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十字镇

出版日期:2016-7
ISBN:9787208137188
作者:[美] 约翰·威廉斯
页数:372页

内容概要

约翰·威廉斯 John Williams (1922-1994),美国作家、诗人、学者。辍过学,当过电台播音,从过军。退役后入大学就读并获博士学位,于1954-1985年间在母校丹佛大学教授大学英语及创意写作。曾编选《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也创作过两本诗集。一生只写了 四部小说:《惟有黑夜》(1948)、《屠夫十字镇》(1960)、《斯通纳》(1965)、《奥古斯都》(1973,本书获得当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对约翰·威廉斯的写作,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评论:“当我称之为‘绝佳’,我的意思是它们(《屠夫十字镇》《斯通纳》)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

书籍目录

屠夫十字镇
附录:
我的老师约翰·威廉斯

作者简介

◆《斯通纳》作者约翰•威廉斯另一绝佳作品。一部年轻人带着寻找美好、摆脱庸俗日常生活的冲动,去旷野探寻世界源头的小说。一个关于寻找与梦想,信念、信仰和仪式,生存与改变的故事。
◆《屠夫十字镇》比《斯通纳》更想了解世界的真实。它们同是一个有关面对无意义事物的坚忍,有关天真所致失败的故事。与坚守信念的斯通纳不同,这是一个带着激情、对未知充满好奇的年轻人,渴望寻求真实的世界:他所相信的,不是爱默生和梭罗等人的信念,而是相信背后的看见——除了旷野与经历,没有什么比内心的冲动更真诚、更迷人。同时,他在某种意义上又与斯通纳相同,他们做到了自我的实现。也许,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这样的冲动、激情,也造就了如今的自己。
◆对年轻人的心灵进行的深入思索。作者约翰•威廉斯说,当一个从哈佛辍学的年轻人,来到西部看到了自然,看到了旷野的真实面貌,对他来说,会发生什么呢?这就是小说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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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十字镇》讲述的是一个在1873年从哈佛辍学的年轻人安德鲁斯,受爱默生和梭罗等人的自然观念影响,带着寻找美好、希望和活力的冲动,来到屠夫十字镇,并跟随猎人米勒和其他两人(剥皮人施耐德和随营干杂活的查理•霍格)进入科罗拉多山区猎捕野牛。他们各自带着不同的目的和想法,踏上了这次前途未卜的旅程。他们经历重重困难,还丢掉了一个人的性命,才重回屠夫十字镇,但这里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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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威廉斯的小说一向犀利冷静,不留情面,但都同时传递着这样一份乐观,它相当坚定而强韧:他相信我们有能力从生活的绝境中拯救某些价值。——《泰晤士报文学增刊》(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坚韧,刺破一切幻象,但怀抱着对美及生命的敏感的温柔。——《旁观者》(The Spectator)
消释荒野中的勇气传说与英雄赞歌的解毒剂。——英国《每日快报》(Dail 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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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9条)

