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都不算爱

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2-1
ISBN:9787533673901
作者:闫红
页数:233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一)韦莲司:那是季节,或者候鸟的来临 很多年前,读过郑愁予的一首诗,诗里说:所以我去,总穿着那袭蓝衫子,我要她感觉,那是季节,或是候鸟的来临。 我不知道,胡适是否喜欢这种候鸟的感觉,或者,有志于做一个情感上的候鸟,但是,在韦莲司的人生里,他的确是有季节性的。隔上几年,他,或者他的信件,总会翩然来临那么一回,激起巨大的涟漪,唤醒彼此的爱意。在感情即将深入的一刻,他戛然而止,抽身而去,让错愕的她,自己去消化惯性带来的眩晕。 有人说,胡适不是个敢爱敢恨的人,我觉得,首先得弄明白的是,爱情是怎样的?琼瑶剧里生生死死的痴情人?还是那种生死相许之子靡他的古典主义?它能否还是一种际遇,遇见,爱过,离开,在适当时做适当事,绝不拖泥带水? 你会接受际遇式的爱情、爱上胡适这样一个人吗?他不能给你对等的爱,却是那样的迷人,让人望之怦然,假如你像韦莲司一样,爱上了一个与你持不同游戏规则的人,你会怎么办? 1.她不是美人,她是健谈者 (这是一个重视精神世界远胜于物质生活的女子,个性飞扬,落拓不羁,斜睨世间法则,她的出现,对于聪明绝顶,却常为世俗规则束缚的胡适,不啻于一道光亮,帮他劈开了一个世界。) 胡适认识韦莲司,是在1914年的夏天,具体是哪一天,学者们各有说法,不过这一点也不重要,一个人对于我们的意义,不在于是在礼拜一还是礼拜二认识,而是,我是不是喜欢TA。 毫无疑问,胡适喜欢韦莲司,虽然,他们性情不同,身份迥异。 1910年,胡适来到美国,作为第二批留美庚子赔款的公费生,他来到了位于绮色佳的康乃尔大学,在校外橡树街租屋居住。开放式的性格使他很快就融入了当地的小社会,经常到当地上等人家去吃饭,他交往最密切的,应该是韦莲司一家。 他初出入于他们家时,并没见到她。她在纽约学习绘画与雕塑,摸索新的感觉,结交最前卫的艺术家,有人甚至认为,她的某个雕塑作品,可以视为“触觉主义”之滥觞者。 在1914年夏天之前,胡适更多的是在跟韦莲司的母亲,韦莲司夫人打交道。据说这是一个很有“女王”风的女人,她严谨、庄重,意志坚定,生平最看不起行为随便的男女,热衷于接待中国留学生,并劝他们加入基督教。 可以想见,胡适温文尔雅的个性一定能赢得她的好感,何况,他由母亲一人拉扯大,对于跟妇女打交道一定别有心得。无从考证韦莲司夫人第一次设家宴款待胡适是在什么时候,只是从胡适写给韦莲司的信中可知,1915年2月之前,他已经去韦莲司家里吃过几十顿饭了。 在那几十次的饭桌上,韦莲司应该经常被提起,他们也许会讲起她作为一个地质学教授的小女儿,却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她的个性与众不同,这些年来,一直在漫游,美国、意大利、英国还有古巴等等……如今她是“纽约独立艺术家”协会的成员。这些对于一个来自徽州乡村的中国书生,应该是新奇而有趣的。 1914年10月20日,礼拜二,韦莲司这个名字正式出现在胡适的日记里,他回忆三天前,韦莲司从纽约回到绮色佳的家中,他与韦莲司出游。“循湖滨行,风日绝佳”,走到路的尽头,他们折向东边,走了数里地,到了一个名叫“厄特娜”的村庄,才掉头而归。 那日天气很好,下了几天的雨,刚刚放晴,一路上“落叶遮径,落日在山,凉风拂人,秋意深矣”。他们一共走了三个小时,因为边走边谈,并不觉得天晚路长。 读这段日记,会想起《飘》里的场景,佳人绅士,谈笑徐行,赏心而又悦目,在当时的中国没法有的体验。