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书评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7-9
ISBN:SH10248-0198
作者:[捷] 米兰·昆德拉
页数:345页

永劫不复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我读过的最难懂的小说,比《百年孤独》还要艰涩,至少在文字上。六年后的今天,我第一次面对一部作品第二遍开卷阅读。   开篇便纠缠起了“永劫回归”观,读了几遍也读不通,狠心要在啃完该书后找来尼采。但大抵认知了永劫回归的一种视角——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都有无数次的重复,便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了永恒——这个永劫回归的世界,有着无法承受的责任重荷,沉沉地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而相反,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   今天,我不想谈托马斯追求的轻抑或特丽莎需要的重,我想说说“永劫不复”——现实世界的立足点终究是回归的不存在,事物皆是转瞬即逝,我们生命中的每一秒都无法预计,也不可能无数次重演。昭示洞察他们的太阳沉落了,人们只能凭借回想的依稀微光来辨释一切。   我也曾发出过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叹,但如若果真赋予了我这份幻念,我定承受不住那份重压,想必会被午后那副阳光笑脸的灿烂灼伤。   时间真的是一剂良药,那些原以为会刻骨铭心的故事,就像没有对准的绘图纸一样,一切的一切都跟回不去的过去,一点一点错开了,终于记忆开始模糊,只剩下一种过滤后的情绪。让人不得不承认和接受——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的已往无法回复。   世上有些东西的确可以挽回,比如金钱,比如良知;但更多的东西“永劫不复”,比如旧梦,比如岁月,比如对一个人的感觉。   每个时点,于你于我有且只有一次,从做出的那个决定开始,所知的世界,在脚下移转变迁,渐行渐远。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之“媚俗”

需要给它加上引号,当然不是现象学的先验还原,在这部作品中,昆德拉讲“媚俗”是生命承受之轻的一种,已经不是我们所知道的媚俗了,我的见解仍然是在自然态度里边,昆德拉所说的“媚俗”,有人说是译者的错误,不管怎样,对我来说是缺席的,还没到直观。《伟大进军》这部分突然来了个大变向,有种脱离前几部分的意思,专讲“媚俗”,故事框架只是他阐述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粘合剂,不过他高明的写作技巧,我们根本就看不出粗糙的粘合剂的痕迹。“媚俗”能否这样理解:“‘媚俗’是把人类生存中根本不予接受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粪便是被否定的,在媚俗的世界里没有粪便,而粪便却是实在的,“没有粪便(本身及引申意义),性爱就非我们所理解的那样:伴随着心脏的剧烈跳动和意识的迷失”,因为粪便,人类兴奋,在伊甸园里没有粪便,没有兴奋。斯大林之子,因为不能忍受粪便的侮辱而死,因为“最高雅的戏剧与最粗俗的遭遇竟如此令人头晕目眩的接近”,世界因之失去整个维度,世界成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因此斯大林之子死于没有粪便的“媚俗”世界,这样的世界是人无法承受的。弗兰茨也死于“媚俗”,他无法面对没有结果的伟大进军,他无法相信这只是“媚俗”的表演。“他恨不得自己的生命投到那架天平上去,去证明伟大进军比粪便更重”,然而“天平却纹丝不动”。“在某些情况下,人注定要演戏。他们与沉默势力的抗争,是一个剧团向一支军队发起的战争”。“媚俗”是可怕的,弗兰茨的“媚俗”没有任何回应,灭亡的沉寂。“‘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风”。萨比娜也摆脱不了这“媚俗”,当人们美化她,说她“她用自己的画为自由而战”,她却愤怒的回答“她的敌人不是共产主义,而是媚俗,”这时昆德拉感叹“人们总想以自己的生活制造媚俗,要摆脱它,要付出多少艰辛,令人绝望”,萨比娜一生不断的背叛,背叛托马斯,背叛弗兰茨,最后,在纽约好不容易有个热爱画画的老人看好她,但时间不允许,老人病逝后,“萨比娜重新踏上背叛之路,在她心灵最深处,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不时奏响那首荒谬但感伤的歌曲,向人诉说,在两扇闪亮的窗户后,生活着一个幸福的人家”。昆德拉认为她的这首歌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接下来的一段话,“‘媚俗’一旦失去其专横的权力,它就像人类的任何一个弱点一样令人动心”,然而他又说,“因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媚俗’”。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将萨比娜的这个谎言理解成“媚俗”,因为她一生都在背叛,向往着她的幸福的家庭,但这却是一个谎言,是“媚俗”,是萨比娜无法摆脱的,是生命不能之轻。苏俄的共产主义,占领捷克,到处是逃亡的知识份子。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分析政治,昆德拉在这部分讲解了极权的“媚俗”,“在一个多钟流派并存,多种势力互相抵消、互相制约的社会里还可以摆脱‘媚俗’的专横”。政治里的“媚俗”相对易于理解,那么萨比娜的“媚俗”,个人生活里的媚俗是什么?既然昆德拉我们不可能摆脱“媚俗”的影响,我们身上的“媚俗”是什么东西?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媚俗”是任何看似高雅实则如粪便的东西。看似高雅,到底是不是高雅?“斯大林之子看见人类生存的两极近到了几乎相触的程度,以致贵贱之间,天使与苍蝇之间,上帝与粪便之间再无区别”,上帝是“媚俗”的,嚄,上帝是“媚俗”的!!!那么“媚俗”与粪便之间便再无区别,“媚俗”不是高雅的,只是看似高雅。再考察高雅,高雅是什么?高雅给我们的经验仿佛也不好,高雅是用来装逼的。个人生活的“媚俗”是不是一种既定的命运,如同萨比娜的背叛一样无可挽回。昆德拉又说,“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人类的博爱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上”。个人生活的“媚俗”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正如粪便,“如果说在在当今的图书中,粪便一词被虚线所替代,那并不是出于道德方面的考虑,总不至于说粪便是不道德的吧,对粪便的避讳是形而上学的”,这么说,粪便不是道德的又不是不道德,那与之毫无区别的“媚俗”也既不是道德也不是不道德的。在伊甸园里,没有兴奋,只有媚俗,不知道媚俗是不是与粪便像对立的,两者是矛盾关系吗?当“媚俗”轻如粪便时,那么它是有害的。政治里的“媚俗”皆为粪便。存不存在有价值的“媚俗”,不至于让人绝望。“媚俗”是不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媚俗”是丑陋的吗?高富帅是不是“媚俗”的?“萨比娜半裸着身子,头戴圆顶礼帽站在衣冠楚楚的托马斯身旁,萨比娜因此境的滑稽可笑而兴奋”,兴奋?粪便?兴奋是肮脏的,非“媚俗”,兴奋与“媚俗”的关系是直接的么?萨比娜的这种行为可以“媚俗”或“非媚俗”定义吗?

我看不懂,但是会再次尝试

我们美丽的外国文学老师说米兰.昆德拉的作品是值得看的,于是我看了——著作。好吧,我承认,我没看懂。如果说感受。我所能感受到的只是随着情节的一点点情绪起伏。不过,在我的经验里,无聊的作品是很难带动情绪的,更何况是在没看懂的情况下。所以,我准备在我认为自已有时间也有精力的时候再次读这本书,总有我可以看“懂”的时候吧。

肉身很重,灵魂很轻

一直以为读这本书的人都是zhuangbility,读完后才发觉,自己才有偏见。好吧,不要做cynical的人,要做skeptical的人。书中说,在媚俗与无作为之间进行选择,也许会选择媚俗,起码这是一种有作为。一开始的时候觉得很赞同,还表示再也不能平白无故地看扁媚俗的人了。但是仔细想想,不是大多数的人都会有这种媚俗与无作为的觉悟。也许他们的有作为,不是为了躲避无作为,而是单纯地为了媚俗。书中说,生命很轻,因此需要给它加上一个重量。人生命最后的结局是否会像小王子的故事里那样,肉身很重,灵魂很轻,需要被蛇(魔鬼)咬上一口,才能回到生命开始的地方呢。

不是书评的评论

终于看完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在豆瓣上看到一则书评标题是"读昆德拉的几点要领",后面有对评论的留言里有类似"米兰,昆德拉 是反现实主义的"这样的评论。对阅读行为的讨论和对阅读对象(书)的讨论,我更愿意选择后者,虽然我现在也在讨论着前者。关心谁是反某某主义的人无非是想炫耀他对这个问题看的是多么的透彻,实际上很多人看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并不能得出这个结论,大概是不理解什么是现实主义,什么是昆德拉的主义,或者更多的是不关心,他们只想从阅读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情感的那份折射。更多的主义的讨论留给那些夸夸其谈的人,这些人在剥夺阅读的乐趣,把它变成一场竞赛。选手们身上插满了五颜六色主义的羽毛,他们的观众有的在喝彩,有的在冷笑。这本书的结尾似乎透露一种倾向是变轻一点吧。“非如此不可”是枷锁。我猜想作者也许也被此所累。作为一个无可救药的追寻者,我感到生命不堪重负,而我得意于自己的领悟之余嘴角透露出对负重者们的冷笑。不过,这冷笑已经在风中消逝无影踪。我的批判免不了的俗,因为站在河的一边看问题,河对岸的人也在同样这么看我,我能感觉我这边的河岸有很多人站在我周围,这便是媚俗么?人总是尴尬的发现,自己的选择,只不过是加入了某一个阵营。有些人感到欣慰,因为有了伙伴和同盟,有些人感到失败,因为所作的事情已经没什么新鲜的,没什么大不了的,很多人跟你一样。如同书中托马斯被要求签一份放弃自己以前的主张的声明时所处的尴尬境地,无论选择签还是不签都已经被预先安排了自己不想要的位置。自由选择本来是人所有的,如同灵魂一样珍贵,但它实际如此不自由。有些人寻求的是孤独的站在一个无人的悬崖冷对众生,做一个陌生人。这种审视和疑问是想要把一切变轻,这努力本身,已经让它被赋予了某些份量,本来轻如尘埃飘在空中的,最终颓然的跌落在地上,成为沉重大地的一分子。到底什么是轻?是风?是禅?还是不存在?轻的,你不会感觉得到它存在,并不是不存在,而是不被发现。被发现也就失去了轻。如同一种隐秘的感受,当被展现出来的一刻便改变了它本来的意义。我们生来被赋予,或者赋予自己各种使命,给各种事物赋予意义。上学, 当科学家,工作,房子,家庭,事业,生命的重无处不在。人生如负重前行,所拥有的,所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件又一件的负重,一个背负太多的生命需要的是抛弃,变轻松。相反的,有些人,需要一点重量免得被风吹走。似乎“定义” 才是矛盾的源泉。事物被定义,人被定义,法则被定义。人类可怜的活在一个自己定义的矛盾世界。低等动物如狗,牛,他们不意识到被人奴役。有些人被各种东西所奴役也不意识到。有些人意识到了但是接受了身上的枷锁来换取恩赐。还有些人意识到并努力去破坏,这是革命,是进化。但枷锁被打破的时候,获得的只是相对的自由,如同米兰,昆德拉另外一本书《生活在别处》中诗人雅罗米尔所描述的一个故事,人从梦中醒来只是进入了另一个梦。这便是永劫回归。电影《Matrix》也描绘了类似的思想。黑客们从电脑程序里解放出来,只不过进入了另一个电脑程序。写这篇文章最后变成了一种媚俗。因为,每个词的斟酌后面似乎都有一种无形的目光在检验它的分量。人总是在自我击败。 最后,对于书本身的评价是,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推荐你看!

是做特丽莎,还是做萨宾娜?

苏格拉底给学生讲一个男人遇到两个女人的故事。一个女人只图享受肉体的快乐,叫“邪恶、淫荡”,另一个女人提倡肉体辛苦、沉重的付出,叫“美德、美好”。老先生教导学生不要好逸务劳,要与美德在一起。看来古今中外大思想家都喜欢以德服人这个调调,选女人也要先讲道德,真是极致了。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赋予托马斯的选择乏善足陈,他的进步在于,跳出了道德这个框框,以中立的态度,描述了萨宾娜的感觉。身体的感觉是自由的,掌握自由的权利是均等的。如果再跳出常规选择主体的框框,假设你是女人,是宁可做特丽莎,还是做萨宾娜,倒是个有趣的命题。特丽莎善依附,易受伤,害怕被背叛,为男人的不专一而痛苦。萨宾娜特立独行,强调自我感觉,拒绝服从秩序和媚俗,渴望背叛。现代社会女人的依附感逐渐减弱,性格和道德感是凸显两人区别的重要特征。如果做特丽莎,有一个家,有一个睡在身边的男人,但这一切都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敏感易碎的心强烈地感受到没有归属感,力求突破但有强烈的罪恶感,始终用“我这样爱他,他为什么还要跟别人好?”这样的问题折磨自己,不得解脱。维系鸡肋一样的关系虽然痛苦,但至少有一个人始终在身边。如果做萨宾娜,没有道德感的约束,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性情自由。选择只在于自身的快感,而不是社会的标准。虽然社会的开化程度胜过从前,但仍可能成为幸存的卫道士所批判的靶子,不服从潜在的社会秩序总有受攻击的危险存在。孤独有时候是自由,有时候也是无助。肉体的享受也是有时间限度的,做孤老的滋味也是很恐怖的。为依附,为独立,都需要支付帐单,你愿意付哪一张?

观后感和摘抄

最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极端,是一种掩盖着找死的渴望。奔向自由,却眼神迷离——有可能最美的是你对梦想追逐的过程。回忆,把某些东西净化了。敢于另类,足够的另类与独特。在一起是快乐的,是折磨与悲凉的快乐。看似轻如鸿毛,却让人难以承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最后的最后,还是我一个人走。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我明知道你对我已经慢慢黯淡,我还是放不下,有时候不能承受的不是重,而是轻。你越是远离我,我却越想靠近你,爱情好像流沙,攥的越近,就会流的越快。我靠的越近,你却离我越远。四年过去了,我仍然让爱情打败了,我输得很惨,我输得一无所有。。我失去的朋友,失去了家人,连最后一点尊严都失去了,重要的是我失去了你。。

韩少功·昆德拉·奥威尔

最近又看了一遍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前作家出版社的译本,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都是上海译文社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许钧 译)。多人称许译不如韩译好,这是有可能的。韩少功毕竟是文学家,中文很好,但在准确性方面有可能不如许译,尽管我没看过许译。单就书名上来说,我认为许译更准确,不过韩译在先,就让许译书名显得格格不入,没办法,这就是首译与重译的区别。拿出自己久藏的这本,主要是想看看韩少功的译笔,上一次看并未在译笔上留意,最近连看两遍韩少功译的《惶然录》,才想从韩译中再学一些东西。然而昆德拉从来不是我喜欢的作家,以我观之,这是位过于“强悍”的作家,经常从故事叙述中亲自跳出来,说一些有时疾言厉色,有时冷嘲热讽的话。小说可以娱人,可以提高人,但是在阅读中老是被作者大人耳提面命,怕不是很愉快的事。况且作者本人的观点也并非那么无懈可击,比如这一段:“十年后(这时她住在美国),萨宾娜朋友之一,一位美国参议员,用他的大轿车带她出去兜风。他的四个孩子在车后座上跳上蹦下。参议员把车停在一带有人造滑冰场的体育馆前面。四个孩子从车上跳出来,开始在四周宽阔的草坪上跑起来。参议员坐在方向盘后,美美地看着那四个活蹦乱跳的小身影,对萨宾娜说,“看看他们吧。”他用手臂划了个圆圈,把运动场,草地以及孩子都划在圈里。‘瞧,这就是我所说的幸福。’他的话里面,不仅有看着孩子奔跑和绿草生长的欢欣,还有对一个来自共产党国家的难民的深深理解。参议员深信,在那个国家里是不会有绿草生长和孩子奔跑的。一瞬间,萨宾娜的脑子中闪现过一个幻影,这位参议员正站在布拉格广场的一个检阅台上。他脸上的微笑,就是那些当权者在高高的检阅台上,对下面带着同样笑容的游行公民发出的笑。”(P265)这里仅从参议员的一句话就引申了这么多,是不是昆德拉在“过度阐释”?萨宾娜可不就是昆德拉自己,在纵情想像。以书中的描写,我看萨宾娜根本不会有这样的“政治觉悟”,倒是由曾经在街头拍摄侵略者的特丽莎这样想还有可能。看了这本书,再想到昆德拉关于奥威尔的一段著名评论,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昆德拉声称,《一九八四》这本书只是在为一个想象中的专制社会画像,它“把一个现实无情地缩减为它的纯政治的方面”,“把生活缩减为政治,把政治缩减为宣传”,这部书里“没有窗”,“人们看不见少女和她的盛满水的水罐”,然后他的判词是:“所以,奥威尔的小说,且不说它的意图,本身就是专制精神、宣传精神之一种,它把一个被憎恨的社会的生活缩小(并教人去缩小)为一个简单的罪行列举。”说是宣传,我看昆德拉的这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恐怕也是处处宣传,对作者个人政治观的宣传。我倒倾向于认为《一九八四》是种“反宣传”,当西方的大部分左翼知识分子还在为苏联、为斯大林唱赞歌时,是奥威尔从莫斯科审判以及西班牙内战中有了自己的判断。(“1936年以来,我所写的每一行严肃作品都是直接或间接反对极权主义,支持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奥威尔《我为何写作》)《动物农场》、《一九八四》以及其他许多篇文章都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而写出来的反极权主义作品。《一九八四》里的描写的世界尽管极度黑暗,但你不能说是对真相的歪曲,经历过反右、文革或对其有了解的都会佩服这部小说的预言性。《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所描写的捷克社会主义世界和同时期的中、苏相比,的确好像更“光明”一点。特丽莎能在街头相对自由地拍照,托马斯发表了一篇“反党反俄”的文章的后果仅仅是被迫离开医生行业,然而还能当上擦窗工而与无数女性“同情者”欢会,最后还能安然隐居农村,这都是中国或苏联的温斯顿·史密斯们想都不敢想的(可以参考杨显惠的甘肃劳改农场“夹边沟”系列短篇)。也许在捷克,由于历史、文化的原因,极权主义没能做得那样绝,甚至有过杜布切克这样位居最高领导之位的人道主义者,于是人民的日子相对同在社会主义阵营里的其他民族好过一些,这都可能是事实,但是《一九八四》里同样也写的是事实,昆德拉这样对奥威尔大加鞭挞,实在是我不能同意的,当然,我也不会在乎他样说,毕竟谁都有权利表达看法。抄书:P52 人的生活就像作曲。各人为美感所导引,反一件件偶发事件(贝多芬的音乐,火车下的死亡)转换为音乐动机,然后,这个动机在各人生活的东曲中取得一个永恒的位置。P221 我以前说过,比喻是危险的。爱情始于一个比喻,这就是说,当一个女人往我们的诗情记忆里送入一个词,这一刻便开始了爱情。P224 他转向墙中那想象的麦克风,用洪亮的声音说:“先生们,像以前一样,我想借此机会鼓励你们努力工作,我谨代表我自己以及所有未来的历史学家向你们表示感谢。”P234 这并非出人意料。任何不是当局组织的公开活动(会议、请愿、街头聚众),都理所当然地视为非法。所有参与者都会陷入危险,这已成为常识。但是,也许这会使托马斯对自己没有为请愿签名更加感到歉疚。P206 他干活时可以无所用心,自得其乐。现在,他明白了人们(他通常可怜的人们)的快乐,全在于他们接受一项工作时没有那种内在的“非如此不可”的强迫感,每天晚上一旦回家,就把工作忘得干干净净。P297没有人愿意在这里定居,也许正是这一事实使政府放松了对农村的控制。

上帝的笑

人类不停地思索,尽管上帝不停地发笑。到头来还是人类自己在笑。在中国,昆德拉的气候在崭新的世纪散发着他的温度,未绝的气息在影响着这个有史以来物质高速前进的世界。他的温和与谨慎在另一些有为的思想者的推广下笼罩着新一代的知识分子,我们的渴望则是土地里期待茁壮的种子,在庸俗的怀抱中吸吮这新鲜的汁液。感谢韩少功的翻译!

时间错位

一位好友向我推荐这本书,说是读过之后改变了很多想法但是,我读过之后问之是什么时间读的这本书,又改变了什么想法的时候,回答我说“大二的时候”....确实,对于懵懂的时候,出入大学时迷茫的时候,这本书会激发一定的思考,但是走过了这段时间后,现在回过头来看,不过如此了吧....

俺觉得他比Václav Havel有才

把小说写得跟弦乐四重奏样...把绘画艺术领域的术语Kitsch搬到政治领域, 还能达到方方面面的贴合, 仰慕...

哲理也爱情

永劫回归是重,那不可往复便复便是轻.生命的美妙,便在这仿似未曾存在过的轻里. 萨宾娜在不断的背叛中二律背反,她活在即将超越于生活的晕眩里,也即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而她的超脱,也即她的无所依靠,植根于我不断背叛的天性,这天性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背叛的目的不是彼岸,而是背叛本身.于是她总是带着一种先知般的冷静目光,从旁观看故事的开展,屡屡全身而退. 特丽莎就显得格外脚踏实地,她是爱情之树结出的果实,终生在寻找并抓牢爱情,来摆脱母亲的世界--肉体的世界,此为重,则彼为轻,爱情便带她飞越泥潭的轻气球.多么柔弱的女人,沉溺于爱死亡与悲伤的幻影中.而她总挣扎在轻与重之间,爱带来了沉重的妒嫉,而托马斯又注定是钟情性爱的人,这轻又带来了何其沉痛的重啊! 托马斯钟爱"非如此不可"的重,而又格外垂怜于草篮送到身边的六个偶然性.对特丽莎的爱对他无疑破坏原则的,幸好他寻花问柳的天性充当了这一矛盾的出路.但他一次又一次为特丽莎放下了解剖刀,因为在这样的轻面前,整个世界都不值一提. 至于弗兰茨,是一个活在幻想中的梦想家.可惜他的背叛远不及萨宾娜有力,因为这只是途径而已,有所乞求必然带来沉重.他将自己的生活置于她的目光下,尽管那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幻想. 如果在人生道路上的自由与安宁是轻,那萨宾娜无疑很好地得到了它.因她的行为指向无始无终的背叛,唯有回忆最让她心安理得.而特丽莎所追求的爱,是两人之间的感情交流,这种二元互动的目标满足方式本身就比单方向的背叛来的沉重/在追逐轻的道理上,他们引进了重.而当这轻与重冲突之时,二者的矛盾便以特丽莎的妒嫉与托马斯在现实世界的一再妥协表现出来.此时该如何解决呢?灵比肉轻,所以特丽莎变得更为沉重,幸好卡列宁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这种失衡. 卡列宁代表着他们跌跌撞撞的十年,它的意义无疑在特丽莎那里得到独一无二的呈现:<安娜卡列尼娜>带着宿命般的意味,这既是圆满他们灵魂的偶然性之一,又通过"卡列宁"这个名字指明了特丽莎的生存境地.特丽莎对它的爱,单纯无私而不求回报,这种爱带来的轻无疑缓解了情爱之重. 但当卡列宁病死,托马斯也因集体农庄的环境而放弃外遇(他人生的自由底限)时,让人压抑的重又该如何调节呢?他们深入内心,终于求得了灵与肉的和谐.该说这也是尘世男女的唯一解脱之道.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萨宾娜,轻到几近脱离世俗,也便有了高处不胜寒的孤独. 每个人的生命都在轻与重之间取舍不定.轻重已不是条分缕晰的对立状态,而是混沌的共同体,轻却导向重,重又引向轻.而在我眼里米兰昆德拉的伟大之处便在于他能毫不含糊地描绘这种混沌状态.

于错乱中看到天堂

断断续续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看完,没大看明白,可能是对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不是习惯性的喜欢,它不是那种流畅的故事。由于看的是电子版,可能制作上也显得粗制滥造了些。作为学生来讲,虽深知支持正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无奈往往钱包是最实际的。还有就是人都有潜意识懒惰。图书馆不能说是懒得去,而是从一堆杂乱无序的图书里找到这本书真的没有搜索引擎来得快捷。世界上所有事物的联系都是穿插交错的,单向的联系虽然是最容易让人理解且是最简单的方式,但并不是事如我愿。就像是这样的逻辑:你爱着我,我爱着他,他爱着她,她和另一个他正在相恋,但总是吵架怄气过的不是很愉快。看得最认真的要数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在这一段里,特丽莎和托马斯,还有挚爱的卡列宁,文中卡列宁的本质其实是特丽莎的信仰--对自己爱的事物投入无限的精力、感情以及物质,也是女人的本质。特丽莎的信仰并不是托马斯的信仰,托马斯的信仰是征服特丽莎和萨宾娜这些女人们,凭着自己征服这个世界的能力。他之所以对卡列宁好,是因为他对特丽莎存在善意,最后卡列宁这只狗的死是托马斯来执行的,也就是说女人的价值观的维系由于周遭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当这种价值观无法按照既定的轨道运行,男人就会出手将这种价值观终结。同时打碎了特丽莎们的梦,但是他们的手段往往是柔和的。萨宾娜后来去了美国,最后留在托马斯身边的还是特丽莎,她是托马斯平淡生活的真实存在,萨宾娜只能算是一个充满激情的调剂,因为她有她自己的一套想法,自由意志是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如果把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纯粹的看成是感情关系的话,那么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是专属的,特丽莎的爱给了托马斯,他的爱就不能再给萨宾娜。而托马斯想同时让两个女人在他的生活里和平共处是微乎其微的可能,努力地过程中还要高昂的成本。故事到结尾,特丽莎和托马斯了结了所有感情危机、政治劫难、居无定所等等错乱之后,终于在集体农庄里安定下心来过上了单调重复的生活,不被别人过于注意的生活,也有了自己的生活。是不是也应证了我们老祖宗那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也算是看到了天堂吧。米兰.昆德拉尝试着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阐释所有联系的关联,实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任何一个角度分析,你都能看到一幅巨大的蜿蜒爬行的经络,从一个起点,经过N多分叉到达N+N个终点,当然,这个起点也是很多的。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一个小说家如果不把日常生活俗务变作为某种无限探索的不可企及的对象,就难以用实例表现他关于轻的观念。”——卡尔维诺《千年文学备忘录》为什么人总是不愿意反思一下自己是怎样的人,又需要怎样的人来陪伴呢?重读“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让我又更深层次地了解了上述问题的答案。萨宾娜将爱情看作是隐秘之事,仿佛一直都在抗拒成为“所爱之人”与“施爱之人”的事实,拒绝“媚俗”之态,让她饱有“背叛”的源泉,不知疲惫。但是,现实是,再没有哪一个社会比当下更具有媚俗的特征了(这么说有点厚颜,因为我自己除了这个时代之外,另外哪一个也没经历过),我们的真实存在即是媚俗,这是一个自身之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特丽莎永远难以忍受托马斯的不忠,却依然依赖着他,整夜整夜地握着他的手,即使颤抖不已。我完全理解他们,但还是不能保证怎样去做得更好。也许,我只是应该更俗一点罢了。

反媚俗?

说实话我没看懂,可能我精神境界没有达到反媚俗的境界。我能看懂的仅仅是这几个人的爱情故事,或许也是这种较为清新的方式让我被吸引。虽然一直谈到性爱,但却没让我觉得淫荡,或许性爱的阐述只是为了突出主题。看完整本书,我仍旧不知道何为轻,和何为重,何为灵,何为肉?弗兰茨最后为了想像中的萨比娜进军柬埔寨算是轻吗,老婆最后的释然与原谅算是轻吗,可这些为何又不能承受呢。所以,我没看懂。可能会重新再看一遍,因为我深信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理解了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东西,我会实现对人生伟大的进军。

