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残留

出版日期:2015-7
ISBN:9787532769224
作者:[英] 汤姆·麦卡锡
页数:302页

内容概要

汤姆•麦卡锡(1969—),英国作家、概念艺术家。2005年出版小说《记忆残留》后一跃成为当代英国小说界最重要、最令人期待的原创作家之一,被誉为“后现代文学的继承人”。同时,作为国际灵航协会(International Necronautical Society,简称INS)的协作创始人,麦卡锡始终关注艺术和社会中的非本真性,以及重复或复制的首要性和原创性,并一再将这两个命题运用到他的小说中。他的写作手法精巧、复杂,充满实验性和先锋性,旨在打破传统的文字美学,却丝毫无损阅读的乐趣。

作者简介

“英国近十年最棒的小说之一。”--扎迪•史密斯
悚然吊诡又令人沉迷的时代寓言
一起从天而降的神秘意外为他带来巨额赔偿金,却也留下了严重的创伤后遗症。从昏迷中醒来的他深陷无法掌控自身所处空间和时间的挫败感。为了追踪真实,他耗费重金重建记忆中的特定时刻,反复演出相同行为,不断“重现”特定的记忆残片。从市区大楼延伸到机场仓库、街区枪杀,甚至银行劫案,直到濒临失控的“真实”计划……
《记忆残留》以独特的冷峻视角揭露了我们栖居于自身的内心隐秘世界,以及来自外界的干预力量会如何操控我们的记忆和所谓真实。汤姆•麦卡锡异乎寻常的想象力与精准诡谲的文字风格引领读者与主角一起陷入幻想和现实交织的边缘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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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8条)

  •     《记忆残留》被称为“英国近十年最棒的小说之一”,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大概也在于这本书的情节实在让人难以预料:主人公“我”因事故大脑严重受损,失去记忆,生活中一切的事情都要重新学习。换句话说,主人公是个不知道“我是谁”的人。摆在他面前的,是两条路:一、回去寻找真实的自我。二、开发出一个新的自我。但是,主人公并不是完全失去了过去的自我,他脑海里还保留了一些碎片式的记忆,于是,他对过去的自我产生了深厚的好奇。于是,他就想通过复原残留记忆里的某个场景,来寻找真实的自我。因为事故,主人公得到了八百五十万英镑赔款。作为“有钱人”的主人公可以“任性妄为”了,他买下一幢楼,来还原自己记忆中的老公寓楼。不够满足,主人公圈了一块地,一遍遍重演附近街上发生的枪杀案。还是不够满足,主人公又开始导演银行抢劫案。试图从中找回心目中认为的真实。最让人想不到的是,主人公在用残留在脑海中的记忆还原场景时,一次比一次走得更远更深入,因为他总觉得还原的场景跟记忆里不太一样。到了最后的抢银行大戏,主人公已经要求模拟演员真枪实弹地去干了。期间发生了意外,真地死了人。主人公依然不满足,又接着重复这样的场景。每次的场景都有不同,让主人公不断产生新的兴奋点,不知疲倦地一直在重复这样的场景。这简直是一出荒诞剧。但作者在书中说,“对创伤的反应通常由内源性阿片类物质来调节。也就是说,身体在给自己用‘止痛药’。这些物质会让人感到愉悦。创伤越严重,剂量越大,想要释放更多这样物质的欲望也越强烈”,也就是说,作者创作出这样的荒诞情节,其实是有其内在严密逻辑的。为了强调这种内在的严密逻辑,作者不厌其烦地对某一个场景进行反复描写,每一次重复,都比上一次多了更细的细节,连煎猪肝的气味、钢琴师的琴声这些都被细致描写到了。到了枪击和银行抢劫案时,作者更是对每句话、每个表情、每个动作都进行了细致的描写。