半年后,胡适填了一首词,写他对于客乡的依恋,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十年作客,已惯天涯。况壑深多瀑,湖丽如斯。多谢殷勤、我友,能容我傲骨狂思。频相见,微风晚日,指点过湖堤。 可见,与韦莲司的湖边漫走,已成他心中美国生涯的美好意象。 这篇日记里,他记下了他心中的韦莲司:“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三寸许,其母与姊腹诽之而无可如何也。”

前言

如果这都不算爱    看过这部书稿的某老师说,你一定仇恨胡适吧,要不,怎么把人家的八卦挖得这么深?    我暴汗,我能说,我非但不仇恨胡适,还很喜欢他老人家吗?或者,我能说,我爱胡适,我更爱真相吗?又或者,我可以说,真相,其实才是一个人的本质吗?离开这个,不管你对一个人如何倾倒,你爱的,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模糊影像,跟这个人无关。    早年喜欢微醺的感觉,现在,我更愿意清醒地醉生梦死,要每一点感觉,都来自深心,与酒精无关。    当然,也曾看胡适情事,如隔水望灯,隔着纸窗,看人起舞,用想象弥补影影绰绰之外的余韵,自己把自己感动。而传说中的胡适情事,原本就是缠绵悱恻的路数——多情表妹,无奈现实;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每回看到曹诚英让人把自己葬在胡适回乡的路上,以期他魂魄归来与自己相会,都如《红楼梦》里,贾宝玉隔着花阴,看龄官拿簪子在地上一笔一画写下无数个“蔷”字,不由得痴倒。而每一桩这样的情事之后,都有一道必不可少的阴影:有时是势利的爹娘,有时是泼辣粗鄙的正室。在关于胡适情事的传说中,江冬秀恰如其分地扮演好了这道阴影,传说中她挥舞菜刀棒打鸳鸯,以暴力,捍卫了自己的婚姻。    该有的角色都粉墨登场。至于胡适和韦莲司那一段情,一般被处理成韦莲司单方面的痴恋,或者,发乎情止乎礼,是曹胡恋之外的一段小插曲。    好了,这个故事圆满了,韩剧也不过如此,胡适的形象更是没问题,痴男怨女们,尽可以为此魂断情伤。可问题是,这样完整圆满不纠结没分叉的故事,往往不是真的。曹诚英,可能不是民国版的祝英台;江冬秀的菜刀,可能也是汪静之臆想出来的;韦莲司,更加不是那个没什么事儿做,一心一意为情所困的职业恋爱者。    这是我在看了大量胡适的日记、书信和别人对他的回忆之后的感觉。    胡适一点儿也不爱江冬秀吗?他们说他不爱,嗯,这样说比较方便,可以让他和曹诚英的恋情合理化。可是,读胡适和江冬秀的往来书信、他为她写的诗,都多有旖旎之句,江冬秀也是知情识趣之人,始终在羞涩而热烈地回应着他。    他们确实因曹诚英之事起过嫌隙,但很快愈合。1927年,胡适与曹诚英相恋的第三年,江冬秀写信对胡适说:你不说起,我倒把30日的纪念全忘记了。我知道你30日那天一定想着新婚别离的滋味,但是离十年的结婚纪念日不远了,我想今年你在京,我们好好的请点朋友来吃酒饭,热闹热闹。我们亲密一下,回复十年前的兴味,你可赞成吗?一笑。    一直到暮年,他们都还记着要过结婚纪念日,这实在不像是传说中貌合神离的夫妇所为。    被广大学者广泛引用的“菜刀事件”,更有可能是个以讹传讹的冤案。此事唯独出于汪静之之口,这位汪诗人,向来是个满嘴跑火车的主。他能够根据王映霞曾在戴笠的府上跳过一夜舞,就断定她堕掉的胎儿,是戴笠的孩子,关于这些,书中有详细叙说。    更冤的还有曹诚英的丈夫胡冠英,假如曹诚英在传说中扮演的是祝英台,他就是当仁不让的马文才。多年来,他顶着胸无大志,要曹诚英在家生子当好家庭妇女的罪名,那么曹诚英恋上胡适'就不再是小情小爱,简直有反传统反封建争取恋爱自由的重大意义了。    