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斯菲尔德庄园》书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8/10
ISBN:9787532721269
作者:奥斯丁
页数:497 页页

终于看完了

相信除了后半部分会看得比较舒畅外,前面肯定还是比较压抑的吧。我总会想,事情都是有发展可能的,如果当初芬妮同意了求婚,那么会不会是另一番结局呢,可能会很好,也可能更糟糕(比如两人婚后,亨利还会和拉夫人勾搭在一起)总之,觉得芬妮像个怪物,虽然看第二遍了,还是不喜欢她。

该不该读奥斯丁

至今都没想清,在心智尚幼的时候读了那么多简·奥斯丁,对我究竟是好是坏。第一本是《曼斯菲尔德庄园》,那年我初一。埃德蒙安慰想家哭泣的小范妮,帮她裁信纸削鹅毛笔、改正错别字,简直是温柔到让心融化的场景。接着读《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当时肯定是被那些爱情故事抓牢的,可后来回想,记住的却是一个一个独立的人。而记住这些人的原因,或者是因为她们特别聪明总说着点评他人的妙语,或者是有那么些可笑被简及简笔下的人物用句句妙语点评过。简实在是聪明得可怕的女人。看多了她的书,会不由地产生出一种洞察力高人一等的感觉,嘲笑诺里斯姑妈口是心非的吝啬,嘲笑本奈特太太的脆弱神经,嘲笑贝丝小姐的唠叨……当然,对达希伍德太太如何一步步说服丈夫减少为他妹妹做的事情那段文字,简实在讽刺地太厉害以至于我们无法跟着嘲笑却只能击节赞赏了。可问题是,这样高人一等的洞察力并不是读者的,它是属于简的,由简一点点抖落指点给读者。学会了看透书里的人,产生了拥有敏锐判断力的错觉,这样的自以为聪明多可怕呢。好在还有《爱玛》,奈特立先生不仅给爱玛忠告,也提醒着书外爱玛一般的小脑瓜。我有些庆幸自己读奥斯丁还不算太早。如果再早些,小学时读,将心智完全交给简来开启,怕是能学到些许犀利眼光和轻巧讽刺的才能吧。可伶俐至此是好事么?太聪明了,是否会不够宽容是否会咄咄逼人是否会因为看得太清而认识不到蒙着一层纱的幸福呢?以前没有读过《劝导》,最近读了后在想,这样的聪明,或许得同时配上安妮温和隐忍的性格才好吧。偏偏安妮却说不上幸福,至少在漫长的八年里说不上;若非简总是给小说安排大完满的结局,最后的安妮是否幸福也未知。一直都不理解为什么简永远让故事的最后皆大欢喜,特别是《诺桑觉修道院》,尾巴实在突兀。去年风火的电影 Becoming Jane 让不管读不读她小说的人都开始八卦她的一生,我才了解到这喜剧背后原来有怎样的落寞。聪明如简、孤单如简,都愿意让爱情有简单美好的结局。这样的书,读读也好。

<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青春版<劝导>(To SAB)

