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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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12
ISBN:9787535437662
作者:康·巴乌斯托夫斯基
页数:213页

章节摘录

  珍贵的尘土  记不起来了,这段关于一个巴黎清洁工约翰·沙梅的故事是怎样得来的。沙梅是靠打扫区里几家手工艺作坊维持生活的。沙梅住在城郊的一间草房里。本来可以把这个郊区大加描绘一番,以使读者离开故事的本题。不过,也许值得提一笔:直到现在巴黎城郊仍然还留存着一古老的碉堡。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这些碉堡还被金银花和山棺子等杂草所覆盖着,一些野鸟就在这里造了巢。  沙梅的草房便在靠北面一个堡垒的脚下,与洋铁匠、鞋匠、捡烟头的和乞丐们的破房子为邻。  要是莫泊桑曾经对这些草棚住房的生活发生过兴趣的话,那他或许会再写出几篇出色的短篇小说来。说不定,它们还会在他的永恒的光荣上添上新的桂冠呢。  可惜除了暗探以外,谁也没来瞻望过这些地方。就是那些暗探,也仅仅在搜索贼赃的时候才会光临。  邻居们管沙梅叫“啄木鸟”,从这里,可以想象得出他是瘦瘦的,鼻子尖尖的,帽子底下总是翘出一绺头发,好像一簇鸟雀的冠毛。  以前,沙梅也过过好日子。在墨西哥战争的时候,他在“小拿破仑”军团里当过兵。  沙梅福星高照。他在维拉克鲁斯得了很重的热病。于是这个害病的兵,没上过一次阵,就给遣送回国了。团长借这个便,把他的女儿苏珊娜,一个八岁的女孩子,托付沙梅带回法兰西去。  团长是个鳏夫,所以到哪儿都不得不把自己的女儿带在身边。但是这一次,他决定和女儿分手,把她送到在里昂的妹妹家里去。墨西哥的气候会夺去欧洲孩子的生命。况且混乱的游击战,造成了许多难以预料的危险。  在沙梅的归途上,大西洋蒸散着暑气。小姑娘终日沉默着。甚至看着从油腻腻的海水里飞跃出来的鱼儿,都没有一点笑容。  沙梅照顾苏珊娜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明白,她期望他的不仅是照顾,而且还要温柔。可是他,一个殖民军团的大兵,能想得出什么温柔来呢?他有什么办法使她快活呢?掷骰子吗?或者唱些兵营里粗野的小调吗?  但总不能老是这样沉默下去。沙梅越来越频繁地感到小姑娘用困惑的目光望着他。最后他决定把自己一生的经历片片断断地讲给她听,把英吉利海峡沿岸一个渔村的极琐碎的小事情都回想了起来:那里的流沙、落潮后的水洼、有一口破钟的小礼拜堂、给邻居们医治胃病的他的母亲。  在这些回忆里,沙梅找不出任何能使苏珊娜快活的有趣的东西。但是叫他奇怪的是,小姑娘却贪婪地倾听着这些故事,甚至常常逼他翻来覆去地讲,在一些新的小事情上追根问底。  沙梅竭力回想,想出了这些详情细节,最后,简直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是否真正有过这些事情了。这已经不是回忆,而是回忆的淡薄的影子。这些影子好像一小片薄雾似的随即消散了。的确,沙梅从来也没想到他还要来重新回想他一生中这一段多余的时期。  有一次,他朦胧地想起一朵金蔷薇的故事来。在一家老渔妇的屋子里,在十字像架上,插着一朵做工粗糙、色泽晦暗的金蔷薇;不知道是他看见过这朵金蔷薇呢,还是从旁人那儿听到过这朵蔷薇的故事。  不,说不定,他有一次甚至亲眼看见过这朵金蔷薇,并且还记得它怎样闪烁发光,虽然窗外并没有阳光,而且在海峡上空哆嗦着惨厉的风暴。