但事实上,曹诚英和胡冠英的感情一点儿也不坏。婚后她和胡冠英一道在杭州求学,胡适南下杭州时,他们小两口一道陪他游玩,就在胡冠英的眼皮子底下,胡适与曹诚英,心有灵犀一点通了。我暗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觉得这真是一个技术活儿。    然后胡适指点胡冠英北上求学,而且是将他指到自己关系深厚的南开中学。入学之前,胡冠英曾去胡适在北京的家;同时期,胡适与曹诚英在杭州南山的烟霞洞,过起了神仙般的生活。    难道是胡适处心积虑?鉴于胡适父亲与胡冠英祖父交情甚深,两家世代交往,我们或者还可以说胡适一个“不仗义”。非也非也,有许多事,看细节,跟看梗概的感觉完全不同。文中亦有详细交代。我说这些,只是想说,胡适与曹诚英,爱了就爱了,大家真的不用为他们找那么多借口;也不要说,那些暂时无法到场的人,就不好,或者,就是不被爱的。胡适对江冬秀的感情,像他曾在文章中所说,是“识分定”之后生出的爱。他知道这个女人是自己的,就要好好爱她,这个女人呢,也还比较可爱,那就更要好好爱她。不是个人意志生出的花朵,不是暴风骤雨般的激情,难道,这就不算爱?在我想来,应该算的,爱情没有高低贵贱,没有固定形式,只要对对方有柔情,有牵挂,还有欲望,就应该算的吧?这些,胡适对江冬秀都有。    那么,好了,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同时对两个以上的人爱,是否道德?又或者,爱情这件事的本质,与道德有关吗?    让我对这些问题更加疑惑的,还不只是胡适与曹诚英这段,他和韦莲司的恋情,其起承转合,更让人瞠目结舌。我写他们那一章的标题叫做“那是季节,或候鸟的来临”,在韦莲司的感情世界里,他是一只无迹可循的候鸟,一次次,出其不意地翩然飞来,将对方带入宏大的感情风暴。当她陷落,他便消失。隔着太平洋,她写给他的信总是如泥牛入海。她费了很大的劲儿将情绪抚平,他,却再次出现了。    也许对于胡适,爱情就是一种际遇,像王子猷雪夜访戴,兴至而来,兴尽而返。也许有人会从道德层面上谴责他,可是我想说,诚实才是最大的尊重,我宁可一个人在不爱我的时候,瞬间消失,也不愿他言不由衷虚与委蛇。作家狗子说:“爱意已尽,就当一脚踢开”,我一直觉得他这是伪善地敷衍了太久之后愤怒。    有人说,这对于韦莲司未免有些不公平,甚至于指责胡适明知道会吹皱一池春水,还来惊扰的凉薄,但这件事,也得看怎么看,在那些一脚踏空的日子里,韦莲司受伤、痛苦、深思,最后如风凰涅槃,浴火重生。假如爱情是一种际遇,人生也是,光明大道固然有速度感,曲径却也可通幽,没有好坏之分。    当然,这也是韦莲司的灵魂足够强大,扛得住,相同的遭遇,曹诚英就不那么受得了,在胡适“渐行渐远渐无书”、她做出家状他都无感之后,她,如张爱玲所言,只有萎谢了。    所以,在这部书里,我既是八卦地说说胡适那些事儿,也是想严肃地讨论下关于“爱情”这个重大的命题。我也知道,我选了一个千古谜团国际性难题;更知道,不可能得出一个从此可以把这个命题结束掉的答案。但是老子在《道德经》里经常说:“强谓之……”“强命之……”孔子则说:“明知不可为而强为之”,都是想在生活的夹缝里,抢下那么一点点话语权而已。    除此之外,我还觉得,要看一个人,得看他怎么恋爱。胡适的情人中,我主要选了韦莲司、江冬秀、曹诚英来写,在跟她们的感情纠葛中,胡适的表现最有代表性,表现出了他性格的许多层面。他还曾与美国护士恋爱并同居,书信为证,哈德门对他的爱热烈而深沉,但是,资料缺乏胡适这方面的反应,看不出他的性情,而且江勇振和周质平先生写得足够好,我无法有新的感悟,也就略去了。    写到这里,让我特别对美国华裔教授江勇振先生说一声谢谢,书里引用的韦莲司的那些信,都是他翻译的,去年在南京,见到江先生,说起我也想写一本关于胡适情感的书,他便说,我书里的那些资料,你可以用。