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情深》书评

出版社:晋江文学城
出版日期:2016-7
ISBN:9787508663449
作者:长铗,韩锋
页数:332页

区块链与法律的重构:代码即法律

文:史宇航编者按:本文摘自《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中信出版社)第七章,作者认为,代码一直是规制网络空间中行为的一股重要力量。同样,对区块链的规制离不开法律、代码、市场、准则四个方面。准则与法律类似,但在法律尚未健全之时可以起到关键的作用。因此,建立一套区块链技术的使用准则也显得尤为必要。像澳大利亚标准机构Standards Australia已经要求国际标准化组织为区块链技术设定全球标准。标准一旦建立,将会对区块链技术的使用起到重要的指引作用,甚至是树立出基本的使用规范。代码即法律长期以来,代码都是规制网络空间中行为的一股重要力量。劳伦斯•莱斯格(Lessig)教授对此有一段经典对论述:代码与法律、市场、准则共同对网络空间中的各种行为进行调整,基于代码的软件或与协议会决定人们利用互联网的方式。现行的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以如TCP/IP协议、防火墙技术、域名解析技术、超链接技术、数字签名技术等网络协议为基础的,更高级一些如微信平台、微博平台、淘宝平台的技术也是各种网络规范的基础。与TCP/IP协议、微信平台或其他网络上的代码一样,区块链技术同样会对各种网络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并且直接影响到相关的法律关系、涉及的所法律主体,以及崭新的法律客体,从而导致现行的互联网法律制度不可避免会进行调整。即使目前在行业中区块链应用程序非常的少,但仍有许多人都相信区块链技术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目前,越来越多国家正在形成一个共识——在政府出台有关规定之前,应该对区块链的好处和成本进行精确的分析。一般认为,区块链技术具有以下技术特征: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去信任(Trustless)、集体维护(Collectively maintain)、可靠数据库(Reliable Database)、时间戳(Time stamp)、非对称加密(Asymmetric Cryptography)等。由于这些技术特征的存在,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的特点十分显著: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结构应用于现实中可节省大量的中介成本;不可篡改的时间戳可解决数据追踪与信息防伪问题;安全的信任机制可解决物联网技术的核心缺陷。 也正是因为区块链的优点,让基于区块链系统的网络资产与以往任何的网络的财产(如域名、账号、网络游戏道具等)都不相同,不同主要表现在:(1)区块链资产并不存在一个中央节点;(2)每一个节点都会存储全部网络的系统信息;(3)在区块链系统中资产的变动可以被跟踪;(4)区块链系统的资产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在麦肯锡公司最近发表了一份针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报告就预测区块链技术将极大地重塑资本市场、影响商业模式并节约成本。根据区块链技术所具有的特点,《经济学人》将区块链技术的描述为:“一台创造信任的机器。”区块链技术改变了关于互联网上一切与信任有关的经济模式,让可信第三方变得不再必要。在传统网络交易的模式里,需要可信第三方提供担保,可信第三方可以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1)证明交易的物品实际存在;(2)避免多重交易;(3)预防交易纠纷,记录交易历史。传统互联网上信任的建立有赖于可信第三方的存在,比如在淘宝网上购买商品,需要使用支付宝作为可信的第三方负责担保并中转资金,在买家收到货物后再将款项从支付宝转移到卖家。尽管被称为“可信”第三方,但是作为交易的局外人,始终要面临谁来监督可信第三方的问题。而区块链技术的意义在于区块链资产的网络交易无需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提供信用保证,就可以提供可被信任的交易模式,不用涉及谁来监督可信第三方这样的问题。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成员、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林晓轩认为:“区块链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心化的信用创建方式,它运用一套基于共识的数学算法,在机器之间建立信任网络,从而通过技术背书而非中心化信用机构来建立信用。通过这种机制,参与方不必知道交易的对手是谁,更不需要借助第三方机构来进行交易背书或者担保验证,而只需要信任共同的算法就可以建立互信,通过算法为参与者创造信用、产生信任和达成共识。” 通过区块链技术,交易的合同可以直接嵌入到被交易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合同条款被触发而自动履行。进一步来说,如果区块链技术与物联网技术结合,甚至可以让这些变革延伸到了线下的现实生活中。法律对区块链的规制区块链是一项新兴技术,对区块链的规制离不开法律、代码、市场、准则四个方面,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同样不可能不受这四个方面的影响。法律规制着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各种行为。著作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直接对各种利用区块链的侵权行为进行处罚,划定了法律上的红线。比如行政机构对比特币使用的限制就直接影响了比特币的发展。代码也规制着网络空间的行为。区块链代码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各种应用的使用方式。像开放源代码这样的运动可以提高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让用户的使用可以更加放心。市场也是规制区块链技术的重要力量。市场的好恶直接决定了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前景。另外,如果区块链技术的使用成本过高,那么区块链的应用难免会被局限。也就是说,即使区块链在技术上再领先,如果缺少商业上的成功,那么利益所涉的各方也不会有太多心思去对区块链进行规制。准则与法律类似,但在法律尚未健全之时可以起到关键的作用。因此,建立一套区块链技术的使用准则也显得尤为必要。像澳大利亚标准机构Standards Australia已经要求国际标准化组织为区块链技术设定全球标准。标准一旦建立,将会对区块链技术的使用起到重要的指引作用,甚至是树立出基本的使用规范。因此,在考虑对区块链进行规制时,需要将目光放的更加长远,思考的角度也要更加全面,综合考虑法律、代码、市场、准则四个方面,以对区块链技术所面临的潜在问题进行规制。区块链的法律前景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技术因素一直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关系因为技术的发展不断这发生着变化,社会关系的变化也让法律的调整成为了必然。而另一方面,法律也直接影响着技术的发展,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这样的法律法规会直接影响到科技的进步。技术对于法律的影响永远都是一个复杂的话题,法律制度变迁的背后从来都少不了技术的影子。区块链技术有能力彻底改变互联网上的信任关系,而这对现行互联网法律体系的影响难以估量。区块链技术让网络更像现实,让网络规则更像物理规则。区块链让现实中的物理学定理变成了加密的算法,来保证数据的唯一性。近年来,无论是在法律圈还是在科技圈讨论“互联网+法律”的人都不在少数,法律人们担心互联网会改变现行法律行业的经营方式,而互联网行业从业者们则在试图通过互联网来渗透法律这一古老的行业。因此,法律人有必要对互联网技术有更多的了解,互联网行业从业者也有必要了解现行的法律制度。区块链技术为法律制度与互联网的结合与发展提供一种完全不同的可能性,或许未来真的会走上这条路,或许会因为各种原因另辟它径。无论是哪种情况,大家都没有利用去忽视区块链技术可能对法律的影响,更不能无视法律对区块链技术的规制。微信扫描(识别)二维码订购《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

