”之列。当时中联部有一个局专门负责对外教育宣传工作,也就是培养外国的革命干部,宣传中国式的革命理论,局长就是后来在“文革”中名声大噪的王力。我参与工作的那一批学员大约有七八个非洲人,都很年轻,讲法语,但是因为文化程度不高,所以法语也勉强,但这是唯一可以交流的语言。他们自称革命政党(具体名字记不清了),有党章、党纲,内容基本上照抄中共党章,并以毛泽东思想为主导思想,只把国家和组织的名字换掉。当然都是主张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
训练大约两三个月,包括文武全套课程。先是上理论课,内容就是毛著的选段,既有革命理论,也有军事战术,包括游击战。然后讲政治斗争、地下斗争(那些组织是非法的,与当年中共处境一样)的战术、方法,讲得非常具体,连电影中常见的,有危险就以窗台的花盆为号之类的做法都介绍了。然后拉到京郊某军校接受武装斗争训练。我和一位男同事全程担任法文翻译。一般这类工作不大派女工作人员参加,我大概是绝无仅有的。不过那是“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年月,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方便。在军校由一位校级军官总负责。一部分是上课,一部分是与士兵一样的军训。时值隆冬,黎明即起,跑步、出操。军训项目包括匍匐前进、在壕沟中隐蔽以及射击,这些项目我都一起参加。在课堂上除教军事战术外,还教制造土地雷,就像电影《地雷战》里那种。我没想到那么简单,很容易学会,当然现在早已忘记。总之,我随那个非洲革命小团体受了一次武装斗争训练。那是严冬天气,清晨五点半起床,六点出操,是一大考验。又处于“困难”时期,腹中空空。在那里体力付出大于平时好几倍,饭量也陡增。幸好我们两人被恩准在校官食堂就餐(外国人另有外宾食堂,有特殊供应),伙食比在原机关好不少,多一点油水。
事后回想,那几个“小非洲人”(他们的确很年轻,我们背后这样称呼他们并无不敬之意)究竟听懂了多少,很值得怀疑。他们从不提问题,只是埋头做笔记,密密麻麻记了好几本。他们从撒哈拉沙漠以南来,对这样的寒冬很不习惯,虽然发了厚棉衣、厚大衣、厚棉被,室内有暖气,他们还是抱怨夜里睡觉冷。又给他们加毛毯,似乎还不解决问题。后来部队有人晚上去他们宿舍查访,才发现这几位兄弟把被子毛毯都垫在身子底下或当枕头睡,原来他们从来没有“盖”被子的概念!
这是我经历的一次训练革命者的全过程。其余零星的非洲独立运动来访者还有一些,不过我只参与各级领导的谈话,介绍中共的斗争经验。他们大都来自法属非洲,所以我做法文翻译较多,接触到的讲英语的只有来自南非的。那时中国方面对传授革命经验是十分真诚的,为对方设想非常周到,连细节都不放过。可惜从大的形势而言,完全主观臆断。例如被认为“反动”的新独立国家,接受原来的宗主国或美国的援助,发展得相当不错,也很稳定,并没有“革命形势”。这些“革命者”回去后大多杳无音讯,不知所终,没听说因此而完成“革命”大业的。后来听说,有一批我们训练过的“兄弟”(不知是否我直接参与训练的那批),一回国在边界上就被捕,缴获了全部笔记,“图谋武装颠覆政府”证据确凿,统统给枪毙了。想来真是作孽!
