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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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8
ISBN:9787208080096
作者:华秋
页数:216页

章节摘录

  照我妈的说法,我之所以成为家庭的灾星,全都因为我爸。她不止一次说到我七岁生日那天,我爸教我写日记的事,认为那是我爸带我走上歪路的第一步。  我七岁生日那天,我爸隆重地拿出了他的礼物——一本巨大的黑色封面封底的硬壳日记簿。将日记簿交到我手上之前,他先用毛笔在扉页上写了“作日记如磨镜日日自审”一排大字,随后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试图让我明白这句话里面的道理。随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在我爸的悉心诱导下,我每晚上床睡觉前花去一小时或者更多时间,回忆着一天的经历,进行着有益健康的思考,再将思考结果记录下来。出于对日记簿的敬畏,我先在旧作业本背面打草稿,反复修改,等写出满意的句子后再恭恭敬敬地誊抄在日记簿上。我爸每隔几天就要看一次我的日记,边看边用蘸水笔蘸上红墨水,在字里行间画线、打圈并注上评语。后来我的班主任也学会了我爸这一套,并要我在班会上念日记给其他孩子听。班主任宣称,学生写了日记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有两个好处,一是训练学生的写作和表达能力,二是公开其思想在全班同学的监督之下,他便每天都小心谨慎地生活了。  对我来说,写日记这事,一开始的动机就不是为了记录什么隐私,而是为了实践我爸说过的许多道理,同时也向公众表白我是个好孩子。那些年我从未想过要像现在的孩子那样把日记本锁起来、藏起来,再作为一个有心事的孩子而郁郁寡欢——我每写好一则日记,就急不可待地拿给我爸审阅或拿到班上朗读。为了让自己的日记超过别的孩子,我特意寻找各种做好事的机会。记得有一阵我每天晚饭后都要飞快地跑去村里的“五保户”韩奶奶家,帮她把三只母鸡关到笼子里,生怕别的孩子抢了先,所以那一阵我的日记的开头一句总是“今天我又帮‘五保户’韩奶奶关鸡了……”。我费尽心思地写,写好了准备朗读。走上讲台之前,我面带沉思表情,酝酿合适的腔调。我写得好,读得有感情,别人是没法比的。得益于日记之功,我在小学期间大受尊重,什么班长、少先队中队长、少先队大队长等职务,非我莫属。作为一个小学生干部,我也经常被获准代表老师在同学们的日记里打√/打×,或者标注重点符号。那时候我真是纯洁、积极,表里如一犹如少先队员手里亮闪闪的小鼓椎。  在我爸诱导下,我渐渐有了些文学的爱好与见解,上中学后就偏科得厉害,数学非常差。十四岁那年,我参加初级中学升级考试,在数学考场上睡着了。监考的姚老师和我爸关系很好,他用指头敲醒我,悄声对我说:“别慌,等我想想办法。”听他这么一说,我大吃一惊。我迷迷糊糊地看着他:他背着手在教室里走来走去,他在想办法。我不觉得他有什么办法。一种突如其来的沮丧感袭击了我。我没缘由地感到生气。我站起来交了卷,在一片讶然中跑出教室。  教室外阳光明亮,清水一样汪积着。操场上一个人都没有,我有些恍惚。我遇到一条小黑狗,它像人一样瞅着我。我和小黑狗对瞅了一会儿,追着它跑了起来。小黑狗带着我跑出学校,我们跑到公路上,遇到背着背篼疾步走着的小五斤。  小五斤说:“快点,麻栗坡有片地瓜熟了。”  根据小五斤的描述,地瓜熟了好大一片,估计能装满一背篼。我如遇大赦一般跟着小五斤跑起来。跑到麻栗坡,发现地瓜藤已被人翻过,乱七八糟的藤蔓上只有一些生地瓜,一个熟地瓜都没给我们留。我们坐在坡上破口大骂,很痛快,我们骂了好一阵。随后,我宣布我要离家出走。听起来很有劲,我宣布一个人在十四岁以前至少应该离家出走一次。小五斤比我大好几岁,居然为我的沸腾热血所折服,同意和我一道离家出走。我们跳下土坡,回到公路上,顺着正在修建的公路往前跑。因为离家出走是一个特别有劲的念头,我们跑得像真正的亡命之徒。