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斯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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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8
ISBN:9787538267037
作者:巴巴拉・R・莫斯
页数:392页

章节摘录

书摘    乔治和威利同年,都是7岁,比戴维二世小了10岁。乔治从小就得了小儿麻痹症,很矮小,但眼睛又圆又大,很可爱,像巧克力饼干一样。他走路时会先向左摆,再向右摆,我们都跟着模仿他。珍妮姨妈叫他甜豆,于是我们就像九官鸟一样学了起来,甜豆东,甜豆西的。甜豆的床边有台轮椅,还有一双备用的铁鞋立在墙边。他让我们轮流坐轮椅在房间里转圈圈,后来妈妈走进来叫我们不要玩轮椅,“这又不是玩具!”甜豆腿上的铁鞋让我们既害怕又好奇,我们跟在他后头,看他怎么穿上去,我们当然想试穿看看,不过话还没说出口,妈妈就给我们脸色看。    戴维二世刚从高中毕业,身材高大,傲视群伦,眼睛是淡蓝色的,有金黄的头发。我头一次见到他,便偷偷喜欢上他,搬过来后第二天,对他的爱慕之情变得更加深切,因为他搬了一帆布袋的《伯明翰新闻》(The Birmingham News),绑在白色的摩托上,然后像个骑着白马的骑士般狂奔去送报。不过后来却有点扫兴,因为我在爬后院的苹果树时,被他用卷起的报纸从背后直接命中,他皱着眉头大叫:“你给我下来!每次你爬上去,就摇掉十几个苹果!”因此我们将他卷起来的报纸扔上树丛、折断树枝,摇下比原来多出10倍的苹果。    戴维二世对威利、多丽丝·安、约和我共睡的床垫也感到不满,因为床垫占据了整个客厅。每天早上我们必须把床垫立起来,靠在墙壁上,否则要上厕所,一定会踩到床垫。我们一大家人数众多,不论走到哪儿,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都占据了所有空间。所有人都待在室内时,例如晚餐时,总共会有12个人在客厅或餐厅里。    戴维二世摇了摇肩膀,好像他快要窒息一样。只要一逮到机会,他便马上跑得不见人影,不过回家后却又发现我们乱翻他的东西。他抱怨我们玩他的模型飞机,还说我们把飞机的螺旋桨和机翼弄断了。他和戴维姨丈爬上梯子,将模型飞机用钓鱼线挂在天花板上,让我们够不着。我喜欢趁着戴维二世出去送《伯明翰新闻》时,偷偷拿扫把进房间,用扫把柄打飞机,让战斗机在空中四处乱飞,机翼相互撞击。    我们到伯明翰还没几个星期,戴维二世就背着露营袋上奥本大学(Auburn University)去了,留下他的美国硬币,放在衣柜抽屉里用旧内衣裤盖住(他以为我们不会翻找破烂三角裤下面的东西)。我们开始偷窃一分钱硬币,因为我们对银币充满敬畏,不敢偷银:1947年发行的五角钱银币,正面是自由女神走向日落,手里满抱一把鲜花(实际上应为月桂与橡树枝),背面则是一只秃鹰。这些硬币都太庄重了,我们不敢乱花,此外我们也觉得,一本充满自由女神一美元银币、水星角币和水牛头五分钱镍币的册子,少了一分钱的硬币应该不会有人注意。    