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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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7-1
ISBN:9787535458476
作者:李微漪
页数:379页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321页 - 2

我觉得书里女孩的男朋友亦风真是很可贵,能在茫茫人海里找到这样的知音真幸福。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页 - 重返狼群(上)

01一窝“死狼崽”
1.若尔盖,牦牛喜欢的地方。
2.但对狼,我一直觉得他不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神秘、冷峻、凶残而令人敬畏。
从我所知道的的各种动物传说和记录中,也只有狼才能下狠心咬断自己的脚爪。用高昂的代价换取一条生路,其他任何动物都下不了口,用自戕肢体的办法从捕兽夹下逃脱。(这是我学到的第一个知识,害怕几乎所有动物的我对他们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3.“其实母狼根本不是被毒死的。。。”
“。。。母狼咬死了牧民那么多只羊她不吃,却偏偏去吞有毒的肉,为什么—公狼死了,她也不想活了。”
“落单的母狼哪儿有能力养活一窝狼崽啊,拉家带口的,搬家搬不远,近处又没食,狼窝又被人发现了。母狼最爱崽,从不会像豹子熊猫那样丢下幼崽自个儿逃命,眼看迟早是个死,还不如同归于尽。”
(惊讶!震撼!听说过人有殉情的,并且还不是每个人,殉情的人应该是少数吧?动物?狼?我无法想象,甚至有点不敢相信。)
而如今新的殉情狼故事就发生在我脚下的这片大草原上,真实的有如触手可及,跨越时间和地域,真应了老牧民的那句话:“人和人不一样,狼和狼一个样。”我渴望见到中国的洛博情侣和他的孩子们。
4.“遇到狗别跑”,这是祖训。
5.遇到狼的时候,往往狼也在衡量我的力量和胆识,狼会读心,在狼面前绝不能示弱,如果在狼面前显示出自己很怯弱,就很容易被狼当成猎物而引发攻击。回想当时,其实自己是因为没见过,也不知道面对的就是狼,仅仅把他们当成大狗看待,那时的我并不是英勇无畏,而是“无知者无畏”。
“狼是可以与人和平共处的。”每每想起狼群柔和的目光,我常萌生出这样的想法。狼其实并非时刻都凶残可怕,或者不近情理的杀戮,当他们被赋予“狼”这个名字以及这个名字背后的恶劣名声后,“狼”就变得异常可怕。其实很多人,包括以前的我都是怕“狼”这个概念的。而怕狼的人当中真正接触过狼的又有几个?
(这段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也许真的这样,我们常常都被一些刻板印象困住了,标签化有时是一种便利,有时也阻断了我们更进一步的脚步。这几天买了一本书《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舍友在看,常常发出一些感叹,没想到也没想到,是真的吗?天才和疯子真的只有一线之隔?为什么我们一提到精神病就谈虎色变,没有人想过他们可能再进一步或退一步就是天才吗?希望自己在读的时候也能被狠狠地震撼一把。)
6.无论前世今生,当年那群有能力杀死我的狼,却慷慨地与我共赏夕阳,这份神秘情愿牵引着我此刻匆忙寻狼的脚步。
7.小狼的确跟狗不同,初见面就明确地让我理解了“狼吞”一词的贴切,狼的字典里没有品尝,不会“狼舔”!吞、抢、撕、咬是狼标准的取食方式。看来用手心盛食喂狼真是异常危险的事。
(迅速读过一遍,第二次回头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我发现我有点被洗脑了。刚开始的时候是好奇、是震撼,现在觉得小狼有点可怜了。)
02引狼入室
1.“哐当”,奶碗被小狼掀翻了,似乎不把餐桌搅乱就不是狼的进食风格。
难怪曾听老牧民跟我说过一窝狼崽抢奶之狂暴,凡是哺乳的母狼没有一个乳房是完好无缺的,小狼崽们从吃第一口奶开始就懂得拼抢竞争,抢到的奶水越多,存货的可能性就越大,看来坚持到最后得救的这只强悍小狼当时也应该是强吞到最多奶水的一个。(在一个现代人的眼中,狼妈妈真实太伟大了!!!此处你懂得。)
2.根据以往我愿意救助流浪狗的经验,对摔伤或撞伤的狗千万不能立刻挪动,因为不知道内脏和骨骼是否被摔碎,保持原样还有希望苟延残喘,一旦挪动不得法,内脏破裂移位或者断骨扎入脏器中就没救了,现在只能先观察一下!(其实写下这一段之前我是有犹豫的,因为我知道让我去救助一直小猫小狗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写了下来,即使自己没有机会真正用到,也许别人会需要吧。)
