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史诗》书评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3-1
ISBN:9787539957777
作者:(美)詹姆斯·A.米切纳
页数:336页

是本好书,但翻译文笔远不如1984年版袁凤信等译的《驼队》

是该让历史的粗犷自然的流淌,还是加大征服和改造的力度?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也许只有生活在那儿的人们才有权决定。近些年来,阿富汗在我心里简直就是苦难的代名词,苏联入侵,塔利班,美国人......没想到从书中看到了它曾经的辉煌和在历史长河中突出的地位。从书中读到的天然的自由,也许我不会真正向往那种艰苦条件下的生活,但理想王国中对自由的想象似乎与之还十分契合。再谈谈版本。这版当然现代气息很浓,纸张、印刷、排版等都远胜于1984年版的《驼队》,但翻译文字啰嗦、口水,老版文字简洁、流畅、优美,表现力强,能给予读者丰富的想象,只是限于当时的条件,纸张、印刷、排版等较差,可还是更为吸引人,回味无穷。

流浪的也就只有你的心

如果不是米勒在1946年的阿富汗接受了寻找艾伦的任务,米勒一定也会和坐在办公室的你我一样,在布尔乔亚情调中成长,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最后成为一个令人交口称赞的中产阶级一家子,生两个孩子养一条牧羊犬。“你和我”在寻找艾伦之前,参加读书会(故事中的主人公米勒参加的是由各国领事馆举办的剧本朗读会)、鄙夷荒蛮文化(米勒对阿富汗的种种落后不能忍受,像极了你我对平困地区诸如西藏新疆人民生活习惯的各种居高临下)、对荒漠高原叶公好龙实则是贪恋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你对不能理解的事物总体上的评价就是“乱来”,你对中亚细亚地区、对伊斯兰教、对毛拉、对阿富汗、对史蒂夫麦克瑞(此君成名于拍摄阿富汗少女)、对柯达克罗姆胶卷(此胶卷以色彩著名,并由于对环境污染太厉害而停产,最著名的使用者就是史蒂夫麦克瑞)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小说世界里、电影作品里、和你我一样乏味的小资们的谈资里。而这一切,终止与米勒接受了寻找艾伦的任务。艾伦出身于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聪明好学而且性感漂亮(书中的原话就是艾伦当不了优秀学生,因为她太漂亮;艾伦也当不了篮球队的性感宝贝,因为她太有头脑)。但艾伦的父亲却理解不了艾伦的“乱来”,她居然嫁给了一个阿富汗的已婚青年!1946年的阿富汗是一个大便和饮水在同一条沟渠里的国度;是一个野狼随随便便就跑到首都喀布尔街道上咬人的国度;是一个缺医少药断条腿就能致命的国度;是一个女人出轨会被石头砸死的国度,是一个私设刑场当众锯掉罪犯脑袋的国度!接受任务前,美国驻阿富汗领事馆里的中产阶级们自然会对艾伦的命运做一番猜测:被阿富汗婆家的高墙深院幽禁起来;被阿富汗的毛拉打死;或者试图逃跑往巴基斯坦的英国人建造的火车站。——典型的“不乱来”的思维推想。恕我中间省略寻找的过程,直接描述书中“乱来”结果:艾伦嫌弃美国生活的按部就班,试图到阿富汗流浪,所以在明知道阿富汗青年纳兹鲁拉有妻子的情况之下还是嫁给了他;之后艾伦由于嫌弃纳兹鲁拉对阿富汗社会的改造,所以选择离家出走,跟着游牧民族科契人首领祖菲卡私奔流浪;后来艾伦又发现祖菲卡富有心计的利用了艾伦,所以又和德国纳粹医生史迪格里茨相依为命。因为艾伦觉得纳粹医生史迪格里茨为了自我救赎,已经完完全全成为了一具空壳,只求活命,没有任何其他的诸如“进步、野心、欲望、晋升、改善文明”等非分之想,他已经是一个“非人”,只有爱上一个“非人”才算得上市彻彻底底的流浪。主人公在和艾伦交往之后,受其影响,果断爱上了游牧民族的姑娘,一度打算放弃领事馆体面的生活,跟着野丫头浪迹天涯。在书本揭示的答案出现之前,艾伦的这些所作所为对于我们这些在文明世界高级写字楼上班的进步青年来说,可谓是作天作地、荒谬绝伦、叛经离道。对于你我这些被9年义务教育盘剥尽了想象力、被计划总结榨干了发散思维的苦逼来说,最大的自我放逐充其量就是把自己想象为辞职去拉萨开青旅的老板/娘。所以我当完完整整的读懂了这本书,我简直是看到了另外一种世界。但正如出版界行家里手所说的:旅行杂志是给那些从不旅行的人看的。普利策奖得主、历史小说教父、被誉为平均每3.77个美国人就拥有1本此君的作品、“20世纪历史的编年者”的米切纳的这本《流浪者史诗》之所以拥有那么高的人气,正是因为读者(正如你我)根本没有勇气去流浪。书中这么一段描述打动了我(书不在身边,只能记下大意):有一个“看不见的记分员”时时刻刻在盯着你,你学会了算数就给你加分,你考上了大学给你加分,你找到了好工作给你加分,买房买车就加分加分……然后你会遇到一个分数和你差不多的对象,你们结婚了……我们穷极一生就在为这个“看不见的记分员”劳心劳力。可是有没有想过,这个记分员并不存在,我们拼命奋斗是何苦呢?话归如此,即便顿悟到了这一点,在座又有多少愿意背井离乡、离开喧嚣都市、冒着天下之大不违公然抵制进步,甚至不允许自己的爱人追求进步的人呢?于是我们放下书本,对《流浪者史诗》里的艾伦从瞠目结舌到赞不绝口,然后拼命的挣钱,为的就是换套拥有更大书房的公寓,里面可以安下更大的书橱,这样我们才可以放下更多米切纳的作品,这样我们的心才可以更好的去流浪。允许被流浪的,顶多也就只有你的心。

