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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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城市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6
ISBN:9787507417463
作者:血珊瑚
页数:268页

章节摘录

  第一部 第一章  阳光从铁栏杆之间透了进来,早晨的空气稍稍洗去了一些牢里面隔夜的霉味,潮湿的空气为挂满斑驳苔藓的牢房墙壁带来更多的水份,虽然光照并不是相当充足,墙上的苔藓长得倒是不错。  早晨的牢房里面永远充斥着各种声音。  睡了一天的囚犯们不耐烦得敲打着铁栏杆,狱卒对于这种状况早已经习以为常了,除了两个精神好的,冲着牢里吵闹得最凶的犯人呵斥几句,用手中的长杆子警棍用力敲打两下铁栏杆,其他的守卫都自顾自的在那里聊着天。  上了一整夜夜班的守卫等候着换班的守卫来顶替自己的岗位。  他们可没有闲工夫同那些囚徒们一般计较。  牢房中那些身上有杂役的犯人一个个被叫了出来。  狱卒给他们套上轻镣铐,让他们开始工作。  这些犯人罪行比较轻,胆子也小,容易使唤。  这些杂役犯人里面很多还没有成年,他们是牢里年纪最小的一批,如果年岁再小一点就不会关在这里了。  在监狱最偏僻、最阴暗的一个牢房里面,法英哥是唯一一个还在睡觉的犯人。  他对于牢里那狗食一般的牢饭一点兴趣都没有,今天该是他出狱的日子。  有着一头火红头发的法英哥是监狱中唯一一个未成年但是用不着干杂役的少年犯。  “当,当,当”狱卒敲击着法英哥牢房的铁栅栏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  “小子,起来了,收拾一下你的东西,你可以出去了。”狱卒说道。  说着狱卒摘下腰间挂着的那串钥匙将牢门打开。  “小子,回头见。”一个蓬头垢面的囚犯说道。  “下次我进来时,别占我的床铺。”法英哥说道。  “喂,别忘了,下次进来帮我带条毯子。”另一个老囚犯嚷嚷道。  “行,不过你先给我毯子钱。”  “小气。”  看着法英哥还在那里同犯人闲聊,狱卒有些不耐烦起来了。  他用包铁的长木杆捅了捅法英哥肩膀说道:“快,罗嗦什么?反正你隔几个月要回来一趟,有话下次说。”  法英哥将被子和毯子留给了其他犯人,走出牢房。  一路行来,旁边牢笼里面关着的那些犯人纷纷同法英哥打招呼。  “下次见。”  “多久回来啊?”  “替我回家捎个信……”  “快去快回。”  ……  听到这些囚徒的吵嚷,狱卒厌烦透了,他最讨厌这些积年那敉剑?庑└?猛付サ娜嗽??  想到这里,他又一次拿手中的铁头木杆推了推法英哥说道:“快走,快走。”  到了典狱长办公室,典狱长看了一眼法英哥,这可是个将监牢当作旅店,常来常往的家伙,同他没有什么好说的,典狱长也不打算费什么口舌,他麻利得签署了法英哥的出狱证明。  “你可以走了,不过我知道,不久你还会回来的,不是吗?”典狱长信口说道。  “是啊,是啊,我希望下次进来时这里的伙食能够稍微好点。”法英哥嬉皮笑脸得回答。  听到这些,典狱长并不高兴,他转过头向狱卒吩咐道:“把他带出去吧。”  听到典狱长的命令,那个狱卒立刻将法英哥踢出了监狱的大门。  沉重的铁门在法英哥背后“哐铛”一声关上了。  法英哥耸了耸肩膀,拍拍身上的尘土,径直向市中心走去。  对于城里的每一条街道,法英哥再熟悉不过了,但是他并不急于回巢。  法英哥在街上转悠了一圈,随脚拐进了街南口的衣帽店。  衣帽店里面并没有其他人,法英哥拍了拍柜台前的铃。  随着一串清脆的铃声,柜台前的小门打开了,店主人从矮门里面走了出来。  当看到法英哥的时候,他高兴得说道:“啊,你出来了!今天是你出来的日子,我都忘了。”  “给我一套新衣服,告诉老头一声,我出来了,我先到街上转转去。”法英哥说道。  “呦,正好不巧,你那尺寸我手头没有,有一件稍微肥大了一点,你先穿着。”说着店主钻进身后那道矮门,不一会儿拿来了一套七成新的衣服。  “不错,不错,将就着吧。”法英哥点了点头说道。  拿起衣服,法英哥走进试衣间,很快就穿戴整齐出来了。  换了一身装束的法英哥显得极为精神。  走在大街小巷上,法英哥看着四周的行人,在牢里待了三个月,人们已经脱下厚厚的冬装换上轻薄贴身的春装了。  “法英哥,是你吗?”身后有声音响起。  法英哥回头一看,是南街贝塔手下的快手杰恩。  “这趟出远门走了三个月吧?”杰恩笑嘻嘻得说道。  “是啊,回来都快认不得路了。”法英哥正愁不知道眼下的状况呢。  “噢,城南开了一家新铺子,听说东西不错,全是丝绸,皮革。”杰恩说道。  “谢了,我转转去。”  “祝你玩个痛快。”  法英哥得到了消息,立刻往城南走去,对于这个城市,他再熟悉不过了,就像大多数店都清楚他是什么人一样,法英哥也知道每一家店都是卖什么的,掌柜的是怎么样子的一个人,伙计警惕性高不高,都有些什么样的顾客上门。  因此,用不着杰恩指点,法英哥很快便知道了那家新店在哪里。  新店的掌柜的果然不认识他,不过有两个伙计是本地人。  法英哥知道,下手必须要快,乘着那两个伙计没有看到他,尽快找到目标。  这家店是卖香水、首饰之类高级货色的,确实如同杰恩所说那样,出入的客人都是些身穿丝绸,或者是珍贵毛皮的有钱人。  这些人的马车就停在店门口,身边有仆人跟着,实在不太容易下手。  不过,这可难不倒法英哥,乘着没有人注意,法英哥溜进店里转了一圈,等到出来的时候,他兜里面已经放着两个钱袋了。  对于有这样的收获,法英哥相当满意,闪身躲进街边的小巷,看看左右没人,将钱袋掏出来数了数今天的收获。  至于那两个空钱袋,法英哥是绝对不会放在身上的,他信手将空钱袋扔在巷子里面。  拍了拍满口袋的钱币,法英哥心满意足得往老巢走去。  等到他一踏进老巢前的小巷,立刻有人注意到了他。  “法英哥,真的是你啊。”  “欢迎你回来。”  “杰恩说你回来了,我原本还不信……”  “今天手气怎么样?杰恩说你去南城了。”  