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书评

出版日期:2016-1-20
ISBN:9787201100157
作者:[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页数:312页

“你去死吧”

不得不说这是我最近看过最好的书,主人公的名字实在让人难以记住,谢谢迷鹿同学的推荐。书中的人物描绘得让人印象深刻,而且我总能对号入座。我似乎和斯特罗夫这样的人很像,特别是在她夫人决定跟查尔斯走之后,我想象中他跪地求她留下那卑微的模样,让我突然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触动到的神经结合最近一年所发生的事情,我自责的同时又怨恨自己不够果敢和坚强,患得患失的样子和这胖子最后的落寞不无两样。竹子姑娘有斯特克里兰夫人的传统相夫教子的样子,一切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也有斯特罗夫夫人下定决心之后的坚持和决绝;不过让我印象更深的是她有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的口头禅“你去死吧”,不过她也只有对我常常这样说。看到小说后半段尼克尔斯船长找他搭讪时,他回答“你去死吧”,“去你妈的”,我便忍不住有了笑意。我笑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人,我更笑这是多么熟悉的话,貌似在哪里经常听到,于是开心了起来,也伤心了起来。我知道迷鹿同学推荐这本书给我的初衷是想让我知道这世上有很多追求和梦想,就像月亮一样,而当我为了某人愿意停下来慢慢捡起地上那六遍士时,缺找不到它该用在何处。曾经的自己就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去了“远方”,脱离了现实的生活节奏。我想这也仅仅是小说,现实中的高更最终也回到了生活之中。不过我知道自己不会安稳于现状,这个城市我潜意识中觉得不会停留太长久,或许有了个窝之后便会出发再走。既然已经这样,就没必要沿着大多数人的生活轨迹进行下去。最近的时间和在苏州的三个月很像,有时候一天基本不会说一句话。每周盼望的就是美洲体育公园去踢球,一起踢球的人都很爱打 one two ,很有意思。多好的一本书,比之前看的《百年孤独》有意思很多。我能把每个人赋予他的模样具象化于我脑海中,倘若我具备把想象中的东西用画笔表达出来,我一定会把每个人画下来,但是我虽然会画画,不过一直缺少这样的能力。倘若哪天我拥有这样的能力了,说不定我也会成为一个大画家,像小时候的梦想一样。我最后的画面停留在提亚蕾大妈在“我”离开时把“我”摁到了她那巨大的胸脯上,并用猩红的嘴唇吻了他。这是有多么恶心,光是想想就掉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大妈的形象让我联想起来的是海贼王里的可可罗婆婆。我骑着车穿行在天府新区宽阔的大街上,不时有骑车呼啸而过,看着扎哈设计的环球中心,耳旁响起花粥二十岁的某一天,想着猴头跟的姑娘,发现前方的景色已然模糊……

人,易做加法,却难做减法

生活在世,我们很容易因为欲望想要这个想要那个,想要加载给自己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然而,很少看到有人愿意坦荡荡的放弃这个、放弃那个。几乎是一气呵成的读完了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它揭穿了很多人性本来的面目,对于男人和女人、对于理想、对于自由、对于幸福、对于人情世故。在这里我只谈论这个故事,对毛姆的写作手法和思路并不做评判,因为就这本书而言,它的精彩并不在于写作技巧。当“我”问抛妻弃子之后流落在巴黎、生活非常窘迫的斯特里克兰:这样的生活你幸福吗?斯特里克兰毫不犹豫的说出“幸福啊”三个字时,作为读者的我微微震惊,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样的一个角色,他可以为了画画的梦想、为了专注自己表达的需求、为了捍卫自己专心于创作的机会,他可以抛弃所有世俗的枷锁。正如之前有人评价说,斯特里克兰的人生在不断地做减法,一件一件的剥去作为社会人的其他属性:丈夫、父亲、股票经纪人、朋友;一件一件的抛掉主流价值观下的道德:责任、善良、重情重义,甚至抛弃虚伪。他活成了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不受世俗约束的人。他的心里只有“创作”,这样的人很是可怕,可怕于他什么都不怕,甚至死对于他而言也是值得受到讥诮的。正如斯特里克兰在马赛与硬汉比尔发生冲突时,为何这样一个类似“地头蛇”硬汉也会惧怕斯特里克兰?并不是斯特里克兰的身形比硬汉比尔魁梧,在我看来令比尔感到害怕的是他看到了斯特里克兰展现出来的对于死亡毫无畏惧的神态,这太让人害怕了。比如,我们在一场决斗中,在实力悬殊没有达到天壤之别的时候,容易胜出的往往是那个不怕死的人。恰好最近在《奇葩说》听到讲“自由”,有谈到成年人的“绝对自由”并不是像小孩一样随便吃喝拉撒,也并不是任意伤害到别人。我想斯特里克兰就是追求、营造并享受这种成年人的“绝对自由”的人,无论他怎样的窘迫,他几乎没有有求于人,也并没有主动去伤害别人,我这里加一个“主动”,是因为我并不认为布兰琪斯特罗夫的死亡是斯特里克兰主动导致的,他在自己的世界里享受到绝对的自由,因为只有他翱翔于自由,才能最好的表达自己(画画)。我认同作者所说的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岛上的最后几年是最为自由的,此时的他无需为填饱肚子去做零工,没有人打扰,也有一个女人去满足他,正如他说的:爱塔满足了他对女人所有的要求,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她也不会主动来占有他。斯特里克兰怎么可能会有爱情?连作为人本能的性欲对他而言都是累赘,他憎恨一切占有他时间和精力的事情,除了画画。但是爱塔对他是虔诚的感情,爱塔不同于斯特里克兰太太,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主流价值观下的平庸、虚荣的女人,或许她是贤妻良母,可是她不适合斯特里克兰,实际上她也并不爱斯特里克兰;而布兰琪斯特罗夫,我相信她对斯特里克兰的爱情是真挚而热烈的,然而,斯特里克兰的生命里并不需要爱情,崇尚爱情的女人对他而言是束缚、是枷锁、是阻碍,在布兰琪那里,他得不到自由,他只能对她冷漠,即使她去死,他也完全不在乎(不在乎,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唯有爱塔,她像供奉神明一样,远远的守护在斯特里克兰身边。说到这里,我突然领悟到男女相处的最高境界,也许就是相互不约束、相互不要求,这个以后慢慢再说。书中还讲到一个类似斯特里克兰的医生,他同样也放弃了医学爵士的机会,到一艘船上作检疫员,是因为他找到了产生心灵感应的超脱“伊甸园”,为了这种心灵的宁静和自由,他宁可放弃那至高无上的荣誉。与他产生对比的是他的同门同事,因为他的空缺,他的同事成为了伯爵,伯爵有着美丽的妻子、豪华的房子、超高的薪酬。正如作者的疑问,谁能确定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哪个更为幸福呢?这本书还让我看到了很多趋于主流价值观的善良的人,比如“我”、德克斯特罗夫、布鲁诺船长、还有给斯特里克兰看病的那位医生。他们或多或少的怜惜和维护斯特里克兰,给予他帮助,虽然斯特里克兰并不领情,但是正是他们或多或少的认同了斯特里克兰的天赋和“追求”,所以他们一次次“原谅”斯特里克兰的“自私”带来的言语伤害或人身伤害。这是整部小说最为让我这个同样趋于主流价值观的人所感动的,因为在现代社会下,金钱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下,这些具备善良品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2016年5月11日添加,由于单位组织读书活动,老年人(40岁以上)居多,如果谈毛姆是个双性恋,高更和梵高是一对好基友,这些有趣的事情,大概他们会接受不了吧;如果剖析开书中角色“斯特里克兰”的性格,又觉得太过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而且现在的我越来越受《奇葩说》影响。总之,不好谈。所以,我索性找了最简单、最肤浅、最不容易出错的角度去讲:理想与现实的博弈我们常听到有人讲“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暗示理想中的事物遥不可及,现实往往让人沮丧;也常在生活中或书本中看到主人公为了实现理想,在现实生活中付出种种艰辛与坚持,我们为之受到鼓舞。然而,《月亮与六便士》以伟大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视俗世为累赘,并非常享受追逐梦想过程的角色,追逐他心目中的“月亮”,就像呼吸空气一样,不可或缺、不可阻挡、毫不费力。股票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在40岁功成名时,决意做人生的减法:辞掉高薪工作、抛妻弃子、断绝朋友圈、卸掉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属性,只身前往巴黎画画,之后回归到南太平洋塔希提岛上,过着简单的原始生活,专注绘画、享受绘画,产出大量传世画作。在追逐理想的过程中,“斯特里克兰”将现实生活中所有阻碍画画的东西,包括情感、欲望、金钱、责任等等都视为障碍,他完全脱离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他不需要满足生存和安全需求,也不需要社会归属和尊重,他完全不care除了画画之外的任何事物,直接跳到“自我实现和超越”,当然他的确实现了自我,并毫无遗憾的非常满足而幸福的死去。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关于“理想与现实”的极端角色,带给我的震撼太大了!我不禁在想:像“斯特里克兰”,他的前半生收入丰厚、娶得如花美眷、儿女双全,就算是成功吗?他的后半生身患麻风病、朝不保夕,却在实现理想中得到心灵安宁,就算是糟践自己吗?我觉着: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斯特里克兰;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种对“理想与现实”的价值观理解;欲知详情,请阅读《月亮与六便士》。

毛姆隐藏在精彩故事里的深刻

月亮与六便士在之前就已经看过,感觉非常的深刻。所以在重新看这本书之前,就已经确定了这篇书评的主题——梦想。还没有看到正文,我就果断地换了主题。相信大多数人都跟我一样,如果写这本书的书评,一般都是以梦想、人生、追求为主题。而这些都是基于这本书的故事性。只是我们都没有想到。这太过强烈的故事性,反而遮掩的一些东西,一些更加深刻,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教导意义的东西。我们印象中的斯特里克兰是什么样子的?是大名鼎鼎的画家高更。“我”眼里的是特里兰克是什么样子?是一个他很难判断的人,他也不想去论断的人。这大概就是我们对这本书最大的误读。我们对斯特里克兰进行了太多的论断。好的坏的、美好的丑陋的,但我们绝大多数都只能从一个方面去论断而无法综合的全面的去描述他。我们大多只能从一个简略化的方面进行描述,即使我们把自己所有的感想综合地表达,互相抵触的观点也会让我们有所动摇。译者的序让我恍然大悟,这种矛盾性不就是毛姆想跟我们说的话吗?只是它隐藏在斯特里克兰的故事里,而我们把它忽视了。译者提出大家都把斯特里克兰和高更联系在一起。确实,这本书是一高跟为原型进行的创作。但他所描述的并不是为了高更,只是借用了他的经历。这本书的第三者角度,并不是简单地想借用他讲诉故事,而是想借用它暗示一个古老的道理。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叙述者在书里面的每一次讲述,来回的矛盾,其实都揭示了这一点。但由于整本书的故事性太强,大家反而忽略了这一点,而把里面的斯特里克兰单纯地认定为高更。我就是其中的一员。我们所忽视的这点不仅仅是对于“我”来说,也是对于作者毛姆来说。我在重新阅读这本书之前去查阅了一下作者毛姆的生平。发现大家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的觉得他的书故事性很强,阅读起来非常流畅,是非常好的作品。另外一些人却认为正是因为它的故事性太强,反而没有揭露一些人性的深刻,无法达到一流的作者的高度。毛姆是一名畅销书作家,由于畅销带来的富裕也是人们攻击他的一个点。但他并不是单纯为了钱财而写书。我们现在知道的毛姆多是小说家的身份,但毛姆一开始是作为一名剧作家活跃在文坛上。在他开始动笔,写小说的那一阶段,他出版的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给他带来收入和名气。由于自己的作品长期无人问津,毛姆在当时是决定重新,从事医生的职业。命运似乎不想让他就此沉静。他的剧本《弗里德里克夫人》开启了他剧作家的生涯。他也得以继续文字的创作。小说作品的流畅性,故事性体现了毛姆高超的写作能力,这一点不应该成为贬低他的理由。尤其是当我们自身只看到它的故事性的时候。至于他的一不一流,毛姆用他畅销至今的作品进行了回应。

他只在乎他的画,只追求自身所向往的东西,其他的能过的去就好,我看的时候会想他错了不该那样活,怎么会有一个人把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撇清,所有的感情都不顾,就只为了完成理想呢?他错了吗?好像又没有,他只不过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本书有点诡异的地方就在他没有当下所谓的正确的三观,我最头以为是一本写的比较好的励志书,但是他的励志完全是脱离现实的励志,而且我并没有被鸡汤的感觉,而是去思考到底什么才是理想,到底我们在追求什么?我们来到世上是为了什么呢?为了家庭?国家?世界?还是只是为了自己呢?

伊甸园

夜空中的月亮,地面上的六便士,要选择哪个好呢。举头望明月,低头六便士估计就被别人拿走,俯首捡便士,抬头明月怕是已让乌云遮掩。怎么办,好生纠结。最初以为书里讲到什么月亮、六便士,套路,全都是套路!月亮和六便士的书名,也是套来的,哈哈!书里说的是,一个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听随内心的召唤(我猜的),决心暴走做一个画家。据说斯的原型是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然而两者不同的是,斯的性格十分了(好)不(诡)得(异)。斯特里克兰有一个同床17载深爱着他的妻子,有一儿一女,有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然后,他就一言不合留下一张纸条就离开了,远走他乡。这看起来好像是挺酷,但倘若这类似的事发生在我们身边,不知又有多少人能经得起这一份沉重。不得不佩服斯的勇气。当然也挺他的妻子艾美也勇气可嘉,她承担起一切,仍旧爱着斯特里克兰,一直在期盼着他回来。说不清的是,到底是他们彼此相爱的不够深,还是说斯简直“不是人”。按理说斯的赚钱本领应该不会很差,但就是在他乡过得穷困潦倒,人家只想专心画画好吧。反正有人请我吃饭就是了。如果你找上斯特里克兰的时候他大概会这么说:你是来请我吃饭的么?不请我吃饭不要跟我说话!是的,他就是如此。而往往朋友都愿意和他去吃上一顿,或者喝杯咖啡。这样的朋友哪里找,我表示也要,哈哈!斯特里克兰有一个胖子朋友,有一段时间他病得厉害,胖子朋友实在看不下去,想让他搬到自己家里来住。一开始斯是拒绝的,胖子的妻子也是强烈拒绝的(胖子你疯了么),后来斯硬是被胖子搬了过来。结果呢,狗血了吧,胖子的老婆爱上了斯,被他深深吸引,主动投怀送抱。胖子的老婆算是个有故事的人吧,但也不是说很风情的那种,但就是不知不觉爱上了斯,甚至连斯自己都不知道,反正他是不爱胖子的老婆的,但既然人家好意思投怀送抱了,那就打开怀抱吧。后来,胖子的老婆自杀了。果然爱上这种人太沉重。斯就是如此的有魔性!而胖子是个挺乐观喜感的人,当悲剧发生在他身上的时候大家还觉得看到他就像笑,看的我也是醉了。斯斯特里克兰最后跟一个土著女子好上了,去到一个安静的世外桃源,专心画画。而就砸生命的最后阶段,他在居住房子的四壁上画了一幅伊甸园的伟大作品,诡异的是,他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房子烧了。他画的画,当时是没有人愿意买单的,或者说看不懂,只有“我”和胖子等人愿意买单。然而斯就一副我就不卖的样子。不仅不卖,看不都给你看。(看你能把我怎样,这的确很斯特里克兰)而当世人发现这乃是伟大作品时,一个个悔青了肠子。以上说的相对轻松,毕竟这书还是有些沉重,书里几个插曲的故事也挺有意思,有些东西难以表达。毛姆这书是通过“我”把故事娓娓道来。这个“我”也是相当棒的,“我”对事物态度足够客观,又不显得冷淡,挺好。斯特里克兰配的起所有的唾骂和赞美。

朝圣者的路

从拿起这本书时就始终被斯特里克兰吸引,读完他的一生,看到的是一个宁静的灵魂,不曾畏惧命运的折磨,不曾抛弃心中的信念。显然斯特里克兰的蓝本就是高更, 生极落魄,死备哀荣。斯特里克兰是那样的自私,自私到可以抛弃妻子,甩下任何社会责任;他可恶,可恶到可以和自己忠诚老友的妻子暗通款曲;他冷血,冷血到面对为他而死的布兰琪毫无愧怍。可他又是那样的有勇气又专注,中年时期舍得离开平静的生活去追求梦想,与其说他聚焦于梦想,不如说梦想聚焦在了他身上,如他重复了多次的那句“我必须画画”,如布鲁诺船长所说的“掳获斯特里克兰的激情是一种创造美的激情。这种激情让他不得安宁,不停地催促着他。”,如同溺水的人在挣扎,如同宿命在指引他,他逃不脱。他眼里真的毫无他人的看法,他只清楚自己要做什么,于是就去那样做了。好多人都在宣扬不在意他人的目光和口舌,事实上“这些人只有在相信没人能发现他们的逾规越矩之处时才敢为所欲为。”活出自己内心世界的只有斯特里克兰,对于一切外界的嘈杂是非,他只会反问“这和我有两便士关系吗?”他不落窠臼,也正因如此他才会被所谓的“主流思想”不解和非议。文字真是灵动又奇妙,毛姆更是妙笔生花。总是能读出画面,到斯特里克兰寻到了他的“故乡”时,眼前始终是那座如同世外桃源一样的小岛。我看得到塔希提岛上他们的家,富于原始的自然的美。感觉自己走到了他们简陋的屋子门口,看到斯特里克兰魁梧的背影,他终日站在画板前一言不发地画画。我看得到夜幕降临后他和爱塔在走廊一边吸烟一边静静地凝望夜色。一切静谧又和谐,那是一种回归本真的幸福,不问世事,也被遗忘。我十分相信并认同毛姆在这里写的对所谓“故乡”的理解:“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就如我相信苏轼的“此心安处是吾乡”,我不知道日后会踏过多少地方,也不知道最终会落脚何处,有生之年能落到某处后心生一种缘分使然的归属感那的确是一种幸,因此打算始终怀着这样的期待和保持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走下去。小说最后那句欲言又止的《圣经》里的话便是“你们不要论断别人,免得你们被人论断。” 总是有很多人愿意对别人的选择和生活评头论足,却又不希望自己被别人指指点点,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尊重,如果不能切身理解,那就尊重别人的想法、观念、行为和决定。我特别喜欢书中的这段话,当时也是被印刷在了书背面,未拆封时看到这段话就吸引得我去读内容——“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再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取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我始终想要坚持遵循自己的内心,做想做的事情,和喜欢的人相处,保持内心的舒适宁静,“随心”真的很重要。 千万个人有千万双不同的眼睛,千万双眼睛看到的世界和生活也大不相同,于是便衍生了千万种生活方式,所以看清自己的前路,无须评判他人才是最合适的法则。有关书的名字,毛姆在《人性的枷锁》里写过“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抬头却看见了月亮。”《月亮和六便士》是《人性的枷锁》后面的一部书,毛姆很中意那句话,于是就有了这个名字。斯特里克兰看不到旁的,六便士与他无关,他只要月亮。每一个为心中热爱的事物专注付出的人都大同小异, 都是日夜思慕心中神庙的朝圣者,跋涉终生。

不要仅凭表象去评论别人

我看了电子版,李继宏译本,在看正文之前,有长长的导读,介绍了大概内容和背景。书的前半段断断续续看完后,后半部分在我有意识的加速阅读下,两天看完,心中仍是懵懂迷糊。这本书更适合买实体书慢慢看。很多景色物体事情描写生动具体形象,如对斯特里克兰画作的描写,对塔希提岛上世外桃源班的住所的描写,作者真的实现了对着一根骨头不仅复原出物体原状,还探究了出他的思想及思考方式。除了物体,作者对人性进行了深度探索讨论,对一些人性格行为的描述,让人感到放在现在社会仍惊人的精准。在人人自愿被社会道德良知监管的城市里,人们不自觉戴上虚伪的面具,作者深知只有通过这个人的作品才能看出这个人的内心。作者不止一次说起,斯特里克兰可能选择了不适合的方式去表达他思考的东西,作者通过写出这样一位追求理想与美的画家而用文字表达出他的思想,即译者的导读中所说,个体优于社会,精神优于物质,无论哪般选择,都无对错。画家生极潦倒,死极殊荣,穷其一生终究画出了满意的画作。其生前被绝大部分人人厌弃,唯塔希提岛上的人同情他。在画家死后,追逐利益虚荣的斯特里克兰太太以及他的孩子将工厂印刷的前夫的作品挂在墙上,却毫无感情,听闻画家惨死仍极其冷漠,远不及小岛民众对画家的追忆有感情。衣服讲究举止文明身处中上层社会却冷漠自私,对此之下,下层穷困潦倒的人却慷慨互助,表象并不能使人们做出准确的论断,不要随意论断别人,否则别人将论断于你。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圣经·马太福音7:1》全书从“我”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年青时勤勤恳恳当着股票交易人后来放弃事业家庭去画画的天才的艺术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人物原型其实是法国画家保罗·高更。简单说一下故事情节,我通过斯特里卡兰夫人认识了斯特里克兰,后来得知他离家英国的家庭和事业,去往法国画画。他从一个事业成功体面的股票经纪人,变成一个邋遢穷困潦倒的画家。在法国,有一个热心其貌不扬的荷兰画家,喜爱画意大利的人物景象,画作俗不可耐,但能卖画维生,娶了一个漂亮的妻子。这个画家很是欣赏斯特里克兰,在他生病后,将他接到自己家照顾。之后,画家的妻子爱上了斯特里克兰。画家将房子留给妻子,离开了家。而斯特里克兰并不爱她,两人相处三月,求而不得的画家妻子自杀了。画家心碎了,离开了法国,回到了荷兰乡下,放弃了当画家。之后,斯特里克兰去了南半球一个岛屿,并在那里接着画画。他娶了一个土著叫爱塔,两人住在深山,斯特里克兰至此,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生活,安心作画,没有人打扰。好景不长,他染上了麻风,在死前,他在墙上画了一幅无限展现他艺术天分的伊甸园景象,让观者想到了米开朗琪罗的《创世纪》,心灵震撼不已。但斯特里克兰让妻子在他死后将房子烧了。斯特里克兰生前他的画作被世人嘲弄,死后他的画作被奉为瑰宝。毛姆的写作理念正如他在文中提到的《圣经》中的话,文首的“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这句话在文中出现了两次(或者三次?),就如文中的“我”的口吻,他极其公道地看待这个天才,以及这个天才周围的人。第一个就是斯特里克兰夫人,刚看到这个人物,会觉得这是个温柔、大方、爱好艺术的主妇,她的家庭美满,深爱丈夫和孩子。这是一个美好的妇女形象。之后不久,丈夫离开,美好的面纱被撕毁,露出人性深处的恶劣来。她以自力更生为耻,总觉得丈夫的离开是有人勾引了他。知道丈夫过得不好,心底又升起报复欲满足的志得意满。之后,丈夫死后扬名,她又以斯特里克兰妻子自居,接受评论家的采访,房间里挂上了丈夫的画作。而最讽刺的是,这些都不是真品,只是复制品。第二个是那位其貌不扬的画家以及他的妻子。刚开始会同情这个冤大头,心地善良总是被人嘲笑,却很愿意帮助别人。最后,他将一个瞧不起他的潦倒画家斯特里克兰救来家中,让出画室,最后把妻子也让出去了。(我本来想写真是窝囊,想到毛姆所写的那句圣经上的话……好吧,不多评价。人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懒得写接下来的人了,笔触不多。没有前两个来的争议。联想到文名《月亮与六便士》,显然,斯特里克兰是月亮(以及文中后来出现的天才医生和某位岛主)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心中自有一片追求的净土,繁华生活、如花美眷留不住他们,反而平常人眼中的落魄不堪的生活,他们倒是安得自在。而六便士便是…这就不多说了,自是和这些天才不一样的“世俗之人”。而究竟哪种好,毛姆没有论断。读者自有一把标杆。