一本好书的n个层面

《流浪者史诗》,原名Caravans, 这个词儿其实正是中国人遥远记忆中的“大篷车”那个词儿,此流浪者非彼流浪者,但精神相通。曾译名《驼队》,这个新书名《流浪者史诗》倒也贴切。既然能称得上是史诗,必须不是盖的。在各个层面上,它都必须具备吸引人的强大力量。第一个层面,地域。这也是吸引我拿起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当神明弃人而去,天空四合,有那么几个地方留下了通往神界的方便通道,我坚信,有一个这样的通道在阿富汗。阿富汗,东方与西方的咽喉,中亚的十字路口,它曾经处在许多大帝国的边缘,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大帝国、孔雀王朝、贵霜王朝、唐朝、成吉思汗王国,清朝,直到大英敌国与苏联。在地形图上,阿富汗是一片棕红色的高原山区,远离任何海岸,也看不到水域的迹象。书中解释说,这里并非完全不下雨,下雨的时候会造成洪水,把一切都冲走,什么也留不下。冬天极其严寒,夏天是无法忍受的干燥酷暑。这样严酷的自然条件,为何会有人愿意在那里生活?不光是本地人在那里生活,还会有一帮人外人,着魔似的向那里跑?史上有些极其蛮荒古老的地方,更容易产生奇异瑰丽的文明,带有难以解释的魔力。方便的解释是,肯定有神明的通道留在那里,让那里离天比较近,离神明比较近。第二个层面,文化。这书的第二层魅力就在于接连不断的“文化震惊”(Cultural Shock),相信一开始巷子里神秘罩袍里的姑娘就给你第一个文化震惊了吧。沙拉·汗的出场,那像一千零一夜帝王般的场面,绝对给我极大的惊喜,之后,在这个文盲率高于95%的国家,接下来一连串精英青年也给人相当的震动。等我们的米勒大人上了路,震撼就更多了,现场处死通奸犯,迷人的舞蹈者、跟着带来被诱惑的小伙子遭杀头之祸,流浪族群中神秘的红衣姑娘一闪而过……一场戏接一场戏,令人目不暇接。如果只有这些戏,那这不能算好小说,也不能算史诗。第三个层面是历史。作者有一种独特的本事,把极其厚重的历史感融入到故事里,故事还能保持某种风趣,历史像香水的基调一样留了下来。举重若轻,这是高明的写法。在《流浪者史诗》中,历史在人物对话中间不经意流出来,厚重感是毫不当回事的语气中写出的,而作为读者,不光会记住一些故事,更会记住一些气氛,帮助你正确地理解这种历史中的人。第四个层面,宗教。宗教必定在这部书中无所不在,但同历史层面的处理方法一样,作者并没有大声哀嚎、举轻若重。艾伦成了穆斯林。不管她真的相信什么,用医生引用的她自己的话来说,“她需要一种离本源近得多的宗教。……她指出,伊斯兰教、基督教和犹太教都起源于沙漠地区,这里上帝离我们更近,生死之事显得更加神秘莫测。如果我们生活在费城或者慕尼黑这样的绿洲里,我们就会堕落沉沦,远离我们的本质。”这个问题很核心。在这个几乎是地球上最蛮荒的地带,汇集了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的足迹,甚至早在伊斯兰教盛行之前,佛教的教导早已经到达这里,在岩石上留下了高大的佛像。这些事实本身就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也给人物赋予了某种多样性、矛盾性,变得更具吸引力。第五个,人。伟大的作家必须能洞察人性,这个陈词滥调还真是真理。这本书中,精彩的冲撞基本上都在后半本,从人骨柱旁边米勒和医生打架开始,到艾伦随科契人出现,尤其是有蜜拉等人物的加入,让这个故事快速转入一种复杂微妙的调子。米勒在其中基本保持一个旁观者的角色,客观但又不失态度,让我禁不住把作者跟毛姆对比。也加入故事的发展,也有感情的投入,却并不从道德上乱下判断。这可是作为作者的极好品质!当然,作为作者还得有能力表达得极其准确。我记得村上春树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每看一遍,我都要感叹,怎么如此精准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相信优秀的小说里,都有某些对话给我们当头一棒,让我们说,怎么如此精确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几个阿富汗人的形象,虽然性格各异,但无一例外很有力量感!最典型性、最容易理解的其实是德国医生,我们已经在无数文学作品中看到过这种赎罪的人。不过,这个主题对我永远有效。谁没有罪恶呢!我不知道该如何评论艾伦这个人物,对我来说她缺乏力量。她“健康、快乐,活得好好的”没错,但是正如蜜拉说的,她愿意像艾伦一样美丽,但是她愿意成为拉查那样的女人。原因是“跟拉查打交道的人都会变得强大,但艾伦不行。”太对了!蜜拉啊蜜拉!艾伦可以有流浪者的心,却没有流浪者的灵魂。比较令人着迷的是神秘的流浪者族群。米勒在观察科契人的时候说过,他们心智未开,却并不想学习。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观察,因为在流浪民族那里,他们有自己有用的知识,除此之外,有些东西他们几乎是用某种超自然的能力去感知,超出了文明人所理解的心智的范围。有时候,我们需要读很多书、经历很多事、跟很多人谈话,才能得到某个结论,但他们天生就知道。祖菲卡这个人物令人极其着迷,他心机真的如此之深?他的感情又真的像蜜拉描述的那样热烈?不论如何,这种表里不一、前后矛盾都非常有魅力。第六个层面,自由。这又是一个陈词滥调的母题,但人们就是念念不忘。有什么办法!有些人流浪是为了寻找自由、寻找自我,有些人流浪,却因为他们天生自由。我想再次给对着“流浪”两字浮想联翩的文青们浇一桶冷水,盲目上路只让人觉得你内心极为空虚。一个精神丰富的人不论在哪里,他都是在路上,也都是在家里,都是在追求自由的途中。艾伦最让我欣赏的品质是勇敢,但在我看来,她并不自由,离自由还很远。她在高大的佛像下说过:“站在这里为学生授课的每一位诚实的教师,现在都正在倾听我所说的话。他们为我鼓掌喝彩。他们知道,人类社会将渐渐堕落下去,如果他们想要获得自由,就必须抛弃人类社会。他们知道,人生若要充实,就必须时常回到社会底层的渣滓上,回到最初的烂污泥上。那些曾经站在这里的人们知道我是正确的……”好,我承认她窥到了一点儿,可惜只有一点儿。她说的并没有错,两千年前的老子也说过,但是,她并未理解。请注意,我并未用“不负责任”这种话来判断她,我说的单纯是她自身的不自由;想想毛姆笔下的拉里(《刀锋》)——他也去流浪过,可能你就会同意我。不过,对于这本书,我愿将另一元素放在所有这些层面之上,那就是有趣。每一个对话、每一个情节转折都极其有趣,也许你已经不需要其他理由了。

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

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这句话真的很触动我。没有想到是这样深刻的一本书,很多地方都让我非常有感触。我们不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不断去不同的地方,不断去与现在“不同”的环境,羁绊我们的,究竟是外在的事物,还是我们久已忽视的心灵?只要心灵不曾安定下来,去到哪里都是流浪。而我们孜孜以求的自由,又是什么呢?拥有了做什么事都可以的自由,是不是反而是一种不自由?当驼队首领指着那座佛教,说了那一个字,“佛”,那个时候,真的感到一种震动。相当好的一本书,如果你要去流浪,看看这本,如果你已经流浪归来,看看这本。这是写给所有流浪的人们的史诗。

神秘的阿富汗

图书的故事,主要讲述女人,一个美丽漂亮的女人,一个有自我想法的女人,随着自己的丈夫不惜来到贫穷的阿富汗。之后又离奇随之失踪,为寻找她所发生的故事。故事没多少动人之处,第一感觉就是美丽女人对待爱情的随便,可以随时发生爱的偏转,爱上其他男人。而这,类似的故事确是真实地发生过,绝非杜撰。对我而言,我更喜欢在图书去探寻阿富汗的风土文化。像女性在公众场合下抛弃罩袍的现象,以及从找寻女人的旅途中,展示出来的各种描写、都给我带来对阿富汗的向往。比如书中提到的废弃桥梁,之前不顾众人反对,由德国人投资修建,最终却因大水将桥梁的道路冲毁,桥梁失去了作用,成了废弃物;比如书中提到的历史遗迹——比斯城堡、“大城”、巴米扬、大夏城等等,还有大山草原等美丽风光。很想亲自去寻觅,亲自去探寻,亲自去追随伟大的成吉思汗当时的足迹;比如书中提到的驼队旅社,也很有意思,只是没想到描写的石柱竟然与成吉思汗的凶残有着密切地关联;还有那艰苦的沙漠之行,也很想同游牧部落一起去体验那种艰辛的旅程。好美的阿富汗,好神秘的阿富汗!

“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

《流浪者史诗》最开始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封面,一个穿着红色罩袍的姑娘站在茫茫的沙漠中,远处是骆驼与群山,多荒凉多寂寞。小说一上来就描写了1946年的阿富汗,那里闭塞、野蛮,糟糕的环境简直就不适合人类居住,美国大使馆工作人员——米勒先生冷眼旁观着周围的一切。他被情欲所困扰,因为他已经好久没看见异性了,偶尔看见个姑娘,也完全被罩袍盖得严严实实的,生活中没有任何乐趣可言。而文化差异也总是困扰着这个犹太裔美国人,总之,他处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尴尬处境中。而寻找那个嫁给阿富汗男人并且已经消失很久的美国姑娘艾伦的工作更是让他崩溃……不过这就是人生,谁还没有点机缘巧合?而艾伦姑娘才是那个最吸引我的人物,虽然她的出场在第十章,对这本小说来说已经是相当靠后了。可是她的一出场就让我惊艳不已,拥有蓝眼睛的金发美女,聪慧自主,不被男人所掌控,这姑娘真是太酷了。而所有的人都想给她离经叛道的行为找某种借口,厌世、幼稚的原始主义、某种精神分裂、扭曲现实的幻觉,可她不是。艾伦认识很多男人,很多男人都喜欢艾伦,但是他们并不能拥有掌控她。她是自由的,她只为自己而活。也许她是自私的,可这样的人生是不会留下遗憾的,出发,行走在路上;流浪,去见识更辽阔的世界!即使是和父母、配偶、情人在一起,我们的内心依然是孤寂的,那个永远能真正明白、透彻了解自己的人大概也只有自己了吧。身体可以被温暖,可是内心大概永远都是寂寞的吧……艾伦的人生给了我无数的遐想,坐在拥挤的地铁上,重复着每天的工作和生活,我大概很想跳出这个圈子跑到别处去流浪吧,可是有太多的牵挂放不下,心里又有太多的欲望,于是就像一只蜗牛带着自己重重的壳慢慢地移动着。于是艾伦之于我,永远是那个羡慕嫉妒恨的姑娘吧。她肆意地活在二次元世界中,而我只能在三次元世界中看着她,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她那样……自由自在,御风而行!我想总会有一天,我也能自由自在,御风而行!