区块链使用手册

这本书大概只读懂了一半不到,看到编程的部分就跳过,跳着跳着,书就结束了……本书的作者是国内比特币的领军人物,曾创立过挖矿公司,熟悉比特币。在本书中,作者手把手的教授读者如何注册比特币账户、采用以太坊开发智能合约;然而大段大段的代码只能让我这个对编程一无所知的小白感到迷惑。本书分为三大部分、比特币、区块链、以太坊;着重探讨了每个概念的形成、应用及推广。对于有一定技术基础的人来说,可以视为区块链技术的入门手册及指南。但是对于只想对区块链浅尝辄止的人来讲,这本书专业性太强,不是给基础的人准备的。读完这本书我产生了一个疑惑,对于门外汉,我阅读这类专业书籍的意义何在?仅仅是为了了解行业潮流,我应该了解到什么程度呢?还是说我该去学一门编程语言,好好应对下科技浪潮?但是有一件事情是确定的,《如何阅读一本书》该提上日程了。

区块链,推动信用社会的“蒸汽机”

作者:冯筱扬近日,收到我一直很喜欢的科幻作家长铗策划的新书《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有一段时间没有读到过新鲜出炉的长铗的文字,到手时竟有小别胜新婚的快感,挑灯夜战于两天读完。读罢不禁大呼过瘾,书中云集了包括长铗等一大批金融和区块链领域的大咖们的文章,从各个角度讲述了区块链从创世到未来的种种事实和可能性,让我这个外行也自觉找得到门进去了。如果有朋友想了解区块链,我想这本书,绝对是物超所值的,强烈推荐大家阅读。可以说在一年之前,我还不是太了解区块链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那时只听说过比特币。在我的心目中,比特币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东西,比起货币,更像是一种被小部分人炒作起来的商品,因为被一部分geek们所认可,又经由其数学算法决定了它的数量有限进而保证了其价值。这种类似于黄金的特性看似可以保证这样的一种商品的价值,但实际上一个更关键的问题是,谁来保证对于这样的一个商品的信任是持久的稳定的呢?因为我并没有经过系统的经济学学习,这样的问题一直长久的困扰着我,不仅是在比特币,更是在我试图去理解交易这样一种行为的过程中。长铗在第一篇的创世纪以开宗明义的简洁语言讲述了这个问题,没有人能保证一个商品(哪怕是黄金),一种货币(哪怕是美元)的价值,比特币也不需要一个这样的机构来保证他自己的价值,因为区块链是去中心化思想的一种体现,把对这种价值的认可写到每一个人的记忆力,只要这个群体存在,那么这样一种东西的价值就没有一种“个人”可以撼动。这样的一种思想可以说是把我震撼到了。这样的一种思想实际上我并不是第一次遇到,早在科幻作品《攻壳机动队》中,就有提到过一种“Stand Alone Complex”的观念,S.A.C指不同的个体在不约而同的情况下作出某种相同行为的事件,看似有组织但实际上并没有。S.A.C的触发需要一种类似于广播的信息来带动。我一直觉得这样的科幻离我们现在的社会太过遥远,但没想到在经济学领域早已有先驱涉足。区块链就是一种这样看似有组织但实际上只是基于信任的庞大机器,这样的机器开动消耗的不是某种由中央系统背书的价值,而是某种信任,每次一交易向整个机器的广播,经由六次而被确认为是可信任的。这也保证每一次交易的可靠以及其中交易的商品的价值。《区块链》一书中说道,“区块链”和“比特币”来源于密码朋克,那些geek们想发明一种能够避开中心化体系监控的邮件系统。耐人寻味的是,这样一种出于不信任某种中心体系而做出的行为,最终却推动了一个信任机器的开动。区块链的内涵不仅仅是比特币或者是某种货币,还包括智能合约等一系列基于信任开动的应用。这些应用的一个最核心的思想就是,由中心化的体系来保证某种东西的价值是不可信的,中心化体系那些自我监督的花言巧语更是不可信的,唯一可信任的是信任本身,当大家把自己对一个非中心化的信任共同的写到一个账本上的时候,每一笔交易便不再需要一个中心的确认便可以一目了然。这是一个非常棒的构想。社会的发展近似一种螺旋的前景,在社会发展的早期,由于个人的力量相对单薄,为了推动社会的快速发展,契约精神让每个人将个人的一部分权利让渡给一个中心化的体系,由这样的中心化体系来保证系统资源的高效运转。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个人所能创造的价值已经极大的拓展,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心化体系往往不能保证个人所让渡出的权利的充分运用,而陷于腐败。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是,哪怕合理运用了,个人对中心也是极度的不信任的。这样的行为已经出现,并且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一定的社会破坏。我想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医闹行为了。中国古代的医生大多是江湖游医,即使是医馆,也是私人性质的,不涉及某种个人权益的让渡。而到了现代,公共卫生体系由纳税人的钱推动运营,而出于对医生的不信任,各种医闹行为频出,既伤害了医生,最终也伤害了患者自己。《区块链》一书中在对未来区块链的应用展望中提到了医疗领域,基于公钥和私钥等种种方式,让患者能最放心的在一个区中心化的体系中进行医疗行为,无疑是对现代逐渐失信的医疗体系的一剂良药。除去医疗领域,区块链的应用远不止如此。我相信除非那些连自己都不信任的人,每个人会都乐于看到一个基于信任开动的社会的诞生。但是区块链也不是万能的,除去书中有详细讨论的区块大小问题等等外,结合最近的一系列区块链领域的安全问题,我看到区块链这样的信任体系中有一个双刃剑始终悬在头上。区块链这样的理念虽然是用账本的形式保证了交易的可靠,但这样的保证实际上只保证了交易本身的可靠,而并不对交易的内容负责。换言之,假设一笔交易假货的行为被记载了账本上,那么由于这样的交易被大家承认,那么这笔诈骗也是无法撤回的。除此之外,如果区块链本身是具有bug的,那么实际上也是这种信任的根基也很可能是一栋空中楼阁(比如DAO事件)。目前可行的避免这些问题一种方式是只去运行那些可靠的智能合约。但谁来决定“可靠”呢?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悖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思想呢?我想这是区块链发展中长久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区块链应该还是会作为一种黏合中心化体系和去中心化思想的工具存在着,并推动我们的世界从价值社会到信用社会的发展。路漫漫其修远兮!长铗在《区块链》一书的最后把区块链比作印刷机这样的发明,我想这是不为过的。很多人攻击区块链技术的种种不成熟,但其实改变社会的并不是技术本身,而是思想。技术会进步,但思想才推动社会变革。印刷机将知识共享带给全世界,而区块链让人们走向信任。在这个意义上,区块链可以说兼具了印刷机和蒸汽机的作用,它推动社会基于信任前行,也让信用概念深入人心。

