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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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
ISBN:9787545202090
作者:毕飞宇
页数:296页

章节摘录

  上海往事  那时候不叫南京路,叫大马路。事情有一半就发生在大马路旁边。要我说,我还是喜欢上海的那些旧名字,一开口就是大上海的味道。有些东西新的招人喜欢,有些就不一样了。就说名字,不管是人名还是地名,总是旧的好。旧的有意思,有嚼头,见得了世面。旧名字不显山不露水,风风雨雨、朝朝代代全在里头,招一格全是故事。名字一换香火就断了,听在耳朵里再也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是怎么到上海来的?全是命。你要相信命。多少人在做上海梦?他们的梦埋进了黄土,深更半夜变成了鬼火还在往上海冲。可我十四岁就成“小赤佬”了。叫“赤佬”是上海骂人的话,不好听。话要反过来说,你不到上海你能成为小赤佬?谁不想上大上海?十里洋场呐!可你来得了吗?来不了。老天爷不给你洋饭碗,你来了也活不下去,你连路都不会走。那时候上海人是怎么说的?“汽车当中走,马路如虎口。”喇叭一响,你还没有还过神来,汽车的前轮就把你吞了,后轮子再慢慢把你后出来。你的小命就让老虎吃掉噗。我扯远了。上了岁数就这样,说出去的话撒大网都捞不回来。——我怎么来到大上海的?还不就是那个女人。  所有的下人都听说小金宝和唐老爷又吵架了。小金宝的嗓子是吵架的上好材料。老爷最初对小金宝的着迷其实正是她的嗓子。老爷常说:“这小娘们,声音像鹅毛,直在你耳朵眼里转。”老爷说这几句话时总是眯着眼,一只手不停地搓摸光头。他上了岁数了,一提起这个年轻女人满脸皱纹里全是无可奈何。但老爷身边的人谁都看得出,老爷的无奈是一种大幸福,是一种上了岁数的成功男人才有的喜从心上来。老爷是上海滩虎头帮的掌门,拉下脸来上海滩立马黑掉八条街。洋人在他面前说话也保持了相当程度的节制。但老爷到了晚年唐府里终于出现了一位敢和他对着干的人,是一个女人,一个年纪可以做他孙女的俏丽女人,一个罂粟一样诱人而又致命的女人。她不是老爷的妻他不是老爷的妾。老爷只是花钱包了她,就是这样一个骚货和贱货硬是把老爷“治住了”。唐府的下人们私下说,男人越是有了身份有了地位就越是贱,人人顺着他,他觉得没劲,有人敢对他横着过来,他反而上痛了。男人就希望天下的女人都像螃蟹,横着冲了他过来。小金宝是个什么东西?男人的影子压在身上也要哼叽一声的货,她就是敢把屁往老爷的脸上放!老爷挠着光头就会嘿嘿笑。下人们心里全有数,他就是好小金宝的这一口!  老爷在英租界的上好地段为小金宝买了一幢小洋房。这么多年来小金宝一直叫喊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贴身丫头。老爷给她换掉五六个了。老爷弄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仇恨小姑娘,长短肥瘦都试了,没有一个合她的意。老爷不高兴地说:“换了这么多丫头,你总不能让我给你找个带把的吧?”小金宝白了老爷一眼,扭了腰说:“为什么不能?我们没把的伺候你们男人,为什么带把的就不能伺候伺候我?”老爷一脸无奈。老爷顺眼看了一眼立在门房的二管家。连说:“我就要一个带把的!”小金宝说完了这句话生气地走了,她在临走之前拎住老爷的两只把风耳晃了两晃,老爷的光头弄得像只拨郎鼓,但小金宝的这一手分寸却是极好,生气、发嗲、撒娇和不依不饶全在里头,看得见七荤八素。老爷望着小金宝远去的屁股心里痒痒的,故意唬了一张苦脸。老爷背了手吩咐二管家说:“再依她一回,给她找个小公鸡。”二管家低下头,小心地答应过。临了老爷补了一句:“好好挑,挑一个没啼的。”  我跟在二管家的身后走向那扇大铁门。大铁门关得很严,在我走近的过程中,左侧的一扇门上突然又打开了一道小铁门。开门人又高又大,皮肤像白蜡烛,满脸都是油光,他的手背与腮边长满亚麻色杂毛,眼珠子却是褐色的。最让人放心不下的是他的睫毛,在他关注别人时他的睫毛总让人觉得他是HH隆人。他的两道褐色目光紧盯住我。我提了木箱望着他,脚下被门槛绊住了,打了一个踉跄。二管家伸出手扶住我。一脸不在乎地说:“别怕,他是个白俄。”白俄伸出两只大巴掌,在我的身体上上上下下拍了一遍。二管家对他说:“小东西才十四。”白俄马上对二管家讨好地一笑,这一笑把我吓坏了,我贴到了二管家的身边。二管家笑着说:“第一次进唐府都这样。”  唐府的主楼是西式建筑。石阶的两侧对称地放了许多盆花。兰草沿了墙脚向两边茂茂密密地蓬勃开去。院子里长了法国梧桐,又高又大,漏了一地的碎太阳。二管家领着我从右侧往后院走。小路夹在两排冬青中间,又干净又漂亮,青砖的背脊铺成“人”字形,反弹出宁和清洁的光。我听见了千层布鞋底发出了动听的节奏,走在这样的路上心里自然要有发财的感觉。  “有钱真好。”我忍不住小声自语说。  “有钱?这算什么有钱?”H管家说,“大上海随你找一块洋钱,都能找到我们老爷的手印。”  “怎么才能有钱?”我把箱子换到另一只手上说。  “你越喜欢钱,钱就越是喜欢你。”  “钱喜不喜欢我?”我急切地问。  “到上海来的人钱都喜欢,”二管家不紧不慢地嘈叨说,“就看你听不听钱的话。”