  •     只凭借一到两本书来品读一位作家,即使是威廉斯这样只写了4.5部小说的“低产作家”,这样的行为也是危险的。但任何一个同时读过《屠夫十字镇》和《斯通纳》的人,都很难不在这两本书的交相呼应中,感受到一些抵触又共同的情绪,体悟到一些安静又激扬的思绪。看似一本是西部小说,一本是学院小说,但却你追我逐地延伸着威廉斯最深沉的思考,关于成长。现代社会里,日益丰富的生活和日渐巨大的压力让人困惑和迷茫,眼前的生活让心灵和灵魂“异化”,“远方”在褪去了淘金热和大冒险的色彩后似乎变成了一片荡涤金钱恶臭和庸俗主义的净土,人们在离开还是到达的选项中彷徨。但在威廉斯的笔下,远方是一无所获,眼前是一地鸡毛,生活总在你以为被它遗忘的地方,露出不为人知的坏笑。走与不走,在写完斯通纳的他看来,已经不是问题的核心症结,关键在于,如何与生活同行。阅读威廉斯最好的方式是独处,或许窗外有雪更佳。因为他的文字最是平和坚忍,虽然生活是他笔下最大的敌人,但他从来不试图用鸡血或鸡汤来蒙骗读者,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在一无所获和一地鸡毛中汲汲营营,他期待传递给读者的,是心灵深处的蜕变和坚持,是知道生活的真相后还能继续坚持下去的安静。威廉姆斯要离开波士顿,就好像霍尔顿要重返纽约,他在屠夫十字镇遇到荒野的同时,也碰到了生死、破产、偏执、张狂,直到最后还遇到了男人一生堪称最大的劫难——色欲。威廉斯撕下了远方所有的温情脉脉,让一个白面书生在旷野的呼唤中最终变成了杰克伦敦笔下的那些毒日头们,就好像书里的女主人公说的那样,你从旷野回来就不一样了。的确,回来后他可能不会再敏感、纤细、天真般的善良,但他在粗糙、多情、世故中,却也收获了一种天地宽阔任我游的成长和底气。这与斯通纳在失败的婚姻和事业面前选择沉默相对,有着殊途同归的玄妙。无论是继续扬帆起航,还是在原地循环往复,浪荡天涯与晴耕雨读中,他们都实现了自己的成长,找到了与生活长久相抗相和的人生。我没有仔细研读过威廉斯的成长经历,但他的笔下却有一种东方文化日复一日见本真的禅意,而这种禅意恰恰是威廉姆斯和斯通纳成长力量的来源。无论是威廉姆斯在落基山余脉里剥野牛皮,还是斯通纳在黑暗的书房里默默阅读写作,都是在简单重复修磨生命的每一分钟。在这个信息量严重过载、每一个人都在向你推销一种丰富不重样生活方式的年代里,这样的简单比北欧的极简主义,还要珍贵上几分。生活可以拥抱各种各样的可能,但面对它时内心的分寸和淡然,却依然蕴含在那些行行重行行的枯燥生涩中。水滴石穿,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     文/夏丽柠约翰•威廉斯的《屠夫十字镇》貌似一本失败之书,却又隐藏希望。作者威廉斯教授,1922年生于美国的德克萨斯,因写作能力优异而到电台和报社工作。二战爆发后,他作为美国空军去印度和缅甸服役。战争接近尾声时,他先去丹佛读大学,又去密苏里大学读博士。1955年,他回母校任助教,并于1985年退休。对于1948年便出版第一部小说的作家来说,威廉斯的创作量少得惊人,但内容的迥异却一直在为他加分。他一生中写过四部小说:《惟有黑夜》主要写幼年时期的伤痛带给人生的影响; 《屠夫十字镇》讲述的是四个男人在堪萨斯州的冒险猎牛之旅; 《斯通纳》向读者展示了一位知识分子平凡而无奈的一生; 《奥古斯都》刻画了凯撒大帝暴虐统治下的罗马。表面上,威廉斯一会儿西部旷野,一会儿大学学术,忽而又写宏篇历史巨著,写完还得了当年美国虚构类的国家图书奖。可一旦你通读之后,就会发现他在每部作品之中,都必设一个精致的内核,就像一个精准的定时爆破桶,将读者预设的结果炸得灰飞烟灭。其实,威廉斯最擅写“成长”。通过细致观察生活,他懂得了人生就像洋葱,剥皮即成长。剥一次哭一回,剥光了痛过了,人生便走到了尽头。他的小说主人公都是“悲情英雄”,都是潜伏在人群中与生活搏斗的勇士,都是敢于毁灭自己人生的杀手。与《斯通纳》相比,《屠夫十字镇》略显沉闷。1870年代,一个二十出头正值迷茫青春的小伙子安德鲁斯,从哈佛辍学来到西部荒凉的屠夫十字镇,既探求与自然的共鸣,也为实现“美国梦”。美国人向来相信奇迹,乐于追寻自我,生来爱做梦。他生在牧师之家,受父亲旧故兽皮商麦克唐纳的指引,准备带一队人去猎野牛以获取牛皮。他雇佣了猎人米勒、赶车的查理和剥牛皮的施奈德。他信心满满,无知无畏,觉得人生的第一桶金唾手可得。“他想该怎么度过这三四天,有没有什么办法将这四天捏成一团,他可以随手扔掉”。威廉斯如此描写其急迫心情。美国西部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孕育了昆汀的《八恶人》和安妮•普鲁的《断背山》。意气风发的马队、精明强悍的狩猎人、以及猎捕野牛的速战速决……使读者以为这个故事就是一部西部的风光片:冰河、草场、牛马,还有万物之灵,战无不胜的猎人们。