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书评

出版日期:2015-6
ISBN:9787532156826
作者:[加拿大] 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
页数:163页

深切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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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砺的温柔

怎么说呢,也许,这是本在大片大片的奇异粗砺中,却有温柔如泉汩汩的书吧。刚读《秋》时,我非常不适应老马斯科特的全然忠诚,后来看到译者陈以侃在微博上PO图,“您翻译的文章《老马》在文摘2015年第17期已刊登,谨向您表示诚挚的祝贺与感谢”时,心里一边感慨着“果然啊果然”一边又略心疼。此外,不适应的还有结尾的和解与温柔,虽然一开始我就是冲着这点去看的,但仍觉得太突然、有刻意感,就像那匹灵性十足的老马一如预想般惨兮兮。不过总有值得一提的地方,《秋》中逼凸凌厉的风雨,和暖哄燥臭的养鸡房,读时身临其境感太强,气味、温度和声音,对比强烈。《黑暗茫茫》是我这本中喜欢的篇目之一(另一篇是《去乱岑角的路》)。虽然这篇小金句略多,诸如“我现在觉得一个人或许可以活在两种生命里,但见到同样的真相。”、“恐怕最要紧的还是要坦诚。可能是我太努力想去成为另外一个人,结果都没有搞清楚我自己此刻究竟是谁。”这般直白,但也因诚恳而不会令人不适。再者,这些句子所表达的内容,正如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在跋中所言“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布雷顿角无处不在。任何人只消跨一步便能进入。”,是普适的,比如“可能是我太努力想去成为另外一个人,结果都没有搞清楚我自己此刻究竟是谁。”这句,就和电影《玛丽和马克思》中,马克思那句“When I was young,I wanted to be anybody but myself.”台词很像,都是耸肩摊手的平心大实话,最能戳人。至于《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篇名动人,可惜恰恰是这篇,除了学了一招朗姆酒、热水和糖混着喝外,我读不出其他,总觉得漏了些什么。接下来的三篇,《回乡》中浴室洗澡的那段;《灰白的金色馈赠》中“不招即至,斥之不去”却最终没“错得不成体统”的躁动;还有《船》中“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得多。”还留给我些印象。最后一篇《去乱岑角的路》,也是我喜欢的一篇。奶奶的26岁与“我”的26岁,都与死亡相撞在那“伤心地拐角”,在焦虑、恐惧、无力的欺躏后,他们的体内却有静谧的力量沉默地生长着。奶奶26岁时的那个雪夜,她“大着肚子,周围是哭泣的小孩,要把儿童雪橇上丈夫冰冻的尸体拖回家。”,之后她抵抗当地政府将孩子送人的提议,一人养活一大家,一直到小心隐藏自己已耳聋的事实的如今。而我26岁时,命不久矣,被各家庭成员期待着劝奶奶离开老房子,开车来时,看到的是路上“山花盛放、俯仰,挥霍着它们易逝的绚烂和芬芳”,奶奶死后的夜晚,倒却“听得见海水温柔地拍在底下很远的巨石上。”生命可爱吗?那易逝的恐惧果真是由死亡带来的吗?死亡可怖吗?那为何人能在死亡面前拥有巨大的静谧力量?《去乱岑角的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它漂亮地描述了这个问题,带着凄厉冬雪,带着烂漫夏花,在这奇异粗砺的布雷顿角,海水温柔拍打,“内外的黑暗向着合二为一蔓延,它们涌向对方,交融,不分彼此,差别消弭成一种纯粹。没有间隙,没有声响,这个相逢让万物归一。”

生活除了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

在读这本书的最后一篇《去乱岑角的路》的时候我的心是不静的,但这并没有影响整本书的价值。《船》说“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得多。”这是我最爱的一篇了。我曾就是个为了梦想而不顾一切的人,只是如今已经明白生活除了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我们要有梦想,只是我们也是平凡人,也有生活的无奈。梦想需要追求,只是也要着眼于眼下,不能脱离了生活。《黑暗茫茫》说“离开”并不是外在的,不是位移,不是标签,“一个人或许可以生活在两种生命里,但见到同样的真相”。有多少人希望靠离开改变生活,殊不知,若不是从内到外的改变,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你都只会重复原有的生活,只是时间问题。《回乡》又用“要是你进那扇门有我想到你那么勤,铰链我都得换多少回了”和“感觉你们离得好远,我们又老得好快”描述了贫苦父母与孩子间的无可奈何。看似与我不相干的故事,却是字字句句在描述我周围朋友的经历。还有好多的不可描述……绝对值得推荐。

适合下雪天猫在被窝里读的书

今天早上拉开窗帘,外面已经是一片银白的世界。在雪的笼罩下,没有了纷繁的色彩,只是简单的黑白灰。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雪天会改变屋子里光线的色彩,比平时多了冷峻的蓝色。这种天很适合读加拿大作家麦克劳德的小说。最近读了他的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故事的背景都是在布雷顿角,是加拿大最东边伸出去的一座海岛。那里寒冷严峻,海风吹过大地,人们捕鱼,伐木,或者挖煤旷为生。麦克劳德的故事就是写这些靠天吃饭的人们。麦克劳德不仅局限在描写当地的地理人文,而是把主人公们放在两支互相角逐的力量旋涡里。这两支力量,一支是父辈的,传统的,深深扎根在土壤中的。另一支是新生的,革命的,想要冲出海岛的。表面看来故事的结尾是儿女逃离故乡,渔船错乱的停在海港,依赖煤矿的小城变得满目荒凉。但是这不能简单的看成是新生战胜了传统。因为他还写了固守老房的祖母,还有带着孙子回乡的父亲。那连接在土地上的感情,深沉但又不易察觉,当你逃离故乡,才发现那片土地对你的馈赠。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船》。讲的是一个热爱文学的父亲,娶了捕鱼世家的母亲。父亲每天出海打渔,回来就钻进自己的小屋读书。他们的女儿们,一个个走近父亲的房间,开始是帮忙收拾屋子,后来被书中的世界吸引进去。她们不再是帮母亲补袜子做家务的姑娘们了。母亲愤怒,认为读书是不务正业。可是她的愤怒止不住女儿纷纷长大离家去大城市的步伐。唯一的儿子,只能中断了学业,陪衰老的父亲出海打渔。但是一次打渔的时候,父亲跌落在大海中,他残缺的身体几周后才在海角的悬崖上找到。父亲的死,也许是因为海上风暴,但我却觉得是父亲选择牺牲自己,为了儿子不用因为自己留在捕鱼的船上。后来儿子当了大学的教授,延续了父亲的理想。这些故事里的儿子,都多多少少带着见麦克劳德自己的身影。他在布雷顿角长大,后来获得了文学博士,在温莎大学教书和英文,直到去世。为了维持学业,他年轻的时候当过渔夫,伐木工和煤矿工人。因为这些经历,他才能精确而又满怀深情的写下坚硬土地给他的馈赠。

天涯海角即归途

当我们身处于这样一个时代——习惯徜徉在精美的文字游戏中,像侦探解谜一样拨开奇异文字下的种种迷障,这样一本扎根于故土的海潮中的深沉之作正像是布雷顿角猎猎海风下混合了糖又兑入开水的朗姆酒一样醇厚浓烈。开篇的《秋》围绕年迈的老马斯科特是卖是留,一家人面临了沉痛的人性拷问。这让人想起张爱玲的《牛》,同样简单、同样悲凉——因为自家牛被牵走,农耕时无法劳作。在禄欣娘子痛苦的无效挣扎后,禄欣卖掉家中仅有的两只小鸡去租邻居蒋天贵的牛。岂料牛欺生,被鞭抽急了起了性子, 活活把禄兴顶死了。《秋》中说,攀爬被海水冲刷的垂直悬崖,在突然见到诱人的细枝就忍不住去抓,虽然你心里清楚这跟细枝可能所寄无物,于是只能绷紧身体承受那即将到来的滑落和淤青。两篇小说中的人面对了同样的困境——挣扎。生命的挣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心的挣扎,一种是行动的挣扎。如果说内心的挣扎还可以用逃避来欺骗自我,行动的挣扎就更为残忍,因为你只能选择硬币的一面,做或是不做。每一种选择背后等待着的都是海潮下潜藏着的未知和刀割般的海风摧残着的人性。被母亲卖走的老马斯科特一如禄欣卖掉鸡租来的牛,折射出这片深沉土地上母亲与父亲、妻子与丈夫间关于生命、关于人性的挣扎。《黑暗茫茫》与逃离有关。人在成长中对家族的叛逆、逃离有点像树叶意图逃离树枝。母亲所拥护的人生与我所追求的生活相比是如此不堪,以至于我对于逃离这件事甚至有一种崇高的紧迫感与使命感。但孕育我们的这片土地加诸与我们上方的阴影是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的。正如“我”临行前拜访爷爷家时爷爷悄声对我说的,“一旦你喝了地下的水,它就成了你身体的一部分。”个体的根系始终深深扎在家族的泥土里,即便你自以为是地逃离了你竭力想躲避的东西,面朝你自以为斩断过去的新世界,你所得到的也只是空间的位移,见到的也只是同样的真相。终于,你还是坠入繁密根系所存在的这片土壤。《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则将这样一种挥之不去的根系从布雷顿角居民延长到爱尔兰,到都柏林。每当恍然上路,去向未知的远方时,我们大概都不知道我们所希冀的终点究竟是何处。站在两千五百里旅程的最后一个路口,澎湃的浪潮拍击着深黑色礁石,震颤的音浪隔着空气不住地撞击心房,眼前明晃晃的真实即是天涯。自以为的远方,不过触目惊心的荒凉。那么,终点何在?转身向西,即是归途。这片天涯海角的一抹亮色是孩子。文章里的约翰让我看到卡尔维诺《短篇小说集》的开篇《大鱼,小鱼》里的泽费利诺——他们同样是海里的精灵,他们成长于海浪的冲刷下,面对忽然出现的伤心哭泣的女人或是恍惚来到终点的徘徊路人,他们用属于孩子的澄澈心灵为他们带来照进昏暗心扉的亮光。这就是整棵树孕育的希望,他们攀在庞大枝干的顶端,透着新绿望向海的尽头。我们总感到根植于的这片土地逼仄、破败、荒凉、孤独,但是无处解脱的孤独亦是永恒的安逸。那些光怪陆离、声色犬马只属于那个无处到达的远方,心灵的栖身之所里有的只是真真切切的孤独与平静。其实,天涯海角与家乡没有什么差别,唯一的不同只是你的根系不在此处。