小小风也 2009-02-08 19:00:22  来自: 小小风也(上海)  为把你发那个骇人标题的约请贴子沉下去,我另开一题写<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    下面的意见不太负责任,我这样说不是嘲笑你以前说我不负责任,而是因为我确实没办法把JA(或者安妮)这一类人复杂多面的性格特点合理化出来,只能说个大概。逻辑性和合理性方面我做不了令我自己满意的解释,即使有,目前为止也很牵强,你听过算数。          所谓青春版,指的是两层意思。芬妮是安妮的青春版。MP的作者是P作者的青春版。          芬妮的个性特点,我前面提过JA自己的总结,在芬妮出场时她写道:芬妮有一颗affectionate heart and strong desire of doing right。          这句话精准,却不足以概括芬妮个性的所有方面。我试着扩充一下,有些部分与上面的词语有些重叠:敏锐、逻辑性强、观察力、体察力、独立性、尊重旁人感受、批判性、距离感、温柔、诚恳、坚定、谦虚、低调、自省力和自我要求、责任感强。另外一些特点表面上看却与上述特点矛盾:热爱自然、喜欢新鲜事物、富有激情。          需要说明的是,芬妮的坚定偶尔流于固执。观察力和体察力有差别,后者更温暖,芬妮两者兼俱,因此她也就批判性与尊重度俱备。另外,能与芬妮和谐相处的人必须拥有与她自己特点相近的一些内容:诚恳、坚定、责任感强、自省力强、能尊重别人的感受,富有激情(生活和事业)。其余各项备选。          如果把上述这些特点加在安妮身上,重合度高不高?          但安妮不是芬妮的简单重复。她有她更突出的特点:悲悯心和宽容心、更强的自省力、更强的自信心(或者说完整的自我意识)、解放距离感的勇气。比起芬妮,她反省自己对感情做过的判断,能直面既往的错误决定,这显然不是因为自信动摇,而是因为生活经历和长期思考给予她更强的自信心:作为一个聪明女人,她有能力在原则性问题上做出自我修正或否定。也正因此,安妮比芬妮更具成熟美。                  距离感是JA这两本小说中感情困惑的核心,其他小说我没有看,不好说,从MP到到P,前一本是强化距离感,或者说确认距离感的合理性正确性。后一本是直面距离感的存在,并体会消除它之后的自由感受。把两本书连起来读,女主人公与周围世界的距离在逐步接近,与爱人的距离也是如此。这种距离感的变化不是按部就班的,而是成脉冲式分泌的。既存在基础水平的不断拉近,又存在脉冲样的高潮与低谷,其变化,也许我夸张了,应该是小说的主线之一。          人和人的零接触,精神上可能有诸多形式,肉体上就是性行为。          关于这种距离感,作者借艾德蒙之口做总结,虽然艾德蒙的智力水平不足以让他说出这么有洞察力的话,使得他讲这段话的情节有点生硬不合理,但考虑到其重要性,JA在哪里讲出来都一样有价值。艾德蒙和芬妮讨论她拒绝克劳福德追求的事:“我必须希望事情会好一些。我明白,比克劳福德更明白,这个要使你爱他的人(你理应对他的意图充分认识),面对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因为你早年的爱好和习惯武装着你,在你多年的成长过程中,各种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东西附着在你身上,现在由于要与你分开,它们更是紧紧地抓住了你,而他必须穿过这一切,破除这一切,才能到达你的心灵。”          