由《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看昆德拉小说之乐境

由《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看昆德拉小说之乐境一、用曲式①分析昆德拉小说的结构艺术细心的读者会发现米兰昆德拉的小说几乎全部分成了七个部分,而作者说这不是出于对什么神奇数字的迷信,也不是出于理性的计算,而是一种来自深层的、无意识的、无法理解的必然要求,一种形式上的原型,没有办法避免。他的小说是建立在数字七基础上的同样结构的不同变异。这里昆德拉说的“深层的、无意识的”七部分结构形式,事实上来源于音乐思维,因为作者曾谈到在二十五岁之前他更多被音乐吸引,他曾经为四种乐器作过一首乐曲:钢琴、中提琴、单簧管和打击乐器。这首曲被作者认为是几乎漫画的方式预示了他当时根本无法预示其存在的小说结构,因为这首《为四中乐器谱的曲》分为七个部分,并且跟他的小说一样,整体由形式上相当异质的部分构成(爵士乐、对圆舞曲的滑稽模仿、赋格曲、合唱等),而且每个部分有不同的配器。这一形式的多样性因主题的高度统一性而得到平衡:从头到尾只展示了两个主题:A与B。这种“数学结构”,作为一种无意识的必然要求深刻的影响到昆德拉在小说写作中的结构。“我写《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时,我希望不惜一切打破这个命定的数字:七。这部小说一直是按六部分来构思的。可是第一部分一直让我觉得不成形。最后,我明白了,这一部分实际上包含了两个部分,就像是两个孪生连体婴儿一样,要运用 一种极为精致的外科手术,将它们分为两个部分。”②《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部小说从曲式结构看,可以基本判断为音乐作品中最常用的奏鸣曲式。这种曲式首先要强调主题间彼此的对比,而将调(Key)③细心妥为配置,以建立后来处理乐曲的通路。结构的三大部分是这样:(1)呈示部分(Exposition)会在主调上把主题现示出来,即确立调性。(2)发展部分(Development):(亦称“自由幻想”或“发挥乐段”),这一部分是把已经披露出来的主题给予各种各样的发展--即依作曲者的意愿与创作手法,把旋律、节奏与和声性格化,使用不同的风格与组合,常时运用着转调和离调,没有任何具体条律规则能规定这种表现的方式。(3)再现部分(Recapitulation):呈示部分的重现,有着某种的变化,后面附一结尾乐段。 由此可以很容易的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七个章节划分如下:呈示部: A+B (轻与重 、灵与肉 )发展部分:C(误解的词 )再现部分:B+A(灵与肉 、 轻与重 )(尾声:伟大的进军 、卡列宁的微笑)(一)呈示部(轻与重 、灵与肉)昆德拉在全书开篇处抛出“尼采常常与哲学家们纠缠-个神秘的‘永劫回归’观: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④事实上就已经呈现出本书的主题:“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运动自由而毫无意义。那么我们将选择什么呢?沉重还是轻松?”随着“轻重”主题的第一次显现,本书的第一个核心人物“托马斯”渐渐浮现。“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着托马斯,似乎只有凭借回想的折光,我才能看清他这个人。我看见他站在公寓的窗台前不知所措,越过庭院的目光,落在对面的墙上。”仿佛是叙事者回忆的口吻,将音乐的“动机”引申出来。“动机”在音乐中是个复杂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音乐作品环绕的几个重要重音,构成旋律的核心。严格的说,托马斯、特丽莎、萨宾娜这些人物都不能算作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人物——因为就小说人物而言,他们缺乏复杂、饱满的形象支撑,他们“不像生活中的人,不是女人生出来的,他们诞生于一个情境,一个句子,一个隐喻。简单的说来那个隐喻包含着一种基本的人类可能性”——由此看来,他们更倾向于附属于某种特性之下的符号性质的人物,即“动机”⑤。特丽莎,诞生于神话和隐喻的女子。她的生命之轻在于“偶然”,母亲面对九个求婚者最后和其中一个人结婚仅仅因为偶然的受孕(特丽莎诞生的偶然)、托马斯和特丽莎相遇的六个偶然巧合(爱情的偶然)。“偶然”之“轻”促使她逃亡,一开始是用一本《安娜卡列尼娜》来隔绝母亲和周围的“纯粹肉体的世界”,成人后的她逃离了母亲统治的领域,用那本《安娜卡列尼娜》由作为通行证进入托马斯的世界,特丽莎倾其一生来逃避轻,追寻重, 她的反反复复的梦境揭示了她的痛苦的处境,托马斯在游泳池射杀她和一群女人的梦,是她不堪忍受托马斯将她与别的女人等量齐观,她要求自己是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躯体。她渴望灵肉合一的爱情。托马斯:游走于轻重之间的男人。当特丽莎降临在她的生命中时,便注定了他无法将她从自己的生命中驱逐出去,特丽莎的嫉妒、恶梦、歇斯底里和蛮横的爱和占有欲、虚弱、逃遁,无疑是施加在风流浪子托马斯身上的沉重的负担,然而依附在“涂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犹如小摩西的美丽传说”的隐喻之上的同情感衍生出的爱意却永远给托马斯戴上了沉重的枷锁。而来自柏拉图假说的他另一半的女子萨宾娜却又以丰腴而轻逸的肉体的那召唤着他,另他无法抗拒。灵与肉,是附着在轻重主题之下的次主题,灵肉的不可调和性与轻重主题交织,事实上是为了论证轻重主题而存在。(二)发展部分(Development)(误解的词)这一发展性质的乐章《误解的词》,从外观形态上同呈示部分似乎毫无关联,结构上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乐章,同前面的内容不具有任何联系,没有连贯性。似乎是在一个新的主题调性上展开的全然不同的旋律。实则不然,仔细的辨别,仍旧能够从中辨别出主题:轻。萨宾娜之生命之轻是指背叛。这个对艺术有着独特视角观感见解、至死与媚俗为敌、喜欢戴着礼帽做爱的女人,她的生命之轻在于“背叛”:为少女时代的爱情背叛了父亲、家庭,继而背叛了自己的选择,离开醉鬼丈夫,然后因为无法忍受“爱国”“民族主义”空壳之下的集体游行、挥舞拳头的丑行而背叛了自己的同胞、祖国,最后因无法承受强壮身躯包裹着软弱灵魂的弗兰茨施加于她的强烈的崇拜和爱意而逃离了弗兰茨身旁。“当她连父母、丈夫、国家、爱情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可以背叛呢?”“推动我们一切行动的东西却总是根本不让我们明了其意义何在。萨宾娜对于隐藏在自己背叛欲念后的目的无所察觉,这生命中不可承受的轻--不正是目的所在么?” 萨宾娜是巴门尼德哲学下的实践者,选择轻盈生活但却终生沉溺在虚无的苍凉感,而对传统绘画的背叛,从轻的边缘滑落到沉重,轻同时也导致了沉重。弗兰茨的生命之轻是生活在谎言中而不自知。母亲是维也纳人,父亲是法国,而自己是瑞士人的欧洲男人,他热爱音乐,学术上所有建树,他渴望的真实生活就是从书本中走出来,参与革命帮助弱小国家的高尚而正义的生活,他以一种近乎崇拜的姿态爱着女神萨宾娜,然而他所爱的萨宾娜却与真实的萨宾娜大相径庭,这是不同国度、不同的生活际遇带给他们的不同感受,这使他们的生活中间布满一系列“误解的词”,所以尽管弗兰茨是萨宾娜一生见过的最好的男人, 而弗兰茨的一切所作所为在萨宾娜眼里都不可避免的沾上了媚俗的气息,弗兰茨所向往的革命游行是勇敢和正义的真实生活,而萨宾娜眼中看见的却是失去自我消灭个体众口一词的普遍邪恶本质。他热爱的音乐只能唤起萨宾娜的痛苦感受。他对爱情的绝对忠诚换来的是萨宾娜悄无声息的背叛。弗兰茨是理想主义者,个性有许多良善的部分,却也有致命的浪漫与联想力。他生命中的“重”,是出于一种误解与理想投射,在他意识到非现实的虚伪而想珍惜眼前生活时,却又因一种对于理想必然的抉择而丧命,他以理想主义的情怀、极大的热情投入其中的“伟大的进军”,最后却以滑稽的闹剧收场。当弗兰茨死于闹剧和谎言时意识到唯一的真实是他的学生情人,然而最后却无能为力的回到妻子的怀抱内。(三)再现部分(Recapitulation)(灵与肉,轻与重)这部分从题目上就清晰的反映出主题和调性上的回归,不仅表现为同主题的再现,题材旋律上也有再现,“如我们在第一章所述,特丽莎出其不意的来到布拉格那天,托马斯与她做爱。就在那一天,或者说就在那一刻,特丽莎突然发起烧来。他站在她床前,看着她躺在床上,不禁想到她是一个被置入草篮里的孩子,顺水漂到了他的面前。”这是一种情节的再现、同时也有隐喻的再现。灵肉分离的信奉者托马斯,面对特丽莎的爱时,他放弃了自己的原则,选择负担、与顺从自然。特丽莎的爱对于托马斯来说,所以沉重,是因为她的爱唤起了托马斯的怜悯之心,这种怜悯是他回归到灵肉结合的爱之重,是一种伦理意义上爱情, “在涂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犹如小摩西的美丽传说”——这象征了伦理的神性方面;而“灵肉合一的爱”——这则是伦理的世俗一面。伦理本身就具有一种必然性和可重复性,伦理之内的束缚,虽然沉重,却因为其不断重复的必然性变为合理性,必然的合理的,才是可承受的,而萨宾娜的轻逸,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伦理之外的产物,则是不合理的,是“不可承受的轻”。托马斯在生命历程中看开事业及外物的束缚,并且享受这样随遇而安的生活。托马斯是故事中一个很理想的对于“重”的生活方式与典型,在抉择时有著洒脱和觉悟,不毁恨也不留恋。这四个人的命运,事实上就是同一主题之下的四条旋律,各自互不干扰的在乐曲中发展、行走,特丽莎的生命始于轻盈,她毕生追求沉重而得到的却是托马斯的永无止境的背叛,托马斯渴望“轻”,而特丽莎的爱却是他最为沉重又无法逃避的负担。特丽莎尝试着进入托马斯的世界,期望他带着她去和别的女人做爱,她和工程师做爱,试图去理解图托马斯的所谓性和爱分离的言论。托马斯在某种意义上,也期望进入特丽莎的世界,至少是在无意识层面上放弃了从前的浪子生活,尽管他仍然克制不住跟别的女人做爱,但他在心里却时刻牵挂着特丽莎。他们生命中这对背道而驰的矛盾旋律在米兰昆德拉的笔下交相辉映的谱写出人类永恒的孤独困境。二、昆德拉小说的节奏感欧根.西穆涅克在《美学与艺术总论》中说过:“所谓文学语言的语音和音乐性质,例如诗中的节奏、韵律、和音等,在优秀的文学作品中就成了思想和语义构思的有机组成部分。”文学语言的节奏可体现在诗文由朗读停顿在各句内部形成节拍,这在中国古诗词中比较常见,比如五言句为二至三拍,七言句为三至四拍;同时诗文的节奏也呈现于字数相同的句式有规律的整体连续推进。昆德拉在写小说之前致力于诗歌创作,所以他当然深谙节奏感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作用。昆德拉小说的节奏感,主要通过几个方面来体现:速度,重复,对位,省略:(一)速度:昆德拉曾说,小说是速度的敌人,阅读应该是缓慢进行的,读者应该在每一页每一个段落,甚至每个句子的魅力前停留。这是在阅读中对节奏感的把握,而在小说创作中他认为一部交响曲或者一部奏鸣曲的乐章顺序有一个不成文的交替原则决定:缓慢的乐章与快速的乐章,也即悲哀的乐章和欢乐的与欢乐的乐章,交替出现。昆德拉有一种“数字癖好”,即要求出版商把每一章节分得很清楚,把数字印得很明白。因为在他看来,一部分就是一个乐章,每个章节就好比每个节拍,这些节拍或长或短,或者长度非常不规则。这就引向速度的问题。他小说中的每一部分都可以标记上一种音乐标记:中速,急板,柔板,等等。速度的问题在他的小说《生活在别处》在这一点上体现得最为明显:第一部分:75页中有11个章节;中速第二部分:37页中有14个章节;小快板第三部分:91页中有28个章节;快板第四部分:40页中有25个章节;极快第五部分:104页中有11个章节;中速第六部分:31页中有17个章节;柔板第七部分:34页中有23个章节;急板而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则集中的体现在第六章和第七章,也就是前面分析的尾声部分。昆德拉说,从写作一开始就知道这部小说最后一部分必须是极轻和柔板(《卡列宁的微笑》:宁静、忧郁的氛围,几乎没有什么事件),而且在它前面必须有一个极强极快的部分(《伟大的进军》:突兀、玩世不恭氛围,有许多事件)。第六章中加入了大量被昆德拉称之为离题的对于媚俗的阐述、以及关于斯大林儿子的报道,这些异质元素的加入连同弗兰茨在“伟大的进军”中的身亡,把小说推向了哲理层面的一个最高潮,而“媚俗”也从前面零散的点的议论推及整个人类的生存境况中。最后一章,是用牧歌般平静舒缓的笔调来书写特丽莎和托马斯的乡村生活,特丽莎对卡列宁的爱,事实上是对人类的弃绝,意味着抛弃生命的虚伪,直面生命之时,才发觉了卡列宁的微笑中的美之所在。(二)重复:作为构成小说节奏感的重要元素,昆德拉小说中的“重复”是通过 “反复叙事”来实现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在涂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婴儿,特丽莎的梦境,托马斯的胃疼,萨宾娜的圆顶礼帽,这一系列的事件、细节在小说的各个不同章节中被一次次重复地叙述。反复叙事的小说结构是昆德拉刻意营造的,小说贯穿性的重要故事和情节基本上都已经在第一章交代了。但后边的二到七章仍然会重复叙述这些已经讲过的情节,由此构成了小说叙事结构上的反复叙事。它的诗学功能如下:(1).每一次反复,都会重新强调同一事件的不同侧面,递进中加深读者印象的同时,从而突现叙述行为的某种本质特征,即任何一次性的叙述都有局限性。事件本身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只有转换视角才可能呈现一个事件的丰富性,它造成如“循环提问”的效果,对同一个事件的内涵进行无穷的询问和追索。从而凸现出的小说的主题并不是一个单以的回答,而是展现出每一种可能性,是对存在的探讨。(2)反复叙事将影响小说的叙事时间,造成故事时间的穿插和倒错,破除悬念。悬念的存在意味着小说叙事必需严格遵循线性因果关系,在细节上要求摈除无意义的枝蔓。(3)使小说的多重主题得以不断复现。比如前面提到的关于托马斯的“轻”与“重”,特丽莎的“灵”与“肉”,这些主题随着叙事的重复不断被引入到小说细节和情境中。这一点说来简单,但可能是昆德拉构思小说的重要动机。因为他的核心意图是思考小说中人物存在的可能性,思考人物的生存编码,思考存在的本体问题,这些问题在小说中怎样被提出来呢?关键词的反复追问是其主导方式。概括来说,对若干主题的反复追究,在结构上必需依赖于主题的复现,落实到叙事上,就是反复叙事。反复叙事服务于小说家追究人物生存编码的基本意图。(4)从形而上的层面看,针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来说,反复叙事刻意看做是与一次性生命相抗争的一种方式。在没有永劫回归的现实中,昆德拉通过反复叙事,使其主人公一生中的重大事件被一次次重复叙述、反复阐释,每一个细节都衍生出比一次性更多更丰富的内容。(三)对位:对位法⑥(Couterpoint)是成熟于13世纪,广泛应运于16、17世纪复调音乐⑦中的一种音乐技法,是一种组织音乐素材的方式,简单的说就是音乐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独立声部在和谐的音乐织体中的结合,各声部在旋律和节奏上都有其独立性。而典型运用这种技法的如卡农和赋格,都是建立在对同一主题乐句的模仿上的。这个源于音乐创作的技法,被米兰昆德拉运用在小说的创作中,即把不同的内容、文学体裁、围绕着一个主题并置于一部小说之中,每条线索关系平等,又有内在联系,他们相互衬托、交织、对比,以不同的笔调、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层次来探讨主题思想,从而构造一个有机整体。关于“复调小说”的论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曾谈到了小说的“复调结构化”的发展过程:“音乐复调,指的是两个或多个声部(旋律)同时展开,虽然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且仍然保留各自的独立性。那么小说的复调呢?先来说说它的反面吧:单线的结构。从小说历史的开端起,小说就试图避开单线性……”昆德拉提到了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在第一卷中四个故事四个缺口,打破了小说的线性结构。但他否定了它的“复调性”,因为那四个故事不具有共时性。而十九世纪的小说,从纯粹的创作技巧角度分析,姑且可以成为“复调”,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群魔》中三条独立发展的线索,甚至可以形成三部独立小说,然而“由于所有人物之间都相互认识,一种微妙的小说技巧很容易就能将这三条线索联成一个不可分的整体”,也就是说由于模糊了线索之间的界限而丧失了各部分的独立性。而布洛赫的复调走得更远,因为他“五条线索彻底不同:小说;短篇小说;报道;诗歌;随笔。这一在小说复调中引入非小说文学种类的做法是布洛赫革命性的创新。”然而,其不足在于“其中第一条线索在量上占据的位置远远多于其它线索,质上也享有特权……所以有将其它四条线索的作用缩减为一种简单的陪衬之嫌”由此,昆德拉提出了他认为的小说对位法的必要条件:一,各条线索的平等性 二,整体的不可分性。昆德拉的小说有两种原型:一、将异质元素统一在以数字七之上的建筑中的复调结构,二、滑稽剧式、同质的、戏剧化的、让人感到不合情理的结构。他的“小对位法的新艺术”,是建立在一种叙述、哲学、梦幻的统一基础上的对位,这种形式上的创新,对于小说主题的论证,有着莫大的功用。“将异质元素统一的复调结构”在《笑忘录》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第六章也有突出的表现(如前面说述的关于斯大林儿子的报道、媚俗的阐述、情节的叙述),而“滑稽剧式、同质的、戏剧化的、让人感到不合情理的结构”则散布在几乎昆德拉的所有小说中,从音响学的角度就是造成不协和的音程。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一书有两处将“性爱”和“粪便”并置,一是描写特丽莎在工程师的公寓的“性冒险”之后“蹲在厕所里,突然想要大便,实际上是想尝尝极端羞辱的滋味,使自己成为一个完全纯粹的肉体,一个她母亲以前老说除了吃喝拉撒就别无益处的肉体。她大便了,一种极大的悲伤和孤独征服了她,再也没有什么比她裸身蹲在废水管道放大了的终端上更可悲的了。” 由此,我们能够了解到,和工程师的性冒险带来的不是特丽莎的“道德感”受挫,而是美感经验的受挫,她期待的是灵肉合一的爱,而当快感和幸福感发生分离的时候,她感到的是屈辱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她自己身体反应带来的。与之对应的萨宾娜对此却有着迥然不同的感受,当她赤身裸体头戴礼帽站在镜子面前时,突然想象托马斯命令她坐在抽水马桶上,看着她排便,于是产生了性亢奋,把托马斯扑倒在地毯上发出了快乐的嚎叫。特丽莎和萨宾娜对于同一情景的想象激发出的截然不同的两种情感体验,则是运用了极端不协和的尖锐音响,摧毁了人们的美感经验中对“美好之于性爱”“丑恶之于粪便”的人为划分,把两者同时置于“肉欲”的平台上等而视之。不协和元素的加入是现代派音乐的一大重要特性,美国乐评家朗格曾说过:“现代音乐的问题不是一个采用不谐和音、古怪旋律或者奇特音响的问题、而是一个新的人生观的问题。”同样在文字中这些不协和元素的并置,除却给人突兀感受之外, 更多是引发人的哲理思考和怀疑:“非如此不可么?”“灵肉合一的爱才是幸福感的来源?”“美源自和谐?”这一系列疑问把作者和读者从既定的思维中驱逐出来,引向了关于存在的深思。(四)省略:从结构上看,昆德拉的小说是相当简洁的,但他与海明威毫无共同之处,如果说海明威的电报体式的语言营造了更大的思考和想象的空间,那么昆德拉恰恰相反,他的简洁则意在用最直接、最精准的方式直抵事物本质。这一点,受益于昆德拉从童年起就崇拜的捷克作曲家雅纳切克,“他是现代音乐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在勋伯格或者斯特拉文斯基还在为大型管弦乐团作曲的时候,他就意识到一部为管弦乐团作的曲子总是受到无用音符的重压。他出于这种简约的意志开始反叛……雅纳切克的命令就是:不要过渡,不要突兀的并置,不要变奏,而要重复,而且始终直入事物的心脏:只有道出实质性内容的音符才有权利存在。”把这一点延伸到小说领域,昆德拉一针见血的指出传统小说充斥了“技巧”,一大套成规取代了作者的作用;展现一个人物,描写一个领域,在一个历史环境中引入情节,用一些毫无意义的片断去填补人物生活中的时间;而每个布景的转换都必须有新的展示、描绘、解释。因此,昆德拉发明了一种“雅纳切克式”使小说摆脱的小说技巧带来的机械性一面的方式,即摆脱长篇的废话,让它更浓缩。不过这并不是昆德拉对传统小说技法的否定,而仅仅是他在小说领域所开辟出来的一种新的可能性,而让这种“可能性”站立的平台是:小说不再满足于“叙述故事”这一简单的职能。昆德拉的小说“经常只是对几个难以把握的定义进行长长的探寻。”昆德拉说:“假如我并不想含糊其辞,不想让大家以为什么都理解了而其实什么都没有理解,那我就不光要以极大的精确性去选择这些词,而且还必须去定义,再定义。”从这个意义上讲,真正构建《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并不是小说的故事情节,而是对几个抽象词组的反复定义(definition)。如轻、重、同情、软弱,眩晕,背叛、媚俗……昆德拉小说,创造了一种“彻底剥离”的新艺术,即省略了需要传统小说家花费许多口舌来介绍的诸如人物外貌、背景、甚至心理、性格在情节中的发展,而更多采用了思考的形式,运用高度省略、浓缩的技巧来解释现代世界存在的复杂性。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昆德拉认为简约的结构对于保障小说清晰性很重要。三、实现以音乐思维写作的可能性——音乐和文学联结点:音乐和文学,作为缪斯神殿中的最动人心弦的艺术,在起源时就是相结合的,发展成两种独立艺术之后,两者结合的形式不断丰富,其思维、思潮、创作方法也相互影响。应该说,在文学作品中融入一些音乐的元素并不鲜见,古今中外皆有之,中国古诗里的“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通过拟声词和比喻来描绘音乐的文字。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在自传体小说《童年》《少年》《青年》当中也不止一次用音乐描绘人物的神态、性格、表现人物的思想情感。那么实现以音乐思维来写作的,即音乐文学的联结点究竟在什么地方呢?首先,音乐和文学同属时间的艺术,不同于一幅绘画作品可以在瞬间展示全貌,而一段音乐和文字却总是在时间的流程中缓慢进行的。时间的长与短、缓慢与急促,同所表现的情景和人的内心活动直接关联。音乐是在时间中展现的声音的动态结构,而文学则是在时间中连续呈现的词语有序结构。不同只在于它们分别采用了声音和文字作载体;其次,音乐中包含着文学中的叙述性、戏剧性、典型性等特征,而文学中又包含了音乐中的和谐、抑扬、节奏、音响之美;再次,音乐和文学中都包含了实现艺术审美价值的一个关键元素——即再创造。音乐是以演奏者的发挥和听众的聆听实现艺术品的二度创作,文学则是以读者的阅读来实现的。直接以音乐的思维方式介入文学作品,参照音乐的曲式逻辑进行文学创作构思,米兰.昆德拉可以说是杰出代表人物。音乐学习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直接渗透到昆德拉的写作,在他眼里,文字不仅仅是文字,叙述不仅仅是叙述,他将至称之为旋律,而小说的音乐性,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旋律,节奏),甚至也包括对主题的论证,因而在一系列对主题的论证中,他强调小说应该写得如一部交响乐。而事实上他做到了,小说家的笔法,思想家的锐利,音乐家的敏感,历史学家得准确。他之所以可以企及如此的高度,得益于亲身的音乐实践、欧洲丰裕的人文土壤,让他的小说、随笔,除却文字上的享受,也引领读者们进入音乐境界的一次次音乐之旅。注释:①曲式(form):在音乐中的意味着易于理解的形式,和其他艺术的形式一样,曲式的基本要素是:1、重复,2、变奏,3、对比 《外国音乐辞典》274页,1993年10月②《小说的艺术》米兰.昆德拉 107页 ,2004年8月③调(key):一首乐曲采用某一个大音阶或小音阶作为基本材料,遵循音阶中各个银河建立在各个和弦之间的某些关系,调就是用来表明他的精确调性的用语。《外国音乐辞典》397页,1993年10月④《生命不可承受之轻》 时代文艺出版社 米兰昆德拉 1页 2000年10月⑤动机(Motive):一般是指环绕一个主要重音,所组成的音组,这音组往往在曲调的音高关系,节奏、甚至和声方面都具有鲜明特点,从而使它获得独立的性格,成为整体中的最小单位。(《曲式与作品分析》 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7月⑥对位polyphony:一种作曲风格作曲家特别注重每一声部的旋律性,不同于和弦伴奏旋律的主调音乐。《外国音乐辞典》596页,1993年10月,1993年10月⑦复调音乐:由两个及两个以上各自具有独立意义的旋律叠置结合,能同时谐调的进行、成为有机整体的多声部音乐为复调音乐。它在横的关系上,各声部的节奏、力度、强音、高潮、终止、起迄以及旋律线的起伏等,不尽相同,各自有其独立性。《外国音乐辞典》92页,1993年10月参考文献:《小说的艺术》 上海译文出版社 米兰昆德拉 著 2004年8月《生命不可承受之轻》 时代文艺出版社 米兰昆德拉 著 2000年10月《被背叛的遗嘱》 上海译文出版社 米兰昆德拉 著 2003年《音乐与文学》 人民音乐出版社 罗小平 编著 2000年《剑桥插图音乐指南》 山东画报出版社 [英]斯坦利.萨迪 艾利森.莱瑟姆 主编 孟宪福 主译 2002年9月《生于圣殿,死于酒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贾晓伟 著 2004年9月《外国音乐辞典》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 编译 1993年10月《曲式与作品分析》 人民音乐出版社 吴祖强 编著 2004年7月《叩问存在——米兰.昆德拉的世界》 华夏出版社 仵从巨 主编 2005年8月《从卡夫卡到昆德拉》 三联书店出版 吴晓东 著 2004年2月(原创论文 转载必究 )

论。轻

最近连续在看两本书一本是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一本是小学看过的《谁动了我的奶酪》关于《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从我的理解来说不得不说是消极的。最近一直沉浸在一种思维模式中,人性与社会.以及男人与女人.是不指望我能说出什么寓意颇深的道理的.这仅仅是一篇读后感而已.是的.人总是爱高估自己的.所以我得先把自己放下了再继续.再而.我是写不出条理井续的评论的.所以吱吱呀呀.稀稀拉拉.大家看罢而已.【文章的题目,书名,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尼采与一些哲学家有个‘永劫回归’观。也就是消逝而过的事情总是这么消失不会回复了。即便他是美丽丑恶的,还是崇高迂腐的,他将这样死去,没有任何意义的消失。再或,相对意义而言的轻和重到底是什么?如果说最沉重的耶稣被订在十字架上的话,那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轻松与美丽。‘可是,沉重便真的悲惨,而轻松便真的辉煌吗?’如果沉重压的我们喘不过气,活不过来,每一步都走的艰难。大多人都在叫苦。这种沉重却会把我们压到最底下。越底层的人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然而‘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的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运动自由而毫无意义。’巴门尼德提出过,世界上所有事物都应该对立两半,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他把一般成为积极的,一半成为消极的。但是这些,到现在看来。到底哪一半是积极的?哪一半是消极的?是沉重的,还是轻松的?如果社会中的人们,幸福的是光明。悲惨的是黑暗。哪么什么所谓幸福?有钱人?高官?。那么什么是黑暗?街边要饭的?还是农民工?还是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如果就这些理论而言。轻松的必然是:富裕,光鲜,美丽,权值,性满足,和谐,崇拜,等。那么,这便是我生命中不可承受的轻。【男人与女人,人类的外表与内在。】小说主题大多是以弗兰兹这个主人公,一个捷克人,医生。他与女人们的故事。他从开始‘捡’到了特丽莎,便后来与她结婚。生活。然后与他的情妇萨宾那产生的故事。但事实他的生命中绝不只有这两个女人。他总是与很多女人做爱。开始我便认为作者把女人塑造的那么‘轻’,仿佛都是围绕这弗兰兹这个男主角而存在。她们只是性工具,或者一种消遣一样。然后看到后面,便还是能清楚的发现。其实是弗兰兹一个男人已经周旋与这两个女人之间。他自己也开始摸不清一些事实。即便他还是会与很多女人上床,或者他这么的不喜欢和特丽莎生活在一起,可在他们生命的尾声,两人却生活在无旁骛的乡村中,到最后因为车祸一并死去。‘什么是调情?有人可能会说,调情就是勾引另一个人使之相信有性交的可能。同时又不让这种可能成为现实。换句话说调情便是允诺无确切的保证的性交。’-摘自《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面对短暂的性爱,也就想是一夜情。当一夜情还没定义成一夜情的时候,女人和男人的想法却是完全相反的。男人所付出的是过多的欲望而活是受一个女人来自身体上的挑衅或是吸引。当然,女人虽大多没有初始的悸动货欲望,但面对男人的抚摸或是调情时,欲望便开始蠢蠢欲动。难以抗拒,当然,肉体摩擦过,所遗留的感触却又不同。男人们在了事之后通常开始逃避这个女人,像用过的厕纸一样甩掉。而或在纠缠之后相互成为性伙伴。然而女人却要迟钝的多,仿佛事后她们才想起什么来。回味起什么来。‘回味’也许不应该用回味这个词。因为这对他们来说,不一定是没好的。即便她们达到了高潮。可能事后她将好几天都回不过神来,甚至期望再看到那个男人。不是说要和他在一起或者爱上他了什么的。而是一种存在感。她们只是想在那个男人身上找到一种存在感。当然结果不然。如果男人是种迅猛的动物。那么女人便是迟钝的..--------------------------------------------当她睁眼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仿佛一切都在对她指手画脚。面对也是一种隐忍与升华。--------------------------------------------‘追求众多女色的男人差不多都属于两种类型。其一。是在所有女人身上寻求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存在于他们一如既往的主管梦想中。另一类,则是想占有客观女性世界里无穷的种种姿色,他们被这种欲念所诱惑。’摘自-《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米兰昆德拉'一个社会富裕了,人们就不必双手劳作,可以投身精神活动,我们有越来越多大多的大学喝越来越多的学生.学生们要拿学位,就得写学位论文,论文题目便是无限.那些写满文字的稿纸车载斗量.即便在万灵节,也没有人去光顾他们.文化正在死去,死于过剩的生产中.文字的浩瀚堆积中,数量的疯狂增长中.这就是贵国的一本禁书比我们大学中滔滔万卷宏论意义大的无比的原因'摘自-《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米兰昆德拉这让我想到了谁动了我的奶酪里面的矮人.他们寓意着所谓聪明而复杂思想的人类.我们总是追求更多精神的东西,而在崇高的思想也是从生活中,自然而来.也就是这些轻.所谓的推动着人类.我们忘却了太多东西.甚至人类到底是怎样演化出来的.是耶稣创造的么?那么耶稣被人们神话了.显的那些人们也如此的神圣纯洁.是吗?自以为聪明的人总是呆滞的,他总抱着他所谓的真理原地不动,人类到底想要怎样?这几天不断的看到关于2012的猜想,以及看着大自然凶猛的变化.如果2012真是一种轮回.或者姑且说是一种涅槃.而不如说是回到0点.这个世界已经存在太多的旁骛了.是否人类应该思考自己所想要的是什么?有时候我想到中国与国外房地产的差距就觉得可怕.如果说2012真会来到,那么那些还在为一套房子而苦恼的人他们准备怎么办?中国,美国.日本.好几个国家他们有高耸的大楼..而越高的楼,地基就得越深.假想.低头是一颗头.头上被插上那么多的钢针,那么会是什么感觉.我一直觉得想起来就会让我头皮发麻.正巧,我们现在所承受的那么多轻.那么2012是多么的沉重.人类愿意承受么?还是继续漂浮在空中,不想落地?人类本事肮脏的,就如我们从母亲的下体出世一般,(某种定义上的比喻,你也可以说他是如此的神圣)浑身是血,就如人们成天口中漫骂的shit,恶心,大便,他们也就这样如此安详的存在在每个人的体内。文中有提到上帝和大便。人们认为上帝是没有大便的,他不会跟这种肮脏低俗混在一起。可事实上帝是有肠子的。不以为然。就像现代生活的人们把厕所,马桶做的无比的纯洁,虽它隐藏的那么好,我们看不到,嗅不到,可当人们排放出后。这便像是在提醒着人类,这种肮脏的存在感。我们就生活在其中,生活在如此肮脏,恶臭的地方。遍地揭示。美国白宫下面,五星级酒店下面,餐厅,夜店....其实书中虽讽刺居多,但他所想达到的是一种平衡,战争的时代.迂腐的社会背景,各种禁止.观念.但却无时无刻不指出那些真实的沉重,以及主人公的自由,妻子的忠实.情妇的自立.却暗示着平衡这这种轻与重以及那些背景的丑恶.始终有人是明白的,我觉得整本书大多像一部电影.从开场白,然后开始叙事,到片尾开始用插叙的手法,对比着三个人的生活.从而又是统一在一条线上的.我想,如果这是部电影,一定是一部很好的电影.还有那些人物丰富的畅想,那些幻想寓意着很多.想一面镜子一样.说道镜子,突然想到书中一幕.特丽莎裸着身体对着镜子看自己,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身体不是自己的.因为童年的阴影.让她看不见自己.你说,从镜子中看一丝不挂的自己.有多少个能看清楚自己的灵魂?即便一丝不挂.也许现在的人们应该人人头上罩展灯.手里那着面镜子.-----------------------------------------------【社会,显像,媚俗】关于大便的丑恶和上帝的神圣。这是人们表象的判断与观念。他们能清楚轻松的判断一些美丑,善恶。‘那么,无条件认同生命存在的美学理想,必然是这样一个世界,在那里,大粪被否定,每个人都做出这事根本不存在的样子。这种美学理想可称为‘媚俗作态’。’摘自-《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米兰昆德拉突然就让我想到了中国社会和谐,和谐这个词在这个时代充满多少新的意义,也可以说,大部分人开始意式到这种中国式的媚俗存在。‘媚俗一旦被识破为谎言,它就进入了非媚俗的环境牵制之中,就将失去它独裁的威权,变得如同人类其他弱点一样动人。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超人,强大的足以完全逃避媚俗。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在没有被忘记之前,就会变成一种媚俗。媚俗是存在与忘却之间的中途停歇站。’摘自-《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米兰昆德拉有些东西即使我们都是明白的,就像一种暗示,或者一种存在的媒介,潜规则。就像是那些媚俗的东西。外表光鲜和谐,然而像黑心棉一样的丑恶、这无比是一件讽刺,但我们的就得生活其中,这是一种平衡,如果失去了媚俗,就是失去一些真实。所以媚俗是种飘忽不定的。虽然作者也没有给媚俗做一个定义,但我也觉得,媚俗就是同时存在的轻和重。这是天平平衡的唯一衡则。所以请我们淡然的接受媚俗,不言不语。----------------------------------【最后。幸福】‘幸福就是对重复的渴求’摘自-《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米兰昆德拉最后,请我们渴求着那些希望重复的事情吧。重复着对一个人的思念。重复着对一个人的爱。重复着做爱。重复着牵手。重复着和他吃饭。重复着和他看夕阳。重复着学习。重复着行走。重复着吃饭。重复着思考。重复着睡觉。重复着你所想重复的。幸福。其实不远。这不是一个消极的书,而是告诉我们怎样去延续。所以我用一个积极的段落结束。