二管家是个爱哈叨的人,一路上他的嘴巴就没有停止啃咬。我的运气不错,一下子就碰上了饶舌的人。饶舌的人一般总是比寡言者来得和善。  我说。“怎么听钱的话?钱能说什么话?”  “说什么话?”二管家说,“这年头钱当然说上海话。”  我跟了两步,说:“我听钱的话。”  二管家宽容地一笑,摸了我的头说,“那你就先听我的话。——你要钱干什么?”  “回家开豆腐店,等我有了钱,我回家开一个最好的豆腐店。”  “豆腐店?豆腐店算个屁。”  对面走过来一个女佣,她的手里捧了一大块冰,凉得热气腾腾。一女佣从二管家面前走过时立即堆上笑,用车承的语调说,“二管家。”二管家点过头,鼻孔里哼一声,算是答应。  回头想想二管家这人有意思。我做人的道理有一半是他教的。谁和他在一起他也会教你,他喜欢说话。二管家这人喜欢说话,就像我现在这样。人上了岁数牙齿就拼不过舌头了。二管家这人其实心不大,能在虎头帮唐老大的手上混得一个体面差事二管家心满意足了。现在想来二管家这人其实可怜。他是个极聪明的人,在大上海,他的心思全耗在别人的心思里了。他整天察言观色,瞪了一双眼睛四处打听,为的是什么?在上海滩能混得像个人。他越想像个人其实越来越像条狗,上海滩就这种地方。我到上海不久他就惹上大祸了。他本可以不死的,可他还是死了。他死在对唐老爷的愚忠上。一个人对主干不能不忠,一个人对主子更不能太忠,太忠了就患,成了愚忠。不忠容易引来灾祸,太忠则容易招来灾祸。二管家的死是他自己把来的。我当初要是懂事就劝他别那样了。可我能懂什么?我才十四岁。  二管家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把我带进厨房,而是把我带进了浴室。这时候大上海的钟楼响起了遥远的报时声,满打满算地六下。我站在浴室门口侧了耳朵问,“这是什么?怎么这么响?”二管家推开浴室的门说:“这是钟,大上海的铁公鸡。”二管家进了浴室,命令我说:“全扒了,你他妈像个馊粽子。”我望着浴池,地面很大,正对炉堂口的墙面上晃着橘黄色火光,懒洋洋的。二管家不耐烦地说:“快点脱!”我一颗一颗解扣子,我的粗布盔上衣上有了汗渍渍的湿感。我把衣裤团在地上,翘着屁股泡进了热水,不规则的乳色热气在脖子四周袅娜并升腾。二管家用火钳勾起了我的衣裤,迅速塞进了炉堂。我还没有来得及叫喊墙壁上懒散的橘黄色火苗顷刻间张牙舞爪了,变得汹涌澎湃。我望着火苗重新黯淡下去,忍不住心疼。二管家没理我,只是进了水地把头泡进水里去,好大一会儿才伸出脑袋,他的头发被在额头上,看上去非常好笑。二管家的情绪不错,他在雾气里头对我很开心地咧开嘴。我想了想,也跟着他笑,望着墙上平静的火苗无端地幸福起来。  “你知不知道你怎么能进唐府的?”  我的下巴点在水面,不解地对他摇头。  “你讨大便宜了,小子,就因为你姓唐!”二管家快活地扭动腰肢说,“在这块码头,只要你姓了唐,事情就好办了。姓了唐再进了唐府,那可就齐了。小子,在唐府里头,你是只小耗子,可你再跨出唐家的门槛,猫见了你都得叫你三声大爷;不过呢,你不能乱动,该在洞里呆着你就乖乖呆着,在大上海,伸手退手。开日闭口全是大学问,你要走错了一步,叭,夹子就把你拦腰夹住了。——你就算完了。没有第二回2大上海就这样,你还小,这个你不懂,——记住了,小耗子?”  “记住了。”  二管家报住了我的头,往我的头上打洋皂。我抓了几下,头冲向起了一大片洋皂泡沫细碎的滋滋声,像爬过好几只螃蟹。二管家把洋皂塞到我的手上,命令说:“好好擦,——这可是东洋货,你给我把耳后头好好搓几把,别他妈的给我添麻烦。”我把东洋皂握在手上,滑滑的像一条泥鳅,有一股很好的香味。东洋货我可是头一回碰到。我所知道的东洋货只有“味之素”,听人说像面粉,鲜得在舌尖上打滚。我只在县城戏园子旁边见过广告,蓝蓝地写成“味0素”,大人们总是说“味之素”。  二管家说:“小子,你他妈真是好福气,赶上这个时候来上海。我0优爷来上海的那阵子,大马路上还没有装新灯呢。”二管家从我的手里接过东洋皂在身上格吱格吱只是乱擦,“上海滩的这些大楼,别看那么高,在老爷眼里全是孙子,是老爷看着它flJ一天一天长高的。老爷在十六铺做事那阵子,嘴上刚刚长毛,后来入了门,‘通’字辈的,这个你不懂。二爷和三爷原比老爷晚一辈,排在‘悟’字上的,大清亡国的那一年,老爷从英国人手里救了他俩的命,反和他们拜了把子,结成生死兄弟,这是什么事?可咱们老爷就这种人!老爷就是靠一身仗义打下了这块码头!”  “我给老爷做什么?”我慌忙问,内心充满崇敬。  “想伺候老爷?”H管家耸起肩头大度地·笑;“不吃十年素,就想伺候老爷?”  我抹了一把脸,对了二管家只是眨眼。  “你去伺候一个女人。”二管家神秘地一笑,悄声说。  “我要伺候老爷!”  二管家对我的不知天高地厚没有发脾气。我真是碰巧了,二营家因为当晚的艳福变得格外宽容。他笑笑说:“是老爷的女人,老爷棒了十年了,大上海的歌舞皇后。”  “我不会。”我说。  二管家有点不高兴了,“嗯”了一声,说:“又他妈的不是让你当主子,做奴才,谁他妈的不会?一学就会!”  我不啃声。我的头脑只想着老爷。我轻声说:“我不。”  “你不?”二管家弄着手里的泡沫,怎么也没料到我敢回他的嘴,顺手就给了我一巴掌,脸上拉下一道黑。“你不?等见了她,你想学就来不及了!——你不,老子混到今天这个份上,都不知道不字怎么说。鸟小不知树林大!上海滩多少脑袋掉进了黄浦江,知不知道为什么?嗯?就因为说了那个字。不?手拿洋枪管,误作烧火棍,你小东西胆子可真大!