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李哥》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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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8
ISBN:9787208080096
作者:华秋
页数:216页

荒诞平衡

“因为急于了解自己的灵魂,我迫切地等待审讯,但他们总让我惊奇。”  ——华秋《杀李哥》,第2章,P.30评论一部小说在我看来是相当困难的,理由大致有三:其一,小说的整体感更接近气体和液体,流动以及飘荡的成分很大;其二,评论者对于小说的挖掘很容易走进一个类似精神分析性质的个体考古学,这似乎是片沼泽;其三,阅读的癔症,就是说,每次阅读都能发现新的东西,这个新的东西又总是模棱两可,难以把捉。以至有段时间,阅读小说在我反倒成了一项体力活。我乐此不疲地把玩词句段落,哪怕仅仅只是看了全书的一小节,就几乎自鸣得意的以为体味到小说的整体内含。这或许就是符号学家们经常批评的过度诠释,但我一直都不承认,甚至我把它作为千百万种阅读中的一种,只要不是过分牵强,也就无可无不可了。废话少说。华秋的这部小说,我看得很快,以至现在写评论的时候,不得不回头再去翻看,重新做好标记之后,才算有个头绪。我的评论思路其实很简单,就是主要针对华秋小说中的描写、刻画等相对静态的文字,摸索一个关于荒诞的似无还有的链条,有些可能比较隐晦,有些就很明显,这样的阅读评论手段我也是第一次尝试,希望不至于太过牵强,也就满意了。我把这些文字稍微整理下,差不多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行为,就是一些幽默而又奇怪的事情;一种情况是场景,就是场景的静态、心理分析。头一种情况,比如小说开篇交代的写日记这件事情,赖彦明让赖利写日记,本身是希望作为儿子自省的方式,同时也使自己可以很好了解儿子的状况,可最终却变成了一场作文比赛式的表演。这无疑透露一个信息,就是最初建构的父与子的自省和观察机制,其实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直到赖利开始把林阿姨写进日记,日记摇身一变,成了赖利自己隐秘的贮藏库。倒是赖彦明自己的日记,被儿子翻腾出来,直截了当地被阅读了。这种在家庭谱系中,类似于过滤的情感现象,是非常有意思的,就像河水缓缓流动,上游的河床无以汲取下游河床,而下游河床却很容易汲取从上游而来的物质。再比如赖利和老爸一起遭遇林阿姨。这种遭遇甚至有一定的必然性,而偶然性仅仅在于偏偏只是林阿姨,但恰恰因为老爸的在场,使得赖利有了一种从始至终的焦灼,这种焦灼在小说里叫做“难言的紧张”(P.8)。第二种情况,关于场景的静态摹写。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在去林阿姨家的路上:“从九道沟到吉木乡有四十公里,公路刚刚修通,被炸开的岩石还很新鲜,有时还闻得到火药味。还未开通班车,我们走着去的。路边都是砍光树木然后经过几轮栽种再荒废了的山丘。小丘被风吹得非常圆滑,形状非常相像,前后左右地罗列着,令人迷惑,犹如身处镜中。”途中,“我们跳到路边一条河里洗澡”,随后小说作者对父亲的身体进行了摹写:“他洁白的身体在幽暗树荫里闪闪发光,像一个古希腊神话里的山林水泽之神,正小心翼翼深入那似乎无可穷尽的寂静。”当然了,这些文字还不能直接显露出小说的荒诞性,但是它们确凿无疑地给随后荒诞性的到来,作了积极的酝酿和铺垫。因为在摹写的文字中,作者有意无意地赋予了“我”,也就是赖利,一种类似凝视的专注。比如P.15:“随着(林阿姨家)窗口的灯熄灭,我的眼睛也调整为纯黑。黑下来的空气,变成一种黑色调的空,异常透彻。花木变成黑影,但轮廓发亮,线条和结构异常清晰,看起来像梦幻一样。再清澈一些的时候,我头顶上大量涌现出星星。我好像在水底,感觉毫无障碍。我的视线穿越屋顶,看见涟漪一样的室内空气,也能看到细腻的皮肤和丝绸之间那种若有若无的接触。”如此诗意般的摹写,一方面,我们可以把这个归因于小说作者的写作手法问题,另一方面,这何尝不是一种少年隐秘欲望的转移与臆想呢。而一旦这样的臆想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荒诞感就营造出来了。比如这样的叙述方式:“一九八五年三月十四日,我躺在门边的铁架床上。有一弯细月,我终于看到东面小丘上出现了四个人影。”“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玻璃上有微微水汽。我看到操场里有一个人影,直端端快步朝林阿姨家后院奔去。”(P.16)在这种过度精确的叙述里,小说中的“我”被置入一个隐秘、激情与真相的彼此冲撞的场景,所谓风声鹤唳,也无非就是这么个意思。随后我们集中考察赖利看到的老爸日记中因为写标语被抓捕审讯的那段文字,相对于整篇小说而言,似乎这里才是荒诞的源头。