沙梅越来越清楚地想起了这朵金蔷薇的光辉——低矮的天花板下面的几点明亮的火光。  全村的人都很奇怪:为什么这位老太婆没有卖掉这个宝贝。要是卖掉它,她可以得到很大一笔钱。只有沙梅的母亲一个人肯定说卖掉这朵金蔷薇是有罪的,因为这是当她,这位老太婆,还是一个好笑的小姑娘,在奥捷伦一家沙丁鱼罐头工厂做工的时候,她的情人祝她“幸福”送给她的。  “这样的金蔷薇在世界上不多,”沙梅的母亲说,“可是谁家要有它,就一定有福。不只是这家人,就是谁碰一碰这朵蔷薇都有福。”  沙梅当时还是个孩子,他焦急地等着老太婆有一天会幸福起来。但根本连一星幸福的模样也看不出来。老太婆的房子不断为狂风所摇撼,而且在晚上屋子里连灯火也没有了。  沙梅就这样离开了村子,没等看到老太婆的命运有什么好转。只过了一年,在哈佛耳,一个相识的邮船上的火夫告诉他,老太婆的儿子忽然从巴黎来了。他是一个画家,满腮胡子,是一个快乐的、古里古怪的人物。从那个时候起,老太婆的茅舍已经跟以前大不相同了。里面充满了生气,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据说,画家们东抹一笔西抹一笔就可能赚大钱呢。  有一次,沙梅坐在甲板上,拿他的铁梳子给苏珊娜梳理她那被风吹乱了的头发,她问他说:  “约翰,有没有人会给我一朵金蔷薇?”  “什么都可能,”沙梅回答说,“絮姬,你总也会碰见一个怪人送你一朵的。我们那一连有一个瘦瘦的士兵。他可太走运了。他在战场上捡到半口坏了的金假牙。拿这个我们整连人都喝了个够。这还是在越南战争的时期呢。醉醺醺的炮手为了寻开心,放了一炮,炮弹落到一座死火山的喷火口上,就在那里爆炸了,不料火山也开始喷烟爆发起来。鬼晓得这座火山叫什么来着!仿佛叫克拉卡·塔卡。爆发得可真够瞧的!毁了四十个老乡。想想看,就因为这半口旧的金假牙,死了这许多人!后来才晓得这个金假牙原来是我们上校丢掉的。当然,这件事情暗中了结了:军团的威信高于一切啰。不过那一次我们可真喝了一个痛快。”  “这是在什么地方?”絮姬怀疑地问。  “我不是告诉你了——在越南。在印度支那。在那个地方,海洋冒着火,就和地狱一般,而水母却像芭蕾舞女的镶花边小裙子。而且那个地方,那种潮湿劲儿呀,一夜工夫,我们的靴子里就长出了蘑菇!若是我说谎,就把我吊死!”  以前,沙梅听过很多当兵的说谎话,但是他自己从来没说过。并不是因为他不会说谎,只不过是没有这种需要。而现在他认为使苏珊娜快活是他的神圣的职务。  沙梅把小姑娘带到了里昂,当面把她交给了一位皱着黄嘴唇的高个子妇人——苏珊娜的姑母。这位老妇人满身缀着黑玻璃珠子,好像马戏班子里的一条蛇。  小姑娘一看见她,就紧紧地挨着沙梅,抓住了他的褪了色的军大衣。  “不要紧!”沙梅低声地说,轻轻地推了一下苏珊娜的肩膀。“我们当兵的也不挑拣连里的长官。忍着吧,絮姬,女战士!”  沙梅走了。他好几次回头张望这幢寂寞的屋子的窗户,连风都不来吹动这里的窗幔。在狭窄的街道上,能听见小店里的倥偬的时钟报时声。在沙梅的军用背囊里,藏着絮姬的纪念品——她辫子上的一条蓝色的揉绉的发带。鬼知道为什么,这条发带有那么一股幽香,好像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墨西哥的热病摧毁了沙梅的健康。军队也没给他什么军衔,就把他遣散了。以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兵身份,去过老百姓的生活了。  多少年在同样贫困中过去了。沙梅尝试过各种卑微的职业。最后,成了一个巴黎的清洁工。从那时起,灰尘和污水的气味,总没离开过他。甚至从塞纳河飘过来的微风中,从街心花园中衣衫整洁的老太婆们兜售的含露的花束里,他都嗅到了这种气味。  