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史”传统》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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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12-11-1
ISBN:9787108043344
作者:张晖
页数:346页

“诗史”:对文学批评的批评

和许多民族不同,汉语文学的传统通常被认为缺乏“史诗”(epic),但却有一种特殊的概念:“诗史”(poetry-as-history)。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中,“诗史”既是对某一类诗歌的赞美,又是一种特殊的阅读方法和阅读传统(寻求从诗歌中读出历史),在古典文学批评上还是一套重要的理论资源,最终甚至还影响了诗歌创作。   “诗史”原本是唐人在阅读杜诗时总结得出的文学概念,用以指称杜甫在乱世流离时所写的如历史般清晰翔实的诗歌。此说虽起于晚唐,但却是宋文化的观念,到宋人手中乃正式确立并发扬光大。然而何谓“诗史”,则时人并无清晰的界定,据本书归纳,其内涵竟有十七种之多。但无论如何,其本质都强调诗歌的叙事功能而压抑其抒情性,期望以诗证史,并由此发展出特殊的“诗史互证”方法。    其所以如此,乃因中国是一个具极深历史感的国度,读者对历史抱有极强兴趣,历史书写也由此被潜在地视为绝大部分文学类型的原型(archetype)——何止诗歌受此影响而有“诗史”,传记文学、散文、笔记、传奇、说书、乃至小说,均笼罩在其影响之下。像《聊斋志异》这样在西方观念下看来分明是虚构的短篇小说(fiction),作者却在几乎每篇篇末都仿照《史记》的笔法加一段“异史氏曰”的按语。在这种文化气氛中,人们下意识地按读历史的方式来读诗歌并将合乎历史书写原型的诗视为好诗,委实并非不可思议之事。正如书法传统的强大也使绘画受到书法的强大渗透,以至于画家题写时常作“某某写”而非“某某画”,中国画中也常能看到书法的笔法。    然而中国又是一个诗歌的国度,诗这种文体远比受历史书写的其它文类起源更早,甚至比历史书写本身都更早——“诗”从言,其始应是上古歌谣;而“史”虽然也有所谓“左史记言”的传统,但其真正确立,是与文字书写逐步取代口头传统、及官僚国家的成长同步推进的。从源流上说,中国的诗歌从《诗经》时代起一直有着顽强的抒情传统,足使其具备史学之外的独立性。作为诗歌典范的《诗经》、《离骚》都与“诗史”沾不上边,因此也就不奇怪为何“‘诗史’概念自诞生开始,就和《春秋》义理以及‘缘情’理论产生了关联。这种关联,在‘诗史’概念随后的发展过程中,非但没有断裂,反而时常纠葛在一起,成为历代‘诗史’说中常新的话题”(本书p.15-16),因为“诗史”的原型典范只能追溯到《春秋》而不是《诗经》,只有前者才能赋予它正当性。但也正因此,批评者遂抬出《诗经》原型作为终极武器,杨慎《升庵诗话》就是明证:“唐人主情,去三百篇近;宋人诗主理,去三百篇远。”像王夫之干脆强调所有与“情”无关的,都与诗歌没关系,不应入诗也不是诗。但撰有《诗集传》的朱熹对《诗经》的理解,却不单认为它是抒情诗的文学典范,而是将其视为”经“的。这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即使是赞同主张“诗史”者,也要从“春秋笔法”获得支持,双方实际上都在“发明”传统,而非认为宋人“诗史”说是一种革命性的新事物和新传统。    因此,随着“诗史”概念的出现,相应的反抗也随之出现——每一代都有人主张坚守诗的独立性,一如钱钟书所强调的,诗不是“押韵的文件”,更不应拘泥于精确记录和再现(钱钟书就尖刻嘲笑过“辨河汉广狭,考李杜酒价”的做法),而自有其独特的一面,以“诗史”为目的创作,更是戕害诗作。这种对峙的争论从未停息,并与“诗分唐宋”之说纠结在一起(但未必学宋者就赞同“诗史”,钱钟书就是),对后世诗歌创作及文学批评产生极深远的影响。不难看出,作者实际上也站在后者这一边,因为他重视诗歌的美学功能更胜于其文献功能,认为过份强调“实录”将严重伤害对诗的审美体验。    然而追溯源头,这种二分法本身或许就值得商榷——在“诗史”概念于晚唐出现之前,中国的古典诗歌并无此种风格之争,更无由此导致的流派衍生和不同文学批评理念。甚至杜甫本人,毫无疑问在创作其“诗史”时恐怕也是无意识的,而非如后人那样将之作为自觉的创作观念。