日记的开始就很有意思:“那个奇异的晚上,我怎会忘记!”“奇异”这个词始终是日记里面对于那次审讯的最保守也最直接的概括。尽管小说作者用一些幽默的段子诠释了“奇异”这个词,比如日记里这样写:“那一夜之所以奇异,就因为那喊声是这样说的:赖彦明,你已经被包围了”,但是荒诞已经准确地从纸张里窜跳出来。所以才有了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老实说,群众激烈的情绪将我从桌上掀下来时我并不觉得疼,我有一种被深深感染后的头晕流鼻涕的症状。也许时代变了,时代有可能在一刹那的群众激情中改变了方向,那时候任何东西都会出问题。所以我们说,紧跟形势是任何人都马虎不得的。那时候我们每周都有两次开会讨论形势,既是怕出岔子,也是因为孤独。我很诚恳地想:时代变了,但我没接到通知。”(P.25-26)最有意思的部分在于审讯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实在不该出现的事物,那就是“无聊”:“玄机无穷的审讯一结束,我就觉得无聊,像站在个没底的地方一样。”审讯反而是一场激情的积极的实验,用小说里的话说,“因为急于了解我自己的灵魂,我迫切地等待审讯,但他们总让我惊奇”。荒诞的一个起源,似乎就来自于他者,来自于他者的看似已知,来自于自己的看似无知。“灵魂”这个东西必须接受审讯和清理,偏偏这个东西,被审讯者自己也没有多少认识,于是审讯成了一场精神实验,好像信誓旦旦的要论证什么科技成果一样,接受审讯简直成了一项职责和义务。即便在手铐敏锐地协助赖彦明觉察到了疼痛,“疼得全身发僵”(P.31),即便疼出一身冷汗,以及随着冷汗涌出很浓的狐臭,“我”也只能“心中充满歉意”。荒诞感从父辈的体验里转移到赖利身上,小说作者再次借助了静态摹写:“四周非常非常多的黑。尽管星星也不少,但更多的是黑。我留在玻璃上的微弱影子渐渐隐入黑暗,慢慢透出极其纯净的黑以及星星。星星的出现不是为了照耀,而是为了显现古老印记。(这是我爸写在日记本上的话,看到星星我就想起这句话。)在这种感觉中我发现乡村夜晚是一次不易觉察的下沉。暮色连带大量的云,从高处降落,压下来。我身处的山谷像一艘船一样变得沉甸甸的,并微微摇晃。它深陷下去,那是没有底的。黑暗、寂静,微微摇晃。随后,我看见记忆中的我爸,像个鬼魂一样在漆黑的院子里反复擦拭着他心爱的摩托车。那么孤独,连我妈都不再向他唠叨了。那是一片记忆,除了我强烈的感情倾注其间,没有人到达那里。”小说作者再次让直接的观点表达失语,而赖利的形象也就越发像是一个守护着老爸以及林阿姨各样隐秘的叙说者、摹写者以及塑造者。行文至第10章,我觉得是整篇小说的关键。如果熟悉赫索格电影荒诞性的读者可能马上就能觉察那种无时无刻不在赖利周围流动、飘荡的荒诞感。当然了,我们也可以简单的把这一大段的砍树事件,理解为赖利因为对林阿姨的欲念,又加上对小梅的似无还有的爱,整个人处在一种不知所措的纠葛中,于是他利用砍树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正如小说中写到的,“我偶尔会离开手上的活儿想到林阿姨。我和她,这件事,我一想就会想到绝路上去。无法解决。我就拼命砍树。只能这样。”包括接下来关于树洞里爬出一条虫子,以及我对虫子的厌恶感,则简直像是一部存在主义风格的电影了,比如今村昌平的作品《鳗鱼》等等。这是很有意思的,对于这一段的理解,不管是赫索格式的,还是今村昌平式的,都不影响其中荒诞感情绪的积累与积极酝酿。与其说赖利在集中注意力砍树,不如说他在集中注意力焦灼。总之,我觉得这段的书写是非常出彩的,在整部小说的结构里,位置也很关键。在我看来,这里面牵涉一个荒诞感在赖利身上的发挥。好像荒诞具备寄生的属性一样,一旦萌发就要一直追随你,怎么也摆脱不掉,在赖利、小梅、赖利爸爸、林阿姨这些人物线索纠葛之中,某种焦灼感似乎要因为这荒诞而一直运作下去。直到小说作者努力给出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赖利看到他爸爸和林阿姨在温泉会所豪华套房做爱的全过程。这个结尾是很耐人寻味的。荒诞感的冲撞,最终恰恰以荒诞感的再次生产而化解(“我心中的所有疑惑都消失了。”)。荒诞的整体图景在小说结束的一刹那,得以瞬间展现。似乎所有纠葛被一种辈分伦理梳理个遍,就像在做一个连线游戏一样,假如线条连接交叉的太乱,即便结果正确,也难以释然。偏偏的一个最简单的左右对应的单线连接,线条也不交叉了,纠葛也消失了,所以作者在小说结尾写道:“这结果似乎是我老谋深算精心安排出来的,怎么说呢,我觉得我非常得体地尽了一个儿子应尽的孝道。”荒诞以一种男性的性经验模式,在短暂的欢愉之后,从新归于平衡。这样一来,荒诞的戾气就被剔除了、被阉割了,荒诞的图景倒有点乌托邦起来。美好是荒诞的、真实是荒诞的、情感是荒诞的、欢愉也是荒诞的、疾病是荒诞的,药方也是荒诞的,与其说小说作者人为地给出了一个荒诞的大爆炸,不如是荒诞本身给出了荒诞的自爆。这也恰恰是我处心积虑,试图从华秋的小说里拼贴出的一个结论。