性与文学,并非娈生

将创作行为最原始的冲动形式说是性的欲望,是在狭隘的心理意识下的边缘化表达。如果所有的人都按照佛洛依德的心理哲学展开自己的生活,无疑,胎儿也有着自慰行为;人们的一切行为皆出于性的冲动。既而宇宙都是性的表达,文学则免不了对性的演绎。甚至有人认为,一部小说当中如果没有至少是接吻的镜头——文学中或直接或间接的性表达,即使贾平凹的作品也是不值得去读。可是,事实是贾平凹依然被人们所读。所以,存在不等于定然,没有不等于失真。本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几乎没有谁能做到七情六欲全然断绝、清心寡欲地生活。唯和尚与尼姑以身试法,也不啻是一次为了忘却的纪念;若是小和尚下山,还是老虎最可爱。于是,无可指摘,无可挑剔,无可辩驳,纵然山无陵了,夏雨雪了,天地合了,依然,没有与君绝。人之初,食色,人之常情。人性骄纵的尽头是荒芜的沙漠。好吧,给骄纵带上枷锁:万恶淫为首。霎时,最初的状态成为最终的界限,伊甸园里的歌声坠落成地狱的沉吟。谁比谁残酷,还是谁比谁清醒?从此,人分两派,展开亘古以来最旷日持久的战斗:冲破与反冲破。文学表达以它若即若离的特质独当一面,成为代表冲破的先锋。然而,战斗的背后,隐藏的是暗淡的蜕化;由性而淫,以淫为至恶。只是在这里,淫可由性起,但起初的性与淫无关,由淫起性,是对最自然状态的践踏(最明显的首推宫刑,一种由摧残肉体达到泯灭人性的手段,无非是要制造一个只有一个男人的深牢大院),由是交欢与强奸两分。任尔如何设限,生活的原始状态从来都是不缺少人之为人的最初诉求。文学是奇特的的镜像,它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不舍弃对心灵的映射,即使人生百态、世事无常,但非常个人化的表面下又不乏艺术化的通式。所以,《金瓶梅》被列为禁书,被禁的结果是使它成为地下的畅销书。似乎谁都对它嗤之以鼻,但谁知同时又是暗自里的虎视眈眈。所以,性可以是文学的要素。反过来,文学并非定然要与性保持千丝万缕的干系才能永葆生命里。在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托马斯需要通过性的高潮来区别女人,因为托马斯要一点点地撕掉女人的伪装,直到女人眩晕失去意识,他才能区别女人。性,可以说明很多,忠诚,背叛,欺骗,坚强,选择,品味,格调,妥协,屈服,无奈,等等。昆德拉在其《缓慢》中,说“对‘性高潮’的崇拜其实是清教徒市的功利主义投射到性生活上所产生的;效率生于闲情,性交被简化为直达爆炸性的兴奋状态而必须以最快速度超越的一个障碍,这就是爱以及全宇宙唯一真正的目的。”此处只是对性高潮的文学表达。一页页翻过,别以为以为文学大师只会以性状写人生。在其《告别圆舞曲》里,几乎看不到赤裸裸的性表达行迹,却依然不失为一部伟大的作品。在这里,字里行间充满风流,但没有下流。只是,既然可以由性而淫,怎么能阻挡由淫而性呢。不可避免,却又自然而然。它们除却表面没有背后,除却纯粹没有思想。文字间只有性的描述,没有性的深化。好的文字是一种召唤,引导读者由浅而深,由表及里,一花一世界、一楼一境遇。在此并非说不可以,而是不应该。通俗地,不应该挂羊头卖狗肉,玷污了神圣。不是所有的文字都可以成为文学,不是所有的性都可以将人还原到最初。比如在一个妓女的包里找出一本《文化苦旅》,并不能说她们卖的就是文学。还是那句话:存在不等于定然,没有不等于失真。

生命中的轻与重

数年前读过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忘记了人物,忘记了情节,但没有忘记主题。这部名著只需要读读第一章或者第一节就足够了,到作者开始讲故事的那一行即可停止阅读。高山流水,知音难觅,再忠诚的读者也无法准确领悟作者的本意。每个人阅读的过程,都是再创作的过程。每位读者都会把作品的主题、作者的思想与自己的经历、感悟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不同于别人的认知。所以一百个红学家会对《红楼梦》做出一百种解读,而且谁也不服谁。昆德拉从尼采的“永劫回归”观出发提出了一个命题:如果我们经历过的事情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那么会意味着什么?他给出的答案是: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都有无数次的重复,我们将背上最沉重的负担。因为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的不存在。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不重复的生活应该是轻松的。昆德拉进而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沉重便真的悲惨,而轻松便真的辉煌吗?如果让我们选择,我们会选择沉重还是轻松?人类历史上存在着这么一群人,他们爱智慧,他们爱思考,他们的思考让人类更加清醒,更加接近真知。可是清醒就比蒙昧进步吗?真知就比无知高明吗?本来人们糊里糊涂地活着,现在获得了智慧之光,反倒更加痛苦,更加烦恼,更加无助。我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生活着,视一切为理所当然。经历过灾难,我们会包扎起伤口,忘记曾经的恐惧与苦痛;经历过辉煌,我们会把荣誉放进行囊,忘记曾经的崇高与使命;经历过幸福,我们会接受随之而来的平淡,忘记曾经的美好与甜蜜。假以时日,我们会忘记所有的苦难,淡漠所有的烦恼,甚至原谅给自己带来伤害的仇敌……世界从来不是棱角分明,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模糊的。人活着就要不停地折腾,非要把没有任何意义,或者被忽视了意义的生活,赋予莫名其妙的意义。昆德拉提到了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的巴门尼德,他把世界分成对立的两半: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他把其中一半称为积极的,另一半自然是消极的。那么,哪一方是积极的?沉重还是轻松?巴门尼德回答:轻为积极,重为消极。恰恰是积极的轻,让生命无法承受。如果这个世界有枷锁,那一定是因为自上枷锁;如果生活太沉重,那一定是因为自我加压。困扰我们思想的恰恰就是我们的思想。我们追求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真实的自我,我们总是想表现出积极的姿态,把自己搞得很累很累,让莫名其妙的“轻”,压得我们喘不过气……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

花了3天时间看完了500页的作品我想我得用以后生活的点点滴滴来消化关于人生的终极意义仰或说其实无法再重来一次比较的人生之无意义,其实你所看到的世界,与别人所看到的充满着多少误解啊岂止是爱情,它简直覆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政治与民族主义,这些喜欢披着外衣喊着一致口号的文化仪式,难道不是最普遍的媚俗吗?可至始至终,你还是应该有自己的内心与选择,无论外面世界如何变幻,无论你的心经受着多少诱惑与动摇,它最后,会给你一片最纯净的疆土,在那里,你才得以完整,或者,那种幸福之后,你不需要在意这一生究竟需要什么意义。你所爱的,你已奉献出了你的清醒的,深思熟虑的爱。你所逃离的,向往的,在种种努力之后,你内心已经无限接近于出发的原点。生命无法承受的轻,其实,都是生命无法承受的重。

忘不了的托马斯 ---轻之三论

论之一如果大爆炸真是宇宙的起源的起点的话,那么进化的力量就是爱,爱是燃烧,熊熊的或是默默的燃烧,产生了能量,时间才有往前行走的力量。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前种人把爱当成养分,从中汲取着能量,在或稀薄或博大真真假假或迷幻或现实的爱里,让自己的身体或者灵魂维持下去;后种人不喜欢这只是索取而不奉献的状况,于是乎纵身一跃,燃烧着,把自己献给了爱成了它的一部分;他的生命也会消亡,然而他既然成了推动时间的一部分了,也就无所谓消亡。一点点爱都没有的人是不存在的,哪怕一秒钟也活不下去。多少年来,我一直想着托马斯,似乎只有凭借着着回想的折光,我才能看清这个人。请原谅,我又借用了那曾经名噪一时的东欧小说里的一句开篇。我也曾感动而用心地读过。我时常会想,托马斯会是前种人还是后种人呢?弗兰茨对萨宾娜的感情,用一部误解小词典,就可以喜剧一样的形式概括,可是托马斯呢?他的前半生可谓放浪形骸,无所束缚,只沉迷于此女人与彼女人间那所谓的万分之一差别,心灵不曾为情感的涟漪所撼动分毫。直到遇上了特丽萨。即使在床上,仍有着科学家一样冷静,和外科医生持手术刀一般精确的托马斯,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他陷入仿佛咒语一般的那句”非如此不可“之中,那句贝多芬沉重的玩笑,在此却成了托马斯无以逃脱的宿命。那么,爱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在《伤心咖啡馆之歌》那些人身上,那种混混沌沌的爱是如此的打动人心?爱是只有丰盈的生命才配享有的一道盛宴么?托马斯在寻欢作乐的时候,似乎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开某个雷区,晚上无论如何都无法和某个人一同入睡。他是一个分得很清的人。某种微妙的东西深深地印在了骨髓里,特定的场合身体会比思想反应得更快,无需费力就可以做出合乎逻辑的选择:这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是特蕾莎的到来,让这一切都乱了。论之二对了,为什么不可能是萨宾娜?托马斯认为萨宾娜是最好的情人并且真心欣赏,然而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遵循“三三”制(参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前提下得以维系,既然还没有打破常规,所以只是情人而非爱人。特丽莎是所谓的七个偶然而送到托马斯面前的女子,可是谁又不是经历了无数个偶然才在我们面前晃动?整牙的病人,火车车厢里的旅客,或者是碰巧读了一所学校的同学。关键不在这里;而是托马斯极其罕见的动了心。对着一个乡间女招待,日后证明是一个平庸且软弱的女人动了心。真正的爱,也许来不是丰盈对于丰盈的欣赏,而是意识到了自己的残缺,而对于另一个残缺灵魂的抚摸。特丽莎的柔弱的残缺是相当醒目,托马斯犹豫却便奋不顾身陷了下去。甚至还请不自禁地动用了比喻。请记住,比喻是有危险的,“比喻可不能拿来闹着玩。一个比喻就能播下爱的种子。“托马斯没有任何选择的就和特蕾莎同居了。设想一下,如果他和萨宾娜结合会有什么结果?萨宾娜也许不会那么时常感到虚无,也许会幸福,在绘画的事业上灵感勃发。可这样的结局不会出现,托马斯是一个把规则注进了自己血液里的人。他的字典里”幸福“的位置并不那么重要。他的前半生献给了外科手术,对于女人只从手术刀的角度来打量。后半生则意识到了自己的残缺,所以终究要献身给一个同样他意识到是残缺的女人,特丽莎是这份残缺的象征 。这里有着一以贯之的逻辑。他是一个完整的人。全或者无。和萨宾娜过于完满的结局会使他意识到自己的平庸。他受不了平庸。呵呵爱呵,爱是献祭,既然完满了就不会有献祭。那可是真正的博爱,甚至加了情“字也显着轻薄。男欢女爱说到底只是人性软弱的体现。托马斯爱上特丽莎后的结局,是悲剧性的,他从此不在属于人间的烟火。他再也没有做过正确的决策。而且所有人的人生轨迹都改变了。萨宾娜一直郁郁寡欢,她受不了周遭的平庸,却又没法真正的释放自我;而有点可笑的弗兰茨则为了毫无意义红色高棉的柬埔寨而送了命。特蕾莎只是沉浸在她那些或明或暗的幻觉里。有谁说过爱比死还要冷的?天才。昆德拉用不无温情的笔触告诉我们,在它出现的时候,裹挟在其间人的命运,只会如同抛物线一般优雅的滑落。 论之三对于专政机器,托马斯引用了那个经典的俄狄浦斯的故事,用今古的对比讽喻着老大哥,一击刺中要害。当局恼羞成怒,他也由此离开了挚爱的手术台,再也没回来过。以为整个小说也不妨看成一部1968年的俄狄浦斯再版。而历史上所有的传奇似乎也是以这篇俄狄浦斯的传说为蓝本,以各种方式来演绎。媚俗的当局不是懂得自我流放的俄狄浦斯王。而故事的讲述者却也是背负者,比喻是危险的,昆德拉说过,借喻也是。托马斯本人亲自承担了俄狄浦斯的命运。在娓娓道来这个逻辑上严丝合缝的的故事后,他也别无选择的放逐了自己;肉身的命运从擦窗工到乡村医生再到车祸和死亡;从前份在天空的轻盈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把人死死摁在地表上的沉重,诗意的却又沉重的倒下。在四重奏的交响乐里,”非如此不可“的旋律有如定理般的重复。最后陪着他的只有那不知所措的特蕾莎,现实中,她没有带来哪怕丝毫的幸福。而这究竟怎样的一个男子逝去?萨宾娜总是在反感媚俗,本质上她也是媚俗,所以害怕。可是在托马斯那里,从来就不在乎是否媚俗。他是如此痴迷于女人与女人之间那些万分之一的差别,以致于多多少少都忽视了情欲。同他发生了联系之后,完美主义魔法师的化身萨宾娜就更是难以忍受和其他男人的交往。对于托马斯而言,从来就无所谓政治,也许还有世俗之间的道德感,可是在冥冥中又信仰着真正符合逻辑的道德。他只是把解除了一个眼前患者的痛苦当成是真正的快乐。有些时候, 我怨恨特蕾莎。托马斯本可以继续存活着这个世间,向人类和宇宙挥洒更多的诗意,最后悄然的隐去。她的出现把这一切都搅乱了。她以自己的平庸和残缺,把轻盈逆转为沉重,让托马斯这个全或者无的人只用一己之力去承受他本无力承担的负担。也许这就是所谓宿命吧,没有特蕾莎,另外偶然的也无可避免的出现,在那个国度,那个年代;而既然一扇门已经被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就再也合不上,托马斯只能在”非如此不可“的伴奏下没有回头地走下去。如果回到论1的起始,我发现萨宾娜,特蕾莎和弗兰茨都是第一类人,我们芸芸众生也是,他们也奉献,不过最终还是要依靠养分活下来,用所谓的爱为原料(不管爱是被爱)供给着自身 。弗兰茨的 最后一次做爱就像个婴儿般的吸着萨宾娜的乳头,而招致了厌恶,她受不了一个男人如此如饥似渴地使用着她的身体肆无忌惮汲取着养分。只有托马斯属于后者,这是世间极少极少的另一类人。他拥有着超乎寻常的智慧,也许还有着至为坚韧的信仰(泛神论?)。世俗的事物在他眼里只显得可笑,既然以医生为职业,带着各种各样缺陷的肉体看来也就免不了虚无(可见《告别圆舞曲》)。所以他索性不去区分什么媚俗和脱俗,专心致志在人间这个”的炼狱里寻找着非地狱的东西“(卡尔维诺语)。寻欢作乐也好,生死攸关的手术也罢,都与一场游戏无异。有时候,我们把这叫做玩世不恭。也许,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的体内,一直存在着种坚不可摧的东西。全或者无,或者说是不知其所谓的信仰,然而是信仰。真正的信仰是某种让人投掷出自身的东西。一到某个契机出现,看来就完全不同了。爱的闸门一旦真正开启就根本无法关上。而托马斯是属于全或者无的人,他只有把自己当成了祭品,为着这”全和无“献身,” 非如此不可“的旋律重重地敲响了!某种意义上,”全和无“就是”爱“。他爱上了沉睡在自己体内的永恒而深沉的情感,永恒的情感和短暂存在的肉体相对,而这是他无论如何也无力来承担的负荷。这就是不能承受的的存在之轻!对象是特蕾莎也许差别不大,他一定要来到自己真正的灵魂深处,要凭借她的残缺,在这一路上燃烧,奉献,升华,或者说是毁灭,怎样暴烈而决绝的字眼形容也不为过。托马斯是第一种人,他最后也许化为了时间。时间的流淌或许需要爱,而爱则需求原料。我们都在沐浴爱中,得以呼吸和生存,予取予夺,然而它也需要有活生生的人去供给。托马斯则最终把自己当成了祭品,像把火炬,默默地燃烧着,化作了流淌的一部分。使得宇宙大爆炸的成果得以延续。好在我们都是凡人。都是有着各种各样缺陷的肉体凡胎,软弱而自私。这也是我们肉体得以存活延续的重要原因。即便是米兰昆德拉,也已年过八十,在轰然老去的岁月里,不无将就的活着。而托马斯几乎是唯一的例外,他是存在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虚拟的文本中,一缕沉重的轻烟。由于这个原因,我也时常会想起托马斯。完毕

我读了网上流传的旧版。。。

读了旧版翻译,可能在这发评论有的不适合呢。看了一半就没看下去,发觉我真的不喜欢看小说。。。。。。不过确实我被里面长篇大论的空洞理论解释吓怕了。。。故事的进度一直被拖住。。。而且那些理论看着头晕,最后实在看不下去。。。原谅我没耐心吧。。。不过不知道新版翻译是怎样。。。又或许,我这个没啥生活经历的人实在没能看懂。。。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轻与重

人永远也无法得到幸福,因为人的幸福源自于“重复”。在我们只有一次直线向前的人生中,无论做什么样的决定,都会因为无法知晓这是否就是最好的那个而感到痛苦。与“永劫回归”相比任何历史都变得轻于鸿毛,“在黄昏的余晖下,万物皆显温柔;即便是残酷的绞刑架,也将被怀旧的光芒所照亮。” ,作者在小说的一开头就告诉了我们轻与重的区分。“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人的只有一次的短暂生命当然被划归在“轻”的范围内,但是我们内核的“沉重”似乎又把我们牢牢的压在了大地之上。这“沉重”的内核包含了祖国,亲人,爱人等诸多元素。在小说中托马斯与特丽莎是重的一方。特丽莎犹如“装在涂有树脂篮子中的婴儿”漂到了托马斯的身边,从此成为了托马斯重重的“负担”压的他喘不上气来。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托马斯一再的选择沉重,从苏黎世回到布拉格,放弃医院的工作,最后又听从特丽莎的话搬到了小农庄成为一名卡车司机。托马斯一生的轨迹恰恰回应了作者在“轻与重”一章结尾的地方所议论的,爱情并不是轻如羽毛的,而相反是最沉重的。相较于托马斯与特丽莎的重,萨宾娜是绝对的“轻盈”。她潇洒的离开祖国,离开爱着自己的男人,她的四周空空如也,成为了一种虚空,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随着小说的层层深入,我们会发现在萨宾娜的这种充满背叛的行为之后隐藏着她的意义——对于媚俗(kitsch)的抵抗。媚俗起源于无条件的认同,对于公众的迎合与迁就。萨宾娜讨厌媚俗,作为一个艺术家她在布拉格接受的是“一切非现实主义的艺术都是挖社会主义墙角”的教育,但是她把虚构的作品巧妙的隐藏在了看似现实的画作中,“表面的东西是明白污物的谎言,下面却是神秘莫测的真理”。她拒绝媚俗所以讨厌游行,在游行中大家众口一声,喊着相同的口号,迈着一起的步伐,看似声势浩大所说之言却并不一定真是自己的心中所想,这样的活动多半就成为了失去灵魂者兴高采烈的大狂欢。书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就是媚俗,书中各人物的命运都不同程度受到媚俗影响,书中的每个人都逃脱不了媚俗。萨宾娜的媚是使关于家庭的幻想,托马斯的媚俗是对于特蕾莎的爱,特蕾莎的媚俗是对托马斯的感情。正如书中所说,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

哲理小学

最初知道这本书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里,当初是感觉这本书名很特别,但是一直没有阅读过。这次是第一次来阅读。在最一开始阅读的时候,并没有感觉这本书有哪些的特别之处,但是随着不断的阅读,终于明白看到了特别之处。特别是让我想起来现在常说的三俗,而这本书要讲的就是三俗中的“媚俗”。作者以小说的形式来讲述他所要表达的思想。特别是叙述的方式也很是特别,讲一段小说人物之后,就会加入一些作者自己的论述,再进行小说人物的讲述,这样不断的循环。除了,里面的对人性的论述之外,还有对当时政局的看法,当时应该正是苏联进攻捷克的时期,可以看出政局的黑暗。在小说的最后,还加入了对宗教的论述,论点虽然很是特别,但是可以看出确实对于宗教中,由神来创造的人的论点给了非常有力的反驳。

诠释生命的四重奏

人类自产生以来,就面对着两个宇宙:无比辽远的外宇宙和无比深邃的内宇宙。对两个宇宙的探索几乎是同时开始的。但在不同时期,这两类探索在人类生活中所占的比重也就迥异。人们因此也就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作品形式来表现这种理性的探求。在英雄的史诗时代,人们开拓空间,征服自然,显示出任何其它动物难以企及的巨大力量。这种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最适合用交响乐式的作品来表达。而汉对外界的探索和征服达到一定限度,人类的眼光开始投向生命的本质意义和人性的自身批判时,规模宏大的交响乐就未免显得有些大而无当,再难与这个时代的节拍相契合了。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这个时代出不了荷马、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代替交响乐应该是精巧典雅的室内乐。而室内乐中最奇妙最完美的形式,莫过于四重奏。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就足以传达这个时代的任何声音。当过爵士乐手的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正是当今无数精深的四重奏作品中的妙品。生于捷克的昆德拉1984年创作的这部小说几乎是一问世就好评如潮:“昆德拉把哲理小说提高到梦态抒情和感情浓烈的一个新水平。”“昆德拉是欧美最杰出的和最有趣的小说家之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昆德拉借此坚实地奠定了他作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在世作家的地位。”……这当中自然不乏溢美之辞。但这部小说的价值却着实不可低估。还没有哪个现代作家像昆德拉那样,穿透变幻莫测的政治云障,直刺人类深层本质的劣根性。在从共时性的阐述过渡到历时性的诠释中,昆德拉对生命本质进行形而上的批判,从而接触到人类内宇宙的最核心部分,完成他对内宇宙的理性探求历程。正如译者韩少功在中译本前言中讲的那样:“昆德拉由政治走向哲学,由强权批判走向人性批判,从捷克走向人类,从现时走向永恒。”社会主义运动是二十世纪最浩大的世界性运动。几乎完美无缺的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却远不能让人满意。其中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不可忽视的是:过分强调人的社会性容易导致人的异化,最显著的表现形式就是:媚俗。这不仅仅是某些人或某些国家的问题,而是整个人类的问题。只不过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出现的强权政治,更加凸现了这个问题而已。能够意识到这一点,也正是昆德拉没有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写成关于苏联入侵捷克的“伤痕文学”的原因。在他笔下,被迫害者与迫害者同样晃动着灰色的发浪用长长的食指威胁听众,美国参议员和布拉格检阅台上的官员同样露出作态的微笑,欧美上流明星进军柬埔寨与效忠入侵当局的强制游行同样是闹剧一场。这两者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作者借萨宾娜之口愤怒地喊出了:“我不是反对共产主义,我是反对媚俗!”什么是媚俗?按照昆德拉的解释,任何人只要顾忌到公众的存在,而不是依从本心行事,就不免陷入媚俗的泥淖。媚俗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媚俗,人们就往往用社会意志代替个人追求。扭曲自我的价值判断以迎合整体的价值取向。一旦两者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分裂,整个价值判断体系就会完全失重,善与恶,美与丑,好与坏从此无从判别,甚至形成善恶两极的同位合一。这样,对外界和内心的沉重抗击--这正是支持人类生存发展的动力之源,就变得无所着落,变成了不能承受之轻。这就是为什么斯大林的儿子雅可夫在德国集中营里会因为区区厕所总是而自杀的原因。令他扑向电网并不是被迫与英国俘虏使用同一厕所本身,而是高贵和低贱之间界限的突然消失令他难以忍受。昆德拉从这个事件出发,从另一方面给“媚俗”下了定义:“媚俗就是制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拒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换句话说,媚俗要求抹煞人类生存方式中一些本来就存在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有时又实在不可避免,而社会又禁止(从行为和意识两方面)人们承认这些东西。如中世纪教会曾宣称天使没有屁股,因此从不排泄,但是他们讲不清楚天使要不要享用上帝赐予的圣餐,如果要的话,这些食品去了哪里等一系列问题。最后教会只好禁止人们谈论这一问题。于是,媚俗就这样成为了人类一个超政治超时空的而又无法最终消灭的敌人。于是,就有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ETERNAL RETURN)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昆德拉的这部小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媚俗?(他在另一部小说《笑忘录》中说,只要写作者心中预设了读者的存在,写作就成了一种强权)这就进入了一个二律背反的悖论。昆德拉无法解答,也没人能够解答。韩少功说昆德拉“像弗兰茨一样无路可走,变成了一个失去空间向度的小小圆点”,非常恰当。现在我们该来讨论一下这本书的结构。对于如此深刻复杂的哲学命题,昆德拉是用什么结构方式来处理的呢?早有评论家指出:书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可以视作四种乐器:托马斯--第一小提琴,特丽莎--第二小提琴,萨宾娜--中提琴,弗兰茨--大提琴。四种乐器交替出现,相互呼应衬托,从而把作品主题表现得淋漓尽致。这部小说带有很浓的结构主义色彩。与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不同,昆德拉的人物从不追求如交响乐乐章般的鲜明和饱满,他只把人物和事件作为一些象征符号,让他们在社会符号系统里运动,籍此来阐释思想的内涵。小说的文字既像散文又像理论随笔,但结构却采用了严谨的巴赫金所谓“复调小说”的形式。小说章节题目中“轻与重”、“灵与肉”出现两次,而且次序颠倒,对某些意念(如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圆顶礼帽、托马斯的窗前凝望等)的反复出现,成为小说的基本动机和推进动力,但再现中又充满了变奏。围绕着忠贞与放荡,抵抗与服从,精神与肉体,安分与叛逆等诸多矛盾,作品从不同层面揭示了主题,最后几乎构筑了一个颇为完整的人物系统和理论体系。从严格意义上说,这种哲理小说已经背离了小说的传统定义,不再通过感性传达使读者得到心理的满足,而要求他们用理性思维去感知作品的思想内涵,从而得到一种思索的快感。昆德拉曾引古犹太谚语云“人们一思索,上帝就发笑”,他认为自己的小说就是上帝笑声的回响。这部小说当然不是无懈可击的。过多的理论阐释时时打断读者的思路,对小说本身至关重要的叙事性难免有所伤害。倘把它当做哲学著作来读,他又实在够不上严谨。即使是昆德拉,他也无法同时满足叙述和思辩的要求。可是,我的上帝,你怎么能要求一个可怜的小说家完成这样难的使命?

生命举重若轻

责任是我们生命必须承受的重。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责任,也就没有了负担。一个放任了自由的人的生命,是没有负担的。也就只能是一个运动着的躯体。我并不认同庄子的“无为”,“无为”既是一种逃避,所谓“无为而治”,效仿起来,既是群起的自由,恐怕法律也要因此失去了效力,导致的将是混乱和动荡。法律是要人适度的自由,并要人承认这约束的效力,才能产生人们期待的有秩序的社会环境。责任之外,一切偶然都可能导致变化,可能改变着我们的人生。所以,世事弄人,命运弄人,是偶然在作祟。正是这些偶然——责任之外的轻,确是我们难以承受,因此我们可能面临向左还是向右的选择,又会面临轻重的比较,也许就在这种选择和比较中会忽略自我生命的内在需要而走进媚俗的世界。坚持与放弃,个性与媚俗,如何去比较?如何去选择?很多时候并不取决于我们生命真正的需要。我们需要讨好社会,需要讨好周围人世俗的眼睛,讨好一些变化来说明我们并不落伍。这真是我们需要的吗?