深沉的真实

《失落在海风中的血色馈赠》书评在加拿大的时候,碰到的老外大部分都很乐观开朗幽默风趣。我们这些中国人很欢乐地跟他们谈笑,但是中国人私下聚会,还是会彼此吐露:人家那个圈子中国人根本进不去!这种事感觉是对的,但是也无所谓。只是说的人有时会用这样一种语气:那个机密圈子类似贵族高层,拒绝我们这种“村里人”。其实我觉得那个所谓“机密”的圈子并不是高贵,而是私密。老外比较讲究个人私密空间,而我国人则有着那种窥人隐私的爱好,与人交往恨不得什么隐私都没有。我待过的那个城市有三座监狱,很多犯人家属就住在城里,有时在大街上走,听到路边房子里面吵架的声音传出,门口的孩子无奈而惶惑地看着路人,就觉得其实我们进不去的那个所谓圈子,作为外人既进不去,进去了也未必好玩儿。《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是加拿大作家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1936-2014)的一个短篇小说的集子,在这个集子里面作家描写了加拿大比较偏远的布雷顿海角的人们的生活。我觉得,作为来到加拿大的“外国人”,我们碰到的加拿大人都是比较话多爱笑,外向的;可这些人只是加拿大人的一小部分,更多的是沉默的人,是那些迷信的人,是那些无奈的人。费劲向上挣扎所见到的固然是加拿大,但只是加拿大的浮光掠影;要完整地了解加拿大,还是要了解这些沉默的人。而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意义不仅于此,读了他的小说,可以感觉到很多人类共同的东西。比如没文化的父母对学问的崇敬。孩子的学习很棒,父母出于对学问、文化的崇敬对孩子有些不敢加以管教,但是出于父母的权威又想有所指教。这种感情想起来我父亲一辈遇到最多吧,我的爷爷文化不高而父亲学习很好,父亲是家乡小县城第一个考上正经大学的人,在那个小县城很长时间以来考上父亲所去的大学是高三学子的骄傲。爷爷自然以父亲骄傲,但是又想时刻表现长辈的权威,于是有一次父亲回老家,爷爷就问老爸:“你现在什么职业?”老爸在自己老爸面前还是很老实:“教授。”爷爷挑剔地问:“教授是个什么官儿?”老爸愣了一下,还是老实地回答:“这个不是什么官儿,是教书的职位。”爷爷大失所望地说:“你出去读这么多年书都干了些什么啊?你弟弟再差都是个村长呢!你怎么混的连你弟弟都不如啊?”可想而知老爸心里这个堵啊,但还得陪着笑脸说:“是啊,是啊。”阿利斯泰尔敏锐地抓住了长辈的这种矛盾的心情,描写可谓传神,只不过与我爷爷不一样的是,老头儿不敢冲成绩优异的“文曲星”发火,就冲着家里其余人发威。而《去乱岑角的路》是最让我揪心的一篇,小说里“我”的奶奶孤身一人在山崖上生活了很久,子女们都想将老人扔到养老院了却心事,但是老奶奶却老而弥坚,在山崖坚持生活了下来。“我”来看望奶奶,带着长辈的秘密使命—就是劝说奶奶下山,但我之所以有闲却是因为身患绝症,没必要工作了。奶奶看“我”这么有闲,自作主张地劝说“我”跟他一起留在山崖上,以此堵住了儿女的嘴。但是我终究无法瞒住奶奶自己不久人世的事情,迫不得已吐露了实情,第二天我在山崖下发现了奶奶。作者写死亡特别冷静,就像认真的画家一笔笔描绘得清清楚楚,让人生出无限叹惋。作者将同情送给那些真诚而沉默的人,比如爱读书而不得不捕鱼养家的父亲,深爱相依为命的老马却迫于经济压力不得不将之卖给屠夫的父亲。这些人的真挚感情被生活中沉重而琐屑的事情碾压,然后又随风而散,若非作者慧眼妙笔,就此消失也未可知。正是由于作者的故事充满了这些真挚深沉的感情,作者有意淡化了文章的技巧。从很多地方可以看出作者的写作技巧非常高明,比如环境的描写,情节的安排重重叠叠地强调着主题。举个例子,《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通篇写了一个有儿子而不能养活的父亲的矛盾痛苦,但是结尾却写了一个孩子快乐地向自己的父亲奔跑过去的场景,格外刺眼刺心。金圣叹在评水浒中写到,每次宋江说完话,施耐庵总是让李逵跳出来说一番话,就是用天真无心之人来对比这个老奸巨猾的伪君子。阿利斯泰尔特意强调自己在讲故事,并不是说他不懂技巧,而是他特意使用了这些不着痕迹的技巧,以使文章更加贴近读者。各位名家对阿利斯泰尔的称赞不是溢美之词,而是实事求是的佩服。

