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城

出版社:南海出版社公司
出版日期:2003-11
ISBN:9787544225946
作者:菊开那夜
页数:246页

章节摘录

第一节1996年夏,她们四人被安排在一间十几平方的房间里,朝南,睡上下铺,清一色的蓝白被褥上刻着a大的名字。斯憔还记得良久穿着长长的裙子趴在阳台上抽烟,给所有人一个背影,看起来寂廖孤傲。她们住在六楼,再上去便是天台了,每天早上都有脚步声啪啪地从耳边敲过,一长串的,越来越近,或者远。整幢女生楼只有天台的阳光最充沛,仅有的几根麻绳沉甸甸地挂满了衣物。天台的栏杆上则晒满了被褥,常有失窃事件发生。斯憔就曾丢了一床垫被,恼火得整夜失眠,次日中午回宿舍,竟发现垫被回来了,但明显比她原先的要新,良久朝她眨眨眼睛。斯憔有些惭愧地睡在不知来历的垫被上,做了一个梦,梦里女生宿舍接二连三有人丢失垫被,张三偷了李四的,李四则对王五下手,王五又使赵六遭了殃。周而复始,循环不止,不久后,斯憔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垫被,她自梦中笑醒。走廊里的灯还凄惶惶地亮着,从这端看那端,就像一个越来越模糊的隧道,风哗哗作响,空气里有桂花的香味。经年后,斯憔仍然会想起a大女生宿舍,想起四年中诸多往事,点点滴滴,细细碎碎,就像一地玻璃屑,有着微弱的疼。毕业后斯憔去了家杂志社,在城南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里。斯憔住在a城的老城区,巷口有个大爷特别酷爱阿柄的《二泉印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早上七点准时开拉,斯憔总是被凄惨的呜咽声吵醒,睡梦沉酣,缓缓睁开眼,辛酸爬上心尖陡陡游走。但没有人会去找大爷的麻烦,他一穷二白,孤家寡人,最不惧的就是事非。他看上去如此寂寞,时刻盼望有人找他理论。大爷一张板凳,一只茶垢难除的杯子,嘶嘶地拉起二胡,四下乱走的音律划伤了听者的耳膜。特别是下雨的清晨,和着风雨声,犹为令人发狂。斯憔总是迅速起床,穿衣,冲出巷口,逃出《二泉映月》的劣质版,然后深吸一口气,找家点心店坐下。在a大时斯憔很少吃早饭,常常去校门外买蛋饼,一团面粉铺在平底锅上,撒葱花,鸡蛋,裹根油条,涂上甜辣酱,便是一顿香喷喷的早餐。很久没有吃那么可口的东西了,斯憔在点心店里胡乱挑起阳春面往嘴里送,抓紧时间,节约费用,打发了一宿的饥饿感。斯憔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也不喜欢所住的房子。房东老太太翻着一双死鱼眼,对门的小孩那般爱哭,她母亲总是把小孩的鼻涕随手一甩,有一次差点甩到斯憔身上,斯憔倒退三步,那小孩趴在母亲的肩上幸灾乐祸地笑。盛云集的男友在n城,三小时车程,学生证半价的次数用完了,云集就向别人借,结果全宿舍的学生证上都涂满了a—n的字样,记载了云集每一次的相聚与别离。单程是她高中时的学长,总是将过去的考卷借给她,一大叠,都是高分,他那样的优秀,考上了著名的n大。他在信上说,希望一年后可以重逢。她填了n大,但差了两分,落到了a大,哭了整整三天,迟迟不肯去注册。他说,米兰昆德拉有句名言,间或相见,恋情才持久。她信了,信他们的感情不会因为时空而稀释,不会因为无法朝朝暮暮而心生他念。总会售完即止,总会清空,总会是这样,当一方还捂在心口,另一方已弃如敝履,即使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亦有输赢之别,鲜见皆大欢喜不偏不倚的和局。他们曾经热烈相爱,电话诉衷肠,说不尽道不完的甜言蜜语,像一切恋爱那样,有天荒有地老,有山盟有海誓,可歌可泣,生死相许。她坐火车去看他,他早早地便等了,只嫌时间过得太慢。他们紧紧拥抱,荡气回肠,在公车上,手握在一起,看n城夜灯初上。他为着她的缘故,在校外租了房子,因为没有足够经济能力,所以做了三份家教。那是他们第一个家,最后一个。简陋的,狭小的,幸福却四溢。