纠缠的人性

我看的是许钧译的版本,断断续续看了好久才把它读完。看时总有一种抑郁的情绪,纠缠矛盾的人性赤裸裸地暴露在我们面前有点沉重甚至压抑得窒息

仅是感想而已

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你会选择沉重的负担,来体现强盛的生命力,还是卸掉负担,变成一个半真的存在,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我宁愿呆着沉重的负担,也不愿要用背叛,自我欺骗换来的自由随心所欲的生活,没有任何负担的轻松是虚无缥缈的,只会给人带来空虚,留下空白,远不如沉重的负担来的真切实在

换一个角度来看爱情

那就是客观点,再客观点。可这种方式根本无法改变什么,只不过多点生活的乐趣罢了。总觉得这方式写小说有点装逼,但能引发别人思考的小说毕竟比那些单纯的故事好些(当然不包括那些过于经典的)。

想去擦玻璃

这本书看了多久 起码一个多月吧 断断续续的 每天在地铁里看一会,有段时间停断,就有些难以继续的感觉. 今天终于一口气看完,最后章节是匆匆掠过的有些书或者电影是需要花费气力和感情看完的,显然最近我已经疲惫于此<情人>也读了一段时间,短短几十页,同样搁置下来在看到托马斯去擦玻璃时候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感觉突然让我很向往,这种简单的体力劳动在做完之后没有任何顾虑,今天得工作做完明天不必再回想. 真的很好特丽莎和萨宾那 ... 恩 两种类型的女人 我想了想 我身上有这两个人各自一部分,更多是特丽莎吧但是我更喜欢萨宾那就这样吧 以后会重读的一部作品

不可思议的爱情在现实中产生

还年少的时候,以为爱情和性是无关的,甚至觉得伯拉图似的爱情可以发生在我身上,有点像徐静蕾似的语录支持着我默默的爱着一个人直到高中毕业:我爱她,但是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那个时候非常喜欢看的一本小说是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几乎成为我的精神支柱。后来我在一次语文考试的作文里面写了一封情书,好像是命题作文,类似于《希望》之类的,审我作文的刚好是一个毕业没多久的年轻的男老师,他对这篇作文大加赞赏,还到其他班级轮流朗读,后来还到我们班级朗读了。我猜那个女生一定知道我写的就是她,我看她听的时候一直都趴在桌子上,我看不出她是不是脸红了,我想这个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体验了吧,可惜现在一丁点也回忆不起当初的感觉了。我还记得我作文里面的其中一句话:每当夜晚来临,思念便如同一朵美丽的花在我心中慢慢绽放。这个就算是最纯粹的爱情了吧。由于过于纯粹和美好,所以才会没有开始就结束了吧。

93年的那一刻

93年,我在海南和韩少功先生2次见面,韩先生当时正在主持《天涯》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而当时我也正在苦读先生翻译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记下了厚过原书的几摞笔记。记得见面时,韩先生曾题名一册原书馈赠于我,可惜后来数次辗转已不知为何人收藏,但是韩先生和米兰昆德拉共同的文字改变了一个年轻人一生的思维和观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已成我的圣经,虽然那时已经过去了15年,但是我想还会永久的延续下去,一定的。

你离地面有那么一点空隙吗?2011.5.7夜完<电子书>

看过了故事的开头,便看到了故事的结尾

先说点题外话,作家的译作即便是转译也要比一般的直译、硬译强得多,对文字的感觉和驾驭能力不是一般的译者好比的,更何况还是韩少功了?豆瓣上却是看过许钧版本的人要多得多,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貌似因为是从法文原版翻译过来的,而韩少功版是从英文版二传手而来。但我想翻译是创作不是考古,讲究信达雅,讲究传神,讲究意境,甚至包括文字的押韵,阅读的节奏。翻过不少国内翻译的英文名著了,大多难以下咽,包括人民文学的网格版本在内,原本很好的故事因为干瘪的文字味同嚼蜡,看来只能等将来有机会读原版了。吹了个牛——看过了故事的开头,便看到了故事的结尾,其实我才刚刚读到第14页;),游戏一下,预测如下:【2012.1.29】P141)托马斯初见特丽莎时,幻见她为自己捞起的一个顺水漂流的幼婴,那个婴儿其实是他自己,他无意识里要拯救的也是自己;2)把这种拯救情结误作为爱情的人注定要和对方展开一段纠缠,且以二人的悲剧收场,被拯救者未获救,拯救者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3)特丽莎睡觉时紧握托马斯的双手,表明内心极其缺乏安全感,也许有过幼年被抛弃的创伤,其后偷看托马斯的信件,也表明她是一个不懂爱的女人,她其实不爱托马斯(因为她无能力去爱),托马斯也不会爱她,二人不管多么缠绵,多么亲密,多么坚持,最后只能是昨日黄花。二人初见,情感关系飞速而又肤浅的发展已经揭示,这段关系只不是相互的投射。4)倒是托马斯与帮他忙的情人(准确的说是炮友)——萨宾娜有可能发展出一段稳固的关系。let's wait and see···

心理艺术

心理学家证明,人类的描述能力远远无法掌控人类的内心。也就是说,人类在描述自我的内心上面是徒劳的。当人们试图描述内心活动时,会受到很多自我暗示的影响,使得结果与内心相差甚远。米兰昆德拉选择了小说+少量自我评论的方式,巧妙的将重构内心世界成为艺术

需要知道和理解的存在

1.轻重永世轮回并不存在,时间流动,往事一去不返,人类得以缓释轻松。然而,这种轻松包含了对罪恶的原谅和对历史的遗忘,实质上是一种背叛,尽头是虚空。轻重如何选择,程度如何拿捏,每个人必须适度选择,否则将因犹豫不决而错过体会当下的美好。2.社会罪恶往往由激进的热情分子无意识打造而成,自以为掌握了真理,却导致了极大的悲剧。如果勇士选择了懦弱,所有人都可能会高兴。懦夫们因懦弱的普遍性而解脱,而勇士们则洋洋自得于骨气的稀缺性。人们往往会对懦夫微笑,却对真正的勇士敬而远之。面对华丽的伪装,做到不盲目相信是极为困难的,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进行系统的训练。3.人性一个人在内在的黑暗中长得越大,外在形态就变得越小。我们无法反抗已内化在人类境况中的媚俗。4.爱情比喻是危险的。可怜意味着对受苦者的怜悯,这种居高临下的同情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同情意味着双方可以共同感受和分享某种情感。年轻时相遇,彼此可以交换心得,一起成长;年长时相见,成长则已完成,对于一切的看法也会有所不同。5.类型篇末,作者将人划分为了四个类型,在我看来,这是按每人都有的依赖型自尊的主要来源做的分类。第一类人的依赖型自尊来自大众;第二类人来自于社交圈子;第三类人来自于亲友;第四类人来自于内心的梦。最后那一类人的确很难得,但他们的处境与结果可能最为悲惨。当然,以世俗的观点来看。

与媚俗的战斗——《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

与媚俗的战斗——《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2008/06/13 13:59书中的故事发生在1968年“布拉格之春”前后——这是一个奇妙的时代。书中的主人公Tomas与Teresa见证了捷克的沦陷与苏联的集权统治。书中Tomas是布拉格一家医院的外科医生,他以高超的技艺得到了同行们的尊重,并且最有可能成为现任主治医生的继任者。他结婚后有一个儿子,两年后离婚,之后与妻子和儿子几乎没有联系 。他游离在不同的女人之间,享受着纯粹的性爱乐趣,与爱情无缘。而Teresa是乡间招待所的服务员,但她与自己的环境格格不入,利用一切机会读书来作为逃离现状的方式。Tomas与Teresa的相遇是因为,Tomas代替一位医生来Teresa所在的乡村行医,而碰巧住在了Teresa工作的招待所,又碰巧那天Teresa工作,又碰巧……总之他们就是认识了。Tomas在回到布拉格前给Teresa留了电话,希望她去布拉格时去看他。不久Teresa真的去了布拉格,真的去找Tomas,然后他们的爱情就这样开始了。Tomas安排Teresa在一家报纸工作,并且和她住在了一起。但是Tomas并没有放弃与情人们的“性友谊”,依旧徘徊在女人中。这其中有一个叫Sabina,她是一位画家,出生于布拉格。Sabina的父母是正统的知识分子,他们对Sabina的教育严格而保守。Sabina嫁给了一个二流的演员,唯一的原因是他的父亲不喜欢他,后来她与他离婚了。 “布拉格之春”事件爆发后不久,Tomas应邀与Teresa去苏黎世工作。这时的Sabina也从布拉格来到了日内瓦。在苏黎士的Tomas依旧在女人之中,远离故土的Teresa再也无法忍受Tomas与女人们的关系,独自一人悄悄回到了布拉格。Tomas在迷茫之中也回到了布拉格。从此Tomas的生活彻底改变了。因为早年写的一篇文章中有攻击苏联当局的成分,政府要求他发表声明收回文中的观点,但Tomas拒绝了。也因为如此,他失去了在医院的工作,而不得不在乡间的小医院中,做一份类似药剂师的工作。再后来他去当了擦玻璃工人。而Teresa回到布拉格后,没能继续在报社的工作,而是又成为了一名服务员。这时候的Tomas还是在继续着他的“性友谊”。一次偶然的机会,Tomas和Teresa来到了乡村,在感受了乡村的宁静后,Teresa建议两人搬到乡村生活——这意味着Tomas不得不放弃他的女人们,但是Tomas还是答应了。随后的时光他们平静的生活着,直到一次车祸中,Tomas与Teresa双双死去.在日内瓦Sabina有一个情人叫弗兰茨,他是一位大学教授,有很高的学术成就。弗兰茨有个妻子,还有一个女儿。但是与妻子的婚姻更多的是,他不愿伤害“她内在的女人”——她以死来要挟让他娶她。二十多年后,在出现Sabina后,弗兰茨终于不能忍受妻子,而挑明了与Sabina的关系,要与妻子离婚。但是Sabina知道弗兰茨对克劳迪挑明他们的关系后就不辞而别,再也没有和弗兰茨联系。弗兰茨后来娶了一个他的女学生为妻,女学生用一种近乎崇拜的方式爱他。后来弗兰茨去参加到柬埔寨的一次国际行动,不幸死在了那里,结束了他的一生。 Sabina从始至终都不知道弗兰茨的死讯,但她却从Tomas的儿子那得到了Tomas与Teresa的噩耗,她为此离开了欧洲,来到美国,继续着她所谓的“背叛”之旅…… 用Sabina的话来说Tomas就是:“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Tomas活得那么真实,那么勇敢,他遵从自己的理性或情感在做着选择,毫不向外在妥协,懂得爱与付出,懂得什么是虚幻,什么是真实。Tomas拥有这种对人世冷峻的智慧:是他的,他会不顾一切;不是他的,绝不勉强。Tomas对Teresa的爱看似很淡,却是“非如此不可”的执著——Tomas为了Teresa放弃了自己最心爱的职业,放弃了与女人们的“非如此不可”; Tomas也懂得把握与女人们的关系,没有期待,没有幻想。他知道与她们的故事只属于那个特定的时间、空间,从不会愚蠢的去破坏默认的规则——他欣赏Sabina,但他从来没有要求要她留下,他们在继续着一种没有承诺,没有感伤的“性友谊”,互相倾慕,没有依恋,没有伤害。Tomas与人的距离是远的,这源于他对人深深的不信任——这是他选择作为一名医生的原因——他把自己留在了人群外,用深情但却又毫不留情的目光在审视周围的世界。Tomas活在爱人的目光中——也只在爱人的目光中,他人对他的看法似乎总不是他关心的事情。Tomas的生活轨迹很“淡”,因为他不愿与人过多交往,也不愿在别人面前过多表达——这同样源于他对人的不信任。Tomas不会抱怨生活,即使他的落点低的不能再低了,他也能去享受平淡生活中的美好,因为他知道真实的生活也许就是如此平淡。但Tomas同时拥有对美好的事物很深的敏感——特别对女人——这源于他平静的心和艺术家气质。Tomas游离于女人之间,却不会让人联想到“好色之徒”的欺骗与猥琐,这是因为在Tomas眼中,女人绝不是玩物,而是有待去发现去欣赏的艺术品,而在美好的事物面前,谁又能不虔诚呢?Tomas不会去鼓动与宣扬自己的哲学,甚至他根本就不会意识到他有哲学,但他却在不经意间实践着欧洲文化的精髓——个人思想与独立创见。Teresa看似柔弱,却蕴藏强大的生命能量。她勇敢到可以叛离自己原有的生活——仅仅因为一个不明然的呼唤,她还勇敢到能去忍受Tomas与女人们的暧昧带来的嫉妒与痛苦,她更勇敢到愿意奉献自己的一切去爱Tomas,把Tomas作为她生活唯一的意义。Teresa用她的柔弱对抗着整个命运,最终赢得了生活,赢得了Tomas对她不顾一切的爱。Teresa活在对梦想的坚持中,那股追求“上进”的激情构成了她生命的全部能量。Teresa对美也有很好的领悟,这源于她自然的天性。Teresa对善与恶没有过多思辨,却能倚重天性做出正确的判断。Teresa代表着生命本源中的坚强、勇敢与善良。 Sabina从小就是在“背叛”之中,她对于集权统治下的一切都是那么憎恨。众人的游行,永远不变的音乐,矫情的戏剧与电影都是她无法忍受的。Sabina太需要个人空间了,在这个空间中Sabina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与远离公众目光后的真实。正是因为如此,在Franz与克劳迪说明他与sabina的关系后,sabina不得不选择了逃离。Sabina对“媚俗”太过敏感,这不可避免破坏某些应该享有的美好——要知道“媚俗”是人类永远不能逃离的窘境。Sabina似乎比Teresa要勇敢,但事实她心中充满了恐惧。正是这种恐惧在驱使着她一次又一次逃离,最终她发现截断与过去所有的联系,她只能去承受“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她的孤独又有谁能理解呢?Tomas已经不在了。 Franz在女人身上寻找母亲的身影,这注定他只能活在虚幻之中。幼年经历让他对母亲乃至女人有很深的崇敬,总害怕伤害女人以及她们“内在的母亲”。Franz是一个值得Sabina爱的男人,但他唯一没有的是Tomas的“霸道”。Sabina在一次次的背叛后,脆弱的灵魂更需要“脱,脱掉你的衣服”的狂野、专政与力量。Franz总是渴望“真实”的生活,他认为Sabina经历的游行、战火才是真实的生活——他对Sabina的爱总是有点与之相关——而自己学者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在制造着越来越多没有人看的文字。用卡夫卡的话说:Franz生活在别处。富有嘲讽意味,Franz想要真实的生活,却没有意识到他当下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真实,而他对Sabina的爱以及对Sabina国家的关注才是虚幻。女学生的爱给了Franz平静而真实的快乐,但他却没能认识到——仅仅在他死去的那一刻,或许他才领悟到了真实与虚幻的全部含义。 小说——姑且叫小说吧——以一种从没有过的方式在进行着故事,作者以哲学讨论的方式在组织文体,而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这些传统意思上小说的四要素被抛到了细枝末节。当我们沉浸在作者睿智的思辨中,似乎已经忘记这是一部小说了。但是结束全书时,确会惊讶的发现:书中的人物是那么真实的在脑海中飘浮,仿佛他们就是身边的朋友一般,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容貌,他们的对白,他们的哭泣,他们的无奈——Teresa紧握Tomas的手安然入睡;Tomas与Teresa在灰暗的舞池中舞动着;Sabina在火车上跳进Franz的怀中……一切场景都忽然变得那么亲切——这就是这部小说的魔力。米兰昆德拉说过,所有的小说都不可避免的要回答一个问题“人的存在究竟是什么?其真意何在?”。昆德拉在书中给出来的答案却是没有答案——这是不矛盾的,昆德拉清楚的知道:小说的世界“那里没有人拥有真理,但人人有被了解的权利”,小说“并不负有宣传、推理的使命”。昆德拉在书中向我们展示了生活的可能状况,特别是在一种集权统治下的生活状况。在那里,言论自由、个人隐私,个人选择都不可避免被践踏,所有人都在遵循同一种生活方式,听同样的音乐,说着同样的话。昆德拉向我们表明,人的生活绝不应该是如此——即使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 昆德拉的另外一个伟大之处在于从苏联对捷克的专政统治中看到了人类社会更加普遍的专政:媚俗。在昆德拉看来,媚俗同样是在践踏个人选择,个人思想——所有问题的答案都已经被给出,没有期待,没有惊喜,甚至媚俗中的人还往往感觉不到自己是在媚俗中。昆德拉知道媚俗比实体意义的独裁更加可怕,因为媚俗无处不在 ,无论是在民主国家,还是专政体制。媚俗让生活变得不真实,但人们似乎愿意陶醉在这种虚幻中,为媚俗流下更加媚俗的眼泪.《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告诉我们:哲学思辨对人生选择是没有帮助的,太多的选择往往不是基于理性思考的结果,而是那种情节下的产物。Tomas选择留下Teresa,Tomas选择不在请愿书上签名,Tomas选择到乡下生活放弃与女人的暧昧——这些时刻他真的理性分析了所有这个选择带来的后果了吗?他很清楚自己的选择意味着什么吗?昆德拉认为Tomas的选择只是被一种美感驱使,而Sabina的选择是基于对“背叛”的背叛,Franz的选择的更多是对“内在女人”的敬仰与对所谓真实生活的追求,而Teresa则在遵循不知会把她带入何方的“上进”之路。小说在其中探寻轻与重、灵与肉等哲学命题,这是昆德拉有意把所有的问题抛向读者,戏谑的说,你们自己看着办吧——这就是现实的人生——昆德拉相信命运就是会给出这样的命题与选择,而在这些命题与选择前,谁也帮不了谁,谁也不应该帮谁,更甚者理性与哲学思辨也帮不了谁。那么出路何在?昆德拉认为出路恰恰在媚俗——很惊讶的结论。媚俗提供了所有问题的简单答案,好就是好,坏就是坏,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一切都是那么清晰明了。媚俗激起一种广泛的情感认同,媚俗建立起了生命虚幻的价值体系,使其中的人感到生命的意义,避免走向更虚无的境地。这就是人类的窘境:我们用一切对抗媚俗,最终却不得不归于媚俗。媚俗似乎定义了人的存在意义,但是事实上生命本身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仅仅寻求生活的意义与选择生命的意义这一过程是有意义的。所以小说同时向我们表明剥夺了这种寻找与选择的权利后,媚俗的世界会是怎样的黑暗。那么这就是不是结论的结论了:个人思想,自由意识,独立选择与媚俗必然失败的战役本身就是人的真意。谁也逃不过媚俗——但谁都可以选择战斗…… 最后把我的敬意献给这位伟大的智者,我愿意聆听他的笑声。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这是一本我很喜欢的书,也是确定自己要收藏保留的书之一,虽然现在读的是借来的版本,便我无比确定,终有一天,我会买这本书,将此作为我的收藏和要反复品读的书籍之一。生命中,何为重,何为轻,尽管我并不能分辨得很清楚,但是还是确信,认清了这个问题,便对世界有了更为清醒和清楚的认识,也因此能确定自己的人生坐标,从此能够更加笃定和从容的生活,当然,对我而言,目前这仍然是一个很难的事情,但我也相信,随着时日过去,我必将对人生有更为确定和清楚的认识。而这本书,应该是打开我生命的一把钥匙。不断地阅读和思考,不断地梳理和规整,总有一天,我的人生能够变成更加美好和安然的样子。米兰昆德拉的智慧,是能够帮助我在这条路上走得更清醒和长远的东西。有些了悟,注定是要以曲折的方式,注定是要以非同一般的样子。看书时的种种体悟,当写书评时,却往往无法置评,难以写出,然而那一记得的感动和顿,必将丰富我此后的人生,必将丰美我的生命。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更多的关于人性的本质,能够更加通透和豁达地看待世界和人生,看待他人和自己,也籍此,对人生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世界很大,注定有各种各样的人,也就有着各种人生和悲欢。和哥哥聊书里面的一些情节,哥哥老笑我,我说有他真好,他是什么都可以聊,但绝对不会误会的人,所以很安心,呵呵,笑,他误会了我才巴不得呢。 对哥哥的这种感情,究竟是生命中的重,还是轻呢,我自己也不确定,但是,我要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一切,不能让自己再稀里糊涂了。要好好地生活,看到世界一切的美好和阴暗,不焦灼,不犹豫,不忧虑,不彷徨,就算生命给我最惨痛的一切,我也要含笑面对。

昆德拉把事情看得很透

1谴责小说用神秘的巧合来迷惑人是错误的.指责人们对日常生活中的巧合视而不见才是正确的,人们这样做,把美在生活中的地位剥夺的干干净净.(视乎是这样,记得有首诗是这样说的: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不知你是否记得,最好你忘掉,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2 在一切***当局和法西斯主义的背后,在所有占领与入侵的区别后,潜在着更本质更普遍的邪恶,这邪恶的形象就是人们举着拳头,众口一声地喊着同样的口号的齐步游行.(我想昆德拉的意识是说集体性的盲目吧!最近看了<末代皇帝>,片尾红卫军的片段让我对这句话感受很深)3 罪恶的当局并非由犯罪分子组成,而是狂热分子组成的.他们确认自己发现了通向天堂的唯一通道,如此英勇的捍卫这条通道,居然可以迫不及待地处死那么多人.后来的事实清楚表明,没有什么天堂,只有热情分子成为了杀人凶手.(想想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吧)4 当我们面对奉承时是多么的没有防备啊!当你对面坐这一位另人愉快,值得尊敬的,有礼貌的人时,你要提醒自己说,他说的都不是实话,没有一句出自真诚,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5 把人分成某些类别的可靠标准是把人们一身的光阴导向这种或者那种活动的深层的欲望,这种欲望与天资无关,却比天资要深刻.正如全世界的演员都彼此相似-----从小就有种欲望把自己展示个陌生的公众.(那么这样看来,坚持只是深层欲望的表象而已.)6心灵和大脑经常意见不合抵触龃龉,而在媚俗作态的王国里,心灵的专制是最高的统治.媚俗所引起的感情是一种大众可以分享得东西,是铭刻在人们记忆中的某些基本印象把他派生出来的.如媚俗引起两种前后紧密联系的眼泪,第一种眼泪说:看见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多好啊!第二种眼泪说:和所有人类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所感动,多好啊.地球上人的博爱将只能以人的媚俗做态为基础.集权统治就是把一切侵犯媚俗的东西从生活中剔除.但是我们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地沾上点媚俗,没有人会完全脱离它(因为人总是有幻想的,只要你不把个人的媚俗强加于整个社会就可以了) 昆德拉说,媚俗起源人类无条件地认为生命的存在.(对于这句话我是理解不到的.)

孰为轻,孰为重?

我是在别人给予该书高度评价的情况下,才看这本书的。我认可公众的视角,我希望能透过自己的眼睛,发现人们赞美的东西好在哪里?从《挪威的森林》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发现了它们的共通点:它们触及到了人们内心的某些东西,远不是因为书本表面的惹火的文字;书本用真挚的文字表达了人性深处的某些感情,那是一种令人感动的温情。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高处不胜寒的失落;是利欲生活背后的反思;是对人生价值的思索。我们追逐于“生活之重”,以致于困于围城,难以自拔;忽而有一天,当你反思生活,走出围城,你会发现失去了生活的航向,无所适从,内心孤独迷茫,又会苦于生命之轻。

遗憾不懂德语

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的一本书,真的很后悔到大学才来看这本书,早在几年前,高二的时候就把它列在书单上,很多琐碎原因一直没有去读。太多感慨太多领悟,不舍得看得太快,每次合上它都是满满的感动和收获。竟有人那么清醒而透彻地看到我的内心,这话恐怕是任何一个此书读者的感受。我不是豫让,我也会为知己而死。最遗憾是不懂德语,如果能看原文该多好。

想要永远烙印在灵与肉中的轻与重

约半年前读过这本书,断断续续的竟读了近一个月。回忆起当时的感受,就像是在饮一壶甘酿,抿一口丝丝沁透,想要一饮而尽却又尽力把持着自己的那种纠结之感。说白了,这本书实在让人回味无穷。本来有太多事情耽搁着就没写书评,但前几天突然回味起来的时候,竟发现自己只记得托马斯与萨宾娜的名字而全然忘了他们的情人——特瑞莎和弗朗兹。我深深的感到我应该认真写写书评,将他们永远刻在我的心里。说到这本书,不可避免的要讨论到轻与重的问题。我那糟糕的记忆对于主人公的选择,是否暗示着我潜意识里对轻与重的选择?首先书名便引起了人们无尽的遐想。在解答生命之“轻”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何谓生命之“重”。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作者将其引用到书里,给出这样的解释: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承受着我们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便是让人感到残酷的生命之“重”。正因其残酷,许多人便愿意抛却那些令人生惧的责任,而选择过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即选择了一种生命之“轻”。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轻就真的美丽?作者这样回答道:“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在地上。但在历代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而试想,当人们精神与肉体的负担完全丧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因此米兰昆德拉说,“生命之轻”是“不可承受的”。这部小说是昆德拉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瑞莎、萨宾娜与弗兰茨之间的感情生活,而作者对轻与重的思考,便蕴含在这些灵与肉的纠葛中。托马斯与萨宾娜是“轻”的代表,但前者在生命的最后阶段选择了为爱妻承担作为丈夫应尽的责任,即回归了一种有重量的生命状态;后者却选择抛弃一切,抛弃家人、爱人乃至祖国,到异国他乡继续自己不为责任所约束的生活。特瑞莎与弗兰茨是“重”的代表,他们选择对伴侣忠诚,前者在祖国被苏联入侵时依然留在家乡做一名维护真知的记者,后者则为所爱之人与妻子离婚,更在一次游行中死去。也许会有人赞扬特瑞莎和弗兰茨所做的一切而谴责托马斯和萨宾娜,认为他们不愿意承受生命的重负而游戏人生,由此坚定地把轻与重像黑与白那样区分。若是这样,轻与重便失去了讨论的价值。比如萨宾娜之所以坚定的选择“轻”,是因为她认为生命之“重”里时常不免掺有“媚俗”的成分,而这些“媚俗”在弗兰茨身上有着非常鲜明的体现。若与他相伴,她会不得不开始面对生活中各式各样的“媚俗”,而这无疑会使她无法忍受,因此她决绝地离开了他。“媚俗”,即kitsch,是书中一个重要的思想组成。书中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称为kitsch。无论从字面意义还是从引申意义来说,媚俗是将人类生存中根本不予接受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在看书时,我总要花费很大力气去理解萨宾娜眼中令人厌恶的“媚俗”。这个概念将我困扰了好久,直到在一篇书评中看到,kitsch其实也可以理解为“矫情”,随时意识着自己的情绪,并保持这种情绪的正当合法,哭不是为了悲痛,是因为应该悲痛;笑不是为了幸福,而是为了应该感到幸福。看到这些,我顿觉茅塞顿开,书中的很多观点都随之明朗起来,例如萨宾娜作为一名艺术家,其对矫揉造作的“媚俗”的厌恶便不难理解了。

名著就是不一样

所以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真正好的书就是好啊。记得大学里看的《生命》,之后对里面那段话记忆尤深:终其一生,每个人都在找寻自己的另一半,找到了,就合成一个圆。能让我记住的名句很少,《生命》算是一个。

轻重之分有时候比轻重之得更重要

写这本书的人心里应该是无比超然的,因为这书看得很累,但是看完后又觉得轻松,这可能就是写作风格的另一种境界吧。故事采取的各种倒叙穿插的手法,描写的画面总有些留在记忆里,比如托马斯和特丽莎认识的那个酒吧,比如特丽莎拎着的那个箱子,比如全裸只戴着帽子的女画家萨宾娜,还有卡列宁。。。什么是生命的轻与重,真如巴门尼德所言,轻为积极,重为消极?每人都有不同的标准,我们如何选择轻与重?轻了就轻松了吗,重了就黑暗了吗?这书看的有点晕,但还是推荐看。你会觉得躺下来静阅的时候你懂了,就在你翻书的那一刻,恍然间你又不懂了。

男人与女人

我向来不是很潇洒的男人,至少对于自己心爱的人,我是无从潇洒的。男主角从放荡到有几份弱小的孤独,一个人从挥斥方遒的壮年,到热血已逝的老年。可能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内涵,却在描写每一个男人的心灵旅途。尚且年轻的人,要在安分与放荡间作出抉择?或如以往,随心所欲?向左走 向右走 走的是你写不完的路,无从提起,无从评足

许钧·韩少功 :关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翻译

http://hi.baidu.com/lawjean/blog/item/16946327a4e22300918f9dda.html关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翻译 许钧·韩少功 来源:《译林》杂志许钧:韩少功先生,几年前曾就你的小说《鞋癖》的法文翻译问题与你交换过意见,很高兴今天有机会谈一谈昆德拉,谈一谈他的作品的译问题。翻译是一项历史悠久的跨文化活动。萨物在《什么是文学》一书中曾经说过:“一旦人们知道想写什么了,剩下的事情是决定怎么写。往往这两项选择而为一,但是在好的作者那里,从来都是先选择写什么,然后再考虑怎么写。”翻译也一样,对一个优秀译者来说选择译什么,显然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翻译不仅仅是一种纯个人的语言活动。在今天看来,你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选择翻译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不仅仅需要文学的目光,更需要文化的意识和政治上的勇气。我想知道,当初你选择翻译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韩少功:主要是因为他的这本小说写得好,眼界和技巧都有过人之外,比照当时中国一些流行的伤痕文学尤其是这样。中国与捷克是两个很不同的国家,但都经历过会主义实践的曲折。看看捷克作家怎样感受和怎样表达他们的社会生活,对中国的作家和读者应该是有启发的。这就是我当时的考虑,很简单。钧:你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前言中说,这部书是由你和韩刚合译的。非常有趣的是,中国读者似乎只记住了你的名字,对此,你是怎么看的?能谈一谈你们合作的经过?韩少功:韩刚是我的姐姐,在大学教英文。最开始我把原作推荐给出版社,希望他们找人译,但他们没找到愿意动手的人,大概很多人对昆德拉不熟悉,还没有太大兴趣。我觉得有点可惜,便拖着韩刚参与,自己来干。我们把原作一分为二,各几章,再由我来做中文的统一调整和润色。读者后来提到我的名字多一些,可能是因为我从事文学写作,读者更熟悉一些吧。许钧:在我看来,翻译虽然看去是一种语言的变易,首先要克服的是语言的障碍,但翻译决不是简单的语言层面的转换,它是对原作生命的一种延续扩展。拿本雅明的话说,翻译是原作的再生。你的译本自问世以后,在大陆和港台都拥有广泛的读者,在你看来,你的译作与昆德拉的原著应该呈一种怎样的关系?韩少功: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说得更极端些,说翻译不是再生品而是新生品(not reproduction but production),但大体意思与本雅明差不多吧,都是强调翻对原作有所变化和有所置换的一面。这当然是对的。文字不光是字典上定义了的符号,其深层的文化蕴含超乎字典之外,在词源、语感、语法结构、修辞方法、理解和使用习惯等多方面很微妙地表现出来,因此用译文严格地再现原作几乎不可能。我们的译本当然也只能给出一个汉语语境中的昆德拉,译者理解和表达中的昆德拉。把文言文翻成白话,把某种方言翻成普通话,都难以做到“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中、西文之间翻译的再生性质更可想而知。何况昆德拉的这本书是用捷文写作的,英语本和法语本本身就是翻译,我们借二传来三传,因此这个汉语昆德拉肯定不再是个种捷克人了,肯定有其它文化的气血充盈其中的。许钧:我们非常同意你的看法。最近,我就原作与译作关系的问题作过一些思考。确实,拿钱钟书的话说,翻译是一个脱胎换骨,灵魂转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语言的转换,原作的语言土壤变了,原作赖以生存的“文化语境”必须在另一种语言所沉积的文化土壤中重新构建,而这一构建所遇到的抵抗或经受的考验则有可能来自于目的地语的各个层面:文化层面、语言层面、读者的心理层以及读者的接受层面等等。语言变了,文化土壤变了,读者也变了,译作由此为原作打开了新的空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著名哲学家德里达认为:“翻译在一种新的躯体、新的文化中打开了文本的崭新历史”。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译作为原作拓展了生命的空间,而且在这新开启的空间中赋予了原作新的价值。在新的文化语境之中,作为原作生命的延续的译作,面对新读者,便开始了新的阅读与接受的历史。但是,不管怎么说,译作与原作有种割不断的血缘关系,原作者一般都很看重他的作品在另一个国家的命运。就我所知,昆德拉非常看重他的作品的翻译问题,而他对翻译有一个严格的要求,那就是忠实。你对此是怎么看的?你认为你们的翻译是否达到了他的这一要求?韩少功:我理解的“忠实”与前面说的“再生”并不矛盾。土豆一个个结出来,有“再生”的大小优劣之分,但我们不能拿一个南瓜当土豆,这就是要“忠实”。很早以前,周立波先生同我说,他的英译者帮他写了好几段,他很生气。我的一篇文章在法国杂志上发表时,我不懂法文,但也看出被删改了一段,恰恰是对法国有所批评的一段,同样不会高兴。我想译者大多能体会到原作者的心情,如果说有时做得不够好,是水平有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反响很大,对翻译的评头品足也就多,这是我们的幸运。有一个台湾教授,把我们的译本与英译本进行了周详的比照并提出很多批评,使我修订时省了些查检工夫,也学到了更多翻译知识。我很感谢他。当然,有些错是出于错印,比如有一句话中漏印了一个“不”字,刚好把意思搞反了,真是急死人。还有些错则是八十年代政治气氛使然,有成段删掉的,也有些敏感的词被换掉或拿掉。那时候捷克还是共产党的国家,还有个中国与捷克的外交关系的问题。出版社请示过外交部门,不能不这样。这就是我没法承担责任的方面了。到后来环境宽松了,但碰上中国加入世界版权条约,出版社与昆德拉没达成版权协议,修订本在出版社一压十几年,没法面世。只是在台湾出版了,就是中国时报出版公司一直卖着的这个版本,不知道许钧先生看到过没有。应该说,它比内地那个初版要完善一些。许钧:台湾版,我没有看过。在历史上,“忠实”一直被看作是译者的一个基本的品质。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都希望译者在翻译中能够做到“忠实”。作者希望他的作品能忠实地传达给异语读者,读者则希望读到原汁原味的东西。但翻译活动非常复杂,字面的机械忠实,有时反而会导致精神的扭曲,可谓形似神散。另外,如你所说,翻译中有有许多译者难以左右的因素。译本问世时,署的是译者的名字,但译者所包含的许多东西,译者是承担不起的。比如删节问题,要受到意识形态与其他文化历史因素的限制。施康强先生做过一个个案分析,分析的正是昆德拉的作品,好像是《不朽》,里面有很多删节,他认为在有的历史时期,译或不译,对译者都是个问题。好在随着中国政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化,翻译大环境变得越来越宽松,当初有的删节今天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就具体翻译而言,每一个译者都会有体会,翻译中要做到忠实是十分困难的,这部小说的题目的翻译就存在着很大的困难。昆德拉的法译本用的是“?tre”一词,英译本用的是“being”,这是一个哲学概念,可译为“存在”,在该书的第4页,作者就用了这个词,你译为“存在/非存在”。你为什么要将该词译为“生命”呢?另外,原文讲的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存在”作为“轻”的限定词,而“生命中”要宽乏一些。能否就此谈谈你的看法?韩少功:当时我想到莎士比亚一个名句:to be or not to be,被译成“活着还是死去”,已经被中国读者习惯了。此其一。be 可说接近汉语中的“在”,但汉语的“在”似乎比较冷感,义涉一切物事,包括生命体也包括非生命体,而很多西语中的“在”,比如从德语中译出来的“此在”、“亲在”等等,海德格尔他们经常用的sein,如细心辩析,多在人的主体论框架里展开,“在”就是活,就是生。西语与汉语中“在”的这种微妙差别,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是不是与欧洲以前的泛神论和泛灵论传统有关,我不得而知。但不管怎样,西语中的“在”更多与生命体相关联,这与莎士比亚汉译者的理解也是一致的。此其二。最后,我在“生存”与“生命”两个词中作选择时,觉得后者更上口一些,更容易理解一些,与作品的整体意涵也切合无碍,那就这么着吧。我当然相信这不是唯一的译法,也不是最好的译法。我后来注意到昆德拉在一篇文章里说过,他的be (ing ) 既不是existence (一般汉译为“存在”),也不是 life(一般汉译为“生命”),看来他颇受现象学感染,要跟我们玩一把现象学了。那么我一时确实不知道该怎么译。总不能译成“在的不可承受之轻”或者“不可承受的在之轻”吧?那还是中国人的人话吗?搞现象学的有些人肯定会说:只能这么译。对此我无法可说。我觉得“在”与be 并不是严格对就应的,就像我们译的“生命”与be 也不是严格对应的。比方说英文的be 通“是”,汉语的“在”与“生命”通“是”吗?也许我们都碰到了一个文化差异的难题。 许钧:昆德拉的这部作品具有浓厚的哲理色彩,其中涉及的一些哲学概念非常难译。前几年,我曾接受三联书店的邀请,承译俄裔法国哲学家让凯莱维奇的《第一哲学》,在翻译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障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由于文化的差异,造成了许多词的概念无法相互对应。傅雷是个很有成就的翻译家,在给友人谈翻译的信中,他特别强调语言与文化的差异给翻译造成的障碍,并指出在翻译中,要根据目的语文化和读者的审美习惯进行调整。如果说翻译中有些客观障碍难以克服,可有时,障碍并不存在,译者完全可以根据原作怎么说跟着怎么说,但有的译者个性比较强,在翻译中比较注重自己的语言创造和发挥。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昆德拉谈到译者有一些在他看来很不好的倾向,如“同义词化”的倾向和“丰富词汇”的倾向?他还举例说,有的译者一看到原作中的一个词,特别是简单、中性的词,马上就要选择一个同义词,比如把“作者”译为“作家”,把“作家”译作“小说家”。还有的译者有美化原文的倾向。细读你的译文,可以明显感到你也有这方面的倾向,你这样处理是否有特殊的追求?韩少功:译者在用词方面其实比较受原作的限制,没有多少自由,但在词序、结构、节奏、语调等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用长句还是用短句?句子紧张一点还是松弛一点?用心不同就有不同的效果。这是亦步亦趋的自行其是,是戴着镣铐跳舞,是翻译的特权也是翻译的乐趣。我没有特别的自觉,只是想让译文好看一些,把英译本中的那种“精气神”挖掘出来,甚至在不伤原意的情况下尽可能更加强一点,如此而已。私心以为这也是原作者的愿望所在。但事情也难说。我译佩索阿的《惶然录》,虽然力求字字有据,字字有所本,但译出来后有个读者还是说:怎么看也像是你在说,这是不是佩索阿呵?我吓了一跳:天知道佩索阿在天之灵高不高兴这种效果?我译昆德拉的时候,里面有一个结巴,说出的话却一点也不结巴,至少英译本是这样。我斗胆地给他改结巴了,就是节奏上讲究一下,属于我心血来潮擅自作主。虽然我是一片好心,想让这部小说像英文版的《喧嚣与骚动》一样,傻子讲话就有傻子的味道,但天知道原作者高不高兴这种手脚。我觉得一个对文化差异和语种差异有所了解的原作者,当明白天下不会有字字严格对应的翻译,因此只能反对那些低能的“美化”或者“同义词化”,而鼓励一切有助于原作思想和精神充分传达的文字创造,不在乎个别词是译简了一点还是译繁了一点,译浓了一点还是译淡了一点。昆德拉想必会同意我这个看法的。许钧:你的观点很有意思。法国作家纪德也有类似的观点。纪德是个很有名的作家,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有外国人翻译他的作品,他开始时对译者要求很严,要求译者忠实于他,认为译本与原作贴得越近越好。后来他翻译了莎士比亚、康拉德等作家的作品,知道了其中的难处,理解了在翻译中应该允许一些变通的手法,所以又回过头来劝他的译者千万不要成为原作词与句的奴隶,不要过分斤斤计较于一词一字之得失,但有个前提,那就是译者要非常精通两种语言,能够深入把握他所翻译的作者的精神与感觉。在你的翻译中,我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你特别注意原作色彩、节奏的传达,有的词语很难译,但你却译得很传神。但对比法译本,不知是不是英译本与法译本不一致,总之在你的译本中,我发现有些认知性的词句,比较简单,可你却不太在意,比如在小说开头第二段。原作说“哪怕有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你却译成“十万黑人”,另外将“上午”译成“下午”,将“女友”译成“情妇”等等。你认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一个译本的价值吗?韩少功:你说的是初版吧?我现在手头上没书,无法查证这些是错印还是眼误,但译者的眼误肯定是有的,在修订本中是否全部改正过来了,也不能完全肯定。这应由我来承担责任。我看到另一个昆德拉小说的译本,有一个地方把“公元前”译成了“在基督面前”,一看就知道是眼误,便给译者去了信。我这个人较粗心,有时候连自己的创作校对三、四遍以后还是有眼误,《马桥词典》再版都好多次了,编辑、作者、校对员都校过不知多少遍了,有位读者叫单正平,也是个作家,还能给我开出几页纸的勘误表。我希望这样的读者再多一些,多来帮助我们。许钧:你的译本问世已经十几年了,在今天看来,你认为在哪些方面可以改进?这次上海译文出版社和昆德拉合作,想在中国推出他的全部作品,出版社几次跟我联系,邀我根据法文本重译你翻译过的这部作品。我想翻译本身就是一项文化交流与文化积累的事业,你的译本起过重要的作用,对重译工作来说也奠定了基础。这次重译,希望得到你的帮助。能否给我一些建议和忠告?韩少功:修订本也在台湾出版十来年了,我这些年忙着一些别的事,说实话,没工夫考虑这本旧书。如果还有人指正,再版时还可继续汲纳正确的意见,力求更好一点。只能这样。我一开始就在译者后记中呼吁专业翻译家来译这本书,现在好了,总算把你给呼吁出来了,总算有个着落了。我也就可以下班了,下岗了,不负责任了。我是译书的临时工和游击队,相信你一定会比我译得好,那还用说吗?我等着看你的当然也是昆德拉的大作。

