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的肖像》书评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1979 7
ISBN:SH10100-313
作者:劳伯特 纳珊

亚当斯的心路历程

画家亚当斯经历了这样的心路历程沮丧-寒冷-绝望-希翼--承认-自信-期待-盼望-渴望-顶峰-期待-幻灭-顿悟只是因为那个是寒冷冬天大雾中的一个叫珍妮的神秘女孩。

它讲的是艺术家创作好作品时的一种状态

前一条微博说了,为了这《珍妮的肖像》才错买了那本《珍妮姑娘》,然后才发现这书非常珍贵难得了,因为许多年没有再版。后来我在一个人的博客里搜到全部内容,花一个晚上读了。再有,你若去豆瓣或其他地方去看这本书的书评,就会发现没人说得清楚这故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它第一是非常美,第二是非常美,第三还是非常美。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噢,一位穷画家偶遇一名女童,给她画了像,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又遇到她,她却明显长大了,然后又画了像,如此这般,她总是在极短的时间内长大,而他每次给她画像,在此过程中他们相爱了,最后女孩死了。他跟她相遇才半年,但在那女孩已经过了十几年。你不明白这个女孩珍妮,她到底是人是鬼,还是时间穿越者,还是怎么地,总之没想明白。可能这个故事也是给出那种类似哲学道理的,比如关于时间的哲思,或者是宿命的悲剧,或者爱的永恒伟大之类。但我却不懂。我自己是这么理解的:它讲的是艺术家创作好作品时的一种状态。本书一开头就来了这么一段:“有一种饥饿,比饿肚子还要难受……谈起我的苦楚来,我的意思并不是指饥寒。做一个艺术家另外还受到一种苦难,那比冬天,比穷,还要难受。那就象是心灵的冬天。一个人的才气,和工作的泉源,这时好象结了冰,一动不动,隐在死的季节里——也许永远这样下去。谁知道,春天会不会有朝到来,将它释放呢?这并不是因为我卖不掉作品——这类事,以前的好画手也碰到过,甚至名家都碰到过。我的苦痛是自己好象不能把握到装在我心里的东西。我随便画些什么……结果总是事与愿违。我要画的东西在脑子里非常清楚,就象自己的名字是艾本·亚丹司一样清楚,可是画出来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不是我要公诸于世,想借我的画告知世人的东西。”他来这么个开头,在我看来真不是无缘无故的,他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一次遇到珍妮,回家后给她画了一张很简单的素描——后来夹在其他的画里,被画廊老板一眼看中,并要求画家继续为这个女孩画像,然后卖给他。每一次描写与珍妮的相遇,都是带着仙气鬼气的。在梦一样的境地里,身子很轻,雾气蒙蒙,似幻似真。这种感觉也是被艺术灵感深深攫住,不由自主,有如神助,不知今夕何夕,不知身在何处的感受。画廊老板之所以一眼看中珍妮的肖像,据他自己说,是因为珍妮有一种超出时间的永恒的气质,就像伟大的画儿里的蒙娜丽莎的那样,在今天的大街上,也有很多个她。我认为一个画家如果不爱上他的模特儿,是画不出那气质的。而画家不爱上模特儿,却能作出伟大的肖像画,好像是无法想象的。说到这本书的美,翻译应该功不可没吧。周煦良和《珍妮姑娘》的译者傅东华也是同一时代的人,我很庆幸两者的文笔有着天壤之别。周煦良的文笔一丝腐气都没有,就像高山上流下的泉水一般清新自然。刚刚看了一回“民国猥琐男”腔调的翻译,绝想不到他也是同时代的人,即使再过些年,读者也看不出什么不自然来,和珍妮一样“有一种超出时间的永恒的气质”,这气质绝不高深,就像山泉之清洁也不是什么高深的事情一样。

采葑小集(二):《珍妮的肖像》

这幅封面乃潘小庆先生所作。潘先生有着深厚的国画功底,是著名的书籍装帧艺术家。对于书籍的封面艺术,潘先生有他独到的见解:他以为书的封面要起到“眼睛”的作用,使人能够“一见钟情”,美且耐人寻味,能够引导读者丰富的想象力。除却本书之外,如今坊间能够见到的潘先生的作品尚有《普希金抒情诗选》、《裴多菲抒情诗选》、《杜兰朵》、日本作家岛崎藤村的《家》以及马雪枫的长篇小说《影》等等,译林出版社的平装本《追忆似水年华》也是出自潘先生之手,可以买来探究潘先生的艺术风格。在这些封面佳作中,我以为《珍妮的肖像》似最能体现潘先生的艺术实践,倘将其称为“代表作”怕并不为过也。整个画面除珍妮的二分之一侧面肖像外,画家居然惜墨如金,再未多着一笔;在布局上,这肖像的安顿稍稍偏右,左侧则大胆留白,给读者留下极丰富的想象余地,可谓以少胜多,风流尽得;珍妮虽是西女,画家却偏偏画作樱桃小口、柳叶细眉、略带夸张的睫毛再加之粉红脸颊,紧扣书稿主题,显现出少女的天真纯朴和羞怯可爱,而画风却带有较强的装饰性,体现着独特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真真令人品咂再三、叹为观止矣。此书小三十二开平装本,由江苏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九年七月初版。另,闻潘先生曾有《潘小庆书装艺术》一书问世,我是颇想得手一册的,只是由于出版多年,如今于坊间怕是不易觅得了。(此文已刊于《北京青年报》2013年1月25日“青阅读”副刊)