所谓早年的爱好和习惯是什么?所谓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东西是什么?艾德蒙未见得全能明了。甚至作者也不是太清楚。最简单的方法是以道德观念或者低微出身去解释,但若只以此说为理解,又怎么把距离感与芬妮或者安妮身上潜伏的激情结合起来看?甚至给我一种感觉,距离感与激情相依相存,主人公能够克制激情不让它出来搞事,激情对心灵的噬咬却从未停止。          MP给人的印象是说教满篇。问题还不光是道德说教,描绘人物个性的词语也多有冷硬总结,很多时候通过长篇对话来解决问题,虽不妨碍人物形象刻画(拉什沃思只需要不停重复他有42句台词就活灵活现),但仍欠诚意。我想JA不是没有能力,而是刻意做着退让,以掩盖自己对距离感的确认和防范,虽然她不见得自知。比较明显的是克劳福德朗诵<亨利八世>的场景,芬妮几乎是“矜持地”迷上了克劳福德的朗诵,以至这场景带给读者暗示,认为她和克劳福德最后只怕会走到一起。<劝导>里这种问题就不是问题,经常三言两语就把事情OK了,温上校从安妮身上抱走孩子的细节可以做代表。这可以解释为JA熟悉了这种写作技巧,我更愿意理解为,JA本人对距离感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她意识到,或者下意识里承认了突破距离以后的空间才是最本质的诱惑,这显然是她的进步。          两本小说的结尾都不大可靠。在任何恋爱故事里,暗恋只会增加距离感而非减少,芬妮虽然暗恋艾德蒙,后者的领悟力有限,在智力上与芬妮并不相当,根本无法突破距离。我认为这是读者隐隐觉得这个结尾不妥当的原因之一,也是作者草草结尾的原因。我深深同意JA在MP结尾大搞道德胜利的说法,但对动机,更倾向于认为是JA不能面对事实:芬妮面对二选一的困境,要么艾德蒙要么克劳福德,虽然明知克劳福德有他的优点(他的热情和穿透力不是艾德蒙可比拟的),但他的缺点又是芬妮不能接受的,只能退而求其次。现在的结尾里艾德蒙和芬妮有没有解决距离感的问题呢?也许解决好了这问题,但不合正常生活逻辑,艾德蒙的心智使他不足以达到这个高度,也许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结果就是芬妮的婚后生活不幸福。两样都不妥当,只好求助于道德胜利的结尾。道德胜利可以保护芬妮尚不清晰的感情观,使之免于痛苦。但在<劝导>里,JA没让安妮再得到喘息,安妮的感情观已经转向清晰,JA给她设置了一个相对成熟的温上校,温的道德观比克劳福德正确,对感情的表达远比艾德蒙有穿透力,距离感必然被突破,在这种极端情形下,小说的结尾是什么?JA肯定比读者更好奇,在缺少足够生活经验的情况下,她比读者更没数。鼓足勇气写到最后,“正确”和“激情”之间发生了某种不可期的化学反应,JA意识到了这种结局,但她该怎么办?以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个人经验,她又能怎么办呢?她只能折翅,结尾只能如此突兀。          JA对距离感的确认、寻求突破和最终逃离是这两部小说最有趣的地方,它们不但决定了小说结尾,而且决定了她未来的创作走向。可以想象,在如此大的挫折面前她会退一步写轻松风格的小说,然后抽身走向更高的山峰,究竟安妮和芬妮都是充满勇气的人,其坚定性比男人一点不输。    我只能说,非常遗憾我们没有看到这一天。