珍妮姨妈白天在电话公司上班,由一名黑人凯蒂来照顾甜豆。一天,她逮到我正从蓝色小册子里偷拿一分钱硬币。当时我已经替自己拿了10个放在口袋里,正要帮威利拿一些时,正巧被凯蒂撞见,她大声嚷嚷:“你在干什么!”吓得我将整本册子掉在地上,硬币散落一地。她要我把硬币捡起来,放回册子里,然后还要扫地、擦碗盘。她走在我身后,手里拿着一根山胡桃木藤条,憎恶地摇着头,乌溜溜的眼睛瞪得老大。最后,她让我溜出门,我赶紧跑到房子后面的苹果园和威利碰头。    “我偷的钱只够买一瓶,”我从口袋里拿出10个一分钱,“只好平分了。”        当戴维二世回家过感恩节时,我们已经偷光了蓝色小册子里所有1948年、1949年、1950年的一分钱。戴维二世后来把剩下的硬币全带回奥本大学,出门前还用报纸揍我们一顿。    没硬币可偷,我们必须想尽办法才能解馋。威利最机灵,他才7岁,比我小1岁。我们身高、体形一样,都是瘦巴巴、黑头发的小坏蛋,惟一不同的地方是,我的头发呈波浪状,而他的头发则卷得乱七八糟。威利的左脚有点儿向内弯,右眼是斗鸡眼,所以看来就是一副爱搞恶作剧的脸。我们都比同龄的小孩要矮小,也比较削瘦。    威利是变造硬币的主谋。他想到可以从姨丈的工具箱里拿一把锉刀(姨丈曾警告过我们千万别碰工具箱),用锉刀将一分钱锉成一角钱大小,正好可以投进贩卖机。    他教多丽丝·安和我变造硬币的方法:“先用钳子固定一分钱,”他说,这时他讲话的口气,完全就是莫菲太太教我们分析句型时的口气,“接下来,往外锉硬币的边缘,别忘了要转动钳子里的硬币,这样才能锉得均匀。正反两面都要锉,锉完了将边缘敲平,这样就能锉出和一角钱一般大小的硬币。”    我遵照威利的指示去锉,最后锉出了一枚黄铜的一角钱硬币,摆在我掌心里,连重量和质感都和一角钱没什么两样!要将一分钱锉成一角钱,真是大费周章,不过真正的一角钱是很难得到的。我一辈子只拿过一次一角钱,就在上一年级的时候。    我微笑,继续找袜子。他们将沙发推回客厅时,我听见沙发上厚重材料被撕裂的声音。    妈妈擦干珍妮身体的这段时间,警察搬走了餐桌。在他们有机会拿走珍妮的衣服前,我跑进卧房,抓起一件柔软的蓝色洋装和尿布套。我拿着衣服回到厨房,妈妈又叫我去找奶瓶和毛毯。警察在搬运妈妈沉重的木衣柜时,就像喝醉酒似地歪歪扭扭。这个衣柜原来归外公所有,是珍妮姨妈在我们搬进这栋两户型住宅时送给妈妈的。我跑回厨房,捂住耳朵哼着歌,这样就听不见衣柜摔下台阶的声音,不过我进厨房时,正好瞧见妈妈畏缩的表情。她帮珍妮穿好衣服,慢慢帮珍妮扣上纽扣、绑紧鞋带,动作出奇地镇定。她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取出一把塑料梳子,把珍妮柔细的头发梳到头顶,梳成一个小卷发。然后她把珍妮交给我,好像珍妮是个礼物似的,一个干净、清爽的小婴儿。    “把她带到外面去,”妈妈说,她从厨房的壁橱里取出一把雨伞给我,“我待会儿就出去。”    我带着珍妮穿过房子,四处散落着玩具、书本、衣服、梳妆台抽屉,必须蛇行前进,还要小心通过排好准备扔出去的家具。我经过警察身边时,他们正在拆解威利和约翰的床铺,这时我想起了夏令营:他们是睡在床上,还是睡在睡袋里?我走到门廊上,前院看来就像一个垃圾堆。