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第一宗罪》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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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群言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
ISBN:9787802564039
作者:梁文道
页数:288页

《味道·第一宗罪》的笔记-第8页

其实基督教信仰最不满食欲的地方在于它使人过分崇拜自己的身体。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花了大量的时间心力在烹调和进餐的过程上,绞尽心思地研究怎样炮制一根鸡爪、一颗西红柿,仿佛从嘴唇到胃部之间的器官才是最圣洁的神殿。因此长得胖不是一种罪,而是一种罪证,它证明一个人过度贪吃,以肉体代替了上帝,崇拜偶像(也正是自己的肚子)多于天主,这是何等渎神的重罪呀!难怪在但丁的《神曲》里面,贪吃的人要被打下第三层地狱,永远承受恶臭泥沼和狂风暴雪对身体的折磨。
有趣的是,我们今天却把肥胖本身变成了罪。一个人长得胖不只代表他懒惰不节制,他的胖才是最大的错误。所以我们才会发明五花八门的瘦身方法,让人可以懒懒地不做运动,放怀地大嚼美食,偏偏还不会长胖,似乎懒散纵欲都没有错,胖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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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重庆鸡公煲也非重庆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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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第一宗罪》的笔记-第8页 - 贪食恶之首

长得胖不是一种罪,而是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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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不是已经有地方标准了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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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第一宗罪》的笔记-第4页

其实"贪吃"这个概念指的不只是贪吃,还包括一切过度的沉溺。在基督信仰的价值观里,所有人欲只要不加节制的放纵,所有喜好只要不能自拔地沉溺,都是有罪。而这种纵欲之罪,以食欲为代表,毕竟饮食是人之大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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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在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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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第一宗罪》的笔记-第8页 - 贪食恶之首

其实基督教信仰最不满食欲的地方在于它使人过分崇拜自己的身体。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花了大量的时间心力在烹调和进餐的过程上,绞尽心思地研究怎样炮制一根鸡爪、一颗西红柿,仿佛从嘴唇到胃部之间的器官才是最圣洁的神殿。因此长得胖不是一种罪,而是一种罪证,它证明一个人过度贪吃,以肉体代替了上帝,崇拜偶像(也正是自己的肚子)多于天主,这是何等渎神的重罪呀!难怪在但丁的《神曲》里面,贪吃的人要被打下第三层地狱,永远承受恶臭泥沼和狂风暴雪对身体的折磨。
有趣的是,我们今天却把肥胖本身变成了罪。一个人长得胖不只代表他懒惰不节制,他的胖才是最大的错误。所以我们才会发明五花八门的瘦身方法,让人可以懒懒地不做运动,放怀地大嚼美食,偏偏还不会长胖,似乎懒散纵欲都没有错,胖才是问题。

《味道·第一宗罪》的笔记-第1页 - 1

Wei Dao _Wei Jue Xian Xiang - Liang Wen Dao梁文道
味道之人民公社第二版 目录
2015-08-05 09:03:16
。而和他人共同分享食物,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一种非常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2015-08-05 09:04:26
快到农历新年了,中国人讲究一家团圆,这团圆的最大象征就是一家老少一起吃一顿年夜饭。组织家庭之前,一对情侣谈恋爱,上街拍拖,二人晚饭难道不是其中最重要的节目之一吗?毕业在即,要感谢老师的教导,同学们多半会筹备一次盛大的谢师宴。老友里旧,很少会相约行山甚至看电影,通常还是要在饭桌上闲话家常。子女长大了,各有各的生活,偶尔回家吃顿晚饭喝碗汤水,就是保证亲情持续紧密的良药。
2015-08-05 09:07:16
人类实在是一种奇异的生物,我们居然能够和一些才认识没多久的人共桌饮食。甚至,我们可以约一个从未见过的人吃饭,第一回见面就是在饭桌上。这对其他动物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见过野狗在街边搜寻食物的情景吗?假如有一条野狗正在大快朵颐,其他陌生的狗是不能随便靠近的,就算不冲过去一起分食,只是呆呆地双眼瞪视,也是一种极具挑衅意味的威胁,那条啃着饭余菜渣的狗必将警觉,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发出威吓的低吼。
2015-08-05 09:10:33
为什么明明知道他不太爱吃油炸番薯饼,我还老是要多买一份给他呢?大概是因为我想证明自己的喜好有道理,希望他经过屡次重复的亲身体验,也终能发现油炸番薯饼果然好吃。这里头潜藏了一种非常自大的愿望,那就是希望把你所爱的人变成和你一样的人,和你有相同的偏好,有相同的口味。
2015-08-06 08:59:47
分享,本是最神秘的一种状态。比方说看见河岸的树上栖息了几只越冬的白鹭,小孩会很兴奋地拉着妈妈的手大叫:“快看!”为什么看见了有趣的东西也想叫妈妈看到呢?难道多了一个人帮眼,白鹭的数量会多了几只?还是它们会变得更可爱更优美?当然不,只是因为我们想让自己所爱所关怀的人与自己同喜,让他也感到兴奋,或者让他见证我的兴奋。
2015-08-06 09:04:04
广东话的“一齐”与“行埋”都有这层意思,两个人恋爱了叫做“佢一齐”;而“一齐”就意味彼此今后多了一个分享的伙伴。
2015-08-06 22:10:27
。难怪当时奥地利的社会主义领袖阿德勒(Viktor Adler)要鼓吹禁酒了,他告诉同志:“我们不要舒服;事实上,我们的整个事业都将得益于更多不舒服的感觉。”不喝酒就不舒服,不舒服就不会忘记自身处境的艰困,而且还能头脑冷静纪律严明,打造出一群铁血革命军。
2015-08-07 08:59:05
林行止引述《世说新语》的一则故事,说晋朝的一位驸马爷王敦第一回去大贵之家的厕所,发现茅坑旁有一个漆木盒,其中盛满了干枣,就以为这是富人大户的习惯,于是取来一颗,边方便边进食。其实那些干枣根本不是拿来吃的,它们的功用是塞进鼻孔里阻绝臭味!
