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腔》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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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1
ISBN:9787020064182
作者:贾平凹
页数:556页

秦腔,陕西的声音

凌晨,放下手中的《秦腔》,合上书,关了灯,书中的情节朦胧中冲击着大脑。引生,这个疯子,这个除好色之外清风街最好的男人,除了平凹,谁会让疯子做自己的代言人?这个人物注定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大名,成为最独特最典型的这一个。老贾让这个披着疯子外衣的人,演绎了农村男人的定义,诠释了对故乡过去的眷恋,对故乡未来的担忧。

没有一个人真正快乐

秦腔是写农村与农民的书,真实地还原了农村的生活状态。真实的农村并不只是拥有清新的空气,惬意的田园风光,农民也不总是纯朴与善良,那里面也有肮脏与落后,更有贫穷与挣扎。在这部书里,没有一个人真正快乐,也没有谁能够永远顺利。疯子引生喜欢白雪却永远也得不到。他对白雪的感情应该算是最高级别的暗恋了吧。自始至终,他都把白雪当成世间最美的女人,为了白雪,甚至不惜自残。引生的可爱之处在于他有最原始的善恶标准,还有一双通灵的眼睛,能跟世间万物通话。这样的一个人,跟随夏天义去七里沟淤地,算是追随农民最根本的东西吗?夏天义兄弟四人,应该算是农村里面德高望重的代表了吧?有老主任也有老校长,在村里甚至乡里、县里、省里都能让人伸大拇指的一类人。可是夏天义家有五个儿子,到头来养老却成了问题。五个儿子各个成家,家家又有本难念的经,该对父母尽孝道的时候去相互推脱。二婶的白内障原也是可以治好的,五个儿子儿媳却没有人愿意出这份心与这份钱,当白雪提出可以治的时候,很快就被驳回。夏天义从根上就是农民,他一生与土地分不开,最后被滑坡埋在七里沟,也算是最高的葬礼了。夏天智最值得自豪的应该是儿子夏风在省城成了大作家吧。这样一个八面威风的儿子却不懂他的心思,反而是儿媳妇白雪在精神上能与他产生共鸣。夏天智最后竟被儿子对儿媳的一纸离婚书活活气死,不禁让人觉得可悲可叹。庆玉是夏天义的儿子,是一位人民教师,却一肚子男盗女娼。他上不敬父母,下不养子女,与同村的一位小媳妇偷情闹得两家鸡犬不宁。这样一个人竟然是教书育人的老师,多么讽刺。除此之处,还有很多人物,比如君亭、上善、金莲、三蛰、陈星、丁霸槽等,他们在社会的夹缝中生存,或抓住机遇,或投机倒把,一步步远离了农村生活的初衷。

秦腔

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算真正的把《秦腔》啃完,前面近半个月都在放弃和继续看的选择中纠结,终于还是决定看完以后再做是否值得一看的评判更合适。我不是陕西人,甚至从未去过陕西,对陕西文化一无所知,秦腔更是从未接触过,在看《秦腔》以前,对秦腔的印象就是N年前看过一篇写中国摇滚文化的文章里提及秦腔对摇滚的影响,而我比较喜欢的摇滚乐人郑钧也曾经说过他的摇滚乐的灵感来自于秦腔。在看《秦腔》的过程中,深刻的体会到了“八百里秦川尘土飞扬,三千万秦人齐吼秦腔,端一碗髯面喜气洋洋,没撮辣子嘟嘟囔囔。”贾平凹虽以秦腔为名,写的却并非整个秦地秦人,而是以自己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拟出清风街的故事。文中通过半傻半疯的引生的眼睛,以夏家的没落(仁义礼智去世)为隐线,描写了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发生的剧变。文化上,秦腔逐渐没落,取而代之的是流行音乐逐步走向舞台;生活上,农村壮劳力进城务工,以至于在小说最后,夏天智下葬时,村里仅有的几个壮劳力(抛弃了东街死人没请过西街人抬棺的习俗)费了吃奶的力气才将他埋到土里;家庭关系上,父父子子及大家族的传统观念和礼节愈发淡薄,夏天义如此能人,年老时却如同要饭的在五个儿子家中轮流吃饭,夏家长期一起过年的习惯也应了四婶的:“明年这三十饭就吃不到一块了,人是越来心越不回全了”;伦理上,离婚、卖淫、抢劫、杀人等挑战老一辈伦理道德的事件都涌现出来。小说中,偷偷倒银元的夏天礼因银元丧命,希望他能真如夏风所写“一死便成大自在,他生须略减聪明”;做了一辈子阴阳先生的荣叔因为怕死,反落得尸骨不全,甚事讽刺。爱秦腔的夏天智在下葬前脸上只有扣着自己画的马勺才安生;喊了一辈子土地不会亏待人的夏天义最终被土地厚葬,也算死得其所。随着老一辈夏家人的逝世,中年一辈中,君亭我是喜欢的,但是带领着一帮留守的老弱病残,想要把农村建设好,太难。君亭心里也是清楚的,正如他所说“过去农村人谁能出去?现在村干部你管得了谁”;金玉满堂无一个成事者;如不是因梅花贪财雷庆本可以继续跑运输安享晚年;夏雨的生意应该能让他暂时衣食无忧,夏风必定是不会回来的了。而白雪,也将随着秦腔的没落而消失。看《秦腔》的时候,书中虽没有刻画脸谱型的人物,也未透露作者的好恶,却总感觉文中氤氲着作者深沉的情感和作者的影子。看完书,看后记的时候才知道作者写该书是“为了忘却的回忆”。那么,书中,作者的影子的谁呢?我想就是夏风。书看完了,意犹未尽。抽时间好好了解下秦腔,抽时间再来看看《秦腔》。

