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是条毛毛虫》书评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1
ISBN:9787513313308
作者:(美)凯特·伯恩斯坦
页数:296页

《性别是条毛毛虫》摘抄

性别是鲜活而变化的,就像一条河流。我们生活在一个非此即彼的世界。冷酷的观点才会造成伤害,提问不会。性别意味着阶级。承认不同性别有不同的举止规范,就是承认性别是一种阶级的体现。很多时候,性吸引和伴侣的性别毫无关系。主流文化倾向于将它周围的文化拼接成一些便于管控的单位。“我只是在‘当’一个男人,但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人的性别是流动的,但是关于正常的规范使得人们不停滴挣扎着去相信一种幻觉,相信自己属于某一种性别。有时候,打倒你的并不是一记重拳。有时候,打倒你的是他们的沉默,甚至礼貌。有时候,最终打倒你的是他们一复一日的目光。他们对你睥睨而视,仿佛目中无人。斜眼看你,反能让他们一览无余。要是身在人群当中,他们还会眨巴眼睛,以免让别人发现他们的注视。何等微妙!你能从他们的讪笑中读出恐惧。他们的仇恨改过了厌恶。你担心自己又在疑神疑鬼。你指望这一切仅仅是你的幻觉。但是他们中间还总有一个人你的眼神带着渴望。而这让你不寒而栗。因为要是你让那渴望进入内心,你就得对你现在的模样俯首称臣。愚人之所以为愚人,乃是因为他与规则、与群体的约束背道而驰,他作为与大多数群体的生存法则水火不容。神化使得萨满被栓牢在一个特定的角色或身份上,失去了改变和成长的空间。文化对男人的首要戒条就是“你不应该像个女人”。 我们被教导去讨厌自己身上不“自然”的部分。光谱的一端是黑,另一端是白,中间有着广阔的灰色地带,或者,缤纷的彩虹地带。一端是左,另一端是右,左右之间的是中间。一端是出生,另一端是死亡,生死之间的是人生。但是,我们只看到了两个端点;我们坚称,性别也只能有男女二分;我们强调,这才是自然。蓝、黄、绿,自然?自然?自然。

非要非此即彼不可吗?(纯意识流不成体系感言)

跨性别者写就的一本自白宣言书。最近接触到一些跨性别理论,提出了一些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同性恋是通过欲求对象来定义自身,而跨性别者则是在自我认同上不同寻常。关于这一点,以及建基在这种逻辑之上的身份政治的划分场地,作者都有一些有趣的建言。同性恋所受到的压迫如果说有一部分来自于他们的欲求对象的方式与主流文化不符合(真的如此吗?),倒不如说更多的来自于他们的言行与主流性别机制的背离(欲求对象只是其一,更多的是“T”与“受”所受到的敌视,在这层意义上,"P"与“攻”是相对安全的)。在现实层面上的政治抵抗与形而上层面上的理论建设之间,总是存在一个“彻底与否”的鸿沟。如果从一个绝对酷儿的角度出发,那么似乎任何言说的可能性都被取消了(如果说言说的基础是共识的话),所以必须找到一个还算稳定的立场,以免当”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后,意义太快消失于虚无,现有成就都被取消、一切抵抗都化归至“规训”。这也是我一直都对Butler的理论有所质疑与保留的原因,总觉得在这种极端激进,非常“爽”的理论背后,有些什么东西,因为无法”make sense“,而被弃之敝履,某种意义上,就像一种弱者的流氓逻辑:我才不管你说的是什么,反正你说的就是不对,我才不要继续再跟你说了,你给我闭嘴,就像我也在你的压迫之下闭嘴了。因此我是认同身份政治的,在现实抵抗的层面上。就像没有意义,就没有摇摆,没有身份,何来抵抗?伯恩斯坦认为如果一定要存在一种身份政治作为抵抗的场域,那么所有这一切都应该松散但准确地归类为“跨性别的”(transgender)。即是说,任何gender outlaws,所跨越的,所违犯的,都是大写的“法则”(LAW),性别的二元归化以及所谓的中间立场(一种被二元法则所允许的中间立场)。如果说一定要有一种彻底的抵抗以彰显存在,要有一个明确的敌人以标显姿态,那么这条道路,并不是在一切“我不是”的初步否认当中,而是在(某种意义上援引阿多诺的否定辩证法)否定之否定之后,那个大写的否定:性别机制背后那个通过排除换取安稳的人类最大的惰性。