我的月亮是你的六便士;我的六便士是你的月亮

听说这本书是追求文艺女青年的高段礼物。闺蜜酱瓜强烈推荐。《月亮和六便士》的大部分版本是傅惟慈翻译的。我看的是今年1月新出的李继宏(曾翻译《追风筝的人》)的译本。李继宏在小说开始之前加了一篇导读。这篇导读充满了他自认对作家毛姆理解到位的强烈信心。不得不说,导读对我很有帮助,它介绍了与小说内容密切相关的创作背景: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现代主义文学开始大张其道,现实主义文学走到穷途末路。作为现实主义的代表者之一,毛姆的文学处境变得逼仄。是坚持自己还是取悦别人?是追寻理想还是没入世俗?或者,问得再残忍一点:如果没有人会读你的文字,那么你还会继续写下去吗?小说借第一人称的所见所闻拼图般讲述了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人生。斯特里克兰原先是一名股票经纪,在伦敦过着中产阶级的富裕生活,有个端庄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儿女。但就是这么一个似乎要如此度过一生的股票经纪竟突然抛妻弃子,到巴黎一边过着穷困潦倒差点饿死的日子,一边执着地画画。若干年后,斯特里克兰漂洋过海来到塔希提,在这个如同世外桃源的地方安定下来创作,直到病逝。他死后,作品震惊世界。小说里还穿插了另一个小故事:一个即将晋升管理层的伦敦天才医生偶遇亚历山大港口,即被这座城市的气息征服,于是放弃一切,定居于此。他的晋升机会给了原本只能老老实实蹲门诊的另一个医生。天才医生在亚历山大找了份检疫员的“可怜”工作,娶了一个“丑陋的希腊老女人”,“生了六七个邋遢肮脏的兔崽子”。得到晋升的幸运儿在伦敦住着“漂亮的老房子”,娶了高个子的美女,生活优裕。我想毛姆是敬佩为理想而耍个性的人的,但他也并没有要贬低追求物质的意思,毕竟他本人也是经常出入豪华场所,晚年定居海滨豪宅的人。只不过,不同的人,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导读里写道:“《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书名来自1915年8月12日《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一篇持论较为公允的书评,该文作者称《人性的枷锁》的主角菲利普·卡雷‘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也许,我苦苦追寻的月亮,是你嫌弃的六便士;我嫌弃的六便士,是你苦苦追寻的月亮。

没有六便士如何赏月亮。

内心挣扎许久还是决定打两分。因为我实在太讨厌斯特里克兰德了,也不知我是抱着怎样的耐性在看这篇巨作。在看这本书的几日里我总是不断地思考斯特里克兰德这种人物,让自己去接受他那些行为观念的存在的可能性。大概是因为生活中我从来没能认识像他这样的人物吧,所以感觉他像架空的人格,彷佛毛姆为了表达出抛弃平庸生活追逐梦想找寻生命真谛而夸张极端地这样来描写斯特里克兰德一样。然而斯特里克兰德是有高更这个原型存在的,所以我不禁觉得或许是自己少见多怪。不过内心抗争很久还是不能认同男主角这样的三观。抛开斯特里克兰德绘画作品的艺术造诣不谈(艺术与人品很多时候都不太能统一),如果你要去追寻梦想,淬炼生命,可以啊没人拦你你去啊,但你没必要不声不响直接抛妻弃子吧,你没必要欺负斯特略夫还勾搭她老婆吧,勾搭就算了还害人自杀,你说你必须画画没功夫谈恋爱搞别的,那你何必跟爱塔结婚,假如爱塔也像前妻那样性格缠着你不放呢?是不是爱塔又要去上吊自杀或者来一瓶好浓度草酸呢?斯特里克兰德看似严谨实际上没有原则,冷漠无情,爱嘲讽,直男癌,攻击女性且贬低得一文不值,依靠别人却从不知感恩还觉得别人多管闲事,过河拆桥这招用的可真顺溜。真不知毛姆先生到底是抱着赞扬还是贬低的心态在描写斯特里克兰德啊,这样一个卑劣复杂人格结合体。虽说搞艺术的性格古怪诡异占多数,但斯特里克兰德这种就是最惹人生厌的类型。因为他把自己对艺术的追求建立在身边人的痛苦之上,大家对他报以怜悯之心,他却总是嗤之以鼻还认为自己很酷。他蔑视情谊,却一生都在被各种情谊所惠。舍与得毫无公允之处。我丝毫无法认同这样的人格。哪怕是作品再牛逼,也不是践踏情谊的借口,何况他还是在过世后才名声大噪。文末他儿子说的那句“上帝的磨盘转得很慢,却磨得很细”我听来满是嘲讽感啊,看来斯特里克兰德的家族性格被遗传下来了呢。当然斯特里克兰德完全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是吗?这只是在小说,放到现实,会有人愿意同他交好陪了夫人还折兵的对他掏心挖肺回头换来一脸冷嘲热讽?果真艺术的巨大魅力就能让人一点尊严都没有吗?斯特略夫这个懦夫真是读的让我一肚子气没地撒。同样是淡泊名利回归自然,梭罗为什么就能风轻云淡,换到斯特里克兰德就作妖作的飞起。生气!生气!生气!回到月亮和六便士的抉择态度上来。两年前我差点干出和斯特里克兰德一样的事情来,然而最后夭折了。或许再过个十年二十年我又会为了梦想为了找寻再冲动一次,但是我想表达的是这两者并非黑白对立,像斯特里克兰德这样就太极端了,非要搞出一种鞭挞肉体投身艺术其他全然不顾的姿态真的不会太刻意吗?就像他也知道饿的不行了还是得找食物充饥一样,六便士是从来都不可或缺的,你要是真牛逼就和梭罗一样自己去山里建小屋靠自己双手获得食物维持生活同时去作画。我不懂追求好的生活环境、质量有何不可,并非要达到很高的水准,像文中没去当公务员的医生那样,能够知足常乐的程度就够了,那样的人生同样可以实现它的价值,同样可以造福于人类。我不懂把自己搞得像饿死鬼老乞丐那样去一心画画是要表达什么价值观取向,毛姆自己说这本书是供家庭消遣看的书,为什么反倒受众完全不对味呢。不知道其他人如何,仅作为我个人而言,读完此书唯一想法就是一定不要把自己搞的那么狼狈,最好没心没肺,宁愿没有梦想我也要吃上一顿饱饭,与人为善,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多做善事,并努力做一个拥有无数个六便士的没心没肺的快乐平庸之辈。这大概就是我的选择吧。

让时间说真话

去年,一封辞职信引发热评,辞职的理由仅有10个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网友纷纷评论这是“史上最具情怀的辞职信,没有之一”。你我的身边或许也会有这种辞职看世界追梦的人。但是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呢,为了追梦,倾其所有。四十岁的斯特里克兰在没有任何要离开的征兆下,写下一封内容为“我已经决定要和你分开…我不会回来的。”不到一百字的信,抛下结婚十七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只身去了巴黎,住在最破旧的旅馆里,过着最落魄的底层生活。他这么做,只因为,“我要画画”、“我必须要画画”。斯特里克兰他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在乎,他枉顾世俗的道德标准,无视社会规范。在巴黎穷困潦倒得快要病死的期间,上了救了自己的朋友的妻子,让对方家破人亡。这是一个挺残酷的追梦故事,为了追求心中的美和执念,不惜毁掉自己的原本看似美好的生活,斯特里克兰在道德、人格上是可恶的,然而他在艺术和精神上他又是伟大的。我很喜欢刘瑜的那个形容“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他追求艺术,不为钱财,不为名誉,不为自我的满足。他心无旁骛,对周遭熟视无睹,别人怎么说,怎么看,他都不放在眼里,他的眼里甚至没有他自己,他的精神仿佛是脱离于肉体存在的。如果把理想追求、精神境界和物质享受用数字来衡量的话,斯特里克兰对物质的追求为零。他对理想,精神世界纯粹的热情让人敬畏。他不管肉体怎样,身陷囹圄,他的精神有着一条幽径。他眼中的世界与常人的世界是如此不同,在远离文明社会的原始岛上,他的与众不同显得不再另类,他在塔希提得到了同情。最后的结局是,时间会说真话,斯特里克兰的画在他死后变得很值钱。有一幕,让我惊叹,通过医生的视角,破旧的木屋里,饱受病痛折磨的残缺的尸体,满墙壁摄人心魂的令人畏惧的绝世罕作在斯特里克兰的遗言下被烧毁。“他已经达到了他梦想的境界。他的生活已经完满。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看到了那个世界的美好。然后,他既骄傲又轻蔑地摧毁了它。”……天才都是偏执狂,似乎只有怪人才能无限的接近艺术的真谛。伟大的灵魂需要赤诚的,纯粹的信仰,和无所保留的牺牲。蒋勋在《生活十讲》里说“有这种信仰时,他就是生活在秩序中,会有一种安定感”,我想,斯特里克兰就是有着一种那样的信仰的安定感,才会无所畏惧世人怎么看 ,才会执着于心中的热枕。信仰,或许人人都有,但是我们大部分人的都不是斩钉截铁的。我们有着太多的功利心,甚至在选兴趣上都在计算回报,而有些东西,只有从灵魂深处真正喜欢它,它才会跟着你走。我们也有着太多的顾虑,太在乎别人的眼光。不禁想起赫塔·米勒的那句“如果我们沉默,别人会不舒服。如果我们说话,别人会觉得可笑。”丢掉世俗,物质,去追求完全的精神自由,这注定是孤独艰难的路程。比起斯特里克兰,感觉我们一般人那都不叫追梦。所以,惊世骇俗的天才是只是少数,而我们只是普罗大众。那是另一种高度,芸芸众生如我也只能从这些故事里得到安慰。人生大道场,这已是一种束缚,名与利,欲与奢,即便我们不可能完全抛却物质生活,但我们也还是应该深思,生活的意义是什么?什么才是你真正想要的,为自己而活还是为他人而活。我们得认清自己的心,也必须得有点精神上的追求才能让这物欲横流的生活看起来有点诗意不至于那么庸俗和廉价。抬头望望月亮吧,人活着,不仅仅是活着。人有了精神才谈得上生活。单纯追求物质而忽视精神追求,那只能说是生存,而谈不上真正的生活。诗和远方或许很远,那么,让时间来证明,让生活面对所有。

这样的月亮我还是要六便士好了

一个叫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人,不可理喻,他真的是一个疯子,对他人毫不在乎,铁石心肠,自私,讨厌女性,又绝又可恶,这一连串的坏话不足以表达我对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的感受,可能是我从叙述者那里抓到太多关于斯特里克兰这方面的描述,导致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位满世界认同的天才画家。我最讨厌的是他对女性的看法。那个叙述者,他说他要告诉斯特里克兰他很讨厌他,他想要杀了他,但到底还是不讨厌斯特里克兰。他追求他那高尚的月亮,无谓于放弃一切,穷困潦倒,病魔缠身;他为了追求头顶上的月亮,这样的他就像个魔鬼,太可怕了。天才都是这样吗?我常人是理解不了……“不受羁绊的艺术创作冲动和沉闷乏味的布尔乔亚生活”致使斯特里克兰抛弃妻子,就为了他妈的艺术。喜欢这本书的人是喜欢斯特里克兰这个人还是喜欢他那种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的狂热?但毛姆在书中的一些话语,我还是认同的。没有在那个国家那个时代下生活的我也只能理解那么多。第二章原文:作家追求的回报应该是挥洒文字的快乐和传播思想的惬意,至于其他的,那就随便吧,别去在意赞美或诋毁、失败或成功。第十三章原文:只有诗人或圣徒才会坚定不移地相信在沥青路上浇水能种出百合花来。第十四章原文:“你这句话说得太蠢了。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像我这样的。绝大多数人做着普普通通的事情就心满意足了。”第三十章原文:爱需要有自甘示弱的姿态,有保护对方的愿望,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取悦别人的心理——总而言之,爱需要无私忘我,或者至少需要把自私隐藏得不露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

温水中的青蛙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如同温水中的青蛙,即使对生活充满了不满、愤懑,但也不会轻易跳出。现在的生活就像是胶水,胶着我们的步伐,站在原地。更何况是看着还可以的工作,又怎会轻易说放弃。平凡的我们不敢轻易抛弃现安逸的生活,不敢跳出现在的舒适区。因为担心抛弃的成本太大,大到以后生活的主调将是潦倒、孤独。我们都是胆小鬼,一边羡慕别人潇洒的生活,一边咬着牙熬自己的生活。“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考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被毛姆的《面纱》震撼过后,又追着他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大概是预设它与面纱相似,读完反而没有想象中的震撼,但过后细细回味,又有种说不出的空落落。毛姆自认是二流作家,于我却是《面纱》字字入心,而《月亮和六便士》击中灵魂。毛姆笔下的主角,冷血怪僻、自私残忍,乃至我读到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时候一度有想弃书的感觉——倒不是不能理解他内心的那股魔力,艺术家总是要靠着那股信念支撑自己,只是他极端的冷血和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动机让我愈发不能产生共鸣。但毛姆的力量就在于不到最后一刻我都感悟不到那种强大的内力。“有人也说他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说来,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相信别人都看不出来他们的怪异的想法;最甚者也是因为有几个近邻知交表示支持,才敢违背大多数人的意见行事。如果一个人违反传统实际上是他这一阶层人的常规,那他在世人面前做出违反传统的事倒也不难。相反地,他还会为此洋洋自得。他既可以标榜自己的勇气又不致冒什么风险。“但我想这世间一定真实存在着这样一个人,像思特里克兰德一样,完完全全不在乎别人,甚至不在乎自己。他只在乎他的信念。思大哥心里的那股力量像魔鬼:“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他岂止是对他人没有同情心,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情绪、甚至死活,他连自己都不在乎。他放弃拥有的一切,放弃温饱,放弃地位;他肆意伤害爱他的人,对欣赏他的人恩将仇报。可他甚至没想对自己好。想来这世上穷困潦倒的艺术家不少,却不知是否真的有不愿成名的艺术家。思大哥甚至不愿意让别人看他的画因而不让人接近,在眼瞎一年画出绝作后临死前嘱咐定要烧毁——穷极一生只为创造美,再摧毁。我是一个对画很迟钝的人,只是猜想画同古典乐一样,没有极度痛苦的经历、极端强大的心理,是创作不出真正的美的。读思大哥忍不住想到梵高和虚构的1900,虽然他们性情差别极大——梵高和1900善良而富有同情心——他们都一样执着到执拗,坚持到癫狂。思大哥放下世人都在追逐的事物,值与不值只有他说了算——每个人生都要取舍,而他取的恰好是世人不能理解的事物,舍的恰好又是世人锲而不舍的追求。他什么都无所谓,责任心、良心、名声、亲友、温饱、性命,都不如创造美来得重要。世人不能理解他,可是谁有资格指手画脚呢?所以他报以恶意。直到他辗转来到塔希提岛。他依然是他,自私、怪僻、心里眼里只有画画的他,可人们对于怪人宽容。所以他留下来做一个野人,逃离一切循规蹈矩装腔作势,甚至能接受跟女人生活在一起。我感到他似乎,也有那么一点温度。思大哥离开后,那些被所有除开施特略夫的人嘲笑的画被世界各地的商人想方设法变成铜钱,被像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这样”痴迷“于艺术的人挂在布置得一丝不苟的门厅。而我只觉得空落落的——他穷极一生追求的美,在人们眼里是铜钱的化身,是装饰的佳作,是提升逼格的工具。世人一反对他怪僻的唾弃,赞美他的才华和作品。而为什么我更希望他所有画都被他自始至终都嘲笑鄙视的施特略夫——那唯一一个真心欣赏他画的人——带回荷兰珍藏,或是让爱塔——那个让他流露出一丝温暖的土著女人——交给自己那跟他一样自由的儿子,又或者是给那小岛上的老板娘、医生……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从未找到答案的问题——人活在世上究竟是为了什么。既然最后都会走向死亡,那么我们穷极一生在追求的东西有什么意义。妈妈说人活着是为了体味人生百态。可是然后呢?无数人在追逐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有人追求真理,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权力,有人追求美。人们都在遍地寻找着便士,抬头看月亮是多难得的事。即便画出了月亮也会变成便士,而他还是义无反顾:他知道那一切都与他无关。"If you look on the ground in search of a sixpence, you don't look up, and so miss the moon."满地都是便士,可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何其任性,何其纯粹。“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轻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喑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愿世上每个思特里克兰德,都能找到心灵的归宿。

距离的美

重读了李继宏这个版本,虽然在有些文字上没有傅惟慈译的那么遵照原文,但在语言上更加顺畅。十年前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这种评论试的人物描写太模糊、朦胧,不够真实。现在才觉得这才是我们每个人对别人的最真实印象:片面,含糊的。英国式的含蓄表达更加让人物显得不是小说中的人物,而是生活在我们周围。像斯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他的世界不是任何一个作家可以进的了的世界,这种叙述上的距离感增加了这个人物的神秘气息。对人物的描述都是渐进的,对主要人物都没有一针见血的性格阐述。而是将读者带入这个环境,来逐步了解认识故事中的人物。

你们俗不可耐

在我看过的书里,这本书最奇怪的地方在于:作品里的“我”更多的时候不像是故事里的一个角色,更像是一个“局外人”,因为写了太多“我”的评论分析类的东西,以至于开头两章看得我晕头转向,这个“我”到底是作者自己,还是故事里杜撰的人物?看完书又回过头来看译者李继宏的序言,看到这么一段:“这也是毛姆的小说非常难以准确理解的重要原因。有些作家文如其人,笔下抒发的是真实的胸臆;有些作家深藏不露,作品发出是杜撰的心声。但毛姆总是游刃有余地在虚实之间来回切换,不经过细致考证和深入探求,你永远不知道某段貌似简单的文字,到底蕴藏着多少深意。”这本小说里绝对没有任何夸张的煽情的文字,但看完会觉得被一种说不清的强大的力量感染着,究竟是什么力量?这确实需要仔细琢磨和梳理,这本书表面上看起来主角是一名画家,为了叙述的方便,我简化一下他的名字称呼他为克兰。克兰本来过着世人眼里中产阶级的生活:股票经纪人,有着不菲的收入、房子、如花美眷、一儿一女;然而,在他年近不惑的时候,突然消失了,所有人都愿意相信他是带小三跑了,然而事实却是他去满足自己画画的夙愿跑到巴黎去了。这在大家看来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代表世俗的观点质问他妻儿怎么生活下去,然而他却说:这和我有两便士的关系吗?此后,克兰便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甚至差点死去,再后来,他去了南太平洋一个叫塔希提的岛上(这个岛似乎就是现在旅游榜上赫赫有名的大溪地,看了这本书我也想去了)。在这个岛上,他感到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灵魂家园,创作了不少作品,然而他即便饿死,也不卖这些作品,认为别人认为他作品的好不好,他的作品能卖多少钱,和“我有两便士的关系吗?”克兰最后得麻风病而死,死前他在自己的茅屋墙上画了一幅绝世佳作,但吩咐他在岛上的土著老婆在他死后把房子烧掉了,这幅画也跟着上了天堂。故事大概就是这样的,为什么刚才我说这本书表面上看主角是克兰,因为看完你会发现其实主角是“我”——故事里一个作家,一个碰巧和卡兰有交集的作家,故事虽然自始至终都是围绕克兰讲述的,但克兰很抽象,“我”却很实,几乎整本书都是“我”的观察、分析和推测。虽然“我”和克兰没有朝夕相处,但却根据“我”的敏锐的观察力和感知力,凭着不善言辞的克兰的三言两语,靠想象、推测认定克兰的貌似离经叛道的行为下,内心里是什么来自灵魂的原始的巨大的力量在作用。所以这本书的主角其实是叙事者“我”,而这个“我”给人感觉又太过于真实,不仅仅是小说里杜撰的人,这就是作者自己似的。如果你认为毛姆这本书旨在赞扬天才艺术家追求艺术追求美的精神,或者说歌颂艺术的魅力永恒,那么你总会对这个结论打个问号,这也是我刚看完书的武断结论。即便到现在,我也不敢肯定我思考的结论是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但是我想这并没有关系,因为一是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答案;二是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因为写读后感其实也是借作品表达自己内心的一些想法罢了。我的读后感连1毛钱都不值,虽然我花了很多心思和时间来写。引用这本书里的一段话:“我发现有那么多的书被写出来,有那么多的作者满怀希望地看着它们出版,可是等待着这些书的命运又是那么的惨淡。这些图书能有多少机会从浩如烟海的同类产品中崭露头角呢?哪怕确实脱颖而出了,也无非是各领风骚三五月而已。天知道作者要花费多少心血、承受多少苦难、绞尽多少脑汁,读者才能够得到几个小时的休憩,或者驱赶旅途的沉闷。如果我能根据书评作出判断,那么这里面有很多是言之有物的好书,作者在写作时付出了很多思考,有些甚至是穷毕生精力才写就的。由此我得到了这个教训:作家追求的回报应该是挥洒文字的快乐和传播思想的惬意,至于其他的,那就随便吧,别去在意赞美或诋毁、失败或成功。”我觉得这本书的主题可以通过下面两段话简单做个结论:第一段: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第二段:有句《圣经》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这两段话再加上书里大量的世俗的评论和被评论者的反应,我觉得毛姆写这么多文字,编这个故事就是想告诉世人:我想怎么写作,我想怎么生活,和你们有两便士关系吗?闭上你们的嘴巴,简直俗不可耐!如果对这个两便士的结论再做一些阐明,那就是:每个人都有独立的灵魂,每个灵魂都有自己独特的喜好和自由。但事实往往是多数人其实是不独立的,总是依附于别人,不仅如此,还喜欢干扰别人,绑架别人,最常见的是评价他人。到了现在也一样,你的身边从来都不缺叽叽喳喳评论的人。而实际上,人与人之间的了解是很难的,是哪位先哲警醒世人:认识你自己!这说明人连自己都很难了解,更没可能完全了解他人了,书里克兰在离开他的家庭之前偷偷学了两年画,但他同床共枕的妻子一丁点都不知道。认识克兰的人都说他不可能出名(只有一两个人除外),但克兰就想画画,而且他根本就不是为别人而画,哪怕有个荷兰画家慧眼独具,特别崇拜他,他也完全不会感激他。他画画的动力就像是一个溺水的人必须要挣扎一样。他虽然很痛恨成为欲望的奴隶,然而画画这个欲望却不同于其他物质和肉体的欲望,这关乎精神上的,精神是高于物质的。大概毛姆一直被评论家指责批评,他实在是烦透了,但是他同时是个刻薄、坚强又自信的人,所以他希望借克兰的故事告诉那些批评他的人们:什么都不懂的人们,闭上你们的臭嘴!书里还有关于两性关系本质的一些描写和思考,虽然毛姆有龙阳之好,对女性有明显贬低之辞,再加上那个时代的女性由于社会原因确实教育受限,经济上不独立进而思想上也不独立,但我却特别同意他对于这种思想上不独立依附于男人的女性的鄙视。

