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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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5
ISBN:9787544704823
作者:埃塞尔·丽莲·伏尼契
页数:378页

或生或死,你都是自由的飞虻。

喜欢亚瑟,美好得像是从十六世纪意大利画像中走出来的少年。他十九岁,他热爱他的神父。读牛虻,总让我想起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中的人物于连索黑尔,一样的柔弱少年,一样的讽刺,一样的辛辣,一样的悲剧结尾。或许本来两人就是有相似之处的吧。亚瑟热爱科学,为了意大利的人民他愿意投身,初期的我相信琼玛让他坚定,也让他支撑十九岁那年的拷问。不得不提一个人物波拉,也是一位高尚的人物,琼玛后来嫁给了他,有成了孀妇。亚瑟曾虔诚地相信神父,他向神父吐露的心中的秘密,神父却说是亚瑟出卖了波拉。十七的琼玛欢喜地在亚瑟家的湖边等待获释的亚瑟,在没弄清事实,她给了亚瑟一耳光,没听亚瑟的解释,毅然离去。亚瑟捶碎了木质的耶稣,他也发现了他一直爱戴的神父,蒙泰里呢达人是他的父亲。欺骗,误解,他带着一颗破碎的,深爱琼玛的心,离开。十三年后,亚瑟成了革命党人寻找的牛虻,他们要一个语言犀利直击要害警醒世人的人,牛虻就出现了。初次的相见,引起了琼玛的反感。一直到琼玛要求牛虻修改具有语言攻击的书稿,发现牛虻与亚瑟吃惊的相似,他们都神经质的撕碎花瓣,只是怀疑。琼玛一点点的相信牛虻就是亚瑟,从牛虻晕船的细节,一样的蓝眼睛,牛虻探险经历与亚瑟离家时间的吻合。就在牛虻将要以身试险的前夜,琼玛与牛虻,攀谈着,却欲言又止,牛虻就在将要说出自己是亚瑟时敲门声响起,牛虻留给琼玛一张字条,如果我还活着再见面时我会向你说明一切。没有再见,牛虻在与其他革命党人撤退关键时刻,红衣主教出现了,他的父亲,他又爱又恨的神父他呆立在那里,被俘获。其实亚瑟可以不必死,他对蒙泰尼里说明了自己就是他的儿子亚瑟,并逼迫他在他信仰的上帝与自己之间做出选择。亚瑟向他说明了因为上帝,他在妓院刷过盘子,给人当过马童,十三年来饱受欺凌。亚瑟将脸上身上的疤痕漏出来给他的父亲看,他说十九岁时他用锤子捶碎了虚伪的上帝,现在用锤子捶碎的是自己。亚瑟在琼玛他们营救计划的前一天受到枪决。第二天,蒙泰尼里在盛大的宗教集会上,依照自己选择的道路一步步走向了绝望。他走在一片红色如血的地毯上,其实他何尝不是双手沾满鲜血?亚瑟的死亡,让他看穿了自己的虚伪,宗教的虚伪,他疯了一样说 我的儿子死了 ,被你们的虚伪害死了 。终于 ,蒙泰尼里死在了亚瑟死的次日。琼玛拿起亚瑟个行刑前夜冒险写给她的信,泪水被打湿了。信中亚瑟不在欲言又止,行将死去的人有权憧憬他的一个幻想,我的幻想就是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对你总是那么粗暴,为何久久忘却不掉旧日的怨恨。你当然明白是为什么,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乐意写信给你。 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亚瑟称琼玛为吉姆儿时的名字,一首童年和琼玛念过的小诗if I am liveor I dieI will be a happy fly.不管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个快乐的飞虻。钟声响起,马蒂尔尼带来讣告告诉了琼玛蒙泰尼里死去的消息。晚风中,你愿做一只牛虻,自由来去,无牵无挂。