我告诉你,你先伺候个把月,你能把个把月撑下来,这只烫饭碗你才捧得住,——记住了?”  “记住了。”  二管家从浴室里一出来就对我进行了改装。他让我套上了黑色绸衣,袖口的白色翻口翻上去长长的一大块。二管家说:“唐家的人,白袖口总是四寸宽,你可不要拿他擦鼻子。老爷可容不得家人袖口上的半点斑,记住了没有?”我说:“记住了。”随后二管家找出一只梳子,把我的头发从中央分出两半,沿着耳根齐齐剪了一圈。我的头上像顶了一只马桶盖。二管家帮我较完指甲,说:“好了,小子。从现在起你是小姐的跟班了,你要记住,是我把你带到了上海。你要好好干,可别丢了我的面子!将来发财了,别忘了今天!——记住了?”  “记住了。”  二管家用手擦去了玻璃上的水气,我从镜子里一下看见了一个穿着齐整的小少爷。我知道那个人就是我。洋皂真是不错,我的脸皮也比先前白了。我的身上洋溢着一种洋皂的城市气味,我看了一眼二管家,这老头真不错,就是喀噱了点。我回过头,迈出了步子,做了上海人走路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逍遥城”三个大字是由霓虹灯管构成的,多种不安稳的色彩迅速闪耀即刻又迅疾死亡,行书的撇捺因灯管的狂飞乱舞失却了汉字的古典意韵,变得焦躁浮动又急功近利,大街两边灯光广告林立,一个个搔首弄姿,像急于寻找嫖客的婊子。我从汽车里一站上水泥路面就感受到夜上海的炎热。汽车喇叭一个劲地添乱,它们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汽车被各种灯光泡成杂色,受了伤的巨形瓢虫那样花花绿绿地来回爬动。一个乡村妇女慌张地横越马路,车喇叭尖叫了一声,妇女打了个愣,随即被车轮子搞倒了。二管家在我的肩上轻拍一下,我急忙回过头来。“上海有句话”,二管家关照我说:“汽车当中走,马路如虎口,你可要当心。”  我尾随在二管家身后走进逍遥城。屋里乱哄哄地挤满了人。各种口音嗡嗡作响交织在一块。烟雾被灯光弄成浅蓝色,浸淫了整个大厅。我的呼吸变得困难。吸气老是不到位,我担心这样厚的空气吸到肚子里会再也吐不出来的。我的脑子里空洞如风,脚步变得犹疑,仿佛一不小心就踩空了,栽到地窖里去。这样的场面使我恍如游梦,伴随着模糊的兴奋和切实可感的紧张胆怯,我不停地看,我什么也没有看见,我每走一步都想停下来对四处看个究竟,别一不小心踩出什么乱子。但二管家已经回头两次了,脸上也有了点不耐烦。这个我相当敏感。我内心每产生一处最细微的变化也要看一眼二管家的。这个城市叫“上海”真是再好不过,恰如其份,你好不容易上来了,却反而掉进了大海。上海是每一个外乡人的汹涌海面。二管家在这片汪洋里成了我的唯一孤岛。不管他是不是礁石,但他毕竟是岛,哪怕是淤泥,这个爱崎叨的老头总算是我的一块落脚点。我机警而紧张地膘着他,二管家第三次回头时我吃惊地发现他离自己都有两扁担那么遥远了。我两步就靠了上去,脚下撞得磕磕绊绊。我一跟上他心里又踏实了,胆怯里窜出了少许幸福,见了大世面。我侧过了脸,慢慢地重新挂下下巴,痴痴地看领带、手表、吊扇这些古怪物什。四只洋电扇悬在半空,三个转得没头没脑,有一只却不动,四只木头叶片傻乎乎地停在那儿。我望着这只吊扇脚底下迈不出力气了。我曾听说过的,大上海有许多东西它们自己就会动,从早动到晚,我望着电扇脸上遏止不住开心,终于真正走进了大上海,终于成了大上海的人了!我十分自豪地想起了乡村伙伴,他们这辈子也别想看见洋电扇的。但只有一眨眼工夫,我又记起了二管家,慌忙赶了上去。  坐在吧台的几个正在讨论一匹马。“它三岁,是一匹母马,马场上叫它‘黑闪电’,我叫它达琳,”小分头大声说,他的颧骨处布满酒意,随风扇的运转极为浮动。“我认准了它,两年的血汗全让它砸了,下午枪一响,达琳第三个冲出去,最后一百码它还在第二、我准备跳黄浦江了,他妈的维克多最后一圈它摔到了,达琳一马当先,什么一马当先?嗯?就是他奶奶的发!够你淌去年臭汗!”  “马票又涨了吧?”身边的一个问,“长了长了,”小分头说,“马场那帮家伙真黑,六块了,少一个子儿也不行,他妈的上个月还是五块。”  “不行了!”三四米远处突然站起来一个中年人,“烟土不行了,开窑子也不行了,军火还不到时候,要发,这会儿只能在盐上发,要得甜,加把盐,古人就这么说了,安格联干爵是什么眼光?汇丰银行白花花的银子是什么?是白花花的盐巴!”  我往前走了几步,一个老头在另一处开了衣襟不以为然地摇头,他显然听到了中年人的大声叫喊,他慢悠悠地对身边的说:“白花花的盐是钱,白花花的俄国娘儿们就不是钱卢老头伸长脖子压低了声音说、“俄国娘儿们可真不含糊,干起活来舍得花力气,我刚买了五个,用了都说好!”身边的那个失声而笑,拿起了酒杯,讨好地和老头碰了一下。  我听得见他们的叫喊。他们说的是中国话,每个字我全听得清。可我一句听不懂。我弄不懂上海人大声吵闹的到底是什么。这时候左边站起一个穿白衣服的,他打了个响指,大声说:  “香按,Waiter,香按香按!”  坐在他身边的一个举起手,高声补充说:  “——,——!”  “逍遥城”里的女招待都认得二管家。二管家一到就把外上衣脱了,套在椅背上。二管家真是有派头,金牙齿、手表和皮鞋他全有。我们家乡的人说,装金牙的要笑,带手表的要捞,穿皮鞋的要跳。二管家不笑,不捞也不跳,财大气粗的派头全在走路的样子里头。二管家在歌台前坐好了,为自己要了一杯酒和一颗冰块。二管家没有忘记为我点一盘冰淇淋。我没敢动,二管家用手背把冰淇淋推到我面前,用下巴示意我吃。