当你肯定自己,没有谁能打败你

我们只是立场不同凯特·伯恩斯坦说,我知道我不是个男人,渐渐地我明白我很可能也不是个女人。问题是,我们生活在一个要求我们非男即女的世界里。曾经我也是对”变装癖“指指点点的人群中的一员,会将其贬为“伪娘”。就算现在我看到这样的人,我还是会投以好奇或者讶异的眼光。对凯特来说,我也是曾经对她产生“非暴力语言伤害”的人。曾经我也会和人一起,八卦着谁谁谁是Guy,谁谁谁是蕾丝。但我现在身边围绕着的,我的好朋友们,几乎都是同性恋。其实绝大多数人,也只是毫无意识的表达着自己的态度,当我们八卦着谁是伪娘谁是同性恋的时候,就像我们八卦着谁与谁之间的恋爱一样。凯特只是作为典型的融入陷入被“八卦”和“讨论”的对象。我没有经历过她的一切,至少从我的立场来说,我不觉得主流文化有什么值得非议的,性别体制也绝不该取消。我们构建了性别体制,事实上也是为了寻求一种自我身份的认知,就像我们喜欢给人划分星座。只是这个性别体制里,没有为这些特殊的小众群体留下一栏。但是当整个社会的文明不断发展,当那些小众群体学会为自己发声和争取权利,属于他们的位置会渐渐浮出水平。【她】作为一个跨性别的女人,【她】由“男”成“女”的过程正是她对自己从认知到肯定到为自己发声的过程。【她】用一种更戏谑,更让人接受的态度,让我们跨越自己对“性别”接受的尺度。【她】说,写作是我屈服的姿态,我打开自己伤害自己,让你们看到我的幻想。演戏则是我统治的姿态,我用角色包裹自己,带你们前往超乎想象之境。我的乐器就是我的观众,是我让你们产生共鸣。你看,当一个人对自我足够肯定的时候,究竟是谁在对谁指指点点,谁被谁影响。