时间是杀人的最好武器

《杀李哥》是一本好看的好小说。就像好看的女人并非都是好女人,很多好看的小说不是好小说。好看的小说简单地说,需要有好故事,好小说除了要好的故事之外,还要有好的语言以及独特的气质和”世界观”。《杀李哥》具有好看的通俗小说的两个最基本要素:情se和暴力。从第一章开始–爸爸带着赖利去看他的初恋情人林阿姨,林阿姨成熟女人的丰韵深深地吸引了少年的赖利–就牵引着阅读者的好奇心,这少年对阿姨的”不伦之恋”究竟会发展到什么地步,另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赖利和爸爸成为了”情敌”,我想看看这个奇怪的父子关系将会有怎么样的收场,作者似乎深谙读者之心,在影影绰绰的上世纪80年代的时代背影下,更影影绰绰不断勾引着阅读的是,这对父子对林阿姨的不死之心,和少年赖利的成长。赖利的真正情敌李哥,作为一个小有势力的黑道分子占有着林阿姨,赖利出于嫉妒和”正义”,于公于私,都想”杀李哥”。赖利在成长的过程中,先是在”情se”上得到了林阿姨的女儿小梅,接着和三个兄弟在”暴力”上快速成长,从录像厅台球城里的街头斗殴慢慢发展到成立半黑、掺杂政治暗喻的群体性游戏这些平常人很难见到的”非日常”情景,彻底满足阅读小说最基本最本来的要求:窥奇。但难道,《杀李哥》仅仅是一本”诲淫诲盗”的小说吗?《杀李哥》就像罗伯?格里耶的《橡皮》、《窥视者》、《金姑娘》等,借用了侦探小说、情小说、性虐小说的一小部分外壳。如果只是看壳,《杀李哥》还可以说是一部”青春小说”、”成长小说”,(乃至是反映80年代的”时代小说”?)但这两个壳其实完全装不下,如果非要用类型小说的概念去套,那么《杀李哥》无疑是”破型之作”。它是一部独特的小说作品,一部刚好写了”青春”和”成长”的小说作品。在”形而下”的情节下,充满了对美好和诗意的追求,以及对世界和时间”形而上”的思考。王朔、石康、冯唐的”青春小说”、”成长小说”,比起装蛋的主流文学作品,当然是好了很多,语言流畅贴身,思想真实和”积极向下”,但语言还不够精炼和”专业”,想法也不够独特和彻底。在说了他们的坏话之后,难道接下来我就要说《杀李哥》的溢美之词了吗,好像是的–《杀李哥》的语言节制、精炼、流畅,散发着冷静和理性的诗意,并且一直真气弥漫,构成了一个良好的揪人的气场。对于父子关系、兄弟之情、个人和时代等等,《杀李哥》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反传统的观点。《杀李哥》里的人物,观点理想主义,行为现实主义,用最世俗的手法去对付内心美好的失落,这似乎正是大多数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最悲凉的感触。最后要说,我看到的《杀李哥》的核心是个体和时间的关系,无论要”杀李哥”还是”杀张哥”,无论青春还是爱情,无论林阿姨、爸爸还是兄弟,最后都统统被时间杀死,如作者在封面所言:最后输给时间。这样的失败,也正是我们所有人的失败。2008.12.24