谢谢江先生的这份慷慨,他翻译的韦莲司的那些信,都写得很好。    比如这一段,韦莲司阐述自己的生活理念:“我所要的是那么一种人生的际遇,让我的心智与品味能永保敏锐,让我能够坦然地与我最崇拜的人们交会;只要能作出一幅画就可以,但必须是一幅杰作;只要能作出一道佳肴,但必须是人间极品;只需要一个小窝,但必须是一个素净典雅的极品屋;至于我自己,我要的只是一小块地,不起眼,阳光普照,自己省吃俭用,但能多多施予;或者能云游四海,观察人生,并记录下它的意义。”    每次读过,我都想对韦莲司说一声:“受教了。”    写一本书,就像走一段长路,我仍然记得动笔之初,望着茫茫前路的迟疑,中间也曾惶惑能否走到最后。此刻,坐在阁楼上,小小的电脑桌前,听得见鸟雀在露台上扑棱翅膀,看得见阳光从键盘挪到鼠标上,春光大好,生命舒展,我得说,写这本书的过程,虽不易,却让我收获了太多。

内容概要

闫红,天蝎座,1975年生。
著有《误读红楼》《诗经往事》《她们谋生亦谋爱》《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等。

书籍目录

(一)韦莲司:那是季节,或者候鸟的来临
1 她不是美人,她是健谈者
2 “同处一室”风波
3 瞒天过海,为你写诗
4 你走了,我才发现爱上你
5 重逢,十年之后
6 “我想念着你的身体”
7 “表妹”到底是他的谁?
8 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吧
(二)曹佩声 :后五四时代的爱情
1 民国版“非诚勿扰”
2 胡适来了
3 绯闻缠身的女人
4 女文青来信
5 起初不经意的你
6 时间对了,人也就对了
7 “菜刀事件”辨伪
8 感情说穿了,一个挣脱的,一个去捡
9 葬在你不再经过的路边
(三)江冬秀:一个女人的史诗
1 才子的婚事
2 名分框架下的柔情
3 旖旎蜜月
4 1925年的爱与痛
5 爱情三十六计
6 大气女子,不让须眉
7 和你到白头
(四)陆小曼·林徽因·凌叔华
——“八宝箱”惹出是是非非
1 “大家都知道你是我的先生了”
2 “八宝箱”里的秘密
3 人人都爱林徽因
(五)遭遇徐芳
——“孔雀开屏”与中年危机
(七)我也无恩于你
——胡适和母亲的复杂情感
(八)胡适家的经济生活

编辑推荐

《闫红文集•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编辑推荐:你知道,活着,可以有这样的况味,一种以前未必想得到的况味。坐在灯已经亮起来、瓜子壳掉了一地的电影院里,你静静地起身,愿你心里有更多的能量,去过你接下去的日子。

作者简介

“作者从她所擅长的人性分析角度出发去解读胡适和他所交往、所认识的众多女性的各自的情感世界。包括江冬秀、曹诚英、韦莲司、徐芳,以及林徽因、陆小曼等民国期间风华绝代的女性。曾经以生花妙笔解读过秦淮八艳、红楼诸卿、张爱玲等众多女性的闫红,同样会把胡适一生的情感故事写得柔肠九折,甚或令人潸然泪下,本书的可读性、戏剧性值得期待,具备畅销书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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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以《新周刊》2010年推出“民国范儿”封面专题为标志性事件,最近几年,对民国八卦津津乐道的回顾、解读和书写,热度一直不减。多半是由于,民国时代是被历史截然划界的另一个时代,具备足够的心理和时间距离可供遥远地瞻仰爱慕。同时,民国距离当下的时间又相对较近,有足够多的文字记载和影像,有仍然健在的亲历者回忆记录或被访问,而这一切,都是支撑想象的支点。