下方那暗涌的海

“我们是自己心中绝望的后裔。斯凯、朗姆、巴拉、迪里这些岛是我们的过去。”没人知道,《去往乱岑角的路》主角的祖父是如何在一个连钢笔都没有的年代里,在橡木横梁的高处写下这些符咒般的字句的。他们的祖先,十九世纪初即离开了苏格兰,远赴美洲,把这些孤独的岛屿留给了大西洋的风浪和飞沫。两百年后,一位老人在葬身茫茫冰原之前把这些句子留在了面朝大海的小屋上,仿佛是要留给凛冽的海风,留给千里之外默默凝视着他们的岛。而身为小说家的麦克劳德,则把这句宿命般的遗言,放进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留给了他的读者。在当今加拿大英语文坛,安大略省的文学经常被认为是核心文学,而安大略众作家(如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和艾丽丝•门罗)则被视为加拿大作家的核心代表。然而在该国大西洋沿岸,却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地域文学,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则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长年受海潮侵袭、以其巨兽般的礁石拱卫着爱德华王子岛的布雷顿角,它对于麦克劳德而言,就好比北海之滨之于特奥多尔•施笃姆,阿巴拉契亚之于罗恩•拉什,怀俄明之于安妮•普鲁,是一个必须用一生、用几代人的笔来书写的渊酷之地。麦克劳德是位低产、低调、拒绝叙事炫技的作家;此外,他的全部小说都围绕着新斯科舍省(亦即“新苏格兰”)布雷顿角的历史、自然、风土人情来展开,仿佛除了这个原始、犷烈的海角和远在另一片大陆的苏格兰故乡之外,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以及那里的人和喧嚣,都只是来自一片看不见的大陆,在海与风暴的背后静静躺卧。尽管如此低调,如此坚守祖辈的叙事传统,他的声誉却传遍了全球。2009年,加拿大大西洋沿岸众省份举行了一次所有时代最伟大的加拿大小说评选,麦克劳德关于苏格兰移民在新斯科舍自我放逐与扎根的家族史长篇《没什么大不了》以最高票数位列第一。而他的两部短篇集也已经进入经典之列。《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是麦克劳德发表的第一部小说集,收入其1968-1976年间发表的短篇小说,其中包括处女作《船》。这七篇仿佛用海盐和矿砂磨成的小说,奠定了作者毕生创作的基本主题与风格。就情节而言,集子里的故事都遵循极简主义原则,其情节都可以用一句话进行概括。然而正如欧茨所言,麦克劳德的每个短篇都可以拓展成一部长篇,简单的故事情节之间总是举重若轻地嵌入了一个家族缭绕几代的失落与忧伤,如同用细线精密编织的结,只要拆开就可以联结一个国家海岸线的南北两端,然而却会失去其内在的无限张力。麦克劳德的小说气质与苏格兰、爱尔兰等国家/地区的文学有微妙的共通之处,处在情节中心的往往是离开故乡、旧地重游、家族聚会,这些场合本身即提供了个人多重记忆交叠和家族多人记忆交汇的维度,所以非常适合用来传达布雷顿角居民绵延百年的忧伤与难名的失落。然而这七个短篇又无一例外地采用了受限的叙述视角,因而传达的又是非常个人、私密的情感经历,摒弃了现代小说家常用的宏大叙事,而是把几代人的共同情感波澜融汇于主人公瞬间的感知,比如《秋》一篇的结尾,主人公迎着刀割般的海风,望着从海上奔袭而来的一片飞旋的洁白,再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在那儿父亲和母亲肩靠肩“被风吹在了一起”,母亲松开发髻,任长发被夹杂着雪花的海风扬起,任脸上结起冰霜,此情此景令人震动落泪——这既是主角生命中一个凝固的瞬间,也是他们家族几代人继承失落的一个永恒之姿。在麦克劳德的小说世界里,两个地点至关重要:大海与矿场。作者的祖先(也是书中众多人物的祖先)于1800年前后远涉重洋来到新斯科舍定居,变幻莫测的大海和幽不见底的矿场已成了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仿佛在移民至此上百年间的生活中,海已经变成他们体内无声流动的体液,矿脉则成了他们身上无法消去的刺青。小说中的人物听着潮水撞碎在海岸上的响声入眠,破晓前即在盐味中苏醒,乘着以亲人姓名命名的船出海,在鬼魅般的白色水汽中捕鱼(《船》);又或者是进入彷如大地伤口般的矿场,在黑暗的巷道里匍匐开凿,并时刻准备着让自己的身体在意外爆炸后被拆解,“如圣诞树饰物一般”挂在扭曲的、永远缄默的煤矿管道上(《黑暗茫茫》)。麦克劳德的小说世界有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粗粝、严酷与寒冽,这不禁令人联想起海明威的创作,然而与后者不同的是,他的故事不是基于在异国的种种历险,而全部是故乡布雷顿角人民生活的原貌。没有任何猎奇与英雄主义式的冒险,麦克劳德所做的只是展示。首先说说海:作者笔下的大海不是一个异质的险恶存在,而是每位布雷顿角居民自身的脉管,你永远无法知道什么时候它会破裂、停滞、被割开。在他的笔下,海拥有了人的血肉,人则时刻准备着让其身体回归大海,两者互为隐喻,互相吞蚀,直至彼此再也无法区分:“港口自身不大,海岸的弧线也柔和,像个小小的、平静的子宫,培养着在外部发生、现在进入其中的生命。”(《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海鱼咬掉了父亲的睾丸,海鸥啄走了他的眼珠,只有他白绿相间的胡须不问生死、继续生长,如坟上野草。父亲就躺在那里,腕上还挂着铜链,头发里长起海藻,他的身体其实没有剩下多少。”(《船》)海既是孕育布雷顿角居民的子宫,也是他们的最后墓穴。海与人不是两个彼此对抗的极,而是通过祭祀式的原始宿命结合一体。此外,作为欧美文学中的经典意象,海也是沉思与回忆之地。麦克劳德小说中几乎每一次重逢或故地重游背后都静静地躺着一片海。《去往乱岑角的路》讲述了一位将死之人在往昔的驱使下去看望海边的老祖母,而老祖母却把他带入了关于其祖父的更久远的回忆之中。故事结尾,祖母死在去乱岑角的路上,随着她的死,一个更古老、更黑暗的回忆席卷了主人公:这条荒僻黑暗之路的尽头再也没有人了,这是在苏格兰人移民至此的几百年间第一次。幽暗的、看不见的海潮在主人公下方暗涌,个人的回忆,家庭的回忆,民族的回忆,在海浪拍岸声中弥合为一。正如大洋彼岸的约翰•班维尔所描写的那样,在海的黑暗怀抱里,回忆如同第二颗心脏在主角体内跳动。作为小说中另一个重要地点,矿场往往作为城市生活的对立面出现。麦克劳德故事中的某些苏格兰移民后代,试图逃离采矿、农耕、捕鱼这些家乡居民艰辛的传统劳作,逃离布雷顿角厚重的盖尔族文化传统。面对自由飞翔和坚守本根,究竟何去何从?麦克劳德对于这两种生活所持的态度与其说是辩证的,不如说是矛盾的。《黑暗茫茫》中有几匹老马,它们由于在矿井下劳作过久,已经不再认识光亮为何物,一旦再次上到地面,它们就会瞎掉。不仅对于这些马,对于世世代代从事矿业工作的居民来说,黑暗也成了他们的整个世界,然而离开黑暗进入光明的地上世界却意味着将被更深沉、更绝对的黑暗所困。世代相承的挖矿业,在老一辈居民心中仿佛一项祝圣仪式:“一旦开始,你就停不下来了,地下的水你喝上一口,就会一直再想回去喝。那种水会渗进你的血液里。我们的血管里都有。”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巷道坍塌,一个又一个非法煤矿的关闭,许多矿工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他们的心却被葬在了地下。《黑暗茫茫》主人公的父亲离开矿井后,觉得人生也即将划上句点,他年轻时曾走遍大江南北,可全是在地底下。“他离开这里之前,回来这里之后,也是一样。我们死了之后,恐怕有的是时间待在那里,人还活着,何必一门心思往下钻。”正是带着这种信念,年轻的詹姆斯决定逃离这个宿命前往大城市,然后不久后就意识到“离开与位移无关”,他无法走出家族的记忆,走出布雷顿角的历史。麦克劳德极其珍视布雷顿角的土地、矿脉和大海,他曾表示“这是托付给我们的一片土地,每个居住其上的人只是它的继承与管理者”。然而所继承的又何止是土地:他们继承了苏格兰祖先的海,继承了他们的黑暗,继承了永恒的失落。又或者像《去往乱岑角的路》中的祖母所言,继承了他们的死,以及预知死亡的能力。往昔的阴影犹同矿井下的黑暗,就算此地已不复存在,也会跟随着每一个离去的人,甚至像《回乡》中所描述的那样,造访其后代。对不再存在之物的纪念与神圣化的冲动,贯穿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所有的故事,这也是为什么麦克劳德的小说可能是当代英语文坛最具仪式或祭念性质的短篇小说的原因。与小说的地方背景及主题相呼应,麦克劳德使用的语言是原始的,犷野的,时而深沉如洋流,时而暴烈如飓风。他总是选择男性的叙事视角,仿佛只有通过直接卷入海洋或矿井的躯体才能传达出布雷顿角原初的生命强力;与美国诗人罗伯特•勃莱和哈特•克兰类似,他的语言极具躯体性,阅读他的小说仿佛直接触摸一位男性布满伤痕的身体:“发黑的、丝絮般的海草,仿佛是大海从自己身底撕扯下来的,就好像这是一个自戕的季节——拔下隐藏的、私密的、不被察觉的毛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语言是粗糙的。同样出生于布雷顿角的作家弗兰克•麦克唐纳极为叹服麦克劳德在使用语言时的缜密考究:“他总是在写完一个句子后陷入沉思。半晌后才出现下一个句子。”麦克劳德本人一方面继承了盖尔语的口述文学传统,特别是盖尔语民族歌曲的吟唱节奏,使得其作品有一种掩盖不住的麦克利蒙挽歌式韵律,另一方面在遣词造句方面也表现了他作为知识分子精湛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所有看似雄浑天成的隐喻和表达,实则为作者反复推敲的结晶。“我总是在写作一篇小说的中途默默等待着小说最后一句话的出现。然后,我把它写在文末,它就像灯塔一样指引着我在文字的暗海中曳航。”从这个意义上说,麦克劳德的语言使用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在继承与创造之间往返的过程。“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的“馈赠”不仅是家族与地域的往昔,更是布雷顿角的语言传统。The lost salt gift of blood,它的血性,它来自海洋的盐味,已经被越来越多移居多伦多、温哥华和蒙特利尔的新斯科舍后代所遗忘,在强大的北美主流文化前日渐式微。而麦克劳德作为布雷顿角文学的最后传人之一,他要做的就是在文字中记录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悲欢离合,记下那些说出的话,那些没有说出的话,那些在海风中消散的话,犹如记录海浪永恒的运动:“时光推移,谈话如潮起潮落。”“麦克劳德的出生地是加拿大,情系布雷顿角,祖籍是苏格兰,但是他写的是全世界。”之所以如此,大概是因为,失落的传承对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来说,并无差别。土地的记忆,家族的往昔,告别的仪式,从未像在麦克劳德的小说中那样,如此直接、赤裸。“又一条河流携着漂浮的残骸匆匆而去,只有河岸是永恒的。水流会转向不知名的去处,残骸的终点人们从未涉足,也无法前往。”阅读他的小说,就如同站在那片永恒之岸上,望着流入虚无的残骸,并时刻准备着,跟随暗流,前往那个无法前往之地。

人生没有停止,就要奋力前行

生活的艰辛、人性的冲突,是不分地域和时间的,它会一直存在于人类社会中,一直横梗在人与人之间。在写《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的书评之前,刚刚看了冯巩的一个老电影《没事儿偷着乐》,张大民出狱后进了自己的新家,再也不用像从前七八个人挤在两间小屋里那样压抑了,但是他却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他不禁说了一句:“树没了”。树,就是我们心里的根,是过去的执念,《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一共收集了加拿大著名短篇小说家麦克劳德的七个短篇小说,故事均发生在新斯科舍省布雷顿角那些严酷的风景中,故事本身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但是其中反映出的人性却是普遍的,每一个故事中都蕴含着一种执念。“所有的事实依然简单到残忍:斯科特老了,我们很穷,父亲没几天就又要走了”《秋》中,在现实推动下,父亲无力阻止斯科特被母亲卖掉,因为它已经老了,也不被需要了。父亲在地下挖矿时斯科特便陪伴着他,当他决定不回煤矿时就买下了它,在父亲眼里斯科特已经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伴,它是第一个守候了父亲一整夜的生活,他们之间有着几十年的深厚感情,然而这一切依然让他无能为力,因为斯科特的命运不是被一个人,而是被生活决定的。就像母亲无力阻止“脏话”呈现在她的孩子面前一样。不管你多么不情愿,生活的真实依然会纷至沓来,大卫因为愤怒捣毁了鸡棚,他的对抗却改变不了任何生活现实,但是却让父母终于拥抱到了一起,如果生活对我们残酷,那么我们就要更深的爱着身边的一切。七个故事中,几乎都暗含着一个主题:逃离宿命。《黑暗茫茫》中,我在十八岁的第一天就离开家,为的便是不像父亲和爷爷那样继续在地下挖煤矿度过一生,我希望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但是在追寻的过程中,却明白了父亲与爷爷一生中所承受的现实,对他们心生敬畏。《回乡》中,父亲摆脱了做煤矿工的命运,成为了一名律师,可是却不被父母和兄弟谅解,父亲说:“因为某种原因我们不能继续生活在一个宗族系统中了。我们想要见识我们自己之外、我们家庭之外的东西。我们只是想生活在二十世纪。”不同年代的人之间,思想观念总是存在差距的,老一辈的人总想把新时代的人往传统里拉,而新时代的人却总想跳出老一辈人给规划好的框框,生命不同步,观念就不免会有断层。《船》中母亲热爱大海,她眼里的远景就是“海天一线的地方”,希望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后代与她一样永远属于大海。但是父亲虽然以打渔为生却酷爱读书,而母亲却鄙视着他的这种混乱,因为在母亲看来读书是浪费生命,是对大海的背叛。她强烈反对着姐姐们和我去读书,但姐姐们还是读了书,一个一个都走了,嫁了在母亲眼里懒惰、柔弱、狡诈的人。母亲是个务实主义者,而父亲和姐姐们却有着精神理想,这便是他们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父亲坚持让我回学校读书,而母亲却说:“我是一辈子也不会想到,我的儿子居然会为那些无用的破书,抛弃生养他的父母。”这话说的残酷而又隔膜深重,我也开始逐渐懂得了父亲的内心,他花了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这比自私的追逐梦想要勇敢的多。母亲希望我能继承父业继续以打渔为生,但是我却“背叛”了她。《去乱岑角的路》是最让我心痛的故事,奶奶二十六岁时,爷爷在“伤心的拐点”不慎跌倒身亡,在那之后的几十年,奶奶用自己如石般的刚硬抵挡岁月和季节轮替的摧残,孩子们却一个个离她而去,最后她同样在“伤心的拐点”孤独的死去。人类对生活的反抗无处不在,人与人之间的爱和矛盾也无孔不入。麦克劳德的短篇小说读来给人一种生活的沉重感,但每个故事却又都以希望收尾,比如《秋》中最后写到“我想我还要去找到大卫,可能他会明白的吧”。《灰色的金色馈赠》中以一句“他已经可以感觉到浸透阳光的球场上那些呼喊和击掌,就在他开始小跑的时候,脚底响起金色落叶翻卷的声音”来结束整个故事。麦克劳德揭露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隔膜,却又颂扬一种人和自然世界的深情交融。所以,书中的每篇故事都怀着深厚情感经过细致的考究雕琢,虽是小说却处处都有他自己的影像。我们来时走了很长的路,所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人生没有停止,就要奋力前行。

