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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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开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6-1
ISBN:9787802057647
作者:郑宸
页数:317页页

金山和戳------

最早从chen的老博看到这个故事,chen就从层层光芒中的距离外走进了我的心里,然而从那时起我自私的难过着:走进心里的距离是最近的惦念,最远的观望。我一直相信小孩子(10岁之前)的爱情:无比认真,无比严肃。它的力量穿越几十年,稳稳地扎在我们心中。不可思议的突然就出现。然后就重于现在的那个人甚至现在的那一纸婚书。在爱中,一切都是浮光掠影,老来多忘事,惟不忘相思。尘的戳,已成幻像。尘的戳,已成信仰。让chen度过了那么多无法度过的时间,虽然她也给了尘那么多无法承付的痛。只是成长,只能成长,所以只有分离。。。chen多么幸福,拥有是幸福;遗憾是幸福;忘记是幸福;坦然是幸福。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疏。金山在梦里,梦就是真的。戳在chen心里,戳就是chen的。虽然一切明白,但是金山的真实和虚假还是刺得我心痛!让我把内小孩儿生硬地从记忆里拽出: 这是另一个金山的故事,时间在它上面一层一层涂过。内小孩儿认真得邀请另一个小孩儿同乘飞毯,约定了时间,梦里的见面终成现实的决裂。内小孩儿成了说谎的人,成了没有朋友的内小孩儿。。。。。。chen的金山在相隔21年后,让内小孩泪流满面:让她终于相信自己并没有说谎,原来真有天涯知己,原来真有同样的小孩儿 同样的金山在不同的地方真诚得存在。。。原来单方面交心也是一种幸福和奢侈。

郑宸。你确实不是个花瓶

网络红人。我接触郑宸的第一印象。论身材,相貌,和穿衣打扮都是我喜欢的那一种男生。慢慢关注他的时候去看了百度百科。“他也能写书啊?”我看到《尘》的封面时,十分不解。那些所谓的网络红人,有几个能出书的?书到手的内天下午我在楼下晾衣服,邮递员大喊,28号订书~付过钱抱着书抱上楼,迫不及待的拆开包装纸,封面、目录甚至每一页都仔细的翻过。还记得宸第一次看到对面大楼里内个坚持不懈做糕点的女孩子,到最后领取毕业证书的模特儿赤野扶美,很佩服宸在描述她的过程中不露一丝马脚,知道最后才揭晓了内个从不抬头看他的蛋糕女孩儿和在他班上当裸模却浑身是伤的扶美……直觉告诉我,现在的宸,已不再是我第一眼看到的内个有着日本漫画人物身材的大帅哥了。宸和尘的出现填补了平淡无奇的生活中内些漏洞,深夜无心睡眠啊,从书架抽出来的总会是《尘》,这样一本有着土黄色封面,和内个孤单精灵尘的书,带给我的是深深的安全感和深深的沉静。

正在读

我承认这是一本超出期望的书。 知道chen,是在2006年年初,我看到她的相片,内心就在说,看,帅吧。那时“毒药”已经颇具人气,网上也尽是网络红人毒药的配搭或者他的身份猜测~ 看到这本书的时候 没有意外的就很想让它属于自己 书中太多关于男性和被排斥的肉体的描述 还没有读完 只读了3分之一不到 看到大家的评论 借鉴~ 读完再来侃侃

偷窥者的梦

(一)小时候随父亲二人来到小县城生活,父亲在单位做司机,一天到晚见不到人影,于是从入学当天报到以后,总是一个人背着父亲当兵时候的军挎回宿舍。偶尔脑中还会闪过夕阳中一个人拿着小石子一边走一边在墙上画直线,到达拐角处,回首张望,一条褐黄色印记,在暮色中似乎闪着光。所在的大院有很多职工的孩子,母亲们都在遥远的山村,而父亲出车早出晚归,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是这些同龄人。晚上睡觉,总觉得窗户外面有人张望,窗台上摆放着用劣质橡皮泥捏成的小动物,月光洒进来,平日喜欢的,当时看去却在夜色的笼罩分外害怕。有时候父亲不出车,总是紧紧追随,父亲总会在临睡前如厕,于是紧紧跟随着,步行5分钟。有一次寒冬下雪,尾随父亲出车归来,走到宿舍门口,父亲说:“今天雪很大,就不要去了。”那时候才知道这种习惯也许是因为我,我站在宿舍门口,胸口依稀还有在父亲背上温暖的感觉,伸出脚踩在地上,发出特有的声音,“咯吱,咯吱”。后来,上了三年级,母亲搬到县城来,再也不用害怕的捂着被子发抖度过漫漫长夜了,开始有喜欢的小女生,开始因为成绩而被责骂,开始了似乎和同龄人一样的生活。却渐渐与父亲疏远,害怕群体活动,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一个人坐在床上看书,画画,也再也没有轻松而脆利得叫声:“爸”。再后来,似乎很顺利的成长,升学,甚至。。。恋爱。(二)最初注意到尘的日志不外俗例,传闻中的红色贵族头衔,多金的背景,还有,一张引人注意的脸。我始终以偷窥者的身份去看他的照片与文字,甚至想问:快乐是否属于你?不,这不是我应该考虑的,我没有资格,也并没有权利去猜测。我只记得一张凌晨时分的照片,远处是黑暗与灯光交织的夜幕,栏杆边是一个背影,我一度以为他是在看海,所以我一直在臆想着他的眼光就究竟是在猎奇这个即将启幕的光明世界,还是仍在黑暗中寻找那个九岁以后就再也找不到的自己。古希腊神话中的narcissus在化作水仙以后,究竟是仍然孜孜不倦的望着水面的自己,还是会抬头张望一下对岸的,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世界呢?与戮在一起,是为了证明自己抑或是在极力想挣脱那个九岁的自己?不知道,我只是一个看客,你笑了,我艳羡的笑;你哭了,我也会笑,因为你的一切真的真的与我无关,我只是个看客。一个瞪大双眼,像是被人拉长脖颈的鹅,在肆意的看着你,就像看一个外星来客,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其实也不需要知道,因为,我只是个看客。(一)可是我还是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这个梦熟悉的就像曾经发生过,梦里有人走近,他问:“你养的小鸟,平时都是喂什么呢?”我不解得望着对方,梦境把对方打成马赛克,可是我仍然忍不住汗毛竖立,是的,这是一个梦,也许,下一秒就会惊醒,我会看到出车的父亲归来;也许,就此长眠,而在恐惧的两人的梦里再也找不到自己。这本书的上架建议是:文学,小说类。书中的人,一直生活在一个有一扇大窗的房间中,他终日在窗前表演,他相信有人在窥探在嫉妒在追忆在痛苦,可是他最终醒来却只看到一个惊愕的丑陋的哭泣的赤裸的苍老的自己。这一定是尘的梦;而我,也一定是做了一个冗长的噩梦。

最浪漫的伤害

我本就是带着窥探隐私的想法去读这本书的,他是网络红人、是整形传言的帅哥、是时尚达人追逐的先锋、是无数女人梦幻和无数同志模仿的对象,是学美术的、是摄影者、是作者、是性向成谜者、是家世背景成谜者、是感情成谜者、是在网友发动了强大人肉搜索却又依旧迷雾重重的男人。读书前就对内容有一种期待视野了,我想他会在书里给出答案。结果非常令我满意,等爆点等到最后一刻,我直接从床上蹦起来,大声地呼喊,结局在我眼里终于算是完满了。郑宸喜欢用短句和断句来行文,大段的思索和情节进展也许在一瞬间就被一个短句打破了节奏,也许正是作者的思索速度特点,也许是作者故意为之的,来提醒读者慢一点,不要急,想一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想由于学艺术的关系,抽象的感情和所要表达概念、理论、情感、思绪都要付诸画面,面对创作者的只有一张白纸,颜色、光线、水分就是你要表达的全部画面工具。可能这种久而久之的创作方式影响了写字速度,字里行间的行进总是被缠绕的思绪打断,我以为这是一个艺术创作者心中不断的自我拷问造成的,或者称为自省意识、客观立场、旁观者角度,这让我想到曾经也引用过郑宸博文的蔡康永,康熙来了或者任何一个他主持的节目,你会发现他总是会跳出节目当下来看问题,那也许就造就了节目所需要的旁观者姿态,或者是专家,或者是观众、或者导演等等。郑宸的停顿可能也是出于这样的心理背景。但这是否是有益于小说的,我觉得太难有定论了,小说的类型、模式本来就越发开放越发有了各种主观的态度,更何况在文化多元的时代,接受者也会有不同的审美标准和喜好厌恶。就我个人而言,我对前半段行文的松散是不太喜欢的,我心里甚至冒出了“稚嫩的行文者”的critic,可能看到一半我的阅读速度和心理速度被强硬地扭转了,后半段读起来就舒服许多。速度之外,我在想书中的情节安排。读过此书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一开始他把这本书当做自传看的,可是越到后来就越当做小说看了。我知道他要说明的意思,内容从平淡的留学生活进入了富有诸多戏剧因素的层面,邂逅、偶然、阴差阳错、唯一等等情节开始让读者“大饱眼福”,窗外的甜点女和人体素描课上的日本女人、刚果金的被切断了头了男孩和唯一收到“我”给钱的乞讨者、耶鲁撒冷“我”忘记带上石块到墓前祭奠的盲老的儿子,与猛然间见到的刻着盲老儿子名字的堆满石块的墓地……诸多安排让文本有了传统小说的味道,不管这是否是自传和来自真实生活,我倒以为这是浪漫的,至少让我们领教了帅哥的写作水平,不那么硬生生,前后情节还算周全,帅哥也不完全是花瓶的理论至少足以让我信服了。当然,最令我满意的,就是一开始所说的爆点。9岁的男孩,1990年6月30日,在他因打架而情感受到冲击的雨夜,烤羊肉串的大叔将他按倒在地……好吧,这让我找到了所有的困惑和答案,从扉页上写得“献给那个被困在9岁的男孩”,到网友冠以的“石男”称号,到长大之后的英国留学生活中对男性身体的阴影和障碍……我觉得这是全书最浪漫的一点,充满了日本性文化的味道,年轻的男孩,不堪的大叔,童年的阴影影响了他的大半辈子,而作者在书中呈现的忧郁、寡言、俊俏的男性形象也大大和日本的风格暗合。当然,我更认同这种伤害对于一个艺术创作者来说的重要性,摒除了后天的培养和学习,所谓天赋型的艺术家,童年对于他们来说应该是提供了最深厚艺术根源的部分,书中的主人公在毕业创作前的挣扎,两幅作品中留着背影的裸体男性,大人牵着孩子的手而始终没有牵到。我想那就是对9岁事件的一个终极观照吧,父爱在主人公成长道路上的终极观照,这真是充满了迷蒙和浪漫感,让我想到了那部同样迷蒙的《父子迷情》,“他们是父子,但他们有时看起来却像兄弟,像恋人”,我不敢过多揣度郑宸在这一方面的情感,《尘》在书中迷迷糊糊地叙述童年的往事,没有透露过多和父亲相处的信息,印象中只有因为买了床垫和父亲的拥抱的画面来得让人战栗。郑宸的一大部分让我感兴趣的地方已经在《尘》中得到了答案,如果那些关键的部分真的是他的经历的话。不过他对人的吸引力还会持续增加,因为他学成归来了,因为他在博客中的职业是教师,因为他应该还会到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经历不同的事情,因为,《尘》中所说的“结局”会成为永远的美。