此类训练的范围还包括拉美国家,如哥伦比亚等国,我们单位西班牙文的同事就参加过此类工作。不过那时都自觉保密,没有互相交流情况的习惯。
倒是另外那些不搞武装斗争,经常出席国际会议的类似政治活动家的人,真有通过选举掌权的。记得有一位已经独立的英属东非的某在野党领袖,在一次亚非团结会议期间向中国代表提出要求援助一百辆自行车以便竞选用。与他接谈的是刘宁一,刘笑笑说,一百辆不够吧,中国有的是自行车,给你二百辆吧。对方喜出望外,后来听说他真的当选了。他们的竞选方式之一就是派一批人骑着自行车满处跑,手里拿着扩音器喊话,同时撒传单。一般说来,群众都是先入为主,先接触到谁的竞选队伍就投谁的票。高级一点的开面包车竞选,所以也有要求我们援助面包车的。
以上只是我直接经历的一些事,间接听说的还有许多。实际上中国支援世界革命遍及亚非拉美,出钱、出枪、出思想,既与美国争,也与苏联争。到1965年“文革”前夕达到顶峰。柬埔寨流亡政府以及马、泰、菲、巴勒斯坦的革命组织在中国都有代表处,享受等同外交使团的待遇。后来由于中苏分裂,亚非团结运动也分裂,中国又与一些国家的亲毛派组织合作,成立“亚非作协”、“亚非记协”,总部都在中国,办公室就设在“对外友协”内。
1966年“文革”初期,我所在单位传达过最高领袖的一个讲话,与他否定十七年各个领域的成绩一样,完全否定过去的国际会议,包括“和运”和“亚非团结运动”,说是“完全没用”,“通过好的决议和坏的决议都没有用”。那时毛对国际问题的主要思想是支持世界革命,强调武装斗争,已经对什么和平谈判、会议等不耐烦了,批判王稼祥的“三和一少”路线(即和平共处、和平竞争、和平过渡,少支持民族独立斗争)。毛对列宁所提出的“和平共处”的解释是:这是过渡时期的策略,最终目标还是消灭帝国主义,还提出要成立“革命的联合国”之设想,就是完全把现有的“由帝、修、反把持”的联合国撇在一边,由革命力量组成自己的联合国与之对抗。所谓“革命力量”,包括响应中国“反修”而从各国共产党中分裂出来的左派组织、新成立的认同毛泽东思想的小党派、亚非拉各国亲中共的民族独立和反美反帝组织,以及少数已经独立的亲华的第三世界国家。在那前后,我还听过一次康生在中联部讲话的传达,说当时与中联部有联系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即所谓“毛派”)已经有五十几个云。不言而喻,这个“革命联合国”的设想当然是以中共为核心。不过此说我只听到过一次,以后未见再提起。事实上,那些小组织很少有成气候的。这一设想也是昙花一现。
3.放弃支援革命
尼克松访华,中美关系解冻,1971年恢复联合国席位,中国整个外交态势发生巨大变化。中美《上海公报》中就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其中包括互不干涉内政。中方强调这一点是指台湾问题,认为美国对台政策是干涉内政。在美国对华政策松动以后,东南亚国家开始与中国谈判建交,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中国与反政府组织的关系,特别是支援共产党领导的武装斗争问题。在70年代初直到毛泽东去世那几年,毛一反过去不常见外宾的做法,频频亲自会见来访外宾,其中包括马、泰、菲的国家领导人。他们自然提出这个问题,要求中国停止干涉他们的内政。毛泽东1975年7月对泰国总理克立的谈话有一定的代表性:“(马来西亚总理)拉扎克要求我,不要跟他们国家的共产党往来。我说,不行呢,因为我也是共产党。哪里有共产党不支持共产党革命的?”
