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异域”到“旧疆”》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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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08-6
ISBN:9787108028617
作者:温春来
页数:339页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28页

我访问的普通彝民都表示,布摩念经时,他们根本听不懂,但他有书,因此相信他有“根据”。有些人是从布摩,因为种种原因,布摩没有送书给他或让他抄书,其地位就比有书的布摩低了一大截,人们只会请他做些小事,大事绝不请他,因为没有书就没有根据。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6页

不管现实的政治环境如何,也不管在实际的社会活动中他们对“国家”的理解千差万别,这种理想化的“国家”的“原形”,始终存在于中国老百姓的集体无意识之中。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35页

“羁縻”意味着边远族类在承认天子统辖权的前提下,保持着自身传统与较大的独立性,对于王朝而言,这是一种控驭而非实际的统治基本上,凡是不能由王朝委派官员,并以编户齐民的形式进行统治者都可被时人视为“羁縻”。在土司制度与羁縻政策间划界的企图是不明智的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71页

……尽管明廷在贵州的许多土司地区实行了里甲制,但语言、文化的隔阂,使得官员既不易役使原住民,也不愿役使原住民,这样,原住民以钱(银)代役,官府另行雇汉人应役的办法应时而生,但随之而来的可能弊端就是“直不可得,役不能免”,大量卫所士兵成为了为驿传服务的苦力,“军多被累,破产代办。畏患马馆有甚于征戍者,是驿传之弊也。”
相对而言,有水西土官总行认办的驿站差役,不但完全省却了官员、汉人、卒伍的麻烦,并且效率之高,行路之安全在贵州诸驿中堪称榜样。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42页

在明代,朝贡是权力赐予的必经程序。因为土酋大都受过元朝的赐封,所以当他们初次朝贡时,明廷会重新授予“原官”,并根据其品级的高低,赐给不同的印信、朝服、冠带、诰敕等,以示土酋的“官”是明廷所授。从此角度看来,初次朝贡无异于一场朝廷对土官的授权仪式。……来归即意味着来朝,虽然来朝者所辖土地、所管人户不会因之发生变化,甚至连官名都不加更改,但这个行动本身就是对明王朝正统的承认,政治方面的象征意义至关重大,因此朱元璋对此极其重视。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14页

当代中国历史人类学研究根植于闽粤赣宗族体系繁盛之地,故需仰赖宗祠谱牒碑刻之助力方可进行研究。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70页

在折银制度下,所谓马多少匹、驴多少头之类已不再是指具体的马、驴数目,而是一种计量赋税的方法与单位,通过一定的比率,马驴与白银间建立了联系。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8页

《水西地理城池考》云:“彝威、彝荣,不可丢下;汉威、汉荣,也不可要。彝威、彝荣,唯从根上寻找,不能只招折枝叶。从头找到脚,彝威必定存,汉威亦不朽。有文化之人,管理土地,有不朽的威荣,口中虽不言,心里依然念:天地佑之,固其威荣,百姓永远拥护着君长,功名不失,江山依旧。......对祖宗,须敬供,唯思此业:彝威彝荣,今后不可丢下。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55页

明王朝的赋役征派,原则上以人丁事产数为依据,制定里甲黄册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掌握地方人丁事产数额并据此征赋派役。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13页

