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另一半》书评

当前位置:首页 > 小说 > 惊悚/恐怖 > 黑暗的另一半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9-1
ISBN:9787532755356
作者:[美] 斯蒂芬·金
页数:485页

双生

很明显,马辛是泰德在年幼时就被剥离的双生与泰德的向往的混合体,残忍硬派,却在某种角度上是温文尔雅的泰德所渴望的姿态。泰德把这种渴望宣泄在写作里,宣泄在虚构的角色马辛身上,又因恐惧而埋葬了他,于是他黑暗的双生就摆脱困在他脑中只能靠写作体现存在感的状态,凭此出现了。我相当喜欢这部书,因为泰德,温柔内敛的无名小作家(他知名的作品都是“马辛”写的)和“马辛”,冷血暴力的杀人犯,他们竟然是双生,或者干脆说是来自同一个灵魂,站在两个极端却又有对方的影子。当泰德与马辛面对面的狂笑,庞波恐惧的从泰德的脸上看出了和马辛一模一样的疯狂。马辛并非泰德“黑暗的那一面”,而是“黑暗的一半”,因为另一半是泰德自己。他们联系的如此紧密又相互憎恨,只是因为他们选择暴露了不同的部分。他们其实拥有相同的灵魂。“你是恶魔爬出的那口井,黑暗的仿佛通向地狱。现在恶魔已经死去,但谁都不知道何时里面会爬出另一只恶魔。所以你依然让我恐惧。”

差一点,还差一点

有点恐怖,但绝没有到让人把书扔开的恐怖。合上整书,我思来想去的就一个疑惑:霍默马尔奇大叔的死,是鸡肋么?我只能想出肤浅的解释,他的死,仅仅是为了给乔治斯塔克提供一辆车么?而看过书的人都知道,此魔王,偷车是手到擒来,哪需为此浪费精力搭上条人命呢。同样的,在所有死者当中,唯独霍默大叔没有和揭穿/埋葬乔治这个笔名人物有着丝毫关系,也唯独霍默没有死在读者眼前——我指的是——细节展示。整部小说塑造的恐怖气氛,就像一把拉满弦的弓,由于等待的太久,或者说弦拉的太满,至结尾处,有点失去了弹性。至少我是猜测到结尾了,这对于一个悬念的制造,是大忌。对铺天盖地的麻雀描写,我想到了同样身为恐怖大师的希区柯克的那部经典名作《鸟》,也许是致敬?另外对一人分得双身的处理,也让我想到了《道连格雷的画像》。同样是肮脏落堕的灵魂,为了保持容颜依旧不变,用日益衰老丑陋的画像做出交换。全篇出彩的地方,在于史蒂芬的文笔。当然不是对蓝天白云美好人世的描写,是对谋杀现场,内心独白和人性恐惧面的丝丝入扣。我得承认放下书的有个夜晚,连着梦到了书中的杀人场景,着实够惊悚的了。书中也不乏一些对伤口的细节描写,读的我都觉得在疼。全书最大的爆点应该是斯塔克的出现,可是他一直这样存在着,在否认中被一次次印证着,推翻着你所有不相信的犹豫,于是他出现时,反而是舒了一口气,不是倒吸一口气。接着读者便只想快速的翻到结尾,把焦点集中在谁死谁活上。这种关注,有点削弱了我对斯塔克存在的兴趣。之前埋下的伏笔,没有草蛇灰线的那种暗自惊喜了,换句话,就是作者的构思,不再让你觉得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了。更像是一条大道,只有这条大道通往结局,而且结局在不远处,还隐约的能看到轮廓。少了一把倒吸凉气的劲,也许本书对我而言,差的就是这么一点。