3.以为常于野外和蛇打交道的女科学家说到:“在自然界,动物们首先要学会的就是把自己藏起来,然后静静地观察周遭。走进一个安静的森林,似乎周围空无一物,但实际上有无数双眼睛含着各种想法在打量你。要做猎食者就更是这样,首先要让自己不被猎食,然后才是狩猎。”
4.“狼子野心”。千百年来对狼的形容就没有一个好的,连古人造这“狼”字都是在“狠”字的头上加了一点,意思就是再狠一点就是“狼”。
为什么那样想呢?狼字拆开是“犬”“良”,可以看出,古人认为狼是良犬,而非恶兽。《说文解字》也讲了:“狼,良兽也,从犬良声。”
03满月的小淘气
1.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这黑暗中我几乎是睁眼瞎,而格林却天生是暗夜的精灵,是夜神最为眷顾的孩子。黑夜给了格林光明的眼睛,但愿他将来看到的也是光明。(在这一章中,小狼搬了新家,有了自己的名字“格林”,有了自己的安乐窝,流淌在血液中的狂野本性也被发扬光大,出个门回来,家里就能“一片狼藉”、物是人非。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觉得很困惑,那为什么还要继续养呢?小狼好烦人呢,太不听话了。第二遍的时候开始觉得有点可爱了。)
04天生会游泳
1.他的一个足趾却从此少了一块,这让格林的脚印特别容易辨认。虽然狼的身上都少不了伤痕,但别的狼是在战斗中受的伤,每一处伤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每一处伤都足以让狼引以为豪。而小格林生命中的第一道伤疤却是在对人类表示友好的过程中留下的,这不该是一只狼应有的伤痕。
不是所有人都可亲近的,格林你一定要记住!
(不是所有人都能对动物友好的,即便是面对小猫小狗,有的人也会害怕,也会尖叫,甚至也会咒骂几句,特别是他们一直靠近的时候。你说小狼是表示友好,可我是第一次见到他,我怎么知道?)
2.成长中第一份痛楚的记忆是深刻的,格林每当听到高跟鞋击地的声音,就会惊恐地钻回床底下瑟瑟发抖,抖得狼毛都竖立起来。从此,我和格林在一起的时候再也没穿过高跟鞋。
05獠牙之下出政权!
1.狼被人咬了?!别说他没想到,就是我自己也没想到。(太危险了,小狼咬人了!这个女的也太彪悍了吧,竟敢和狼打架,竟然还敢咬狼的嘴筒,咬完之后还吐狼毛,太不可思议了,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文字,我真的不敢想象真有人会这么做,不愧是狼妈!要是这个女的将来真的把小狼放养成功,大家就会称赞她是世界第一的“狼女”,如果失败,大家应该会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吧!)
2.讽刺啊,我心爱的小狼第一次展示野性竟然是舔我的血。我呆站一旁,不知所措。
06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1.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在这个专家泛滥的时代,小狼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门和朋友玩就被专家认出来了,不过幸好是个有“狼道”的专家。)
2.其实格林挺愿意与我一路同行,但他就是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的奴性感觉。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和尊严。
07天台上的狼嗥
1.狼的嗥声其实是一种情绪语言而并非内容语言。狼嗥更类似一种音乐,没有歌词,所以不会有点对点的翻译内容,但它是一种情绪的表达,通过声调的变化、轻重缓急传达一定的情绪和感受,让对方体会到这种感觉并作出回应,从而达到交流的目的。狼是天生的音乐家和音乐鉴赏家,他能将自己的情绪绝妙地揉进嗥声中并且品读出狼歌声中所包含的意味。(看到这里我忽然想,狼音是不是就类似于人类的纯音乐、钢琴曲之类的,没有歌词,但依然能让无数人产生共鸣,或微笑着哼唱着,或狂喜着泪奔着。。。但是天台上的狼嗥依然让我恐惧,胆子大舞台就有多大,以后我得注意一下我的城市中有没有这种半夜歌声了。)
08激活格林的野性基因
1.“啊喔———”声音凄厉悠长,这“偷来的锣儿”自己又狂敲起来了!我的太阳穴要炸开了,滚开的茶水倒在了手上。(不好意思,第二遍看到这个地方我“噗嗤”一下笑出了声。)
2.鸡还在扑腾,血还在喷溅,格林虽不懂得拔出鸡毛,但是他天生就会掏肉吃,他一股脑豁开鸡肚子,见肉就撕,见血就吞,转眼间半只鸡就进了格林的肚子。(立场不同、态度不同,作者觉得惊喜敬畏,而我仍然觉得恐怖。)
3.格林的基因里深刻地拷贝着一套狼族特有的生存密码,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体慢慢长大,只要有适当的条件和机会,密码就会一个个自动激活,使他们无师自通地、顽强地表现出生而为狼的本色。