加拿大短篇小说的精灵

作为一个爱读短篇小说的教书匠,我认为教学设计和短篇小说的创作在某种程度上有共同之处。在设计一节课时,导入部分至关重要,英谚有云,Well begun, half done.我们教英语的把这个环节称为warming-up,要为学生创设一个情境,让他们能较快的进入其中。而短篇小说的开头则要引人入胜,一上眼就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才算好作品。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小说开头就有这种魅力,像个布满鱼虫的吊钩,一咬嘴便牢牢上钩,之后欲罢不能。来看看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几篇的开场,十分引人。“‘我们只能把它卖了’,我记得母亲不容置辩地说道,‘冬天长着呢,我到时一个人在这,只留下这几个孩子帮我’。”(《秋》)这第一句话就勾起读者的好奇,“它”是什么,而“母亲”到底为何如此坚决的把“它”卖掉。再如,“即使是现在,我有时四点醒来,还是满心恐惧,怕自己睡过了头。觉得父亲正在黝黑的楼梯下等我。”(《船》)“我”的恐惧从何而来,“我”和“父亲”的关系又如何呢,不禁让人遐想。阅读文学作品的乐趣也许就在这类思索之中,透过几行短短浅浅的文字,却又延展出无尽的可能,引起读者的期待。中国古人说到作文章法时,提出“凤头”、“猪肚”、“豹尾”的结构。远在加拿大的麦克劳德先生好像也深谙此道。他的故事开头就出彩,而主体和结尾亦有不同凡响之处。以《秋》为首篇确见匠心,这个故事读来实在让我震动,产生了一串感情的变化,先是愤怒,后来出离愤怒,感到忧伤,再后来陷入沉思。一匹马,一匹曾在黑漆漆的深矿中工作的马,一匹和矿工形影不离的马,因为年老无用,又费饲料,不得不被卖掉换几个钱。女主人的无奈狠心,男主人的无力挣扎,还有老马的无用反抗都被细腻的笔触一一表现。当眼看着老马被马贩子拖走而无可奈何时,终于有人爆发了情感的洪流。却不是和老马最为亲密的男主人,而是家里一个叫大卫的男孩,作者用这么一手,反而显出当地世代从事矿业工作的居民的隐忍和坚毅,只有通过孩童的口子,才能把感情宣泄出去。在大卫向父亲扔出斧子,大骂一声“杂种”的时候,读者同样也得到了情感的释放。最终,面对一片狼藉的鸡棚,看着那些肥壮的阉鸡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经年的辛劳的养殖化为乌有,男主人和女主人都采取没有行动,只是肩靠着肩互相倚靠着,“顶着凛冽的风雪,任脸上结起冰霜”。麦克劳德笔下的那片“黑暗茫茫”的大海与矿场,传递了人类的失落与忧伤,将绵延不绝。2015/10/22                   Thanks.@柒书坊(http://site.douban.com/240998/)

来自布雷顿角岛

在爱丽斯•门罗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加拿大的许多优秀的作家并不为中国人所熟悉,这其中包括了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这和其本身创作低产也有一定的关系。这是一位连门罗也对其称赞不已的作家,这位作家一生只出版了两部短篇集和一部长篇小说,他在1976年出版的第一部短篇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已然成为加拿大的文学经典,亦使他赢得了“短篇小说大师”的称号。《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共收录了麦克劳德的七个短篇小说,但其中故事的背景都设定在作者的家乡,位于加拿大东部一座以海岛风光而闻名的布雷顿角岛。许多作家都声称在进行文学创作过程中,生活之中的亲身经历最终会以某一种方式体现在其作品之中。而这一特征在麦克劳德的小说中尤为突出。作者在年青时为了维持学业从事过伐木工、矿工和渔夫,而在他的故事之中亦以这些社会最低层的人物为原型进行创作,基于对生活环境的熟悉和人物命运的理解,麦克劳德创作的小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同时又因这些特定的背景而令故事富有悲情色彩。在开篇故事《秋》,正如小说的名字一样开头迎面而来的便是秋意的萧瑟:“‘我们只能把它卖了,’我记得母亲不容置辩地说道。‘冬天长着呢,我到时一个人在这儿,只留下这几个孩子帮我。另外,它食量太大,给牲口的饲料我们本来就不够。’”伴随着这样的萧索气息作者并未为这个故事设置悬念,开宗明义的向读者表达了这个故事将以一种低沉的方式进行讲述,这种感觉不仅仅停留在这一个故事上,而是贯穿了整部小说形成了独有的风格。在通篇阅读熟悉了每一个故事之后,读者便会发现麦克劳德的这些故事虽然每一个都是独立的,但因其背景的统一而形成了一幅关于生活在布雷顿角岛的人们的命运宏图。从《秋》那匹名为“斯科特”的马儿在暴风雨中的反抗,便开始了人们对于命运抗争的觉醒,第二篇故事《黑暗茫茫》讲述了一位少年着急的想要离开自己的家乡,想改变父辈们相同的人生轨迹在自己身上延续。而同名的《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则更像是为在岛上生活的人们找了一个安放命运的理由。而《回乡》则喻意着走出去的人们将会割舍掉自己生命的血脉联系。从这些故事之中也可以发现,在布雷顿角岛上生活并非毫无希望可言,在《灰白的金色馈赠》中我们便能发现岛上的人还坚持着自己的信仰;而后的故事《船》则表现出了一种家族血脉传承的信仰。在《去乱岑角的路》就是对这些人物命运的总结。虽然麦克劳德让每个故事中的人物都背上了沉重的命运符号――布雷顿角岛,在故事中作者所表现出了两者截然不同的命运态度,年青的人着急摆脱被其束缚的感觉,而老辈的人却已然接受了这样的安排,麦克劳德表达了一种不管命运如何都不能被其束缚的精神,正如他年青的时候为了维持学业,而从事了艰苦的体力工作。这些生活经历在他的小说中得以展现,环境背景与生活经历的结合无疑让麦克劳德对熟悉的家乡和生活在其中的人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这不仅不会让读者产生陌生感,相反作者对事物的熟悉和精准的描述反倒更容易引导读者进入故事之中,这就是大师掌控驾驭文字的功力与魅力所在。王安忆在序中说好的短篇小说只有一个定义,就是优雅。读麦克劳德的小说就能体会到这种“优雅”的感觉,但麦克劳德在这些短篇故事之中所表现出的优雅不仅仅是遣词造句的优美,他以传统口述文学的方式,用简练而精湛的文字讲述故事,这本短篇集中找寻不到一处华丽的修饰,他用平实的语句缓慢的推动着人物的情绪和事件的发展,他拒绝用词藻去影响读者的感受,在他的故事之中没有多余话语,每一句都经过精心推敲反复琢磨,毫无疑问这些经过雕琢的文字所表现的正是精准的优雅。同时麦克劳德还将优雅表现在小说给人感受到的气息,他在故事情节的设置上趋向于平稳舒缓,连最为诡异的《船》其节奏也是不愠不火,但就在这些词语的变化之中,故事情节依然平缓的进行着,但读者的心中却已经起了波澜。麦克劳德与门罗在短篇小说上的地位都应被尊为大师级,这其中必须还有一些共通性,如门罗的小说有很强的扩展性,每部短篇都能写成长篇小说,而这在麦克劳德的小说上也有所体现,他的故事中同样也隐藏了很多潜质,这便是这些大家在作品中留给读者回味的余韵。

海风中失落的

故事在布雷顿角的一处展开,每一篇都让人动容。好像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动人的短篇小说了,泼墨般的笔触将隐晦的情绪宣泄的恰到好处。它不是那种以情节取胜的小说,也很少隐喻地向读者传达什么,故事有条不紊的进行,然后在最后的最后,晕染开,连带着情感,绵延成一堵墙,包围你,筑成一座浪,淹没你。不得不说,这是那种很慢热的短篇。每篇的刚开始,总是铺设背景,“大西洋灰蒙蒙的潮水,潮峰几乎是黄色的,带着脾气,毫不留情的拍打着岸边光滑的石头。”“灰暗的雨飑斜斜地从海上扫来,又骤然远去,不由分说得如同趁人不备的掠夺者;所过之地,所向之地,尽管仓促,都转眼间湿透了。”“小小渔舟的上方,海鸥悬停在空中,山峰因为满是冷杉、云杉、呈暗绿色,像是浴水而出一般,袅袅的雾气垂在左右,……”可能走了四分之一的短篇,你才隐隐约约摸索出情节来,因为我想原本情节只是情感所依附的麻袋,太多小说家刻意地雕琢情节,人们在故事的迷宫里绕来绕去,走出的那一刻也许会说,啊,真有趣,可是至于收获了什么我却无从知晓了。完全被作者耍弄得团团转,更别提什么自己的思索和感悟了,那些文章也往往很少让我有共鸣。可是这里却不同,虽然我完全没有概念布雷顿角在哪,海风如何苦涩,矿区里的工人迈着怎样的步子走进布满粉尘的黑暗,海鸥和拖着白尾巴的鹰又在何处的矮草上留下匆匆掠去的影子,可是我却紧紧被作者所牵制。从最初有些不耐烦的翻页,到最后,指尖停留在最末一行泪水快要涌出来,是麦克劳德太厉害了。他用画面,用面孔,用风,用短短的唱诗,用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动作,用钟声和牧羊犬的长嚎,用肥皂水和热面包的味道……让故事随着情感逶迤,汇一个漩涡,于是我不能自已地陷入其中。到头来麦克劳德定是深爱布雷顿角啊,每一个不起眼的故事都被刻画的极其用力,让人唏嘘不已,因为每一个结尾都温柔而又残酷啊。布雷顿角,这样一个偏僻、寒冷而又贫穷的小岛,给予了人们最纯粹的一切,却也一定意义上束缚了那里的人。人们有选择离开的,有被迫留下的,有离开了再回来的,更有离开了却发觉自己实际没有离去的。布雷顿角所赋予这些人的,比他们所想象的还要多,亦无法驱逐。这些也许是那些隔代人,那些在大城市的霓虹中长大的子孙,再也不会懂的了。我想说我喜欢那里的一切,可好像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毕竟那里的人都拼了命往外走,想摆脱那里的贫苦和千篇一律的未来——男人出海打渔或是采矿,女人在家,缝缝补补、锅碗瓢盆,面对着永不可测的明天,运气好的话一辈子有惊无险过完,也不识得几个字,见过多少人。可孩童时可以赤着脚在海边和山上狂奔,追逐信手拈染天边的落日,年老时可以坐在火炉旁,点一支烟,喝着沉重而强烈的朗姆酒,一家人有的吹口琴,有的唱歌,有的用小提琴醉醺醺拉着民谣,也有人起舞。老的少的都唱失去的事物,唱的是他们不同的体会。虽然也许狂风把房子吹得吱呀呀直哆嗦,可是一生中有这样的时光,不就够了吗。这是我如何也求不来的,城市太无聊,太冷酷,太模式化了,就连城市里的风和落日在人们庸碌的眼中,也都失去了美,和存在的意义了。可悲的是,海风中失落的,它定是要失落下去了。