然而同样几十年时光,在不同作者的笔下,在公认史实的骨架上形成的,却常是大相径庭的两般形容面貌。书中当然有事实,却只是“事实”这头大象的耳朵或尾巴。像是有本书中作者言之凿凿:某当事人亲口对他如何说,在信中怎样写……然而,那就是事实的铁证吗?谁又未曾随便扯个借口搪塞好奇的看客,或是在诸多理由中挑出最无关痛痒的那条向他人交代,一千年前的事情如此,数十年前的事情如此,昨天的事情仍然如此。年龄愈长,经历愈多,愈觉所谓“信史”像物理课本上的“理想状态”——存在,却几乎不可触摸。正如那句歌词:“这事那事都不得己,中间经过没人知。”虽有如此悲观的看法,却无碍于我怀着一颗八卦之心一口气读完了闫红的《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大名垂宇宙”的胡适先生,婚姻爱情也俨然一部长篇电视剧的题材:孝顺儿子奉母命娶了没受过教育的小脚太太,一生有一位红颜知己,几段短暂恍惚的恋情,最终和小脚太太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一切情节都完美无缺,每个角色都恰如其分。要完全不受这套电视剧版本的情节影响,并不容易。而《胡适情事》中,作者闫红在书中自称要做“八卦界的柯南”,把前人已经解读许多次的胡适婚姻爱情写出了新意。新意在于书中立论所依,全来自一手材料,主要是胡适和亲友间的来往信件。一手材料不是情节逻辑严密的小说,常有矛盾之处,发现这样的矛盾,需要埋头故纸堆下钩沉索隐的笨功夫。比如书中提到新婚的胡适给妻子写了一封家书,信中有“窗上的月亮正照着我,可惜你不在这里。”这样情意绵绵的句子,然而仅仅五天后,他就又给族中亲戚写信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作者闫红对这两封自相矛盾的信做出了自己的解读,是符合人情世故的,可以说服读者的解读。而那个埋藏在时间深处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作为读者、旁观者,也只能相信自己选择的真相。美剧《尼基塔》里有句沉痛的台词:“只有你愿意相信的事情才是真相。”在这本书里,作者闫红是好恶分明的,胡适的几位女友中,她对重视精神世界个性飞扬的女画家韦莲司明明白白的欣赏,对书信里满纸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曹诚英掩饰不住的轻视跃然纸上。而对胡适情事里几处前人以讹传讹的所谓“定论”有理有据条分缕析的反驳证伪,更处处可见作者的聪明通透和敏感细致。在对传奇的回顾中,我们还看到了解读传奇的人。作者闫红在自序中写:“早年喜欢微醺的感觉,现在,我更愿意清醒地醉生梦死。”因此,她写出了一本清醒到悲凉的书,悲凉在于书中没有坏人,主角秉性善良学贯中西公认情商极高。这样律己甚严的人偶尔不小心流露出的凉薄自私软弱,才最让人心灰意冷。而对于这样的结论,闫红又写:“我可以说,真相,其实才是一个人的本质吗?离开这个,不管你对一个人如何倾倒,你爱的,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模糊影像,跟这个人无关。”在传奇里我们看见了谁?一开始我们看见了一个脚踏七色云彩的盖世英雄,而最终我们看见的是自己,曾经把浪漫的金甲圣衣披到传奇主角身上的自己,如今拿起手术刀解剖传奇的自己。清醒是好的,然而,在千疮百孔的真相面前凄凉的、悲悯的、退而求其次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感情,是喜欢,是习惯,是“就算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的不舍。如果说这是爱,那么它是爱之一种。另一种全心相信丝毫不打折扣的,也不能说它不是爱。这后一种爱之所以难得,正因为全心相信无忧无惧的难得。那种爱的纯净璀璨恰如钻石,和钻石那碳的本质实在并无关系。在传奇面前,还有什么比没头没脑鬼迷心窍的“信”更接近于“爱”的呢?闫红这本书的书名借用在这里,其实也算恰如其分——《如果这都不算爱》。