找到自己的塔西提

找到自己的塔希提——《月亮与六便士》书评《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躺在我的kindle里,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可能还是因为拖延症的缘故吧,一直迟迟没有拿起来读。难得有一个闲暇的周日,我诚惶诚恐的点开这本书,就这样从上午读到傍晚。阅读过后,好似醍醐灌顶。仔细想来,这大概是我今年读书时,第一次落泪吧。趁着想法还没溜走,我打算谈一谈自己的思考。这本小说以旁观者“我”的视角,通过“我”对自己亲身经历的叙述和对他人经历的转述,向读者们展现了画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人生历程。单从性格上来看,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无论放到那个时代,都不会是一个可爱的人,甚至可以说是面目可憎的。他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抛弃自己的家庭,没有一丝懊悔之心;他讲话粗鄙下流,口才不佳,总是会尖酸刻薄的戳别人身上的痛处:他不修边幅,反对享受,总是穿得像个流浪汉一样;他为人冷酷,不近人情,对救过他性命的人都没有一丝感恩之心。在很多人眼里,他连禽兽都不如。但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阅读过后,你会打心眼儿里敬佩他,理解他,甚至同情他。只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理想,那就是画画,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抛弃了世俗的生活,穷困潦倒的在世界上徘徊、挣扎,矢志不渝的坚守着这份初心。对他来说,别人的看法是不重要的,周遭的环境也是不重要的,他只想在画画的过程中找到那个真正的自己。对他而言画画是本能,他依赖绘画走进自己的精神世界,他认为自己这辈子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来做这件事的。当然了,他也通过这样的坚持最终获得了世俗社会的认可,他的艺术成就也在他死后得到肯定,尽管他根本不在乎。如果这本书仅仅是讲了一个“古怪画家的自我发现史”,那么也未免单调、乏味了些。毛姆在这本小说中,自有他想表达的深意。下面请听我分析。首先,我们从这本小说的题目讲起。《月亮与六便士》这个题目乍看之下,似乎和这本小说没有丝毫的关系,但它却直接点明了这本小说想表达的矛盾和中心思想。我认为“月亮”代表了人对精神的追求,代表着“自我理想的实现”。而“六便士”则表达了人对物质的追求,代表着“对世俗社会的的屈服”。从毛姆在小说中阐发的观点看,“月亮”和“六便士”的高下立辨。他更推崇坚持自我,坚守理想的生活方式,而不太欣赏那些仅仅满足于现实生活的人。他认为人应该时时望向天边的月亮,而不是只低头去捡地上的那六个便士。我对这本小说的分析,也以此为依托进一步展开。(一)对自我存在价值的发掘 我们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原本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他有自己的家庭,通过自己四十多年的努力,拥有了体面的生活,也得到了上流社会的肯定。如果按照“正常的”轨迹发展,那么他的生活就应该不会再有重大的改变。直到有一天,斯特里克兰终于认识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他决心去追求“画画”这个看似不切实际的理想,并最终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追求艺术的道路。这种转变是突然的,毫无征兆的,同样也是引人深思的。斯特里克兰的理想是无比纯粹的,他看中的是自我的体验,所以当他从世俗生活中跳脱出来之后,他便不再对周遭的生活表现出兴趣。我们跟着作者的笔触,也转而从对他的不解,转变为理解。我们的社会生活总是有一层虚伪的外衣,大多数人的想法是很容易受到他人影响的,会依据别人的需求和期望构筑自己的目标,。每一个人似乎都是在“社会的模具”的限制下成长起来的,我们只是慢慢长大,却没有机会停下脚步,反思自己存在的意义。即使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曾经拥有过“不切实际的理想”,大多数人最终还是会向“现实的生活”屈服,去追求所谓的世俗上的成功。所以说除去性格上的一些缺点不谈,斯特里克兰所做的选择,恰恰是我们许多人终生也不敢踏进的雷池。我们害怕失败,害怕不被别人理解,更害怕没有保障的生活。我们在年轻的时候,常常会对自己说:“等拥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后,我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理想。”这种想法也并无错误,只是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没有实现罢了。人的一生实在是太过短暂,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间又太过稀少。难道我们真的要为了安逸的生活,为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放弃自己的追求,放弃对自我价值的发觉吗?这种想法显然是不可取的。讲到这里你可能会以为我想说的是:人不要去追求“现实生活”,而要转而拓展自己的“精神疆域”。但是我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每个人要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理想,真正适合自己的目标。在《月亮与六便士》这本小说中,还有这样一个人物,他的名字叫德克·斯特罗夫。德克和斯特里克兰一样也是一位画家,只是他没有什么天资,画的只是一些供人消费的装饰画。德克在这个故事里做出的最终选择是:回到家乡子承父业,从此不再绘画。他凭借画装饰画其实已经挣了很多钱,拥有了稳定的生活,但是他还是选择了放弃。为什么他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呢?这是因为德克认识到自己并没有绘画的天赋,他认为自己的人生价值不在这里,所以他选择了放弃。也就是说理想是没有高下之分的,我们在寻找的自我价值,应该是一个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物质活动是精神的表现形式,无论是写作、绘画还是经商、从政都是如此。我们穷尽一生所追求的理想,应该出于本心。(二)对安于平庸生活者的鞭挞这里的代表人物应该是斯特里克兰的妻子,当然还有她那位当上校的姐夫。按照今天的眼光看,斯特里克兰的妻子绝对是好好夫人的代表,她善解人意,勤俭持家,绝对是贤妻良母型家庭主妇的代表。但是在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她对世俗生活的有太多的依赖,这很明显的体现在她的虚荣心上。她积极投身于文艺沙龙和上流宴会,只是为了附庸风雅,而不是出于真心的喜爱。她为自己的儿子获得军官的军衔而自豪,为自己的女儿嫁给达官贵人而自豪,她甚至会因为自己的丈夫成了出名的画家,装作对自己很自豪的样子,尽管她并不理解自己丈夫画的有什么深刻含义。她只想让自己活得体面,在他人面前有更多炫耀的资本。她想拥有的充其量只是名声和社交货币而已。而那位上校姐夫呢?也和她完全是同一种人。他是行伍出身,只相信所谓的传统和简简单单的生活。他沉醉于上校身份带给他的光环,不论走到那里都是一副趾高气昂的做派。他穷尽自己一生的时光,只想活得光荣,过得体面,他一心想得到的只是世俗社会的认可。但是世俗社会的认可对我们来说有这么重要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又是不是真正的成功呢?那些优秀的人又是不是真正的“优秀”?我们大部分人都有可能一辈子成为他们这样的人,我们期望变更加“优秀”,这种优秀往往不单纯是对自身素质的发展,它往往伴随着一种“对他人肯定的迫切渴求”。这种“世俗意义上的肯定未必是完全真实的,人们会根据社交的需要给予他人想得到的答案。除了至亲、挚友、伴侣之外,我们几乎很难获得别人发自肺腑的赞扬和肯定。甚至可能会出现“捧杀”的现象。归根结底,世俗上的“认可”、“优秀”、“成功”未必有我们所想象的那么真实。所以说人终究还是要活给自己看的。对于自己到底够不够“成功”,够不够“优秀”,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套相对客观的评价标准。我们做着自己所喜爱的事情不是为了炫耀,更不是为了取悦他人。我们不应该因为他人的光环感到自卑,也不能因为他人的弱小而感到自负,我们应该用客观的眼光看待自己,看待生活。顺随世俗的评判标准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困难的是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价值标准,并随着时间不断进行拓展。我们可以安于“属于自己的平凡”,却不可以安于“世俗意义上的平庸”,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人生理念。孰优孰劣,智者立辨。(三)对自由生活方式的向往从斯特里克兰一系列的人生选择中我们不难看出,他是一个极度渴望自由的人,他向往一种真正的自由。他先是满足于精神上的无拘无束,但后来他渐渐不满足于此。从他在马赛登上去往塔西提岛的货轮开始,他就选择了物质上的自由,环境上的自由。他想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将所谓的道德和规范,永远的将束缚丢在脑后,获得精神与物质的双重自由。这就让我不得不想到,毛姆在小说中类比的另一个故事了。一位学有所成的年轻医学院博士,他的外科手术技艺精湛,被学界公认为大师级的泰斗。人们对他寄予厚望,许诺将首席医师的职位授予他,这个职位非同寻常。不仅能让他拥有极高的名望,甚至能让他在政界获得极高的影响力。在就职之前,这位年轻的博士决心先进行一次旅行。当客船路过埃及的亚历山大港的时候,这位博士当机立断,决心自己这辈子要永远留在亚历山大港生活,再也不回英国去了。他在那里定居下来,娶了一个当地女人为妻,在港口的海关做起了检疫员的差事,收入微薄。他家乡的那些朋友们闻听了这件事,全部都扼腕叹息,说他浪费了自己的才能,说他自己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但是这位年轻的博士又是怎样回答的呢?他说:“我一点都不后悔,我过的很快乐,当我看到亚历山大港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了这片土地。”这份自由的拥有,这种任性的选择,不是所谓的“世俗价值”能够衡量的。它来自于人的内心,来自于自身的理想景愿。对于别人的选择,我们总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想法做出武断的判断。记得半年多以前,我的一位好友和我谈及他自己的表弟,将会移民到新西兰的事情时,他用有些讽刺的语气说:“移民到那里干什么呢?那里不就是一个外国的大农村吗?”由此可见我们总是会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别人的选择。当然我在这里不是想指责我的好朋友,实际上他远是个比我更加优秀的人。我想说的是,我们做出的小选择,构成了大的人生方向,而进一步对人生方向的选择则决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人在选择自己的生活时,不应太过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我们的生命赋予了我们自由的权利。当斯特里克兰最终来到塔西提岛时,他也找到了自己一直在寻的那片自由的净土。这里的岛民不在意他那怪异的性格,相反的,人们尊重他,接纳他。斯特里克兰也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他在这座小岛上完成了自己的“巅峰画作”后与世长辞。这座小岛就是属于他的“桃花源”。也许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规矩吧,我们对传统规则的坚守,也许完全是出自于对未知和变数的畏惧。想来也是,自由向来是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东西,那感觉就像在大洋上撑起一支小舟,没人会知道自己会登上陆地,还是触礁身亡。我们常常会用一生的时光向往自由,却没有发现打开自由大门的钥匙一直就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综合上述三点的分析,我认为毛姆是想通过《月亮和六便士》这本小说,传达给读者们一种更有意义的生活态度。斯特里克兰再被人问及,他是否对自己放弃过去的生活感到后悔时,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想从前,最重要的是永恒的此刻。”过去的我们是那般模样,也许并不重要。对我们而言唯一有意义的是当下,是此时此刻的每分每秒。我想成为斯特里克兰那样洒脱的人,对普通的我们来说实在太过困难。年轻的我们,应该在捡地上的便士前,先尝试去摸一摸月亮。这样即使有朝一日,我们成为普通人的一份子也不至于太过懊恼。在放弃寻觅自己的塔西提之前,也应该坐上船去找一找,不是吗?一步晨2016.5.22夜

入世和梦想——《月亮和六便士》

读完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思考着它带给我的体验和启发。我想对于这样一本经典之作,我的第一次阅读体验可能是浅薄的。如此丰厚的作品,真有必要在不同的阶段慢慢领悟。本书读得不敢怠慢,毛姆的文字让人拍案叫绝,绝对称得上大师级别,译者的翻译和导读也一样叫人称快。-1- 文笔:这是毛姆的文字对我最震撼的地方,堪称精彩绝伦。几乎书中每一页都被我钩上小黄笔,感觉毛姆的文字,随便揪出一段都可以做文学示范或名言哲理。 “我看着她的嘴巴,想发现一个让我能猜测她心中感受的表情;我望望她的眼睛,想抓住某种泄露出羞耻或痛苦的神色;我瞧瞧她的额头,想寻找几道表明她的感情正在流失的皱纹。可惜她的脸就像面具般木然。她的双手交叠着放在膝盖上,丝毫没有动弹。”看,描绘的多么细腻生动,让读者即能看见被描绘女子的神态,又能体会到叙述者细心捕捉他人心思的用心。下面这个人物形象描写真的可以给满分:“她的手臂粗壮得像羊腿,乳房像两颗巨大的卷心菜,她的宽脸满是横肉,你看到了会觉得粗俗不堪,她的下巴则是层层叠叠的。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几重下巴。它们很壮观的落到她那宽广的胸脯上。”还有很多精彩之处,对于喜欢文字的人来说,看毛姆的文字真的是在享受大师级的精神盛宴。-2- 哲理:本书被誉为现实主义的经典典范,毛姆在他的作品中融入了他自身对这个世界和人性的深刻理解。将这么一个小众的故事写得全世界追捧,故事情节必然不是主要因素。不同的人读本书,同样的人不同阶段读本书,都会产生不一样的领悟。这也是经典之所以伟大的地方。“爱需要有自甘示弱的姿态,有保护对方的愿望,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取悦别人的心理——总而言之,爱需要无私忘我,或者至少需要把自私隐藏得不漏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又:“我跟你说过我必须画画。我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他游泳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不出来,要么被淹死。”-3- 对于书中人物: * 男性:叙事者、斯特里克兰、斯特罗夫如译者开篇所言,小说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男主角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对于这个叙事者“我”,他是老成持重的,无论对谁都是同情理解多余指责非难。而他,虽在文中对斯特里克兰有诸多的不满、不屑和争执,但不得不承认到最后他是很欣赏男主的,他说:“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恶的人,但我还是认为他很伟大。”对于斯特里克兰,我个人不是特别喜欢。或许天才的出现是为这个世界更美和发展作出贡献,勾勒人间不一样的色彩,并不值得我等凡人拥有和效仿。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傻乎乎的斯特洛夫。善良的秉性、宽广的胸怀、无私的奉献,对天才的怜爱、对爱人的深情、对仇人的怜悯,在我看来都是熠熠生辉的。可是叙事者眼里只有天才的独特,少了对这样一个平凡之人的敬重和欣赏。 * 斯特丽克兰的三个女人:被他不给任何解释就抛下的结发妻子、为了他离开爱她的丈夫的布兰琪、他再婚的少女爱塔。可以说前两者的人生几乎都是被这个所谓的天才毁了。他的第一任妻子或许因为孩子和自身的成熟,在遭遇丈夫莫名的抛弃后,还能慢慢恢复过得很好,甚至能够坦然的回忆和享受作为天才画家妻子的荣耀。或许这代表着现实生活中最普世的不幸婚姻的结果。而爱他爱到抛夫弃家庭的布兰琪,最终用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原本可以幸福的生命。或许这代表着世俗爱恋里,激情和执念终不得长久。对于斯特里克兰最后的妻子爱塔,对比前两任而言,相对结局是最好的。毕竟他没有离开她,和她生了两个孩子,还在死后由她亲手安葬。只是不知道她自己是否觉得幸福。或许他们的感情代表着婚姻中最理想的状态。“她不来烦我,”他说,“她替我做饭,照顾她的孩子。我说什么她做什么。她满足了我对女人的全部要求。”这应该是斯特里克兰这样的天才,对于女人的最高赞誉了。-4-我感:1、随处可见的那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而他只看见月亮”。滚滚红尘中,入世和梦想,难道只能二选一?梦想纵然可贵,也值得放弃很多去追寻,但真的可以极端到眼里只有月亮,不管不顾出世得没有人之本情吗?或许如书中所言:“他有着世俗大多不能理解的理想。”我们崇敬着天赋,欣赏着这些天赋带给世界的震撼,但真不一定要爱上天才。自私的灵魂,于己于人都是祸害,纵使是天才。 “人有可能彻底不管别人的看法吗?”我说,但这些话更像是说给我自己听的,“你在生活中的一切都跟别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试图只为你自己、只靠你自己而生活是很荒唐的事情。你迟早会生病、疲倦和变老,到时你会爬着回去求别人帮忙。你内心将渴望得到安慰和同情,到时你不会感到惭愧吗?你内心深处的人性迟早会渴望正常的人际关系的。”2、如果说勇气和不顾一切是天才的天赋,那或许并不值得佩服。就像斯特里克兰一样,他并没有世俗牵绊的痛苦。我不知道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丝毫不在意他人的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和儿女。羡慕这种真心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哪怕病痛都无法把他拉回地球。一个人若真能够达到他这般忘我的境界,那天才还是值得人羡慕。“他们始终把亲友视为陌路,对生平仅见的环境毫无感情。也许真是这种疏离感推动他们远走高飞,去寻找某种永恒的东西,某片能让他们眷恋的土地。”3、是否要像斯特里克兰一样,拥有过六便士,才知道更喜欢月亮?或许天才,是因为他本身就离月亮更近,而我们,却只能站在六便士旁仰望。4、对于我等凡人,无论月亮还是六便士,遵从内心,只要自己在自己的选择中心生欢喜不苦恼就好。老了回味,不后悔就好。5、如果不幸真的就爱天才,那就做一个像爱塔一样的女人吧。真正能够清减自己的欲望,满足他的自私,习惯这种方式,才是可以长久守候天才左右的般配伴侣。-5-结尾:用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来结束这篇书评。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蹋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是的,每个人对生活的要求和渴望不同,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喜欢我在简书上一个简友给我写的评论:“性格没有优点和缺点之分,只有特点。”生活也一样,自己喜欢就好,老了不后悔就好。无论天才与否,无论选择月亮或是六便士,愿我们都能在自己人生中,坚定又享受着自己的选择。文 | 悦己者容Grace潜心读好书,认真写书评。

《月亮和六便士》评论-17分

月亮,皎洁纯净,高高在上。便士,衣食住行,生活写照。这个题目可以理解为理想与现实。这是毛姆的扛鼎之作,确实非常的现实啊,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曾经一度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而不仅仅是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生活在毛姆身边的一位真实存在的画家吗?尤其是当尼克尔斯船长登场的时候,这个角色曾经出现在毛姆的另一部作品里《偏僻的角落》,在两部作品中,出现了同样的一个人,想必是毛姆的朋友,如果是虚构的小说,又何必如此呢?然而我在百度里并没有找到“斯特里克兰”这位画家,也一定有人像我一样,去搜寻斯特里克兰的真实信息,也像我一样心存疑问,没关系,即便这一切都是毛姆虚拟的情景,我也在阅读的过程中,把它们信以为真。这就是“现实主义作家”的妙笔生花。如果要是概览一下这个故事,又有太多不现实的地方,甚至是在描写一群神经病。斯特里克兰,平淡无奇的普通人,四十岁,股票经纪人,有一天,突然离家出走,抛妻弃子,再无联系,原因是为了学画画!可是他并不会画画!(我要把这个本推荐给那些画画的人!)他媳妇很快就坦然接受了,没去找过他。斯特里克兰遇到了另一个神经病斯特罗夫,也画画,斯特罗夫可以把钱给他,把自己的画室给他,最后连自己的老婆也跟斯特里克兰跑了。斯特罗夫虽然懊恼,但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后斯特罗夫的老婆自杀了。后来斯特里克兰去了一个小岛,娶了一个土著人,在深山里继续画画,直到病死。在病入膏肓之际,他依然在画画,他只在意他的理想和实现理想的过程,其他一切(亲人,朋友,钱财,生命)都与他无关。是不是神经病一样的剧情!不服不行!这是一种非常极端的对比,月亮和便士,理想和现实。在现实主义作家的阵营里,毛姆虽然算不上一流,但他确实是一个讲故事的绝顶高手,令我印象深刻。

《月亮和六便士》,有关凡人的梦想与爱

也许是在文化行业工作太久的原因,常常会带着一种近乎“圣人”的眼光审视和自己一样在大城市里奔忙的人们:街上与城管斗智斗勇的小贩、写字楼里衣着光鲜实则孤单的白领、在象牙塔的高校中看似体面实则无力的高知分子……似乎城市里的人们聚在一起把酒言欢时,说着说着就会陷入对各自生活的各种吐槽。最春风得意的,反倒是那些不被文化与信仰所扰的简单生活的人们。我们一直在不停地向前走,为了太多那些让别人艳羡不已的所有,却会一不小心忘记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很多身在福气之中的人往往不自知,他所拥有的就是最好的。当有一天你连和陌生人交谈交心、记录身边小美好的兴趣都没有时,就会从内心泛起一丝悲哀开始怀旧,感叹那些逝去的美好。太多遗世独立的女子在三十多岁的年纪,依然茕茕孑立,让关心她的人操碎了心。闺蜜们周末相聚欢乐依旧,到了制定旅行计划时就犯难……你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伴儿我们一起出游啊?想起高中时在《中学生阅读》杂志上偶然读到毛姆《人生的枷锁》(亦有译为《人性的枷锁》)中的段落,感触良多。生活的琐碎无奈,比起远大理想来说现实太多,能不能每天吃好饭睡好觉,可能比你去过多少个国家多少地方更重要。《斯通纳》成为去年底风靡文青圈的一大好书,更多在于作者将都市现实生活的无奈困境书写得太过彻骨,读起来让人绝望甚至想要逃离。一个大学教授娶得如花美眷,却依然感受不到幸福快乐。如何才能过好这一生?是街头路人和高墙之内的人都在琢磨的问题。我们总是很难承认,每个人其实很普通,都是低如尘埃的微小生命而已,如花如草如风如云如空气。当你读懂自然之美也就能体会生命的奥秘了。就如我一位前同事的QQ签名所写:“要读懂生命的答案,你要去种一棵树。”找片土壤种下一粒种子,看它发芽长大最后茂盛,才能真的体会生命、成长以及爱。《月亮和六便士》讲述的故事看上去真假难辨,却是最现实的社会生活,从故事主角斯特里克兰和他夫人及其朋友圈的人物故事中,你能读到那个传统时代中伦敦、巴黎等地的社交生活,毛姆透过这个故事阐述的道理看来老套传统,却是城市中产阶级最普遍的人生形态。前阵子获得一次出国旅游的机缘,去往英国小镇爱丁堡和伦敦旅行。在爱丁堡的城堡和绿地之间畅游,幸福感爆棚。清晨起来,步行到青草绿地的公园捧读一本书,幸福至极。不到两周的假期里,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月亮和六便士》,加之彼时正是爱丁堡国际艺术节。书中表达的观点与艺术这门无国界的行业十分相通——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艺术是情感的流露,而情感所说的语言,则是每个人都懂的。”在爱丁堡街头表演的艺术家们,用魔术、呼喊、戏谑、沉默、伪装、惊恐、行走等各种方式表达着一件事——自由与爱。“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不要将表象作为判断的根据。“这些在《圣经》中告诫世人的道理,在这遭行程中被证实。然而,正如封底那句发人深省的两句提问一样,对现如今的我们也同样无解。“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人性的悖谬最是无奈,却也是几代文学家不断书写的主题。“只有诗人或圣徒才会坚定不移地相信在沥青路上浇水能种出百合花来。”这样的天真和纯粹,对粗粝不堪的现实来说,只意味着可笑。然而,如果没有那些挣扎于内心的多重面向,人类的故事就不会那么迷人了。毛姆对人性的认识与他的经历有关,从医生转行作家,对人性的深刻认识让人不寒而栗:“卑鄙和高尚、凶恶和仁慈、憎恨和爱恋是能够并存于同一颗人类的心灵的。人并不能做他想做的自己,而只能做他不得不做的自己。”

狂热者并不崇拜狂热

刚刚读完这本书的时候 我也很难立刻写一篇书评 总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下 不能立刻思考这本书带给我的模模糊糊的感觉 有一种对未知的好奇和恐惧 后来胆怯占了上峰 于是我现在才提笔写这篇书评首先 在社会关系中 我们是否可以真正了解一个人 在“我”初识斯特里克兰 他是最和艺术不沾边的一个人 他和他的妻子似乎情投意合 伉俪情深 他循规蹈矩 负责 无趣 死板 似乎是这样的 所以这本书前半部分其实感觉并没有乐趣可言 我就像一个喜欢探听八卦的妇人从一个个闲聊小道消息中获得窃知的快感 让我想到原来看过的一个关于假性亲密关系的问题 现在思考 亲人 友人 爱人十分真的了解你 有多少人真的寻觅到了灵魂伴侣 但这其实无所谓 因为似乎到了为艺术如痴如狂的时候 寻求他人的理解已经变成一种无聊的负担 但真正让我赶到 也许任何人都难以躲避爱的力量 斯特里克兰离开责任约束的发妻 无视欲望织网的布兰琪 但当最后爱塔用一种原始的博大的盲目的爱对他的时候 他依然为之动容了 而这爱并没有改变他 也许也正因为这爱没有意在改变 所以才那么动人 人对于不一样的东西总带有偏见和敬畏 这似乎是矛盾的 但是又很正常地存在着 有人格格不入 忽视大家普遍遵守的法则 蔑视大家普遍在意的规则 于是大家一开始非议他 猜测他 不惮对立他来使他恐惧 以承诺来诱惑他改变的必要 使人受折磨猜度自己 以此来使他回到正规 回到大众里来 而少数“特立独行”人也只是在熟悉法规并游刃有余地保持自己在与法规顺遂而又突兀的地方 以此彰显自己与众不同使人关注敬畏 但斯特里克兰却不一样 他如同一个疯子 一个恶魔 一个顽童 他根本不在乎法规 他没兴趣去了解它也不被它约束 而关于其他人的内容也正如这法规 他根本不在乎 于是大多数人厌恶他 排斥他 有趣的是当一个人发生巨变 反而和他越是接近越是身边的人越是不支持越是剧烈地反击这种改变 但当一个人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时候 虽然很多人不承认 但其实心里对他开始存在敬畏 当发现舆论 失去 打击对他来说根本不在乎不存在一样时 许多人看着他如同看着恶魔 人憎恶恶魔 但是人又偷偷地崇拜着恶魔 这也吸引许多莫名其妙的心仪 而爱的意义也常被诠释为占有 但人约束不了恶魔的翅膀 反而常常被翅膀撕碎 恶魔并没有意在伤害人类 他只是要飞 旁边模糊的血肉他甚至没有看一眼那么 大多数人是不是活在一个无解的命题里 我想活得不枉此生 别人的话对我来说我要不在乎 我要为自己而活 但又同时思考着自己这样做会带来别人怎样的非议有什么样的后果 然后在结果和行为间进行利益比较 然后脱离原本意愿 束手束脚 而狂热者其实并不崇拜狂热 拼命大喊大叫四处证明自己狂热的是寂寞的人而艺术家其实并不驾驭艺术 他们为艺术折磨和狂舞 到汗如雨下 精疲力尽正如刚开始看完这本书我没有动笔因为我在想 这本书对大多数人来说 究竟是劫难还是机遇呢 似乎再思考更深生怕自己不再如同现在一般为束缚束缚 而现在的对于束缚之外的胆怯使我退缩也许有一天 不是心甘情愿为艺术折磨 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一生狂舞