2015-08-07 09:03:22
。而一个人的真正成熟,其标志就是他开始嫌弃粪便,觉得它们是有异于己的外物。这时候,他对自己的身体才有了完整而确切的把握。可是很吊诡,虽然屎尿明明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它偏偏又是由己所出,所以我们难免会对它特别关切。
2015-08-07 09:05:54
想想看,所有的肉都要放净了血才能入馔,它还能好吃到什么地步呢?有朋友在纽约住过一段日子,他常常想念那些犹太人开的小Deli,说里头的大份牛肉三明治叫人难忘。我的天!一片片白净无血的薄牛肉堆成三十公分厚的砖头,夹在两块很硬实的面包中间,唯一的味道来自番茄酱和芥末,这简直是专门用来提醒信徒生无可恋的修行工具。
2015-08-07 09:07:28
芸芸各家之中,已故人类学大师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的说法最令人信服。她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的“肮脏”不是一种东西本身很脏,而是它的位置不对。比如说一双筷子本身或许很干净,但要是把它放在厕所,你就会觉得不对劲了。反过来说,如果把一支牙刷丢进碗柜里,我们也会感到非常不妥,即使牙刷和碗柜其实都弄得十分干净。
2015-08-07 09:12:35
再巍峨的楼阁也有倾颓的一天。1492年,信奉天主教的联军终于攻入格拉纳达,逐出最后的摩尔人,“收复”了西班牙,也“收复”了他们的信仰。然后,以残忍和严酷知名的“宗教法庭”在西班牙出现了,他们用斩首和绞刑对付“异教徒”,誓要抹除这片土地上一切不净的痕迹,让人以为欧洲从来都是他们的。
问题是,你要怎么找出那些假装归信天主教,暗地里却还在向安拉忏悔的隐匿叛徒?结果当局想出了一个狠辣的方法,就是逼迫所有可疑的人吃猪肉。不论是朋友宴客,还是婚礼喜酒,第一道菜一定是一碟切好的猪肉片;只要看到谁不敢取食,又或者在吃的时候忍不住露出厌恶的神色,你就该向法庭举报,供出躲藏在人群中的穆斯林。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许多商人和家庭索性在门口的屋檐上悬挂火腿,证明自己绝对不是伊斯兰教徒……
2015-08-07 21:55:56
穆斯林在斋月里头不止禁食,还要禁绝吸烟、性爱,乃至一切容易引人堕落的肉体需要。牺牲生理的满足,是为了磨炼出自律而坚忍的情怀。禁食根本是一种灵魂上的行为,外在的行为只是信徒转向内心的表现。所以伊斯兰的“苏菲”派甚至主张最严苛的“禁食”;他们认为一个穆斯林应该尽量清除杂念,在这个月里只想着唯一的真主,不诅咒、不中伤,心中不存恶意,甚至远离一切口出妄言的人。所以奉行这种禁食的人在斋月之中是沉默的。
2015-08-07 22:12:57
然而,我又很能体会蔡澜先生“未能食素”的心境。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种经历,如果一桌人坐下来点菜,其中一个事先声明吃斋的话,邻座可能会觉得自己被人冒犯了。为什么?因为素食者总给人一种异样的道德优越感,总是使人以为他的伦理标准比较高,自律能力比较强。而大伙吃饭本来是件很愉快甚至很纵欲的一件事,突然旁边多了一个禁欲主义者,岂能不叫人扫兴?这就有点像一堆黑社会的小流氓正在肆无忌惮地粗口横飞,大佬身边的“阿嫂”忽然冷冷地道一句:“我本人不喜欢讲粗口。”
2015-08-07 22:13:23
其实我是有亲身体会的。很多年前,和一个后来出了家的同学在大排档吃饭叙旧,正当弟兄们兴高采烈地要叫几瓶冰冻啤酒时,他却平静和缓地说:“其实我已经吃斋了。”我们很愕然,一起转头看着他那仿佛散发着天使光彩的慈善面容,他又接着说:“没关系!不用理我,你们尽管叫尽管吃,我要碗粥就行了。”那一刻,我感到自己就像一个野蛮的食人族遇上了从文明社会过来传教的牧师,羞愧难当。我是不是该把他也煮来吃了呢?