比特币区块链扩容为什么选择2MB?

编者按:扩容之争路线、隔离见证、2M硬分叉、闪电网络的争论持续已有时日,近日,社区又有人提出“终结者计划”,扩容问题再掀轩然大波。比特币扩容问题是怎么来的?扩容为什么选择2MB?硬分叉方案可行吗?本文摘选自《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巴比特组稿,中信出版社)一书,作者为比特大陆软件研发总监潘志彪。数年来,随着比特币的蓬勃发展,比特币交易数量越来越多,而单个区块体积有1MB的最大值限制,因此区块空余空间显得越来越小。如图所示,区块体积中位数在2015年里得到了翻番,从1月份的292KB快速增长至12月份的749KB。比特币区块体积大小(来源:区块元blockmeta.com)扩容问题在2015年得到了充分的重视与讨论,在2015年06月左右陆续推出了诸多扩容方案,代表有BIP100,BIP101,BIP102,BIP109,BIP248 等若干方案(表)。虽然提出来各种方案,但基本可以划分为两类:长期规则派与短期搁置派。长期派偏理想、规则型,一口气敲定便不再折腾,典型代表BIP101/103,设定一个增长规则,便不再调整。短期派则认为未来不可预测,固定的规则过于简单暴力的解决问题,希望设置一个短期数年方案暂时先避开,搁置至未来解决,代表为BIP100,但由于投票过程复杂,后简化为BIP102/109等,而BIP248则一口推迟至2020年,近几年就简单采取翻番增长。自2015年06月以来,经过了大半年来的大范围的反复讨论,目前长期规则派基本完败。2015 年12月比特币香港扩容会议由Pieter Wuille提出了隔离见证(Segregated Witness)之后,扩容问题甚至已经简化为仅升级至2MB,但陷入了关于实施时间点的争论之中。一个看似简单的扩容技术问题,却引发比特币社区花了大半年时间,开了数次全球技术会议、私下打无数口水仗,却依然未有明确定论。其背后深刻原因是,区块限制值上调是无法真正解决比特币扩容问题的。扩容问题总的来说,根据对比特币网络的理解,有两个划分:清算系统,现金系统。清算系统比特币区块链是全球的、分布式的、有限容量的、代价昂贵的系统。每一笔交易的价值含量是不一样的,当块容量不够用时,我们应该保障高价值的交易进块。高价值的交易有意愿有能力支付足够高的网络手续费,从而获得足够高的优先级进块。随着比特币的繁荣,交易数量会越来越大,有限的块容量会使得低价值的交易(例如发送1分钱)永远无法进块,因为低价值的交易不可能支付高网络手续费。进而网络退化为清算系统,低价值含量交易被赶出,这些交易由第三方记账系统进行代替完成。在闪电网络出现之前,第三方记账系统主要是链外钱包提供商。用户信任某第三方钱包平台,把比特币存入其中,同一平台用户之间转账仅带来账户余额变更,并不会产生比特币交易。现金系统现金系统意味着所有交易均应该进入区块,那么当块容量不够用时,则应该及时提高块体积限制,对系统进行扩容。短时间可能发生交易入块堵塞,但长期来看所有交易应该均可以入块。人人都享有比特币系统带来的巨大便利和优势。扩容大小的选择我们进行一个简单的估算,假设每个交易大小为512字节,手续费单位为0.0004/KB。那么有如下表格:根据VISA在2015年的记录,全年共产生92,064百万笔支付交易,折合比特币网络数据:若提高区块体积限制至30MB,最大的问题不是CPU计算能力瓶颈,而是块的传播与存储。30MB的块可能会导致全网孤块率和空块率大幅上升,一年产出1.5TB的区块链数据也超出大部分节点机器的硬盘容量。基于这1.5TB的数据,区块链浏览器、钱包服务商等则可能膨胀10倍达到15TB,对于目前来说已经远超普通机器/数据库的磁盘容量。诚然,这些数据对与中性化的系统而言,并不具有多么大的挑战性,但对于一个全球分布式系统而言,则非常具有挑战。会极大削弱节点数量,提高开发接入门槛,使得比特币变得中心化。扩容争论的最后,还是倾向于2MB,使得升级过程更加可控一些,风险更低一些。微信扫描(识别)二维码订购《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

区块链有戏

比特币还没死,而且区块链活得越来滋润了。看完脑洞大开,想要参与区块链创业,求高人指路。1. 区块链创造了一个信用平台,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交易记录来查询。2. 公开、透明而且不可修改的数据库,想想都会很激动。3. 但是注定有人会不喜欢的,比如说贪腐无所遁形。