流浪者史诗——灵魂流浪者

每个人都是灵魂的流浪者,所谓的故乡只不过是我们的父辈在流浪中停留的最后一站。美国史诗教父,普利策奖获得者詹姆斯•米切纳在《流浪者史诗》中刻画了这样一个故事:艾伦•杰斯帕——一个本性善良温和、美丽动人的美国女孩不甘于宁静小镇的平庸生活,她爱上了一位年轻有为的阿富汗青年,并且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追随他远嫁阿富汗,却在不久后与家人断绝了联系。为了寻找这个神秘失踪的美国丽人,故事主人公马克•米勒深入广袤的阿富汗沙漠,见证了血腥残忍的刑罚,鉴赏了壮丽的大漠风景,品味了奇异的游牧民族文化。这是一个流浪者的世界:艾伦是理想的化身,她厌倦了现代文明世界的世俗平庸,厌倦了人们的唯利是图,她向往一种最原始的人性的自由,并在阿富汗青年纳兹鲁拉身上看到了希望,以为外面的人和世界会不一样。她嫁给他,即使他已有家室,然而事实却让她失望,即使在经济落后的阿富汗,人们也对先进技术和金钱趋之若鹜,所以她再次离开,转而追随游牧民族科契人,结果却只落得个被利用的下场。最终她放弃了回国而选择流放,即使在世间茫然地漂泊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理想。德国医生奥托•史迪格茨则是为赎罪而流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依照命令对犹太人进行惨无人道的人体试验,事后自己也后悔不已,他在阿富汗这块土地上谦卑地工作着,而他的灵魂早在被逐出德国时就已在世间游荡,用书中的话说即“非人”。故事主人公马克•米勒则是平凡人的代表。作为一个美籍犹太人,他从未亲临过犹太人曾大批生活过的中东土地,甚至连长相都没有自己祖先的痕迹。在遇见艾伦之前他并不感到自己灵魂的流浪,反认他乡是故乡。现实中真正流浪的人却希望找到一个新的“故乡”,就像书中的游牧民族科契人。艾伦认为他们的原始生活方式十分接近真正的自由,而科契人却在努力寻找一个可以永久扎根的地方。正是在这个流浪者的世界里,上世纪60年代的大时代背景下上演着现代与传统的更迭,文明与野蛮的斗争。人类挣脱了原始的野蛮又不知不觉间给自己套上了现代的枷锁,艾伦就是在这野蛮与枷锁间左右游荡着。作者以亲身经历为基础,极尽准确地描绘出一个鲜为人知的阿富汗国度。裹在罩袍里的女性,封闭的两性关系,惨无人道的石刑制裁,惨绝人寰的人骨柱。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曾经有过大夏城这样的辉煌,而如今一切都已被时光的尘埃掩盖了。裹在罩袍里的阿富汗女性开始了大胆的尝试,突破隔离两性的枷锁,而传统的残忍血腥的刑罚依旧进行着。这里的年轻一代已经开始尝试改变这个封闭落后的国家,而阿富汗的断桥告诉当地人只有他们自己能解决他们国家的问题。然而无论曾经或未来有多辉煌,一切人类创造的痕迹都难以与时间抗衡。其实,无论是在书中那个1946年的阿富汗王国还是当今的现实世界,每个人都是灵魂的流浪者,无论我们是否真的付诸行动,我们总是期待着远方,期待着那些从未了解过的异乡世界。

荒蛮之地,自由所在

以前在爸妈的书柜里翻出过几本蜡黄蜡黄的盗版书,两本叫《夏威夷》(上下),一本叫《驼队》,还有一本叫《得克萨斯》,《夏威夷》的封面上有帆船和大海,《驼队》的封面上有个鬓角弯弯的女孩子,《得克萨斯》已经老旧得封面都掉了。这些书的作者都是同一个人:詹姆斯•米切纳。后来迷上了百老汇的音乐剧,又发现《南太平洋》这出名剧的改编原著的作者也叫这个名字。维基百科上说,他是美国史上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曾经做过老师、编辑,是老兵、哈佛教授、普利策奖得主,娶了一位美籍日裔妻子,在欧亚多国都居住过,一生出版了近50部著作,是一位超级传奇的人物。他的小说大多数都很长,很多都以地名来命名。他写的是历史小说,往往从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故事出发来写整个地域或者整个时代的历史。他的小说史实翔实,充满着细节,小到一道当地菜肴,大到整个时代背景,无一不是真实具体的。他写的小说被称为Sweeping Saga(不知道该怎么翻译,时代史诗?),他本人被称为是“美国二十世纪历史的编年者”。我觉得,他的小说绝对当得起“史诗”两字,却不仅仅限于美国历史,更不仅限于二十世纪。就好比这本《流浪者史诗》。这本原名叫Caravans的小说,原来就是那本二十几年前曾经的《驼队》,原来就是那个封面上有着弯弯鬓角女孩子的小说。新版的名字虽然改了,但封面上却放上了驼队,长长的没有止尽的驼队,和那个孤独美丽的红衣女子。这本书讲的是1940年代的阿富汗,一个美国中产阶级女孩追随着一位在美国留学学成回国的阿富汗青年,来到了那个年代地球上“最狂野、最怪异”的土地,嫁给了已有妻子的青年,成为了一位阿富汗太太,然后又莫名地失去了踪影。于是,美国官方派出了一位年轻的外交官去寻找她的下落。他从阿富汗的城市一直深入到荒蛮的沙漠腹地,追随着这个向往自由的流浪女子的足迹,一路见证了阿富汗壮丽的历史和残酷的现状。那时的阿富汗,女人穿着从头到脚的罩袍,足不出户,分享着丈夫,若是犯了“通奸罪”,便会被活活地用石块打死。但她们又是那么美丽那么神秘,轻薄贵重的织品制成的罩袍中,散发出的是廉价法国香水,引得男子们都忍不住幻想蚕茧后的美人。那时的阿富汗,由于在公共生活中抹去了所有的女性,有那么一批美丽的男子便充当了女性的角色。他们是下贱的出卖身体的年轻男孩,但又是美丽高超的艺术家、舞蹈家,被人唾骂又被人崇拜。那时的阿富汗,已经驻扎了各个发达国家的大使,这些“文明人”生活在自己的小圈子中,与本地人在同一条水渠中吃喝拉撒,却理解不了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事情。那时的阿富汗,有一批留学归来的年轻人,他们毕业于牛津大学、索邦大学、麻省理工和沃顿商学院,接受的是西方最先进的教育,回到家中将要面对的却是愚昧残酷、固执守旧的同胞。那时的阿富汗,还有一支神秘的驼队。他们冬季去印度、夏季去北方,不属于任何国家,穿越在阿富汗的辽阔沙漠中,为自由而选择了被彻底放逐。……米切纳在这本书里描绘了1940年代阿富汗的前世今世,通过一个外来人的眼睛,去领略了那些最奇怪的风俗、最血腥的刑罚、最矛盾的社会现象和最壮丽的文明废墟。主线故事很精彩,但更震撼人心的还是由此引出的一整幅气势恢宏的阿富汗全景画卷,这个曾经的文明古国,现在的荒蛮之地,却是一些人心目中的自由所在。“想了解这个星球的人文与历史,读米切纳是最佳选择。”《华盛顿新闻报》的这条评语我举双手赞成。