追求月亮没有错但是、、、

当然是因为出名我才看的它,在此之前我弄不认识毛姆,自然从来没有读过他的小说。那么首先说说这部小说吧。首先呢对于这本书来说,我想每一个读者在读前几章的时候肯定觉得特别无聊,而且根本不像小说。不过,当慢慢看到斯特里克兰毅然决然的离开他的妻子的时候,这个故事才刚刚开始,然而正是对前文作者说他是个伟大的人,这种疑问才让我耐心的读了下去。然而,即使读到最后我依旧并不觉得他是个伟大的人。当然态度还是有一些不同的。首先,他突然地抛弃妻子的到了巴黎,虽然他在巴黎也是穷困潦倒但是我对他除了憎恶没有丝毫的同情和可怜,甚至是根本不明白为什么作者开头说他是个伟大的人。另外他对老好人斯特罗夫的尖酸刻薄,还有根本没有一丝感情的伤害。我觉得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算个人,没有一点道德良知没有一点情感的。 我以为故事也许已经结束,但是其实还没有到高潮呢。在最后斯特里克兰在塔里提的生活才是作者想要表达地方吧,在这个岛屿上生活着不同民族各色各样的人,而在这里他得到了在其他地方的人没有给与他的同情,还有更重要的是宽容他的不同。而在这里讲到的形形色色人,船长还有缇亚蕾的生活都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小岛的不同还有每个人追求的梦。而我对斯特里克兰的态度,也是因此而改变。我一直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得到别人的关心更别说爱情了。可是在这里他找到了属于他的期待的东西。他拥有了他理想中的生活的地方,他也得到了真的爱他的妻子,还有了一双儿女。这个时候忽然想想他前两任的妻子,觉得他并没有那么可恶了。因为相对于爱塔来说前两个的确没有那么好同样也不是属于他的妻子。然而,作者也许想说的是斯特里克兰成就的画作吧,最终在他毅然决然的放弃原来的生活,从画作不被认可理解,到最后瞎着眼画出一副震撼人心的画作,并且出名了。因为追求的东西不同吧,就像船长追求的是一种更加幸福的生活,而他追求的却是画出自己追求的画作。只是,我想即使追求月亮,但是为什么要给别人伤害呢?如果说作者说他的伟大是敢于他能够不拘束于俗世的规范仅仅为了自己的梦的话,那么与我而言这也正是我认为他可恶的原因。

不算消遣读物

不是那种一开始就能抓住你,觉得特别引人入胜的小说。难道没有人觉得前八章特别絮叨吗?很晚才能进入正题,之后的阅读体验就一马平川了。书关于人性、选择、女性还有一些传统观点的描述很值得思考与重读。翻译也没有可挑的,无意中对比了中英文,在“达”与“顺”之间都做得很好。但是总体来说,这本书真是不适合消遣,弃读了好几遍……

不能理解的价值观

我是完全赞同不应受世俗条条框框的束缚去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的,但是难道抛家弃子,穷困潦倒,向别人讨钱和靠别人施舍,不顾道德伦常去追求所谓的自我就是正确的吗?完全不能理解这种价值观……

老胡突如其来的勇气

前一阵子书荒,就问老胡有没有什么小说推荐。原以为他会给我列些网文,没想到会是这本《月亮和六便士》。老胡算是我发小吧,我俩初中高中都在一个学校,大学也在同一所城市。他的故乡是东北某十八线小县城,而我家则在该县辖下的一条小山沟里。认识他是在初三时,他父母离异,他从邻市的寄宿学校回到县里的初中准备参加中考。那时学校里流行一种叫做“辣片”的零食,是一种有点类似辣条的豆制品。一袋一块钱,大概有十几片,而单卖一片是一毛钱。每次他都是买了一袋,然后拆开分给大家,我们这些只能偶尔买上一片的“短衣帮”自然很快就沉沦在他的银弹攻势之下。那时候,建立在辣片之上的友谊坚不可摧。毕业之后我做了北漂,他在他妈的安排下进了某国企,买了房,结了婚,后来又有了孩子。胡嫂我见过几次,一桌子同学朋友都被照顾的滴水不漏,貌似是某行职员,和老胡也算是门当户对。前年回家的时候听说他已经是十级还是十一级的员工了,大家都开始叫他“胡总”。彼时作为一条单身汪的我曾和他开玩笑说,羡慕他啥都有人给安排好了,包括媳妇儿。他笑了笑,喝了口酒没说话。觥筹交错间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眼花耳热后他也没怎么唱歌。有句古诗说的好:“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衣马自轻肥”。这句诗就是古人在感慨几年不见当年意气风发的同学居然肥成了这个样子

我从《月亮和六便士》中学到了什么

初次接触《月亮与六便士》,是被“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这句经典的书评吸引过来的。当时一直以为是毛姆的原话,后来读完整本小说才发现,毛姆从头到尾都没有直言过月亮与六便士的关系。闲暇之余,再次随手拿起桌上的《月亮与六便士》翻阅起来。不得不承认,每一次的阅读都能获取新的东西。些许感想与大家共同分享。关于爱情。我一直以为斯特里克兰的情感标签只有自私、冷血、无情、冷漠等等。我无法理解他抛妻弃子的行为。在我看来,追求理想和关爱家人并不冲突。他完全可以将自己的想法与妻子坦言从而获取支持。但是什么都不解释而后一走了知的莽撞实在应该遭人唾弃。纵然他有愿为之付诸生命的理想,但他也不能抹掉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在他为了追求艺术而毁掉自己生活的同时,他亦毁掉了妻子的幸福,孩子的童年。最可恨的是,他竟然没有丝毫的悔意和愧疚。这样看来,说斯特里克兰“心中无爱”完全合理。然而,当看到斯特里克兰的铁石心肠被爱塔朴实的言语打动而涌出两滴眼泪时,我才诧异地发现,人心始终是柔软的。再回头看小说开头描述的斯特里克兰太太对自己丈夫的评论:根本不懂文学,不善交际,无聊透顶。而当斯特里克兰不辞而别时,她的态度是那样无情,言辞是那样绝情。这也就不难理解斯特里克兰为什么选择不辞而别,也只字不提初衷的行为了。或许,这世上根本不存在铁石心肠的人罢,所有的冷酷无情都是因为没有碰到对的人。 关于友情。我觉得这里应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斯特里克兰太太和那些名流作家的友情,另一部分是斯特里克兰和德克·斯特罗夫的友情。沃特福德小姐评论斯特里克兰太太头脑简单又可怜,她喜欢斯特里克兰太太的缘故只是对方喜欢请自己吃午饭而已。然而那些所谓的宴席只是礼尚往来的敷衍,所有的人表面上都非常努力地迎合对方使自己融入现场,而实际上每个人的灵魂都是孤独的空壳。这种现象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叫做“无用的社交”。所以趁早放弃而后独自修行才属明智之举。其实斯特罗夫对待斯特里克兰的态度倒是让我想起了卡勒德·胡赛尼笔下的哈桑。虽然后者是完全没有任何怨言的“为你,千千万万遍”,但是斯特罗夫对于斯特里克兰的付出确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不可否认,斯特罗夫的性格,诸如天真、重感情、多愁善感、没有原则等注定了他在人群中容易被忽略,但是他所有的付出最后换来的反而是支离破碎的生活实在令人唏嘘。但我还是愿意相信斯特里克兰对他是有感情的,只不过是以他自己的方式,那种斯特罗夫永远都理解的不了的方式来表达的。关于理想。理想是个神圣又玄乎的东西。我们每个人都在叫嚣着追求理想,却鲜有人真正知晓自己的理想到底为何物。很多时候,他们追求的只是那个所谓的理想带来的光环,而不是理想本身。就像有些人自诩想当艺术家,其实是想出名;有些人想当将军,只是为了掌权。正如布鲁诺船长所说的,“世上很少有人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的生活朴素而单纯。”毕竟,这世间,真正如斯特里克兰样追求真正的理想的人物是极少数的。关于流言。我相信,绝大部分的人都被流言伤害过,至少,被影响过。不可否认,有人在的地方就有流言。因为交流是人的天性,而存在正式的交流就必然存在非正式的交流。人们彼此分享着自己获取的新消息,等不及求证,也完全不顾事实,任凭猜忌。而每个人的的思维观念又不一样的,所以同一个消息自然就会被翻译成不同的版本。就像当斯特里克兰不辞而别时,沃特福德小姐不问事实,妄自猜想,传言他跟小三私奔而后过着浪荡的生活。说者无心,但对于斯特里克兰以及她的孩子来说,无疑是一把刃剑。我相信,若某天沃特福德小姐有什么新闻的话,别人也定会妄加猜测而后到处传说。所以倘若今天你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向别人抛出了一把把匕首,那么兴许在明天,别人也堵不住他们的嘴还你一把更加厉害的匕首。千万记住:流言止于智者。关于人性。对于“人性”的话题,我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之所以加上这一条,是因为深深的了解,这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缺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光明和黑暗面。即使是最残忍的杀人犯也有犹豫放下屠刀的时刻,即使是最老实的官员也有变成政客出卖国家的时候。正如作者所说,“我尚未明白人性是多么错综复杂。现在我清楚地认识到,卑鄙和高尚、凶恶和仁慈、曾恨和爱恋是能够并存于同一颗人类的心灵的。”所以,请对身边的人多份宽容和理解。关于做自己。比起盲目地学习斯特里克兰追求理想,我倒觉得,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斯特里克兰身上最值得学习的品质还是“坚持做自己。”坚持做自己不是让你固执己见、妄自尊大,而是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很多时候,在很多场合,我们太过在乎别人的看法。别人说你今天的发型不好看,于是你一天都不敢抬头;别人说你写的文章很烂,于是你放下钢笔藏起信笺;别人说你不适合当画家,于是你只能在画展里观赏着原本可能属于自己的位置。当然,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是不可能的,但是一定要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当自己被别人的看法影响时,试问自己,“如果你觉得一个人的观点跟你两便士的关系都没有,你怎么还会在乎一群人的看法呢?”月亮与六便士,乍看只是一个简单的选择命题。但是深究,你会发现,这真是一个无尽的宝藏。

梦想和月亮同在

读完《月亮和六便士》我在想,这个书名这样的打动人,可是它的故事真的跟月亮有关吗?一个已经超过四十岁的男人,突然放弃家庭和儿女,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想要成为一个画家。那些生活很艰辛,他的生活质量很糟糕,可是他不在乎。这样的选择值得吗?如果放弃那些很难放弃的珍贵的东西,狠心的去做自己,真的值得吗? 社交网络认识一个网友,他是一个画室老板,画一手好画。我想起自己儿时也有一个梦想,就是想学绘画,那时候我非常喜欢画,没有事的时候就乱画,面前不能有纸和笔,有了就停不下来。他答应可以教我,而且说,可以每周抽一天时间,只要我坚持,他就会一直教下去。然后我就读了《月亮和六便士》。故事里男主角,就是这样一个勇敢做自己的人。当梦想与月亮同在的时候,那么遥远的事,他还是做到了。一个艺术家的出走,一次生命的超越,只是故事里的人和事,常人还是做不到啊。至少我是做不到的。现实题材的小说,有时候读起来,还是觉得现实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每一步都是人生,只是过程是很可怕的。人生虽短,但是改变人生轨迹的每一步,又是如此艰难。作者的视角很特别,他写故事看起来很轻松,多么强大的构思能力啊。以一个作家身份的旁边者,来引起人物和故事,就那么一路记录下去,流畅自然,真实动人,却又引人关注。很好奇上层社会的人们,生活真是富足了,经常邀请人参加晏会,而且名流的世界里有那么丰富的生活。他首先是结识了男主的老婆,然后在晏会中进行他们的生活,剥开这个家庭生活里这一对男女的世界,不只是冷漠的旁观,他一直在参与。当他帮助夫人去寻找离家出走的男人时,他观察到的,并描写出来的细致的生活细节,令人难忘啊。有一次男主角找他借钱,那段对白显得特别真实,彼此内心的想法也非常的深刻。现实小说其实很难写。因为事实和人生,总是在现实的泥土里挣扎。故事里的男主是真实原型。虽然作者努力改变了他们的环境年代,改变了地域和语言。但是大方向上是吻合的。这个四十岁开始的画家,也跟收留帮助自己的朋友的妻子有染。原因是什么呢?现实有时候很简单,并不是太复杂,没有复杂化的想法。仅仅因为这位朋友的妻子起初看不起他,不把他放在眼里,他就在心里暗想,我一定要搞定她。他果真搞定她了。但是得手之后,一切的乐趣就结束了。有时候现实中的生活真的就是这样哈。他抛弃这位情人。给了她不堪的人生结局。然后他自己的人生又该流向何去呢?反映现实的故事,总是会引起读者们思考人生了。反观现实生活本身,形形色色的人们,就像挤独木桥的队伍,又或是企图跳龙门的小鲤鱼,在现实的尘埃里挣扎的众生,所有的选择和所有的结局其实都不重要,因为最后都要尘归尘土归土,只是那个人生的历程,是这样的形形色色,令人纠结和痛苦。

你有梦想,可是你有勇气吗?

我想,如果让我碰到初到巴黎的斯特里克兰,我估计会心里默默的喊一句智障然后走开,因为我会觉得他是脑袋一时发热,就抛妻弃子,来巴黎过上了浑浑噩噩的理想中的自由生活。但是看完他在塔希提岛的故事后,油然而生了一股敬意,在生命的最后状态,在敌意和病痛的巨大折磨下,他依然有勇气坚持自己、坚持画画,并最终也许终于抓到了自己内心中的激情,掌控了自己的命运。斯特里克兰的一生,从出走巴黎追寻内心的激情开始,面临很多意想不到的压力,生活的困窘、疾病缠身、无人理解、无人搭理,这些都需要无敌的勇气去克服、真正的激情去支撑,才成就了最后的不世出的天才画家。这几年,大家经常被追寻梦想洗脑,举个例子,就像方励的演讲:“当我能看到自己的人生终点,就像在国营企业排多少年能当科长、当处长、当局长,我一眼能看透,就跟那日历本一样,我每天活的事情就是扯日历,扯到终点要等死,那就没法活了。我经常给年轻朋友打一个比方。我说,人生假如是一个苦海,我就是个小舢板。但别忘了,老子自己是船长,什么时候抛锚,什么时候起航,不管是风平浪静还是惊涛骇浪,我说了算,哪里是彼岸,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们经常被这样洗脑,如果你抛弃梦想,那么世上便多了一个行尸走肉;如果你坚持追寻梦想,也许世上就多了一个伟大的画家、音乐家。但是,选择月亮,意味着意想不到的困难,意味着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克服这些东西,一旦有消极面对是不可能走下去的。能力可以用时间来培养,时间从来都不是问题,你没看到70岁的特朗普和69岁的希拉里还在为竞选总统辩论呢,唯一的问题是,你有改变自己的决心,你有追寻梦想的时间,可是,你有坚持梦想的勇气吗?所以,每天把诗和远方挂在嘴边的你,停止抱怨吧,如果你没有面对孤独、毅然坚持的勇气,请选择把“六便士”的生活过的更加精彩,或者,现在就行动,追寻自己心中的“月亮”,直至你的勇气耗尽为止!

是不是人生中什么都不晚,还可以做点什么

当作者在最后写到斯特克利特夫人以及子女纷纷过上原先计划的体面生活时,斯特里克兰儿子故作深沉地对父亲的“惨死”表示到“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者却笔锋一转,想象着斯特里克兰和爱塔生的孩子在海边的自由徜徉生活——“……我看见他和别的水手跳起舞来,在咿咿呀呀的手风琴乐曲中,他们疯狂地舞动着。上方是蓝色的天空,闪烁的星辰,周围是浩荡无比的太平洋。”我隐约感到作者在此鲜明的比较是有着某种特别的意图。几乎是凭着对主人公及其原型人物保罗高更的传奇经历的极大兴趣,促使着自己一刻不停地读完这本小说。但是在缓缓叙事中,自己其实可以深刻地感到主人公斯特里克兰为着内心按捺不住的创作的热情,不顾世俗的眼光,在四十岁“高龄”离开股票经纪人的稳定事业和家人,勇于去追求自己想过的画画生活,去到那个魂牵梦绕的理想远方。这种勇气,何尝不是这个年代最稀缺的东西。曾几何时,在那个思想解放的年代下,人们是多么热切谈论理想,谈论意义,伴随着市场经济浪潮的袭来,缔造那么多的传奇。但似乎越是在当下,当一个人谈到理想的时候,要么被人冷嘲热讽,要么被冠以获得多大名利权位的世俗标准。什么“成功其实可以复制”以及“我的成功不是偶然”等等的陈词滥调充斥着大街小巷,似乎人人追求成功,其实只是在乎成功背后的那些财富、地位和权力。追求这些东西本没有错,但如果把这些东西等同于理想,束缚了内心自由,人反倒成为了这种世俗标准的奴隶。我不知道这能否称之为真正的成功,或者幸福?真正的成功,是否实际上只具有个体意义,只有当事者他自己主观上能判定?或者说真正的成功是与个人内心自由紧密相联的,这种自由已经摆脱了世俗眼光,当事人只是去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反倒是这种活法下所获得的世俗成就变成了一种意外?我尝试着从小说中寻求文字来印证我的疑问。“我承认这种生活有其社会价值,我明白循规蹈矩未必不是幸福。但血气方刚的我想踏入更为狂野不羁的旅途。我认为我应该提防这些安逸的快乐。我心里渴望过上更危险的生活。我随时愿意奔赴陡峭险峻的山岭和暗流汹涌的海滩,只要我能拥有改变——改变和意料之外的事物带来的刺激。”“也许在潜意识里,我们很希望能够通过我们的看法去左右别人的行为,因而会憎恨那些不受我们影响的人。”“每个人在世上都是孤独的。他被囚禁在铁塔里,只能通过各种符号和同类交流,可是这些符号没有公认的标准,所以他们的意义是模糊而不确定的。我们可怜地向他者传送宝贵的内心感受,但他们没有能力去接受,于是我们变得很孤独,齐肩并进却又形同陌路,无法认识我们的同类,也无法被他们认识。我们就像身在异国的游子,他们对该国的语言所知甚少,尽管心中有许多美丽而奥妙的意思要表达,却只能借助会话手册上那些陈词滥调。”我承认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抛弃妻子、不负责任的混蛋,也可以说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还可以说是一个完全无视外界评价,太过于我行我素的疯子。他身上时刻带着矛盾,粗鲁和细心,无赖和纯粹,魔鬼和天才。他在抗争世俗的道路上一条路走到底,死后居然意外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但我相信他并不在乎这个,而且在他最后闭上双眼时一定是满足的,满足于那种他一直向往的灵魂状态。看过他的经历很难让人不去反思自己的生存状态。有的时候我在想,现在越来越浮躁的社会下,人们似乎过的是一种“格子人生”,数不尽的外在格子,从育婴箱到父母放下的温室,再到白天在写字楼的格子里,费尽心机登上更高的权位格子,晚上回家在费劲一生心血买的房子里,直到最后的骨灰盒子。也包含很多内在格子,过去的经验和偏见,贪婪,嫉妒,恐惧,虚荣,面子……每个格子都是一种束缚,直到最后人被生活和世俗观念绑得严严实实。我不知道这是人生的应有状态,还是人生的异化?或者说斯特里克兰过的生活才是一种异化?如何处理内在与外界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哲学命题,也是一个人生难题,但这个难题只能个人自己才能根本性解决。斯特里克兰过的生活不是标杆生活,也不是反面典型,只是一个提醒,提醒世上那些心中还存一丝理想,还不愿意完全苟且于平庸生活的人们,是不是在如此漫长其实短暂的人生中什么都不晚,还可以做点什么?

走,有没有胆去做一件自己特别想做的事情?