区块链——未来全球信用的基础协议

编者按:此文为韩锋老师为《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一书撰写内容的节选,作者认为:第一代互联网解决了信息的自由传递问题。“信息”本身可以复制、多次传递、免费,这都没有问题。但“资产”不可以。而区块链可能成为未来全球信用的基础协议。未来的信用、真假是靠全网公证某个协议,靠全网每台电脑成为记账人来实现。韩锋清华大学博士生,iCenter导师,比特币基金会终生会员,曾任清华大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基于网络(大数据)的创新人才评价和选拔”项目负责人,美国甲骨文教育基金会中国合伙人。在2015年的时候,阿里巴巴研究院和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搞了一个研讨会,我受邀前往。会议的主旨很宏大,提出要为互联网金融建立一个理论体系!围绕这个主题,诸多中国一流的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我也深受启发,尤其是最近几年来区块链技术的兴起,似乎给这一目标找到了答案。在探讨区块链能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什么之前,让我们先看看究竟互联网会为金融带来什么?首先,金融的核心无疑就是“信用”的建立。最原始的商品经济肯定是以物换物。但无疑,大家很快发现这样的交易成本很高。如果你把几车皮商品拉去,但是交易没做成,还有可能被土匪抢了,不仅交易成本高,还要面临很高的风险。所以大家考虑,要让市场经济更好地发展,肯定要降低交易成本。于是很快就过渡到了利用信用建立交易的方式。信用的建立才是金融的核心。当然我们传统的信用建立,无疑是靠大多的“中心”来建立,譬如央行、商业银行,要有法院、经济警察。但是传统金融的问题就是成本过高。我本人很喜欢在北京周边骑车,只要骑车超过一百公里,还没出北京的郊区,金融生态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就经常找不到ATM机了,找不到银行网点了。我自己是不太爱带现金的,结果有一两次在北京郊区把我弄得既不能住店,也不能吃饭,甚至无法买水。打个比方,这就像人的身体,只靠主动脉是无法到达很多地方,一定要有毛细血管,才能让身体的很多地方得到营养。如果人的毛细血管出了问题,你这个人就会得各种病,非常严重。所以互联网金融第一步搞得风风火火的,实际上是像支付宝们,它向前跨的一步就是依靠大数据来建立信用,这是前所未有的。在我创业的时候,我也曾经去银行贷款过。其过程非常繁琐,要调查你的资产情况,恨不得把你的家底全搞清楚,之后才决定是否给你贷款。据说当时银行里所谓的小额贷款是五百万。为什么这么大的数额?因为成本下不来。所以光靠银行,不说我去山沟里没ATM,很多中小企业甚至都无法得到贷款服务。结果突然出现了支付宝、余额宝,“信用”是建立在互联网交易的大数据基础上,这就是一大突破!大数据金融基本上是建立互联网金融的第一步。它让信用建立的成本比传统银行吸储放贷方式的成本下降了很多。后来出现了P2P、众筹等,都促使信用建立成本下降成为趋势。那为什么还需要区块链?因为光靠互联网公司大数据产生“信用”,让我们看看传统金融出现的几个问题:首先,互联网公司的大数据实际形成了数据孤岛。每个互联网公司都会提倡互联网的共享、公开、透明精神。但事实上,他们会将掌握的大数据与别人共享吗?现状的答案是否定的。在当前形势下,大数据必然是每一个公司的绝对内部资源,不可能进行无边界的共享,这就出现了“大数据集中”的问题。这样一来,互联网发展到现在出现了一个悖论,走向了她初衷的反面。大数据的集中会引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如果形成数据孤岛,大数据资源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全社会无法形成环流,这些宝贵的数据资源只能为少数数据的掌控者所用,用户个人作为大数据产生者完全没有获得信用资源的主动权,这非常不利于全球市场信用成本的进一步下降。第二,数据所有权现在是错配的。海量数据是是由每一个参与主体产生的,尤其是在腾讯微信这样的软件上。但大数据的所有权属于每一个参与主体吗?参与主体可以管控自己的大数据吗?答案也是否定的。尤其是2016年初产生了一个恶劣的事情:“百度卖吧”事件。在百度上形成一个“吧”产生的数据、资源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用户,这其中包括“吧主”也是有参与用户选举产生的。但是,百度却能将产生的大数据效益公开出售!同样,在微信上我们每天能产生多少数据?我们每天产生的社交、交易数据本应该是完全属于产生者每一个人的。如果按互联网共享、平等、透明的精神,这种大数据产生的是一种“全球性的信用资源”。