一切波涛巨浪都于我化为乌有。

十九岁会做一些年轻气盛的事。因为刚失去母亲,极度寻求精神安慰。因为坚信解放人类是责无旁贷的事情,以为母亲也深受其害,所以义无反顾。又因为年轻而容易相信他人,结果被误解,被背叛,被整得一塌糊涂,被告知最亲爱的人欺骗了你,你的母亲也是因为他而唯唯诺诺,一生苦命。你不能相信谁。是十九岁的你又太天真,偏要用一种决绝的方式宣告对这个世界的不满意。结果,哪里能找到满意的世界。十三年后的你,看到自己幼年时的照片,也终于承认:这孩子下嘴唇的线条过于敏感。以为痛苦就是痛苦,冤屈就是冤屈。这种性格不适合活在这世上。你是活下来了,而不仅仅是存在着。同时活下来的还有回忆,它带着甜蜜的暴力。你深知自己依赖它就如同疼痛难忍是依赖一剂鸦片,可它给不了任何实质的安慰。就像那些油印小册子,报刊上吸引眼球的争论,一次次的象征正义的暴动,哪有那么起作用。“虚伪之虚伪,也许是最最荒唐。”你明白,再荒唐的路,也得这样走。孤独永远是最大的敌人。十三年是个不长不短的蜕变过程。那个曾经以为苦难就是苦难的孩子,发现了真正的生活。它如苦海般,你沉陷其中,完成了洗礼,从此获得了满身的勋章。这些伤痛会提醒你生活的本来面目。力所能及地解救所有人于苦海之中,你是真正地感到了义不容辞。你看见在厄瓜多尔的矿地上,麻风比上帝传播得更快你给矿工做苦力,看见了你的神父,那个你一直敬爱与依赖的人,做着祷告从你身边走过,不肯关心你一眼。你甚至看到了他走过是胸前十字架上耶稣的微笑。“我不能帮你,因为我的上帝不允许。”神父已于上帝为伍,他们没打算给你留活路。十九岁的你以为逃出粉红的棉花糖和糖衣杏仁组成的世界就能找到另外一个世界,从没想过会是真正的地狱。在污秽不堪的妓院洗盘子;在对你比对畜牲还要凶狠的农场主手下当马童;在斗牛场里做斗牛士;在走江湖的杂耍班里当小丑;在乞讨发霉的残羹剩饭遭人拒绝,因为不是人家的狗。这些你都没有提,你挣扎地活了下来,一声不吭地忍受了这一切。只为了能回来,有一天要将这个加利人的罪行昭示天下!在反叛军中的你与在敌人队伍中的你同样活跃异常。你用幽默辛辣的笔调同时抨击教会与上帝。你在意大利当之无愧地功不可没,无人能及。可是,你与上帝为敌,便于神父为敌。他再次轻易置你于死地,就像他惯常做的,以悲天悯人的面相博取人们的同情,然后让你亲自在死亡判决书上签字,“我的心太仁慈了,下不了手。”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似乎这一切的不可挽回都是因他而起,而他却站在了受害者的位置。你本有机会杀死你的神父。你并不爱作为父亲的他,甚至厌恶你们之间这种关系。可他残忍地占据了 你灵魂中柔弱的部分,你永远是真诚而善良的。你在斗争中活过来,又要在斗争中死去。这多么讽刺,仿佛是印证了你对自己的评价,你再也无法去找到满意的世界了。只有黑夜是最安全的,永远都是,它不强迫你祈祷,却允许你做最后一次哭泣。“神父,你的上帝,该喂食了。”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你终于可以自由地飞来飞去。