但这些争论确实又极大地推动了文学创作和批评的自觉性,在否定和反驳中确立诗歌的清晰边界,因为人们被迫要不断地反省和批评这一系列观念,由此推动文学理论的精密化,并追问文学和诗歌的本质——对“诗史”的赞同与反驳,常能看出一个人心目中“什么才是文学/诗歌”或“诗歌应该是什么样”这一本质问题的回答;这一点,本书作者也不例外。    这些争论也极大地影响了后人如何阅读、接受诗歌乃至诗人。书中专力梳理“诗史”概念,因而未曾旁及的一点是:“诗史”概念的兴起本身,与杜甫及杜诗地位的尊崇有着莫大关联,我们迄今对杜诗和杜甫的认识,仍受此影响至深。随着“诗史”概念的发展,杜诗越来越被视为古典诗歌一个不可企及的典范,其最高成就在于:杜诗已被视为诗中的“春秋”,而杜甫本人也被形塑为儒家道德的典范。这一印象又在很大程度上遮盖了杜诗丰富的其它面向(杜诗也有许多含蓄蕴藉之作,并非均直陈时事),乃至一些并非记载史事的作品也被按照“诗史”的方法去阅读和阐释了。    如书中所总结的,这一诠释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批评传统,即“从诗歌中挖掘微言大义,来坐实诗歌的创作年代、本事等历史层面的东西,以期达到‘知人论世’的目的”(p.242),到明代“成为中国传统诗学中一贯要求诗歌描写现实、反映现实、记载现实的一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诉求”(p.264)。这又与另一个“文以载道”传统相结合,“在保持诗歌抒情本质的前提下,通过美刺、比兴等手段,将诗歌中原本属于作者个人的情感,提升到整个国家、社会的集体情感”(p.270),其影响至今历历可见。如钱钟书《宋诗选注》虽反对将诗集看作史料集,但却选诗时却还是选入了不少反映宋代社会现实的作品,固然这也有当时政治气氛的缘故。 围绕着“诗史”争论的叙事与抒情审美的争论(或“理”与“情”),其背后也有中国另一传统“质文论”的影子。朱熹说得十分清楚:“古圣贤之文,岂有意学为如是之文哉?有是实于中,则必有是文于外”,在列举了战国秦汉时各家散文后,他强调其“尤皆先有其实而后托之言。及至宋玉、相如、王褒、扬雄之徒,则一以浮华为尚,而无实之可言矣”(《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读唐志》)。朱子此处所论虽是对“文”而言,但对“诗”同样深具意味。盖因宋承晚唐五代之乱,诸公皆思重振士风、续接道统,而对唐之士人华靡文风颇怀反感。固然,在北朝时就有“捐华即实”、“还淳反素”等呼吁(见阎步克《魏晋南北朝的质文论》),但在晚唐之后,这与古文运动、新儒家思想、“文以载道”等观念相结合,形成对文学的强大外部影响。概言之,人们认为诗文中的浮华修辞,正是世道人心败坏的征象,而需要以质抑文。在这种观念下,诗文的质朴、实用比修辞等“虚美”更重要,在我们现代人看来诗歌之所以为诗歌的那些美学体验,在朱子看来则不过是“浮华为尚”。这也就不难理解何以宋人竭力推崇杜甫“诗史”,赞叹其家国之思忠君之念,却对其诗作的美学方面不甚表彰,对李白、李贺等诗作的文学想像也兴趣不大。   在传统时代,值得注意的另一点是:只有“诗史”的说法,而无与之相对应的“词史”、“曲史”、“小说史”之类的提法。这或许也不是偶然的。小川环树曾提出,中国诗歌传统中描写爱情、哀愁等较偏抒情性的功能,到两宋时在诗中大为弱化,他推断其原因是上述功能转移到了词这一新文体之中去了。私见以为,这同样是“诗史”兴起的极重要背景:正因为这一文学功能的分流,使“主理”的宋人愈加强调诗歌作为更“正式”文体的非抒情功能。不过,即便是婉约的宋词,到清代词学批评家眼里,也同样读出了“黍离之悲”,推崇碧山词“家国之思”、“沉郁”、“词中老杜”之类的说法陆续出现,虽因碧山词多为咏物词而难当“词史”之称,但对其阅读、诠释和接受,事实上是以杜甫为参照典范的。    在本书最后,作者自问:“‘诗史’说有这么大的影响,是不是已经触及了中国文学的本质问题?”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如前所言,对“诗史”问题的一系列争论,事实上就是控辩双方对“什么是文学/诗歌”的回答与界定,并涉及到文学、文献、文本、史学这数者之间的根本关系。不仅如此,这甚至还触及到中国文化的某些根本特征。为何中国有“诗史”而无“史诗”?龚鹏程等都认为“诗史”是强调诗歌的叙事功能,但“史诗”不是也可担负叙事功能吗?这或许还是与中国史官文化的早熟与发达有关:历史书写的发达,在极早的年代就侵蚀并压倒了中国的口头文化传统,取代了其叙事功能,而史诗正是与口头文学传统不可分离的。    