情欲黏稠的青春

读过几本关于青春的小说。大都模糊了。冯唐的文字是有力的,《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中的欲望很赤裸,像站在月光下一丝不挂的少年,粗大的性器向着天空哭泣,幸福而又绝望。《杀李哥》是黏稠的,犹如刚刚插入过,但尚未完结。四个人躺在河边的场景,似乎能看见云朵,听见风吟。似乎欠缺了最终的奋力一跃,这部书没有成为世纪初的经典。我想要听到的那种喘息,最终杳杳。但仍然是喜欢的。

想杀谁就杀

华秋:想杀谁就杀谁 /邵风华我知道华秋已经写下了大量的小说。它们有许多还没有走进世俗读者的眼底。我所说的世俗的读者,是指一个圈子以外的更广大的人群。他们和艺术无关,却常常认为自己能够左右艺术的前途和命运。我们多的是具有掌控欲望的人。他们对他们不懂的一切指手划脚。因为他们认为拥有了世俗的权力就拥有了一切。事实当然完全不是如此。尤其在我看了华秋新近的长篇小说《杀李哥》之后,就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杀李哥》作为一部优秀的小说,已经完全逸出了世俗的判断之外。在此之前我看过华秋的不少诗歌。但和大部分既写诗歌又写小说的人不同的是,他们基本上是先写诗歌然后又写小说,而华秋则是先写小说后写诗歌。在我看来,不管华秋在小说上下了多大的功夫,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就,他首先是作为一个优秀的诗人而存在的,然后才是一个优秀的小说家。《杀李哥》完全可以视为一部成长小说。从少年到青年,从小学到中学到师范到毕业,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和几个少年的成长史。我们不能说他们,说赖利、夏小、林爱民、何昊是坏人,但也决不能说他们是好人。最起码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好人。他们在上学时就结伙打架、看黄色录相、泡女人、组建类似于黑社会的“清道夫”组织,后来辞职做生意后又搞娱乐中心、设赌场,赚取不义之财。但和从前流行的这类小说不同的是,这部小说中充溢着一股不可遏止的理想主义,它隐藏在那些不堪的生活之下,不管是在海边,还是在山林之中,这种理想主义的火花总是让人热血涌动。他们才华横溢,倾心于诗歌和哲学;他们内心深处无时不在渴望着正义和邪恶的较量,却又常常做出有违常理的选择。而赖利对林清华从少年时期就开始的吸引和向往,又让我们多么清晰地回忆起我们每个人的少年时光。那种庸常简单的道德判断在华秋这儿无疑是失效的。“小梅长乳房啦。”我脱口而出。她高兴地说:“是啦。”读到这儿的时候,我知道华秋在写作过程中一定沉浸在一种莫可名状的喜悦之中。那是一种找到青春的惊喜,尽管他仍然居住在青春之中。他所描写的生活是日常的,又是特异的,只有有着青春怀旧症的人才能看得出来;只有当青春正在渐行渐远的时候,我们才能体味出它的甜蜜和残酷。当然,许多年之后,当我们回首前尘,一切都会变得面目全非,一切都会变得不真实、不可辨认。只有华秋的小说能唤起我们并不久远的记忆。无论是先锋也罢,传统也罢,无论是世俗也好,前卫也好,都已不再重要。技术并不是挽救艺术和生活的良方。精确也并不能够表现所有的真实。在华秋的小说面前,我所感受的是一股不顾一切的气息。这和他在谈话时不时爆发出的爽朗的大笑是一致的。在这里,一切条分缕析的做法都注定是无效的。我们所能感受到的,只是他汪洋恣肆的叙述的快感和作为一个诗人所特有的敏锐。我所说的也只能是:华秋,他已经做到了想杀谁就杀谁。我们知道,在他所构筑的那个世界里,他具备这个能力。当他把他的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他的笔是唯一的秩序。(2005?)