日子溶成为黄色的沉渣。但是有的时候在沙梅的心灵里,在这些沉渣中,浮现出一片轻飘的蔷薇色的云——苏珊娜的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曾有一股春天的清新气息,也仿佛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苏珊娜,她在哪儿呢?她怎么了?他知道她现在已经是一个成年的姑娘了,而她父亲已经负伤死了。  沙梅总想要到里昂去看看苏珊娜。但每次他都延期了,直到最后他明白己经错过了时机,苏珊娜完全把他忘记了。  每逢他想起了他们临别时的情景,他总骂自己是笨猪。本来应该亲亲小姑娘,而他却把她往母夜叉那边一推说:“忍着吧,苏珊娜,女战士!”  大家都知道清洁工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工作。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因为由紧张但并不是常常有益的人类活动所产生的垃圾,总是在一天的末尾才积聚起来,其次是巴黎人的视觉和嗅觉是不许冒犯的。夜阑人静的时候,除了老鼠而外,差不多没有人会看到清洁工的工作。  沙梅已惯于夜间的工作,甚至爱上了一天里的这个时辰。尤其是当时光懒洋洋地冲破巴黎上空的时候。塞纳河上弥漫着朝雾,但它从来也没越出过桥栏。  有一次,在这样雾濛濛的黎明里,沙梅由荣誉军人桥上经过,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人,穿着淡紫色镶黑花边的外衫。她站在栏杆旁边,凝望着塞纳河。  沙梅停下了步子,脱下了尘垢的帽子说道:  “夫人,这个时候,塞纳河的河水是非常凉的。还是让我送您回冢去吧。”  “我现在没有家了。”女人很快地回答说,同时朝着沙梅转过脸来。  帽子从沙梅的手里掉下来了。  “絮姬!”他绝望而兴奋地说,“絮姬,女战士!我的小姑娘!我到底看到你了!你恐怕忘记我了吧。我是约翰·埃尔奈斯特·沙梅,第二十七殖民军的战士,是我把你带到里昂那位讨厌的姑母家里去的。你变得多么漂亮了啊!你的头发梳得多好呀!可我这个勤务兵一点也不会梳!”  “约翰!”这个女人突然尖叫一声,扑到沙梅身上,抱住了他的脖子,放声大哭,“约翰,您还和那个时候一样善良。我全都记得!”  “咦,说傻话!”沙梅喃喃地说,“我的善良对谁有什么好处?你怎么了,我的孩子?”  沙梅把苏珊娜拉到自己身旁,做了在里昂没敢做的事——抚着、吻着她那华丽的头发。但他马上又退到一边,生怕苏珊娜闻到他身上的鼠臊味。但苏珊娜挨在他的肩上更紧了。  “你怎么了,小姑娘?”沙梅不知所措地又重复了一遍。  苏珊娜没回答。她已经止不住痛哭。沙梅明白了,暂时什么也不要问她。  “我,”他匆匆忙忙地说道,“在碉堡那边有一个住的地方。离这里有些儿路。屋子里,当然,全是空的,什么也没有。然而可以烧烧水,在床上睡睡觉。你在那儿可以洗洗脸休息休息。总之,随你愿意住多久。”  苏珊娜在沙梅那里住了五天。这五天巴黎的上空升起了一个不平凡的太阳。所有的建筑物,甚至最古旧、煤熏黑了的,每座花园,甚至沙梅的小窠,都像珠宝似的在这个太阳的照耀下灿烂发光。  谁没体味过因浓睡着的年轻女人的隐约可闻的气息而感到的激动,那他就不懂得什么叫温柔。她的双唇,比湿润的花瓣更鲜艳,她的睫毛因缀着夜来的眼泪而晶莹。  是的,苏珊娜所发生的一切,不出沙梅所料。她的情人,一个年轻的演员,变了心。但苏珊娜住在沙梅这里的五天时间,已经足够使他们重归于好了。  沙梅也参与了这件事。