跑了三四里,小五斤说他累了,嘀咕着要回家。我也丧气了,于是我们就在路上磨蹭着,一直磨蹭到天黑。  关于我在考场上睡着的事,我已解释多次。一是因为我只会做两三道题,二是因为天气太热,犯困。我妈不能接受我的解释,拼命追问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声音刺耳,情绪激烈,好像天塌下来了一样。我火冒三丈,把凳子踢了几脚。  我爸看起来比较理智,因此我对他说:“做不起就做不起,难道还要我弄虚作假!我也不想在考场里熬着装可怜。”我爸点点头。在很多时候,我爸看起来比较容易交流,因为他经常提倡“我们不要争吵要心平气和地说话”,所以我又说:“这没什么嘛!明年我恶补一下数学就过关了。”我爸犹犹豫豫,正要说话,但我妈又爆发了,骂起我爸来。“都是你,教育的好儿子!”我妈说。  她认为我偏科,归根到底是因为我爸教我写日记。而我爸之所以费尽心思地教我写日记,是因为他不记教训,还抱着过去的诗人梦不放。原来我爸,赖彦明,年轻时候是个诗人,写过红旗呼啦啦飘那样的句子。因为文学才能,青年时很出风头。大专毕业当了教师后,也因文学才能而负责学校的宣传事务,在学校院墙上用排笔刷标语。在我出生前几个月,他刷在院墙上的一排字“毛泽东思想是我们批判的武器”被反对派定性为恶意攻击毛主席,因此被判入狱四年。出狱后性情大变,闭口不提自己曾经写诗的事,但我妈认为他从未彻底反省。  我妈絮絮叨叨,毫不客气地讥讽我爸的伤心往事,而我早已不再是引发事端的祸根,倒成了她申诉的对象、旁听者。我发誓我没有故意稍加一丁点儿鼓励和刺激,但我的确面带一种渴望聆听的表情。那是真的,我像所有自以为比较聪明的少年一样渴望了解我爸。  “你认为你平反了,所以你就是对的?所以还要教阿利像你那样做人?告诉你,你错了。你那一套任何时候都要倒霉。你们这些文人,从来不了解现实生活,却以为自己什么都懂,谁都不放在眼里。毛主席说得不错,该把你们这些臭知识分子全部枪毙掉。他们在劳改农场怎么不把你枪毙了,我后悔叫我大哥把你从劳改农场捞出来教坏我儿子。我们马家人的好心都给狗吃了。你出狱的时候当着我大哥是怎么说的,全忘了!要夹起尾巴做人?我看你的尾巴翘得比谁都高,连尾巴上的屎都看得见!我从来没指望过你踏实一点,但决不让你带坏我儿子。”  我爸恼怒地说:“我怎么把阿利带坏了!”  “没带坏啊!你教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那年阿利才七岁,你说,七岁的孩子要什么道德!结果呢,全都是弄虚作假,成天爱慕虚荣。”我妈讥讽道,“就你知道好坏,就你是个正人君子。可惜一辈子倒霉,没人给你献花。”  “你记性给狗吃了吗?”我妈质问我爸。我突然想起一个模糊的记忆,我三岁那年,曾被我妈背着走了六十公里山路去看我爸。那是雨季,我妈戴着宽大的篾帽,而我则被一张油布严丝合缝地包起来。雨点击打着油布,既有乒乓声,也有哗哗响,我经常这样想像风雨交加的山野。  我爸服役的劳改农场,位于一个地点不明的荒凉峡谷。劳教所上面有一个很大的采石场,炮声隆隆,烟尘滚滚。我爸在那里与其他犯人一起开采大理石,其中有种深红色的大理石,被称为中国红,是渡口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拳头出口产品。在那里干了一段时间,我爸戒了烟,身体变得强健起来。偶尔回忆到此事,他会慎重地说到“灵魂”。灵魂,其实是个又热又痒的脓疮,自己没有勇气触碰,要由其他人冷不防给予猛力一击。而那四年的劳动改造,正是这么突然而猛力的一击。一瞬间魂飞魄散,随即是爽极了的轻松感觉。解决了灵魂问题,身体自然强健了。他的话听起来不无道理。  我爸从劳教所出来,变成了一个对任何事都没啥兴趣的人,虽说保住了教师的职业,却再难有什么发展。打倒“四人帮”之后有几天,他表现出少见的兴奋,因为他收到一份有关部门的通知,上面说“三二反革命事件”是“四人帮”当道造成的系列冤案之一,特发此通告为赖彦明同志恢复名誉,并补发四年的工资。一连几天,我爸把这份通知带在身上,寻找机会给人看到,包括村子里又聋又哑的“五保户”韩奶奶。  “三二反革命事件”,真想不到啊。他们很有命名的才华!他对那些阅读了通知书的人说。