这是一本特别棒的书,你需要自己去读,我给100分

故乡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故乡应该是一种你熟悉的生活方式无论你喜欢或是不喜欢它。尤其处于城市化大背景下的乡村生活,只有深处其中才能明白。因为你可以清晰的看到二姑妈三婶子一口口的离开农村,而不是简单粗暴的非农人口数。而秦腔里所描述的乡村生活也只是存在于记忆之中,即使在现在的农村生活也不再是哪个样的,但在农村生活过的可以用想象力来还原那样的生活。这是一本特别棒的书。以夏家为主线来展开上一代的夏家无兄弟,老村干部夏天义,文化人老校长,钱迷夏天里下一辈的大出息作家夏风,新村干君庭,5个不成材的儿子,和爱胡闹瞎折腾的夏雨还有作为疯子出现的引生,给真个故事在叙述上加了层神秘也更为圆润。

喜欢张引生

张引生是这部书里嘴让我有感触的人,敢爱敢恨,敢说敢做,大智若愚,也有着别人所不能理解的“超能力”^做人若能如此真实,该是何等美好……

我所看到的秦腔

初读《秦腔》时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可堪是粗俗的气息,这粗俗不是贬低,书中语言不尚修饰 不遮不掩,有些用语露骨的近乎真诚,正是这回归原始的粗俗才更让我体会到那种熟悉的乡土风味。第一次接触这种语言风格是在余华的《兄弟》中,我当时是不太能接受那些对于人切身之物的如实描写,不过后来书读的多了,一方面多见少怪,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有些主题的展现需要的就是自然的回归。还是说回书中来,主题对于秦腔及传统文化的怀恋、没落的哀叹、重归的呼唤我就不再多说。从其他方面来说,这书给我的感触更深的是"引生"的刻画和夏家四兄弟的兄弟之情。书中"引生"既是清风街的半疯子,又是书的引路人。我惊讶的是贾平凹对他形象的把握,他二流子,不上调,有时还疯傻,独有面对白雪或是和白雪有关的事情上,他认真,执着。他看到白雪时的痴呆、搔首踟蹰,一个人在面对心爱之人时的种种痴迷纠结不安的心理都被贾平凹在他身上毕露无疑。夏家是个大家族,儿子辈的经常不和、不孝,但父辈的四兄弟却是一辈子从未吵过嘴。有了酒提着叫上几个兄弟一起喝,年夜饭从老大家吃到老四家,老四夏天智经常召集、训斥侄子们不能让夏天礼和夏天义受了委屈,任凭别人怎样他们的兄弟之情都有滋有味。现在这个时代,距离和时间让很多亲情淡漠,有了各自的家庭后都有自己的过活,随着年龄的增大那种同父同母的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渐渐疏离。所以书中的夏家兄弟着实让人温暖。《秦腔》,词粗,蕴深,意远。

好作家,好作品

《秦腔》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集中表现了改革开放中乡村的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被称为“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http://www.book3721.cn/news/newsshow_226.htm

