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解析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5
ISBN:9787505881815
页数:478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题)  1.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是法律的( )作用。  A.指引  B.评价  C.预测  D.教育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察的考点是法律的评价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因此,法律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则,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并非评价人的行为的唯一标准,道德规范、社团规章、乡规民俗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对人们的行为有评价作用。但法律的评价作用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法律以社会价值观念及价值观念体系为基础,以法律的规范性、普遍性、统一性、强制性和严格性的标准来评价人们行为,因而其评价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客观性;二是法律的评价标准相对于其他评价而言,是国家的一种最低要求。正确答案是8。  【真题试题】(2038年单项选择第2题)  2.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B.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应为和勿为三种模式  C.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D.将法律规范的三个构成要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的现象较为常见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察的考点是法律规范及其结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又称为行为条件,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部分,它把规范的作用与一定事实状态联系起来,指出在发生何种情况或具备何种条件时,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行为模式便生效,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处理又称行为模式。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在立法实践中,将一个逻辑性规范的三个构成因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的现象为数极少。正确答  案是D。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3题)  3.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则则应当报请(  )裁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效力的裁决。《立法法》第85条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4题)  4.无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是(  )。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各委员会  D.30人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立法法》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国务院各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内设机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  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5题)  5.下列关于我国法律主体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  B.无国籍人不能成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  C.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D.非法人团体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即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和国家。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1)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3)非法人团体,如集团诉讼的当人。(4)国家,国家是国际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关系的主体。正确答案是8。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6题)  6.根据承担法律责任的身份和名义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  A.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B.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C.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D.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责任的种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法律责任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违法的性质和危害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违宪法律责任;根据承担责任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根据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身份和名义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根据承担责任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所谓职务责任是指行为人以公务的身份或名义进行活动而违法时,由其所属的机关和组织来承担的法律责任。所谓个人责任是指行为人以个人的身份或名义进行活动而违法时,由其个人来承担的法律责任。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1题)  7.法律(  )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作用。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预测作用D.教育作用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的规范作用。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包括法律调整的影响和法的思想影响。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其中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正确答案是8。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题)  8.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  )裁决。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国务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的效力的裁决。《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综合法律知识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第二章 宪法第三章 行政法第四章 行政诉讼法第五章 刑法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第七章 自然资源法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第八章 社会保障法第九章 国际经济法和涉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第十章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第二部分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第一章 民法通则第二章 物权法第三章 公司法第四章 其他企业法第五章 合同法总则第六章 合同法分则第七章 担保法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第九章 金融法第十章 市场规则法第十一章 税法第三部分 企业管理知识第一章 企业管理原理与发展第二章 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第三章 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第五章 企业市场营销第六章 企业财务管理第七章 金融市场第八章 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第九章 商务谈判第四部分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第一章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论第二章 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第三章 合同实务第四章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第五章 办理企业破产事务第六章 办理民事诉讼事务第七章 办理民商事仲裁事务第八章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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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解析(2005-2008)》讲述了:本题所考察的考点是法律的评价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因此,法律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则,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并非评价人的行为的唯一标准,道德规范、社团规章、乡规民俗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对人们的行为有评价作用。但法律的评价作用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法律以社会价值观念及价值观念体系为基础,以法律的规范性、普遍性、统一性、强制性和严格性的标准来评价人们行为,因而其评价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客观性;二是法律的评价标准相对于其他评价而言,是国家的一种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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