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文书范本》章节试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法律文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文书范本章节试读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4
ISBN:9787511819284
页数:33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文书范本》的笔记-全书 - 全书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基于国籍原则,互惠原则和地域原则来却低估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
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民间文学表达形式,是指由传统艺术遗产的特有因素构成的,由xx国的某居民团体(或反映该团体的传统艺术发展的个人)所发展和保持的产品。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属于作者,作者是该人身权的主体。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未转让时,作者也是该财产权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就是完全著作权人。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分离于作者,作者将该财产权转让后,权利的承受人即是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主体,通常也称其为著作权人。
作者将著作权中的部分财产权利转让他人的,他人即是享有部分财产权的著作权人。
作者将著作权中的全部财产权利转让他人的,他人即是享有全部财产权的著作权人。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演绎作品是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产生的,以原作品为基础,对原作品具有依赖性,因此,演绎作者对演绎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并不是完整的著作权,不能独立行使。
原作品的作者可以对侵犯演绎作品的行为提起诉讼,因为侵犯演绎作品的行为,也可能同时侵犯了原作品。
合同条文:
1、甲方承诺拥有上述作品的摄制电影权,保证上述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2、甲方承担改变,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改编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可终止合同。
3、乙方收到改编稿后,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采用,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采用。
4、在本合同有效期,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权利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受害乙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5、乙方可为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作品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作者对其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摄制的电影片,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片名和署名方式的确定,应征得作者同意。
6、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为凭,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参加创作:对作品的思想观点、表达形式付出了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或者构思策划,或者执笔操作,如果没有对作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就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其权利的分配和行使,可以由合作作者协议确定。如果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没有约定的权利,则由合作作者共同行使。
合同条文:
1、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手机,传真,账号,电子信箱。
2、合作事项(甲方具体负责,乙方具体负责)
3、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的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4、剧本的修改
5、意见分歧
协商不成的,以 的意见为准。
6、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著作权由另一番个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自愿图厨房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项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7、乙方变更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8、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合同母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数据库所存储的信息如果是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作为徽标作品保护。
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1、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复制所织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
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比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以成册小说或连载形式出版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2、作者的担保义务
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所转让的权利位同事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予任何第三方
3、作者同意制片人为设置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任务、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喜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4、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发行后,按发行后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1、乙方交付甲方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因此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创意和要求制作图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制作的图片,直到达到甲方对该作品的创作要求。
3、乙方交付的作品如不符合双方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同时可终止本合同。
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1、与该美术作品有关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委托方充分、独占、排他、完整地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
2、乙方授权甲方在使用该美术作品的时候,可以对该美术作品进行修改
甲方有权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美术作品,并有权将该美术作品、修改后的美术作品或者该美术作品的一部分作为产品包装的一部分、商标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甲方有权将该美术作品、修改后的美术作品或者该美术作品的一本分申请注册为注册商标。
3、乙方同意甲方以上条的形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该美术作品的时候,可以不在该美术作品上署乙方的姓名,但是甲方也不能将任何其他人和组织的姓名写在作品上。但是,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其生产、制造、销售、许可制造、许可销售的产品上标明产品的生产商、制造桑和销售商的名称。
4、本人创作、未侵犯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有权将音乐作品用作电影(电视剧)的片头音乐、片尾音乐、画面同步音乐以及其他相关效果音乐等。
2、乙方有权聘用他人演奏、演唱或重新演奏、演唱音乐作品并予以录制,但录制完成的音乐作品应当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在电影(电视剧)的预告片、宣传片或电影(电视剧)的其他宣传活动中使用音乐作品,无需另行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但仅限于宣传推广之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三十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1、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内地以纸质图书形式(电子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汉文简体本的专有使用权。
电子图书形式指作品以因特网、磁盘和光盘等为载体,通过计算机、数字化的阅读器或者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并可通过网络或电子载体形式出版、复制、发行、传播和展示。
2、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
3、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4、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违约金
5、付款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一次性稿酬,版税
6、如甲方拒绝修改,或经修改后仍未达到合同第 条要求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脱销,重印,终止合同
第三十三条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四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可能考虑到报纸、期刊发行周期的原因
第三十五条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注意演绎作品的类别
第三十六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注意表演者权的释义,使用衍生品进行表演的权利追溯问题
邻接权是一种由著作新产生的知识产权,与版权接近,但又不同于传统版权,鉴于两者性质上的密切关系,可以归入著作权法。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录音作品有法定授权规定,录像制品无法定授权规定
1、在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对上述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权即终止。乙方同意延长甲方销售存货期为使用期限届满后的 个月, 个月期限届满后,甲方须停止销售上述音像制品,但已经进入市场流通的上述音像制品不视为甲方发行行为。
2、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现有第三者非法复制、发行本节目音像制品,甲方有权根据中国法律自主决定向侵权者以法律起诉及采取一切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所有诉讼成本由甲方全部支付,获取的相关赔偿亦全部属甲方所有。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节目之版权证明、国际唱片业协会权利认证书、歌词和样带。
4、为配合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同意免费提供本节目MTV宣传带给甲方作宣传之用。
1、甲方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经审查合格的电视脚本,并提供全部制作费用的70%。
2、在收到乙方制作完成的电视成片后20天内,完成对电视片的审查,并提供详细的书面修改意见。
3、在乙方按照甲方书面修改意见最后完成电视片制作后,支付制作费用的30%。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审查合格的电视脚本和制作费用的70%后,保证在一个半月内完成按电视脚本制作完成电视片的前后期制作工作,并提请乙方审查。
5、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于10天内按照修改意见完成对电视片的修改工作。
第四十三条 被许可人(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第四十六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文书范本下载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