最终我只看见两个人的故事

“他们彼此竭诚相爱,就如同一对情人,绝不止是师生的情感。”“我……我是恨这个主教的。他是我最恨的敌人。”“不管是不是敌人,你是爱他的,爱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厉害。你敢对着我的脸说一声这是不确实的!”……“这是确实的。”前溯十三年,那时还叫亚瑟的少年,出身富裕,容貌俊美,才华横溢,品性纯洁,生活中纵有波折也只是寻常波折,目之所见仍是天青海碧、山高云远,心中有信、有望、有爱。那时候即使悲伤,总的来说也还是幸福的,因为无知而有天真的权利,从第一部第一章一直天真到第七章的前半部分。还没有经历真正的丑恶以前,亚瑟生活中最大的反角是裘丽亚与惺惺作态的哥哥们。在加入青年意大利党后,他想当然地以奥地利为假想敌,所历经的一切都带着理想主义者的不切实际——能够拯救人的是爱而不是愤怒,起义可以推翻奥地利统治,将人民从侵略者手中归还给上帝,建立全新的国度与全新的宗教。甚至直到他被捕受审时,他还觉得自己能够表现得如同自己想象中的人物一般,在面对审问者的粗暴威胁时从容不迫。如果亚瑟在裘丽亚揭秘以前就自缢身亡了,那么这该是一个多么俗套无聊、浅薄轻浮的故事:一个未经苦难的富家公子,致力于解放意大利的事业,因为自己的轻信、爱人的误解、神父的告密而经受不住打击,终于命归黄泉。故事讲完了,还有什么呢?只会觉得空虚。幸运抑或不幸,还有一个人,蒙太尼里。喜欢蒙太尼里的人一定会记得书甫一开始,那把纯净如银子的声音,自始至终未曾发生过变化。我有时候真是怀疑那些批驳他虚伪的人和我读到的究竟是不是同一本书。人皆有弱点,这不错,蒙太尼里在面对两难选择时的确有他的优柔与软弱,但他的信仰、慈悲、整肃都没有错,他实在是个再干净也不过的人了。只是他还不够无辜,一生所犯唯一的错误,终究种因得果。从书中难以考证当年究竟是她引诱了他还是他引诱了她,也看不出她究竟爱不爱他,只能看出他永远记得她那双眼睛。“宣誓有什么用呢?宣誓并不能约束人。”作为一个隐秘的父亲与公开的教士,在面对走上危途的孩子又能如何是好。他担忧亚瑟终会有生命危险,为之形容憔悴,身心俱疲;他带亚瑟漫游阿尔卑斯山,害怕搅扰亚瑟的好心情,直拖到最后一天才提及,见亚瑟如斯坚决也只得罢手;他在书房里翻阅但丁的《论君主政治》,这是教会的禁书;他为将远离亚瑟长达三四月而不安,甚至愿意放弃主教之位,最终还是因为亚瑟信誓旦旦地说“他会平安无事地等他回来”,没有见上他最后一面。这时候他们的冲突还与信仰无甚关系,直到亚瑟被彻底撕裂,蜕变为列瓦雷士。亚瑟经历了信仰上帝到不信上帝的过程,而列瓦雷士干脆地仇视上帝,这便是他们的区别。从亚瑟向列瓦雷士的转变是极其微妙的一连串心理变化,一个阶段是亚瑟之死,另一个阶段是列瓦雷士之生。那一连串误解与背叛、被欺骗的告密,已经将亚瑟变成行尸走肉。信仰是假的,上帝是浮伪的,理想中政治与宗教最终汇为一体也只是虚妄。“那种非基督徒的精神……立刻将他控制住”;“他的眼睛慢慢移到那雕像的脸上;可是眼光里面并没有祈求的意思,只有一种隐约的惊奇:这位因循姑息的上帝,对于一个出卖忏悔人的教士,为什么竟没有加以雷殛”;“世界已经变得这样乏味,还有什么值得祈求或诅咒呢”;“他却死了——完完全全死了”。