恐怖大师的描写艺术

史蒂芬•金这本400多页的小说,作为89年全美销量第2的书籍,它虽缺乏内涵,却娱乐性甚佳。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恐怖故事,其中多起凶杀的血腥描写,都足够刺激到读者越来越粗壮的神经。故事讲述了一位作家,在停止使用笔名写作并通过杂志曝光那个鲜为人知的笔名后,那个笔名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像以笔名的名义所写的那些犯罪小说里的罪犯一样行凶杀人,并且希望从作家本人那里攫取生命的故事。足智多谋的作家赛德、深爱他的妻子丽姿、心狠手辣的“黑暗的另一半”乔治•斯塔克、稳重机智的治安官艾伦,这四个人构成了故事的主要人物关系网。赛德因受到“龌龊鬼”的敲诈,和妻子商量后主动曝光了自己另一个身份,乔治•斯塔克——一位优秀的犯罪小说作者。自此,和曝光事件相关的一系列凶案发生,所有的现场线索都指向赛德,当艾伦追查到赛德家时,却在赛德难以撼动的不在场证明前陷入迷茫,随后一系列难以解释的事件,相同的指纹、相同的声纹,虽然艾伦打消了对赛德的怀疑,但这些事却让艾伦开始怀疑自己多年以来的常识。而只有赛德从一开始就猜到了原因,他黑暗的另一半,乔治•斯塔克——一个鬼魂,确确实实成为了一个实体,并且开始行凶,最终也会找上赛德自己。在乔治•斯塔克令人胆寒的凶暴面前,赛德唯一的底牌就是麻雀——据他的朋友罗杰称是“灵魂的摆渡者”,数以万计的麻雀出现在赛德的周围,乔治•斯塔克却看不到它们。在乔治•斯塔克将丽姿以及赛德的双胞胎儿女劫持到赛德一家的乡下别墅,准备通过写作夺走赛德的生命力的时候,艾伦、赛德先后赶到。当乔治•斯塔克梦寐以求的犯罪小说再次动笔的时候,乔治•斯塔克身上的伤痕和皱纹都逐渐的转移到了赛德的身上,这使乔治•斯塔克欣喜若狂,同时也放松了警惕。赛德吹响了鸟哨,麻雀起飞了。铺天盖地的麻雀用血肉之躯当做炮弹,砸开了房间的门窗和墙壁,它们扑到乔治•斯塔克的身上,用亿万个鸟嘴将乔治•斯塔克生吞活剥,最后,带着斯塔克变轻的尸骨,消失在黑夜中。赛德救下了妻子和儿女,也救下了艾伦,但是当他开始写作犯罪小说时,他的表情简直和乔治•斯塔克一样疯狂,他黑暗的另一半,真的消失了吗?这是一个令人惊异的故事,我想没有人会在意故事对人们生活常识的挑战,吸引人们的是灵异的复生、诡秘的麻雀、被威胁者的命运以及一个好警察是如何带着读者解开谜团,有时候读者跑到警察前面,有时候又被警察超越。作为恐怖小说,史蒂芬•金对凶杀现场的描写,令人咂舌,摘录如下。78页,克劳森的死。史蒂芬•金花费了相当多的篇幅铺垫气氛,十分精彩,此处略去,仅保留对凶案现场的描写。这种凝视只持续了不到三秒钟,可她却觉得长得多。她看到了一切,包括最小的细节;她的脑子拍下了她的所见,就像那些拍摄犯罪现场的摄影师一样清晰而准确。她看见咖啡桌上放着两个啤酒瓶,一个是空的,另一个半满,瓶颈处还有一圈泡沫。她看见烟灰缸弯曲的表面上写着“芝加哥大都会区”的字样。两只不带过滤嘴的香烟头被按灭在烟灰缸中间干净的白色区域,可克劳森并不吸烟——至少不吸纸烟。她看见曾经装满大头针的白色小塑料盒倒在啤酒瓶和烟灰缸之间。克劳森过去用来在厨房的记事板上钉东西的大头针,多数都散落在咖啡桌的玻璃台面上。有几枚大头针落在一本翻开的《人物》杂志上,正好是刊登赛德•波蒙特/乔治•斯塔克故事的那一期。她能看见波蒙特夫妇在斯塔克的墓碑上方握手,虽然从她的位置看那张照片是倒的。根据弗雷德里克•克劳森的说法,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刊登出来的故事,但它会使他成为一个小有财富的人。