一本沾有负面表情与话语后,无私馈赠的《尘》,从师妹的手中,“当当”地接了过来。两个下班后晚间的阅读。第〇晚,躺着读到22点。第一晚,因为和保龄球一起摔落在滑道上,难堪的隐痛,在颈椎与胸椎的结合部位,纠缠着我的注意力;胃里隐约的嘈杂,搅合着阅读的不快感。没有更多的期待,只有更多的情绪,如同用情绪写作的宸。松散的文字,与低调的笔触,讲述着一个近乎人格分裂的故事。结局,这个强大的、傲慢无礼的结局,纠正、纠偏了一个人行走的线路。原以为,P310页的分离,可以顺理成章地解释,分落在两处的毕业创作,算作告别。遗憾的是,P172陷落也是方向中,2008年9月赤脚的黑孩子的脸上的一巴掌,却又将割裂的自我重新捡拾。阅读的益处,多半源自收获;阅读的乐趣,往往来自共鸣;《尘》所供给的,较之于博客少了些。或许是图画与图像更能把握视觉上的市侩,汉字拼凑的章节需要想象来填充。其实,《尘》没有超越。或许,如果没有了那些熟悉的图片,文字本身的魔力,恐怕会蜕化成蹩脚的魔术,抑或拙劣的杂技。精心安排的结局,强大得让人无所适从。毕竟开始与过程,都可能已经被结局强化得如此疲惫。强烈抗拒的一些,恰恰是心里在意的一些。于是,暗潮会赶赴另外一个相对脆弱的出口,宣泄,而然后呢。然后,之后,仍然没有结局,无关宸与尘的结局。这里没有强大的结局,在《尘》之后,只是,将精彩腾挪于不同的介质之间。比照之后,白纸黑字里,精不精,彩亦不彩。PS:可以负责任地说,文字皆出自摔倒之后,不负责任地说。

3年来最快看完的一本书

  平时很少看书 05年初就开始看CHEN的BLOG 对他的文字很熟悉 所以阅读起来非常的顺 一天半时间便把他读完了 此书比预期的要更好 整个故事有很多场景也在自己的生活中似曾相识 这个场景就象我从小到大做的梦 很少有蓝天出现 这感觉太奇妙了 人人都有2面 而那一面可能是自己一辈子也无法了解的...至少我现在还没有了解 谢谢尘..

见鬼

昨天晚上看完,惊魂未定到现在,隔断时间就需要深呼吸来释放压抑着的焦虑。前面翻的速度很快很快,死去的,远离的,杯子一次次碎裂,无边的黑暗,男男女女的闪现与其说是本散文或者是小说,我更愿意将其归结为一个人的日记。所以我看着这些记忆碎片,一边感叹你个神经病于是悲剧出现了,看到最后,我自己的灵魂受到了暴击将书藏起莱,跑去洗澡,找人说话,在凌晨两点半靠喝白酒入睡。。。。。那种感觉,就像看个拙劣的鬼片,一边嚼着爆米花一边吐槽结果最后,鬼一转身,是自己的脸我很佩服你,可以有勇气,把这本书,那些画。作为那个男孩子的祭奠。而我如此懦弱我选择把她给锁起来,我知道她一直在,但我装作不存在,也装作无所谓我坚定地相信她只是一个幻影来安慰自己即使我在自述时候从来都称我为她,遗忘大块大块的回忆,画着颜色沉郁的画,即使我最喜欢画人的裸体,即使我总是有过份的洁癖,即使我也会伤害自己,即使我自己总要独身跑到很远的地方,即使我也喜欢,一切碎裂的瞬间,即使我只和有限的人做爱,并有着障碍,还要反复清洗自己的身体。。。艺术实是残旧的内心唯一的拯救之道,那个最了解我的人说,你内心就是空洞,她说,你不该放弃她。

一粒

07年,文静告诉我这个人的存在,从此我开始关注这个网络红人。因为他的长相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哪怕脸孔如王力宏般端正却也不能引起我的丝毫兴趣,所以我对他的blog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了他的文字和照片本身,我开始注意到这个人穿衣上有如此敏锐的品位 ,尽管后来我发现也许和衣服的牌子都是super brand有关,我开始研究他每张照片的绝妙构图,尽管当时我并没有开始拍照的爱好,我喜欢他的画,尽管我真的看不太懂,我琢磨着他博文游记里的字字句句,因为我觉得我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能到那些地方。然后没多久我就出国了,语言的不利索让我常常混迹于留学生论坛,我在BBS上遇到了他,当时他说他要来巴黎购物说我只要去香街就可以看到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只是能在网上遇到一个我认为很传奇的男人,让我激动不已,当时某人还责怪为什么我常常为这些虚幻的事情兴奋。 时间过了2年,他的博客我已不常去因为更新很慢,曾经出现在他照片中那些遥不可及的大牌,我能在巴黎春天的折价柜上看到它们如猪肉一般的摆着,我也开始摆弄起了相机尽管我只有一部佳能的卡片,我居然也去了好几个国家,但是不像他,我没有条件也没有胆量去混乱的中非和以色列。回国后,维问我你还记得尘吗?我看见你的blog上写你在BBS上和他交流过,我说记得啊,只是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真的就是他,因为我第二天没去香街,维说他出了一本书,已经被禁止出售了,很难买到,我说耶?我去网上搜搜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她说,我有,我借给你吧,还是他的亲笔签名,只有500本。感谢维的大方,我读到了这本书,只是读完了第一篇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我读了心里会很不舒服的书,如他以往的博文一样,但凡让我不舒服的书或电影,我都很不想去看但总也止不住,于是我一天读5篇的这么看着,没有一篇是在描述正常的人或事,起码不是我能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战争、种族歧视、妓女、抑郁、恋童癖,这个人的生活中就不曾存在过简单美好的事物吗?读到他写自己是一个无法与女人发生关系的人的时候,我想他的粉丝应该会感到很失望,还好他吸引我的地方从来就不是他本身,哪怕他那看上去不止183身高的身材穿上衣服后曾给我很多设计灵感。我又继续读,直到09年底的最后一天,我开始校稿中断了阅读。7号晚上校完稿后我没有马上打开书,因为我要为这本书留出完整的一天来阅读,于是今天,我继续读着他重度抑郁症的内心煎熬,读着他和战火中的人们的交流,多想自己也能亲身经历这一切,但是没有,我旅游的经历在我看来平淡无奇除了美景给我带来的惊叹,尽管我周围的人包括老妈认为我遇到过很多奇人异事,但是我真的没有,我没有真正的被人用枪指着威胁过除了在雅典的使馆街(我相信他绝对没有开枪的念头只是纯粹吓吓我),我没有去看过脱衣舞表演我只在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逗留了不到2个小时,我也很想为一个在战火中求生的性工作者拍照但是我既没有好的相机也没遇到过战乱。我有一个在他人眼里不太正常的童年,但远不及他,我没遇到过猥亵儿童的老头,尽管我从小也被人欺负但从没有被打成重伤过,我的童年不正常,但我只有中度抑郁症而且很久没复发了,他却常常游走在崩溃和歇斯底里的边缘,无法与女人发生关系,怀疑一切目光诡异的老头,总把自己送到城市的最边缘因为无法参与任何主流社交活动。这是一个多么怪的人啊,尽管他的专业是纯美术,和我的专业息息相关,但我却常常忘记他是一个画家的身份,不自主的注意力总是投放在他那些战火纷飞的游击中以及他那分裂的自我,这本书,他无异于把自己裸身置于一个巨大的玻璃柜中,让我这种窥探者贪婪着。不记得多久以前,我曾经憎恨自己的性格太过阳光,为什么每天都是嘻嘻哈哈不可以分裂崩溃,似乎活得太开心就会不太有质感,我喜欢他的性格不仅仅因为这样太有魅力,更多的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艺术家应有的性格,不够阴郁矛盾怎么可以成为一个艺术家?但是出国后这个想法就渐渐消失了,因为我太想活得开心在事事不如意的异国,而如今我看完尘的书,看着他如此痛苦,我对自己说,还是不要了罢,每天吃抗抑郁药度日的感觉我还记得,真的太可怕了,人,还是活得开心一点好,尽管这样会丧失许多灵感。

我的《尘》缘-----高贵的炫耀

人和书也是需要缘分的。一个设计师哥哥向我推荐了毒药和他的《尘》。这个放浪形骸的美男引起了我极大地兴趣,然而我对网络文学一直抱有保留态度,所以一直迟疑着。后来,因为在北京报公务员只要60块,剩下的40块就促我网购了《尘》。而付完款我又抛一边了…… 参加婚礼、考试、工作一通忙,忙完了才忽然想起了它,火急火燎地跑到了邮局,邮递员都快下班了,我软磨硬泡,使尽浑身解数才拿到了手。之后邮递员告诉我,再晚来一天,就打回去了。曹景行、陈可辛、梁文道,凤凰卫视很是我的菜。虽然在凤凰新闻之后都会看到“不代表本台立场”的字幕,虽然一度风传被和谐,但不可否认它是一个最能广纳天下怪杰的华人媒体。这证明了这本书的水准与个性。我爱《尘》的语言,支离破碎、呢喃自语,却毫无矫情成分,那种本真是我所追求的。在叙事时,太多的主观感受和发散细节似乎模糊了主体骨干,但却更拉近了作者与读者的心理距离,让人全情投入,如深层次的催眠。《尘》的结构看似有些无章可循,类似于私小说,如意识流、蒙太奇一般变幻莫测,然而如果了解了毒药这个人,也就不难琢磨,一切的一切无非是心理的轨迹。这让我想起了郁达夫,想到了《沉沦》,那个同样的留学生心理传记。然而,又不是郁达夫,像扉页上写的,他把生活艺术化了,也许应该是毕加索。他把事件,甚至把自己都打碎成了很小很小的碎片,然后随心随性地拼贴了起来。那个叫尘的男孩,那个空虚,那个无奈,那个…… 也许我也应该像他那样,剖开自己,看看里面藏着几个挣扎的鬼魅;那个伟大的结局,阴霾、幻影、性……贯穿着所有的事件,所有情节模糊的事件。毒药画成了一幅画,后现代的、堆砌杂糅的、也许是用带刺激性气味的油漆泼洒而成的画,我跟着他进入了那个诡异的艺术世界,满世界都是奇形怪状的美。什么叫完美的结构?心灵的形状就是最完美的结构。我过去曾因为结构而抓狂过,甚至不惜找到了八股文著作来强化,后来越来越蹩脚,《尘》让我看到了希望,结构,对于此类文章来说,也应该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是带有个人色彩的。说到内容,我只想强调一个词,就是“炫耀”。郑宸曾说,骄傲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方式,这句话我很赞同,估计细琢磨下,所有的同龄人都会同意。所以,《尘》在我眼中成了各式各样的炫耀。然而,这炫耀并不讨人厌,它是不露声色的,也许是融入了他的血液的高贵元素。他很富有,然而他却写了他家生平最艰难的岁月,最下层的最下层… 他也说名牌,但没有很刻意,卫慧的文章里动辄就是一段文字来说用的那样东西是什么牌子的,尽管某些牌子现在都成了大路货了,呃,这样说不公平,因为《尘》里面的牌子我都不认识。他是有美貌的,可是一个赌场女招待居然只说他的条件不算太差。他是所谓的“红色贵族”,可他却受尽凌辱,与乞丐为伍…… 我没看过他的博客,也许他在里面早就炫耀得不再炫耀了,反正我看到的文字重点不在那些外在的东西。那个伟大的结局将尘封锁在了9岁,我不理解童年的暴行是否真能留下如此巨大的阴影,居然要通过撞墙来寻找平静。尘的视角,无比敏感、怯懦而又发散,审视着自己的生活。糟糕的留学生活,另类的美术生生活,色彩斑斓中透着浓得化不开的忧伤底色。我们的主人公是自由的,他只听内心的声音,哪怕是空虚那地狱般的声音,堕落、淫靡、犯错都找到了家,因为,那是空虚的举动。他是叶甫盖尼奥涅金,他是于连…… 爱情?男人?女人?不!只有自己!心的颜色,梦的颜色,伤害的颜色,迷惘的颜色…… 画吧!孩子!老头再没出现,废墟上的女孩依旧美丽纯粹着……我要模仿吗?我模仿不来!我的孩子……

chen

宸的第一本书,在当当网上购买,想应季的去解读他。和上最后一页,终于知道这个男人的美原来是如此练就出来的,绝不是我第一眼看到的那样单单是个帅哥而已。知道其中必有得曲折,才第一次不嫌麻烦的以邮寄方式得到他。说实话我不喜欢这样的封面,虽然是宸拿自己的血来回馈,可不讨巧的是它远没宸的身体一样具有的美感,血代表灭亡,懂吗?宸。血怎么可以让它白白流出来呢?网上不少人在抱怨着内容里没有插图显得十分单调,甚至有人怀疑是盗版。这次我更愿站在宸的这边,他要讲述的故事里面是不可以掺杂多余的装饰,华美仅仅是他走到最后的一个结果,这么多些年来的生存经历更多的是艰辛,孤独,空虚。我喜欢每一个故事的结尾,你有用心去收场。文字剖白的让我悲痛,一个干净纯美的小孩,非要把世事强加于他,只有接受,不可反抗。但我要说,或许你父亲是对的。宸,你启发了我,如果有人说你的这本书是失败的请你一定记得,它不是一无是处,它有感于我,我会让你看到它带给我的礼物,终有一天!好吧,其实你知道,网上的评论一致走好,你可以放心的去睡个觉了。恭喜你完成任务,还得到大红花一朵!