我端起盘子,舀一口送进嘴,没有来得及嚼我就吐了出来。我用手捂住嘴,又卑怯又害羞地望着二管家。二管家正端了杯子,冰块在杯中凌凌作响。“怎么了?怎么吐了?”我说:“烫。”二管家就笑。他的背靠到符背上胸脯笑得扩展开来。“这是冰淇淋,小子。”他说,“只有有钱人才能在夏天享到冬天的福。”我不放心,小心尝了一口,心里头有底了。我学着二管家的样,吃一口停一次。台上的灯光突然变了,红红的一堵墙上放射出雾状红光。几只铜质喇叭一起吹起了曲子,拐了十八个弯。硕大的舞台上斜着走上来一排姑娘,她们的裙子极短,裸露出整条大腿,大腿在红色雾光的照耀下有点不真切,毛绒绒的样子。她们头顶的旋转吊灯也打开了,吊灯的转动光束打在她们的皮肉上,整个人弄得斑斑点点,如大动春情的金钱豹。  十几个姑娘甩胳膊扔腿狂舞了一气,一个鲜红高挑的女人没头没脑地走了上来,她一登台台下响起了一片欢呼与惯哨。二管家把两只手举得很高,带头鼓起了巴掌。二管家低下头小声对我说:“小金宝!”我望着舞台上这个叫小金宝的女人,从头到脚就觉得她是假的,不像人。她的长发歪在一边,零零挂挂的,藤蔓一样旋转着下来,她对着台下弄出一个微笑。在另一阵欢呼中她把两片红唇就到了麦克风前。她的歌声和她的腰肢一样摇摆不定,歌词我听不清楚,只有一句有个大概,好像在说谁,“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这句话小金宝唱了十几遍,整个大厅里就听见她一个人在哼,“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  客人们三三两两走进了乐池。台上的姑娘们舞得也格外起劲。二管家的脸上一直保持了微笑,他不停的喝,很突然地向我侧过身。  “小东西,王人咬过你没有?”  二管家的话在大厅里极不清晰,我几乎没有听见。二管家不高兴地放下杯子,伸出右手把我的脑袋扭转过来,让我与他面对。二管家大声说:“你有没有被王八咬过?”  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茫然地望了他一眼,又把头转过去了。  二管家再一次伸出手,把我的脑袋拨向他自己,他的嘴靠过来,嘴里的热气喷得我一脸,“你真欠这顿咬!”他点了头说,“听我说小子,三八咬住你,你千万不能动,就让它咬着,你越动,它咬得越紧。把那阵疼熬过去,时间一长,它自己就松下去了。”  我恍恍溜溜地点了一回头。二管家用指甲弹着玻璃杯,用一种怪异的神情盯着我。“你要让她高兴,就好办了。老爷包了她,她就有法子让老爷高兴,老爷一高兴,她就成歌舞皇后了。在上海不论什么事,只要老爷高兴,就好办了。”二管家点上一支烟,点烟时二管家自语说:“在歌厅里给老爷挣钱,到了床上给老爷省钱,她就是会用二斤豆腐哄着老爷上床……”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谁,但我听出来了,老爷喜欢吃豆腐,我回过头去,大声说:“等我开了豆腐店,我天天供老爷吃豆腐。”  二管家愣了一下,叨了香烟懒洋洋地把眼珠子移向了我,他笑起来,没有声音,胸口一鼓一鼓的。他笑的时候叨香烟的嘴角一高一低,有点怪,显得下流淫荡。二管家摸摸我的头,说:“傻瓜姓了唐也会变得机灵,——豆腐你还是自己吃吧。老爷的事,有人伺候。”二管家的目光把小金宝从头到脚又摸了一把,对今天的一切都很满意。  小金宝在台上一曲终了。她倒了身子,裙子的岔口正对了台下,她的目光骚哄哄地从这只眼角移到那边的眼角,均匀地撒给每一个活蹦乱跳的男人。  二管家把香烟架在烟缸上、站起身说:“跟我来,到后台去。”  这个叫小金宝的女人把我的一生都赔进去了。人这东西,有意思。本来驴头不对马嘴,八杆子打不着,说不难哪一天你就碰上了。我和小金宝就是碰上了。恩恩怨怨也就齐了。我的上海故事,说到底就是我和小金宝的故事。秘怕这个女人。那时候我也恨这个女人,长大了我才弄明白,这女人其实可怜,还不如我。珠光宝气的女人要么不可怜,要可怜就是大可怜。怎么说“红颜薄命”呢。老爷花钱包了她,在上海滩她好歹也是“逍遥城”的小老板,其实她能做的事就两样,就是二管家说的,在逍遥城给老爷赚钱,在床上给老爷省钱。后来我和她一起押到了乡下,我们像姐弟那样好了两天,我对她一好就把她害了。我想救她,多说了一句话,这句话一出口就要了她的命。在唐家做事就这样,一句话错了有时就是一条命,现的。立马就让你看见尸。小金宝就这个命,多少人作贼她,她自己也作贱自己,没事,一有人对她好,灭顶之灾就来了。她就这个命。  小金宝没有死在上海。她死在那个小孤岛上。她把那把刀子插到自己的肚子里去了。我就在门外,我被她关在门外,只过了一会儿血从门槛下面的缝隙里溢了出来。我用手捂住门槛,捂住血,对她大叫说:“姐,你别流血了,姐,你别流血了。”她不听我的话。她的血也不听我的话。她的血和她的年纪一样年轻,和她的性子一样任性,由了性子往外涌,灿烂烂地又鲜又红。血开始滚烫,有些灼手,在夏未汹涌着热气,后来越润越大,越铺越粘,慢慢全冷掉了。我张着一双血手叫来了老爷,老爷一眼就明白了。他显得很不高兴。老爷嘟娥说:“我可以不让人活,就是没法不让人死。”  你信不信梦?我信。几十年来小金宝反反复复对我说一句话,她总是说:“我要回家。”这是她死前最后一晚对我说过的话。梦里头小金宝披了长发,上衣还是翠花嫂的那件寡妇服,蓝底子滚了白边。我就没问一句:“你家到底在哪儿?”我那时不问是有道理的,我知道她答不出。