听到这话,法英哥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口袋,那清脆响亮的钱币碰撞的声音,比什么都有说服力。  “有本事,第一天就开门大吉。”  “法英哥,你有本事。”  ……  在众人的喧闹声中,法英哥被簇拥着回到老巢。  老巢是一座建造在深巷子里面的三层楼房,同城里其他那些三层楼房并没有什么两样,简单粗陋只要能够住人就行。  因为巷子太深,阳光并不充足,狭小的房间堆得极为杂乱,看上去并不比监狱的牢房好多少。  但是,在法英哥看来,这里是他真正的家。  “是法英哥吗?”随着一声苍老的询问声,一个矮小老头从楼上走了下来。  只见他微微有些秃顶,花白的头发稀疏得荡在脸颊两边,胡子也同样稀疏得不成样子,一身老旧的黑色衣裤,边脚的地方已经磨得泛出了亮光。  “欢迎你回来。”老头说道。  “你还没有死啊。”法英哥笑嘻嘻说道。  “我死了就没有人替你开欢迎会了。”老头同样笑着说道。  “你死了,我们天天开欢迎会。”法英哥说道。  “好了,不开玩笑了,你今天收获不错吧,拿来!”老头将手一摊。  法英哥抓起一把钱币放到老头手里。  “这可不够,今晚的酒还没有买呢。”老头摇了摇头说道。  “老吸血鬼。”法英哥笑着咒骂了一句,将兜里的钱全掏了出来,临末了,将衣兜翻了个底朝天。  “你先去洗个澡,老皮已经将合身的衣服拿来了,有点旧,但是样子确实不错。”老头说道。  法英哥笑着听从老头的安排。  热水澡是牢里面唯一无法享受的乐趣,三个月来法英哥顶多用比冷水稍微多点热度的温水勉强冲个澡,因此一回到老巢,法英哥首先想到的就是好好在浴池里面泡泡。  这种享受让法英哥完全忘记了时间,等到有人来叫他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淡下来了。  法英哥换上新衣服,老头说得果然不错,衣服有点旧但是式样确实不错,只可惜,这套衣服只有今天这种场合穿穿,走在街上太过显眼了。  穿戴整齐的法英哥走进大厅,大厅里面早已经准备好了,中间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大桶,散发着阵阵酒香。  三个月没有喝酒了,对于法英哥来说,这可是他预定清单里面排在第二位需要好好享受一番的东西。  至于吃的,虽然称不上豪华大餐,不过已经相当丰盛了。  烤肉,烧鸡,大条的鱼,加上一锅炖得烂烂的羊肉,对于吃了三个月牢饭的法英哥来说,绝对是极大的诱惑。  不过法英哥并不急着动手,他将所有的菜尝了一遍,便给自己满满得倒上了一杯啤酒,然后坐在门口看着陆续归巢的小兄弟们。  法英哥回来了的消息,显然已经在这群人当中传开了,天还没有完全黑,小兄弟们就一个个归巢了。  他们每一个见到坐在门口喝着啤酒的法英哥,都要上来问候一声。  老巢里面很快便变得喧闹起来了。  晚上的老巢是法英哥最喜欢的地方。法英哥虽然年岁不大却是老巢中“金手指”们的领班。  老头叫派姆,是这里的头,专门管着他们这群“金手指”。  法英哥并不清楚,这三个月里又有几个新的小兄弟加入了这里,现在算算老巢里面至少有三四十人了,看样子又得像两年前那样,将一部份人分成一个新巢,到别的城市去讨生活了。  法英哥看着一个个归巢心切的小兄弟,暗自寻思,刚才老头告诉自己,别喝得太多,待会儿还有事情要跟自己说。  这个事情是不是要叫自己领着一伙兄弟,自立门户??  法英哥琢磨着自己六岁就认识老头,跟着他在街上掏包,从眼线,到过桥手,最后当到金手指,眼看着十二年过去了,老巢里面分分拆拆了四次。  当初的那些领班现在早已经分出去了,他们里面有相当成功的,在外边立住了脚跟,也有翻了船的。  如果自己给分出去,等待着自己的又是什么样的命运呢??  法英哥心里琢磨着。  如果真的分巢,哪些人愿意跟着自己?到哪个地方去开辟新地盘合适呢??  南港是附近最好的码头,但是南港治安极严,第二个分出去的领班就是在那里翻船的。法英哥还记得当年给他悄悄收尸的时候,看到的那凄惨的模样。  瑟思堡有钱人最多,但是那是伯爵的领地,管得严不说,还要防备打仗。  皮顿和巴特太穷,养不活人。  想着想着,法英哥暗自皱眉,现在分出去实在不是好时机。  他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正当法英哥想得出神的时候,一个小兄弟端着一盆子烤肉走了过来说道:“老大,你再不过去,好东西都抢没了。”  法英哥笑了笑,确实现在这时候,能够快活一天就快活一天,等到没有路走的时候再说。这才是一个金手指的生活方式,大不了顶多到牢里去吃住,也不见得就会饿死。  放开心思的法英哥加入了争夺食物的行列,毕竟今天是庆祝他归巢的一天,他是这场宴会的主角。  如果宴会的主角没有吃到好东西而饿着肚子,那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  法英哥毕竟记得老头的吩咐,啤酒虽然喝得过瘾,但是,他始终注意着节制,不过对于四五十个人来说,一桶酒原本就未必够,因此法英哥就算是想要喝醉也没有足够的啤酒给他喝。  幸好菜肴的数量足够填饱这些人的肚子。  老巢如同往常一样喧闹着,在这个地方每天都像是过节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懂得尽可能得享受今天,至于明天,那就是明天的事情了。  对于每个顺利渡过今天的人来说,这件事情本身就相当值得庆祝。  平时没有这么多美味佳肴,现在既然还有啤酒助兴,大家更是闹个不停。  等到吃饱喝足了,法英哥可没有忘记老头的吩咐,他走上三楼推开老头的房门。  老头的卧室是巢穴里面收拾得最整齐的,墙上还挂着几幅画。  法英哥知道那些画后面就是老头藏东西的地方。  靠着西面的墙壁,排着一溜书架,法英哥始终弄不明白,老头找那么多书来干什么?  法英哥清楚老头的底细。  老头没有什么学问,顶多认识两个字,能够通顺地读懂官府的告示而已。  他可不像埃克特那样,懂得那么多学问,这些书放在这里根本就是摆样子的。  法英哥看到卧室里面没人,信手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来。  阅读,可不是法英哥喜欢的消遣方式,他宁可蒙头睡觉也不愿意看书。  