情感教育

我相信施勒格尔所说的,“一个艺术家倘若没有脱胎换骨变成另外一个人,就没有必要写作两部或两部以上长篇小说。——显而易见,一个作家的全部小说常常是相互关联的,一定程度上只是一部小说。”这部小说,我想,就是一个人的成长小说了。比如王朔的《动物凶猛》、韩东的《小城好汉》、冯唐的《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又比如最近出版的华秋的小说《杀李哥》。《杀李哥》很容易让人想起福楼拜的小说《情感教育——一个青年人的故事》来(我猜华秋是读过这部小说的)。一个年轻人因恋上一个成熟女人而无法自拔,青春期变得隐秘而激烈起来,但一切被证明是徒劳的,纯洁而脆弱的青春期最终免不了被平庸的成人时代所收编。是的,这就是“八十年代”中国(实际上也可以上推到七十年代末的文革后期)的年青人所受的全部的“情感教育”。这里头,无疑包含着两个对立的部分,即“美好感”和“失败感”。我说的这种“美好感”,并不是那种对“八十年代”的浪漫“歌唱”,而是那种在八十年代的氛围下无条件地为“美”所俘获的感觉(“必须向我致敬,美的行刑队”——柏桦:《美人》)。比如,在《杀李哥》中,少年所暗恋的“传说中的美人”——“林阿姨”的出场:第二次看到林阿姨,是我正式入学吉木中学后没几天。我们蹲在宿舍门口---我们,是同宿舍的几个男生,正在信口开河地胡扯,突然同时噤声,原来林阿姨正从校门外的斜坡上走下来,右手提着颇重的篮子,摇摇晃晃的。“美人!我敢保证这就是传说中的美人。”我不记得这句话是谁说的,但因为变音期特有的尖利再加故作深沉而形成的嘶哑效果,是清清楚楚地记得的。她穿的还是那条米色长裤和束腰衬衣,妥贴呈现优美的细腰和饱满的臀部,随之而下的是修长的大腿,那么美妙地脚不沾尘地走着。我感觉我被迅速发动,体内某处响起尖利的唿哨,不足一秒钟的时间内就经历了成人礼。注意到自己有些出轨的念头,我未免因为有其它同学在场而感到惊惶。还好,大家都一样紧张,很用力地安静着。林阿姨可能觉察了孩子们所受到的刺激,越发走得小心翼翼。她慢慢地,经过看起来特别漫长的灰白色操场地面。慢慢地,一个寂静无人的操场,灰白色,幻觉一般地弥盖少年心头。林阿姨显得有点畏惧地走过那么宽阔的地方。她终于,慢慢地从四五个少年的眼底溜走了。我们,有人叹了一口气。那是一张十四岁少年的脸,干净脆弱得令人心酸。无独有偶,在《动物凶猛》中,少年初见暗恋女孩的像片时,也是一般感受:“她在一幅银框的有机玻璃相架内笑吟吟的望着我,香气从她那个方向的某个角落里逸放出来。她十分鲜艳,以至使我明知道那画面上没有花仍有睹视花丛的感觉。……现在想来,她当时的姿态不是很自然,颇带几分卖弄和搔首弄姿,就像那些电影小明星在画上上常干的那样。但当时我就把这种浅薄和庸俗视为美!为最拙劣的搔首弄姿倾倒,醉心,着迷,丧魂失魄!”“美”当然需要捍卫,于是,“年青人由于形象走上斗争”(柏桦:《美人》)也就成为必然。至于“军刺”、“菜刀”还是带血槽的“匕首”,已经不重要了,一样都能见证那些带黑社会性质的青春期。“杀李哥”,这个杀气腾腾的书名和“动物凶猛”如出一辙。看起来是那种黑帮片的调调:黑帮老大,迷人的情妇,毒品,帮派,血拼,争权夺位,抢女人——难道真的这一切只是为了一个女人?是,也不是。在八十年代的中国,女人并不是权力、地位的象征(九十年代后才这样),而是一切优雅的、芳香的、美好的东西的化身。因此这个女人必须是一个成年女人、成熟的女人(冯唐说“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似乎还没太明白“姑娘”和“女人”的分别;姜文把《动物凶猛》搬上银幕时,让丰腴、成熟的宁静来演“米兰”是极其正确的)但是,正如美人终归会迟暮(成熟的女人尤其如此,这里已经潜藏了一个失败的主题),沸腾的热血终会平息,时间的冷却作用是惊人的(“整整一个秋天,美人/我目睹了你/你驱赶了、淹死了/我们清洁的上升的热血”——柏桦:《美人》)。时间带来了“失败感”。正如华秋自己所说的,“我自己的青春期的成长,来自八十年代灿烂的阳光,来自性感美丽的成年女人,来自英雄主义,来自惨烈打斗,但最后输给时间”(《杀李哥》);“十七、八岁的男孩,斜背一个军挎,里面一叶菜刀。腰间挺挺的,中横一管阳物。一样的利器,捅进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是不一样的血红。那时候,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激素分泌正旺,脑子里又没有多少条条框框,上天下地,和飞禽走兽最接近。但是,这些灵动很快就被所谓的社会用大板砖拍了下去。双目圆睁、花枝招展,眼见着转瞬就败了。”(《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这种失败,也是英雄主义的失败,作为青春期假想敌的黑帮“李哥”,最终不是被“我”而是被时间打败了。这种“输了”的“失败感”,并不是个别的,甚至也不是“六八式”一代才有的的隐痛,而是“八十年代”向“九十年代”转变时普遍性的社会病象。这种复杂的感受,王朔有过很好的描述:“这个城市一切都是在迅速变化着——房屋、街道以及人们的穿着和话题,时至今日,它已完全改观,成为一个崭新、按我我们标准挺时髦的城市。没有遗迹,一切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在我三十岁以后,我过上不倾心已久的体面生活。我的努力得到了报答。我在人前塑造了一个清楚的形象,这形象连我自己都为之着迷和惊叹,不论人们喜欢还是憎恶都正中我的下怀。……我可以无视憎恶者的发作并更加执拗同时暗自称快,但我无法辜负喜好者的期望和嘉勉,如同水变成啤酒最后又变成醋。”(《动物凶猛》)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做一个好人、一个正常人、一个上进的人、一个成功的人、一个与时俱进的人呢?这不正是九十年代以来的“新意识形态”所着力鼓吹和营造的吗?但是,任何一个曾历经“八十年代”的“情感教育”的人心里都明白,在当今这样一个时代,注定了只会是越成功就越失败,除非他只活在白天而不活在黑夜里。