09一匹野狼上街了!
1.想起每次引诱格林跟我进电梯时,他多疑警惕地徘徊在电梯口就是不进来,真是有道理的,任何封闭空间都让狼觉得不安,在格林的眼里,这可能就是一个类似捕兽陷阱的铁箱子。
2.这恐怕是中国唯一一匹自己爬十六层楼梯会单身公寓的野狼了。(格林丢了,冲向了二环主干道,刹车!喇叭!叫骂!强光!这是城市猛兽与荒野猛兽的对峙,但我依然站在人类的角度心惊胆战,害怕格林一怒之下本性外漏血口大开,我甚至暗自希望格林就这样被撞死吧!打出这句的时候我仍然在害怕,质疑的爱心,对自己感到羞愧。)
13狼与藏獒的传说
1.他的肩膀和我一样宽,脑袋却顶我四个头那么大,虎背熊腰。这哪里是狗?简直是一头狮子!(我终于确定了,藏獒是狗!但是细细一想,这个身材也太搞笑了吧?)
2.作为藏獒,他早已习惯了陌生人对他敬而远之,却很不习惯跟人鼻子对鼻子地观察对方。他盯着我,我也盯着他,两颗心擂战鼓般咚咚乱跳。(作为一个怕狗之人,我想我又学会了一招,微笑!)
3.在犬科动物中有这样一条法则“雄性不与雌性斗”,这些原始法则就像烙印一样深深地刻在格林的本能中。
4.隔阂一旦被初吻打破,格林调皮的本性又冒出来了,他大着胆子往皇帝的身上爬,像找到了失散已久的父亲一样淘气起来。皇帝轻轻摇了一下尾巴,表明了对格林的接纳和认可。(初吻???)
14獒兄狼弟
1.入夜,格林仍旧钻回皇帝的笼子里去谁叫,虽然处于底层,总是被欺负,但格林还是渴望与同类群体生活。
2.狼的力量在于团队,在于智慧。当格林没有狼的团队可以加入的时候,他唯一能凭借的就是智慧。
3.格林像一个忍辱负重的展示,开始利用所有藏獒没有欺负她的时间在草地上努力地跑动,洞的走向坐南朝北,太阳正好晒不着,口小内宽,身形瘦小的格林能进出自如,而头大如牛的藏獒却甭想钻入。
4.可惜藏獒们都是骁勇的个人英雄主义者,格林胸有成竹地在草地上一圈一圈跑着,后面追随着一群名副其实的狗仔队。(传说中令人闻风丧胆的藏獒竟然打不过一只小小的狼?而且还是好多只!统统被格林耍的团团转!我有点怀疑。是不是作者太爱格林以至于在描述中有失偏颇?格林灵活,藏獒笨重!那么藏獒的优势是什么?)
15狼为食狂
1.森格想把板砖叼起来,但是獒嘴两边都是厚厚的肉垂,叼板砖这样的宽东西不方便,要来回摆头把肉垂甩到两边,才能露出牙来。(这段描写也太可爱、太形象了吧!)
2.俗话中开源节流,校格林猎食还没学会,但是节流却已无师自通,会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并且懂得晶体和分析“可疑食品”,这让我对他未来的生存能力又有了更多的把握。(我还是不能喜欢格林,他太淘气、太闹腾,太得寸进尺了,总是欺负“笨重”的藏獒们,怎么就不能和平相处呢?另外,作者也太有钱了,不工作不说,格林吃的肉就像流水一样哗啦哗啦的,我仿佛听到了钱响的声音。)
16草原领地狗
1.草原上的狗分为三种—看家狗、牧羊狗和领地狗。领地狗一般不会攻击人,也不会袭击畜群,领地狗都能与穿藏袍的本地人和谐共处。无论哪种狗,晚上都比白天更具攻击性!所以晚上最好别乱走,更别天黑靠近牧民家,尊重各种狗的习性就能与他们和平共处。(虽说是这样,可是我还是怕,特别是书中的“白脸”。)
2.铁门被砸的轰鸣声激发了藏獒们护家的本能,三家獒场的三十多只藏獒气势磅礴的咆哮声顿时响彻原野,夹杂着长声狼嗥,滚雷般直轰鼓膜!
3.格林毕竟是狼,狼口夺食,真是奇耻大辱。输一仗,也许对他并不是致命打击,但被同类当做众矢之的,此次被追打被劫掠才是他最难过的。
17.扎西的牧场
1.背上行囊,握着指南针,满脑子浪漫幻想的我领着一个少不经事的小狼就这样雀跃着上路了,投身于草原最美好的季节中。我们深入草原腹地,越走越浪漫。(微笑,向往,祝福你们)
2.一片黑影已掠过头顶的天空,裹挟着一阵大风,那“威胁物”从天而降,渡鸦般大小的身形陡然变为遮天蔽日恐怖来袭的巨魔,死神降临般迎着格林而去!金雕—草原上顶级的食肉猛禽。
金雕教会了我们警觉,告诫我们克制幼稚的好奇心,不去涉足危险的领域,因为在这荒无人烟危机四伏的草原,自己犯的每个错误也许都将是致命的。格林的步态有了明显的变化,开始左顾右盼,时不时地望望天,充分调动他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一切可供他防身的感官来认识这个与城市截然不同的荒野。
3.我突然明白了这些羊在狼的追逐下不反抗、不绕道,反而选择不断跳沟的含义—让牺牲者尽快产生。而且,很多羊在逃跑的时候也并不跑太快,似乎所有羊抱定的一个观念就是:我不需要冲第一,只需要比最后一个倒霉蛋快一点就行了;我不需要用抵抗证明自己强大,只需要再关键时候跳过沟就轮不到我死了。这或许就是羊性法则。一旦牺牲者产生就意味着没自己什么事儿了,剩下的则是吃草看好戏。我觉得心里有点堵得慌,这只老羊在羊群中一定有很多的子女兄弟,然而。。。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329页 - 狼烟四起