成人礼

《曼斯菲尔德庄园》是JA小说中最复杂的一部。故事女主角芬妮被富有的姨夫、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主人托马斯爵士收养,是个讲话别扭、胆小拘谨的小姑娘。在曼斯菲尔德真正让她有亲切感的埃德蒙表哥成了教育上引导她的精神导师,同时也是暗恋对象,虽然这个导师在逐渐成年的芬妮面前越来越缺乏说服力。    变化来了,富有而交游广阔的亨利兄妹来到村里,很快和曼斯菲尔德的兄妹们熟悉起来。他们一块出游,合伙在曼斯菲尔德演戏,调情胡闹,把这个沉闷而安宁的世界搅得一团乱。旁观者芬妮清楚地看见每个人的私欲和不堪,同时默默忍受他们对她的忽略和伤害,内心却极度焦虑不安。    小说前半部分始终笼罩着一股压抑焦虑的气氛。种种迹象表明,写作本书时JA面临着一场精神危机。JA借助芬妮这么一个暗恋者的角度表达了她本人的痛苦——那种无法发散出来的内热和焦虑感,压抑得人几乎透不过气来。当埃德蒙转述父亲对芬妮的赞美,赞美一个成长中少女的美丽动人,并鼓励她“必须学得大方一些,觉得自己值得别人去看,不要在乎自己已经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女人”时,她喊到“不要这么说”,而“她的伤感之深,他是体会不到的”。    站在大家面前那个脆弱不自信、低调得让人几乎忽略其存在的芬妮,她的观察有多敏锐,感情有多强烈,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信任权威,听从众人差遣,看上去几乎没有自我。但,小说写到一半,芬妮的表姐婚后离开庄园,另一位表姐也同去散心。芬妮开始为人注意,甚至受到器重。成长中的芬妮不自觉被推到舞台中央,第一次扮演女主角。她被邀请去牧师家做客。亨利克劳福德注意她并选中她为调情对象,很快又真正被她吸引,向她求婚。    求婚成了重头戏。芬妮爱不爱亨利不是关键,关键是芬妮此时的表现。托马斯爵士就求婚一事与芬妮展开激烈讨论。作为JA书中唯一一个正面的家长,他是权威和习俗的化身、旧世界代表。芬妮对他有感激、尊敬,也有本能的恐惧。JA不是不清楚托马斯爵士的问题:过于遵从习俗,注重家庭生活而不尊重精神追求,盲目运用他家长的压力维持他那个世界的稳定运转,当然还有,失败的教育方式。但芬妮——其实也是JA对他和埃德蒙表哥代表的那个世界怀有强烈的眷恋之情。在他的诘问面前,芬妮暧昧退缩、自卑怯懦,种种含混的态度与不合情理的表现令托马斯姨爵士大怒,以相当严肃的口吻斥责了她一番,其中他说:我原来以为,你与众不同,没有任性,自大,没有一点目前流行的那种精神独立的倾向。这些现象甚至在年轻女人身上都在流行,这尤其令人讨厌,令人反感。    小说前半部分中表现出来的焦虑痛苦,至此开始寻根寻源了。芬妮是从旧世界中走出来的,这世界对她常常施加压力并伤害过她,但,她和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夸张地说,她爱它。但像她这样一个聪敏的女孩,必然对过往那个总不自信、压抑被动的自己感到日益不满,渴望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亨利的求婚是个契机,带出她和托马斯爵士失败的交流,作者借托马斯爵士的质问迫使她更真实的面对自己,简单说:破壳。    然后真正的解释来了,借着埃德蒙的话  你以往的感情、以往的习惯都在严阵以待。他要想得到你的心归他自己使用,首先得把它从牢系着它的事物上解脱开来,这些事物包括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而这些结子经过这么多年已经变得很牢,而且听说要解开它们,你又把它们大大地栓紧。    面对求婚,芬妮的拒绝表现出近乎不合情理的固执。这种固执来自一个虽然足够敏锐、(这点显然我以前低估了,以为芬妮的清醒更多来自她旁观者的角度)感情强烈的女孩,但她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自信,她被成规和她自己束缚了,她还很保守,安全感很重要。    对旧世界她开始不满,新世界又让她心存抗拒。和《劝导》里那位生气勃勃的海军将领夫人不同,芬妮对玛丽的厌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她对新世界的态度——亨利和玛丽兄妹现代感十足,以她之眼,独立现代的亨利兄妹带来的是时尚都市的各种腐败作风,甚至罪恶感。出路在哪儿?    《曼斯菲尔德庄园》是JA转型之作。越往后写作者越失去耐性,读者的感觉是她给自己设置了重重堡垒、作茧自缚。后半部分的失重感并不意味着小说的失败。这是自我要觉醒而且解放的前兆。JA显然不满足于像年轻时那样从外部世界观察人性(不管她把他们写得有多立体),她要写一写芬妮(或许也是她自己)的处境,她感受到的压力和她对挣脱束缚的渴望,破壳而出的欲望逼近了...。它真正要见证的,是小芬妮的成人礼。    但,自由意志后的芬妮就会选择亨利吗?芬妮的苛刻固执里还包含了这样一层意思:对方如果不能和她心灵有完全对等的高度,她是完全没法忍受的。    结果芬妮坚守成功,最终与埃德蒙缔结良缘,回归曼斯菲尔德那个精神家园。毛尖说  http://www.99read.com/subject/0810/081031_shuchengdy_3yue.html  《曼斯菲尔德庄园》看过几遍以后终于明白,奥斯丁是不会让芬妮离开庄园的。我把芬妮回朴茨茅斯家那部分重读了两遍,也明白行文到此,JA是打算把芬妮送回曼斯菲尔德了。芬妮回家探亲时处处拿那儿和曼斯菲尔德做比较,对后者念念难忘,容易让人感觉这是忘恩负义之举。其实芬妮很小就离家,她真正的家已是曼斯菲尔德。但她是在痛苦不安的心情下离开那里的,换个环境为什么让她这样难受,这样坐立不安?她甚至觉得“虽然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会有一些痛苦,但在朴茨茅斯却没有任何快乐”。关键原因并非朴茨茅斯的家寒碜不堪,而是在这儿爸爸不像爸爸,妈妈没有妈妈的样儿,必要的礼仪、规矩和来自父母的应有关怀这里通统欠奉。曼斯菲尔德却“会审时度势,会诸事有节,对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分寸,都有一定的关心”。    在经过一番表面上是新旧势力的较量而更是自搏的努力后,壳仍未破,JA让她的芬妮回归传统,回归“以往的感情、以往的习惯”。    芬妮是女孩,安妮是女人,小风说的对,后者更具“成熟美”。表面上芬妮退缩了,但经过了激烈的较量和努力,行走在通往觉醒的路上。自由(小风评《劝导》语http://www.douban.com/review/1642450/)说远不远,就在前方。