1. 鉴于国家制度与国家观念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必须重视对典章制度(尤其是关于赋役、祭祀、基层行政、科举、学校等方面)的了解与研究,这也是理解传统乡村社会的基本前提。然而,制度史研究并不只意味着考辨条文,还要去考察其具体的实践过程与场景;2. 积极收集、整理族谱、契约、碑刻、宗教科仪书、账本、书信等民间文书和地方文献,力图建立并发展起有自己特色的民间与地方文献的解读方法和分析工具;3. 强调走向田野,在历史现场解读文献。相对于只在书斋或图书馆的苦读,这种方式可达致对历史更亲切的认知,并有可能体验到历史在当代的延续与影响,从中激发出不一样的思考。另外,在阅读中遇到的困惑之处,如果联系田野场景并辅之以实地调查和访谈,或可以受到解惑之效;4. 在搜集、解读文献时强调不破坏文献本身的系统与脉络,并初步就此发展出了一套方法;5. 对一个村落的历史与现实的仔细考察、体验与研究,可以深切感知一个具体的社会是怎样组织、延续与变迁的,这样的经验与感觉对研究历史是弥足珍贵的——即便研究者的兴趣是一个很大的区域甚至是整个中国;6. 对文献、口碑、仪式等各种文本,不但重视它们表达了什么,更重视他们为何如此表达,强调对历史当事人自己的认知与表达应持一种尊重的态度并尽量去理解,而非用他者的视角对之进行分类、评判、肢解与归纳;7. 不同类型的文献、口述资料、仪式活动等表达了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但并非全然无关的历史,应同时注重这些不同的历史表达,并将之整合在一起,以呈现富于立体感的历史;8. 在坚持历史学本位的同时,保持开放的心态与其他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对话。建立从中国社会本身出发的方法体系和学术范畴,是一个长远却必须去追求的目标。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11页

区域是一个动态的历史建构,不能用自然或行政的线条来界定,历史是研究“时间中的人”的学问,在社会史的层面上,可以把区域的范围是随着人的活动以及研究者的主题而变化的,小至一村大至数国都可以视为一个区域,不存在所谓“跨区域”的问题。区域史与地方史的真正区别在于能否贯穿历史学界甚至其他学科所关注的问题意识,以及能否将所研究区域放进大历史的脉络中。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63页

“额以赋役”是明王朝与土司之间最基本的关系之一。主要以贡粮、马、毡衫为主。当时各土司反对明王朝“额以赋役”的行动比较普遍,逋负情况相当严重。
……天启间贵州提学佥事刘锡玄感叹:“水西居黔之腹心,其地广而赋饶,凡瘠土皆我黔土,而酋壤无非沃壤也。”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11页

土司制度在明代涉及滇、黔、蜀、两粤、陕西、湖广七个行省,入清後更延及陇、青、藏等地。许多研究把该制度笼统地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在涵盖广阔地域的材料中摘取二三论据来说明其内容,由此“归纳”出该制度的若干特点,这种研究取向固然在“宏观上”勾勒出了土司制度的框架,却未能揭示出不同土司地区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事实上,中央王朝对不同的土司区域所采取的政策很不相同,即便同样的政策,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地域实施,亦会呈现出不同的面相和影响。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73页

从财政的角度看,贵州微薄的赋税远远不够维持基本的行政运作,要靠川、湖、滇三省的协济,“官戎岁给,全仰他省。”协济数量甚至超过了黔省各种赋役税课收入之总和,尽管如此,依然“岁出浮于岁入”,“官军俸粮历一二年不支,无从措处”,许多典目、仓丞等小官吏“饿死 不得返。”因此,明代开辟黔省的初衷不在于对贵州本地的重视,而在于维护入滇驿路的畅通。传统上,中原通滇的驿路有三条:一由黔……;一由蜀,途径金沙江;一由广西,经“粤之田州抵滇之广南”。但由于“蜀道险危,粤江瘴疠,行者视为畏途”,并且“由粤抵滇,取道未免迂远,由蜀抵滇,设邮不无繁费”,所以自元明以来,“取道于滇者,必指黔中为首途,而粤蜀因之荒茀”,以致“黔有梗,则入滇者无途之从矣!”
…..天启、崇祯间水西、乌撒、永宁三土司联手起事,云南与中原立即“声息断绝”。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56页

