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性恋研究》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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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01
ISBN:9787508703657
作者:刘达临/鲁龙光主编
页数:333页

全世界的同性恋联合起来!

话说刚翻完了田晓菲的《萨福——一个欧美文学传统的生成》,这几天又翻起了刘达临与鲁龙光合编的一本《中国同性恋研究》,颇有意思。后者的封面是一件文物,叫啥名就不记得了,反正是一个小瓮,瓮的两侧是对称的两条鱼。两条一模一样的鱼紧贴在一起,有艺术性也有隐喻,设计者还是费了功夫的。记得五月天有一首歌,叫啥我不记得了(羞愧ing,我得多吃点核桃补脑),歌词里就有“在一样的身体里也能找到爱与被爱的感觉”,巧的是在《萨福》里看到英国诗人约翰邓恩的一首《萨福致菲利尼斯》里也有这样的句子:“我的两片嘴唇,两只眼睛,两条腿,和你的并无不同,就好比你自己的身体两两对等;既然我们如此相像,为什么不让相像的部位两两相碰?”话题似乎又绕开了……呃,我是想讲这本书。从结构和主题来看,《中国同性恋》研究大体是从历史考察、现代同性恋生存状况、调查研究和让我郁闷的最后一章——“同性恋的防治”组成。从前面各部分来说,基本还是科学合理的,历史文献的记载以及调研数据也很充分;但是到最后一章,让人感到非常疑惑:两位作者其实并没有统一好本书的主题;前四部分似乎是为了证明同性恋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最后一章的“防治”二字又立刻把同性恋打入了某种“疾病”的范畴(刚才看了另一篇评论明白原来前半部分是刘达临主笔,后半部分是鲁龙光主笔,怪不得态度忽然会来个大转弯)。前面的历史部分让我数次笑喷。看这本书的第一章“中国古代的同性恋”,让人知道古人对同性恋还是有众多描述的语言。虽则古人有那么丰富的词汇,但到了刘达临与鲁龙光这里就变得让人有点啼笑皆非。请看如下的句子:“……他还和一个有没色的宋公子朝搞同性恋”,“他们知道单凭美色和君主搞同性恋,是朝不保夕的”,“前面所说的宋公子朝、冯子都、秦宫等是在搞双性恋”,“可是他们却成为皇帝的男宠,和皇帝搞同性恋”……“搞同性恋”这个词铺天盖地。在这样一本感觉还比较严肃的研究型书籍里出现这样的词,不但让读者感到非常好笑,也体现了作者无法用一个常规的词语去形容“搞同性恋”这件事。其实我觉得用“发生同性恋情,发生同性性关系”之类都可以,“搞”这个动词,让“同性恋”这件事带了那么点下作和非常态的感觉。除此之外,前面的章节基本还是能够令人满意的,尤其是引用了一些同性恋的来信,还有张北川教授(他写了中国第一本从理论上全面论述同性恋问题的著作《同性爱》)的一些话语,让人感动,比如:“我是医生。医本仁术。从开始行医时起,我就把科学与人道主义堪称引导自己前行的旗帜。当我看到这些同性恋者的经历、痛苦和悲哀时,我也深深地感到了痛苦、悲哀,我感到惶惑不安。我感到极大的压力,一个医生难以忍受的巨大压力,许多次为此失眠。特别是看到个别人所遭遇的、一般的人道主义原则受到严重践踏的困境,我曾多次想起莎士比亚一首著名的十四行诗,那首诗的第一行是:‘我再也看不下去了’。”但是到了最后一部分“同性恋的防治”,我又发现了这样的句子:“不健康的性别发育促进性别同一性障碍,促进性取向定势的错误,从而促进同性恋及其他性变态的发生。”