我一直想在梦里头好好问问她。我一问,梦就醒了。梦是一条通了人性的狗,该叫的时候叫,不该叫的时候它就是不叫。我想来想去最后把她的骨头迁到了我的老家,埋在一颗桑树底下。桑树可是她最喜欢的树。我去迁坟的那一天是个秋天,没有太阳。小孤岛上芦苇全死了,芦苇花却开得轰轰烈烈。芦苇花就这样,死了比活着更精神,白花花的一大片。秋风一吹,看了就揪心。岛上的小树一直没有长大,秃了,上头停了几只乌鸦。我刨开地,小金宝的骨头一块一块全出来了。她手腕上的手镯还在呢。我坚信小金宝埋到土里的时候还没有死透,她的手像竹子,一节一节,散了,但弓得很厉害,两只手里都捏着大土块。我坚信她没有死透。当年上海滩上的一代佳人,而今就剩了一张架子,白的。大骨头都康了。我把小金宝的骷髅捧在手上,闻到了几十年前的腥味。脑子里全是她活着的样子。她在我的脑子里风情万种,一眨眼,就成骷髅了。一张脸只剩下七个洞,牙咬得紧紧的,一颗对了一颗,个项个。世上万般事,全是一眨眼。灯红酒绿,掉过头去就是黄土青骨。大上海也好,小乡村也好,你给我过好了,是真本事,真功夫。小金宝就是太混,没明白这个理,自己把自己套住了,结成了死扣。  二管家带领我走向后台。过道又狭又暗,只有一盏低瓦路灯。刚才台上的一群姑娘叽叽喳喳下台了。她们在台上很漂亮,但从我身边走过时她们的脸浓涂艳抹,像一群女鬼。我有些怕,脚底下又没深浅了。  二管家用中指指关节敲响了后台化妆室的木门。他敲门时极多余地弯下了背脊,这一细小的身体变化被我看在了眼里。“进来。”里头说,二管家用力握紧了镀镍把手。小心地转动。小心地推开。小心地走进去。  “叫小姐!”二管家一进门脸就变了,长了三寸。“叫小姐。”他这样命令我。小金宝半躺在椅子上,两条腿搁在化妆台边,岔得很开,腿和腿之间是一盒烟与一只金色打火机,她胡乱地把头上的饰物抹下来,在手里颠了一把,扔到镜子上,又被镜子反弹回来,而后她倒好酒。我说:“小姐。”小金宝没理我.却在镜子里盯着门口的一位女招待。小金宝说:“过来。”文书待走到小金宝面前,两只手平放在小肚子前面。小金宝点点头,说:“转过身去。”女招待十分紧张地转过了身。“嗯。”小金宝说,“身腰是不错,脱落出来了。”小金宝摸摸女招待的屁股说:“难怪客人要动手动脚的。”“——小姐。”女招待惶恐地说。“刚才没白摸你吧?”小金宝说,她猛地把手伸到女招待的乳罩里头,抠出一块袁大头,小金宝盯着女招待,眼里发出来的光芒类似于夏夜里的发情母猫。“别说你藏这儿,你藏多深我也能给你抠出来!”“小姐,”女招待拖了哭腔说。小金宝用袁大头敲敲女招待的屁股说:“你记好了,屁股是你的,可在我这儿给人摸,这个得归我,这是规矩!”小金宝把洋钱重新塞到女招待的乳罩里去,脸上却笑起来,说:“你是第一次,”女招待连忙讨好地叫了声小姐。“但我也不能坏了我的规矩,”小金宝敛了笑说,“这个月的工资给你扣了,长长你的记性,——去吧。”  女招待刚走小金宝就回过头,瞟了我一眼,自语说:“这回换了个小公鸡。”小金宝端起酒杯,在镜子里望着我,她的目光和玻璃一样阴冷冰凉。但她在笑。“过来。”这回是对我说的。  我往前走一步,踩在了一件头饰上,紧张地挪了挪脚步。小金宝伸出一只手,叉住了我的脖子。她的手冰凉,好像是从冬天带到夏天里来的。我的脖子缩了一下,僵在了那里。她的大拇指摸着我的喉头,上下滑了一遭,问,“十三还是十四?”  “十四。”二管家在后头说。  “十四,”小金宝怪异地看着我,“——和女人睡过觉没有?”  “小姐……”二管家十分紧张地说。  “睡过。”我愣头愣脑地说。  “谁?”小金宝的头靠过来,小声说,“和谁?”  “小时候,和我妈。”  小金宝很开心地重复说,“哦,小时候,和你妈。”小金宝扬起眉头问,“姓什么?”  “姓唐。”二管家又抢着回答说。  “姓什么?”小金宝迅速地掉过头,“——让他自己说!”  “姓唐,”我咽下一口口水,回答说。“我姓唐。”  小金宝说:“你姓唐。”她把唐字拉得很长。小金宝说:“从今天起,你就叫臭蛋。”  “我不叫臭蛋,我叫……”  “我让你叫什么你就叫什么!”  ……

前言

  我时时刻刻在和这个世界较劲,然后,隔三差五弄出一本书来。我较劲的方式很简单,尽一切可能让我感兴趣的事情发生在我的内心。二十年了,我一直都在重复这件事。  我所理解的创造就是重复。对我来说,没有一次重复是一样的。正如我的健身教练所要求的那样——重复一次,八;再重复一次,九;再重复一次,十。杠铃是一样的,重量是一样的,我的每一个动作也是一样。可是,只有我知道,这里的“一样”是多么地不一样。第一下,我游刃有余,第三下,我余勇可贾,到了第十下,我必须使出我全部的力量。为此,我的血管爬满了我的身体。  我轻。作为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我知道我有多轻。谢天谢地,不只是我一个人能够体会并表达这种轻。在我还很年轻的时候,我第一次从昆德拉那里听说了这样的感受,他使用了一个令人窒息的词:不能承受。我为此感动了很久。  轻的人却又是勇敢的,具体的表现是他从来不惧怕重量。这有点矛盾了。这不矛盾。中国的老百姓用极度俚俗的语言揭示了这个矛盾的人生哲学,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内容概要