对立与缺席——人生困境的另一种表达

在短经典总序之中,王安忆将好的短篇小说比作精灵。结构上的精致巧妙造就了短篇小说极具弹性的特质,因而呈现出与长篇作品截然不同的文学魅力。换言之,“可能性”是读者在短篇小说中最重要的“遭遇”,你不知道下一个转角会遇到什么,也不知道作者将要带你飞向何处,但兜兜转转,最终你总能回到属于自己的原点,这或许便是最好的一种邂逅。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共收录的七个故事,故事背景大多设定在麦克劳德的家乡布雷顿角,作者基于自身经历,创作出颇具现实主义色彩的故事,在对现实的描摹与小说的虚构之间,描绘出一幅既带有浓郁地域特点又不乏普世性的加拿大海岛人生画卷。父亲和母亲是麦克劳德最为关注的角色之一,这两者通常是以一对观点相悖的夫妻的面貌出现。在《秋》中,父亲不想卖掉老马斯科特,母亲却认为它毫无用处;爷爷希望爸爸回来接替自己在煤矿的工作,奶奶却说“一旦回来你就再也走不了了,这里的人生算什么人生。”《船》中的父亲喜欢读书,母亲却“鄙视这个房间和这个房间代表的东西”,认为父亲的所作所为是一种对自身水手身份的“背叛”。夫妻,是困顿生活中的矛盾统一体,他们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固然教人觉得无奈,但那深沉而无言的爱意又犹如黑暗中透出的光,令人倍感酸楚与温暖。除了婚姻家庭主题,麦克劳德的笔下,还总会有一个“缺席者”出现。这个形象通常是小说的叙述者——“我”,一个多子大家庭中的大儿子,或者是长大后已为人父的儿子。《黑暗茫茫》中的十七岁少年,赶在十八岁的第一天离开家庭,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愈加明白了自己的父亲和祖父的命运。《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约翰的父母双双缺席,反而是外祖父母成为了监护人,命运之起伏令人慨叹。《灰白色的金色馈赠》里,聪明的十七岁的少年杰西内心想要挣脱愚钝蒙昧的父母与家庭,却又因为血缘与亲情的牵绊倍感压抑,陌生的父辈人考尔德的善意理解令他如沐春风。如果说少年主人公的“缺席”是一种刻意的逃避,那么成年后的主人公的缺席便是对人生的奋起反抗。《回乡》中的父亲安格斯年少离家,最终成为律师。他一心想要见识自己之外、家庭之外的东西,“只是想生活在二十世纪”,却没有意识到,要是不能照着自己的方式活着,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牢笼的现实。《船》塑造了一个令人过目不忘的“海岛欧内斯特•海明威”父亲形象。热爱文学的他在灵魂上背离了自己作为渔夫命运,与母亲之间产生了无法逾越的鸿沟。然而,这一次他并没有“缺席”或反对子女的“逃离”。姐姐们通过读书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而“我”通过父亲与母亲在主张让自己回学校读书这件事的不同态度,悟出了“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得多”的结论,从而渐渐理解了父亲,对他生出无限的爱。这位父亲“缺席”的其实是他自己的梦想,是原本属于他的人生。麦克劳德用“缺席者”的形象来传达一个年龄阶段或一个社会阶层的男人内心的矛盾与挣扎。青春期的躁动与忧虑,中年期的危机与困顿,老年期的彷徨与无奈。缺席便是突围,缺席便是反抗,虽然不一定能够“获胜”,但好在有过“挣扎”。对于无数个现实中的我们而言,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一个出色作家的卓越之处就在于能在强大的现实背景之中凝练出深入人心的生活片段与命运旋律。虽然《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那些人物的身份角色不断变换,但又始终如一,无论是对立还是缺席,他们俨然就是我们身边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朋友。于是,在现实与虚构之间,我们既完成了对人生困境的一次次冒险,也渐渐找到了那个潜藏于内心深处的真实自我。

“乡音不改”者的胜利

我对方言没偏见。可初到庄河,还是被这里铺天盖地的方言搞得满腹偏见,最终抵达暴躁。暴躁的结果是,去百度这既没四川话诙谐又没江浙话软糯也完全没大馇子味儿的方言究竟为何方妖孽。百度说:它属于胶辽官话,而胶辽官话是燕语东派中最具代表性的方言,跟东北话完全是两个概念。庄河话在大岫片(大连-岫岩)中属于长庄小片(长海-庄河)。成语“齐东野语”,指的是“莱语”。因为,商朝时,莱国在齐国以东,被称为“莱夷”。而“莱语”,正是胶辽官话。讲胶辽官话的,在山东,包括烟台、威海、青岛;在辽宁,除了大连地区,还有细分属于盖桓片(盖州-桓仁)的营口、丹东、盖州等地。另外,黑龙江虎林和抚远二屯方言岛的人,也说胶辽官话。胶辽官话传到东北,纯粹是清朝早期和中期人口迁移造成的。听百度嘚啵完,某天,许知远在“单读”讲起《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他分两期朗读了书中两部短篇小说(节选)。我被或声音或内容或二者糅杂而出的阴冷中的温暖和温柔中的残酷打动了。在朗读前,许知远的几句话,更是不经意间触动了我。他说,作者阿利斯泰尔的家乡是加拿大东部新斯科舍省布雷顿角岛。那里,有许多英格兰人和爱尔兰人后裔。对布雷顿角岛居民而言,看似遥远的都柏林海岸,“依然是距离最近的陆地,比多伦多和底特律要近,更不用提北美那些更靠西的城市了”。布雷顿角岛人的后代,试图逃离家乡、逃离采矿与捕鱼的艰辛、逃离厚重的盖尔文化传统,却又自然不自然地被往昔牵扯并为当下感伤。这本书,收纳的即是各种归根结底同源的牵扯和感伤。我想到了眼下生活的小城,身在东北心在齐鲁的滨海小城。我想到了在小城探访过的渔村,渔民在搁浅的渔船上修补渔民妻子站在堤岸上倒下的垃圾就散落在渔船边的渔村。我不喜欢海,如同我热爱空气中水分趋近于零的炎夏草原。但是,我喜欢渔村对着的那片海。涨潮时露出一小截的绵长的灰黑色养殖区石壁,落潮时露出一大片的已不见多少棱角却挥洒狰狞气质的黑褐色礁石,都有一种人与自然角力的荒蛮之美。于是,我买了这本书。然后,看得心满意足,尽管细致的毫无节制的散文般的描写,本非所好。这是优雅与诗意的胜利。这是幽深如伤口的失落的胜利。这是天人合一的朴拙感情的胜利。这是“乡音不改”者的胜利……