只不过他对老头这些摆样子的书籍相当感兴趣。  法英哥看了看书的封面。  《论神性与理性的关系》。  法英哥一点都弄不清楚什么是神性,而理性又是什么玩意儿。  他打开书看了起来,但是没看几行,就感到头晕目眩。  法英哥连忙将那本书扔回书架,他暗想,这种东西肯定超出老头子的理解范围,这本书对于老头子来说肯定无异于一本天书。  正当他琢磨着的时候,房门打开了,老头子从外面走了进来。  “你找我有什么事情?”法英哥直截了当得问道。  “啊,只不过是一件小事。”老头转过身将房门关上,有小心翼翼地探头从窗口往外张望了一番。  等到肯定楼梯上没有一个人,所有的手下都围在餐桌边吃得起劲后,老头子顺手将窗户关上并且拉上窗帘。  看到老头这一番举动,法英哥心里明白,肯定不会像老头所说的那样是什么小事。  果然,见四下无人的老头仍旧不太放心,他凑到法英哥跟前小声说道:“头儿让我们找个新面孔,要脸蛋漂亮一点的,机灵一点,但是胆子又要小一点,容易控制的。”  “女孩?”法英哥问道。  “不,要男的,比你小两岁,看起来干净点。”老头说道。  “又是埃克特那里要人?”法英哥立刻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情。  这样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两次,埃克特要利用生面孔做大买卖了。  “埃克特为什么不自己去找?”法英哥问道。  “这件事情不能让太多人知道,埃克特不方便露面,人家是智囊,干活还得靠你我。这件事情知情的人没有几个,除了头,埃克特,就只有你我两个人,你口风很紧,头儿对你相当放心,所以找人的事情才交给你。”老头说道。  “给个范围,别找来的人是要下手的人家认得的,那可就有意思了。”法英哥说道。事实上这种担心确实很有必要,几年前确实出过这样的纰漏,找了个替身偏偏被对方的下人认了出来,那两个倒霉蛋现在还关在牢里呢。  “就在这附近找,其他的你别问,找个身世干净,没有拖泥带水的。”老头叮嘱道。  “给我多少时间?”  老头琢磨了半天说道:“三天。”  心头一块大石落地的法英哥再也不问什么,他离开老头的房间。  法英哥的卧室就在三楼和二楼之间的过道旁,除了老头的房间,他的卧室就是最上层的,那里一向是金手指领班住的地方。  法英哥回到了自己三个月没有回来的卧室。  打开门,卧室里面收拾得还算干净,看来老头吩咐人打扫过这里了。  法英哥的房间同楼下其他的金手指住的地方没有什么两样,除了多一张桌子和没有那么潮湿之外,同监狱里面住惯了的牢房也没有什么两样。  法英哥顺手脱掉外套放在桌子上,然后躺倒在床上。  也许是因为喝了啤酒,也许是因为今天有点兴奋,法英哥居然一点都没有睡意,他躺在床上琢磨着老头刚才同他说的那件事情。  法英哥知道头儿肯定策划着一件大行动,由埃克特亲自执行的行动一向能够带来丰厚的报偿。  也许这样一来,就有足够的资金维持现在的巢穴,也许分巢的事情可以缓一缓。  事实上法英哥从老头要他找的人上面能够大致猜测出埃克特所要执行的是什么样子的行动。  这种事情在他金手指的生涯中也已经见识过几次了。  埃克特肯定是让那个新面孔冒充哪个刚死掉的有钱人的儿子什么的,好继承一大笔遗产。  想到那个新人在扮演继承人期间,能够享受到那么多自己也许毕生都无法享受的东西时,法英哥确实羡慕不已,他只能通过想像来获得其中的乐趣。  不过真得让法英哥来充当这样一个角色,法英哥可就绝对不会答应了。  这种行动法英哥听说过几次,那些新人虽然在那段充当继承人的日子里面,吃香的喝辣的,但是,等到一切都结束了的时候,他们就成为了毫无用处的废物,而且是极为危险的废物。  头儿虽然并不太喜欢杀人灭口,不过这种最简单的办法还是被经常使用的。  即便那些新人能够逃脱这种命运,头儿也会把他们扔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听话的新人能够得到一笔小钱维持生计。  那些不受控制的,不是被灭了口就是被卖给外国黑市商人当奴隶。  听说埃克特训练出来的新人对于那些外国黑市商人来说,是相当难得的商品。  想着想着,法英哥睡着了。  当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  法英哥穿上外套走下楼来时,昨晚欢迎会剩下的食物已堆到一起烧了一锅杂烩菜。  这种东西平时对于金手指们已经是很难得的美味了。  但是,今天的法英哥可没有这样的心情。  他胡乱得填饱了肚子便走出巢穴。  对于找新手,法英哥已经相当纯熟了,他手下的金手指很多就是他从贫民窟找到的。  但是,按照老头的要求,这样的新人很难在贫民窟找到。  长年饥渴的生活,使得贫民窟出来的孩子始终存在着一种对于生活的恐怖感。  就像自己这样,对什么都充满了不信任。  埃克特需要一个干净的新人,又要漂亮一点的。  要找这样的人,对于法英哥并不是什么难事。  城里有很多童工,他们大多数是外地来这里讨生活的家庭的孩子,运气好的能够找到一份喂饱肚子的工作。  其中南城这样的人最多。  那是因为南港是附近最繁华的城镇,同时也是南方最大的码头。  在那里开着很多店铺和餐馆。  那些模样长得不错、够机灵的在南港很容易找到一家餐馆当个跑堂的,或者是在店铺的某个柜台前面找到一个位置。  在餐馆干活,填饱肚子是最起码的,干得好,有时候还能够得到小费。  至于在店铺里面干活那就更幸运了。  熟练的店员离着掌柜的位置只有很短的距离。  做上十几年大概就能够升到二掌柜的位置。  因此这些人堪称苦孩子里面的幸运儿,他们对于生活有着美好的憧憬和向往,在这些人里面应该能够找到埃克特要的新人。  想到这里,法英哥决定动身去南港。  南港虽然在莱而附近,但是离着莱而也有七十公里的路程。从南港到莱而对于普通人来说也算是出远门了,准备行李,带足钱,肯定是必要的。  但是,对于法英哥这种顶尖金手指来说,这完全没有必要。  法英哥走出城门,沿着到南港的道路慢慢溜达着,他在等待通往南港的驿站马车。  南港是个大码头,每天有无数驿站马车到那里去。  只要行动敏捷,趁人不注意爬上驿站马车后面的行李架,堆满了行李的行李架挡住了车夫所有的视线,根本不会被发现。  