非法的性别

湛眉/文 对于美国先锋性别理论家与实践家凯特·伯恩斯坦 (Kate Born-stein),我们只能称之为TA,因为曾经的阿尔伯特(他),如今的凯特(她),在一生中经历了四种性别:男、女、不男不女和又男又女,尝试了我们目前可以想到关于性别的每种可能。更准确地说,是超越了性别的规范与可能。像凯特这样经历过性别转换的人,目前通常被称为“跨性别者”(transgender),作为一个典型的依靠不确定性来铸造自我的人,凯特认为性别也像水一般可以流动,他的第一部著作《性别是条毛毛虫》出版于1994年,是跨性别类书籍的始祖和经典。这本书的英文原名是GenderOutlaw:OnMen,WomenandtheRestofUs,直译过来就是“非法性别:关于男、女及其他”。对于多数人来讲,性别甚至只有唯一的选项,从出生时起,便被赋予了无法更改的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其他的可能虽然被抹杀,但无关痛痒,但这些可能性对于跨性别者来讲,却至关重要。因为自身没有需要,便置身之外;因为与己不同,就将少数人视为异类,这是自私者的惯用伎俩,而今被越来越多人所正视。正如凯特在书中写到的,“对跨性别者不动声色、遥遥观望的时代应该结束了。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跨性别者正在为自己争取文化的空间。”性别究竟是什么,又因何而存在?凯特的看法足够直观:性别是文化丢给人的旧衣服,我们却被迫穿起来。文化与性别“在这个文化中,合法的性别只有两种:男人和女人。如果你哪个都不属于,你就会被毫不留情地要求二者选其一。”文化造就的性别并未给跨文化者留下空间,在名为outlaw的边缘地带,跨性别者找不到属于自己的角色。性别作为一种秩序为什么会存在?因为许多人需要藉由确定性来获得安全感,不确定性则会让部分人的自我认同消散,性别恰恰是最易获得的确定之一。凯特是这种文化观念的挑战者,TA的一生经历了3次婚姻,最终放弃了男性角色、异性恋以及科学论派,并且皈依了佛教。流动不仅是TA的性别观念,更是TA人生的注脚。《性别毛毛虫》的译者廖爱晚这样解释流动对于人的意义,“人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角色,这是人生的多义性。性别在我们的文化当中太约定俗成,仿佛浑然天成,但这个浑然天成是一种假象。因为社会性别本身就是一种建构,只有当你能看到性别不是自然现象时,你才能知道,你必须去解构与之有关的个人秩序,重铸自己的思维。”关于性别的谎言有很多,而或许性别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谎言,大多数人在这样一个巨大的谎言中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好,但它的弊端在于人们从中得出一个不合理的反证,即认为性别的秩序是绝对正确的。凯特意识到了这一点,“我逐渐看清了文化所制造的性别体系,它是一种居心不良、挑拨离间的结构;而文化无法质疑性别,虽说这是它自己的产物,这让事情变得更加危险。文化不失时机地指定了代表,但这些代表所进行的研究仍然是以观察为基础,而不是以对话为基础。”当文化中并不存在可供跨性别者扮演的角色时,跨性别者只能自己来争取这样一个角色,因为“文化不仅仅在为天生具有性别的人创造着角色,也在创造着有性别的人。”性别的非此即彼既然性别也是出于人的创造,人们又是为什么要和性别体制相依为命?凯特·伯恩斯坦相当长一段时间都是“基督教科学论派”的成员(一个通过完成等级课程和培训,实现认识自我和精神完善的宗教体系)。这使得TA独具识别邪教的一双慧眼,并且越来越倾向于“性别即邪教”的论断。这个结论的得出并非出于武断,凯特对它做了几项测试,其中一个例子是,邪教团体和其他团体一样,需要定义自己的边界,而性别作为一种邪教,也在如法炮制。而最重要的,“在一些邪教中,表达忠心的方式常常是对这个邪教的敌人发起攻击”“性别这种邪教里面最明显的暴力就是男性至上主义和对女性的蔑视。”凯特说,我们的文化要求人们,男人的首要戒条是“你不应像个女人。”女人的首要戒条则是“你不应像个男人”。许多人都遭到过以性别之名的恐吓,而性别秩序的僭越者则被视为洪水猛兽和性别的恐怖分子。但事实上,凯特认为性别的捍卫者才是真正的恐怖分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需要依赖墨守成规来维护自己脆弱的安全感,却以蔑视和迫害他人为代价。跨性别者希望被如何看待?这因人而异,但也有共通之处。整形医生喜欢用“上帝把灵魂放进了错误的身体”来解释TA们的选择,但凯特认为这一说法仍旧是蹩脚的,因为错的是不是人的身体,而是大众的性别规范。对凯特来说,TA的目的只是让自己的外观符合自己的自我认同和期望。事实上,“跨性别”一词本身也具有双重含义,译者廖爱晚解释到,狭义的跨性别跨越的仅仅是性别,而广义的跨性别所跨越的是人的社会关系。你的自我认同与身体属性未必相同,从某种意义上讲,人人都是跨性别者。但需要警惕的是,人人都是跨性别的论断在今天弊大于益。因为当一个群体的特殊性被消解,得不到特别的关注,也就会在某个历史阶段得不到应有的支持。死亡与重生自我认同不是生而就有的,尤其是对跨性别者来说。而身为一个犹太人,凯特·伯恩斯坦面临的困境更甚,或许没有人比犹太人更爱非黑即白的二元论,而要游走于性别的河流上,凯特必须从其他文化中汲取养分。“我行过受戒礼——犹太男孩的成人仪式。如你所见,收效甚微。正因如此,也出于很多其他的原因,我的精神信仰慢慢转向了道教、禅宗和佛教。这是我人生的重大转折。”而写作这本书也让凯特距离答案更进一步,追寻的过程比答案本身更重要,正如《性别毛毛虫》的译者廖爱晚所说,“TA的自我来源于下一个问题,而不是上一个答案”。融合的概念深入凯特的骨髓,性别的二分法就此在TA心中破除。“所有的跨性别者在一点之上都有共通之处,那就是我们都违反了一项甚至更多的关于性别的律法:我们的共性在于我们都是性别逃犯,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把我们井然区分的企图,无异于把固体的定律强加给液态的物质:正是流动这一特征让我们彼此联结。正是这种不息的流变和持续的涌动,造就了这个日新月异、海纳百川的跨性别社群。我将甘愿成为一个社群的成员,但前提是这个社群以这种永恒的变化作为自己的原则;成为一员意味着要遵守更多规矩,但是围绕性别而订立的任何规矩都让我心有不甘。”出于这种不甘,凯特写了这本书,不是为了跨性别者,不是为了少数人,而是为所有人。与任何学术专著或者自传都不同,书中有理论,有故事;有诗歌,有剧本,但每一页又都包含诚意,TA甚至在书中这样表白:“要是你在这本书里读到的任何东西让你觉得自己是坏的、错的、渺小的、羸弱的,那么请记住,这是因为我错了。……你的性别认同和你表达自己性别的方式只有在你自己认可他们的时候,才是正确的。”在凯特看来,她的个人观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开始质疑性别。人类的身体细胞每过七年就会完成一次彻底的自我更新,也就是说,人作为一个物种,每过七年就经历了一次死亡与重生。而在这样的循环与往复中,人们对自己性别困惑并没有错,对自己性别的选择也没有错。而凝固许久的性别规范,却需要被解构和质疑。