他在学校没什么朋友,只有一个姚老师偶尔和他喝酒发牢骚。他和姚老师相互提醒:我们都有一个神秘叵测的上级机关,一定要小心。天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一个“三二反革命事情”什么的写在你的履历上,那样你这一辈子就毁了。是啊,那些首长和秘书们,成天无事就揣摸着你的档案,为你这个人遣词造句呢。他俩说的是这些吧?  平反的兴奋没有几天就过去了,他依旧恢复到不死不活的状态。仔细回忆我爸的那些年,的确只有在教我写日记这件事上颇为用心。在我妈看来,我爸正是通过教我写日记,把他的所有荒唐脾气、所有倒霉传给了我。她预料到这一点,就时刻提醒自己要与我爸的荒唐教育作殊死搏斗,以挽救儿子。我记得她最经常灌输给我的观点是:要踏实做人,少出风头。你看看你爸悔改了没有?她举了两例子来证明我爸死不悔改。一是我爸曾经组织学校的老师去山上野炊,野炊也就算了,还要打着享受大自然的名义在山上露宿。结果呢,一个老师怀疑自己的妻子与另外一个老师在那夜偷情,乌烟瘴气吵了几个月。第二件事是我爸的一个年轻同事要给一名女教师写情书,要我爸帮忙。受了一番诗人、文学家的恭维之后,我爸不禁技痒,帮他写了一封文采飞扬、情感丰富的情书,结果被女教师识破了,成了一个笑话。  我妈义正词严、口齿伶俐,她抓住我爸的痛处,尽情描述一个荒唐可笑的父亲形象给我。她感到太痛快了。这么多年来我爸闭口不提旧事,说明有一种耻辱感压迫着他。我爸对往事感到耻辱,是他自己的事,而我妈,凭什么也要跟着隐忍这么久?她终于要痛快地申诉一次了。(生活是艰难的,是的。)她激动得满含热泪,不顾一切地伤害我爸。不讲道理,只管伤害对方,看得出来这就是此类发泄的最终结果。  暑假过完,我爸带我前往升学率很高的吉木乡中学进补习班。从九道沟到吉木乡有四十公里,公路刚刚修通,被炸开的岩石还很新鲜,有时还闻得到火药味。还未开通班车,我们走着去的。路边都是砍光树木然后经过几轮栽种再荒废了的山丘。小丘被风吹得非常圆滑,形状非常相像,前后左右地罗列着,令人迷惑,犹如身处镜中。奇怪的是,平静如镜的空气中,时常有沙尘落下,无孔不入,非常麻烦,我们不得不随时停下来翻开领口拍打沙粒。到了吉木乡境内的108国道,是很棒的沥青路。过了检查站,我们跳到路边一条河里洗澡,我爸令人惊讶地露出一身雪白匀称的肌肉。  河边的柳树颇为密集,树阴接触着的河水幽暗而寂静。在齐腰深的水里,我爸的身体微微前倾,缓慢地移动,身后带出一个个亮闪闪的小漩涡。他洁白的身体在幽暗树阴里闪闪发光,像一个古希腊神话里的山林水泽之神,正小心翼翼深入那似乎无可穷尽的寂静。经过树林的缺口时,我们突然发现108国道检查站的岗亭后面,视线距离大约有七十米远处,坐着一个时髦女人。她头发烫卷了,穿着艳丽的红色旗袍,跷着二郎腿,叼着烟,目无表情地直盯着我们。我爸说了声“倒霉”,于是我们就飞快地上岸穿衣服去了。  到了吉木中学,我们去补习班班主任刘虔贵家报名。连续数年的升学率最优,刘虔贵已初具名师做派,具体做法是让前来报名的学生蹲在他家后院的菜园边上看他给莴笋除草,等他表演到心满意足,再办理报名事宜。我爸也是老师,所以刘虔贵破例为他泡了一杯茶,还请我爸在边上坐着,而自己依然回到菜畦中挥锄除草。  “老赖啊,咱们都老了,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了。”刘虔贵夸张地挥锄说。  ”悟了!悟了!”我爸不得不讨好地冲刘虔贵呵呵笑,朝刘虔贵比大拇指。  “你这个娃儿怎么啦?”刘虔贵问。  “咳,”我爸说,“偏科。”  “作为一个教师子女,你这样可不像话哦。”刘虔贵对我说。  在刘虔贵家办完报名手续,我爸带我去拜访林清华老师。  林清华是我爸当年在师范专科学校时的同学,漂亮极了。她在门里见到我爸,亲热地喊了声“彦明”,伸着手从门里跨出来。我爸连忙伸着手迎上去,但他们在能够握手的位置上同时站住了,却没有握手。  我爸说:“我儿子转到你们学校来了,来找你麻烦了。”  林阿姨微微笑了笑,请我们进屋。  她转身时,我们看到她被米色长裤裹得很圆的臀部,以及里面隐约的内裤痕迹。因为是和我爸一起看到的,我感到一种难言的紧张。随她进了屋,我们坐在客厅沙发上。林阿姨为我们倒了水,坐在客厅后门一侧的椅子上。