这世上本来就没多少正事,只有自己想做的事和不想做的事。如果你对想做的事认真了,那就是正事了。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368页 - 凄厉的北风吹过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207页 - 狂獒血战

人们的价值天平发生重大倾斜之后,抛却血统、品相、价格与市场的干扰,有些真正的内在价值才弥足珍贵。黑虎...这高贵的囚徒----他善良、勇敢、强悍、仗义,有一颗充满野性向往与孤傲不屈的心。...他是狼的渡魂者,当之无愧的-----藏獒!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8页 - 07 狐狸之妒

“我早就听说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崽会本能地装死,但没想到他竟然能装得如此耐性十足,连众人都被他的毫无生气所迷惑。不过眼前的这只五天未进食的小狼崽恐怕一小半是装死,一大半却是真“死”。他只能一动不动把自己的能耗降到最低,期待着获救的一刻,也可能就在等待中完全死去。”狼似乎天生就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装死这种近乎本能的生存技能,使我能顺利地把小狼抱回家

《重返狼群》的笔记-感动 - 感动

看了视频然后买来书,非常的感动震撼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76页 - 扎西的牧场

严酷的大自然用杀戮的事实告诫着进入这里的一切生命,你的角色只有两种——猎手!或者猎物!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41页 - 满月的小淘气

对小狼的认知发展而言,三个月是一个重要分界线,前三个月的小狼崽会一一记住来探望他的同伴的味道,将这些味道归类为伙伴和亲人——因为三个月前的小狼崽都是在狼妈妈的严格保护下,被允许接触到的东西都经过负责的狼妈妈的筛选、过滤和引导,因此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归类为无害的、友好的,而这期间的重要认知会在小狼的脑海中铭记终生,即使长大后多年不见,他也能认出儿时的亲人。同时,牢记母亲和同窝兄弟姐妹的味道也能避免日后过近血缘的繁殖。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50页 - 天生会游泳

直到女子走远,“踢踏”声完全消失,他才试探着伸出脑袋张望,并随时做好再逃跑的准备。呵呵,好了伤疤还记得疼,聪明的孩子!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5页 - 07 狐狸之妒