紅人的生活就是那麼不一樣

如果你把他當隨筆,,那麼你會失望,自少我是這麼覺得,感覺寫的很亂。如果你把他當小說,那麼我只能說你還是出門右拐。如果你只是想要窺視下網絡紅人的生活,那麼這完全可以滿足你們內心的陰暗。我當初就被一個粗俗的"雞巴"字眼給震憾到了。嘿嘿!

误读的感性

宸的文字魅力是天赋予。这个没有办法嫉妒。有的人写字如吟诗,有的像狂飙,有的人热衷于唧唧歪歪自己的小事情。也有的人,不可遏止的爱讲大道理。宸的《尘》不是以上。读这本书,有如看一幅画。画面感超强,有流动的场景在里面。然而它绝不是一本适合改编成电影的书。因为她没有强烈的戏剧冲突、没有赚人眼泪的经典台词和莫泊桑式的结尾。《尘》的意境只停留在文字上,换句话说,这是一本完全意义上的书。好书是拍不成的电影的,因为无法用镜头描写。如果非要将《尘》影像化,想来想去,也就是公路片了,《逍遥骑士》(Easy Rider )。游荡,片段的城市,浮光掠影的脸。嗯,蛮像的。可是,《尘》却没有《逍遥骑士》那样的显性、叛逆和符号化。《逍遥骑士》高举着摇滚乐、毒品、爱与和平的嬉皮士的大旗。而在我们已经电子化的这样一个时代,已经瞧不起什么旗手了。《尘》不是《逍遥骑士》。他更隐忍。是indie band 而不是rock&roll。在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脱口而出:这是一本中国的《麦田守望者》。脸红,不可,咱不可追星。不过还是忍不住会产生对照阅读的心。这个有个专称:比较文学。据说是跨民族文学研究。同样是叛逆、疑惑的青春故事。同样是孤独和隐忍的风格。可以确切的是,《尘》绝不是了阅读了《麦田守望者》受启发,进而“蜕化为国有”的产物。两者之间既无继承,也无发扬。只是耦合。这不奇怪。每个少年,都有过这些。你Y没有过么?昨天在与朋友聊天,说的是伍德斯托克、法国五月风暴、垮掉一代。以及这些繁殖文化的土壤:欧洲战后的婴儿潮。忽然想到,中国战后曾经经历过3次婴儿潮。第一次是49年建国、第二次是在62年左右开始。然而因为政治的原因,这两代婴儿潮只是造成了人口激增而已。其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与其父辈相差不大。特别是62年的那次婴儿潮。完全是来自于1个人的鼓励……【没话好说】。而第三次婴儿潮,则是我们主力的婴儿潮潮人口进入了繁殖期而制造的“回声婴儿潮”。 他们是在被经济改革、市场化、互联网奶大的。他们还有另一个比较俗点的称呼:80后。 想到此:我突然感到一点伤感。靠,我的青春还没来得及全面展开,就被迫收起,因为一群更鲜活的已经汹涌而来,气势逼人,难以理解。你要是想用老一套的思维结构、解构、然后再重建、消解、等你整明白,他们已经踩着你的脸过去了。还是知趣,怀着妒忌和羡慕的心,让到一旁,欣赏吧。别以为他们只会简单的抄袭一下PUNK、和无政府主义。闭上嘴,认真欣赏吧。扯远了?不远。我爱看书,也爱看书评。看过《尘》的人,大多会对于青春、孤独、和幻梦产生共鸣。像个刚刚成熟的少年。然后,我偶然看到作者本人BLOG的书评【这很少见】,看到他很苦恼。他说他写的其实是一个平衡的故事。我笑了。嗯,没错。好的书都会被误读。由文字引起的原始的、未经理性引导的冲动,使读者产生了自我的投射。将内心深处的梦想投射在眼前这部作品上,从而产生了二次创作。可以说,同样一个故事,每个人眼中的都是不一样的世界。这是误读的美。可惜这种美会造成了作者的孤独感。很多作家晚年选择隐居起来。不是不堪忍受烦乱世界的侵扰,实在是无法忍受狂热读者的善意误读。这样的作者多半是真诚的,比如塞林格。大多数的作者,会选择避而不语。插播个故事:曾见一位苯波教的活佛(俗称黑教),被皈依在他门下的虔诚弟子拉着手倾诉:“师父,我该怎么办?我的基金都赔了30万了,你说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我曾经拜过观音菩萨、也拜过如来佛祖。拜完以后眼前一片绿,我当时本想把基金抛掉的,可惜错信了基金经理的话,你说佛祖会不会怪罪我呢……”(很是祥林嫂啊……)可是、可是苯波教是在西藏存在了3000年以上的密宗。当苯波教在西藏建立寺庙的时候,释迦摩尼还没有出生,印度佛教也不承认苯波教是佛教……苯波活佛微笑的对他的弟子说:祝福你。还是不要说破吧,误读也很美啊,也是一种感性。好吧,让我试着从平衡的角度,再看一遍。

远行

当结局过去强大,事情的起因便无足轻重,甚至可以被结局所左右。我的生活中似乎存在的永远是事情的结局,而起因似乎从未从先。太多时候无须预言什么,所有人都将清晰地看到结局。这样定义成为了我唯一能够争取的东西。这是我两年之后在看这本书时最后看到的话,虽然它本印刷在了书的第一页。这几年过去了,前几日收拾书柜,在一堆书里面又看到它,我竟然已经忘记了曾经买过读过,想来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可是查一下出版日期似乎又没有那么遥远,只是我自己将它排除在了记忆之外。和太多的人一样,知道他(之前还叫毒药)的时候,是因为各大论坛的纷纷转载,主要是他的图片。那个时候我依然是青涩的学生,没有豆瓣,我不做事情,每天都在网上随便走走逛逛,一个固定的文字论坛写点东西,看着好看的图片就下载下来做配图,不知PS不会摄影,甚至连邮箱有很少使用。周围的世界没有因为网络发生任何变化,那个时候,看到这样的一个男生,异国他乡留学,帅气神秘,身上穿着的衣服都是大家一一考证过的我完全没有听过的大牌,可想而知,那个时候的我,从心底是羡慕的。当我知道他的时候,他在网络上已经大红大紫,他的博客、各种资料被随意地转载,很容易就能够找到,我把他的博客放在收藏夹里,隔三差五点开看更新,看之前的博文,我开始慢慢注意起他的动态,开始保存他的图片放在自己那时刚刚建起来的新浪博客中,我开始和好友聊起他,而那个时候,我依然对他的生活一无所知。后来有很长的时间,因为他的空间被锁,长时间没有他的消息,网络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一个人的出现和消失都是那样的突然,当我一次次点开博客都无法显示的时候,最终我逐渐淡忘了,直到有一天听说他已经回国,早就换了博客地址,要出书了,我才猛然发觉,原来我曾经还如此关注过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尘》在我几日前整理书柜时再次发现,依然崭新,想来当时只是看过一遍就放下了。翻开看其中的字句,依旧是陌生的,仿佛从未读过。随便翻开一页细细读下去,这才找到了曾经的细枝末节,文字的力量开始真正显现出来,曾经一个人关注过的时光和无聊时打发的那份悠闲,才开始默默出现在脑海里,告诉自己,这是真的。只是几年过去了,在写下这些话之前,我又通过百度找到了他的博客和他的贴吧,发现他真的再也不出现在这些地方了,就连报告行程的贴吧,最新的信息其实也是很久之前杂志的专访,他现在在做什么,过的好不好。这些问题突然就会出现,而后又马上消失,毕竟,也许他可能还是他,而我却不是曾经的我了。我在努力回想曾经看这本书时的点滴,封面上是他的血书尘字,一个日历的图,1990年6月13日,想来肯定是对他意义重大的一天,但我真的忘记书中写到的这一天他做了些什么。看了其他一些本书的评论才渐渐清晰起来。有意思的是日历中宜远行,但忌也是远行。或许当时读这本书的时候曾经注意过,但现在这份特殊的意义又开始变得陌生。还有那些在书中出现过的人,不在孤独的老房东,很多石块的老人,跳钢管舞的中国女孩,日本人体模特等等,这些人在哪里出现过,和他之前有过怎样的交际,我都不记得了。只能之后重读的时候再去一一注意,重新出现在脑海中的,并非是书中的那些情节,而是当时读完后心中的那份感觉,至今依然萦绕在心中。那是怎样的一份感觉,从我最开始知道他,到后来看到书,也是几年时间,那几年里,我看过他的博文,看过他的图片,以为他是如此这般幸运,出生在世家,拥有家产,留学海外,做文艺的艺术工作,走过许多国家,拍下万人转载的图片,写过很多文字,不疼不痒,不偏不诟。我觉得我已经理清了关于他的很多思路,只是想着看完书之后有一个更多的了解。但是在我看完书之后,我才发现自己错了,是很荒谬的错误,我是多么幼稚的人啊,我以为那是多么光鲜亮丽的生活,我以为那是多么奢华糜烂的生活,我甚至一度认为他表现出的远不及他生活的一点点,而最终合上书的时候,一股难以担当的执着与忧伤,就一直在心头。单纯如果说书中的悲伤和凄惨是不公平的,因为我想既然能够写出来,那么这就已经不在心头。而是在默默讲述着一个关于公平的故事,更确切的说,是平衡。我相信在书中,那么多人,那么多来了又走在他身边的人,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面镜子,镜子里反射出的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喜,我们的悲,我们的一切,都在一座天平上,这面多了,就在那面加一点。那面少了,就也去掉另外一边。我们不在同样的一面加减,而是相对在另外一面保持,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悲喜永远是相互增减,而不是一味的独自欣赏。而在这份增减里,他的一切就开始变得平顺起来,不管那曾经是多么的苦,多么的难以接受,多么的通,但总归是有一份平衡在其中,也有欢乐和震撼常伴左右。我们也是如此,不会因为自己心中的那份敏感,走失了内心的方向。我记着的一些很重要的片段:幼年卖羊肉串的老头,几乎毁掉了这个孩童的童年,影响了他的半辈子。他的老师固执、偏执,却又对他有宠爱,甚至是一份说不明白的情感。那个中国女孩,那位中东的妓女,那场约定的旅行,还有在墓地时的那份未了的震撼。死了还在长青春痘的男人,永远活在9岁的孩子。这么多年过去了,如果说曾经我们对他的生活还能够窥探的话,现在我们几乎对他一无所知,他很彻底地离开了网络,消失在我们唯一可以知道他的世界里。曾经那些文字和图片带给的我们这样这样的感受,远不及十几万字带给我在过去某一个夜晚里胸腔迸发出的那种复杂,如果还有什么可以预言的话,我要感谢的是那看似弱小的结局,给予了我曾经一个强大的理由。而在曾经什么都没有的网络里,留下过什么,记得过什么,直到今天我们依然记得,那就足够了。1990年6月13日,在书的开始,老头在不经意间抚摸着孩童的大腿,之后伸出了召唤的手,回来,回来。而在同样的一天,日历上写宜远行,到了书的结尾,当老头推倒了孩童,地板很滑,油腻腻的,反着黑色的光,之后,倒影中,尘出现了。一场真正的旅行才刚刚开始。而真正在我通过网络知道他的时候,又是几年之前我和他之前曾经已经有过一段渊源,只是很多年过去了,他不再是他,我也不再是我,这便成为了永远的后话。