  •     遥想民国的大师们,就像仰头望那一轮旧时月色,算来几番,照遍今人古人。如今窗外的月亮依然是张爱玲笔下的那个瘦小干枯的月亮,几分朦胧,几分神秘,许人几多怀想。对胡适的感觉大概就是如此。胡适一直是我喜欢的文人类型。课本上见多了鲁迅的锋芒毕露草木皆兵,徐志摩的极致浪漫缠绵悱恻,就更喜欢上胡适的儒雅中正,彬彬君子。他是改良派,要解决问题,不要空谈主义,温文尔雅不温不火,连对待旧式婚姻的看法都不似五四文人那样极端的表演范儿。记得十几岁的时候从爷爷的书架上翻到一本胡适的文集,看过几篇后,深深觉得他的文字和性格都是我的菜,爷爷也一直很欣赏胡适,那个有名的“菜刀事件”相关的八卦我最早就是听他讲来的,对江冬秀的印象不免先入为主,总觉得她是那个高举着菜刀的河东狮。又兼看过一张胡适的全家福,江冬秀正坐在椅子上,体态丰腴,两个儿子侧绕在她身侧,而胡适立在椅背之后,显得有些瘦小,加上对那个传说的代入脑补,怎么看胡适的站姿怎么觉得有点战战兢兢。因此对曹诚英总是有些同情的,觉得这样一位才女,胡适和她该是精神上真正相知的,无奈家有悍妻,只能天各一方,还很是为他们唏嘘了一阵子。但是现在时移世易,许多男默女泪范儿的情爱传说都被解构,我竟也恶趣味地一一乐见其成,成长的含义,或许就是一个个打破儿时的幻想,见识到这世界的真实,毛茸茸又血淋淋,但是,更加真实。就比如传说中默默爱了林徽因一辈子以致终身不娶的金岳霖,其实本就是试婚主义者,还有一个同居多年的金发女友,人家留洋携美归来,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何等风流惬意?偏偏被后来人塑造成一个苦情的琼瑶风男配角专注备胎三十年,估计老金泉下有知一定也得气个好歹。又比如沈从文与张兆和,曾几何时那段“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被文艺青年们奉为情书经典。其实张兆和终其一生也是不懂沈从文的吧,而沈从文在走进婚姻之后也发觉他爱上的是自己心中的幻影。读过闫红的《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之后,对胡适与韦莲司、曹诚英、江冬秀三位女子的种种纠葛才有了个全面的了解,果然只字片语难窥得事情的全貌。胡适与发妻书信往来分明满纸皆是情意,而江冬秀嫁入胡家初始应该也只是个幸福的小女人,她以为自己得不到的他全给了她,她从躲进帐子装病不见到肯赧然说出一句:“我很满意。”所以当他亲手毁掉他曾让她相信的东西,当她被自己从未想到的事情毁掉三观的时候,我想如果我是她,大概也会后悔自己的大意,开始学会草木皆兵,开始努力去当一个悍妇,如果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爱情。我也很能理解她在朋友面前令胡适失态,因为嫉妒实在是令人最难控制的一种情感。曹诚英式的才女一直是我所不喜欢的,她们太喜欢令自己的生活戏剧化,喜欢代入苦兮兮的林妹妹戏码,有时会让男人心生怜爱,然而如果情商不高手段不多样化,早晚也会惹人厌烦。胡适爱上这位表妹,是天时地利人和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一旦有些因素变了,感情也就难以延续。何况是身边一向花花草草的胡适,曹诚英既然不能与他齐头并进,还时时站在原地拉扯他的衣袖以往事牵绊,如何能不被他看作不识趣呢。