珍妮指着我们的家当说:“是我的。”餐桌被放在人行道的一边,被雨水淋湿的衣服沉甸甸地垂挂在衣架上,弹簧座和床垫倚靠在餐桌的一边,另一边的桌脚被推进泥巴里。另外一个弹簧座和床垫则靠在路灯上。一个床架一半在泥巴里、一半在人行道上,像是个跷跷板。我小心走过两个抽屉、破掉的沙发和一堆颜色式样不一的餐桌椅,坐在原本是妈妈床铺的蓝色条纹床垫上,床垫湿漉漉的,一部分突出在街上。我刚要坐下时,红皮故事书一本接一本地飞出前门,像是小石子滑过水面一样;头3本滑过人行道,最后掉入水沟里,其他的则降落在湿地上,叠成一堆。我撑起雨伞往前倾,如此一来,除了伞架和沾了水滴闪闪发亮的雨伞布,我什么都看不见。    “是我的,”珍妮指着我们坐的床垫说,“是我的!”    住在对面的女人悄悄走过来,递给我一盘火腿和切好的香瓜。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就匆匆走回对面的房子里。炎腿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我的肚子不禁咕咕叫。我翘脚坐在床垫上,火腿和香瓜就放在我腿上,一手拿着雨伞,一手抱着小婴儿。    警察架着妈妈走出房子,大手架住她的胳膊肘。两名警察上警车时,她站得直挺挺的,面无表情。警察警告她,如果再进入屋子里就会遭到逮捕。她站在人行道上淋雨,一直到他们完全消失在视线外,才过来坐在床垫上,接过珍妮,把雨伞举得更高。    我吃了起来,火腿和香瓜,在我嘴里如同蜂蜜般甜美。给我食物的邻居,以前从没跟我说过一句话。雨水从雨伞边缘落下,形成瀑布,流到蓝色条纹的床垫上,沿着人行道流去,滋润了疲惫的大地。    我本想写三K党的全名,可惜拼不出来。在浪费一张打字纸打草稿之后,我用大大的印刷体写满整张纸。我把信拿起来看,觉得还可以,连我都认不出是自己的笔迹。现在,我只需要从除草机里抽出汽油,那么就可以焚烧十字架了。    斯图尔特曾经利用虹吸管吸出汽油:先将细管放进油箱里,然后吸一吸,直到汽油流出来。看来并不难。我从厨房取出一个果酱瓶子装汽油,然后把瓶子藏在台阶下,天黑后再拿出来。我计划等到天色暗了,偷偷从后门出去,将信摆在前门,十字架摆前院,然后浇上汽油点燃,再赶快绕回房子后面,从后门进去。不过当我将破旧不堪、灰尘满布的除草机拖出来时,才发现油箱空空的。我在后门台阶坐下,沉思起来。    戴维手里拿着冰块吃,从后门出来,纱门重重打在我背上。“嘿,那是我的绳子!”他大叫,“你拿我的绳子做什么?”他扔下冰块,把X形的十字架拖离房子,丢在泥土堆上。    眼看计划即将泡汤,我跳起来维护我最后的希望。“是我捡到的!”我哭着对戴维又推又叫:“我在做手工嘛!”    “拿我的绳子做手工,门儿都没有!”他大声说。戴维把我推倒在泥巴上,解开木板上的绳结,拉走绳子,十字架也应声解体。他把一堆红土踢到我小腿上,拿着绳子走回房里。我坐在地上,觉得既失败又气愤,整个计划都泡汤了。房子里,有人打开冰箱,冷藏库的制冰盒叮咚作响。我瞪着解体的十字架,上面的灰尘有我的指纹,木板尾端还有一些蜘蛛网。我用球鞋用力踹长条木板,又缩起膝盖,把头放在膝盖上。我发誓要找不三K党员,求他们在我家院子里焚烧十字架,让爸爸好好照顾我们。    ……