2015-08-09 22:08:33
由此可见,味道这回事是讲时机讲位置的;你饿了,它充满诱惑;你饱了,它就叫人生厌。食物放在餐具里,它是美味的;但它留在手上的痕迹,则使人感觉不爽,必欲除之而后快。这又有点像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所说的“洁净”与“肮脏”,它们没有本质,只凭脉络决定,同一双鞋子穿在脚上是干净的,放在桌上就显得很不洁很不当了。同样的,味道还是那个味道,只不过你吃过饭了,它却还沾在你的指掌之间,这就忽然让人难受得很了。假如你活在一个没有手食文化的环境里面,从小到大都用餐具进食,你就一定更难接受手上的饭香菜油,因为它们的位置不对,出现在一个你觉得它们不该在那里出现的地方。
2015-08-09 22:08:58
有信仰讲修行的人吃饭,当然吃得出东西的口味差异,只不过他不该为了这些口味痴狂,他明白口味的多变与复杂,世事的无常与机变。
2015-08-09 22:12:27
人类学家萨林斯曾经总结美国人对家畜的态度,提出了“驯化系列”的说法,也就是“牛、猪、马、狗”。
在这一系列动物里面,牛当然可食,而狗是万万吃不得的。原因是狗离人最近,牛离人最远;四种动物里面和人的距离越近的越不能吃,离人越远则可食程度也就相应增加了。这个系列背后的假设是人类社会禁止同类相残,人吃人自然是大忌。那些和人关系密切的动物如狗,因为分沾了人性,所以也是吃不得的。一般市镇居民碰不着的牛,因为人性的成分不多,故此不妨奉为桌上馔。
大概这套“驯化系列”随着美国文化的远播深入人心,今天大部分人都觉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吃它就像吃人一样恶心。
2015-08-09 22:21:21
名满天下的南海高僧一行禅师喜欢用橘子说法。吃一颗橘子,你应该先闻一闻它表皮散发出来的气味,观赏它的色泽,然后才用手指剥开它,感受那溅射出来的细雨般的汁液。吃的时候,你也应当慢慢地吃,以对待最昂贵食物的方式对待一只普通的橘子,专注而集中,仔细品味由酸至甜之间那最微妙的变化。此时,你或许会看见这只橘子的过去:它还悬在枝上的样子,它还是一朵花的样子,它还是一株树的样子,它还在泥土里等待抽芽的样子。万事万物皆有来处有去处,变动不居,生生不息,缘起性空。用心进食,这本是佛家最基本的修行方法之一。
2015-08-10 08:47:26
自从上个世纪由美国开始的“特种咖啡革命”跟着美式咖啡文化席卷全球之后,喝咖啡的人都知道咖啡有“风格”(style)和“口味”(flavor)的分别。所谓风格可以是各种豆子混合的比例,比如说“哥伦比亚调配”(Columbian blend),就一定放了些哥伦比亚咖啡豆在里面;至于放得多还是放得少,除非厂家特别说明,否则我们是不知道的。当然还有各家各派的“私家调配”(house blend或者private blend),但也只有熟练饮家才喝得出其中乾坤。
2015-08-10 08:48:26
很容易与“风格”搞混的,则是“口味”。如果说风格还比较自然一点的话,口味就完全是人工添加的东西了。咖啡豆包装上常见的“香草”、“杏仁”等字眼,指的就是这袋咖啡豆闻起来有香草和杏仁的味道。你以为这些气味是怎么来的呢?是把杏仁和香草与豆子放在一起炒出来的吗?当然不是,它们纯粹是用液装的喷剂喷上去的,那些香味喷剂绝大部分是人工化学产品。上“阿里巴巴”网找一找,你也可以大批大批地买回来。
各式风格和口味的配对可以配出千变万化的咖啡味道,在过去二十多年里面帮助咖啡业界开发了新一代的饮家市场。但是这还不够,咖啡业者有一个仍未完成的梦想,那就是要把咖啡上升到葡萄酒的层次,让喝咖啡的人像喝酒的人一样讲究,就算咖啡无法陈年,至少也要在品种和产地上大造文章,最好是能捧出咖啡业的“五大名庄”,卖个更好的价钱。
2015-08-10 08:49:09
有些咖啡店干脆就用装运咖啡豆的麻布大袋作装饰,一袋袋生豆放在店子里面,再摆一部炒豆机,让客人像是走进了手工作坊,喝到的则是直接来自原产地的新鲜咖啡。其实这是一种贩卖怀旧感的营销手法,光顾这些铺就像在米铺买米,原始粗糙但是自然、有“人味”,和在超级市场买一包包袋装好的大量生产工业品完全不同。
2015-08-10 08:54:28
写这篇文章前,我特意去了星巴克一趟,卧底考察。我很高兴地向大家宣布,一包公平咖啡是所有咖啡豆价钱中最低的那一等级。以后讲良心就不一定是有钱人的专利了。
2015-08-10 08:59:34
马尔萨斯的经典《人口论》还专门以爱尔兰为例,说明薯仔这种易种多产的食物会助长人口增长,终将导致大祸。于是“卷叶病”一来,薯仔死尽死绝,爱尔兰就发生了惊人的大灾荒了。很多人都相信这是爱尔兰人自己惹的,因为懒惰,他们就不开发其他粮食的种植,专吃薯仔。因为懒惰,而薯仔又是这么方便的东西,所以他们就不必担心人口的压力,拼命生小孩,最后弄得大家一起穷。美国作家Larry
Zuckerman(祖克曼)在How the Humble Spud Rescued the Western World(台湾中译为《马铃薯》)里很详细地描述了这场大灾难的过程,也摘引了大量的见证说明时人对爱尔兰和薯仔的双重歧视,但是他却没有清楚点出这种偏见的盲点。
2015-08-10 09:00:31