请注意这句话里的这几个字:“同性恋及其他性变态”。很明显,“同性恋”是被视为“性变态”的一种了。除此之外,本章还提供了很多同性恋的“治疗”和“预防”方法。真可悲。由此倒是可以体现一大部分中国做社会学课题研究的专家们的矛盾心情:一方面,他们对此感兴趣,明白中国需要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同时和国际接轨得到更多资助,可以认真做这方面的东西;另一方面,他们又害怕在现在的中国,这种还是稍微有些禁忌的话题会对他们的生活发生影响。记得我从前就看到过某医生提出“同性恋不是疾病”,最后在当地引起民愤,被医院革职的事。基于这样的心态,他们的书想努力保持客观,只做理论研究,但是如此以来两边都想讨好,两边却都无法完全取悦。而想要让人们普遍接受,困难还很多。不过,所有的调查研究都显示,受教育程度越高,思想越开明,越容易接受同性恋这一现象,所以,我大概只能祈祷中国继续努力普及高等教育了。最后想说几句关于女同性恋的问题。其实在这本书里涉及的女同性恋的部分真的很少,作者提到了一些历史原因:“历来编写历史的人都是男性,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里,他们关心、歌颂与容许男性之间的友谊以至爱情,甚至于‘同卧起’,而很少关心女性的生活与心理需要……由于封建礼教的影响,女子如果对性有兴趣,就会被认为是‘淫行’、‘淫风’,同性恋也概莫能外,所以女同性恋的保密程度要比男同性恋大得多”。除此之外,我记得上次戴锦华老师来和我们座谈,有一位传播学院的师姐提问关于“男同性恋在过去会受到惩罚,但是女同性恋很少,因为女同性恋是被漠视甚至是无视的,这其实比惩罚更可怕,因为这意味着男性根本不把女同性恋当回事”,我觉得这位师姐说得非常有道理。我之所以特意提到这位师姐,是因为据说传播学院有个师姐的硕士论文题目做的是“耽美文化的传播研究”,我对此非常感兴趣,并且怀疑就是提问的那位师姐,所以正在努力试图搭讪……握拳,我一定会成功!书评价完了,列几句我觉得特有意思的话:“宜断其钻刺之根,兼塞其迎送之路”来自宋朝的时候明令禁止男娼的“禁男淫文”。啊,说得多么文绉绉多么艺术!并且一看就知道是在说哪里……古人太厉害了。“男女一道,是天造地设的”,“男女体天地赋形之意,以其有余补其不足”,“南风(男同性恋)一事,论形则无有余或不足之分,论情则无(男女)交欢共乐之趣,论事又无生男育女之功”,男性应该把自己的“金汁一般的东西”“施于有用之地”(女性身体), “为朝廷添些户口,为祖宗绵延嗣续”,指责肛门性交:“尾闾(肛门)一窍,是生出来污秽的”,“为什么把金汁一般的东西,流到那污秽所在”。清初文人李渔反对同性恋的一些言论,看得我很囧……“结婚只能在男女之间进行,同性之间的这种行为是违反良好的道德风尚,毒化社会风气的,也是我国目前的法律所不允许的。”2000年广东省人民律师事务所就同性婚姻(广东江门的李某与澳门曹某的公开婚礼)的看法。看到“毒化”这个词,我不禁想起了七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一个罪行:“流氓罪”。有警察说,其他法律管不了的,都可以往流氓罪里面塞。而同性性行为更是首当其冲。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说同性恋是这样一个群体,在整个社会都倡导的时候,不会太多;而在整个社会都打压的时候,也不会太少。他们就一直存在着。在中国,最少有三千万。这样的人口,已经可以组成一个欧洲国家了。而他们却不被关注,不能见光。我希望,这一切都能变得好一点。