他不得不把苏珊娜的信送给这位演员,同时,当他想要塞给沙梅几个苏作茶钱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教训了这个懒洋洋的花花公子要懂得礼貌。  不久,这个演员便坐着马车接苏珊娜来了。而且一切都应有尽有:花束、亲吻、含泪的笑、悔恨和不大自然的轻松愉快。  当年轻的人们临走的时候,苏珊娜是那样匆忙,她跳上了马车,连和沙梅道别都忘记了。但她马上觉察出来了,红了脸,负疚地向他伸出手来。  “你既然照你的兴趣选择了生活,”沙梅埋怨地说,“那就祝你幸福。”  “我还什么都不知道。”苏珊娜回答说,突然眼眶里闪着泪光。  “你别激动,我的小娃娃,”年轻的演员不满意地拉长声音说,同时又重复道:“我的迷人的小娃娃。”  “假如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苏珊娜叹息说,“那便一定会幸福的。我记得你在船上讲的故事,约翰。”  “谁知道呢!”沙梅回答说,“可是不管怎样,送给你金蔷薇的不会是这位先生。请原谅,我是个当兵的。我不喜欢这种绣花枕。”  年轻人互相看了一眼。演员耸了耸肩膀。马车向前开动了。  通常,沙梅把一天从手工艺作坊扫出来的垃圾统统扔掉。但是在这次跟苏珊娜相遇之后,他便不把那从首饰作坊扫出来的垃圾扔掉了。他开始把这里的尘土悄悄地收到一起,装到口袋里,带到他的草房里来。邻居们认为这个清洁工“疯了”。很少有人知道,在这种尘土里有一些金屑,因为首饰匠们工作的时候,总要锉掉少许金子的。  沙梅决定把首饰作坊的尘土里的金子筛出来,然后把这些金子铸成一块小金锭,用这块金锭,为了使苏珊娜幸福,打成一朵小小的金蔷薇。说不定像母亲跟他说过的,它可以使许多普通的人幸福。谁知道呢!他决定在这朵金蔷薇没做成之前,不和苏珊娜见面。  这件事沙梅对谁也没说过。他怕当局和警察。狗腿子们什么事想不到呢。他们会说他是小偷,把他关到牢里去,没收他的金子。怎么说也罢,金子本来是别人的。  沙梅在没入伍之前,曾经在村子里给教区神甫当过雇工,所以他懂得怎样筛簸谷子。这些知识现在用得着了。他想起了怎样簸谷子,沉甸甸的谷粒怎样落到地上,而轻的尘土怎样随风远扬。  沙梅做了一个小筛机,每天深夜,他就在院子里把首饰作坊的尘土簸来簸去。在没有看到凹槽里隐约闪现出来的金色粉末之前,他总是焦灼不安。  不少日月逝去了,金屑已经积到可以铸成一小块金锭。但沙梅还迟迟不敢把它送给首饰匠去打成蔷薇。  他并不是没有钱——要是把这块金锭的三分之一作手工费,任何一个首饰匠都会收下这件活计,而且会很满意的。  问题并不在这里。跟苏珊娜见面的时辰一天比一天近了。但从某一个时候起,沙梅却开始惧怕这个日子。  他想把那久已赶到心灵深处的全部温柔,只献给她,只献给絮姬。可是谁需要一个形容憔悴的怪物的温柔呢!沙梅早就看出来,所有碰上他的人,惟一的愿望便是赶快离开他,赶快忘记他那张干瘪的灰色的脸,松弛的皮肤和刺人的目光。  在他的草房里有一面破镜子。偶尔沙梅也照一下,但他总是发出痛苦的骂声,立刻把它扔到一边去。最好还是不看自己——这个蠢笨的、拖着两条风湿的腿蹒跚着的丑东西。  当蔷薇终于做成了的时候,沙梅才听说絮姬在一年前,已经从巴黎到美国去了,人家说,这一去永不再回来了。连一个能够把她的住址告诉沙梅的人都没有。  在最初的一刹那,沙梅甚至感到了轻松。但随后他那指望跟苏珊娜温柔而轻快地相见的全部希望,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片锈铁。这片刺人的碎片,梗在沙梅的胸中,在心的旁边,于是他祷告上帝,让这块锈铁快点刺进这颗赢弱的心里去,让它永远停止跳动。  沙梅不再去打扫作坊了。他在自己的草房里躺了好几天,面对着墙。他沉默着,只有一次,脸上露出一点笑容,他立刻拿旧上衣的一只袖子把自己眼睛捂住了。