后来的历史研究证明了爱尔兰与薯仔的清白,“卷叶病”摧毁了爱尔兰人的主食确实是饥荒的直接原因,但我们绝不能倒果为因地说是爱尔兰人的懒惰使得他们依赖一种食物,最后变得很穷很惨。真相是他们本来就很穷,所以才被迫偏重最省人力地力的薯仔;要是他们的日子过得丰富滋味,说不定他们早在两百年前就发明出“神奇薯蓉”了。而他们的贫穷,是因为英国的歧视性管治。在英格兰自己享受着工业化与殖民经济带来的好处时,他们居然坐视爱尔兰的封建佃农制度,把它当成一个国境内的荒远之地,连发展的想法都没有,就更谈不上什么利及百姓的社会政策了。
至于人口问题,笃信天主教的爱尔兰人固然不堕胎不杀婴,可是我们也别忘了,凡是穷困的地方,夭折率必然不低,所以理性的父母一定倾向多生,以求香火延续。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会慨叹,贫困的家庭和国度居然小孩还特别多的原因了。换句话说,穷人家里孩子多不是因为父母无知也不是因为他们除了上床没别的娱乐,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些孩子能养到多大。再说孩子够多,就表示未来家庭的劳动力有保证。换了是我,我也一定增产报国。
把穷人看成懒人,这真是千古不变的偏见,从两百年前的爱尔兰到今天的香港,自己日子过得好的人总是相信这种令自己心安的说法。比较意外的是薯仔这么乖的植物也无辜地卷入了人的罪恶。
2015-08-10 09:02:54
常识告诉我们,这不是因为收入高的人比较注重身体健康,而是因为他们更有本钱和时间去照顾自己的身体。假如一日三更,为口奔驰,再怎么想做exercise,恐怕也无能
2015-08-10 09:21:01
直到二爷爷去世,我都没再和他聊起那三年的事。因为我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永远不要去问一个挨过荒灾的人是如何熬过来的,人总该保住他最后一点尊严。
2015-08-10 19:14:59
。然后他们还会发现每年2、3月份都将定期出现的东西:年糕、瓜子、柑橘、瑞士糖以及金色包装的巧克力。因为这都不是日用的粮食,一过那几天,就不会有人再想碰了。这个现象又说明了什么呢?它可以帮助我们重新界定节庆的意义;所谓节庆,就是买一大堆吃不完或许干脆不吃的食物。说得再白一点,过年就是浪费。
2015-08-10 19:19:48
我也一直不大明白,为什么身边会有那么多高级食材的信息。白松露、越光米、初榨特级橄榄油、西班牙黑猪火腿……香港人就真的都这么有钱吗?前阵子和著名的台湾“食家”舒国治谈起(其实他宁愿别人叫他作家),他说台湾也有这种现象,“美食”二字泛滥成灾。以前一个卖牛肉面的人就是个老老实实的面师傅,现在他会告诉记者自己做的是种“美食”。
又比如说汉堡,我从来都不嫌弃这种美食家曾经很嫌弃的快餐食品;相反的,我还挺喜欢吃汉堡。弄得好的话,它真是一顿饱满实在的平民晚餐。然而,在最近的汉堡热潮里,我却看见许多用和牛肉做的汉堡。假如吃得起和牛,又为什么要把它打成免治肉饼?还有那些下了鹅肝的汉堡,不是不好,只是有这个必要吗?或许是我粗鄙,在我看来,一客龙虾汉堡就和LV出的狗绳一样,实在是种暴富的品味。给英国人统治了那么久,为什么我们就学不到一点英式的低调?身为中国人,我们更把温良恭俭的传统美德全部丢光了。
2015-08-11 08:45:26
从前,我见过一个学生举起了一条白布幅,在芸芸标语之中格外显眼,因为它宣告学生们的绝食行动开始了。那条横幅上写着:“妈妈,我饿但是我吃不下。”为什么肚子饿了却要绝食?在什么样的情况底下,一个人才会饿到连东西都吃不下的地步呢?
2015-08-11 08:48:03
1980年,先是七名爱尔兰共和军在狱中绝食五十三天,震撼了不少英国人。第二年,他们卷土重来,其中还包括了在绝食当中被选为“北爱共和国议员”的著名领袖山德斯(Bobby Sands)。这一回,他们引起了全世界媒体的关注。几个世人心目中的“恐怖分子”展现出惊人的意志力量,任由身体衰败溃烂,极有视死如归的气魄。渐渐的,有人开始同情这批“壮士”,回头反省自己一向坚持的意识形态。也许,我们应该让北爱尔兰独立?很多英国人犹豫地呢喃。行动在媒体的报道中变成了当时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与绝食者的对决,日子拖得愈久,撒切尔夫人就愈尴尬,国际上同情爱尔兰独立运动的人就愈多。一向以强硬著称的撒切尔夫人拒不让步,于是绝食者开始逐一死去,山德斯死在第六十六天,最后一个甚至挨了七十一天。
2015-08-11 08:50:05
。那种人(或者说是人的理型)不只是动物,他的目标远远大于生存。愈是往这个方向迈进,他的对手就愈朝动物那一端退化。他的身子脏了臭了,但比他更脏
2015-08-11 08:49:50
难怪史蒂夫·麦奎因要用大量的篇幅去拍狱方洗刷监狱的场面。因为强权知道,那些秽物好像是死者的残余,其实却是从他们自己身上流出来的,强权不能容忍自己的丑恶,它是不能照镜子的。
味道之味觉现象(最终)第2版 目录
2015-08-11 08:55:31
