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4
ISBN:9787509326725
页数:422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二、各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被告人在死缓考验期限内故意犯罪,应当执行死刑的案件,应当一案一报。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报请核准执行死刑的报告,在死缓考验期限内故意犯罪应当执行死刑的综合报告和判决书各十五份;全部诉讼案卷和证据;原审判处和核准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全部诉讼案卷和证据。[请示答复]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罪犯能否执行死刑问题的批复》(1987年5月12日)。依照刑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应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年期满。二年缓期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当然应视为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尚未裁定减刑以前又犯新罪的,不能视为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对这种罪犯,应依照刑法第四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减刑,然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起诉、审判,作出判决,并按照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新罪判处死刑的.才能执行死刑。
书籍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本法任务]
第三条[罪刑法定]
第四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
第六条[属地管辖权]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
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第十一条[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
……
第二编分则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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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本通(第3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最新修订。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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