这样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搭乘驶向南港的顺风车了。  莱而到南港确实是一条繁忙的线路。  没过多久,法英哥便听到了身后远处,传来阵阵车轮碾压道路的声音和节奏整齐的马蹄声。  法英哥闪身躲到路边的大树背后。  驿站马车车夫可不喜欢他们这些独自在路上溜达的未成年人。  因为每一个驿站马车车夫都清楚,这些小孩十有八九是想要搭顺风车的家伙。  对于他们,这些车夫肯定会加十二份的注意。  法英哥清楚其中的诀窍,他躲在大树背后等待马车驶过。  当马车从大树旁边擦身而过的时候,法英哥迅速跳上驿站马车。  法英哥舒服得享受着马车的狂奔。  两旁飞速向后掠过的树木,扑面而来强劲的风,以及那因为道路不平偶尔的一两下颠簸。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因为怕车夫察觉,法英哥真想大喊两声。  法英哥曾经想过,将来自己也弄一辆驿站马车。  如果走瑟思堡到南港这条黄金线路的话,每天除去开销,大概能够赚进四五、银币,那么一年就是一千八百银币,等于一百八十金币,这样干个五六年就能够赚回马车的钱。  如果保养得好的话,一辆马车能够使用十年左右。  只要想想每年能够赚进近两百金币,法英哥便兴奋不已。  不过,法英哥知道,这只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罢了,一辆马车要七八百金币,那可不是自己负担得起的。  法英哥从来没有将脑筋动到过自己的那些猎取物身上。  那是相当愚蠢的,法英哥清楚老头对于街上发生的每一起偷窃案了如指掌,甚至连失主丢了多少钱都一清二楚。  从里面贪上一两个金币也许还可以,多了那可不成。  法英哥已经不知道见识过几次,老头对付那些不守规矩的金手指,最起码的惩罚就是割断手指。  至于那些敢于反抗甚至逃跑的,莱而东边那条大河的河底是这些人最终的归宿。  没有人能够瞒得过老头,同样也没有人能够躲得过头儿下达的追杀令。  在头儿手下有个让所有人心惊胆战的人物。  只要一想到凯尔勒,连法英哥这样胆大妄为的家伙都禁不住浑身一颤。  那个凯尔勒可以说是全佛朗士王国最强的刺客,没有人能够躲过他的追杀。  这也是头儿能够在这个位置上安坐三十年的原因,同样也是南港的联合工会和瑟思堡的领主,明知道这个范围广及大半个南部的盗贼工会的老巢就在莱而,这个不算最大也不算最小的南部城镇,却从来没有发动过大规模的清剿行动的原因。  他们都不想,在睡梦中莫名其妙的丢了性命。  而且,从来没有一个外地的盗贼工会能够在南部立足,这同样也得归功于凯尔勒。  因此任何欺骗头儿和老头的行为,都显得那样的愚蠢。  也许唯一能够筹措到这样一笔钱而不触犯规矩的办法,就是等到分巢之后自己独立出去。  但是分巢之后又有其他很多难题等着自己,也许处境会比现在更加艰难也说不定。  在到达南港的一路上法英哥始终在那里胡思乱想着。  不过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  当驿站马车快要驶入南港的时候,法英哥悄悄地跳下了马车,接下来的一公里路正好用来活动活动僵硬的四肢。  法英哥沿着驿站道路向南港走去。  南港是个比莱而大了十倍的大城市。  同时南港也是历史很短的一座新兴城市。  和所有的新兴城市一样,南港充满了勃勃的朝气,也免不了有些杂乱。  从山坡上往下瞧,南港沿着海岸线排成一道弯月形的弧线。道路枝杈远不如莱而整齐,更别说同以严谨著称的瑟思堡相比了。  那道弯弯的海岸线上排布着大大小小十几个码头,无数船只停泊在码头上等待着装卸货物。  无数工人在码头上面忙碌着。  在紧靠着码头的地方,到处建着宽敞的仓库。  工人们推着小车出出入入,那些马上要装船的货物就散碎得堆在码头上面。  运往西拜的矿石和木材,运往意雷的布匹和谷物,全都堆在拥挤的码头之上。  而从那些船只上卸载下来的是西拜有名的骏马和成桶的美酒,以及意雷运来的晃人眼目的精美丝绸、毛毯,和各种玻璃器皿。  听老头说,除了玻璃器皿之外,那些丝绸和毛毯是从更加遥远的地方运来的。  经营这些东西的意雷王国的商人,是他听说过的最富有的人。  法英哥羡慕得看着那些华丽而又奢侈的东西,看着那用厚厚亚麻布包裹着、打成捆的丝绸毛毯,看着那装在结实的木箱子里面,工人们小心翼翼地搬起放下的玻璃器皿,法英哥羡慕极了。  那些东西每一件都足以抵得上他梦寐以求的那辆马车两三倍有余。  不过尽管垂涎三尺,法英哥也知道那是自己无法染指的东西。  连头儿这样神通广大的人物都从来没有打过这些东西的主意。  这些东西就算成功地偷到手,也没有办法销赃。  没有哪个商人会愿意收购这种来路不明的昂贵货品的,他们不敢得罪南港专门经营这些货物的联合工会,那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而偷盗这些贵重商品,同样也会极大地触怒南港联合工会,这是唯一他们无法容忍的事情。头儿可并不想同南港的关系搞得那么僵。  对于盗贼工会来说,繁荣的南港是让他们活得更好的保证。  法英哥将目光转到那些繁华的街道上面。  那才是南港最吸引他的地方。  南港的有钱人特别多,他们的钱包永远是那样的丰满。  在南港并没有巢穴,自从那个领班被联合工会组建的治安队抓获,并送了性命之后,就再也没有谁在南港建立巢穴了。  南港的治安队相当厉害,个个身穿便衣,听说如果他们抓到盗贼,便能够从失主那里获得相当于失落物品五分之一的报偿,因此南港的治安队成员相当乐意将小偷抓进监牢。  对于小偷来说,南港的监牢是直接同绞首架相连的。  南港的监牢并不是用来关押小偷的,那里面住的是破产的商人,欠债的债务承担人,以及混乱南港贸易的那些不法商人。  那里没有小偷、流氓、骗子住的地方。  法英哥暗中警告自己,小心为妙。  走进南港,南港同莱而不同,这里是个开放的城市,没有像莱而那样高耸的城墙,宽阔的城门。  南港的外围是最贫穷的地方。  简易的平房是那些码头工人们住的地方,这里实在是仅仅比牢房和贫民窟稍微好点的地方。  南港没有规划排水设施,因此这里经常能够看到泥泞的小街和发臭的脏水坑。  穿过南港的外围来到繁华的大街上。  