读《秦腔》

翻过《秦腔》的第六十页,仍无法感受到茅盾文学奖的光芒。我随便念了一段给正在看电视的父母听,他们竟说,“这不就是流水账么?!”确实,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书中那些描写农村生活的文字。清风街上那些吃喝拉撒的细碎、么哩啦啥的表达方式,对于没有长期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讲,都显得格外生硬。贾平凹先生也曾对自己提出过疑问:“这种密实的流年式的叙写,农村人或在农村生活过的人能进入,城里人能进入吗?陕西人能进入,外省人能进入吗?”可是慢慢的,我发觉自己进入了书里。仿佛自己就站在小小清风街的某个高处,观看家家户户人鸡狗的生老病死。贾平凹先生将自己的故乡,位于陕西省东南的一个叫做棣花街的小村镇,作为《秦腔》里清风街的原型。清风街里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动物由此粉墨登场:爱画秦腔脸谱的夏天智,他的儿子夏风,夏风的新娘白雪,白雪娘家的男女老少,夏天智的两个兄弟,村干部君亭,算卦的中星他爹,来运和赛虎两只狗,当然还有作为讲述人的引生,一个被人认为是疯子、时不时犯病、暗恋白雪、又因白雪自残过的“我”。清风街里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会使初读者犯晕,但那又是农村的真实写照。许多人生来到离世都只生活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清风街就是他们的世界。而另一些人,长大以后就离开了小世界,去了大世界。《秦腔》里的夏风就是这样的人。他生活在省城,出了书,成了名人。回到清风街显得多么格格不入。贾平凹先生笔下的夏风是一个有些令人生厌的角色。而我读完整部小说以后才突然意识到夏风就是贾平凹先生自己。我想我似乎能够理解先生将自己写做那个不听秦腔、最后抛弃妻女的夏风,而又塑造一个热衷秦腔和暗恋夏风妻子的“我”作为鲜明的对比。那是一种思念、懊悔、追忆的情怀吧?贾平凹先生在后记里写道,“我以清风街的故事为碑了,行将过去的棣花街,故乡啊,从此失去记忆。”我们每个人都有记忆中的故乡,或许大如北京,或许小如清风街。当我们慢慢长大,那些故乡的记忆却慢慢远去。而每当回首往事,又不禁感叹物是人非。于是读着《秦腔》,有些惆怅。

回不去的是家乡

我知道这标题很怂,但是写在一个在外打工的陕西娃子的QQ签名栏里,便感觉很符合《秦腔》里面缓缓趟出来的味道。当然,这个娃子并不是我,只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一方面,他希望能够回到陕西去发展,可另一方面,却又忍受不了家乡的贫穷。他的家乡,便是《秦腔》里清风街一样的地方。2011年8月份,我和大学的室友一起走青藏线去拉萨。在西宁的时候,我们住在青海行青年旅舍。这家旅舍的旁边,有一个房间,秦腔爱好者们,都在这里叮叮咣咣地敲打吼唱。我问我室友——他是陕西人———这秦腔唱得地道吗?他说,原汁原味的。可惜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逗留,不能好好地坐下来听一听。现在回忆起来,那间屋子里有一个小舞台,简单地装饰着一些东西。舞台下面摆着一些椅子,破破烂烂的,样式是我小的时候常见的那种。舞台侧边放着鼓,锣等乐器。若是再努力想想,好像去听戏的大部份都是上了年纪的人。没开始的时候,他们便坐在门口抽烟聊天。这些印象,其实也是一照面留下的而已。哦对了,若不是《秦腔》这本书,我想我自己压根都不会理会。看完了《秦腔》,我反而感到一阵阵的忧伤了。书中那些烦烦索索的寻常故事,没完没了的家常里短,就这么一点点地勾起自己的思绪。按理说,我是决计欣赏不了《秦腔》的。一来这个秦人的戏剧,我实在没有太多的兴趣,听室友说秦腔靠吼,而且还总是一个调,能有多大的魅力;二来《秦腔》的陕西味儿太浓,对于生于南方的我来说,未免有些难以接受。读着读着,我就忍不住想,这《秦腔》可算是陕西风味的魔幻现实主义了;三来这本书要说写了什么生动的故事,我倒没觉得,都是陕西农村鸡零狗碎的生活日子,跟大多数的农村,都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可是读完整本书,我却恍然若失了。生老病死,喜怒哀乐,吃喝拉撒,这些人类最基本的东西,书中全都有。最重要的是,这本书是作者为自己的故乡而写的。他写的是自己的家乡,扒了自己城市人的外皮,骨子梦牵魂绕的依旧是家乡的土地。就在清风街乡民的怒骂里,就在七里沟土墩的树梢里,就在老旧戏楼的柱子里。在这个人群集体迷失,传统受到破坏和摧残,生活备尝艰辛苦涩的时代,《秦腔》,是为了忘却的记忆,是为故乡树起的一块碑。作者的家乡若是月,我的家乡便是水中月;作者的家乡是花,我的家乡便是镜里花。读的是别人的故事,想的却是自己的家乡。所以,其实作者真的不需要担心。这种密实的流年式叙写,农村人能进入,城里人也能进入,陕西人能进入,外省人也能进入。毕竟,山珍海味虽好吃,吃米吃面还是最离不开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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