直到1978年3月,邓小平在会见泰国总理江萨时也说:“不支持(革命)是不可能的,这个问题极大。如果我们改变了这个原则,就等于在苏联社会帝国主义面前放下了武器,连在意识形态上反对苏联社会帝国主义的资格都没有了,会受到全世界人民的谴责。”(朱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外政策的调整》,《炎黄春秋》2008年第11期)
这是到那时为止自圆其说的口径。但是事实上,根据我的理解,邓小平本人的思想是务实的,到那个时期,无论是客观形势和主观意图,这种输出革命已经难以为继,实际上正在悄悄地逐步撤出,一些组织在中国的广播电台还继续了一段时间。根据《李光耀回忆录》,1978年11月邓小平访问新加坡,李讲到泰、马、菲、印尼担心中国的“颠覆活动”。邓问,你要我怎样做?李要他停止号召革命,停止马共和印尼共在华南所进行的电台广播。邓说,他需要时间考虑。两年后,中国同马、泰两地的共产党分别作了其他安排,从此终止了电台的广播。
就在那个时期,发生了我驻加拿大使馆一名官员被驱逐的事件,原因是他以现金资助一名东南亚国家武装组织人员。那人早已为加警方注意,一出中国使馆门即被加当局逮捕。中国使馆的那位官员实际是中联部派去的。此事件以后,邓小平下令,今后中联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不得以外交官名义派驻中国驻外使馆。这也是停止支援革命的一个步骤。
过去,这些国家的革命组织如有人主张放弃武装,与政府谈判,中方率多称之为投降派,鼓励他们坚持武装斗争。及至中国与该国政府建交,不得不放弃实质性的支援,转而鼓励他们放下武器,选择谈判;或者干脆不再过问。这当然给他们造成很大困难,在这过程中造成组织分裂,受到当局镇压等,牺牲难免。最近见到杨奎松先生关于中共与缅共关系的文章,用了“始乱终弃”一词,我极有同感,不仅于缅共为然。
有讽刺意义的是,风水轮流转,对第三世界国家,过去中国支持反对派,美国支持当权的政府。现在倒过来,遇到某些国家内乱,美国大多支持反对派,而中国总是维护当权的政府,特别强调不干涉内政。这个现象很有意思。
三、冷战初期的几个问题

很多情况都为大家所熟悉,不必多讲。我只讲点滴感受。
总的说来,中美双方都存在误读。
1. 以马歇尔调停为例,美国当然不希望中国打内战。美苏双方都绝对不想打仗,各自支持中国的一方打仗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对美国说来,最理想的情况是政权还在国民党手中,但是要进行民主改革,容忍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各个党派参政,组织联合政府(后来在美国反共高潮中杜鲁门不承认曾支持联合政府,其实联合政府确实是美国最初的选择)。同时,要共产党放弃武装斗争。从根本上说,这是对中国国情不了解,失败是必然的。理由:
(1)美国的政权是谈出来的,不同政见可以充分讨论,政治运作中充满妥协。而中国从来都是打出来的,你死我活,无法妥协。
(2)美国寄希望于中间派可以起平衡作用,其心目中的中间派包括国民党内的开明派(当时美国把CC派称为“反动派”而认为孙科、王世杰等政学系是比较开明的)、两党之外的民主人士,甚至共产党内的开明人士。事实上中国的中间派夹在两大武装之间,秀才遇着兵,天生软弱,不归杨即归墨,根本起不了平衡作用。
(3)共产主义本身的终极目标是夺取政权,没有分享之说,在这过程中的谈判只是权宜之计。蒋政权也不可能与共产党分享政权。
2. 美国、苏联是否有过让国共以长江为界、南北分治的设想?根据我所见到的文献资料,这一设想都没有进入两国的决策。在美方只是诸多备案之一,只是司徒雷登的一厢情愿。苏联只关心他从与国民政府协议中得到的利益继续保留,苏联大使随国民党到广州而司徒留在南京,长期给人以误解,似乎苏到那时还不看好中共。其实不然,它只是做出姿态,生怕国民党还在执政时取消苏联的特权。司徒雷登则对中国感情太深,他无论如何不愿看到美国与中国断了关系,所以有时对支持国民党比美国走得更远,有时又主观想与中共建立关系。他的确曾传话希望蒋退位,让给李宗仁。但此时美国已经决定“脱身”,并不看好李宗仁。李宗仁一上任就派代表到美国求援,杜鲁门根本没有见他。中国现在许多人还对美国那个关键时期的政策有误解,是由于把司徒雷登的表现都看作是国务院的授权。其实他后来许多言行已不完全代表美国政府,华盛顿也对他不大信任。我个人很同情司徒雷登的处境。