事实上,他似乎大错特错了。她能看见弗雷德里克•克劳森,他坐在客厅的两把椅子中的一把上,一点自以为是的气焰都没有了。他被绑在椅子上。赤身裸体,衣服被揉成一团扔在咖啡桌的下面。她看见他的腹股沟上有一个血淋淋的窟窿。他的睾丸还在老地方;他的阴茎被塞在他的嘴巴里。他的嘴里有足够的空间,因为凶手还割掉了克劳森的舌头。舌头被钉在墙上。大头针深深地扎进粉红色的肉里,深地她只能看见明黄色的大头针顶部的一小瓣,她的脑子也无情的拍下了这个细节。血顺着舌头往下淌,在墙纸上构成了一个模糊的扇形图案。凶手还用另一个顶端是鲜绿色的大头针将《人物》上那篇文章第二页钉在克劳森裸露的胸口上。她看不见丽姿•波蒙特的脸——它被克劳森的血盖住了——可她能看见丽姿的手,丽姿正伸手举着一盘果仁巧克力蛋糕让赛德微笑着检查。她记得克劳森特别讨厌这张照片。多么装腔作势!他大声地评价。她不喜欢烹饪——她在紧接着波蒙特出版第一本小说后的一次采访中这样说过。被紧钉在墙上的舌头上方,有人用手指蘸着血写了一句话:麻雀又在飞了。上帝啊,她的脑海深处想到,这就像一部乔治•斯塔克的小说……像亚历克斯•马辛会干的事情。从她后面传来一个轻轻的撞击声。……摘抄到此为止,从这段也可以看到史蒂芬•金这位恐怖大师超凡的细节描写能力,恐怖场景历历在目。当然这样大段的细节描写读来也让人感到稍微吃力,这是史蒂芬·金吓唬人的专长,虽然琐碎,但很接地气,我可以想象,那些细节会让美国读者感觉这些场景就在自己身边,或者这样的凶案也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桌上的酒瓶、《人物》杂志,栩栩如生的杂志照片,这些东西正是每一个人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东西。细节增强真实感,增强恐怖程度。之前之后通过目击者视角的铺垫描写进一步渲染了恐怖气氛,这些无疑会强力的撞击读者神经,用现在描述网文的词,这真是“爽文”。除了凶杀现场描写,史蒂芬•金细致的人物心理描写也让人印象深刻,这是这本书里的一个风格化的东西。每一个重要角色的心理活动我们都可以看到,都让人感到栩栩如生。看看他是怎么通过人物心理描写增强恐怖气氛的,紧接上面的场景。多蒂•艾伯哈特尖叫着急转身。马辛拿着他那把可怕的剃刀朝他走来,闪亮的钢叉上现在蘸满了弗雷德里克•克劳森的鲜血。他的脸上全是扭曲的疤痕,它们是诺尼•格里菲丝在《马辛的方式》的结尾处割伤他后唯一留下的东西,不过——不过那儿根本没有人。门旋上了,如此而已,有时门会自己关上。如此而已?她在脑海深处发问……只是这次脑海深处的声音更近了,提高了音量,急迫而惊恐。你走上楼梯时,门毫无疑问是半开着的。不是敞得很开,但足以让你看清它不是关着的。此刻她的目光回到咖啡桌上的啤酒瓶。一只是空的。一只半满,瓶颈处还有一圈泡沫。她走进来时,凶手躲在门后。假如当时她转头,她几乎肯定能看见他……如今,她也要死了。……史蒂芬•金是有怎样的经历,能把惊恐人类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如此真实?这或许就像《东成西就》里的那个谁,刀划破喉咙的声音,虽然听说过很多次,但直到自己被刀划破喉咙,临死前才真的知道。而史蒂芬•金尽可以大胆的瞎掰,只要有一些让读者似曾相识的细节,那么读者就会觉的,哦,是这样,真的太真实了。史蒂芬•金在场景描写以及心理描写方面,功力深厚。史蒂芬•金在《黑暗的另一半》里提到的那第三只眼,那不仅是创作之源,还是一个钻头,钻进史蒂芬•金自己的内心,钻进史蒂芬•金所观察的人的内心,捕捉每一个流转的思想和惊悸,诉诸笔端。另外,书中偶尔出现的奇妙比喻,让人佩服,诗意的比喻能把人引向意象之乡。