狐狸伸长了脖子进纸箱里好奇地探看,用鼻子拱一拱小狼,小狼沉住气不动,尽管狗是狼的近亲,但对小狼来说狐狸仍旧是没有分过类的陌生味道。狐狸把这“小玩具”嗅来嗅去,满脸狐疑。
我清清嗓子:“呜、呜、呜……”
小狼两眼猛然睁开,一骨碌就翻身站了起来。经过三天的实验,我更加确定那“呜呜”声对小狼的确起作用,每次一唤,小狼就像接到最高指令一样立刻爬回我的身边。
狐狸见这毛绒玩具突然活过来,吓了一跳,赶紧退开两步。小狼甩甩小嫩腿,摇摇晃晃地从纸箱子里爬出来,抖了抖一身的绒毛东张西望,四处巡查这个新环境,狐狸马上跟屁虫似的嗅着小狼的屁股跟前跟后,嗅完一通还扭头新奇地望着我,仿佛在问:“他是干什么的?这也算是狗吗?”
这一点写博美犬和小狼格林初次见面的时候,非常生动有趣。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379页

从洗发店挪动到饭店,翻看狼妈陪伴格林最后几天的日子。从此,格林回归狼群。看的眼眶湿湿的,如此精心呵护,最后忍痛放手,该是怎样撕心的疼。很感动,从这个故事看到了温暖的人性。思绪也飘到了不曾熟识的大草原,想知道,格林现在怎样了?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300页 - 重返狼群(下)