可惜厄运来得猝不及防,天降暴雪,他们被困在山里长达半年之久。重新启程时,却又因意外失去了要带回小镇的牛皮,劳动成果付之东流。面对失败,米勒愤怒、施奈德绝望、查理哀怨,而安德鲁斯却在惶然不知所措中开始反省和思考。穷困潦倒的麦克唐纳说世界变了,牛皮没用了,“当你年老的时候,那些牛皮可以给你带来些安慰”。米勒因此意识到人生已经不会再给他机会了,而去纵火复仇,可安德鲁斯却如凤凰涅磐般顿悟。在小说的结尾,威廉斯写道:“除了大概的方向,他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里,但他明白稍后他会知道的。他从容地纵马向前,感觉身后太阳冉冉升起,使得空气坚硬起来。”三毛说,“不断地自我突破,自我调整,自我修正,才是人生向上爬的力量。”显然,书中的这位年轻人在失败中重新找到了自我。
  •     注:“【】”内为“章节名”;“『』”内为“书摘”。【2-4】『米勒站起身,从地上提起大铁壶,稳稳当当地放在木炭上。然后他接过查理·霍格手上的提灯,朝大树旁装物资的大箱子走去。查理·霍格跟着他。到了箱子旁,米勒又把提灯交给查理·霍格。他从箱子里拿出两个大铅条,把它们拿到营火跟前。他把铅条插进大铁壶里,并且交叉放好,不让铅条的重量弄翻了铁壶。接着米勒走向刚才查理·霍格和安德鲁斯搭好的方形小帐篷,从里面拿出一盒火药和一小盒雷管;离开之前,小心翼翼地又把围着剩余火药的帆布塞好。在营火旁,他的马鞍放在他的铺盖边上,他便在马鞍旁跪下。他从鞍囊里拿出一个宽松的大布袋,布袋口用一根皮带系着。他解开皮带,把布袋铺在地上。千百颗发着暗光的铜弹壳从口袋里倒了出来,松散地堆在地上。安德鲁斯慢慢走近他们两人。黑铁壶里的铅条受热后晃动起来。米勒仔细看了看,挪了挪铁壶,这样加热更均匀一些。然后他用短柄小斧头,打开火药箱,撕开保护黑色火药颗粒的厚纸。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了一点火药,扔进火堆里,火堆立刻升起一阵蓝色的火焰。米勒满意地点点头,又把手伸进鞍囊,拿出一个扁平的大物件,这东西的一面用铰链扣着,打开一看,里面有许多排列均匀、有小槽相互连接的小洼坑。他用一块油布认真擦干净这块东西。米勒把它合起来的时候,安德鲁斯发现这件东西上面有一个像杯子一样的小口。米勒又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把长柄大勺子。他把勺子插进现在开始沸腾的盛铅条的壶里,小心舀出熔化了的铅,然后倒进子弹模型的口里。滚烫的铅水遇到冰冷的模型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有一滴溅到了米勒抓模型的手上,但他没有缩手。模型里装满了铅水。米勒把它插进查理·霍格已经拿过来的一桶冷水里。模型在水里嘶嘶作响,沸腾地冒着白泡。接着米勒取出模型,把子弹倒在弹壳箱旁边的布上。当一堆铅弹的数量和一堆铜弹壳的数量差不多时,米勒把模型放在一旁冷却。他迅速而仔细地查看了一下铸好的子弹。不时还用小锉刀挫着光滑子弹的底座,偶尔把一颗报废的子弹扔回已经从火堆上移开的铁壶里。在把子弹放进空弹壳旁的子弹堆之前,他还要把每颗子弹的底部放在一块方形蜂蜡块上擦一擦。他从火药盒旁的方形容器里拿出小的雷管,毫不费力地塞进空弹壳,并用一个小的黑色工具把它们夯实了。米勒从鞍囊里取出一个浅勺子,一叠皱巴巴的报纸。他用勺子测量火药的用量。他把一个空弹壳拿到敞开的火药盒的上方,将里面盛满四分之三的火药。在盒子边上用力拍打弹壳,好把弹药摊平了,用另一只闲着的手从皱报纸上撕下一小块,填塞到弹壳里。最后拿出一个铅头,用手掌根把它挤进装满东西的弹壳里。然后,他用自己结实的牙齿把装弹座的铜壳卷起来,接着随手把子弹扔进第三堆东西里。米勒重新给子弹装弹药的时候,其他三人在旁边看了好几分钟。查理·霍格饶有兴味地看着,一面对米勒娴熟的技术点头微笑。施奈德睡意蒙眬地看着,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时不时地打着哈欠。安德鲁斯看得兴致勃勃,试图把米勒每个动作的关键印在脑海里。』【2-5】『“这次在它们奔逃之前应该能打中三四头。”他说道。他仔细审视了几分钟这群牛的方位。大多数牛在低头吃草,米勒把注意力集中在兜圈的牛身上。他端平步枪,瞄准一头比较活跃的大牛,轻轻扣动扳机。一声枪响,有几头站了起来;它们都把头转向枪响的地方,似乎都盯着枪管里冒出的一缕烟雾,看着烟雾渐渐散去。