不真实却又真实的可爱

喜欢郑宸,最初当然是他极富时尚感和艺术气息的博客,而那个到08年北京奥运会已突破1亿访问量的MYSPACE,也因为种种原因终究被封。这让我想起最近发现被和谐的几个贴吧,蒋友柏吧以及春哥吧。后者迫于网友之百无聊赖,前者被封理由倒是顺遂了网页下方给出的封锁理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治、、、、本吧暂不开放。 我感慨之余不免叹道已不闻政治的蒋家后人要是知道了这等鸡毛蒜皮的尴尬事会如何作想。一个人若拥有了美貌,才华已让人艳羡的要死,若它再和政治、金钱扯上点关系,这个人想不万众瞩目都难了,特别当他还是个男的。所以,郑宸,也许依旧是迷恋他美色心中的毒药,红的理所当然。第一次知道毒药的名字,可笑的是从一个叫张晓晨的模特的博客里看到的,“他们说我这张照的像网络红人毒药”一张性感半裸照下,稚嫩的男模略带骄傲的批注道。然后便开始无止尽地google。先是讶异于他的超奢侈行径。再便是他神秘的背景,离奇的身世,不民主的中国培养了一批渴望探求政治端倪的中国人,理所当然的被他吸引。吸引的似乎不止我们平凡老百姓,我笃定当年尚且不知如何炫富只知道抄庄羽充满了老牌百货燕莎的郭敬明从他的博客上习得了时装圣经,只不过将他不经意的炫耀变成了引领无数脑残中学生的杂志小时代里的炫富心经。记得那时候还是初二的年纪。似乎沉寂了一段时间,无意中又走进他的博客,宽大的泳池,不似亚洲男人的性感胴体,男色时代不缺美男,缺的是可以用下半身纵欲,上半身读康德写文字的男人。雄性艺术家大多性无能,剩下的寥寥无几中兼有GAY倾向。郑宸神秘的不刻意,过度的神秘让人感慨他的能量巨大,走红至今能采访到他的只有L‘official Homme,以及昨晚吓死众人的8月号VOGUE,伴随着一条惊悚的消息:郑宸代言了Loewe。如今能把闪光灯和诸多躁动不安的网民歇息歇息的还有谁?郑宸显然通过了一些方法做到了前者,而后者更可能是一系列对他的人肉搜索的无懈可击后,网民的自我懈怠。我买了两本《尘》。一本珍藏版,附带他的亲笔签名,一本已经送了人,当时迫于珍藏版的迟迟未到,当当网网购得之,已易了人。看完后理所当然的波澜不惊,依然是他神秘清新充满画面感的新语体,以及稍有些混乱的章节。好笑的是,作为梁文道的忠实读者兼观众的我妈看完这本书后,以一个近50岁女人的世界观说道,不太真实却很真实的人生。也许有一天,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立体的郑宸,出现在镜头前,对我们缓缓说到传说中北方男人兼具英伦腔调的汉语,不知到时候的我们,还有我,会不会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却又真实的可爱。本应停笔就此打住,却又想道,倘若真有那么一天,郑宸走向聚光灯前,韩寒岂不是得告老还乡,要不然也只能不得已和四姑娘联手声讨郑宸曾找他们买过春?

chen

因为缺乏安全感,不自觉地封闭自己,却极度渴望理解的孩子。他的心永远停留在孩子阶段了。极度温柔细腻的人。喜欢chen。

认真的孩子

很长时间都关注晨的博客,很喜欢他那些充满迷幻气息的照片。他回国后就不再更新了,少了直接的视觉欣赏,觉得空落落的。后来发现了这本书,让大家可以更多的了解当时晨在英国的留学生活,更能后了解他那些画面背后的故事。可能每个人在国外的生活态度都不一样,也不想对晨的有何评论,但我很欣赏他对感情的认真。

遇见另一个自己

大约1年半以前,朋友从MSN上传给了我一个博客的网址链接。博客叫“毒药”,背景的颜色是阴郁的蓝黑,一些文字,一些照片。照片上的男子低头,看不清眉目,高高瘦瘦的,穿着Burberry的经典款风衣。据说,他已经在一些人群中很红了。人长的好,有很好的家世,学的是画画,留学在国外,不断的游历,穿最新的名牌衣服,对生活有很高的要求。断断续续地看他的文字,后来有一天突然就上不去了。看到这本书是在书店闲逛的时候。封面上巨大的“尘”字,暗红的颜色,明暗深浅,像是沾血的手指拖出来的文字,摸上去有带颗粒的粗糙质感,有点触目惊心。作者叫郑宸,没有太多的介绍,两三行的文字。于是,买下来,看下去。语言简练的没有交代任何的来龙去脉。人物交叠,我或者尘,戮、箴、雅、南希、杰克。时间空间混乱,不断跳跃,小的时候,九岁的时候,大学的时候,英国,各处的旅行,北京,读起来经常会前后翻阅去找寻线索,却并不艰涩。那是一个心里带着伤痕的男子成长的过程,受伤的是“尘”,试图成长的是“我”。痛吧,挣扎吧,空虚吧,堕落吧,努力吧,爱吧,恨吧,放手吧,自由吧。原来他们是同一个人,郑宸和那个博主。异国的风情只是表面的点缀,透过他的文字,像是遇见另一个自己,每个人都可能面对的成长中的困顿,试图让伤痕开出娇艳的花朵,走过去,或许就是不同的风景。他是,我们也是。

宸之尘

从他的blog知道这本书,期待了很久,终于到手!看了鲁豫有约—万宝宝、薄瓜瓜。这是一个不一样的“红色~ ~”对这本书的某一书评最是深刻:“靠,我的青春还没来得及全面展开,就被迫收起,因为一群更鲜活的已经汹涌而来,气势逼人,难以理解。你要是想用老一套的思维结构、解构、然后再重建、消解、等你整明白,他们已经踩着你的脸过去了。还是知趣,怀着妒忌和羡慕的心,让到一旁,欣赏吧。别以为他们只会简单的抄袭一下PUNK、和无政府主义。闭上嘴,认真欣赏吧。 ”希望他的space能从开。

支离破碎的严谨

郑宸写的尘,写自己的影子曾经的网络红人毒药,曾经的红色贵族,曾经的那个博客点击过亿的人头衔,是人们给予的希望和光芒.多少人羡慕,透过留言和文字暧昧,崇拜来的那么突然,也来的那么理所当然.只是在这个光怪陆离的花花世界里 ,人内心世界的扭曲往往来很隐秘 不知道他写的是他原原本本的自己,还是他自己脑海中的影子 书里是一场虚虚实实的宴会 就像当年透过网络,透过图片,传达的暧昧一般 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书中最出彩的地方,在我看来,是内心世界的玩味.就像在看后现代主义的绘画,莫名其妙的冲突,变异的世界观,潜意识中的自我伤害如果,没有当年的网络当红,今天是否还会有购书的趋之如鹜?或者.尘只是为了满足人们无尽的好奇和内在窥视的需求,而著此一书,以帮助我们发泄心中积压已久的情绪?看书的时候,是否总是有那么一个dior boy,DGboy,westwoodboy在眼前回荡.尘像奢侈品,但人们却想回避这个负担不起的好感.带着对博客的记忆,这样的潜意识占了多数.这是否增加了你对文字理解的真实感.支离破碎的表述,是内心世界的迸发就像在今年在伦敦看john的时装show,古典的窒息,现代的滋味,变异的气息,一切都是自然和谐的揉合.时而自由自在,时而悲伤追忆.只是读完以后,宸解答了你曾经在看尘博客时的疑惑了么?

值得去读的书

很棒的自传,尘有分裂的思想 ,敏感忧郁的个性,幽默的细胞,栩栩如生的描述功底,立体地展现在我眼前,每篇文章我都可以和他拍摄的照片联想到一起,了解到后面的真相。其实里面的人不多,但是紧紧都围绕着尘展开,影响着尘,一点点地改变着尘的命运。他们是不说谎的,是活生生存在的一个个故事。我觉得媒体对他很多事情的捏造,毫无根据可言。看完这书 很多真相破晓。尘和他写的文章一样 ,照片一样,值得人们去喜欢,去关注。还有他很多观点,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思考。很期待他下本书。

一路顺风,多保重。

8月5日 我在读书笔记中写道: 结局,伟大的结局。书的结尾,结局让我有些吃力,或者唐突,还没来得及消化,他就出现了。结束了,但我不知道我要花多长时间才能遗忘他。看到结尾,在想,如果有人说这是今年最棒的书也不为过,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浅薄高估了这本书的魅力。但他真的不算是通俗读物。因为是在网上订的,所以开始好奇书架上他会被摆在什么位置...... 8月4日 我在读书笔记中写道: 书页显示216,讶异我读得这么快,至少比我想象中要快。300多页的厚度,每次翻开总有强迫感,书中内容的压迫性超过了我的想象,我无法想象,我是否应该更快的读完他,更长的沉淀,亦或者暂停他,偶尔的释放另一个自己?读的过程中,无数次的怀疑作者在真实和幻觉中反复进出,现实和想象交互交替,读的时候,觉得,是本不错的书,至少不无聊。他的生活中总是出现很多个意外,他刻意回避一切会让他感觉不适的东西,包括人,当一个孤独久了以后,是否真的习惯一个人?或者说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感觉安全?+++++++++++++++++++++++++++++++我想,他是一个简单的人,却让太多的束缚捆绑着自己......书中的一篇故事,让我回味很久,让我开始想人为什么会偏激?为什么会用片面的思想来控制自己所有的行为?是过分的自我,还是因为嫉妒?天知道,他们是多们的愚蠢! 8月2日 我在读书笔记中写道: 看这本书的过程,如同在看无声的胶片电影,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或者一位老者零星的回忆。似乎是压抑了太久需要宣泄。他是勇敢的,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回忆或者坦承童年曾遭遇的不堪......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勇气继续读完它,那个让我心疼的九岁的孩子...... 想读本书的原因: 四年前,误打误撞进入了作者的博客,开始关注这个人,奇特的男人。我想我想读的原因是想证明他是个真诚的人。也许这不需要证明,只要我相信他是,他就是。其实他文笔很好,相信这本书的可看性。但是,不能高估我的理解力。刚刚在『当当』上下订了,希望这两天能到。