  毕飞宇,男,著名作家,1964年1月年生于江苏兴化大营乡陆王村,1983年考入并在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从教五年。现任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著有中短篇小说近百篇。代表作品主要有短篇小说《是谁在深夜说话》、《哺乳期的女人》等;长篇小说《平原》、《推拿》。被誉为:“写女性心理最好的男作家”。现供职于南京《雨花》杂志社。

书籍目录

自序孤岛上海往事楚水明天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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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比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更精彩!  《上海往事》首度集中收录作家摹写清末及民国题材的四部中篇小说,集中展现民国社会多方面风情,是多项文学奖得主毕飞宇迄今最全作品集(共七卷)之卷四。《上海往事》装帧设计典雅,采用精美双封,可满足读者阅读与典藏的双重需求。

作者简介

《上海往事》讲述乡下少年唐水生来到大上海,被安排在当红舞女小金宝身边服侍。小金宝是帮会头子唐老爷的情妇,但心中却爱着唐老爷的兄弟宋约翰。而宋约翰与小金宝虽有私情,却一心只欲取得唐老爷的地位。一次黑帮仇杀后,小金宝和水生被送到乡下,后又和老爷一起躲到一座孤岛上,扰乱了一对孤寡母女桂花嫂和阿娇的平静生活,另一场内弛外张的人性斗争静静上演。最终宋约翰一派功亏一篑,桂花嫂被灭口,大获全胜的唐老爷要带回阿娇栽培为下一个小金宝,他饶过一命的小金宝,却出于对爱情和人性的双重绝望,选择了自杀身亡……
《上海往事》文笔细腻,可以说比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更为精彩。《上海往事》另收录中篇小说《孤岛》《楚水》《明天遥遥无期》,皆为叙述清末民国时期故事的中篇小说,全面展示了民国时期社会风貌,充满了动人的民国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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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第一个故事讲述了来自现代社会的人如何在孤岛上,利用现代的知识取得岛民的信任,在利用迷信一举称王,然后麻痹群众,打压自己的忠信,最终在狂妄和自大中迷失自我,反而被溜出去后见过大千世界的某个开化的某个岛民一举扳倒的故事。现代人用"枪"射猫,宣称他有上天的神力,获得了岛民的膜拜,开化岛民利用鳄鱼的习性干掉独裁者,告知岛民独裁者的神力其实是枪,并不可怕,开化岛民用科学征服了岛民,若干年后,失事的外国还远漂落岛上,不值岛民又将如何选择?第二个故事讲诉了,我伺候小金宝,这个上海滩老大身边的女人的故事。以一个下人的眼睛来反应大上海滩十里洋场的风云变幻,从小镇到水乡,到小岛,小金宝的命运被人安排掌控,犹如风中残叶,不能自己。小金宝一开始还是善良的,和老爷在一起,耍耍女人的小心眼,唱歌跳舞,和老大的下属偷情,后来不得已远走水乡,和当地人慢慢熟悉后,又给他们带来了灾难,小金宝似乎明白了老大的本性,而在小岛上,小金宝看清了老爷的真面目:毒辣没有人性,最终,小金宝无法反抗命运,选择了自绝于世。老大虽然出场时间不多,而且绝大多数时间给人一种开明温和的印象,可是做事冷酷果断,毫不犹豫,真的是姜是老的辣。在水乡有一段喜丧的场景,非常的神奇,我想若非亲眼所见很难相信。第三个故事,地主的儿子,在北平读书不学无术,老地主发大水被淹死后,小地主回家来开妓院,依靠日本人,最后被日本人杀死。水灾凶猛,日本人更狠,国将不国的状态下,当时的人应该很绝望,哪怕是受过教育的人为了活下去,也没有什么可以选择的余地。当然,小地主在和平年代也不会是什么好鸟,不错至少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男人如此,更不用说女人了。第四个故事,大家庭五小姐家人,结果亲家引来了日本人,枝繁叶茂的地主家走向衰败,故事感觉没讲完,大儿子,二公子到底在做什么,大家庭的命运何去何从,如果继续写下去应该很有意思。总的来说,文中描写了很多江南的景色,包括大上海的霓虹,水乡的清新,孤岛的海味,江南庭院的安宁。还有很多情景,很多习俗,很多建筑,甚至很多物品的描写,现在的人应该接触的很少,能够在书中领略明清时代的古风,也不失是一种乐趣。
  •     在苏浙地区呆久了,对一切描写上海、苏州、扬州等地旖旎的文字总是没有抵抗力。大上海的霓虹灯是虚幻的,南京路的繁华也时过境迁,只是字句间飘荡的水乡和孤岛情节一直弥漫开来,成为这本书最令人神往的一章。毕飞宇描写的上海,和王安忆笔下那个小巧的脂粉味的世界不一样,十里洋场的味道也诠释地不够地道。唐老爷是否叱咤风云那是拍《大上海》电影的事,逍遥城里的勾心斗角也没让人体味到剑拔弩张的境界,聚丰园的丰盛佳肴再诱人也是以“小赤佬”的角度品到的大世界的味道。在描写上海滩这个诱人的话题上,总觉得不痛不痒,回想起来小金宝穿着旗袍和高跟鞋风情万种在逍遥城唱歌的模样总不如她在乌篷小镇中一身粗布衣裤的水乡村姑形象。毕飞宇钟情于长江水乡中的孤岛,《上海往事》中有许多篇幅在刻画水乡的美,摇船的阿嬷、织布的桂香、码头洗衣裳的姨娘和失宠的小金宝。大上海的风尘女人一旦进到水乡,就成为了孤岛上的月,看着美,其实荒凉,就连上海滩的夺权之战也得跑到孤岛上,给这份荒凉增添一种神秘又无能为力看破的美感。上海和水乡的比较,是假正经的荒诞调戏了越剧的婉转。读完之后只觉上海往事不在上海,在于唱外婆桥的小阿娇。