性别是条毛毛虫?

最近入了一本书《性别是条毛毛虫》,拆开书封的时候,着实震惊了一下——封面画着一只振翅的蝴蝶。这种隐喻,我喜欢。在作者眼中,性别框架是值得打破的,就像茧。这样每个个体在性的层面上才能真正自由。“我知道我不是个男人,渐渐地我明白我很可能也不是个女人。问题是,我们生活在一个要求我们非男即女的世界里。”书中的这句话诸多跨性别者的演讲中都奉为圭臬。然而,她们也都给自己贴上了标签“女跨男跨直”“男跨女跨弯”之类,搞得像动物园一样,界门纲目科属种,分的清晰。然而真的分得清吗?科学的力量实在微弱,但是即使如此,人类仍要抓紧这根稻草,使他们以为自己真的是万物灵长。所以,一切要简明、清晰、非黑即白。即使统计学也要删除那些离奇的数据。有性别概念开始就不认为自己是女生,虽然我玩不明白玩具车,也喜欢毛绒熊,但是始终只喜欢和男孩子玩耍。青春期听到别人叫我“小伙子”会很开心,到后来像男生一样喜欢女生,但是因为她们说:“我不喜欢女生。”而被拒绝。然后以为自己是女同,也去过同性恋交友网站,但是里面的女生大都温柔妩媚,太过精致,少了些粗糙硬朗,又实在喜欢不起来。然后终于搞懂了,如果给我个标签,该是“跨性别”;不是因为我喜欢的对象,而是我对自己的认同,即使我是个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但我的内心却并不把自己放在“女人”这个群体中。出生时被“匆匆一瞥”,写下的“女”,竟然堪堪成为二十多年笼罩在我头顶的一朵乌云,很多意识无意识中,都能接收到它的阴影。它像一面透镜,让别人眼中的我和真实的我不同,别人眼中的我又反过来作用于我的生活和内心,让我自己与自己越发剥离。于是,便成了直人外衣包裹下的女同,里面又包裹着跨性别的真我。先撕碎对自己的伪装,再撕碎对世界的伪装。然而性别二元的框架或许在我有生之年都会颠扑不破,但是丰满妖娆裸露的女人或是满身肌肉汗气香水味的男人,这两队我都不想站,这两类人我都无法爱。在填性别的时候总会迟疑一下,觉得这个选择很残酷。如果非要选,我就做逍遥法外的男子,去爱另一个逍遥法外的她他它。