倒不如如同韦莲司,这个独立有思想的女子,自始至终上下求索之后,选定知己的位子,稳稳坐定一生,末了还得原配江冬秀认可,将传记附在他的著作之中,也是别样的不离不弃。胡适对列位女子的暧昧大多都是浮光掠影,爱于他不是如徐志摩那样的唯一的事,他不可能愿意以一个情圣的姿态被大家铭记,我们记得的他,依然是那个白话文的倡导者,新文化运动的领导,儒雅的学者,自持的男人。我相信闫红是很爱胡适的,大多数人因为不了解所以在一起,又因为了解而分开。而明白得这样清楚透彻,仍然能以一颗满怀善意而又慈悲同情的心看待这种真实,这样的感情才更接近于爱。
  •     闫红是个难得的聪明、但又不滥用聪明的人。她的聪明用在识人上——有惊人的直觉,、很少受旁论影响,能在灰蛇隐线的细节里抓住关键。但她不滥用——她肯下功夫,在各种纷繁的史实中揆情度理。——所以,胡适尽管已被谈论过多,但由闫红来谈论,仍然充满了新意。胡适先生身上发生过的情事,在闫红这本书《胡适情事》里,已经条分缕析,掰开揉碎,说了个底儿掉。我倒是可以选本书中相对不那么紧要的、与胡适无关的情事,来看看闫红察人的眼光。这件事的主角,是著名的沈从文和张兆和,胡适在这件事中,起了一个媒人的作用。自古以来人们有促成传奇的爱好。沈从文,才子,张兆和,名媛。她的出身她的性情她的美,也被他的才华他的痴情他的爱,所烘托,所成就。与林徽因所不同的是,张兆和作为一个大家闺秀是亚光的,美得不带攻击性,文静而端肃。因此自然更有人缘(尤其是对同性来说),更具备想象空间(尤其是对于男文青)。可是闫红却得出了一个与群众传说截然不同的结论,她居然说,张兆和,是一个有优越感的、甚至浅薄的小女子。这个结论,大众一定很难接受。闫红想必料到这点,所以她不厌其烦,详细推导,她还拉出胡适做她的帮凶,她说,胡适也是这么想的。胡适作媒,人皆称成功,因为后来沈从文和张兆和是结了婚了。但以成败论英雄,未免过于简单,在中间,胡适曾经劝过沈从文放弃,那封信中这么说“我的观察是,这个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爱,……这人太年轻,生活经验太少,胡能拒人自喜。”这封信被闫红抓住,她紧紧地把握住信后面胡适的心思,她指出,“拒人自喜”这四个字,对于惯常口角春风的胡适来说,已经是多么地毒舌,甚至于是一种毛姆式的刻薄了。没错,张兆和给情书编号,对沈从文的态度,都是“拒绝者为自己的拒绝名单上,又增加一个人数而感到愉快”,这种浅薄的小心思,用在一个大家闺秀身上,未免有不尊重的嫌疑。人们酷爱传奇,人们不习惯传奇的对象身上,有小人物惯有的小心思。闫红不给传奇面子。——事实上,沈从文和张兆和的爱情,也确实未必有传说中那么美,直到两人晚年,在写作问题上,张兆和对沈从文都有关键的误解。鲁迅先生说,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没错,惨淡的人生直面起来是很难,但更难的是,在花团锦簇的人生里,看到了惨淡的地方。我所理解的闫红,就有这样的勇气,她把那虚幻的美撕掉:人生在去除所有的虚幻的美之后,你还能爱它,那么,这才是真爱。也许前面所举这个例子,会让人觉得闫红笔力所及,过于毒辣。容我再举一例。在胡适与发妻江冬秀的感情上,闫红也得出与大众所不同的结论,她的书名“如果这都不算爱”,就是对江冬秀的——致敬。闫红不但认为胡适爱江冬秀,而且,她花大量笔力,去赞美江冬秀——这么一个很少被赞美的、连字都不识多少的——原配夫人。她称她为“大气女子,不让须眉”,在江冬秀这一节,闫红写得荡气回肠,步步惊心,写出了一个女人的史诗。为了替江冬秀正名,那个充满戏剧效果的菜刀事件,也在诸多的史实展现之后,有了另一种解读。具体的细节,读者诸君自会考度。我激赏这一节,乃因为,在这一个婚姻中,经历了争吵、颠沛、外遇、撕破脸皮、众多误会……之后,谁,还能有一份柔肠,去读出其中的美呢?