世界为美而存在

我从哪儿来,没有人知道,我去的哪儿,所有的都要。海风飘,海水高——哪有人知道。这个世界总是事后才悟出什么是花,什么是土,但总是来不及。。。。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这么多男人女人之间,其中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觉得她属于他,他也属于她呢?这是什么缘故?是不是只是机会和遇合所致?只是因为他们同时一起活在世界上?是不是只是由于喉部的一弯,下核的一根线条,眼睛的神气,谈话的风度,还是由于一些更深刻,更奇特,超出遇合,机会,命运之外的东西呢?会不会在这世界的别的时代,还有别人会被我们爱上,而且也爱上我们呢?会不会,在所有活过的人里面——在那无完无尽的一代代人里面,从世界的这一头到那一头——其中有一个非爱我们不可,不然就死的人,会不会有呢?而反过来,我们也非爱她不可,非一生一世的追求她——不顾一切,一直到死,会不会呢?世界就是为美而存在的,不管我们是现在活着,还是在多年前活过

优秀作品。

得到它实属不易,费了一番周折。在我的书架上,除了圣经之外排名第二绝不外借的书。一本有关爱情的,与时间学说紧密相连的,小众型的,奇书。

纳珊的《珍妮的肖像》

  纳珊的《珍妮的肖像》  如果问我最喜欢哪几部外国小说,屈指数来,应该有不少。海塞的《纳尔齐斯和歌尔德蒙》,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白夜》,川端康成的《雪国》,莫里亚克的《蛇结》,或者还有阿斯塔菲耶夫的《陨星雨》。都不是什么大部头的作品,但都应该算名著。而最喜欢的,却应该算是纳珊的《珍妮的肖像》。  劳勃特。纳珊,生于一八九四年的纽约,一九四零年到一九四二年任美国笔会会长,大概要算他最显赫的时期了,总的来说,他算不是一个太著名的作家,但这部小说我就是喜欢。  第一次知道这部小说,还是在二十年前的一张《广播电视周报》上,那里登了美国电影名片《珍妮的肖像》的电影介绍。这部电影是部名片,但我一直没能看到,可是读了那个写得十分简洁的梗概,就对这故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一个画的画卖不出去的穷画家在冬夜的街头认识了一个独自玩耍的七八岁的小女孩珍妮,她说她父母是走钢丝的。画家给小女孩画了几张速写,而这速写却让画廊老板大为欣赏。于是他决定给这小女孩画一幅油画,可是每过一两个星期见到她,总觉得她长大了一些。当开始动手画画的时候,珍妮已经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了。画完画后,珍妮说要去法国。这幅画大为轰动,画家也成为一个名画家,可是他仍然想念着珍妮。这年夏天,他去巴沫海度假,遇到了大风浪,在洪水中看到了被卷入河中的珍妮,画家想救她,可是没能成功,这时的珍妮已经有二十三四岁了,而画家遇到她只是在半年多前的冬天而已。  这个走在时间中的小女孩珍妮的故事,可以说充斥了三十年代美国电影里特有的伤感与浪漫,可是第一次读到这篇小说,就发自内心地喜欢。不用去剖析什么小说中带有什么隐喻和批判色彩,只把这当成一个想象中的爱情故事吧,即使那种穷画家一朝发迹的可笑俗套也不觉得讨厌了。可是作者讲述这个有点古怪的故事总是有他的目的所在的,就因为太虚无飘渺了,有时我都觉得纳珊会不会是从一个梦中得到的灵感。  小说里,珍妮唱着一首奇怪的歌:  我从哪儿来  没有人知道  我去的那儿  所有的都要  海风飘  海水高  哪有人知道  这首歌隐隐绰绰,贯穿始终。小说中写到画家第一次听到珍妮唱这首歌时就大吃一惊,因为他觉得珍妮这样的小女孩大概只会唱儿歌或流行歌。他问珍妮从哪里学来的,珍妮说:"没有人教我。"  这首歌说什么?说不清楚,仿佛说的应该是生命。我们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而死是所有人的归宿。走在时间中的珍妮,也许只是画家亚丹司想象中的一个女子吧,也有可能,从头至尾只是一梦,谁说得清呢?就当那是个神奇故事。  最值得称赞的是本书的译笔。译者周煦良写过诗,他的诗我读不进去,可是这个译本却极好地传达出原著中那种神秘的浪漫风味,的确可称是诗人之笔。以至于后来知道当时冯至曾写信批评译者翻译这种小说是格调不对,对我比较欣赏的冯至的看法也一落千丈。小说写的三十年代的纽约(小说写于一九四零年),也如同一幅油画一般,或色彩斑澜,或清新宜人,或伤感孤独。象开始,在亚丹司初次遇到珍妮时,小说中这样写道:  “一九三八年冬天一个傍晚,我走经公园回家。那时我年轻得多,腋下挟着一皮包的画稿,因为人疲倦,走得很慢。冬晚的湿雾在周围飘浮,飘过草场,和那时已经清静无人的林荫道。那些平时在道上玩耍的孩子已经回家,只剩下黑漆漆的、木叶尽脱的树,和一排排为雾气所湿的长凳,望去象一个个蜘蛛。”  简约的笔墨,把气氛渲染得极好,文字也绝不拖泥带水。就在这样一个清冷的傍晚,他没钱,没朋友,人又冷又饿又疲倦,也没有人可以指望。于是淌着林荫道走去。这时,“在我前面,是长列的灯光,疏落而整齐,在夜色中照得通黄。我听见自己脚步落在行人道上清脆的声音。在我后面,是车辆日暮归去,听去如怨如诉。夜市之声低微而辽远,好似来自另一时代。从古时的某处传来,既象夏天的声息,又象多久以前草地上蜜蜂的嗡叫。我向前走去,如在梦中穿行幽寂的拱道。身子很轻,仿佛没有重量,完全是夜空气做的。”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独自在林荫道中玩耍的小女孩。这样的文字,每读一遍,都如饮醇酿,令人陶然。这样的片段很多,平实,朴素,却流淌着难以表述的优雅与美丽。(后来在读到某人评论小说中的唯美主义化时,就大量引用了周煦良的这个译本。)珍妮到底是谁?为什么她会在半年里从七八岁长到二十多岁?故事都不提供答案,只让人读一个令人心醉的故事而已。就象小说中在珍妮去法国前与画家的最后一次见面,她说:“世界多美啊。世界就是为美而存在的。──不管我们是现在活着,还是多年前活过。”  我们曾经共同有过那种美,我们永远没有失去。