要我们年轻地老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主)修补当代荷尔蒙史的一个尝试文|袁复生那些年,我们中的很多人,都被高晓松那一句话骗了,他说,这么早就开始回忆了。中学里的我们都毫无障碍地接受了他的言外之意——我们的衰老,来得格外早。这样一种毫无抵抗力的误导,因为我们没读过朱文的《弟弟的演奏》,那篇后来在东湖边上的宿舍培养出了三个先锋诗人和一个古典诗歌爱好者一个小说练笔者的小说,在阿黄把这个小说朗诵过三次后,我所在的桂7—313宿舍的墙壁上,写满了荷尔蒙分泌旺盛的诗句。吊诡的是,那时我们也不约而同地热衷于韭菜、大葱这些号称能壮阳的食物,我们对肾虚的风声鹤唳,是因为我们对其他激烈的青春毫无所知,经过选择性的过滤,我们只看得见被称之为“白衣飘飘的年代”的1990年代。更早之前的校园记忆,却是断层。在这些断层之前,我们隐约知道遥远的“黄金时代”,那是像张承志的《北方的河》现实版本:高考制度恢复,为了报考研究生,沿着河流一路游回城市,用黝黑的皮肤和健壮的肩膀顶开招生办主任的办公室,为自己的未来打开一条路,诸如这些让1977、1978级们自豪的往事,并不鲜见。2002年,我所在的大学举办过一场声势浩大的77、78级校友毕业20周年庆典,那个生产“杰士邦”的公司老总,就曾在大学时,从武汉沿长江而下,游到上海,一个月的经历,因为他事业的成功,日后愈发成了他的传奇。从传奇的标准看,《杀李哥》并非这一路的作品。它有蓬勃,也有更多碌碌平庸的无奈,它笔力聚焦处不是大时代,而是小人物。华秋干脆把主人公的环境也处理成了中专,一群生于1971年的中专生,其时十六七岁,从初中到中专。但他们带着那个时代的早熟思想进入到小说,再参照其时中专和大学一样,毕业就要工作的现实,我更愿意将其理解成一个隐喻,那个时代,被外力裹挟的价值观催熟的一群青年。这群青年,在“黄金时代”和“白衣飘飘的年代”的转折之中,那是从代表群体的政治转向代表个人生活的爱情的退避,在宏大叙事和个体自由和价值找寻的转折之中,他们“与青春有一场激烈的打斗”,卷入商潮是一条主路。毫无疑问,这一题材的青春小说,填补了我们目力能及的一个空白。“黄金时代”的人们深陷家国族群的汪洋,被象征代表标志这些话语把灵魂占满。“白衣飘飘的年代”的人们,大多躲进裙摆,哀哀戚戚地只剩下月光下的情歌。他们的荷尔蒙,都是不完备的,都太偏颇了。《杀李哥》中的荷尔蒙,相对齐全一些。理想的象征之物有二:一是诗歌,“401宿舍”的4兄弟,有两个曾是诗人,外加一个曾任团委书记的女诗人;二是《水浒传》式的社会正义,“杀李哥”中的“李哥”,就是一个地头蛇,年轻的小伙子们,甚至还想组织一个匡扶正义的黑社会组织“清道夫”。此外,爱欲,而且是父子/母女两代人交织的爱欲故事,作为一种经典的荷尔蒙生产模式,也在此有所呈现。需要特别注意到,很多青春小说中,那种欲罢不能的“恋母情结”和“弑父情结”,对这两种隐秘情结的揭发和平衡,通常是青春文学品质的分野线。当然,爱欲这条线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故事。