关于荔枝的保存,徐渤又录下了一种我闻所未闻的奇特措施。那就是在竹林里头找足够粗大的巨竹,在上头凿开一个洞,把颜色还很鲜红的荔枝埋进去,再敷以竹叶和泥巴混成的填料,紧紧合实。如此一来,竹子本身的竹气可以起到滋润果实的效果,就算放到冬天也毫无变化。如果这是真的,那简直就比冷藏库还厉害。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不算保鲜但也不无风味的办法。一是把刚熟的荔枝连着露水花蒂一起摘下,用黄蜡把它封存起来,一颗颗蜡丸存进陶罐里,然后煮熟一锅荔枝花蜜,冷却后倒进罐中。据徐渤说,这种蜜煎之法可使荔枝“藏至来春,开视如鲜”。
我打算试试跟着做的,是一种叫做“荔浆”的东西。做法是把味带微酸的初熟荔枝榨出白浆,配上煮好的荔枝花蜜,一起倒进瓷瓶子里头封口存放。几个月后,“浆蜜结成香膏,食之美如醲酪”。听起来,这似乎比不合季节上市的冷冻荔枝还好。
2015-08-11 08:57:09
我也喜欢娘惹菜,可去了吉隆坡这么多回,它最有名最多人光顾的那家娘惹餐馆我却一直没有机缘试试。问当地一位食家朋友的意见,他说得很婉转但又很有道理:“其实最好的娘惹菜都在人家家里,外头的餐馆不是不好,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总要把菜弄得那么精致那么漂亮。尤其装修陈设,永远都要摆出那种最典型最华丽的南洋风格。这些餐厅很适合游客,但不一定是平常一家大小吃便饭的地方。”旨哉斯言,目前为止我吃过最好的娘惹菜馆的确很没气氛,格局就跟快餐店一样;不过槟城的娘惹都爱去那儿午饭,感觉像是食堂。
2015-08-11 09:02:05
下次吃话梅,你不妨珍而重之地含住它,先仔细感受那股叫人忍不住眯起眼睛的酸劲,然后慢慢地,慢慢地,一阵淡淡的甘味就来了,随着唾沫流淌进干涸的喉咙深处。人生如火宅,难得一点清凉,也许这就是凉果的本义了。
2015-08-11 09:03:14
白松露、鹅肝与鱼子酱并称欧洲美食三宝,尤以意大利皮埃蒙特(Piemonte)的阿尔巴(Alba)白松露为最,比法国的黑松露还贵,不仅无法人工培植,而且怕热,脆弱得不得了。和鹅肝与鱼子酱不同,白松露其实不是用来吃的,说到咬在嘴里的口感,它比普通蘑菇还不如。它贵,纯粹就贵在香气。
2015-08-11 09:04:09
食品奢侈到这个地步,买它的人就真是“炫耀性的消费者”了。套一句法国名言,“贫困是穷人的烦恼,奢侈是富人的烦恼”,钱太多的确扰人,何不买个天价的宝贝回来放进嘴里解一解愁呢?最奢侈的东西,真正的有钱人是不问价码的,你一问就表示你买不起了。但凡人如我等仍然会不舍地追问,它到底值不值?一口白松露的香气要用几百块来换划算吗?
2015-08-11 09:05:21
再套一位法国作家的话:“喜欢松露的不外乎两种人:一种人相信松露美味因为它很贵;另一种人则是因为知道它很贵,所以觉得它一定美味。”
2015-08-11 09:06:11
但凡山珍海味等神话食品,都有不凡的出身。例如燕窝,要工人冒生命危险爬上悬崖采集;白松露则要夜晚秘密地用狗去寻找(一条合格的狗,其价码可能比采燕窝的工人生命还高)。但松露更神秘之处,是所谓的“焦土现象”,也就是它附近的植物会因其生长而干枯,直径范围可达十多二十米,直如被雷劈过一般,留下一圈烧焦的土地,至今无人能够给出科学的解释。所以我们在吃松露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这些使它增值的背景故事,正是它们造就了神话,使它昂贵,也使它更美味。
如果吃不起松露,没关系。去澳门的时候买盒几毛钱一小盒的零嘴“蟠桃果”吧,到底那也是“一千年开花,一千年结果”的宝物。
2015-08-11 09:11:06
“天下间四只脚的除了桌子之外,广东人没有不能吃的东西。”我们享有如此“美名”。固然是食胆甚大,但也是因为岭南的生态环境本来就很多样,聚集了不少北方罕见或者早已绝迹的生物,比如大象。反正要杀,那就千万别浪费,潮汕人和广府人秉持物尽其用的传统美德,不只宰象割牙,就连它的肉也要想尽办法炮制。每次捉到活象,我们的祖先“争食其鼻,云肥脆,尤堪作炙”。不仅火烤红烧,听说糟渍的味道也不错,切条生炒还行。等到象鼻不好找了,后来的香港人就开始吃象拔蚌,那条“象拔”起码长得像真象拔。岭南还有华南虎,香港最后一次发现老虎是1947年11月,一位主教在沙田看见了它,而且当年还有不少其他目击者的报告。至于现身香港的最后一头大象,恐怕就是几年前马戏团带来的吧。
2015-08-12 08:49:53
这批废奴闯将向英国公众详尽描述美洲黑奴惨无人道的生活,然后再把大家餐桌上雪白甜美的糖霜拉上遥远彼方的血污悲剧:“任何人,只要有习惯消费任何一件西印度群岛的物产(那可都是奴隶的血汗),都犯了杀人的罪过——谁要是知道了那些惨无人道的事,还能继续使用那些东西,那就是蓄意犯罪,并促成更多罪行,延续先前的各种酷行与折磨,那些花样百出的残忍行为与方法。”(转引自西敏司[Sidney Mintz]:Tasting Food, Tasting Freedom)
2015-08-12 09:04:03
例如夏天以豆腐做的中式开胃凉菜,最普遍的大概就是皮蛋豆腐。没有人能够否认豆腐和皮蛋的搭配确是一绝,但是皮蛋本身的味道何其浓烈,豆腐在这道小菜里怎样也抢不过皮蛋的风头。反观日本,夏天最常见的就是一色“冷奴”,除去偶尔配着吃的西红柿素菜和可下可不下的木鱼丝等配料,柔滑到可顺喉咽下的冰凉“绢豆腐”就是唯一的重点了。