她拿着烹饪书,做他爱吃的菜,他从背后搂着她,下巴抵在她的脖子里,暖融融,是暖的,他的唇。窗外是某个小学的操场,红色的土,跑道用白色粉末铺就。小孩的声音就像麻雀一样,夹杂着体育老师清亮的哨声。他们是要一个小孩的,之前,当然会结婚,一毕业她就会来n城。关于未来便这样设计。她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他会背弃她,有朝一日,他们曾经的恩爱如书页翻过,成一桩悲伤往事。n城在若干年前有一场屠杀,城市有一种苍茫的底色。曾碧樱是四人中最早结婚的一个,毕业两个月后就与赵平喜结良缘了。是斯憔做的伴娘,婚礼很盛大,碧樱穿着低领的白色婚纱,满足地笑了。是她喜欢赵平,她的喜欢出于现实的考虑。碧樱在恋爱前就将赵平的一切探明,他是a城本地人,独子,家里有两套房子,碧樱暗想,既然是两套房子,便无须与长辈同住。赵平父母都有工作,以后退休也有养老金,不会成为小辈的负担。大二时,赵平生日,邀请一帮同学去家里吃长寿面。良久穿着黑色紧身衣,太阳镜架在前额,嘴涂成了紫色,趿着拖鞋,露出艳红的脚趾。斜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吃薯条,一边按着遥控器不停换台。在一干人中,赵母惟独记住了她。因为良久打碎了一套水晶玻璃杯中的一个,使之不复完整。更可气的是,她并没有做出歉意的表示,皱着眉头走开了两步,赵平急忙去拿簸箕收拾残局。碧樱在次年赵平生日时,送的礼物便是一套同样款式的水晶玻璃杯,并且将旧的那套装进盒子里,封了口。良久没有父亲,张静文只提起过一次,淡淡地说,死了。何时何地,何种方式,都没有交待。良久也没有问,知与不知没有区别。在千灯镇,张静文是周胜年情人这一事实众所皆知,连周胜年的妻子都默认了张静文的存在。逢年过节都会买一些东西叫周胜年带过来,这样温和的局面,叫张静文发作不得,道谢,收下,回礼。他存心要将她固定在这个位置,安份,死心,习惯。张静文酗酒,喝得多了又哭又笑,摇醒良久,给她看自己当年的照片,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良久在睡意模糊间,觉得自己渐渐走向了照片上的容颜。一样细长的眼,倔犟的唇。张静文在粮管所工作,负责给人开票,小小的良久喜欢在宽敞的粮管所里奔跑,米太多了,仓库里堆不下,所以在露天搭起了高高的帐篷,里面堆着一麻袋一麻袋的米,鼓鼓的,厚重的,散发着特殊的清香。良久有时和别的小孩偷偷溜进去,爬到最高处,再一级级爬下来,周而复始,一张小脸兴奋得发出红光。每个年龄都有属于自己的快乐。粮管所边上还有一家食品加工厂,是朵拉先发现的,那里面的人忙碌得很,不知道为什么,把成箱的芝麻糖从里边的房间搬到门口,竟然没有人看管。朵拉摊开手心,给良久看一块象牙色的糖,上面镶着星星点点的黑芝麻。他们五个小孩就躲在加工厂门口,轮番溜过去偷糖。朵拉最后一个,一边往口袋里塞,一边抓着吃,终于有人发现了,大喝一声,哪里来的小孩?朵拉拔腿就跑,芝麻糖洒了一地。他们逃啊逃,根本没有人追,还在努力地跑。舌尖上那种贪婪的甜一直存活着。关于朵拉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曾经,良久和朵拉是最好的朋友。朵拉有一个幸福的家,她父亲和张静文是同事,良久和朵拉、费烈一起长大。费烈是千灯镇的骄傲,他的成绩从来都是鹤立鸡群,一骑绝尘。无论参加何种科目的竞赛,都是千灯中学的代表,并且从不空手而归。他注定是一个人物,骄傲地成长,从小到大都有许多女生暗恋,身后总是跟随着爱慕的凝望。费烈的初恋,也许是和朵拉。朵拉本来就很一般的成绩,因为分心,急剧下滑。费烈每天帮她补课,甚至帮她解题,但完全没有用,朵拉只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费烈的优秀只能使她更自卑,她担心自己的笨拙会让费烈看不起,越担心越手足无措,一到考试双手发抖。她知道自己这样下去不行,费烈就像一种无形的压力,他试图拉她,她却退得更快,一直退,退至灰暗处。她每天都注意自己的头发,衣服,裤子,鞋子,甚至牙齿。