金山

这不是书评。只是来怀念怀念我自己。国图阅览室书架边隔几排总有个矮架,约半人高,看起来像个没盖的柜子,大部分时间堆着三五摞的书,杂七杂八什么类别都有。这是阅览室给读者收书的地方。读者众,再多位子也不够,找到了书绕上几圈寻个心仪的座位也是个体力活。读过放在就近的矮架上,工作人员巡到了自会归位。于是,天体物理找黑洞的会跟怎样生孩子的挨着,皇帝起居注上面压着理性批判,封面上全是齿轮的巨大工具书被一大群标明宠妃总裁花里胡哨的小言埋着,,,想想刚放下他们的人,恐怕除了都是人类没有多少共同点,眼下却在一个不起眼的架子上碰着。真真有趣。某日,我照例一路溜达扫过去,一个大大的“尘”字在几本素面书里颇为跳脱,拿起来一翻,果然是这本。下面还压着一本,罗摩桥。一直有人看,笑一个。这两本书很早以前就看过了。内容已模糊,尘里有座金山,却记得清楚。幼儿心里有金山,记不清幼儿到没到,彼时读到,幼儿大哭,感慨不已。小土小土,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小土,就是金山了。我只记得读到那时的自己了,笑笑。当时读的时候,还当是毒药呢。网络上的一个人,或,是,几个人。不清楚。那会我刚刚开始常常上网,原始人当惯了,直当网上各色人等跟活人一样,无所顾忌也没有边界,真心得很,只说大白话。MSN力推焦点人物,挨个儿一看,多为哗众取宠,钱色之辈。少有几个有点意思的,毒药就在其中。记得初登其空间。第一篇入眼的日记,一团羽毛球,应该是白地黑羽毛来着,看起来很柔软,很喜欢,结果说是同学作品。一下子好好笑。再往下,有篇日记里有张大照片,兵人打扮,说是给同学走秀还是什么,好像锡人小兵。小时候,我有些好朋友,经常在空房间陪着我。铁皮青蛙,铁皮小火车,一条腿的芭蕾姐姐,绿漆小板凳,锡人小兵,很多毛主席像章,橡皮筋弹弓。在各种赖皮不上幼儿园的日子里,他们全部都忙着组成各种情境,陪着我天马行空。后来许是犯错,不记得了,爸爸一脚踩扁了小火车,开车的锡人小兵和坐车的芭蕾姐姐,车顶上捎着的青蛙,运着的毛主席崩了一屋子。只记得跪着大哭,到处捡。再后来,他们渐渐从我记忆中消失了。坏了扔掉,或是我忘了罢。偶尔就上那个空间去看看。有时也白话几句。评论那么多,很快就淹没了。可是我说得很爽。因为自说自话,其实就是说给自己听。跟我自己的空间用处一样。这个空间的用词很直白,有时还幽默一下。也跑不出“搞艺术的”前卫先锋范儿,一会颓废一会浪荡。初看主人是男,看着看着又跟女人一样半夜尖叫。初上网我也天真,当初网络上直男也是绝对主流,要是现在,断定是个大弯弯,奇怪的时候也不会疑惑了。哈哈哈。。。但是空间里至少有一半,看起来很真实。对某些事情也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想法也表达得清楚明白。自嘲起来一溜够,不手软。说到比自己年纪还大的长辈的卫衣,也没有嫌弃。赤子之心,贵重。后来,毒药改成了尘。依稀还用了几个同音的字,记不清了。这个空间也慢慢转了风向。许是成熟了,思想的层次慢慢展开。表达上不再无的放矢,遣词造句也考究了。以前写起来收不住,后来明显先有标题再延展。技巧长进,随意没了。记得有篇谈控制,好大声,自信到自负。我一向以为,影响才是王道,润物细无声。控制着的时候,周边的人或事无形渗入,反悄悄篡改了道路,时运好的,进而还修了个正果,那时早忘了真身,可不可惜,也只看个人了。为写而写,不再锐利。慢慢的,就去得少了。MSN逐步退出中国,QQ,微博,手机,微信,生活中拾到新的,旧的舍不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走失了。有次在图书大厦,新书推介中看到尘。随手一翻,有种偶得的欣喜。读过却怪怪的。言之未尽处挺多,也不知道是编辑的缘故还是作者刻意,早年间的通透荡然无存。本来以为尘是情书,看下来却发现一本虚情之书。上网搜索原空间,原来作者先前更名换性,经纪人也明指使用郑宸。毒药早已被抛弃了。人生在世,叫什么也没所谓,不过是实时脸谱的称呼罢了。可是用过了,记得收起来。陪了这么远的路,放一放也好。此时此地的自己,是从前很多个彼时彼地的自己填充起来的。又不是香肠,吃一段,拿一段,眼睛盯着下一段。调色板多好。这时使红,一会用绿,再来着蓝,顺手了乌里瓜差抹成一团也可以。何必不再是,只是不仅仅是。再嫌弃,也是一部分。一笑。再后来又看到罗摩桥。这本传记改名叫石头记倒很贴切。完全挂起来了。演石头里的人,使劲帖近、纪录、探讨别人的人生,真冷静。装着装着,人也装成了石头。走出来,自己活一活。一哂。去年开始用微博的时候,看到有人转一个工作室的微博。过去一看,呀成工作室了。终于成了品牌。恭喜。也去白话过几次,后来发现写、删、改都未必是其人,想来人忙事多,别人打理。我既没有商业意图,也就不必添事儿了。小学写作文,素材教辅里有毛泽东读第一师范时总捧着书本去长沙南门口读的故事。那时认为矫揉造作。多活些年,就会知道人生而有好奇心,性木之人泛泛,性灵之人敏敏。如何专注于一点,实在要有大毅力。世声纷扰,只取一物,大事成也。这个微博里人称不用手机多年,也不常使用电脑。且不说这样生活,交流沟通的实效性全然不在,再有默契也得有确定,不表达出来他人又不是肚里蛔虫,就不会不方便么?!更何况真实性也大打折扣。信息传递结构本身就是个倒三角。本人思考是100%,表达出来80%,接收者收到60%,理解消化成40%,再传播出去能剩20%就是大好。倒不是说中间环节被刻意歪曲,而是没有人或物可以完全隔绝于其社会属性,潜意识自然就过滤掉不喜欢的或是认为不重要的。只接触特定环境,不是自己把自己困住了么?许是喜欢住困城也说不定,只是好奇不会无聊么?曾想过留个电话逗一逗,比我这个土老帽还原始的人真有么?结果此博不收私信。转念,都不是私人所有,谁知道是哪个收到?过往早丢掉,罢了。灵台境明自在心定,加外力如此隔绝,形而上,太过。笑笑。小时候,总以为我就是我。老了才知道,不同的象限有不同的我,彼此互为映射。看到的,更是我有看到的希望才会看得到。我在网上遇到的一切,皆是我有此意图的表象。看起来无标的,实际是有个虚拟指向,潜意识指向性明确。比如锡人小兵,也不管是不是,肯不肯,只管自己意愿生搬硬套。我都已经老了,他人自会长大。幼儿早以坐拥金山罢。以上,了了。

算是一本有意思的书吧。

如果不知道毒药是谁,单纯从文学的角度来讲,这是一本有些意思的小说。读起来不是很费力,比较流畅的描述了一个闷骚男的精神世界。但对于毒药迷们来说,可能此书的意义会更多一些吧。

戒不掉的毒藥

書放在床頭上,剛看了幾頁,看過blog的人大概對書中的一些段落已經很熟悉了。窺視了幾年的男孩,看著他逐漸成長,成熟,看著他迷失,看著他找到自己到方向,知道自己最該炫耀的是什麽,從心底裏為他高興。祝chen快快長大,不要變老,哈哈~

留在第一页

在此之前 我忘记什么是寂寞在此之前 我忘记什么是坚持努力 简单 不只是说说而已所以 灰色的天空 留不下任何美丽那些逃避和抱怨 迷失 嘲弄我有的只是需要的时候的荒废在无数个恶梦迭起的晚上原来 我无从选择的只是那一场难耐的磨炼苦难换来变身 所谓的值得输给谁都不重要 我最怕的是输给自己LH:你最希望获得和被带走的是什么?ZC:我最希望获得自己对自己的肯定,你不知道那对我有多难。被带走什么是我希望的……好像没什么,人总是不知得失、利弊,眼前希望被带走的,转眼就渴求,后悔在所难免,不如都留下。LH:你希望人们以什么方式记住你?ZC:以保守的方式,在我的思维里:保守,长久。

窥视

记得是在大学的时候,注意到尘的空间,那时年轻的他,放荡不羁的他,游历生活的他,让我着迷,让我沉醉。我着迷于他令人着迷的世界,却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任何人都绝对不曾想去经历的,我沉醉的也是他在心灵巨大痛苦下表达出来的美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想起了他,于是,我买来了已经绝版的《尘》,开始窥视他的一切。我终于拨开心中那曾经对他烟雾缭绕的地方,看到了他多次提到的结局,看到了被困在9岁那年的男孩。他的凝重、热忱、狂躁与狰狞,都因为曾经的噩梦般经历而腐烂鲜活。男孩、老人使他戒备、使他癫狂;而女人却轻易触碰他内心最柔软的欲望。横溢的才华是不是需要痛苦到极致才能绽放?濒临崩溃边缘的尘,总是试图去寻找出口,头部一次次撞击的行为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尘的心中已经积蓄了太多他无法负担的无法缓释的能量,他无法解脱却只能对抗,而他对抗的不是别人,他对抗的只有自己满布疮痍的心,一点点修补,让他还原到9岁定格的画面,还原自己。

完成自己的每一部作品

——“他们不偷我,他们以为我是穷光蛋;他们只偷看起来富有的人。”——“那他们偷谁?”——“穷人。”

该去写诗的人写的小说。

该去写诗的人写的小说。很喜欢里面钓者亲吻被钓的鱼那首诗。从那一段开始,越往后越发现这作者更加适合写诗,他总是用一些很严重的字眼,很厚重的感情在涂抹。就像他那副黑乌鸦的画,最后只不过是把白纸涂成了黑纸而已。伟大的结局不是很伟大,但是很惊讶。从一开头就渲染伟大的结局,反而让我想太多。到最后居然男主被那个卖羊肉串的老头OX了,真是很惊讶呢。