走,有没有胆去做一件自己特别想做的事情?读月亮和六便士文/方木鱼木心在《文学回忆录》里对毛姆一见钟情,他说毛姆:童年的朋友,像童年的衣服,长大就穿不上了。毛姆在《月亮于六便士》里着意刻画的原型高更,本意是出世,可惜他在世时没人懂,死后成为大家。这往往让人想起那些怀才不遇的伟大艺术家。比如生前只卖出一幅画的梵高,再比如生前穷困潦倒,“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曹雪芹。一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英国证券交易所经纪人,令人无比羡慕,却着了魔般地喜欢上画画,出走巴黎,抛家弃子去一个破酒馆追求自己的理想,学画画,他不被人理解,受尽苦难,在经历了一番离奇而又狼狈的遭遇后,主人公选择了消极逃避,他远逃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了无数使后人震惊的画作。后来,在他失明之前,(这多像是贝多芬耳聋失去了听力,)他命他的土著妻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烧掉。甚至,他几乎把所有的画都烧掉了,因为他画画仅仅是因为“我要画画!”很怪吗?真的很怪吗?就这么不可理喻吗?毛姆用第一人称叙述这个故事,有人说,这里面的原型是高更,但你能保证里面没有毛姆的影子吗?没有那些伟大的艺术家的共鸣与共通之处吗?毛姆说: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的行走,尽管身体相互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读到第五十章时,我的心被触动:“我总觉得有些人没有初生在正确的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这让我想起木心的孤独,因为时代和政治的原因,他流浪过很多地方,他是很多文学大师的知音,他曾说:生在任何时代,我都是个错误,所以不要怪我,也不要怪时代。毛姆写: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李继宏版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个全新的读本,他凭翻译《追风筝的人》走红,后来签约果麦文化,致力于打造重译20种名著。先前接触过他译写的《小王子》,真是一个很棒的译本。李继宏说:“毛姆在英美文学评论界的地位不高,他希望通过翻译和重新解释《月亮和六便士》,来捍卫毛姆作为经典作家的地位。毛姆不但得到过去几代读者的热爱,而且启发了无数的中外作家。 ”我想,毛姆的文学地位不高,这恰恰应了这本书的主题。李继红评价毛姆的文字说,“毛姆总是游刃有余地在虚实之间来回切换,不经过细致考证和深入探求,你永远不知道某段貌似简单的文字,到底蕴藏着多少深意。”我们生来孤独,所以,我们抱团取暖,所以我们变得不勇敢。这是一种悲哀。你有没有胆去做一件自己特别想做的事情?如果没有,恭喜你,我们都是值得悲哀的人。最后,请允许我引用木心的另一句话作结:“做生活的导演,不成。次之,做演员。再次之,做观众。”

不要论断别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第四本,随便写几句。毛姆,我之前对他的冷幽默就有好感,这本书也是一直想看的。因为现实和理想的问题矛盾尖锐,却一直难分胜负,困扰我很久。我也相信有避世想法的人很多。这本的可读性很高,和我映像中的晦涩难懂的名著不同,拿到手就被剧情吸引,以至于我这么没有定力容易放弃的人都能看完。译者的流畅有美感的翻译也让我钦佩,看完后又看了一遍导读,增加了对本书的理解程度。晚上十二点半看完,恋恋不舍,思考却想不出什么结果,然后只能感叹感谢毛姆这么好的书。八点枕着雨声醒来,清楚记得一个困扰我的梦,一个梦关于选择。我没有对这本书有什么有新意的理解,译者李继宏先生解答了我所有的疑惑,我想到的没想到的都在导读里。至此,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依然尖锐。可能我现在能从书里学到的东西就是:不要轻易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这本书被毛姆和李继宏圈粉。最后欢乐吐槽几句,毛姆真可爱,把自己的牢骚抱怨融到了自己的小说里~还有就是我至今记不得男主的名字……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在《月亮与六便士》的第五十章,文中的叙事者“我”给缇亚蕾讲了一个和斯特里克兰传奇有异曲同工的故事,主角是我在圣托马斯医院认识的一个犹太人,名叫亚伯拉罕。亚伯拉罕是一个才出众的人,读书五年期间拿遍了所有能拿的奖励,同时被委任为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他的出色是公认的,不久后他被委任为医院的管理层,可谓前途一片光明,名誉和财富双丰收。履职之前,他去地中海东岸度假,就在准备回程的那天清晨,他乘坐的货轮在亚历山大港靠岸。“他觉得他回到了家乡,不用一分钟就决定他将会在亚历山大港度过他的余生。”于是原本的归程变成了另一趟旅程的起点,亚伯拉罕听从“天启”,抛下在伦敦的优职厚禄,到亚历山大港当一名平凡的检疫员。而师出同门技艺略逊的卡迈克尔则幸运的顶替了亚伯拉罕离职留下的空缺,成了一个年入上万、娇妻貌美如花的社会之流。叙事者“我”在说完这个“令人费解”的故事之后,提了两个令人深思的拷问:“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这就是我在阅读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经典著作《月亮与六便士》时遇到的最令人深省的人生终极意义的拷问,这也是关于斯特里克兰一生追逐的回应。斯特里克兰在四十岁之前是一个普通的股票经纪人,有一个喜欢和作家名流交往的娇妻和一对乖巧伶俐的子女,生活悠然,即使不是很优渥,在旁人看来也有几分令人煞羡。相比较于娇妻斯特里克兰太太的灿舌莲花,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沉默寡言,没什么艺术兴趣爱好的男子,非常的不起眼,在所有的聚会里显得格格不入。就是这样一个男子,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不为爱情不为金钱。“我必须画画”,斯特里克兰远走巴黎,落脚于一家破旧比利时旅馆,生活拮据,样子邋遢,自由而自在。“画画”对他而言更像是一种本能,就像落水时你需要不断挣扎,这种强烈的本能欲望驱使他不断的追逐自己心中的伊甸园。他遭受非议,任人唾弃,他脾气暴戾,生性冷酷,在巴黎的第五年他生了一场大病,奄奄一息幸得好朋友的相助才得以逃脱病魔的捕杀。他将心中的情感化成颜料一次次泼洒在画布上,他从来不卖自己的画,靠做一些零散的工作和四处借钱勉强维持生计。病愈后,他离开巴黎,在马赛呆了一年,随后到了人烟稀少的世外桃源塔希提。在塔希提,他终于得到了身心和灵魂的解放,在这里他创作了无数遗世画作。年迈之际,罹患麻风病和双目失明的他,“听着”颜料的色彩,将自己心中的伊甸园在自家墙壁挥洒成巨幅画作。只可惜,弥留之时,斯特里克兰嘱咐妻子爱塔,在他死后将整栋房子烧为灰烬。一部遗世巨作,在熊熊大火中化为云烟,飘散在那座美丽的岛屿上。至此,斯特里克兰的故事就说完了。这个不年轻的英国男子在不惑之年,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月亮象征着心中的理想和崇高的精神境界的美好,六便士这种英国当时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蝇头小利和社会之流引以为傲的丰厚俸禄。到底月亮和六便士之间该如何取舍,叙事者“我”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而是在讲述了亚伯拉罕的故事之后说:“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这是一个留给很多读者,包括我在内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需要别人来告诉你答案,因为答案只有你知道,不明白说不出来的原因可能恰恰就在于我们没有斯特里克兰如此的勇敢,敢于去不随波逐流,在已近不惑之年依旧选择一无所有跟着心去流浪。那一刻的他是一个真正自由的人,又是一个偏执的骄傲者,“画画”不是谋生的手段,不是成名的工具,是表达情感和追求他心中伊甸园的必经之路。这条路上坎坷,风波不断,他心态平和和态度冷静,在塔希提他终于找到让自己接近灵魂抛弃肉性的殿堂。他裹着帕丽欧,在阳光下穿梭,他“不舒服”的坐在画架前,身边是满地的颜料和画笔。 这是印刻在我脑海里最美的画面。就如同被天神惩罚的薛西佛斯,他推着身上巨石上山,日复一日,看似无端的坚持,却是一次次对命运的紧握。每一次负载的前行,都是一次生命的对抗;每一个坚定的脚印,都是真实人生的印记。虽然反复,但每一步都是自己的,虽然蹒跚,但每一次命运轮回都靠自己支撑。月亮和六便士,无所谓孰是孰非,在于你的选择,在乎于你怎么看待人生的意义。

李继宏版《月亮和六便士》导读

1901年1月22日,南面六秩有余的维多利亚女王以八十一岁遐龄溘然长逝,其子威尔士亲王当了多年王储,终于得登大宝,如愿加冕为爱德华七世;这意味着持续六十四载的维多利亚时代正式落下帷幕,以现实主义为主要风格的维多利亚文学,也已走到穷途末路的尾声。1837年之前的乔治时代是浪漫主义文学的鼎盛期,在这百余年间,虽然出现过亨利·菲尔丁、玛丽·雪莱和简·奥斯丁等少数名留青史的小说巨匠,但绝大多数享有盛誉的文学家,如罗伯特·伯恩斯、威廉·华兹华斯、萨缪尔·泰勒·科勒律治、约翰·济慈、乔治·戈登·拜伦和珀西·比希·雪莱等,无不以诗歌名世。小说很少受到当时文人的认真对待,甚至在有些作者心目中也无非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而已。现在恐怕很少有读者知道,像《弗兰肯斯坦》这样在后世有巨大影响的作品,原本竟然是几个朋友无聊打赌的产物:1816年,珀西·雪莱夫妇和他们的好友拜伦及约翰·珀里多利约定各自写一个恐怖故事,看谁写得最为成功,于是年方18岁的玛丽·雪莱在无意间变成了现代科幻小说的鼻祖。及至维多利亚女王登基,诗歌的地位依旧崇高,但就社会影响而言,却渐渐不如小说重要。19世纪叱咤风云的文坛巨子,是查尔斯·狄更斯、威廉·萨克雷、乔治·艾略特、托马斯·哈代、勃朗蒂三姐妹和乔治·吉辛等小说家。而提及小说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流行,则不得不先谈大不列颠帝国的勃兴。肇始自18世纪中期的工业革命经过数十载演变,到19世纪30年代已然大功告成。蒸汽动力的广泛应用带动纺织、冶金、采矿、化工等行业迅猛发展,工厂和煤矿如雨后春笋般在英格兰各地冒出来,大量劳动力从传统的农牧业转移到新兴的工商业,许多小镇化身为城市,城市间日益增长的人员与货物流通促成了铁路的诞生,后者反过来又加速了城市化的进程。孤悬海外的英格兰因而得以在人类历史上率先迈过工业化门槛,其国力急剧增长到足以在国际上笑傲群雄的地步,最明显的象征莫过于1851年5月1日在白金汉宫门外不远处海德公园揭幕的万国工业博览会。这场有第一次世界博览会美誉的盛典为期五个多月,让六百余万名观众见识了包括绝世巨钻“光之山”在内的超过一万三千件新奇玩意;展品来自大不列颠帝国本土和海外殖民地,以及四十四个欧洲和美洲国家,大有“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气派。国泰民安的盛世给维多利亚文学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是人口数量的暴增和识字率的猛涨。1831年,全英人口不足2403万,到1901年已飙升至4522万。至于识字率方面,1840年,英国只有67%的男人和51%的女人能够在结婚登记时签署自己名字;旨在推动基础教育的《教育法案》于1870年实施,仅仅三十年后,英国成年男女的识字率分别高达97.2%和96.8%。这意味着维多利亚时代潜在的文学图书消费者比先前的乔治时代多出了两倍有余。还有个几乎同样重要的因素是流通图书馆的兴起。直到维多利亚时代中期,图书仍然非常昂贵,三卷本小说的定价为31先令6便士(约11.5克黄金),是中下等阶层负担不起的奢侈品,他们想看书只能去教会图书馆或者私人图书馆查阅。19世纪中期,少数精明的生意人从中发现商机,创办了流通图书馆,提供收费的图书外借服务,其中的翘楚有穆迪图书馆(Mudie’s Library)和威廉·亨利·史密斯父子公司(W. H. Smith & Son)等。以穆迪图书馆为例,读者只需缴纳一几尼的年费,即可每次借阅一本图书。这些流通图书馆降低了人们阅读的代价,并拓宽了各种图书的销路。迅速发展的印刷术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1814年,弗里德里希·柯尼希和安德烈斯·鲍尔成功说服伦敦《泰晤士报》购入两台他们发明的滚筒印刷机,自此揭开工业印刷的序幕。两位德国工程师随后改良了这种蒸汽驱动的新型印刷机器,新增双面同时印刷的功能,极大地提高印刷效率之余,亦大幅拉低了生产成本。虽然图书定价并没有因为工业印刷普及而立竿见影地降下来,要直到1885年,新出版小说的价格才锐减到每部6先令,但另一种重要的文学载体却应运而生,那就是杂志。得益于极低的生产成本,兼且没有官方审查制度,维多利亚时期的杂志层出不穷,某些年份新办刊物多达百余种,影响力较大的有《玉米山》(Cornhill)、《回音》(Echo)、《嘉言》(Good Words)等数十家。为了吸引读者持续购买,绝大部分杂志设置了固定的小说连载栏目。像查尔斯·狄更斯的《艰难时世》(Hard Times)和《双城记》(A Tale of Two Cities)等代表作,最初均以连载的形式在杂志上出现。狄更斯还曾先后编辑出版过两份重要刊物:《家长里短》(Household Words)和《春夏秋冬》(All the Year Round)。这些杂志大多内容丰富,价格便宜。比如著名的《每周一刊》(Once a Week),每期十八至二十页,配有五到七幅木刻插图,售价仅为三便士;《家长里短》低至两便士,《春夏秋冬》的圣诞节特刊也不过四便士。由于定价低,维多利亚时代杂志拥有的读者群之广大,完全是前人所不敢想象的。例如《春夏秋冬》在1859年4月30日上市,主办方事先在英国各地散发三十万份传单和海报,预告即将连载狄更斯最新力作《双城记》,于是创刊号热销十二万五千册,尔后获得读者持续追捧,以至于到当年7月,狄更斯不无得意地在给朋友的信中宣称,他非但已经偿清筹办杂志拆借的本息,银行里还多了五百英镑的盈余。在上述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维多利亚时代的英语文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诗歌的艺术继续发展,阿尔弗雷德·丁尼森、罗伯特·勃朗宁和马修·阿诺德等杰出诗人引领风骚数十年。英语文学史烂熟于胸的读者或许还记得,诸如科勒律治、济慈和拜伦之流的前朝墨客,也是在这个时代才登上声誉的巅峰。但正如前文指出的,此时小说已经上升为最主要的文学体裁,其社会影响远非诗歌所能望其项背。狄更斯的封笔之作《共同的朋友》(Our Mutual Friend)共分19卷出版,第1卷在1864年5月推出时,短短三天便卖出了三万册;乔治·雷诺德兹(George W. M. Reynolds)的《军嫂》(The Soldier’s Wife)前两卷在出版当天各卖了六万册;最惊人的莫过于来自大西洋彼岸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声讨黑奴制度的作品在1852年至1853年间涌现了四十个版本,仅在英国及其海外殖民地便售出了一百五十万册之巨。这里面的原因并不难理解。新增的阅读人口绝大部分是中下等阶层,限于家庭出身、生活环境、知识水平和审美趣味,他们偏爱的当然不是需要深厚学养和仔细推敲方能理解和欣赏的诗歌,轻松易读、可以满足好奇心的小说,尤其那些有关犯罪和暴力的小说,才是他们首选的读物。而主要购买力量来自中下等阶层的市场环境,则反过来决定或者说至少影响了维多利亚小说的主要特征。维多利亚小说的主要特征有如下几个:首先,就人物角色而言,主角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皇亲国戚或者雄霸一方的贵族士绅,而是奔波劳碌的贩夫走卒或者命运多舛的乡间农夫;其次,在背景设定方面,故事通常不再发生于古代或者某个虚构的空间,而是同时代某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尤其是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大都会伦敦;再者,叙事情节不再追求耸人听闻或怪诞离奇,而是偏重入情入理,对各种器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旨在让读者觉得和现实生活所去不远;最后,维多利亚小说往往带有强烈的文以载道、匡扶道德的色彩,那些作者热衷于告诉读者,男主角或女主角也许出身贫寒,历经挫折,但终将得到圆满的结局,而这一切归根到底是因为其拥有高尚的情操和正直的人品,又或者是因为其对上帝有着虔诚的信仰。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将无数维多利亚小说所共同呈现出来的这些特征统称为现实主义。现实主义小说狂飙突进数十载,至19世纪末期已然疲态毕现,慢慢走进了庸俗的死胡同。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早期荒诞不经的哥特小说(如《弗兰肯斯坦》)、天马行空的演义小说(如《艾凡赫》)和镜花水月的爱情小说(如《傲慢与偏见》),描绘引车卖浆者流生活的故事无疑有着革命性的突破,但这种促使其大获成功、备受欢迎的新颖手法,经过众多良莠不齐的作家反复运用长达半个世纪之后,变成了多少有点惹人生厌的陈腔滥调。当维多利亚女王在世纪之交退出历史的舞台,查尔斯·狄更斯、威廉·萨克雷和乔治·艾略特等现实主义先驱久已魂归道山,后继中坚如托马斯·哈代和乔治·吉辛也迈入了风烛残年,此时英国文坛可谓山雨欲来,一场现代主义的革命正在蓄势待发。现代主义文学包含了众多不同的风格和流派,很难扼要地对其进行界定,但简单地说,正如现实主义是对浪漫主义的背弃,它也是对前者的反叛。总之在多数出生于19世纪70年代以后的英国文人看来,内在世界高于外在世界,意识活动高于故事情节;至于让前辈作家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礼教观念,尤其是各种严厉的性禁忌,因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所向披靡,更成为这些作家争先恐后想要打破的桎梏。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炮火正酣的时候,现代主义运动在大西洋两岸已经蔚为大观,诸如多萝西·理查德森(Dorothy Richardson)的《尖尖的屋顶》(Pointed Roofs)、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远渡重洋》(The Voyage Out)和詹姆士·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之类新式小说均已付梓刊行。和上述作家比起来,当时在英国本土和美国享有盛誉的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有点像是异类。出生于1874年的毛姆年龄和他们约略相当,文学旨趣却大相径庭,更接近正统的现实主义。他早期的作品,从《兰贝斯的丽莎》(Lisa of Lambeth),到《主教的围裙》(The Bishop’s Apron),再到带有些许荒唐色彩的《通灵术士》(The Magician),都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小说。不过这些小说销量平平无奇,社会反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毛姆在一战尘埃落定前极高的知名度完全来自其成功的剧作。自1897年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面世后,这位弃医从文的作家一直坚定不移地走在缪斯的道路上,随后十年出版了五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然而长年累月的辛劳始终没有换来丰衣足食的回报,微薄的版税仅能勉强维系捉襟见肘的日子。对由衷热爱文学的创作者来说,经济的困窘或可一笑置之,心血长久无人问津却会造成致命的信心动摇,至少毛姆的情况便是如此。1907年,他心灰意冷之余决定重操旧业,准备返回圣托马斯医院进修,以便能够当上一名远洋轮船的随船医生,讵料突然蒙受命运女神迟来的眷顾:那部已经被十七个戏院经理拒绝过的剧本《弗里德里克夫人》(Lady Frederick),因为机缘巧合,居然得以在伦敦著名的皇宫大戏院(Royal Court Theatre)上演!这部喜剧情节出人意料,对白诙谐有趣,10月26日首演过后轰动全城,各大媒体好评如潮,想要一睹为快的观众纷纷涌入戏院,竟至于其连续上演了四百二十二场之多。翌年,伦敦西区的戏院见证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第一次出现某个剧作家有四部作品同时在演的盛况,而且除了《弗里德里克夫人》以外,其他三部的票房也很惊人,分别演出了四十八、两百七十二和三百二十一场。毛姆因此摇身变为炙手可热的名人,极具影响的《幽默画报》(Punch)不失时机地刊登了一幅漫画,画上是愁容满面的莎士比亚,妒忌地盯着一面墙壁,墙上贴满了毛姆四部剧作的宣传海报。时来运转的毛姆从此过上优渥的生活,但说起来也好玩,尽管备受观众群推崇和出版商看重,然而在他名闻遐迩以后,部分宵小之辈却热衷于用花样百出的刻毒言语来攻击其作品。这大部分是因为他这人口无遮拦,说过许多让某些人听起来如芒刺在背的话。比如他曾经公开宣称:“创作剧本的难度向来被夸大,我自己脑里总是有六七部作品,只要想到合适的主题,我立刻便能将其分解成几个场景,每一幕都会呈现在我面前,所以我写完一部戏以后,可以毫不费力地立刻另起炉灶。”诸如此类的言论得罪了许多喜欢故作高深的同行,其中不少人专门在报刊上撰文对毛姆进行挞伐。各种接踵而来的恶意抨击给毛姆造成了持久的困扰,以至于他到晚年依然无法释怀,在1938年出版的回忆录《总结》(The Summing Up)中仍不忘为自己辩护。另外小部分原因在于,现代主义文学在爱德华时代方兴未艾,毛姆却拒绝随波逐流,依旧固守着现实主义的套路,自然难免被目为前朝的遗老遗少。比如1915年,拿了出版商多达五百英镑(约3650克黄金)预付金的毛姆在因为周游列国而拖稿四年之后,终于将五百多页的《人性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交由声誉卓著的威廉·海恩曼公司(William Heinemann Ltd)付梓;仅仅几天之后,也就是8月21日,伦敦最具影响力的文学杂志《雅典娜神殿》(The Athenaeum)竟然刊登了一篇匿名的评论短文,该文极尽嘲讽之能事,给这部后来被公认为英语文学经典的巨著贴上了“腐朽的现实主义”(sordid realism)的标签。尽管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篇尖酸刻薄的书评显得特别像跳梁小丑的胡言乱语,但话又说回来,《人性的枷锁》的现实主义特征确实非常突出,很容易让读者联想起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毛姆对现实主义的坚持,绝非由于对新写作技巧及理念缺乏了解而迫不得已采取的故步自封;恰恰相反,他常年在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游历,除了精通这些国家的语言,亦谙熟欧美文学的历史与现状,现代主义的来龙去脉于他可谓了如指掌。毛姆从一开始便清楚地知道,现代主义和现实主义、浪漫主义以及更早之前的理性主义一样,无非是历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而已;它诚然更为新颖,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艺术价值高于其他流派。这可以从诸君正拿在手上这本《月亮和六便士》第2章里看出来:如今战争业已来临,它带来了新的风气。年轻人信奉的是我们以前从未听说过的神明,我们的后辈将要朝哪个方向走,现在也可以看出端倪了。躁动不安的年轻世代在意识到他们的强大之后早已登堂入室;这些人夺门而入,抢占了我们的位子。空气里充满了他们喧闹的喊叫声。有些为老不尊的长者滑稽地模仿年轻人的吵吵嚷嚷,想要证明属于他们的时代尚未逝去;他们像最有活力的后生那样振臂高呼,但喊出的口号是那么的空洞;他们就像人老珠黄的荡妇,试图通过梳妆打扮和卖弄风情来重获青春永驻的幻觉。那些较为聪明的前辈则大大方方地让开道路。他们无奈的微笑中带着些许宽容的嘲讽。这些人记得当初他们将踌躇满志的前辈踩在脚下时,也正是如此大叫大嚷、出言不逊;他们还预见到这些高举火炬的勇士终有一日也要让出他们的位子。谁也不能够一锤定音。哪怕是新福音,到尼尼微繁荣昌盛的时候不也已经变成旧福音。那些慷慨激昂的人自以为他们说的话是前人闻所未闻的,殊不知此类豪言壮语早已被说过上百遍,而且连说话的腔调也是大同小异。钟摆甩过去又荡回来。这个过程永远往复无休。这段话是在1918年5月写下的。此前半年,因为不幸罹患曾经在他年幼时夺走其母亲生命的肺结核,他一直在苏格兰的疗养院治病。往前三个月,他充当英国军方情报人员,旅居彼得格勒,游说孟什维克临时政府总理亚历山大·克伦斯基让俄罗斯继续留在协约国。再往前到1916年底,他和同性恋人杰拉德·赫克斯顿结伴云游,自旧金山出发,经夏威夷、萨摩亚、斐济、汤加、新西兰,最终抵达法属波利尼西亚群岛的塔希提,1917年4月8日才扬帆返回美国。此次长达半年的南太平洋之旅催生了一部短篇小说集《叶子的颤动》(The Trembling of a Leaf)和一部中长篇小说,也就是《月亮和六便士》。毛姆对南太平洋的兴趣由来已久,其中部分源于各种描绘那片海域的文学作品,比如赫尔曼·梅尔维尔的《提比》(Typee)和罗伯特·刘易斯·斯蒂文森的《海岛夜谭》(Island Nights’ Entertainments);部分来自他1903年旅居巴黎时产生的对著名法国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及作品的痴迷。1918年春天,经过几个月的治疗,毛姆的身体大有起色,得到医生的首肯之后南下英格兰,到伦敦附近萨里郡一座占地多达十七英亩有余的别墅休养。是年5月,他动笔创作《月亮和六便士》,用三个月完成了这部尚不足七万五千个单词的小说。尽管《人性的枷锁》出版后备受攻讦,销量乏善可陈,但毛姆这次并没有更弦改辙,反而顽固地沿着现实主义的道路前进。几年前遭到的恶评,他明显仍旧耿耿于怀,于是用上面那段引文活灵活现地描绘当时文坛的风气,紧接着又以乔治时代的诗人乔治·克雷布自许,作出某种意义上的反击:有时候,一个人在属于他的风云岁月过去之后,还能活着进入全新的时代,这时好奇的人就能看到人间喜剧中最为奇特的场面。比如说,现在谁还会想起乔治·克雷布呢?他曾经是个著名的诗人,当时所有人异口同声地称赞他的天才,这种现象在更为复杂的现代社会里并不多见。他师法亚历山大·蒲柏那个流派,用押韵双行体撰写了许多德育故事。后来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许多诗人唱起新的歌曲。克雷布先生依然用双行体写他的德育故事。我想他肯定读过那些轰动一时的年轻人所写的诗歌,我还想像他会认为那些诗写得很差。当然,大多数确实写得很差。但济慈与华兹华斯的颂诗,柯勒律治的少数诗篇,再加上雪莱的几首名作,确实开辟了前人未曾探索过的精神境界。克雷布先生已经是明日黄花,但克雷布先生依然用双行体写着他的德育故事。我曾随意翻阅过年轻一代的作品。也许他们当中会有更为激情澎湃的济慈,更为超凡脱俗的雪莱,已经出版过将会流传千古的名作。这我并不清楚。我钦羡他们优美的文笔,我赞美他们欢畅的风格。这些后生虽然很年轻,但已经取得很高的成就,再把他们视为初露锋芒之辈会闹笑话的。但尽管他们的作品很多(他们的词汇量非常丰富,仿佛在摇篮里就开始研读罗杰特的《词林正典》),我却没有读到新意:在我看来,这些人学识有余,而涵养不足。我消受不起他们猛拍我后背的那种热切和扑进我怀里的那种激情;我觉得他们的情感有点苍白,他们的梦想也有些乏味。我不喜欢他们。我已经是老古董。我会继续用双行体撰写德育故事。但这么做除了自娱自乐以外,假如还有什么别的指望,那我就是个无可救药的大傻瓜。这段夫子自道其实是理解《月亮和六便士》的关键所在,如果仅仅把它当成作者在第3章开头所说的“题外话”,那么很容易像许多评论家——包括不少毛姆专家——那样,误读进而低估这部堪称完美的现实主义小说。从表面上看,《月亮和六便士》讲述的是一个离经叛道的故事。正如大多数读者所知道的,故事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生极落魄、死备哀荣的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尽管两者存在太多的差异(比如前者是英国人,后者则是法国人;前者从来没有“提起过风格和他大抵类似的画家,比如说塞尚或者梵高”,后者则与塞尚、梵高是颇有酬酢往来的朋友;前者死于麻风,后者死于梅毒),但相同的地方也很多:两人都曾在交易所卖过股票,都是人到中年方始立志献身艺术,都曾在潦倒不堪之际接受朋友的扶持、尔后竟和对方的妻子暗通款曲,也都曾远赴浩瀚大洋之中的塔希提并在该岛了却余生。总而言之,高更跌宕起伏的生平充当了素材,经过毛姆的艺术加工,演绎成斯特里克兰扣人心弦的故事,而且高更种种乖谬绝伦的举动,在斯特里克兰身上统统得到合理的解释:一切全是因为不受羁绊的艺术创作冲动和沉闷乏味的布尔乔亚生活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毛姆本人谦称写这部小说只是“自娱自乐”,没有“什么别的指望”;其出版人威廉·海恩曼最初也持谨慎的态度。海恩曼学识渊博、眼光独到,旗下作者既有约瑟夫·康拉德、鲁德亚德·吉卜林、约翰·高尔斯华绥、亨利·詹姆斯这样位望尊崇的严肃作家,也有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和赫伯特·乔治·威尔斯之流红极一时的通俗作家。但即便是他,在出版《月亮和六便士》之际,也万万没有想到,毛姆即将压倒上述驰名多年的小说家,成为其公司最畅销的作者。1919年4月,《月亮和六便士》率先与英国读者见面,不出所料地遭到了媒体的讥讽和市场的冷落;但转机很快在大西洋彼岸出现:其美国版在同年7月推出,首印五千本旋即售罄,到年底竟然卖掉将近十万册,进而让沉寂数年的《人性的枷锁》重见天日,并最终在文学史上奠定了无可撼动的经典地位。正是由这个时候开始,毛姆才在成功剧作家的身份之外,再拥有畅销小说家的头衔。奇怪的是,尽管《月亮和六便士》和《人性的枷锁》、《蛋糕和麦芽酒》(Cakes and Ale)等作品一样,极受几代读者欢迎,数十年来从未绝版,尽管这部作品在毛姆的小说家生涯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但它却遭到长久的忽略。比如1940年9月,《英语杂志》(The English Journal)刊登了哈佛大学英文系副教授西奥多·斯宾塞的综述性文章“萨默塞特·毛姆”,该文第三部分宣称“毛姆的小说家生涯大抵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兰贝斯的丽莎》(1897)到《人性的枷锁》(1915),第二个阶段是从《蛋糕和麦芽酒》(1922)到《圣诞假期》(1939)”,偏偏漏掉了1919年出版的《月亮和六便士》。甚至在2009年出版的《萨默塞特·毛姆的隐秘人生》里,作者萨丽娜·赫斯汀斯(Salina Hastings)对这部小说也是仅用聊聊数笔带过而已。《月亮和六便士》遭到低估乃至忽略的根源在于其自身的欺骗性。经过长达二十年不辍的笔耕,毛姆在这部小说中展现出炉火纯青的叙事技巧和优美准确的遣词造句,然而这种精熟的匠艺却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为读者提供了行云流水的快感,即便是那些故意站在毛姆对立面的吹毛求疵者,也无法否认他的作品——当然包括《月亮和六便士》——令人不忍释卷;但另一方面,他巧妙埋藏的线索和用心良苦的寓意,却消弭在这种流畅得几乎无需动脑子的阅读体验里。换句话说,无论是普通的读者还是专业的学者,往往会因为这种高度易读性而错误地将这部堪称现实主义典范的作品等同于平庸的通俗小说。最常见的误读莫过于将保罗·高更的化身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当成小说的主角;就我看到的众多文献而言,绝大部分评论者都是这么认为的。基于这个错误的假设,他们对《月亮和六便士》提出了两种严厉的批评:斯特里克兰的人物形象并不真实,其舍弃家庭投身艺术的动机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然而毛姆无意为斯特里克兰立传,他要做的是“继续用双行体撰写德育故事”。既然毛姆以乔治·克雷布自况,这里的“双行体”,当然就是现实主义。就人物角色、背景设定和叙事情节而言,《月亮和六便士》的维多利亚色彩并不难辨认。小说的角色是寻常的平民百姓:叙事者是怀才不遇的作家,德克·斯特罗夫是庸常蹩脚的画家,尼科尔斯船长是离乡背井的流民,缇亚蕾·约翰逊是开门揖客的商人,至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原本是再平凡不过的股票经纪,充其量只能算是中等阶层,离开伦敦后主要以打零工为生,最终还沦落到依靠塔希提岛上某个土著女子的祖产过日子的地步。小说的背景全都设定在真实的地方,如伦敦、巴黎、马赛、塔希提等,书中关于这些地方的文字,无论是社会风气还是地理景观,均是现实的写照;尤其是毛姆对伦敦生活、巴黎市井、马赛妓院和塔希提景色的描写,简直就像历史纪录片般精确。叙事情节更是毫无突兀之处,整个故事随着叙事者在伦敦、巴黎和塔希提之间辗转而逐渐推进,跟作者本人的生活轨迹如出一辙。而且不仅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其他人物的性格谈吐,也都有真实的原型:露丝·沃特福德取材于毛姆的好友维尔丽·汉特(Violet Hunt),德克·斯特罗夫则来自休夫·瓦波尔(Hugh Walpole);至于可怜的布兰琪·斯特罗夫喝草酸自绝于世,显然是嫁接了毛姆的哥哥哈里的悲剧:这个郁郁不得志的文学爱好者在1904年7月喝了硝酸自杀。《月亮和六便士》还有更多的细节来自毛姆的生活,限于篇幅,这里就不继续展开了。正如前文已经指出,文以载道是现实主义小说必备的特征,不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寓意却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那些误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当成小说主角的评论者,有的觉得毛姆旨在阐明艺术创作和世俗生活的矛盾,有的认为小说揭示了唯有艺术才能真正永恒的道理,甚至还有人在罗列了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的种种“不足”之后,又自作多情地替毛姆开脱,宣称“《月亮和六便士》的教训是天才不可能用笔墨来形容”。如果没有遭受蒙蔽,能够避免过于流畅的阅读体验引发的粗心大意,仔细到小说中寻找作者精心设置的伏笔,我们将会发现,这个“德育故事”所要讲述的,其实是一个和毛姆一样老派的道理。要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首先必须厘清整部小说的结构和基调。《月亮和六便士》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开篇到第17章,主要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从第18章到第44章,描绘了叙事者客居巴黎后和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从第45章到结束,着墨于叙事者游历塔希提期间所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死前几年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部分,叙事者都占据了绝对核心的位置,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换言之,小说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这个叙事者的声音,亦即小说的基调,是谨慎而克制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叙事者对某个人、某件事形成观点或者判断,他都会紧接着自我反省,甚至于说出“我所做的猜测都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话来。《月亮和六便士》反复证明了这种谨慎和克制的必要性。比如在小说的开头,叙事者在没有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前,根据露丝·沃特福德的转述,错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禁风、其貌不扬的样子”,见面后才发现“实际上他长得魁梧雄壮,手和脚都很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滑稽”。至于斯特里克兰太太,叙事者在第4章认为她“算是心地最纯良的”,到第15章却发现这个貌似温柔体贴的女子“竟然如此阴险歹毒”。又比如在第23章,叙事者觉得德克·斯特罗夫及其妻子的家庭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而他们之间不可弥补的裂痕要直到第41章才真相大白。当然最大的反差来自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相处多年的连襟把他当作不折不扣的恶棍,塔希提的白人视其为游手好闲的混混,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在听完他惨死的情状之后,也认为其罪有应得;但他其实是个值得同情的伟大艺术家,为世人留下了许多别开生面的杰作。诸如此类的强烈反差不仅仅是为了增加阅读的快感,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为小说最后一段揭示的寓意进行铺垫。在《月亮和六便士》的结尾,毛姆写道:有句《圣经》上的话来到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怀念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熟悉《圣经》的读者应该能够猜得到,叙事者没有说出口的经文,显然便是《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那句“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又或者是《约翰福音》里的“不要将表象作为判断的根据”。《圣经》反复告诫凡人不能彼此论断是有道理的,因为人和人的相互了解往往肤浅、局限而片面,能够做出公正的评判只有全知全能的上帝——假如这样的上帝果真存在的话。具体到《月亮和六便士》,艾美·斯特里克兰连同床共枕十七载的丈夫偷偷在伦敦学了两年绘画都不知情,所以会将决意为艺术献身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视为寡情薄幸的负心汉;罗伯特及其妹妹无从获悉他们的父亲内心承受了多少折磨和痛苦,对艺术更一窍不通,所以对斯特里克兰离家出走的行为恨之入骨,竟至于耳闻其悲惨下场以后完全无动于衷。小说中最有资格对其他人做出评判的当然是叙事者,但他是——用鲜花酒店老板缇亚蕾·约翰逊的话来说——“老成持重”的,无论对谁都是同情理解多于指责非难,哪怕是对他明明极其厌恶的艾美·斯特里克兰,也无非是善意讽刺了几句而已。不要随便评判别人这个来自《圣经》的古老道理遥遥呼应了毛姆在小说开头“老古董”的自我定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月亮和六便士》是对当时那些差评师的回应,提醒他们不要急于言之凿凿地做出审判:既然乍看俗不可耐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其实是个伟大的天才画家,那么同样道理,貌似落入现实主义窠臼的《人性的枷锁》及《月亮和六便士》,也可能是流芳后世的煌煌巨著。自1919年算起,将近一个世纪过去,至少从目前来看,光阴已经证明毛姆的谨慎和自信是正确的;从前种种针对这部小说的非议,连同那些非议者的名字,早被埋葬在旧纸堆里,除了极少数文学史研究者,再也没有人会去挖掘。但不要随便评判别人并不等于没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毛姆借由《月亮和六便士》所亮出的观点是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而这种反世俗、反传统的立场,正是几代读者为之潸然泪下的关键所在,因为普通读者毕竟既不了解小说的历史演变,也不知道文坛的私人恩怨。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毅然舍弃舒适的中等阶层生活,甘愿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苦日子,在世人看来已经非常难以理解;他甚至还决绝地抛下妻儿、背叛朋友,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更是十足的混蛋;但到最后,他却是一个得到作者和读者的同情、在艺术领域奏响凯歌的大英雄。在小说的第50章,叙事者讲述了两名师出同门然而命运截然相反的医生的轶事:医术高超的亚伯拉罕听从内心的召唤,丢下伦敦的优职厚禄,到亚历山大港当了朴素的检疫员;技艺稍逊的卡迈克尔则幸运地顶替了亚伯拉罕留下的空缺,成为趾高气扬的社会名流。叙事者在讲完这个与斯特里克兰的传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故事之后,提出了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这些拷问人生终极意义的难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小说的名字正好再现了两者之间的对立。《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书名来自1915年8月12日《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一篇持论较为公允的书评,该文作者称《人性的枷锁》的主角菲利普·卡雷“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月亮和六便士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但千万不要误将毛姆当成亨利·戴维·梭罗的信徒,他其实并不反对、甚至非常讲究物质的舒适。因为幼失怙恃,毛姆早年的生活虽然谈不上艰难,却也相当清苦。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在伦敦和朋友合租一套每周租金仅需一英镑的两室户公寓,而且经常陷于入不敷出的窘境。1907年声名鹊起以后,日进斗金的他从此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经常在当年伦敦四大豪华酒店出没,横渡大西洋前往美国访问时也非头等舱不坐。三十六岁那年,他花八千英镑(折合现在的人民币约一千五百万元)买下一座临近海德公园的五层住宅,耗费巨资修葺一新,尔后聘请了厨师、女佣和管家,他的朋友休夫·瓦波尔参观后艳羡地称其为“最理想的写作地点”。至于他晚年定居那座位于法国南部的海滨别墅,更是占地广达九英亩、随时可以欣赏地中海万顷碧波的顶级豪宅。这也是毛姆的小说非常难以准确理解的重要原因。有些作家文如其人,笔下抒发的是真实的胸臆;有些作家深藏不露,作品发出是杜撰的心声。但毛姆总是游刃有余地在虚实之间来回切换,不经过细致考证和深入探求,你永远不知道某段貌似简单的文字,到底蕴藏着多少深意。比如小说第46章写道: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但他们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这段文字看似慨叹尼科尔斯船长的不幸,但又何曾不是毛姆的顾影自怜。写下这段文字的一年之前,也就是1917年5月,与同性恋人杰拉德·赫克斯顿携手同游的南太平洋之旅刚刚结束,毛姆屈服于良心的约束,勉强和离婚不久的西丽·贝纳多共结连理。他们相识于1913年,有过几次逢场作戏的露水姻缘。由于性情志趣迥然有别,最初的相见恨晚慢慢变成了同床异梦。但西丽使计两次怀上毛姆的孩子,执意生下他们的女儿丽莎,最后如愿与前夫离婚,毛姆无奈之下只得就范。这段未曾开始便注定要破裂的婚姻持续到1928年,男方以两处伦敦豪宅、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和每年三千英镑赡养费的代价恢复了自由身。“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这句话也是意味深长。如今在欧美蔚为风尚的同性婚姻对毛姆那一代人来说不啻天方夜谭;当年同性恋是大逆不道的罪行,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即因为龙阳之癖败露而声名扫地。嗜好断袖的毛姆毕生如履薄冰,结婚时曾被西丽用这个把柄要挟过,难免会觉得单身是最好的选择。但将毛姆登峰造极的文字艺术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的,莫过于前面已经引用过的一段文字,也就是《月亮和六便士》最后两句话: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很怀念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我相信绝大多数读者和我一样,从未见过还有哪部小说的结尾如此突兀。说其突兀,既因为亨利叔叔这个人物在前文只出现过一次,也因为这两句话和上文貌似没有任何关联。我也相信,当你首次翻读这部小说,一口气看到最后这些文字时,很有可能会像我最初一样热泪盈眶,然而又不知道自己何以如此感动。秘密便埋藏在毛姆非常高明的小说技艺里。1884年,毛姆的父亲在巴黎亡故,年仅十岁的他随即被其叔父亨利·毛姆接到惠特斯特布尔。惠特斯特布尔是伦敦东南肯特郡出产各种海鲜的小镇,全盛时每年输送往伦敦的牡蛎超过六千万只,因而有“牡蛎之都”(Oysteropolis)的美誉。维多利亚时代初期的牡蛎很廉价,一打只卖四便士,是贫困工人阶级补充蛋白质的重要来源。但1875年以后,产量下降促使其价格逐渐上升,每个售价涨至大约一便士。在毛姆撰写《月亮和六便士》的1918年,伦敦市场的牡蛎零售价是每个四便士。“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就是1875年到1884年之间那段岁月。亨利·毛姆早在1897年去世,在1918年“怀念”那段日子的只可能是作者本人。因而这个突如其来的结尾有着两层重要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呼应开篇;那十年恰恰是维多利亚文学如日中天的巅峰期,这段文字再次强调了毛姆对现实主义的珍重和坚持,从而为整部充满怀旧气息的小说划上了完美的句号。第二层含义则是顺应上文;前面几段文字描绘了艾美·斯特里克兰及其子女的天性是多么的凉薄,作者在同情斯特里克兰缺乏家人关爱之余,不禁感怀自己的身世也几乎同样孤苦;他怀念一个先令就能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是因为当时他的父母尚在人世,那是他毕生中唯一享受到家庭幸福的光阴。也就是说,毛姆在这个奇峰突起的结尾里灌注了怀旧和凄凉两种情绪。最令人赞叹不已的是,它和上文的结合极其巧妙,以至于敏感的读者纵然不知究竟,也会深深受到感染。从出版至今,《月亮和六便士》以其精彩的故事和出色的技巧感染了读者将近百年;而毛姆当初的预言早已实现,曾经高举火炬的现代主义勇士终究拱手让出了他们的位子,他们的信条和现实主义一样,也变成了历史的陈迹。我想起在1940年,评论界普遍认为毛姆顶多算是个出色的通俗作家,西奥多·斯宾塞曾经说过:“毛姆能否永垂不朽,取决于批评家和公众之间哪个是对的。”在七十五年后的今天,我认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亲爱的读者,你觉得呢?李继宏2015年1月18日