但谁也没看见。邻居们甚至都没到沙梅这里来——家家都有操心事。  守望着沙梅的只有那个上了年纪的首饰匠一个人,就是他,用金锭打成了一朵非常精致的蔷薇,花的旁边,在一条细枝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尖尖的花蕾。  首饰匠常常来看沙梅,但没给他带过药来。他认为这是无益的。  果然,沙梅在一次首饰匠来探望他的时候,悄悄地死去了。首饰匠抬起了清洁工的头,从灰色的枕头下,拿出来用蓝色的揉绉了的发带包着的金蔷薇,然后掩上嘎吱作响的门扉,不慌不忙地走了。发带上有一股老鼠的气味。  晚秋时节。晚风和闪烁的灯火,摇曳着苍茫的蓝色。首饰匠想起了沙梅的面孔在死后是怎样改变了。它变得严峻而静穆。甚至觉得这张面孔的痛楚,是非常好看的。  “生所未赐予的而死却给补偿了。”好转这种无聊念头的首饰匠想到这里,便粗浊地叹息了一声。  首饰匠很快就把这朵金蔷薇卖给了一位不修边幅的文学家;依首饰匠看来,这位文学家并不是那么富裕,没有资格买这样贵重的东西。

前言

  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初译本刊行于五十年代后期。在那个只能把心酸和苦涩奉献给寒夜的时代,竟然有人想到把这本薄薄的小册子译介给没有习惯向苦难下跪的民族,至今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也许,是由于俄罗斯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声誉显赫,也许,是由于作者声称,《金蔷薇》不过一部有关创作经验的札记,不管怎样,《金蔷薇》毕竟译成了中文,而且译得那么凄美,总有一天,人们会透过所谓“创作经验谈”恍悟到其中对受苦和不幸的温存抚慰和默默祝福这一主题。  巴乌斯托夫斯基在谈到蒲宁的一篇小说时这样写到:“它不是小说,而是启迪,是充满了怕和爱的生活本身”,这不也是整部的《金蔷薇》写照吗?《金蔷薇》不仅仅是创作经验谈,更是生活的启迪,是充满了怕和爱的生活本身。如果把这部书当作创作谈来看待,那就等于抹去了整部书跪下来亲吻的踉跄足迹,忽视了其中饱含着的隐秘泪水。

书籍目录

我们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序)
珍贵的尘土
碑铭
一束假花
第一篇短篇小说
闪电
人物的叛变
一部中篇小说的写作经过
心上的刻痕
金刚石般的语言
辞典
阿尔斯王商店事件
好像是小事情
车站食堂里的老人
白夜
赋予生命的源泉
夜行的驿车
早已想就的一本书
洞烛世界的艺术
在卡车的车厢里
对自己的临别赠言

编辑推荐

  《金蔷薇》作者是用清闲优美的散文笔调,以叙述故事的形式来写的,所以特别使人感到亲切动人。尽管作者自己说,这不是创作活动的理论研究,也不是写作技巧的入门书,然而他那丰富的、宝贵的经验可作为初学写作者的参考和借鉴。就是对于一般文艺爱好者来说,也有很大的帮助,可以提高他们的欣赏力。

作者简介

《金蔷薇》是一本创作经验谈。在《金蔷薇》中,作者不仅总结了自己的写作经验,而且还研究了其他许多大作家(如雨果、福楼拜、莫泊桑、契诃夫、高尔基等)的创作活动。作者在这里探讨了写作上一系列的重要问题:作品构思的产生过程;作家应如何培养观察力、提炼素材、磨炼语言;想象的必要性;细节描写的功能;人物性格本身的逻辑性;灵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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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如刘小枫在序言中所说,我们这一代人未曾与苦难有过“患难之交”,相应的,我对前苏联作家并没有上一辈人的那种亲近感,所以时至今日我才读到帕乌斯托夫斯基的《金蔷薇》,相见恨晚。