简单复述这个故事吧——“我”在初中时的梦中情人“林阿姨”,和“李哥”好上了,但“我”的父亲“赖老师”,一直对师专同学林阿姨保持着爱恋,本来想杀李哥的“我”,却最后没动手,反而通过了做生意的方式,让“李哥”俯首称臣,并给父亲创造了机会,和“林阿姨”以偷情的方式重续前缘,而“我”,一直与林阿姨的女儿恋爱直至结婚。很多人都会对父母的情史有极强的窥探欲,这并不奇怪,哲学家说人们都喜欢问“我从哪里来”。但在中国的伦理框架下,并没有多少作家愿意或者说有勇气探究这些秘密,像《白鹿原》或《红高粱》那样,装模做样地扯块“家族史”的幌子,已经算难得了。从这点来说,朱文的《我爱美元》,是有破局意识的作品,该如何打破父子之间,关于情欲、本能这些被传统文化赋予“耻感”之物的交流僵局,是当代作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华秋的《杀李哥》是解决这个难题的后来者。但当我们读完小说,发现“杀李哥”这个霸气的书名,最后却演变成了儿子在监控室,通过摄像头阴暗地观看被时光所衰老松软的父亲及同样“令人心酸”的林阿姨交欢的场景,对成为大老板的后起之秀“我”早就俯首称臣的“李哥”,则不知所终,并在他称臣之后,彼此还把酒言欢过,那时,李哥和林阿姨也不知何时分手了。“杀李哥”作为整个小说的一股气,或曰推动力,在这里,完全被消解掉了。荷尔蒙被消解掉了。被消解的原因很简单,做生意。“401宿舍”的诗人、老师、打架能手、患梦游症的公安局长之子,开始贩卖水果,后来合伙做了一个温泉赌场,成为一方富商。一切荷尔蒙,渐渐变得那么无力和稀少。从社会价值的角度看,这并非是一个悲伤的结局。从商作为那个时代很多“最杰出的头脑”的青年的选择,也是一个不坏的选择。在华秋的身边,也有不少的这种人,比如杨黎开过夜总会,万夏、张晓波一直做书商……如果抛开赚钱这个具体动作,我容易将其理解成,获取个体更自由生活的一种群体选择。他们破坏规则,或从规则的隙缝中舔血,他们创造财富,想过上随心所欲的自由生活,却经常走样成了纵欲过度。这,也是一种没有其他路的路,自由自然会容易走样。这种选择因荷尔蒙而生,但后来却会反噬荷尔蒙,所以才有了《杀李哥》这个结局,和小说大结局时的“颓废”和“迷茫”。“没劲”这个怪物出现了。所幸的是,在这个怪物之后,做过很多职业,包括从商的华秋,以及生意失败过的杨黎,他们继续了年少时应对世界的办法,拿起了笔,重绘当年的荷尔蒙地图,比如杨黎的《向毛主席保证》和华秋的这本《杀李哥》,这些作品是高晓松那句话的反面,一个正常的社会,每一个年龄段,其实都是有并且需要荷尔蒙的,要我们年轻地老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对于他们自己,这些个人记忆是自我重建和价值确认,对于我们,则是触及那些年代和人类本性及本能的一些钥匙。虽然,因“种种原因”,华秋的修补显得如临雷池。但,在人类的荷尔蒙史上,每一个时代的钥匙,都弥足珍贵。有朋友说,隐语对文学来说是个特别悲哀的字眼。尽管如此,有隐语就留下了线索。《杀李哥》 华秋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年8月 定价:22.00元