花落水流红,珍妮阿波登

从老爹的旧书堆里往外扒拉记忆中的小书很不容易,因为每一本都被精心地包上了解放军画报的皮,很多年后,那些画报的完整版卖价已经远远超过了被它们保护着的旧小说,这是一件奇特的事情。找到这本《珍妮的肖像》让我很是激动了一番,当然不是因为包皮上朝鲜女乒乓球运动员肥硕的大腿,而是因为很多很多年以后,我在豆瓣上认识了一个有着亘古不变ID的姐姐,她的名字跟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有些书小时候读了白读,我越来越相信这是个真理。我那时候完全不会从这本书里的小姑娘想到洛丽塔想到恋童癖想到一堆乱七八糟的漫画,只是茫然地问着她为什么会死呢,而且死的一点都不爽朗也不凄惨。现在我知道时间这种抓握不住控制不了的东西在小说里是可以被加工的,当它像软泥一样被铺展开,再与空间安插在一起,就会出现奇特的效果,有点像四维乐高玩具。可重读这个短短的故事所带来的震动竟然丝毫不逊于那些将时间玩弄于高科技词汇群中的幻想小说。我努力寻找着原因,忽然想起了时间轴同样被故意调整地有些混乱的《红楼梦》,大观园像一个基座,而其他人事就像一个被敲击着的音叉,在时间流逝中微微地左右颤动,一片空间被占据了,又马上恢复了虚空。花落水流红,珍妮阿波登。

跳帧的记忆

我是多久前第一次看这本书呢?应该是15年前了吧,那个时候,我还是很小的孩子,最想的事情莫过于快些长大,可以不做孤单的人。看到的书和这本一样,是初版,便宜的都不敢相信,只有0.42元。那个时候刚刚换了学校,我又是个别扭的孩子,不愿与别人交流,所以除了姐姐,我没有朋友。脖子上用红绳圈着钥匙,回到家,一个人,坐在书房里不知道如何是好。时间久了,开始看书。爸爸有一大堆的外国文学书。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珍妮的肖像,大概是被它外表吸引吧,孩子总是比较喜欢鲜艳的东西。即使那个时候不过是幼稚的孩子,我还是无可救药的爱极了男主角亚丹司,落魄的画家,可是又执着又忧郁。但最痴迷的莫过于珍妮了,好像那个公园里一个人踢石块的小女孩就是自己,可能是有些寂寞的,但一个人倒也玩的自在。我更是希望可以像珍妮一般,认识一个像亚丹司这样的人,只这一个人就好,陪在我身边,看着我长大,长成他喜欢的女孩的样子。那样,我就不必一个人趴在书房的沙发上看院墙外一列列的火车穿过,看秋收的稻田里四起的炊烟。也许真是因了这本书的影响,渐渐变成与珍妮相似的样子。只一样事情没变,虽是身边好友成群,始终觉得孤单,也不知为了什么,以前以为长大了我就会变,可是我还是习惯一个人,朋友总说我忧郁的连自己都没有发现。怕是心里那个小小的孩子还没有长大。那个小小的我也许还是趴在老旧的沙发上闭着眼睛,听着火车驶过,跟着节奏数这列驶过的火车的节数,那是童年的我最爱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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