某種諷刺

我一向支持開門見山的寫讀後感,我喜歡這本書。我喜歡一本書,不等於我喜歡它的文字,不等於我喜歡它的質感,不等於我喜歡它的來由。我喜歡一本書可以喜歡得很純粹,可以拋開很多我們一向以來堆砌而成的各種標準,可以喜歡得很主觀。所以我才說我喜歡這本書,而沒有說它是一本好書。對於這本我喜歡的書,我有很多感想要寫,我也一直計畫要寫出來。可是人在國內的時候總覺得沒有這樣的機遇。現在是美國時間十月一日下午六點二十三分,我突然敲起鍵盤。因為我喜歡傳統中文,所以這篇文章是由繁體字寫的,給閱讀帶來的不便請見諒。一.我對鄭宸這個人了解不多,但是我讀過他的幾篇博文,其中有一篇沒有標題的文章讓我印象極其深刻,也是為甚麼後來我會買這本書來讀的原因之一。那篇文章陳述了一個事件,其中最後一個段落這樣寫道:“‘太张扬了不好,我们圈里好多不知道咱关系的人都在我面前骂过你.....’他语重心长的说到. 我感激他善意的提醒,微笑着把话题转移到了<齐白石的密码>上. 要前卫! 要独特! 要自我! 要开放! 要自由! 这是我们这一代人所追求的,甚至时常自我标榜的. 然而,当我们要求别人,衡量别人时, 落后的, 封建的, 保守的, 平庸的, 愚腐的思想却不加掩饰的跳了出来. 原来,我们深处都还是保守的,都还是陈旧的. 我略感失望的站在楼下,楼上的我轻拍了我的肩膀,触及的瞬间,这失望本身已然保守. ”讀罷這一段我渾身雞皮疙瘩都蹦出來了。因為我同作者一樣痛苦著,可是我做不到像他這般堅強。因為他把這一段話用不帶髒字的方式說出來了。我看到了一顆強絕的心。這是前話。二.先說些閱讀背景。我曾經在本子上寫下過一些自己對周遭社會的思考,其中有這麼一句話:“當代國人發明的最偉大的三個辭彙‘90後’,‘裝B’,‘炫耀’。” 我一向覺得這三個辭彙可以解釋很多當今的社會問題,因為它們的存在,本身就暴露出“愚民”的“愚”,暴露出了我們的教育培養出了多少不會思考不會學習的人,暴露出了我們的成長環境滋生出了多少腐壞和可笑的,所謂的“態度”。“90後”是甚麼。我也是“90後”的一員。我出生在1990年。我們的社會宣揚的是“博愛”與“和諧”,同時作為一個亞洲人,我們又反對種族歧視,反對西方強權的壓迫。可是最精彩的部份在於,在這樣一個“高尚”的國度,僅僅因為我出生的年代,就被這個社會貼上了多少標簽。我們社會對“90後”文化的討伐後浪打前浪,“90後”一度與“腦殘”成為了近義詞。於是我看到了一副諷刺的畫面:長輩們告訴年輕的一代:“你們是未來,你們是希望”,他們說:“你們要尊重我們,要勤奮學習”。然後不懂事的孩子們坐在時代列車的頭排,看著這些“他們尊重,需要向之學習”的長輩們轟轟烈烈地上演著一出出道德淪喪的鬧劇,他們看著他們每天因為無知而袒露出的人性的醜惡面。然後孩子們疑惑了,他們問,甚麼才是美,甚麼才是正義,甚麼才是我的明天。然後長輩們所創造的“高尚”的社會告訴他們:“聽我話就叫美,你們需要的是被管理,而不是被指引。”於是孩子們因為人類天性的使然而叛逆了,他們只有自尋出路,因為他們深深地明白,他們生活的社會,沒有教育。然後長輩們說:“孩子們,你們腦殘了。”孩子們不知道如何反駁,可是他們心底一直有一個關於美與丑的疑問得不到解答。因為這個社會,沒有教育。只有一批沒有受過教育的人,在管理。“裝B”和“炫耀”又是甚麼。“裝B”和“炫耀”是一種姿態。我曾一度以為我們真的找到了自己的出路。我們說“反對裝B”“反對炫耀”的時候我以為我們支持的是個性解放,我們宣揚的是精神自由。我遺憾地從很多個方面發現我錯了。當我看到“裝B”的人比罵別人“裝B”的人更真實的時候我發現我錯了。當我看到“炫耀”的人比罵別人“炫耀”的人更真實的時候我發現我錯了。當我看到“不裝B”的“低調”者,他們肆意踐踏他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維能力的時候我彷彿看到了曾經歷史上出現的一群革命分子,他們用理論將自己偽裝,然後用人數來贏得勝利。他們高喊著“支持個性獨立”,可是他們同時也踐踏著;他們高喊著“支持思想解放”,可是他們同時也踐踏著;他們高喊著“保持最真實的自己”,可是他們同時也失去著。我終於明白了,原來他們宣揚的,恰恰是“保守的”,“落後的”和“不包容的”,“統一的”。這就是可悲的釋義。人的可悲之處不在與他的智商,在於他的認識與行為的偏差。在於他的自負。在於他眼裡的世界和心中的世界大小的比例。就好比曾經一個孩子告訴我:我們的原創動畫片終有一天會成為世界第一,獲得奧斯卡。於是我笑了,因為這一句話中同時出現了“第一”和“奧斯卡”。同時出現了“民族精神”和對另外一種強權文化的“妥協的奴性”。也就好比曾經一個在美國的日本人告訴我:《藝妓回憶錄》美國人不選日本女演員,而選中國女演員,是我們日本人的恥辱。於是我笑了,因為這一句話中同時出現了“美國人”和“日本人的恥辱”這兩個短語。也同時出現了“民族精神”和對另外一種強權文化的“妥協的奴性”。我終於明白這不是中國人的問題,而是亞洲的禁錮。而是一個沈睡中的文化所沒有能力達到的思考的高度。於是“裝B”和“炫耀”在我身後變成了一團將要熄滅的火焰,它只為虛妄的開放而燃燒。三.讀鄭宸的書,讓我體會最深刻的,是經歷對於一個人來講是多麼重要的東西。因為經歷在很大程度上,證明了一個人的成長環境,生活背景和眼界。而這些所有東西都體現在了一個人的思維方式和舉止言行上。為井底之蛙揭開它的井蓋兒是一種可怕的行為,因為它只能用井裡的事物來衡量外面的環境,當你試著告訴它世界並不只有那麼一點兒大的時候,它總可以用一種傲慢的姿態來應對,因為傲慢,是所有無知最後的武器。文化的落後很大程度上是交流的落後,交流的落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思維方式的落後,思維方式的落後又扎根於禁錮。外界的,自身的。一個懂得交流的人在爭吵中永遠屬於下風,但在對話中卻總可以發人深省。因為對話是一個互相的過程,而爭吵永遠是自說自話。一個懂得交流的人向來措詞審慎,因為他所想的是如何準確地表達自己。而一個思維淺薄的人向來用語狂妄,因為他所想的是如何有力地保護自己。所以會思考和不會思考,往往這個界限不那麼清晰,目的的不同,影響者心智。可是經歷可以改變一切。它的力量遠遠超過語言。這正是為甚麼鄭宸是個合格的作家的原因,因為他的經歷給了他思考的機會,當他看到發生的事情,他產生疑問,然後他自我解讀,回答。這就是一個個體昇華的過程。我很慶幸我的命運,因為它同樣給了我思考的機會。可是回過頭去看看那些沒有這種經歷的人,他們的思維已經變作一種預先設定好的程式,他們思考的過程已經不再是創造的過程,而是在計算。而這種計算,常常是愚蠢而低效的。所以讀鄭宸的書,對我來說就是分享經歷的過程,就是自我昇華的過程。它對我的意義就在這裡,其他的方面,根本不那麼重要。因為詞語可以有很多選擇,手法可以有很多組合,只有這個經歷是獨一無二的。也只有這個經歷和他深刻的自我反思是這本書的價值所在。他的書,恰恰讓我看到了一個健全的思維系統,一個勇敢的,獨立的,創造性的亞洲藝術家(甚至是亞洲男性)的思維系統。而鄭宸最大的優勢在於他具備很多客觀標準的崇拜因素,比如他的體態和容貌,他的背景和地位等等,使得他這種獨立自我,大膽張揚的主張顯得不那麼危險,顯得社會的包容性對他而言要大,顯得更加便於傳播。可是又有多少人真的能夠通過他的語言和經歷去審視自己和周圍的世界呢?還是說鄭宸依然只是時裝雜誌里的一張照片。四.也許你終會明白,一個缺乏思維能力的社會,一個不懂得如何交流的文明,是多麼無知,甚至當他們走出了國門,還依然無知著。因為這種無知,已經變成了一種習慣。五.謝謝鄭宸。

镜面作用

我更想这是本自传体形式的小说。意味着多为虚吧。我不太欢迎那些对女性角色与他之间交汇的一次次矫情描绘。那看起来很媚俗,只为谄目大众,至少对于我是这样。我又不理解,大量对男性肉体的奋力抵抗。努力撇清有关他是同志的谣传吗?没必要,很不必要。这是尘的故事,亦或是他的。就同“尘”字一样,翻来翻去还是固执的结构。*他的结局是什么,他是被大伯强暴了?*当然,还是本好书。

如果都是真的?

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在我们留学圈子的红透了也看过他的SPACE迷一样的帅哥在一流的艺术大学过着奢侈而浪荡的生活 一般这种人都是自我甚至是自恋,敏感,纤细,自卑,寂寞,无助,彷徨且阴暗我好像用太多词汇了总而言之 一个矛盾的自我 一个有故事的人网上对他的流言很多 都无从判断 所以这本书买来就是用来解惑的书中故事真假穿插 也有些建立在真实上的谎言 每一节故事 我读完都会先判断是不是真实的 且相信我的直觉大胆的说一句 我想我的判断应该都是对的为什么我能这么肯定 我也曾是留学生 我也曾在异乡生活过好几年看过他的文字 和 图片这种种种种 结合女人的第六感判断真假 其实并不难难的是理解这些经历为什么造就了这样一个人这些写在书里的假故事 隐隐的让我觉得他是想隐瞒什么 又或告诉读者什么总的来说 如果你对帅哥有兴趣 完全可以看看这本书荒诞 且 真实插叙和倒叙的手法 和 片段试的笔调 可能有些人会不太适应但 完全是我的调调虽然因为是第一次写书 不足的地方还很多 看得出是个新手但已经到达一定的水准 还是很有潜力的要说写作能力 由于是类自传的小说又是第一本 我想多少不自觉地对自己的感觉诚实了一下 忘我了一下所以要看他下一部作品再做判断

没想到

《尘》----这本书能吸引我能这么快投入的看完是我之前没料想过的。一向妙语连珠,情感丰富的我在翻到317页时,竟然不知说什么写什么合适!--------------------------------------------------------------------------------语言文字瞬间苍白了。只是心疼! 心愿:希望时间会帮助你渐渐摆脱心理的阴影。

瞎扯淡

当时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我就惊了(丑.俗)。花几周在颠簸的大巴车上看完这本厚实的书,我一直怀疑这是毒药写自己心理历程的,就着他的文字对应着以前看过的张张图片,逐渐知道了那些图像背后的意义。偏好他自己对赌场的心理描写,偏好他自个心中有爱。只能说:这是一本令人艳羡的有着民工思潮汇集高端审美的毒药历程书籍。值得关注,受众面大的令人发指,让我能深刻体会到我未能触及的层面。此书不是超幸福鞋垫不能满足你的猎奇但是能够满足你的窥探欲。

别点进来

[标题是基于一个废柴自我宣泄前的友情提示,请不要当书评看]没赶上MSN格调肆虐的时期,但是由于他的博客实在太红,也稀里糊涂跑去瞻仰过。只记得两点,一是照片都很抓眼球还特意存过那个墓地的黑白照,一是由于博文全是第一人称的自我表达所以很好奇端相机的人都是谁。 于是…这本书很好的解释了以上两点。书本身只记得那句有的人一转身就完成从孩子到成人的过渡,有的人却需要一辈子(嘛~记不清了大概这样),同时脑袋不开窍的某至今无法理解强大的结局和宜远行这两个拗口的说法。书现在在母上大人手里,她从我那一堆礼品书(如中医学入门、杜拉拉升职记、我们台湾这些年和玛丽莎的心愿清单等等)中迅速地锁定了这本细腻的青春期传记,第一次放下书以后的评论是“这是大户人家嘛” 果然我的没心没肺是遗传的吗…一个几乎从来不记得自己上星期天做了什么的人读一个记忆力超棒的人的书,某每次想到此都如电影Amadeus里的Antonio一般愁云惨淡呐...