18第一次捕猎的代价
1.是了,狗可以不要自由,牺牲自由可以换来太多东西,而我们却不惜一切去换取自由。自食其力并承受危险是追求自由的必然代价!如果有一天这代价是格林的生命,我还舍得让他走这条路吗?(不过,格林的命真大,真幸运,从最初被作者救走,就应该是被好运选中的孩子吧。)
19狂獒血战
1.大自然赋予了狼很多特殊的本领,富含细菌和消化液的唾液也在猎食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狼跟狗是不一样的,自己的伤转眼就好了,咬别人的伤口却老也好不了。
2.格林和藏獒们相处久了,一天比一天亲近气力啊,很多习惯也继承了藏獒的特点,最明显的改变就是叫声。没有了母语的引导,我发现他以往从电视里学来的那点狼语音、逐渐变调,从“欧呜。。。欧呜。。。”继而“欧!欧!”终于发出“欧!黄!花!花!”似狗非狗的叫声。像从小漂流海外的孩子逐渐淡忘了自己的母语,而他还模仿得不亦乐乎。
20狼之柔情
1.“狼跑了,他在追车!”众人惊叫起来,
我心灵激震,急忙回望—格林在公路上发疯似的飞奔,穷追不舍,常常的铁链在阳光下像一条狂舞的银蛇紧随其后。(电视剧的节奏呀)
21恨崽不成狼
1.我鼻子一酸,怅然若失,不知道皇帝、黑虎、小不点到了新主人那里会是什么境遇。而格林儿时的玩伴只剩下森格、风雪和红眼睛了。我长叹一口气,心一跳一跳地疼,我连忙进场看望剩下的藏獒们,抱紧他们的大脑袋,额头蹭着獒鼻子,连声叫唤他们的名字,三条獒尾摇得尘土飞扬。(我不知道藏獒被卖在人生中应该是哪个转折点,他们会不会有提前感应这回事,可是呀,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就让我们记住这些名字吧!)
2.威慑骂阵,虚张声势,这是狗采用的方式,因为狗的慕斯在于威慑驱逐而非猎杀。格林却把这威风大吼在狩猎中“发扬光大”了。
3.我总以为格林返回草原的最大障碍是没有真狼教会他如何打猎,其实不然,格林最大的问题是不懂得生活的甘苦,没真真正正、结结实实地挨过饿。
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自强独立的狼性。
赌命寻找一个接纳你的狼群,格林,你准备好了吗?(赌命送自己的孩子回到他的原生家庭,作者,你准备好了吗?你能经受住身体和情感的双重考验吗?)
22格林,咱们走吧!
1.有些城里人其实并不缺吃喝,可一到了乡下就总想把一些无人看管的东西据为己有,理由当然很简单:没人要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要?到后来发展为没人看管的东西我也可以要。哪怕就是棵萝卜白菜他看着都眼馋。他们居住的城市生活空间太过狭小,什么东西都是有人占据着的,到处都是防备的眼神和严格的约束规则。一旦到了广阔的三不管空间,他们长期压抑的占有欲就像压缩毛巾见了水一样迅速膨胀。他们需要一个地方来发泄原始的占有欲望,无关网络偷菜风靡一时,正式迎合了这种“偷盗”心理,原本不齿于人的“偷”字陡然间变得理所应当而且充满情趣了。(竟然还可以如此解释,想想好像自己真是这样。)
2.格林的眼睛下方长有两块白斑,那是夜行掠食动物的标志,眼下的白斑可以帮助他在夜晚的时候收集更多的光线。而在光线很强的地方出没的日行掠食动物,例如非洲狮,他们的眼睛下方往往是黑色的斑纹,用以吸收过强的光线,避免对眼睛的伤害。我特别喜欢格林在夜晚时分眼睛里闪现的幽幽绿光,像比翼双飞的萤火虫。
3.我早就听说过天葬是藏族人认为的最神圣的回归。他们的宗教告诉他们“人生就是转世轮回,人活着就是来赎罪的,死才是真正的解脱”。所以藏族人从不畏惧死亡,死了就大大方方地把尸体肢解诚碎块,去喂神鹰,贡献作为人最后的价值。。。借助他们心目中的神鹰秃鹫就可以把自己的躯体带上天堂。所以一般人死而未僵时就被弯曲成弓形的胎儿状,如同生命的最初,用白布包裹,天刚亮就运上天葬台,然后所有人离去,有天葬师处理。
23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
1.现在格林半岁了,身形已经有了大狼模样,嗅觉也更加成熟。昂首而立,风中传来的味道足以告诉他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他再也不担心我会甩掉他,因为凭着他超越普通狗百倍的敏锐嗅觉,我休想再从他鼻子底下逃走。
24铮铮狼骨
1.格林奔跑的速度奇快,但是动作上却非常省力而协调,他命名以四十码的速度在行进,可看起来却给人闲庭信步的感觉,让人不由得想到《天龙八部》里的轻工绝学“凌波微步”,只有从后面拼了老命追赶的狗的动作上才知道那速度之快!(在作者眼中,格林就是她的英雄,狼就是神一般的存在,和狗、藏獒比起来,他们更有谋略更聪明,向往自由,不卑不亢,嗅觉敏锐,奔跑、弹跳能力还那么强。)
2.翘尾巴狗夹尾巴狼。
3.我们走到太快,是该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了。此时想再见老阿爸的心情更加迫切,我要回馈她的信任,我要让他看到他托付给我的小狼格林—这迟到了半年的平安消息。
25陷阱
1.曾经有感于一位女作家十余年前的一篇名为《草原之路》的散文,她写道:“草原深处其实没有路,因为草原上根本就不需要路。在草原上行走,只需要方向。方向便是草原的路。平坦而辽阔的草原,手随便往哪儿一指,就是路了;你往哪儿走会走不过去呢?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季,路在草原根本就不是个话题,路在草原那地方,是一种随着你的脚步而无限延长的地毯。。。草原之路是随时都可以被修改被矫正的呵,那是世上最古老最原始的路的形式,草原的自由是被草原自由的路所决定的。。。如果有一天,草原上的路被笔直坚固而不可随意更改的高速公路所取代,那么我们将不再拥有自由的草原。”
2.要是在白天,我不会害怕,太阳能给人壮胆,我还是第一次在荒山山洞里过夜,想不到白天看起来那么辉煌壮阔的草原,在夜里会变得这样阴森恐怖,连迎面刮来的风都带着一股使人心惊胆寒的阴气,夜的草原是野兽的草原。(胆子真大!)
3.我在前面大步流星地走着,半天不见格林跟上来,回来一看他挺着大肚子像喝醉酒一样软绵绵地走了几步,就干脆躺倒在地上懒洋洋地望着我,媚眼如丝。真要命!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狼近视的时候简直可以用疯狂与亡命来形容,可这大量的食物一旦吃进了肚子里,狼就像虚脱了一样没精神,必须休息消食。