粗略尝试《如何阅读一本书》在《性别是条毛毛虫》

1. 这是一本论说性的书,它是关于认知的 ——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性别,以及构建在性别上的文化。从内容上,大概可以归类到社会学和哲学。2. 这本书叙述了作者作为一个跨性别者,对性别的认知: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应当被区别对待,并且有一个中间地带,而不是非此即彼。现有文化把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同一区分是有误的。这本书的结构可以简括为:重点假设、社会性别的二元对立、性别捍卫者的欺压和我的思考、彩虹旗3. 作者对于性别的二元化说的部分有道理4. 这本书让我更好的认知女权运动—————— Part One 重点优先 —————— 作为起点的一章,提出基本假设:人有对一种可被识别的身份和一个拥有相同身份的人群的需求。—————— Part Two 分门别类 —————— 因人对一种可被识别的身份的需求,ta 会扮演自己的性别角色,性别角色建立在性别指派的基础上,扮演则建立在性别归类的内容上。生理性别是一种基因型,社会性别则是一种表现型,两者应当被区分对待,而非同一而论。这一章的责难似是而非,例如指责性别指派毫无道理,孩童需要自我选择,但这应当是有足够认知能力之后的权力,一个人在选择之前,对于种种选择的存在要心知肚明,这不是孩子能做到的。—————— Part Three 争取权利 —————— 在这章更多涉及一个拥有相同身份的人群,这部分并不值得太多言语。问题在于认知,对实体的认知是生理性的和表现型的,精神上的认知却是社会性的,两者可以产生差异。传统文化建立在体力为主的生产力水平上,体力占优的男性广泛性的居于优势,对于家庭和社会男性的价值也理所当然的高于女性,在这样的时代,男性居上的阶级划分是合理的 —— 男性居上的认知建立在男性占优的事实上,认知和事实相一致。特权不是性别体制给予的,而是历史事实,这是作者没有提到的,她提出了问题,但在回答时回避开了。在近现代社会,科技带来了体力向脑力的转变。男、女、同性恋、无性别、跨性别者 . . . 技术不分辨性别和性向,只区分头脑。二元分化不适用于技术社会,或者说,构建在二元分化上的文化认知和现实产生了偏离。既然文化认知落后于现实,那么传统就不再适用。既然技术把男和女抽象成了人和人,那么性别特权就不合理。在不涉及生理的社会范畴,对女性和男性应该同一对待。—————— Part Four 质疑性别 —————— 性别和性向的选择应当是安全的、理智的、自愿的。社会范畴的性别应当是一个中间地带。《性别是条毛毛虫》对我有什么意义?让我从女权主义支持者变为一个中立者。技术的非性别导致它只会偏向于更有头脑的一方,它必然会将男、女、同性恋、跨性别、无性别 . . .融合在一起,给予公平对待。认知必须和现实保持一定程度的一致。女权主义的现实是:它的命名预言了它的失败女权主义运动的对象是二元分化和历史事实导致的男权优势,但“女权主义”这一命名本身就是在强调和支持二元分化。错误的名称产生错误的认知,错误的认知会导致错误的行为,行为必然和事实背离。首先是越界,它必然会从争取平等平权偏离到争取女性权利,从争取女性权利偏移到女性特权。要求取消男性的特权,却捂住女性特权及争取更多特权。其次是支持群体。书中谈到「女权主义」一定程度抛开了变性人 —— 「他们不是天生的女人」,也抛开酷儿、扮装王后 . . . 没有谈到的是 —— 它一开始就一定程度的抛开了世界上一半的人。如果它称自己为「人权主义」会发生什么?最普遍的不平等是男女的不平等,这可以作为第一位的议题。这是一个普世的、人道的、民主的运动。父亲会站起来争取女儿的权利,丈夫站起来争取妻子的权利,儿子站起来争取母亲的权利。它是一个中间地带,一个超脱男性、女性的普世性的第三空间。它称自己为「女权主义」呢?现实是 —— 这一命名似乎站在了所有男性的对立面,男人们对它漠不关心。一个男人站在女权主义的阵营里,激进的女权主义者摒弃他,男人们称他为背叛者。这是且只是女性的运动。作者是一个男变女的例子,新星出版社版 2013 第1版 《性别是条毛毛虫》 P185 :" 我是一个有点迟疑的活动家,我的迟疑源自这样一个令人难过的事实:就算男女同性恋解放运动已经大功告成,也仍然会有人因为我是变性人、或者因为我玩SM而对我吹毛求疵。我希望把自己的力量投入到一场也会为我说话的运动当中。"当女权主义运动过份背离平等平权之时,男权主义运动或反女权主义必然兴起,站在对立面的认知符合事实,正确的认知产生正确的行动。当更多人关注普世的平等平权时,这一关注半个人类的运动也必然被包容和消融。