她想变得漂亮些,但这一切很快就会被摧毁。回答不出老师提问时的窘迫,朗读英文时发音错误的尴尬,课间去上厕所无人结伴的孤独,害怕被费烈一一目睹。她更害怕的是别的男生对自己不屑一顾,没有人追求她,她急急地想要向费烈证明些什么,故意和别的男生一同说话,笑,借书,制造些小小的暧昧。她想要费烈从中得到微妙的满足感,那么多人喜欢她,而她惟独喜欢他,多么幸福啊。这始终是她的想像,除了费烈的温柔,再没有别的男生了,甚至有人笑她的眼白太多,也有人笑她走路姿势古怪。她骂他们神经病,骂完后就坐在椅子上整理书包,显得很忙,显得无所谓,其实那些话都一字字打在她的心上,她知道费烈在不远处听到了,她背上热辣辣的,咬紧了牙齿。谁也不知道她和费烈的关系,除了良久。良久有一次闯进她的房间,看到他们坐在一起,良久倚着门,脸上露出那种不允许他们否认,洞悉一切的微笑。他们什么关系呢,好像并没有什么,只是她父母不在家时,费烈从三楼跑到二楼来,两人一起说话,也没有什么过份的话,最多就是费烈握握她的手。她的手不好看,五根手指粗粗笨笨,一到冬天还长满了冻疮,生红斑,腐烂。手掌上的皮肤因为每一年气候的摧残,变得粗糙而丑陋,她多么希望自己能像良久那样,有一双十指纤纤的手。事实上他们在冬天来临前就结束了,她有时站在阳台上不无侥幸地想,这样也好,这样的话,就不会让费烈发现自己有一双如此丑陋的手。次年她开始生青春痘,她不无侥幸地想,这样也好,这些讨厌的痘痘就不必担心给费烈看到。还好,他们已经结束,不然怎么向费烈交待呢。她觉得自己忽然生了那么多莫明其妙的痘痘,是会连累费烈的,而现在不会了。她一下子轻松了,不再惧怕自己丢脸时会因为费烈在场而难堪。她也没有哭,费烈并没有提分手,他只是,只是和良久在一起了。朵拉觉得良久比自己漂亮,费烈本来就应该和良久在一起,而自己,不过是电影开场前的节目预告,像一个铺垫。她揪着衣角,低下头去。她后来很早就嫁了,是相亲结的婚,年轻的朵拉,哭泣的朵拉,痴心不悔的朵拉。她的丈夫是千灯镇自来水厂的职工。恋爱不会影响费烈的功课,他依然是千灯的骄傲,而良久,与他就像过目不忘的宝玉和一目十行的黛玉,良久的成绩也名列前茅,他们一起时,做的最多的是打俄罗斯方块,争着要破对方创下的记录,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双手放在桌子底下,快速地左右按动,他们之间的亲密很快众人皆知,但没有人来反对这两个优等生。连朵拉都不,朵拉只是再也不能独自面对费烈了。良久回想起与费烈的那一年,最先记起的是他的白衬衫,干净,朴素,却有一种清高的意味。他们十五岁,坐在良久房间的沙发上,一起看漫画,她故意看得极快,刷刷地翻过去,他笑着按住她的手,然后轻轻抚摸她光滑的肌肤,两人都觉出了异样,紧张地紧张地靠近。额头抵在一起,向往地向往地触碰着唇,那些细细干干的纹路逐渐柔软,来回地来回地依恋。这是初吻,彼此都是。她只得这么一个纯洁干净的吻。后来的后来,都是舌头的缠绵,潮湿,热烈,充满情欲。

内容概要

菊开那夜,真名吴苏媚,1979年生于苏州,水瓶座女子,自由撰稿,目前的生活昼伏夜出,喜欢那些故事从手指里流淌出来如同弹钢琴一样,写文字就像吃饭一样,已经潜入发肤,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已出版小说集《隐忍的生活》杂文集《爱就如些》散文集《亲爱,别来无恙》。

作者简介

《空城》内容简介:这个城市已经空了,失了最初的意义,如果没有了爱情,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能撒手离去,是这样吧!有的梦想,我们穷其一生只是捕风,或扑空;有的追求,生来就是镜花水月,徒然地看着它一点点灭;有些寻找,穿过了荆棘,却发现它从未存在过!1996年夏,她们四人被安排在一间十几平方的房间里,朝南,睡上下铺,清一色的蓝白被褥上刻着A大的名字。故事就这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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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4条)