  •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谁?大家都会说,当然是小金宝。一页页纸张翻过去,每页每页都印着小金宝,不得不说,毕飞宇笔下的女人,性格那么鲜明,那么真切又虚幻。她仿佛用一生来倾诉着一个悲剧,随着故事的发展,读者的情绪随剧情起伏波动,然而在唐老爷面前也只不过是一个调教过了的随时找人代替的黄毛丫头。就当我们暗暗为小金宝自杀叹息而又释然的时候,我们却忽略了那个一直以来为我们陈述故事的人,唐水生。像很多文学作品一样,作者会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描绘一个故事,最典型的如鲁迅的《孔乙己》。“我”是一个酒店里的小伙计,正是这个身份,让这个故事既尽可能全面的描绘出来又不会给人以太大的距离感。水生是小金宝的小管家,所以小金宝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里。以水生的视角来写小金宝的故事,才能是最完整并相对客观的。水生是一个小赤佬,到了大上海,就不能再平平凡凡做一个买豆腐的赤佬了,他的“水生之路”是不能回头了。水生见到小金宝没几秒,他就永远地换了名字呼作臭蛋了。就是希望他能够傻傻地,不让自己的小秘密泄露出去。但是臭蛋不傻。臭蛋学东西快啊,人也精。该懂的什么都悟到了。但终究是个孩子,是需要人来依靠的,程度或多或少。不管当初二管家对他的态度真正是怎样,至少二管家是陪他说过话的,所以当他为了给唐老爷挡抢而死时,臭蛋是悲恸的,臭蛋依靠的只是小金宝了,可小金宝自己也像只浮萍,漂浮不定,他俩就真好够相依为命了。臭蛋用他少年的眼光打量上海这个世界,似乎有所领悟,但怎么看也看不完。他不仅仅是那个毕恭毕敬的仆人了,他有自己的思想,一个少年郎应有的思想。和小金宝被遣到小村庄时他耍逗小金宝不会使用纸捻点火和吸水烟管;去找做丧衣的裁缝去给小金宝做衣服……看到这里是有一丝愉悦的,然而接下来的连续死人的情形,却领所有人的心情跌至谷底,小金宝的浮萍般的命运被风吹着又被雨打着……傻蛋此时已经准备好一切来保护小金宝了,但不是因为主仆关系,而是对小金宝的怜悯。在孤岛上时,相濡以沫的二人自知生死未卜,因此患难与共。当以为小金宝被杀的那天早晨,臭蛋自知他所依靠的人又消失了;而到最后小金宝选择在厨房倒在血泊中,我相信,傻蛋在悲恸的同时,更有一种释然和绝望吧。臭蛋之后的生活,不用猜也知道继续和唐家绑定在一起,只是他的青春也随这一起结束了,不晓得成为怎样的回忆。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孤岛》这样处理历史与叙事的关系很实验,很赞,为处理这种题材提供了突破。《楚水》将日本人对中华文化的把握写得很深刻,中国青楼文化是丰富的资源可供作家开掘。《明天遥遥无期》《上海往事》比较常规。
  •     都市文学,怀旧主题
  •     这段时期一直是我心目中的golden age。毕飞宇文字功底很好,比喻和描写都入木三分,几行字就描绘出一个余音袅袅的大上海。故事本身比较单薄,与篇幅也有关系。打算有时间看看程耳罗曼蒂克消亡史的小说。
  •     读这本书时,每每涉及到小金宝的神情、腰身、言语,都直接想到蒋勤勤演的顾曼璐,坚信只有蒋勤勤才能演的出那种风情和命运。最爱看小金宝和宋约翰偷情的描写,几段情欲出彩。其他就没什么了,故事没什么新意从开头猜得出结尾。整体感觉还不如《半生缘》。
  •     比起玉米系列,这本只算普通,没有他一贯的语言特色。
  •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当年看电影特别印象深刻,这个小说缺货很久。今天飞机上一口气看完,比较过瘾,回头再看一遍电影。
  •     早期的文笔浪漫文雅多了。
  •     结局不合常理,小金宝大风大浪过来,也没有真爱等她,也没有人背叛她,相反老大还原谅了她,她最后没有自杀的可能和必要。作者结局把女性塑造得太过矫情,莫名其妙地脆弱。杜丽娘完全可以拿着百宝箱好好生活,何必为了个负心汉断送自己辛苦多年所得,作者大男子主义,以为女人就需要男人和家庭,没有就会去死,结局差评,文字功夫好。
  •     海派文学。
  •     我的第一本毕飞宇。喜欢小金宝的故事,喜欢没有道德的堕落和没来由的自尊。
  •     自负过了头还不如老老实实写 没对好频道的调侃就落了下乘
  •     文字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人物描写非常形象,几个表情,几个动作,几句话,一个人物就活脱脱出来了,特别是人物语言,个人非常喜欢。但到文章后期对事件背景的描写很少,略觉不妥。
  •     太卖弄文笔和字花了,导致有些段落很多余,能放不能收,而且故事本身也很俗套。
  •     毕飞宇写女性心理写的太到位了!