初看似乎觉得实在没有必要,仔细一想,主人公是失去记忆的人,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过去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唯有这种可以触摸的细节,才能让他回忆起真实的过去。恰恰因为是这样,才让他能够一遍遍去重复那残酷的抢劫案过程——他需要真实,需要身体内部的“止痛药”。《记忆残留》的作者汤姆•麦卡锡,被称为“始终关注艺术与社会中的非本真性,以及重复或复制的首要性和原创性”,他将这些特点运用在小说中,写出了充满实验性和先锋性的小说,但同样,他也在实验与先锋性中,不断营造着荒诞中的真实和合理。
  •     黄夏/文英国作家汤姆•麦卡锡被英美评论界誉为“后现代文学的继承人”,但我更乐意将他称作20世纪60~70年代反主流文化运动遗产的继承人和批判者。私以为,如今的“后现代”已然是一个大口袋,什么样的东西都可以往里头扔。除碎片化写作、解构文本意义这类陈词滥调外,实在没有更为精准的字句来描述具体写作者据以写作的情境与个性。之所以说麦卡锡是反主流文化运动的继承人,是因为他的创作与该运动的理念有许多相吻合处。20世纪60~70年代,西方青年以嗑药、摇滚、群居、奇装异服、非暴力不合作、乃至赤裸裸的暴力行为,来反抗主流权威以伸张自己的个体权利。而如马尔库塞、弗洛姆、赖希等马克思主义学者则主张通过解放人的性欲,把人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压迫下拯救出来。反主流运动预设的一个前提就是人的“真实”身心是受到遏制和蒙蔽的,人的头脑则被栽植了一些与意识形态有关的“芯片”。麦卡锡迄今最成功的两本小说《记忆残留》(2005)和《C》(2010),就是以消解主流权威并伸张个体经验为其创作题旨的。《记忆残留》写主人公在经历灾难性的创伤后,以反复重现残留记忆中的某个情景来寻找“真实”而非二手的自我。《C》写主人公在身患肠胃瘀滞、模糊视线的眼疾和抑郁症后,通过参加战争这样的极端行为来摆脱这些缠裹身心并使之窒息的顽疾。不管是嗑药、情景重现还是暴力行径,目的都是激活人心中那个濒死的自我,但它们的运作机理与阿片类物质的机理并没有什么两样。关于这一点,麦卡锡在《记忆残留》中说得很明白:“对创伤的反应通常由内源性阿片类物质来调节。也就是说,身体在给自己用‘止痛药’——而且剂量很大。问题是,这些物质会使人感到很愉悦。创伤越严重,剂量越大,想要释放更多这样的物质的欲望也就越强烈。在实验时,具有一定智能的动物也会一次次地回去找它们的创伤源,带电的按钮或者其他无论什么东西,尽管它们知道会在此遭受电击。”在《C》中,麦卡锡则毫不客气地给《记忆残留》中的情景再现(“止痛药”)作了“中毒节律”的判决:“你的病不是一个东西;它是一个过程。一种节律。毒素在身体周围分泌出来,器官变得习惯了,被习惯扭曲而上瘾了。所以当毒素没有了时,器官就会要求更多的毒素……然后身体会制造更多。这个过程不断地重复、再重复……”本来用于止痛的“情景再现”竟然成了让人反复上瘾的“毒素”,一点点地消磨人的精神和意志。为了打破这样的恶性循环,《记忆残留》和《C》的主人公们开始尝试那种非重复而是“一次性”的、因而也是更真实、更暴烈的行动。这两位主人公都不差钱。我们要说,有钱人真是任性啊,可以动用850万英镑雇上成百上千人,给自己搭个记忆中的老公寓楼,圈起地皮一遍遍地复现飞车枪杀案,甚至真刀真枪地抢银行。但我们更要说,身为作家的麦卡锡也是任性的够可以的。作为反主流文化的批判者,他无情地嘲讽其“阿片类”的虚妄性,但又心有戚戚地保留下一点浪漫主义的情愫,在主人公的心中,在自己下笔的纸页上,垒起一座朦朦胧胧的乌托邦,里头填充着科学、医学、心理学、哲学之类的劳什子。不过到头来,这个乌托邦并没有向我们许诺什么,本来好像带点儿理想主义的东西,最后都迷失在了这座乌托邦的迷宫之中。没错儿,《记忆残留》写得荒诞、讽刺、浪漫,但更多的是作者的狡黠。