它的精致叙事本身就是华丽的最好标准

简·奥斯汀的叙述不动声色,仿佛一块平凡的布料,然而,随着叙述的推进,它变幻着珍珠的色泽,变幻出丝绸的质地。直到一种不易察觉的状态的到来,人们才恍然大悟,这样的一种状态是陶醉,因为它面对的是一个黑洞般的文本,它必然会在其中被阅读的热情所定义。拥有横溢才华的奥斯汀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一步步建立起她的黑洞,手法是巧妙的,文字精细而婉约。如果不是为了情节的设计,她在其中促成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一帮人前往索瑟敦,让芬妮在小说的最后回到仆次茅斯,从而把故事的地点,从曼斯菲尔德庄园移到索瑟敦与仆次茅斯,那么,这出了不起的戏剧或许就完整了;在曼斯菲尔德庄园这个单一而自成一体的环境中,奥斯汀已经把叙述的节奏掌控得华丽又多姿,她有理由使人们相信,即使是在一间狭小的房子里,她也会仿佛让一杯清澈的水冒起动人的水泡一样,让仅有几个人的剧情发展出艺术的独到魅力。但又必须承认,在索瑟敦以及仆次茅斯,奥斯汀围绕着人物之间的关系,建造的技巧宛如彩虹一般华美,同时让人惊叹。尤其是索瑟敦之行,奥斯汀对戏剧的表现力进行了很有力量的研究。奥斯汀的精致叙事本身就是华丽的最好标准。偶尔她会流露出对自然风光的诗性笔触,但被她收敛了。她知道自己正在执导一部戏剧,她需要温柔的戏剧性,以及生动、具象的人物;为了其中的一个人物,她添饰了一行行的好诗,在一个暴露叙述者人称的地方,她做了文学史上也许从来没有过的事,表达对一个人物的溺爱,“我的芬妮。”她写道。芬妮的善良、体贴,她的美丽与不可多得的气质,像一颗颗珍珠,在暗处闪烁着醉人的微光。奥斯汀直到最后,才让人们知道芬妮的眼睛是蓝色的,自然那是十分温柔的蓝色的眼眸,还有她的手时常被埃德蒙握在手里,她的脸千百次涨红了,这些都是在创造一个独一无二的童话女孩;她是属于童话的,她令人痴迷,在这部三十几万字的长篇小说结束时,她仍然让人久久地痴恋。简·奥斯汀使叙事散文在欧洲文学史上向前跨出了一个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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