这里是完全两样的世界,大街两旁挤满了各式各样的店铺,各种豪华招牌随处可见。  在莱而即便是最高档的那些店铺也顶多在门口挂上一幅精致的毛毯来装点门面,那已经相当有面子了。  但是在南港,毛毯、丝绸门帘随处可见。招牌大多是镂空贴金的铜匾或者是精致典雅的漆器牌楼。  甚至在几间最豪华的店铺门口搁着两座一人高的大花瓶,那是从意雷运来的产自于遥远地方的艺术品。  至于那些用法英哥从来没有见过的孔雀尾羽和野鸡翎毛装饰的店铺门面,在这个地方已经算是极为寒酸的了。  走在这眩人耳目的繁华街道上面,法英哥感到自己也成为了有钱人。  他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南港是个繁荣城市,走在街道上的大多数人穿得都很光鲜,法英哥身上那套衣服在这个地方也不显得怎么显眼了。  街道上人来人往,华丽的丝绸和珍贵的动物皮毛在这个地方根本算不得什么。  那些穿着奇装异服的外国人才是最显眼的一群人。  南港的码头和繁华的商业街道是没有积水的,但是南港并不欢迎马车,因为马车会将别处的积水带到这些地方。  在南港最繁华的地方随处可见拖着长长的一串敞棚车辆缓缓前进的公共马车。  那是免费的。  记得第一次来南港,法英哥为了这种新鲜玩意儿而感到相当惊奇。  不过现在法英哥可不像从前那样没有眼光了,他跳上一辆缓缓而行的公共马车。  随着马车慢慢行进,法英哥舒舒服服地欣赏着两边的景色。  在南港繁华街道的两旁,除了出售价钱昂贵得吓人的商品的店铺之外,装点豪华布置典雅的餐馆同样为数众多。  法英哥在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下了马车,四处闲逛起来。  南港的店铺,顾客不开口,店员是不会主动招呼的,随便参观店铺即便不买任何东西,也不会招致店员的不满。  因此,从这家店铺逛到那家店铺,这种事情在南港相当常见,这在南港叫做逛马路。  法英哥暂时加入了逛马路的人群中,每到一个店铺,法英哥都要钻进去好好逛逛。  南港的大多数店铺装饰都相当豪华,雇佣的店员同样是相当出色的,在法英哥眼中每一个人都很适合担当新人的角色。  想要在南港最繁华的店铺立足,机灵、懂得顺应顾客肯定是最起码的要求,一幅整齐的容貌同样是不可缺少的。  只不过法英哥不知道他们的性格怎么样?是不是容易控制,胆量是不是足够担当新人的角色,而又不敢背叛。  同时在这种地方干了很久的人同样不合适,虽然老头说在附近寻找应该不会错,但是万一要演的角色身边的人来过南港,那么出纰漏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了。  正当法英哥看来看去,始终没有一个特别满意的时候。  突然间听到背后有人呵斥道:“你又在偷懒,说了几次你都不听,小心我将你赶出去。”  法英哥回头一看,只见身后站着一个微微有些驼背的中年人正在厉声呵斥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  小孩那畏惧的眼光引起了法英哥的注意。  只见那个小孩清白的面孔露出慌张害怕的神情,身体往后缩好像想要躲到身后的阴暗里面去,两只手紧紧握在胸前,不安地扭拧着,低着头一双眼睛盯着地面,回避着那中年人的目光。  “怎么了?”从柜台后面转出个秃头的胖子来,那个胖子身上穿得极为整齐,虽然算不得奢华倒也不便宜。  “我刚才叫他把那些瓷器搬到橱窗里面,那是这个月刚到的一批货,这小子磨磨蹭蹭老半天。”那个中年人恭恭敬敬地说道。  “那也用不着大呼小叫的,如果惊到了顾客怎么办?”胖子说道。  “是,是,是,不过这小子一天到晚偷懒,我看还是另外找一个吧。”那中年人说道。  “再说吧,这孩子除了有时候喜欢发呆之外,还是挺勤快的。”胖子随口回了中年人一句,紧接着转过身来朝着那小孩板着面孔说道:“你在我这里干也是你的福气,老东家看你可怜,收留你,你要小心做事,报答老东家。做事的时候发呆这个老毛病你得想办法改掉,如果真的出了岔子,我只能赶你走了。要知道,离开这里,你可没有地方好去了,知道吗?干活去吧。”  说完这些,胖子回过头来冲着那中年人说道:“今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不许大呼小叫的,和气生财懂吗?和气生财,你也在这里做了十几年了,连这个道理都不懂。”  说着,胖子回到柜台后面干自己的事情去了。  “回去干活!”那中年人冲着小孩喝道。  法英哥将事情前前后后看在眼里,寻思着这个小孩倒是相当合适的人选。  不过他并不急着决定,转过身走出商店将这家的招牌清楚记在心里之后,又到街上去转悠去了。  反正有三天的时间,法英哥并不急着将事情办了。  南港难得来一次,法英哥给自己放了一个假,他离开商业街到旁边两条小街上转悠了几圈。  小街上到处是积水,因此行人并不多,也没有什么有钱人,不过搜寻了半天总会有些收获的。  法英哥从小街里面出来时,兜里面早已经揣满了钱币。  对于有这样的收获,法英哥相当满意,他可不打算继续下手,不过他也并不担心露馅。  在那种到处积水的小街上丢了钱袋,大多数人首先会到那条街上寻找的,那会很化时间。  而且法英哥完全可以肯定,那种地方不大会有便衣。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换一身衣服,而这件事情相当容易。  在街上随便挑了一身衣服的法英哥再也不需要为那两个钱袋而担心了,他在街上闲逛,直到夜深人静大多数店铺关门。  乘着关门的时候,法英哥再次回到他记下来的那家店铺前。  果然他看到那小孩正一个人在那里辛苦地将店门前的招牌、装饰收拾好,然后关上那扇沉重的铁栅栏门。  悄悄地跟随着那个小孩,法英哥来到了南城边缘那些平民呆的地方。  那是一条潮湿泥泞的小巷,空气中充满了酸溜溜的醋味,法英哥暗自琢磨,这块地方应该是南港加工皮革的所在。  法英哥不想过早暴露目标,泥泞的道路让他根本不需要跟得很紧。  他紧盯着地上的脚印来到一个小院落前。  院落里面有三间平房,靠着西面的房子上飘出一缕炊烟,里面传来阵阵说话声音。  法英哥凑上去一听。  果然是那个小孩在说话,只听他兴高采烈地嚷嚷着:“贝蒂阿姨,你知道吗?