灵与肉

守护爱情变失去了自我,从而变得轻,重的时候处处谨慎,轻的时候没有一定的境界一定就是内心淡泊吗?不知道。背叛背叛,也就是逃离。像费兰茨一样的把萨比娜视为精神境界的永恒的真的存在吗?萨比娜的生活描写的太轻,以至于出了背叛,出走,画画,没有了乐趣。也许是那个时候人的状态,但是不难说,颜值估计是她能生存下去的支撑力之一。外国人对于性交,性爱这一事情的态度果真那么随意吗?不管是不是,我觉得那是另外一种不合合理。没有性的爱不是真的爱情,但是只有性的偶遇个擦肩而过真的能回过头一点没有痕迹还是会想特蕾莎一样耿耿于怀。战争,真的是不合理。他会把一个人忍耐痛苦的能力无线放大。但是在别人享受这个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的时候谁甘愿只是吃苦和挣扎。反正灰色的世界不是我想要的,也不应该是人类的一部分。反对战争!

在爱情的天平上

在爱情的天平上文| 张素闻他结婚的条件只有一个:对方是使自己雄性激素猛增久战不败的女人。她显然不是,她只是他寻觅路上的一位,繁琐的认识,了解,相爱,到头来,彼此并不能彻底进入,看着她在自己的亲吻之下湿润丰泽河流汹涌,他懊恼万分,决定放弃,她伤心欲绝,然而还是尊重了他的选择。他继续寻觅,继续遇到身体的难题,她偶尔会给他电话,沉默的电话,或者嘤嘤哭泣着的电话。 二十多年后,辗转了地球上许多个国家,在异乡,重又遇见,他依旧独身,而她,结婚两次,离婚两次,没有生育,摘除了子宫。除了手中咖啡的味道与异乡残缺不全的记忆,他最想说的是当年如何希望她有具体的纯粹女人的快乐与幸福,而她,只是沉默,完全没有当年哀哀欲绝哭着怨他恨他的神气,她平静地衰老着,白发隐隐。埋单的时候,他少了零钱,她很自然地掏开了钱包,就在那一刹那,他看到了自己二十多年前的照片,泛黄的照片,年轻时候的他缩在她的钱包里,那样执着那样专注,四目相对了很久,他把她揽到怀里,铁箍一样箍紧怀里这个女人,才知道她原本丰满坚挺的胸脯有一边是空的。 约伯是上帝最忠实的仆人,敬畏上帝,远离恶事,是无可指责的正直的人,有七个儿子、三个女儿、七千只羊、三千骆驼、一千头牛、五百头驴以及成群的仆役。 撒旦认为约伯对上帝的信仰来自上帝对约伯的赐福,撒旦认为约伯并不是真心敬畏上帝,上帝受到撒旦的挑战,只好答应由撒旦对约伯加以试探,撒旦毁掉了约伯拥有的一切,使他倾家荡产,子死女亡,还使他从头到脚长满毒疮,坐在灰堆里,用瓦片刮身,约伯开始诅咒自己的出生,开始责问人算什么,开始追问上帝为何不闻不问,却始终不曾动摇过对上帝的信仰,最后,上帝见约伯真心信仰自己,便把约伯原本拥有的一切还给了他,约伯又活了好几百年。 爱情也是一种信仰,或者说信仰是一种确定不移不容置换的爱情,不断追问死亡与苦难的约伯告诉我们什么?至少告诉我们爱的苦痛与折磨,告诉我们某些时候人们如何生不如死痛不欲生,约伯坚持对上帝的信仰如同恋爱中的男女坚持爱情,上帝是公正的,约伯的天平终于在最后取得圆满。可是,爱情,爱情会是终生的倾斜,情感的柔韧与尖脆常常使人们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在爱情的天平上,有人会把性摆在托盘上,以此来衡量爱情的重量,有人会把性和爱搅拌着加在托盘的一边,然后才是相思是幸福与苦痛,有人则认为爱是第一位的,认为内心的情感远远甚过身体的享乐。爱与作爱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包含着完全不同的指向,和一个女人心安理得躺在一起与和一个女人日夜奋战是完全不同的事,有人选择和自己性趣怏然的人结婚,而有的人选择和使自己灵魂安定的人在一起。 托马斯可以和无数女人说:take off your clothes。托马斯在一千个女人的身体中寻找千分之一的差别,但是,在看着一个叫特丽沙的女人睡眠的时候,托马斯看见摩西躺在篮子里从河流上漂下来,特丽沙睡眠的时候握着他的手,特丽沙使托马斯心思柔软,托马斯娶了她,欲望却仍旧占据托马斯,托马斯仍旧去寻找一千个女人中千分之一的差别,爱与性在这里明确到不容置疑,幸福以及痛苦不是我们可以回答的问题,昆德拉在强调托马斯和特丽沙相遇的六个偶然的时候也强调了各自可能的未来,托马斯原本是一个优秀的脑科医生,特丽沙原本可以成为出色的摄影师,可是,最后他们一起去了乡下,因为特丽沙无法忍受托马斯身上别的女人的体味,当然还有政治的原因,还有萨宾娜,萨宾娜原本可以拆除那张硕大的装盛过无数男人的床,还有,还有很多很多,可怜人类的生命有限,常常等不到上帝的拯救,幸福以及苦痛,本不在同一个层面上,一个人的穿肠毒药也许是另一个人的灵丹妙药,如果没有六个碰巧,托马斯也就遇不到特丽沙,如果托马斯没有娶特丽沙,也许会是一个杰出的脑科医生,决定是瞬间的事,执行却影响一生的结局,以后,各自的痛与快乐都不是当初的天平所能衡量,就如他和她。 “没有认清痛苦,也没有学会爱情”,如果一定要和里尔克所说,又有什么办法使相爱的人们学会幸福?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米兰·昆德拉说过,生长于一个小国在他看来实在是一种优势,因为身处小国,要么做一个可怜的、眼光狭窄的人,要么成为一个广闻博识的世界性的人。昆德拉就是一个世界性的人,他说:“如果一个作家写的东西只能令本国的人了解,则他不但对不起世界上所有的人,更对不起他的同胞,因为他的同胞读了他的作品,只能变得目光短浅。”《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医生托马斯、摄影爱好者特丽莎、画家萨宾娜、大学教师弗兰茨等人的生活为线索,通过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散文化地展现了苏军入侵后,捷克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和情绪,富于哲理地探讨了人类天性中的“媚俗”本质,从而具备了从一个民族走向全人类的深广内涵。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几个人物的不同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择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对诸如回归、媚俗、遗忘、时间偶然性与必然性等多个范畴进行了思考。这是一部哲理小说,与传统的小说不同,它不再通过故事情境本身吸引读者,而是用将读者引入哲理的思考之中,通过生活中具体的事件引起读者形而上的深层思考。米兰·昆德拉正是由于能够将小说艺术与现代西方哲学结合起来,故而成为当今世界文坛上最为引人注目的作家。米兰·昆德拉的思想带有强烈的存在主义的倾向,因此,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作者对人生的命运与价值的关注是该书主题。生命的存在与价值的问题是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逃避的问题,生命只是一个过程而已。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来自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选择,对生命价值的错误判断,世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而孜孜追求,殊不知,目标本身就是一种空虚。生命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在“追求”的名义下,我们不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只是无休止地重复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最终将只剩下两个字———“媚俗”。媚俗一词源于德语的Kitsch,被米兰·昆德拉在多次演讲中引用。昆德拉认为,媚俗是以做作的态度取悦大众的行为,这种行为侵蚀人类最初美好的心灵,是一种文明病。他甚至指出艺术中的现代主义在眼下几乎也变成了一种新的时髦,新的Kitsch,失掉了最开始那种解放个性的初衷。媚俗不仅是我们的敌人也是我们自己。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昆德拉借萨宾娜的思索表达了他的看法,只要有公众存在,只要留心公众存在,而不是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就免不了媚俗。不管我们承认与否,媚俗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很少有人能脱俗。媚俗不仅仅是某些人或某些国家的问题,而是整个人类的问题。由于媚俗,人们往往会用意志代替个人追求,由于媚俗,人们往往会扭曲自我的价值判断以迎合整体的价值取向。当整个价值判断体系完全失重,美与丑、善与恶、好与坏无从判别,甚至形成一体时,生命在外界和内心的沉重抗击之下也就变得无所适从,变成了不能承受之轻。

不能说的生命之轻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看了好多年了都没能看完。其实一般来说不管多烂的小说,我都会咬牙一口气读完,哪怕是囫囵吞枣也会有始有终,类似一种阅读强迫症。 这本书当然不是烂书,我读不下去是因为它总是把生活中我们能体会到,但是永远也不会说出来的痛苦白纸黑字的写出来,比如它说“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追求的终极永远是朦胧的。赋予我们的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对其全然不知。”“在一切入侵、占领之下,掩盖着另一种更为本质,更为普遍的恶;这种恶的表现,便是结队游行的人们挥舞手臂,异口同声的呼喊着同样的口号。”每当看到这些触目惊心的句子,我就感到这本书重得再也拿不住了,只能扔在一旁,让自己喘口气。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筋疲力尽,沉重不堪,它只想坠下去,坠向无限的低处。可是我的躯体还勉强包拢着它拖拽着它,踉跄地走在人群中,跟随着千万人的脚步走在“正途”上。我害怕又似乎期待着那么一天:我的躯体如鳞片般四散飞落,然后灵魂轰然倒地,不再为行所役。 这么说好像有点矫情,挺像青春期无故寻愁觅恨的女少年的,难道我开始发育青春二期了? 唉,也许“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不能说、不堪说的,尤其是在不知轻重的时候。

诗意的孤独

诗意的孤独——重读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四百多年前,莎士比亚发出著名的论断:“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现在,米兰·昆德拉向我们发出类似的疑问:“面对生命,你选择轻还是重?”这个时候,不论轻还是重都将是难以承受的命运枷锁,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选择便变得尤其重要,意味深长了。每个人都有其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甚至付出一生的代价。这就是为什么不论选择什么都将是沉重的,因为没有人会拿生命开玩笑。而悲哀的是每个人都在逃离,他们在追逐与逃避之间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了。我用“诗意的孤独”来概括米兰·昆德拉笔下的这些生灵,因为在上帝眼中,无论他们选择什么样的生存方式,轻松或者沉重,快乐或者痛苦……这些都已经无关紧要了,关键的是,他们一直在用诗意的眼光在自己人生的自留地上挣扎,在寻找一种属于自己的生存图式。所以服从也好,背叛也罢,他们在寻找自我。而上帝——昆德拉引用一句犹太人的谚语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昆德拉在小说的一开篇便使读者陷入一种对永世轮回观的深刻思考中,那么,面对“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活过一样”,我们到底该如何选择呢?一、寻找自我我们还记得,从童年时候起,特丽莎就喜欢照镜子,她喜欢在镜子面前凝视自己赤裸的身体,这倒并不是因为自恋,而是想通过照镜子,透过肉体看见自己,看到隐藏在肉体下面的害羞的灵魂。换句话说,就是要找到表示自己存在并且能够一直有意义存在下去的精神的依托,她知道灵魂选中了她,并叫她给自己的灵魂留有一个安放的处所——她的肉体。可是肉体是什么呢?特丽莎从小就活在母亲的阴影之中,母亲用粗俗的语言,粗鄙的举止一再给她灌输的是一种缺乏廉耻的心。“如果母性是一种大写的牺牲,那么做女儿就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大写的过错。”特丽莎用她的孝和对母爱的一丝丝希望压制着自己身体里潜在的魂灵,使它能在长久以后才决定重见天日——那是在遇见托马斯之后。那么托马斯呢?这个同无数女人上床,然后在半夜把她们送回家的男人(他曾一度使我感到厌恶,厌恶他的不忠,厌恶他荒谬的“性友谊”论)。或许我应该理解他的,这个不愿被女人束缚的人,他最需要只属于他一个人的诗意的境界。所以他的家里没有床,只有一张足够大的沙发,似乎随时准备好要去流浪;他讨厌和别人共眠,这样他会失眠到天亮——他是多么需要一个人的世界啊!即使是遇到特丽莎之后,他也一直保持着他内心深处不容侵犯的那一片圣地,那里只属于托马斯。萨比娜是我最钟爱的一个形象。她似乎永远是一个反叛者,但你应该知道,背叛是她寻找自我的惟一方式。她背叛家人,背叛丈夫,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用自己的思想画出属于自己的画来,过上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她画油画,并不想遵从所谓的社会主义的严谨构图。“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萨比娜说。和特丽莎一样,萨比娜也喜欢照镜子,她像审视某件东西一样面无表情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她只穿着内衣,头戴一顶黑色的圆礼帽。天啊,看她那眼神,她是要连她自己也一同背叛吗?弗兰茨并不了解这上点。应该说,在遇到萨比娜之前,弗兰茨是一个丢失自我的可怜形象。他每天被迫埋没在旧纸堆、学校、爱慕虚荣的妻子和并不爱他的十八岁的女儿之间——他的生活是热热闹闹的,但他并不快乐。是萨比娜所带来的那些“伟大的进军”的热情吸引了他,而可悲的是,也正是这“伟大的进军”的幻想与萨比娜的“坟墓”格格不入而导致了他们的分开。二、证明自我如果说上帝创造了人只是创造了一个个与他人无异的肉体,那我们就不得不担心一下了,我还能称之为“我”吗?我所谓的自我之存在还有其意义吗?如果我们寻找到的自我被宣告与千千万万我们身边的人无异,与行尸走肉毫无差别,你是否会迷失了自我,进而为这种迷失而惶恐不安呢?是的,每个人都应该具有其独特性,每个人的自我在他人面前都应该是独一无二的,为这个“独一无二”,我们甘愿付诸一生。有多少人为了证明自己而付出了自己的一生啊!毕希纳说:“每个人都是一个深渊,当人们往下看的时候,会觉得头晕目眩。”我们要用多少时间去填补、去诠释啊!自从特丽莎遇上托马斯之后(并且因为那六个滑稽的“偶然”,他们走到了一起)。特丽莎,这个一直被托马斯比喻为“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的女人,一直就生活在托马斯对她的不忠里,直到他们生命的最后两三年才结束这样的生活。她一直觉得托马斯把她和他的众多情妇列为一块了,把她划在了那可恶的肉体集中营里,而那些女人都为自己和别人一样或者即将绝对地一样而庆幸,惟有特丽莎惶恐不安。到底如何才能使自己和那些女人不一样呢?如何证明自我呢?如何让托马斯不像对待其他女人一样只建立“性友谊”而不是爱情呢?于是特丽莎反复地做着同一类型的梦,梦到惊醒,梦到破碎。她苦恼于自己刚从母亲给自己营造的那种肉体侵占心灵的环境,现在又重回到一种灵魂缺失的环境中,或者是说,她在寻找着自我。而托马斯似乎对她的自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神色,或者用他的不忠来告诉她,人应该选择一种轻松一点的生存方式。于是,特丽莎的自我(灵魂)在这冷风中瑟瑟发抖了。她又一次从残酷梦中惊醒了,梦里,托马斯要朝她开枪,托马斯要她去死,和那些女人毫无分别。难道托马斯就没有注意到她别样的眼神吗?特丽莎累了,为了这种证明自我的方式,她终有一天会累得倒下去。然后,梦醒,托马斯再用他温柔的手扶她起来……三、背叛自我萨比娜的一生都是充满背叛的,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就像托马斯选择了轻,特丽莎选择了重一样,他们都为着这个选择注定要奔波劳累一生。萨比娜,这个戴着黑色圆礼帽做爱的人,这个被托马斯视为“知己”的人,这个被弗兰茨称之为“您是女人”的人,她可是用尽了自己的一生去背叛啊!她背叛自己的国家、亲人、丈夫,她逃离了,留下独自一个人的世界。可是,当国家、父母、丈夫以及爱情都失去了的时候,还有什么可背叛的呢?唯有背叛她自己——这就是为背叛的背叛。当背叛之路走到尽头,旋即成为一种空虚的时候,背叛——即反“媚俗”——使萨比娜从一种“压迫的重”转入一种“虚空的轻”,没有什么好背叛了,于是这“轻”便变得难以承受了。我们可以把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起的过程看成他完成自我背叛的过程。开始,托马斯还是同许多陌生女人或者老情妇做爱,用他的不忠来保存他自己独有的私人境界,可是渐渐地,他满脑子里到处浮现的都是特丽莎。怎么啦?他要放弃这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方式吗?他要推翻自己创立的“性友谊”模式吗?还是他的性爱分离观受到的威胁?不,小说一开始安排托马斯的出场就是托马斯“站在公寓的一扇窗户前,目光越过庭院,盯着对面房子的墙,他不知道他该做什么。”他在面临一个选择:是把特丽莎留下呢,还是继续过他以往单身汉的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他得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他将远离以往那种放荡不羁的生活,回到特丽莎身边去,否则,他会因为难以承受特丽莎沉重的目光而憔悴不安。他那些所谓“浪漫型的迷恋”和“诗化记忆”以及柏拉图式的爱情被托马斯自己一次次地提起,又一次次地击碎了。这是托马斯的自我背叛。特丽莎呢?她由于自己的自我不被不忠的托马斯所认可,也走向了自我叛逆的道路。她试图摆脱灵魂的约束,把自己的肉体远远地抛向别处,就像托马斯的众多情妇一样,她要去体验一下生命之轻的感觉,她想要把沉重化为一种轻松,好让自己能够融入到托马斯的生活中去。于是她和一个工程师做爱。可是,她成功了吗?就像萨比娜背叛到最后从“压迫的重”转入“虚空的轻”一样,特丽莎试图感受的生命之轻反倒使她的那份沉重变得更加敏感起来,于是也越发难以承受了。群山之颠,一片静谧,所有的树顶,你听不见一声叹息。林中的鸟儿无语。只等着,很快的你也休息。这是一首歌德笔下关于死亡的诗,我用于此来比喻特丽莎在自我背叛时期对大地的一种向往,一种往下坠落的欲望,那是一种极度想摆脱自己的眩晕的感觉,也是以此来宣告她的失败。弗兰茨的背叛可以说是萨比娜教的,或者说是萨比娜的出现使弗兰茨内心深处渴望表达的愿望得以表达出来,当梦想与现实相距太远时,弗兰茨学会了背叛。背叛自己的妻子、家人,最后是“弗兰茨骑着萨比娜背叛了他的妻子,而萨比娜骑着弗兰茨背叛了弗兰茨”。然而,就是在这种背叛中,弗兰茨收获了他那份属于自己的诗意的境界,用我的话说,是“诗意的孤独”。四、回归自我“在媚俗被当作谎言的情况下,媚俗必定处于非媚俗的境地。”萨比娜是反对媚俗的杰出代表,可是,难道萨比娜自己就一点也不媚俗了吗?萨比娜是被自己内心深处的那点媚俗感动了,因为她知道,马上,她又要去背叛它。这才是萨比娜。弗兰茨的背叛给他带来的是自我的回归,他接过“赫拉克利特的巨帚”,将要把一切障碍扫除干净了,他在“伟大的进军”的狂热幻想中寻找到一片诗意的土壤。尽管,这并不很让人接受。托马斯和特丽莎呢?他们带着卡列宁(一条小狗)到乡下居住去了。在那里,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警察的监视,特丽莎也不用担心托马斯的不忠了,他们在人生的最后两三年终于过上了田园牧歌式的生活。轻也好,重也好,这个时候都已不再那么重要了。海德格尔说:“人类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他在《林中路》一书中的《艺术作品的起源》里对凡·高的名画《鞋》作了如下叙述:“在那硬邦邦、沉甸甸的鞋子上聚集了她那迈动在瑟瑟寒风中一望无垠而又千篇一律的田垄上的步履的坚韧与滞缓。鞋子的皮面上有着泥土的湿润。暮色降临,鞋底下悄悄流淌着田间小道上的孤寂。鞋子里回响着的是大地无言的呼唤,是大地对正在成熟中的谷物的悄然馈赠,是大地在冬闲荒芜田野里的神秘的自我选择。”这种解释无疑给鞋子,一双普通的农鞋增添了一种厚重感,让一双鞋子有了生活的气息,大地的气息。这鞋便有了足够的重量。同样作为存在主义大师的米兰·昆德拉的笔下的人物呢?如何去选择心中那仅属于自己的诗意的境界?这个时候我重又想起《海一钢琴师》来,1900不正是为了恪守心中那神圣的诗意的土壤而一生都没有离开过弗吉尼亚号航船吗?他不正是一个孤独者吗?他用钢琴弹奏生命里的每一个乐章,用诗意的想象周游世界,他不正是一个诗意的孤独者吗?他可是用尽一生去恪守这份诗意的境地啊!萨比娜、托马斯、特丽莎,还有弗兰茨,也许在公众眼中,他们都是异类,他们用异样的眼光来审视这个世界,公众也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他们被排除在这个群体之外了,他们成了可怜的孤独的人。即使像弗兰茨那样曾经如此热衷于革命和“伟大的进军”,对一切群众性刺激性事件保持狂热的人,也还是被公众抛弃了——他成了异类。这些孤独的灵魂啊,他们脚步坚定地朝着各自的路走,却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步履蹒跚了……周国平先生说:“独处,也是一种能力。”是啊,一个人的时候,更是一种诗意的境界。海明威把孤独放进写作当中,说:“一个在岑寂当中独立工作的作家,假若他确实不同凡响,就必须天天面对永恒的东西,或者面对缺乏永恒的状况。”萨比娜,我钟爱的萨比娜,昆德拉把其他三个都“弄”死了,惟独留下萨比娜活在世上,是萨比娜还有未尽的事业吧!“媚俗”作为社会中无法缺少的一部分,萨比娜就必须沿着反“媚俗”的道路一直走下去。她用她的画笔,把孤独化为一种诗意的力量,给世界涂上一笔浓重的色彩!奇怪的是,弗兰茨和萨比娜之间的不解导致了他们的分离,不解之词成了他们内心深处永远无法调和的矛盾和裂痕,而特丽莎和托马斯之间的矛盾却最终使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乡下。用我的符号来表示的话,托马斯的轨迹是“↘”,而特丽莎的轨迹是“↗”,轻与重两个极端经过不断的冲撞竟达到了某种调和,因而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并互相理解对方的爱。同时,萨比娜和特丽莎,萨比娜和托马斯之间的关系也是非常微妙的。特丽莎选择的方式太沉重,太敏感。全书中所有的梦境描写都是关于特丽莎的,而梦本身也就是个敏感而脆弱的话题。昆德拉称“卡夫卡实现了超现实派在他以后所谋求但却没有真正实现的东西:梦想与真实的混合。”而昆德拉自己也在用梦境企图告诉我们什么。萨比娜则是个性化的象征,这一点正和托马斯所一直寻求的自由和放荡不羁不谋而合,所以,托马斯时时想起他这位可贵的知己来,他们都对在一起的短暂欢娱怀念不已。“人就是根据美的法则在谱写生命的乐章。”是选择接近大地的沉重,还是选择自由飞翔的轻盈?无论怎样,我都是我自己最致命的一击,这一击无论是轻是重,都是那样的难以承受……后记:写这篇文章,原本就是一个可怕的决定!“这一动机不断重复出现,第一次获得一个不同的含义。”萨比娜、托马斯、特丽莎和弗兰茨算是四重奏,这由萨比娜联系在一起。然而,昆德拉的小说,正如弗朗索瓦·里卡尔在《不朽》附《阿涅丝的必死》一文里所说的一样,他把它称之为“道路小说”,“主人公退却”,“小说结构也像一张网,每一条小径要么和别的小径交叉,要么重叠混合”,让我们沿着每一条小径走下去都可以开发一个主题,这也是写这篇文章的一个重大难点之一。不足之处,还望读者见谅!注:本文除特别说明引用来源外,其它均引自米兰·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许钧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作于08年12月31日凌晨 05:29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正在看,最近很倾向这种意识流小说,用晦涩的语言来描绘人的心理,藉此窥探人性和世界的扭曲,要很努力才能读懂

关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不是何故,我读不起这本书。不知道大家读得是谁的译本,我买的是许钧翻译的,书名译成《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是很难看下去,我发现是自己看不懂,还是不能懂得作者的意思呢。不推荐我的朋友读这本书。

力挺韩少功的版本

最爱这个版本!文字简练而犀利!苦于没买到原版 所以只好下载了读…… 别的版本是读不下去的了,没办法……“沉重便真的痛苦,而轻松便真的辉煌吗?”