一切流浪都是在寻求回归的路上

艾伦是一个抛弃价值观定势的姑娘,忍无可忍地逃离美国小镇安逸的家乡,逃离既定基督教信仰所规范的美好生活,回过头来,追寻半个地球之外那个似乎还处于冷酷、原始的社会道德法则中的阿富汗,去寻求自己真正的人生。这本书说:天地间每个心灵都在流浪。话是没错,只是未必有谁敢走得像艾伦一样远:如果既定的世界告诉你,这就是美好的生活应该有的样子,是应该理所当然地相信它,还是非要自己去探索一番呢?开始质疑这套幸福法则的瞬间,会不会听到来自遥远的集体潜意识的召唤——可能在一万年前,你的祖先生活在刀耕火种和以屠杀的数量确定社会地位的时代,你的母亲也会告诉你,孩子,这样的世界才是幸福的。如果我们回过头来问自己什么是幸福的起源,问自己的母亲,母亲的母亲,母亲的母亲……总有一天会回溯到文明的伊始,看见那个在现在看来并不“文明”和“道德”的世界,向我们坦然地展现她的幸福,并且,我们无论如何都被拴在历史的锁链上,我们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曾经这并不“道德”的幸福。我在想,艾伦大概就在孤独的思考中回溯到了这个源头,既然现有的这一切并不可靠,不如倒退回去吧,也许只有在潜意识的子宫深处,才有她所希望找到的精神栖居地。艾伦渴望的是回到一切的开始。她抛弃了沉醉在文明中的美国,来到阿富汗;在阿富汗的人们也一如既往地顺着文明的脚步向前进的时候,她抛弃了阿富汗;在德国医生为了自己曾经作过纳粹而背负的重债终于努力得到了救赎之后,她抛弃了他。最终只剩下驼队。然而即使是驼队,也不再习惯希望渺茫的迁徙。艾伦选择了继续流浪。与其说她坚定,不如说她别无选择。美国的安定小镇,和追求妇女解放的阿富汗,还有希望得到土地不再流浪的驼队,都意味着接受某一套文明社会的体系,而不再处于混沌中漂泊无依。文明把这些人从存在的迷茫中拉到安然之中,却只会让艾伦陷入更深的迷茫。流浪仿佛一种质疑;而不停地流浪,像是艾伦自己也知道,她的质疑不可能有答案。质疑文明带来的幸福,也质疑信仰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会经历,也理所应当。艾伦走得够彻底,但还远远不够。有一个人走得更远,我想那是约伯。约伯来到了一切价值的起点,直接和上帝对话,质问这位造物主何以带来不公正的世界?对于这位仁慈的造物主,这岂不是令人愤怒的吗?上帝不仅回答了约伯,还颇具戏剧性地答非所问:我在创造这个世界的时候,你在哪里?你懂得我创造世界的奥妙吗?——正如先知所说,人,有他的局限性。质问是人的天性,但并非所有的质问都会有答案,并非所有的事物都必须给人类一个答案。世界有权利对人类保持沉默。约伯到了终点,艾伦却仍然在路上。艾伦的信仰在哪里?她知道自己跟随驼队的脚步,是往哪里去吗?当不确定性都成了确定性,然后离她远去,她独自一个人,又会流浪到哪里?不知道。但是她无疑是在一条回归的路上,只是她自己还未醒悟,而且她也不会愿意承认:这不是清冷孤傲的逃离,只是一种无依无靠的回归。作为旁观者,我能做的,或许只是祈祷。

太阳、月亮和星

我总相信这世间自有一种机缘巧合。前一本书,讲犹太后裔与中国后裔之间的爱情;这一本书,又刚好讲到了犹太民族、阿富汗民族......明明那么不同类型的两本书,却达成了一种奇异的统一。“天地间,所有的心都在流浪。”在书中,有两位女主:一位苦苦追寻着自由,但她将永远不明白什么是自由,主宰着她的,是她的幼稚、她的无知,她的任性;另一位从不追寻自由,但她一直是自由的,她拥有最多、最好的自由。在那充斥热浪的沙漠,只有太阳、月亮和星。科契族的蜜拉与美国人米勒之间的关系,让我想到了权利的游戏里面的龙母和马王。蜜拉送给米勒一匹盗来的白马,因为他是她心中的首领;马王送给龙母一匹银马,因为她是他心中的月亮。对于游牧民族来说,除了天上的太阳、月亮和星,没有什么是永恒。所以马王称呼他的王后“我的月亮”,而龙母称呼她的王“我的太阳、我的星”,世间还有比这更壮美、更永恒的称呼么?关于蜜拉,米勒的一段形容很是有趣:这时候,我敢说她(蜜拉)是我所见过的最无拘无束的人儿。她没有嫉妒心,想爱谁就爱谁,需要什么就拿走什么,她只关心眼下的问题,她要么居住在景色壮阔的高原上,要么居住在能将人类一举一动都一览无余的沙漠边缘。关于米勒,蜜拉从不说爱他,但她在用她的行动、她的整颗心去爱他。但蜜拉并不是一个为爱情冲昏头脑的小姑娘,她爱她的自由胜过一切。她知道米勒不会留下来,她也不会跟米勒离开,所以她在他在的时候,好好爱他,在他离开的时候,痛快的放手。多欣赏这样的姑娘啊。她就是沙漠中的太阳、月亮和星,在砂砾中熠熠生辉,是这世间的光辉。

一本“蛊惑人心”的小说

“1946年,一位艳丽动人的美国姑娘在阿富汗失踪了。美国青年马克•米勒受命寻找她的下落。深入沙漠腹地的旅途中,他目睹了最血腥的野蛮刑法,最激情的犯罪,最壮丽的文明废墟,还有一支似乎从人类蛮荒时代缓缓走来的骆驼商队……”买书的时候,我从来都对印在封面或是书腰上的这些介绍不以为然,或是会对出版社惯常的夸大其词怀有警戒之心。可这次我难得地被封底上这样一段小字给蛊惑住了,毕竟我也曾经是个对“自由”或者“流浪”这类的字眼产生过那么丁点儿向往的文艺青年(自称)。于是在翻开这本《流浪者史诗》的那一刻,自己的思绪便随着封面上的浩荡驼队一路飘往了那个充满着神秘与野蛮的荒漠国度。《流浪者史诗》的故事以一个颇似推理小说的悬念展开。一个嫁往阿富汗的美国女孩艾伦•杰斯帕突然离奇失踪、生死未卜,在美国驻喀布尔大使馆工作的犹太人马克•米勒便踏上漫漫沙漠之旅去追寻她的踪迹。故事的前半部分讲述的是马克这一路上的奇妙见闻;后半则是他终于找到艾伦的行踪后,跟随她所在的一支驼队踏上更为离奇的征途。小说的主线颇为简单,结构也较为松散,多少有点辜负了包括我在内的一些读者对其“悬疑性”的期待。然而这个故事的魅力却体现在另一方面。可以说《流浪者史诗》是作者詹姆斯•米切纳用小说的形式撰写的一篇“游记”,其中包含其1955年去往阿富汗旅行的亲身见闻,还拼贴进了一些来自当地人的口述以及许多真实的史料,试图以独特的视角全方位地展现这片神奇土地的壮阔历史和真实风貌,读来会有一种很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正置身于这个荒蛮却又充满着古老的浪漫主义幻想的“异世界”——是的,对于一个生长在“文明世界”的普通人来说,由这种强烈的“非真实感”带来的感官刺激,足可媲美任何一篇奇幻小说中虚构的架空世界。记得当年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拿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曾掀起过一股阅读以伊斯兰文化为背景的小说作品的风潮。那时还在高中的我也买了他的代表作《我的名字叫红》来鉴(zhuang)赏(bi),结果到现在还没有读到底。因为相比从小耳濡目染的东方文化,以及早就渗透融入日常生活的西方文化,我们和伊斯兰文明的距离与隔阂显然要深得多。但作为一名美国作家,米切纳提供了一个更容易代入的视角——作为一个文明世界派来的“观察者”,去观察、感受、理解和质疑。米切纳的文风也很“美式”,语言风格轻快跳跃,就算是那些探讨文化或是讲述历史的段落,也鲜有艰深晦涩的文字,给人带来轻松流畅的阅读体验。找一个悠闲的午后信手翻阅,不知不觉间便发现自己已在阿富汗的荒漠中神游了一下午。最后来说说这个故事真正的主角——那个叫艾伦的奇女子吧。她放弃了自己在美国的学业和必将拥有的美好前程,义无反顾地嫁到阿富汗;随后抛弃深爱她的丈夫,跟随科契人的骆驼队流浪天涯;而在故事的最后,她又在回归的机会和永远的流放中选择了后者。即使是许多标榜着自己“向往自由”的人,在跟随米勒这一路的残酷和磨难之后,都可能会对艾伦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极端选择感到难以理解。或许这个炽热如火焰尖锐似刀锋的“疯狂”女孩,正是每个人心中对“自由”之追求的化身吧。她是如此不可理喻,却又如此蛊惑人心,让人们跟随着她的脚部一同流浪,将自己空虚灵魂放逐到天涯海角,直到万劫不复。“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