所以,新的创新一定是要解决的问题是:大数据既要能够共享,又要能够清晰所有权归属。表面上,这两点有些矛盾。众所周知,第一代互联网解决了信息的自由传递问题。“信息”本身可以复制、多次传递、免费,这都没有问题。但“资产”不可以。在现实中“资产”在传递过程中所有权唯一,资产的所有权是不能随便复制的所以,如果按第一代互联网TCP/IP协议做的话,大家似乎无法在互联网上建立所有权和信用制度。因为资产属性一定是唯一的,这个东西不能说拷贝就拷贝。如果任何一个所有权可以无限复制,就没有任何人愿意相信,也就没有任何信用可言了。2008年比特币的诞生让以上两个问题迎刃而解。中本聪认为不能靠某个中心建立信用。因为任何过度中心化的结果都会产生信息不对称,会存在利用中心权力损害参与者的利益、损害市场上其他方利益的情况。所以,比特币白皮书开宗明义地提出:我们要开创一种不需要第三方的、不需要中介的支付系统,电子货币的支付系统。但这首先要解决资产所有权唯一性的问题,即不能重复支付。否则,这个所谓的电子货币无外乎就是存储的数字,如果还是可以无数次拷贝是没有任何信用价值的。在此之前,很多人也尝试建立电子货币系统。类似“Q币”显然是依靠腾讯公司发行的,一旦腾讯公司垮了,Q币则一文不值。但“中本聪”宣称要创造的这个P2P电子货币支付系统不相信任何中心、不需要任何第三方!比特币的解决方案就是我们现在讨论的区块链技术。第一个也是最核心的概念是“时间戳”。“时间戳”本身不是中本聪发明的,早就有国家的时间戳中心。比如一个合同,可以盖一个“网络时间戳”,相当于一个证明。即在这个时间点,合同的文本已经形成,当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个证明来打官司等。比特币系统的每笔交易,为了防止重复支付,都盖了“时间戳”。因为盖了“时间戳”以后,同一笔资产就不能支付给第二个人了。如果有人重复支付,那么时间会对不上,系统会自动识别为非法交易。唯一的合法交易只能是盖了“时间戳”的那笔,这就成功解决的重复支付问题。这个听起来很清楚,可以解决重复支付问题,证明了此时此刻财产转移的是唯一性。但问题是:谁来盖这个时间戳?中本聪显然是市场的信徒,信奉亚当斯密提出的市场都是由自利的人组成的。要有一定得利益规则,盖“时间戳”的是所谓的“矿工”。矿工每10分钟给全网的每一笔交易盖时间戳——记帐。他们也是有利益驱动的。矿工的利益是每10分钟全网只能竞争到的唯一的合法记帐权的奖励。谁竞争到了,就可以获得一定数量比特币的奖励,同时,全网其他矿工要同步一致它这个记账,然后竞争下一个区块记账权。最初,这个奖励是50个比特币。按照规则设定,每四年减半一次。2013年减半到25个比特币。所谓区块链,就是这样一个又一个区块账簿链接起来形成的单向记账链条。比特币的区块链是靠消耗计算资源给全网作证,重新建立信用体系。大家经常看到网上的讨论,比如,下一代微信可能是什么,下一代淘宝可能是什么等等。在我们看来,下一代最有可能的是一个真正去中心化的系统。每个人在微信上产生的大数据,对每个人自身都有很大价值。如果这些数据用类似Factom这样的系统加密后形成一个新的数字水印(哈希)然后保存在比特币的区块链上,每个人自己产生的大数据都不可篡改,私钥掌握在每个人自己手中,也就掌握了自己大数据的所有权。当我们任何人有需要向银行贷款时,只要提供自己的公钥和私钥给全球任何一家银行,根据大数据分析就可以得出贷款人的信用情况,这就可以让每个人通过大数据+区块链获得全球信用。阿里巴巴副总裁高红冰对我说:“传统金融的信用建立在钢筋水泥的大厦上,你看银行是不是都得盖大楼?但未来的信用是建立在区块链的数据上”。所以区块链就是靠全网分布记账,自由公证,建立了一个共识数据库,这就是未来信用的数据大厦。畅想一下未来,比如说原来你的出生证、房产证、婚姻证等,需要政府备书,好像政府才能承认。但一旦跨国,你就会遇到无穷的麻烦,包括合同。跨国以后合同可能就不能认了,或者无法执行。整个传统的信用执行系统,成本非常高,法院啊、警察啊,而且还有腐败的可能。这些成本都摊在了我们每个人的头上。但是,如果全网公证帮你证明,几乎无法作假。否则就像我刚才说的改时间,除非我有本事把每个人的手表都改了。将来大家公证一个事情,比如公证你们的情侣关系,一下子就会成为全网的事实,修改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了,除非到全网的每个矿工那里去改,成本高到无法接受。现在,要想修改的话,我问过比特币的矿工,如果他们的世界想要这样篡改区块链上的数据,成本大概是十几亿人民币(随着时间还在迅速的增加)。成本一旦高了,大家就都不想作假了,因为付出的代价和获得不成比例。一个新的时代,未来的信用、真假是靠全网公证某个协议,靠全网每台电脑成为记账人来实现的。这在人类历史上打开了巨大的空间。它解决了什么问题?未来信用由每个消费者自己靠大数据在区块链上产生,就像北京市金融局霍学文书记说的:“区块链会成为全球金融的基础架构”,这是未来的信用大厦。微信扫描(识别)二维码订购《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