人到中年,阅读经典

我越来越庆幸两件事:没有在中学时代热爱阅读世界名著;人到中年开始阅读世界名著。1984年前后,身在法国的米兰昆德拉,用捷克语,说1968年前后,发生在捷克的故事。这些年份,这些国家名称;以及这些年份、这些国家名称在政治、军事、意识形态、艺术形式、思潮等各种领域的意味。综合起来,才能有些了解这部小说的意味深长。最复杂的政治话题,最基本的性行为,以及介于这之间的人类、人群、人性,在特定的时间空间中,的确是被扁平化处理的。嬉皮士文化、摇滚文化就是这样诠释的,6、70年代的东欧、西欧、美国,以及80年代以后的中国,都经历了这丰富而奇特的思考过程。米兰昆德拉,的确在严格地约束着自己:只抛出问题、描述问题,不下任何结论。这造就了深刻,强大的揭示能力。中国的中产阶级阶层,正在经历着思维争论的初级阶段,思考方式已经多元化,但是人们还是在武断地、草率地得出着结论——所谓新左派和新右派们,却都未能逃出学生时代被教育而成的思维模式。下一代吧,只有更下一代啊,才能蜕变、更新。

翻译版本之争

韩少功的版本绝对比后来的版本好,后一个版本很牛逼的说,应该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简直就是脱裤子放屁。 其实很多书比较早的版本译的都很不错,译者本身的语言水平就不错,为什么要重译??莫名其妙。米兰昆德拉的作品最喜欢这一本,超过《生活在别处》。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这本书我读了大概半个多月,他有着一种淡淡的吸引力,读了就放不下了。一开始想要读这本书,不是谁的推荐,只是看见了书的名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感觉很柔很棉,还有一种清新的无力。书里的内容和我想象的有一定的出入,但同样的是我感觉那种无力的轻,无法承受。我不是很能理解这本书,毕竟我看的书不多,我领略到我所感受到的。书里有一个词“媚俗”,感触很深,一个有一些可笑,有一些可悲,还有一些无奈的词。萨宾娜嘲笑着“媚俗”,可是她愈加嘲笑愈加讨厌,自己却变成了另一种”媚俗“。这有时候就像宿命一样逃不开。托马斯似乎是最能理解这种轻与重的,结尾,特丽莎觉得托马斯承受了太多,因为自己的自私,他本是一个自由的人。而托马斯却发现这是所能承受的重,他是明白的。以前所有的“非如此不可”没有反而是自在的。弗兰茨似乎有些悲哀,直至死亡都没有摆脱他的轻。有时候死亡的来临我们才能明白一切,或者还没来得及明白只能带进坟墓。书里的人仿佛是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无奈,每一个都不是我们看见的自在,也不是我们认为的那样。托马斯似乎就这样证明了一下自己,至少尊严还在。我喜欢书里的一句话,不起眼的一句,“人类的时间不是一种圆形的循环,是飞速的向前的一条直线,所以人不幸福,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求。”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老人说没有人是幸福、因为没有人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我觉得这也是“媚俗”的一种。书里肉与灵。性与爱。我没有多大感触。只是觉得二者不一定要连在一起。毕竟托马斯是很在乎特丽莎的。萨宾娜似乎是书里最有魅力的女子,也许也没有好的归属。那不过也是我的认为。“媚俗”的认为。卡列宁最后的那段时光里,似乎他的生命里也有无法承受的轻。他似乎在诠释着所有的人,从特丽莎的眼睛和心。什么是轻什么是重根本无法比较。也需能承受的那个重才是轻吧。这本书还有两个名字,我个人还是喜欢这一个。这个最初的感觉。

轻与重

刚读完的时候就感触颇深,很是震撼。这是一本充满哲理的小说,通常而言我不太喜欢带有太多说教色彩的,更偏向于故事,透过故事来揭示一些内在的东西,但是昆德拉把两者结合的非常好,把生历史、政治以及人生的思考等等全都融入进去。即便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偶尔回味,愈发感受到他的睿智。从他塑造的四个人物,Thomas、Teresa、Sabina和Franz来看,贵为两类,Thomas和Sabina喜欢“轻”这种生活方式,两个人都很风流洒脱,不喜欢种种的羁绊,Thomas甚至彻底抛弃了原来的妻子、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对于他这些毫无意义。而Sabina和Franz则属于“重”的那一类,他们都有一些东西无法放下,因而常常感觉到沉重。比如Tereza对于爱情的态度,当她把这些东西加到Thomas身上时,Thomas就感到异常的沉重。作者没有让轻与轻、重和重分别结合,而是以轻跟重搭配,开始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让故事展开。最后结局各不相同,Tereza和Franz是副线,他们的结局是分道扬鞭,永不再见;而Thomas和Tereza最后则是成功地在一起。有意思的是,Thomas与Sabina以秘密情人的方式曾经在一起,并且他们从内心深处互相欣赏对方,只是最后也是天各一方,我想这是因为Thomas后来有了转变的缘故吧。在我看来这些人物重,最为悲剧的是Franz。如果说对于Tereza的离去他无能为力,那么对于第二次失去幸福则是完全由自己造成的。再Tereza之后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那个仰慕他的学生,并且终于把束缚自己的那个家庭给抛开了--他并不喜欢自己的妻子,只是有点阴差阳错般的结合在了一起,他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最后功亏一篑,他自己固有的一些执念,那些对于Sabina的也好,延伸出的对于捷克这个国家的也好,使得他最后莫名地在一个异国遭受到横祸,并因而丧命,这是最大的悲剧。其次是Sabina,她代表了轻的极致。用文中的原话说,就是在“背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当然这里的“背叛”并不等同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她后来甚至飘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并终老他乡。我想也许最后的时光她心里面平静应该更多一点吧,但她始终没得到自己最渴望的,因为在”背叛“,在追寻轻的这条道路上没有终点。最后谈一下Thomas和Trereza,他们应该是主线。其实我觉得作者在主和副上只是略有侧重,差别并不明显。只是他俩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以他们开始也以他们作结。 从故事本身而言,本来两个不同的人,一轻一重,被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经过种种的“交锋”和“斗争”,最后在某一点融合了,矛盾被消除了,他们是最接近幸福的人。最关键的是什么?还是他们之间的深刻的爱,她们在感情上比Franz和Sabina联系的更为紧密。Thomas为了Sabina,放弃了原有的浪荡生活,告别了城市,以及他的那些情人们,也告别了自己钟爱的医生职业,他选择放下了手中的那把用来解剖室人类与世界的手术刀,与Tereza隐居农村,过着极其无聊普通的生活。用文中的话来讲,就是”return to earth“,不再于空中轻轻地飘,他接受了Tereza这个包袱,并且在每日的操劳中渐渐老去,他没有再“蠢蠢欲动”,而是得到了简单的幸福,虽然最后与Tereza一起死在车祸中,但结果也不算坏,至少死之前两人都是幸福的。再看Tereza,童年的阴影是她纠结在灵魂与肉体之间。并且爱也因此显得更加沉重,她无法忍受Thomas肉体上的背叛,并且重复做着那些可怕的恶梦,尽管她知道Thomas爱她。这种情况下,她选择了逃离,隐居于安静的农村Thomas的改变也终于不再让她受尽噩梦折磨,卡列宁的死似乎也带走了她最后的包袱,她也深刻地感受到了Thomas对自己的爱,也算是了无遗憾。

轻与重,飘移与坚守(存旧作)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随感 生命中出现的四个人,代表四种生命形态。 特里莎和萨宾娜,两个女人,意味着两种忠贞。 托马斯和弗兰茨,两个男人,意味着两种背叛。 特里莎是重。作为一个饭店的女招待员,她是那样丝毫不矫揉造作地映入托马斯的眼帘。她怀揣着《安娜卡列尼娜》,抱着做一个与胸中的爱共存亡女人的巨大理想,走进托马斯的生活。她轻微的鼾声和少女般缺乏安全感的气质敲击着托马斯的心,让他放弃他的“三三原则”,忘记自己曾无法与女人共眠,更是有了少年般才该有的同生共死的极端冲动。托马斯一生经历过太多的女人,对于他来说,特里莎无疑是唯一的那个“重”的存在,或者说,哪一个这样的女人出现在托马斯的生命中,便将终结他逐具肉体的漂移。在特里莎的身上,“重”体现在那永劫回归般的不安定感和被背叛感上,她察觉到托马斯的不忠,对他周遭的物品、气味满腹狐疑但不明说,却总在午夜梦回时绝望惊醒并向托马斯描述那些残酷的折磨她的梦境。她怀疑秘密警察的监视却压抑不住自己背叛的、堕落的冲动,她不相信托马斯的承诺却执意要同此人携手一生,她看穿了托马斯的软弱和苍老,却依旧沉溺于与他在田间安享余生的快乐时光。“重”是特里莎的一个自我折磨的过程,如果永劫回归是将虚无的东西压向大地的最可靠办法,那“重”绝对是一种彻头彻尾锥心刺骨式的痛。所以特里莎在自己的梦里用针刺着自己的指甲、一个月不合眼,让自己承受种种自虐。她的死亡出现在小说的中部,由萨宾娜收到的一篇讣告得知,她和托马斯最终死于车祸,重死在卡车之下。从特里莎爱上托马斯的一刹那,到最后她忘着托马斯无尽沉默的含情,她始终在经历她以为的生命强加于自己的重压,直到她的死去,完整了她“重”的一生。 托马斯是特里莎和萨宾娜都曾经爱着的男人。但两个女人爱他的方式却大不相同。托马斯的生命曾经那样轻,他离婚后,游弋于各种女人之间。不让她们上自己的床意味着不想自己的生活被人打扰,自己的生命再次留下别人的足迹。那始终盘旋在托马斯脑中的德国言语(只发生过一次的事就象压根儿没有发生过)正是遇上特里莎前的他的生命写照。而当特里莎突如其来地渗透进他的生活时,他对这个姑娘带来的一切感到惶恐。他换女人,就要被怀疑的梦境敲击他脆弱的心房;他娶了她,却由于不胜其烦需要用一只狗去安抚她;他甚至每一夜厮守在她的床边也未尝逃脱同床异梦的悲哀。但是,他爱她。这个“爱”字,让托马斯使一个轻飘飘而虚无的生命从天而降,附着到另一个人的生命上,给她性快感、照顾她的生活起居、与她同被无数琐碎之事折磨,与她共同面对衰老、病痛与死亡。当那一天,托马斯站在阳台思考关于特里莎的一切时,他的生命形式已经悄悄地完成了由轻至重的皈依。所以,以后那个以不留痕迹的方法轻松驾驭自己生命的托马斯逐渐对女人麻木、遍尝生活之五味,再到他由特里莎眼里反应出的逐渐衰老和不济,最后他敌不过一场灾祸而死去。对于所有读者们来说,刚出场的托马斯,是像气流般抓也抓不住的存在,他之所以对多数女人都有摄人的魅力,正是因为他身上那点飘忽的味道。与特里莎度过的余生中,他被妻子依靠、怀疑,被同事羞辱,工作不顺却又自得其乐,最后归隐乡间,成为一个再平庸不过的男人,却真实并被人怀念。 萨宾娜是赤裸裸的轻。萨宾娜作为托马斯众情人中最达理的一个首次出场,两个人在一起不言永远,并不是因为不相信,反而是因为对他们来说每一天与其余时刻都是时空两隔离。 书中不厌其烦的描述萨宾娜和托马斯做爱的细节,仅仅是想宣告两个成年人对肉欲的游刃有余吗?不是。恰恰,此二人的水乳交融才算得上是本书中最默契的灵魂共通。的确,特里莎看似比她更爱托马斯。如果说前者的爱是饱含独占欲的,那么后者的放任自流不如说是惺惺相惜。看着前半生的托马斯,萨宾娜好像看见了自己。她背叛父亲、背叛家乡,或者说,她的每一个明天的来临就意味着与每一个昨天的道别。所以,她从不被时间所束缚,回忆于她恐怕只是些浅浅淡淡的幻影,她更宁可去缅怀那些及其具象的东西,例如墓地。在这里,她和特里莎的不同之处就显现出来,特里莎将其生活中无法负荷的重压虚无化,变成梦境和幻象;而萨宾娜则无意识地试图具体化自己可能存留不住的非物质的东西。在整本书中,萨宾娜是唯一没有死亡的人,特里莎和托马斯死于他们的重与重之终结,弗兰茨死于他灵魂之升华,而萨宾娜,当她享受着老年夫妇的厚待回首过往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一生无牵无挂,却也毫无意义。这是本书中最悲凉的一句话,也是作者给萨宾娜的一个结果。 弗兰茨拥有在外人看来完美的一切:强健的体魄、傲人的智慧、完整的家庭。这些因素筑就了他一切重的基础。他的转变来自其与萨宾娜的邂逅,自那以后,这两个人貌合神离的交往逐步地减轻了弗兰茨与大地的弥合程度,最终以其生命的终结作为其由重向轻转折的完成。《误解的词》这一章很重要,因为它几乎是萨宾娜和弗兰茨爱情的全部内容。这两个人,通俗点来说就是相遇太晚,认识彼此的时候,自己早已经对整个世界有了一套深刻的认知体系。在与萨宾娜分手之前,弗兰茨体内那股对“轻”的渴望因子显然已经开始滋生。在萨宾娜走后,弗兰茨又和一个女学生搞了外遇,这看似自暴自弃式的抉择,其实正是弗兰茨边缅怀萨宾娜边完成的一次自我救赎。他大概至死也不明白自己和萨宾娜的距离是平行的而不是追及式的。在萨宾娜那里,当她体察到这个男人与自己的鸿沟或许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不可逾越时,她已经离开了他。提到弗兰茨对重的背叛,不得不提到他的死亡。在一次与歹徒的无谓搏斗中丧生,这实在太轻如鸿毛不过。但对于弗兰茨,这意味着靠岸。此岸有着他烦人的妻子、累他的功名以及一切,彼岸有萨宾娜。倒不是萨宾娜这个女人令他有多么着迷,令他魂牵梦绕的其实是对萨宾娜这一类人生活方式的新鲜感。但是,内在软弱的弗兰茨只能以死来完成他的轻,他做不到抛弃一世英名去追求无边无际的虚无感,他终将回归,所以他死在了灵魂升华的那个时刻。 轻和重,谁为积极,谁为消极?作者提出了这个问题。 三个触及到“重”的人都死了,而萨宾娜活下来。当她不幸时,她可以认为那是即将消失的不快,而置若罔闻;当她快乐时,她又渐感寂寞、孤独,因为一旦没有人为她见证这个时刻,便很快会时过境迁。所以才有了本文最悲凉的那句话,算是点题。

欣赏萨宾娜

萨宾娜其实不像很多人理解的追求肉欲,她是个勇敢的女人,我认为她只是在挣脱一直束缚她的枷锁,她的反叛与独立亦是特丽莎缺少的是很多女人缺少的,是的,我欣赏她!

天平的两端

天平的两端  ——感读《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前几天去逛图书馆,在文学馆的书架旁走马观花地一排排浏览过去(我向来喜欢以这种闲情逸致去看书,在这种情境下看书才最令我觉得心旷神怡),看到喜欢的书就拿在手上。晃悠到捷克作家那一排时,我很惊讶地看到《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一书。因为我总觉得好书是可遇不可求的,书与人也讲究缘分。这本书我找了很久,每一次都是空手而归,因为不是被人借走了,就是某个不知名的人正在阅读,总之书架上总是见不到它的书影。欣喜之余,我赶快把它借了回来。      阅读第一章的时候,我很快就被米兰·昆德拉浅易直白却富含哲理性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下文,带着这样浓厚的兴趣,我一口气读完了它。        关于题目——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何为轻?何为重?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有阅读该书的人都试图对“轻”和“重”下一个定义,然而,哪一种解释似乎都讲得通,哪一种解释又似乎讲不通。我曾经以为“轻”就是自由、没有束缚、没有责任,那么“重”就是约束、责任。可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就意味着我们无法承受自由,自由、无拘无束反而使我们觉得沉重和难受,那么又为何有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呢?如果“轻”是一桩不会重现的往事,一些转瞬即逝的事物,那么,“重”就是永恒的轮回;尼采曾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为何我们的生活却可以在这一背景中,在其整个的灿烂轻盈之中得以展现呢?如此一来,这样的解释就讲不通了。    总体来说,这部小说始终贯穿着矛盾,无论从小说的整体构思还是小说中人物的性格上看都是如此。小说始终围绕灵与肉、轻与重的矛盾展开阐述。但是它又与一般的小说不同,常规的小说都是围绕一个故事展开,通过各种艺术手法向读者讲述一个动人的故事。这部小说虽然也讲述故事,但是它是把故事当作背景来处理,在结构上好像是在阐述一种理念,用一些故事的片段来演绎一种理念。作者运用巧妙的构思和独特的思维模式“顾左右而言他,不为故事而故事”。      小说中的故事是发生在苏联侵略捷克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然而作者避开了讲述国民如何抵抗侵略、保卫国土这样一种传统而宏大的题材,而是只专注于探索普通民众的内心和人的本性。作为凡人,作为渺小的生命个体,从人的本性上看,可能更重视个人生命的轻与重,而非国家主权的完整与否。相对而言,国家观念要轻一些。例如,文中托马斯夫妇对于他们豢养多年的狗卡列宁的死所表现出来的哀伤和痛心似乎要比看到国土沦丧时诚挚和深切得多。      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托马斯本身也是个矛盾的复合体:他一方面肆无忌惮地玩女人,享受着放纵的乐趣,一方面又深爱着特蕾莎,愿意受她管束,为她放弃一切,甚至他习惯称作自己生活的意义的东西(即他最钟爱的医生这一职业),为自己给她带来的困扰感到深深的歉疚;一方面他不屑参加游行示威,拒绝在赦免政治犯的请愿书上签字,一方面他又宁愿失去名誉、地位和工作,也不愿意为子虚乌有的事写自我批评的声明。当特蕾莎在异国无法继续忍受他的背叛时,在最初的日子里,他感到了久违的轻松和自在,他非常兴奋地享受着这一切;然而几天后,他就再也无法承受那样空虚而自由的生活了,于是毅然追随特蕾莎回到了捷克,过着被监视、被侮辱的生活。       面对轻与重、灵与肉的选择,孰对?孰错?我们无法判定,也无法验证,因为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个体都只有一次,尽管生命在永恒轮回中,但是生命体验却是“一桩无法重复的往事”。来到世上我们就是一个个独立的人,我们只有几十年的生命,我们有权力按照自己的想法度过这微不足道的一生。

我愿承受之重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托马斯迎来塔莉莎最开始时的那种感觉,像顺着河水漂到他身边的孩子,这算他脑补的。但是幻想得很美好,这样他就不会在意她的过去,这个孩子过去纯白,以后属于我。自那以后他们联系紧密,在托马斯看来,她对他再怎么重他都可以承受,但是塔莉莎却用了那种轻来惩罚他。托马斯那种不能承受的轻我还没感受过,即使 是拼命脑补我也不能体会到 跟她在一起 这种非如此不可的事情。但是通过开始那个比喻和生活中各种爱情参考可以综合出托马斯为什么 非如此不可。让一个人成为你生命中的重,把他当做属于你,把他当个单纯孩子,以为他不会存私心一样去爱TA。或者你发现他自私了就像孩子贪玩一样原谅TA。塔莉莎和托马斯都贪玩过,被知道的错误都被原谅了,不被知道的应该也会被原谅吧。应该还有那种不能承受的重吧,源自内心在美好东西面前的卑微。

媚俗VS真实,媚俗VS共鸣(摘录为主)

(媚俗,迎合于非己,迎合于集体无意识。我们常常想表达正确,正确地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写下自己真实的想法。正确,于是真实?正确,于是媚俗?我发现我说不出一句真话。哲学似乎难以分享,只有情感能被表达……)媚俗所引起的感情是一种大众可以分享的东西。媚俗可以无须依赖某种非同寻常的情势,是铭刻在人们记忆中的某些基本印象把它派生出来的:忘恩负义的女儿,被冷落了的父亲,草地上奔跑的孩子,被出卖的祖国,第一次恋情。  媚俗引起两种前后紧密相连的泪流。第一种眼泪说:看见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着,多好啊!  第二种眼泪说:和所有的人类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们所感动,多好啊!  第二种眼泪使媚俗更媚俗。  地球上人的博爱将只可能以媚俗作态为基础。    没有比政客更懂得这一点了。无论何时,一个照相机即将开拍,他们会立即奔向最近前的孩子,把他举到空中,亲吻他的脸蛋。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容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各种政治倾向并存的社会里,竞争中的各种影响互相抵销或限制,我们居于其中,还能设法或多或少地逃避这种媚俗作态的统治:各人可以保留自己的个性,艺术家可以创造不见的作品。但是,无论何时一旦某个政治运动垄断了权力,我们便发观自己置身于媚俗作态的极权统治王国。  我说到极权统治,我的意思是一切侵犯媚俗的东西必将从生活中清除掉:每一种个性的展示(在博爱者微笑的眼里,任何偏离集体的东西均遭藐视);每一种怀疑(任何以怀疑局部始的人,都将以怀疑生活自身而终);所有的嘲讽(在媚俗的王国里,一切都必须严肃对待),以及抛弃了家庭的女人,或者爱男性胜过爱女性的男人。于是,“丰富而且多彩”这样神圣的法令,就成为了疑问。  根据这一点,我们可以把古拉格当作媚俗作态极极统治用来处理垃圾的化粪池。……在媚俗作态的极权统治王国里,所有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因此,媚俗极权统治的真正死敌就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象一把刀,会划破舞台上的景幕,让我们看到藏在后面的东西。事实上,这就是萨宾娜向特丽莎解释的自己画作的准确意义:表面上是明白无误的谎言,底下却透出神秘莫测的真理。  但是,反对我们称为媚俗作态极权统治的这种东西的人们,感到质问和怀疑无补于事,他们也需要确定而简单的真理,让大众理解,激发群体的眼泪。……她站在画架前,上面有一幅未完成的作品。身后椅子上的老人,仔细观察着她的每一笔触。  “该回家了。”他终于看了看表。  她放下调色板,去卫生间洗手。老人也使自己从椅子里站起来,去拿斜靠在泉边的拐杖。画室的门通向外边的草地。天已渐渐落黑了,五十英尺开外,是一栋白色的隔板房,一楼的窗口亮着灯光。萨宾娜被这两个光辉投照着暮色的窗口感动了。  她一生都宣称媚俗是死敌,但实际上她难道就不曾有过媚俗吗?她的媚俗是关于家庭的幻象,一切都那么安宁,那么静谈,那么和谐,由一位可爱的摄亲和一位聪慧的父亲掌管。这种幻觉是双亲死后她脑子里形成的。她的生活越是不似那甜美的梦,她就越是对这梦境的魔力表现出敏感。当她看到伤感影片中忘思负义的女儿终于拥抱无人关心的苍苍老父,每当她看到幸福家庭的窗口向迷蒙暮色投照出光辉,她就不止一次地流出泪水。……她被这首歌打动,但并不对这种感情过于认真。她太知道了,这首歌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媚俗一旦被识破为谎言,它就进入了非媚俗的环境牵制之中,就将失去它独裁的威权,变得如同人类其它弱点一样动人。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超人,强大得足以完全逃避媚俗。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    媚俗起源于无条件地认同生命存在。  但生命存在的基础是什么?上帝?人类?斗争?爱情?男人?女人?  由于意见不一,也有各种不同的媚俗:天主教的,新教的,犹太教的,共产主义的,法西斯主义的,民主主义的,女权主义的,欧洲的,美国的,民族的,国际的。  法国大革命以来,欧洲被认为一半是左派的,另一半是右派的。根据各自声称的理论原则给这一派或那一派下定义都完全不可能。这不足为奇:政治运动并不怎么依赖于理性态度,倒更依赖于奇想、印象、言词以及模式,依赖于它们总合而成的这种或那种政治媚俗。  弗兰茨如此陶醉于伟大的进军,这种幻想就是把各个时代内各种倾向的激进派纠合在一起的政治媚俗。伟大的进军是通向博爱、平等、正义、幸福的光辉进军,尽管障碍重重,仍然一往无前。进军既然是伟大的进军,障碍当然在所难免。  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民主主义专政?是反对消费社会还是要求扩大生产?是断头台还是废除死刑?这一切都离题甚远。把一个左派造就为左派的,不是这样或那样的理论,而是一种能力,能把任何理论都揉合到称之为伟大进军的媚俗中去。……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的不存在。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一切罪恶在事先已被原谅,一切也就卑鄙地许可了!……我们常常痛感生活的艰辛与沉重,无数次目睹了生命在各种重压下的扭曲与变形,“平凡”一时间成了人们最真切的渴望。但是,我们却在不经意间遗漏了另外一种恐惧——没有期待、无需付出的平静,其实是在消耗生命的活力与精神。……(并非一切都是媚俗的,共鸣和媚俗是不一样的,媚俗是对外界的随流,而且往往是自己没有这类感情,却在随流中强加自己这种感情,以至好像这种感情自己本来就有的。而共鸣是自己在生活中积累的情感刚好 映射在一个与自己本无关系的外界事物上,从而产生强烈的情感刺激。可以这样笼统地区分,媚俗是虚假的,共鸣是真实的。可笑的是,现实中人们往往对媚俗熟视无睹,而对于一些产生共鸣的人称其为矫情媚俗,或者是疯子。)

布拉格之春

杜布切克一直以来高大的形象深深植入我的脑海,在社会主义阵营的坦克面前,他也屈服了,社会主义的矛盾不是好与不好,而是好与更好,这也许算是轻和重吧,记得里面对秘密警察的描述:跟你交谈的是一位彬彬有礼,在各方面的言谈举止都非常到位的人时,他可能说的都是假话,只有经过训练有素的人才会假装出这样的礼貌,大二看这本书的时候没有什么印象,只是觉得心灵鸡汤。少了勺子,我怎么也喝不到里面的精华,现在马上毕业了又看了一遍,足足花了一个月时间,可能不会有太多的影响,但又有影响,媚俗文化的精华不正是对现实的承认,这些无病呻吟的文字所表达的无非是对生活的理想化。从布拉格到苏黎世,再到农场,走过的不仅仅是地点,也是心灵的旅行,一个对自己国家感到失望的人,又怎么去爱护自己的国家。赠与尚未找到知己的自己,在23的这一年

读完两遍之后的一年

很好的书,大师级的作品。去年读的,一概是第一篇用听的小说吧,我喜欢听有声读物的。一开始的感觉平平的,有点沉重,听第二遍时就变成厚重的人生况味了。不过要说聚体得到了些什么,时间久了有点记不清了,可能一直都停留在感觉的层面上,得到的也只是些感觉,对人生的感觉,很难言表,这里不多说了。

为什么一定要“悲凉是形式,快乐是内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读完全文,心情很沉重。有种隐隐的痛,无法言语。有人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只是关于男人与女人的爱情,有人说只是关乎性的无聊文章。或许我们更应该把它看成是一次探讨生命哲学的思考。什么是轻,什么是重?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认为世界分成对立的两半: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他把其中一半称为积极的(光明;优雅,温暖,存在),另一半自然是消极的。那轻与重哪一个又是积极哪一个又是消极呢?在巴门尼德看来重是消极的,轻是积极的。而在米兰.昆德拉看来轻不见得是积极,而重也不见得是消极的。他认为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但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这也是贯穿全文所要表达的思想。特丽莎,一个忠实于爱情却又被爱情残酷折磨着的女人。爱情成了她生命的全部,占有欲极强。面对丈夫的不忠她感到悲哀与无奈,所有的痛苦幻化成夜晚的梦魇。现实与猜忌让特丽莎一直生活于恐惧和担忧中,她希望托马斯能远离那些女人,她希望托马斯能回归只属于她的生活,所以她期望托马斯老一点再老一点。直到她所期待的托马斯老一点再老一点的那一天出现时她才明白:她总是隐秘地责怪托马斯爱她爱得不够,把自已的爱视为无可指责,视为对他的一种屈尊恩赐实在是一种自以为是的错误。她此时才明白真正伟大的爱是成全对方,而不是用自己的柔弱束缚对方。面对两鬓斑白、手指僵硬的托马斯她认定是自己让托马斯的句号打在了这里,低得不可能再低。她认定现在的生活对托马斯来讲是不幸的,而所有的罪魁祸手竟是自己。托马斯,一个游离于灵与性之间的躯体,一个矛盾于风流与专情之间的男人。他的性友谊是失败婚姻的导向,但同时也对其与特丽莎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或许他就是在享受沉重压抑下的快乐的。为了特丽莎放弃原有的性友谊原则(虽然不彻底)。为了特丽莎“非得不可”地回捷克(虽然劣迹依旧),为了特丽莎离开柏拉格(虽然还死性不改),为了特丽莎离开所有的情人(至此才开始真正的回归),过着人人想离开而只有他们想主动到来的乡村生活。当特丽莎表达着自己的歉疚与最深的爱意时,托马斯一句“你没注意到我在这里很快乐?特丽莎”“ 追求事业是愚蠢的,特丽莎,我没有事业。任何人也没有。认识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业束缚,这才是一种极度的解脱。”坦率的声音不容置疑,人生接近尾声,她才体验到奇异的快乐但也同样奇异的悲凉。悲凉意昧着:我们处在最后一站。快乐意味着:我们在一起。悲凉是形式,快乐是内容。快乐注入在悲凉之中。虽然是个圆满的结局,但却仍让人失落。结局圆满又能怎样呢?毕竟更多的时间是被无知的“我执”浪费掉了呀。如果特丽莎一开始便明白什么才是伟大的爱,如果托马斯一开始就明白什么才是极度的解脱,那特丽莎还会终日活在恐惧与担忧中吗?托马斯还会纠缠于那么多认识不认识的女人之间?或许早一点明白,他们便会多一分快乐。所以我不喜欢“悲凉是形式,快乐是内容”的结局,我更希望“快乐到永远”的结局。

生命中所谓的轻与重

大概是在大二那年独到的这本书,从同学的书架上抽下来,花了大概一小时看完。说实话,不好看。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男主角四处跟人做爱,那个时候才第一次领悟到男人的性能力之强,男主角魅力之大,搞定一个女人比上厕所拉裤链还简单。咳,言归正传。这本小说是本不折不扣的意识流,整篇都充满了强大的意识流动。这本小说的评价会这么高,还真是令人很不解。在我看来近代的意识流小说已经倾向某种心理分析读本,而不是如初代的印象派画家那般,只是抓住生活中某一瞬的光影流逝。这种心理分析在我看来,说实话,很无聊。如其说是分析,还不如说是误导。就跟佛洛伊德斩钉截铁的认定是个男人就想杀了老爸娶老妈一样,否认生活中恶的可能性和心理是愚昧,但这么武断地认为是个人都会这样,那就是蒙昧的愚蠢。米兰昆德拉的这本小说也一样,相当的上帝。先把男女主角的人生背景一二三四的挖给你看,然后抓住某点大加渲染,认为这就是导致了那个一的二,和那个二接下来就会是三。这样跟圣经读本里的犯了某条戒律就会被雷劈有什么区别?女主角被母亲抛弃,注定一生无安全感。女配角喜欢戴男人的帽子,说明她潜意识里就想掌控男人。什么狗屁,怎么不说是那女的脑门太大,除了男士帽之外戴女士帽根本就不好看?生活中的事情千头万绪,人类本身就是诸多成分复杂的有机体构成的,为什么大脑运作起来就会这么简单?作者试图将角色的经历和他的所作所为以及心理活动都联系起来,认为三者不可分割,互相影响。非常认真地在作品中试图揭示这一点,不是不像某位天象学家观测星空后兴奋的大叫:看啊,XX星和XX星交接了,明天要发大洪水!人类是什么东西,像天空一样宽敞明亮,大喇喇的摊在那里让你看,最后兴奋的总结出某种规律?尤其更愚蠢的是,作者的题材是男女情爱,所谓的隐私。不知道是不是跟性解放浪潮有某种关系,有很大篇幅的性描写。真不知道昆德拉是读了多少A片读本,还是实地观测了不少才有这么深刻的透析?上帝视角的东西,看一遍真的就很够了。