媒体关注与评论

书评关于《宙斯的女儿》——作者专访     家丑不能外扬。洋洋洒洒写下自家难堪的过去,想必会遭到家人强烈的反对,不过对作者巴巴拉·莫斯而言,通过家人这一关其实是轻而易举。    “他们都觉得,有谁会买这种书来看啊?”巴巴拉说。她在动手写作前,曾经问过兄弟姐妹要不要在书中改名,以免造成他们现实生活中的尴尬。兄弟姐妹的回答很直接,他们觉得根本没必要,反正书也卖不出去。完成手稿后,巴巴拉也让兄弟姐妹们过目,征求他们的同意。不过有的人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只说“都没关系”,因为他们绝对没想到,这本书日后竟然成为畅销书!    本书最初经过艾奥瓦州一家小出版社Loess Hills Press出版后,引起书评界的瞩目。巴巴拉表示,因为Loess Hills Press主要是出版诗集,很少触及小说或回忆录,当时将手稿寄给他们时,其实只是希望他们能给予一些写作上的建议,有机会再去找别的出版社出版。没想到两天后编辑就打电话给她,希望出版她的回忆录。她心想,“还是把握住眼前的机会吧”,于是立刻答应下来。出版社让她自行设计精装版封面,连字体都由她来选择,不过由于出版经费有限,因此出版社决定先出平装版,而平装版便卖出了2300多本。这时才吸引了大出版商Scribner的注意,买下版权,一举让本书跃上世界舞台。    直到这时,兄弟姐妹间才传出抱怨的声音。“你怎能把爸爸写成那样?”兄弟们认为巴巴拉对父亲的描述过于负面,而姐妹们则觉得巴巴拉的心太软,描述得还太过含蓄。巴巴拉对于这些意见的回应是,男孩并非较为敬重父亲,而是他们较愿意原谅父亲的过错,不愿再面对父亲酗酒、虐待儿女的往事。    巴巴拉的大姐艾丽斯,在亚马逊网络书店留下了她对本书的看法:“我一开始知道巴巴拉要写这本书时,觉得很不安……出版后,我有好几次在看书的时候,忍不住将书扔到墙上。”艾丽斯认为,她这一辈子有两个人生,分水岭是在父亲举枪自尽时。身为大姐的她,是惟一不能谅解父亲的人,其他弟妹或多或少都已经释怀。    巴巴拉从1969年就开始写日记,因此对往事的回忆巨细靡遗,也使得《宙斯的女儿》俨然成为当代美国南方乡村生活的历史见证。她觉得自己是个有话直说的人,所以本书当初在Loess Hills Press出版时,笔调极为简洁直接。一般编辑在处理手稿时,总会要求作者删减内容,但由Scribner接手发行时,编辑却希望她多增加一些内容。“我对什么人都很坦白,和我刚认识的人有时会因此而受到伤害。我不太会保留自己的看法,感觉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觉得写作也是一样,不能拐弯抹角。”巴巴拉表示。    巴巴拉从小立志当画家、当模特儿,现在却“文”名全国,其中的转折耐人寻味。她在艺术学校作画时,已开始将文字包含在绘画中,“我一直想把累积在心中的东西释放出来……文字想要出来!文字跑来找我,挥之不去!所以我就在绘画中写字。”最后文字多到无法容纳在绘画中时,她就着手写作。“我一开始把想法诉诸白纸黑字时是在半夜,写下来才能安心入睡,不然会被文字吵得不得安宁,而且也会一直回想过去发生的种种事情,辗转难眠。”    巴巴拉表示,自己花了好一段时间才适应作家的身份,对她而言,写作的天分是上天赐予她的礼物。其实这么说,也表现出巴巴拉谦逊的一面,毕竟她对写作是下过苦功的。她决心写书时,曾申请进入艾奥瓦大学的写作班,却没有获准(她提出申请的文章,就是她后来赢得福克纳文学奖的同一篇文章)。当时的她觉得十分难过,心想:“怎么办?一定有人懂得写作吧!谁懂得写作?’’所以她选出自己最喜欢的10位作家,将他们的作品逐字逐句打在电脑上。从《梅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开始,她一共打了10本书。借由这个方式,巴巴拉逐渐清楚作者是如何将故事铺陈,也知道一本书的前、中、后段该如何协调才能对味,当时她心里便下了决心:“如果哈波·李(Harper Lee)能办到,我也就办得到。”    ……

内容概要

巴巴拉·R·莫斯在1996年的威廉·福克纳文学创作比赛中获个人散文类金奖。莫斯将该散文扩写成《宙斯的女人》,原文为本书的第一章。莫斯现为全职作家与画家。

书籍目录

一 1962年 亚拉巴马州  伊斯塔伯格
1 接近地球的中心

二 1990年 亚拉巴马州 安尼斯顿
1 酒鬼的炼狱

三 亚拉巴马州 伯明翰
1 甜美的仙液
2 回家
3 猜谜
4 漫步在金色的街道上
5 凌晨3点
6 别让我伤心
7 守护人
9 如蜂蜜般甜美
四 亚拉巴马州 金伯利
1 美神
2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3 恐慌
4 欢迎光临
5 爱尔兰野玫瑰
6 学着守规矩
7 诚敬
8 保住秘密
9 礼物
五 亚拉巴马州 安尼斯顿
1 疯狂得不得了
2 欢欣
3 洗车厂蓝调
4 走出暗夜
5 盲点
6 俄罗斯轮盘
7 苦中作乐
8 姐弟情深
9 追求美丽
10 他也创造出星星
六 1987 艾奥瓦州 得梅因
1 搬开墓碑
2 旅人说:所谓的真理,就是一丝气息、一阵风、一片阴影、一缕幽魂
七 1990年 亚拉巴马州 安尼斯顿
1 地狱到此为止
八 1984年 亚拉巴马州 安尼斯顿
1 改变的容颜
关于《宙斯的女儿》――作者专访