那头中枪的牛向前一蹿,跑了几步,停下来,转身面向匍匐在地上的两个人。鲜血从牛的两个鼻孔里缓缓流出,然后越流越快,最后变成两条鲜红的小溪。那些听到枪响已经开始移动的野牛看到它们的新头领犹豫不前,都停下脚步,等待新头领的下一步动作。“看,”米勒说,“打穿了它的肺脏。”他一边说一边给步枪重新装上子弹。然后转动枪管,寻找剩下野牛中最活跃的一头。他说话的时候,那头受伤的野牛左右摇晃,东倒西歪,最后砰的一声扑倒在地。三头小牛犊好奇地走到倒地的野牛跟前。它们瞪眼看了一会儿流出的热血,还用鼻子闻了闻。其中一头抬起头,高声吼叫,并且准备逃跑。就在这时,安德鲁斯旁边又是一声枪响,一头小一点儿的野牛跟着一跳,惊慌地跑了几英尺,停下脚步,鲜血从鼻孔流了出来。米勒接二连三又射中三头野牛。当他射中第三头时,整个牛群都站了起来,开始兜圈子,但牛并没有逃跑。它们只是一边围着一个松散的圈子绕来绕去,一边高声吼叫,想寻找一头新的头牛把它们带出去。“我逮住它们了,”米勒狠狠地小声说道,“天哪!它们被吓蒙了。”』【3-1】『“年轻人,”麦克唐纳说,“总是想白手起家干自己的事业。我明白。你们从不相信别人知道你们想干什么,是吗?”“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安德鲁斯说,“或许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你现在知道了?”安德鲁斯不安地动了动。“年轻人,”麦克唐纳不屑地说道,“你们总以为会有新的发现。”“是的,先生。”安德鲁斯说。“哎,其实什么也没有,”麦克唐纳说,“你出生,别人哄你吃奶,别人哄你断奶,你在学校学会说各种各样的谎言。你就靠谎言生活。或许你临死之时,才意识到原来你一无所有,除了你自己和你本来可以做到的事情,你一无所有。可是你没有做,因为谎言告诉你,还有其他事情可以做。那时你才明白你本来可以拥有这个世界,因为你是唯一知道这世界秘密的人,可是为时已晚,你已经老态龙钟了。”“不。”安德鲁斯说。他感到黑暗中隐隐地有一种恐惧笼罩在他们身边,他的声音变得紧张。“这不是全部,这不是我拥有的全部。”“那么,还有什么呢?你拥有什么?”安德鲁斯没有吭声。』【附录 我的老师约翰·威廉斯】『《屠夫十字镇》是关于一个年轻人外出“寻找自我”的故事,但同时也是一个年轻的国家无视一切后果强烈坚持自我的故事。』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然后你会发现,努力过后不一定是成功
  •     结尾部分颇有感触 可能这是许多人都正在经历的 内心隐藏的恐惧 眼神所流露出的茫然空洞 歇斯底里的疯狂 永远也找寻不到的自我 即便如此也要走下去 好在还是要走下去 “除了大概的方向,他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里,但他明白稍会他会知道。他从容地纵马向前,感受身后太阳冉冉升起,使得空气也坚硬起来。”
  •     文中的描写太棒了,不管是景物、人物还是心理,对在草原上找水、在山谷中捕猎以及过冬的部分印象很深刻。故事建立在一段段描写的沉稳基础之上,而细腻的描写又恰到好处,锦上添花,与故事本身相辅相成。想入手一本留着以后读第二遍。
  •     “大自然”的膜拜,首先你得去经历去体验,然后是与它同在。
  •     一个人成熟的基础是认清虚无幻灭
  •     文字无可挑剔,非常纯粹的西部小说。他下笔有时非常狠,但又不会故意以特别刺痛的方式
  •     时代差太多,但是通透全书的迷茫和执着连描写的景物中都能感受得到
  •     总感觉差了一把力
  •     文人的幻想总会被现实的麻木撕裂。但过程本身如此剧烈跌宕,也可以成为麻木前最壮烈的战斗
  •     拒绝谎言
  •     Maybe when you're ready to die, it comes to you — that there's nothing, nothing but yourself and what you could have done. Only you ain't done it, because the lies told you there was something else. Then you know you could have had the world, because you're the only one that knows the secret; only then it's too late. You're too old.