狡黠归狡黠,但麦卡锡绝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般作家写荒诞,总爱刻意使用一些荒诞的东西来铺陈,但问题恰恰在于,荒诞之事最忌直接诉诸于荒诞,而必须用真实到无可挑剔的细节来表现。在这一点上,麦卡锡简直是个狂热的“细节控”,可以说,直追卡夫卡。卡夫卡最让我着迷的,就是他所描写的荒诞都是用坚不可摧的生活逻辑构成的。如果说荒诞是一座大厦,那么它应该是这样的:近看砖砖瓦瓦砌得严丝合缝、整饬端正,远看就是比萨斜塔一座。不过,在此之前,我们或许有必要解释一下,麦卡锡为什么对细节如此走火入魔。在事故发生之后,“我”丧失了大部分记忆。“我”感到失掉了与周遭世界的联系,又觉得自己的生活好像总是处在别人的规制之下,而对真实生活与内在自我的掌握却越来越弱。因此,“我”需要有大量坚实的、可测量的细节,来重建与世界和真实自我的联系。其完美的表征是,人与其周围的空间融为一体,“沉浸、漂浮于其中,直到空间与他之间没有任何距离——并且,他还与他的动作融为一体,融合到毫无意识的程度。他不再物我分离,缺一而不完美。不需要绕弯路。直达事物本身。然后,思想和行动都融为完全静止的状态”。这里插播一句,麦卡锡对“物我”观念的理解和追求,近似于中国古人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但这是圣人、贤人才能达到的境界,也难怪任性有钱大俗如“我”者,折腾了一整本书,也只能“从心所欲”而把“不逾矩”丢个干干净净。正是由于“我”对与世界、与真实自我“失联”的恐惧,使整本小说对细节的着迷达到骇人的程度,并且主要表现在空间结构、人事布局和动作拆分上。在情景复现的三个主要场景中(老公寓楼、飞车枪杀、银行抢劫),麦卡锡的笔触就像装了N个摄像头的中央监控室,在切分成N块小屏幕的中央大屏幕上,同时呈现同一或不同事物的方方面面。他向我们展示厕所、楼梯、庭院、屋檐、瓦片、墙壁上的裂缝,以及光照的角度、明暗、色泽,老太太煎肝片的气味或者钢琴师的琴声在这些玩意儿中穿插而过时发生的变异曲折,就是为了勾起老公寓楼在“我”心中唤起的那类亲切记忆。他把飞车枪杀和银行抢劫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种表情、每一段步骤,都拆分为一个个基本粒子,就是为了让我们体验子弹飞出之后的弹道轨迹及其线条之美,被击中之人摔在地上复又弹起的飞升之感,以及死亡以如此“富有质地的织物来敛藏、包裹他”的神赐幸福。如此,对空间结构、人事布局和言语动作的细致拆分,让这本小说变成了一本十足的“慢”小说,叙事时间以一秒、甚至半秒来切分和计算。所以在视觉上,这本小说有一种电影《黑客帝国》的意味。不过,麦卡锡反对将情景再现等同于电影,因为情景再现需要“那些你根本懒得拍进电影里的细节”,“在电影中,你只要把东西展现给镜头看就行了:电影只要表面,从外表看起来是对的就行。而我想要它是对的,从内部本质上每个细节都是对的。”注意,麦卡锡只说情景再现的每个细节是“对的”,而不是“真的”,因为情景再现是动用上千员工和不菲资金反复排练的结果。这就使得“我”后来怀疑起它是否真能建立起“我”与世界、与自我的联系,于是才有结尾真刀真枪的银行抢劫案,以及《C》中规模更宏大、每一场都是实战而不是演习的战争了。《记忆残留》和《C》中的主人公,为了求真而走上了一条浮士德式的不归路。要放在20世纪上半叶,麦卡锡可能就会被扣上“暴力崇拜”或“美化战争”的帽子,遭口诛笔伐。这么一想,“后现代”这样的大口袋似也并非一无是处,它的一个好,就是在消解叙事和意义的同时,连带着把道德也消解掉了。如今,我们大约会说这两本书体现了若干程度的暴力美学,而不再在道德上另作文章了。当然,暴力美学也要先有“美学”才行,在我看来,麦卡锡就干得不错,他在一叠纸上凭空造起一座融实验、细节和黑色喜剧的美学狂欢。而比起主人公耗资850万英镑的苦心孤诣,花不了几个小钱就能体验一把的我们,简直赚翻了。