  •     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高二,而现在马上就大二了,找它找了很久!当碧樱指责良久时,斯憔想的是:我们四个人谁又一定有好下场?开页上有这样一段话有些梦想,我们穷其一生知识捕风,或扑空;有些追求,生来就是镜花水月,徒然地看着它一点点灭;有些寻找,穿国了荆棘,却发现它从未存在过,一切的一切,只是海市蜃楼般的感觉.愚笨如我们,失掉聪,失掉明,一颗心枉自左盼右盼.........................
  •     有一種書,看完,合上,久久無法釋懷.心裡想著,如果當初他不這樣,也許現在他們就能那樣.其實很清楚,現實就是這樣的殘忍.我們從來不能左右.這世界本就沒有如果.但我還是忍不住要去想那些,如果的事.
  •           书没有看过原版的,我看的是电子书,之前在花溪上看过一这本书精缩的那种,很不错.我喜欢吴苏媚.也喜欢她的名字,我想我以后若有一个小小的女儿,会给她这样的名字,有个苏字,或者媚字.   我20岁,大学二年级,不知道为何想起那以久以后的事情.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初中的那个夜晚 我一口气读完 似懂非懂 现在只记住了“菊开那夜”这四个字
  •     印象挺深的。
  •     大学的图书馆读过这边书
  •     一直在空洞中,行走,相逢,消失。
  •     这作者的风格是有阵子我挺喜欢的那种。但这故事乱。不成形。版丑。
  •     错过,一再的错过!很喜欢里面的一段话,。 人生的意义不能深究,因为从来没有正确答案,我们这一生到底在寻找什么,那么辛苦地争取、谋求、拼搏,最后什么也带不走。我们那么用力地生活,或者热爱着生命,却常常暗流汹涌、杀机突现,以至于呼吸骤停,我们积极或者颓废,聪明或者愚笨,都一样在生老病死这四个字里行走。 有些梦想,我们穷其一生只是捕风,或扑空;有些追求,生来就是镜花水月,徒然地看着它一点点灭;有些寻找,穿过了荆棘,却发现它从未存在过,一切的一切,只是海市蜃楼般的幻觉。愚笨如我们,失掉聪,失掉明,一颗心枉自左盼右盼。
  •     p
  •     傅斯憔的名字可是一直都记着,这是我高二的时候看的,当时一通宵解决了,第二天,在课堂上趴了一整天,唉,不过,看了之后,很是心疼,里面的女子都很苦啊
  •     还记得初一看过,看了很多遍。
  •     当初看花溪,还很喜欢她的,偶然发现了这么个淫荡的名字,竟然就是她,很有喜感。文字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茶余饭后无趣时看看别人的辛酸经历,慰安眠罢了。还是更喜欢亦舒的。。
  •     盛云集一直以为自己会嫁给单程,单程曾经也这么以为。在相恋多年后,这个曾经共同的期待成了误会,单程的感情就像蚂蚁搬家那样,不经意间就成了一座空城。 不再写信,不再电话,慢慢蒸发干净,就像衣柜里的一颗樟脑丸,从前饱满圆润,悄无声息地在空气中瘦削了,不可避免地一点点损耗,直至消失。 他对着盛云集一种不耐,如此明显,明显得使他有些害怕。他到底要率先离场,做一个负心人。 变了,已经不再爱她,对她的到来不再满怀期待,对她的离去却备感轻快,对她的面容已经厌倦,对她的笑,哭,声音,姿势,一切的一切,通通不再有感觉,甚至她的身体也激不起他由衷的爱怜。 她就像路人般无足轻重。如果说还有区别,那就是他自知欠了她。曾经是花园,如今成废墟,这段感情只是见证了珍珠怎样在平淡岁月的侵蚀下,渐渐变为鱼目。 他们曾经在对方的教室前伫足观望,只为了能够看一眼心爱的人,他们曾经写情书,托身边的人代转,收到情书且惊且喜,回味每一句,不舍睡去。他们的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爱抚,第一次初尝身体的愉悦与激情,第一次懂得爱情的荡气回肠与两心相许的甜蜜。他们一生中的许多第一次都互通,一起褪却青涩,逐渐成长,彼此身上都有着对方的气息。----所有这些,原来都会消失。