好看,嘿嘿

前半段就像看柯南似的侦探片,一直想找出男一号惊艳全场的作案手段。看着看着发现,原来是另外一个路数。尽管这个不是我预料的结果,但是按着作者给出的证据,相较于我原来的设想,更合理。不要因为固有的偏见而扭曲证据,要从证据中寻找解释。

你所不知道的

似乎是在少年的时候,一个夕阳有些黯淡的下午跟人闲扯,某个发育似乎异常成熟的女同学凑上来故作神秘地说起一些隐晦的段子,在什么什么地方什么什么的中学,什么什么女生跟人苟合生了小孩……学习优秀自诩为正义化身的我自然不会听这些流言蜚语,虽然并未打断只是走开,但以后对那个女生都有些隐隐的厌恶之感,如同虔诚的教士面对邪端不自觉流露出的鄙视可又无可奈何一样,敬而远之。这种可悲的井底之蛙思想一直延续到我上高中,分科后成绩一落千丈,再无可恃之处只能破罐子破摔跟那些所谓的差生混在一起,这才发觉他们身上的好处——仗义,热情以及无与伦比的创造力和幽默感。这对我以前的世界观人参观简直是个大颠覆:那些跟我一样从优等生踌躇满志走过来又跌落的人,一定会明白我这种心情,绝非夸大其词。好吧,说重点,就是尚且年幼的我用实践证明了一个真相,就是你以为你正确的生活方式或者其他,在另一些人眼中,就是一坨shit书中的斯达克生性阴暗,残忍嗜杀,他本来只存在于作者的想象中(或者说是一个早就在胚胎时期死去的幽灵,但这幽灵恐怖之处是随着他兄弟——书中的泰德——成长而成长的),泰德本身是一个纤细敏感又懦弱的男人,他花了大力气写的书不为市场所接受,一度濒临崩溃。后来突然福至心灵一般,他用了一个新的笔名写完全不同风格的惊悚小说,博得了极度空乏的读者的欢心,但作者后来慢慢察觉到这个笔名远非一个名字那么简单,它甚至想要掌控他的生活,当他发觉这一点的时候就决心抛弃它——可它不甘心被放弃被灭亡的命运,于是“他”,马休或者斯达克,从一个象征性的墓地里爬出,举起了复仇的剃刀——这个人,一直让我不自觉联想到电影《天生杀人狂》里那个戴墨镜的男人,他对鲜血的爱好一度让我作呕,这电影也看得纠结无比,就好像一个世界观完全迥异的人在你耳边絮叨给你洗脑,我还是接受不了那个“多少人浑浑噩噩的活着,我杀了他们是拯救他们” 哪怕人如猪狗在泥里打滚一样活着,他的生命权也应为他自己把握,任何人也剥夺不了吧?以及前阵子看的《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里面说,那些精神病严格意义说并没有病,他们有一套自己创造的严谨的哲学/理论体系,这不仅确保了自己存在的合理性,还不时拉一些精神病医生下水——归根结底,是用自己的理论说服了别人,你说这样的人会有病吗?这世界简直太奇怪了,太丰富多彩得令人头晕目眩如果你没有足够强大的精神去接受一种“离经叛道”“邪魔外道”的理论,那还是在众人都在走的大道上踟蹰吧,如猪狗一样在泥里欢乐地打滚,了结自己的残生——这世界有什么意义,跟我有个屁的关系?!

三星

大概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这本书…属实有很多的情节和伏笔很没有必要,但这是史蒂芬金早起的作品,我觉得已经很大师了,在人物心理和细节的描写真的很棒。故事的推动性有些差,但还是认真的读完了。恐怖我到没觉得,作者的对自身的这种恐慌感我大概能理解了。很多作品也是从自己出发的。也说明了人本身的两面性的那层阴暗。最后结尾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但终究还是留下来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是摆脱不掉的。

灵魂的摆渡者

书的前半部分很抓人心,但纵然作为被剥夺的另一半,虽然注定没有完整的生命但还是渴望生存。唯一不足是不能很好的解释生命从无到有的过程,但作为一本悬疑不是科幻小说,这点就无足轻重了。从此再看麻雀,就有了几分敬畏,不知是否来引渡另一个迷失的灵魂。

