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修正案辩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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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07
ISBN:9787542625472
作者:[美]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
页数:344页

内容概要

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Floyd Abrams) 耶鲁大学法律博士,纽约Cahill Gordon&Reindel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哥伦比亚火学新闻学院研究生院的威廉·布伦南访问教授。美国最重要的第一修正案律师。

书籍目录

导论第一章 五角大楼文件案第二章 到最高法院及以后第三章 真相和第一修正案第四章 韦恩·牛顿和法律第五章 海洛因追踪第六章 麦卡锡主义和诽谤第七章 布鲁克林博物馆案第八章 竞选资金改革和第一修正案第九章 国内和国外索引致谢译后记

作者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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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两位王君的译作翻毕,以我的道行当然只能了解个皮毛,所以对于内容就不多说了。有一个小问题。Hugo Black法官译成“胡果·布莱克”还是“雨果·布莱克”比较容易接受尼?
  •     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Floyd Abrams),作为美国最重要的第一修正案律师之一,在《第一修正案辩护记》中为我们阐释了他对于第一修正案保护什么和不保护什么的最直观看法。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描述他所代理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有关公民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案件,向我们展示了在大洋彼岸的国度里,当一个公民的或是一个组织的合法的表意自由受到不当的侵害时,法律所能给与救济和保障的激动人心的情景。尽管中美之间存在着众多的不同,但在保护言论自由,保障公民知情权方面,我们仍然可以从美国、从安布拉姆斯的书中获取众多经验。一、细节决定成败五角大楼文件案的整个辩护过程中,作为政府代表的副总检查长成功地使最高法院相信,如果继续允许《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发表和越战有关的文件,那么将会对国家和这场战争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害。这场官司打到这里,每个中国人恐怕都会认为这场官司《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输定了,然而众所周知,它们最终获得了胜利,最高法院明确判决:不支持尼克松政府禁止《纽约时报》和其他报纸公布从一个秘密来源得到的、说明美国政府是如何卷入越南战争的、高度机密的分析报告主体部分的做法。艾布拉姆斯在书中给出了他的答案,在他看来,政府“没有例子揭示出人们所担心的损害的性质,不仅没有列出细节以支持所做的断言,而且秘密答辩状甚至没有断定公布将会损害美国的利益”成为了五角大楼文件案胜诉的关键。事实也是如此,最高法院尽管认定公布文件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但政府不能承担起“沉重的举证责任”,导致了政府的败诉。简单而言,政府在举证过程中细节的缺失导致了败诉,这给我们以极大的启发。法律的要义在于根据证据来判定案情,证据的多少和详细程度决定最后的判决。也就是说,谁拥有更具说服力的证据,谁就胜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以五角大楼文件案为例),政府就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用模糊和抽象的概念应诉,以利益、国家安全、人民需要等要求法庭因为文件将会对美国造成的损害来判定其对于文件发布的事先限制有效,结果就是败诉;或者公布更加翔实和细致的资料来应诉,从而胜诉。我们可以看到,不管哪种情况,公民或者得到阅读文件的权利,或者就是得到更多的信息从而了解这场战争的真相,最终受益的都是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但是这种情况在现在的中国却还没出现。第一,中国政府并不克制对于事先限制权的使用,往往在信息还没有为大众所知的情况下就取消了信息的发布;第二,事先限制权并不需要法律的同意,也就是法院不会办理这类案件;第三,即使最终高法受理了这类案件,也可以选择不公开审理,那么公众仍然不能得到真相,导致信息获取成为一个痛苦甚至不可能的过程。更大的悖论在于即使公开审理了,政府仍然可以限制公开审理的信息发布,使得案件的公开审理毫无意义。在艾布拉姆斯对于案情的整个叙述过程中,我们发现,即使是大法官,彼此之间也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意见:布莱克门大法官怒气冲冲的谴责两家报纸的行为,“我极力敦促和衷心地希望,这两家报纸充分意识到他们对美利坚合众国的最终责任。”而布莱克大法官则说,“在我看来,对《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其他报纸勇敢的报道应该给予的远不是谴责,他们应该因为促进了开国者们清晰预见的目的而受到称赞。”然而可贵之处就在于,尽管他们认为报纸和记者可能存在错误,但是他们仍然认为,保护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天赋人权,是国会不得剥夺的权利。因而,报纸和记者的错误在他们看来只能是限于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的,而真理则将在正确和错误的辩论之中显现。尽管美国也依然存在着压制言论和出版的行为,但是在本书中大法官所表现、辩护律师所表现的,却是保护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最为珍贵的一种行为,那就是推崇自由高于政府,个人的自由比国家的福祉更为重要,这是一种在中国远为得到承认的思想,不管是在官方还是民间。二, 保护和妥协政府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天然的敌人,这一点在“布鲁克林博物馆案”中最为明显。仅仅是因为博物馆展览令某些政府官员不满,就遭到了政府的不正当惩罚。这种情况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都是相似的。因此,不管政府怎么认定自己是人民的代言人,不管政府如何断言自身的合法性,但是在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旗帜下,拥有众多资源和利益的政府,恰恰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上。对抗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最为常用的理由就是“维护国家利益”,但事实上,这一理由更多地被用于政府希望不受约束地自由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从而成为一种借口,一种阻止政府在阳光下办公的借口,一种阻止人民参与国家政权的借口。而这,正是第一修正案所要防止的。对于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最大的考验在于,如何判定什么样的言论自由应该得到保护,而什么样的言论自由不应该加以保护。反对言论自由的并不是只有政府一个,借口也并不是只有一个,在诸多的迷雾之中,如何辨别言论自由就成为一个大难题。在五角大楼文件案中,斯图尔特大法官表诉了联邦最高法院对此的理解:只有证据表明这种行为将会“为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招致直接的、就在眼前的、不可修复的伤害时”,才能限制该种言论。换句话说,如果政府或者企业乃至个人,仅仅因为和自身的情感、好恶相背离就企图限制甚至禁止该种言论,而且在言论尚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的情况下,这种禁止言论自由的行为就应该被阻止。不能因为模糊的认识和情感需要就限制言论自由,也就避免了众多侵害言论自由的行为。这一点对新闻界而言,尤其重要。一方面,扩大了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范围,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保证;另一方面,也限制了报纸因为不实报道等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在艾布拉姆斯的辩护历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尽管在各个时期联邦最高法院对法律的解释都会有一些变动,但是最为核心的一条“言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却是从来都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有言论自由的范围和定义。美国法律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放弃保护言论自由的宗旨,顶多是在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上有所伸缩。后退是为了更好地前进,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正是在必要时间和空间下做出的妥协和让步,使得美国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得到了更长远的保护。在独立战争期间如此,在21世纪仍然如此。在涉及到诸如“时报案”、“五角大楼文件案”这些案件时,由于其判定将延续或者阻止媒体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因而联邦法院总是慎之又慎,最终给予媒体的都是最大限度的容忍,从而保护了美国的言论自由;而在涉及到广告和商业品的一些言论时,由于这些言论往往危害了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这些利益和国家、和社会并没有太大的联系,法院就会限制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而在一些涉及色情、毒品、种族歧视的环节上,政府甚至还获准加以限制和禁止,以保护大众利益的名义。保护和妥协,这就是第一修正案的两面。因此,辩证地看待第一修正案对我们制定新闻法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精彩短评 (总计33条)