今天店里到了好多瓷器,那些瓷器实在是太精美了,牛你一般洁白,月亮一般光洁明亮,瓷器底上还描画着漂亮的图案,那鱼就像活的一样,还有我没有见过的奇异而又漂亮的水生植物,从东方来的艺术品中,经常出现这种植物,但是我们这里没有,圆圆的宽大的叶子,长长的笔直的杆,鲜艳的硕大的花朵,漂亮极了。”  “你今天又被二掌柜骂了吧。”一个苍老的女人的声音说道。  “祢怎么猜到的?”那小孩问道。  “你一看到这些东西就走神,再说那个驼背正巴不得将你赶出去呢,他好将自己的侄子安插进来。”说到这里,那女人顿了一下:“嗨,我说过多少次了,那些东西不是你应该注意的,那些瓷器肯定很贵吧,你这一辈子也别想买得起一件,就算是你们大掌柜,那算是有钱的人物了吧,对于他来说,那些瓷器也只能够看看而已。  “即便是你们东家,这样的好东西,他也只是过手,并不是说他买不起,他根本舍不得自己用,那些东西是专门给那些贵族豪门收藏的。你啊,还是卖力做工,先站稳脚跟,让那个驼子没有办法赶走你,然后熬上七八年,平时再读点书,学熟了怎么算账,升到采买或者是账房的位置,那时候,臭驼子就拿你没有办法了。”  “我知道,贝蒂阿姨,不过为什么祢不让我跟着大叔跑船呢?我很想当个水手,到西拜,到意雷,甚至到更远的东方去。”  “算了吧,你年纪小不知道厉害,我跟着你大叔担惊受怕,只要他平安回来,我比什么都高兴。跑船是相当危险的事情,在码头上每天都能听到有船沉没的消息。”除了沉船之外,你去码头上看看,有哪个水手干了十年以上还有个好身板的?水手容易得病,而且一旦得病就没有办法治疗,你大叔一身伤病,他就等着过几年,船老板调他到码头上的仓库里去管货物进出,吃口安心饭。“  “贝蒂阿姨,我还是想到海上去见识见识。”  “那你可以和你们东家说啊,等你熬上个七八年,说不定你们东家会让你跟着他跑外海的生意呢,那可比当水手强多了。这是为了你好,你爹娘都已经去世了,我和你大叔又没有孩子,我们是看着你长大的,都把你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我和你大叔可不想你走大叔走过的路,你大叔对水手这个行当再清楚不过了,那是个艰辛、危险、又没有出路的行当。”  “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我好,我知道……”  在墙边偷听的法英哥从这番话里面大致知道了那孩子的身世。  对于当一个新人来说,这样子的身世再合适不过了,没有父母,只有两个算不上亲人的亲人,其中的一个还整年在海路上奔波。  法英哥打定了主意,心满意足地回到了街上。  南港是各地商人汇聚的所在,因此旅店自然是这里的一种极为发达的行当。  这里什么样的旅店都能够找到,对于法英哥这样一个连牢房都能够住的相当舒服的人来说,再简陋的旅店房间都不会在乎。  在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前,法英哥在南港的郊外找到了一家便宜的却拥有单人房间的旅店。这里是为那些小本经营的小商人小店铺老板服务的旅店。  出乎意料之外的是,这样简陋的旅店居然能够洗上热水澡。  法英哥对于这种享受是一向不会错过的。  一边舒服地泡在大池子里面,法英哥一边琢磨着今天看到听到的一切,那个小孩是相当不错的人选,接下来就看怎么行动了。  不过对于法英哥来说,难得来一次的南港是需要好好游乐一番的,特别是当他口袋里面装满钱的时候,怎样利用第二天的时间好好逍遥一番,成了法英哥脑子里面考虑的最多的问题。  南港是个相当容易花钱的地方,同时也是可以不化一分钱但是玩得相当愉快的地方。  从池子里面出来的法英哥觉得浑身轻松,他到柜台前化了一个银币买了一大杯啤酒之后,便回到自己房间休息去了。  当第二天清晨,天刚刚亮的时候,法英哥强迫自己从床上爬了起来。  法英哥并不是个喜欢早起的人,没有一个金手指喜欢早起。  早上绝对不是收获丰厚的好时机。  但是,到了南港,法英哥绝对不想浪费每一个小时时间。  愉快的休假开始了,法英哥舒适得伸了个懒腰,穿上外套走出了旅店大门。

媒体关注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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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血珊瑚,原名蓝晶,是目前华语文化圈中最具人气的奇幻小说家,独创优雅的翻译体风格写作,他的作品“从第一行字就流淌而出一股中世纪暖丽而沁人心脾的文化气息”。被公认为“东方惟一一位其作品能够与西方经典魔幻作品相抗衡的作家”。他的作品被誉为东方的《指环王》、中国人的《哈利波特》,成为民族奇幻品牌复兴的标志!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小贼入世第二章 南港遗梦第三章 遭遇凯尔勒第四章 暗夜杀手第五章 初绽锋芒第六章 惊艳群座第七章 林中异遇第八章 魔法学徒第九章 开米尔特迪宝藏第十章 南港阳谋第十一章 魔性迷幻粉第十二章 风之冥想第十三章 奇诡战役第十四章 真的瑞博第十五章 芙瑞拉小姐第十六章 恶魔天使第十七章 混迹上流第十八章 异变突起第十九章 杀手锏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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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网上点击超千万次,2006草根Web2.0奇幻史诗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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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少见到奇幻小说里有这么宏大的叙事,看着真的是激荡人心!