  •     画面感太好了····从56%一口气读到结束···感觉意犹未尽的感觉 想来也是···人生总有意料之外的事情 ...
  •     真实的西部与自我
  •     09 西部小说的风格跟《斯通纳》完全不同,后来多少了解了这个作者,一共写的三本书,第一本是这个,第二本是《斯通纳》,第三本写的历史。如果从这种频度来看,这本书应该也是作者精雕细琢写作出来的,我的评价怕是给低了,可是我对这种拓荒小说就是共鸣不起来。抱歉了三分。
  •     wild wild west, temptation,decline and grown-up
  •     关于成长的故事。完全进入了。他们要在山里再呆半年甚至更久,到斯奈德死那。给我一种说不出来的纠结感烦躁感留恋感 交织在一起。【关于一个年轻人外出“寻找自我”的故事,也是一个年轻的国家无视一切后果强烈坚持自我的故事。】约翰威廉斯好是我的菜啊QAQ
  •     还是不错的,超越了类型小说。既好看,又促人反思。我想到的是生命形态。
  •     想到安德森的《小镇畸人》
  •     1.因为《斯通纳》认识了约翰·威廉斯,因为约翰·威廉斯下定决心要阅读《屠夫十字镇》。2.依然是很好读的文字,佩服威廉斯的表达,遣词造句简单凝练,总能表达出最精确的人物和环境描写。3.不像《斯通纳》里全篇透露出的孤独气质,这里也有孤独,只是这种孤独在西部的背景下被坚韧所覆盖。4.说理不多,十分赞同麦克唐纳的话:除了你自己和你本来可以做到的事情,你一无所有。可你没有做,因为谎言告诉你,还有其他事情可以做。(14 days)
  •     应该没有人认为安德鲁斯这趟旅程是失败的,威廉斯创作的又一个看似孤立于周边生活之外的人,却也同样会很大程度消解掉读者心中的孤独感。很喜欢作者的语言风格,难以忘记因为阅读文中“干渴”的描述而口舌干燥的感受。
  •     不觉得这是一部西部小说或者失败者之书 主人公面对失败并没有懊恼 即使牛皮买出好价钱 他也未必高兴 他所执迷的在于找寻自我 达到自由自在的境界
  •     不去找的话,就不会找不到
  •     平缓又无奈。
  •     无论节奏还是语言,都如西部山谷的冬天般干净,精炼。细节清晰如野牛皮上的毛发,故事印象深刻如野牛味道,久久挥之不去。有一天你醒来想骑着单车踏遍全国,有一天你回来发现,你去或者不去世界不会因为你改变,也许你自己也只是被时间打磨了一下,生活还是那个样子。
  •     比起斯通纳欠了一点 三星半 喜欢语言风格和安德鲁斯璞玉一样的本性
  •     有了《斯通纳》和《屠夫十字镇》这两本书,作者可以说是良心保证了。本书讲的是,在屠夫十字镇,一个城市里的年轻人离开了富有的家庭,来此荒凉之地寻找自我。荒凉和无用正是他所渴求的,他渴望在旷野中得到历练,找到他自己也不曾明白的生活真相。于是他在旷野经受了疲惫、险境、与世隔绝,最终回到了屠夫十字镇,他的确发生了变化,但却不是他之前所想象的变化。在读本书的从旷野回到十字镇的段落时,我对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并不太明白。总的来说,这是一本经典的硬汉文学,有着正统的西部风格,在描绘如身临其境般的陷阱时,作者也在探讨“旷野中有生活真谛”这个理论的真实性。主人公在旷野发现了内心的空洞,那是人类所共有的东西,但当人类凝望深渊,深渊会将虚弱的那部分人吞噬。只有直视深渊后,仍有地标重回自我的人,才是勇者。
  •     讲述着安德鲁斯追求自我认知的一个过程.