  •     看题目的时候就已经大概猜出,这是一本关于失忆的小说。而在小说的一开头,作者麦卡锡也没有遮遮掩掩,而是直接就告诉我们:“记忆一片空白,像一块白板,或一个黑洞。”失忆,是文学艺术作品中十分常见的一个主题,而且屡屡会出现经典作品。那么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作品热衷于失忆,而又往往都很精彩呢?我觉得原因有二:一是记忆在人的一生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从某种程度上说,记忆成就了一个人。一个人的记忆关系到一个人如何生活、如何生存,甚至如何去爱。记忆,回答了“我是谁”这个终极哲学命题。第二个原因,就是一个成年人一旦失去了记忆,他将如何生活、如何生存、如何去爱就都成为了问题,但他又需要去生活、去生存、去爱,于是就形成了一个戏剧冲突,这个冲突也就让故事更好看。而且,在搜索记忆的过程中,这个人也就回答了“我是谁”的问题,成龙有一部经典的关于失忆的电影题目就叫《我是谁》,而观众(或读者)对这个问题也是非常有兴趣的。这样看来,“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作品热衷于失忆,而又往往都很精彩?”就不是一个问题,而是前半部分是问题,后半部分是答案。但是,因为失忆的题材容易出彩,于是涉猎这个题材的就多,于是这个题材就泛滥,于是也就不容易有特别出彩的了。要想出彩,就不能落窠臼。笔者最近看过的关于失忆的小说只有两本不落窠臼,一本是去年诺贝尔奖得主莫迪亚诺的《暗店街》,另一本就是麦卡锡的这本《记忆残留》。不落窠臼,是因为两部作品找回记忆的方法和其他作品略有不同。在《暗店街》中,失忆的主角本身是一个侦探,而且是在失忆以后做了很久的侦探,因为有了侦探的背景和技能,所以他追查自己身世的过程就显得十分“技术流”,读起来也就十分过瘾。而在本书中,主角失忆之后得到了一笔巨款,如何把这笔钱花出去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最后他觉得,用这笔钱找回记忆。而他找回记忆的方法成为了本书最大的亮点:他决定复制记忆中唯一的一点残留,而为了复制记忆中的这个残留,他复制了一栋大楼,以及一栋楼的邻居,以复制出自己那段记忆中的气味、声音和感觉。但是,故事到了这里之后却转了一个弯,主角追踪的其实已不是记忆,而是一种感觉,而为了追踪这种感觉,他又复制了一个偶然事件。至此,主角追踪的“我是谁”已经不再是“我曾经是谁”,而是“我能够是谁”。而读者也不知不觉中由想知道主角是谁,而被作者带到想知道主角还会做什么和还能做什么。如果说《暗店街》讲述的是逻辑能做到什么,那么《记忆残留》讲的则是金钱能做到什么;《暗店街》是用逻辑回归理性,《记忆残留》则用感觉制造疯狂。有评论说《记忆残留》是一部寓言,那么这部寓言则抛开了“我是谁”,而去探讨了我能成为谁,而“成为”的途径就是金钱。于是也可以很直白地说,这部小说探讨的是“我能用金钱成为谁”。小说里的主角用金钱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世界,摆布了一个又一个人,直到最后最疯狂的一幕来临。麦卡锡的叙述冷静,甚至有些细碎,而正是在这冷静和细碎之下,才把故事背后所呈现的冷漠、残酷和疯狂衬托得淋漓尽致,当主角只需面对一个模型就去指挥一个“演员”去做什么的时候,他俨然就是一个上帝。当他得知扮演“弹钢琴的”邻居只是在放录音而不是真的在那里弹的时候,他顿时怒不可遏,这就显露出他其实已经不是在想通过声音找回记忆,而是想通过指挥控制他人而找到某种满足。而“演员”们之所以愿意被他摆布而丝毫不觉得屈辱,就是因为“演员”把这当成了工作,只是想赚取一些报酬而已。当然,本书是第一人称,并没有在“演员”方面着笔,而正是作为背景的“演员”觉得听主角的摆布理所当然,而没有丝毫的抵触和反感的时候,才让小说的主题更为鲜明。而这个主题其实十分明确,那就是:“金钱就是上帝。”是的,《记忆残留》是关于失忆的小说,但显然,麦卡锡要讨论的才不是失忆,毕竟,这个题目已经被写得太滥了。