金太嗨

恐怖小说总要给出一个解释,邪恶存在,但邪恶存在于何处?金的《绿里奇迹》特别好,直截了当,邪恶是世界上无法消除的一部分,没人能够躲过。但这本书里,把邪恶归结为人性,或者另一部分的人性,就没那么自圆其说了。人性邪恶的可怕之处在于,一个正常人将会作出可怕的事,这是闪灵,而赛德却不会。邪恶人性的一部分从他身体里分离出来了,变成了斯塔克,另外一个人。威胁来自外部。斯塔克和一个普通的罪犯区别不大了。金写嗨了。第一个人的死亡,后面几个人的死亡,其实最起码可以减掉两个。拉得这么冗长,悬疑都没了,只是一碰到杀人场面就快速翻过去,等着看后面会发生什么。当然了,后面发生的都在意料之中。还是终极对决,然后邪恶退场。还有一点,斯塔克的个人性格。这个人物唯一值得同情的地方,在于小说里第一个意象。在母亲的子宫里,双胞胎之一的赛德,以吸收的方式杀死了斯塔克,但斯塔克的尸体的一部分留在了赛德身体里。这个意象无比高明,比后文反复强调的麻雀无在飞更好。如果这样,斯塔克的邪恶只是在要求自己的存在权利,要求复活。但后面金太嗨了,只是杀杀杀,太多的死亡就像早餐一样平淡了。斯塔克就成了一个机器,和赛德没什么联系了。本来的大爆点,比如赛德最后失败,成为了斯塔克——(不过又变成闪灵的路了)——杳无踪迹了。另外一点,金的好处其实有两点。一是,意象。麻雀很平常。但脑袋里的双胞胎就令人意外了。第二点,就是他写得真他妈长啊。四 百多页。威廉退尔三十页就完结了。不过,他老写这种疯狂读者的戏码,也让人怀疑他是否太自恋了。一号书迷里的女读者为了看到小说后半部分不惜绑架作家;斯塔克为了一部新小说也大肆屠杀逼迫作家写新小说——除了金,世界上有这么疯狂的读者吗?