——残剑飘零
  《魔盗》里面的计谋较量,足可媲美《三国演义》!
——再来一杯
  海德先生的智慧,杀手凯尔勒的强大,埃克特的修养。芙瑞拉的美艳……我闭上眼睛就能够看到这些人物的形象,血删的功力真是非同寻常,人物竟能刻画得如此传神!
——李逍遥
  在当今这些神神道道、只求更虚更玄的奇幻小说里面,很少能有《魔盗》这样渗透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作品了,作者对于欧洲历史文化的了解完全可以写一部历史了,呵呵!
——阿尔卑斯山伯爵
  《魔法学徒》是我第一部能完整看完的玄幻小说,而同一作者的《魔盗》是令我真正改变对玄幻小说看法的书!《魔盗》一定会成为一部殿堂级的作品的!
——步凌风
  真痛快!温文淡雅的威胁,血珊瑚的风格与文笔绝对在魔幻世界里独步天下!
——煮酒

  《魔盗》恢宏瑰丽的故事绽开在辽阔的中世纪西方魔法大陆。在这个扩张进取的年代,金鱼主宰着一切,为了谋取最大的利益,阴谋便如同乌云一般笼罩在了整个大陆的上空。
  《魔盗》以魔法为手段,以“盗”为目的,只不过《魔盗》中盗的不是财物,而是国家和集团利益。“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在本书里魔法同政治、阴谋一脉相承。政治布局、商业博弈,为整部作品的点睛入化之笔。《魔盗》中精密细致的逻辑分析推理让人叹为观止,可谓丝丝入扣、句句惊心。很多政治上和商业以及人情世故方面的道术,都可以借鉴到当今的社会。
  一个集骗子、杀手、魔法师、贵族多种角色于一身的传奇少年瑞博在层层阴霾之下悄然浮现,他冷傲却充满激情,凌厉而智谋无双;对于敌人,他是最可怕的恶魔,对于女士,他却是最完美的情人。他的使命是去完成一个网织天下的绝世阴谋,面对致命的强劲敌手,他能在这魔鬼导演的舞台上走出多远呢?
  作者选择一位平民化的小人物为切入点,其奋斗、成长、成功的结果更易让人接受和认同。情节发展最终表明:强大的实力都是通过努力获得,没有一个人可以赁空获得天降的机遇,所谓的天才,只是真正学会运用自己的能力,并将之充分发挥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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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当孤还在大学岁月,苦闷无聊伴着网络游戏和网络小说一起犹如沙尘暴般滚滚而来。网络游戏谋财害命,网络小说也是泥沙俱下,要找经典比在食堂的“鱼香肉丝”里找鱼还难——除非奇迹发生。《魔盗》绝对是这种让人爱不释手的奇迹。我痴迷地反复品味过好几遍。首先是它的文笔远远超越其他网络小说之上,细腻严谨,收放有度,已然有文艺小说的风范;想象力是玄环小说的灵魂,这部小说参照抽象了欧洲近代时期的政治格局,同时作者对西方中世纪的贵族生活有着相当的了解,整部小说纵横捭阖大器磅礴,而细节处又不失精致。最令人赞叹的是作者对人性把握,对阴谋斗争的描写。小说中我们会随着主角的经历,见识盗贼公会头子海德勋爵,亲王菲利普斯,巴士蒙大公等众多性格各异,但又睿智精明的伟大人物。而菲利普斯亲王既运筹帷幄于权力的斗争中又隐身民间,其中有一章——他和主角一起在陋巷中的一家餐厅里,和一群落魄的艺术家一起品味生活的苦乐酸甜——一直让我喜爱和感叹。而作者对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知识和独到的见解也巧妙地入了小说中,使得小说更加丰满殷实。魔盗之后,蓝晶大大的作品一直呈现的都是这一路的风格。当然,我始终认为魔法学徒和魔武士写得不如魔盗。新完成的“暗行者”其纵横的广度和空间无疑是前所未有的,可惜在文笔精致上不如早期的魔盗。至于所有网络小说让人诟病的地方,篮大也难幸免(比如种马类型的主角,艳情的描写)。小说的结尾过于仓促,美中不足就在这里。
  •     从一个小店员到成功的骗子到一个毫无人性的杀人魔,我更喜欢前面那部分,到后来 猪脚 冷血的屠杀和对人命的冷漠,让人觉得反差很大,对身边人深深的爱与对有利益冲突的人肆意的屠杀,这种人性真是无法理解,也许我们都是小人物吧
  •     这是我应魔盗的出版社所写的评论,因为觉得自己空间里还没什么评论,所以现在把它贴上来。多年前两个牛津教授在闲聊中决定分别以时间和空间为命题,展开自己的奇幻之旅,他们就是“《魔戒》系列”和“纳尼亚世界”的创造者托尔金和C.S.刘易斯。接下来他们所创造的女巫、巨龙、精灵和圣剑骑士的世界成为我们创作的“随身字典”和灵感源泉。国内玄幻市场风起云涌,十大、一百大甚至五百大经典原创玄幻名单频频公布,而在一系列玄幻小说出版大获全胜之后,大部分策划人对这个市场还是小心翼翼。原因在哪里?作品泥沙俱下,经典凤毛麟角。作为读者,我也在努力寻找,直到读到一本《魔盗》:魔法、骑士、海盗,这些主流玄幻小说必备的元素之上更融合了阴谋、人性、政治斗争这些一般玄幻小说所不具备的领域。同样是一个少年成长的故事,不同的是主人公瑞博的成长伴随着阴谋、诡计和争权夺利,这让我想起了《金枝欲孽》,同样是被巧妙安排后进入王室,同样是杀机四伏命悬一线,后宫采用的是笑里藏刀谣言杀人,《魔盗》更加精彩和直接:魔法和武艺。这个杂货店打杂的少年,被锻炼成贵族子弟,学习到最强大的魔法,击败亲王和黑道君王,联合英格王子大败嗜血军团和血魔法师。同样有着顶尖的点击率,为什么众多排行榜冠军作品中只有《魔盗》让我热血沸腾?蓝晶和他的《魔盗》总是不可避免地使人联想到一个方向,也是唯一的方向:创造经典。