3.另一个问题是,毛泽东如果不宣布一边倒,有无可能成为铁托,在美苏之间有相对中立的姿态,从而得到美国的承认?这也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首先铁托得罪斯大林不是因为与西方妥协搞中立,而是相反,他的对外政策比苏更左,不肯放弃对希腊共产党武装斗争的支持,斯大林与英美划分势力范围时已经放弃土耳其和希腊,所以特别怕铁托的行为引起英美的误解,破坏与英美达成的妥协。另外,铁托有点小小的野心,想当巴尔干的头,把保加利亚和阿尔巴尼亚联合起来,对此斯大林当然不能容忍。南斯拉夫与苏联闹翻,被九国情报局开除以后,西方国家才对它进行拉拢,南也有需要,所以后来走向中立是结果,不是原因。
再看1949年的中共的处境不存在这样的条件。美国以艾奇逊为代表的一些人的确一直希望在中苏之间插入楔子,争取毛成为第二个铁托。就在毛宣布一边倒之后,还没有放弃这一想法,甚至精心制造谣言。1950年正当毛访问莫斯科时,艾奇逊以绝密电指示驻法大使布鲁斯,要他散布谣言称中国在与苏谈判中出卖主权,除将要发表的公报外,还有秘密条款,目的是激起中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使中共领导在舆论压力下用行动证明自己是独立于苏联的。这可谓用心良苦,但是又是一厢情愿,完全不符合中国国情。第一,中国人根本看不到那些信息,那时还没有互联网,信息完全在控制、封锁之下;第二,即使听说了,以当时毛的威望和“国际主义”教育也会“相信党”一定有道理,不存在“舆论压力”。更重要的是,此时艾奇逊一派在美国已经失势,美国强硬派上升,杜鲁门要努力表现自己反共得力,很难对中共主动做出妥协姿态。至今中国还有人相信司徒雷登当时曾向中方说过,如果中国不一边倒,不反美,美国可以给中国多少亿的援助,这是完全不了解美国的国情。须知要通过这样一项政策以及一笔预算,国会不知要讨论多长时间,而且很难通过。中国能等得及吗?苏联能允许中共有这样的独立姿态吗?所以直到斯大林去世之前,毛对苏联基本上是顺从的,一再表示与铁托划清界限,要苏联放心。“一边倒”虽然在1949年7月发表,实际上1948年11月,刘少奇发表“国际主义还是民族主义” 中已经提出。退一万步讲,中共即使有“中立”表现,美国也不可能立即相信。这中间的时间差是新政权负担不起的。
再者,毛泽东本人并不想很快与美国建立关系。他提出“先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打扫对象是谁?就是“民主个人主义者”——艾奇逊在《白皮书》前的致总统函中只说寄希望于中国的“民主个人主义”会再抬头,指的是思潮和人性,不是指某些人,但是译成中文后变成“民主个人主义者”,“者”字是硬加的,后面再加上“再显身手”,意思就全变了。毛以此为借口打击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连续几篇批《白皮书》的文章一出,吓得民主人士纷纷表态,强烈批判美国。这又与艾奇逊等人的初衷完全相反。回头来看,“反右”的伏笔此时已经留下了。所以,从内政考虑,毛也不准备很快与西方建交。
4.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没有朝鲜战争,台湾是否可能及早攻下,从而少去一个障碍,利于早日与美国建交?历史当然不能假设,不过我个人始终认为没有那么简单。固然,1950年1月间杜鲁门和艾奇逊的讲话都不准备干预中共打台湾,但是至少从4月以后,美国政治已向右转,决策层发生变化,继续支蒋的意见占上风。中共打金门失利以后,对美国一部分人有所鼓舞。事实上,以中共当时海军的力量和没有空军的情况,如无苏联支援是很难打过台湾海峡的。而苏联如果介入,美国绝不会袖手旁观,事实是苏联绝不愿与美国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即使没有朝鲜战争,也不见得可以那么顺利地打下台湾。不过如果没有在朝鲜兵戎相见,也许与美国改善关系少一点阻力,时间也许可以缩短一些。不过在这过程中,双方国内以及国际形势变幻莫测,实在很难说。
[1] 本文为2013年10月25日在华东师大冷战研究中心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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