“冷奴”,光听名字就诱人,简单的凉豆腐在日本竟有这么美妙的名字,令人不得不佩服。但只要查查书,就会发现“冷奴”的词源并不很雅。话说“奴”本是日本武士中最低级的阶层,武士大名们出巡的时候虽然走在队伍最前,但其实连配剑的资格都没有。这些侍从般的武士衣袖上印有一个白色的方块,看来有点像豆腐,而实际上这群“奴”也真爱吃不怎么需要料理的凉豆腐,所以日本人干脆把凉豆腐叫做“冷奴”。
2015-08-12 09:18:01
1976年,整整三十年前的5月24日下午,巴黎歌剧院,包括AOC制度的总督和三星名店太伊风(Taillevent)老板在内的九位法国评审,面对着二十瓶封住招纸编上号码的酒,一一品试起来。
其中一位评审向同侪宣布:“这瓶肯定是加州货,没有嗅觉。”(It has no nose. )结果那是1973年勃艮第的Batard-Montrachet。另一位尝了口纳帕谷的Chardonnay之后,欢喜赞叹:“啊!回到法国了。”还有个名家肯定地说一瓶纳帕谷的Cabernet是波尔多premier grand
cru级数的名酒,因为他喝出了法国的华贵。
真相揭露的那一刻真是叫人尴尬,无论红白,名列前茅的竟然都是加州酒,1970的Mouton-Rothschild和同年的Hout-Brien都败下阵来。九位名家可慌了,有的试图临时改分,有的干脆耍赖,拒绝交出评审笔记。媒体方面,法国气炸了,纷纷抗议里头有诈,就像我们抗议法国在1998年世界杯淘汰了巴西一样;美国人当然乐极,《时代》周刊告诉它的读者:“无法想象的事情发生了,巴黎判定加州击败了所有高卢人!”
这是一桩历史性的悬案,也是道巨大的谜题,我还没见过有哪一个酒评家忍得住手不分析解读。可是不论大家的说法有多大差异,有一点是所有人都承认的:自从这场巴黎论剑之后,美国人的自信心和胃口都提高了不少。不仅酿酒业者大受激励,精益求精,连消费者的好奇心也增长不少,使得加州酒的产量和法国酒的出口量成倍数增加。
2015-08-13 08:45:22
问题是这种一百分的计分系统能有多科学呢?比方说一瓶八十七分的酒和八十八分的酒的分别,我们尝得出来吗?据帕克自己的说法,他是分得出来的,而且还分得很清楚。如果我们相信他的话,那只能说他的味觉与嗅觉细致敏锐得太离谱了。因为其他酒评人或者杂志往往采用星级制度,或者顶多用二十分为满分的评价体系。能够将一瓶酒的质素准确决定在一百个分数间的某一点上,要不是太过托大,就是有非常的信心了。
2015-08-13 08:45:53
更严重的是味觉这回事根本难言客观,在帕克三十年的评酒生涯之中,难道他给分的标准可以一成不变吗?他的口味又从来没有变过吗?我们如何判断一瓶1982年的满分酒与90年代的满分酒之间的差距呢?
尽管有这么多的疑难,帕克依然是世界上最有权威的酒评家。我想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这种给分的方法太适合我们这些在考试中长大的人了,我不需要认识一座酒庄的历史,也不用懂得念它的名字,正如学校从来不会在录取学生的时候花时间了解他的过去与性格,我们要的就只是一目了然的分数。
2015-08-13 08:46:34
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教人如何在派对餐会开始之前,把刚买回来的白酒在没有冰桶冰箱的情况下迅速冷却。办法是这样的,用浸透了水的布条或者毛巾,裹住酒瓶,再让它吹风。为了怕读者不懂,约翰逊还亲身拍照示范。只见照片里的约翰逊悠闲地在乡间小路上开车,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就拿着一瓶缠上了湿布的酒吊晃在窗外,任田野清风吹抚,潇洒得很。
2015-08-13 08:48:28
这让我想起在香港市场上盛行一时的干邑白兰地。它曾经是任何有点样子的婚宴都得具备的资格证明,也曾是拜年礼品中最华贵的选择。回想当年,大家喝它的方法还真可怖,不只用它去配每一道菜,而且还要大杯大杯地干,甚至添加冰块。直到后来有人提醒,说它是饭后的良品,应该慢慢地小口品尝,白兰地的位置才渐渐被葡萄酒取代。
2015-08-13 08:50:17
虽然品水渐成潮流,前几年香港还开过一家标榜喝水的水吧,但是这股潮流的发展还远远未到成熟的地步。我们没有葡萄酒那种法定产区分级制去严格界定水源,也没有一个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er)去为每一种水打分,我们甚至对形容水味水质的标准术语都还没有共识。所以大部分人只能凭最粗浅的第一印象去决定自己要买哪一种水,而第一印象的来源只能是广告和包装。
因此近年的水商莫不以极大心力去制造水瓶,务求其造型抢眼,能在芸芸竞争者中突围而出。首作俑者,当属挪威的VOSS。它的瓶身是一个直直的玻璃圆柱,上面没有任何招纸,只刻了银灰色的字样;低调、简洁,而且纯净。它的盖子也是银灰色的,直径与瓶身相当,所以整体看来是顺滑无缝,非常摩登。于是VOSS一度成为潮人至爱,是本地高级超市里取价最高的水。
2015-08-13 08:52:01
假如你以为这只是我的口味有问题,那你就错了。请上网看看,全世界大部分由媒体和民间组织举办的试水活动往往都会得到类似的结果:一、瓶装水的口味与它瓶身的美观毫无关系;二、瓶装水的质素和它的售价更是毫无关系;三、愈是出名愈是受欢迎的水通常都没什么好下场,例如Evian(依云)。