我终于也是没能忍住,在读完这篇小说后的几天还是决定写这样一篇书评。这些天我的内心一直很挣扎,写这篇书评是希望别人看完以后也会忍不住想要看完这本书,但又怕自己才疏学浅不能完全把这本书传达给我的意义表达出来。《月亮和六便士》是我初读毛姆的作品。导读是李继宏先生写的,和看完《追风筝的人》一样,看完之后我感觉很压抑,从毛姆笔下我感受到的人性实在是太深刻了。这篇导读充满了他个人对毛姆的了解并交代了与小说内容密切相关的创作背景: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实主义文学走到穷途末路,作为现实主义的代表者之一,毛姆的处境也变得十分艰难,应该要追寻理想还是在人群中被埋没?小说的人设斯特里克兰是以后印象派三杰之一的高更为原型所创造出来的。在他四十岁的时候毅然舍弃中等阶层的生活,甘愿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放弃了家庭只身前往巴黎追寻他的月亮——成为一个邋遢穷困潦倒的画家。在之前的篇章里,这个抛妻弃子又背叛朋友把“你去死吧”当作口头禅这样一个自私,令人憎恶,不谙世事的斯特里克兰跃然于纸上,我似乎能从字里行间瞧见他那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嘴脸。不得不说,毛姆塑造了一个很成功的斯特里克兰——他的言谈举止俗不可耐,但又毫不追求各种声色犬马的东西。他并不将身无长物视为艰难困苦。他这种完全追求精神愉悦的生活方式真叫人难以忘怀。因为在后来的结局中,我开始同情他,当他在南半球的塔希提终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土著妻子爱塔隐居深山每日安心作画无人打扰,这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啊,然而好景不长,他染上了麻风,双目失明。但他却没有失去创作的勇气和热情,他在土著小屋的墙壁画满了画,连医生都忍不住惊叹他所展现出来的伊甸园的景象,不禁让人联想到了米开朗琪罗的《创世纪》,热情又忧郁,让人想起他曾对作者说的“你怎么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就像沙滩上的石头,随便哪个满不在乎的过路人都能捡起来呢?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这幅画最终也随着爱塔对他的承诺而付之一炬,他创造了它们,然后在死前又骄傲,轻蔑的毁了它们。因为此时他的画已被奉为珍宝,他也理所应当的成为了一个大师级的画家。而当年作者有幸窥见的那种幸福的家庭生活,那种让他感到很羡慕的幸福生活,也随着当年斯特里克兰的决定而消失幻灭。刚读这篇文章时,我认为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位温文尔雅,爱好艺术的家庭主妇,是一个美好的形象,然而这也随着丈夫的离开发生了改变。她在无法挽回丈夫后向他人博得同情——丈夫被别的女人勾引到巴黎生活,在多年以后知道丈夫过的并不如意,她开始志得意满。人性的丑陋也随之显现出来,正如书中作者所提到的“我尚未明白人性是多么错综复杂。现在我清楚的认识到,卑鄙和高尚,凶恶和仁慈,憎恨和爱恋是能够并存于同一颗人类的心灵的”。的确,痛苦使人高尚这一说法往往不符合事实。幸福偶尔会使人高尚,但至于痛苦,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使人卑鄙和恶毒。在结尾提到,斯特里克兰死后扬名,她又再以斯特里克兰夫人自居,然而可笑的是,家里的墙上挂着他生前的艺术品并非真迹,而是复制品。关于德克•斯特罗夫这段插曲也让我感触颇深。刚开始很同情他,他对斯特里克兰无微不至的照顾,给他一个像家一样可以休憩的地方,但是他太懦弱了,到后来,让出画室,让出妻子,让出房子。是啊,馈赠同情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本领,但经常遭到那些知道自己拥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在布兰琪决定离开他和斯特里克兰一起生活时,他不止一次放下自尊心去乞求布兰琪回头,当遭到“我”的鄙视时,他却说“如果你在谈恋爱的时候还讲自尊心,那原因只有一个,说明你最爱的还是你自己”。他爱的毫无保留,却没有希望她能够回应他同样多的爱。我不禁疑惑,他这是懦弱还是因为爱而选择抛弃自尊心。一位评者的话让我记忆深刻,其中便是对这部分的评价。说的是这部小说带给我们最大的两个冲击是两个概念——不必善良和不必幸运。如果善良能够被许以幸福的命运,那么它也不能够被称其为善良,因为善良的本身正是牺牲自己的幸运为代价去为他人服务的。而斯特罗夫便是这个善良的化身,他的悲剧正是以自己的牺牲去创造布兰琪的幸福。而布兰琪的爱也如同作者所说那是一种被动的感情,对任何人都可以产生,就像藤蔓。依附在任何树木上都能生长。所以布兰琪发现自己爱上斯特里克兰时选择离开斯特罗夫,然而她爱斯特里克兰却不能得到同样的回报。所以后来她选择了有计划的自杀,是啊,她肯定是不快乐的,但是盲目的爱情让她执迷不悟,顽固的认为她的爱是多么伟大,但是对方是斯特里克兰,是绝不可能报以同样伟大的爱的。结尾的地方插入了一个与斯特里克兰的人生有异曲同工之处的故事,亚伯拉罕放弃自己优渥的生活和外科医生的大好前途而选择当检疫员。作者写到这样一句:难道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就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收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成功吗?虽然毛姆本人对这个发人深省的拷问并与定论,他说这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是啊,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们能选择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却也可以为脚下的六便士而努力奋斗,只是取决于自己罢了。文末,刚开始读感觉很突兀,想起导读李继宏先生的注解,我不禁替作者感到难过,想起《人性的枷锁》中的菲利普——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要么孤独,要么庸俗

