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版-案例注释版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3
ISBN:9787509343548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数:210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桂平与王华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立法目的在于防范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谋取不当利益,并通过转让股份逃避发起人可能承担的发起人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禁止的发起人转让股份的行为,是指发起人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实际转让股份。法律并不禁止发起人为公司成立三年后转让股份而预先签订合同。只要不实际交付股份,就不会引起股东身份和股权关系的变更,即拟转让股份的发起人仍然是公司的股东,其作为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并不会因签订转让股份的协议而免除。因此,发起人与他人订立合同约定在公司成立三年之后转让股权的,并不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的性质属于股份或股权的托管协议,双方形成事实上的股份托管关系,即法律上和名义上的股东仍是王华,而实际上王华作为浦东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张桂平享有、承担。由于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股份的托管行为和托管关系并无禁止性规定,因此,本案当事人所签订的《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合法有效。尽管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过渡期内王华作为浦东公司股东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由张桂平承担,但这种约定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内部有效,而对第三人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正因为该《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并不能免除王华作为发起人、股东的责任,故王华与张桂平签订《过渡期经营管理协议》和《授权委托书》的行为应确认为合法有效。上述协议签订时,也不存在张桂平对王华进行价格欺诈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协议签订时所确定的价格,是根据王华向张桂平所发出的股权转让价格计算方案等要约内容,经双方协商适当调整后所确定;王华和张桂平一样,均是长期从事实业经营的企业家,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从而显失公平等情形。在履行上述协议过程中张桂平并元违约行为,而王华以张桂平并未如期支付相应款项以及尚欠款项为由,认为张桂平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无依据,然其单方解除协议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应向张桂平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书籍目录

适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调整对象) 案例1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案例2 要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难获支持 第四条 (股东权利) 案例3 公司股东要求行使资产收益权获支持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案例4 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终被制止 第六条 (公司登记) 案例5 为规避报批手续选择隐名投资,外商投资人身份被否认 第七条 (营业执照) 案例6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公司有义务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公司名称) 第九条 (公司形式变更)  案例7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仍对原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条 (公司住所) 案例8 法人注册地与主要办公地不一致的。以主要办公地为住所地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 案例9 离职股东要求分配股利被驳回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 案例10 公司未经批准经营限制经营项目的可受到行政处罚 案例11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被判有效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案例12 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案例13 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前后承担不同的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转投资) 案例14 公司向普通合伙企业出资被认定无效 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 案例15 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被认定无效 案例16 一人公司可否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第十七条 (职工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 案例17 公司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被判支付双倍工资 案例40 小股东的优先认缴权得到保护 第三十六条 (不得抽逃出资) 案例41 股东要求返还出资被驳回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职权) 案例42 部分股东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解散公司被判赔偿 第三十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 第四十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 案例43 股东会召集通知应明确会议议题 案例44 仅以公告形式作出的股东会通知不能视为有效通知 第四十三条 (股东的表决权) 案例45 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特别规定获支持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案例46 经合法程序形成的股东会决议获支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的组成) 案例47 县政府操纵企业董事长选举被判违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职权) 案例48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未经董事会制订被否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案例49 公司董事长拒不召集董事会会议被认定违法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案例50 会议记录缺少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董事会会议决议被判无效 第五十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 第五十一条 (执行董事)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 案例51 公司监事无权提起知情权诉讼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第五十七条 (监事职责所需费用的承担)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 案例52 未履行法定程序,一人公司不能转成普通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六十条 (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 第六十一条 (一人公司的章程) 第六十二条 (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案例5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被判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54 无法证明财产相互独立,总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高层人员的兼职禁止) 案例55 国有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外兼职身份被否认 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附录1 附录2 第十八条 (工会) 第十九条 (党组织) 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 案例18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19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20 股东利用公司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被判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禁止关联交易) 案例21 控股股东利用关联关系侵害公司利益被判赔偿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案例22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司法审查的范围 案例23 股东会决议内容合法被认定为有效 案例24 股东以股东会决议不合法为由直接要求工商局变更登记遭驳回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 立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第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  案例25 超过法定人数的“隐名股东”难获股东身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 案例26 公司实际出资人因未载于公司章程被否认股东身份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案例27 股东未按期缴足出资被处罚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案例28 股东对出资数额和持股比例所作的特别约定应属有效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案例29 股东出资不到位被罚款 案例30 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被判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验资证明) 第三十条 (设立登记) 第三十一条 (出资不足的补充) 案例31 因其他股东出资不实,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被判担责 案例32 股东出资不实被判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出资证明书) 案例33 钱某因无法提供出资证明书被否认股东身份 第三十三条 (股东名册) 案例34 股东以股东名册的记载主张权利获支持 案例35 股份受让人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获支持 第三十四条 (股东查阅、复制权) 案例36 股东知情权受法律保护 案例37 公司无合理根据不得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 第三十五条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案例38 股东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缴权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案例39 股东要求公司支付红利获支持 

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案例注释版)(第2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是审判经验的结晶,是法律适用在社会生活中真实、具体而生动的表现,是联系抽象法律与现实纠纷的桥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案例注释版)(第2版)》正是从广大读者学法用法以及法官、律师等司法实务人员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编写。

作者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案例注释版)(第2版)》侧重“以案释法”,期冀通过案例注释法条的方法,将法律条文与真实判例相结合,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条文,并领会法律制度的内在精神。丛书最大的特点是:第一,权威性。第二,示范性。第三,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版-案例注释版下载



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16条)

  •     书很棒!速度快!服务好!买书就到亚马逊!小巧精致~
  •     买来也没怎么看过,质量可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案例注释版)(第2版) 很好
  •     里面校对不仔细,很多错别字,而且纸张质量比盗版的都差
  •     还没看,不知如何评判,相信大家的评价。
  •     质量与价格相符,纸质一般
  •     公司法,想了解下..反正没坏处
  •     这本书结合案例能够更好的学习,很实用!
  •     没来得及看 不过对有想法开公司的伙伴们 一定要有所了解
  •     因为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买来读读也不求以后能自己在法律这块独当一面了,只为了在脑袋里形成个大概的印象,把握一个大的方向,免得在工作上踩到陷阱。至于具体每一条款怎么落实如何解释,还是要靠律师的。
  •     质量还不错,还没看内容呢!
  •     解释的还行,有帮助的
  •     书很快就送达了,书的类容也还可以,就是觉得一个账号发货的本数太少了,一个班要的话会很麻烦的。
  •     挺好的,有案例解释,帮助理解
  •     该商品很适合学习法学以及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使用,书里有详细的案例详解以及条文详解。物流很给力。
  •     如果单纯的看法条会比较枯燥,理解可能也会存在偏差,和实践的结合度不高,结合案例就比较利于读者理解法条,也不会那么枯燥。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