彪悍的年代自有彪悍的叛逆

彪悍的年代自有彪悍的叛逆成长(coming of age)这个老生常谈的主题似乎总是充满着徒劳、漫无目的的游荡。这一种旅途的意义是什么?《流浪者史诗》再一次有力的证明了:是为了逃离“此时此刻”而寻找自认为更好的另一个“存在”。可是通常旅途的终点/故事的结尾并不会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是因为伴随着探索的游荡本身喧宾夺主、变成了主要内容吗?与其说这种漫游本身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不如说是沿途充满诱惑和美丽的风景,漫游者根本忘了初衷,用新的愿望代替了旧的困扰。但谁说这不是一种解决方法呢。Ellen的下落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她离经叛道暴走的原因是人类恒久不变活动的源泉:静止的无聊。这个简单粗暴的原由是现在年轻人沉迷网络、用酒精和药物麻醉自己的借口,在书中那个彪悍的年代(二战后),Ellen选择了她所能想象到的传统美国式的对立面生活。可惜她并没有解脱,这个精力旺盛的美丽尤物由始至终都在路上,她性格随便,信仰灵活,来者不拒,从不停歇。逃离原本生活的每一刻她都要发挥到极致地去享受,这种豁出去看似潇洒,可是总让人觉得她恐怕停下来发现自己只是在和自己无能为力改变的一切赌气罢了。Miller开始是不情愿的流浪者。被动上路后他反而受益良多。在此次旅行中,他和他代表的普世价值观默默地审视着阿富汗这个古老神秘的国度:犯通奸罪的女人被乱石砸死、杀人犯被割首级、没有穿Chaderi的女人遭人唾弃••••••(太典型了吧)。当然,也有希望繁荣古文明的改革派人士,Ellen的第一任丈夫志在建造水坝,(算是)第二任丈夫则希望摆脱游牧生活,定居在村庄里。这些都违背了Ellen的初衷:她希望摆脱物质的困扰,当一切生命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生存的时候,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谛。大坝和村庄会是文明和繁荣的开始,也是复杂生命的开始。显然这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她一方面希望和心爱的德国医生留在阿富汗,远离文明,体验生命;另一方面又阿富汗足够文明,包容一个纳粹德国医生和一个两次出轨的妻子。包裹着穆斯林女人的Chaderi引人无限遐想,果然越是神秘越能够吸引异性。如果一个女人带着面纱,旁人会意淫她的面容;如果她戴着手套或是丝巾,旁人则会意淫她的双手和脖颈。Chaderi把穆斯林女人从头到脚严密地遮盖,旁人别无选择,只能臆想她的裸体了。至少Miller觉得这样的女人性感至极。本书的败笔是德国医生。他的粗鲁、冷漠原来真的是因为他是一个恶毒且卑鄙的懦夫。他的赎罪之路跑偏的太突然,甚至让和他相爱的Ellen显得可悲愚蠢。

读文明兴衰

看《流浪者史诗》读文明兴衰读《流浪者史诗》,让我想起三毛,想起《万水千山走遍》和《撒哈拉的故事》。两者有相同有不同。《流浪者史诗》是故事,故事节奏紧凑讲了米勒从接受任务到找到艾伦这几个月的故事,讲了所见到的人,穿插了阿富汗的历史,看到艾伦的逃离现实世界也看到了卡契游牧民族想要安定的愿望,有人想要流浪想要退回驼队时代所谓的自由,有人想要新生,其实都是在互相羡慕对方,走入走出一种“围城”。流浪的艾伦是隐藏的主角,由美国小镇出走阿富汗嫁给阿富汗的富二代,再与部族首领、纳粹医生的出轨,或许是患上一种疾病,这种疾病吞噬其内心世界,无法在古老传统和信仰中找到内心的宁静,但是对新事物的信仰尚不够忠诚,还不足以给自己塑造新的传统和信仰,找不到新的支撑点。(艾伦处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于是不停背叛与找寻,流浪远方发现未知的自我。故事中的主角犹太后裔米勒与部族少女蜜拉的爱恋,纳粹医生的救赎,部族首领的统一部族安定下来的谋划,纳滋鲁拉于阿富汗现代化的梦想。在阿富汗跨越千年的历史中,在人的欲望中被展现。穿透这块曾经炽热的曾经存在辉煌文化的土地,在浑浑噩噩的巴米扬,在寂静的比斯特堡,在不复存在的大夏城,看文明衰落后的无力。流浪是心灵的问题,历史文化的断续则是民族的事情,千年辉煌无民族承载,成吉思汗铁蹄踏过之后只剩过往云烟,悲哉。再说三毛,三毛比艾伦幸运,三毛的撒哈拉有河西厮守,有纯朴相伴;万水千山走遍虽寻的是古秘鲁王朝的历史遗留,但当地社会稳定的结构使部分文化遗留下来,不象阿富汗连偏僻角落巴米扬的大佛也已烟消云散。三毛就不多说了,至少她在撒哈拉是幸福的。回到阿富汗回到《流浪者史诗》,从令人窒息麻木的历史长河中走出,历史尖利的碎片仍扎在现在人的心中,看书评有人说书中讲的是信仰,我看到的是文明的兴衰,一个个鲜活人物的故事在浩大的历史中慢慢变的无迹可寻,就如一杯茶随着时间越喝越淡,被人们渐渐忘却。湮灭的历史只留下一地废墟。(随手写下未修改,后面有点控制不住,收不了尾,写不好,不写了)