4.在草原行走的这些日子里我始终限于一种矛盾中—既盼望遇到人,又害怕遇到人,这是一种源自本能的盼望和害怕,因为我永远不知道自己会遇见什么样的人。
26狼山、狼洞、狼渡滩
1.格林终于筋疲力尽,狼吻颤抖着再也发不出声音,像失去了所有精神支柱般颓然跌卧,狼眼中的火光熄灭了,露珠般清凉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重重的灰色,泪水涨潮般一样漫上来,那悲凉失望的眼神让我的心绞痛无比。他像一个在战乱中流离失所的孤儿,懂事后重返故里寻找失散的亲人。然而家园安在?亲人安在?
2.他望着大狼离去的方向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默不作声瘸拐着回来了。看着那去而复回的熟悉身影,我的泪终于落了下来。
27我在草原,我饿
1.生存压力之下,格林的觅食能力逐渐增强,他不再耗费过多的精力用于玩耍嬉闹,他睁开眼睛的时间几乎都在觅食、存食和巡视领地。给我的感觉就像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一样,没有了固定的三餐,他必须自食其力并且精打细算地维持生计。(越来越生活化了,小格林长大了,竟然也有自己的领地了。)
28别把小狼不当猛兽
1.据说兔子的视力有个缺陷,他们的眼睛长在两侧,中间隔了一个宽阔的鼻梁,就像人用一只手掌覆盖在鼻梁上产生的视觉感受一样,前方正中是个盲区。所以,兔子也必须偏头侧目才能看见正前方的东西。由此想来,《守株待兔》的故事或许就是由于疾跑中的兔子看不见正前方出现的树桩而发生的“交通意外”。
29在獒场休整
1.有人说:“干脆去野地解决算了。”另一个说:“不成,上次在外面被野狗追,害我提着裤子满山跑。”笑的大家前仰后合。草原的生活是很具体的,胴体会给这里的人增添很多的恶作剧,学会不去抱怨也是一种快乐。
30再闯狼山
1.森格形单影只留在了中场院里,飘飞的雪花渐渐模糊了他的身形,寒风中传来森格挣扎铁链的哗哗声和他婴儿般细弱的哀鸣。狼的悲剧是被人恨,灭种剿杀!藏獒的悲剧是被人爱,机器零件一样地生产囚禁!人类的恨和爱都演化成了一场灾难!
2.我见亦风能够接受我的“教育”,又和他约定了好几点注意事项:不再过多呼唤格林的名字了,让他渐渐淡忘人的召唤;不冒失的拍摄野狼,以免被野狼误认为我们手持武器;我们在领地停留期间如果生病受伤必须马上撤离,避免引发潜在的危险,因为狼有攻击弱者的天性。
31狼山上的日子
1.长期单调的食物吃得亦风听见“干粮”两个字就反胃,常常以给格林留着为借口,啃两下就不吃了,想念成都的火锅成了他每天饭后的主要话题。
2.羊抽搐的跪在了血泊中,他的肚肠紧紧地缠在前蹄上,绊住了这复仇之路。羊角离正在挣扎而起的格林仅差毫厘。(命运这是爱捉弄人呀!)
3.司马迁在史记中写道“猛如虎,狠如羊,贪如狼”,把虎、羊、狼这三者相提并论,从而有了“羊狠狼贪“的成语,可见羊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从格林见识过的两只独羊来看,一只羊可以很猛,连格林都屡屡吃亏,可是一群羊就不想战斗,只想逃跑,谁跑最后谁倒霉。
32狼烟四起
1.这世界上本来就没多少正事,只有自己想做的事和不想做的事。如果你对想做的事认真了,那就是正事了。
2.从那以后,格林像个起早贪黑养家的孩子,那雪窝子俨然成了我们的家庭冰箱。我们往里面埋饼干,格林往里面埋肉。(我承认这一段看的我泪眼朦胧,两个大人偷小狼的藏食,小狼成了家里唯一的劳动力,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呀。)
34狼族的集结号
1.“莫—欧—嗷—欧—”格林继续在一片寂静中独唱,我惨不忍听地捂住了耳朵,平时听来悦耳享受的声音,此刻却成了目睹格林即将孤独终老的一种煎熬。
连嗥两声又是几分钟的鸦雀无声后,他像一个考砸了的孩子,落寞地转过身望着窗户里的我发呆。(这一段又想笑又想哭,不知道“苦笑不得”用在这里合不合适,格林好像也不那么讨厌了。)
2.“他走了?”一小时后,亦风仿佛在自言自语。
“嗯,好像是。。。”我抓抓脑袋,有点难以置信,格林就这样走了?这就算狼群接纳他了?以后还能见到他吗?虽然无数次希望他能回归狼群,但如今这孩子竟然一考就中,一次性通过,梦想成真的感觉让我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等啊。。。望啊。。。猜啊。。。抱着无数的疑惑和不解,在强大的睡意催促下,我俩靠着窗边渐渐在冷风中进入了梦乡。
35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1.格林粉红的舌头像玫瑰花瓣儿一样快乐地抖动伸展着,嘴角微微上翘,眯着眼睛狼笑了一下,很是得意。(画面感十足)
2.两行狼足印且行且停,老狼的足印悠悠缓缓,格林的足印兴奋跳跃,很多次急冲向前又回过头来等待老狼的足印,有时候两行足印像跳交谊舞一样围着转上几圈,有时候雪上又留下一大片打滚嬉戏的痕迹,足迹很快没入雪线之下再无法跟踪了。(信息的载体多种多样,如果能全部掌握该有多好!)
3.此时,牦牛群惊慌稍定,迅速结成圆形牛阵,把小牛犊全部拢在内圈保护起来,母牛在第二层,公牛在最外圈,牛角一致向外,牛蹄刨雪,愤愤地喷着鼻息,严阵以待。公牛们往远处张望,预防其他潜伏的狼发动突袭。
4.没想到上狼山入伙也不是容易的事,先口试,再面试,最后还要纳一份货真价实的投名状。
5.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月光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
终于,他从深深地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放下这本书将近一个月,没想到还是湿了眼眶,我真是越来越容易流泪了呀。哎。)
36凄厉的北风吹过
1.我肚子正饿得慌,坐下抓了一坨干净雪就着油饼嚼起来。
2.然而,又坚持了一个月以后,我们弹尽粮绝。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页 - 一窝狼仔