有什么不能说的呢

它就在我们身边,它是科学。正确了解关于同性恋的知识对于我们自己的生理心理健康、对于同性恋的看法和理解、对于艾滋病的防治都将起着重要作用。一年前,我看过一期《南方人物周刊》主题就是同性恋的,看过对于自己从前对同性恋嗤之以鼻的行为感到自责。这是一个敏感和饱受痛苦的群体,他们由于小时候的一些经历和故事从而产生了不同于大多数人的性向。但同性恋真的是病吗,我们又怎样看待同性恋呢。同性恋在中国长期以来被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人们把它视为禁区,讳莫如深。实际上这一现象从古至今都客观存在着,它是不容回避的,应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心与重视。本书由刘达临、鲁龙光教授主编而成,分析古代与现代的同性恋者,并从临床心理学及社会学角度上做了2000多例调查分析,希望人们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同性恋者,使他们从自卑、屈辱甚至绝望的心理中解脱出来。它系统的从历史上的同性恋、同性恋的成因讲到同性恋的预防。我在学校图书馆书架上偶然发现了这本书,一周读完,发现受益匪浅。同性恋一般在少儿时期就形成了相反的性取向,成人后达到顶峰并很难更改。在幼时受过不同不正常性刺激的人会在大脑皮层留下潜意识记忆,并在后来生活中不断加强,最后形成同性恋。同性恋虽不是病,但也强调对其进行治疗,主要是:一为了让对自己有同性倾向却并不认同同性恋,在受着心理煎熬的人认同自己的性向,并乐于现在的生活;又或者,改变他们的性向,趋于大多数人。同性恋者除了性取向与多数人不同,日常生活均很正常,他们中很多很有才华并小有成绩。中国现在大概有3000万同性恋者,相当于欧洲的总人数,希望我们真正能关注并给予足够的宽容给这个群体,以免给社会带来更多伤害。本书在某些措辞和言论方面仍然没有完全论证同性恋不是病,偶尔仍然冲杂了一些歧视词语。这是个遗憾。

除了历史研究部分 本书没有任何价值

真的不要轻易轻信所谓“学术”书籍,还是要用自己的思想判断对错!看了本书最后一章我立刻打消借书的念头:第五章同性恋的防治 第一节同性恋的成因 第二节同性恋的分类确定 第三节对同性恋者治疗的可能性 第四节疏导矫正心理治疗 第五节同性恋的预防本书中的很多调查数据很可笑。比如说那个男同性恋大部分都是由母亲带大的因此具有异性气质(即女性化),导致他成为同性恋。这个调查本身就不符合科学,如果要调查男同中有多少是母亲带大的,同样也要调查异性恋中的男性有多少是母亲带大的。按照中国传统,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是母亲带大的吧?那样的话怎么不“天下大同”?只调查男同中被母亲带大的占男同中的多数就草率下了“母亲带大导致性取向改变”这个脑残结论,其他调查数据不用看了,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价值,也就历史上的同性恋部分能看看。没办法,老人家一把年纪了,思想古旧根深蒂固改不了了,不要看这本书就好了。

一本前充斥着SM图的“学术著作”

幸好有豆瓣,意志薄弱者如我等人不会被此书长久蒙骗。看罢末章,我脆弱的心灵真的被摇动了..中计很太程度是因为作者抛出一队专家(难怪没有李银河女士,也不知德国的权威学者看后最后一章有何感想。)我是在学校图书馆一堆新华体八股文政治书中找到它的,扫视着铺尘的社会主义理论书堆中发亮闪着同性恋三字的书x3本,多么强烈的对比。(到后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非主流书能出现在毛泽东旁)古代意淫的诗词耐人寻味地津津入味,木桶那招霸王硬上弓实在太有创意了。原来温文儒雅的纪晓岚也会留意这种当时被标签为狎亵的玩意,怎么我读不到红楼梦也有记载同志事…第一次对文言文充满热情,。罕见的对人性欲望描写的古文,不如以往接触的假正经存天理灭人欲的假大空题材。紧接翻去港台那章,貌似客观的梳理一下华人同志出柜历史。结语是对台湾资料不足而妄论情况大致相同也是恐同的,但台湾可是亚太地区最gay friendly的城市!但,看了最后一章,心情莫名低落至吃不咽,由其是治疗过程的信件…物理治疗至含物作呕, 使心理上精神上形成条件反射,就如电击不吃鱼的猫。这样非人道治疗的手法粗暴得令人咋舌,难道那一刹晕眩的爱是如斯儿戏,甚至比落降头来得容易,人是可以任意扭曲爱谁恨谁的吗?