让我们坦白招认吧,我们平日买水的标准根本不在口味,而在形象;而水的形象主要就建立在它的瓶身之上。所以各家水商莫不挖尽心思地搞瓶子,让它看来更“纯净”(也就是透明)、更“高级”(也就是使用磨砂玻璃),或者更“优雅”(就像Lurisia这样,有一个极具曲线美的轮廓);反正他们根本不可能在“酿造”水的环节上分出高下。
2015-08-13 08:55:25
我再次检阅finewater.com,想看看这个世上最权威的瓶装水网站有什么话要说。在“如何品水”那一栏里,它宣称:“我建议大家一开始不要‘盲试’;透过瓶身的差异,品水可以变得更有趣;而‘盲试’则显得有点胁迫。”噢,原来如此。我差点忘记告诉大家,这个网站是全球瓶装水商会之类的机构赞助架设的。
2015-08-13 08:56:45
今天,福州人出门在外,最苦的就是喝不上茶。他们认为北方那种大水壶泡出来的液体根本不能叫做茶,杭州人喝龙井的小玻璃杯也绝对不能用来对待铁观音。所以他们发明了旅行装茶具,一个小包包起来,坐火车,住酒店,无往而不利。我没见过这玩意,但他们说这是当地送礼佳品;那怎么就只送我什么纪念银盘呢?可见,我实在不是贵客。
2015-08-13 08:57:30
“三坊七巷”,如今是福州的胜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才四十公顷的面积,大不过故宫。但它却绝对当得上“地灵人杰”四个字,几百年来不知出过多少人才,至今还能在那石板路上感到前朝的履痕,在古房的檐角里嗅得时间的霉味。到了近代,“三坊七巷”就更是不得了,里头的邻居全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戏台上你方归来,我这头就预备好登台亮相。林则徐、沈葆祯、左宗棠、郑孝胥、陈宝箴、严复和冰心,全是这里的街坊。
2015-08-13 08:58:02
还有林觉民,他的《与妻诀别书》曾是唯一同时出现在两岸中文课本的名篇。其故居自然也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列了那方有名的手帕复制品。台湾的老兵来了,眼睛不好使,看不见上头的蝇头小字,可是他们都会背:“吾爱汝至,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卒不忍独善其身,嗟夫!纸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一边背他们一边流泪,才二十多岁的大好青年,就此绝命黄花岗。而这座老宅,香港“爱国商人”李嘉诚本来要拆干拆净(他已经买下并且毁了“三坊七巷”整条老街),只是他要转移资金开发睥睨故宫的北京“新东方广场”,才留下了拆剩的两进房。中国呀,从来都是一个老人埋没年轻人的国度。
2015-08-13 13:22:51
港食肆的平均卫生水平要比一些准许猫狗活动的欧洲食肆高。我想我们这么怕狗,理由不全是怕它们脏,会害得我们吃饭之后拉肚子(否则一般人家就不要养狗了),还是一种文化的作用。而香港文化的特性就是不宽容。只要你见过小孩在火车里拼命追着不慎飞进来的昆虫又踩又打,而家长默许甚至惊慌地鼓励,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2015-08-13 13:27:04
对一个洁癖深重的人来说,人生最大的问题可能不是to be或者not to be,而是筷子筒中的筷子究竟往哪头插。是里面还是外面?
2015-08-14 08:43:07
你以为他反对美食吗?恰恰相反,他反对意大利面的理由正是要把意大利人从饱腹的必要里解放出来,好全面欣赏食物带来的感官愉悦。他想象的未来是这样的:由于科技的进步,所有人都不必再受吃饭之苦,只需每日服用国家配给的营养药丸。自此之后,人类进食就只是享受,再无其他目的。于是大家就也再用不着为了把一堆寡淡无趣的面粉弄得可口而伤神,全心全意地创造饮食的艺术。
2015-08-14 09:00:21
。没错,食物常常不是饭局的主角。我很少听到有人会说:“喂,有家餐厅很不错,我们约×××一起去吃吧。”绝大部分的情况是反过来,先想好要约哪些人吃什么,才去找个饭馆成全大家的聚会。
2015-08-14 09:00:59
一行禅师曾以“橘子禅”说明正念饮食的方法:不要像平常那样一边剥橘子一边吃,而要专心地剥开橘子的皮,感受它刹那间射出的汁液,闻它散发于空气中的清香。然后取出一瓣橘肉,放进口中缓慢地嚼,全神贯注地体验门牙咬断它、臼齿磨碎它、舌头搅动它等每一个动作,直到它几近液化,通过食道吞咽下去为止。
2015-08-14 09:21:56
擅长微型小说的阿根廷作家舒亚(Ana Maria Shua)有一则叫做《夜声》的作品,全文如下:“夏天的夜晚,平静而温暖,唯一听得见的声音就是我女儿睡眠中的呼吸,以及冰箱在高温中呼求伴侣的温柔低喃。”
2015-08-14 22:25:52
除了创造出现代摩天大楼的原型,他留给后世的最大宝贝就是“形式追随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这句格言了。它的意思很清楚;建筑的首要目标在于它的功能,而非它的外形;一间住人的房子要是连让人舒适安居的基本条件都做不到,就算它装潢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呢?