北京宝贝

在飞机上用两个小时看完了这本书。不好意思的说,合卷回想,我有种奇特的感觉——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有点像。。。。卫慧(不要打我)。20多万字,估计很多内容我看完就忘了,因为部分段落写的很意象;而总的来说,骨架却还是很结实的,基本上回过头再看每一部分的小标题,基本也能回想起这部分主要讲的是什么。写作方式在某些段也有点新鲜,多半是先交代了结局再回过头讲起因,有点像看了电影再看前传的感觉。对梦景有大段的描写,同时拟了好几个自我意识之外的超我——如果是在王朔小说里,估计直接用一个“他”就代替了。文字嘛。。。。还成吧,既没有软硬兼施的琼瑶体,也没有桀骜不驯的王朔体,关键是一点都不令人讨厌——里面的文字既没有谦卑的想要去讨好那一部分的观众,也没有想倨傲的显摆自己的与众不同。就是不卑不亢的意思。估计让批评的声音也很难入手。略为意外的是竟然没有配一张图片。。。。哪怕是一张简单的涂鸦都没有。。。。不算本书封面的话。想到了几年前的夏天,突然之间全民疯狂的那个space,本书讲述的部分内容,在时间上与那段space的时间重合。很恍惚的岁月呐。我在给三星还是四星之间纠结了很久,最后因为作者真的很帅,还有就是前面说过的整体文风的不卑不亢,给4星。

长达半天的等待

缓慢的翻完了《尘》,我承认这是一本超出期望的书。知道chen,是在2006年年初,我指着图片跟姐姐说,看,帅吧,姐姐颇不以为然。那时“毒药”已经颇具人气,网上也尽是网络红人毒药的配搭或者他的身份猜测。然而随着不怎么稳定的space连接情况,那些最初的追星般的风潮已经慢慢沉淀成淡淡的关注。所以说比起纯粹的阅读体验来说,读《尘》更像是游历于18岁的记忆,有趣却也伤感。这或许是一本小说,也可能是作者真实的一角。一方面这个故事又太丝丝入扣而不像是小说,另一方面它又太过离奇的人或事又不像是真的。它可能是过往点滴的艺术化提炼,或者是作者醉酒后的幻觉,更甚至是他串联每一篇画作的灵感。我无从揣测,但相信那些细微的感受,那些情绪像汩汩流出的血浆从文字中渗透出来,摸得着闻得到。在这个每个人都摆好姿势,时时准备给外界呈现最光鲜的一面的世界,chen翻开了他的内里,有恐惧,脆弱或者空虚,让我知道space上浮光掠影背后存在的一个并不完美惊羡但却实实在在完整的人。这个真实我准确的得到了。看着哈瓦那的母亲或者是隔窗的南希与记忆中重合,本该兴奋的我似乎也只是把每个人安插在整个故事中的不同位置而已。我更关心的是那个叫尘的孩子怎么样了。好在后来我有渐渐走出阴霾的感觉,一个人领着9岁的尘,画面明快,我希望那个人是杰夫,或者故事里的任何人包括作者自己,如作者所说,那是一个个契机,也可能是所谓强大结局的安排。多有趣的说法,一个强大的结局安排你去一步步走向它。王小波说,他一生都不会向虚无投降。《尘》对于我出现的恰到好处,它更像是我的一个契机,在我杂乱纷纷的生活中引出一条路来,我开始享受那种有目标奋斗的美好感觉。如此无他。在我眼中,作者是稍有神经质的也颇有天赋的艺术贩子。他用半盆自己的血书写他书的封面。他给500本书画整页不同的签名版。希望尘和chen继续生活的丰富有趣,让我们看到生活的无限种可能。

还我香草拿铁!

让人心醉的午后。我的床很神奇,晚上可以装满月光,白天就铺着日光。我躺在那样一片午后的耀眼里,抱着昨天买来的书,眯着眼睛看一行行的文字,担心那些字会不会被阳光晒了化掉。昨天去了书店,如果不是学校发的生日书卡,怕是只有下一次购买教材的时候我才会进书店了。其实我也并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书,只是前两天见到的《尘》,想来自己也曾经迷恋过那个传说中的男人,虽然大概只有10分钟,不过既然出了书,还是要品尝一下的。毕竟这是实体化了,虽然看了太多谣言的我已经无法证实这个书究竟是不是他本人写的,或者和谣言里那样连同博客都是另外一个女人写的。混乱的我在现代小说和青春读物这两架上都没找着,于是走去服务台要求帮助查询。最后发现这本书的地方,竟然是名家作品。32元,一个血字 尘 在封面上,还有若干无谓的人的推荐。封面是一张传统的中国日历。宜远行,忌远行。在外婆家吃饭前翻了几页。内容应该是从博客里抽出,然后添油加醋的写进了一些串联,使书更连贯,像本小说。因为博客里都是片段,在时间上也不可能详细到1990年的某一天。说到他的博客,我只是偶尔关注过大概一个月。后来反正也是被封了。那一个月里我总是对着那个糅合了王力宏吴彦祖长相的男人唏嘘不已,还有他的那些几近变态的照片,当然也有美到让人迷恋的他的肖像。对这种男人,女人应该是无法免疫的。关于他的传说各种各样,无非关于他的高官家庭,金钱,身世,学业,真名,女友,男友,性向,去向。我看到最让我震惊的谣言就是,那些照片里的男人只是一个模特,那些文字是这个男人的女朋友也就是拍照的人写的。虽然可信度不高,但那又是另外一个浪漫故事了吧。人类大概是无法接受那么多美好的特质都集中在某一个人身上的,差不多也就是相貌才华财富,相貌包括了长相身材打扮,才华,画画肯定是一个,只是看了他的书我无法认同他还有写作的才华。人类不愿意承认有这么完美的人,所以有各种谣言。我也是人类,我的心里有我自己为他编造的谣言:我愿意相信这个男人只是一个模特,而在写那个博客的是另外一个男人,传说中的尘,在英国学习和高官家庭的是他,他也许没有那么英俊,他也许长相普通,但是他确实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摄影可能是另外一个爱好,于是有了那些美形的照片,和疯狂的人物肖像照片。这是我一相情愿的想法。显然我也不相信那么多完美可以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扯的很远,回到书里。我翻了翻,大概是些普通的文字,如果名家作品架上其他老爷爷们醒过来发现身边躺着这样一本书,一定是要气的吐血的。没有文采可言,都是一些矫情的形容,至少我看到现在,仍然坚定的以为没有他博客里那些图片动人。并且有一些自以为是的情节设置,我现在能够看出来的便是:没落的贵族,阴暗的童年,压抑的心理,混乱的社会。当然才看了43页就说这些我也有点自以为是,不过我想后面的情节无外乎同性恋,恋童癖,他与一些女人在一起的场面描写,英国的风情描写,学艺术的人特有的心理描写……于是我便不知道这本书究竟是什么性质,小说,散文,或是人物传记?我不信这本书是完全真实的,我确定里面有捏造和文学的成分。可是它被作为小说来读,情节太灰暗,笔触太生涩。横竖结论都是:没有看点。很多人是冲着他的外貌和他的照片去看他的博,可是全书没有一处图片,甚至没有作者介绍,因为郑宸究竟是谁我们都不知道,是不是博的主人,是不是照片里的人,我们都不知道。书给我的感觉是刻意营造的神秘,从本来真正的神秘到了刻意。离开了视觉冲击的他的文字,还能吸引多少人?除了那些迷恋他的小女孩们,这本书要写给谁看?要说同性恋或是恋童癖,大有变态的文学作品供人欣赏。要说留学生活,身边已经足够多足够真实,不需要再看这个连真实性都不确定的书。要说文字本身,在博里已经看过,何必花掉一杯拿铁的钱买下?

原来是个圈哦

还是买了本毒药先生的《尘》小说意在“说”这件事但怎么说也免不了我们这些个俗人八卦地搜人家的底。TA把生活过的太像电影了。昨个终于跑了趟798,北京的冬天太惬意了,只是回来有点晚起了些风。画廊里的那些画,虽然不是写作但是也有喜悲,多是些悲且值得回味的悲痛(好像艺术家们很多都有这癖好)正值过生日期间,如今咱也牛逼了,过生日多论区间了,就像新闻里报道的美国圣诞节期间又如何如何了。只要和我一起的人乐呵哪天不是过节啊,这话老人们常说,可鲜少有人做得到,话说回来大家都在为此努力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好呢。这体会是矛盾的,悖论的,我总觉得悖论是对称的--两头总是无限接近可怎么也够不着。就像《尘》也是对称的。上学的时候,记得那些努力的好学生的作文常常是有头有尾,首尾呼应。就在昨天突然明白了许许多多的人包括艺术家们在内,都在证明什么然后推翻再突破之后又证明,推翻,突破。周而复始的,来回转圈。有些人偏好喜乐,有的人注重结果,可是结果却令人沮丧。左转,左转,左转再左转原来是个圈啊。怎么写着写着觉得对称似乎挺高尚的呢。但是跳出来想,对称是禁锢,始终走不出那个圈。于是艺术家们又开始悲伤。也许借着这股悲愤做一个宣泄的出口,产生了一种原生态的形象吧。那这个形象还是挺迷人的,男女老少的都太容易中招。可是写书就必须刻意经营,弹一弹灰尘还是把那个聪明有勤奋的9岁小男孩留在书里吧。只看懂了一件事--即使做颗尘埃,也要做的掷地有声的。

当寄生独特的烈红瘿瘤被治愈。

半月前我拿到了书,接快递时候很有些小兴奋,终于盼到了。看完后,记得,我很纠结。以为是内容给我的感触太多,于是写了很多字。但觉得不满意,最后都作为自省了。后来,半个月里。思绪,偶尔会丝丝缕缕与书中内容有些黏缠。时常回忆,时常思考。半月后,在整理照片时。突然发现,看完书后的纠结与郁闷。其实,并不是跟内容有关,而是内含,她不含插图。我称这本书为她,因为她华丽黯沉。消极的,纠结的,平衡的,圆满的,多变的,莫测的,充满了感情的冷眼旁观。想那时,chen说会出书。于是,我开心。以为,他会出本带有很多漂亮图片的游记。因为他摄影,是那么的美好、震撼。我深深记得那些断腿的鸽子,空荡的墓地,奇特而又平凡的面孔一切一切。。。。每一张图,都让我愿意真贵的保存。可是,为什么一个艺术主义出身的他,会写了本自传形式的小说。而舍弃对他最有利的摄影造诣,我不明白,是因为他不愿意再用自身去哗众取宠了么?即使,我们从来不以为那是有观众的表演。或者他对独特的追求,我不曾理解。有人说,chen在进入文学界。那,是否包裹起来的,不再是寄生于独特的怒红瘿瘤,而是严肃和正规的仰望距离。或者,这其实是他离开的一个终结符号。心脏强大,细菌强大 。入侵,不过激起免疫系统强烈的反抗。于是,片刻宁静,只为迎接暴风骤雨的来临。chen深知以毒攻毒才是治愈的方式。可是,为了让自己继续宁静,他扔独自迎烈寒风。越冷的人越怕看见烈火,开窗,是会灼伤僵冷的自己还是冷却火的光芒。躲在没有风的角落,靠着冷漠回升自己的温度。当再次靠近温暖时,他已然明白,并张开怀抱。chen说,他终于明白,行进中留下的经历才最为宝贵,最值得炫耀。情节是否真实并不重要 ,有了文字的装饰。这只能是本小说。可我感到。书中,自我意识强悍,心理描写充盈。经历只是心理变化的形容词chen说他想表达的是平衡,我思索,他的果园一向辛辣独特,稚嫩青涩。突如其来的成熟和圆满。让我茫然摸索, 如同嚼蜡或许,因为每个人的进入的角度都不甚相似。我看到的仿佛是点点沙影,不强烈,太温和。书是好书, 但是对chen来说,却并一定不合适。对动物园的漠然抗议, 随后把自己塞入人群中隐没。一切都很苍白。他其实一直属于沼泽沙漠。毒药,这个词曾经多么绚丽,他的一切都那么独特。成熟的chen,把毒药放在九岁孩子的手心 。我以为他选择了孩子, 但他还是埋葬了孩子与毒药。也许你 一直等候的就是这份平静了。好吧,每个人都有老去的时候。也许当我疲惫时,我也会去埋葬身体中那个“九岁的孩子”。但是现在这个九岁的孩子说:“华丽谢幕。空荡舞台与孤单舞者。掌声在窗外雷动,随着雨的降落,声音流入雨中,埋没。舞者脱下鞋,离开。在雷雨中,圈地而坐,喃喃诉说。 冷气凝结了光的给与,舞者若隐若现。舞者不再是舞者。湿粘的雨纠缠着,他起身随风隐入了光的背面。反射着五彩的绚烂,却在雨过天晴后,最终消散。再一次的离开,音乐也随之哑然。洁白是保护还是侵略。九岁的孩子懂。我不懂。于是幼稚的认为,最爱的那本书,找不到了。一粒尘埃对另一粒沙漠的看法,没什么,这个纠结了我郁闷半个月的问题 ,我今天终于想通了。俗人,俗话,说完痛快了。

chen与尘

《尘》,现在已经看了200页了,一共300页。 如果对毒药的博客有所涉猎的话,看这本书估计不会费什么力气。 那些写他去古巴、去金沙萨的片段,让我想起了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 过几天还会收到之前预订的两本他签名的《尘》,看了他的space,发现每个签名都不一样,说是签名不如说是涂鸦,500种不同的涂鸦不知我会收到哪两本,除了期待还是期待。对于尘来说,他真是个奇才。