后门外是一个院子,院子里花木繁盛,热烈动人,并把一些色泽奇妙的光和影子映进门来,分布在墙上、地上和林阿姨的脸上。看情形她习惯于坐在这把椅子上,习惯于用眼睛时时瞟着院子里的花木,这使她的脸上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迷人表情。因为逆光,她的侧影微微发暗,不过更加柔和了。  我爸说:“清华这么多年你还没什么变化。”  “老了。”林阿姨在影子里模糊地笑着说,并伸出两指,轻轻地,抓抓肩头。  林阿姨的女儿林小梅,睡眼惺忪地从一间房里出来,一见有外人,“呀”了一声,连忙退回去。稍后,这个可爱的女孩再次出现。这次她梳了头,使劲擦了脸,眼睛亮闪闪的,穿着蓝色的背带裤和白衬衣,干净整齐的样子令我自惭形秽。我爸仔细瞅瞅林小梅,用一种奇特的心中有数的神态点点头,并保持着这种神情,转头去看林阿姨。  “快喊赖叔叔。”林阿姨说。  我低着头,盯着磨光水泥地面上的倒影,耳朵里听着我爸和林阿姨的言谈,异常敏感地觉察他们很熟,感觉到他们从前有过微妙的关系。可能是一种相互喜欢但没有挑明的关系,也可能我爸曾经追求过她,她当时没有答应,但在若干年后毕竟回味出了少许甜蜜。我希望觉察更多内情,但他们只是一个劲儿地说客气话,或者笑微微地沉默着。半个小时后,我爸向林阿姨告辞,林阿姨留他吃饭。  我爸犹豫着,嗯,但是,最后,我爸还是说,有事,不吃了。  离开林阿姨家,我和我爸到离学校一里外的街上吃饭。包产到户,允许农民发展副业后,吉木乡依靠108国道交通的便利,大力种植果蔬,比附近其他乡先富起来。街上不少房子正在拆除重建,由原来的土夯房变成砖房。我们坐在一家只有四张桌子的小饭馆里,喝着味精味很重的豆芽汤。我爸突然想起这是我第一次离家在外独自生活,便给了我一些忠告,大意是人在繁华富裕的地方尤其要意志坚定地保持道德操守。之后我们在街上随便闲逛,意外地看到一家新华书店。我爸又惊又喜地带我走进书店,毫不犹疑地从书架上取出四本一套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掏钱为我买下。  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原型就是贝多芬,贝多芬是伟大的不屈服一切世俗的天才,当他和歌德一起遇到一位公爵的时候,歌德低眉顺眼,连连鞠躬,而贝多芬昂首挺胸,视若无物地走开。他眉飞色舞地说起贝多芬。这样,这样,我爸说。在新华书店门口的小空地上,他昂首挺胸,背着手,像贝多芬那样走了几步。  第二次看到林阿姨,是我正式入学吉木中学后没几天。我们蹲在宿合门口——我们,是同宿舍的几个男生,正在信口开河地胡扯,突然同时噤声,原来林阿姨正从校门外的斜坡上走下来,右手提着颇重的篮子,摇摇晃晃的。  “美人!我敢保证这就是传说中的美人。”  我不记得这句话是谁说的,但因为变音期特有的尖利再加故作深沉而形成的嘶哑效果,是清清楚楚地记得的。她穿的还是那条米色长裤和束腰衬衣,妥帖呈现优美的细腰和饱满的臀部,随之而下的是修长的大腿,那么美妙地脚不沾尘地走着。我感觉我被迅速发动,体内某处响起尖厉的唿哨,不足一秒钟的时间内就经历了成人礼。注意到自己的身体有些出轨的念头,我未免因为有其他同学在场而感到惶恐。还好,大家都一样紧张,很用力地安静着。林阿姨可能觉察了孩子们所受到的刺激,越发走得小心翼翼。她慢慢地,经过看起来特别漫长的灰白色操场地面。慢慢地,一个寂静无人的操场。灰白色的操场,幻觉一般的弥盖少年心头。林阿姨显得有点畏惧地走过那么宽阔的地方。她终于,慢慢地从四五个少年的眼底溜走了。我们,有人叹了一口气。那是一张十四岁少年的脸,干净脆弱得令人心酸。  我不是一个机灵的孩子,没有跑去帮林阿姨拎篮子,我只一味觉得难以言说的伤感。这伤感在同学中普遍传染,我们皆沉湎于软弱与自卑中不能自拔了。大家默默无言地回宿合。当夜,我梦遗了。这是前所未有的,对此我一无所知,只知道羞耻,偷偷扔掉了内裤。  吉木中学的男女生宿舍,分立在操场的西面和东面,操场北面是包括林阿姨家在内的一排教师宿舍。教师宿合比操场稍低,而学生宿合略高于操场。与我同寝室的夏小,床位在寝室门右侧上铺,紧靠门上方的副窗。通过副窗,能够看到林阿姨家后院的大部分面积。了解到这一点,我便不露声色地接近夏小,与他搞好关系,不久就和他交换了床位。此后,我就夜夜瞟着林阿姨家后院的灯光遐想联翩。  夏小因此成为我的朋友,并注定成为我的终生好友。他这个人,似乎特别有才华,有很多惊人的表现。刚入吉木中学那阵,天气很热。大家都光着身子,汗淋淋的,在弥漫着汗酸味的床榻上难以入眠,经常跑到学校边的小河里洗澡。惟有夏小认为自己有更聪明的解决办法,那就是练气功。  ……