永劫回归

永劫回归是尼采哲学当中的一个概念——在任意时空,一切都在重复上演。世界的历史、现在与将来是一个巨大的轮回,永远无法摆脱。我们每一个个体的情感也是如此。《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情感描写正是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没有奇迹一切都是必然的情感世界。托马斯与特丽莎的爱情源自一场偶然的浪漫。特丽莎曾告诉过托马斯:如果没有与托马斯的那场邂逅,她现在爱的是另外一个男人。爱情失去唯一的神圣性之后,就被可替代性的平庸所亵渎,从而陷入了重复轮回的泥淖。托马斯与特丽莎是相爱的,但是他们相处的并不容易。因为托马斯对于性与爱的态度与特丽莎截然相反。托马斯认为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他与一位女士有性,并不代表他爱上了其他人。而实际的情况也的确如他的态度一般。有一次一个和他有过床笫之事的年轻姑娘在回忆起那晚的时候,准确的说出了那晚是一个暴风雨的晚上,而托马斯对此则毫无印象。她经历了美好的事情,他却未能与她共同体验。对那场夜晚风暴的两种反应和记忆方式,明的标明了爱情与非爱情。爱情与非爱情的分界线是非常明显的,非爱情只记得与性有关的回忆,而爱情记得与性无关的许多细节,包括天气、灯光、音乐、食物、颜色、状态等等。“非爱情”这个词使人联想到他对那年轻姑娘采取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也就是按现在的说法,把她看成一个性器具。相反,他非常喜欢她,珍视她的性格与智慧,愿意在她需要的时候去帮助她。他不是那种在她面前厚颜无耻的人。但这是他的记忆,不为他自已知道的记忆,把她从爱情的领域中排斥掉了。而且托马斯如此执着于婚外的性还有一个重要的价值论上的原因。他要去体验被他在性上征服了的女人的百万分之一的差别。用作者的话说就是“他追求不可猜想的部分并不满足于裸体的展露,它将大大深入下去:她脱衣时是什么姿态?与她做爱时她会说些什么?她将怎样叹气?她在高潮的那一刻脸会怎样变形?”这不是一种求取欢乐的欲望,是一种要征服世界的决心,托马斯正是把这种征服欲以征服众多女人为表达方式,而以掌握女人在性方面千差万别的表现为最基本的衡量标准。所以不要以为托马斯的滥性是很不可理解的一种行为,其实在每一种行为后面必定有一种非常强烈的价值观在支撑,而使得这种行为的出现是一种必然。但是特丽莎对于性与爱的态度却与托马斯有着根本的不同。作为一个正常而传统的女人,她要求的当然是性与爱两方面的忠诚。不在宗教的范畴当中谈论忠诚的道德问题,而只谈论性与爱在现实生活的观念问题。一对恋人相处只要基本价值观念一致,行为就会有协同性,但是像托马斯与特丽莎这样的截然相反的观念就是他们感情鸿沟的根源。特丽莎的这种对于性上忠诚要求并不仅仅是一种固有观念的模式化表现,它还有一种身体上的认同。小时候与她母亲一起生活的经历让特丽莎被一种恐惧所笼罩,这种恐惧就是所有的肉体是无差异性的,这来源于她母亲对她的影响。但是固有的天性让特丽莎逃出了母亲的阴影。她来到他这里,是为了使自己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不可取代的躯体。但是性上的不忠让她的这点信念破产了,她没有实现在托马斯眼里躯体那独一无二的价值。托马斯的滥性让她觉得她的身体同其他女人没有任何差别,这样就又回到了童年梦魇中去,这也就是特丽莎噩梦不断的原因。但是纵有这么巨大的价值观上的鸿沟,他们还是被强烈的爱情维系在一起。当特丽莎从苏黎世搬回布拉格时,托马斯六天后就回来找他了,后来又与她一起搬到了布拉格郊外的农村去。而特丽莎为了托马斯,试着接受性与爱分开的观念,试着接受他的情人萨宾娜。她甚至想到一个办法,可以使她看到托马斯的不忠而不去责怪:他只须带着她,带着她去与情妇幽会!她的身体也许又会成为她们中间最佳的和唯一的。她的身体将成为他的影子,他的助手,他的另一个自我。"我会为你去给她们脱衣服的,给她们洗澡,然后把她们带给你......"他们紧紧楼抱在了起时,她总是如此低语。她期望着他们两人融合成一个两性人,其他女人的身体将成为他们的玩物。这在一般正常人看起来是一种乱伦之性爱,但是这正是特丽莎作出的伟大的牺牲。她强烈的爱已经让她放弃了性道德上的基本规范,甚至让她超越了自己性别的存在,而仅仅是一种没有性别的爱着托马斯的躯体。他们的爱情是伟大的,伟大的程度在于牺牲的程度。还值得再提一下就是托马斯为了特丽莎而随着她搬到布拉格的乡下去生活的决定,他知道这会让他体验不同女人的想法不能够再继续实践下去。这是一项非常艰难的舍弃,但是因为一件事情让托马斯最终下了决心。这件事情就是托马斯与政府当局的关于自己文章以及自己政治立场的声明的谈判。最后以托马斯拒绝发表声明,而也因此被医院解雇而告终。原本外科医生的身份是自己终生的事业,是一件“非干不可”的事情,如同他在滥性方面的追求一样。但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这项事业,因为他不想媚俗,这也真是萨宾娜喜欢他的原因。如果连医生的事业都可以放弃的话,“非干不可”的信念就已经宣告破产了,而他本来在性方面所坚持了价值观也就没有那么牢固了,这正是他与特丽莎爱情婚姻发展了一个契机。而最后他们也的确在布拉格的农村体验到了爱情与婚姻的和谐与甜蜜。而弗兰茨萨宾娜的感情发展却最终以悲剧而收场。人们都说当他们做爱时弗兰茨闭眼的瞬间,已经决定了萨宾娜不可能再爱他。这种观点是对而不准确。萨宾娜不再爱弗兰茨是肯定的,但是不是因为闭眼,而是因为闭眼代表的意义。如果仅仅是一种生活习惯,那么完全可以改正。如果弗兰茨按照萨宾娜的要求下次不再做爱时闭眼,萨宾娜还是会离他而去。因为即使弗兰茨睁着眼睛,萨宾娜还是没有在他眼睛里找到那种意义的认同。弗兰茨喜欢闭眼的黑暗,因为在他看来,黑暗是纯净的,完美的,没有思想,没有梦幻;这种黑暗无止无尽,无边无际;这种黑暗就是我们各人自身历带来的无限。但是萨宾娜喜欢用眼睛观察生活,她无法理解弗兰茨闭眼后产生的那永恒无限的黑暗的自由世界。他没有相同或者相近的审美,而且审美的标准也无法沟通与理解。萨宾娜是一个生命力很强大的现实主义者,她喜欢未知,喜欢挑战,作者描述萨宾娜时用的“喜欢背叛”一词意思是抛弃一切既定已知的东西,向往一切未知的可能性,这是一种热爱生命强者的生活态度。但是弗兰茨做不到。当他们在讨论纽约的时候,弗兰茨说:“也许人们设计出来的美过于严格和冷静,纽约无目的美比它要丰富多变,但这不是我们欧洲人的美,是一个异己陌生的世界。”他们最终谈拢了吗?没有,看法仍然迥异。萨宾娜被纽约美的异生品格所深深吸引,而弗兰茨觉得这种美新奇却可怕,他眷眷地思念起欧洲来。当他们聊到强弱的时候,萨宾娜问:“为什么不用你的力量来对付我?”“爱就意昧着解除强力。”弗兰茨温柔地说。萨宾娜明白了两点:第一,弗兰茨的话是高尚而正义的,第二,他的话说明他没有资格爱她。健康的爱情是平等的,但是弗兰茨却崇拜着萨宾娜,而他的命运就是被背叛。萨宾娜毫无声息的离去正如同后来弗兰茨决绝的离开戴眼镜女学生而去柬埔寨一样,可惜弗兰茨连后知后觉的本领都不曾学会。萨宾娜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她在目标在哪里,终点又在何处。作者说她“背叛到”最后是虚空的。但那不是现实主义者萨宾娜要的。其实“背叛”本身就可以构成她的目标。她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她的生活,她是在逃避什么,而不是在寻找什么。她想要逃避的就是永劫回归的生活,她不要重复,她要双眼去观察不一样的人生,她受不了单调如一的生命直线,她要摆脱尼采的那个循环轮回的魔咒。她喜欢有创造力有生命力有独特思想独特行为的勇敢者,所以在审美上,她倾向于托马斯,而不是弗兰茨。这两个男人在与萨宾娜做爱的时候,托马斯会下达命令一般的:“脱!”而弗兰茨则是自以为闭眼一般的柔情。她已经在床上对于两个男人的个性了如指掌。无论怎样的男人,怎样的女人,感情却按照它那既定的规律与奥妙,如尼采的永劫回归一般在不断上演着形形色色的喜剧或者悲剧。但在《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的小说末尾,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一种全新感情的存在,就是特丽莎托马斯与他们家宠物狗卡列宁的感情。卡列宁在特丽莎与托马斯的感情维系当中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而这种作用后面使得夫妻两个人对于它产生了一种独立意义上的感情,也就是不再把它看做维系爱情的的纽带,而对它本身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在卡列宁被确诊为癌症且未能被治愈的情况下,这种感情升华了。当卡列宁痛苦的没有食欲时,“托马斯他用自己的嘴叼住面包圈,面对着卡列宁四肢落地,慢慢地爬过去,卡列宁的眼睛随着他转,似乎透出了一丝兴趣的微光,但仍然没有振作起来。托马斯把脸凑到他的鼻子跟前,他身子还是没有动,但张嘴咬住了面包圈的那一端,想把它从托马斯口里拖出去。托马斯这才松了自己的这一端,好让卡列宁能够完全吃掉它。还是四肢落地,还是弓若背脊,托马斯退了一点点,开始狺狺叫,让对方以为自己要争夺面包圈奋力一战了。一会儿,狗也狺狺叫唤作出反应!这正是他们所希望的!卡列宁还爱玩耍!”这已经不是对于宠物的一种感情了,也不是对于家庭成员的一种感情了,而是一种对于生命的共鸣、留恋与赞美,这已经超越了物种的界限,竟然让他们达成了一种感情上的交流与默契。感情没有奇迹的存在,世界没有奇迹的存在,一切都是永劫回归的,一切伟大的卑微的正义的邪恶的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与属于它自己的发展方式与结局,每时每刻它都以其自有的独特的方式在重演。统治世界的不是知识,不是科学技术,而是欲望,是人性。人性不变,历史必将重演。

关于本书

他所要表述的绝对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或多个女人的爱情故事,而是一种对人的本性的思考。这种本性不是一些固定概念,它是一种需要每个人直达自己灵魂,坦然面对自己,并结合生活的体验才能体悟的。有些人甚至发出做特蕾莎还是萨槟娜的疑问,男人多半会爱前者,因为她是被重所困的女人,因为她活的累所以反而越具体和真实。后者呢?她是一个画家,她想要超脱生活中的那份重,然而重带给她的只有孤独和空虚,甚至连爱也一并带走了。。。她的尝试是失败的,然而她却是一个勇敢的女人,一个有想法的女人

关系是重,孤独为轻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丽莎,萨宾娜和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在书的开头,他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我们在没有意义的ONS中,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与唯一。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特丽莎善依附,易受伤,害怕被背叛,为男人的不专一而痛苦。萨宾娜特立独行,强调自我感觉,拒绝服从秩序和媚俗,渴望背叛。现代社会女人的依附感逐渐减弱,性格和道德感是凸显两人区别的重要特征。如果做特丽莎,有一个家,有一个睡在身边的男人,但这一切都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敏感易碎的心强烈地感受到没有归属感,力求突破但有强烈的罪恶感,始终用“我这样爱他,他为什么还要跟别人好?”这样的问题折磨自己,不得解脱。维持鸡肋一样的关系虽然痛苦,但至少有一个人始终在身边。如果做萨宾娜,没有道德感的约束,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性情自由。选择只在于自身的快感,而不是社会的标准。虽然社会的开化程度胜过从前,但仍可能成为幸存的卫道士所批判的靶子,不服从潜在的社会秩序总有受攻击的危险存在。孤独有时候是自由,有时候也是无助。肉体的享受也是有时间限度的,做孤老的滋味也是很恐怖的。“去生活,行走,冒险,祈祷,并不为任何人或事内疚”,这种做法就是断绝关系,但最后会如何呢?我现在越来越深信一点,关系就是一切,一切皆为关系。譬如,最牵动你的,最打动你的,最伤害你的......是什么呢?很可能,我们抵触关系,是因为最深的关系最无法把握。一个人只能左右自己,却无法左右那个最在乎的人。太多的“咫尺天涯”伤害了太多的人,所以我们惧怕关系。但越惧怕,越说明,关系,是重要的。轻和重,作为两个极端,人只能选择中间状态,就像托马斯,特丽莎,萨宾娜,弗兰茨和千千万万世人那样,抓住一些生命的谎言,作为赖以生存的稻草。这就是人类的信仰,让我们相信生命是美好的,否则人只有直面死亡。死亡,如果没有永恒轮回,却也是轻得不能承受的。那么轮回是否真的存在?看来只有靠信仰来解答,而信仰却是不能讨论的。

生命总能承受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这是一本曾经大红大紫的书.也许现在仍然大红大紫.这本书我选用的是韩少功的译名.现在的书名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句法的转变也带来一种意思的细微的差别。只是对前一种译法在感情上更深一些。这本书很多年前就买了。韩少功的译本。这是我读的第一本米兰昆德拉的书。书很好读。但意义绝不简单。喜欢昆德拉举重若轻的本领。自从买上以后,它就成了我的一本随时会拿起,随时会放下的书。总会在此时或彼时读上三五页。一段段的。跨越情节。单纯体味文字与叙述的魅力。后来,04年去广州的时候,再三斟酌拿哪几本书呢。最后选中三本。其中一本就是它。只是可惜在广州那段蹉跎的岁月中,被朋友借去,流失了。再接着回到太原。想想那本书的命运,联想自己的命运。感觉依稀相似。然后就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对米兰昆德拉全面的译介。当然包括他最有名的这本,只是书名已改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虽然读过,但还是买了下来。自从买下后,却从未读过。哪怕是仅仅的一行。只是静静的放在书柜里。让它与自己的生命形成一种默默的对立。仿佛我站在这边,而它站在那边,有着远望的距离就好。但是对那本旧的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还是万分的怀念。不知是怀念作者的译笔呢,还是怀念那段曾经逝去的岁月。在今年6月,在淘宝上,发现了它的踪影,是比我买的那个版本还要早些的一版。买下。现在它静静的躺在我的床头。晚上偶尔会打开它。还如从前一样,跳越性的阅读。在某一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与它拿到了一些。对比着读了一点。新的版本文字也还好。韩译的版本同样有很多的读着咯嘴的地方。也许一切都不是重要的,这本书或那本书。重要的是,它曾经留下我心灵上的痕迹。虽然淡,但总不会完全的消失。

阅读期待的落差

可能是在读之前早就听过很多关于它的赞词,小说艺术的角度、哲理层面的思索,各种角度赞誉之词不绝。但当自己合上书本之后才发现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对于轻与重,灵与肉的探索是不是不用小说中的这种叙事方式及题材也可以?或许真的是想象中的期待太高了,所以有点遗憾。

看不大懂

已经很努力的看了 但还是感觉看不大懂这东西昆德拉在几百页的东西里面试图讨论和界定的东西太多了以至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 =不过有些章节确实写得很漂亮尤其喜欢在小说中间部分奇妙得把做爱和外科手术联系在了一起虽然稍显牵强附会 但还是体现出了作者别样的思考视野与角度

读后感吧

1. 托马斯和特丽莎的死以托马斯和特丽莎的死来结束他们的故事让人不能接受。我还一直想看他们到最后活到老会怎么样呢。让人不得不怀疑作者是因为想不到一个漂亮的结局而假借死草草了结。2. 托马斯的重托马斯选择的重更多与极权统治紧紧关联。生活状况以及故事情节的展开都离不开苏联的入侵与高压统治。这使得这种重成为一种典型的重而已。而在感情上的选择,托马斯似乎一直在重与轻之间飘忽。既想要重,又舍不得轻。3. 我们需要有人注视着我们原来《冬吴相对论》关于需要被注视着的人的分类出处在这里。失敬失敬!原来我上次之想到我们需要被人注视,却未想这玩意还可以这么个细分下去。佩服佩服!4. 萨宾娜关于媚俗的理解“我的敌人是媚俗,不是共产主义!” 之前一直觉得五毛和五美分的矛盾不可调和。看到媚俗的这部分豁然开朗。看来五毛和五美分还是有相互理解(从对方身上看到自己身上令人厌恶的地方)的可能的。5. 对动物的纯粹的爱和远离人类这是个无解的思考。尼采果真为此疯掉?如果是这样,那么,尼采也不是那么不可理解啊。6. 要不要表演这是微薄上大V需要的一段话。“他不是在演戏与行动之间进行选择,是在演戏与完全无行动之间进行选择。在一些情势之中,人们给判决了只能演戏。他们与哑默力量的斗争,是一个剧团对军队的进攻”7. 媚俗摘抄“无条件认同生命存在的美学理想,必然是这样的一个世界,在那里,大粪被否定,每个人都作出这事根本不存在的样子。”8. 因怀疑而真实小说字里行间对感情,对实实在在经历的怀疑,那个草稿的比喻和“永劫轮回”的分析,更符合我们每天的真实感受。

我们追求的

我们生活着,追求着,所谓的幸福或许就是在你追求的瞬间,追求了,在等待,在等待着所付出的答案。然而多数是不与自己所期望的不一样,幸福不是一瞬间,幸福在于你自己的感觉,在与你的态度。或许一生你都是 幸福的,又或许一生都是悲剧的,这就在于你的态度

轻盈的性,还是沉重的政治?

对于本书最通行的解读有两条路径:性、政治。前者是小资的看法,他们是雅痞,追求轻盈向上,认为性的快感可以消解一切沉重的负累,包括政治;后者则是斗士(书斋里)的解读,他们经历过沉重并且自觉的背起负累,扎根进入泥土是他们眼中真切的存在,他们认为政治尽管荒唐,却是最具力量的,性的快乐就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面吹大的避孕套,轻轻一戳就什么都没有了。实事求是的说,以上都是我的解读,我到今日也不明白我属于性,还是政治,抑或都不是。

一点乱想

托马斯选择和多人性交,只为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心中只爱特蕾莎一人。特蕾莎被家庭所束缚,在行动上走了出来,心里却时现家庭场景,对自己身体不满却能找到一个真心爱她的人真好。有时候能从萨宾娜的心理活动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弗兰茨是一个有点懦弱的人吧,最后结局挺悲哀的。互相交往没那么简单。

人性深处的探索

一切罪恶在事先已被原谅,一切也就卑鄙地许可了! 我们常常痛感生活的艰辛与沉重,无数次目睹了生命在各种重压下的扭曲与变形, “ 平凡 ” 一时间成了人们最真切的渴望。但是,我们却在不经意间遗漏了另外一种恐惧 —— 没有期待、无需付出的平静,其实是在消耗生命的活力与精神。 最沉重的负担压得我们崩塌了,沉没了,将我们钉在地上。可是在每一个时代的爱情诗篇里,女人总是渴望压在男人的躯体之下。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 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自由而毫无意义。 那么我们将选择什么呢?沉重还是轻松? 托马斯提出结论:同女人做爱与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我们都绝难接受这种观点:我们生活中的爱情是一种轻飘失重的东西,假定我们的爱情只能如此,假定没有它的话我们的生活也将不复如此。 …… 托马斯得出结论:自己的爱情故事并不说明 “ 非如此不可 ” ,而是 “ 那样也行 ”…… 我们也许可以称这种晕眩为一种虚弱的自我迷醉。一个人自觉软弱质,决定宁可屈从而不再坚挺,就是被这种软弱醉倒了,甚至会希望变得更加软弱,希望在大庭广众中倒下,希望倒下去,再倒下去 …… (萨宾娜)她的人生 —— 绝不是沉重的,而是轻盈的。大量降临于他的并非重负,而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萨宾娜感到四周空空如也,这种虚空就是她一切背叛的目标吗? 我们追寻的目标总是不为我们所知。一个姑娘渴望结婚渴望别的什么但对这一切毫无所知,一个小伙子追求名誉却不懂得名誉为何物。推动我们一切行动的东西却总是根本不让我们明了其意义何在 …… 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女人来说,总是想着一切旅程的某个终点是不可忍受的。 对他来说,醒来是绝对令人高兴的。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人世时,他总是显露出一种天真纯朴的惊异以及诚心诚意的欢喜。 真的英雄,其实不问出处。从现在起,我开始谨慎地选择我的生活,我不再轻易让自己迷失在各种诱惑里。我心中已经听到来自远方的呼唤,再不需要回过头去关心身后的种种是非与议论。我已无暇顾及过去,我要向前走。

Do you feel the essence of the eternal return?

How the fuck could weMourn for the floating world of its sorrowChewing the Chongga KimchiShall you drink the nestle ice tea with ErguotouYour mother and father become oldYou live in a city that is coldYou search for the hinge, aluminum sheet and the mouldNothing more on you can be purely soldAh it's turning and turning againThe world is flat and you live in painIf there's something more you wanna explainEjaculate on him it's all in vainBless me my dear father thou art in heaven thy shit falleth down like thy new born babyKill me drink my blood and serve thy servants what thou doest thou seest not what thou seest is thy ugly body

怎样得到他----坚强还是柔弱

一直以为“独立”是一种好看的姿态。爱到心碎,自己修补。针线穿梭之间牵扯出血泪,那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与其将骄傲放低,掩入尘埃。不如坚定地站在距离之外注视着爱人和自己,冷静地思量:谁在“媚俗”?谁是“媚俗王国里魔鬼”?这是一种怎样的姿态?萨宾娜的爱谁能承受得起?谁睡在萨宾娜的身边?这个世界总有一个叫托马斯的男人走入萨宾娜的世界。两个人就像飘零离散在世间的两片相同的叶子,即使不说“爱”但相互都可以感受到那种舒适----肉体和精神上的契合。他们一致地认为轻松愉悦是无需承诺和负累的,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场没有回放的电影,在爱的世界里只要轻松和美好的片段,没有谁可以牵绊谁,来去无牵挂是一种潇洒的姿态。因此,两个没有负累的自由的人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各自找寻着自己的精彩。相互没有纠结,相互隔着距离,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在需要的时候从对方的身体上找到熟悉的安慰。这样的状况使得两个人都认为对方是自己最适合的情人。这种脱离了现实生活磕磕碰碰、鸡零狗碎、相互损害的爱情是不是就可以长此以往保持着最新鲜的汁水和光泽? 谁说世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萨宾娜和托马斯就连生活细节上都很相像:做爱后喜欢独自睡觉,否则会辗转难眠。若是夜里同另一个人睡在一起,浑身燥热、不停淌汗,翻来覆去不能入睡。萨宾娜有一张宽大、如同舞台一般的床,那只是供自己一个人彻底放松、酣然入梦的地方。而托马斯无论多晚他总要开车将女人送回她的邸所,最后独自回到自己的床上。两个人都将身体欲望与身体情愫分得很清楚,身体欲望是不区分感觉对象的,托马斯有对无数女人的身体欲望,萨宾娜也会有对无数男人的身体欲望。但两个人的共同点是:在满足身体本能欲望之后又都呈现出一种独立的需求。只有一个人睡才能安然入梦,梦中没有思念和牵挂,没有忧伤和甜蜜,只是身体畅快淋漓地消耗之后沉沉入睡。这是身体的本能还是心理情感的暗示?“同一个人做爱和他(她)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前者是生理情感——感官享乐,后者是依恋之情——暂且理解为“相濡以沫”“身心相守”。可以给身体慰寄的“人”或者说“身体”很多。但在黑夜里恐怖出现的时候,不是随便一个什么人的手都可以给予温暖和安抚的。夜深人静在内心渴望同床共枕,想相拥入怀的人却是唯一和特定的那个Ta。萨宾娜和托马斯的相同点,决定了他们无法视对方为凡俗世间相濡以沫的人。萨宾娜对托马斯说:“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也许对萨宾娜来说为了喜欢这个“毫不媚俗的男人”,她可以和自己倾慕的托马斯始终保持客观的距离,保持着自己的对立,迎合着他的规则。托马斯喜欢萨宾娜的原因是什么呢?之所以和她保持着长久的情人关系,那是因为萨宾娜比所有那些与他有染的娘儿们更加懂得保持“性友谊”的规则。托马斯说过“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对很多女人来说,萨宾娜的确做得很好。可怜而坚强的萨宾娜,你以为这样真的可以长久占据和拥有他的心吗?托马斯多年遵循的规则还是被本人打破了。他莫名其妙地被一个女人的改变了,打破了他一贯崇尚的轻松愉悦的规则,这个女人是特蕾莎。对每一个男人来说,他的生命中都会遭遇这一天。一只草筐顺水而至,孤独无援、晃晃悠悠地飘到他的面前。对托马斯来说,特蕾莎就像个孩子,被人放在藤草编织的筐里,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她无所依靠,像蔓藤一般纠结缠绕着他,用崇拜的眼神望着他,将自己全部的悲喜奉献给他,哪怕是生命。在她微弱的呼吸间,他慢慢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爱, 他甚至跪在她的身边突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能死在她之后,得躺在她身边,与她一同赴死。这种想法是托马斯原来一直摒弃和害怕承受的。特蕾莎不过是个普通的女人,和他所有经历的女人相比无非也就一个女人。可是她的来去,她的境遇却让托马斯始终牵挂,始终放不下。那是一种怜,还是爱?让放浪的托马斯说不清楚,从此他的心再也放不下了。他即使依然和过去一样,身体沉溺在一个又一个的女人之间,但是他的心里却回荡着特蕾莎面容。身体在放纵欢愉,但是内心却在痛苦挣扎。唯一可以解释的理由,她可以紧握托马斯的手臂安然入睡,而托马斯在她的依偎下睡得格外香甜。而这恰好说明他终于找到了身体与心灵都可以依靠的人,她就是特蕾莎。特蕾莎和萨宾娜,一个是顺水飘来的盛着婴儿的篮子,一个是越飘越远的帆船;借用布莱克的比喻,一个是“天真之歌”,一个是“经验之歌”;借用歌德的比喻,一个是“学习时代”,一个是“漫游时代”。

妻妾成群

我有时候喜欢,是因为被感动,是它准确地触及了我的痒。《大红灯笼高高挂》之后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知道我的感动之处,但是我说不出。所以我深爱着阅读,有时可以看到自己,甚至看得更清楚。伟大作家们偶然讲述了一个我的故事,我激动的沉迷着。我经历过一些自觉刻骨铭心的分离,我的心底清晰的刻着它们的模样,但是我说不出。托马斯离开了特丽莎,我反复的看这段心理描写,我甚至是强迫自己记住这一段描写,想用刀子将她们刻在心头一样,象是踏破铁鞋找到了一个出口。我终于可以准确地描绘我的真实心理,分离之后,先是那样轻松,沐浴在完全自由——即所谓轻之中,然后逐渐的无法逃离,被自己的灵魂压回轮回。我思考着我何时可以从“非如此不可”中解脱。上大学的第一晚的23点钟,我就发现自己犯了一生中最大的错误。学校的宿舍很小,使我久久不能入睡,我以为自己的这种想法只是刚来学校有点想家的缘故,过一段时间后自然就没有事了,这种解释看上去似乎确实是令人信服的。可问题是我发现自己的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了,显然,想家并不是问题的真正原因。现在我快要离开这里了,我找到了很多原因,我也找到了很多解脱的手段。昆德拉给我了一个真正完美的解释:集中营。集中营里吃集中营里住,集中营里被观看。“集中营是一个人们常常日夜挤在一堆的世界。粗野与强暴倒只是第二特征(而且不是完全不可缺少的)。集中营是个人私生活的完全灭绝。”集中营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声音。寝室里的声音:反反复复地异常方言的刺耳,反反复复吵架的刺耳,反反复复地念叨的刺耳,反反复复地唱歌,都是反反复复,反反复复,“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躲避,即使躲进公共厕所,躲入被褥。”我被迫带上耳机,我开始讨厌音乐,音乐成了对句子的否定,成了一种反词语。我抗议,我要解放我的耳朵。但那声音像一群猎狗一样骚扰着我的安宁。我更加坚定,其实也是更加陷入压力了,我要自己的六面体包裹我自己。打扮得和爱美丽家那样媚俗,逃离《妻妾成群》里那样的魔鬼寝室就好。我进入了一种情缘,这次阅读绝对是一种释放自己灵魂的旅程。比如死亡“这个世界太丑陋了,没有人决意从坟墓中重新站出来。”比如爱情“比喻是危险的。爱情始于一个比喻。这就是说,当一个女人往我们的诗情记忆里送入第一个词,这一刻便开始了爱情。”比如宗教“只有真正严肃的问题才是一个孩子能提出的问题。只有最孩子气的问题才是真正严肃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换一句话说,正是这些无解的问题,限制了人类的可能性,描划了人类生存的界限。”

形散神不散应该就是如此吧

和不朽一起看的,人物不多,还是挺好的,关于女人的,男人的,男人与女人的心态写得很多,故事衔接需要看完才知道,不过怎么说呢,其实感觉男人和女人没那么滥交,而且走的极端太多了点,不过可能也只有这样才能真实表现出人性吧,我觉得如果结尾是悲剧会更深刻一点。

一个渴望离开热土旧地的人是一个不幸的人

有多少次,我不想回家。与生俱来,就没有恋家的习惯,非但不恋,甚至不喜欢,讨厌,即使知道将来某一天,我会不得已回到那片热土,掘吭而眠。有多少次,我从梦中惊醒,只因为又见到了那些熟悉的田地和山林,记得夏日的夜晚,躺在田垄上,听着蛙声,望着星星,黑狗子清澈的眼睛里有我的无知。似乎,生活于世,一个人的七宗罪并不算什么,但如果你学会了“忘本”,不热爱自己的故园,不热爱那片土地和国度,你就最应被唾弃,被救赎。我爱我的家乡。真的。在她那里,我有最美丽的童年,最真诚的土地,最包容的天空,最不可回退的感情。正因为如此,我才希望,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我行将离去,能够回到这片旧地,在这里度过我余下的永恒时光。但我渴望离开她。她,就像所有的最值得你追求的情人一样,爱她却不能靠近她,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远离她,深埋她。这真的是一件很讽刺的事。就像所有我喜欢过,珍爱过的东西一样,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抛弃它。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会思考很多问题,但思考次数最多的就是:“我是不是有病啊?”我是一个幸运的人,因为我没病,而且生活的很自足,至少没有残废,没有餐风露宿,可是,为什么有人要那样说?我不幸吗?我幸,我真的很幸,即使不幸,我也会使自己幸的。

写在重温之前

很多年前看过,故事只记得了个大概,但有两个地方却一直忘不掉。一个是是小说的开头,大概是说男主人公原来是爱情无定所的人,之所以他作出一生的冒险跟女主角一起,缘于那天清晨他惊觉自己竟然能在初相识的女主人公面前熟睡,醒来时女主人公在睡梦中还紧抓着他的手,在那一刻,他感觉她是遥远处漂来的一个婴儿,同时滋生出保护她的欲望与责任感。在一起后男主人公忍不住出轨,跟他做爱的女人喜欢把分泌物涂在他的头发上,只是,这个味道又怎么瞒得过女主人公呢?另一个令我一直念念不忘的便是关于这一段的描写。最近准备将这书重新看一遍,但愿这些记忆不致于错得太离谱。

过去,总是读不懂这本书。而且不喜欢它里面穿插的苏军侵略捷克的。08年去欧洲杯,一天顺便坐火车,从维也纳去了布拉格。在老城逛,买了一本英文版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突然,印证我自己不愿停留的生活,我懂了。