  •     一开头就看到结尾的故事,但毕飞宇刻画人物真不错
  •     毕飞宇笔下的女人,始终挣扎在城市的异化和水乡的惊恐之中,在厚叠的叙述中透尽人的本质:有关于梦、故乡和本体的我,缓释、压抑和释放。 “这个女人实实在在是一把面团,只要有一只手捏住她,她的样子就随那只手。”是由一个噪音和音乐的繁华世界走向冷寂的过程:终以摇一摇,摇到外婆桥(也许暗指奈何桥)
  •     故事本身一般 叙事又差
  •     人看伤了。。。。
  •     一部野心勃勃的作品。
  •     比起推拿实在就是极其一般
  •     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但是笔者对事物细致入微的刻画深得我心,好几个瞬间,小金宝烟视媚行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一样。“大上海的钱你是带不走的,你要带走大上海的钱,大上海就要让你把命留下。”无法评定那样的一个时代是好是坏,姑且做一回看客吧。
  •     对水乡的描述很美
  •     这本书一般,7分。其中的上海故事,很喜欢。8分。
  •     并没有很大兴致去读的一本书,于我而言
  •     他的文字读起来艰难,倒不是有多晦涩,而是它紧凑有致的情节和字字珠玑的风格,加上密密麻麻的排版,若是在喧嚣的环境下阅读,往往许多段落便一晃而过,不知所云。满星,是对他的评价,但我并不喜欢如此吃力的文字。
  •     还行吧
  •     在福州路古籍书店买了,特价区,半价。原来是<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的原著,原来<推拿>也是他的作品。
  •     故事情节一般,但刻画人物入木三分,不知不觉被吸引
  •     文字细腻,言语间有一种不羁的,玩世不恭的味道,细节描写恰到好处,非常喜欢《上海往事》
  •     2001年7月阅读。喜欢。
  •     读来觉得与《罗曼蒂克消亡史》电影的风格相似,或许都是一场盛大的上海怀旧。另,毕飞宇锻造字句,运用感官来进行叙述的功底深厚。
  •     我读的第一本毕飞宇 ,很难想象他同时是写推拿的那个人
  •     摇到外婆桥的原本 读下来虽然有刻意感 但是还是吸引人的
  •     喜欢。以“我‘臭蛋的视角来叙述,又不受制于第一人称视角的局限,许多关节之处的文字颇可玩味。
  •     大上海给人的感觉不一样 霸道 蛮横 就是这样 看完我都在想自己的人生 现在是一番景象 几年之后也可能与现在完全不同不知道阿娇的命运会是怎样的
  •     14.3.31上海往事,楚水,明天遙遙無期的故事分別屬於小金寶和宋約翰,桃子和馮節中,舒月和秦二公子。不怎麼喜歡孤島裡文延生的故事。
  •     刚刚看时真的无数次的决定放下了,可越往后,你会越被情节吸引。 也没用心看,小金宝这悲剧人物让人怜悯。真正感受到人间温情,想要从良过平凡生活却不能够。她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一支飘荡的浮萍,最后只有用死挣扎着抗争着。终于摆脱了束缚,也是好的。
  •     能看完纯属是对小金宝命运结局的好奇,究竟作者会怎么给予结局。 像我这种伪文青,只爱看剧情,表示很一般。至于文笔细腻等,只能说部分还是吸引到我了,并没细细体会
  •     所以在大佬的眼里,一个女人到底算什么
  •     人人梦寐以求大上海,外表光鲜亮丽的小金宝,还不如水乡小镇,还不如粗布乡姑。小金宝本是个乡下人却只字不提,她在坚守什么,她的坚守在最后又变成了什么…大上海那么大,唐老爷只有一个,而小金宝走了一个又来了一个…
  •     看得下去
  •     书比电影更有味儿
  •     故事有点俗,但是作者文笔很好
  •     张艺谋拍成了电影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     第一次在学校的书吧里静下心来看书那么认真,还是到快要期末考试的时候,很有代入感,并且阅读速度貌似真的变快了
  •     本学期最后一本书。对于上海滩那部分的描写,提不起兴趣。后面越来越喜欢,小金宝的命运始终在男人的手中,直到最后,她终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死亡。然而消失了一个小金宝却还有无数个小金宝(阿娇)。这种类型的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外表光鲜亮丽,但内心却又实则悲哀。令人叹惋。
  •     为什么毕飞宇那么懂女人。大俗即大雅啊……
  •     文笔不错
  •     文辞优美细腻
  •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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