里甲、黄册的阙如,意味着明王朝难以得知贵州宣慰司地区的人丁事产。明政府後来可能采取了一些措施,清查(或令土司上报)了贵州宣慰司的一些户丁数据。……
……事实上,水西地区的户丁,是清王朝改土归流後建立里甲制时才开始清查的,当时的方志编撰者们感叹:“大定户口,自我朝以前无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册上有名的这些丁、口可能大都是迁居土司地区的汉人移民而非土著民。嘉靖《贵州通志》卷三在论述贵州户口时称:
贵州四面皆蛮夷,所可知者各府若卫军民之数,甚寥落也。
万历《贵州通志》卷四说得更直接:
(贵州宣慰司)隶籍人民多来自中州,风声气息一如中华。
除绝大部分人口没有登记在册外,贵州宣慰司的耕地直至弘治年间尚未丈量,因此方志称贵州宣慰司“田无顷亩”。……
……直到万历六年,黔省才开始丈量土地,但只涉及贵阳、普安、平越等府州卫。三四年後,清丈的范围扩展至铜仁等府,改变了这些地区“额无顷亩”的状况。
在丈田过程中,地方官员表达了在黔省推行内地计量耕地的方法与单位的企图。因为山多地少、长期以来中央王朝未能直接统治等原因,贵州各地的田土计量具有极其明显的地方特色。……
尽管刘庠力图统一计量单位与方法,并且从万历以後所编修的方志可知,黔省大部分地区都有了田土数据,且用亩来计量,但这种“统一”在很大程度上仅是一种假象,研究者不能受此误导。……
李荫荞的论述还提示我们,黔省在册地亩数与实际地亩数可能有较大差异,这一点其实已为许多官员注意到,并且他们中的许多人反对实行彻底的清丈。…….
民国年间,贵州曾设立清查田亩总局,企图清查地亩,但以失败告终。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7页

已有的研究成果启发笔者意识到:一、大一统中国并非一个先验的、不言自明的存在,不同的地域有着在不同的语境中与国家发生关系并整合进国家的历史,因而也就呈现出不同的:地方性特色“,这个特色亦可以视为“国家”在不同地方的不同表达,不能用任何二元对立的概念来把握。对传统中国社会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特质以及形成过程的理解,应建立在对这些特色的深入探讨之上;二、典典章制度在理解传统中国社会的整合性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上述研究表明,民间信仰、宗族的背后牵涉到朝廷的祭祀、赋役等制度,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地方与国家的复杂关系。笔者近年来在广东、福建、江西、贵州、河北、河南、山西等地走马观花的田野考察中亦深刻体会到,对传统王朝的基层行政、祭祀、赋役、科举等制度的了解是看懂传统乡村社会的必要条件,对此一无所知,将导致田野工作失之肤浅,甚至近于观光旅游而远离初衷——如果预设的目标是进行具有历史深度的田野考察的话;三、制度演变与文化认同间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而不同人群对朝廷制度与意识形态的带有“地方性”色彩的认同,正是传统中国大一统结构形成并长期延续的关键,也是近代建构与“想象”中中华民族的基础与根源;四、具有鲜明问题意识并能够关照到大历史的区域性研究,可以深刻地揭示出传统中国社会的特质。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53页

以贵州而论,黔东一带的原住民没有在一个广阔的地域内建立起严密的政权体系,各个小土酋各自为政,正所谓“有囤峒而无城郭,有族属而无君长。”即便像思州、思南宣慰司这样的大土司,其领地内仍然被中央王朝分别此疯了22、17个长官司,在承袭、朝贡、赋役等一系列制度的约束下,思州、思南二宣慰使未必能够有效控制这些长官司。例如蛮夷长官司长官安逸指出:
虽二宣慰争占,于民并无相干。
永乐十一年,明廷借两宣慰内斗之机,废除了宣慰使,设立府州县制及里甲制,对小土官则予以保留,“加意绥抚”,赢得了他们的支持,整个改土归流的过程相当顺利,贵州行省得以建立。
与黔东一带相反,黔西北地区有一套严密的、充满血缘关系的政治体系,对明王朝的土司制度产生了强大的制约作用,使其根本无法深入君长国的内部,更不可能像在思州宣慰司、思南宣慰司等地区一样,通过赐封小土官来侵蚀大土官的权力。水西十二宗亲、四十八土目中,只有沙溪被明廷封为宣慰司同知,後亦改安姓,而乌撒八大部、二十四土目中,没有一个受中央王朝赐封。在制度上,土官政权中往往会任命一些流官,如经历、都事、同知之类,但这些官员形同虚设,难以对黔西北社会发生影响。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26页