重读流浪者:逃离、记分与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

1. 逃离多赛特小镇在刚刚看到艾伦·杰斯帕的照片时,所有人大概都会认为她是那种美国小镇女孩:苗条,装扮得体,人缘很好,乐此不疲地参加社团,有一个发福的妈妈和严肃的爸爸,甚至你都能看到家里那条大牧羊犬和别克车。然而,她逃走了,带着借来的一千二百美元和一本护照,只身去阿富汗寻找约会过的男孩纳兹鲁拉。“我宁可死在沙漠里,也不愿意嫁给多赛特镇的那些小混混。“喔,我们的艾伦对宾夕法尼亚州的多赛特镇有一种奇怪的仇恨情绪。然而多塞特镇并不是那种值得仇恨的地方,它平和,安详,正经学校,正经教堂,人们在宽敞的乡村俱乐部里举办周六舞会,甚至邻县就住着赛珍珠。艾伦却说:“这小镇真是无聊透顶。” “你们能想象一辈子呆在多塞特镇,每周六晚上去乡村俱乐部这种日子吗?“安定、普通、牢固的、一眼就能看到未来的生活让她感到发闷。她的音乐教师给她的评价书里这样写:”她患上了一种疾病,这种疾病正在侵害着最有才华的年轻人。她远离那些一直以来支撑着我们社会的信仰,但找不到新的支撑点供她依靠,可供她来获得那种在任何人的生命中都不可或缺的力量。”我以为,艾伦的逃亡是对日益固化的小镇生活的质疑。它好像在说,这个社会其实配不上这些有才华的年轻人。他们美丽、聪明、受人欢迎且充满梦想,然而却无法找到适合自己和自己梦想形状的安身之处。为什么找个本地小伙子就是好的?为什么加入体育俱乐部更受欢迎?为什么人人都那么关心周六舞会?在多赛特镇这个相对闭合的小圈子里,类似的信念被回声似地放大、强化,包裹和影响着其中的居民,使他们认为这一切是自然而理所应当的,从而慢慢放弃了对不同生活的渴望和探求外界的想法。艾伦怀疑并警惕这一切,这种怀疑甚至使她对多赛特小镇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即固执地要否定和打破这一固化的社会系统,却缺乏对理想的完整构想。她只是像原生生物一样,做出了趋利避害的反射,只不过,由于怀疑对象的模糊性,大学二年级的艾伦干脆将人类的现代文明放在了对立面——她坚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某个地方不一样。”她逃向了阿富汗。可现在,她又从阿富汗消失了。2. 圣殿记分员纳兹鲁拉试图在美国做一个黑奴:他住在黑奴旅社里,吃他们的餐馆,读他们的报纸,跟他们的女孩约会。他经历到40年代时一个在美国的黑人能经历到的一切丑恶。后来他改了主意,为了让自己不被费城人认为是黑奴,他留了一把大胡子,还戴了头巾。然而他一回到阿富汗,便再也没戴过头巾。科契人的首领祖菲卡带着他的部族,每年穿越两千英里往返于杰赫勒姆和奥克苏斯河间。他们的孩子、骆驼和羊组成绵延数英里长的队伍,步行过大夏城的废墟,巴米扬大裂谷,悄悄跨过印度边界。他们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国籍、除了一队骆驼外没有任何财产。艾伦追随纳兹鲁拉而来,以为自己逃到了离人类文明最远的地方,却发现纳兹鲁拉的梦想,是在比斯特堡建一座水库,改变赫尔曼德河及沙漠子民的命运。艾伦跟着科契人的队伍私奔了,随着季节和星辰迁徙,到了游牧部族聚集的卡比尔,却发现祖菲卡的梦想,是当上营地首领后带大家在水库旁定居。艾伦以为,纳兹鲁拉比美国人简单;后来,她又以为祖菲卡更简单。但最终,艾伦还是发现所有人都像她那个混蛋老爸一样,“相信上帝想让人类开上豪华汽车,电力会让人类快乐起来,如果卖出的食品罐头足够多,就能缓解压力。”没有哪些人不在努力追求多赛特小镇所处的文明世界。艾伦觉得这些人的生活里好像都有个圣殿记分员,大家努力地在做“正确”的事情来积攒分数。而打分标准正是支撑他们所在社会的信仰,无论是有教堂的小镇,还是伊斯兰教主宰下的死亡大漠。打分游戏传染性地影响着人们,原本被认为多余的电力被迅速地用掉了,人群增长、扩张如始料未及的欲望。所有人在游戏规则下卖力而愉快地积攒分数,自有一套社会体系与他们支撑。不再乱来,也不再解剖世界,年轻人在号召下出发去完成使命,热血沸腾地奔向战争。而她认为这是自掘坟墓。无所信仰的艾伦认为那个记分员根本不存在,善行不会被记录,恶行也不会被惩罚,人类的智慧也并无传承的必要——尽管她掌握有游牧民族不具备的技能与智慧。艾伦不断的逃离,即是对上一次社会中“正确”的背叛。她正逐渐变成非人。3. 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艾伦的父亲做过征兵局主席。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奇怪的言论在人群中流传开来,她父亲也是坚定的捍卫者之一,他牢牢把持着家中的话语权,还对着所有被派遣到战场上的年轻人发表了一通激情洋溢的演说。于是艾伦紧闭嘴唇,不再说话。她看到人们在自掘坟墓。坟墓越挖越大,整个多赛特小镇陷进去,整个美国陷进去,最后是整个世界。所有人都无可避免地死去,而她只想死在一个离美国价值观最远的地方。她预言了核弹。艾伦出逃的本质是对美国精神的反叛。布鲁姆在《美国精神的封闭》中用平等、自由、民主、价值、开放等来描述美国精神,这与大众的认知差不多。然而当我们谈论美国精神时,我们谈论的是它的正确与先进;布鲁姆却认为这些词汇代表着美国乃至欧洲精神的衰落,它封闭的特质就是不接受功绩之外的任何标准,即奉行艾伦所说的“圣殿记分员”体系。新体系确立于理性化的讨论与妥协之上,之前的文明经过千年思考和质问所沉积下的“人”的成分却没有延续下去,于是社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虚无主义。如果说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作者本人对于以扩张为特征的美国精神的悲观态度。他认为美国精神,连同其所代表的外向性、消耗性的现代社会,终将走向崩溃。人类未来的发展必将从文明的根源寻找问题。布鲁姆认为那根源是古希腊,米切纳认为一切的问题则要从阿富汗这一文明纷争之地寻找解决,因为那是一切的冲突、矛盾以及本源的智慧的发源地。而那些美国精神的背叛者将会承担起拯救这个国家的责任。艾伦是在大夏城与阿富汗告别的。她站在昔日壮丽都空旷炽热的废墟上,说:“这就是大夏城,这就是纽约。”毛拉们曾祈求保佑,将军们曾拼死镇守,银行家们曾垂涎于此地的财富,如今他们所迷恋的一切都荡然无存。而莫西布·汗和纳兹鲁拉则带着盗火者的骄傲,骑着带有沃顿“W”标志的白马,要建设出一个新的阿富汗来。也正是他们,将这背道而驰的美国女人逐出了阿富汗。最后简单聊聊书本身。中文版的翻译并不好,在描述上有强烈的疏离感。书中对阿富汗风土人情的描写确实很棒,很多时候就像在和作者一边聊天一边在山间行走,然后他忽然一指:看,佛。尤其是对于阿富汗这样一个一直以来被忽视的地方,米切纳可能是第一个深入其中且详细写出来的美国人。这本书的畅销,大概也和9·11事件之后人们的关注暴涨有关。不过,故事本身有很强的穿凿感,尤其是各个场景的切换好像不是靠缓缓的旅行,而是靠作者在后台拼命一拉——“砰”地掉下一台布景。在把那些新奇的见闻连缀起来之后,故事就苍白了许多,好像作者本人也急不可耐地要结束这茫茫荒漠中的跋涉,饶是辜负了这一流的题材。

文明冲突

《流浪者史诗》读到米勒随卡契人的驼队走到了巴米扬裂谷,故事已经发展到最高潮,在这千年重镇,东西方的十字路口,故事会往何处去。这本书故事背景在1946年,二战刚结束,冷战铁幕未开启之时,已看完的部分中有寻求自由的美国美女艾伦,回阿富汗建设的纳滋鲁拉,流亡的纳粹医生,卡契游牧族的少女,犹太后裔的美国住阿富汗外交人员(主角)米勒,故事从米勒追寻失去音讯的艾伦展开,将40年代阿富汗风貌讲出,同时另一条主线流浪者艾伦精神与信仰的冲突。中间有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阿富汗当地的私刑等等故事还是很精彩。明天继续看完写总结。再回到看到巴米扬这段,想到被塔利班炸毁的巨佛,文明冲突可见一斑,书中文明冲突有成吉思汗对花刺子模的毁灭等等,但和阿富汗内部对自身文明的毁灭,后者更令人痛心。