月亮与六便士的名字早就如雷灌耳,直到现在才真正读完,实话说不知道该如何开始写这篇书评。书里刻画的斯特里克兰,犹如现实中的高更,虽然被称作天才,影响了一个时代,而对我们这些不懂艺术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来说,依旧理解不了那些抽象的艺术作品。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涵养和积累,也因为我们忙于疲惫的生活,心灵不够自由,又如何能理解得了那些自由的作品。关于斯特里克兰,我倒愿意将之看作一个理想主义者,为了自己理想中的生活放弃了体面的生活,甚至穷困潦倒也无所畏惧。我不认为他最后被称为天才对于他来讲有什么意义,他只是完成了自己想做的事而已,天才之类的称谓,只是庸俗的大众们对自己的无能找到的一个籍以自慰的借口。芸芸众生中,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何其少,多的是打着理想的旗帜的享乐主义和没有理想的现实主义。不知道是不是出于怜悯,我始终觉得毛姆对于德克的过于残忍,懦弱,善良是他的代名词,最后却被斯特里克兰搞得家破人亡。我相信,这样的悲剧不仅存在于书里,人性的虚荣,懦弱,残忍,冷漠都在体现的淋漓尽致。毛姆残忍地揭示了一个现实,并非因为你善良无害,你就能得到善终。回到月亮与六便士的主题上来,斯特里克兰选择的路是为了理想,放弃了一切,忍受着孤独在朝向理想的路上独自前行。而其他人则沉浸在自己的虚荣,物欲中庸俗一生。没有人能够脱离物质只活在理想中,没有物质基础的理想只能是空中楼阁,忽然美丽终究只能是昙花一现。理想之于我们的意义,是能够让我们在面对年复一年的平谈生活的方向,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月亮固然漂亮,可我们还是要面对六便士的生活,也许就这样,月亮渐渐变的模糊,我们也慢慢的世俗。

你所看到的和你所想到的世界——小说所能带给你的

我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在读完这篇小说后立即写一篇书评。自从用了多看阅读之后,我开始逐渐形成给自己注意的章句划线,兴之所至加上几句注释的习惯。这是一不小心就会有损纸质书的书本质量,或者空白处怎么都写不下自己的全部想法时难以想象的一种便利。而这部小说给我的感受是,我时不时就会想要整大段整大段地划线,又不得不忍痛去掉一些我勉强可以接受不被划线的段落,以免造成整本书都被我划线,以至于与没划线并无二致的结果。这正是一本让我恨不得称赞构成其的每一个单字的书。或许与许多人不同,我读毛姆竟是从他的短篇小说集开始的。在读了十来篇他的短篇小说,认为他是“精神世界的追求高过物质世界”的主张者时,却又读到了其中一篇《舞男舞女》,其所刻画的小人物的辛酸,现实生活的残酷等等,颇为令人扼腕——他还是很注重物质生活的嘛。读到李继宏先生为这篇小说写的导读时,我才开始渐渐地想要去感受毛姆这个人本身的意图——他弃医从文,但意志并不坚定,当自己的作品不热卖时,他也曾经失去过信心想要回到医学院继续去重操旧业。他有精神上的追求,但也不曾忽视物质方面的享受,无论是从他小说中所透露出来的品位,还是他自己的生活轨迹,都可以看出,毛姆先生是个很懂得享受物质生活的人。尽管如此,他在包括《月亮与六便士》在内的许多作品中,却反复给人以一种鼓吹摒弃物质生活,追求纯粹物质生活的印象。因而在他写道“看人要看他的作品”时,我倒颇不以为然地觉得他本人就是一个优秀的反例。如果有人因为毛姆的作品而选择放弃豪华奢侈,而去过清贫冷漠的生活的话,恐怕少不了会有智者——就像智者时代的智者一样——跳出来对他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哈哈,蠢货,即使是鼓吹这种价值观的毛姆本人都不屑于做这样的选择!被灌几碗鸡汤就醉了,真是好骗!”但我想毛姆本人,大约确实是十分敬重这样的人的。何况,如他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所展示的那样,这样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如果你并非这类人,那么你也成为不了他们;如果你是这类人,你想要逃脱命运的窠臼也是枉然。=====================================================================一 艺术人生大约许多人读这部小说,会把精神世界优先,还是物质世界优先,以及应该优先多少,作为一个重大的道德议题来进行评判:认为物质世界优先的人庸俗,可耻,愚不可及;认为精神世界优先的人高雅,优越,超凡脱俗。然而毛姆本人恐怕并不这么认为。他在《月》中一再强调的,是希望读者们(包括主人公“我”)对于斯特里克兰宽容一些,因为要试图去了解一个艺术家,尤其是一个纯粹的艺术家,首先应该抛弃的,恐怕就是是非观和价值观。他们并非能够自己选择着去做追随艺术这条路,而是被无比强大的内在鞭笞着,驱动着去走这条路的。斯特里克兰在用外界施加给自己的道德和规范枷锁自我束缚了四十七年之后,终于无法抑制那个像肿瘤一样不断膨胀的自我,撑爆了一切的锁链,成为纯粹为艺术冲动所控制的奴仆。当“我”刚刚在巴黎见到斯特里克兰的时候,对他用尽了一切世俗观念和歧视目光进行指责的时候,他坦然接受,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想,这大约是因为,在过去的四十七年里,他已经用主人公所用过的这些滚烫开水狠狠地烫过自己无数遍,终于,他还是没能够烫死自己心中的艺术魔鬼,于是如毛姆所说——“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了他的意志,牢牢地控制住他”。当我们在讨论善恶的时候,往往忽视了使评论成立的前提,那便是自由——无论是客观的自由,还是主观的自由。而斯特里克兰这个人,是不具备主观性的自由的。你可以用法律,肉体,武器去约束他,惩戒他,消灭他——相信我,这并不是你的错,如果斯特罗夫用左轮手枪一枪崩了斯特里克兰的话,我绝不会为这个厚颜无耻的人渣感到一丝的惋惜——但你没必要去和他讲道理,这对于你或者对于他来说,都是浪费时间。精神世界优先,还是物质世界优先?这个问题,毛姆本人从未给过答案,他的作品中的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毛姆或许也有他自己的答案,但他并不曾鄙视过作出选择的人,非要说他露出过轻蔑的神情的话,却是对那些选择了站边以后,对站在另一边的人百般嘲讽和唾弃的人。====================================================================二 斯特罗夫没错。这部小说最吸引我,最打动我的,不是斯特里克兰,而是斯特罗夫的悲剧。这悲剧从设定到情节都如此地完美,教人实在无法不为之动容。如果你想要拥有常人的幸福生活,那么最好不要随便去挑逗你心中那几乎必然存在的魔鬼。这是我常常对自己和对身边人说的话。可是挑起斯特洛夫太太——或许还是叫她布兰琪的好——心中的魔鬼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她的丈夫。然而那魔鬼一旦起了意,便再也无法消泯下去。她好不容易说服自己,与斯特罗夫过上了安稳的生活,但丈夫和生活却并不给她以安息,将斯特里克兰这个撒旦推到她的面前,带给她以她下意识里早已预见的毁灭。毛姆的这部小说带给我最大冲击的两个概念,是不必善良的艺术和不必幸运的善良。如果艺术能够被道德观和社会枷锁所方圆,那么它便不再是艺术。艺术本身就是人类超现实,超社会的追求。如果善良能够被许以幸福的命运,那么它也不再能够成其为善良,因为善良本身,就是牺牲自己的幸运去为他人服务的。如果说斯特里克兰是毛姆笔下纯粹的“艺术”化身,那么斯特罗夫便是毛姆笔下纯粹的“善良”化身了。两个人物的艺术形象之冲突,实在是太过于强烈和鲜明。看到许多人说斯特罗夫软弱,我只想冷冷一笑。在我看来,斯特罗夫是个十分坚强的人。哪个软弱的人会那么坚定地不顾妻子的恼怒,哀求和哭泣,而要去收留一个对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忘恩负义,极尽挖苦能事的人?他的眼泪过于充沛,但其中有几滴,是为他自己而流的?在布兰琪意志坚定地抛弃自己与斯特里克兰私奔的时候,他居然主动地把自己的房产让给他们去住。斯特罗夫爱布兰琪,爱美,爱这个世界太过深沉又太过真挚,以至于他的心中完全容不下他自己。直到这个世界把他彻头彻尾地抛弃了以后——或许这对他竟是一件好事——他才逐渐想起自己,与自己所属于的家乡来。若要说斯特罗夫有什么错,我想他错就错在,没有意识到布兰琪所意识到的危险。当我读到布兰琪的愤怒,慌乱,哀求和最终无力的同意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倏忽冒出一个想法——这起初与我先前隐约记得“高更好像在塔希提勾引过自己朋友的老婆”没有关联——她一定是下意识里感觉到斯特里克兰之于她,是毒药一般的致命的诱惑。继而我才忽然想起自己曾经耳闻过得“《月亮与六便士》……高更……塔希提……朋友的老婆”这样的书评或者传言。当时我的心中就生生涌起一股巨大的悲哀——有人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诚哉斯言。====================================================================三 人生的错位世界上的许多人——如果不是绝大部分人的话,生来都是错位的,如毛姆所言。但他们的错位,又岂止是地理位置,职业,婚姻?又有多少人,能够找到自己应在的位置?比如斯特罗夫,如果他是个艺术收藏家或者哪怕是个画商的话,以他的鉴赏水平,都一定能够成为世上最富有的人,没有之一。又比如斯特里克兰太太,如果她不是一名女性,不是被女性不该自食其力的社会成见所束缚,那么她将会是个多么成功而优秀的商人呢?选择精神世界是对的,还是选择物质世界是对的?重点在于你自己的倾向。你是更喜欢物质,还是更喜欢精神上的享受?有必要因为身边的人都在鼓吹精神富足,就为自己手中拿着的高档红茶而感到自卑吗?有必要因为社会认为女性不该自食其力,就放弃自己的商业天赋吗?有必要因为别人觉得你软弱得没有自尊,就放弃善良吗?有必要因为别人认为你的生活安稳幸福,就放弃画画吗?有没有必要,除了你的心,没有别的什么可以给你答案。===================================================================四 文学方面正如译者李继宏所说,毛姆的创作目的,兴许并不是要强调月亮,还是六便士更重要,而是他在结尾那飞来之笔的话,“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时有点亵渎上帝的。……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不要轻易地给出评论。或许真正的魔鬼并不是斯特里克兰或者斯特罗夫,而是道听途说之后,便急于对他人盖棺定论的毛病。我始终认为,一部最优秀的小说所应该像是一部从心理描写到客观环境都无比详实的纪录片一般,宏大,丰满,作者自己的角度在其中显得无足轻重,重要的是读者所看到的和想到的世界。《月亮和六便士》这部小说夹杂了大量的议,远超过大部分小说的议论篇幅,尽管如此,毛姆神奇的文字功力却使得读者不必被他的议论所束缚,得以有自己解读的角度。他所构造的人物有过分完美的倾向,现实世界中恐怕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人——但却又颇为丰满,并不让人觉得像是单薄的纸片人。相比之下,《简·爱》,《双城记》,《基督山伯爵》,《汤姆叔叔的小屋》等作品中的人物,往往就显得单薄得多,虽然这并不妨碍它们成为伟大的作品。小说中一再出现的,外表与内在的严重冲突也是非常提升其可读性的一个技巧性特点。在绝大部分小说中,我们读到“那个人木讷而善良”时,这个人十有八九是个矮小瘦弱而畏缩的男人,但斯特里克兰不是的,他强壮到小说中的绝大多数人根本不足以与他单打独斗;我们读到“这个人有这沉湎酒色的面相”时,我们就知道,这是一个沉湎酒色的人,可是斯特里克兰不是的,他无比恼怒地赶走了白送上门的美丽妓女,对欲望深恶痛绝;我们读到“她看起来是那么的端庄,娴静,仿佛温暖和贤淑的化身”时,我们就知道,这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家庭主妇,为自己的家庭奉献了一生,但布兰琪不是的,她对爱情和肉欲的追求胜过了一切,虽然她试图让自己安稳下来,过上平凡而幸福的生活,也试图拒绝诱惑的强大力量,可是这力量一旦在她身体里爆发出来,她就再也不管不顾了,伦常道德被她彻底踩在脚下,“Love, or Death”,这句话用在她身上或许更为合适一些;我们读到“接踵而来的打击使他的精神彻底崩溃了,他茶饭不思,沉痛的苦难使他的眉头紧紧地锁在一起时”,我们就知道,这个人会在漫长的折磨中形销骨立,脸色惨白里透着紫青,令人不忍卒视,可斯特罗夫不是的,他仍然胖乎乎的,脸色红润,像个滑稽的导游,让人忍俊不禁。小说中我无法苟同的是一再出现的严重的性别歧视言论——其中一些话不失为妙论,颇为有趣,也足以表现那个时代的男女的普遍风貌,但以此为男女“天性”的定论,实在是太过武断和恶毒了。这大约也是作者的时代局限性,以及他之所以是同性恋的重要原因吧。

另类的现实花朵

另类的现实花朵----读《 月亮和六便士 》 很多时候,文学家和艺术家的命运有非常相似之处,他们在未成名之前,经济捉襟见肘,困窘难耐,成名之后荣耀万分。比如保罗-高更,比如毛姆。毛姆本人,弃医从文,一心走在缪斯之路,却初初勉强维系生活,在困顿面前甚至打算重操旧业,继续医学院进修。他的《月亮和六便士》就像自己化了妆的自传,可以找到许多相似之处。小说主人公证券交易所经纪人,可是他爱上了绘画,为绘画弃家出走,只为追求绘画的理解,为了理想放弃了优渥的生活----这就像弃医从文的作者自己。故事里人物心路历程和人生的波浪曲折的遭遇,就像抬头看见心中的女神月亮,低头只有手中可怜六便士的现实----另类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如今读来,只觉历史重演,更觉人类的命运咏叹调在重复上演。在文学史上,毛姆以顽固地坚守现实主义著称,因为在当时现实主义文学已接近衰落,毛姆坚持他的现实主义,而不随波逐流。他的现实反应到小说里,便是主人公不顾一切的为了绘画,为此舍弃家庭的种种精神及身体上的煎熬,但是小说的问题也在于在这不顾一切的背后的精神支撑是什么,甚至绘画学成之后,将最伟大的作品付之一炬的心理成因,这一点还找不到合理又明晰的支撑,只是奇怪这画家,这主人公脾性怪异,不通世故,却又不明了原由。也即只看到“果”,没有看到清晰的“因”。尽管有这点不和谐之处,但我们读来,整个故事依然脍炙人口,流畅爽快极了。毛姆的语言功底,潜字造句,甚至毫不留情的嘲讽,都让我们叹为观止,毛姆对文字的游刃有余,对真实的鞭辟入里,以及用意的深刻尖锐,让人印象深刻。故事结尾,“我”有句想说但没有说不口的话,“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这句话出自一教区牧师,但似乎从尊重的角度也不适合再反用在神职人员,所以,“我”闭上嘴。但嘲讽和诅咒地意味已尽在其中。至于全篇最后那句“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绝妙的回声:现现实实,本本真真的梗!不作假,不虚伪的梗!----这也便是毛姆的现实主义,在历史的刻度上雕琢出新鲜另类的花朵。

关于生命与艺术

这本书我看的是李继宏译本,没有读过书店常见的傅惟慈译本,所以无从比较两个译本哪个好。单说李继宏译本,一大亮点是有很详细的导读,看过之后对时代背景、书中的隐喻等会有更深的理解,所以就算你读的是傅惟慈译本,也很建议来读读李继宏的导读。整本书读来很顺畅,没有出现读傅惟慈译本的网友所说的生涩难懂的地方,不过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也丧失了一些语言的劲道,例如我很喜欢的那句“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在这个译本中被翻译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我不知道如何来写。是因为它不好吗?不、不!是因为内心太震撼。心痛、同情、恐惧等太多洪水猛兽般的感情。然而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生命从来不纷乱,只有画画,不停地画画,简单得不可理喻,最后“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看到那个世界的美好。然后,他既骄傲又轻蔑地摧毁了它”。这本书以高更为原型,讲述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如何抛弃妻子、孩子和事业,先是到巴黎,接着到塔希提穷困潦倒独自画画了一生的故事。很多人说月亮是梦想,六便士是现实,斯特里克兰在做一个选择题。我觉得不是,因为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做选择时会有的犹豫,当我们还在想着明天吃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抛弃一切到了巴黎住在一个三流旅馆里开始画画了。我想他应该是在挣扎吧,挣扎着抛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能借助我们的身体感受到的所有事物,直抵混沌中生命的本源、人性中原始的本能。有网友说看完这本书很歇斯底里,内心生出一种恐惧,打心底里害怕,想尖叫着哭一场。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兰德的诗写到“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在这本书里,斯特里克兰是举着生命之火去寻找洪荒世界万物初现的美,最后他找到了,不过他将他的秘密带进了坟墓。

去TM的道德,我的心属于月亮

拖了好久,最终还是决定写点什么。不在乎有没有人看,更像是写给自己的。感觉就像书中查尔斯画画不在乎他人的评价那样,写作也不是为了别人而写的,貌似很不知廉耻地将自己的东西和那种伟大的画作连在一起,但心里却以为只要是真实地描述自己内心的东西都是等价的,只不过他的是杰作,而我写的东西都很烂,仅此而已。老实说,我现在挺迷茫的,高考一结束似乎离你步入社会就近在咫尺了,是遵从父母的意思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吗?我知道那应该很幸福,安安稳稳、衣食无忧,享受着所谓的世俗的幸福 。然而,幸福 等于快乐吗?它和快乐很相似,但毕竟不是快乐。不管怎么说服自己,似乎都不能让我把另一种截然相反的念头给打消掉,那是一种与现在完全相反的、很不切实际的、却又无比真实的想法。总感觉,越长大,越变得冷漠,似乎只顾着低头走路,而忘记了头顶皎洁的月亮。说到底,自己究竟多少天没有享受过那满天繁星的快乐了?看完《月亮和六便士》,真是久久不能平静,似乎心里那个沉睡多年的灵魂慢慢地苏醒了。说到底,心里还是向往着月亮的吧!心有向往,却没有像查尔斯一般不顾一切去追求的勇气,这种源自自身的矛盾,才是我这种不甘平庸的庸人痛苦的根源。说实话 ,我自己算是一个十分现实的人,是那种平时会把“XX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这种话挂在嘴边的俗人,毫不掩饰自己的物欲,但没想到居然会被这种不顾一切的热爱感动的五迷三道,想起来也是讽刺。说到底 ,还是觉得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一个贪恋着六便士的安逸,另一个却向往月亮,两个灵魂相互压制、相互妥协,从而达到一种平衡,让我们在声色犬马中抱有对头顶星空的幻想,向往月亮又不愿承受高处不胜寒的孤独。这种中庸的生活方式应该是大多数人——起码是我自己所赖以生活的基础。因为,过于极端地去追求——不论追求的是六便士还是月亮,都会付出生命难以承受的代价。于是,大多数人(比如我)选择了加在两者之中的那条比较好走的路,成为“幸福”的普通人;而极少数的人,选择了那条不寻常的路,经受磨砺,最终成为不寻常之人。最后再来说一下,有些人——包括我身边的很多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都表达了关于对主人公查尔斯的和我截然不同的看法:自私、冷漠、直男癌、视婚姻和家庭而不顾,等等。我想,这种差异要归结于我们价值观的巨大偏差。我知道我下面所说的一些话可能会导致许多人,尤其是一些标榜女权的人的巨大反感,但我还是想说:人生在世,不过区区几十年,只顾自己都还活的不尽兴,哪有时间去管别人 开心与否、幸福或不幸,所以说——让那些责任都见鬼去吧,我追求的是月亮!人生而自私,又何必欺骗自己,好像非得给自己罩上一层圣母的薄纱才可见人一般。相反,我觉得,那些一直抓住责任这个破烂的遮羞布不放的人,才是真的看不起女权的人。依赖责任这个借口,将女性和男人强行捆绑在一起,说到底还是传统的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封建思想在作怪,好像一旦结成婚姻,就必须将另一半视作终身的依靠,好像离开另一半就不能过活一般。我觉得真正的女权——或者说不仅仅限于女性——真正的人权,是应该有不依赖任何人,不过分索取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独自生活的能力和权力。就像书中主人公的妻子,在丈夫突然离开时表现出万般的不理解甚至是责怨,好像不能过活一般。但实际上呢?你永远比你自己想象的要坚强独立的多。什么别人离开了你就不能过活?Just be kidding!对别人来说,你永远没你想象的那么重要。地球少了谁都照样转。写了这么多,其实我只想说,当你想要去做什么事的时候,不必囿于道德或者出于害怕对别人造成伤害而放弃去做。离开了你,他们可能会难过一时,但你若因此而放弃,则会后悔一生。而且我觉得,真正爱你的人会尊重你的选择和追求,倘若一味地以亲情和爱情的名义困住你,不也是一种自私吗?我不知道在未来,自己会不会有勇气全身心的去追求月亮,但起码,当我身边有人(比如说我的爱人、孩子云云)做出我想做却又不敢做的决定时,我会微笑着对TA说“sweetheart,放心去追求你心里的月亮吧,我能够照顾好自己,不用担心。”