起名无能一号

以下代表个人见解,本人乃娱乐型读者,从不深入思考,完全不懂文学艺术手法。特此说明。《黑暗的另一半》是斯蒂芬金在他“理查德巴克曼”的笔名暴露之后以此为契机创作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作家的笔名活过来扰乱社会治安危害作家生命安全的故事。这个作家的形象,大概接受了作者本人的认个侏儒,让我觉得真是个蛮讨人厌的家伙,他和他妻子的生活和对话,在笔名先生出现之前简直像是“理性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宣传片”之类的东西。赛德,故事的主人公,那个创造了杀人狂的畅销书作家,我对他的印象淡泊的像是对马路对面随便走来的路人甲。这大概是因为太多作者本人性格的附体?一旦你将自己故事中的某人很大程度的假定成是你而这方面的功力又不怎么到家,这个人除了被美化一下外,形象多半会模糊不清(我觉得现在起点YY小说多半如此)。因为你很难——或者压根没想过要费心——弄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他完全被用作串联故事的工具,出现的场次极多,但是始终让人喜欢不起来。在这个家伙身上,充满了匪夷所思的冷静,但是又感觉不到“硬汉”的痕迹(我觉得笔名先生倒是比他有特色多了)。是他创造了乔治斯塔克,是他决定将他使用笔名的事公之于众并将乔治的存在在文字意义上抹杀才导致乔治在现实意义上的出现以及他身边许多为他服务过的人被残忍杀害。他只是个写小说的,没错吧?一个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写纯文学的家伙,好吧?可是,事情发生之后,在这个人身上,你看不到转变,看不到挣扎,他好像一开始就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个只要是个正常人就不可能马上就接受的事实(并且他并不是和斯蒂芬金一样以写恐怖小说为生,这家伙写的是纯文学……),简直像是在发生这件事之前接到作者的电话一般。“喂喂,我的男主角,接下来要发生ABCD,你只需听我的话,如此这般,然后如此这般,再如此这般,就可以化险为夷,明白了吗?”“唔,只要如此就OK?”“放心,绝对没有危险,毕竟你是我的代言人嘛。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明白?”我总觉得,因为作者多少将自己附体在自己的主人公身上,而自己作为作者对故事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又一清二楚,以至于作者制造出了一个淡定得一塌糊涂,对未来的胜利潜意识中充满坚定信心的主人公。从头到尾他简直堪比超级英雄(要知道他对付的那个人用极为残忍的手段分批杀死了十来个人,正常人会这么淡定吗……),考虑的事情只有一件,“如何消灭斯塔克”(好像超人的思路,超人行侠仗义的时候从来想的都是“如何消灭反派大BOSS”,从来不会在“这次作战中自己可能会牺牲”这种只有普通血肉之躯才会思考的问题上浪费ATP)。他没有愧疚感(多少是他从侧面造成了这一切,虽然并非他的本意),甚至都不怎么恐慌,仿佛已经洞悉了整本书结尾是自己的胜利。另一方面,书中提到“他的另一部分爱着斯塔克”,这一点实际上除了丽姿提到过之外,他本人自始至终对“杀死笔名先生”这个观点没有出现过一丝动摇,流露出一点自己爱着笔名先生的意思。所以我认为,原本可以获得的,一个保守创作困境折磨的、对自己活过来的另一半既恨又爱充满矛盾、生活在愧疚和自责中但是仍旧挣扎着选择战胜自己站起来想要与之对抗的复杂形象,被一个随便剪下来的,带有美国成功人士姿态和某种超级英雄的大无畏精神的傻蛋代替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闪灵》,我觉得斯蒂芬金的一些作品都带有他之前作品的影子,有点儿换汤不换药的意味。两个故事的主角都是一度酗酒的作家(作者自己?),多少存在创作危机之类的东西,斯塔克试图取代赛德活下去,而饭店的恶灵最后更是成功取代了男主人公。甚至他们的结尾都极度相似,艾伦的形象和那个前来帮助男孩的厨师重叠在一起,饭店的大火与别墅的大火,《闪灵》中,最后描写了气流卷起窗帘装的不明物,而在这里变成了热空气卷起稿纸。前者是“饭店恶灵小组”的象征,而后者是“笔名先生”的代表…………但是,《闪灵》的主人公就更丰富立体,他显露出自己的软弱性,不断挣扎,对新生活的向往最后在这个被大雪包围的饭店中被吞噬殆尽,他被饭店搅得心烦意乱,最终向饭店投降,被抓住了弱点,输给了饭店。可是在关键时刻,他仍旧用强大的意志力保护了儿子。他的失败要比赛德的成功更迷人。