截止1997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发现六千余部彝文估计,仅翻译整理出113部227卷,共两千六百余万字,出版了其中的90部,共一千四百余万子。
以後西南史地研究必重彝文献也。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70页

……从朝廷的角度来看,如果能够有效控驭土官,同时土官又能够有效统率所属原住民的话,赋役由土官总行认办未必不是一个省事、省力的办法,……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5页

非羁縻之地,无封贡之土,即外国也。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13页

今日“版图”一词着眼于地,即一个国家拥有主权的领土。但在古文献中,“版”指登记有户口的简册,“图”指“舆图”。“版图”一词系土地与户口并重,正如《清史稿》所云:“国家抚有疆宇,谓之版图,版言乎其有民,图言乎其有地。”事实上,在缺乏现在主权观念,以及国家之间不存在清晰疆界的情况下,古代“版图”的意义可能更加侧重于人。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对编户齐民控制,是每一个王朝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确立其统治基础。因此,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户籍的编制与使用。宋代以前,政府只编造户籍而没有地籍,土地赋税等都是在户籍中登记;宋代以後,虽有单行地籍的设立,但实际上,对于朝廷和地方政府来说,地籍的作用和意义,并不能与户籍相提并论。”“在一条鞭法改革之後,地籍的作用提高了,户籍似乎失去了意义,清代甚至停止过户籍编造,……其实对于州县衙门来说,最重要的册籍仍然是户籍册,只是这时的户籍所登记的已经不是人口资料,而是纳税资料。”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离家赋役制度研究》不过,“版图”之外与“异域”并不等同,中央王朝能够建立羁縻州县或土司制度的许多地区,尽管其田土、人口在官府的相关册籍上无载,但常常不被视为“异域”。只有在那些连名义上的统治都不能维持的地区,才通常以“异域”名之。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12页

田野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弥补历史文献的不足,对于一位有心的研究者,田野往往能够呈现出另一个层面的历史——普通百姓眼中的历史,这种历史子啊一个仅习惯于解读文献的史学工作者看来或许失于雅驯、甚至荒诞不经,但它却是乡民们心态的真实表达,是他们诠释过去与现实的方式。……田野工作对于笔者来说,最大的价值在于它常常引导出新思路。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68页

从逻辑上考虑,徭役不根据丁粮而由土官认办暗含着这样一种可能,如果朝廷能更深入地控驭土官,则可以责以更多的差役。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3页

传统中国社会高度整合的情形以及内在机制,是国际汉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中国的不少学者也为此殚精竭虑,正如耶鲁大学萧凤霞所云:
一个最能激发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兴趣的课题是:像中国这样庞大的政治实体,不论在帝国时期还是在现代,有那么大的地区文化差异,又经过那么繁复的兴衰周期,它是怎样维系着人民共同的想象的呢?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4页

因为文献的缺残,简略或语焉不详,现代人对宋代西南地区复杂政权格局的认识,简化成了大理国与宋王朝的对峙,其余少数民族大致皆被认为文明程度较低的部落,而未以政权视之。当代一些西南民族史的研究者,已经描述了宋代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政权的部分情况。这些研究在揭示出被忽略的历史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例如:一、着力论述了少数民族政权的历史,却未去分析他们为何可以被称为政权,把独立与半独立、有文字与无文字、有复杂政治结构与政治结构尚不清楚的部落等同视之。二、一些论著使用的文献仅限于汉文而漠视了少数民族自己的历史表达,一些论著虽然使用了彝文材料,但却忽视了两个最基本的问题。首先,所用彝文献基本上都成书于清代,为何可以用清代的材料去说明宋代的历史?其次,彝文献所述与汉文献所述的地名、人名能否对应都尚未证明的情况下,何以得知两种文献叙述对象是同一的?这两个疑问关系到合理使用彝文献的前提,对其置之不理将导致整个研究建立在一个非常脆弱的基础之上。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2页