可是,这就是生活。我们所面对的生活,这样千疮万孔,处处是错,假如你只爱传奇,只爱那一个光鲜华丽的壳,你又怎么能有勇气在真正的生活中投入和感受?我们面对千疮万孔的生活,正是面对千疮万孔的自己。在知道了那并不完美的真相后面,我们仍然有力量去爱,这需要的不只是智慧,而是最深的慈悲。闫红说,假如爱情是一种际遇,人生也是,光明大道固然有速度感,曲径也可通幽,没有好坏之分。我想,这本书虽然写的是情事,也不妨说,写的是人生。在那一个个人的故事读完,像看电影一样地看完了他们的一生,你知道,有人可以这样去理解人生,可以这样去理解爱情,可以这样地面对他人。你知道,活着,可以有这样的况味,一种以前未必想得到的况味。坐在灯已经亮起来、瓜子壳掉了一地的电影院里,你静静地起身,愿你心里有更多的能量,去过你接下去的日子。

精彩短评 (总计20条)

  •     类似一本八卦杂志,只不过作者做了大量的资料搜集,但是无论她要探究的事件本身还是表述水平都很一般,不值得购买。
  •     理性的滥情者一生的那些女人。
  •     这本新书从女性的视角,从心理层面分别剖析了胡适的情感历程。参考文献之多,使得这本书比较真实得还原了胡适身边的女人们。文字不但华丽,而且能够准确传情达意。值得推荐!
  •     不禁感慨各世家这一圈子人哟“贵圈真乱!!!”胡适对亲友是顶慷慨的一个人 对感情却是极端自私自利的一个人 与林徽因是一类人 理性到让人发指!(姐终是不喜)闫红识人甚深~对江冬秀正妻的正名 曹表妹痴情的错付 徐芳女学生的年少轻狂又抽身而退 韦莲司的止步于友情 陆小曼的同情 甚至于张兆和的“拒人自喜” 都在字里行间一一剖析 人性 感情 可见一斑。。。文笔甚于各大网络宅斗文。。。
  •     我也来八卦一下这美男子兼才子~#里面的词句是写得很好很华丽,但是感觉就是作者堆砌起来的,除了引用原来的诸多信件,可看性一点都不强#
  •     哈哈,看八卦速度总是较快的,挺好玩,
  •     胡适真是迷人 为之倾倒的女人们都在美化他
  •     冷淡。
  •     真是很少能遇到这么酣畅淋漓读下来的作家的书◑▂◑啦,如果能好好说话,那一起走也不错阿,这些个句子如果用在这个书里,可真真是一巴掌一巴掌piapia打脸,呜呼,认识人还是得从多方面看。还有。感触,待有空详写。
  •     无论是原配还是小三,都有各自的魅力,让这一个人消受了,真可惜
  •     哈哈,又了解了一波胡适
  •     把胡适的情史研究得如此细致,也就闫红一人吧。
  •     胡适和江冬秀是真爱
  •     我第一次看到胡适十八岁那张照片;理性滥情者与他的女人们,女人难过才子关,更何况是慷慨倜傥的才子;表妹错用情太深;民国文人圈“贵圈真乱”。
  •     闫红是我挺喜欢的一个作家。这本书说来其实还是她一贯风格,但我不太喜欢。大概是因为絮絮叨叨于情感纠葛,实在不合我胃口。读完后的感想:1.整本书有那篇序就够了。2.作者真的很喜欢韦莲司和江冬秀。3.恕我孤陋寡闻,曹佩声等的故事把我惊吓到了,五四时代的女文青真是令人受不了啊。4.更喜欢最后两篇文字:胡适和母亲的复杂情感,以及胡适家的经济生活。
  •     看着看着,闫红这个人物吸引了我,很独特而不失深度,赞
  •     减一星因实在不喜欢胡适
  •     弃
  •     说的虽是情史,以为八卦,倒是透着人性的真实。挺好的~
  •     不如诗经和红楼,好多主观臆测的成分。不过胡适一生也真纠缠,姑娘们遇着才子还是绕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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