幻觉的丧失代表了想象的粉碎,在依靠太多被作者牵着鼻子走的仿真幻觉之后,又出现了另一个极端:追求瞬间的冲击和愉悦,包括暴力、色情、恐怖和不知所云。这些解放了玄幻,同时也束缚了玄幻成为经典。《魔盗》正如作者蓝晶自己所说:是一个另类。伦巴底监狱可以映射到巴士监狱,神秘珍贵的金属迷银其实就是铝,这些描述蓝晶对于历史的把握已经跳出了戏说胡说的范畴,他的创作是严肃的。社会越商业,舆论越强调名著的作用,而名著却越被人抛诸脑后。蓝晶的创作是从名著而非网络玄幻开始的。事实证明,他把这两者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玄幻要成为经典,必须要架空世界,而虚构世界不是那么容易的,一如《魔戒》和《纳尼亚传奇》,广博的知识是支撑它们成为经典的基石。《魔盗》的世界不是完美的,但把想象近乎真实的再现使我看到了蓝晶的努力。创造世界,光有元素还远远不够,要让他们在手中变形成长,必需严谨的逻辑和方法。做了7年软件工程师的蓝晶一直在以软件工程的思想写作,理性思维使情节丝丝入扣,严密逻辑使沟通无懈可击,这是《魔盗》区别于“太监”小说和“意淫”小说的根本所在,而无处不在的智慧总让我们联想到身处的现实社会。比如海德对于瑞博进入宫廷的谋划和考虑,比如瑞博每一次遭到质疑和考验时的转危为安,都有着一环扣一环的逻辑思考,几乎不存在漏洞的情节避免了“硬伤”,也顺利把读者带进故事中,与作品人物一同思考,一同呼吸感受命运。成为经典,关键在于过程的展示和发掘,“超女”的如火如荼在于它将一个明星成长的过程事无巨细地剖开在观众面前,《魔盗》中瑞博的成长不同于其他武侠玄幻小说中的一句“苦练十年,习得神功”,他的每一步成长都伴随着真实而合乎逻辑的事件,是事件而非一厢情愿的想象推动着小说的进程。“恐怖之王”斯蒂芬金的《黑暗之塔》已经来到中国,这部长达3500页的玄幻小说以其庞大叙事中淋漓尽致的细节必将对中国大而化之情节随意的原创玄幻再次造成冲击,而大多数玄幻小说门户网站以VIP的形式索要着作者的写作速度,这是对玄幻的伤害,但对于保有文学性和独创性的《魔盗》来说,冲击和伤害几乎为零。一个少年的成长必定要经历考验和挑战,成功的关键在于坚定的信心和本身的实力。一部作品和一位作者也是如此。

精彩短评 (总计37条)

  •     看的当下觉得非常酷炫
  •     蓝晶作品中较有趣的一本,尤其是前期,最后的结局略烂尾。
  •     蓝晶老师作品之二,窃认为比魔法学徒差些,但也非常不错
  •     玄幻小说中的三国。
  •     为毛不出书了!!!
  •     蓝晶的书最喜欢这本,最有欧式味道。
  •     吸引人的网络小说
  •     功力深厚。
  •     很经典的西方玄幻故事——虽然是中国人写的
  •     不怎么喜欢。
  •     学生时代的时间黑洞们……
  •     从一个小店员到成功的骗子到一个稍微有利益冲突就杀人全家的屠夫,我更喜欢前面那部分,到后来 猪脚 冷血的屠杀和对人命的冷漠,让人觉得反差很大,对身边人深深的爱与对有利益冲突的人肆意的屠杀,这种人性真是无法理解,也许我们都是小人物吧
  •     中国作家中难得的硬派奇幻
  •     我个人觉得写得一般,阅读体验不好
  •     经典~
  •     这本是我看过最精彩的玄幻小说
  •     当年是何等热血激昂。
  •     我的启蒙之书
  •     可以说,看过的网络小说里面无出其右。史诗级的水准,人性,谋略,智慧,体现得淋漓尽致~不能更好~尤其不像其它作品,为了字数而字数,用词陈腔滥调,这种无论构思,文笔,架构,剧情还是铺陈都登顶巅峰的作品,再也找不到第二本
  •     经典之作,西幻永不过时的作品,目前在看最后一部,唯一的瑕疵是,蓝晶也是H写手,这部作品可见端倪~
  •     瑞博~小贼法英哥~
  •     现在想想,这本书多半是比较唬人,奇特的翻译体也给读者带来了另类的快感。至于H的口味……嗯,嗯……
  •     书中主角无一例外正太控
  •     真的很早很早了(小学左右),我现在回忆起来总觉得有些微妙……
  •     当年刚看到的时候着实惊艳了一把,行文完全是我喜欢的国外小说翻译的感觉,一度怀疑作者是专业翻译的。。。虽然主角和情节都有不喜欢的地方但总的来说比很多网络小说都强
  •     我最喜欢的一部蓝晶小说,标志性的翻译腔贯穿始终,优美、顺滑,小说要讲的故事略显俗套,是一个穷小子的发家史。但是作者极善于营造悬念,始终能令人读得惊心动魄。小说的时代背景设定多有现实中西欧各国贵族社会的影子,亦真亦幻。可惜是个烂尾。
  •     乱糟糟的
  •     最喜欢的一本蓝晶小说。
  •     蓝晶的西幻之一,私以为比魔法学徒要yy许多
  •     不想中国人写得 很好
  •     比魔法学徒有进步,欧式笔调更华丽了(T-T学不来
  •     太可怕啦
  •     前期中期的策略写的都不错,但是后期以后对于位面概念的把握太简单,突然之间就结束了
  •     即使放在现在,也是网文中的顶级作品。
  •     简介真坑爹,读到中期就无味了。
  •     网络小说的巅峰吧。文笔非常好。有种高贵的感觉在里面。很见功力。老卢你可以看看。不过也很长。性描写也很干净。
  •     以前看过一本,血珊瑚 就是 蓝晶。印象还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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