笔者此处强调的“整合”是指,传统中国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一个离散的社会,尽管不同人群间差异极大,但却并非一袋装在麻袋里面的马铃薯。政治体制的大一统,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意识形态对不同人群的规范等自不待言,即便在乡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许多边缘化的人群中,都往往可以发现朝廷制度与王朝意识形态的存在与影响,以及人们对这些制度与意思形态的认同——尽管这些认同往往也呈现出“地方性”色彩。这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传统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具有极大差异的”地方社会“长期拥有共同的”文化“,加上城乡之间并不像中世纪的欧洲那样,存在着功能与文化上的隔离和对立,而是表现为所谓“城乡共同体”(urban-rural continuum)。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24页

由于彝文献一般都不注明年代,这给鉴定彝书的创作时间造成了极大困难。尚须之处,民族识别时界定彝族的一些族类并没有使用文字,不同的彝区所使用的文字在字形、读音等方面亦有较大差异。这是一些外国学者质疑中国的彝族认同的理由之一。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70页 - 第二章 第三节

“(贵州驿)马四十六匹零一脚”、“(清平驿)马驴四十一匹头,平越驿借去一匹半”,啊哈哈哈。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55页

在明代两京十三布政司中,贵州置省最晚,直到永乐十一年废除今黔东一带的两个大土司思州宣慰司、思南宣慰司後才设立。在此之前,整个贵州境内没有府、州、县设置,明廷的势力主要体现在十多个卫所上,这些卫所全都排列在驿道两旁,大致勾勒除了中央王朝的实际控制区域。“黔本荒陬,夷多汉少”的局面给入黔官员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甚至到万历年间黔省设立多年之後,贵州巡抚郭子章尚称:
贵州一省苗仲杂居,国初虽设贵州、新添、平越、威清等十四卫,分布上下,以通云南之路,而一线之外,北连四川,东接湖广,南通广西,皆苗仲也。
这些“苗仲”地区,有的基本上处于独立状态,被士大夫们视为“化外生苗”区,有的则被纳入土司制度中,可称为“土司区”。在不同的土司区,明廷渗透的程度大不相同。正如前文所言,黔东一带的原住民没有在一个广阔的地域内建立起严密的政权体系,各个小土司各自为政,即便像思州、思南宣慰司这样的大土司,其领地内仍然被中央王朝赐封了若干小土司。永乐十一年,两宣慰司改流,贵州行省建立,大量小土官依然存在,但被明廷进一步纳入里甲制度中,如水德江长官司编户四里、沿河佑溪长官司编户三里、乌罗长官司编户二里等。许多原住民由此成为纳粮当差的编户齐民,如思南府蛮夷长官司“原管夷民四里。”
作为明代有名的雄踞黔省的大土司,贵州宣慰司正宣慰水西安氏拥有自己的文字、文献、意识形态以及一套有着深远历史根源的制度化的政治权力架构,这套架构集军事与行政、血缘与地缘为一体,在其制约下,并不能深入水西地区,同时,明王朝也不能像对付许多大土司那样通过在安氏的统治区域内赐封一些小土司的方法来削弱安氏的势力。这些是我们考虑贵州宣慰司黄册免造时必须予以关注的。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20页

清季已多改“夷”为“彝”。明高拱之《靖夷纪事》于清康熙笼春堂刻本改为《靖彝纪事》,。以致高宗谕令四库馆不得改书中“夷”作“彝”。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6页

科大卫(David Faure)与刘志伟对宗族的思考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了国家的制度和礼仪在区域社会推行与表达的历史。他们认为宗族不仅仅是一种血缘、亲属制度,更是一种用礼与法的语言来表达的秩序和规范。明代以前是僧、道和巫在珠江三角洲的乡村中有着广泛和深刻影响的时代,但自北宋以来士大夫们已经开始积极运用理学所规范的礼教去改造地方的风俗,向佛、道、巫的正统挑战,虽然他们没有真正取代以神祗为中心的地方组织,但却在乡村礼仪方面取得了成功,而地方亦需要作出改变来应付明朝廷的赋役制度,并借此表达有利于获取更多资源的文化与身份认同,国家与社会的这种互动与妥协形成了了华南地区广为常见的所谓宗族组织,这一深刻的变迁意味着地方认同与国家象征的结合,边缘地区由此得以归入国家“礼教”的秩序中。
广府人的地域意识实际始于明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16页