沉重地活着,诗意地死去——评《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

沉重地活着,诗意地死去——评《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 首发于《南岛视界》11月刊 死亡从来就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与死亡同样沉重的话题是活着,只是世人皆愿活而惧怕死,是因为死亡意味着结束,而活着就代表着生命还有更多的可能。但是在加拿大作家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的笔下,死亡充满了诗意,而活着则成为比死亡更为沉重的存在。 在麦克劳德的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收录的七篇小说,都对死和生进行了诗意的描绘,这些充满疼痛的生,充满诗意的死,看似距离每个人很遥远,但它们却是真真实实地发生在每个人的生命中。这就好比这些故事发生的地点:布雷顿角,它不只是故事里和现实中的存在,而是跨越了地域界限,成为了一个无处不在的存在。 麦克劳德这些短篇作品中的叙述者身份虽然各有不同,但他们讲述的故事都是以亲人之间、个体与家庭之间的那种既难以隔断却又时刻试图挣脱的关系为纽带。故事的发生地点,并算不上丰富多变,而叙述者所讲述的事件,又是极为私密的与家庭有关的日常琐事。而生的沉重,死的诗意,正是通过这些琐事表现出来的。 死亡是诗意的,温柔的,而活着则是粗重的、残酷的。 在《船》这篇故事的开头,麦克劳德的诗意笔触便将死亡的情绪渲染开来:床头烟灰缸里溢出的灰色尸身、点燃香烟后瞬间消亡的星火以及随时都会因为人们的心情变化有殉灭的香烟火柴。父亲是一名渔民,而船就成为养活这一家人的必要工具。可这位身材魁梧、胸毛灰白芜杂且头发白过肩头两抹微云的以捕鱼为生的父亲,其实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他喜欢读书,虽然因此而长期与妻子怄气,但父亲读过的书要比那些同是靠着捕鱼而活的人们读得更多。因为这是他真心喜欢的事情。活着的残酷性就在于,为了继续活着,为了填饱家人的肚子,不论自己做的事情是否真心喜欢,都必须坚持下去。所以作者才说,“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得多”。为了活着就要舍去梦想,这就如同剜去了心头肉一般疼痛。这是活下去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而活下去必须要付出的另一个代价则是,随时要为了活而面对死。父亲在一次捕鱼时不幸遇难,尸体的腕上挂着铜链,头发里长满了海藻,但身体并没有剩下多少。大海给人们带来了活下去的物质条件,同时也成了夺走人们生命的凶手。而只有在死亡之后,活着时要面对的未知的苦痛才得以终结。因此,死亡又成为了一种温柔的存在。 海成为了麦克劳德短篇小说里的一种意象,是连接着生与死两个不同国度的桥梁。它时刻敞开着黑暗的怀抱,既可能送来人们赖以活命的物质养料,也可能成为葬送生命的巨大黑洞。而它吞噬掉的这些人,原本是因为要活下去才不得不与海打交道的。 麦克劳德作品中的另一个重要场所是地下矿场。它具有和大海一样的性质:既能为人们生活下去带来希望,也能把这些为了生存而来到矿场的人们瞬间埋葬。这种充满矛盾的疼痛感在《黑暗茫茫》和《回乡》中都有所体现,而这些粗砺的文字则撕扯出这样的一个真相:要看到光明,就要先进入到黑暗中;要想活下去,就要先在采矿场中最近距离地触摸到死亡。 《黑暗茫茫》中才满十八岁的詹姆斯出身于一个矿工家庭,老中青三代十几口人,都是靠着采矿维生。詹姆斯尝试着要“离开”这种把生命与采矿捆绑在一起的生活,但所有的亲人都将过去的经历以某种方式赋在詹姆斯的身上,他即便想离开原有的生活,也非常艰难,因为他“并不知其他的生活和世界”。淌进他生命中的,不只有血亲的生命,更是整个布雷顿角的历史与传统。他背负的也不只是这个家庭,而是世代以采矿为生的人们对于旧有的生存模式的无法割舍的情感。 但随着煤矿被接连关闭,年轻的一代值得把谋生的出路投向布雷顿角之外的地方。只是这个出路在哪里,以詹姆斯为代表的年轻一代也十分迷茫,即便他坐上了顺风车,也根本不知道要去往何处。而且,不论坐上哪辆顺风车,都只不过是向着某个深处开去,将自己带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生活的残酷性不仅在于为了生要舍弃掉梦想,还在于为了生,有时不得不割断过去、割断血脉,但即便如此,也依然可能找不到出路和方向。在《回乡》的结尾处,麦克劳德虽然以清新而略带伤感的笔触描写了大海的蓝、大山的绿以及海面上翱翔的海鸥,但这些无非是为了衬托那带着深深伤口的矿场。而对于新的生活的探寻,则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不论是大海还是矿场,都是足以轻松就能吞噬人的生命的地方。但麦克劳德在描述这些地方时却是带着饱满的情感,哪怕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关于死亡场景的描写,都能在作者的描述中散发出诗意的芳香。这些文字轻灵优美,遣词造句都给人一种优雅的舒适感。虽然它们最终指向的是死亡。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在叙述日常生活场景时,作者的文字则偏于粗砺犷放,充满了原始生命力,也使读者真切地感受到生之艰辛与不易,以及每时每刻都存在的承受。 在麦克劳德的故事中我们似乎能够领会到“活着从来都比死亡更沉重,但即便如此,也要带着原始生命力去敲击生命,继续活下去”。那些在矿场中、大海上拼命的人们,何尝不明白自己卖命从事的工作随时可能葬送自己的性命?但为了活着,就连生命,也都可以作为一种赌注,这才是最令人无奈且痛心的地方!而这也是故事中那些年轻一代决定要“离开”旧生活、与原有家庭割断开的原因。 在年轻时,麦克劳德为了完成学业曾做过伐木工、采矿工和渔夫,因此在这本书中便不难见出他对曾经孕育过自己的地方所怀有的特殊情感。故事中的布雷顿角看似遥远,实则就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在这里,每天都有生与死的故事在上演。在这个上演着生死悲欢的地方,最终将归于静默与孤独。

回不去逃不开的故乡

既向往海阔天空,又寻求现世安稳。人生往往无常而短暂,是停留还是迁徙,让无数人受尽这一两难问题的折磨。千百年来,子辈与父辈因是否离乡产生分歧无数,或顺从或叛逆,或逃避或果断,总是有无奈有遗憾。命运不断的轮回上演,至今这个问题仍像一道山一样横在每个人的人生中,悬而未决。岁月嘲笑人类的愚蠢,因为不论你选择与否,他都不会为你停留片刻。这本《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收录的7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故乡,加国东部的一个小海岛上。不同于中国文人对故乡的无限愁绪,麦克劳德像一个理性而冷静的观察者,记录着发生在每一个故乡的故事:有空巢老人的孤苦,有背井离乡的无奈,有子承父业的勇敢,有衣锦还乡的尴尬。这也难怪诸如像迈克尔•翁达杰,科尔姆•托宾等文学巨匠对这本书得出了惊人的一致评价:虽然是以地域性的写作手法,却没有时代和空间局限。麦克劳德是加拿大著名短篇小说家,10岁时随父母搬回世代居住的老家、位于加拿大东部省份新斯科舍省布雷顿角岛定居。29岁时到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英语系执教,32岁回到加拿大,在安大略省的温莎大学教授英文和写作。纵观麦克劳德的一生,他是一个低调,克制的人。一生从事教职,作品产量很低。除了这本《海风》,仅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说集和一部长篇小说。他的故事里,没有人鸡汤式地用力活着,他们只是顺着命运的手拨弄着,没有任何预示,读者像处在一个没有着力点的空间,猝不及防地的被纸刀子一样的情节割破。《船》中那个喜欢聊《大卫•科波菲尔》的渔民父亲,臣服于他的父辈安排的命运,一生从事着让自己厌烦的事业;同时,又用自己的藏书为子辈们谋求了一个选择。妻子觉得他“不务正业”,对他的爱好是鄙夷的,对孩子们爱读父亲的书是担忧的。从养儿防老的角度来说,书确实给她带来了不幸,因为女儿们都一个个离她远去了。而“我”觉得,父亲是一个太勇敢的人。所以他对父亲说,只要父亲还在,他就不会离开,他们会一起在海上捕鱼。故事的结尾,父亲遭遇了海难离世,“他的双手双脚都已经被撕碎,他的鞋早被海水吸走。当我们想把他从石头间拖出来时,他的肩膀也在我们手中变得不成形状。海鱼咬掉了他的睾丸,海鸥啄走了他的眼珠,他曾经的面孔如今只见一团肿起的紫色皮肉,只有他白绿相间的胡须不问生死,继续生长,如同坟上的野草。父亲就躺在那里,腕上还挂着铜链,头发里长起海藻,他的身体其实没有剩下多少。”故事戛然而止,但让人无法忘记这个生来是个渔民,死去也是个渔民的父亲。那么“我”有没有离开?已经不忍再猜下去。弗朗索瓦-勒内•德•夏多布里昴说过“每一个人,身上都拖带着一个世界,由他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看起来,是在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穿行、生活,他仍然不停地回到他身上所拖带着的那个世界去。”不知道多少人会和我一样,无法认同用一生做自己厌恶的事情,但虽已离乡,真的能逃得开故乡吗?

麦克劳德的“失落世界”

“小小渔舟的上方,海鸥悬停在空中,山峰因为满是冷杉、云杉,呈暗绿色,像是浴水而出一般,袅袅的雾气垂在左右,如同新打开的包裹边上弃掷的绸带。”这句话摘自麦克劳德的短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以上提到沉郁的山林、孤独无依的海鸥,还有未曾提及翻涌的大海、昏暗的矿井、矛盾重重的家庭……麦克劳德将这些沉重的灰色画面拼贴在一起,至始至终都弥漫着一种让人挥之不去的失落感,而当无数的失落情绪堆叠成海,倾覆而上,一座巨大的“失落世界”也就在故事里缓缓诞生了。麦克劳德作为加拿大著名的短篇小说家,早年的经历却很是坎坷:十岁时和父母搬回偏僻寒冷的老家布雷顿角岛居住,生活贫穷,为了维持学业,他做过伐木工、矿工和渔夫。通读书中的七篇小说,我们处处可以看到他以故乡作为故事的背景,还有他过去人生的影子,比如《黑暗茫茫》中以挖煤矿为生的爷爷,《船》中困居海岛捕鱼却最终死在海上的父亲,他们均是在生活的底层无助挣扎,却又固守在原地不愿离去。麦克劳德的“失落世界”除了通过刻画肃然凛冽的风景、失意艰难的人物形象来表现以外,还保留着一种连续不断的对立冲突,或幽微到沉默深处几不可察,或激烈昂扬到痛彻心扉。而这其中多来自于“我”与老一辈人之间观念的碰撞,《黑暗茫茫》里爷爷以当年挖矿为荣,父母潜意识中对我的期望,只是去更大点的挖矿小镇挖矿……而“我”呢?作为老一辈人生的见证者,“我”虽然会同父亲做一样的活,却始终认为“我只是被装在这个半红半透明的移动展示盒里面,在他们铺满悲怆的街道逗留片刻,然后就会消失,而他们的生活依然如故,不会有任何改变”。“我”对生活现状与理念的失望,“我”渴望逃离这种失落而孤单的氛围,就像《灰白的金色馈赠》中偷偷去酒吧打桌球赢钱、心怀叛逆的“我”,就像《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里的“我”想:“或许,对于我来说,这地方压根儿就不属于我。”深藏于心的呐喊如幽微的烛光在暗自叫嚣,浮于表面的沉默化作这片世界里永恒的旋律。这是读来多么让人心生黯然的话语啊。可是“我”真的离开了那个“失落世界”吗?答案自然是没有。与大多数以命运作为失败借口的小说不同,麦克劳德笔下更具主观性,“我”并不是无法逃离失落,更不是命运使然,而是自身仍对那个世界心存眷恋,对未来与前程的渺茫无知,还有逃离后将会扎根于心底的内疚感,它以记忆为载体,不断冲击“我”的灵魂,仿佛一个烙印深深地印刻在生命里。《船》中说:“无法面对的,是想到母亲望着大海时的深情,而记起你,却满心苦涩:因为对她来说,前者代表忠诚,而你,代表着背叛。”这种负罪感与逃离感的对立,形成了后者的激烈昂扬,乃至痛彻心扉。比如《黑暗茫茫》中明明已经离家很远,看似平淡的旅程却因为一句戛然而止的“你好像整个人都颓了,肯定是伤透心了吧”,让人心生酸楚;《船》里最后找到父亲触目惊心的尸首,麦克劳德毫不吝啬地用整段文字进行描写,他说过:“他们的生命淌进我的生命,而我的生命,亦是他们的支流。”所以“离开”是外在的,它只是位移,只是标签。冬去春来,生命的支流亦会回归本源。但归根究底,仍是麦克劳德内心深处的地域情结,2014年他在加拿大的温莎去世,留给后人的只有两部短篇小说集和一部长篇小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从未彻底脱离他的家乡布雷顿角岛,就像简•奥斯汀用尽一生只写英国乡村的风貌与爱情,麦克劳德则用尽一生在追忆那个“失落世界”的静默与喧嚣、孤独与彷徨。因为对他而言,那里的故事,他最熟悉。