萨宾娜这样的女人

朋友说,你写特丽莎的独白,为什么不写萨宾娜的独白?能不能说说你是怎么理解这个女人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最令我忧伤的女人是谁?不,不是特丽莎,而是萨宾娜。但萨宾娜显然不能用独白的形式来写。她需要世人的理解吗?不,在写下这个标题时,我仍然看见她嘴角戏谑的微笑。我对萨宾娜的喜爱,一点儿也不亚于特丽莎。只是,理解萨宾娜,远比理解特丽莎要困难。理解特丽莎,只需要用一个女性的本能,而理解萨宾娜,需要更多经历、智识。在阅读这本书十年之后,重新回味萨宾娜,才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会爱上这个女人,为什么当年,在看到刘小枫在《沉重的肉身》这本书中对萨宾娜近乎诋毁的话语时,会感到强烈的愤怒。我无法接受他用灵魂的和肉欲的来区分特丽莎和萨宾娜,因为,萨宾娜显然是我见过的最为精神化的女人,和肉欲隔了十万八千里。也许所有的男人都会爱上特丽莎,但是,女人,尤其是像特丽莎那样的女人,最渴望成为的是萨宾娜,特丽莎像爱着托马斯一样,爱着萨宾娜。我甚至认为,她们完全有可能是同一个女人,都是坠落尘世的精灵,只不过,萨宾娜是没有被接住的特丽莎。可能一个动作,一个偶然,就导致了她们的命运完全不相同。书中有这样一个细节,挂念着家中的特丽莎的托马斯,在与萨宾娜做爱的过程中看了一下手表,想尽快了事。瞥见这幕的萨宾娜于是不动声色地藏起了托马斯的袜子——萨宾娜为什么要这么做?她似乎是一个不吃醋的女人,书中说,她是托马斯的最佳情人,她不仅善于保密,而且还帮情人的妻子特丽莎找到工作。还记得萨宾娜曾对托马斯说:“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萨宾娜痛恨媚俗,而爱情中的种种占有表现,无疑说明这就是一件最媚俗的事情,对爱情的渴望,浪漫到不可救药。可是这个媚俗的大敌托马斯,反叛世俗道德的、无拘无束的浪子托马斯,怎么会被浪漫而愚蠢的爱情俘虏?于是,萨宾娜不无调侃地对趴在地上狼狈找袜子的托马斯说,“……从一个老想着特丽莎的特里斯丹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美丽的世界,被浪子贩卖了的世界。”特里斯丹和伊索尔德的故事,是希腊神话里最浪漫的爱情故事,是画家们所热爱的题材,也是萨宾娜所痛恨的,最为媚俗的题材。托马斯迷惑不解地看萨宾娜,我想他仍然听出话语里的讽刺,他没有看到的,是萨宾娜的痛苦。萨宾娜不相信爱情,但不意味着她不爱,也不意味着她不会在爱中吃醋。吃醋是一种虚弱的表现,萨宾娜在吃醋,但是,她决不会把自己的弱展示,因此,她借给托马斯一只时髦的宽口袜子,托马斯穿着它狼狈不堪地离开了——讽刺的意味变得更浓了,这就是萨宾娜对不忠的情人所做的全部报复。只可惜,托马斯全部注意力只在特丽莎身上,否则,他不会不明白,萨宾娜这些扎人的刺,并非出于强大,而是出于虚弱的自我保护。这个行为已经是萨宾娜痛苦的极限表达了。可托马斯已经看不到这一切,他的脑中的诗情记忆区,也就是爱情的诞生地,此时已经完全被特丽莎占据。特丽莎的诗意来自哪里?她和托马斯的爱情,始于一个比喻。“她是一个被放在树腊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在托马斯眼里,她是神话里的孩子——弱小的存在,和偶然性带来的美感,将他击中,把他的“同情心”和爱欲完全占据。对于托马斯来说,特丽莎是天使,是女人,她仅仅用虚弱的美,就已经征服托马斯。所以,特丽莎有痛苦,但她不孤独。她是被理解的,被爱的,不管托马斯有多么不忠,这个男人,是爱她的,总是会为她的虚弱而疼痛,为她的痛苦而挣扎,并且总是在她倒下的时候,及时将她接住,最后,这个男人还与她一同赴死。可以说,这个虚弱而美丽的特丽莎获得了一个女人最为本质的幸福,被辨认,被钟爱,被保护。所以真正让我忧伤的,是萨宾娜。书中两个男人,弗兰茨爱着她,崇拜她,却不能理解她。托马斯理解她,却并不爱她。弗兰茨,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完美好男人,他有健康的体魄,有地位,有智识,有爱心,而且纯净,但他永远不能像托马斯那样理解萨宾娜。他们之间不仅有国度上的差异,也有生活经历上的差异。“圆顶礼帽”是理解萨宾娜的一个重要道具。它有着双重意义。一方面,它是硬梆梆的,男权的象征。而当萨宾娜带着它离开祖国以后,它有了更丰富的含义,成了旧日时光的纪念碑。萨宾娜戴着这顶帽子,与托马斯做爱,不管是旧日它仅仅作为他们之间的性爱道具,还是去国之后在日内瓦,它作为他们共同历史的赞歌,某种伤感总结,他们总是能够心领神会,在性爱中,也在精神中完全融为一体。但弗兰茨就不一样了,对他来说,这圆顶礼帽让他不舒服,因为它用一种他完全不懂的语言在说话,让他无法领会其中的含义,它不能充当性爱的道具,只是个障碍。弗兰茨和萨宾娜之间总是充满了误解,他们之间可以编成一本误解的小词典。“他热切地听了她的故事,而她也热切地听了他的故事。但是,尽管他们都明白对方言词的逻辑意义,但不能听到从它们身上淌过的语义之河的窃窃细语”。所以,闭着眼睛做爱的弗朗茨在萨宾娜眼中,像是一个“吮奶的婴孩”,他的力量全是向外的,内心却那么弱,他需要萨宾娜,因为他已把她作为他的宗教,一个他眼里的真正的女人,美和力量的化身。萨宾娜越来越不能忍受这种幼稚的崇拜。所以,当弗兰茨像个勇士一样,背叛家庭追寻她而去时,她却选择了失踪。萨宾娜是爱着托马斯的,她给他写过大大一捆的信,他们之间,还有着无数的默契。但是,为什么,托马斯却没有爱上萨宾娜?或许托马斯也认为,像萨宾娜这样强大的女人,并不需要爱的认可,她自身便足够有力量,自己的爱对她又能有多重要呢?可特丽莎就不一样,自己可以是她的全部。托马斯不能解救政治犯,但他可以用他的爱解救特丽莎,他可以让她幸福,他是她生命中最坚固最不可摧的存在。可是萨宾娜呢,她有智慧,有生存能力,她的一切,似乎都不需要他担忧。在萨宾娜面前,他如何找到重量,如何去证明一个男人的价值呢?特丽莎最羡慕的女人一定是萨宾娜,因为她拥有自己所未曾拥有的强大;但萨宾娜最嫉妒的女人一定是特丽莎,因为,她能征服强大,敲开托马斯的诗情记忆之门。特丽莎像藤蔓一样,将整个生命,紧紧地缠绕于托马斯,这让托马斯窒息,却又如此心甘情愿。这是萨宾娜不可能做到的,这个“强大的”女人,最深重的嫉妒表现出来,也只是藏起情人的一只袜子,把痛苦诠释得如此轻描淡写。萨宾娜比特丽莎大了十岁。在遇到托马斯的时候,她注定已经饱经生活磨炼,她不再是一个茫然地,正在找寻生活方向和爱的方向的小姑娘。让我们再作一个假设,如果,萨宾娜是在和特丽莎一样大的时候遇到同样一个托马斯呢?我想,她一定会释放出一个女性虚弱的美感——真正的美,总是那么脆弱。可是没有,她并没有遇到一个像托马斯接住特丽莎一样的男人把她给接住。她遇到的是一个二流的演员,一个形式上的反叛,骨子里却空空如也的一个醉鬼。终于,女性的虚弱的美被打碎,被颠覆,然后重新生长——萨宾娜的美是智慧的,力量的,随着经验和智识的增加,她的内心变得越来越强大,变得比这个时代更多的男人都要强大,强大到同样强大的托马斯对她毫无同情心。萨宾娜能够掩饰自己的强大吗?不能。以女性身份去示弱,对她来说,是多么矫情,尽管在藏袜子这一过程中,她显得那样的女人。可是,那微弱的小刺,那看上去微弱的女人性,和特丽莎能把托马斯痛得撕肝裂肺的弱比起来,算得了什么呢?并不值得悯惜。萨宾娜也不需要悯惜。作为女性的萨宾娜的“弱”,在弗兰茨面前,曾有过更明显的展示。那是在一次移民朋友的聚会中,一场乏味的辩论令她触摸到了无边无际的虚无,并感觉到了生命中前所未有的虚弱。从聚会出来之后,萨宾娜见到了弗兰茨——他们一面便热烈拥吻着,“她像最平庸的女人一样,有一种焚心烈火般的欲望,想告诉他,别赶我走,抱紧我,把我当你的玩物,你的奴隶,猛烈地玩弄我吧!但她什么也没说。”虚弱的萨宾娜最后只说了一句话,“你不知道,我和你在一起是多么高兴呀。”这是她的天性允许她做的最多表示。这是萨宾娜最想倒下的一刻,弗兰茨一定从中看到了她生命中的弱,否则他不会爱上这个女人。但是,那有什么用呢?萨宾娜渴望倒下,可是弗兰茨却并不能够承受相应的重量。他们之间的误解仍然存在,一阵晕眩过后,萨宾娜还是会站起来,重新成为一个强大的女人。“人们还很年轻的时候,生命的乐章刚刚开始,他们可以一起来谱写它,互相交换动机(象托马斯与萨宾娜相互交换礼帽的动机),但是,如果他们相见时年岁大了,象萨宾娜与弗兰茨那样,生命的乐章多少业已完成,每一个动机,每一件物体,每一句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 这就是最最悲哀的地方。特丽莎对家庭的背叛之旅,到了托马斯这里便基本终结,之后的背叛尝试,也因托马斯而无法进行下去,这个男人,用自己的全部力量阻止着她的坠落和摧毁,保护着她的美感。而萨宾娜最初离开家庭的背叛则只是她一切背叛的开始。对她来说,“第一次的背叛不可弥补,它唤来的只是后面一连串背叛的连锁反应,每一次的背叛都使我们离最初的反叛越来越远。”萨宾娜先是背叛了家庭,然后背叛了丈夫,背叛了情人,背叛了祖国……她的背叛之旅,越来越远,越来越难以收拾。背叛到了终点,生命越来越轻,离虚无越来越近——萨宾娜终于意识到了背叛的可怕。“背叛”真的美吗?“媚俗”真的那么不可原谅吗?连托马斯这样的男人,最后都免不了在爱情中“媚俗”一把,他一定是感觉到了生命之轻的可怕,因此,终于向爱情的“媚俗”投降。仅仅是特丽莎需要托马斯吗?不,托马斯更需要特丽莎,因为虚弱而有美感的特丽莎,是他生命中唯一有重量的东西,他宁可被这重量摧毁,也不肯轻飘飘地飞向太空。萨宾娜意识到了这一切,在听到托马斯和特丽莎的死讯之后,她“又一次把托马斯当作自己的一幅画来构想:画的前景是唐璜,一位幼稚画家所作的浮华外景,穿过外景的裂缝看去,却是特里斯丹。他像特里斯丹一样死去,不像唐璜”。如果说,萨宾娜之前对托马斯提起特里斯丹,还带有讽刺的意味的话,那么,在这里,是真正的爱和悲悯。她终于理解了托马斯——没有谁比她更理解托马斯。那么,萨宾娜懊悔吗?如果她的背叛之途及时终止,她完全还可以选择一个女人的命运。她曾经有机会的。弗兰茨曾对她说,“萨宾娜,你是一个女人”。可是当开始她听到这话时,并不以为然,因为自己的女性角色不过是上帝的区分,她并没有主动地去选择一个作女人的命运。“我们所没有选择的东西,我们既不能认为是自己的功劳,也不是自己的过错。萨宾娜相信她不得不采取正确的态度来对待非已所择的命运。在她看来,反抗自己生为女人是愚蠢的,骄傲于自己生为女人亦然”。果真如此吗?重新回到萨宾娜的那顶圆顶礼帽吧。这顶黑色的礼帽,是一个男权的象征,它对萨宾娜来说,是如此重要的一个信物,她带着这顶帽子,仅仅只是为了怀念她的祖父吗?如果是这样,她自己也不可避免陷入到一个媚俗的情境中去了。不管萨宾娜承不承认,这帽子是有着特殊意义的,她喜欢赤裸着,在一个最富有女性特征的躯体上,戴上这样一顶最男性意味的帽子,然后观看着镜中的自己。她看到了什么?圆顶礼帽强暴着她作为一个女性的尊严,“硬梆梆的男子礼帽对她的女性魅力给以否决,亵渎,以及嘲弄”,可是,为什么这种强暴和否决会让她快乐?原来她渴望的,不过是和所有女人一样,被一个真正的男性的力量征服,她并非不愿意示弱,就像托马斯命令她“脱”时,她总是那样心甘情愿地服从。无论她多么地“强大“,她毕竟还是一个女人,渴望在男性的力量里,变弱。以前,萨宾娜并不明白,为什么弗兰茨要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一本正经地强调“你是一个女人”这样众所周知的事实。“直到近来,她才明白了‘女人’这个词的含义,明白了他何以作那么不同寻常的强调。在他眼中,女人不仅意味着人类两性之一,这个词代表着一种价值。并非任何妇女都堪称为女人”。对弗兰茨来说,“女人”意味着弱小,被爱,被尊重和被保护。“你是一个女人”,这本来是一句多么动听的情话,萨宾娜本来完全可以像一个女人一样,慢慢去爱上这个发现自己身上的女人性的弗兰茨,去崇拜他的肺,崇拜他作为男性的力量,崇拜他的一切。她原本可以示弱。可惜她当时并不明白——她甚至没有明白弗兰茨那句话,“爱就意味着解除强力”。走到背叛终点的萨宾娜终于“为自己待他那样不耐心而遗憾。如果他们能在一起呆得更久一些的话,他们是能够开始理解对方用语的。他们的词汇会像害羞的情人,慢慢地、怯生生地走到一起去。那么,一支旋律就会渐渐融人另一支旋律。但是,现在太晚了。”是的,太晚了,萨宾娜再也回不到弗兰茨的身边,她走向背叛之途已经太远了。在所有背叛之途里,她走的最远的,就是带着她的圆顶礼帽,背叛了初始上帝所安排的,一个女人的身份。尽管这种背叛,并非出于她的主动选择,可是她其它所有的背叛,必然导致这一种身份性的背叛,使得这个女人的身上,有特丽莎幻想的全部的男性的力量和美,而她作为女人的弱,被彻底忽略。这个场面我们不应该忽略。特丽莎应邀来到萨宾娜的画室。交流中,她渐渐对萨宾娜产生了倾慕之情。直到萨宾娜提醒,她才想起自己是来拍照的。特丽莎注意到了圆顶礼帽,她让萨宾娜戴上圆顶礼帽来拍照,这个想法让萨宾娜笑了很久——这笑,是在掩饰什么吗?礼帽是萨宾娜与托马斯的性爱道具,而现在,她情人的妻子,却要求她戴上,这里,有着危险的,性爱的暗示。萨宾娜没有服从这个指示,只能用笑声把令她不安的某种信息掩盖。但她没有想到,这个怯生生的女子突然提出了更为大胆的建议,“照点祼体的怎么样?”“祼体照?”“是的,裸体的。”在特丽莎重复的确认下,萨宾娜无法再把这建议当成一个玩笑了。她同意了,一切背叛,对她都充满诱惑。但她要求喝酒。萨宾娜一边喝酒,一边谈起了圆顶礼帽的历史,正是在这一段历史的讲述中,萨宾娜调换了自己的角色,通过讲述礼帽,她变成了礼帽本身,一个男权意志的化身,她终于有勇气在特丽莎面前把衣服脱光,两个女子之间爱的探险就此展开。萨宾娜开始化身为托马斯,并对特丽莎发出与托马斯完全一样的指令,“脱!”——在这绝对的力量之前,特丽莎燃起了强烈的服从欲望,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狂热,她顺从地,光着身子站在萨宾娜面前,一副缴了械的样子,完全是在接受托马斯情人的怜悯。“这个美丽的征服使她陶醉,她希望自己光着身子站在萨宾娜对面的时刻永远不要完结。”“萨宾娜也被这奇特的场景迷住了:她情人的妻子竟奇异地依顺而胆怯,站在她面前。不过按了两三次快门以后,她几乎被自己的迷醉吓住,”——这完完全全是爱情的模式,征服与被征服者之间的双重迷醉。我们能清清楚楚看到特丽莎对萨宾娜智慧和力量的迷恋,渴望永久的被她征服,也能够从中看到萨宾娜对特丽莎,那种征服者对被征服者的怜爱,正是在这过程中,萨宾娜发现了自己对女性身份的背离有多远,她显然被吓住了,只能用高声大笑,来驱散这份迷醉。爱情探险在大笑声中结束,萨宾娜从她的礼帽里退出来,回归到她的女性身份。“反抗自己生为女人是愚蠢的”,没有谁比萨宾娜更清楚这一点,所以,冒险无法继续。这短暂而错位的爱情,意味着萨宾娜必然要尴尬的人生。所有的媚俗里,对于爱情的幻想是最媚俗的。但昆德拉说,“媚俗一旦被识破为谎言,它就进入了非媚俗的环境牵制之中,就将失去它独裁的威权,变得如同人类其它弱点一样动人。我们中间没有一个超人,强大得足以完全逃避媚俗。无论我们如何鄙视它,媚俗都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当托马斯明白他对特丽莎的爱,不过是出于“同情”,出于种种偶然,而并不是他生命中的“非如此不可”之时,他的爱终于变得沉甸甸起来,他的生命终于有了重量。事实上,无论社会如何变化,可能终究难以改变一个自然法则,那就是雄性与雌性之间的法则:雄性渴望征服和保护,而雌性渴望被征服和被保护。萨宾娜反抗种种形式的媚俗,却仍然察觉了内心深处对于爱情这种最媚俗的事件的渴望。是的,女人终归是女人。萨宾娜也不能免俗。只可惜,她却一直没有遇到那个人,那个发现她弱小,悯惜她的弱小的人,让她强大的羽翼收拢,心甘情愿地变得弱起来的那个人。除了那顶帽子——只有在那顶代表着绝对的男性意志的帽子的强奸和否决之下,萨宾娜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女人,那么的脆弱,那么的富有美感。这些年,我并没有读很多新书,总是在回忆中消化多年前看过的这些旧书。很多句子,很多情境,当时囫囵吞枣地咽下去了,产生许多似是而非的理解。但是真正的消化,却是在近些年。记住言语的逻辑,背下句子都很容易,但是,要理解情境,却只能在情境之中,要理解人物,只能在生活中。作为一个女性,最大的矛盾就在于,特丽莎是渴望成为萨宾娜的特丽莎,而萨宾娜是渴望回到特丽莎的萨宾娜。但如果从标题来理解《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那么,这部书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萨宾娜。

我们从来不曾认识自己,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更不会

怎么说呢?如果真的按照逻辑分析,一步步推本溯源,那这个世界将永无尽头,所以我以我一贯的性格,随意捡了个片段,从这里说起。突然发现世界上居然有人对爱情理解的如此“透彻”,不仅令我心生新情,更让我感觉自己的人生进入了另一层境界。《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这是我前两天在看,到今天还没有看完的书。对于书中的故事和逻辑,我不想赘述,只是以此为基点,说说自己的看法。到如今,我才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是如此奇妙,偶然中的必然和必然中的偶然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无论我们则样奋斗,某些事真的就像宿命一样,在很久以前就被注定了,但这个被天书镌刻的命运,有时却会因为我们的怀疑或者冲动或者猜忌或者愤怒而突然改变,甚至逆转,这是绝对不含宿命的,绝对由你自己把握的,因为这一部分与灵魂管,与肉体无关,与之相关的是纠缠在这个世间的最不可承受的情。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深情的,痴情的,懂情的,爱情的,无论你如何宣扬自己多么理智,无论你觉得自己是多么铁石心肠,无论你认为你是个情商多么低的人,你都不可避免地兼有我在前面所说的“四情”。正是因为我们都是有情的,所以我们才能真正决定自己的命运,也许你认为我的话话毫无道理,但这绝不是虚谈。可以这样说,你的人生的前十多年里,你的生活里只有偶然和必然,你或者偶然幸运,或者偶然悲惨,或者必然选择,或者必然随波逐流,因为在这十多年里,你没有真正自己把握过自己的命运,你总是按照父母的要求追求某个目标,总是按照父母的标准行事思考,你也肯能很“独立”,那么你就必然会以老师为标准,或者你总是从某个书本上获得基点,获得“启示”和人生的方向,你以你某个崇拜的人为“偶像”建立理想,并自以为是地“独立”地朝之奋斗,这样奋斗了十几年后,你却发现自己和芸芸众生一样,生活在同一片天地下,你发现这个世界和你相似的人实在太多了,而比你更“独立”的人却更多,甚至超过和你相似的人,所以这是你猛然发现你至始至终的原始基点是错误的,你发现你的人生只是一个简单的复制,你也许可以通过某种心理暗示获得安慰,和暂时压制这种突入起来的震撼,如果不这样,你很可能陷入恐慌,因为你发现你完了,你的人生已经毫无意义!其实不然。从生理学上说,人也只是一种高级动物,我们无需自诩为多么聪明的物种,因为上面的恐慌就是最好的证明,我们无可避免地要重新认识自己,否则你的一生将陷入混沌,或者糊涂一生。是动物,就具有动物的本能,或许是地球本身的构造,或者这个宇宙的法则决定,人和其他动物一样,你的出生首先要经历的就是模仿,或者复制,因为你从母亲的腹中出生的时候,除了带了一个充满血肉的生命,以及从父母那里继承的未被“开发”,尚未“成熟”的基因,你一无所有。在此,我们必须讨论你从父母那里继承的基因,和这一团血肉。血肉和骨头都是新生的,都是由细胞构成的,细胞只是维持了你的身体,你的细胞(神经细胞)构成一个系统,在此我们不考虑心脏,这个系统包括神经末梢和血液循环系统,神经末梢使我们可以与外界(指除我们所有的那团血肉)“交流”,血液循环也起交流作用,只不过前一种构成了“灵”的交流,而后一种则是“肉”的交流,虽然有了交流,但这样的交流其实已经过于高级,已经进入了人的范畴,所以两种交流其实在此并不能说明之前讨论的问题,因而我们再次深入细胞,于是我们发现细胞里有一种东西叫“蛋白质”,而更进一步,我们终于找到了“宿命”的根源——基因,于是我们发现我们的本质都是基因,都是一些注定的图谱,我们从父母那里继承得到了基因,在此途中,我们的基因因为发生了相互交流和与外界交流,可能发生一些变化,但只要你细心思考,其实这种变化,准确地说是变异的极率很小,而且一般情况下,都没有大的变化,因为这样的交流其实是受限的,相互之间可以转换和从外界获得的信息量是极少的,所以我们在讨论这样的问题时是可以忽略某些因素的。至此,我们可以大概获得一个清醒的认识了,你从父母那里继承基因,基因控制你的血肉,血肉组成系统与外界交流,这样在你没有和外界交流之前,你一无所有,你只有父母的基因,父母的基因又是从他们的父母那里得来,这样的基因遗传经过了亿万年,到了你这里,我们不知道最初是个什么样子,也许是一个细胞,一个基因?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最初这样的蛋白质,元素,基因,一定是单个的,这样的单个的蛋白质,元素,基因,从产生之初便于外界交流,获得新的信息,然后变异,经过亿万年,成为人,传到你这里,你收获了无穷无尽的信息,但这些信息在你最初的血肉里是未知的,因为这些信息在你的父亲和母亲进行交流时,与外界发生了暂时隔离,形成了封闭或隔离,于是暂时沉睡了,它们到达你这里时,已经失去了生命,而这些信息原本就不属于你,原本就是自然界的,所以没有和自然界交流之前,你根本无法启动这些信息机制,与实施你只得依靠自己,那么你这个一无所有的人能靠自己什么呢?再回头想想,你其实并非一无所有,你还有那一个,一个蛋白质,元素,基因,你有这一个,这宇宙的最初的一个,这一个经历了亿万年都没有改变(我们所说的改变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变,因为这样的交流所带来的改变其实只有增加和混合,而不会改变物质的本源)的一个,你有了它,你就有了全部!你依靠这一个的属性,来和世界重新建立交流信息系统,所以我其实可以这样定义一个初生的婴儿,就是一个蛋白质,元素,基因加上一些从自然界收集来的“沉睡”的信息。有了这样的定义,我们只需考虑这个“一个”的属性,它具有哪些能力,又有哪些能力可以使你和外界获得交流呢?很简单,它因为是一个,其实并没有多余的属性,它只有一个,一个属性“复制”,而这样的属性其实已经完全可以支撑我们,完全可以成为开启和自然界交流的大门,因为在生命之初,它就是通过不断地“复制”与外界交流的,由于复制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得与外界交流,所以这样的复制其实并不是完全的复制,而是一种 “模仿”,也就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动物与生俱来的本能——“模仿”!人从一生下来就开始模仿,模仿外界的各种信息,通过模仿和外界发生交流!这时,我们发现原来模仿和复制并不耻辱,原来它只是人类的本性,我们正式通过模仿获得新生的,可以这样说,没有模仿就没有人。也就是说你人生的十多年的模仿其实是极端正常的,因为它早在亿万年前就被那个“一个”所决定,这个“一个”就像我们的宿命,这样的宿命既给了我们生命,也让我们陷入了无尽的复制轮回圈。在我们理解了人生的前十几年的模仿后,我们终于可以静下心来,慢慢思考当下和今后的人生。到此,我们以为我们懂得了生命额奥妙,可以无惧任何力量,但思考一下却发现你根本什么都不会,因为你既然抛弃了复制,你就失去了亿万年的信息,现在的你甚至比亿万年前的那个“一个”都不如,你什么属性都没有,你是茫然的,你完全把握不了任何事情,你陷入了无穷无尽的恐慌和迷雾之中!难道人的存在真的如此脆弱?难道人的本质真的只是复制?难道人的今生和前世(“一个”)真的一成不变?难道人的属性真的就是唯一?2008-11-03 21:19:19

人们一思索,上帝就发笑

昆德拉认为人无法认清世界,可是有些人却不断地思考,人们愈思索,真理离他们愈远,人们愈思索,人与人之间的思想距离就愈远,因为人从来就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但他却是在不断地思考,因为思考能听见上帝的笑声。不思考的人是悲哀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就是这样有着思想力的书,听,上帝在看这本书发笑呢!托马斯,萨宾娜,特丽莎,弗兰茨或者还有那条奇怪的狗卡列宁。一切一切给这本书有充实之感,每个人有不同的人生观,每个人都在不停思考,果然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托马斯坚持着他的性友谊,特丽莎却为一次出轨而痛苦不已,人确实很脆弱,特丽莎在托马斯不断出轨的折磨下不停地做梦,梦境中总是出现赤裸的女人群体,不停地嘲笑着她。有时候想托马斯与特丽莎之间存在爱情吗?无疑,特丽莎在托马斯心中是特殊的,在特丽莎拉着托马斯的手睡觉,托马斯就陪在了她身边,他们的相遇又是无与伦比的巧合,特丽莎爱上托马斯是爱他的风度,还是想要逃离过去无聊低俗的生活呢?也许我们不能爱的原因,就是我们急切地希望被人爱,就是说我们总是急切地从对象那里得到什么东西(爱),以此代替了我们向他的风险给予,代替了我们对他的无所限制和无所求取—除了他的陪伴。在那个特定战争年代发生的爱情,我认为是爱情,特丽莎和托马斯回到了乡下,一次舞会,特丽莎对托马斯说他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她的错,是她使他的生活低的不能再低了,如果他们在苏黎世,托马斯应该还是位外科医生。托马斯却对她说他在那里很快乐,他没有事业,任何人都没有,不被事业所束缚,认识到自己是自由的,这才是一种极度的解脱。我很感动吧,是的,我们所生活的年代,羁绊的东西太多太多,青年一代压制的理想,就这样不得不用力地活着,赚取钱财,及时享乐。托马斯的前半生就是这样,找不同的女人,风度翩翩,探索每个女人,在托马斯为自己放假当清洁工期间,他不知碰过多少女人,可是到头来,他只是得来一场空虚。与特丽莎回到乡村,书的最后说,特丽莎曾经多么希望他变老,可是他真的老了,丧失所有的力量,比任何人都虚弱,只是让特丽莎想到可怜的布偶兔子。萨宾娜是聪明的女人,是漂亮的女人,是带有艺术感的女人,是托马斯的情人,是弗兰茨的情人。弗兰茨是个很有意思的悲剧性的人,遇到萨宾娜,他什么都不顾了,用尽全力爱一个人,谁想,萨宾娜根本承受不了那样的爱,结果悄悄地离开了他。他碍于面子,与他的学生在一起,在崇拜自己的学生身上寻找寄托,无疑是可悲的,他的身上体现虚伪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死于一场无聊的打斗,仿佛死的莫名其妙。《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有好多精彩的评论,无条件认同生命存在,由《创世纪》里的无条件认同生命存在又揭露社会现实,称之为媚俗作态,媚俗是为了掩盖死亡而关起来的屏幕。语言真的很犀利,这是什么社会了,什么事社会主义了,在社会主义如此飞速发展的今天,其基本矛盾不再是好与坏的矛盾,而是好与更好的矛盾。这社会多浮躁啊,虚伪,媚俗充斥整个世界,其实,你,我都逃不出去,早晚,或许我们也会成为媚俗的代言词。昆德拉的思想是独特的,怪不得有太多太多人受他影响,思想,也能拯救生命,我们不可能每个人都是思想家,更何况,这个世界有思想力的人又太多太多,老师说的好,现在人很多都知行不一,什么道理都懂,却又不愿意实践,生命的真谛在哪里?这个社会的未来怎么样?或许我的问题太大了,再怎么思索,上帝都在那里发笑呢!

……

生命的出现就是偶然,它只发生一次,但只有一次的不能是拥有吗?不是的,偶然也是lightness,是宇宙之灵犀、造化之赐予。既然发生了,便可以握在手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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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没看懂它要表达的深层次的东西......西方的文化和文学的结合真的很晦涩....。。。。。。。。。。。。。。。。。。。。。。。。。。。。。。。。。。。。。。。。。。。。。。。。。。。。。。。。。。。。。。。。。。。。。。。。。。。。。。。。。

照镜子和动手术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每个人被赋予生命与能量,赋予人生的课题,做着自己的功课,偶然间,我们相会,我们依然沿着自己的轨迹寻找命题的答案,虽然生命的河流因为交集而呈现不同的轨道,或曲折蜿蜒或奔流激越,不变的,是流动和寻找的本能。托马斯,做爱和做手术,都是不同姿态的相通寻找。寻找皮层地下的那个真实,那么百万分之一的不同,那个基于百万分一不同下的那个“我”。而托马斯又对这个寻找,对于这个“非如此不可“的叛逆和反叛中挣扎,在否定解剖之中,其实是另外一种解剖,解剖自己,看看这个”非如此不可“下面的又是什么。 背叛理想中的非如此不可的女神,选择特丽莎;背叛事业中非如此不可的医生生涯,选择乡村,选择无止尽的假期,感受那个没有”非如此不可“的重压下”不可承受之轻“。然而有一瞬间的恍惚,我尽怀疑哪端是重,哪端是轻了。 如米兰·昆德拉所说,轻重之间的对立最神秘,也最模棱两可。特丽莎,照镜子和离开家庭与托马斯在一起,也相同。她从小被否认了自己有什么”我“存在,她照镜子,希望看到自己的灵魂,这灵魂,这自我,受到母亲的压制,压制了人和人的不同,和最企图不同的嘲笑,到特丽莎遇到托马斯,她以为她不同了,借着这爱。然而,托马斯也在找他的命题,以他的逻辑,他的表现方式是和不同的女人做爱。特丽莎被告诉,肉与灵是不同的,然而,她分明看到他的肉体和其他的女人没有什么不同,那企图背叛母亲,背叛那相同的嘲笑是如此柔弱。那试图证明,灵与肉确实没有关联,然而却只是让她意识到唯一维系这份感情的是她的忠诚,除了忠诚,他还有什么呢。弗兰茨,试图扫清他生命教堂里的一切垃圾负荷,而宾娜,背叛她的背叛,直至虚无缥缈的不可承受之轻这轻与重,灵与肉,这伟大的进军和回归,是你的命题,还是你的寻找的本能。

年轻的我读不懂

看这本书看了一个学期吧,还是盗版的,真心伤不起,从去年十月份开始看,中间断断续续停了几次,在上周集中时间把它读完了。米兰.昆德拉的这本小说,一开始不是特别的吸引人,没有平常的小说那样在情节上很吸引我,或许是因为很多内容都扯得比较远吧。自己的人生经历比较短,没有领悟到米兰.昆德拉的扯远内容的含义。看到后面,发自内心地感觉到大师就是大师,他的语言就是一把刀,无比的犀利,可谓惊天地泣鬼神,例如癌细胞的扩散,他居然用了“癌细胞如玫瑰花般绽放”。平时看到的小说作者缺乏这文学功底。然而,年轻还是年轻,作为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自己的经历太少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个轻很难从心底里感觉得到。或许几年以后再重新看会有很不同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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