精彩短评 (总计25条)

  •     在这之前,我们会蒸发,真实,幻想,宇宙与我们一同蒸发
  •     对啊,再怎么精确的表演和再现也无法超越命运和机缘巧合的自然发生。沉迷于安排和保留(收藏)自己喜欢的瞬间的行为完全能理解,这种爽度非常赞。只是就像逼真的塑料花你能保存完好,蒙上灰尘,你还是想要自然的花,发疯的又病态得想要
  •     沉溺在自己的真实里面,有的人吸毒重复看到自己最愉悦的环境,而小说里“我”直接在现实里制造吸毒者愉悦的环境,这两者根本没差。重复,才是生活最难对付的敌人。他或许让你觉得无聊,或许让你上瘾。
  •     一直觉得八百五十万英镑确实不够主人公完成多次[情景再现]~
  •     疯疯癫癫
  •     有钱的脑残
  •     cool
  •     追悬疑系列的书大半年,这本顶着“英国近十年最棒的小说之一”盛誉的书,一开始拿到手时候就急于追逐所谓的精彩。惊悚中又夹杂着点烧脑的不甘,麦卡锡不断重复的叙述,某种程度上说在干扰读者的思维,永远不知道下一节他要讲什么。英国文学里的絮叨,在这里化作残片,模糊了真实和想象的边界。想象力和诡谲的文字是这本书突出的成就,但把它归于“后现代文学”的继承本,实在是有点接受无能。
  •     一般而已
  •     好不可爱的脑洞
  •     主角神经质到完全没办法产生代入感,看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感到不耐烦了…这一定是近几年里我看过的最能激发我复习欲望的小说……不多说了,我去复习了
  •     私以为主人公钱不够
  •     后工业时代的存在焦虑。对深刻场景的沉溺和内在的漫步、掌控倾向在书中被推向了强迫症一样的极端,噩梦式的体验下还是有心有戚戚之感的。感官敞开到顶峰的时候入侵全身的通畅感是比任何毒品都让人暗中发狂的迷药,但是这些无法自我定义的时刻的意义,甚至连同于我们自身、时间以及微观宏观上的一切处在的位置是无迹可寻的。记忆是最厚重也是最透明的永恒。
  •     感觉新奇的构思。可能没看仔细,不知主角要一直重现的原因是什么,只是为了那种舒爽的刺麻感?那和他一开始的事故有什么联系吗?没办法,九年制义务教育下来,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缺少一点总感觉很难过。
  •     残缺而又疯狂的活着
  •     “你神经病啊!”(赵又廷脸
  •     拖拖拉拉看了一个多月才看完,节奏不错。
  •     感觉含义很多,没有一个明确的思路,一直在想主人翁到底有什么事故,却在结尾的时候也没看到,就是不断的复制嘛,不懂讲的什么,感觉自说自话
  •     "找到你要的了吗?" "是的,我找到我要的了."
  •     扮演上帝,用钱烧出一个复制的世界,然后再从复制的意外中找到所谓的真实感。当一个人空虚时真的可能什么都做得出来。
  •     没能坚持把这本书译完非常遗憾。可能以后都不会再译书了。
  •     读的时候感觉很开心。读完以后觉得值得一读。却说不出个所以然。
  •     非常非常值得买原版的小说。
  •     八百五十万英镑在伦敦比较好的地区连幢小别墅都买不起,还买楼,还场景再现。。。宣传上打了那么大的招牌,就没人觉得这本书一点也不好看吗?
  •     不愧为英国近十年最棒的小说之一。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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