只是,只是想了解下这个相识多年的MSN神秘好友

目前还无法评价,只是,突然间知道他是个如此如此红的网络人,难免,有些惊讶,很惊讶,呵呵。。。。。。。。。。。。。。。。。。。。。。。。。。。。。。。。。。。。。。。。。。。。。。。。。。。。。。。。。。。。。

尘——chen——尘

24号下午五点多,当当订书,25号拿到书,从晚上开始阅读,26号中午阅读完毕。不关心三个人的推荐,不关心那些所谓的八卦,只关心文字。很多人都说space上的照片很美,很多人都说眼见为实。我说,有时文字更爱讲真话。尽管商家建议上写着:文学类,小说类。可是,从现实拖出来的“小说”二字,却无法抹杀背后折射出的现实中最真实的感受。你可以把它纯当小说读,也可以纯当自传读,这都无所谓。因为作者倾诉出的感受才是最值得我们分享的。如果,你忽略书中间的东西,只看书的首尾,便变认为它只有宿命,只有无法选择。而那中间的部分便一一渗透出作者幼年被无法被选择的结局给他带来的影响,但更多的是改变可以改变的那些早已被默认结局的过程,抗争,尽管有些无奈,尽管那些抗争也被看做结局的一部分。幼年的景山,家道中落,搬到白楼,体育场路小学(读到这里,我还问了年轻时住在工人体育场附近的爸爸,那儿是不是有个体育场路小学,我爸说:“是。”随后,又紧接了一句“好像不太好。”很好的说明了,书中说的“便宜”。)画画,是唯一的消遣。只需要简单的三个理由,就可以决定一个人未来的命运,因为那包含了对这个孩子在童年中唯有的肯定。如果可以,我们从这个在学校受尽欺辱,不愿说话的孩子讲起。没有从繁华讲起,是因为,作者在这里只用极短的文字寥寥带过,那只海龟留下了童年短暂的快乐与被人遗忘的落寞。比起家道中落后的贫困,那些富贵似乎也可以被之后的命运嘲笑的不堪一击。在学校里总是被学生欺负,一只珍贵的自动铅笔终被夺去。就像被命运夺去的幸福,让他受尽了贫穷的洗礼。而那些过程中,我们逐渐清晰的看到了一个叫做尘的孩子从白色的楼里走出,经过那条小径,向我们走来。虽然无助,虽然不和群,但是眼睛依然清澈自然,善良,不同之处便是那洞察冷暖的心,脆弱而又敏感。乞丐,只有那个煤棚里乞丐了解他的不同,而只有尘知道他是个好人。而只有这个最卑微,甚至被别人认为像蟑螂一样的人在尘的眼里最最高尚,最最令人尊敬。可是,他死了,死在一种叫做静默的暴力中,没人关心,尸体纸被报纸遮盖,世态炎凉,尽进眼底。与此同时,尘学会打架,学会了反抗,可是长久以来的给他羊肉串的那个在尘心中的高尚老人告诉他打架是不对的,于是他去找那个老人,寻求一种安慰,寻求一种宽容。可是,书的结尾,告诉我们,那貌似高尚的老人对尘做了什么。吃了的,总是要还的。1990年6月30日,是原点,是结局,是宿命。尘,永远封存在9岁的记忆里。镜头转移,英国。南希,除了chen本身,第一个出现在书里的别人。但对chen来讲,是亲人,陪他度过孤独,陪他度过惶恐不安,也许应该说这种依靠是双向的,chen为她找养老院,chen成为她在养老院亲属登记本上唯一的人,养老院的名字很好听,“孩子的家”。这个人,对chen十分重要。chen离开了英国,她离开了人世。在英国生活得初段是艰辛而又孤单的,缺乏安全感,酒吧,赌场,语言学校的荒废是很多留学生初到一个陌生国家的典型写照。就算被人叫做“老大”,也是那么的令人感到陌生与反感。于是,独来独往成了一种生活方式的代名词。和当初刚来到稍显陌生的小学一样,来到陌生的英国,手中的钥匙,有家的气息,思念家,那是与在国内生活唯一的共通点。赌场,少妇与恶心的商人,只有外表单纯的华人打工女孩,和儿子打架的赌场老板他妈,所有的贪婪与欲望隐藏在混暗的灯光下,充满诱惑又让人恐惧。从狂赌到10英镑,不只是几场赌局那么简单,那份空虚与那张vip卡一同粉碎,空虚离开,节制回来,chen变乖。最终,赌场成为了chen创作的灵感,曾被赌场驾驭的chen,驾驭了这里。杰夫(书中我很喜欢的人),尘的老师。非常苛刻,非常古怪,爱梦露,爱欲望,爱自己的坚持与固执。这位不招同学喜爱的老师,却偏爱chen。在大一就当助教的chen也许开始还略显兴奋,可随之而来的便是面对流言蜚语的无奈。随后的日子里,chen故意回避这位老师,这位日后对他的创作产生巨大影响的人,这位坚决反对他更换创作主题却让他无条件进入圣马丁的人。与杰夫的战争,让chen在作品上丧失了些自我,多了几分成熟与稳重。(在我看来,这也许不是件好事)不管怎样,那不自觉画出的杰夫,与杰夫拿走的那半个男孩的背影,便是这种师生关系的句点。爱徒之情和对其的影响一样深远,悠长,令人难忘。在英国,邻居,朋友,房东,跳舞的北京女孩,图书店老板,不在英国,哈瓦那,耶鲁撒冷,很多很多都给了chen不同的触动。不写了。但,确是阅读中不可以被忽略的。去看看,你不会后悔。说,女人。戮,四次离开chen的女人。第一次和他上床的女人,一个独立自我的女人。太多的欲望分散了久积的爱情,四次离开。如果说chen对戮的爱是没有瑕疵的,那么戮的爱只有第一次是那么真实,而后的回归却总带有无法忍受孤单的成分。这样的游离,让chen的心逐渐黯淡,麻木。其实,两个人都活得很累,很累。chen说,我爱上了戮的身体,戮说,我爱上了我的事业。你,注定不是我想要的金山。那条物归原主的枕巾,只留在曾经,只留在那个叫做开始的地方。结局,一切又回到了开始。冥冥中自有天意。你若不爱他,请不要亲吻他。这段感情,最真实,也最痛苦。赤野扶美,日本人,人体模特,学习西式糕点。有些放荡,有些任性。似乎和chen班里的半个班男生都有所牵扯。chen喜欢她,chen幻想她是一个可以代替戮的人。毕业典礼上,她说“我只是想让你看到我,完全的。我知道你一直在看着我,从入学后第十三天。我知道的,但是那样不是真正的看到。”“你喜欢我吗?”“嗯?”“......没什么......"交换完联系方式后,在消失于人群中前,她转头说:"我并不喜欢你。”也许,从一开始便注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单恋。2008年6月的一个早晨,箴改变了一切。chen五年后,又一次做爱了。爱情,永远写不到尽头。尘将这本小说献给尘——那被困在九岁的孩子。从尘说到chen,再说回尘。在这往返之间又掺加了尘与chen的对话,摆脱不了的尘,成就了chen。尘在哪?在开始,在末尾?在封面上的血字上?仔细寻找,你会发现自己的身上也有尘的影子。他干净,通透,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我们有时喜欢他的单纯,有时又痛恨他的无知,他藏匿了我们内心中无法启齿的秘密。不管怎样,我们真的真的真的爱他。尘,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中。注:有些文字之前在博客发表过,很多片段都在这本书里被串在了一起。很好!总体感觉,文字一如chen以往风格。很敏感,很纠结,偶尔有点小幽默却又略显尴尬。写出很多别人有与没有的东西。虽然是本小说,感觉上很真实。有些东西编是编不出来的。不过,别用这本书八卦,那样真的很无聊!有些文字有点看不懂,看不懂的都是撞击猛烈地内心活动。开始想象一下那被删去的十几万字是什么样子呀?是不是有那几十万字,看不懂的地方也就能看懂了呢?也许吧!不管怎样,这本书很特别。大卖吧!!!鉴定年龄:21岁

好奇

不怎么知道他。听说过。但我一向对白净之类的人没兴趣。后来听说他是个很有才的人。一朋友发来他的序,让我翻译。翻完之后发现,这人,有点意思。所以决定订了他的书来看。

和光同尘----宜远行的不止是他

一口气看完他317页的书只用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当他描写到那个卖羊肉串的大爷的时候,我就已经预感到结果。这样的先知先觉很难以解释。想起小学的那个花匠大爷。原来大家的经历都不禁相似。也因此。愈加于世独立。他应该算是试图在作品中解释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类艺术作者。这世间的画家,作家,音乐家,歌唱家,舞蹈家。我认为是分两大类的。一种是向他人讲述自己的故事,或娓娓道来,不疾不激。或愤怒悲伤喜悦,如火山迸发。一种是捕捉世间的美。这种美大抵与自己并无直接关系。只是他所见,所爱,所追求的。至于其他那些描绘下流,糜滥,阴暗的作品,我并没将它们的制造者归纳到艺术作者的范围内。偶然看到一友人日志发表了关于最近一个月各星座运事的解读。我看到天秤座竟然是运事第一位。无论星座说有多么没有科学依据。只要是美好的,就该相信。如同,他在那页老黄历上看到的“宜远行”。足足三年没出过远门。九月五号下午4点的火车。到目前为止,我都不知道是乘哪列火车。坐多长时间。都要去些什么地方。住些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回来。我真的不知道。也没有迫切想知道的念头。我这样的一无所知竟然也不抓狂,还一点一点的CHECK自己的行李,一点一点的添加删减。慢慢候着五号那天的到来。这要放三年前的我,早恨不得把每天的日程安排都写进随身带的小本里。也不知道现在这样的我跟三年前的我比,哪一个会更好些。他在书里写他爱的那个女子曾经有个习惯。她喜欢睡觉捏着一条旧的枕巾。一条绣着他名字的旧枕巾。一条他和她同在一个幼儿园时就开始使用的旧枕巾。直到某一天她还予了他。如同宣告抛弃他一样。我想如果文字中这女子果然存在,是不会,也不能彻底抛弃的了,因为那已经成为一个习惯。一个烙在骨子里的习惯。无所谓好坏的习惯。这习惯让人感到安全与塌实。所以,我不管去哪里都会带上一件干净柔软的旧衣。即使躺在多么陌生的旅馆。只要揪着那旧衣便可以安然入睡。这次远行决定带上三个相机。一台卡片机,我要调出日期显示在每一张照片上记录我的行程。一台单反相机,捕捉任何可以入画的人事物。一台拍即得,拍每一次不可能雷同的自己。还买了很多速写纸和一筒炭条,也许我不可能在这次旅行中把100张都画完,但这是我对自己的期望。琢磨了很多次,我还是贪心的想努力做个一边解释自己一边捕捉世间美的艺术作者。他记录的那些经历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一个人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年时光里就遇到这么多深刻的人与事呢。就好像很多部电影情节汇聚在一个电影脚本里,就好像不同味道的佐料怎么可能都装进一个调料瓶子里。可谁让是他呢。每一个人都经常遇见深刻的人与事,只是麻木与迟钝让我们来不及记下就已经遗忘了。读他的字,读到的不止是那些经历,还读到了一个小男孩的敏感和记忆。这次远行大概要和三十多名学生同行。有几个有过接触,但大多人都是陌生到叫不出他们的名字,甚至压根儿没见过他们的样子。这样的疏远应该赖我,如若我主动积极的多加出现在画室,或许作为一个高他们几届的学长,还是很容易与他们熟络的。其实,我真的想做一个和光同尘的人。但是,我知道那只是偶尔的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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