乡音无改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收录了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1936-2014)的七个短篇小说。麦克劳德和爱丽丝•门罗有些相似,他们同为加拿大作家,善写短篇小说,围绕着各自熟知的地理区域、特定人群的精神追求,讲着精彩绝伦的故事。爱丽丝•门罗于201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麦克劳德曾获都柏林国际文学奖,他们同是我挚爱的作家。麦克劳德在这本书中讲述了他所逃离、追念、再也无法真正归属的家乡。加拿大的布雷顿角岛是这七个故事的地理坐标,作家曾在这座海岛上度过少年时期,及至中年,他利用假期返回海岛,在书桌上将少时记忆瓦解幻化,塞进不同的故事空间。从此,记忆中的人物、风景、情怀永垂不朽。这七个故事,有不同的人物角色、不同的故事情节。刚刚离家的少年人、离家很久的中年人、携带妻子返乡的中年人、爱上海岛姑娘的城市人等等,注视着海岛上的风土人情,参与着人与人之间的亲情、爱情,离别、留恋。但是,我又觉得它们有着相似的印记,七个小故事隐隐组成了一个更宏观深刻的大故事。在布雷顿角岛,大西洋日夜不停地拍打着笔直陡峭的海岸线,阴晴不定的海面上,漂着渔船,飞着海鸥。夏日卷裹暴雨,冬日卷裹暴风雪,但海岛在季节变迁中岿然不动,正像这里的人们,在世代更替中固守宿命。海岛居民的祖先来自苏格兰,他们还会唱盖尔语挽歌,世世代代遗传着卷曲的红头发。母亲的角色一直是现实主义的,有强大的生存本能,父亲作为家族职业的承担者,则是浪漫主义的。他们生养七八个孩子,女孩子长成女人后,操持日常家务;男孩子长成男人后,要么在海浪中捕捞鱼虾,要么钻到地下挖采煤矿。就像是《秋》中母亲养的小鸡,开春买来,冬季卖掉,一年又一年,一棚又一棚,“外貌、习性、直到最后的命运,都不会有任何两样。”布雷顿角岛故事的核心是宿命。不论是选择捕鱼还是挖矿,都可能会遭遇海难或矿难,自然给予人类馈赠,也将人类的躯体撕裂成不成意义的几块血肉。人们接受这种宿命,适应这种宿命,被这种宿命改变。他们的房子里总要有一扇可以望见大海的窗户(关注着天气),他们嚼烟草(避免煤矿爆炸),喝混着糖、热水的朗姆酒(抵御严寒与空虚)。甚至连人的肉体也染上环境的色彩,他们的眼睛“如同身后大海一样灰暗”,就像“海上暴风雨前飞驰的云沫”。然后血统纯正的羊群中出现一只黑羊,一颗星球脱离整个星系的运行轨道,主人公拒绝故乡宿命的邀约。他观察这座海岛,思考亲人们的生活,“他母亲所拥护的人生在他看来是如此可怖,而且与他自己向往的人生相比又是如此的不堪。”他要离开,即使并不确定去路。《去往岑角的路》里,爷爷在牛棚上写下“我们是自己心中绝望的后裔,斯凯、朗姆、巴拉、迪里是我们的过去。”那是他在怀念遥远的苏格兰高地。而作者这代人的书写,也是一首昔日岁月的挽歌。当离家少年染上外面世界的风尘,就再也无法真正归属于故乡,而直至此时,他才坦诚地认识了自己的来路,他自己的生命是祖先世世代代生命的支流,他连接着他们,带着他们走向远方。我最爱的那篇《船》,写至父亲海难去世时,感情澎湃激烈如海潮剧烈拍打着岩石,难以自抑,然而麦克劳德先生没有写一字情感。太悲痛,以至于无法或者不必说多么悲痛,只是静默地写下事后发生的事情:海岛居民阴沉地拒绝外来渔船在父亲的那片海域捕捞,“他们只知道,这些海域是神圣的,而且它们的确在等。它们在等我。”而“我”,已难付深情。更进一步,他的支流,他的后代,将永不识这座海岛,他们将再一次飘落四方,念念不忘另一片故土。爱这本书,因为它从一个小小海岛出发,讲出了我心底的故事,讲出了人类从逐水草而居就开始讲的离别与怀念,以及,不要回头、无法回头的决绝。“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是幼时一字一字背过的唐诗,还记得那诗旁配了图:柳树荫下,牵着小山羊的垂髫小儿,仰着笑脸与一位驼背老翁对话。二十年后,我远离家乡,乘着地铁呼啸而过的大风抵达工作室,用普通话与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对话。直到读到这本书,才突然忆起这首诗,然后才懂了一千年前诗人的情感,另一个大洲的作家的感慨,和我此时分毫不差。我已离家千万里,全人类都已离家千万里,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飘啊飘,或许终将飘向茫茫宇宙。而心底有个柔软角落,从未敢将那一口乡音忘怀。此文已发表于夏花APP 欢迎大家在苹果手机上下载这个文艺范的APP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xiahuaculture

控诉和救赎

这套丛书(短经典)让阅读人兴趣很浓。王安忆的总序,似为我们揭晓了短篇小说的魅力,受欢迎的原因。赞同跋中乔伊斯对“地域文学”这一提法的批评。麦克劳德所写的故事,离我们的生活那么远,却离我们的心灵那么近。那点滴不正是对人性丑恶面的控诉么。我们随着故事情绪波动的同时,心灵不正通过反思,不断的被净化,被救赎么。抓人的叙述风格,跌宕的故事情节,散发无穷魅力的陌生环境,成就了这些。

失去的,总是最美的

黄夏/文读加拿大作家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让我想起爱尔兰作家威廉•特雷弗。这两位作家的笔法均精致、含蓄、老道,扑面而来一股极北之地特有的凌冽味。只不过,相对于特雷弗创作上的高产,麦克劳德简直惜墨如金。至2014年去世,麦克劳德只留下两部短篇集和一本长篇小说。《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就是这两部短篇集中的一本。《血色馈赠》收录的7个故事,无不与麦克劳德的家乡布雷顿角岛息息相关。布雷顿角位于加拿大东部一隅,远离蒙特利尔、多伦多等大都市。该岛以渔业、伐木和采矿为主要经济产业,早年麦克劳德为维持学业也曾从事过这些艰苦的工作。因此,这本集子的自传色彩十分浓重,这也是麦克劳德与特雷弗创作上的另一个共同点。但两位作家并不全然无异,较之特雷弗,麦克劳德可能是一个更注重文字视觉效果的作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从麦克劳德的文字中随手裁出一截,就是一幅美轮美奂的绘画。标题小说《血色馈赠》中,麦克劳德把风景、人物甚至人的动作,都作了如画一般的描述。比如他写绕海而建的房屋如马掌钉,“黄色的、猩红的、绿色的、粉色的,活泼却又决绝、永恒地钉入那些不会碎裂的灰色巨石中”。他写炉边的老妇,“头发灰白,轻盈地从额头向后梳,细心盘起,靠颈后一枚大别针固定。她的眼睛是深灰色的,如同海上暴雨前飞驰的云沫”。他写小孩子们抛洒鱼竿,“将一根根闪亮的鱼线送去潮水中,划出金灿灿的弧形”,被钓线拖住的鱼儿呢,“花斑极为耀眼,在海中看起来光彩如同银辉流动。”麦克劳德写景,大笔泼墨,纷呈缭乱,宛如印象派;绘人,精雕细刻、巨细靡遗,仿佛古典派;描摹动作,则手起刀落、流光溢彩,好比抽象派。如此,整座小岛的自然风物都尽在眼前:粗粝、朦胧、绚烂、神秘、古朴。而人文风景,麦克劳德又是另一种写法。这种写法近似海明威的“冰山”理论,海面上的尖尖一角带出读者心中对海面下整座冰山的猜度与玩味。这一点,在《秋》中表现得最为出色。《秋》的故事很简单。“我”家有6个孩子,父亲眼下找不到工作,母亲抱怨家里马上就要揭不开锅了,提议卖掉父亲的老马。这匹老马曾跟父亲一道下过矿井和森林,还在冰天雪地中伫立一整夜等待晚归的主人。“那一晚之前,父亲从未被世上另一活物守候过”,其意义在父亲是自不待言的。于是,当母亲一边呵斥儿子去喂鸡,一边嚷嚷“至少喂鸡还有点意义”时,在“至少喂鸡还有点意义”这个尖尖的冰山之下,赫然耸现出两座影影绰绰的巨物。一座是父亲的,他立在门槛不动。一座是母亲的,她被自己说出的这句话给吓到了。但作者一字不写父亲,而兀自让他愣在那儿。他转写母亲,但不直接写,而是以一种间接的、暗示性的象征手法写她的感受:“我知道她已经意识到自己伸手要抓的东西太多,于是连已经拥有的,恐怕都要全部丢掉了。就像被海水冲刷的那些几乎是垂直的悬崖,你一点点往上攀爬的时候,发蓝的指尖从这个缝隙抓到下一个裂口,突然你见到一根诱人的细枝,就忍不住去抓;就在你伸手的刹那,你心里清楚,很可能这根枝条所寄无物……”一静一动,一简一冗,一柔一烈,就把两个性格迥异的人给写活了。并且,这种蕴藉的笔法还涵养了巨大的情感能量。因此篇末喂鸡的儿子抡起斧头大闹鸡圈,代替父亲、母亲、连同看客的我们,把心情全部发泄出来,也就顺理成章了。当然,我们也明白,在这件事中谁都没错,只因人们都太穷了,生活中已经没有别的选项可以让你从容挑拣与勾选了。因此,对于这7个故事中的7个儿子来说,唯一的出路就是逃离。在《灰白的金色馈赠》中,酒吧绿色的台球桌呢面,就像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吸引不谙世事的主人公的那抹绿光,引诱着他们伺机而动。在《黑暗茫茫》中,18岁的“我”终于告别自1873年以来世代做矿工、伐木工的家庭,走向外面的自由世界。那么,他真自由了吗?在这里,麦克劳德通过引入一个“新世界”的人,以这个人关于布雷顿角的种种狭隘的、片面的、愚蠢的评论,来勾起“我”对家乡种种人事的再思考,并且,让“我”认识到家乡数个世代、数个族群的生活、记忆和血液在自身灵魂中烙下的印记是多么深刻。但更重要也更可贵的是,麦克劳德没有以此让“我”对家乡给予廉价的认同,更没有因为“我”对家乡复归的乡愁而让“我”对来自“新世界”的侮蔑之词作出回击。因为“我”悲哀地发现,自己真的不知道父亲常年酗酒所为何来,也不知道母亲将怎样面对父亲的死。一件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可能是我太努力想去成为另外一个人,结果却没有搞清楚我自己此刻究竟是谁。”因而可以这么说,这7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同时丢失了两个世界,在新与旧之间,在固守与自由之间,在永恒与流动之间,在家乡与都市之间,他们两头不着边。在失落它们的同时,他们还把自己给失落了。麦克劳德温柔地抚慰着他们的心情,但又残忍地拒绝为其建造一座新的亚特兰蒂斯。可能对于他来说,以匕首般地尖利击碎我们心中那个最柔软的地方,要比用好心好意但根本不着调的盐渍腌制来,更能持久地守护它。失去的,总是最美的。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那些不能告诉孩子们的事