按后现代史学和人类学的观点,“历史是小说,小说才是真历史”,在某种程度上,文学作品确实能更深刻地反映出某一时期的社会,但这种再现(representation)的“真实”并不像“诗史”观念那样强调记事上如何“真”(边沁曾说:一切诗歌都是不精确的再现,就是这个意义上的“再现”),而是某种历史书写无法传达的社会心理的“真”——狄更斯的小说或许比许多史料能更好地让人了解英国工业革命初期的社会与人的处境。作者张晖生前有一次曾若有所思地对我说:“历史毕竟还是浅。”想来他这么说也是因为想到了这一层。从这一意义上说,“诗史”是一个早熟但仍未过时的概念,还有进一步诠释的空间,试问还有哪份历史记载能比杜诗更深刻地反映盛唐时普通士人的生活与精神磨难?由于传统上以历史书写为原型,因而容易为人所忽略的一点是:“诗史”传统中所反映出来的对“历史”的理解,是相当古典式的,即要求实录、强调记载和反映现实,但“历史”就只应该如此吗?西方后现代历史的“叙事”转向(narrative turn)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受文学的影响而对此的反思与回答。    本书对“诗史”概念的爬梳脉络十分清晰,下了大量功夫来搜求文献整理这一概念,但似仍有漏网之鱼。如翁方纲《石洲诗话》卷四有言:“宋人之学,全在研理日精,观书日富,因而论事日密。熙宁、元祐时,一切用人行政,往往有史传所不及载。而诸公赠答之章,略见其概。至如茶马、盐法、河渠、市货,一一皆可推析。南渡而后,武林之遗事、汴土之旧闻、故老名臣之言行、学术师承之绪论渊源,莫不借诗以资考据,而其言之是非得失,与其声之贞淫正变,亦从可互按焉。今论者不察,而或以铺写实境者为唐诗,吟咏性灵、掉弄虚机者为宋诗。……如是以为读宋贤之诗,宋贤之精神其有存焉者乎?”这段话虽非谈论“诗史”,但却明白提到宋人有“借诗以资考据”的风习,而这又与“宋人之学”密切相关,对了解“诗史”概念产生的背景实不无裨益。    此外,对书中的某些观点,我也持保留意见。如页276谈到“历史上仅有宋末、明末清初两个时代的诗人被当时或后世较多地尊称为‘诗史’,这两个时代都存在史官缺席、史料贫乏的问题,而诗歌因为篇幅短小,诗人可随时随地利用诗歌这种形式来记载所思所感,所以,诗歌可用来补充历史叙述的不足”,这一推断我颇难苟同。个人认为,之所以这两个乱世涌现出“诗史”,并非由于诗歌这一形式便于记载、可补史料不足,而是因为太平时期并无激荡人心的大事件可激发出“诗史”式的书写;以南明为例,这一乱世虽然史官缺席,但存世史料恐怕不见得比明代中期太平年代为少。乱世流离的际遇,大概也会使后世诗人更自觉地以杜甫诗史为下笔时的参照。另外值得补充的是:“诗史”观念本身对中国人历史记忆的影响恐怕也相当深远。    当然,这些有待进一步论证的假设,原本也不适于统统塞到这一本书里。我与作者张晖自少年相识,两人在求学时已可见性情不同:他为人谨严、一丝不苟,结论时常引而不发,不说过头话;而我相比起来时常旁逸斜出、喜欢“大胆假设”胜于“小心求证”。两人或皆可说“循性为学”。此书虽早已读完,但迟迟未曾下笔,如今再未能起斯人于地下坐而论学,已是无可挽回的遗憾。但愿他泉下得见,稍知我虽说了一堆外行话,但和以往一样,毕竟认真读过了他心血写成的著作。--------------------------------------------------------------------------校对附记:勒口处简介,他生前赠书时曾说有四处小错,当时未细问,事后只看出了两处:他应是1977年生、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而非中文系)博士,另一处“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似不能算错,虽然严格来说是文学所下古代文学研究室的助研,他的副研究员身份是《文学遗产》编辑部的。p.30:[丁谓引杜诗应对唐时酒价]机警的丁晋公:按丁谓号为奸邪,此一“机警”其实未必是对其人的褒扬,p.33提到刘攽仅视为“一时之善对”p.238注1:施闰章著:《施愚章集》,按:应作《施愚山集》,如p.332p.264:一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述求:当作“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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