区块链:网络世界运行规则与技术的全新探索

此文为乐视金融CEO王永利先生为《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中信出版社)撰写的序,作者认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技术开启了一种与传统社会(线下)没有多少关联的、完全应用于网络世界(线上)的网民身份验证、财富确认、交易记录、公证核查等全新的技术与规则体系的探索和尝试,可能会改变网络世界运行规则,提高交易确认和资金清算的效率和成本。王永利乐视金融CEO、原中国银行副行长近年来,“区块链”成为全球互联网领域,特别是金融互联网界快速升温、越来越热的概念,在中国,区块链更是引发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热的关注和探索。“区块链”最早面世,是2009年初发布的“比特币”,区块链成为比特币推出、记录、流通的基础协议和技术应用。尽管比特币自面世以来饱受争议,甚至仍不能被政府和货币当局视同为“货币”,但比特币所应用的区块链技术却得到了包括政府和货币当局在内的广泛关注。为什么区块链会成为快速升温的热点技术和话题?这其中最重要的可能就是,在区块链技术基础上推出的比特币,开启了一种与传统社会(线下)没有多少关联的、完全应用于网络世界(线上)的网民身份验证、财富确认、交易记录、公证核查等全新的技术与规则体系的探索和尝试,而这给人们适应互联网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可选路径和无限遐想。从其在比特币的应用情况看,区块链直观讲,就是将加密技术与互联网相技术结合,所形成的一套全新的数据区块(BLOCK)建立、比特币配置、网民身份验证,以及挖矿所形成的比特币(价值)确认、比特币交易记录,以及比特币跨区块流动(价值转移)的延伸加密(加入了区块与交易时间标识等因素)登记和查验核实等在内的,区块连接(Blockchain,即区块链)、全程加密、相互认证的互联网协议规则和账务(Ledger)体系。正因为比特币并不是线下法定货币的替代物,而是非法定货币当局发行和管理的,主要模仿黄金的模式,完全由互联网基础协议和严格的加密技术保护和支持的全新的,去中心化的网络货币(虚拟货币),由此也形成了一套不同于、也不受制于现实社会法律的新的货币规则和体系,并且可以与法定货币进行买卖或兑换。比特币自推出以来已超过8年时间,没有出现过资金或用户信息被盗用的记录,其安全性得到验证,而且其资金清算的效率和成本也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使得人们对比特币所应用的区块链技术的信心不断增强,而且人们也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到,区块链尽管是比特币所首创和应用的一种技术和协议,但区块链并不等同于比特币,其应用也绝不会只局限于比特币。区块链的应用,可以是去中心化的,也可以是中心化的;可以是公有链模式,也可以有私有链模式。因此,在比特币之后,区块链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创新,并不断探索新的应用领域。区块链之所以被越来越多的人高度重视,是因为互联网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已经使得越来越多的经济交往和交易活动转到网上进行,网络世界(或线上社会)正在快速扩展、充实和活跃,而网上交易必须解决当事人的身份验证、价值核实、交易记录、查验核实等方面的效率和安全保护问题,需要严格的中介和协议(规则或宪法)。在这方面,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就是顺应线下交易向线上转移的发展轨迹,将现实(线下)社会的通行规则和做法推到线上(网络)社会,但实践中却越来越难以适应网上交易的需求。比如,当事人身份验证,自然的选择就是以各国法律保护的身份证件的信息为基础,再增加账户或交易密码,以及脸谱、虹膜、指纹等生物识别等,进行线上交易的身份验证,但这种方法,首先就使得跨境互联互通的网络世界的公民身份信息受到现实社会行政管辖的制约,同时,非数字化的、多种身份信息的采集和验证会大大增加成本、降低效率。再者,现实社会中,各种经济活动涉及资金清算的,除直接的现金交易外,都需要当事人首先在银行等机构开立账户,并通过开户机构进行资金清算,但由于种种原因,即使一个国家内,也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公民都在一个开户机构(包括其分支机构)开立账户,跨国之间就更不可能做到,这就使得在不同机构开立账户的当事人的交易必须通过其开户机构之间的清算才能完成。将这种模式推行到网络世界,更将严重影响交易确认和资金清算的效率和成本。还有,现实社会中,交易活动的计价和清算必然涉及到货币,而货币都是以国家或地区主权保护的法定货币。在互联网跨境互联互通,互联网交易跨境发展的情况下,交易的计价和资金的清算还涉及到货币的问题,多种货币的运行,也将大大增加清算的成本和风险。因此,网络世界和网络交易的发展,亟需与之相适应的身份验证、价值核实、货币计价、交易确认与记录、账户管理与核查等方面的创新。而区块链技术为此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启迪和实践。当然,比特币的应用是一种极端的例子,最初始的比特币并不是法定货币可以直接转化出来的,而是要在网络世界通过“挖矿”才能获得的,因此,比特币可以完全撇开线下社会规则,运用区块链技术形成一套全新的游戏规则,并由线上向线下延伸。而现实社会中,无论线上还是线下交易,其主体都是人(包括法人),其财富或价值的管理不应该被完全分割,而必须连接和融合,因此,O2O是必须的。这就要求区块链的应用,不仅要研究和解决网络世界的问题,还要研究和解决网络世界与现实社会的连接与融合问题。这将带来更多的挑战和风险,也需要更多的人、更大的力量、更深入的探讨和创新。也可能未来区块链技术会被更先进更完善的技术所替代,但区块链的历史价值将是不可磨灭的!为普及区块链的知识,引导区块链的研究,推动区块链的应用,最近我国一批对区块链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颇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将其心得和成果精心梳理,编写出版了《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一书,非常值得认真阅读。当然,区块链作为一个全新的技术和概念,其研究和探索还刚刚开始,希望《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一书能够成为大家学习、研究区块链的“垫脚石”,也希望作者能不断推出新的成果和作品!微信扫描(识别)二维码订购《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