《月亮和六便士》——诗和远方,亦有生活之苟且

早在很早以前就听说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名字,但当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总是偏执地以为这本书是诸如《爱丽丝漫游仙境》《绿野仙踪》《小飞侠彼得潘》之类的儿童幻想读物,所以迟迟没有去看。后来接触到毛姆的短篇小说,文笔非常辛辣又不乏幽默,情节的设置安排亦有其独到之处,最值得玩味的还是他对人性的剖析,进一步了解这个有趣的作者才知道,原来《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的作品,实在是孤陋寡闻了。在整本书中,没有一处提到“月亮”和“六便士”,它们充当的是一个象征的意象。“月亮”象征高尚的理想追求,“六便士”则是满足人基本所需的生活条件,用现在的话来说,就叫做“诗和远方”以及“生活中的苟且”。又或者,“月亮”和“六便士”暗指人性中的两面性,高尚纯洁的一面,和丑陋猥琐的一面。小说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个复杂而矛盾的人。你可以用尽世界上所有诅咒的词语来谩骂他,他就是一个厚颜无耻的恶棍、混账、无赖,作者也在文中承认世界上再没有比他更加自私和残忍的人了。对于一个丝毫不在乎他人看法的人,如何能够用到的准则来约束呢?但是另一方面,你不得不佩服他,为了追求理想境界,他可以忍受生活中任何不便之处,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别人,亦可以牺牲自己。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印象派画家高更,说到印象派,莫奈和梵高可能更为大家熟悉,那么高更到底是谁呢?他是梵高疯狂崇拜者的画家,梵高的向日葵是为他所画,精神病是在意识到与他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痛苦中加重,割耳送妓女的行为亦是在与他激烈争吵之后作出的,高更是当时巴黎颇受欢迎的印象派画家,对梵高的影响不能不说相当的深远。很难想象,在一个人身上同时融合着天使和恶魔的双重特征,以高更为原型的的角色斯特里克兰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毫无顾忌地伤害和背叛倾尽全力帮助他的朋友,对为他自杀的女人没有丝毫怜悯之心,所有这些,包括他曾经体面稳定的工作,妻子和儿女,都只是天空中掠过的飞鸟,过去了,甚至不留下丝毫痕迹。他只为画画而生,也只为画画而死。并且他非常清楚地知道,在他死后若干年,他的作品将成为艺术长廊中的瑰宝。他的先见之明得到了时间的证明。曾看过梵高的画作,他的作品乍看起来颜色欢快明亮,但是一旦细看,就会发现那种明快的表象之下隐含着某种无法言说的气息,就像是一座建立在腐臭沼泽之上的花园,花丛绚烂,底下却是遍地腐尸,蚊蝇飞绕。在他的笔下,所有的静物都焕发出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扭曲着、挣扎着向上生长,仿佛是要竭力摆脱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星月夜》中,天鹅绒似的夜幕里群星在旋转;《麦田里的乌鸦》中,群鸦低低地掠过大片大片的麦田,极端的暗与极端的亮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其他的静物画中,柏树扭曲成燃烧的绿色火焰,向日葵仿佛烧灼,吸引着人前来,然后溺毙在这金色的火海之中。而高更的画,则更加难以理解,如果说梵高的画充满着不安的躁动,那么高更的画则是完全相反的对立面。你看着他的画,什么都感受不到,除了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斯特里克兰就在这样的寂静中跌入了生命的深渊。但是总是有人愿意追随他,无知的女人,诚挚爱着艺术的画家。他们无怨无悔地随他坠入黑暗中去。一个理想主义的人往往具有感染力,即使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在日本江户时代末期,土方岁三带领新撰组对抗新生的政权,在那般捉襟见肘的境地中,仍然有一大批死士愿意追随他,大概就是因为他对武士道的坚守。二战中希特勒在德国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也是凭借他对纳粹主义的坚信。理想如烛火,猴子尚且愿意火中取栗,更何况是人呢?即使斯特里克兰本人并没有这样的意向,却并不妨碍他身边的人愿意追随他,在被他无数次伤害后,对他的同情远远多于憎恨。他们说,他是一个可怜的人。看毛姆的书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他是一个对艺术和音乐都有着相当了解的作家,以画家为原型进行创作的小说,当然不乏欧洲各个历史时期的的画家和他们的相关作品的出现,文中还会不时出现当时的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在读书的时候把这些找出来做背景音乐,边读边听,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假想自己也正置身于上个世纪20年代英国的一户人家中,没落的贵族之家,有着古板而又浮夸的装潢,乔治时期的奢华家族在你的身后肃穆而立,而你的身下是猩红色的软缎扶手椅,你把手慵懒地搭在额头上,手边是一瓶时令的玫瑰花。先前是被毛姆的短篇小说吸引,个性化的幽默语言和情节的反转吊着人的胃口,诱使着你读如饥似渴下去,但这也是他的致命缺点。他的情节反转永远发生在第一人称的“我”暂离某地回来以后,其反转过程则由“我”和故事主角的共同朋友——一个不足为道的第三人——进行叙述,读多了便味同嚼蜡了。可以说《月亮和六个便士》挽救了我对他的印象,这部长篇小说和他引人入胜的短篇小说有不同之处,故事一开头就是长篇大段的议论和背景说明,必须忍住不快继续读下去才能够品尝到后面的佳肴美馔。生活中的琐碎屑事与微小点滴是毛姆擅长的领域,本来认为再没见过比毛姆更善于描绘家长里短、邻里韵事的男性作家了,后来仔细一想其实并不尽然。堪称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便是以描绘贵族之家的琐事为主要内容的,同样是描写贵族之家的家长里短的英剧《唐顿庄园》,其编剧也是男性;开创宫斗剧风尚的《金枝欲孽》也是男性编剧执笔的。也许就像苏轼感叹的,“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置身事外的男性反而能够更好地把握女性的思维方式,从而刻画出更为丰满和深入骨髓的女性的形象。男性和女性的思维模式由于关注点的不同大相迥异。曾经在培训机构兼职时亲眼看过一件事,当时学生家长(妈妈)要过来看看这边的教学条件,不知道路怎么走。在电话中,男老师说你走哪条哪条路,在哪个路口往哪个方向转,说了等于白搭。女老师接过电话,你在哪个路口?哦,你往前面走会经过哪个蛋糕店哪个服装店然后就到了。Bingo,马上搞定。可以这么说,普遍来讲男性的思维模式就犹如规划有序的道路,直接,准确,利落。女性关注的食品店和服装店代表的则是从另一个侧面看待生活,是一种曲线的思维方式,和她在走路的时候一样,只要条件允许,绝不会直奔某个目的地而去,而是走走停停,东张西望,一件漂亮的花裙子和从蛋糕店散发出来的香味都能轻易引起她的注意。英国人提倡绅士风度,然而毛姆在批评起女人来是半点绅士风度也不留,那简直不是批评,而是赤裸裸的讽刺、嘲笑和挖苦,在他笔下女人普遍是盲从、缺少思想能力的低能动物,喜欢唠叨别人家的风流韵事又偏偏装出一副矜持的假样子。不知道在上个世界六七十年代风行欧洲的女权运动中,毛姆的书有没有被烧掉……对于别人的批评,最难受的事莫过于你还从心底认同别人说的在理,完全无法辩驳,只能望着对方咄咄逼人的嘴巴瞠目结舌。毛姆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但是他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他揭示的女性的弱点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人性当中普遍存在的,也就是说男性也无法避免这样的问题,除此以外,男性也有自己的问题所在,至于这些问题,就交由女权主义的女性作家来详细剖析好了。她们置身事外,亦会作出一个全面公正的评价。本以为这本书还要好久才能看完,因为中间停过一段时间,为了保持写作风格的统一不得不暂时放下了这本看了一半的书。凌晨的时候脚痛得睡不着,爬起来看书,又在等水烧开的间隙把这本书看完了。凌晨五点钟的小区,天色濛濛的亮。居民楼底的灯亮着暖橙色的灯光,一整夜的水管被风吹得哐哐作响的声音也显得不那么恐怖了。再往小树林方向延伸过去,路灯光渐变成了白色,非常冷静克制的颜色。不由得产生一种错觉,犹如置身于深海之中,灰蒙蒙的光线穿透头顶繁盛的水藻折射下来,光线沾染上水的质感,幽幽地摇曳晃动。我在海底仰望浮光微漾的天空。而天,就要亮了。

惟愿梦想不再孤独

斯特里克兰是个安分良民、体贴的丈夫、慈祥的父亲和诚实的证券经纪人,他有风韵犹存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像芸芸众生一样,他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备受子孙的尊敬,在度过这段平静的人生后,寿终正寝,入土为安。然而斯特里克兰却突然离家出走,他抛弃了家庭,抛弃了一切。他说,他必须画画,仿佛被魔鬼附体了,他在伦敦和马赛有过一段贫困潦倒的生活,可真正让他痛苦的却是一种束缚,后来他到塔希提岛上生活,在那里画画,在那里死去。写在前面的话:读完这本书,给人的感觉是一种说不出的悲伤和感动,有的读者直接辞去工作从事创作。作家毛姆用最残酷的现实,描绘了最浪漫的情怀。斯特里克兰死了,一切都结束了,他终于可不用画画了,他自由了,远离了肉体的桎梏和精神的折磨。很多人将这本书的主题解释为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我觉得这种见解略显肤浅。这不是一个伟人的传奇故事,更不是普罗米修斯式的悲剧,斯特里克兰从生到死,都没有与自己的命运相抗争,相反,他并不在乎自己的命运,他想画画,只有将体内燃烧的激情画出来,才能获得平静。斯特里克兰的生活古怪而可怕,性格孤僻而乖张,但他的命运则催人泪下。西方人是信仰上帝的,但他显然并不渴望得到救赎。他渴望的是一种精神世界的美,一种如梦似幻的境界,我从不认为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但他一定是一个遵循自己内心的人。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不应是他人眼里的成功人士,而是你是否忠于心中的自己。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月亮和六便士》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但他的心从此自由。斯特里克兰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令许多人羡慕的生活,但他知道这种羁绊会成为他绘画最大的障碍,他渴望那种心灵的自由。大多数人度过平庸的一生,作者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们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妄不羁的旅途。一个爱上斯特里克兰的女人叫布兰琪,她残忍的抛弃丈夫不顾一切的追随斯特里克兰,她愿意付出一切,甚至暗示可以出卖身体养他,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在斯特里克兰离开她后,布兰琪自杀了,她的爱注定是悲剧,原因只有一个:实际上布兰琪真正爱的人还是自己。陪伴斯特里克兰走到最后的女孩叫爱塔,她有一颗纯洁的心,她只是单纯的爱他,但跟其他人不同的是,她的爱是干净的,不会给对方任何压力,不期望对方作出补偿。颇有一种“只要你过得好,我愿备胎到老”的情怀。她没有用爱情禁锢斯特里克兰的自由,反而给了他更多的创作空间。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月亮和六便士》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一心。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我认为这本书另一可贵之处就在于对复杂人性的刻画。斯特里克兰太太具有一切家庭主妇的优良品质,不仅把家庭内部打理的仅仅有条,还帮助自己的丈夫做好社交活动;但她也是现实的,她和那个时代的人一样,爱慕虚荣,注重周围人对自己的评价,知道丈夫为了梦想而抛弃家庭时,憎恨、恶毒、绝望,又巧妙地利用大家的同情为自己带来利益。斯特罗夫热爱绘画,却没什么才华,但他对画作见解独到,当时只有他认定斯特里克兰是绝世天才。他是个老好人,无私的帮助斯特里克兰,甚至有些窝囊。他对妻子布兰琪的同情,却深深的伤害了她,她也许喜欢斯特罗夫,但潜意识里却满怀恨意。在经历了残酷的背叛后,斯特罗夫依旧原谅了斯特里克兰和布兰琪。我觉得他对布兰琪的爱纯属情感泛滥,他真正的爱人只有艺术。而斯特里克兰可以说是所有矛盾的结合体,他的为人毫无疑问是低俗的,脏话连篇、行为乖张、冷酷无情,但他对艺术的追求却很高雅,不愿让绘画成为世人的玩物;他是痛苦的,不仅是身体的折磨,更是心中野兽的挣扎,那种被困在某个笼子里绝望的咆哮,他也是幸福的,一种追寻伟大神秘的快乐。斯特里克兰身上表现的,是精神与物质、个体与社会苦苦挣扎。大多数人所成为的,并非是他们想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月亮和六便士》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它支撑着我们步履蹒跚的走到今天,我们有时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在尔虞我诈中委屈,在勾心斗角中世故,在茶米油盐中蹉跎。我们不能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无力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我们生到世间没人知道是为了什么,死后没有人知道要到哪里去。《月亮和六便士》一书,并不是让所有人放弃一切,去追求梦想,毕竟现实中有太多东西无法割舍。它更大的意义是告诉我们,当我们兜里只有六便士时,也不要忘记抬头看一看月光,毕竟还有一个梦想值得我们去追寻。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的行走,尽管身体相互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月亮和六便士》

跑火车

这本书是国庆假期读的,在家里只是开了个 头,主要是在火车上看的。李继宏译,李继宏算是当今我知道的最知名的译者,但是有他的译本我是更愿意选择的。看书很重要,译者必须挑剔。如不能选择译者,我会挑选出版社,优选译林,次之人民文学,上海译文口碑挺好,我却不喜。再回来说书吧,这个故事挺有意思。有个说法叫看一本书像是渡过一生,这本书就能给人这种体验。还有种说法是人生太短,一个人只能过一生,多读书可以多过几生,所以要多读书。又跑火车啦,继续说书,其实我这个译本的前言已经说的很透彻了,想知道的可自行翻看。虽然我不赞同他的观点,毕竟译者是下了足够的功夫,解读该更准确些。这本书前两章有点乏味,之后就极具阅读快感,让人不忍释卷。能传世的必是经典,故事精彩有趣,非常值得看。最后,先读前言就好比先看概要再看详情,相当于全面剧透后看片,我是从来不肯做这种事的。这本书内涵深刻,包含的道理感悟偏多,或许会影响三观吧。

月亮和六便士都很圆

最近两年很喜欢看高晓松的节目,为了看晓松奇谈,还特意买了爱奇艺的会员。前段时间听他着力推荐这本书,一时就决定去买了。花了快两周,每天看一点点。小说结构和叙事方式特别,作者用“我”的视角,以高更的一生为创作基础,看待一个从体面和准中产阶级生活慢慢转向孤独漂泊的岛屿独居生活。故事其实很简单,用第一人称来描述第三人的生活状态,评估其心理生理状态,来隐喻生活和艺术之间的矛盾,想展示,作为有才华的人,是要先生活,还是先艺术。小说的主题生动而且深刻。生活是这样,生活也是那样。我们会在一种我们觉得合适合理的地方开始我们内心真正的呼唤。平淡和稳定的生活并没有让我们磨灭掉心中那一份不安和躁动,在到了某一个时间节点,我们发现我们内心其实是希望我们用另一种态度和方式来实现我们的生活的。所以放弃,放弃掉现在拥有的一切,现在拥有的家庭,安稳。去寻找内心真正的想法,从北到南,从大陆到岛屿,从文明到蛮荒,总有一个地方是会和我们内心真正的呼应起来。那里,就是我们真正会共振的地方。就算最后生活不如意,身体病痛缠身,也能用尽最后一丝灵感来创作。而小说想在生活和艺术上给我们启发。月亮在天上,六便士在手上。月亮是明亮和银光,六便士是朴质与阳光。月亮是各种作品中的隐喻,六便士是各种日常琐碎中的明喻。满地都是六便士,可是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反正都是圆的,那就是圆形的人生,人生应该是月亮还是六便士,这是深刻的问题。说到底,六便士是日常的吃喝拉撒,月亮是精神上的崇高艺术追求。这两个话题是自从人来开始艺术创作,就一直面临的矛盾问题。到底这两问题哪个重要,哪个优先于另一个,历来争论不休。我没有特别的去研究这方面的话题,只知道有人总结问灵与肉的关系。这两个,我看来都是相互依赖关系,我们还是可以用数学函数表达,一开始没个的权重都是50。当你饿了的时候,六便士的权重会增加,当你脑海中各种灵感都来了的时候,月亮就越来越亮。但是当你饿了,你却灵感迸发,那怎么选择。这时候就看你自己是更期待追求什么了。人都是在和内心搏斗,每次面对二选一甚至更高时候,都是。遇到月亮和六便士,也是一种选择,所以我认为的选择从来都是一方多一点,一方就少一点,那么就是多一点的一方胜出。这是一种比较神奇的决策。貌似很多人决策都是希望一下子能百分百决定,其实哪里有那么容易。回到文中,就是生活和艺术存在很大矛盾。上帝是公平的,给你优越的生活,就必须剥夺你的一方面能力。给你无尽的才华,就很有可能让你在生活上举步维艰。贫穷的艺术家很多,有钱的俗人也很多。文中的主人公确是前半生是有钱的俗人,后半生是贫穷的艺术家。提到文中一点,主人公在海岛上结婚了,还生了孩子。他是在表达逃避。他希望在那片贫穷的土地上能有更好的创作,也希望有人能照顾他的生活,才再结婚了一次。不过很好,他在岛上也算家破人亡,这应当可以理解成上帝对逃避的惩罚。大多数世俗的人,都是先于生存。所以,大师才这么少。

贴几个个人觉得不错的句子吧

1.艺术中最有意思的莫过于艺术家的人格。艺术家哪怕有上千个缺点,但只要有特立独行的个性,那就是可取的。2.艺术是情感的流露,而情感所说的语言,则是每个人都懂的。3.编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如果超群出众的人物在其生涯中遇到某些令人感到惊奇或者神秘的事情,人们就会极其贪婪地抓住不放,将其演绎成一段传说,然后狂热地深信不疑。这是人们对平淡生活提出的浪漫抗议。4.作家追求的回报应该是挥洒文字的快乐和传播思想的惬意,至于其他的,那就随便吧,别去在意赞美或诋毁,失败或成功。卑鄙或和高尚,凶恶和仁慈,憎恨和爱恋是能够并存于同一颗人类的心灵的。5.痛苦使人高尚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事实,幸福偶尔会使人高尚,但至于痛苦,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使人卑鄙和恶毒。6.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当艺术家把美提炼出来以后,这种美也不是所有人能够认识的。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痛苦历程。美是艺术家唱给你听的音乐,要在你的心里再次听到它,你需要知识,敏感和想象力。

从月亮和六便士反看斯通纳

读至最后,意犹未尽。毛姆真是个会讲故事的人。看月亮与六便士,不自觉就想到斯通纳,两者的人生轨迹在思特里克兰德四十岁之前大概是相同的吧,心有梦想,但束缚于现实,有太多的羁绊让你不得不屈服于生活。40岁那年的思特里克兰德也许是突然间受到了神启,在妻子心中他每晚流连于会所、台球、歌舞厅之时,其实他每天在夜校学习画画。一年来都没发现,也不知是他面具戴的太成功,还是这妻子当的太失败。总之,他们看似和谐美满的家庭不会像外人想象中那么美好,在留下信后,还冷静地写道已经给他们准备好晚餐的时候,思特里克兰德的内心想必是平静的,又是火热的,对于从此之后摆脱家庭的平静以及可以去巴黎追求艺术的火热。思特里克兰德的价值观有别于常人,尤其是话语中他对周边人、对生活的看法,在彻底摘掉戴了40年的面具之后,他新生了。放在现在,就是裸辞后来个说走就走的旅行,还是穷游的那种,向朝圣般一个人三跪九叩地沿着川藏线向拉萨走去。在生前,世人眼里他是个失败者,一个无所事事,不好好做事,也做不久事的三流画家,谁曾想他在死后不久会如此耀眼。但思特里克兰德也确实不同于世俗,他想着就是用绘画的方式将心中的魔鬼释放出来,在巴黎也不肯接受别人的教导,自己琢磨技法,用朴实的技艺在患麻风后终画出了他心中的魔鬼,不需要别人的认可,死后嘱咐妻子焚掉,孤芳自赏,自得其乐,活的很自我,另类。反观斯通纳,家庭、事业、身后名,一辈子在挣扎,确犹如虫入蛛网,越挣扎越紧,跪服于命运,却是个失败者,但很多人说,读斯通纳的时候,都觉得在读另一个自己,真实而又夸张。做思特里克兰德,就得做好粉身碎骨的准备,成千上百的三四流画家,能成功的,就是死后才成名的,又有几个?

毛姆的伟大之处

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拥有对这个世界的感受,或者说是模糊的印象。但由于智力的缺乏或者因为懒惰,而没有将这些感受转化为清晰的意识。唯一能真实显示出我们意识的,莫过于艺术家们。他们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日复一日的勤奋以及哪怕一点点天分,将我们生活中那看不见的根系逐一展露出来,泥土中扎根有多深、吸收的养分和水分有多少、哪里有症结、哪里曾经受害。这个过程,也许充满了惊恐与不适,但是也会给人重见天日的释然感。毛姆总是能用大家都能理解的语言,清晰、简洁、悦耳地告诉世人这个世界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早年的经历,他早已经看透世间的人情世故。“欲望的取向和灵魂的天性”造就了我们每个人。我们每个人也都是伟大和渺小、美德与恶性、高贵与卑微的集合体。这也是人性。而毛姆并不在乎别人是否对他感兴趣,是他真正伟大之处,因为这正是我们普通人所匮乏的一点。

对毛姆大师不敢评论,对译本评论有两句

一直很喜欢外语电影,但是却无法看完一本外国文学,我想我的能力可能只适合简短的理解和图像的领会吧,无意中看到了李继宏的译本,说不出好与坏,因为还在求知路上,但是我终于看完了,可以说:an unmitigated delight from cover to cover! 一时间很想怒赞一万字,一股脑搜刮所有他的译本汇集在手,但却在豆瓣上看到无数对他的差评,一时间我有些迷茫,是我的口味low吗?是我的学业不精,智商情商甚至财商都比一般人有偏差吗?一时间我开始怀疑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去哪里,我为毛要阅读?我开始思考,我开始跟我的先生交流,先生炒菜,热的汗流浃背,无从顾及我内心的困惑与彷徨,只是问,你为什么要看这类的外国文学?你如果对生活有疑惑,需要解答,为何不去读中国的佛学,孔孟之学,外国文学难道就不如你老祖宗留给你的精神世界更精彩?啊?!?我有些停顿,嗯啊哦,突然意识到,没有哪种评论或做事的方式值得我们盲目地去跟从,今天每个人做出的评论或者认为的道理到明天也许会被另一个人证明是谬误,有些事有些人说你别这么做,结果你尝试后发现你是可以去做的。我不强求别人和我一样喜欢同样的书和作者,世界上总是有也可能很多的不同的写作风格和个性的作者,他们都有追求不同的感受和想法以及不同的生活方式的选择。从来没有完美的译本,它就相当于一件复制的赝品,永远取代不了原著。作为读者,我们都要能够清醒,追随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和想法,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什么译本对你来说是好的?能让你轻松自在的畅读,体会原著里无穷奥妙就是好的,反之,让你看两遍也无法领悟,晦涩难懂的译本就算是大师级别的作品,翻译准确率高达99.99%但不利于传播阅读,只能束之高阁,作为摆设显示自己有点墨水如此而已,又有何用?我下定决心,要好好的看完每一本好书!

“但你四十岁了。” “所以我才觉得要赶紧开始”

自从两三年前习惯了在豆瓣记录下我所有看过的影视书籍以后,就养成了无论看什么电影或是书籍,都必先在豆瓣上查询一下这部电影或书籍的评分,貌似只有评分高的作品自己才有动力以及兴趣开始观看,我当然知道这个习惯好坏参半,毕竟先查询一下作品的评分高低以及其他观看者的评价,可以避免在花费了宝贵的时间以后才知道这是一部烂片(或者是不值得阅读的书),然而另一方面,评分再高的豆瓣前250也会参杂你不喜欢的作品在里面。我一向有收藏书单的习惯,当然不会盲目的按照别人列出来的书单进行阅读,不过还是可以给我提供不少的参考意见,书单收藏得多了,便对这本《月亮和六便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只是纯粹被他的书名吸引了。在豆瓣搜索了一个这本书,不同的翻译版本得到的评分都不一样,当然如果有条件我会选择评分最高的译本来进行阅读,可惜我找不到,最后还是选择了李继宏的翻译版本,很多评论都说他毁了这本书,于是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翻开了第一页。一开篇就是45页的导读实在是让我有点被吓到了,里面详细的介绍了作者毛姆的创作年代以及他当时所处的背景,全书读完以后再倒回来看这篇导读我倒是觉得译者非常的用心。也正是在导读中我才知道本书的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原型是一个及其落魄的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也由此才知道了书名《月亮和六便士》的由来:“和很多年轻人一样,为天上的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这大概是理想与现实之前的冲突吧?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该如何抉择我认为这完全取决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或者是应该要对自己又什么样的要求。画家的作品就是他的纪念碑47岁的中年证券人,在意识到自己的余生都想要投入到绘画的急流中去的时候,毫不犹豫,毫不留念地离开了,离开了伦敦,他前往了巴黎,艺术家的殿堂,抛下了他的妻子,他的一双儿女,就这样不回头的走了。“我”受妻子之托前往巴黎规劝这位仿佛失去理智,被恶魔操控了的中年男人。“但你四十岁了。”“所以我才觉得要赶紧开始”我记得我以前看过一个故事,一个40岁的女人想要开始学习钢琴(具体学习什么我不记得了,总之是一样“不应该”在40岁才开始的技能),她在聚会中向她的好友倾诉:“你觉得我应该去学习吗”“去呀。为什么不呢”“可是我已经40岁了,我的手指已经没有那么灵活,也许我学会一首曲子我要花费五年的时间”“如果你不学的话,五年后你依旧是45岁,而且也还是一个不会弹琴的老女人”总之这两个故事给我的感受是一样的,如果我们想要去改变些什么,如果你在心中已经设想过一万种你可能会遇到的最坏的打算,还是没办法阻止你想要去做这件事前的信念,那么就不要有太多的顾虑,尽管放手去做吧。当然《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主角是幸运的,他的绘画在他去世后得到了世人的欣赏与肯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想改变什么就不见得那么幸运了,然而无论“成功”与否,起码在你80岁的时候,不会为当年的决定由一丝的懊恼和遗憾,当你想要提笔为自己留下点什么也还不至于无话可说。“我不想从前,最重要的是永恒的此刻”乍看之下,这句话真的是熟悉得不能在熟悉了,是的,过去的已经回不去了,而未来也由不得我们去掌控,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活在当下,把握现在而已。人并不能做他想做的自己,而只能做他不得不做的自己第一眼看到这句话觉得不明觉厉,后来想了一下,我怎么知道我想做的自己是怎么样的呢?我都不知道我自己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自己,又怎么知道我并不能做我想做的自己呢?又怎么知道现在的自己不是我想做的那个自己呢?如果没有信仰,我们早就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其实有时候还是挺羡慕有宗教信仰的人的,感觉他们身上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支撑着他们,当他们迷茫的时候,神可以给他们指点。不过在我看来,有自己的完整的三观体系的人也是有自己信奉的一套原则以及信仰。前一段时间赵薇事件我看过微博上“公元1874”的一篇点评,其中他提到,一个人的三观基本上在25岁的时候就会定型,之后再怎么吸收修改也是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想一想我今年22岁了,离25岁真的已经不远,希望我在剩下不多的这几年时间中,可以看多一点书看多一点电影去多一点地方,开阔增长自己的眼界,尽可能的丰富完善自己的三观。希望以后的我,可以成为我自己喜欢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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