我爱怪人真的喜欢一直如此。

廖爱晚之前把《Gender Outlaw》翻成《性别是条毛毛虫》,觉得哪儿都对也哪儿都不对,像原著一样。这种本身就不无聊的非人设,把黑白是非梳理成猫身体的结构,在桌子上铺开来,供人类欣赏。与同类型作品比较Bornstein没有讲性向问题,她把性别阶级问题和几个剧目做陈述、比较,质疑。恰当适宜。----新科爸妈最多听到的一个问题就是:男孩还是女孩?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是:“不知道,小家伙还没有告诉我们呢。”我个人觉得任何二选一的选择题都不值得认真回答。我们还处于跨性别社群的草创时期,当前,我们只能说有一小撮人在自己生活中体现出了性别的不同形态。手术后的变性人高高在上地俯视着手术前的“易性癖者”又瞧不起跨性别者又受不了人妖嗤之以鼻的是扮装皇后又嘲笑那些公开的易装者又可怜那些尚未出柜的易装者又对手术后的变性人鹦鹉学舌。依赖身外之物来定义自己的做法将使一个人深陷窘境,这似乎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用我们的种族职业亲密关系收入水平归属年龄性倾向阶级政见地域等等来定义我们同样也是有问题的。十九世纪的时候,流行于北美的“药品巡展”乃是将少数群体妖魔化的典型场所。它是这样运作的:巡展的经营者想要推销一些商品。于是他们拼凑起一群奇人异士--通常是非白人种族,或者生理异常者。他们会大肆宣传这些怪异之处,然后向走进帐篷瞻仰怪胎的民众收取门票。吆喝场子的人会开始一席关于这些怪胎展品的演讲。怪胎们自己默不作声,即使开口说话也不过是背诵事先为其准备好的台词。吆喝场子的人最后会开始推销商品,在门票收入之外再捞上一笔。在我们的这个时代,也有一个与药品巡展类似的场所:电视脱口秀。现在吆喝场子的人叫做节目主持,怪胎们仍然被展示在众目睽睽之下,稍有不同的则是推销产品的工作交给了插播广告的赞助商们。负责吆喝场子的主持人和负责推销产品的赞助商之间的劳动分工为怪胎们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契机。由于电视节目的主持人并不直接对销售感兴趣,这样他/她才有可能对嘉宾更感兴趣。脱口秀主持人押宝在收视率上,而不是卖出了几瓶蛇油,所以主持人们才会对嘉宾/怪胎多有垂注。一个成功的主持人明白,只有多多展现嘉宾的人性,才能让更多的节目观众产生共鸣。其结果是,现在怪胎有了更多的机会自己说话--大庭广众,史无前例。在这个文化中,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怪胎--正因如此,我对脱口秀党嘉宾乐此不疲。我爱怪人。真的喜欢。一直如此。

凯特好魅!

前面的部分看起来还是有点吃力的,观点感觉比较零散,但仍有很多闪光点。看完之后对很多平时会被问到迷茫的问题有了新的看法,下次就可以好好的回答了,同时提出新的问题。后面的双幕剧本看的挺爽的,真希望去看一次现场!and 书里面凯特的插图美翻了!看到这种神往的状态,变态不变态都是浮云~~~

让我来告诉你这本书好玩在哪里

一、作者的经历属于非常规作者原来是个男人变性后成为了女人这个变性的女人上了一个女人,成为LESBN然后呢,她的女友变性成为了男人依据我的知识,这应该叫做跨性别同性恋吧?二、作者的观点非常规一般来说,持有性取向和性认同的观点的范围比较宽泛的都是非异性恋者特别是在异性恋作为强势性取向的世界里同性恋和跨性别的人群的观点就相对来说更加丰富我们不要去管什么女权和人权只是说性观点这本书里就太多样化了三、这本书对性观点古板的人群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如果你坚持异性恋正确这样一个排斥性的观点看这本书的话,绝对会吐很多人都是这样吧?但如果已经心理上脱敏或者想挑战和丰富一下自己的性观点这本书就很好但是如果已经之前有过类似的了解这本书就有点缺乏创新了四、作者是个戏剧演员和导演这样的经历比单一的作家绝对要好很多碰巧我是和麦家的《非虚构的我》一起看的我呸那本书简直就是拼凑的垃圾原谅我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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