重读这本书,还是感觉激情澎湃,对狼性,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动物之前纯真感情对若尔盖草原的向往以及女作者本人的喜欢 有一次点燃了。这个冬天就会去若尔盖草原,那里的冬天不会有美丽的草长莺飞,根本不会。我是要是找寻什么呢?还是本就没想找寻什么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87页 - 扎西的牧场

狼对草原人的影响还真够深的,不仅在智慧、生存、军事、环境,甚至医学上都有贡献。...以狼为师,以草原生灵为师的草原人,他们的传统信仰和文化,他们的勤劳与睿智,他们的艺术气息都植根于这片草原中,他们才是草原真正的一分子。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20页 - 城市里的宅狼

“梦想才是最真实的东西。”亦风的眼睛里有我从未见过的炽热光芒。
“那你有过梦想吗?”
亦风略一犹豫,终于答到:“有......你......”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页

占位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页

Mark!准备看,很感人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1页

准备买书,看了相关消息,很棒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作者最后一次接触狼的时候,相互别离,狼因为不舍得离开,三次回到女孩身边,太震撼了!震到我了!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286页

看过介绍图书的视频,很感兴趣。一个狼女,好佩服。非常精彩。感谢,它陪我度过北京的思念日子。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249页

一位哲人说:"我们走得太快,是该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了。"这是对生命最初的审视。什么时候人们开始行色匆匆,忙到不再去理解与思索,忙到不再留意身边的点滴真情…很多人叹道:要让现代人感动太难了,或许感动本身已经很难了。在这拜金主义浪潮的冲击下很多东西都变了味。人们开始麻木,开始怀疑,有了欺骗与利用,有了隔阂与交换,甚至感情与生命也不能在交换中幸免。
在草原—远离尘嚣的草原,蛮荒的大地,我找回了一件人们或失落已久的东西—生命中最单纯的感动与真诚。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2页 - 第一章

与人性相较~狼性反倒更显得真挚和温暖!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211页

他的关切,他的鼓励,他的信心传递,他的感情.......都无法对我言语,然而他什么都向我表达了,怀抱着格林,我头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即使并非同类我也能清楚感觉到他哀伤的呼吸,碎痛的心跳

《重返狼群》的笔记-第368页 - 凄厉的北风吹过。。。

其实和格林在一起,最开始只是天生的母性和同情,可天长日久,格林身上似乎有些魔力般的东西感染着我,引我不断去探究和体会到狼性中一些可贵的东西,有时甚至不知不觉地把狼性和人性相比较。直至和格林一起来到草原后,狼、动物、人乃至整个草原无时无刻不在触动着我,越来越深的自然情怀和人狼情缘让我在这片草原的残酷和痛苦中享受快乐,我也从没想到当初一个小小的生命会给我带来这么多的感悟。我甚至想永远留在这里,和狼群奔跑在同一片荒野上。然而这对一个和现代化有着千丝万缕依赖的城里人而言,回到自然或许只是一个遥远的梦境。我才发现也许我和很多现代人一样,早已失去了和大地的联系,和自然的感应。
在现代化设施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生活在城市中的现代人对各种各样的机器设备、冰冷的电子器械已经达到了如此惊人的依赖,以至于我们对于自然,亲近自然的方式也发生了转变,我们早已习惯于面对着电脑屏幕,通过这个小窗口看着“大自然”的美。相比较高楼大厦我还是喜欢大自然的风光旖旎,喜欢各种小动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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