族类、部族、部落等词常见于中古古代文献中,含义多样。……显然,在这些语境中,族类的意义并不相同。但文人、士大夫们很多时候用族类一次来指称在自己眼中具有风俗、文化、种族等差异的人群,这种用法在唐以後尤其普遍,《左传》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旧唐书.李轨传》云:”凉州僻远,人物凋残,胜兵虽余十万,开地不过千里,既无险固,又接蕃戎,戎狄豺狼,非我族类,此而可久,实用为疑。”《明史.朝鲜列传》:“倭虽遁归,族类尚在。”嘉靖《贵州通志》卷三云:“贵州土著蛮夷,族类实繁,风俗亦异。”部族、部落等词的含义与族类相似,限于篇幅,兹不述其用法沿革,仅举数例……上述族类等词语同学术界所常用的“民族”、“族群”等概念虽然相似,但其实有着重大区别。族群(ethnic group)被认为是一个有着内部认同感的社会群体,许多人类学家还强调这个群体成员们具有共同的族源信念。但传统文人、士大夫们从客位立场界定出来的各种族类,其内部是否具有这样的认同感我们已难以得知。至于民族(nation),含义更复杂,西方学术与现实语境中产生的“民族”概念往往被认为是一个想象出来的与主权要求相联系的共同体,或被视为可由一些标准加以辨识与确认的人们的共同体,认为这种共同体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有着很紧密的关联则是两种观点的共同之处,“民族主义”的根本特点之一则是“认为政治的单位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而中国当代的民族,显然不具备这种意义,中国的民族是建国之後,政府参照、变通斯大林的民族标准,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之上识别出来的。因此一些西方人类学家甚至认为中国的“民族”一次无法在英语中找到对应词汇,应音译作“Minzu”(参见郝瑞:《从“族群”到“民族”?——中国彝族的认同》、《彝族史学史检讨》,均收入郝瑞所著《田野中的族群关系与民族认同——中国西南彝族社区考察研究》)。总而言之,“族群”、“民族”、“族类”的内涵差异或体现于主、客位立场的取向,或体现于对资本主义的强调,或体现于一整套民族学分析工具与方法的使用与深入细致田野调查的结合,不管是“族群”还是“民族”都无法对应中国古文献中所记载的“族类”,因此本书直接使用“族类”一词。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36页

过往的土司研究,在制度考辨方面用力较多,初步勾勒了中央王朝向南方“蛮夷”地区拓展的图像,但对制度具体实施过程中王朝与地方社会间的复杂互动,以及地方社会变革的动态而又充满矛盾的实际场景揭示不多。尤为重要的是,这些研究大都采取了一种自上而下的方式,仅着力于论述王朝的各种边政措施,而对所谓“蛮夷”社会固有制度和文化的实际形态以及潜在且可能更为深刻的影响关注不够,甚至用带有较多价值判断与意思形态色彩的空泛探讨取代了必要的实证研究。例如,1949年以後,学界对改土归流後地方社会变迁有了较多的研究,这些研究大致从社会形态更替(封建地主制取代农奴制或奴隶制)、社会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等宏观角度展开,并且大都或预设了生产方式演变的理论前提,或着重于描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先进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推广,或流于泛泛而谈。对改流前後少数民族社会的实态特别是权力关系的变化缺乏深入细致的实证性研究,使我们难以真正理解改土归流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参见拙文《地方社会权力结构的演变——以贵州西北地区为例》

《从“异域”到“旧疆”》的笔记-第66页

除赋税外,水西等土司尚须承担一定的徭役。按嘉靖《贵州通志》的记载……其中对驿马铺陈的描述差不多占了整个《徭役》篇一半的内容,凸显了驿传在官员、士大夫们心中的独特地位。
驿传徭役主要包括供馆以及提供马驴、铺陈等,供馆似指在驿站值日,提供服务;铺陈似指卧具等铺设。……
作为黔省最大的土司,水西安氏独立承办贵州北部、西北部共十三个驿站的徭役,或许正因为系独立应役,无必要特别说明供馆日数,所以方志中没有记载此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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