区块链信用:交易的热力学第二定律

区块链信用:交易的热力学第二定律文:长铗作者按:本文节选自《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巴比特组稿,中信出版社)第一章第三节,本文阐述了区块链信用与币天销毁的联系,币天销毁是区块链的一个很重要的参数,可用于权益证明与流动性的揭露,西太平洋上的特罗布里恩德群岛库拉圈的交易行为带给我们以启示,如果把币天销毁引入信用评价,也许会改变我们对交易、对信用的理解。库拉圈社会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考察完西太平洋上的特罗布里恩德群岛后,对古典经济学上的一个假设很生气。经济学家过去一直把人类视作“理性经济人”,假设他们在自由和竞争性的市场里同他人进行交易或交换时,总是寻求物质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但特罗布里恩德群岛上的居民却不是这样,在他们的交易行为中,利益最大化似乎并不是他们考虑的首要前提。在这些洋岛部落间,存在着一种被称为库拉圈(Kula Ring)的封闭交换关系圈,当地居民的生活的各方面都与库拉有着紧密的联系。库拉的核心是白色贝壳雕琢的臂镯和红色贝壳打造的项圈的交换,这种交易具有方向性,人们只能逆时针方向交换臂镯,顺时针方向交换项圈(图2)。库拉贸易圈大致覆盖整个特罗布里恩德群岛,每个岛上的男人长途航行,横穿公海,按顺时针方向输运项圈;另一些人则按逆时针方向输运臂镯。一个人根据地位的不同,可能有一个到数十个的库拉伙伴。库拉伙伴是具有库拉关系的不同部落的土著。这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关系,一旦建立就基本不会被破坏,一旦进行库拉交易,则一直进行库拉交易,交易伙伴越多,他的部落地位越高。当一个人从南方的库拉伙伴处得到臂镯,他会再把臂镯交换给处于北方的库拉伙伴。相反,当他从北方的库拉伙伴处得到项圈,会再次把项圈交换给南方的库拉伙伴,从而形成按相反方向流动两种库拉圈:臂镯以逆时针的方向流动,而相应的,项圈以顺时针的方向流动。处在库拉圈不同地方的土著基本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库拉。马林诺夫斯基发现,库拉交易并不是等价交易,也不发生在同时,而更像是一种礼物馈赠,一个人臂镯交换给处于下游的库拉伙伴,上游的库拉伙伴一段时间后回赠以项圈,臂镯和项圈的价值并不相等,如果臂镯的价值高,且人都是自私的话,那么他不应该将臂镯交换出去。但事实上,群岛上的每个库拉交易者都非常乐意将库拉圈交换出去,而不是以占有为目的。正如马林诺夫斯基指出的,“在特罗布里恩德岛民的库拉交换形式中甚至没有一丝要从中获利的迹象,没有任何理由用纯功利主义的和经济的观点看待他们,因为他们没有通过交换而相互利用”。理性经济人看到这儿,读者朋友可能会觉得这群可爱的岛民都是乐施好善、淡泊钱财的天使,但你要是了解他们种红薯的奇怪嗜好就不会这样认为了。特罗布里恩德人喜欢种红薯但他们并不吃红薯,因为岛上遍布野生的热带奇珍异果,既好吃又管饱,在这儿,农业更像是一种娱乐活动。他们种红薯的唯一目的就是堆在院子里炫耀,攀比谁的红薯堆大,然后储藏起来让它们烂掉。看来特罗布里恩德人同文明世界里的土豪一样,都喜欢炫耀自己的财富,以种红薯这样不算浪漫的方式诠释着浪费。但在库拉交易中,他们却并不以拥有臂镯和项圈多为傲,相反,他们以频繁交易为荣,这种交易要经历航海的千辛万苦,不能带来丝毫财富上的回报,这似乎很矛盾。按照经典经济学中 “理性经济人”的概念,小岛原住民的一切行为都是出于自利的理性考虑,他们过着一种“算计的、冷酷的、自我中心主义的、斤斤计较于效用的生活”。马林诺夫斯基严厉地批评了这些观点,他指出“库拉交易绝非纯粹的商业性交易,它不是建立在对实际效用和利润得失的简单计算上。”对库拉交易行为的合理性解释很多,一种解释认为这就是礼物馈赠,因为库拉交易中隐含着一种互惠逻辑:赠与礼仪性的礼物以后,时间不论长短,总要报以差不多等值的答礼。结构主义大师列维•施特劳斯的舅舅莫斯还根据这个社会学案例写了本著名的《礼物》。也有人认为这是宗教仪式,因为某些库拉交易还伴随着精致的巫术仪式和公共仪礼。但是,以上两种解释都无法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库拉交易为何要规定方向?2、为何交易对象越多,交易者的地位越高?3、为何交易次数越多,交易者的地位越高?等价交易当今电子支付是如此快捷高效,以至于人们会有这样的疑惑,既然PayPal、支付宝已经这么好用了,我们还需要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支付吗?答案是肯定的。在一次支付宝处理的交易中,一个人的支出等于另一个人的收入,这是等价交易。问题在于,如果支出与收入是同一个人的两个账户,会发生什么?由于对支付宝而言,每一笔交易的边际成本都近乎于零,所以,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账户,他在两个账户里反复进行转账交易,就会以非常低的成本制造出无数被支付宝视作洪水猛兽的刷信用行为。淘宝网非常明智地给交易引入了评价,但是无论采用多么高明的机器算法与人工干预,都无法阻止刷客与差评师这两种职业的存在。前者假扮成买家,通过虚假交易,对卖家的商品刷好评以赚取卖家支付的佣金;后者给网上卖家恶意差评,以勒索卖家提供相应的“赔偿”以获利。淘宝网通过非常复杂的手段来遏制刷信用行为:一方面使用机器算法对店铺进行排查,将出现异常情况(如交易过于频繁)的店铺进行上报;另一方面设有2000多人的团队,对涉嫌刷信用和好评的店铺进行清查,但是对刷信用行为遏制成效甚微,这不仅是淘宝网的难题,也是所有电子商务平台的阿喀琉斯之踵。只因它们对交易行为的处理都是一样的,即等价交易。等价交易的理念根深蒂固,伴随着可切割熔铸的金属货币的使用而被人们广泛接受,公元前七世纪吕底亚人使用条状的金属或者扁豆状的金属块进行支付,可以精确的衡量商品的价值,王国的统治者克里萨斯国王因发达的铸币业而富有得令人难以置信,并因此就有了“像克里萨斯一样富有”的说法。互联网电子支付对交易的处理与吕底亚人并无不同,只不过,PayPal、支付宝不再使用粒度不同的金属,而是使用服务器里精心存储的数据。等价交易无需精确称量,而只需进行一次数据库操作。用户用电子支付的A帐户给B账户转账金额为m,反过来,再从B账户转账金额m到A账户,电子支付数据库里A账户与B账户的数值又恢复到起始,如此进行无数遍,便是典型的刷信用行为。库拉圈交易也是一次循环(库拉的含义就是循环),不同的是库拉的交易有方向性,而不能作对换交易。试想在特罗布里恩德群岛的库拉圈贸易中,若是一个人从南方的库拉伙伴处得到臂镯,不再把臂镯交换给北方的库拉伙伴(逆时针),也不把自己的项圈回赠给南方的库拉伙伴(顺时针),而是再次把臂镯还给这位南方的库拉伙伴,将意味着什么?没错,这是一次典型的刷信用式的死循环,臂镯将永远在这两位库拉伙伴中循环,而成为两人永久占有的私藏。两人在部落中也将“刷出”非常显赫的地位,显然,如果大家都这么投机取巧,那么所有的臂镯与项圈都将退出流转,变成藏而不露的私有财产,库拉贸易圈也将不复存在,而这正是为什么库拉贸易要规定交易的方向的缘故,交易一旦启动,库拉就会像接力游戏一样,一直顺或逆时针方向流转下去。