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16-8
ISBN:9787503194200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
页数:312页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6》具有时效性和实用性的特点,适应了社会交流和交往的需求,向社会及时准确地提供了全面、翔实的行政区划信息,也为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行政区划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6》已经成为了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新闻媒体、邮政、电信、商业和流通行业开展工作、进行商业往来的工具书。
书籍目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表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表 9
1. 北京市京
2. 天津市津
3. 河北省冀
4. 山西省晋
5.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6. 辽宁省辽
7. 吉林省吉
8. 黑龙江省黑
9. 上海市沪
10. 江苏省苏
11. 浙江省浙
12. 安徽省皖
13. 福建省闽
14. 江西省赣
15. 山东省鲁
16. 河南省豫
17. 湖北省鄂
18. 湖南省湘
19. 广东省粤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21. 海南省琼
22. 重庆市渝
23. 四川省川、蜀
24. 贵州省黔、贵
25. 云南省滇、云
26. 西藏自治区藏
27. 陕西省陕、秦
28. 甘肃省甘、陇
29. 青海省青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32.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33.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34. 台湾省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和市辖区一览表 199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民族自治地方一览表 217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一五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23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索引(一) 226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索引(二) 269
作者简介
●资料权威现势性强(行政区划资料源自民政部,人口资料源自公安部); ●地图美观,全彩行政区划地图清晰易读; ●按照行政区划代码重新排序,增加了市辖区人口、面积和市辖区扩大地图等,使《简册》更实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具有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等特点,适应了当前社会交流和交往的需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提供了全面、翔实的行政区划信息,也为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行政区划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已经成为了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新闻媒体、邮政、电信、商业和流通行业开展工作、进行商业活动的必备工具书。
一、本行政区划简册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二○一五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资料汇编的。
二、本简册中,凡列第一位的行政区域,均为上级行政区域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的驻地。
三、本简册中地级市下列的县级市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地级市代管。
四、本简册行政区划图均为示意图,图中标注横线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系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的驻地。
五、本简册中所列行政区划代码为国家公布的六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六、本简册中所列邮政编码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驻地的邮政编码。
七、本简册中所列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人口数为2012年度公安部的统计数据,其中在2013、2014、2015年度行政区域发生变化的区、县、市的人口数字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
八、本简册中所列县级以上行政区域陆地面积数据由各地提供,仅供参考。
九、为方便读者查找地名及正确读音,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索引按照汉字的普通话语音音节及笔划简繁的顺序排列。
十、如无特别备注说明,本简册中行政区划图及其标注的变化,不作为行政区划变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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