内容概要

华秋,1971年重阳节生,去过不少地方,做过很多职业,2000年开始写小说,次年开始写诗,现在还在写。

编辑推荐

  《杀李哥》主人公自己的青春期的飞速成长,来自八十年代灿烂的阳光,来自性感美丽的成年女人,来自英雄主义,来自惨烈打斗,但最后输给时间。  白色月牙形沙滩上,有四个少年,很有趣地将头颅顶在一起,躺成放射形的图案。他们当时看见一列绿色的火车,镶嵌着一串亮闪闪的玻璃窗。那是一列日夜兼程的慢车。

作者简介

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小少年的成长历程。他爱上了一位漂亮性感的阿姨,为了接近这个阿姨,少年去追求阿姨的女儿。但问题却出现了,这位阿姨可不是一位普通的美貌妇人,她傍上的是一个黑社会老大——李哥。为了要得到这个成熟漂亮的女人,少年义无反顾地走上了黑社会道路,并最终成长为一位新崛起的黑社会老大。 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当少年成长为男子汉,有能力“杀李哥、夺爱人”时,却发现昔日的情敌早已垂垂老矣,昔日的爱人也已如凋零的黄花,不再有往日的风姿。他将作何抉择?
《杀李哥》的故事发生时间是一九八四年到一九九四年,我(主人公赖利)十三岁到二十三岁。每一个人的自我,都是一个激情虚构的故事主角。我的故事的前提是一个地方恶霸欺负弱女,而我要在其中充当保护者弱女的侠义角色。我,到吉木中学补习,在这里见到和我爸有着微妙感情的师专老同学--美丽性感的女教师林清华,并暗恋上她。由此我的青春被唤醒,展开窥视、跟踪等一系列事件。在一次偷窥中,我发现林清华和当地地头蛇李天寿的关系,感到沮丧而痛苦。我考上师范学校,和夏小、林爱民、何昊分在一个宿舍401。四个人逐步构成一个小团体,青春期的表现越来越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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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8条)

  •     “因为急于了解自己的灵魂,我迫切地等待审讯,但他们总让我惊奇。”  ——华秋《杀李哥》,第2章,P.30评论一部小说在我看来是相当困难的,理由大致有三:其一,小说的整体感更接近气体和液体,流动以及飘荡的成分很大;其二,评论者对于小说的挖掘很容易走进一个类似精神分析性质的个体考古学,这似乎是片沼泽;其三,阅读的癔症,就是说,每次阅读都能发现新的东西,这个新的东西又总是模棱两可,难以把捉。以至有段时间,阅读小说在我反倒成了一项体力活。我乐此不疲地把玩词句段落,哪怕仅仅只是看了全书的一小节,就几乎自鸣得意的以为体味到小说的整体内含。这或许就是符号学家们经常批评的过度诠释,但我一直都不承认,甚至我把它作为千百万种阅读中的一种,只要不是过分牵强,也就无可无不可了。废话少说。华秋的这部小说,我看得很快,以至现在写评论的时候,不得不回头再去翻看,重新做好标记之后,才算有个头绪。我的评论思路其实很简单,就是主要针对华秋小说中的描写、刻画等相对静态的文字,摸索一个关于荒诞的似无还有的链条,有些可能比较隐晦,有些就很明显,这样的阅读评论手段我也是第一次尝试,希望不至于太过牵强,也就满意了。我把这些文字稍微整理下,差不多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行为,就是一些幽默而又奇怪的事情;一种情况是场景,就是场景的静态、心理分析。