人生一世,能活得通透之人终究还是少数。人们大多还是会去感恩生命里的馈赠,却终究无法接受与之相承的背弃与失落。所以得意即尽欢,失意时慨叹便自己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单弃儿几乎是大多数人生命的常态。可人们终要知道的是,生命这东西,落归到个人,终究是无比短暂的,短暂到所谓的波澜,其实从来都毫不起眼。自生到死的狂喜与怨怒,无论怎样都要归复平静,像死水,像秋叶。而这,大抵是不能告诉孩子们的事。加拿大作家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在英语世界里算得上是位颇有分量的作家。这本《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是他于1976年时出版的短篇集,既是处女作同时也是代表作。《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收录了七个故事,均是以“布雷顿角”这样一个偏僻的舞台展开——没有麦克劳德,恐怕没有多少人会知道这样一个地方;而即便是“听说”了这里发生过这样的故事,人们似乎也不会对这里有太多的好奇,用卡罗尔•欧茨在本书的跋中所言,麦克劳德的布雷顿角,“无处不在”。可以被“听说”,或许是好的短篇小说应当具备的重要品质——对于读者而言,他们渴望的阅读体验,一定是互动的,而非单向、令作者自足的。麦克劳德遵循了这样的原则,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作为一个作家……我喜欢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我是在讲一个故事,而不是写故事”。于是他的故事总是真诚的——读者即便远在天边,也不会觉得他的“布雷顿角”遥不可及。那里是麦克劳德的故乡,也是你我都回不去的地方。不难总结,《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的主题,到底还是成长与出走。因为是在说故事,作者的文字始终是不疾不徐的,而这样自在的节奏感烘衬出的,是故事里的震惊与失落——那些场面几乎是可以被定格的,像第一个故事《秋》里大卫摧毁鸡棚后,漫天纷飞的鸡毛,像最后一个故事《去乱岑角的路》里奶奶最后经过的那个转角的清冷死寂。之所以定格,是因为我们不愿再继续想象,可我们到底还是要继续想象的,毕竟尽头,并不是故事最终的指向。在故事的维度里,只有“某刻的此刻”——发生了便是永恒,言说过便已结束。未说的,都留给读者自己的生命体验,来寻找一一对应。所以就像是每一个真诚的说故事的人一样,麦克劳德身上,似乎也有着“非说不可”的诉求。总有那些东西,或是太沉重,或是太可贵,让人独自背负总显得吃力。成长是什么,不过是作为自己的一条河流,意识到自己也是一条支流,要奔向远方,要出走,可却永远要享用自始至终都不会离开的“上游支流”的哺育。你生命的使命,是要成为你自己。可你总活在与别人有关的世界里,甚至他们绝不是别人,他们也是你自己。无从摆脱,也不必尝试消解,你的生活到底是你自己,以及和你有关的一切。这,也是不能告诉孩子们的事。其实关于“不能告诉孩子们的事”,是在集子里的《回乡》这一篇中提及的。“我在蒙特利尔教育了这孩子十年,他从来没见到过大人就着瓶子喝酒,也从没听过那样的语言。我们到了这儿还没有五分钟,他就都见到了听到了。”作品里母亲的抱怨如此“外面的生活”,这也差不多是我们每个人都曾见过的情境。我们总是不愿意告诉“孩子们”真相的,就算是那些他们必然要经历的,我们也不愿意,现在就刺痛他们,现在就把他们带离伊甸。可这世上的是秘密,到底都是保守不住的。孩子终究会发现母亲阁楼上藏着的秘密日记,瞥见父亲不经意间流下的眼泪。长大了就一定要离乡,就像是衰老止于叶落归根一样——那些渴望的出走,都将成为回不去的遗憾。如果告诉孩子,除了品尝甜甜的糖,承受苦难也没什么不好,因为所有的经验、所有的滋味都“无差别”,都可以用来享用和怀念时,孩子们一定也不愿信以为真。所以,现在还是不要告诉他们为好。

当人生充满幻觉和困境时怎么办

原文:https://faydao.com/weblog/1948.html“时光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在看完Alistair MacLeod(译作 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 1936-2014)的《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之后不到两天,就这两句话代替了这本小说中七个故事(即七个短篇)的大部分记忆。这样的记忆轮转,一部分是因为这短短的七个故事情节太过简单,另一部分可能是因为我们都会选择忘记记忆中那些让你感到痛楚的事物,比如Macleod小说中那个遥远的世界:混沌而有序得惊人的小镇、被矿难笼罩的煤矿、带着咸味和腥味的海风以及被枯燥生活统治的人生。在这本小说中,布雷顿角的居民生活中海边和煤矿中,他们远离城市,父亲、祖父以及曾祖父都是矿工(渔民),生活其实就是往地下挖掘,或者向海里刨食。这两个在当地带有遗传性质的工种,曾经被理所当然地传承下去,直到有一天矿山枯尽、海风呼啸。在这样苦闷而往复的生活里,反叛和背离才是迷人。于是,在《黑暗茫茫》中,那个刚刚满十八岁的少年就说出了一句『我得救了』——他其实是只是想『离开这里』,没有目的,就是离开这里。在这个故事里,你并不一定会代入那个少年,但却极其有可能成为作者、少年(故事主人公)之外的另一个人观察者。你甚至可能和他坐在同一辆半透明的车里,路经那个狼藉的小镇,从陌生的街市上走过,被漫无目的的陌生人注视,然后再去审视自己的过着的生活。在《去乱岑角的路》的开头及大部分描写里,你甚至可能会受够了作者细致得一丝不苟地描写那条路是如何转弯,是如何困难的。甚至还会夹带着祖母往昔的回忆,这艰难的生活,看起来比死亡还需要更多的努力。而死亡,在作者的文字里又充满了像现实的不确定性:有人因为喝醉失足而死(试想,如果在那样的生活里,不喝醉还能干点什么),有人则是因为海风卷走(渔民并不一定会游泳,即使会也于事无补),有人中风暴中带着亲人的期待而死。在现代阅读中,小说已经被刺激的情节、悬疑的故事占领得太久。相对来说,Macloed开启了一片全新的水域:用未经修饰的粗砺文字,向你描写一段场景、一个风景或者一小段人生,来勾勒出生活之下的暗流涌动。在暗流涌动之中,又难能可贵的是每个主人公的叙述都是那么地沉静而克制。让你不会错生一种『这个角色为什么会比我聪明』的感慨。或者正是因为此,这七个短篇小说写的并不是遥远的加拿大或者什么地方的渔村,而让人觉得这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旁。而且,更为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小说中的那些艰难、成长、死亡、枯燥、分别和喜悦,在作者的笔下显得分外的迷人。『看吧,小说的迷人之处就是,可以让我们旁观生命,就如一出我们自己参演的电影——要带着看电影的从容,你才会发现其迷人之处』。“我们是自己心中绝望的后裔。斯凯、朗姆、巴拉、迪里这些岛是我们的过去。”黑暗茫茫 选段 http://www.ximalaya.com/#/38934904/sound/11347297

一点小感受

剧透严重!!第一篇,在生活里,钱与人的关系重于马儿和人的羁绊;当然看完最后的书评吧,感觉自己没看懂。第二篇,写的着实好!已反复阅读数次;“我”坐在车里看着外面街道上的陌生人,陌生人看着这辆写着外地省份的车以及车里的我,就已经给我打上了标签“我们的九死一生,我们坟冢里的那些亡灵,他能懂些什么?”突然想起自己去旅游时候的心情,和这个完全一样,抑或着我看见别人来我们这边旅游时我的心情。这种避繁就简的可恶,让“我”心中郁塞不少。“我”以为的离开,是位移的离开,其实真正的离开不是这样的,很多人都掩耳盗铃,就比如我,其实真正的离开是解决问题并且正确的找到自己面对自己。第三篇,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剧情让我想起了“海蒂和爷爷”第四篇,回乡,现代社会和旧社会的碰撞;第六篇,船,个人觉得这篇反倒是最好的一篇了,当然我还没有看最后一篇!这篇,人物刻画细腻,徐徐道来,前文描写父亲房间时,本人甚至有些嫌弃这样的房间,而书中的我和姐姐们也在年龄小的时候也持续着一样的态度,等到年岁长大,受到母亲的责备去和父亲谈心甚至会主动去父亲房间聊天并且停不下来的看书,母亲在婚后没有读过一本书甚至把读书当作浪费时间,与父亲截然不同,两人在书中语言交流只有一次,父亲是痛苦的,压抑的,而母亲全然不知,在“我”偷看发现父亲快要爆发时,却最终没有爆发。父亲的思想是前卫的,可以与那些有钱人相处愉快,要是母亲去,就截然不同,这两个人活在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里。经典的词“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的多。“我”因为担心父亲独自受到母亲的埋怨,选择留下来继续捕鱼。不得不说的,父亲的精神影响了他所有的孩子,女儿们虽远嫁,却寄来书本。身为父亲,他是个合格的父亲!可结局....可是却以父亲惨死收场,这个不喜欢大海捕鱼的人,却最终命丧大海甚至没有全尸。文章最后得知父亲的死因竟不完全是因为天气因素,而zf的不作为也是主导因素,心寒!最触动的地方,在转头没有看见父亲的时候,没有撕心裂肺的大哭大闹,用简单的笔触描写了“我”当时内心的纠结痛苦绝望无助的心情。这篇写的真的是极好!ps:翻译真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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