谁杀死了我们的青春

谁杀死了我们的青春——读华秋小说《杀李哥》(文、叫兽)华秋不在政府机关上班,在他33岁的时候,还是为自己的青春写下了一份交待材料。对于我们来说,青春显然是没有什么可交待的,一晃就过去了。能够想起来的不过是打架、初恋、逃学等等小事,但华秋不同,他说,他曾经想杀过一个人,这个人叫李哥。李哥是谁?他为什么杀李哥?而一个人在33岁的时候,就把青春时期的罪恶公布于天下?难道他的人生已经开始忏悔?我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这份交待材料,发现了一个事实,这件事的确是真的。但我也同时发现了另一个事实:真相后面其实隐藏着巨大的荒诞,这份荒诞不是成人世界的荒诞,而是一个正在成长的少年自我导演的荒诞剧,在那个本应该充满阳光脸上铺满花朵的年龄,他竟然伙同三个小伙伴开始了不为人知杀人计划。青春是什么?青春不是日记本,也不是同桌的你借给我的那半块橡皮,一个真实的男孩的青春来自于荷尔蒙的刺激,来自于性的诱惑,来自于偷窥与梦遗,那些肩头上的阳光与脸上的花朵有着外表的灿烂和美丽,但隐藏在内心深处更多的是对于一个女人的幻想、占有。然而当他得不到这个女人,多余的荷尔蒙将会分泌出另一种能量:暴力,通过暴力去解决内心的渴望。给予这个少年无尽渴望的女人不是他的同龄人,是一个年长他很多的少妇,他通过父亲认识了这个美丽的女人,从此开始了一场将全部青春荒废在这个女人身上的经历。父亲作为青春期的权利象征,并不会得到应有的尊敬,因为大多数人在青春期最为反叛的就是权利。在“我”发现父亲与林阿姨曾经的微妙的系后,“我”偷看了父亲的日记本,企图在那里寻到蛛丝马迹。但这并不阻碍我对于这个成熟的女人的热爱,她成为了“我”与父亲共同的情人。父亲作为一个曾经受文字祸害的人,一直对林阿姨保持着处子般的纯情,在诗歌中浸淫着对于爱情的盼望。这一点让“我”十分地不屑。当我发现林阿姨被一个叫李哥的人包养的时候,“我”开始了详细而周密的计划,一场杀李哥的青春戏真正的开始。于是在这份材料中出现了:伙伴、刀具、枪枝、集体围殴、警察、血、正义、理想等等与青春不可分割的字眼……在这份材料的结尾,华秋交待了另一件事,就是他促成了父亲与林阿姨的结合,他看到了林阿姨已经下垂的乳房如何在父亲的抚慰下变得如少女般坚挺,同时也看到了一双伸向父亲裤档的手怎样闭合上了父亲朗诵诗歌的嘴,他看到他们做爱的全部过程,那份来自青春的所有疑惑都消失了……这个结尾出乎所有人意料。这是华秋写这份交待材料的才能,是一个将小说变为材料的智慧的写作方法。虽然,它被称为小说,但当我看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已经打消了把他定义为小说的可能。因为小说只是一个虚伪的命题,生活给予我们的远比小说更多。奇怪的是中国的小说家一直在把材料写成小说,而不会把小说写成材料,幸好,华秋写好了这份材料,一份有关青春的荒诞的材料,一份70后、80后、90后都可以阅读的材料,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过青春,或者正在青春,所以我们需要阅读这本叫《杀李哥》的东西,它会告诉我们:杀一个人的念头是怎么来的?谁杀了谁?谁杀死那一去不复返的青春?这些问题,我们除了在《杀李哥》中能找到答案外,我们还可以想到另一个人,那就是卡夫卡——他写的那篇叫《叛决》的小说。但聪明的华秋已经把卡夫卡“审父”的荒谬于用一把刀杀死,开始了新的中国式的“审父”意识!这或许才是荒诞的真正开始,也是荒诞的根源所在!文章引用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1e59d0100a2jd.html

我的爱情

林阿姨,我爱的女人和我说了一会儿话起身拿来水瓶,我捧过水杯接水瓶的水,小心烫着嗯,水瓶放回碗柜顶棕色碗柜,玻璃门、玻璃碗彼此形影迷离林阿姨轻笑,我回过神来注意到她坐回原来的地方她坐在通往后门的过道凳子靠着墙,她直立的后背与墙相距一厘米缝隙处,有后院的光急速通过,那光急促闪烁玫瑰的脸、夹竹桃的动荡、天竺葵的气息昨天我站在芳草街和二环路的十字路口意外地看到十八年前的景象漂浮在梧桐树叶里记忆占据任何空虚,时间不是问题问题是我如何安置我闭着眼,摸索盲道我模仿盲人,走完神仙树北段很成功地经过元通一巷出口并转入元通二巷感觉巨大的成功,我调皮大喊阿姨!阿姨!“把黑暗拉下来遮盖她光辉熠熠的身体”不用说那是夏天,是深夜林阿姨在浴盆待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她穿着当时少见的丝绸睡衣坐在后门边的椅子上(她通常都坐在那里,照看后院的花木这不由我不对门、椅子、以及抛光的水泥地面产生敬意)我还看见浴盆,木质被水溅湿的地面,闪着幽光上面悬着她的赤脚三十年未能阻止童年为此我已卧如海底,我想啊,想要静静地想海洋真大啊,不仅是太平洋还有大西洋和印度洋然后我觉得压抑和忍耐只是一种假设:为了让记忆沉默我必须再寻找你说明: 这首诗是写作《杀李哥》之前写的。动手写小说之前,我通常会写一些诗,这些诗或描述梗概,或聚焦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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