一直想为《金蔷薇》专门写一篇什么。因为我在这本书里体验到了奇妙的浸润感,不光让我窥见作家如何以“以写作为生活方式”,更是每个立志创作者的指明灯。它比《再活一次》的书写要来得更加绵密、扎实,帕乌斯托夫斯基清丽而无保留的叙述,像一座遍布无数分岔小径的森林,让我想从每个方向都探究一番。密密麻麻的便签纸,便是例证。与书独处的时间是快乐的,而不期然能与一波共振频率相会,更是阅读带来的更大馈赠。写作之于生活,仿若第二重生命,这就是娜塔莉所说的“再活一次”吧。 人们印记中的那种“坐在桌前,抱住脑袋,或者孤单地、粗犷地徘徊彷徨,喃喃着自己的思想”全然不是作家的劳动状态;相反的,“构思的的形成和它的充实是每小时、每天,随时随地在每一个偶然的机缘里、劳动里不断进行着的”,作家始终浸润于俗世生活,过眼一切皆以人心的加工、语言的复刻,从而呈现出丰富的层次面貌。我总是喜欢将创作比拟为“时间凝固术”,不光是因为人们在专注中感受不到时光的飞逝,更因为创作的“成品”如此个性化地记录了你所花费的时间。人们总认为创作是需要灵感的,而在辛波丝卡关于“灵感”的诠释里,“靈感不是詩人或藝術家的專屬特權;那些自覺性選擇自己的職業並且用愛和想像力去經營工作的人:醫生,老師,園丁……只要他們能夠不斷地發現新的挑戰,他們的工作便是一趟永無終止的冒險”。从这个意义来说,万物皆素材,生活即创作,专注即灵感。每个人在自己所专注的志业上有所创造,就都是值得掌声鼓励的行动。只是我个人的兴趣点正好落在了《金蔷薇》所论及的谱系内而已。多说无用,如何实作?从小学的语文课到大学的中文系,我们所接受的教育甚少提及写作作为一种纯净的生活志趣乃至生活方式。在此要隆重推荐一下李建荣老师的写作教学实践(http://lijianrong.blshe.com/old/),在一片浮躁之中,是何等的诚恳,但也是何等的孤独。
  •     康·巴乌斯托夫斯基巴乌斯托夫斯的创作谈,大概是我读过的最美的创作谈了。一篇篇散文,一个个故事,把巴乌斯托夫斯基对文学的理解,对想象力的理解,对作家作品的理解涵盖进去。含蓄优雅,读这本书你仿佛看到了蔷薇色的光芒下的那位老人。对巴乌斯托夫斯基毫无了解,但单凭金蔷薇的叙述就可以感知到,这是一个带有理想主义的灵魂,不是激荡的,而是缓缓流过你的心。阅读的感受大于书的内容,阅读这样的文字是享受。第一次在阅读的时候忍不住查译者,李时先生的翻译有高出信雅达的个人抒情,和巴乌斯托夫斯基的文字共鸣。

精彩短评 (总计33条)

  •     一本美好,大多数时候充满自然气息的书。其实重点不在于他讲了什么经验,而在于字里行间的感觉。 不过近来有些儿浮躁啊,有些章节都没能安安静静地读过去~
  •     出版社毁了
  •     读《珍贵的尘土》懵懵懂懂湿了眼,那些是我永远无法了解的
  •     对比着看两本书是一件有趣的学习过程
  •     拖沓了好多年终于读完,只是心情不如当初那样激动了
  •     书是从刘晓枫那里听来,基于一个契机寒假和!f君一起去淘的,搁在手上一直没看,相当惭愧。他就快回了,为了再去买书,这两天果断把它看完了╮(╯_╰)╭看完后也想写自己的小说呐!诗兴大发,由于不会写自己的诗,别人的诗在脑袋里乱窜。
  •     喜欢李时的翻译。可惜出版社太不严谨,颇多错别字。
  •     很优美的散文,不过老是看着看着就不知说道哪里了