库拉圈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如果规定交易的方向性,就可以避免刷信用的行为。然而,这在真实经济中是不现实的,我们无法规定在电子商务中只允许与固定的人群交易,人们也的确有与自己交易的自由。将币天销毁引入信用评价币天(CoinDays)销毁是区块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顾名思义,币天销毁等于每笔交易的金额(币)乘以这笔交易的币在账上躺的时间(天),比如你花了一笔100天以前收到的10比特币,这笔交易的币天销毁就是1000币天。起初,区块链研究者并没有注意到币天销毁的意义所在,因为它不像时间戳、难度、随机数等字段一样,在区块链中有明确的作用。只有少数对币价敏感的人群关注这个指标,他们认为区块链的币天销毁累积的变动,可以揭示市场走向,在市场处于下跌通道时,币天销毁的峰值意味着市场中的弱手,因为代表着大户可能要抛币。当市场处于上涨通道时,币天销毁的峰值意味着市场中的强手,表明市场可能会走强。与传统股票市场不同,在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交易市场中,币天销毁比每日交易量这个指标更能准确的揭示市场的资金流动,因为如果一个人开两个账户(比特币地址),用100个比特币来回转账,这样可以把交易量做到很大,但币天销毁却几乎维持不变。币天销毁第二次被引起重视是在权益证明(PoS)中,点点币创始人Sunny King为避免工作量证明机制(PoW)的算力浪费,设计了权益证明的共识方案:当创造一个权益证明的区块时,矿工需要创建一个“币权”交易,交易会按设定的比例把一些币发送给矿工本身,其原理与比特币的区块产出25个新币相似,不同的是其难度与交易输入的“币天”成反比,而与哈希计算力无关。由于权益证明的哈希运算只是基于时间与已知数据,因此无法通过改进芯片性能来加快其运算速度。每一秒钟,每个点点币交易输出都有一定概率产生与其币天成正比的工作量,不增也不减 。显然,在权益证明中引入币天的初衷是防止矿工重复使用自己的币,因为如果挖矿难度仅与矿工的权益(拥有的币)相关,那么,每个币都可以成为“模拟矿机”,那些拥有大量币的人躺着就能挣钱(挖矿),持币较少的用户则只能喝西北风,而这正是权益证明饱受诟病的原因。但若挖矿难度是币天的函数,虽然这种“模拟矿机”的算力会随着时间而线性增长,但每发现一个新的区块其算力就随币天的销毁而归零,故币天可以保障权益证明机制中所有挖矿者的公平性。以上两个应用实例虽然是解决不同问题,但本质上,都是利用币天销毁在交易过程中不可逆的特性,使得用户不能在两个帐户间反复利用同一笔钱来获得某种回报。在市场中,大户不能利用同一笔比特币制造大量币天销毁来虚构币的流动,在PoS挖矿中,用户不能利用同一笔点点币来反复挖得区块中的新币,相应地,如果把币天销毁引入交易的信用评价呢?如果说币天销毁在市场预测与权益证明中的应用是小试牛刀的话,那么,它在信用评价中的作用则是锋芒毕露了,让我们看看为什么刷客与差评师们在区块链的信用体系中会混不下去。如果规定把币天销毁作为信用评价因子,在一次交易中,销毁的币天越多,则信用评价的权重越高。当刷客试图给用两个账户反复交易而刷好评时,第一次交易的评价是有效的,但历史上累积的币天在交易完成之时便已销毁,当进行第二笔交易时,由于发生在第一次交易后不久,币天积累非常之小,相应地,对信用评价的贡献微乎其微,其后所有交易的币天销毁之和同样也非常之小,用户利用同一笔钱反复给自己刷好评,不管进行多少次,其最终效果与第一笔交易所带来的信用评价几乎一样。同样,将差评师试图通过大量小额交易对用户以恶意差评时,由于信用评价正比于币天销毁,由于交易的额度太小,同样也几乎不能对用户的信用造成影响。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泛滥成灾的刷客与差评师将会失业。需要指出的是,人们过去总是把信用当成一个道德问题,试图从道德层面约束交易行为,淘宝们极其复杂的信用体系,试图区分真实的交易行为与作弊交易行为,并通过大数据分析,结合用户的社会关系、职业、收入甚至公共事业缴费单,来评价一个人的信用高低。然而在区块链的信用评价中,信用其实是一个数学问题,在刚才的例子中我们看到,用户的交易行为不再被区分为作弊交易与真实交易,所有的交易行为一视同仁,通过数学赋予交易以成本(币天销毁),便可以使信用评价结果准确地反映用户的真实信用。作弊是允许的,不存在一个中心化权威可以跳出来宣布冻结你的账户,但即使你作弊,也不会对任何人的信用产生影响。交易的热力学第二定律目前第三方支付都把交易处理成等价交易,这本身并没有错,只是还不够(式1)。交易的过程中,还需要引入时间之矢,用于区分一笔从A账户到B账户的交易与B账户到A账户的交易,虽然金额同样为m,但两个过程中销毁的币天不一样。V=Va + Vb(V为系统总财富,Va、Vb为A、B两人的财富值,等价交换原理)……1等价交易是个等式,而信用评价是个不等式。在交易的过程,既包含交易金额的转移,又包含交易双方相互的评价。如果说等价交易就像是交易的热力学第一定律(式2),那么基于币天销毁的信用评价就好比发现了交易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式3)。Q=△U + W(热力学第一定律,Q为与环境交换的热,W为与环境交换的功,△U为系统内能变化)……2Sf > Si (热力学第二定律, Sf为系统最终熵,Si为系统初始熵 )……3热力学第二定律讲的是,在孤立系统内的不可逆过程,系统的熵总是增加的。这也叫做熵增加原理。这一原理的克劳修斯表述是,不可能把热量从低温物体传向高温物体而不引起其它变化。相似的,我们可以得到热力学第二定律的交易式表述:在交易过程中,系统的币天总是销毁的,不可能在一次交易中不销毁任何币天。币天销毁的本质就是时间之矢,正如特罗布里恩德群岛的居民们规定了库拉交易的空间方向,区块链上的交易则是用币天销毁标记了交易的时间方向,等价交易把交易理解为标量,信用评价却把交易理解为矢量,等价交易加上信用评价,这才是交易的全部。于是奇怪的库拉交易行为也能被解释了,原来,岛民们并不是在做普通的等价交易,而是在从事一个类似于信用评价的交易,一个人的交易伙伴、交易次数的多少决定了他的信用高低,这确实符合信用的逻辑。信用也不取决于交易信物的价值,占有库拉并不能提升个人财富,相反,还可能损害个人信用,交易信物的价值很小,交易行为本身才有价值,库拉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卓现一个人的信用。那么,岛民们不远万里地去与库拉伙伴们交易,也是完全合乎他们的利益。虽说在院子里晒红薯堆的行为看起来简直蠢萌蠢萌的,但他们在交易库拉时却是不折不扣的精明人。库拉交易确实不是等价交易,这一点上,马林诺夫斯基是对的。但岛民是不是理性经济人,他着实是错怪古典经济学家了。最后问题来了:是谁设计了币天这么一个玩意?如前所述,在区块链中币天并不是必需存在的变量,它可有可无。如果区块链是一部机器,那么从这部机器中去掉币天这个零件,丝毫不影响整部机器的运行。但事实上,从创世区块以来,币天就已经存在了。中本聪为什么添加币天这样一个字段,我们只能像Vitalik一样把这个归为碰巧吧。关注公众号“巴比特资讯”或扫二维码订购《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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