作者简介

巴巴拉将漫画中的琼贴在镜子上,仔细端详着她美丽的脸蛋:脸颊、下巴、嘴唇、眼睛、牙齿。头发,然后看着镜中的自己,双眼充满了泪水。她仔细研究着琼的脸,将准备好的税十捏成自己的脸形,举起来和琼对照后,将它用胶带贴在下巴上,然后注视着镜中的自己。那张脸看起来还是很畸形,门牙又大义弯曲,假下巴和皮肤之间的缝隙很明显,仿佛是涂色簿里的图案,颜色都涂到线外头去了。不过当她眯起了眼睛,眯到几乎什么也看不见时,她发现自己其实和美丽的琼长得很像……
《苗斯的女儿》是本令人难忘且以圆满收尾的书,它叙述了一段动人心弦、战胜困境的故事。巴巴拉・R・莫斯按时间顺序讲述了她们一家在阿拉巴马州的红土山下所过的混乱而又贫穷的生活,记述了这位身体羸弱、脑部骨骼发育异常的女孩的心路历程。父亲脾气狂暴、嗜酒,卑微、英勇的母亲则全心奉献,捍卫子女,默默承受着生活的沉重。没自足够的食物喂养子女,母亲辅以文学、术术与诗歌灌溉孩子的心田。文学的力量解救了这些陷于困境的孩子,而七名兄弟姐妹手足情深,也令贫乏的生活充满了温善目情趣。
莫斯早年对艺术的迷恋符合她的愿望――改变自己那张“扭曲的、木乃伊般的脸”。经历了种种磨难,她最终学会信赖从自己内心产生的美,找到了自我,并从艺术中获得了重生,成为美国知名的作家,而她的脸也在一次技艺精湛的手术中改变。从此,美丽将永远伴随着她。
本书以其优美的文字、真挚的情感以及作者坚忍不拔的意志感动了众多美国读者,出版后在美国引起轰初,被誉为远超《安吉拉的骨灰》的感人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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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我很少能将这样一本外国的自传体家庭小说读完。昨天我一口气通读了一遍。真实的感受到了美国南部的家庭生活。同时也被她的母亲和她经历所感动。当父亲指着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星,告诉小女孩,这是金星,代表最美丽的女神,叫维纳斯--宙斯的女儿。从这一刻起,小女孩的心中就种下了一粒种子,一个美好的愿望。她想要成为这样美丽的女神。她开始计划,列出想要的清单,一遍遍的祷告。从戴上牙箍,坚持训练自身的体形和体态,学习钢琴,上艺术学校,直到忍受不了别人的眼光,去整容。她坚强的意志带领她走着每一个步骤。直到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的那天,她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并去接受新的自己所给她带来的一切。“丑的时候很容易就能分辨人的好与坏,当我变美之后,开始发现人们的伪善。”她发现了即使同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态度都是不一样的,就她而言刚开始很难适应这样的改变。看到她的母亲被父亲抛弃时,刚开始失落的母亲找不到方向,直到振作起来让她女儿教她开车,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后,开始自己买车。从一个弱不禁风的角色变得生动起来,有了自己的自由的生活。让人欣慰。记得小时候,被人冷落,被称作丑妞的我,和作者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要学习她的坚强。和她一样,表面佯装对别人的态度不在乎,就像埋在沙子里的鸵鸟,像捂着眼睛的小熊,假装看不到,其实心里很受伤。发现自己需要的不是等着别人去改变他们的态度,而是强大自己的内心,去改变自己。

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这是一部励志的自传小说。讲述了作者从一个因家庭贫困而严重营养不良,导致容貌丑陋的小女孩,最终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作家的故事。
  •     真实。美好的母亲。
  •     读完了,只是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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