世上只有两种生活……

在看完《流浪者史诗》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总感觉有几分“不明觉厉”的恍惚留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尤其是,初看的时候也许太用力,于是很多页都留下了折痕,书也因此越读越厚。以至于不自觉地,总会想起它来。穆斯林小说豆列里,与《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在一起的《流浪者史诗》;不知何处瞥见的一段话:“当你什么工作皆不想做,或人生每一桩事皆有极大的不情愿,在这时刻,你最好去流浪。去千山万水的熬时度日,耗空你的身心,粗砺你的知觉,直到你能自发的甘愿的回抵原先的枯燥岗位做你身前之事。”也会让我想起《流浪者史诗》里的艾伦。甚至于看《昨日的世界》,看到有关希特勒的章节时,立马会想起书里的德国医生和大城里成吉思汗留下来的“宇宙耻辱柱”,会想要把欧洲人茨威格与美国人詹姆斯·A·米切纳如何看待希特勒来作一番比较。令人遗憾的是,一个作品销量已超过1亿册的“20世纪的历史的编年者”——詹姆斯·A·米切纳的中文简介(简介或可以是维基百科中文版,或是维基百科转译而成的百度百科,或是参考论文《美国二十世纪历史的编年者——美国史诗小说家詹姆斯·米切纳》)竟是那么袖珍,虽然米切纳动辄以一本超过2000页的年销量达851,729册的畅销书来轰动当时的出版业(据《英语文学史上最“毒舌”的13条书评》爆料和《美国1978年度最佳畅销书》综合反馈)。为20世纪写编年史,米切纳是知识渊博的“史官”,能在哈佛上历史课,也能在小说里给读者们上,诸如地质学、人类学、历史和社会学方面的课程,任君挑选。米切纳不仅能得普利策奖(《南太平洋的故事》),也能上畅销书榜(《契沙比克》)。可谓是既能卖座又能叫好。读流行小说,让身心随着作者去流浪,挣脱世俗的束缚,去你想去而不能去的地方,米切纳做到了:地球上所有敏感的(《流浪者史诗》)、美丽的(《夏威夷》)、深沉的(《波兰》)、壮丽的(《百年》)地方,他的作品里几乎均有涉及……读流行小说,谈你不能谈的恋爱,见你不能见到的人,米切纳也做到了:以Caravans(《流浪者史诗》)为例,跟随驼队穿越国境线无人区的“神秘”探险之旅,雪山、沙漠、荒原和幕天席地的爱情故事;远古时期的城垛和堡垒,坎儿井下为着“文明事业”而奋斗、立志将大夏变纽约的青年才俊……《流浪者史诗》全书最为“奇葩”的流浪,当属费城文艺女青年艾伦的故事,艾伦凭借着傲人的美貌,顽强地追寻“昨日的世界”,向着更原始的地方流浪,为此抛弃了一个个优质男青年,徒留绝美背影让乃们感叹。 女汉子们不能理解这位文艺女青年,因为女汉子们是入世的,她们和男人一样为了生存而奋斗;女神没法理解这位文艺女青年,因为“呵呵”被黄沙卷走,洗澡也极度缺水,纽约当然是必需品。《流浪者史诗》里的艾伦,就是这么一朵"奇葩"。她本是宾州布林莫尔学院的艾伦·杰斯帕 ,1922年出生,一个扮演《十二夜》中的奥利维亚,一个在合唱团中与弗雷茨·瑞纳合作演出《第九交响曲》的优质女学生。也许是在1944年某个有星星的夜晚,她放眼望去,宾州多赛特镇上全是卖保险的上进青年,她突然厌恶起来,决定去一个不一样的地方,戴着头巾的大胡子阿富汗青年,他的故乡或许就是那一处“尚未崩塌的世界”。在《流浪者史诗》里,艾伦和米勒曾多次讨论过“流浪”的根源,以及现代文明与原始文明的冲突。想起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里对二十世纪的感叹:“从未有过像我们这样一代人,道德会从如此高的精神文明坠落到如此低下的地步。……半个世纪之内所发生的急剧变迁,大大超过十代人的时间。”“在我们的今天和我们的昨天与前天之间的一切桥梁都已拆毁。”“在我们之前,作为整体的人类,既没有露出过像我们所见到的那种恶魔般的狰狞面目,也没有建树过那种好像是神明创造的业绩。"我想茨威格是懂得艾伦的,虽然到最后茨威格也在巴西自杀了。群星闪耀的二十世纪,昨日世界的回忆,也未能止住天地间所有心灵都在流浪的创伤。当所有人都为一个确切的目标而奋斗的时候,这种信仰是不是真的信仰?当一切都向着有秩序有理由的方向发展的时候,这种生活是不是唯一的生活?想起一年级的乐乐小盆友去看画展,记下来两句话,话是这么说的:“世界上只有两种生活/一种低头找虫吃,一种仰天追太阳”……从远古时期开始,男人们就具备了找虫吃这种社会属性,而仰天追太阳的,大概都是“奇葩”……从《流浪者史诗》里描述的20世纪40年代到如今,如果,战乱不再光顾阿富汗,励精图治的阿富汗青年极有可能在有生之年里看到大夏城变成小“纽约”,何况高楼易起,大坝易建,何况驼队也将回归村落,只留精壮之士前往国境线做商贸交易。只要犹太人能够与德国人相安无事,希特勒被钉在耻辱柱;只要毛拉和青年,贵族和外交官,相安无事,只要一个新的阿富汗社会——“既要保存……古老的记忆,又要使其建立在俄国和美国的新思想之上。”然而,如今似乎仍旧在飘摇。也许世上还有第三种生活, the 3rd alternative....就书本身的编辑来讲,忍不住要为越来越好看的读客外版小说双封点赞, 忍不住要为译者的好翻译点很多赞。以下是一段原文透露,好在是抒情性质的段落,木有关键情节的透露。“喀布尔的深冬美极了,尤其是在黄昏时分,夕阳急急坠落,赶着去西边的伊朗赴约;平时司空见惯的黄褐色烂泥屋此时也全都笼罩在皑皑白雪之中,踽踽穿过城外旷野的那些挎着卡宾枪的孤单身影,也被赋予了某种令人瞩目的史诗气质。此情此景中,没有哪个异乡人能够忘记自己身在亚细亚。”

流浪者的故事

《流浪者史诗》是美国作家詹姆士•米切纳的代表作之一。据说平均每3.77个美国人就有一本米切纳的小说,被封为历史小说教父,并曾获得普利策奖。也是看到封面上花花碌碌的介绍,临时买过来看看是否真如《华盛顿新闻报》所说的:想了解这个星球的人文与历史,读米切纳是最佳选择。封面上,另外印了一行字: “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不消说,这是本想谈心灵的人文历史小说。作者构思了一个寻找美国姑娘艾伦的故事,地点在阿富汗,时间是上世纪四十年代,二次大战刚结束。使馆人员二十六岁的马克奉命寻找艾伦,他深入沙漠腹地的旅途中,目睹了伊斯兰最血腥的刑罚,体验了他们独特的生活方式,踏上了曾经的文明废墟,并随一支游牧部落走南闯北,在这过程不同的心灵在碰撞。作者的构思很是独到,由于伊斯兰文化与西方社会格格不入,这些国家的独特文化如何才能引起西方读者的兴趣呢?作者于是安排美国帅哥在阿富汗寻找美国美女,在故事中穿插介绍当地的历史、人文、风景和习俗。情节很是简单,人文描写在很大程度上吸人眼球。整个故事非常紧凑,没有复杂的结构,顺着寻人这条主线一气呵成,因此给人非常舒适的阅读感,基本无需为故事情节大费脑筋。美国小镇姑娘艾伦在读书期间,在父母和朋友们的不解与反对中,爱上并嫁给了一个阿富汗的留学生。她随着丈夫回到阿富汗,发现原来他原来有一个妻子。短暂的生活后,她离开了那个家。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她无法忍受阿富汗的生活方式。可是,马克在找到她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艾伦并非因为爱人已婚,也从未受到任何虐待。导致她流浪的主要原因,在于她不羁的心灵。当初,她无法忍受美国所谓文明社会对世界的各种破坏,甚至预言了如原子弹般的大杀器,一心寻找原始的服从内心自由的生活。然而,当她跟随丈夫回到阿富汗,却发现所期待的心灵自由并未出现,丈夫热衷于建设一个美丽的阿富汗新世界。失望的她离家出走,路上遇到游牧民族科契人的首领,认为自己找到了最初的愿望,于是她与首领结合。也是在流浪途中,艾伦又爱上了一个德国纳粹医生,缘故是医生忏悔于自己犯下的罪行,只有阿富汗能容纳他,于是医生皈依了伊斯兰,她认为她和他都是被放逐之人,于是选择作为相互的伴侣。但是,流浪给她带来的快感,最终被失望所取代。科契首领一方面利用他们作为获得酋长宝座的工具,另一方面,他希望在阿富汗的边境获得一大块土地,供自己的部落生存,停止流浪。原来,寻找理想中的心灵自由是如此困难。当你以为自己走出了失望,没想到下一个还是失望。本书不可避免地涉及了宗教与仇恨。阿富汗民族的大部分也是犹太人,大逃亡时来到这块土地并从了真主,后来成吉思汗凶猛地强暴了他们,于是他们背负了仇人的血统,再后来,希特勒又封他们为正宗雅利安人。真是奇特,祖宗真是不能追溯,追起来只有一声叹息,说不定还会在明知身世邪恶的情况下抱有一丝庆幸。伊斯兰谈的也是上帝,只是不同于犹太的上帝,也不同于基督的上帝。上帝还是那个上帝,只是你们犹太和基督所拜的是曲解的上帝。他们对于多妻制也有合理的解释:默罕默德先知当初面对女多男少的情况,如果坚持一夫一妻,那只会导致很多独身、私通和淫荡,所以我们这种架构非常合理。所以,当西方人以此当做未开化标志时,他们说:你们很多西方人还不是一样有情人,你们还更卑鄙地躲在地下呢。仇恨总来源于曲解与偏见。从书中,也体会到了东西方的差别,西方追问心灵多以放逐自我、流浪世间等来探求,行为表达可追溯到古希腊的犬儒一派,这种讲求行动的方式与东方完全不同,东方只要找棵树,坐在下面想啊想,直到有一天想通,那就悟道了,那就旷达超然了。作者谈新旧思维的斗争虽只是点到为止,也提到了好些耐人寻味的思想摩擦,但作者的表达很清楚;如果是东方小说,好多时候倒需要读者慢慢去想,去猜测作者的高深思维。当然,各有各的好处,一个直接动人,一个意味悠长。可能是为了照顾或迎合大众,故事的结尾远不如过程那么令人期待。艾伦最后还能继续选择流浪,而没有被血腥地处死;纳粹医生即便选择了深刻忏悔,依然无法逃脱审判;连游牧首领的女儿,也没有可能一直和帅小伙马克走下去。事实上,即便马克曾和首领的女儿在美丽星空下一次次地享受着占据对方的真爱,他同样逃不脱大美女艾伦的诱惑,而实际上艾伦早就想和帅哥马克睡觉,相见恨晚这裙裾为你解开地太迟了。这是典型的美国思维,应该也是美国读者所期望的结局。如果我是作者,我想我不会这样收尾。说到底,书读完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遗憾。