  •     当我暴露在旷野,我才意识到我不是一无所有——至少我还能感受
  •     感觉和《堂吉诃德》很像,是要为“西部”祛魅吗?不过小说的荒凉粗犷的西部景象让我一再想到虚无的世界。
  •     他离开城市,野地里也没有他寻求的,于是他骑上马,任凭马带自己拖入虚无中,拖入施耐德眼中闪烁那种东西。米勒和麦克唐纳互为一对粗糙的镜子。封面绝佳,第一眼很衬,读到一半恍然大悟。p.s我讨厌part3的那些总结陈词。
  •     "你就靠谎言生活。或许你临死之时,才意识到原来你一无所有,除了你自己和你本来可以做到的事情,你一无所有。可是你没有做,因为谎言告诉你,还有其他事情可以做。那时你才明白你本来可以拥有这个世界,因为你是唯一知道这世界秘密的人,可是为时已晚,你已经老态龙钟了。" "或者人们并不知道,是人们自己把这种无名的恐惧找出来的。在经过它的时候,迷迷糊糊、不无反常地希望它会跳出来?"
  •     西部小说,描写确实很有画面感,但真的很闷啊。不能说因为生活本来就很闷,小说用文字把这种闷呈现出来了,这样的逻辑很流氓啊。安德鲁斯想要去寻找另外一种生活,最后还是没找到,所以呢?生活本身是不可寻找的?生活永远在别处?2017.03.19
  •     果然不出所料,读的过程里就有种西部牛仔的感觉。所有人物都像是一种符号般的存在,有着极大的神秘感;而且人在自然的强大隐秘力量面前显得多么脆弱,但又必须义无反顾献身其中才能找回自我,找回与这个世界真实的联系。整个故事的情节与结尾更是有一种传奇的风格,很像老西部电影,小说本身就像个谜。
  •     上帝给予,上帝收回。
  •     屠杀野牛印象深刻
  •     场景历历在目,人物形象也很清晰。虽对美国西部的历史不是很了解,但还是能从小说中窥探一二。放下,闯荡,思索,蜕变……年轻人慢慢直立,向前。
  •     这部很适合拍成西部电影耶
  •     画面感极强的小说啊,看小说的过程中出现的全是断背山的画面,可能是因为那个山脉吧。故事现实又沉闷,所以,威廉斯用了十分的精力去锻造文字吧,好多断落都可以拿出来背诵了。
  •     你选择只有你自己相信的谎言,它就不是谎言了。
  •     他不知要去哪,他只知道他一定要出发,方向会自己来到脚下。因为他相信[自然界有一种微妙的磁力,不会对他的人生轨迹无动于衷,如果他不知不觉地听从它的召唤,它会把他引到正确的方向。]最后面对世界的真实时,他没有陷入绝望与疯狂,也没有陷入空洞与虚无,还是保持信念,继续在荒野中追寻自己。相对来说,还是会比较喜欢《斯通纳》。读的时候总会时不时想起《荒野生存》的Supertramp。对于热爱荒野热爱自然喜欢流浪的人会有更多共鸣。
  •     野牛啊野牛,不羁的灵魂
  •     叙述冷静,把年轻人那种迷茫的,追寻自然的心理描写的不动声色却又恰到好处。 这是稚嫩的成长,是希望的破灭,把人在“极限”中的反应展现的淋漓尽致。
  •     读到一半去清洗猪肚……
  •     这是一部关于“寻找自我”的书,对金钱的欲望铸就了一个又一个不幸,到最后谁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捕猎那一段太心酸了,好冷好辛苦~
  •     两个晚上看完,第一天晚上看到忍住干渴寻找水源牛舌头都肿了,做梦我都渴醒了。今天晚上梦什么,很是期待(๑˙ー˙๑)莫不是躲在牛皮里面昏睡三天三夜。好希望一直看他们在山谷待着不要回来。
  •     没有斯通纳好;翻译真的足以扣一星。
  •     拍成电影一定很好看系列
  •     购于万圣 刚刚读完 没有想象中的好 威廉斯的小说 一言以蔽之 废材系列也 安德鲁斯的梦有时显得那么任性 其他人似乎都成为他的背景 相比于乡村出来的废材斯通纳 安德鲁斯是波斯顿废材 没有斯通纳感同身受
  •     一般吧,成长小说。略刻意。
  •     “他明白自己是不会回去的。他是不会和麦克唐纳一起回到自己家乡的,不会回到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那片土地让自己具有现在的形体,给他一个生长环 境,他现在才刚刚了解这个环境,并且放手让他纵身旷野,因为他自以为只有在旷野中他才能找到真正的自我。不,他永远也不会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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