尴尬的探索

看完这本书,心里总觉得不对劲,于是就将它束之高阁尘封起来。我以为这本书会秉持着一个中立的态度去谈一下中国的同性恋现状,不美化,不丑化,不神话,也不妖魔化。但是越看就越觉得不是这样。写书的人立场摇摆不定,他既想让大家觉得同性恋不是病,只是一种自然现象,又怕这么明晃晃说出来自己的书不能出版(我猜的),于是一面打官腔,一面在犄角旮旯堆里说些正经话。可悲的是,整本书看下来,如果是之前对同性恋了解不多的人,反而会变得对同性恋更加讨厌恐惧了。虽然列举了很多事实,但都是从“同性恋是病”这一角度出发的,所以很多言辞有失偏颇,也让人感受不到人文关怀或人道精神。写的实在是差强人意。之所以给了三星,是觉得,至少作者有勇气去面对这个问题,即使认识方面做的不太好,也比蒙起眼睛装作看不到来的好。说的白一点,看这本书,只能当他是野史逸闻,不能较真。与其把这个当正经书看,不如看《变态心理学》,那个还比较符合科学研究的精神。

挺可笑的

当初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写书的老头很可笑。看了很久了,有些具体的快记不清了。作者在前言也不知道什么地方说曾经对同性恋很有偏见,但是后来认识了一个国外的同性恋的教授,觉得人家人挺好的,看起来也挺正常,然后他就试图改正自己的偏见,于是他整本书就出现了N种态度:同性恋是正常的——同性恋是有病的——同性恋是可怜的——同性恋是需要治疗的。当然,我觉得他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是他的理智告诉他的,但他的本能仍旧觉得同性恋是有病的要纠正的,书中看的出作者态度的暧昧。但是我觉得老人家不容易,年纪那么大了还要接受这个东西,不容易真的不容易得,做出样子来就可以了。。。反正官方也不需要什么做这个认真的学者罢,官方默认中国是没有同性恋的,所以李银河去搞农村妇女了。我想我以后有钱了去资助李先生搞同性恋研究,我对她的那本书不满意,都讲男的,她要再写本女的。

专家的分裂和狂妄

作者解释为什么同性恋不是病却还要防治的问题,因为还有“自我不和谐的同性恋”,所以医生要增加其异性恋的欲念,或者帮助其克服内心的同性恐怖,使其保持同性恋关系。然而作者接下来列举的要治疗同性恋的原因是“无论社会怎样开明,怎样进步,总不能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而这后一点恰恰是同性恋“自我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事实上后面所介绍的所有病例都是对所谓“反常性行为和性观念的治愈”,而专家扮演的角色是帮助“患者”丑化同性恋,写下类似于“保证书”的东西下定决心告别过去。一个人不可能治疗同性恋,又赞同为同性恋去除污名,更不可能同时为一部分同性恋者增强同性欲望正当的观念从而和社会和谐,又为另一部分同性患者增强异性欲望,这本身是让专家分裂,更是专家的狂妄。另外厌恶疗法的痛苦和负面效果也值得反思。——摘自郭晓飞 《中国法视野下的同性恋》230页

中国同性恋研究

作者刘达临、鲁龙光,一个是对同性恋持中等理解态度的性学家,一个是把同性恋当作疾病来治疗的心理医生,前刘后鲁六大部分,基本可以分为三块——历史发展、数据案例、教育防治。对我这种积极的同性恋悍卫者来说,历史发展值得一看,数据案例纯属废话,教育防治基本变态。在国内众多的同性恋研究者中,我还是喜欢李银河的观点和态度。前不久,李银河向社科院提交的“酷儿”研究申请再次被turn down,改了题目,搞农村妇女状况研究,就批准了。看来,像我这样的人,都已经算是持有先进性观念的小众了。