他决意自杀,与上帝背道而驰。而后来,裘丽亚递给了他那张纸,那纸上有两个签名,亚瑟一言不发地将它折起。他表面的沉默不过是内心激恸的假象,列瓦雷士就在无声的激烈中诞生,而后那断断续续关于“滑稽”的反问,那阵狂笑,列瓦雷士的气息扑面而来。滑稽,为何而滑稽?不,不是因为蒙太尼里是他父亲这个事实,也不是因为蒙太尼里身为宣过誓的教士却破了誓;而是因为蒙太尼里明明是他的父亲却欺骗他,因为他的生活原来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谎言。你使我怀疑这个世界,怀疑现实生活,我怕我会象一棵倒地的枯树,回忆着痛苦的一生,进入坟墓。“到了现在,我想你总差不多可以信任我了。”“Padre,当然我可以信任你。”假的。“亚瑟,你对于我好像是我的……亲生孩子一般。你明白吗?”假的。“Padre,假如你不曾宣过誓——假如你已经结过婚,你的孩子们一定是很……”假的。“多承他们的好心,说我像你;我要真是你的侄儿才好呢……”假的。他自得其乐的过往生活在知情人冷眼中仿佛滑稽闹剧,任他在其中扮演一个丑角。蒙太尼里,他的神父、导师、父亲、情人、朋友,他曾经那么地爱他和信他,居然能欺骗他到这地步,居然为了执守一个伪神而放弃他。他本已抱必死之心,却因为这场欺骗而复活,带着鱼死网破的激烈,带着要毁灭上帝的恨。其实革命什么的从来不是亚瑟生命的重心所在——甚至也不是列瓦雷士的生命重心。他的一生,不过绕着宗教与反宗教,兜兜转转。他们终得相认那里,我不知为何想到了“故国三千里,深宫十二年”那首诗。蒙太尼里杀死牛虻两次,牛虻的两次生命岂不都是他给的。生于斯灭于斯,岂不干净。“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他们哪里是那样尖锐对立着的呢。列瓦雷士只不过那么努力地想将蒙太尼里从上帝手中拉过来。可是信仰这种东西,不经历足够残酷的悲剧,怎么可能轻易了断。最终他以一死,终于将蒙太尼里拉了过来。“Padre——你的——上帝——满意了没有?”“我们好像两个在黑暗里失散的小孩,彼此都把对方误认是鬼。现在我们互相找着了,而且一同回到光明世界来了。”终究在现实里,是不会有“我们可以放弃战场,一起活下去”这种东西。虽然我们要死亡 但我爱你如初。“我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无论是活着还是死亡。”这结局多么残忍,又是多么圆满。还是烂尾了。不对,这根本不叫烂尾,我才刚刚开了个头,连这两个人的事情都才刚刚开始说,他们之间的情感纠葛复杂到不可能将师生、父子、情人、朋友的关系割裂开来。此外还有很多东西,牛虻性格的悲剧,琼玛与绮达这两种女子,南美十三年,书中批判着的基督教的弑子精神(我用“弑”这个动词)。我读之前完全没有想到我可以对这本书陷得这么深,从一个译本跳到另一个译本,然后找到英文版,然后找续集,将一整天泡上面已经是第四天了。虽然我不认为自己是在浪费时间,但是我真的得跳出来才行,否则我真的可以抱着写论文的心态了。于是乎这篇评论也只能到此为止了——虽然它还只是草稿。