这本书中我中意的部分在于,凶杀现场和杀人过程以及梦境的部分写得非常出色,斯蒂芬金的文笔很好,总能写出一些很有趣的比喻,营造出强烈的画面感,这种段落在让人觉得枯燥无味可有可无的剧情中突然涌现,对我而言,至少,有种强心剂的效果。比如从三十四页起,和斯塔克在一起的梦——————一股强烈的恐惧像冰柱一样滑进他心里。他的声音沙哑而亲切,像一支公猫用舌头在舔你的感觉。他握住门把手一拧。他这么做是,门上包着铁皮的木头开始收缩开裂,并发出一阵阵响得犹如鞭炮的爆炸声。光线穿过木板上的新裂缝,尘土飞扬。只听一声想,门上的一个金属饰物掉了下来,重重的敲在赛德脚边的台阶上。在什么地方看到过关于“现代人还有没有读小说的需求”或者类似意思的文章,里面提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大致上是说,小说作者如同魔法师一般,比如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比如指环王中的中土世界,原本是不存在的,但是作者说“有那么回事……”,读者就着魔似的自己自发将这个世界创造出来并在短时间之内信以为真(多少是这个意思,表达不好啊……)。我觉得斯蒂芬金的文字在这里就多少有这种魔力。再比如,当写到赛德发现自己的妻子躺在地上————“当他把手臂穿过她的腋下,环抱住她时,她的身体向前倾,头则向后倒。(极为清晰的动态画面)她脸上的皮肤像明朝的花瓶一样布满裂纹。(好奇特的比喻,到底在那个博物馆看到的明朝花瓶,我总有种是当年八国联军进攻圆明园抢夺过来然后辗转到这里………………我的联想一向比较混乱)她呆滞的眼睛突然爆炸,(“突然”“爆炸”)有毒的绿色胶状物喷到他的脸上,(“有毒的”“绿色”“胶状物”,极为具体的视觉描写)热乎乎的令人作呕。(触觉)他能感觉到光滑坚硬的小东西洒在自己的脸颊上和前额上,半凝固的血液从她坑坑洼洼的牙龈间喷出来,她的舌头从她的嘴巴里滚落出来,像一条血淋淋的蛇,直直地垂在她的衣襟上。”浮现在眼前的简直是电影的片段。(打这段时我总是想到《少年闰土》里闰土向迅哥儿描述捕麻雀细节的那个段落,什么多个动词连用的精准描写啦之类,当初让背诵什么的,很痛苦)关于凶杀现场和杀人方法的想象不可不为是亮点————霍默大叔被自己的假肢活活打死了;克劳森,开膛皇后生殖器被塞进嘴里舌头被钉在墙上;米利亚姆,被撞破脸后割喉(恐怕不是一刀,看对话应该是慢慢一刀一刀到处割);还有一个被炸死,一个呗犯人用枪对准猫眼直接由眼球射入脑部……………………死法精彩,不带重样的。至于唐纳森,写到了他的反抗——————“折叠提到没有看中它的眼睛,而是落在他的前额上,刀口深可见骨。一片皮肤犹如一条剥落的墙纸,卷曲着盖在他的眉骨上。”“斯塔克逼近,将折叠剃刀举在他自己的眼前,刀刃微微向上,仿佛斗牛士在第一次斗牛前向牛致敬一般。没关系;事情的进展不会每次都符合游戏书里的规则。他没有弄瞎泄密者,但鲜血正从他额头上的切口喷涌而出,小唐纳森只能透过一道粘稠的血雾看东西。“他朝唐纳森的喉咙砍去,这狗杂种像响尾蛇一般飞快地将头朝后一仰,躲过了一刀,令人惊叹的速度,斯塔克返现自己有点儿佩服他,无论他是否留着愚蠢的小猫胡须。”再比如到后来唐纳森(总想到唐纳德)同学被切中手指的时候——————“剃刀深深地割伤了另外三根手指,就像一把热刀滑进黄油里一样毫不费力(这个比喻比较常见倒是)地切进肉里。被割断了筋腱的手指犹如昏昏欲睡的木偶一般向前倒去,只剩下无名指直直地立在那里,仿佛唐纳森在困惑和恐惧之下忘记了你是用哪根手指对别人做下流手势的。”这样强烈的画面感偶尔出现,感觉就好像在成堆的煤炭中间突然发现了一颗金刚石………………虽然构成都是碳罢了。或者说,像在瓦房中突然看到了极为精美的花岗岩壁炉,违和感油然而生…………斯蒂芬金的另一个写作爱好是,他特别喜欢从多个人的角度来讲一个故事(比如《末日逼近》或者《必需品专卖店》。这对我来说是个十分大的挑战,因为我完全记不住那些外国人名(……),有时用XX太太,有时又用ANNY之类的名字,这时候简直是把难度双倍增加。我觉得一个多角度多视点的叙述方式,有时候产生了欺骗性,很好地掩盖了“这其实是一个十分无聊的故事”的真想。最后提一下艾伦,治安官,唯一相信赛德的人,最后一幕的见证者,这一点或许重要,不过我觉得如果没有艾伦这个角色,赛德也可以向他妻子或者别的什么人倾诉,这个角色贯穿始终但是异常鸡肋。另一个鸡肋的剧情是赛德小时候做手术除掉脑袋中的眼球的那回事,这一段表面上看是有很大作用的,其实仔细想想的话,一点儿用都没有,和后面的故事完全脱节,即使把这一段删掉,也是完全不影响整个剧情的,甚至不读主人公小时候那点儿破事会更加快地带入剧情………………以上仅代表个人简介,我发现我还是不会完整滴写一篇阅读报告


 黑暗的另一半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