味道之第一宗罪第二版 目录
2015-08-14 23:39:15
在某避孕套公司公布的年度性生活满意指标调查里面,香港每年都排在倒数三名之内,如果不是敬陪末座的话。(恰巧和经济自由指标的排名相反。我们能不能由此推测,经济越自由,大家的性生活越糟糕呢?)另一方面,根据我自己很不严谨的调查,三十四个人里面至少有三十三人认为自己爱吃而且会吃。问题只是他们每周在外用餐的次数,要比在家里自煮的次数高太多了。喜欢吃,但是不喜欢做菜或者不擅长做菜;这和我们做爱太少而且做得不好,其实是彼此对应的。
2015-08-15 12:08:44
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广州的法国餐厅本就屈指可数,难得有家稍为不错的,身处异乡的法国人又怎能不去一解思乡之情呢?这个道理就跟美国老唐人街里的中餐馆一样,能有几家是正宗地道的呢?但要是把你放在亚特兰大或明尼阿波利斯这种华人较少的城市里,除了去那些馆子吃些形迹可疑的咕噜肉与宫保鸡丁外,你还有什么更好的提议?当地食家一见这么多黄皮肤黑头发的人挤在这里,又会不会认为这间餐馆一定正宗呢?
所以我对“连日本人都去,这家日本餐厅一定很正宗”这种说法,总是带着怀疑的态度。因为我们看得到日本人,但看不到他们的心情是不是很无奈。偏偏“寻找他乡的正宗故事”成了全球食客的一致目标。几年前美国国家餐馆协会做了一项大型民调,发现现在的美国人去尝异国风味的最大要求就是正宗,而他们检验正统的办法是“去那些土著都去的餐厅”。
2015-08-15 18:26:09
当然,一个人不能做物质的奴隶,但他的人格性情或许却可以借着物质偶尔散发出来。简单地讲,这就是教养。“教养”,一个何其古老,于今天何其陌生的字眼啊。这个词本来才是品味的绝配,不过,由于教养困难,奢华容易,我们今天才会把品味许给了奢华,让空洞得无止境的消费去遮掩教养的匮乏。久而久之,甚至开始有人以为英国的传统绅士皆以奢华为人生第一目标。
2015-08-15 18:41:26
然后还有一种躲在胡同四合院里的饭店,侍应古装,陈设考究,而且总有名堂,不是官厨传菜就是某家私房,说出来很吓人。不过吃了那么多年,真正不枉一行的却是屈指可数。就拿私房菜老祖宗厉家菜来说吧,那可真是江河日下,一年不如一年(当然也可能是惊喜随着熟悉降温,缺点就渐渐暴露了)。反倒是胡同深处破烂拥挤的利群烤鸭,虽然成了Lonely Planet友的胜地,鬼多过人,但还是很值得一去的。他家的烤鸭比起名气极大但鸭子极瘦的大董妙多了,油脂甘香,皮脆肉嫩,是正宗挂炉的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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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写笔记,竟然应用死了,叹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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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好莱坞经典惊悚片《七宗罪》的,当记得其中有个胖子死状凄惨,是给人强行喂食撑死的。据片中杀手留下的暗示,这人的罪名是“贪吃”(拉丁文为gula,也就是英文里的gluttony),正是欧洲传统“七大罪”(Seven Deadly Sins)之一。可见食欲过盛和性欲过盛一样,都曾是种罪恶,甚至还是致命死罪,必须受到处罚。其实“贪吃”这个概念指的不只是贪吃,还包括一切过度的沉溺。在基督信仰的价值观里,所有人欲只要不加节制地放纵,所有喜好只要不能自拔地沉溺,都是有罪。而这种纵欲之罪,以食欲为代表,毕竟饮食是人之大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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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不能做物质的奴隶,但他的人格性情或许却可以借着物质偶尔散发出来。简单地讲,这就是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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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优点实在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其中一项最常被人歌颂的美德便是“灵活”。无论何时何地,他们总是能适应环境,推陈出新,迅速找到谋生求存的路子;于是才有那么多人在他乡的故事,足迹踏遍全世界。 可是有一年,我在洛杉矶请一位名作家吃饭,他却语出惊人地把这种“灵活”解释成“善于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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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美术史之父冈仓天心在他的经典《茶之书》里还说过这么一则故事:茶道史上最伟大的人物千利休曾经让他的儿子绍安打扫茶室外的庭径,当他依言完成父命之后,利休却吩咐他再扫一次。于是绍安很听话地又扫了整整一小时。 然而,利休还是不满意;他说:“这还不够干净。”绍安很无奈地回报:“父亲大人,已经没有东西再好清理的了,小径已经刷洗了三次,石灯笼跟树梢上都洒了水,苔藓和地衣看起来都生气勃勃,洋溢生机;哪怕是一根小树枝,或者是一片落叶,都不能在地上找到。”孰料利休竟然斥道:“蠢蛋,庭径不是这样扫的。”然后他“步入庭中,抓住一棵树干摇将起来,园内登时洒满红黄落叶,片片皆是秋之锦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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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长新作,早在大学翻墙时就发现梁文道不止写时评还写食评,果然道长很少写吃本身,更多是写因吃引发的思考,但并未脱离食物,其对采集饮食、东南亚美食、日本美食的见解还是很深刻的,只是一直没机会尝试,枉称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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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第一宗罪》的笔记-第5页 - 贪食恶之首

法国大哲学家福柯曾经指出,传统的伦理学和道德哲学很爱讨论“善”和“正义”这些抽象概念,也从来不乏对各种行为好坏的判断和反思;但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却被遗漏掉了,那就是道德覆盖的范围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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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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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第一宗罪》的笔记-第8页 - 第一辑 吃的迷思

长得胖不是一种罪,而是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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