头一种情况,比如小说开篇交代的写日记这件事情,赖彦明让赖利写日记,本身是希望作为儿子自省的方式,同时也使自己可以很好了解儿子的状况,可最终却变成了一场作文比赛式的表演。这无疑透露一个信息,就是最初建构的父与子的自省和观察机制,其实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直到赖利开始把林阿姨写进日记,日记摇身一变,成了赖利自己隐秘的贮藏库。倒是赖彦明自己的日记,被儿子翻腾出来,直截了当地被阅读了。这种在家庭谱系中,类似于过滤的情感现象,是非常有意思的,就像河水缓缓流动,上游的河床无以汲取下游河床,而下游河床却很容易汲取从上游而来的物质。再比如赖利和老爸一起遭遇林阿姨。这种遭遇甚至有一定的必然性,而偶然性仅仅在于偏偏只是林阿姨,但恰恰因为老爸的在场,使得赖利有了一种从始至终的焦灼,这种焦灼在小说里叫做“难言的紧张”(P.8)。第二种情况,关于场景的静态摹写。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在去林阿姨家的路上:“从九道沟到吉木乡有四十公里,公路刚刚修通,被炸开的岩石还很新鲜,有时还闻得到火药味。还未开通班车,我们走着去的。路边都是砍光树木然后经过几轮栽种再荒废了的山丘。小丘被风吹得非常圆滑,形状非常相像,前后左右地罗列着,令人迷惑,犹如身处镜中。”途中,“我们跳到路边一条河里洗澡”,随后小说作者对父亲的身体进行了摹写:“他洁白的身体在幽暗树荫里闪闪发光,像一个古希腊神话里的山林水泽之神,正小心翼翼深入那似乎无可穷尽的寂静。”当然了,这些文字还不能直接显露出小说的荒诞性,但是它们确凿无疑地给随后荒诞性的到来,作了积极的酝酿和铺垫。因为在摹写的文字中,作者有意无意地赋予了“我”,也就是赖利,一种类似凝视的专注。比如P.15:“随着(林阿姨家)窗口的灯熄灭,我的眼睛也调整为纯黑。黑下来的空气,变成一种黑色调的空,异常透彻。花木变成黑影,但轮廓发亮,线条和结构异常清晰,看起来像梦幻一样。再清澈一些的时候,我头顶上大量涌现出星星。我好像在水底,感觉毫无障碍。我的视线穿越屋顶,看见涟漪一样的室内空气,也能看到细腻的皮肤和丝绸之间那种若有若无的接触。”如此诗意般的摹写,一方面,我们可以把这个归因于小说作者的写作手法问题,另一方面,这何尝不是一种少年隐秘欲望的转移与臆想呢。而一旦这样的臆想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荒诞感就营造出来了。比如这样的叙述方式:“一九八五年三月十四日,我躺在门边的铁架床上。有一弯细月,我终于看到东面小丘上出现了四个人影。”“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玻璃上有微微水汽。我看到操场里有一个人影,直端端快步朝林阿姨家后院奔去。”(P.16)在这种过度精确的叙述里,小说中的“我”被置入一个隐秘、激情与真相的彼此冲撞的场景,所谓风声鹤唳,也无非就是这么个意思。随后我们集中考察赖利看到的老爸日记中因为写标语被抓捕审讯的那段文字,相对于整篇小说而言,似乎这里才是荒诞的源头。日记的开始就很有意思:“那个奇异的晚上,我怎会忘记!”“奇异”这个词始终是日记里面对于那次审讯的最保守也最直接的概括。尽管小说作者用一些幽默的段子诠释了“奇异”这个词,比如日记里这样写:“那一夜之所以奇异,就因为那喊声是这样说的:赖彦明,你已经被包围了”,但是荒诞已经准确地从纸张里窜跳出来。所以才有了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老实说,群众激烈的情绪将我从桌上掀下来时我并不觉得疼,我有一种被深深感染后的头晕流鼻涕的症状。也许时代变了,时代有可能在一刹那的群众激情中改变了方向,那时候任何东西都会出问题。所以我们说,紧跟形势是任何人都马虎不得的。那时候我们每周都有两次开会讨论形势,既是怕出岔子,也是因为孤独。我很诚恳地想:时代变了,但我没接到通知。”(P.25-26)最有意思的部分在于审讯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实在不该出现的事物,那就是“无聊”:“玄机无穷的审讯一结束,我就觉得无聊,像站在个没底的地方一样。”