《流浪者史诗》的一点观感

对于《流浪者史诗》,他人评价甚高,一开始我也是抱着期待去阅读,但是似乎期待过高,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完美,从一开始作品的慢热,到之后情节的慢慢渗透,花费读者的耐心比较大,而一开始没有得到我青睐的作品我也很难再读下去,可终究因为身边人的评价而读完了,现在我来客观地评价一下它。作者:詹姆斯·米切纳,美国作家,20岁之前就已经游历过三个州,打过很多短工,他靠奖学金进入大学学习,后前往苏格兰的圣安德鲁大学深造,回国后曾经在科罗拉多州立师范学院教书,二战中加入海军在所罗门群岛参战,曾获得了普利策奖,被誉为美国20世纪历史的编年者、史诗作家,一生出版近50部著作。内容:这篇小说的背景定位在1946年的阿富汗王国,主人公是一位犹太人,对于国外的历史本并不大了解,更不要说是几十年前的阿富汗了,虽然很难连接到历史上来,却依然读出了新旧思维之间的碰撞产生的火花,不管是女性可以不穿罩袍,对公开处决的描写,十七年间阿富汗王国的社会变化,还是无法进入俄国的科契人,都在潜移默化地描述着作者的所思所想。最后还是要说一下个人观点,并不会因为这是一个多么伟大并享有盛誉的作家就扭曲的的看法。这的确是一本不错的作品,但是却不是我所喜爱的作品,这句话就是我想要说的。

与流浪的心灵相遇

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书封上的这句话,言简意赅地道出了《流浪者史诗》的深邃内涵。詹姆斯米切纳被誉为美国“历史小说教父”,其实他笔下的故事并没有多么的波澜壮阔和跌宕起伏,但是却被处于空虚时代的美国人奉为至高经典,究其原因,并非在故事,而是在主旨。以这部书来说,与其称它作《流浪者史诗》,倒不如叫它《心灵的 史诗》。因为这本书绝非讲述一个美国人寻找另一个美国人这样简单,而应该是孤独彷徨的人类与自己那流浪远去的心灵相遇的故事。是啊,我们的心灵也许真的已经流浪的太远了,远到我们自己都已经发觉它弃我们而去。人们惆怅,人们扼腕,于是人们开始拼命地阅读所谓的“心灵鸡汤”,只希望唤回那远去的心灵;于是人们在听到那首《流浪记》时潸然泪下,只因我们在面具的后面伪装的太久了。不知不觉间,我们的心在流浪与漂泊中陷入囹圄。书中的阿富汗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那个充满了炽热与虚妄的年代,那些困于宗教、生计、信仰与情欲的心灵正在变得可怕,它们要冲破牢笼,它们宁肯流浪也不想再被这些东西束缚住。于是在这本书里你将会看到一些被信仰冲昏了头脑的毛拉们,他们视弗兰基为寇仇。在米切纳的叙述中,这种仇恨已经远远超过了宗教与国界、文化的差别,而是一种捆绑对于自由的嫉妒与复仇。女性是一个贯穿全书的精神符号,故事缘起于一个失踪德美国女人艾伦杰斯帕。在马克米勒寻找她的过程中,他遇到了许多阿富汗女人,这些女人里固然有沙汗孙女那样具有叛逆精神的女郎,但更多的还是如沙雕般万众一像的女人。她们被包裹在褐色的罩袍之下,这身外的禁锢不仅束缚了了她们的身体,更锁住了她们的心。她们渴望爱欲与自由,但是这沉重的枷锁却压的她们太久,一首震撼的心灵悲歌就此上演。有束缚就必然有反抗。蜜拉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代表,她敢爱敢恨,为了自己的爱人,可以冲破父权主义的捆绑。其实在她与米勒的露水情缘中,她从始至终都明了最终的结局会如何,但她仍毅然决然地这样做,也许她在科契人流浪的过程中已经明白了自己的人生所要真正追寻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即使未来她可能只会嫁给一个觊觎她父亲驼羊的人,走上与她母亲拉查那样日复一日的辛勤道路,但当她回首往事时,至少对自己的青春无怨无悔。与女人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众形形色色的男人们,这其中既有看似心地纯良,实则心机颇深的酋长祖菲卡,也有胸怀壮志,企图振兴阿富汗的纳兹鲁拉。既有令人生厌生恨同时也生叹生怜的史迪格里茨医生,也有可笑可悲可耻的马福隆。当然,还少不了我们的主人公马克米勒。他的性格很复杂,米切纳在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故意模糊了他的正义与邪恶,他在国家与个人的矛盾中挣扎、纠结、彷徨,直到自己的心灵渐渐远去。当他在舌头旅馆道出自己是犹太人的真相之时,这种矛盾也达到了高潮。同时也使他深切地认识到自己的心业已远去无踪。于是他开始被蜜拉的爱情所捆缚,得已却又不得已地踏上了与科契人一同流浪的路途。这绝非一场简单的旅行,而是一场寻找心灵的救赎之旅,与他一同救赎的还有生活在内疚与悔恨之中的史迪格里茨,这两个男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同样的心灵救赎中,史迪格里茨最终还是惑于艾伦那慑人心魄的美艳,从而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这“非人”的生活是他自己选择的,他心里明白,自己注定无法找回那逝去的心灵,于是他的后半生注定将在失魂落魄中度过。而米勒则不同,他在面对诱惑之时及时悬崖勒马,到了故事的结尾,他终于明白了自己心灵的真谛,恰如凤凰涅槃般重生,这一切在背后苍茫大漠的映衬下,分外凄凉。《流浪者史诗》中塑造最成功,最深刻的,非艾伦杰斯帕莫属了。作为贯穿全书的主线式人物,从最初报告中的叙述,到家人、朋友、老师的印象;从初次在舌头客栈里出现,到最后随着新的驼队消失在茫茫大漠之中,我们跟随米勒的足迹,逐步深入了这个美国女子的内心世界。其实直到最后,米切纳也并未明确告诉我们艾伦弃繁华复述的美国而去,却甘愿随着驼队在山地间流浪,与三个男人产生情感纠葛的真实原因,文中说,这一切无关乎性与政治,但是我们仍旧可以从她心理的一些细节中找到蛛丝马迹。在她的心里,她的故乡多赛特镇就是封建与束缚的代名词,于是她可以用很快的速度说出她家乡那一长串名字,于是她宁愿抛下安定光明的生活,和一个阿富汗人跑到那偏远的地方,于是她一次又一次地做出了一些令我们匪夷所思的举动。而那一切绝非出于欲望和淫荡。于是,我们就会发现,很难对这个女人做出公允的评价与论定。其实,我们把她想的过于复杂了。在密切纳的创作意图中,也许她只是一个十分单纯地女孩,她单纯地渴望自由,单纯地放开她的身体与思想,伴随着那远去的心灵而流浪。在故事的最后,她的前途看似十分暗淡,但对于她来说,能够继续沿着自己心中的路走下去,她便是幸福的,她便是快乐的,因为她拥有这世间最可贵的一样东西——自由。如今的我们已经享有了艾伦那渴望至极的自由,但是却在浮躁的生活中失去了我们的本心。如果你有这种感觉,那么不妨读一下这本《流浪者史诗》,在领略阿富汗王国那神秘的风光与文化的同时,或许能在不经意间与自己那流浪已久的心灵相遇。2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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