  •     最好的风格首先是有分寸。
  •     虽说是文论,还是当做文学作品看靠谱些。内容三星,浓郁的俄罗斯味儿加一星,共四星。想起小学时熟读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有《牛虻》里那首诗。
  •     你是我的金蔷薇。
  •     对土地和人民的爱涌现出的诗情
  •     这个是谁推荐的?好像是陈子平吧,谈文学写作的,还不错。
  •     第一篇大好
  •     感谢牛粪高中时候推荐给我这本书,虽然很惭愧没有马上去读,一直拖到现在。这本文采斐然的札记,作者讲了许多关于他如何写作的经验。关于如何构思的,如何对待灵感的,如何写出一部佳作的。散文诗般的文字,让人自由徜徉在文学的海洋里,心情只有感叹与激动。美妙的俄国文学哪~
  •     永远都记得夜行的驿车,那代人的怕和爱。
  •     超爱~手上的是这个版本。还想要读《面向秋野》
  •     是受许多人推崇的最初的李时先生的译本。然而另一版不在手中,也无从比较,但感觉翻译是“优美而流畅”的。只是本书的装帧印刷不怎么有诚意,还扒了人家一篇《我们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当序言。
  •     如此好书!
  •     好棒!俄罗斯文学我们还有许多宝库没有探寻
  •     谢谢苏先生 又读一遍。
  •     好书、好翻译,只是出版社太烂,错别字一堆
  •     2016重读002 十年前读的是戴骢的译本,有幸重读学生时期的文学启蒙,谢谢欢分老师。喜欢书中写作理论部分和诗性解读。《辞典》:惊叹语言学的奥妙,描绘各种森林景象的词汇太美,虽然多种语言之间存在一定联系,然而这些俄语词汇有很多是独特的,在汉语中没有对应的词汇。人们对于认识自然世界的热诚要高过对自身的认识。错字较多,《闪电》与《赋予生命的源泉》有内容重复。
  •     扬州图书馆
  •     因为对新版的封面,充满了恐惧,可又寻找不到旧版本,于是,一直想读的书籍也便忘却了。直到一天,在图书馆路过马列主义无人光顾的角落,撇见了这本书,如获至宝,好像发现了了不得宝藏一样。不由感叹,有些书籍,如果能早些遇到,也许就改变了一生。————不知是否还不太晚?
  •     里面的 《珍贵的尘土》、《夜行的驿车》、《车站食堂里的老人》都是特别感人的文章~
  •     还是李时翻译的好
  •     如果喜欢写作的朋友 强力推荐 !一定要读!
  •     一直觉得俄国作家就像广袤的冰原一样残酷无情,沉迷于人性和苦难。事实证明西伯利亚也有春天,捂心口。
  •     开篇就能抓住你
  •     我只想說,長江文藝出版社的編輯們徹底毀掉了這本書。我都懶得吐槽整本書裡面引號和書名號的亂用了。
  •     “我们,文学工作者,用几十年的时间来寻觅它们——这些无数的细沙,不知不觉地给自己收集着,熔成合金,然后再用这种合金来锻成自己的金蔷薇——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长诗。……恰如这个老清洁工的金蔷薇是为了预祝苏珊娜幸福而做的一样,我们的作品是为了预祝大地的美丽,为幸福、欢乐、自由而战斗的号召,人类心胸的开阔以及理智的力量战胜黑暗,如同永世不没的太阳一般光辉灿烂。”
  •     比陈腔滥调更可怕的是庄严肃穆的陈腔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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