审讯反而是一场激情的积极的实验,用小说里的话说,“因为急于了解我自己的灵魂,我迫切地等待审讯,但他们总让我惊奇”。荒诞的一个起源,似乎就来自于他者,来自于他者的看似已知,来自于自己的看似无知。“灵魂”这个东西必须接受审讯和清理,偏偏这个东西,被审讯者自己也没有多少认识,于是审讯成了一场精神实验,好像信誓旦旦的要论证什么科技成果一样,接受审讯简直成了一项职责和义务。即便在手铐敏锐地协助赖彦明觉察到了疼痛,“疼得全身发僵”(P.31),即便疼出一身冷汗,以及随着冷汗涌出很浓的狐臭,“我”也只能“心中充满歉意”。荒诞感从父辈的体验里转移到赖利身上,小说作者再次借助了静态摹写:“四周非常非常多的黑。尽管星星也不少,但更多的是黑。我留在玻璃上的微弱影子渐渐隐入黑暗,慢慢透出极其纯净的黑以及星星。星星的出现不是为了照耀,而是为了显现古老印记。(这是我爸写在日记本上的话,看到星星我就想起这句话。)在这种感觉中我发现乡村夜晚是一次不易觉察的下沉。暮色连带大量的云,从高处降落,压下来。我身处的山谷像一艘船一样变得沉甸甸的,并微微摇晃。它深陷下去,那是没有底的。黑暗、寂静,微微摇晃。随后,我看见记忆中的我爸,像个鬼魂一样在漆黑的院子里反复擦拭着他心爱的摩托车。那么孤独,连我妈都不再向他唠叨了。那是一片记忆,除了我强烈的感情倾注其间,没有人到达那里。”小说作者再次让直接的观点表达失语,而赖利的形象也就越发像是一个守护着老爸以及林阿姨各样隐秘的叙说者、摹写者以及塑造者。行文至第10章,我觉得是整篇小说的关键。如果熟悉赫索格电影荒诞性的读者可能马上就能觉察那种无时无刻不在赖利周围流动、飘荡的荒诞感。当然了,我们也可以简单的把这一大段的砍树事件,理解为赖利因为对林阿姨的欲念,又加上对小梅的似无还有的爱,整个人处在一种不知所措的纠葛中,于是他利用砍树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正如小说中写到的,“我偶尔会离开手上的活儿想到林阿姨。我和她,这件事,我一想就会想到绝路上去。无法解决。我就拼命砍树。只能这样。”包括接下来关于树洞里爬出一条虫子,以及我对虫子的厌恶感,则简直像是一部存在主义风格的电影了,比如今村昌平的作品《鳗鱼》等等。这是很有意思的,对于这一段的理解,不管是赫索格式的,还是今村昌平式的,都不影响其中荒诞感情绪的积累与积极酝酿。与其说赖利在集中注意力砍树,不如说他在集中注意力焦灼。总之,我觉得这段的书写是非常出彩的,在整部小说的结构里,位置也很关键。在我看来,这里面牵涉一个荒诞感在赖利身上的发挥。好像荒诞具备寄生的属性一样,一旦萌发就要一直追随你,怎么也摆脱不掉,在赖利、小梅、赖利爸爸、林阿姨这些人物线索纠葛之中,某种焦灼感似乎要因为这荒诞而一直运作下去。直到小说作者努力给出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赖利看到他爸爸和林阿姨在温泉会所豪华套房做爱的全过程。这个结尾是很耐人寻味的。荒诞感的冲撞,最终恰恰以荒诞感的再次生产而化解(“我心中的所有疑惑都消失了。”)。荒诞的整体图景在小说结束的一刹那,得以瞬间展现。似乎所有纠葛被一种辈分伦理梳理个遍,就像在做一个连线游戏一样,假如线条连接交叉的太乱,即便结果正确,也难以释然。偏偏的一个最简单的左右对应的单线连接,线条也不交叉了,纠葛也消失了,所以作者在小说结尾写道:“这结果似乎是我老谋深算精心安排出来的,怎么说呢,我觉得我非常得体地尽了一个儿子应尽的孝道。”荒诞以一种男性的性经验模式,在短暂的欢愉之后,从新归于平衡。这样一来,荒诞的戾气就被剔除了、被阉割了,荒诞的图景倒有点乌托邦起来。美好是荒诞的、真实是荒诞的、情感是荒诞的、欢愉也是荒诞的、疾病是荒诞的,药方也是荒诞的,与其说小说作者人为地给出了一个荒诞的大爆炸,不如是荒诞本身给出了荒诞的自爆。这也恰恰是我处心积虑,试图从华秋的小说里拼贴出的一个结论。