牛虻 读后感

断断续续的读完次数,有一些感受。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男主角亚瑟,也不怎么喜欢琼玛。因为亚瑟太固执,很顽强,太刻薄。琼玛小时候判断果断却不准确,相信流言导致严重后果。当然,亚瑟的好品质居多,把一生献给事业把生命也献给了事业,一生无悔。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琼玛其实也很好。对叶神父,我挺同情他,也很理解他。看完这本书,我有几个词的感慨:讽刺!伟大!痛苦!快乐!信仰!

牛虻 和他的小革命

1最近重读《牛虻》。生活过于无聊,这是我重读它的原因。结果虽然最后鼻子有点发酸,不过还是没有把我的无聊感治好。有可能更厉害了。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 1864-1960)可能要把这个故事写得再长一点,否则,弄得太巧合的话,不真实。得再重重的重重的加点水。你看,牛虻到南美这么多年,回来后,恰好,往日女友所属的团体邀请他过来写文章,他这就跟聪明漂亮但历经沧桑的往日女友接上了头;他作为革命者,帮忙偷运武器入境,很自然,就趁机把这位女友拉下水一起干。那个他深爱着又痛恨着的教父,也是他的生父,往往在他最关键的革命活动中一再出现,要么是作为被骂的对象用来吸引眼球,要么是作为被愚弄的对象凸现牛虻的演技神乎其技;要么在牛虻逃跑的时候恰好挡住了路,让牛虻当场被捕,要么在决定牛虻的生与死当中充当了一个决定性的人物,搞半天,决定杀死牛虻的人当中,他也有份。没有比上述的情节更戏剧化的了。或许,当时浪漫主义的创作方式还在风起云涌吧?我并不那么欣赏牛虻。为了所谓的革命,他把身边所有人都害了。还在那里自行得意。幼稚的漠视自己的生死,然后在亲人的悲痛之上飞来飞去。什么人?这就是当年无数青年为之倾倒并且拼命学习的偶像? 我爱Gemma。美丽聪慧,娴静,深情。我同情牛虻的父亲。他从头到尾,被骄纵的儿子折磨致死。主要的角色都很好,唯一让我不屑的,是牛虻。这是伏尼契的失败,还是我的失败?2革命什么是革命,迷死人的革命?革命就是最受压迫的人把社会最上层的那帮人一下子推翻,然后翻身变成统治阶层的过程。迷人之处在于,第一,戏剧性。生活是平凡的,而革命的生活天翻地覆,结果可以在现世看到。其中充满了戏剧的各种元素,杀戮流血,短暂爱情,阴谋诡计,忠肝义胆,等等。第二,希望。革命发生在最没有希望的人当中。他们要么就在穷困卑微当中耗尽人生,要么就在革命当中死去或者荣耀。革命,让他们重新充满自信,让他们生活有了方向,简单来说,让他们有事可做。所以,革命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年青的,贫困的广大的人口。当然,革命的领导人物可以很富贵。他们需要很有组织能力,他们需要很有宣传能力,他们是火种,他们是播种机,他们可以把社会中每一个角落里的绝望的困苦的人挖掘出来,排列整齐,成为革命这头巨兽的血肉食粮。所以他们通常在成长过程中要很富贵,可以没有生活压力的状况下,读很多书,让自己具备领导群众运动的才能。其他的,社会中有那么一点生活来源的阶层,只要他们不是被欺压过甚,就决不会毅然献身革命。干杀头的买卖他们不敢,他们最多的是在骂街,一天天的骂,骂不绝口,在各大报纸杂志的专栏角落,起劲数落政府的各种无能败德。要让他们突然发现这个有人身危险,他们多数人就即刻收声。如果社会中都是这些人,这个社会就是非常稳定的。没有人肯造反了,个个都怜惜自己的身家性命。统治阶级即便是贪污腐化,花天酒地,没人敢管。这时候,阶级斗争理论就管用了,它可以让你很好地找出整个社会中那些革命的力量,它可以告诉你,谁可以争取过来,卖身革命,谁可以帮忙起哄,围观或者骂街。谁可以晾在一边,不要去惹,我们的敌人究竟是谁,要重重打击的到底是哪一位。一个正常运作的社会是不需要阶级斗争的。阶级斗争完全是在革命的环境中管用,在社会行将颠覆,万民就要受苦的时刻才管用。它指导大家怎么火上加油,怎么推波助澜,怎么把一个社会彻底弄垮,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它不能回答,把社会颠覆之后,如何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牛虻,这个曾经的富裕家庭的小男孩,受过了良好的教育,骄傲,敏感,走极端,成长时期沐浴在阳光雨露之下。那个神秘的具有伟大目标的革命,一下子把他给抓住了。充满了幻想和激情的年轻人,满腔的热血的就加入了其中。更美好的是,在组织里面,他发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也参与进来了。多么不可想象,爱情和理想居然可以走在了一起。这些,牛虻怎么可以抗拒。阶级斗争理论应该有一整套的理论,可以把牛虻这种富家公子进一步打磨成先锋战士。但这根本不需要。被人误解,同时也因为发现自己原来是教士的私生子,担心被人歧视的牛虻跑了,什么都不会干的小年轻只身跑到南美去,成为了那里的民工,身心受尽了折磨。成为了坚定的反社会人士。之后,他就回来报仇了。这是许多好莱坞大片的情节:他回来了。相比于报复社会,他更像是要报复那些他认为害了他亲人,爱人。他疯狂的快意的尖酸刻薄的粗鲁无礼的报复着,看着那些被报复的人因为不明真相在他身边围着他团团转,他的快感无与伦比。他最后选择毁灭自身,让那些爱他的人再次泪流满面,悔恨交加。他坚定的要到那个政府密探都认识他的地方去“帮忙”,完全不理会被捕的危险。最后,他真的就被捕了,书里没有交代那个武器运输的任务究竟有没有按时完成,但是估计,因为牛虻的乱搞一气,计划整个泡汤。大伙都去营救他了,谁还有心思运送武器。估计那次聚众起义的人们多数要赤手空拳,临时变成了街头散步了。牛虻的父亲,一个教士,为了一次年轻时候的偷情,就把自己整个人生都毁了。回顾他一生,都是在积福行善,救助他人。多少人因为他的帮助,生活得到了救济,心灵得到了安抚。对于这位终身致力于帮助别人的人,仅仅为了一次出轨,最后被迫把自己唯一的儿子推向死亡,自己也在在极度心痛中病发身死。这难道就是他应得的下场?这部书让人看到革命的恐怖之处。甚至是反人性之处。一个疯狂报复的人,他为什么疯狂,他怎么疯狂,他如何让身边的人痛苦不堪。我看到了这些。这是伏尼契的失败,还是我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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