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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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01-01
ISBN:9787801825568
作者:卢小传
页数:148 页页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法律知识解答 1问:什么叫土地征用或土地征收?  2问:哪些单位可以征地?  3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  4问:国家征收土地的对象是什么土地?  5问:什么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6问:征收哪些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  7问:征收哪些土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8问: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否有权自行批准征地?  9问:国家或者其他机关是否可以直接在农用地上搞建设? 10问:征收农用地,应如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1问: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否可以批准农用地转用手续? 12问:在征地报批前需要经过哪些前期程序?  13问:在征地方案被批准之后,何人去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4问:征地补偿费用的种类及含义是什么? 15问:土地补偿费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什么区别?  16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如何计算?  17问:安置补助费如何计算?  18问: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如何计算? 19问: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如何计算? 20问:在哪些情况下,蓄滞洪区内的居民可以获得补偿? 21问:在蓄滞洪区运用后,国家对造成的哪些损失不予补偿? 22问:蓄滞洪区运用后,按照什么标准对蓄滞洪区的居民进行补偿? 23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如何计算? 24问:青苗补偿费如何计算? 25问: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确定应以何时为准? 26问:如何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7问:在征地过程中应将什么内容进行公告? 28问:征地公告应公告的内容包括什么? 29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公告的内容包括什么? 30问:何人在何时有权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 31:什么是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 32问:是否可以对征地行为本身进行听证? 33问:如何进行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 34问:什么是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35问:如何进行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听证? 36问:被征地村民是否可以在征地补偿听证过程中旁听? 37问:在征地补偿安置听证会上,听证程序如何? 38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地过程中遇见哪些情形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9问:征地过程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告知听证后应在何时提出申请? 40问:如何准备听证的书面申请? 41问:哪些情况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听证申请? 42问: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方是否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3问: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征地方是否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44问: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没有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如何确定补偿的内容? 45问:村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政府部门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该如何解决? 46问:征地补偿费用应在多长期限内支付? 47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用,征用单位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谁? 48问:安置补助费是否可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需 要安置的村民? 49问: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需要移民,如果移民自愿投靠亲友,如何处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0问: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否直接支付给村民? 51问:村民是否可以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其公布? 52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怎样分配土地补偿费? 53问:承包地被征收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土地补偿费? 54问:农民收养的子女是否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55问:进城务工人员是否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56问:在校大中专学生的户籍迁出农村后是否参与原户籍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57问:嫁给具有城镇户口的丈夫后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58问:户口在原籍未迁出的出嫁女是否有权参与原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款分配? 59问:新出生人口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60问:义务兵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61问:农村复转军人是否享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62问:服刑人员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63问:外来人员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64问:超生的子女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分配权? 65问:“外来户”是否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  66问:夫妻一方取得的征收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67问:农民的承包地被国家征收,征收补偿费已支付给到村民小组,但村民小组迟迟不进行支付、分配。村民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民小组进行支付或者分配? 68问:大中专学毕业后未分配工作,户口迁回原籍是否有权参与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 69问:在原居住地保留承包地,而在新户籍所在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农民,是否享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权? 70问: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后,是否享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权? 71问:村民起诉村委会要求按照村民大会通过的方案支付土地补偿费的案件性质是什么? 72问:承包地被国家征收,承包人是否享有区别于其他未征收承包地的村民的土地补偿款和土地安置补偿款? 73问:土地被征收后,村民小组未获得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否可以状告村民委员会? 74问:丈夫是国家教师,户口不在组里,落户于丈夫村民小组是否享有组民待遇? 75问:没有按照征地计划征地,而承包地被村委会收回的,是否可以起诉要求村委会恢复原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76问:当事人对青苗补偿费数额有异议应由哪个国家机关负责评估和支付?如何救济? 77问:村委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对离婚返村妇女及其子女不予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做法是否正确? 78问:村委会以其为被征地单位为由拒付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做法是否正确? 79问:村委会拒付征地款给村民产生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80问:授权他人处理征地事宜,他人领取征地补偿款后占为己有该如何处理? 81问:未承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分得征收补偿费?第二部分 典型案例

作者简介

第一部分 法律知识解答1.问:什么叫土地征用或土地征收?答:土地征用或者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强制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给予法定补偿的行为。陟2.问:哪些单位可以征地?答:根据宪法规定,征地的主体只有国家,即只有代表国家的法定相关部门才能依照法定的程序征收集体土地。除了国家能够征收土地之外,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征收集体土地。实践中,有些村集体组织以征地的名义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出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建房或者搭建其他建筑,然后获取一定的费用,这不是国家征地行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同意后可以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暂时转让给他人使用,但不能出卖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3.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答:国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要求征收土地。国家征收土地有一定的限制,即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时,才可以征收土地。在其他情况下,国家不可随便征收土地。至于什么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征收土地审批手续,能够批准征地的只有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因此对于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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