  •     《杀李哥》是一本好看的好小说。就像好看的女人并非都是好女人,很多好看的小说不是好小说。好看的小说简单地说,需要有好故事,好小说除了要好的故事之外,还要有好的语言以及独特的气质和”世界观”。《杀李哥》具有好看的通俗小说的两个最基本要素:情se和暴力。从第一章开始–爸爸带着赖利去看他的初恋情人林阿姨,林阿姨成熟女人的丰韵深深地吸引了少年的赖利–就牵引着阅读者的好奇心,这少年对阿姨的”不伦之恋”究竟会发展到什么地步,另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赖利和爸爸成为了”情敌”,我想看看这个奇怪的父子关系将会有怎么样的收场,作者似乎深谙读者之心,在影影绰绰的上世纪80年代的时代背影下,更影影绰绰不断勾引着阅读的是,这对父子对林阿姨的不死之心,和少年赖利的成长。赖利的真正情敌李哥,作为一个小有势力的黑道分子占有着林阿姨,赖利出于嫉妒和”正义”,于公于私,都想”杀李哥”。赖利在成长的过程中,先是在”情se”上得到了林阿姨的女儿小梅,接着和三个兄弟在”暴力”上快速成长,从录像厅台球城里的街头斗殴慢慢发展到成立半黑、掺杂政治暗喻的群体性游戏这些平常人很难见到的”非日常”情景,彻底满足阅读小说最基本最本来的要求:窥奇。但难道,《杀李哥》仅仅是一本”诲淫诲盗”的小说吗?《杀李哥》就像罗伯?格里耶的《橡皮》、《窥视者》、《金姑娘》等,借用了侦探小说、情小说、性虐小说的一小部分外壳。如果只是看壳,《杀李哥》还可以说是一部”青春小说”、”成长小说”,(乃至是反映80年代的”时代小说”?)但这两个壳其实完全装不下,如果非要用类型小说的概念去套,那么《杀李哥》无疑是”破型之作”。它是一部独特的小说作品,一部刚好写了”青春”和”成长”的小说作品。在”形而下”的情节下,充满了对美好和诗意的追求,以及对世界和时间”形而上”的思考。王朔、石康、冯唐的”青春小说”、”成长小说”,比起装蛋的主流文学作品,当然是好了很多,语言流畅贴身,思想真实和”积极向下”,但语言还不够精炼和”专业”,想法也不够独特和彻底。在说了他们的坏话之后,难道接下来我就要说《杀李哥》的溢美之词了吗,好像是的–《杀李哥》的语言节制、精炼、流畅,散发着冷静和理性的诗意,并且一直真气弥漫,构成了一个良好的揪人的气场。对于父子关系、兄弟之情、个人和时代等等,《杀李哥》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反传统的观点。《杀李哥》里的人物,观点理想主义,行为现实主义,用最世俗的手法去对付内心美好的失落,这似乎正是大多数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最悲凉的感触。最后要说,我看到的《杀李哥》的核心是个体和时间的关系,无论要”杀李哥”还是”杀张哥”,无论青春还是爱情,无论林阿姨、爸爸还是兄弟,最后都统统被时间杀死,如作者在封面所言:最后输给时间。这样的失败,也正是我们所有人的失败。2008.12.24
  •     读过几本关于青春的小说。大都模糊了。冯唐的文字是有力的,《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中的欲望很赤裸,像站在月光下一丝不挂的少年,粗大的性器向着天空哭泣,幸福而又绝望。《杀李哥》是黏稠的,犹如刚刚插入过,但尚未完结。四个人躺在河边的场景,似乎能看见云朵,听见风吟。似乎欠缺了最终的奋力一跃,这部书没有成为世纪初的经典。我想要听到的那种喘息,最终杳杳。但仍然是喜欢的。

精彩短评 (总计9条)

  •     那个年代青春期的故事,太遥远了
  •     关于青春
  •     就没年轻过
  •     有点儿黄
  •     燥热的 我所不能理解的
  •     作品烂就是烂,谁替它吹牛逼都没有用。
  •     时光即答案
  •     厉害。杀李哥这件事被杀掉了,找也找不着了。文案写得不好,故事都献宝端出来了。这本小说当然多过可以贴给它的标签,譬如“写技校中专生的成长小说”,但还是让人纳闷,路小路系列故事被宣传成开山的、少有的写技校中专青春的小说,是不是一个出版神话。
  •     YY集大成者 能瞎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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