  •     写的流畅,人物生动!
  •     民主一向不是从来就有的
  •     这是一本由律师撰写的案例集,大大不同于我国多数由法官或学者为了教学或研究而编著的案例集。而且,书中所涉案例都是作者亲身参与辩护的,其详细程度也非我国大多数案例集可比,使得读者能够深刻了解这些案例的来龙去脉。至于其主题--公民的言论自由,则恰恰是法治状态下的中国最缺乏的。读了以后,无语。
  •     法律文化学习用
  •     翻译水平不行,影响了本书的价值。
  •     一位律师和一个新闻业的战斗史
  •     对美国的宪政比较感兴趣
  •     书不咋滴,里面的料不错~
  •     书是好书,但翻译者的语感叫人无言以对。用词甚至有过分的港台化小儿科倾向。对十分拗口的欧化语句,没有合理地中文表达,直直地译了过来,读者费劲。把一本好书糟蹋了。
  •     可读性不错
  •     有几个case很有意思,Pentagon papers, Brooklyn Museum, 最后一篇介绍作者认为2002年通过的限制竞选筹措资金的法案McCain-Feingold Act违宪。几年后的现在,这个法案已经被削弱了很多。不过一点都不了解美国竞选...
  •     书很不错且便宜
  •     标点符号多处错误,翻译还是有些生涩
  •     无意中看到的,不错
  •     贺卫方主编法律文化系列
  •     译的不好,翻译的人似乎汉语不好.
  •     好书但是是金山快译式的翻译能从中文反推出英文的句式不过翻译并不影响很好的内容可以深入理解民主制度对言论自由的处理而不是听TG的忽悠
  •     打折时买的,好厚一书~
  •     贺卫方找研究生翻译的,译文比较糟
  •     内容不错,翻译太差影响阅读
  •     翻译实在很惨 可惜。但仍能从阅读中感受到言论自由所带来的那种鼓舞。
  •     美国宪法方面的书
  •     神翻译
  •     译者:谷歌
  •     译的太他妈差了
  •     通过作者对他代理过的案件的叙述,可以更好地理解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权利。
  •     包装结实,是正品。
  •     简介 · · · · · ·  艾布拉姆斯40年的法律职业生涯一直享受着最令人钦羡的关注。他是第一修正案的热心捍卫者。在本书中,艾布拉姆斯赋予了我们窥视宪法内部运作方式的特权。他以一种清晰、直接而又坦率的方式,为公民提供了一个珍贵的机会,去理解我们最为基本的权利和自由是如何受到质疑、捍卫和定义的。本书描述了艾布拉姆斯近40年执业生涯中的8个代表性案例,其主题涉及新闻媒体的发表权利与国家安全利益的对抗、诽谤案件、资助艺术品、竞选资金改革等。在这些案件中,艾布拉姆斯无一例外地都代表了主张第一修正案利益的一方,并且基于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提出辩护主张。这表明了他拥护第一修正案和扩大第一修正案保护范围的坚定立场,尽管他的主张并不一定会被法院采纳或者带来案件的胜诉。作者简介 · · · · · ·  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Floyd Abrams) 耶鲁大学法律博士,纽约Cahill Gordon&Reindel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哥伦比亚火学新闻学院研究生院的威廉·布伦南访问教授。美国最重要的第一修正案律师。
  •     二位的签赠本珍若拱璧
  •     翻译啊,你可长点儿心吧!
  •     言论自由~~~~
  •     书是好书,思想是好思想。满篇都是中国字,读起来却不是中国话。诚如译者王婧在译后记所说:需要适应从学校到社会的角色转换。还不如说需要适应从写到说的角色转换。我相信如果大家平时都这么“写”话,没人能听明白。译书除了作为学术上进身之用,传播思想的目的能不能达到,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这不是这一本译作的问题。
  •     内容详实,案例讲解详细,价格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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