  •     这本书还挺好看的~
  •     由心底生出无声的呐喊....高三,菊开那夜,便一发不可收拾
  •     看了不下五遍~~~~
  •     读的时候14岁。至今对最后割JJ的画面难以忘怀。
  •     安妮宝贝似得风格,但是算是当年青春小说里略有诚意的作品
  •     明显是钟爱张爱玲和亦舒的女作家,虽说不上有多好,甚至用力不均、一些地方煽情或隐忍过了度以至于做作,但已算诸多膜拜张氏苍凉笔法之中比较自成一格的一支了,甚至有些句子写得让人惊艳:“再冰雪聪明的女人,在感情上还是会一笔烂账,惟有感情,说不清道不明,撞得头破血流,还会摸一摸头上的血,赞道,颜色好艳丽。” | BTW,她是当年小姑娘读物《花溪》/《新蕾》的专供作家?
  •     我喜欢她的文字。
  •     吴苏媚 水瓶座女子 文章 也像水瓶女子一样偏激 决绝 不回头
  •     无可奈何
  •     于我而言很特别~~~
  •     好似回到多年前第一次看的时候。后来每次再看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     补标注中。
  •     3.5星 看过后觉得文笔还不错本身不具有多少意义的言情向爱情故事
  •     买了这本书,觉得很现实,所以非常喜欢。
  •     当初读的时候很喜欢,四个女子的故事
  •     早先好喜欢你的书。
  •     故事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初中时自己假装能看懂的小样儿~
  •     阿部定跑这儿来了。
  •     这个城市已经空了,失了最初的意义,如果没有了爱情,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能撒手离去,是这样吧……
  •     因为喜欢这个名字 听了有声读物 写法一般 情感细腻 很有心思 但不独特
  •     我的脑残青春
  •     越看越觉得欢欣 其中的爱情 人性 仿佛是自己
  •     第一次接触她的书,也是最爱的一本。说过,第一次阅读,有种窒息的感觉
  •     這本書一直都留著,也許是因為像那個傢伙的許致貞。傅斯憔見許致貞第一面和最後一面的情景都覺得好荒涼。
  •     狐狸精,你写的挺好的
  •     最后真的是空城了。
  •      很好看
  •     不求甚解
  •     那时候觉得女主角非常凛冽,最终在结局割下了挚爱的生殖器。那本书第一次让我觉得非爱即恨的畅快。
  •     很好的一本书,很喜欢吴苏媚的文字,觉察出一种爱情轻轻的疼痛感。。。。。
  •     千篇一律的故事,我能不能请求作者不要这样自我意淫了?
  •     疼痛青春X3
  •     以前认为悲剧意味着没有结局,但突然发现或许悲剧才是最好的结局吧!因为喜剧之后还会有很多故事,而悲剧意味着什么都不会再发生了,我们就这样就这样结束了吧!不再沉浸在痛苦里,不再有悲伤了!
  •     大学读的
  •     良久,还有许致贞
  •     青春是什么,爱上不对的人。
  •     菊开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者。
  •     初中时读过的书 至今能记起其中些许情节 一个又一个决绝的故事 我还真是年轻轻就怪口味
  •     女人若是爱上了,飞蛾扑火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理智如傅斯憔,疯狂如陈良久,爱你就输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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