一本很莫名其妙的书

1、出版社就是山寨的,中国社会出版社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是两个不同的机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位于鼓楼西大街,而根据书版权页提供的地址,所谓中国社会出版社位于二龙路。2、这是一本学术著作还是科普读物?本书充满了大量的数据俨然一部学术著作,但是没有任何引文注释,也未列出参考文献。3、前面书中在反复强调一个观点,同性恋不是病,但是第五章又来一个“同性恋的防治”,对此作者的逻辑是这样的:同性恋分为自我和谐和自我不和谐,对于不和谐的那些就要去帮助他们;此外不歧视同性恋不等于就要提倡同性恋,并且从生物学起源来说,只有异性恋才是正常的。4、本书的数据主要来自1991年的“上海调查”和1987到1997的“南京研究”,本书出版于2005年,还在用10多年前的数据。5、书中给出了大量的案例,这些案例来自与作者平时的临床工作所收集,很是珍贵,但是书中只是将其原封不动的转载,最多也就是简单的分类,并没有富有见地的分析。总之这本书虽然名头很大,然而内容却是相当的名不副实,当然这些说明中国同性恋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中国,是否应该现在就解决gay marriage的问题?

专栏式评论杜老师:“比如说今天李银河发文章说应该在最短时间内开放gay marriage,然后编辑跟你说让你对这事儿出一评论。”P.S. 我是个需要辅导的女青年。P.P.S. 此文只针对于男同性恋。正文:俗话说得好,“规矩都是人定的”,与生活贴近的法律也应当像其他生活用品一样与时俱进,万万不得一成不变。不论中外,法律都有各种草案和修正案。然而有人会说,有些规矩是改不得的,例如杀人抢劫放火……嗯,规矩是人定的也是人改得嘛!又没叫施虐狂来撰写。。。好,进入正题,婚姻。中国前主席毛泽东,在西方课本里的一项大功便是第一时间将男女之事的相关法律与世界接轨(其大过在课本的后几页有了更强烈的体现)。那便是,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其原则便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这一原则是通过“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实现的。我不敢说这一项“禁令”受了很大欢迎。毕竟在之后的数年里,《婚姻法》中禁止的一切用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实施。其难度不亚于满人进关时 让汉人们全部剔发流辫所遭遇的。毕竟执政的是男人,互相包庇倒是说不好,但潜意识的“乌鸦不敢说别人黑”是有的。所以,当年的《婚姻法》并不能称之为全体欢迎的万灵药,它最多只是个 个别人喊打的催化剂。其实,很多法律(在中国)都需要这样慢慢地在社会中运转 最终才会有显著效果。法律的正规化是从西方学来的,因此法律法规也有很多是借来的(别寒碜,日本二战后都是美国人帮着写法律的)。最近的一个例子便是,超市塑料袋儿加价。法律和西方一样,但是其透明性怎么就没学来呢?政府收的钱去哪儿呢?数据呢?别扯淡说“大街上少了随地扔的塑料袋”,那当然,谁会把钱故意丢街上?这不能说明人民的环保意识有总体的增进。好了,离题了。我想说的是,《婚姻法》和别的不三不四法也都是从国外借来的,那么同性恋呢?《婚姻法》是否应该有修正案,关于同性恋的合法化?我认为,现在不是时机。没错,十分保守的美国的加州地区已经于6月准许当地的同性恋婚姻。可是,这不是中国gay的契机:中国的每一次法律颁布,看似是在某某大会上宣布实行,可是真正刺激这个大会有丝毫动静都是社会的浮动。1950年新的婚姻法是因为有了新的政府(1980年《婚姻法》修改的“因由”,我是无从考证的)。塑料袋以及各种“便民”限令,是有08年奥运会的因素。除非有一场同性恋的暴动,我想,那才是有同性恋合法化的端倪。为什么仅仅是端倪?因为新闻中称之为执政党的他们,行径的叛逆通常与深不可莫测的青少年不相上下。领导中早有同性恋,这是毋庸置疑的。暴动呢,不会有什么直接outcome。然而,始终都是个进步嘛。就像3•18一样,尽管有那么多不堪的场景和说不明的道理,每一时间都是一定程度上在推进一个更理想的社会。我衷心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论种族。一句没插上的话:《中国同性恋研究》一书我是翻过的,罗列中国男同性恋巨大数目之余,主要还是在表达“不赞成也不反对”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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